我国财政风险研究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twdsfz

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了我国财政风险研究(共含7篇),供大家阅读参考。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twdsfz”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我国财政风险研究

篇1:我国财政风险研究

摘要:财政风险不仅仅表现在财政预算收支领域,经济和社会等其他领域出现的问题最终也有可能由政府财政承担其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对其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介绍财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在的财政风险的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财政 风险 对策

一、财政风险概念的界定

目前对于财政风险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说法。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定义为未来政府面临的筹资压力,即政府的负债,包括政府的借款和支出。我国的学者一种情况是不讲什么是财政风险,另一种解释是由风险概念推导而来。以刘尚希博士为例,他说财政风险指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致使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还认为财政风险不是财政部门的风险,而是整个国家和政府的风险。本文认为,财政风险是财政行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财政风险也有其预期目标,若存在财政行为达不到其预期目标,从而给该行为主体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这里财政行为的主体是政府,财政行为的内容包括三个层次:(1)财政制度;(2)财政预期;(3)财政政策。财政行为的损失指财政不能履行或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能所导致的不利后果。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风险表现

(一)财政收入风险分析。衡量财政收入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我国的这一指标很不乐观。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低而带来的风险是相当大的,不仅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而且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缺乏支撑,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极其不利。

(二)财政支出风险分析。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衡量财政支出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是呈下降趋势。财政支出是财政职能得以实现、财政作用得以发挥的媒介和载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资金的稀缺性要求财政支出有效率。我国目前财政支出状况离效率目标还相距甚远,财政支出负担沉重,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支出效率低下问题十分严重。

(三)财政赤字风险分析。财政赤字是指国家财政收支相比,支大于收的非均衡状态,其反映的经济实质是财政支出需要与收入能力之间的缺口。短期的、偶尔的、小规模的财政赤字往往是由临时性的突发因素造成的,通常可以通过财政内部机制加以消化,对财政安全、经济运行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财政赤字一旦成为经常性的、长期的、规模不断扩大的财政现象,其带来的不良后果超过财政自身承受能力,就会直接影响到财政安全和经济稳定,成为财政风险的一种最主要的外在表现。

二、中国财政风险的成因

1.不规范的政府收支机制:产生预算内财政风险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的特点可以大致从这样几个方面来概括:财政统收统支、农副产品统购统销、计划价格和低工资制。在优先发展工业的历史背景下,国家通过压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低工资制度使工业部门获得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

2.不规范的财政、银行、企业关系:一种隐性负债的成因在不规范的三位一体的关系中。政府的行为处于关键地位,直接影响到银行和企业的行为,它们之间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中任何一个主体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其他主体,而最终的风险都要由国家财政来承担。

3.不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地方财政风险的成因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关于地方财政风险的提法主要指的是县、乡财政所面临的大困境。在中国,县、乡财政属于基层财政的范畴。当前基层的财政风险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在一些地方正在演化成现实的危机。

四、财政风险的防范

所有财政风险都具有潜在性、隐蔽性、长期性、间接性、混合性等特点,某一财政活动的实际风险程度往往取决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一般情况下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理论与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找出关键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来规避风险。

第一,让政府公开所面临的各类型财政风险。

第二,将财政风险因素融入正在进行的预算程序,从而使政府能够将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实际上的风险支出)进行比较。

第三,对财政风险进行事前控制和管理,政府在事前把财政风险评估并且预先制定出政府能够承担的财政风险的标准,对于那些超过标准的财政风险等级,政府将采取拒绝承担其风险费用的政策。

第四,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即政府可以依靠市场机制,将所有或者一部分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单位。

第五,适度控制赤字规模,加强国债管理,确保国家的财政安全及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

人们之所以特别注重研究经济过程的变化与发展规律,不仅是为了给自己有目的的活动选择相对更好的实现方式或路径,而且更重要地是为了在自己的活动过程中尽量减少风险,增加确定性,以便节约活动成本并提高其价值。但是,目前所取得的成就,远不足以使人们认识全部风险。正如米塞斯说的:“科学并不给我们绝对的、最终的确定性。它仅在我们心智能力所及范围内,在现行科学思维状态下给我们某种保证。科学体系无非是对知识进行的无穷尽地累进性搜索和获取。”因此,经济学对财政风险问题的研究不可能是充分的,它只能对人们经济活动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所使用的各种手段进行有限的科学评。

参考文献:

[1] 韩文秀,刘成等 积极财政政策的潜力和可持续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 马凤鸣,我国财政风险剖析[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7

[3] 程艳,对财政风险的理论研究[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1

篇2:我国财政风险研究

我国财政风险研究

摘要:财政风险不仅仅表现在财政预算收支领域,经济和社会等其他领域出现的问题最终也有可能由政府财政承担其所造成的损失,因此,对其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在介绍财政风险及其表现形式的基础之上,对我国现在的财政风险的成因进行了剖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财政 风险 对策

一、财政风险概念的界定

目前对于财政风险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说法。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定义为未来政府面临的筹资压力,即政府的负债,包括政府的借款和支出。我国的学者一种情况是不讲什么是财政风险,另一种解释是由风险概念推导而来。以刘尚希博士为例,他说财政风险指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致使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还认为财政风险不是财政部门的风险,而是整个国家和政府的风险。本文认为,财政风险是财政行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财政风险也有其预期目标,若存在财政行为达不到其预期目标,从而给该行为主体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这里财政行为的主体是政府,财政行为的内容包括三个层次:(1)财政制度;(2)财政预期;(3)财政政策。财政行为的损失指财政不能履行或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能所导致的不利后果。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风险表现

(一)财政收入风险分析。衡量财政收入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我国的这一指标很不乐观。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低而带来的`风险是相当大的,不仅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而且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缺乏支撑,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极其不利。

(二)财政支出风险分析。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衡量财政支出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是呈下降趋势。财政支出是财政职能得以实现、财政作用得以发挥的媒介和载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资金的稀缺性要求财政支出有效率。我国目前财政支出状况离效率目标还相距甚远,财政支出负担沉重,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支出效率低下问题十分严重。

(三)财政赤字风险分析。财政赤字是指国家财政收支相比,支大于收的非均衡状态,其反映的经济实质是财政支出需要与收入能力之间的缺口。短期的、偶尔的、小规模的财政赤字往往是由临时性的突发因素造成的,通常可以通过财政内部机制加以消化,对财政安全、经济运行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财政赤字一旦成为经常性的、长期的、规模不断扩大的财政现象,其带来的不良后果超过财政自身承受能力,就会直接影响到财政安全和经济稳定,成为财政风险的一种最主要的外在表现。

三、中国财政风险的成因

1.不规范的政府收支机制:产生预算内财政风险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的特点可以大致从这样几个方面来概括:财政统收统支、农副产品统购统销、计划价格和低工资制。在优先发展工业的历史背景下,国家通过压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低工资制度使工业部门获得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

2.不规范的财政、银行、企业关系:一种隐性负债的成因在不规范的三位一体的关系中。政府的行为处于关键地位,直接影响到银行和企业的行为,它们之间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中任何一个主体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其他主体,而最终的风险都要由国家财政来承担。

3.不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地方财政风险的成因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关于地方财政风险的提法主要指的是县、乡财政所面临的大困境。在中国,县、乡财政属于基层财政的范畴。当前基层的财政风险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在一些地方正在演化成现实的危机。

四、财政风险的防范

所有财政风险都具有潜在性、隐蔽性、长期性、间接性、混合性等特点,某一财政活动的实际风险程度往往取决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一般情况下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理论与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找出关键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来规避风险。

第一,让政府公开所面临的各类型财政风险。

第二,将财政风险因素融入正在进行的预算程序,从而使政府能够将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实际上的风险支出)进行比较。

第三,对财政风险进行事前控制和管理,政府在事前把财政风险评估并且预先制定出政府能够承担的财政风险的标准,对于那些超过标准的财政风险等级,政府将采取拒绝承担其风险费用的政策。

第四,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即政府可以依靠市场机制,将所有或者一部分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单位。

第五,适度控制赤字规模,加强国债管理,确保国家的财政安全及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

人们之所以特别注重研究经济过程的变化与发展规律,不仅是为了给自己有目的的活动选择相对更好的实现方式或路径,而且更重要地是为了在自己的活动过程中尽量减少风险,增加确定性,以便节约活动成本并提高其价值。但是,目前所取得的成就,远不足以使人们认识全部风险。正如米塞斯说的:“科学并不给我们绝对的、最终的确定性。它仅在我们心智能力所及范围内,在现行科学思维状态下给我们某种保证。科学体系无非是对知识进行的无穷尽地累进性搜索和获取。”因此,经济学对财政风险问题的研究不可能是充分的,它只能对人们经济活动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所使用的各种手段进行有限的科学评。

参考文献:

[1] 韩文秀,刘成等 积极财政政策的潜力和可持续性[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 马凤鸣,我国财政风险剖析[J].北京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7

[3] 程艳,对财政风险的理论研究[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8,1

篇3:浅谈财政研究论文我国财政风险的研究

浅谈关于财政研究论文我国财政风险的研究

一、财政风险概念的界定

目前对于财政风险的概念还没有一个公认的统一说法。世界银行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其定义为未来政府面临的筹资压力,即政府的负债,包括政府的借款和支出。我国的学者一种情况是不讲什么是财政风险,另一种解释是由风险概念推导而来。以刘尚希博士为例,他说财政风险指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致使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还认为财政风险不是财政部门的风险,而是整个国家和政府的风险。本文认为,财政风险是财政行为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具体而言,财政风险也有其预期目标,若存在财政行为达不到其预期目标,从而给该行为主体带来损失的可能性。在这里财政行为的主体是政府,财政行为的内容包括三个层次:(1)财政制度;(2)财政预期;(3)财政政策。财政行为的损失指财政不能履行或不能很好地履行其职能所导致的不利后果。

二、现阶段我国财政风险表现

(一)财政收入风险分析。衡量财政收入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是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目前我国的这一指标很不乐观。财政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低而带来的风险是相当大的,不仅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而且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缺乏支撑,对我国社会经济的长期可持续发展极其不利。

(二)财政支出风险分析。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是衡量财政支出风险大小的一个重要指标。我国财政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一直是呈下降趋势。财政支出是财政职能得以实现、财政作用得以发挥的媒介和载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财政资金的稀缺性要求财政支出有效率。我国目前财政支出状况离效率目标还相距甚远,财政支出负担沉重,支出结构不合理,财政支出效率低下问题十分严重。

(三)财政赤字风险分析。财政赤字是指国家财政收支相比,支大于收的非均衡状态,其反映的经济实质是财政支出需要与收入能力之间的缺口。短期的、偶尔的、小规模的财政赤字往往是由临时性的突发因素造成的,通常可以通过财政内部机制加以消化,对财政安全、经济运行不会有太大的影响。而财政赤字一旦成为经常性的、长期的、规模不断扩大的财政现象,其带来的不良后果超过财政自身承受能力,就会直接影响到财政安全和经济稳定,成为财政风险的一种最主要的外在表现。

三、中国财政风险的成因

1.不规范的政府收支机制:产生预算内财政风险的根本原因。计划经济的特点可以大致从这样几个方面来概括:财政统收统支、农副产品统购统销、计划价格和低工资制。在优先发展工业的历史背景下,国家通过压低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低工资制度使工业部门获得廉价的原材料和劳动力,降低了生产成本。

2.不规范的财政、银行、企业关系:一种隐性负债的成因在不规范的三位一体的关系中。政府的行为处于关键地位,直接影响到银行和企业的行为,它们之间往往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其中任何一个主体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其他主体,而最终的风险都要由国家财政来承担。

3.不规范的财政管理体制:地方财政风险的成因需要强调的是,本文关于地方财政风险的提法主要指的是县、乡财政所面临的大困境。在中国,县、乡财政属于基层财政的范畴。当前基层的财政风险已经达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在一些地方正在演化成现实的危机。

四、财政风险的防范

所有财政风险都具有潜在性、隐蔽性、长期性、间接性、混合性等特点,某一财政活动的'实际风险程度往往取决于众多因素的影响。因此,一般情况下人们只能根据有限的理论与不断积累的实践经验,找出关键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来规避风险。

第一,让政府公开所面临的各类型财政风险。

第二,将财政风险因素融入正在进行的预算程序,从而使政府能够将直接支出和间接支出(实际上的风险支出)进行比较。

第三,对财政风险进行事前控制和管理,政府在事前把财政风险评估并且预先制定出政府能够承担的财政风险的标准,对于那些超过标准的财政风险等级,政府将采取拒绝承担其风险费用的政策。

第四,市场化的管理方式,即政府可以依靠市场机制,将所有或者一部分财政风险转嫁给私人单位。

第五,适度控制赤字规模,加强国债管理,确保国家的财政安全及国民经济的稳健运行。

人们之所以特别注重研究经济过程的变化与发展规律,不仅是为了给自己有目的的活动选择相对更好的实现方式或路径,而且更重要地是为了在自己的活动过程中尽量减少风险,增加确定性,以便节约活动成本并提高其价值。但是,目前所取得的成就,远不足以使人们认识全部风险。正如米塞斯说的:科学并不给我们绝对的、最终的确定性。它仅在我们心智能力所及范围内,在现行科学思维状态下给我们某种保证。科学体系无非是对知识进行的无穷尽地累进性搜索和获取。因此,经济学对财政风险问题的研究不可能是充分的,它只能对人们经济活动所采取的各种方法、所使用的各种手段进行有限的科学评。

篇4:我国财政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

我国财政风险的成因及其防范

一、我国财政风险的深层次成因分析

财政风险是一种体制风险,其深层原因当然应从体制方面入手进行分析。

(一)财政体制改革仍未触及实质性问题,收支划分方法的技术性手段难以解决权力本质性问题。我国的财政改革一直沿着“分灶吃饭”的思路进行,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不是如何分灶,而是谁来分灶,这就是分灶主体的资格与地位问题。为什么财政改革一统就死,一分就乱?原因很简单,技术手段解决不了实质性问题。实质问题是什么呢?就是条块矛盾。“条”是业务范畴,它是一级政府权力的垂直延伸,下级对上级是一种从属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下级对上级的行政权力依赖,其次才是经济权力的依赖。“块”是地缘范畴。它是政府权力的横向分割,政府间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其次才是行政权力范围的地缘性。条块关系交织使部门之间、地区之间在处理财政问题时,相互争执利益,推诿责任。下级政府部门在财政权力上缺乏自主性,因而也就没有责任心,形成了滥用财权,浪费财力的局面。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权利定位不够准确,无法明确事权范围。由于依据模糊,划分收支的标准就很难把握,忽而偏重中央,忽而偏重地方,偏重地方也有地区差异。特别是中央与地方之间有交叉的支出,跨地区的支出,具有外溢性的支出,更是容易造成相互干扰,混淆不清。可见,体制缺陷是造成财政风险的最本质的原因。

(二)复合税制中主体税种设计有缺陷,税权划分重量轻质,容易造成矛盾和冲突

我国税收设计的基本目标首先是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而流转税则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选择,这也正是我国长期以来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的主要原因,虽然理论界不乏将所得税作为主体税种的声音。如现阶段实行的增值税,就是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占很大比重的流转税。地方税中的营业税也属于流转税类。流转税的共同特点是以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为课征对象、可征环节多、税源广泛,但缺陷也很明显,它既不能体现公平合理的税收基本原则,也难以体现量能负担的原则。近五、六年来,我国税收收入连续以1000亿元的绝对数增长,本身就隐含着很大的`风险性。因为在目前税制下,税收收入量的目标很容易实现,但税收对国民经济发展的质量的反映越来越不够明显和准确,从而形成了税收收入不断增加,企业经营越来越困难的背反现象。

(三)国有企业改革仍未实现质的突破,国家和企业的关系的复杂性加重了财政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问题很多,诸如经济结构不合理、高负债率、低利润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困难,国有企业多余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与财政有关。大凡国企改革首先是产权改革,即对产权进行界定,明确投资主体,明确产权的归属,明确资产经营的盈亏责任。政企关系不清集中体现在企业与财政关系不清上,企业改革的各种风险必将形成财政风险。

(四)税权划分缺乏稳定性和科学性,使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力矛盾突显出来,加大了财政风险因素

税权即税收的管辖权。国家拥有取得税收的权力,但这种权力,必须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合理科学的配置。我国目前在税权划分上缺乏一个稳定的规则,立法权过分集中于中央,地方越权、滥权现象较为严重。另外税收征管主体的重复和交叉,也对行使税权产生了一定的障碍,从而导致中央税收保障性下降,地方滥用收费权,且收费规模日益膨胀。这种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财政收入的规范分配方式严重悖离的结果,必然导致更深的财政风险。

(五)政府职能转变的艰巨性和矛盾性,也成为产生财政风险的深刻因素

在当前经济转型过程中,首要问题是实现政府职能的转变。但政府职能的转变过程却存在着明显的艰巨性和矛盾性。因为在发展中国家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失效问题更为突出,政府纠正这些失效的能力也更弱,政府行动的局限性也更大,建立和完善市场的任务也更加艰巨。如果政府职能的转变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政府很可能成为导致市场混乱的主要因素。

二、防范财政风险的思路与对策

财政风险属于一种体制风险,防范财政风险首先应该从体制改革入手,具体说来,就是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继续深入地改革经济体制和财政体制,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职责权限

经济体制改革和财政体制改革中的实质问题,就是关于权、责、利的划分问题,就是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的划分问题。事权的划分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很多人认为,财权的划分很关键,但这只是表面现象,没有清晰的事权划分,财权的划分就失去了起码的依据。因此,事权划分才是经济和财政体制中的核心问题。谈到事权的划分,就必然涉及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定位问题。中央政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组织者和主导者,着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方向性和原则性事务;地方政府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施者和从属者,着重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和具体性事务。可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仍是我国未来相当时期内体制改革的基本目标模式,但今后的重点应集中在“分级管理”上,即下大力气明确和规范地方政府的事权范围。

(二)严格有序地区分财政问题和市场问题,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公共财政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是社会权力中心和社会义务中心,财政服务于政府,因此,公共性和社会性是确定财政问题的基点。这里有三层含义:财政问题的主体是政府而不是市场,是政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拥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财政问题的客体具有普遍性和社会性,也即公共性,如失业和失业救济、武器生产和国防。解决财政问题的目标是稳定和公平,绝非是市场的发展与效率目标。只有不夸大财政的职能和作用,不强求不切实际的财政目标,才是降低财政风险的必然选择。

(三)合理有序地改革税收体制,建立切实可行的税权划分模式

税收制度改革是财政收入改革的核心内容。我国税制改革应该考虑以下原则:一是建立多样化的税种范围;二是建立明确的主体税种;三是建立规范的中央税收管理制度和地方税收管理制度。税权是国家权力的经济体现。税种的多样化代表了国家经济权力的深度和广度。主体税种的设立影响着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思路和原则。中央税和地方税的划分从经济方面体现着国家权力的层次性。应该强调,税权划分必须考虑国家权力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否则会出现地方税挤中央税,附加税挤正税,形成地方割据,财政负担加重,滋生严重的财政风险。

(四)加强预算硬约束,统一财政资金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

加强预算硬约束,就是要增强其作为国家财力计划的法律约束力和技术稳定性,严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部门预算编制试点,试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这是增强预算约束力的有益尝试。同时,维护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也很重要,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归各级政府,管理权属各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符合财政资金的属性,也是降低财政风险的重要途径。

(五)调整财政预算权限,使中央预算和地方预算保持相对独立,地方预算实行垂直管理,取消乡镇一级预算

维护各级政府财政的独立性是明确财权责任的必

要前提,但这种按地域板块的过细分割,又会破坏财政资金的统一性。因此,可以考虑在中央预算和省一级预算各自独立的基础上,对省以下预算,包括省、市、县级预算实行垂直管理。鉴于乡镇财政基本上失去了公共性和社会性特征,已经没有存在的必要,可以考虑逐步取消。当然经济发达地区,可根据具体情况,特殊处理。取消财政权限的乡镇,作为县一级的部门预算,照样能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

(六)合理适度地发行国债,建立国债专项预算,降低因过度举债或使用公债不当所产生的财政风险

国债导致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大造成的过度风险;二是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风险;三是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事实上我国国债的发行量已经较大了,虽然横向比,我们比发达国家特别是欧美等国的国债规模小得多,但纵向比,我国国债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属超常发展。加之我国国债管理手段落后,国债的使用效率不高,长此下去,势必产生不利后果。因此应实行国债专项预算管理,像管理基金一样管理国债,真正发挥国债的应有作用。

(七)积极推进社会保障社会化进程,既减轻财政负担,又能保证市场稳定和社会发展

转轨时期,为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平等竞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持社会稳定,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但社会保障资金不应、也不可能完全由财政解决。要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力与义务相对应、管理与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减少财政负担的份额。同时加强社会保障资金市场化管理手段,实现保值增值目标。

除此之外,还可以采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灵活运用公开市场业务等诸多方法,降低财政风险。

篇5:浅谈我国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

浅谈我国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

一、财政风险的界定

所谓风险,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危险。而财政风险是在财政领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危险。目前我国财政界对财政风险的内涵,主要是从财政收支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核心问题在于财政的债务承受状况、承受能力以及债务变动对财政收支平衡的危害。结合财政债务变动和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一些学者又把财政性资金在各个部门、各层环节之间的配置结构及 其变动趋势,也作为衡量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内容。概括而论,当前我国的基本观点认为,财政风险是指财政收支之间的不平衡关系以及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民经济良好运行,从而造成社会危害的可能性。就其具体内容,大致可以按宽和窄两个口径划分财政风险。

(一)窄口径财政风险。

即以财政赤字等财政直接负债衡量财政风险,主要指标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欧元区”成员单位的财政健全标准,即财政赤字不能超过GDP的3%、财政赤字余额不能超过GDP的60%(国内称之为赤字率和债务率)。我国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为3%,但我国财政赤字余额占GDP的比重还只有16%,由此而看,我国财政还有一定的举债空间。

(二)宽口径财政风险。

1.所有债务。这一指标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带来的风险、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经营带来的风险、财政投融资带来的风险、外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保障支出带来的风险。依照该标准使我国实际的财政风险远大于财政直接负债规模。 2.财力的结构变动。一是财政性资金的横向分布情况,其主要衡量指标是预算内外、体制内外资金的规模和比例关系。其基本观点是预算外和体制外资金过大,意味着财力过于分散,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因此大大削弱。二是财政性资金的纵向分布状况,其主要衡量指标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和比例关系,一般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人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即“两个比重”)为标准。其基本观点是,目前发达国家的“两个比重”一般是40%和70%,发展中国家的“两个比重”一般是25%和60%。

二、对财政风险的控制手段之一:法律控制

对风险的处置方式有很多种类,法律控制是其中较为有效和直接的方式,而且对于财政这一关涉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只有通过国家立法并且用法律的手段加以管理,才符合政治管理理论和立法法中规定的要求。

财政风险在各国的表现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的风险所采取的应对手段也略有差别,本文将从中国现阶段的财政风险的体现,从应然和实际两个角度来看对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的表现。

(一)综合债务构成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调整纳税对象和纳税额

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经营、财政投融资、外债和社会保障支出带来的风险是当前造成我国财政风险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国有企业。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问题很多,诸如经济结构不合理、高负债率、低利润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困难,国有企业多余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与财政有关。政企关系不清集中体现在企业与财政关系不清上,企业改革的各种风险必将形成财政风险。

94年税改后,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实现了内资和外资企业的统一,但是在其他很多方面却依然是内外有别。对于国企,国家实质上给予其很多优惠政策,可是他们没有充分利用,反而将这些机会发展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我国加入WTO后,对于外资企业应该采取国民待遇原则,所以我们要更好地处理两者之间平等互促的关系,在税率的缴纳和纳税对象的选择上考虑多方因素,协调好关系,减少国企引发的财政风险。

(二)财政结构横向层面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完善预算法

主要是预算外和体制外预算资金过大,意味着财力过于分散,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因此大大削弱。我国目前的预算体制仍然相当薄弱,因此要加强预算硬约束,统一财政资金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要增强其作为国家财力计划的法律约束力和技术稳定性,严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部门预算编制试点,试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这是增强预算约束力的有益尝试。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多的预算外资金,正是因为我们采取的预算编制是综合的,没有分项目细化,从而使得预算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清晰明确地体现真正的.统筹,在一定程度上为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提供了“温床”,导致财政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增加。同时,维护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也很重要,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归各级政府,管理权属各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符合财政资金的属性,也是降低财政风险的重要途径。

(三)财政结构纵向层面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明确中央地方的税收权限

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是一个焦点问题。政府间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其次才是行政权力范围的地缘性。下级政府部门在财政权力上缺乏自主性,因而也就没有责任心,形成了滥用财权,浪费财力的局面。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不清晰,而公共管理中,权、责、利三者是紧密结合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该大体一致,符合比例原则。我国现行体制下的财政平衡需要兼顾“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平衡和“地方与地方”的横向平衡,这造成了近年来中央政府“结构性剩余”无法弥补地方“结构性赤字”的尴尬。财政体系出现了“两头弱化”的明显特征:中央财政和县乡以下基础财政积弱明显。中央财政以税收的超常增收和辉煌举债才是弥补了其本身财力的不足,但这多少带有“涸泽而渔”的味道;基层财政则是寅吃卯粮,兼有腐朽。

对此,可考虑先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之间进行财权和事权的界定,在部分省市进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试点,并附以地方财政破产制度。否则中央财政的债务包袱就会重不可抑,中央财政的权威就会逐渐弱化。

(四)国债发行的不合理造成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建立国债专项预算

国债导致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大造成的过度风险;二是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风险;三是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 我国国债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属超常发展。加之我国国债管理手段落后,国债的使用效率不高,长此下去,势必产生不利后果,形成赤字政府的恶性循环。

对此,应该实行国债专项预算管理,像管理基金一样管理国债,真正发挥国债的应有作用。同时,应该给予地方一定发行国债的权利,但是这种债券的位阶和享有的权利低于中央发行的债券。地方发行国债一方面可以弥补在中央和地方税收不平衡条件下,地方财政的不足,同时地方国债能够有效地用于当地的建设,在发行和推广上容易铺开,带来较多的基建资金;但是发行债券毕竟是作为一种负债行为,从而对地方政府使用这笔资金形成一种有效有力的监督,在间接上也减少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失误造成大笔负债而清偿的责任。

总之,通过法律手段来预防和控制财政风险是比较可行和有效的,也是法治社会和财政法治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大力推进,使我们的财政日益稳健。

篇6:浅谈我国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

「正文」

一、财政风险的界定

所谓风险,是未来可能发生的危险。而财政风险是在财政领域,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危险。目前我国财政界对财政风险的内涵,主要是从财政收支的角度进行界定的,核心问题在于财政的债务承受状况、承受能力以及债务变动对财政收支平衡的危害。结合财政债务变动和中央财政的调控能力,一些学者又把财政性资金在各个部门、各层环节之间的配置结构及 其变动趋势,也作为衡量财政风险的一个重要内容。概括而论,当前我国的基本观点认为,财政风险是指财政收支之间的不平衡关系以及财政不能提供足够的财力维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和国民经济良好运行,从而造成社会危害的可能性。就其具体内容,大致可以按宽和窄两个口径划分财政风险。

(一)窄口径财政风险。即以财政赤字等财政直接负债衡量财政风险,主要指标是《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的“欧元区”成员单位的财政健全标准,即财政赤字不能超过GDP的3%、财政赤字余额不能超过GDP的60%(国内称之为赤字率和债务率)。我国财政赤字占GDP的比例为3%,但我国财政赤字余额占GDP的比重还只有16%,由此而看,我国财政还有一定的举债空间。

(二)宽口径财政风险。

1.所有债务。这一指标主要由以下部分构成: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带来的风险、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经营带来的风险、财政投融资带来的风险、外债带来的风险和社会保障支出带来的风险。依照该标准使我国实际的财政风险远大于财政直接负债规模。 2.财力的结构变动。一是财政性资金的横向分布情况,其主要衡量指标是预算内外、体制内外资金的规模和比例关系。其基本观点是预算外和体制外资金过大,意味着财力过于分散,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因此大大削弱。二是财政性资金的纵向分布状况,其主要衡量指标是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收入的规模和比例关系,一般用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人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即“两个比重”)为标准。其基本观点是,目前发达国家的“两个比重”一般是40%和70%,发展中国家的“两个比重”一般是25%和60%。[1]

二、对财政风险的控制手段之一:法律控制

对风险的处置方式有很多种类,法律控制是其中较为有效和直接的方式,而且对于财政这一关涉到国计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只有通过国家立法并且用法律的手段加以管理,才符合政治管理理论和立法法中规定的要求。

财政风险在各国的表现不尽相同,因此对不同的风险所采取的应对手段也略有差别,本文将从中国现阶段的财政风险的体现,从应然和实际两个角度来看对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的表现。

(一)综合债务构成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调整纳税对象和纳税额

国有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国有企业及国有资产经营、财政投融资、外债和社会保障支出带来的风险是当前造成我国财政风险的又一主要原因,特别是国有企业。我国国有企业的现实问题很多,诸如经济结构不合理、高负债率、低利润率,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困难,国有企业多余职工的分流和再就业,等等。所有这些问题,无一不与财政有关。政企关系不清集中体现在企业与财政关系不清上,企业改革的各种风险必将形成财政风险。

94年税改后,对于企业所得税方面实现了内资和外资企业的统一,但是在其他很多方面却依然是内外有别。对于国企,国家实质上给予其很多优惠政策,可是他们没有充分利用,反而将这些机会发展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我国加入WTO后,对于外资企业应该采取国民待遇原则,所以我们要更好地处理两者之间平等互促的关系,在税率的缴纳和纳税对象的选择上考虑多方因素,协调好关系,减少国企引发的财政风险。

(二)财政结构横向层面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完善预算法

主要是预算外和体制外预算资金过大,意味着财力过于分散,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也因此大大削弱。我国目前的预算体制仍然相当薄弱,因此要加强预算硬约束,统一财政资金管理,实行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要增强其作为国家财力计划的法律约束力和技术稳定性,严肃预算编制,严格执行预算。目前,我国已经开始部门预算编制试点,试行零基预算编制方法,这是增强预算约束力的有益尝试。之所以会产生如此多的预算外资金,正是因为我们采取的预算编制是综合的,没有分项目细化,从而使得预算在很大程度上无法清晰明确地体现真正的统筹,在一定程度上为预算外资金的存在提供了“温床”,导致财政风险出现的可能性增加。同时,维护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也很重要,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归各级政府,管理权属各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一管理财政资金符合财政资金的属性,也是降低财政风险的重要途径。

(三)财政结构纵向层面的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明确中央地方的税收权限

中央和地方的税收权限是一个焦点问题。政府间关系是一种地缘关系,这种关系首先表现为经济上的相互依赖性,其次才是行政权力范围的地缘性。下级政府部门在财政权力上缺乏自主性,因而也就没有责任心,形成了滥用财权,浪费财力的局面。中央和地方的事权划分不清晰,而公共管理中

,权、责、利三者是紧密结合的,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应该大体一致,符合比例原则。我国现行体制下的财政平衡需要兼顾“中央与地方”的纵向平衡和“地方与地方”的横向平衡,这造成了近年来中央政府“结构性剩余”无法弥补地方“结构性赤字”的尴尬。财政体系出现了“两头弱化”的明显特征:中央财政和县乡以下基础财政积弱明显。中央财政以税收的超常增收和辉煌举债才是弥补了其本身财力的不足,但这多少带有“涸泽而渔”的味道;基层财政则是寅吃卯粮,兼有腐败。

对此,可考虑先在中央和省两级财政之间进行财权和事权的界定,在部分省市进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试点,并附以地方财政破产制度。否则中央财政的债务包袱就会重不可抑,中央财政的权威就会逐渐弱化。

(四)国债发行的不合理造成财政风险的控制方式:建立国债专项预算

国债导致的财政风险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量大造成的过度风险;二是结构不合理造成的风险;三是使用不当造成的风险。[2] 我国国债增长速度远高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速度,属超常发展。加之我国国债管理手段落后,国债的使用效率不高,长此下去,势必产生不利后果,形成赤字政府的恶性循环。

对此,应该实行国债专项预算管理,像管理基金一样管理国债,真正发挥国债的应有作用。同时,应该给予地方一定发行国债的权利,但是这种债券的位阶和享有的权利低于中央发行的债券。地方发行国债一方面可以弥补在中央和地方税收不平衡条件下,地方财政的不足,同时地方国债能够有效地用于当地的建设,在发行和推广上容易铺开,带来较多的基建资金;但是发行债券毕竟是作为一种负债行为,从而对地方政府使用这笔资金形成一种有效有力的监督,在间接上也减少了中央对地方政府的失误造成大笔负债而清偿的责任。

总之,通过法律手段来预防和控制财政风险是比较可行和有效的,也是法治社会和财政法治的必然要求,在这方面我们应该大力推进,使我们的财政日益稳健。

「注释」

1 欧林宏:“我国现有财政风险论点及其主要缺陷分析”,www.bjcz.gov.cn/tsnr/bjck/05/t0627_9174.htm ,1月3日查看。

2 赵晓、钟伟:“舒缓财政风险的六个建议”,www1.cei.gov.cn/hottopic/doc/ztad/11021103.htm.

余慧婷

篇7:谈我国的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的日益发展,同时发展速度的相对放缓,中国的财政愈来愈受到了国内和国际的广大的学者专家的重视。其中最为重要的便是中国的财政的风险问题。对于中国存在财政风险这一命题,基本来说,没有人有异议。但是,对于财政风险的可控制性和控制的方式,争议颇多,笔者拟从自己的认识角度对此进行一定的阐述,尤以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为主。

关键词:财政安全 隐性债务 财政结构 法律控制

财政安全

怎么样的财政才是合理的安全的财政呢?

笔者在翻阅了有关的资料后得出这样的结论:

首先,如果政府能够长期保持财政收支平衡,则政府财政是可持续的,换言之就是没有财政危机;其次,尽管在相当长时期内不能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但政府能够通过发行国债为财政赤字融资,则政府依然可以是可持续的。最后,如果在经济中存在这样一种机制,当财政脱离平衡状态之后,经济变量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使财政恢复或趋于恢复平衡,则政府的财政状态仍可定义为稳定可持续的。

能够做到上述三点的政府的财政才使健康的财政,那么中国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呢?

财政风险

在中国,就目前看来,政府正在试图通过发行国债为财政赤字融资,以达到财政危机的解决。因此,国债构成了政府财政赤字的组成部分。但,应当指出的是,国债并没有充分反映政府的实际负债规模和财政风险水平。

这是因为,一般来说,政府债务分为四大类型,不单有国债这样的显性直接负债,还有隐性直接负债,显性或有负债,隐性或有负债。平时关注的债务是第一类,显性的直接债务,其他三部分基本不大关注,也没有列入政府的正式财政报告里。中国政府实际负债规模大于公布的国债数。

第一、粮食经营亏损挂账。从国家权威机构获得的数据表明,由于粮食过剩,国家财政用于粮食保管费用、利息和价差亏损补贴(移库、陈化粮抛售、军供)等方面的支出不断上升,负担沉重。

目前,中国粮食的亏损挂账数额非常庞大,如果不加快改革将会对财政构成非常大的压力。

第二、“三位一体”的银行、企业、政府债务

在中国,所有的隐性财政风险中,金融业所占的比重最大,问题也最严重。1999年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资产有1.4万亿,按70%的损失率来算,大概会损失1万亿。这是个相当惊人的数字。

企业方面的或有债务,同样可能成为政府的隐性债务。1998年有关部门(银行、国有资产管理局等)的抽样调查,曾得出当时国有企业“三分之一不亏或赢利、三分之一明亏、三分之一潜亏”的基本判断,这说明国有企业潜亏的问题不可忽视,财政在经济动态发展中可能或多或少要为之承担一定的责任。

在养老金这一块,由国家体改部门与国外保险机构联合进行的一项课题研究估测,近年我国养老金隐性债务累积规模,即使是按相关因素的中值来计算,也要高达37000亿元人民币左右。当然,这是一种或有债务,并非马上产生偿债压力,但其间社保体制因素变动的效应,可能是难以全面估测的。

在中国目前来看,国有经济仍然是一个由财政、银行、企业三个部门组成的巨型公司。银行不良贷款的损失,隐性养老金债务与财政部发行的国债一样,都是国家对非国有债权人(居民)的债务,或全体人民对其他人的债务。因此,在评估政府债务的可持续性时,必须把三个部门放在一起计算。

第三、财政结构——地方财政的债务之忧

中国财政的局部的、地区性的危机,也就是所谓的财政危机结构性问题。事实上,由于税制改革不到位,中国很多地方尤其是乡这一层次的财政的确面临着严重的财政危机。我们知道,在乡镇的财政收入中,有一半是用于民办教师的工资,这是一种很基本的财政支出。而这种很基本的财政支出,我们的中央财政没有承担起来。我国财政体制多年来一直存在着事权与财权不清的缺陷,中央财政很多该做的事没有做,而很多不该做的事又在大包大揽。中央大包大揽,很多事情又是'我请客,你掏钱',让地方政府掏腰包,这样就进一步加重了地方财政的危机。

在农村税费改革前,乡镇就存在着财政收支缺口。据有关材料显示,在我国3000多个县市中,财政长期呈现赤字的县市已超过50%,全国1080个县发不出工资来,约有50%~60%的乡(镇)入不敷出。而且赤字时间长,乡镇财政收支缺口大多有七、八年的历史了,严重的地区已经超过了十年。农村税费改革取消了原先纳入乡镇财政预算和村级财务开支的税费项目,如乡统筹、教育集资、屠宰税等,乡镇可用财力一下子变得更加捉襟见肘了。为了解决乡村财政支付危机,中央和省级财政加大了转移支付的力度。2001年中央财政对试点地区的转移支付总额为100亿元,2002年为200亿。但是面对庞大的财政硬缺口,中央和省级政府的转移支付也是杯水车薪。

我国农村合作基金会的破产清偿,使地方财政风险成倍地扩大。1999年,中央宣布取缔农村合作基金会,限期清盘、清偿。这个曾经在我国广阔农村地区发挥作用的金融机构从此寿终正寝,同时也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巨额的债务。如广东省政府为了清偿全省886家农村合作基金会的股金,向中央借款71.13亿元,各级政府自筹资金20.9亿元,对个人合法股金进行一次性全额兑付。对政府财政来说,这些债务是出于社会稳定的压力,不得不承担的。

这些政府的非正式债务离真正的债务还有一定距离。而且有些或有债务,前几年可能是或有债务,但近几年还了,就没有事了。但当把这些都加起来,政府的财政风险还是相当大的。

法律控制

从根本上说,财政风险的释放,要依靠我国经济的渐进成长,但这样的逻辑不能倒过来说,不能指望无限的财政扩张可以支撑较好的经济成长数字,然后梦想此数字可以掩盖先前的财政扩张。舒缓财政风险已成为当务之急,就目前的观点来看,主要是从这样的几个方面进行所谓的财政减压:大力发展非国有企业、推动国有部门改革、降低银行偿债、完善转移体制、尝试地方举债、控制收入总量、优化支出结构、降低名义税率、免除农业税费。

以上所说的主要侧重于政策上的讲义。从法律的角度来讲,笔者认为中间机关应当有如下的作为。

笔者认为,应当对财政法、预算法、税法进行必要的调整。

首先,对财政收支——预算法的修订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下去。目前的主要内容是对收入总量的控制和支出项目的内容的更正。尽管财政税收的增长得力于加强征管,但一只手多收税压抑私人部门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另一只手扩张公共投资,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此外,在好的项目储备基本耗尽,财政帐面资金相对充裕的时候,是否还有必要继续增发国债?

而对支出而言,一是中央财政似乎对基础设施的“软项目”投资不足,尤其是对于自身职责之内的九年义务制教育尽义务不足。例如,相当多的西部地区颇为贫困,农民很少或基本没有现金收入,基层政权靠摊派来维持“民办学校”和自身的生存。二是中央财政似乎漠视了农村仍然是持续的净剩余流出的地区。在县以下金融机构基本被撤裁之后,通过国有或民营金融机构向农村注资资本已不现实,那么通过中央和地方财政向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投融资便利就势在必行,但这一块却恰恰是比较匮乏的。对于此,应当进行相关的立法,把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正当程序进行合理的规划。

其次,以法律的形式免除农业税费,而不是行政命令。为什么农业税费必须免除?一是税收的源泉是个人所得,鉴于农民阶层很少有月收入超过800元的,因此其绝大部分本就不应该成为现实的纳税人。二是寄生在农业税上苛捐杂税太多。中央财政仅仅通过5%的农业税汲取了约300亿的税入,而各级政权在其上滋生出来的税费估计在2000多亿!从中央财政看免除农业税无伤大雅,否则盘根错节寄生出来的税费所导致的结果,只能是民怨沸腾,而且还加大了财政的另一层面上的风险。

第三,对税法进行必要的修订和调整。首先就是要把税收立法的真正主体的地位突显出来,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真正的作到税收立法。同时对政府的对税法的越权性设立进行必要的纠正与认可。接着应当对名义税率进行必要的调低。过高的名义税率导致了广泛的偷税漏税,而这又一步导致了税收大检查和惩处的难度,变成高税率、高违规背景下的法不责众,要解开这样的“死结”,只有降低税率和强化征管。目前,对个人的所得税已因起点过低而沦落为“工薪税”或工资附加税,而对企业的所得税方面,尽管统一内外资所得税率原则已定,其趋势只能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率向外资企业靠而不是相反,但至今尚无动作。所得税的改革恐怕还不是最紧迫的,增值税改革更为迫切,实践表明中国经济难以承受如此宽的生产型的税基,也可能并不能承受高达17%的税率,因此,无论是所得税还是增值税,都需要切实地降低税率。

当然,财政风险的法律控制远不止这些,但是,这三者应是当务之急。需要补充的是在对财政风险进行法律控制的时候,也应当注意已有的行政政策所起到的实际作用,在必要的时候将其法定化。

【结论】:

中国经济的发展还远没有到达发达的程度,中国财政的发展处于瓶颈阶段,财政风险的不断扩大,也正是经济实力真正雄厚前的阵痛。但,这并不代表我们放任它,而是应该是各种途径,包括法律途径去解决它,真正的解决我国的财政风险问题,如此,更能对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必备的条件。

【参考资料】

◇刘剑文主编:《财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4年2月第一版

◇刘尚希、于国安:《地方政府或有负债:隐匿的财政风险》,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

◇刘溶沧 赵志耘主编:《中国财政理论前沿》(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1年版

财政防范风险警示语

我国商品期货市场风险预警机制研究论文

财政风险的财税法控制

我国城市空气质量研究

我国财政税收管理体制创新对策探究

我国学校德育实效研究综述

我国外贸企业盈利能力研究

我国金融保险集团风险和防范建议

我国对外投资的国家风险防范

中国生态风险评价研究现状

我国财政风险研究(通用7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我国财政风险研究,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