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我国金融保险集团风险和防范建议(共含6篇),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苦涩”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从公司的角度,对防范和化解金融保险集团风险的建议
1.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1)金融保险集团(母公司)的股权多元化
金融保险集团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的股权结构会给公司带来不同的影响。
当股权过于集中时,小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的积极性减弱,从而使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的内部会议。
股东大会对公司治理作用非常微弱,不足以约束经理层的道德风险倾向,从而出现经理层的内部人控制现象,控股股东通过一些不当的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的利益,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并不鲜见。
(2)完善金融保险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治理关系
金融保险集团要想发挥协同效应、进行一体化的风险管理,就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很强的控制力。
然而,母公司与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因此,如何构建良好的母子公司治理模式,既实现协同效应、又不存在侵害子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2.建立金融保险集团风险管理制度
(1)建立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理论上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垂直一体化的风险管控和审计模式,一种是双重风险管控和审计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
在垂直一体化的模式下,金融保险集团直接参与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审计,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风险集中管理、集中控制,控股公司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子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实现金融保险集团架构下特殊风险的管理,但可能造成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配合不够紧密。
而双重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模式下,金融保险集团间接参与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审计,控股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职责,通过影响子公司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间接实现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
这种模式有利于风险管理和具体业务的配合,子公司风险管理职责完整,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但控股公司对子公司风险管理控制力度减弱,协调难度增加,控股公司管理金融保险集团特殊风险的难度加大。
不管采用那种模式,都必须明确母子公司各自的风险控制职责,将风险控制落到实处。
(2)建立起风险预警体系,尤其是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预警体系可以结合公司经营指标分析体系的建立一并进行实施。
在经营指标体系中可以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指标,确定这些指标的安全底线,对异常波动的.指标值及时分析原因,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对策。
(3)建立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制度
明确的制定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制度是国际上大型保险集团在风险管理中的普遍做法,而我国目前这方面还还比较缺乏。
对人力资源的制度约束,必须明确强调保险集团规章制定和业务行为的核心原则及价值观,对各级员工在遵守法律、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并针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准则提出了指导性规定。
二、从监管的角度,对防范和化解金融保险集团风险的建议
1.加大法制建设,加强立法监管
一是要尽快清理现行金融法律、规章,查找法规真空,通过类似“司法解释”的办法填补“漏洞”;其次要建立、健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体系,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法》,及相关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行政法规和规章。
三是确保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的前瞻性和稳定性。
2.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的透明度
对保险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必须制定强制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对内部交易予以明确的限制,超过一定金额的交易必须经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审批;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保险公司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当期关联交易的全部情况,增强信息透明度,也便于监管部门加强监督与管理。
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场外交易市场的规范,完善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等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
3.加快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步伐
我国的三大金融监管当局已经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就监管中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磋商,交流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弥补行业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的弊病,堵塞监管漏洞。
但是,从前文分析中也可以看到,“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并非常设的办公机构,并不能实现对金融事项的及时监管,并且这种合作的结果往往缺乏强制力。
虽然在我国金融保险发展初期,这种制度基本适用,但随着混业经营的不断扩大,这种监管力度明显是不够的。
而且,在合作监管中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主监管制度,这种监管容易产生由于子公司的权利结构、资本结构变化,而使得监管归口也发生变化,甚至出现监管真空。
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快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
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建议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监管金融集团的机构,该机构成员由三大监管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
该机构的规模可以比较精简,但可以随金融集团的发展适时调整。
这一模式兼具了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优势。
独立的集团监管机构设立利于从整体上评估集团风险,同时又可以充分发挥专业监管机构的专业优势,达到规范金融保险市场,促进行业创新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康华平:金融控股公司风险控制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10.
[2]张莹华:集团公司财务风险控制体系的建设[J].会计之友,06期.
摘要:随着金融服务的深化和发展,外资保险集团进入中国,它们在全球集团层面的混业经营实践,使其具备了未来在中国提供综合金融服务的能力,这对中国保险公司形成了巨大的竞争压力。
本文从金融保险集团公司和市场监管两个角度,对如何防范和化解我国金融保险集团风险提出建议。
一、从公司的角度,对防范和化解金融保险集团风险的倡议
1.建立科学完善的公司治理机制
(1)金融保险集团(母公司)的股权多元化
金融保险集团的股权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有着密切的关系,不同的股权结构会给公司带来不同的影响。当股权过于集中时,小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的积极性减弱,从而使股东大会成为大股东的内部会议。股东大会对公司治理作用非常微弱,不足以约束经理层的道德风险倾向,从而出现经理层的内部人制约现象,控股股东通过一些不当的关联交易损害小股东的利益,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并不鲜见。
(2)完善金融保险集团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治理关系
金融保险集团要想发挥协同效应、进行一体化的风险管理,就要求母公司对子公司有很强的制约力。然而,母公司与子公司均为独立的法人,因此,如何构建良好的母子公司治理模式,既实现协同效应、又不存在侵害子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
2.建立金融保险集团风险管理制度
(1)建立公司内部制约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
理论上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垂直一体化的风险管控和审计模式,一种是双重风险管控和审计模式,两种模式各有优劣。在垂直一体化的模式下,金融保险集团直接参与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审计,这种模式的特点是风险集中管理、集中制约,控股公司能及时全面地了解子公司的风险状况,有利于实现金融保险集团架构下特殊风险的管理,但可能造成风险管理与业务经营配合不够紧密。而双重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模式下,金融保险集团间接参与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审计,控股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职责,通过影响子公司董事会及其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间接实现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工作的指导。
这种模式有利于风险管理和具体业务的配合,子公司风险管理职责完整,具有较大的自主权,但控股公司对子公司风险管理制约力度减弱,协调难度增加,控股公司管理金融保险集团特殊风险的难度加大。不管采用那种模式,都必须明确母子公司各自的风险制约职责,将风险制约落到实处。
(2)建立起风险预警体系,尤其是财务风险预警体系
预警体系可以结合公司经营指标分析体系的`建立一并进行实施。在经营指标体系中可以选出具有代表性的指标,确定这些指标的安全底线,对异常波动的指标值及时分析理由,发现潜在的风险并采取相应策略。
(3)建立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制度
明确的制定人力资源风险管理制度是国际上大型保险集团在风险管理中的普遍做法,而我国目前这方面还还比较缺乏。对人力资源的制度约束,必须明确强调保险集团规章制定和业务行为的核心原则及价值观,对各级员工在遵守法律、道德标准等方面进行明确要求,并针对如何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准则提出了指导性规定。
二、从监管的角度,对防范和化解金融保险集团风险的倡议
1.加大法制建设,加强立法监管
一是要尽快清理现行金融法律、规章,查找法规真空,通过类似“司法解释”的办法填补“漏洞”;其次要建立、健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法律体系。二是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体系,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监督管理法》,及相关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行政法规和规章。三是确保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法律制度的前瞻性和稳定性。
2.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强信息的透明度
对保险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必须制定强制的信息披露制度,同时对内部交易予以明确的限制,超过一定金额的交易必须经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的审批;建立定期报告制度,保险公司应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当期关联交易的全部情况,增强信息透明度,也便于监管部门加强监督与管理。此外,监管部门还应加强对场外交易市场的规范,完善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品等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
3.加快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步伐
我国的三大金融监管当局已经建立了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就监管中一些重大理由进行磋商,交流信息,实现信息共享,弥补行业监管部门各自为政的弊病,堵塞监管漏洞。但是,从前文分析中也可以看到,“监管联席会议机制”并非常设的办公机构,并不能实现对金融事项的及时监管,并且这种合作的结果往往缺乏强制力。虽然在我国金融保险发展初期,这种制度基本适用,但随着混业经营的不断扩大,这种监管力度明显是不够的。
而且,在合作监管中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主监管制度,这种监管容易产生由于子公司的权利结构、资本结构变化,而使得监管归口也发生变化,甚至出现监管真空。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加快金融监管模式的改革。
根据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情况,倡议可以考虑成立一个专门负责监管金融集团的机构,该机构成员由三大监管机构抽调工作人员组成。该机构的规模可以比较精简,但可以随金融集团的发展适时调整。这一模式兼具了分业监管和统一监管的优势。独立的集团监管机构设立利于从整体上评估集团风险,同时又可以充分发挥专业监管机构的专业优势,达到规范金融保险市场,推动行业创新和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康华平:金融控股公司风险制约研究[M].中国经济出版社,.10.
[2]张莹华:集团公司财务风险制约体系的建设[J].会计之友,0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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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自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国债规模日益扩大。国债政策在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做出了极大贡献。同时,国债规模的迅速扩大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担忧。本文以国际上通用的指标来衡量国债规模,认为目前我国国债规模已经偏大,对目前国债规模应持谨慎态度。文章最后提出一些措施,以防范国债规模风险。
关键词:国债规模;国债依存度;国债偿债率;国债负担率;国债风险防范
国债政策是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经常被各国用以调节经济。从开始我国政府采取扩张性财政政策,加大了国债的发行力度。事实表明,近几年的国债政策在拉动投资、扩大内需、确保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很大作用。据国家统计局测算,国债对GDP增长贡献如下:~国债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分别是1.5%、2%、1.7%、1.8%和2.0%.与此同时,加大国债发行力度使得国债规模迅速扩大,5年来我国累计发行国债22577.6亿元(加上发行的长期建设国债,总量达到29177.6亿元),平均每年发行4515.5亿元,年均增长28.56%,20我国国债发行规模更是创下5946.30亿元的历史新高。国债规模的迅速扩大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担忧。
一、国债规模现状分析
从世界各国管理国债规模的实践来看,一般都采用国债依存度、国债偿债率和国债负担率来判断一国的国债规模是否合理。
(一)国债依存度
国债依存度是指当年国债发行量占该年财政支出的比重,反映了财政支出对国债的依赖程度。在我国,国债依存度有两种计算口径,即国家财政国债依存度和中央财政国债依存度。我国的国债由中央财政发行,国债收入归中央财政控制使用。因此,我们在用国债依存度来衡量国债规模时采用中央财政国债依存度更为合理。从表1中可以看到,1994~年我国中央财政国债依存度分别为:64 84%、75 72%、85 89%、95 23%、121 86%、96 69%、84 37%、84 67%和87 63%.这些数据表明我国中央财政国债依存度非常高,中央财政支出资金来源很大部分依靠发行国债,这必然会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其中潜在的风险是不言而喻的。国际上关于中央财政对国债依存度的警戒线是25~30%,我国的中央财政国债依存度远远高出世界公认警戒线,表明我国的国债规模的形势比较严峻。
(二)国债偿债率
国债偿债率是指当年国债还本付息额与财政收入的比例关系,反映了国债发行规模与财政收入是否相适应。这一指标越高,表明以前所发国债对财政形成的压力越大,反之则越小。从表1中可以看到,1994~2002年我国国债偿债率分别为:6.65%、12.56%、17.09%、21.04%、22.74%、15 66%、11.59%、11.74%和13.05%.很多学者都主张我国的国债偿债率应控制在8~10%,可见我国的国债偿债率已经超过了公认的安全线。虽然国债偿债率已经呈现出向安全线逐步接近的趋势,但是我国近些年由于国债规模的膨胀,加上新发国债期限较短,还本付息的支出负担日益沉重,偿债压力会进一步扩大。一般来说,国债本息是必须无条件偿还的,刚性很强。在我国财政尤其是中央财政困难不能得到根本扭转的背景下,就不得不利用发新债来还旧债,后果是国债规模越来越大,极大地加剧了国债的规模风险。
(三)国债负担率
国债负担率是指某一时期国债余额占同期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根据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数据,国债负担率与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大致相同。近年来,我国财政收入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在20%左右。因此,我们应推算我国合理的国债负担率在20%左右。从表1中可以看到,我国1994~2002年国债负担率分别为:4.89%、5.64%、6.42%、7.40%、9.91%、12.85%、14.56%、16.28%和18.89%.从这些数据可以看出我国的国债负担率比较低,似乎可以说明国债规模还不够大。事实上,我国举债的历史比较短,不能够将我国的国债余额与西方发达国家国债余额作简单的比较,西方发达国家的国债余额是经历上百年时间积累形成的。从上面的数字我们可以看到我国国债负担率增长较快,2002年国债负担率是1994年的3.86倍,1994年到2002年间国债负担率平均年增长率约为18%,大大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率和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如果长此以往,我国财政将会不堪重负,不利于经济的发展。
我国国债规模及其风险防范
自恢复国债发行以来,国债规模日益扩大.国债政策在拉动投资、扩大内需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对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做出了极大贡献.同时,国债规模的迅速扩大引起了各方面的.关注和担忧.本文以国际上通用的指标来衡量国债规模,认为目前我国国债规模已经偏大,对目前国债规模应持谨慎态度.文章最后提出一些措施,以防范国债规模风险.
作 者:林晓艳 作者单位:上海财经大学金融系,上海,83 刊 名:广东财经职业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GUANGDONG VOCATIONAL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年,卷(期): 3(2) 分类号:F832.91 关键词:国债规模 国债依存度 国债偿债率 国债负担率 国债风险防范二、国债规模风险防范对策
我国国债依存度和国债偿还率已经远远超出国际安全警戒线,而且国债负担率增长很快,表明我国国债规模已经偏大,面临着较大的国债规模风险。为此,采取相关措施,控制和防范国债规模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
(一)合理界定国债使用方向,加强对国债资金使用的监督
首先,国债资金应优先投向那些瓶颈性产业和部分生产建设性项目,以弥补国家建设资金的短缺,避免重复建设。国债资金应支持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支持国有企业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产业升级,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引导银行、企业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技术领域投资。在每个投资项目中,应确保国债资金的投入能够促进经济的增长,从而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增大政府的偿债能力,实现国债规模的均衡发展及自身良性循环。其次,要坚决杜绝半拉子工程,对于已经开工的国债项目建设,严把工程质量关,严禁挤占挪用国债资金,确保国债投资的高效率。针对目前我国国债一些投资项目效率差的情况,需要在资金使用方面加强管理。这需要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者的使用责任,保证项目的质量。
(二)加快财政改革的速度,降低国债偿债率和国债依存度
虽然近年来我国的财政收入有所改善,但我国的财政收入仍然较低,处在世界较低水平。财政收入低制约了国债偿还能力,使得国债规模风险比较突出。要降低衡量国债规模风险的两大指标———国债偿债率和国债依存度,最行之有效的方法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此,必须加快财政改革的速度。首先,必须完善流转税制度,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逐步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结构中的比重,努力扩大关税在筹集财政收入中的作用,大力压缩无税区和低税区。其次,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积极稳妥地推进“费改税”,逐步将预算外和体制外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再次,要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减少税收流失,严厉打击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三)加强国债期限结构管理,优化国债偿还期限结构
国债总额不是一次偿清的,对政府财政形成最直接压力的是每年的还本付息额,只要政府每年都能够坚持正常的还本付息,就可以源源不断地借债。因此,合理地安排国债的期限结构,使得国债还本付息在年度间均匀分布,避免出现集中偿还年度,可以大大化解国债的规模风险。我国国债大多为3到5年的中期国债,10年以上的国债品种相当稀少,国债期限结构缺乏均衡合理分布。这样的期限结构使还本付息过于集中,容易出现偿债高峰,也不利于国债资金的长期有效使用和合理安排,使国债调节经济的功能难以发挥。同时也难以满足投资者对金融资产期限多样化的要求,影响国债的筹资。所以,我国应增加长期债券和短期债券的发行,改变目前单调的期限结构。在发行国债时要考虑国债所形成的偿还期限结构,实现国债期限结构的多样化和均衡化,使国债每年还本付息额与财政收入规律相符合。
(四)促进国债市场化,提高国债流动性
国债的可持续性发行规模与国债市场的发育程度有关。发达国家的国债市场发育程度高、流通性强、容易变现,从而国债发行空间较大。反观我国国债市场,其正在培育的过程中,相对比较封闭,流动性差,使得国债发行空间狭小。因此,建立一个适合规范的、流动性高的国债市场,将有利于实现国债筹资、融资,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缓解国债的规模风险。为此,应做好以下工作:首先,完善国债的发行制度。大力发展国债拍卖这一发行方式,以降低国债发行成本,提高国债发行透明度,加快国债发行市场化进程。建立国债的滚动发行,提高可流通国债的比例,以利于中央银行实行公开市场业务操作和金融机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提高国债市场的流动性。其次,将分割的债券市场连通起来。目前,我国可流通债券市场分为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在两种市场间债券和资金不能自由流动,降低了国债的流动性。而且两个市场的收益率也不尽相同,不利于形成以国债收益率为基准的市场利率体系,不利于传达货币政策的意图。所以,使资金和国债在各个债券市场间可以互相流通的要求显得很迫切。可以考虑有步骤地允许信用社、商业银行进入交易所市场。建立起全国统一的国债清算系统和托管系统,以提高市场运作效率。
参考文献
[1]杨大楷。国债风险管理[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中国国债协会《国债市场化》课题组。国债的流通性与增发空间[J].经济研究,2002,(5)。
[3]上海财经大学课题组。关于我国国债风险的认识和评估[J].财经论丛,2003,(1)。
★ 风险防范的论文
★ 银行风险防范心得
★ 我国财政风险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