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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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探讨

篇1: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探讨

仲东阳

提要: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对我国现行税制产生许多直接、间接的影响。面队新形势,中国税制表现出很多不适应性。为了迎接挑战,一方面我们应该按照WTO基本规则改革现行税制,另一方面则应在WTO的“原则之中有例外”的框架内寻找制定具有中国特色的税收方针政策。

篇2: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探讨

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是当前一个热点问题。要正确认识这一问题,就必须持全面客观的态度。我们既要看到WTO对中国税制带来的冲击,又要看到WTO对中国税制改革带来的机遇,本文试就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作一探讨。

―、WTO对中国税制的主要影响

首先,WTO对中国宏观经济和整个国民经济产生最广泛而又深远的影响,进而对中国税制产生间接的影响。一方面应该肯定的是,加入世贸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中国宏观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重大调整,提高中国经济的增长率。因为所有的WTO成员的市场向中国开放,同时中国还可以利用世贸组织成员的有关规则来保护自己,摆脱过去在贸易活动中屡遭他国歧视的困境,使出口大幅增加。同时,加入世贸还将使中国有资格参与国际经济规则的制定,为未来中国的长期经济增长创造稳定有利的国际环境。中国未来宏观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必然带来税制上的重要变化。在税重设置方面:收入的增加必然增加所得税种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WTO的可持续发展的关注必然要求我国加强绿色税收。在税源方面:根据我国开放市场的承诺:农业、电讯、高科技、保险、银行、服务、旅游等领域对外开放、资本、技术、人员的流入和输出,必然引起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行业的发展变化,相应的税源结构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在税收征管方面:服务的发展、网络经济、子商务的广泛运用、大型跨国公司的大量涌入,都对我国现行税收征管手段和措施提出了挑战。特别是跨国公司的跨地域性及跨行业性以及电子技术、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使得企业的经营,管理具有跨时空性。同时,随着跨国交易的增多,国于国之间的税收协调与合作需要进一步的加强,反避税任务更加艰巨。这些都对我国目前税收征管体制提出了非常现实的课题。另一方面,加入世贸也会对我国国内经济造成一定的冲击,因为加入世贸组织把我国的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联结为一体,随着外国商品的大量流入,我国国内产业将面临外国企业的强大竞争。一些产业必然出现重大的调整,进而对中国税制产生一些间接的影响。

其次,WTO基本原则对中国税制将产生许多直接的影响。WTO继承了原来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同时又对其进行了发展和完善。概括起来,其主要原则有六类:非歧视原则、贸易自由化原则、透明度原则、公平贸易原则、允许例外和保障措施原则和发展中国家优惠待遇原则等。在非歧视原则方面,要求我们必须按照WTO的有关规则和加入世贸时的承诺来调整税收政策,以换取WTO成员国对中资企业的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和市场准入,尽快取消对外商的“超国民待遇”,以实现内外资企业的公平竞争,特别是应该积极利用世贸组织的互惠原则为内资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提供符合WTO规则的税收政策支持。在贸易自由化原则方面,对税制影响最大的是要大幅度消减关税税率,以提高本国市场的准入程度。在透明度方面,要求我们尽快处理内部文件,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实现国税局与地税局的统一合并,统一各地的税收政策法规,规范名目繁多的地方税收“土政策”,加快依法治税的步伐。同时,WTO为了加强其规则的适应性,还体现了“原则之中有例外,例外之中有原则”的基本精神,要求我们充分利用发展中国家的特殊地位,在WTO的“原则与例外”的框架下,对本国产品实行合理与适度的税收保护,以最终促进产业与结构的调整。

二、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步伐加快,现行税制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弊病,特别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对照世贸组织的原则,存在的问题也越来越显现出来。

1.现行税制还未充分体现公平税负与国民待遇原则。目前,内外资企业仍存在两种税制。例如,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企业所得税与外商投资企业与外国企业所得税制;对内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土地使用税、教育附加费,但对外资企业不收;相同的征税对象,内外资企业适用不同的税种,内资企业适用房产税、车船使用税,而外资企业适用城市房地产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内资企业基本没有关税优惠,外资企业却享受关税优惠。这些问题的存在,违背了公平税负和国民待遇原则,影响了企业的公平竞争。

2..现行税制还不够完善。1994年的税制改革初步建立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税制体系,但存在许多不完善之处。(1)现行增值税是“生产行”增值税,对购进固定资产已纳税额不予抵扣,导致重复纳税未彻底解决,抑制企业的投资需求和设备更新,技术改造;内外资企业政策不一致,税负不平;现行增值税与营业税并列征收,衔接部分难以管理,税收流失多,管理手段比较落后,偷骗税的情况时有发生。(2)内外资企业不仅实行两种不同的所得税法,而且,扣除项目不同,扣除标准不同,税收优惠政策不同,产生许多差别和矛盾。(3)调节个人收入的力度仍然不够。随着个人收入的逐年增加,收入差距逐渐扩大,现行个人所得税不能有效发挥调节个人收入的作用。(4)地方税种的改革不到位。由于各种原因,列入1994年税制改革方案的地方税改革至今多数没有实施,地方税种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的问题越来越突出。(5)征收管理手段还比较落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地方差别很大,征收管理水平各地差别也很大,需要不断改革和完善。

3.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知识产权贸易、外汇管理中、要充分为WTO各成员国提供竞争机会,在税收上要明确体现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原则、反补贴和反倾销原则、透明度原则、统一性原则、例外原则等。现行税制中存在许多不符合上述原则的地方,需要按世贸组织的规则,改革现行税制。

三面临机遇与挑战的对策

面临机遇与挑战,我们应该按照WTO的协议基本原则,对现行税制进行一次集中清理,按照“废一批、改一批、立一批”的基本思路,对现行税制进行全面的改革。

1. 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中国社会发展的方向是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国家,依法制国是政府行为准则。贯彻依法制国的思想,在税收领域就是坚持依法制税,加强税收法制建设。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1)完善税收立法。要规范税收立法的程序和形式,加快税收立法,坚决制止越权制定税收政策的行为。(2)坚持依法制税。依法制税可以从两个方面理解,一方面要依法征税,征税要有法律规定;另一方面要坚持依法纳税,纳税人要按法律规定自觉纳税。征纳双方都要依法办事,按照法律规定征税、纳税。(3)规范税收执法。强化税收执法的统一性的严格税收执法的规范性,加大税收执法的力度,堵塞水手征管漏洞。

2. 增强税法透明度。在税法及税收相关文件中,要明确表达征税规定的内容,避免解释中的弹性和多种解释。有关税法和有影响的法律文件及时公布,使各方面能有足够的.时间来做好准备。指定一家官方的刊物公布有关的上述文件。立法机关建立税法公布制度。税务机关要提供纳税服务,并使纳税人及时索取上述文件。

3. 对现行的税制进行“废、立、改”。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对现

行税制进行对照,清理,完善税制,建立一个公平公开有力竞争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新的税收制度。对于具体的制度作如下的修改:

――增值税。现行增值税的调整方向主要是两个:一是转换改型,即改生产型增值税为消费型增值税,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中所含税款,把企业目前所承受的相对较重的投资负担降下来,提高企业更新改造和扩大投资的能力;另一是扩大范围,即将交通运输业和建筑安装业纳入增值税实施范围,完善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消费税。现行消费税的调整重点,主要是进行有增有减的税目调整。即根据变化了的客观环境和实现消费税调节功能的需要,将那些过去没有设计征消费税但现在看来应当计征消费税的项目―如高档桑拿、高尔夫球,纳入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将那些过去计征了消费税但现在看来不应当继续计征消费税的项目―如普通护肤品、化妆品,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中剔除出去。与此同时,对现行消费税有关税目的税率作适当的调整,确定合理的税负水平。

――企业所得税。现行企业所得税,要完成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的统一。统一后的企业所得税,不论是实行内资企业所得税向外资企业所得税靠拢,还是实行外资企业所得税向内资企业所得税靠拢,或是安全新的模式重新确立企业所得税的格局,都要统一纳税人认定标准、统一税率、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同一资产的税务处理、统一税收的优惠政策,为各类企业提供一个稳定、公平和透明的税收环境。

――个人所得税。现行个人所得税,要在强化居民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的目标下加以完善。其主要的方面,一是实行分类与综合相结合,将工资新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和财产转让所得(即属于勤劳所得和财产系列的所得)纳入综合征税范围,其他所得实行分类征税。二是建立能够全面反映个人收入和大额支付的信息处理系统,形成一个规范,严密的个人收入监控和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体系。三是在适当提高费用扣除标准的同时,简化、规范税收优惠项目。四是简化税率、减少级距。对分类所得继续实行比例税率;对综合所得,则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或者,酌情实行少许累进的比例税率。

――关税。现行关税,要在降低关税总水平的同时,调整关税税率结构,适当扩大从量税、季节税等税种所覆盖的商品范围,提高关税的保护作用。

――地方税。可以纳入现行地方税调整系列的事项不少,一是解决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两套税法的问题,如统一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车船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牌照税,统一内外资企业分别适用的房产税和城市房地产税。二是在完善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使用税和教育费附加的基础上,将外资企业纳入征税范围,对内对外统一适用。三是完善印花税,择机开征证券交易税。同时,结合费改税,将一部分适合改为税收的地方收费项目,改为地方税。

四总结

总之,面对加入世贸给中国税制带来的挑战,我们应该按照WTO的“原则之中有例外,例外之中有原则”的基本精神,在WTO的“原则”指导下改革我国现行税制,尽快与国际惯例接轨;在WTO的“例外”中寻求合适中国特色的税收方针政策,以更好的发挥税收政策在国家宏观经济中的调控作用。

参考文献:

[1] 刘光溪,刘力:《WTO与中国经济》.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

[2] 卢仁法:《WTO与中国税制》.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

[3] 张智勇:《国际税法》.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4] 唐明勇:《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载《理论月刊》,第一期

[5] 杨崇春:《加入世贸组织后中国税制的改革趋势》,载于《财政与税制》,20第八期.

篇3:WTO对中国信息产业的影响及对策

WTO对中国信息产业的影响及对策

加入WTO是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也是中国经济腾飞的一个新的转折点.随着中国加入WTO协议签署的到来,就加入WTO以后,如何面对我国的'信息产业带来的冲击、机遇和挑战以及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态度和相应的对策进行了论述.

作 者:陈立潮 CHEN Li-chao  作者单位:华北工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山西,太原,030051 刊 名:华北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NORTH CHIN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2001 “”(4) 分类号:F46 关键词:世界贸易组织   信息产业   影响   对策  

篇4: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1.加入WTO,中国保险业的机遇

2.加入WTO,中国保险业的挑战

3.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可能性

4.中国保险业开放面的问题

三.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对策

1.加快培育和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体系

2.优化内部环境,提高自身竞争力

3.优化外部环境,实现公平竞争

4.建立健全保险修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5.保险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结合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业务持继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2. 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竞争的市场格局初步形式;

3. 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险市场的微观运行机制与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4. 保险法律规体系初步形成,为保险市场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5. 保险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剧;

6. 保险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作用。

二、 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带来的可能影响

1、 机遇。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会增加保险资金供应量,进而提高了金融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高级化。其次,外贸保险公司的进入势必给中国保险业带来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中华民族保险业走上重新构造、重新完善的道路,在市场结构、组织要素、中介系统、经营管理等方面不断发展、改进,促使和引导中国保险业向高水平运行目标迈进,实现中国保险产业升级;同时,外资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优质产品及售后服务对中国同行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启迪作用。再次,开放可使大量保险从业人员获得培训和锻炼的机会,从而提高中华民族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类保险人员之间的竞争和宣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广大国民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从而提高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并达到促进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目的。最后,为中国保险商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信息上一展身手,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2、 挑战。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其次,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从已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一些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看,近年来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但前基本未保利信仰偏有账面利润,究其原因,主要是自留保费比较少,部分保费通过再保险渠道流出境外。支出成本高,因而承保利偏低。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度比较大。目前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外资保险公司自留保费不低于30%,加上法定分保20%部分,仍有50%的保费可以由外资历保险公司安排再保险。再次,与国内保险公司争夺一定的市场份额。外资保险公司客观上有着资金实力雄厚,管理先进,技术服务水平较高的优势,目前尽管在业务经营范围上还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发展势头还是比较好的。从全国的市场结构看,外资保险公司所占比重年还不到百分之一,但在开放区域内的外资保险公司的市场份额已接近10%,并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此外,外资保险公司由于在待遇方面有着比国内保险公司优厚的条件,会造成国内保险企业一部分优秀人才流失。

3.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可能性。

(1) 中国保险市场仍然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存在进一步开放的空间。中国保险业整体发展水平仍然比较低,从保险密度(人均保费支出)和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这两个指标来衡量,都可以看出中华民族保险业正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据统计,一般发展中国家的保险深度为4%,人均保费一般超过200美元,发达国家如美国为9%,而中国目前的保险深度仅为1.486%,人均保费为1.08美元,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了中国保险业落后的现状,另一方面说明该产业在中国仍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

(2) 中国的民族保险业已经具有了雄厚的竞争和经营手段上开始逐步同国际市场接轨。首先,从保险公司的实力来看,中保集团、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中国平安保险公司都已发展成为全国性的大型保险集团公司。据统计,19全国的保费收入中,中保集团占69.2%的份额,平安保险公司占到15.8%,太平洋占11.9%,这三家公司在保险业也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以中保集团为例,在完成产、寿分业经营的必改组以后,其注册资本达到200亿元人民币,在全国共设有6000个分支机构,年、寿险保费收入为769亿元。根据标准普尔公司按保费净收入排列的世界最大保险公司年度统计表中,中保集团列第十七位。这说明中国的保险公司已经具有了与外资相抗衡的实力。其次,中国保险业的基本做法逐步按照国际惯例来运行。

3、 中国保险业开放面临的问题。

( 1 )保险市场结构失衡。中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不够均衡,存在着社会保险后于商业保险,寿险业务滞后于产险业务,再保险滞后于直接保险,国际业务滞后于国内业务的不均衡发展状况。首先,从中国保险业的总体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寿险市场的发展要低于中国保险业的总体发展水平。例如:1994年中国保费收入为630亿元,其中寿险收入占31.5%。又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19第4期公布的1994年世界统计资料研究报告表明明,在69个费收入大于1亿美元的国家和地区中,人均寿险保费(即寿险密度)320美元,中国的寿险密度仅为2美元,在69个国家中位居第66位。这69个国家的平均寿险深度为2.07%,中国仅为0.2%,不仅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中国保险业的整体水平,甚至还远远落后于某些发展中国家。而外资保险公司要求打开中国市场,首先瞄准了中国的寿险市场,在向中国人民银行(保监会)申报材料中大多要求经营寿险业务。因此,随着中国保险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外资寿险公司进入中国寿险市场后,必将会对中华民族保险业带来极大的冲击。其次,再保险市场发育不完全。再保险是保险企业分散、控制风险责任,增加承保力量,扩大经营能力的重要手段。一个完善的保险市场离不开再保险,再保险成本和市场容量也制约着保险市场的发展。但是,中国保险业仍未建立起真正完善的市场化的`再保险体系。因此,中华民族保险业的发展从总量和结构上并不容人乐观。 ( 2 )保险费率不够合理。首先,保费的总体水平偏高。其

次,保费的厘定和调节机制有着根本的缺陷。目前,中国保险业保费的调整不依市场供求而变化,保费只能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人保公司所规定的统一费率来进行有限的变动,而且,保险费率也不论地区差别,实行全国统一费率。因此,这种费率的形成和调节机制不仅没有起到调节市场、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杠杆作用,而且还促使企业采取给予不合理的佣金、回扣等形式进行不良的市场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的良性发展。

(3)保险基金的运用范围和方式受到种种限制。中国金融管理部门只允许保险基金投资于国债、银行储蓄、金融债券和有限制入市。这种资金投向虽然在一定程序上保证了基金的安全,但是这些投资收益率低,很难保证保险基金的增值,而且还导致其在高速增长的通货膨胀中被动地贬值。而英美保险基金主要投资于公司股票、债券、抵押、放款、政府公债、房地产投资等项目,这就保证了基金在高收益投资中得以不断增值。这种不平等的经营条件导致原本就处于优势地位的外资保险公司更加自由,它们可以用吸引广大客户。这种不正当的竞争将会使民族保险业在本国保险市场的竞争中进一步处于劣势。

(4)总准备金的提留不够科学。中国总准备金是从企业税后利润中提取,这就使总准备金积累的起点低、速度慢,如果某些年份公司出现了亏损,那么这些年份的提存数就会出现负数。因此,中国现行总准备金的提取方法加大了中国保险业的经营风险。

(5)保险税率结构严重失衡。保险税率结构可以分为保险主体税率结构和险种税率结构。保险税率结构可以分为保险之一:从叫体上看,中国保险业的税赋水平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的同类行业。在世界各国,一般都有将保险业同其他行业区别对待,采取较为宽松的税收政策扶持其发展,如美国企业的所得税率为24%,加拿大税率为15%~30%,并且根据规模不同实行累进税率。但中国的保险业,如人保所得税率高达55%。表现之二:内资保险企业税赋不统一。目前人保缴纳55%的所得税,而太平洋保险公司是33%;在深圳成立的平安保险公司则享受特区的税收优惠仅为15%。这种不公平的税赋致使各个企业站在不同的起跑线上造成竞争条件的不公平。表现之三“内外资企业税赋不统一。目前外资保险公司在华享受15%的优惠税率,而内资企业要缴纳55%或是33%的所得税(当然少数处于特区的公司享受15%的所得税),这就造成了内资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税后留利的巨大差异。险种税率结构是指分险种设置不同的税率,这也是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这反映了风险不同,风险转嫁成本也不同的客观要求。根据瑞士再保险公司《Sigma》杂志1994年第1期的统计,对于火险,荷兰的税率为7%,意大利为17%,最高的法国为30%,而涉外险只有5个国家超过10%。从中国目前的情况看,不但保险的整体税率高于其他国家,而且没有分险种设置税率,这在世界上是不多见的。由此看来,保险税率结构不合理将严重削弱中华民族保险业在放环境中的竞争能力。

(6)对外资保险公司的监管乏力。由于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历史不长,在某种程度上存着管理水平落后,管理人员缺乏的状况,从而导致重审批、轻管理的现象时有出现。因为监管乏力,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市场上违规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断发生。 三、 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对策

1、 加快培育和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体系。

① 重视保险机构的建设。一是要优先发展中资保险机构,严格对外资保险机构的审批,这是保护民族保险业的需要;二是要优先发展人寿保险机构。

② 建立并规范保险中介人体系。就目前来说,中国保险中介人市场将以保险代理人为主,保险经纪人为

辅。在代理人组织形式上,主要发展专职代理人、兼职代理人作为补充。在寿险业务中,尤其是个人寿险业务是要以代理人为主要的展业形式。此外,在保险中还将发展一些专门从事保险公估、检验、精算等业务的中介机构,并把保险中介人体系的建设与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严格执行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 ③ 建立和完善再保险市场以消除发展直接保险业务的风险转移障碍。结合中国国情,借鉴香港与日本、德国的经验,中国在制定保险产业政策时,应采取优先开放再保险市场,合理保护直接保险市场的做法。这样既符合加入世介贸易组织的开放要求,也有助于保护与促进中国保险业。可考虑尽快建立国家再保险公司,承担法定分保业务;组建由各家中资保险公司共同参股的分保集团;有计划、有选择性地成立其他股份制保险公司;有条件地引进外资再保险公司和再保险经纪人公司,并逐步建立自已的再保险经纪人公司,以此增大境内再保险容量。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直接保险市场相匹配的再保险市场体系,为整个保险业乃至国民经济的发展保驾护航。目前,中国于1999年3月成立了中国再保险公司,市场化的再保险体系已初步启动。

2、 优化内部环境,提高自身竞争力。

(1) 加强人才培育,重视人才的使用,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2) 加大对科技的投入,提高设备档次,尽快实现电子联网和办公自动化。

( 3 )要加强险种核算,不断开发效益高符合市场需要的险种。

3、 优化外部环境,实现公平竞争。

(1) 尽快取消外资保险公司15%的优惠税率,使内外资企业税赋均等。

(2) 普遍降低国内保险业税赋水平。

(3) 要区分不同的险种设置不同的税率以体现风险收益对比的原则。

(4) 调整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建议对产寿险公司区别对待,有计划、有步骤地放宽寿险公司的投资业务范围,扩大其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程度,提高其增值能力。

4、 建立健全保险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除了已有的《保险法》作为基本的法律,还应该尽快制定〈保险合同法〉、〈保险中介管理规定〉、再保险条例〉以及有关外资保险企业的管理法规,使其成为一套保险业的健全的法规体系,使中国保险业的经营做到有法可依,从而杜绝保险经营活动中的各种违规行为。

5、 保险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

要按照政府监管与同业公会自律两位一体的管理机制塑造中国保险的监管体制。政府的监管将更加严格和规范,政府的保险监管机构主要从宏观上对市场进行调控,如保险业的发展计划、机构的审批、市场的限定、资金的运用等等。在政府监管方面,监管人应尽量减少行政干预,增强监管透明度,运用市场手段合理配置资源。(1)打破现有监管体制,变按行政区域监管为按经济区域监管,按区域保险密度和保险机构设置密度的不同,下设不同人员规模的监管机构,延伸保险监管的触角,扩大保险监管网络覆盖面,及时了解各保险主体的市场动向,判断其经营行为与否。(2)对内外资保险公司实行统一监管,尽量避免监管指标与手段的

不一致,造成监管标准两重化。(3)逐步取消对险种费率的管制,让保险商品价格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现供求平衡。同业公会则是保险业的自律性组织,它主要调控市场的微观基础即调控企业的市场行为如费率变动的标准、险种的技术保护及修订、成员间竞争行为规范,公司的协作与交流等。这种两位一体的机制可以使政府监管和企业自律各司其职,既降低了监管成本又提高了监管效率。

篇5: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1.加入WTO,中国保险业的机遇

2.加入WTO,中国保险业的挑战

3.保险市场进一步开放的可能性

4.中国保险业开放面的问题

三.中国保险市场对外开放的对策

1.加快培育和完善国内保险市场体系

2.优化内部环境,提高自身竞争力

3.优化外部环境,实现公平竞争

4.建立健全保险修企业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

5.保险行政监管与行业自律结合

一、 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状况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保险业的迅速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险业务持继发展,市场规模迅速扩大;

2. 市场主体不断增加,竞争的市场格局初步形式;

3. 体制改革不断深入,保险市场的微观运行机制与宏观管理体制逐步建立;

4. 保险法律规体系初步形成,为保险市场规范运作奠定了基础;

5. 保险市场逐步对外开放,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剧;

6. 保险的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较好地发挥了经济补偿作用。

二、 加入WTO对中国保险业带来的可能影响

1、 机遇。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市场,会增加保险资金供应量,进而提高了金融保险业在整个国民经济结构高级化。其次,外贸保险公司的进入势必给中国保险业带来强大的.外部压力,迫使中华民族保险业走上重新构造、重新完善的道路,在市场结构、组织要素、中介系统、经营管理等方面不断发展、改进,促使和引导中国保险业向高水平运行目标迈进,实现中国保险产业升级;同时,外资公司先进的经营理念、专业技术、管理经验、优质产品及售后服务对中国同行会产生良好的示范和启迪作用。再次,开放可使大量保险从业人员获得培训和锻炼的机会,从而提高中华民族保险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各类保险人员之间的竞争和宣传,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向广大国民灌输保险知识和理念,从而提高培育国民的保险意识,并达到促进中国保险业发展的目的。最后,为中国保险商走出国门,到国际市场信息上一展身手,创造了方便的条件。

2、 挑战。

首先,外资保险公司的进入,加强了保险市场竞争程度,导致保险企业保费利润率的迅速下滑。其次,造成一部分保费外流。从已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一些外资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看,近年来保费收入稳步增长,但1997年前基本未保利信仰偏有账面利润,究其原因,主要是自留保费比较少,部分保费通过再保险渠道流出境外。支出成本高,因而承保利偏低。尽管1995年实施的《保险法》第102条规定了“保险公司需要办理再保险分出业务的,应当优先向中国境地内的保险公司办理”,但实际操作时,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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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中国加入WTO后对会计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加入WTO后对会计的影响及对策

关键词:WTO 企业会计准则 会计信息化 坏帐准备

世界贸易组织(WTO)由关贸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知识产权协定(TRIPS)三部分组成,主要为所有贸易事务制定规范,协调冲突,维持秩序,讲究效率和公平,包括关税、市场准入、知识产权、倾销、最惠国待遇、劳工、仲裁和制裁等方面。WTO是一个超国家的经济立法和司法机构,与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三足鼎立,成立二十一世纪世界经济秩序中贸易、金融和发展三大领域中维持经济秩序、协调经济纠纷的主要支柱。随着中美加入世贸组织协议的签订,我国加入WTO已是指日可待,这为我国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发展良机,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

一、加入WTO后的积极作用:

加入WTO后,中国经济将会加快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为国内会计提供了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

1、有利于我国会计行业学习国际会计行业学习国际会计行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我国会计市场开放后,国外的会计事务所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在国内开国会计师事务所。国外的会计师事务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在会计师事物所的管理、客户开发、人是控制等方面有良好的经验,特别是在员工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员工专业水平和提高上更有独到之处。国外会计中介机构的进入,为我国会计中介机构的改革提供了参照物,我们可以足不出户地学习国外会计中介机构成熟的管理经验,加快我国会计中介行业的改革与发展。

2、有利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及其会计研究

随着资本市场的开放,外国资本将以更大的规模和深度进入中国市场。由于资本市场的建立及发展在很多方面都涉及会计问题,故对于资本市场会计方面的研究就变得十分必要,包括资本市场中经济预测、决策模型的建立与完善,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的规则,资本市场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等。而以上市公司为中心的会计研究将会成为会计研究的热点,会计研究人员可以更多的从资本市场上获得经济根据来进行研究。另外,向广大投资本、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集团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也是资本市场会计最基本的职能。可以说,加入WTO不仅给资本市场带来繁荣,也给会计研究带来新的课题和生机。

3、有利于中国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会计信息是人们在经济活动进程中,通过会计实践获得的'反映会计主体价值运动状况的经济信息,同时也是企业进行管理与决策的依据。中国加入WTO以后,随着国际间交往的加强,经济业务在规模和数量上必然会增加,其会计信息披露关系到企业间的预测及决策,为利益相互集团所重视。应该说,加强会计信息方面的规范是建立国际间正常经济秩序的基础。WTO规则中虽然没有直接关于会计信息方面的规则,但在其他有关规则及其执行过程中,蕴含着许多对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世界贸易组织是符合市场经济客观需要的国际贸易法律体系,必然要求中国以完善的法制来作为保障。中国加入WTO将有助于中国加快对外贸易法规及其相关会计法规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国内有关立法来保证国际协定和条约的顺利实施,保护各方的经济利益。如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为中国加入WTO后的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化和国际化提供了依据,为外国企业和资本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会计方面最基本的规范。

4、有利于会计行业开展新业务

WTO要求成员国允许外方进入会计服务业的各个领域,这必然促使管理当局批准本国的会计中介机构也可以进入相关领域开拓新业务,向外国会计机构竞争。此外,加入WTO所获得的最惠国待遇有利于会计中介机构利用国外资源和市场发展会计业务,提高本身实力,而市场准入原则减少了会计服务业的垄断,降低了银行业的进入成本,有利于银行间的竞争。

5、有利于会计电算化向会计信息化发展

会计电算化在我国发展至今已有二十年的历史,并且取得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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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中国加入WTO后对会计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加入WTO后对会计的影响及对策

中国已正式加入WTO,中国经济将会加快与世界经济的融合,作为经济信息的.提供载体--会计在加入WTO后势必面临许多机遇和挑战,因此,必须积极采取有效对策,抓住机遇迎接挑战.

作 者:孟鸿玲  作者单位:营口行政学院,辽宁,营口,115003 刊 名:辽宁行政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IAONING ADMINISTRATION COLLEGE 年,卷(期): 4(6) 分类号:F2 关键词:WTO   会计   影响   对策  

篇8:中国加入WTO对中国五金制造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中国加入WTO对中国五金制造业的影响及其对策

围绕15年“复关”和“入世”所经历的艰难而曲折的谈判,中国终于在今年11月11日,在多哈举行的WTO第4次部长会议上通过了“入世”申请,成为这个最有广泛性的国际贸易组织的.成员.标志着中国进入到一个新阶段.中国经济将进入更加广阔的世界领域,企业也将转向参与跨国界的国际市场上的激烈竞争.

作 者:江昌洪 Jiang Canghong  作者单位:050051,河北省五金家电工业公司 刊 名:五金科技 英文刊名:HARDWAR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年,卷(期):2002 30(2) 分类号: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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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对中国税制的影响及其对策探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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