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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探析
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的.实行有利于培养高素质的创新型人才.文章分析了学分制的优势与特点及目前存在的问题,提出高校应根据自身特点,以学生为本,建立一套适合自身发展的学分制体系.
作 者:王海 郭强 Wang Hai Guo Qiang 作者单位:天津大学,教务处,天津,300072 刊 名:高等理科教育 英文刊名:HIGHER EDUCATION OF SCIENCES 年,卷(期): “”(5) 分类号:G640 关键词:学分制 人才培养 教学管理模式高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改革论文
目前,高等教育中本科生的教学管理模式以学年制为主,研究生大多实行学分制,作为占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职,学年制管理占主导地位,那么在高职院校中实施学分制管理是否有必要呢?一个专业的建设应从人才的培养模式改革开始,为凸显高职教育“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采取“走出去”的方式,广泛深入自治区二十多家企业,通过发放问卷和召开研讨会等形式,就专业的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体系改革进行了调研。调研发现,企业对学生的需求与学生的毕业时间往往存在“不同步”的尴尬,往往是企业急需用人时,学生在学校的学年课程还没有修完不能离校,学生毕业时又错过了企业的用人时间。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无疑是解决这种供需矛盾的“良方”。
一、学分制较学年制的优势
(一)缓解集中就业压力,利于学生就业
高职院校以学年制为主的教学管理,一般学制为三年,每年的毕业季大量毕业生涌入就业市场,学生就业压力大、竞争激烈。采取学分制,学生如修完所有学分,即可提前毕业,能避开毕业高峰顺利就业,对就业岗位也有较大的选择余地。
(二)减轻贫困生的学费困难
家庭贫困的学生,如果能力允许,在两年半或两年内修完全部学分,既可以提前就业有工资收入,还可以减少接受高等教育的总费用(学费、住宿费和各种管理费用)。有的贫困生可以通过适当少修学分、延长修业年限、半工半读学费负担。
(三)能够增强教师的竞争意识,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
基于自主选课制度的学分制模式,为教师自主发展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有利于教师发挥个人特长和潜能,开设各类选修课;对激励广大教师探索创新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也将产生积极的导向作用;同时,通过学生自主选课、挂牌上课,尤其是学校把选修课的选修人数作为评价老师教学水平的标准之一,将竞争机制引入教学,鞭策老师努力深化业务水平和提高教学质量。
(四)能够真正实现“选我所爱,爱我所选”
实施学分制管理后,每个专业开设的课程门数大大增加,更加注重学生素质的全面培养。有能力的学生,可按照自己的爱好和实际情况,在全校范围内跨院系、跨专业选修个人感兴趣和利于今后职业发展的课程,在有限的时间里修读尽可能多的课程,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独立性,有效地开发了学生的潜能。
二、学分制管理模式的实施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从开始试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通过召开专业理事会会议,专家与专业教师经过反复研讨和论证,确定机电系级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化工设备维修技术两个专业的新生试行学分制教学改革,通过三年多的探索与实践,用学分制进行教学组织和管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从级开始在学院所有专业全面推行学分制。
(一)以人文素质教育为基础的公共文化课平台
公共文化课平台主要修读高等数学、大学英语、德育等人文素质课程。人文素质教育在引导学生学习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同时,提升高职学生的综合素质与关键能力,学会认识事物的能力,包括动手能力与处理人际关系能力,同时还学会协调参与及合作的能力。使学生的思想、情操、心理和个性得到锻炼,具备在一定社会条件与环境下的工作与生存的能力。公共文化课修读学分为34学分。
(二)分专业方向的专业课程平台
以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专业为例,专业课程平台最低修读学分为84学分,专业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的活动为核心,是对职业岗位、典型职业特征、职业素质形成起重要作用的课程,由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自选课构成。专业基础课是为专业课学习奠定必要基础的课程,具有不同于其他基础课程的特殊性。本专业将课程与培养目标、基础知识与专业能力有机结合,筛选出学科中与培养职业能力直接相关且使用频率较高的专业基础知识,配合实践性教育环节,搭建了包含电工技术、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机械制图和工业企业供电5门课程的专业基础课平台;专业核心类课程围绕典型职业工作任务,依据职业活动的逻辑顺序、遵循建构主义学习理论和技能型人才成长规律开展职业技能训练,并有针对性地传授相关专业知识,通过学生直接参与活动获得职业经验,促进职业能力发展。形成了涵盖过程检测仪表、过程控制仪表、过程控制技术、可编程控制器应用技术、计算机控制技术5门课程的专业核心课平台;专业限选课是根据专业业务范围、方向,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教学内容是从事特定专业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本专业教学团队经过深入企业调研,将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的专业限选课平台细分为A、B两个专业方向,A方向侧重现场仪表的维修维护,B方向侧重中控室仪表计算机控制,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职业期望和职业能力自由选择选修方向。专业自选课平台旨在促进学生在课程中的选择性,扩大学生的知识范围,优化学生的智能结构,允许学生结合自己的兴趣、爱好和特长进行选修,由传感器技术及应用、电力电子技术、化工仪表维修工、维修电工4门课程构成。
(三)创新素质拓展课程平台
高职学生并不是只局限于技术的工匠,还应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在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之外,我们还要构建素质拓展体系。素质拓展的内涵不仅包括专业素养的拓展,还应包括社会综合能力的扩充训练、精神气质的陶冶和思想品质的全面提升。注重人文教育对学生健全人格塑造的作用,注重科学精神的启蒙对成人、成才、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因此,将素质拓展体系全面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是高职人才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创新素质拓展课程平台是针对学院全体学生的公共选修课,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促进学生果敢、顽强、自信、团结等优良品格形成的目的,该平台由教务处统筹全局,设置具体课程。
三、学分制管理实施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解决方法
首先,学生选课时必须厘清先修与后续课程的关系。专业课程体系中,课程的修读是有顺序性的,专业基础课程模块中的一些课程必须先修,才能修读后续的专业核心课和专业选修课。其次,要避免选修课程的盲目性。学生(特别是低年级学生)自主安排学业的自律性、计划性较差,容易盲从随大流,若缺乏具体、详细指导,可能无法顺利完成学业。所以对新入学的学生,由系部对新生选课进行指导,并配发人手一册《学生选课指南》。最后,后勤保障工作需进一步加强。学分制的实施决不是教学单位或教学管理部门能独立完成的,需要全校各部门如学生管理部门、图书馆、后勤保障部门等通力合作,要建立与学分制配套的、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特别是师资力量,因为学分制增设了许多课程,原有的师资力量明显不足。我校采取了送部分教师外出培训和聘请企业的“能工巧匠”来学校担任实训课程的指导教师等方法,努力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双师型”的教师队伍,解决了师资短缺的问题。
一、引言
随着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发展,传统的统一入学、统一上课、统一考试、统一毕业的教育管理制度已经明显不合适宜,学分制管理模式应运而生,学分制是与学年制对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年制是以学年为计量单位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的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则是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但学分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环节众多,它涉及教学理念重塑、教学体系重构、教学资源整合、教学模式转换等众多环节,加之传统模式的制约、“学分制”制度本身存在的操作性难点和政府相关措施和政策不到位等诸多原因,增加了推行难度,实施过程中褒贬不一,还处于探索研究改进的阶段。因此对于实行学分制改革的过程研究十分必要。
二、实施学分制教学管理的现实意义
(一)有利于工学矛盾的解决
工学矛盾是指,学生因为工作忙而不能够到校参加学习或学习过程中迟到、早退等现象。参加成人学习的绝大部分是在职工作人员,由于个人发展和工作的需要,须进行学历的提升和专业知识的更新。但学习时间受到单位的作息规律、规章管理制度、家庭生活杂事和经济条件的多重制约。传统学年制固定的学制、教学计划、教学管理模式制约着成人教育的发展。学分制修业年限的灵活性和学习方式的多样性有效的缓解了工学矛盾,使学生能够在一个宽松的学习环境中自由的安排学习时间。
(二)有利于因材施教
成人学生一般都有一定的工作经历,但年龄、心理、工作经验等方面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因此,根据不同学生的认知水平、学习能力以及自身素质,选择适合每个学生特点的课程和学习方法来有针对性的教学,发挥学生的长处,弥补学生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树立学生学习的信心,使学生已有的经验与新知识、新经验有机结合促使成人的学习更加有效和有意义,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有利于增强学生主观能动性
传统的教学模式单一,不注重学生的主体地位,缺乏“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服务观念,使得部分学生缺乏学习积极性,自主学习能力差。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学生可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授课时间、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因而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创新能力,挖掘学生的智力潜能,培养有助于社会所需的复合型人才。
(四)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针对自主选课制度而言,学校可以把选课的人数作为评价老师教学的标准,能够增强了教师的竞争意识,从客观上激励教师加强中外文化修养,拓宽知识面。同时,根据教学目标、学生的需要以及当地客观条件,积极地和有创造性地探索有效的教学方法;不断对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反思,努力使自己成为具有创新精神的研究型教师,从而提高教学质量和水平。
三、学分制教学实施过程中的难点
(一)硬件设施不足
学分制的顺利实施,不仅需要改变传统教学管理模式,而且还需要学校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硬件设施做为支撑。良好的学习环境是学分制成功实施的重要因素。然而,我校成人教育学院设立在老校区,研究生和高年级全日制本科占据了绝大多数的资源,使成人教育教学的教室、图书馆、实验室等硬件设施不足,因而,学分制实施的教学基础设施难以得到保障。
(二)师资力量缺乏
丰富的课程设置是学分制选课制的基础,大量的教师资源是选课制实施的先决条件。然而,由于我校成人学院独立师资的缺乏,教学计划的实施与课程的设置须与其他院系相协调,继而,又由于医学院系本身的特殊性,教师在承担大量临床的工作的同时,还需完成全日制本科教学和研究生教育等多重任务。因此,在实际过程中,参与到成人教育的老师十分有限。
(三)课程设置难度大
学分制以选课为特点,课程设置分为必修和选修两种。设置高质量的必修课是提升学生专业水平的重要途径,但由于我校优秀师资缺乏,多为中青年教师承担成人教学任务,临床经验缺乏,能够开设课程较少。另外,大量设置丰富多彩的选修课是拓宽学生知识面,激发学生兴趣,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方式,由于我校为医学院校,教师结构单一,因而不具备开设丰富选修课的条件。同时,由于大部分成人学生对各门课程了解不深,选课盲目随意,使得所修课程体系不完善,导致所学知识零散不成体系,无法达到预期教学目的。
(四)教学管理困难
学分制灵活的修业年限,富有弹性的教学计划以及学生自主的选择课程,打破了传统学年制教学模式专业、年级、班级的概念,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发展跨专业,跨年级进行选修。学生选课自由度的加大,增加了教务工作者在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生管理等一系列工作中的工作量。由于学籍管理、成绩管理、学生管理方面没有相对完善的管理制度,教务工作者对学分制缺乏全面的认识,加大了教学管理难度。
(五)学生重视程度不够
学生是学分制实施的对象,是其中的主体,学分制想要顺利推进离不开学生的积极参与,成人学生多数工作繁忙,投入到学习中的时间非常有限,对实施什么样的教学模式毫不关心,参加成人学习带有一定的功利性,过分关注学分的累积与毕业证的获取,忽视了学分制实施的过程性和目的性。
(六)现行政策未接轨
学分制实行弹性学制,学生达到120学分即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申请先修,先修满学分可提前毕业,然而,学生毕业须经教育部学信网注册,注册通过方可打印毕业证,由于学生录取数据学制仍为三年,因而学生提前毕业注册难以实现。实施学分制,按规定应结合课程学分予以收费,由于省内未有具体成人学分制收费标准,只得沿用原有学制收费模式。
四、学分制实施对策分析
(一)完善基础设施
实施学分制对我院硬件设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院积极向上争取,多渠道加大投入,不断加快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步伐,调整我校教室资源配置、增加实验室开放数量、提高图书馆利用率等,为师生创造了一个舒适的工作学习环境,为学分制的实施提供了硬件设施保障。
(二)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学院出台相应措施加大师资培养力度,组建专业兼职教师队伍,不断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管理。制定兼职教师支持政策,调动各方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兼职教师的作用。完善兼职教师管理,明确聘任条件、规范聘任程序,实行评奖评优、成果奖励等指标单列。
(三)优化课程设置
学分制的改革对良好的课程设置依赖性尤其高,课程设置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学生学习知识的完整性,直接反应出学校成人教育水平的高低,而要优化课程设置,首要任务是提高成人教育开设丰富课程的能力。一是要加强专职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有计划的.将专职教师外送函授、交流学习,培养同时具备多门课程授课的能力的优秀教师;二是与学校其他部门积极沟通协调,与普教进行资源共享,共享各类丰富的选修课程等丰富资源,共同完善成人教育部门的课程体系建设。同时还要注意提高学生的选课能力。一是要增强学生对各门课程的了解程度,比如在选课页面加入各门课程的详细介绍或者选课前给学生下发对应的详细介绍资料等;二是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培训,比如单独开设一个课时的选课指导课程,详细为学生们介绍各门待选课程以及怎样选课才能使的体系更加的完善,所学知识更具有整体性,更能达到预期的学习目的,同时还可以设置固定的选课咨询点,更好的为成人学生服务。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建立和完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由于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修业年限灵活,教学计划具有弹性,因而教务管理人员在教学运行过程中的工作量和管理难度也大幅度增加。如何将繁琐的教务工作信息化、模块化,便捷化是现代高校发展的重点。应从教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计算机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完善与学分制相配套的教学管理制度,加大教务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的认识。
(五)加大宣传力度
学分制的实施与学生密切相关,只有学生积极的参与与配合,学分制的实施意义才得以体现。学生之所以不能积极投入,源于对此不了解,没能真正理解学分制的先修、免修、免听、学分互认等给其带来的便利。因此,应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通过班会,讲座、知识手册等多种方式予以讲解,做好学分制的宣传工作,对学生的正确引导是非常必要的。
五、结束语
在成人教育高速发展的今天,学分制管理的优势越发突出。如何将学分制管理体系科学的融入成人教育中,将对成人教育的快速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课程设置、加强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建立与学分制相应的制度等手段措施就不能够只停留在纸上,需要责任部门统筹安排,多方协调,为学分制管理系统在成人教育中的应用提供有力支持,使得成人教育在科学的管理体系中再次腾飞。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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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与高校教学管理模式改革论文
中国加人WTO给高等教育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经济全球化使高等教育国际化成了必然趋势。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高等学校开始试行学分制管理,学分制的宗旨是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在鼓励学生个性化发展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突出以学生为本的素质教育主题。学分制所具有的动态性、开放性,更能适应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对人才的需要。实行学分制是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要求管理者更新观念,探索更具生机和活力的教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一、学分制对教学,理模式的要求
1.由标准化刚性管理向柔性管理转变
标准化管理是凭借制度约束、纪律监督、强迫等手段进行的一种刚性管理,是以规章制度为本的管理。这是一种在学年制条件下比较适用的管理模式。学分制条件下,学生的创新性、个性化培养是重点,学分制的动态、开放性以及学分制下学生的流动性,使得完全标准化的管理模式不再适用,标准化的管理应该与柔性管理相结合,相辅相成,并逐步向柔性管理转变。柔性管理以严格的规范管理为基础,突出人的自我管理,尊重人的价值,发挥人的才能,承认人的劳动。它“以人为本”,强调创新、开放、灵活和竟争。
2.人才培养以多样化和个性化为目标
学分制比较注重目标管理,以立足于学生的个性差异,尊重学生的个性需求,创造一个有利于学生个性化发展的管理制度,其根本出发点在于鼓励多样化。它具有最大限度地适应学生的个性差异,自由选择的特征。学生能够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能力、特长以及其他个人因素,自主地选择专业、课程、任课教师、授课时问、修读方式、修课门数等.这使学生有很大的学习自主性。
3.灵活的学制与灵活的选择是核心
弹性学制给了学生自由学习的空间,能够使学生根据自己的喜好自由地选择学习方式,充分体现了教学管理的灵活性,从而极大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使他们能够更好地完成自己的学业。选择制是学分制管理的核心,它包括选课和选择学习进程与方式。其中选课制是在学校规定的范围内自主选择,包括选择课程、上课时间、教师等。这是学分制的主要内容之一。学习方式及进程的选择,使部分学生可以在一定条件下选择适合自己特点的学习方式,如免听、免修、增减选课量等,从而达到加快或减慢学习进程的目的。
4.培养、强化学生的自制与选择能力
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对课程的选择及课余时间的掌握将有更多的主动权。但是,有的学生缺乏自制能力和自我选择能力,使学习计划受到一些影响,质量不易保证。学分制条件下,学生的流动性较大,学校对学生的约束相对减弱,学生的学习过程全靠自己,学生的自由度加大,纪律难以保证,这就容易导致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的缺乏。因此,学分制的教学管理模式要求学生有较强的自主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二、更新观念,推进教学管理制度的改革
1.建立学分制条件下教学管理工作的良好运行机制学分制是一种比较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它不仅涉及到教学改革的核心内容,而且涉及到整个教育观念、办学体制、管理方式等。新的教学管理运行机制要从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出发,明确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设计相应的课程体系和课程结构,在形成与学分制有关的教学文件、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联系紧密、信息通畅、高效有序、便利可行的运行机制。
2.与国际接执,采用学分互换制
高等学校只有互相承认学分,才能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和更加灵活的学习途径。因此,必须构建不同类型教育相互沟通、相互衔接的教育体制,使学生实现跨校选课,同时实现不同学校之间学分的认同。要推动各校教学的国际化,提高课程质量,这样高等学校才能实现互相承认学分,采用学分互换才能成为可能。
3.具备良好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
学分制条件下的教学管理存在很多不确定性,它的管理成为一种流动管理,传统的手工管理方式难以适应,必须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学分制本科院校的教学管理模式改革论文
【摘要】本文首先简要分析了学分制下本科院校教学管理的现状,提出了存在的一些问题。然后结合实际情况,研究了学分制下本科院校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具体策略,希望能以此为广大教育工作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学分制;本科院校;教学管理;模式改革
在当前形势下,学分制在本科院校中的实施能够优化教学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同时还能激发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实现高校学生的个性化及全方位发展。但从目前情况看,学分制的实施还存在一部分问题。而针对学分制下本科院校教学管理模式的改革进行思考,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1.学分制下本科院校教学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首先,教育观念过于陈旧,阻碍了学分制的施行,这是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有的本科院校长期推行高度集中的教学模式,把重心放在了教学的一致性、统一性方面,并把教师作为教学的核心,没有关注到学生的主体地位。但当前的创新教育理念要求教师重视学生之间的差异性,积极发展学生的个性,而传统教育理念显然已无法满足这些要求。其次,教学资源不够丰富。本科院校要实行学分制,就必须要把选课制作为核心与基础。学校要为学生设置大量的优质选修课,让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进行自主选择,这就需要更多的师资力量和资金投入,并且还要置办新的教学设备。但目前不少本科院校建校时间不长,师资力量相对较为薄弱,并且在这一方面的经费投入也明显不足,这就会对学分制的顺利实施造成阻滞。最后,课程设置不科学,管理不够完善。有的本科院校必修课的数量很多,而选修课数量较少,学生的选择范围非常有限,因此也很难得到个性化的发展。并且,选修课程缺乏创新性,只片面强调课程的设置,没有关注到学生的实际需求。另外,教学管理方式的落后也影响到了学分制的实施。本科院校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且管理人员水平不足,无法支撑起学分制下教学管理的重要任务。
2.学分制下本科院校教学管理模式改革的具体策略
2.1改变传统教育理念,以学生为主体
学分制提倡的是将学生作为教育活动的中心,促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发展,并全面激发出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其创新精神。因此,本科院校在进行教学管理模式改革时,需要改变传统的教育观念,构建起以生为本的科学教育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同时还要保障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个性及发展规律,为学生创造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实现学生的提升与成长。
2.2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强化资源建设
在本科院校中,学分制的实施需要设置多种选修课程,让学生自主选择。所以,学校需要采用新型教学方法,为学生准备完善的教学基础设施,提供足够的教学资源,保障教学质量。在师资方面,则要强化教师队伍建设,可从校外引入更多高层次人才,也可对校内的教师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准。只要教师具备了专业素质水平,那么学分制的落实也便有了良好基础。
2.3完善选课系统,丰富选修课内容
选课制是学分制实行的根基所在,同时也是学分制中最为关键的内容。所以,本科院校需要对选课系统实施科学有效的管理,这样才能确保学分制系统的正常运作。学校要逐步完善并优化选课系统,使其足以承担起全面集中选课的压力,从而在真正意义上实现高效选课。此外,学校还需构建起相应的制度,丰富选修课的资源及内容,鼓励各教师发挥出自己的专长,结合学生的实际需要,在切合专业现状的前提下不断挖掘出新的选修课资源。教师也可以采用网络课程、在线教学等方式,对选修课内容进行拓展,给学生提供自主学习的平台。
2.4优化学分制,提升教学管理水平
在学分制实施的背景下,本科院校要合理地制定出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灵活的选课制度能够提高学生选课的自由性;导师制度能对教师的工作水平进行评估;考试制度可以测试教师的教学成果;学籍管理制度则有利于实现科学教学。所以,本科院校在推广并运用学分制的同时,需要不断完善相关的制度,对学分制进行优化,逐渐提高教学管理水平。3.结语实行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模式改革,各本科院校需要改变传统的教育理念,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完善选课系统,并对学分制进行优化。只有这样,才能把教学模式的创新发展落到实处,并切实优化教学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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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制下高校教务管理模式创新初探
学分制下高校教务管理模式创新初探作者:李群英
摘 要:本文从教学管理制度、教务管理运行模式及管理手段三方面阐述了高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后教务管理工作的新变化,并在吸收前人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探讨了高校实行学分制后教务管理模式,旨在促使高校教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
关键词:学分制 教务管理 创新
Abstract: Base on teaching manage system,educatilnal administration running model and manage means, the text expound the new change of educatilnal administration work after carring out the credit system teaching manage and depend on absorbing the former research harsvest,discussing educatilnal administration running model of high school in order to promoting science, standardization, informationization on high school educatilnal administration manage.
Key word: credit system educational manage innovation
一、动态的教学管理机制:刚柔并举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
推行学分制是高等学校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创新教学管理机制,这主要体现在:
(一)实行选课制,贯彻因材施教
选课制是学分制实施的基础和前提。开出足够数量的选修课供学生选择,是学分制的根本和核心所在。因此,高校应优化课程整体结构,开出高质量选修课,文、理互相交叉渗透、门类齐全的系列分组选修课程或模块化课程,供学生选择;其次,积极推进本地区高校跨校选课,互认学分的进程;最后,组织、指导学生(尤其是新生)选课,在入学第一学期,教务处将其所在年级的教学计划指导书发到他们手上,便于学生根据专业教学计划,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避免选课的盲目性和随意性。
(二)实行导师制,加强对学生选课和学习的指导
导师制是高等学校实行的一种由教师对学生的学习、思想品德和生活等进行个别指导的教学制度。导师制最早起源于英国研究生教育,1872年,美国率先在本科教育中实行导师制,进而推动导师制在欧美大学本科教育中的发展。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与改革的不断深化,实行学分制的学校也开始实施导师制。导师制中导师的职责概括为以下三点:1.向学生宣传学分制及其他教学管理制度的功能、内容和要求,指导学生制订个人发展计划;2.指导和组织学生按教学计划进行选课和合理计算学分、学分绩点,并结合个人的特长和爱好选择任选课,督促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3. 通过交谈或网络等方式与所指导的学生进行交流,培养学生的'科研和论文写作能力。
(三)弹性十足的管理制度
1.弹性学制。以教育部颁布的各专业目录中所规定的基本学制为参照,允许学生在3―8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学分总数,允许优秀学生提前修满学分提前毕业,允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延迟毕业,允许学生根据自身的经济、家庭、创业等情况,暂停学业,允许学生停学创业。
2.学分绩点制。学分绩点是学生学习的量和质双重相关的量化指标,其计算方法是将学习成绩按分数高低等级折算成绩点学分,将累积平均学分绩点作为毕业资格认定、学位评定、评优(优秀学生、奖学金等)、申请辅修专业(第二学位)的依据。
3.辅修制和第二学位制。辅修制是一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拓宽学生专业口径,培养复合型人才的教学管理制度。目前,我国实行的辅修制有辅修专业或辅修第二学位两种形式,其具体操作方法是:学有余力的学生在完成主修专业后,可在自愿选择的基础上选修其他专业的课程,从而实现复合型人才的培养。
(四)灵活与严格相结合的考试管理制度
与学分制密切相关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能保证学分制操作质量的就是学生的成绩考核,学分制下的考试管理充分体现了灵活与严格相结合的原则。
1.免修、免听、间断听课制。学生通过自学已掌握的课程,本人在开课学期开始提出免修考核申请且考核成绩合格,即获得该课程学分,准予免修;学生在课程开始两周内提出某门课程免听或间断听课申请,在完成课程实验和作业前提下,可参加该门课程统一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该课程学分,但政治理论课、体育课及实践性课程不能申请免修、免听、间断听课,每学期免修、免听、间断听课的课程的总学分不得超过6学分。
2.补考制。学分制下的教务管理理论上没有补考,只有重修。但实际上,由于课程安排、学生不及格人数多等限制,真正完全实施重修难度很大。所以给予不及格学生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不及格再进行重修。这样可以减轻重修课程安排上的压力,也使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复习补考,从而减轻新学期的学习压力。
3.重修、重考制。经补考后不及格的必修课必须重修、重考;不及格的选修课应重修或改选;同一门课程可以多次重修、记载最高一次重修成绩;已获学分课程,可以申请该门课程的重新考核,记载最高一次成绩,从而给学生获得学分、取得更高成绩提供了多次机会。期末考试分年级错开安排,便于学生参加重考。
4.推行试题(卷)库建设,实行教考分离。教考分离是学分制下高质量的教育教学的重要保证,试题(卷)库建设是高校加强考试管理,贯彻落实教考分离的有效措施。有条件的课程要建立计算机试题库,或每次考试出几套在信度、效度和难度相近的试题,积少成多,进而逐渐形成试题(卷)库;建立严格的考试要求、考试纪律、考试管理处理体系,使严格考试制度对学生产生威慑感,杜绝考试作弊现象。
二、校院二级教务管理模式: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实行校院分级管理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载体。长期以来,教学事务高度集中在教务处,随着学校规模的发展,基层部门的增多,在管理上容易造成信息传递速度慢、数据失真、工作效率低、工作人员劳动强度大等不良现象,特别是随着学校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推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给教务工作带来的新挑战,学校一级教务管理模式越来越不适应学分制教学改革,因此,教学管理工作重心下移,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模式便应运而生。
(一)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模式运行的保障机制
1.科学合理的理论支撑。现代管理理论的组织管理幅度原理和集权与分权原理是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模式的理论基础。现代管理理论认为,一名组织的领导者,由于受知识、经验、时间、精力、条件等各方面的限制,能够有效地、直接地领导的下级人数总是有限的,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会降低管理的效率,最高管理者理想的直接领导人数是3-4人,中低层管理者适宜幅度是8-12人;组织规模扩大后,组织的层次和部门会因管理幅度的限制而不断增加。层次增多会使上下沟通的速度减缓,造成信息延误和失真,并意味着今后彼此间的配合工作也会迅速增加。因此,为了加快决策速度、减少失误,使最高主管能够集中精力处理重要决策,也需要向下分权。
2.学院制管理体制的改革成功。为了适应高等教育的规模化发展,越来越多的高校尤其是综合性大学开始实施校、院两级管理体制,通过增加管理层次来化解因管理幅度过于繁重问题,将校级管理者从日常事务摆脱出来,确保管理的有效性。当前,各高校已完成对学院在机构、学科、人员等方面的资源重组,学院制管理体制初具模型,学院完全有能力、有条件作为一个相对独立主体,在学校的指导下,独立进行教学各项事务管理。
(二)校院二级教学管理的运作模式
实行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涉及管理学中的集权与分权的问题,要正确处理好二者关系,必须明确校院两级权责关系,然后各司其事,各负其责。实行校院二级管理后,学校成为决策中心,学院成为管理中心。学校将很多权力下放到学院,学校立足于宏观调控、协调和监督,成为决策中心;而学院则是拥有一定权力和职责的实体,负责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是学校的管理中心。在教学管理方面,主要负责日常的教学管理工作(如开课、选课、排课、考试和成绩等)和教育质量工作,以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习、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等;在科研方面,负责学科建设(组织和规划学科建设)和科研管理(科研成果、成果鉴定、评奖等);在行政管理方面,负责学院下设的系、所、中心的主要行政工作,平衡各系、所的发展,合理配置资源。
校院二级教学管理模式的核心内容是学校将教学管理工作等下移,明确校院权责,实行分级管理,学院在学校主导下,充分发挥在教学管理工作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现代化教学管理手段:基于网络平台运行的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辅助管理,实行全程监控
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后,教学管理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参与选课的学生和提供选择的课程很多,学籍管理、成绩管理、重修和辅修管理、教学计划管理、排课和选课管理、毕业审核等教学工作较学年制难度大,为保证系统的顺畅,教学管理不能再依赖传统的手工操作,应采用现代教学管理手段,即依托计算机和校园计算机网络,建设校园计算机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网络管理软件――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高校教学信息管理手段从手工管理到网络管理的飞跃。
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是学分制实施的技术支持平台和强有力的保障。目前,高校采用的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有自行开发软件、校企合作开发软件和购买现成管理系统三种类型。无论采取哪种类型的软件,都要与本校长期办学中形成的教学管理模式一致,并根据管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教务管理软件。例如,我校使用的综合教务管理系统,就是根据我校教学管理模式而设计、研制开发的管理软件,从投入使用至今,经不断完善,现已成为教务管理人员工作上的得力助手。
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是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现代技术手段高度融合的产物。该系统是基于校园网络环境,以本科生教务管理为主,面向学校多个部门和多类用户(学校各级领导、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 服务的综合信息系统。它对全校的招生、注册、收费、学籍、教学计划、排课、选课、考试(大学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课程考试、成绩、毕业审查等教务信息进行集中管理,实现全校信息共享。通过学校一级(教务处)授予用户不同的管理权限,实现管理人员、教师、学生三者在网络平台下相互交流和信息传递,从而形成多维度、开放化的管理格局。这样,学校通过对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有效监控,实现保证教学质量和促进学校教务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的双赢局面。
参考文献
<1>蔡先金,宋尚桂等。大学学分制的理论与实践。青岛: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社,
<2>黄宇主编。广西学分制教学管理研究与实践。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3>冉明杰。管理学:现代的观点。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对学分制条件下学生管理模式的思考
一、学分制的含义及基本特点 在选课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学分制,发源于德国,发展并成熟于美国.它是指以学分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以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业完成情况,并以学生取得最低必要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其主要特点是淡化传统的班级概念,实行选课制、弹性学制,让学生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
作 者:毛正强 作者单位:西华大学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刊 名:教学与管理(理论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TEACHING AND MANAGEMENT 年,卷(期): “”(9) 分类号:G42 关键词:论民办高校学分制下教学运行模式与管理模式的构建
作为我国高等教育重要组成部分的民办高校,依据自身特点,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探索实施切合民办高校办学实际的学分制教学模式与管理模式,对于学校有效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 者:龙一平沈琳 作者单位:江苏技术师范学院东方学院,江苏常州,213001 刊 名:改革与开放 英文刊名:REFORM & OPENNING 年,卷(期): “”(22) 分类号:G64 关键词:民办高校 教学管理 学分制浅谈学分制教学改革
本文介绍了学分制的'概念、特点及其实施原则,并对其带来的管理改变进行了详细的叙速,强调了引入功能全面的教务管理系统的必要性.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内江科技 英文刊名:NEIJIANG KEJI 年,卷(期):2009 30(12) 分类号:G64 关键词:学分制 教学改革 教务管理系统学分制是指以选课为核心、以地位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学分制把规定的毕业最低总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学习量和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学分制首创于美国哈佛大学,与班建制、导师制合称三大教育模式。学分制分为学年学分制、完全学分制、绩点学分制、加权学分制、附加学分制共五种。
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的精神,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以学生为本,注重学生终身学习能力及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关注学生的可持续发展,增强办学活力,充分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学生学习的潜能,实施因材施教,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强的高素质的高级技术应用型专门人才,进一步突出我校办学特色,学校决定,继续全面推行以学分制、选课制和学习指导制为核心的教学管理制度,普通专科生从20xx级开始,实行新的学分制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条为了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工作严格有序,规范学生的学习行为,根据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我校校情,制定本办法。
第一部分学制和学习年限
第三条专科标准学制为三年。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培养方案规定的各类学分,准予毕业。
第四条实行弹性学制。
1、弹性学制年限为2—6年,学生学有余力,超前选学有关课程,提前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提前毕业。
2、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时间最短不少于两年(即提前毕业)。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可中途停学创业或半工半读),具有学籍的时间最长不超过六年,在校累计修业时间最长不超过五年。在5年内达不到毕业要求者,根据其完成学业情况,分别作肄业或结业处理。
第二部分学习专业的选择
第五条学生在校所学专业原则上为入学录取通知书所确定的专业。学生主修专业中设有多个专业方向。学生可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特长、兴趣等,自主选择专业方向进行学习。
第六条允许少数学生按学校有关规定转专业(主修专业)。
第七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知识经济时代科学技术发展对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需要,在保证学好主修专业的前提下,鼓励学有余力的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
第八条实行学习指导制。学校成立学生学习指导工作委员会,各系成立相应的学生学习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指导教师,负责对学生进行专业教育,根据各专业的学分制指导性培养方案指导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选课和选择专业方向。
第三部分选课及缴费
第九条实行选课制。前1.5年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重在选择课程的层次、级别。公共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教学将逐步实行学生选择任课教师的制度。后1.5年的专业课重在选择专业方向和课程。
第十条学生选课前,须详细阅读专业的指导性培养方案及《选课指南》等,在指导老师(或所在系学生学习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选课。选课时原则上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
第十一条学生选读课程通过计算机选课系统进行,一般在前一学期后半期进行。
第十二条实行按课程注册,按所修课程类别及学分数结算学费。
1、 课程按类确定单价。全校各专业公共基础课程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每学分单价相同;其余课程每学分单价按学科大类各不相同。
2、 学生选课并按实际学分数结清学分学费后,方取得相关课程的注册资格,完成课程各环节考核要求后取得相应学分;课程考核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对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学生,允许其免费补考一次。补考不合格者,若需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须按相应的课程和学分数重新缴纳50%的培养费。
第十三条学校将进一步完善“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和“绿色通道”制度以及勤工助学制度,确保真正贫困的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
第十四条鼓励贫困学生半工半读。
第四部分学分及学分绩点的计算
第十五条学分是学生学习课程量的计算单位,是学生修读课程所需时间的反映。—个学分原则上是指一个学期内,每星期完成一个学时的课堂教学的学习量。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一般课程16-18学时记1学分;超过8学时,不到17学时记0.5学分。
2、集中进行的实践性环节:如金工实习、军训、社会实践、生产实习、课程设计等,每进行1周记1学分:超过1周,不到2周记0.5学分;分散进行的按学时数换算(每32学时计1个学分;超过16学时,不到32学时记0.5学分);毕业设计一般记6-8学分。
3、 学校设立奖励学分(此类学分不缴费)。学生在校期间参加学校组织的科学研究和各种知识、学科(技能)、文娱(体育)竞赛并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按学校规定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学分可计为同类型的公共选修课课程的学分。在推荐专升本时,同等条件下奖励学分作为优先考虑的条件之一。
第十六条“学分绩点”是表示学生学习的“质”的计算单位。学校采取以学期所学课程(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学分数和平均学分绩点来反映学生学习量的多少和成绩的优劣。
1、平均学分绩计算公式如下:
平均学分绩点=[Σk1k2(课程学分×课程绩点)]/(Σk1课程学分)
注:以上公式“课程学分”指学生所修课程学分而非取得的课程学分。
2、课程绩点的折算公式:
以百分制评定的成绩:课程绩点=[分数÷10]-5
说明:k1——课程重要性系数,主干课程为1.3,一般课程为1;
k2——课程层次系数,根据课程层次、等级确定:
按培养方案要求档层的课程系数为1;
高一个级、层的课程系数为1.15;
高两个级、层的课程系数为1.30;
低一个级、层的课程系数为0.85;
低两个级、层的课程系数为0.78;
3、经考核不合格的课程的绩点计为“0”;经补考合格的课程的绩点计为“1”;经重修后合格的课程的绩点计算方法与正修课程的正考相同。
4、在对学生进行智育测评时,对修读课程多的学生,给予鼓励。
第五部分课程分类
第十七条学生修读的课程按培养方案要求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大类。
1、公共基础课、军训、技术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和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种实践性教学环节为必修课程。
2、选修课分为限定选修课(简称限选课)和任意选修课(简称任选课)两类。计算机语言课程、部分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和部分公共选修课为限定选修课(对某些专业),学生必须从规定的若干组或若干门课程中按要求选修一定量的课程组或课程修读。任选课包括某些深入研究的课程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程以及其它专业的必修课和限选课。
第六部分辅修专业和第二专业
第十八条对于优秀学生,在第二学期课程学习结束后,经学校同意可选择跨专业大类的其它专业作为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学习。
第十九条辅修专业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68学分(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必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其中新开课程不得低于25学分。
第二十条第二专业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85学分(含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必要的实践环节和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其中新开课程不得低于50学分。
第二十一条选择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学习的学生,修完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学校发给辅修专业结业证书(第二专业结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未修满辅修专业所要求的各类学分者,不能获得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但其已取得的辅修专业课程的学分可计为同类公共选修课学分。
第二十三条未修满第二专业所要求的各类学分者,但已修满同一辅修专业所要求的各类学分者,可发给辅修专业结业证书,但不能获得第二专业结业证书。
第二十四条参加辅修专业或第二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按该专业学分收费标准和本人所选学该专业的课程的学分数,向学校缴纳培养费用。
第七部分免听、免修、重修
第二十五条对于已选定的课程,学生应按时听课,参加教师安排的各种教学活动,参加考核。对部分学习成绩优秀、自学能力强、自我管理能力强的学生,允许免听课程的部分内容、免修课程。
第二十六条学生免听课程的条件
1、已修课程平均绩点≥2.5者方可申请免听。
2、已获准免听的课程,免听部分不能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1/2;对免听部分,学生必须按课程进度要求按时完成作业和参加实验等教学环节;学生必须参加该课程考核。
3、未申请免听或申请免听未被批准的学生,不得旷课。
第二十七条学生免修课程的条件
1、按培养方案安排,只有必修课才能免修。
2、已修课程平均绩点≥3.5者方可申请免修。
3、凡申请免修者一律参加本学期相关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85分时,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
第二十八条关于课程重修
1、对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一律重修;限选课程经补考后仍不合格者,既可重修,也可另选其他课程。选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既可重修,也可另选其他课程。
2、对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虽然经考核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时,亦可重修。
3、重修课程原则上随低年级插班(教学班)重修;对于一部分量大面广的普通教育课、学科基础课,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次学期开课。
4、重修课程收费标准为正修课程收费标准的50%
第八部分学业提醒、学业警示与退学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施学生学业提醒制度。每学年结束一周内,根据学生实际取得的学分数对照下表,分别给予学业提醒、学业警示和劝其退学的通知,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本人,将通知副本寄学生家长。
第三十条学业提醒、学业警示及退学学分标准
第九部分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自二OO四年九月一日起在二OO四级普通专科生(包括对口高职生)中实行。
第三十二条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教务处,其修改意见由教务处提交学校行政会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逐步建立起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符合学生成长规律、具有激励和竞争机制的教学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我校的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特制定我校学分制教学管理办法。
一、 学分结构与计算
第一条学分制的内容包括学时学分和学分绩点。学时学分是衡量学生所完成课程学习的数量,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课程学习的质量,作为授予学士学位和对学生奖惩的依据。
第二条学时学分由理论课学分、实验课学分和实践课学分三部分组成;理论课、实验课每18学时记1学分,实践类课程每周记1学分;学生所修课程经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该课程所规定的学分。
第三条学分绩点为课程学分与其质量绩点的乘积,质量绩点分为5级:
90分以上 (优 秀) 绩点为4
80~89分 (良 好) 绩点为3
70~79分 (中 等) 绩点为2
60~69分 (及 格) 绩点为1
60分以下 (不及格) 绩点为0
第四条学生在某段学习期间内,所修读的全部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即为该生在该段学习期间内的总学分绩点。总学分绩点除以同期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即为该生在该段时期的平均学分绩点。
二、 课程设置
第五条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所修课程分为公共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课。
第六条公共课分为公共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外语、公共体育、计算机基础、军训及劳动课;师范类专业公共必修课还包括教育学和心理学;公共选修课主要为素质教育类课程和跨学科选修课。
第七条 学科基础课为按学科门类设置的基础必修课,一般由各学院根据其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来确定。
第八条 专业课分为专业必修课、专业限选课和专业任选课。专业必修课为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课;专业限选课是指按专业方向或人才分流培养原则开设的课程组(模块);专业任选课一般应为介绍新思想、新方法及学科发展前沿动态的研究性课程。
第九条本科专业总学分一般为160~180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50学分左右,公共选修课约8学分,专业必修课60~70学分、专业限选课约15学分左右,专业任选课约10学分,教学实践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20学分。专科生毕业学分一般为135~150学分(部分高职高专类专业可按照当年招生入学时的教学计划执行)。
第十条人才培养方案由学院负责组织制定,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经校长办公会议通过后执行。人才培养方案主要包括培养目标、规格要求、课程设置及其相应的学分、教学进度及课时分配表、考核方法、学制、学位授予、主要课程介绍等内容。
三、 选课程序
第十一条各学院、教学系要对学生的选课进行指导。学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只能按人才培养方案修读规定的课程;从第二学期开始可按要求进行选课,有严格先后关系的课程,要按顺序修读,选定一组专业限选课之后必须把组内的全部课程修完,各课程组(模块)之间的课程不能互相代替。
第十二条各学院、教学系在每学期的第十四周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拟开课程,学生可通过校园网进行选课。选课人数不足20人时,原则上不开课,选课人数超过开课能力时,按抽签方式确定选课学生名单。因故学生不能按自己意愿选课时,由学院、教学系通知学生在第十六周内改选其它课程。
第十三条教务处及各学院汇总学生选课情况后,要及时调整选课并预排课,在第十七周公布选课学生名单及开课时间和地点,并将授课通知书和选课学生名单下发任课教师。学生选课后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改选时,要在开学二周内提出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过期不予办理。
第十四条各学院要增加开课门数和合理安排开课时间,积极为学生提供更多的选课机会,学生跨专业选课时应征得有关院、教学系的同意。课程结束后,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学生选课名单安排考试并及时将考试成绩报教务处。
四、 学籍管理
第十五条我校本科专业学制为四~五年,专科、高职高专类专业学制为二~三年。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在学制规定年限内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课程,取得毕业所需的学分(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的学分不可以用其它课程的学分替代),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在规定的学习期间内,未能取得毕业所需的学分,经本人申请,教务处同意,可延长在校学习时间,但最多不超过两年。延长期按学分收取学费。若本人不愿延长学习时间,按结业或肄业处理。
第十七条提前修满毕业所需学分,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的优秀学生,经学院和学校批准,可提前获得毕业资格。如本人愿意,学校可以出具相关证明,推荐其提前进入人才市场。
第十八条学生累计有五门以上(含五门)必修课未能取得学分或一学年内所获学分不足所修课程总学分的二分之一时,不得重修,作退学处理;按教学计划修完全部课程但未修够毕业所需学分或在修业期间考试作弊两次以上(含两次)者,按结业处理。
第十九条取得毕业资格,学分平均绩点达到2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大同大学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有关规定者,可授予学士学位。因成绩原因、修业年限超过该专业学制年限者,或不符合我校有关学位授予规定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十条学生考试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补考及格后可以取得该课程的学分。补考不及格的课程可以申请重修。学生重修需向开课学院、所属学院提交重修申请,经开课学院、所属学院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后由开课学院、所属学院安排其重修。重修课程的考试在下学年相应学期随下一年级统一进行,不得另外开考。重修课程考试合格后,可以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可按照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五、 其它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从正式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学校普通高等本专科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体现个性化培养和自主学习要求,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办学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20xx〕41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xx〕1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建立以学分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完成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选课制为基础的学分制管理制度。
学分制管理将建立按学年注册、按学分缴费、按学分毕业、按学分绩点授予学位的管理模式,赋予学生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学习课程、学习进度、任课教师的权利。
第二章 课 程
第三条学校课程包括通识教育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三大模块,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类型。
第四条通过引进优质网络课程、建设核心课程、改造传统课程的方式,增加课程数量和开课门次。必修课逐步达到每门课程均有多名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数量丰富,学生可以自由选择修读。
第三章 学 分
第五条学分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是课程内容难易、多少的一种量化指标,它以该门课程在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原则上课程的学分计算方法如下:
1.必修课、选修课每18学时1学分;
2.独立开设的实验课、体育课每36学时1学分;
3.实践教学环节(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分为集中实践教学和分散实践教学,分别为每教学周1学分和每36学时1学分。
培养方案中所有必修课和选修课均实行学分制,考试成绩合格者可取得相应学分及课程绩点。
第六条各专业学生应修满本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最低学分。学生应修读的基本学分数原则为: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的专业70-80学分,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的专业110-120学分,基本修业年限为四年的专业150-160学分,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的专业210-220学分。具体学分参见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七条逐步加大选修课占总学分的比例,各类选修课总学分比例原则上在15%左右。
第八条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确保各类专业实践教学必要的学分。参加各种课外活动、社会实践项目、创新创业、科技竞赛、竞赛获奖及参加科研训练取得成果获得的学分,经所在二级学院核实,报教务处审定通过后,记入学生的创新创业实践学分。
第四章 修业年限
第九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制。基本修业年限为2年的专业可在2-3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的专业可在3-4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4年的专业可在3-6年内完成学业,基本修业年限为5年的专业可在5-7年内完成学业。
第十条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对因身体或创业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允许其中断学习,办理休学;因应征参军入伍不能连续完成学业者,按上级有关规定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每次中断学习时间,一般以1年为限,累计中断次数不得超过2次。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第九条规定的时间。
第五章 选课、重修、免修、免听和学分互认
第十一条实行选课制度。学生缴费注册后取得选课资格,按照学校公布的开课计划,在学业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课程和任课教师。每学期选课门数应与学生的'学习能力相符,每学期学生选课学分最高不超过30学分,最低不低于15学分。学生选课时首先保证必修课的修读,有先修后续关系的课程,应先选先修课。
第十二条实行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制度。学生在校期间可按照学校规定自愿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
第十三条实行重修制度。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或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修,按重修课程学分交纳重修费用。
第十四条实行免修制度。学生学习能力强、已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对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已部分修读或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由个人在开课学期的上一学期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后,参加免修考核,合格后方可免修,并获得相应课程学分及课程绩点。免修考核的形式与难度与正常考核一致。经批准免修的课程,不得再次修读。免修课程原则上仅限定理论教学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选修课、包含实验(见习)环节的课程、独立实验课、军训及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免修。
第十五条实行免听制度。学习成绩好、学习能力强,已修必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的学生,由个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教务处审定后方可免听。办理免听手续后,学生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等过程考核环节,并跟班参加课程正常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绩点。不得免修的课程不得免听。
第十六条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医院证明不宜上体育课者,可免予跟班上课,但应参加学校指定的其它体育课程和项目的学习,经考核合格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记载成绩和学分。
第十七条学生每学期免修和免听课程总计不超过6学分。凡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在处分有效期内取消免修、免听资格。
第十八条实行学分互认制度。对转学、转专业、双学位和辅修第二专业学生,其已修课程与新修读专业培养方案中课程一致、内容相近,且课程学时不低于80%的,转学、转专业学生及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学生可分别向所在学院和开办学院提出学分互认申请,经所在学院或开办学院会同开课学院共同审定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可实行学分互认。
第六章 课程考核与学分绩点
第十九条考勤。各种教学活动均须考勤,考勤方式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特点决定,并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宣布。学生无特殊原因应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全部教学活动。凡缺课累计达到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或平时作业、实验报告缺交次数累计达到三分之一者,取消其期末考试和补考资格,成绩按零分计,应当进行重修。
第二十条考核。所有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一般采用闭卷形式,如需开卷考试,需经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备案后实施。考核可采用笔试、计算机辅助考试、口试、实验(技能)操作、论文(报告)等不同方式进行。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或五级制,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相应课程绩点。考核应注重学习过程管理,平时作业、测验、实验等成绩须纳入考核结果。课程成绩一般包括过程考核、实验考核和期末考核,过程考核包括学习态度、出勤、听课、课堂讨论、作业、平时测验及期中考核等,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10%、20%;实验成绩包括学习态度、出勤、讨论、实验报告、平时测验及实验操作考核等,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20%、30%;无实验课程的课堂理论教学,可适当提高过程考核成绩,原则上不高于该课程总成绩的30%;期末考核原则上采取计算机辅助考试或笔试,一般占课程总成绩的50%-70%。课程成绩组成及比例可根据学科专业课程性质不同由教研室自行确定,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经学校批准的考试改革课程,可按批准的考核办法评定成绩。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和实践课单独计算成绩。
第二十一条补考。对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学校可提供一次免费补考机会,补考形式及难度与正常考核一致。补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课应按规定重修,选修课可重修或另选,已满足毕业要求的也可放弃考核不合格的选修课。
第二十二条缓考。学生因公、因病、因同时修读的不同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核,须在考试前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缓考(因病缓考须有医院证明),经所在学院批准办理缓考手续,并汇总报教务处备案,学校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组织课程考核,缓考形式及难度与正常考核一致。
第二十三条旷考。学生无故不参加课程正常考核视为旷考。旷考学生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或缓考。取得该课程学分,应当进行重修。
第二十四条因违反考试纪律受处分者,该课程以0分记,不允许参加补考。
第二十五条考核成绩必须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及时评定,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生成绩,并按要求保存好原始成绩单和学生考试试卷。学生对成绩有异议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成绩如需更改,应由评分教师或成绩录入者提交成绩更正申请单并附原始证明材料,经教研室主任、所在学院负责人审核,报教务处审定批准后方可更改。
第二十六条学分绩点是衡量学生课程学习质量的指标之一,反映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课程成绩实行百分制或五级制记分,学分绩点依据课程成绩计算,平均学分绩点可用作对学生进行排名、奖励、评价和推荐选拔的依据。其计算方法为:
1.课程绩点=(课程成绩÷10)-5。课程成绩不足60分的,课程绩点为0;
2.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3.累积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之和。
4.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学分绩点之和÷课程学分之和。
各专业必修课程为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的课程,修读课程的总学分和平均学分绩点两项作为衡量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是毕业和授予学位的重要依据,也是决定下一学期学生选读课程学分的主要参数。
5.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的,课程绩点分别为:4.5、3.5、2.5、1.5、0。
第二十七条学生考核成绩记入本人档案。旷考和补考不合格的课程,课程绩点为0;补考合格的课程,课程绩点为1;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课程绩点记载;免修课程成绩按免修课程考核课程绩点记载;重修课程成绩按实际考核课程绩点记载,如多次重修,按实际重修次数记载课程绩点,取最高课程绩点计入平均学分绩点。
第七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二十八条对取得学校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本、专科和专升本学
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取得规定的最低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教学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可以申请结业。结业后一年内,且不超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经过重修有关课程,且达到毕业要求的,以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学生超出学校允许的最长修业年限或结业一年后的,经学校审核后作永久结业处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
第三十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毕业的同时,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一条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可以获得辅修证书或相应学位证书。
第三十二条学满一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生,作肄业处理,颁发肄业证书。达不到肄业规定者,只出具学习证明。
第三十三条对受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不颁发学历证书,只出具学习证明。
第三十四条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我校20xx级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始试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本科学生学分制管理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xx〕14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学校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最低要求作为学生毕业和获得学位的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三条实施学分制旨在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资源利用率,适应学生多样化发展需要。
第四条学校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具体办法按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长学制专业的本科教学阶段适用于本规定。留学生、交流生、进修
生等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
第六条学时与学分。理论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学分由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学科特点和教学整体安排确定。学生必须完成选课并通过考核,方可获得课程对应学分。
第七条专业学分要求。各专业毕业应修课程和学分要求由专业培养方案确定。学生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方可毕业。
第八条学分认定。转专业、转学前所修课程和学分,由学生向转入专业所在学院申请,由该学院认定。校际交流学分由学院认定。
第九条创新奖励学分。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实验计划项目、创新基金项目、各类学科竞赛等所获得的创新奖励学分,由学生申请经学院报本科生院认定,可以置换相应课程学分。学分认定及置换标准按相关文件执行。
第三章收费管理
第十条学分制收费实行“两部制”计费方式,学生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组成。专业注册学费按学生实际在校就读的学年计收,学分学费按修读课程的学分计收。
第十一条学生须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前,预存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方可选课。
第十二条参加国内校际交流的学生,按照双方学校签订的协议收费。没有校际交流协议的,参照鲁价费函〔20xx〕59号文件收费。参加海外交流项目的学生,参照《山东大学本科学生海外学习经历管理办法》收费。
第十三条学生因故中断学业、保留学籍的,停学期间不再交纳学费。复学时,按照该生复学当年该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十四条因退学、转学等原因终止在本校学习时,专业注册学费和已确认修读课程的学分学费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结算。
第十五条提前毕业或延长学习年限的学生,按照实际修业年限缴纳专业注册学费,按选课情况缴纳学分学费。
第十六条在办理毕业(结业、肄业)手续之前,学生须结清在校期间全部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方可取得毕业(结业、肄业)资格并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章选课管理
第十七条学生应根据专业培养方案及个人学习发展规划选课。应优先选定必修课。对于有前后关系的课程,应先修读先修课程,再修读后续课程。
第十八条选课由学生通过学校选课系统进行,分预选、正选、退补选三个阶段。预选时,通识教育核心课和通识教育选修课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课程一般不予开设,学生须及时改选其他课程。新学期开学前两周为试听和退补选时间,第三周为学院检查确定时间。选课一经确定,不得退选。
第十九条学生每学期选课(含重修课程)学分一般不超过35学分。
第二十条学生重修课程,应自行选课并缴纳学分学费。其中,百分制成绩低于70分的课程首次重修免费。
第二十一条鼓励港澳台地区学生、华侨学生和留学生修读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训练和军事理论课。未修读上述课程的应补修学校规定的其他课程。
第二十二条学生应自主调节选课时段。如果所选课程时间冲突时,可经个人申请、任课教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后办理免听手续。未办理相关手续而不上课的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考核。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推进我校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培养创新性应用型人才,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鲁教高字〔20xx〕14号)和《德州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
第二章课程与学分
第三条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类。
(一)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基本培养规格,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
(二)选修课:是指为反映专业培养方向,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根据学生本人意愿选择修读的课程。
第四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专业发展需要,不断丰富课程资源,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开设数量充足的课程供学生修读。必修课逐步实现每门课程有两名以上教师授课,学生可以自主选择上课时段和上课教师;选修课要数量质量并重,学生可自主选择所修课程。学校鼓励教师基于互联网建设课程并实施教学,加强慕课、微课和混合式课程建设。
第五条学校逐步探索与其他高校联合开设优质课程并实现师资、课程的共享与学分互认。学生可以根据校际间协议跨校修读课程,在他校修读的课程学分(成绩)由学校审核后予以承认。
第六条学分是学生学习量的计算单位,每门课程学分的计算以该门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安排的学时数为主要依据。
理论教学课每16学时计1学分;实验课、计算机上机、体育课等每32学时计1学分;生产实习、专业实习、毕业实习、社会调查等集中进行的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毕业论文(设计)每周计1学分。以课外时间为主进行的创新、创业活动及其成果均折算成一定的学分,该学分可置换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第七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以基本修业年限为参考,一般每学年40学分左右。适当增加选修课学时,专业选修课总学时不少于专业课总学时的30%。增加实践教学的学时比例,提高实践教学的学分要求,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学分比例逐渐达到30%以上,人文社科类专业逐渐达到20%以上,师范生教育实践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
第三章学制与修业年限
第八条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为参考,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提前或者延期毕业。本科基本修业年限四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三至八年;专科基本修业年限三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三至六年;专升本基本修业年限二年,弹性修业年限为二至四年。休学和保留学籍时间计入弹性修业年限时限内。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需达到规定条件并按程序提出申请,由所在学院初审、学校同意、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办理提前毕业相关手续。
第九条对有特殊原因、特殊困难的学生,经学校批准可以勤工助学。学生因生病或者创业等原因不能连续完成学业,可以实行间修制,允许中断学习,办理休学手续,保留其学籍。每次中断学习时间,一般以一年为限,累计中断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年限不得超过第八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
第四章选课、免修、免听
第十条学校实行缴费注册选课制度,学生在交纳学费办理注册手续后,方具备选课资格。
学生要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按照学校公布的开课计划,在学业导师的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课程、学习进程和任课教师。学生每学期所修读课程的学分数量应根据自己的学习基础、学习能力等实际情况决定,可以跨学期、跨专业、跨班级、跨学校选课。选课时要首先保证必修课,对于有先修课要求的课程,一般应先选修先修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只能选择一门。学生一旦选修,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参加该门课程学习。学生未办理选课手续,不能参加相关课程的学习。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免修制度,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生已经修读过或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可以申请免修。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通过自学已达到拟免修课程教学要求的学生,按学校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参加开学一周内组织的免修课程考核,免修课程考核的形式及难度与正常考核一致,成绩合格者办理免修手续并获得该课程学分。免修课程以课堂理论教学课程为主,思想政治理论课、体育课、选修课、包含实验环节的课程、独立实验课、军训及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不得免修。
学生学习大学外语为小语种(如俄语、日语等)的学生,无法参加大学外语(英语)学习的,可以申请大学外语(英语)课程的免修,以同学分、同性质的相近课程替代。
对于因转专业、转学、休学等学籍异动原因编入下一年级学习者,已经通过的课程或相近课程,经学生所在学院认定后,可以申请免修并认定相应学分。
入伍前已被我校录取并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或者在我校就读期间办理保留学籍手续的退役士兵,注册入学或者恢复学籍后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免听制度。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读课程累计平均学分绩点在3.0以上,且没有不及格课程)、学习能力强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以不跟班听课,免听课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重修课程如果与其他正在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经批准可以办理免听手续。办理免听手续后,学生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跟班参加课程正常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不允许免修的课程不得免听。
第十三条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无法参加正常公共体育课程学习的,可由本人申请,持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经校医院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同意,可免予跟班上课,但应参加学校开设的体育保健课程的学习及考核,成绩合格者,可替代公共体育课程的成绩和学分。
第十四条学生每学期免修或免听课程一般不超过6学分。凡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一年内取消免修、免听资格。
第五章课程考核、学分绩点、成绩记载
第十五条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应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该课程学分。课程考核可以采用笔试、口试、实际操作、提交论文(报告)等不同方式进行。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一般采用百分制,考查一般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或其他记分方式。
考核注重修习过程管理,考核结果包含平时作业、测验、实验等成绩。学生缺勤三分之一及以上、缺交作业或实验报告三分之一及以上、该课程的实践环节部分考核不合格,不得参加所修课程的正常考核。
学生未办理选课手续,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考核。学生一旦选修,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参加该门课程考核。
第十六条学生无故不参加课程正常考核视为旷考,旷考学生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或缓考。学生可以申请重修,经学校同意后,重修相关课程。
第十七条学生因公、因病、因同时修读的不同课程考核时间冲突或因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不能参加课程正常考核,经学生个人申请、学校批准后可办理缓考手续。缓考随下学期开学第一周组织的补考同时进行,缓考的考核方式及试题难度与期末考核一致。
第十八条考核不合格的课程,学校给予学生一次补考机会,于下学期开学一周内组织。补考的考核方式及试题难度与期末考核一致。补考成绩合格的课程按实际最高成绩记载并加载补考标识。补考仍不合格的,必修课应按规定重修,选修课可重修或另选。已满足毕业要求的也可放弃考核不合格的选修课程。
第十九条学校实行重修制度。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合格但对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修。重修课程与正常修读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致。学籍信息按教育部规定标注。
取消参加课程正常考核资格的学生以及违纪或考试作弊的学生,不得参加相关课程的补考和缓考,必须重修。
(一)学生修读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和专业限选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须重修。
专业任选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可以重修,也可以另选其他课程。但学生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公共选修课程中的必选课程,补考仍不及格者须重修。非必选课程考核不合格的可以另选。但学生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公共选修课程学分。
(二)课程设计、教育实习、专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成绩不及格者,均须重修并进行考核。
(三)重修合格的课程,按最高成绩记载并加载重修标识。
(四)重修课程缴费按该门课程的学分计算,收费标准按山东省教育厅、物价局及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生对课程的学习质量用学分绩点表示,学分绩点反映了学生学业水平的差异。平均学分绩点可用作对学生进行排名、奖励、评价和推荐选拔的依据。学分绩点的计算方法如下:
(一)课程绩点
百分制:课程绩点=(课程成绩÷10)-5,课程成绩不足60分的,课程绩点为0;
分级记分制:采用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记分制的,课程绩点分别为:4.5、3.5、2.5、1.5、0;采用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记分制的,课程绩点分别为:4.5、3.5、2.0、0。
(二)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三)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符合条件的课程学分绩点之和÷相同条件的课程学分之和。
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范围由学校另行规定,计算结果用于评价同一时段内学生学习质量的优劣。
第二十一条旷考和补考不合格的课程,课程绩点为0;补考合格的课程,无论成绩高低,课程绩点为1;缓考和免修的课程,按照第二十条的方法如实计算课程绩点;重修的课程,可以按照第二十条的方法如实计算课程绩点。
第二十二条课程成绩、学分和学分绩点等均记入学生成绩册,归入本人档案。多次重修的课程按最高成绩记载,课程学分不变。
第六章创新、创业与实践学分
第二十三条学校鼓励、支持和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建立学生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以及发表论文、获得专利授权等与专业学习、学业要求相关的经历、成果,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第二十四条创新、创业与实践学分的管理和认定另行规定。
第七章双学位与辅修第二专业
第二十五条双学位是指同一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同时,跨学科门类修读第二专业所获得的学位。第二专业是指同一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并获得毕业证书的同时,修读同层次其他专业并达到毕业要求。
第二十六条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须具有我校普通全日制正式学籍。
第二十七条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时,需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院审核、学校批准后安排学生随相应年级修读,完成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必修和限选、任选课程及实践教学环节。选课、排课、考试、成绩录入等均纳入学校教务管理系统统一管理,做到学习过程和学习效果全过程监督,确保课程修读质量。
第二十八条主修专业与辅修专业相同或相近的课程,由辅修专业开课学院初审、报学校批准后可以在其中一个专业进行学分互认。辅修专业的选课、免修、免听等按照第十条至第十四条的规定办理,课程考核、成绩记载等按照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学生在获得主修专业毕业、学位证书的前提下,修满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学分,经学校审核,符合辅修毕业或学位授予条件者,可颁发辅修专业相关证书。辅修专业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单独发放。
第三十条修读双学位、辅修第二专业的学生,不再另行延长学习时间,其学习年限按照第八条的规定办理。
第八章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弹性修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规定的总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颁发学位证书。
学生提前完成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获得毕业所要求的学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第三十二条学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培养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未达到学校毕业要求,但符合学校结业条件的,准予结业,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经过重修相关课程,且达到毕业要求的,以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结业学生超出学校允许的最长修业年限的,经学校审核后作永久结业处理,不再换发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不再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三条学满一学年及以上退学的学生,作肄业处理,发给肄业证书。达不到肄业规定者,学校只出具学习证明。
第三十四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章附 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级学生开始执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关于高校教学管理模式论文
1转变高校管理观念
高校教学管理直接关系到高校未来的发展,但是传统的高校管理模式已经阻碍到了高校未来的发展,因此必须对其进行变革以及创新整个系统的构成。而管理模式变革以及整个系统重构的前提条件是转变高校管理观念。现代高校教学管理应该遵循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和面对基层教师与学生的教学原则、它的管理对象是高校教师以及在校学生,因此,其管理的所要达到的目标就是激励教师与学生都能够全身心的投入到教与学中。高校教学管理措施的制定以及出台,都需要以这一目标为先导,只有如此,才能利于高校教师创新发展,而大学生也能够积极努力的学生。高校教学管理者应该认识到管理对高校发展的重要性,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高校教学管理不仅能够教师与学生各自的价值,同时也能够发挥他们各自的潜能,此外,做到互相尊重。管理人员与被管理人员并不仅仅单纯的是工作关系,还应该讲究人际关系,在处理原则性问题时,一定要讲究工作关系,彼此之间强调的是责任,而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强调人际关系,注重彼此之间的感情。如果管理者能够正确的处理好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必然能够游刃有余的处理好高校各项管理事务。同时被管理者首先应该履行责任,才能够谈感情,所以在高校管理者,管理者应该具有“人情味”,而被管理者应该具有自觉性。也就是说,在原则的基础上,适当的灵活调整,而不是死板的固守传统的高校教学管理模式。现阶段,高校教学管理普遍强调的是教师主导、学生主体,而学生主体只要是指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成为认知的主体,换句话说,高校教学的结果最终是要看学生学会了哪些新东西,而不是教师教了什么,其最终衡量标准是学生的素质提高情况,这是教学管理思想发生了最明显的改变,同时也是以人为本高校管理思想最具典型的特征。教学管理体系构成因素如教职员工、其他人力、财力、物力以及信息资源等要素之间的关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变化之中,以往侧重点在于保持规范化条件下教学管理的常规运行, 这些已不适应新常态下外界环境和管理系统要素的改变,同时,对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也难以进行及时有效地干预和调整。不难看出,以往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某种程度上说已成为推进教学改革进一步深化的阻碍因素。目前, 中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已经取得傲人成绩, 高校内部管理体制特别是教学管理方面的问题已然成为高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教育部对高校进行的教学水平评估,其中一个方面就涉及到教学管理水平的高低。因此,教学管理工作已成为高校发展的首要任务。在此情况下,我们应该与时俱进、转变观念,调整思维方式,从而适应不断变化的教学管理环境以及内部其他因素的变化,更好地创新教学管理运行模式和机制。
2处理好严格与宽松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管理模式的革新
高校管理者应该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只有如此,学生的个性才能够得到充分的张扬,为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从而开辟有序竞争地氛围,进而为其成长成才提供有利的环境。高校学校的教学管理,尤其是原则性事情上的管理,就需要管理者严格、规范按照管理条例去执行,公事公办,没有任何的理由可讲,但是如果要想真正的培养出创新型人才,又不能过于死板,因此需要适度宽松,采取弹性管理模式,这样学生的潜力以及个性才能够张扬出来,最终脱颖而出。很长一段时间内,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都处于工业社会,工业社会的高校教育强调的是采用刚性手段来进行管理,而现代世界各国已经处于知识经济时代,该时代注重的是人才的创新能力,因此需要管理者进行柔性管理。而此种管理方式正是对现如今高校教学管理的一种挑战,也可以说是一种革新。教师作为学校管理模式变革的推动者,有义务和责任投入到教学管理模式的创新中来,不要对教学管理模式的革新持有轻视和抵触心理,只有教学管理模式更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有助于社会所需人才的培养,就跟教师的本职工作有着相同本质的出发点,教师作为接触学生的第一线人员,对于管理模式的合理性有着最敏锐的判断,所以,如果我们积极地进行教学管理改革,那么将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通常情况下,鼓励广大教职员工积极参与教学改革 , 学校在政策、奖励机制方面缺乏必要的支撑,目前部分现行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已成为推进变革的障碍因素。目前个高校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对教师实行了教学工作量达标这一制度 , 通常是以某教师必须承担具体的课时来计算工作量,这与教师的切身经济利益划上等号。现在,不少高校出台了奖励性文件鼓励广大教师从事科研,但在教学改革方面的激励性政策和措施却出现了空白,很难提高教师教学的积极性。如果教师没有工作的热情,并不喜欢与学生交流,同时与管理革新并不感兴趣,高校教学管理革新难以实现。大部分高校加大选修课的开设力度、弹性学分制等措施 , 为复合型和专业技术型人才培养模式的进一步提升创造了有利的条件。由于种种原因所限,使得许很多学生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选修自己所感兴趣的课程 ; 为此,学分制的实施为学有余力的学生带来更多有利的.学习条件和环境。因此,正确处理好教学管理与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是我们今后深化高校教学管理改革的首要任务。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陈旧教学管理思路、, 通过进一步改革,逐渐形成完整的能够为培养创造性人才服务的教学管理制度和方法 , 形成一种有别于过去的教学管理模式 , 这正是教学管理改革的核心问题所在 , 也是广大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者面前无法逾越的一个重要任务。
3规范与创新并行、加速管理系统更新
当前,社会快速发展,日新月异,加之我国高校扩招所带来的压力和挑战,社会选人、用人的标准不断提高、教育作为一种消费资源,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化、这就要求我们教育培养方式呈现出多元化的局面、如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弹性学分制教学管理模式的推广等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着教育教学不断地的改革和发展,使得高校教师、学生以及教育教学管理者处在社会改革的需求之中。我们把先进的教学理念运用到人才培养模式中去 , 离不开教学管理部门有效的计划、组织、协调、实施和控制。科学合理地制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和方法是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重要任务 , 这一原则的制定是否符合培养创造性人才的需求,是否正确处理和协调了师生的关系,是否有利于深化教育和教学的改革 , 这些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此,我们要弄清楚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人才的支撑点以及如何做到传授知识、培养能力和提高素质的统一。如何将这一思想切实运用到到人才培养方案当中去 , 是值得我们每一个教育教学参与人员认真思考和探索的课题。我们应该同步推进教学内容与教学方式的改革,并将教学方式改革放在首位。从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效果的评价结果来看,往往要求教师把内容观点是否讲解清楚的同时能够重点突出、课堂上能否解决实际问题等作为授课好坏的基本标准,其本质是以传统的教学方法给学生传授知识为主的教育模式。但从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角度出发,上述要求显然是不科学的,甚至是应该抛弃的。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培养出具有创新精神同时还有具备较强实践能力的学生。因此,我们 , 应该更多地运用启发式和讨论式的教学方法 ,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与学生互动,多给学生动脑、动手的机会,将传授知识的过程当成为师生共同学习交流以及不断探索和提升的途径。
4结语
综上所述,可知高校教学管理模式变革是教育改革大背景下的必然要求,教育改革,并不仅仅是各个学科的之间的教学改革,如果管理模式依然沿用传统,教学改革也会归于失败,为此,教学管理模式改革与教学改革应该同步进行。要想彻底的实现教学管理模式变革,首先要转变管理者的观念,同时还应该处理好严格与宽松之间的关系,最后做好规范与创新交叉。传统的高校管理模式在实际运用中表现出来的机械性和经验主义思维,会对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带来制约和阻碍,作为学校教学管理者而已以往更注重经验和进行教学管理方式的延续,而不注重管理方式的变革和创新,在近些年所表现的弊端尤为明显,为了能够让我国高校教学管理水平能够更进一步,我们可以充分发挥当前高科技手段和知识,比如运用网络技术和借鉴国外的先进理念,做到软件和硬件同时进行更新,来强化我国的教育管理模式,让教学管理模式更人性化,民主化,手段和方法更具有有效性和实时性。
学分制是19世纪兴起于美国的教学管理制度,20世纪初引入中国。学分制的基本特征是:自主选择学校类型、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方式。它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需求的特点,所以受到各类高校的普遍欢迎。我国传统的医学教育着重强调专业知识,对于如沟通技能、协作精神、敬业精神等实际工作中极其重要的能力训练却相对薄弱。而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以学分来反映课程地位和要求,并根据学生的学分决定是否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它是以学分代替学年;以指导性代替指令性;以弹性代替刚性;以选课代替排课。学年制向学分制的过渡体现的是一种办学思想的更新,需要全新的办学理念来支撑。这种理念应结合于学分制管理模式,充分体现通识性、人本性和创新性。由此,“学生为本,关怀发展”的办学理念应运而生,使学分制管理模式的实施有了较为充分的理念支撑。“人本思想”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中的体现为:一方面是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创造个性化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培养学生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使学生学会做人,确立诚信、友善、智慧、责任等社会品质,学会与人共处,能够尊重他人,有平等待人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形成与人交流、合作、组织的能力。学分制即是这种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学习潜能的教学管理制度。
2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的现状
学分制教学管理注重学习者的主动性和个体差异,有利于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调动教学的积极性,促进学科间的渗透融合及新兴学科和边缘学科的发展,使学校教学内容不断更新。它作为一种教学管理模式,为高校的教学管理带来了根本性的变化。福建医科大学自创办以来一直沿用学年制管理方式,近年来经过对学分制管理的不断探索和研究,从开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二00五年第二十一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了《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对医学各专业新生实施学年学分制的管理,目前学校所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2.1 课程分类与学分确立
各专业开设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二大类。必修课是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规定学生应当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而应当修读的课程或教学环节。选修课是指为加深专业基础、拓宽专业面、扩大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而开设的课程。学生应取得所有必修课学分并修足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方能毕业。采用平均学分绩点(GPA)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2.2 实行弹性学制
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设有四年制、五年制、七年制三种学制。各类学生均实行学年学分制,允许学生分阶段完成学业。学生最长在校年限――四年制不得超过其学制二年,五年、七年制不得超过其学制三年。
2.3 课程考核
学生应参加各自修读的课程的考核,考核及格者即可获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考核不及格者根据不同情况处理: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不及格经一次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应当重新学习。任意选修课不及格者可重新学习,也可改修。重新学习或改修后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
2.4 编级
每一学年末根据学生未修读与不及格的应修课程学分之和占其相应学年学分总数的比例,按照《福建医科大学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给与编入下一级,并向学生和家长提出学业预警。
2.5 退学与试读
学生一学年中,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不及格学分数达到所修课程学分的三分之二及以上者或者在规定最长在校年限内未取得的学分超过教学计划规定的毕业总学分10%者,予以退学。因成绩原因作退学处理的学生可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学院同意,教务处批准后给予一次试读机会,编入下一年级试读,试读期为一年。
2.6 优化人才培养计划
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和完善应根据社会和市场的需求统筹考虑,整体优化,增强人才培养模式“通”的程度,为学分制“活”的管理奠定基础。因此应涵盖学生在校期间课内外、校内外的全部教学活动,将专业教学计划和课外综合教育计划有机结合、统筹兼顾、分别规定相应的学分,让学生自主选修。
3 实施学分制管理的局限性
学分制改革在理工科院校已试行多年,并取得成功的经验,然而传统的教学管理模式及医学教育的独特性与学分制的要求有不相适应的地方,致使学分制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也使得医学教育学分制改革难以深入开展。
3.1 选课的局限性
由于医学课程体系庞大,课程学时数多,实践性强,课程的相关性、逻辑性极强,学制也较长,导致绝大多数医学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学生选课的范围受到局限。而且学生选课的功利性比较明显,选择自己感兴趣的课程偏少,选择容易通过考试的课程较多。
3.2 重修的困难
医学生周学时数多,自由支配的学习时间有限,绝大多数学生均采取自修或间断性听课的方式重修,且参加重修考试时本身也要参加期末考试,从而增加重修学生的压力。
3.3 教学管理的困难
学分制管理模式下的弹性学制、重考、重修、缓考、免修等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给教学任务安排、选课、课表安排、考试安排、教学实践等教学管理各环节工作带来不同程度的复杂性,不可避免地出现某些教学管理混乱的状况,也增加了教学管理人员的工作量。此外,招生人数、专业方向的增加导致的各专业培养计划的细化,教学场地缺乏也给教学管理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困难。
3.4 师资的局限性
传统的专业设置较少有学科交叉,导致教师在狭窄的专业通道内授课,对本专业产生依赖,无法讲授多门课程。而学分制要求提供大量的课程供学生选择,内容上要体现学科间的交叉与综合。而对于临床教师而言,随着临床实习人数
的增加,教师精力被分散,规范化临床示教和临床查房制正在淡化,重医轻教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忽视了医学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这也禁锢了医学临床实践性学分制管理的深入开展。
3.5 学生管理的难度
学分制是针对学生个体设计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以课程和专业定位,但是学分制对于勤奋、自觉的学生能达到预期效果,对于学习主动性不够强、自控能力差的学生则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4 对策思考
针对我校学分制管理实施过程所遇到的问题,我们重阅文献,访谈相关人物,根据我校的具体情况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 转变教育观念
在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人才培养强调专业对口,学校尽可能地把专业知识教给学生,不注重发展人的主动性。在现今社会发展体系中,这样的人才已经不适于社会的发展,因此,必须进一步转变教育观念,尊重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在加强引导的.同时,把教育的“选择权”交还给学生,将教育的重点放在“学”而不是“教’,上,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进行学习和获取知识的能力,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另外,要从各个角度加大对学分制的介绍宣传,使各级领导、教学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都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提高对学分制教学的重要性认识,全面发挥学分制的优势。
4.2 继续优化课程设置和人才培养计划
建立以医学核心课程为基础的指导性教学计划,确定核心课程,增设人文科学和社会医学领域的选修课程,开设有助于发展医学生个性和专长的专业选修课程等。总体考虑在教学计划中减少必修课门数,增加选修课的比例,同时加大选修课程的开发和更新。加强实验和实践教学,增强学生的动手能力、科研能力和解决临床问题的实践能力的培养。
4.3 打通校际通道,实现跨校选课
为了充分利用现有的教育资源,我们应当打通校与校之间的壁垒,地域相近的学校可以互开选修课,学分可相互认可。本校无条件开设的选修课,允许在相邻学校选修,学分回校得以承认,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学院内部,各院系之间更应做到课程向全校学生开放,打破专业、年级的界限,鼓励学生跨学科、跨专业、跨年级选课。
我校新区位于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的福州大学城,大学城共有7所邻近的高校。大学城内的各所高校应全面推行以选课制为核心的学分制,建立开放、灵活的学籍管理制度,推行各校之间的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所有课程在师资和教室容量允许的情况下,都应逐步对外开放。学生在教学计划内进行的跨校选课按学分收费,费用不由学生另行支付,而是由学生所在学校进行校际结算。各校举办的名师和著名学者的报告或系列讲座,应向其它学校开放,允许学生跨校选听。
4.4 加强教务管理,建立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
加强“选课系统”、“学籍管理系统”、“成绩管理系统”等现代化计算机教务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加强配套环节的建设,对学分制进行规范,建立三维立体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监控教学和教学管理等全过程,保证教学质量。
4.5 加强师资培养
学校应建立科学、规范的师资培养制度,用政策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鼓励教师积极改善自身知识结构,多开课、开新课、开好课,有目的地在交叉学科方面培养教师。学校有了大量复合型的教师就可从根本上提高教师授课的“供应量”,实行真正意义的学分制。
4.6 建立导师制
在实践教学中,加强建立导师制,遴选业务好、素质高、热心学生工作并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教师作为学分制导师,帮助学生制定实践学习计划,指导选课与专业学习,增强专业学习的目的性。
总之,实行学分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是将培养创新人才的要求由原来的弹性指针上升为硬性指针;由鼓励学生创新变为要求学生创新;将学校的意志变为学生的内在要求。学分制改革势必会牵动辐射学校方方面面的工作,既涉及到教和学,又牵涉到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因此,完善学分制还有大量的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广大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积极主动参与、通力合作才能确保成功。
医学院校实施学分制【1】
【摘 要】学分制作为教育模式的一种,它在教学环节的重要体现就是学生对所学课程的自主选择,也是学生自主安排学习进程、进行自我设计、自我管理的基础。
为切实保证学分制的实施,进一步规范学生选课,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必须加强学分制的制度建设和日常实践管理。
【关键词】医学院校 学分制 学籍管理
学分制作为教育模式的一种,它是以选课为核心,教师指导为辅助,通过绩点和学分,衡量学生学习质和量的综合教学管理制度。
目前,很多地方医学院校开始全面实施学分制。
笔者作为地方医学院教务工作者,主要是从事学籍和学分制日常管理工作,结合学校学分制的实施情况,来谈谈医学院校实施学分制的相关问题。
一、学风制制定的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本科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和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坚持“以人为本”的现代教育理念,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发展,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建立适应时代和社会需要,突出学校办学特色的现代教育教学体系和管理运行机制。
二、学风制实施的目的意义
实施学分制是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必然要求,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和基本趋势。
实施学分制有利于因材施教,发展学生个性,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具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强能力的应用型人才。
三、教学计划
教学计划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是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性文件。
(一)修订原则: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重视德育教育,使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坚持更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统筹思想与业务、理论与实际、学习与健康、必修与选修、课内与课外、能力与素质等方面的关系,注重因材施教,深化教学改革,突出专业特色,提高办学效益。
(二)课程:课程分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课三种。
必修课:指根据专业培养目标、业务培养要求,以及毕业生必须掌握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要求,确定该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和环节,包括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选修课:指为强化素质教育,扩大知识面,进一步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更好地适应培养模式转变,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增强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而开设的课程,包括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实践课:包括专业见习、课间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内容,是必须学习的重要教学环节。
四、学分
学分是表示学生学习量的单位,最小计量单位为0.5。
所有教学计划中规定的课程在考核合格后即可取得相应学分。
根据培养目标和学科特点设置不同专业的毕业最低学分。
学分分为规定学分、特殊学分和奖励学分。
(一)学分的计算方法:一般课程学分。
每学期该门课程学时数(含实验学时数)除以18,即为该课程的学分;体育课、独立开设的实验课等课程学分:每学期该门课程学时数折半后除以18,即为该课程的学分;实践课程学分:原则上每周计为1学分。
(二)学分绩点。
为更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质量,综合衡量学生的学业水平,实行学分绩点制。
学分绩点是学生奖学金评定、双学位修读、专业分流、提前毕业等的重要依据。
课程绩点=课程成绩(百分制)÷10-5,绩点小于1时计为0;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绩点总和÷课程学分总和。
五、修业年限
以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基本学制为参考,实行弹性学制。
凡基本学制为四年的本科学生允许在3―7年内修读,凡基本学制为五年的本科学生允许在4―8年内修读。
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本专业要求的毕业最低学分,并符合学校规定的其他毕业条件,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准予毕业。
六、选课制
为实现教学资源优化配置,调动教与学两方面的积极性,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行选课制。
学生在学业导师或学业导师组指导下,根据学分制教学计划和本人的实际情况,按照选课原则,可在一定条件下自主选择学习课程。
七、学业导师制
学业导师制是实施和完善学分制的一种辅助制度。
实行学业导师制是学分制顺利实施的重要保证。
所有在职教师都有受聘担任学业导师的义务。
各院系应根据双向选择原则,为学生配备学业导师或成立学业导师组,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学习思想;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规划,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每学期的选课计划,安排学习进程;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八、学籍管理
学校根据学分制要求,对学生的入学与注册、考核与成绩记载、重修、免听与免修、专业分流、转学与转专业、休学与复学、退学、双学位、毕业、结业与肄业等方面制定实施细则,实行科学化管理。
总之,学分制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大教学改革和教学投入,建立与学分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更需要各部门的配合与支持,以保证学分制有序实施。
必须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明确院(系、部)在学分制实施中的职责, 充分发挥校、院(系、部)两级教学督导作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学校各相关部门应根据学分制改革有关要求,在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上进行相应改革,为实施学分制提供必要的服务支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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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学分制是以选课制为基础,以发展人的个性为核心,以修读一定量学分作为毕业标准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我校经过对学分制管理的研究探索,实施了医学教育学分制管理模式。
该文旨在从教育管理角度,结合对医学生实行学分制管理以来的实践,探讨医学生学分制管理中遇到的困难,提出应对的措施,从而不断完善和推广医学生的学分制管理模式。
关键词 学分制 医学生 教学管理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经济社会的来临、终身教育观念的日益强化,社会对高校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
高等院校培养的学生不仅要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而且要求成为厚基础、宽口径、具备较强知识扩展性和社会适应性的复合型人才。
面对21世纪医学发展及医学教育模式的转变,学分制管理是医学教育与国际化要求相适应的教学管理制度,因此医学院校实行学分制势在必行。
学分制是19世纪兴起于美国的教学管理制度,20世纪初引入中国。
学分制的基本特征是:自主选择学校类型、自主选择专业、自主选择课程、自主选择教师、自主选择学习方式。
它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才需求的特点,所以受到各类高校的普遍欢迎。
我国传统的医学教育着重强调专业知识,对于如沟通技能、协作精神、敬业精神等实际工作中极其重要的能力训练却相对薄弱。
而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计算学习量的单位,以学分来反映课程地位和要求,并根据学生的学分决定是否毕业的教学管理制度。
它是以学分代替学年;以指导性代替指令性;以弹性代替刚性;以选课代替排课。
学年制向学分制的过渡体现的是一种办学思想的更新,需要全新的办学理念来支撑。
这种理念应结合于学分制管理模式,充分体现通识性、人本性和创新性。
由此,“学生为本,关怀发展”的办学理念应运而生,使学分制管理模式的实施有了较为充分的理念支撑。
“人本思想”在学分制管理模式中的体现为:一方面是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个性特点,创造个性化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条件;另一方面,培养学生以人为本的思想观念,使学生学会做人,确立诚信、友善、智慧、责任等社会品质,学会与人共处,能够尊重他人,有平等待人的态度,在此基础上形成与人交流、合作、组织的能力。
学分制即是这种以学生为主体、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和学习潜能的教学管理制度。
2 我校实行学分制管理的现状
★ 班级管理模式初探
★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