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对策的完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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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对策的完善研究论文

篇1:我国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对策的完善研究论文

我国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对策的完善研究论文

摘要:近年来,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进步, 财税政策已经成为鼓励科技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式之一。文章对我国鼓励科技创新财税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完善我国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对策。

关键词:科技创新; 财税政策; 问题; 对策。

近年来, 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的财税政策鼓励科技创新, 这些政策的有效落实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企业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但是, 还是存在部分科技创新财政政策还有待完善, 这些政策在设计、实施以及管理上都还存在一些问题, 对科技创新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此, 本文将对对我国鼓励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并提出完善我国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对策。

一、我国鼓励科技创新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

(一) 经费的投入不足

近年来, 随着我国对于企业高科技项目R&D越来越重视, 在政策上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但是在财政资金上投入的力度还是不够, 加上财政经费的支出结构还存在轻基础研究、重试验发展研究的现象, 严重影响了经费的使用效率。其次, 地方财政部门对于当地企业科技创新的.资金投入不足, 尽管从数额上看到地方政府每年都在增加, 但是和科技创新发展的资金需求相比, 还是远远不够的, 这就会导致科技创新的资金不足而影响到其发展。

(二) 税收优惠政策门槛高

目前, 从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上看, 大部分的政策都是针对一些产出型的优惠, 对于新企业以及技术创新阶段的优惠政策非常少, 这会影响到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同时税收优惠政策在整体设计上都是以所得税为主, 而且比较倾向于盈利型企业和研发产出阶段, 企业要想享受这些优惠就需要具备有较高的的成熟度和盈利能力, 这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来说, 其享受到的优惠就很少了。其次, 一些特定的优惠政策限定条件比较多, 且受惠面比较窄, 大部分的企业都无法享受到特定的优惠。这些都导致了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不足的情况, 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

二、完善我国科技创新财税政策的对策

(一) 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

要想提升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 就要不断完善财政政策体系。在国家方面, 对科技创新的财政投入比例要不断加大, 并根据我国每年的GDP的增长的幅度来增加R&D经费投入的比例, 保证R&D项目的顺利开展。其次, 要在财政投入模式上进行创新, 建立多元化的财政投入模式。最后, 不断优化科技创新财政经费的投入结构, 重视对基础性研究财政投入, 并加大其经费占比, 并建立完善的科技财政投入政策绩效评价体系, 确保财政投入能够得到有效的利用。

(二) 加大税收政策的创新力度

首先, 改变传统的税收政策, 提高税收政策的覆盖率, 加大对小企业研发的扶持力度, 在税收政策应给予最大的优惠, 同时要在税收结构要进行创新, 加大除了所得税之外的优惠力度, 使科技创新财政税收政策多样性, 可以满足各层次企业的需求, 让更多的企业都能够享受到税收的优惠政策。其次, 地方政府要与外资企业打好关系, 引导和鼓励他们到本土来进行科研, 对于符合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外企在税收政策上应给予一定的优惠。最后, 降低企业科技创新的融资成本, 降低或者免征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的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这样将会将对企业的利息和担保费用, 从而有效的降低企业的科研融资成本, 调动企业的积极性。

(三) 不断完善税收管理

要提升我国企业的科技创新水平还要不断完善税收管理。一方面税务部门要督促企业做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年度纳税申报工作, 另一方面应严厉打击假借研发费用和虚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逃避税收的问题。其次, 对税收进行有效的监管, 降低和避免执法风险, 严格监管认定环节, 明确各部门之间的职责, 建立更为科学的认定程序, 有效的化解执法风险。最后, 建立健全的研发税收政策评估机制, 对税收政策的效应进行科学的评估, 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结束语

总之, 完善的科技创新财税政策能够促进我国科技创新的发展, 相关的部门应积极的借鉴发达国家鼓励创新财税政策的经验, 并结合我国的国情来不断完善科技创造财税政策, 推动我国科技创新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魏志梅。发达国家R&D财税政策借鉴研究[J]。国际税收 (1) 。

[2]丁淑芬。促进科技创新税收优惠的问题及建议[J]。税收征纳。2017 (6) 。

[3]尚力强, 韩霖。研发税收优惠:一般政策目标及全球化带来的新问题——国际财税协会第69届年会主题综述[J]。国际税收。 (03) 。

篇2:完善我国产业链的财税对策

完善我国产业链的财税对策

完善产业链能够优化我国的产品结构和经济结构,带动区域经济乃至全国经济的.一体化发展,是实现经济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财税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对经济产业链的协调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完善产业链的相应财税政策,政府要进一步加强产业链优化中的决策和政策导向功能;更加合理地利用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财政补贴等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投入力度;大力促进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使之朝着有利于整个经济和社会效益改善和提高的方向发展.

作 者:华志远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济南,250021 刊 名:北方经贸 英文刊名: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年,卷(期): “”(4) 分类号:F121.3 关键词:产业链   经济   政府   财税  

篇3: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

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

关键词:财政收支体系;财税制度;税收体系;网络贸易税收

论文摘要:我国应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对科研开发及人力资本的投入,实行税收政策倾斜,对新经济给予税收支持,以适应和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

1 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美、英、法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建立了政府补贴基金,其用途主要有两个:对风险投资企业提供无偿补助,分担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对风险投资企业亏损提供亏损补贴。在这里,政府补贴不是指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而是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补贴,以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应从财政支出中单独划出一项政府补贴基金,专门用于风险投资补助,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国家采购政策。利用国内市场,扶持国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是美、英、法等国惯用的做法。其原因在于政府公共采购规模是巨大的,其需求量足以刺激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为了保护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政府采购的名单和办法。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把国家采购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化、经常化的政策。同时,还需要规定对违反国家采购政策责任人的处罚条例。

2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制度创新

国外企业界认为,R&D经费占销售收入1%以下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5%以上才有竞争力。鉴于我国企业投入R&D经费比例较小,并呈下降趋势,我国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R&D投入的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财政支持。在计划经济时期,部分企业由于政策性经营所承担的债务,国家财政应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同时,政府应开辟多种融资、投资渠道,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加大对进行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建立一套以企业投入为基础、技术创新基金为补充、银行贷款为保证的技术创新融资机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税收扶持。可以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将税收作为政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通过制定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税负,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将企业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投资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所得税抵免;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允许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对企业为提升技术水平而产生的R&D费用,按照10%的比例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准予所得税税前抵扣;对企业外购无形资产按一定的比例予以减税,并可按受益年限折旧,加快无形资产周转速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服务报酬,可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提高企业、科研单位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允许企业税前按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3 促进人力资本投资的财税制度创新

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开发人力资源。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我国政府必须将“科教兴国”战略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加大人力资本财政投资力度,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制定财税政策,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于人力资本。鼓励单位或个人对教育捐赠,在所得税前作较大比例的扣除;对家庭支付的子女教育费用准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鼓励增加教育支出;对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水平的投入,允许企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开征教育税,确保对教育的稳定支出。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个人和企业都是收益者,政府应该以税收形式征集,然后以财政支出形式投入。应适时将目前的教育费附加改为征收教育税,确保国家财政对教育的稳定投入。

制定激励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人才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当提高扣除额;对高科技人才在转让其成果或提供科技咨询、培训服务时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对高科技人才获得国家、部门或企业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完善环境税收体系,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对环境的破坏也逐渐加大,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知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应及时采取对策,建立一系列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体系,以税收的刚性来维持知识经济的持续性发展:(1)改排污收费为征税。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根本达不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必须改排污费为环境保护税,将排放、遗弃污染物或制造其他社会公害的企业和个人列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税率设计上,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及污染物对环境的破坏度来确定差别税率。如果排放量不易确定,则按照企业的产量或者某种关键生产要素的消耗量来确定。在设计税率时要体现效率与公平,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企业可实施环保退税。在税收征管上,由中央和地方共享,提高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同时保证中央政府对全国环保治理的需要。(2)扩大现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税范围过窄,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现实极不相称。可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林业保护管理费、林地补偿费等并入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3)在税收优惠上向环保型的企业倾斜,特别是要对生产环境保护产品的环保工业及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篇4: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的论文

我国财税体制创新研究的论文

1 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19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美、英、法等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均建立了政府补贴基金,其用途主要有两个:对风险投资企业提供无偿补助,分担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风险;对风险投资企业亏损提供亏损补贴。在这里,政府补贴不是指物价补贴和企业亏损补贴,而是对风险投资基金进行补贴,以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从我国目前的情况看,应从财政支出中单独划出一项政府补贴基金,专门用于风险投资补助,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建立国家采购政策。利用国内市场,扶持国内高科技企业的发展,是美、英、法等国惯用的做法。其原因在于政府公共采购规模是巨大的,其需求量足以刺激新的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能有效地促进企业的技术开发。为了保护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可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确定政府采购的名单和办法。目前,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是把国家采购政策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成为制度化、经常化的政策。同时,还需要规定对违反国家采购政策责任人的处罚条例。

2 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制度创新

国外企业界认为,R&D经费占销售收入1%以下的企业难以生存,达到5%以上才有竞争力。鉴于我国企业投入R&D经费比例较小,并呈下降趋势,我国政府应积极制定有关财税政策,鼓励企业加大R&D投入的力度,促进企业技术创新。

财政支持。在计划经济时期,部分企业由于政策性经营所承担的债务,国家财政应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逐步解决。同时,政府应开辟多种融资、投资渠道,建立技术创新基金,加大对进行技术创新的财政补贴。建立一套以企业投入为基础、技术创新基金为补充、银行贷款为保证的技术创新融资机制,为企业创造良好的技术创新环境。

税收扶持。可以借鉴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将税收作为政府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基本手段,通过制定形式多样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技术创新的税负,提高企业进行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将企业引进和应用高新技术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投资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所得税抵免;对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允许企业对固定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换代;对企业为提升技术水平而产生的R&D费用,按照10%的比例计算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准予所得税税前抵扣;对企业外购无形资产按一定的比例予以减税,并可按受益年限折旧,加快无形资产周转速度,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对企业技术转让所得、技术服务报酬,可免征或减征营业税和所得税,提高企业、科研单位科技开发的积极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允许企业税前按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风险基金,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3 促进人力资本投资的财税制度创新

增加财政投入,大力开发人力资源。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是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之一。我国政府必须将“科教兴国”战略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及时调整财政政策,加大人力资本财政投资力度,大力开发人力资源。

制定财税政策,促进民间资本投资于人力资本。鼓励单位或个人对教育捐赠,在所得税前作较大比例的扣除;对家庭支付的子女教育费用准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鼓励增加教育支出;对企业为提升员工技能水平的投入,允许企业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开征教育税,确保对教育的稳定支出。教育特别是基础教育提供的是公共物品,个人和企业都是收益者,政府应该以税收形式征集,然后以财政支出形式投入。应适时将目前的教育费附加改为征收教育税,确保国家:请记住我站域名财政对教育的稳定投入。

制定激励高科技人才的税收优惠政策。对高科技人才的'工薪收入,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适当提高扣除额;对高科技人才在转让其成果或提供科技咨询、培训服务时的所得,免征或减征个人所得税;对高科技人才获得国家、部门或企业的奖励,免征个人所得税。

4 完善环境税收体系,实现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对环境的破坏也逐渐加大,人类赖以生存的空间面临着严重的威胁,知识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面临严峻的挑战。应及时采取对策,建立一系列保护环境的生态税收体系,以税收的刚性来维持知识经济的持续性发展:(1)改排污收费为征税。我国现行的排污收费,由于缺乏强制性和规范性,根本达不到保护环境的目的,必须改排污费为环境保护税,将排放、遗弃污染物或制造其他社会公害的企业和个人列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在税率设计上,根据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浓度及污染物对环境的破坏度来确定差别税率。如果排放量不易确定,则按照企业的产量或者某种关键生产要素的消耗量来确定。在设计税率时要体现效率与公平,鼓励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对排污水平低于国家排放标准的企业可实施环保退税。在税收征管上,由中央和地方共享,提高地方政府在环境保护中的责任,同时保证中央政府对全国环保治理的需要。(2)扩大现有资源税的征税范围。我国现行资源税仅对矿产品和盐类资源课税,征税范围过窄,这与我国资源短缺、利用率低、浪费现象严重的现实极不相称。可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渔业资源增值保护费、林业保护管理费、林地补偿费等并入资源税,扩大资源税的征税范围。(3)在税收优惠上向环保型的企业倾斜,特别是要对生产环境保护产品的环保工业及提供环境保护技术服务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5 制定网络贸易税收政策

在知识经济时代,信息技术日益发达,电子商务在全球经济生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有企业或迟或早终究会主动融入或被动卷入其中,我国政府应该根据形势的发展,站在战略的高度,引导企业将目光投向电子商务。我们不妨借鉴美国的做法--对网上交易实行零税率,通过一系列的网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向电子商务方向发展,并适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保护和促进我国企业的发展,以免将来处于被动调整的尴尬境地。

篇5:我国的财税改革研究论文

摘要:近年来,由于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的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转移支付制度不断完善,县级的基本财力保障基本建立,构成了一个以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基本预算为基础的政府预算体系框架。

本文简要回顾了我国“十一五”财政改革成果,以及当前依然存在的问题,然后从国家税收制度改革、财政体制改革和深化预算管理方面,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望对我国当前的财税改革有所帮助。

关键词:财税改革 结构性 税制改革

财税改革是我国经济改革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政府各个部门以及使用政府资金的机构的命运,是我国经济改革的中心环节,金融体制改革、城市国有企业改革和农村改革等众多改革都离不开财税改革的支持,它既能促进经济改革,又能推动政治改革,解决我国政府中存在的众多问题,总之,它是我国各项改革事业中的重中之重。

一、十一五财税改革成果及遗留的问题

(一)“十一五”时期的财税改革成果

1、统一内外税制

自从1994年,我国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税制,统一了货物和劳务税制度、个人所得税制度之后,我国的内外税制的统一问题一直悬而未决,直至十多年后 “十一五”的全面启动,原有的涉外税收优惠逐步减少或取消,才逐步基本完成。

内外税制的统一是我国市场经济改革逐步深入的结果,有利于简化我国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市场竞争,适应全球化的趋势。

2、统一城乡税制

1月1日,我国农业税取消,实现了除房地产以外的城乡税制的基本统一,并且给予农民大量的税收优惠,例如免收农产品销售增值税、农业所得免征、农业技术服务免征营业税、免征个人所得税、农用土地不征税、拖拉机和渔船等免征车船税等。

通过统一税制,有利于我国税制的简化,适应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城乡一体化的发展。

3、其它主要税种改革取得的丰硕成果

由于我国各税种持续不断地改革,我国的税收结构逐步优化。

首先,吸纳了增值税的转型,通过销项税额抵扣,降低了企业税负,有利于鼓励投资、技术进步,减少重复征税。

其次,统一了企业所得税,实现了税基、税率、纳税人、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的统一。

第三,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起征点由元,提高为3500元,并且10月9日起,储蓄存款利息免征税。

第四,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做出了较大调整,有利于调节消费、保护资源和环境,促进节能减排,增加财政收入。

(二)我国财税改革仍然存在的问题

1、支出与职能存在问题

我国政府的支出与职能存在着不适应的问题,地区间的财政不均衡状态比较严重,各级政府的职能划分过于僵硬,无法应付复杂多变的财政事务,经常出现政府财力与职能不相匹配的情况,这也是分税制和土地财政等问题之所在。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其支付规模和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省以下的财政仍然没有进入分税状态。

2、税制存在局限性

当前的税收体系仍然存在着缺陷,税制不健全,没能将能够调节社会分配功能的重要税种加入到财税体制改革中来;企业增值税和所得税的设置不利于技术创新和社会的长期发展稳定;对资源税和环境税不够重视,国有资本的经营收入没有纳入到国家财政的收入范围之中;分税制在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上不合理,作为中央税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划分为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不利于生产要素的划分分配,不利于中央的宏观调控;省以下仍然没有一个行之有效的规范体制,导致分税制改革不彻底。

二、我国财税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一)健全税制改革

中国目前采用以间接税为主税的税收制度,可整个税收制度存在着逆向调节的现象。

为了降低我国间接税比重,稳妥提高直接税比重,实现结构性减税和结构性增税的优化平衡,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既能满足政府财力需求,又能适应当前经济变化,体现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经济政策要求的税收体制体系。

根据不同税种,设置完善的方案,提升税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可以采取如下措施:首先,要完善增值税制度,推进营业税改革增值税试点,并在形成共识之后,逐步推进试点,最终覆盖国内市场。

其次,要完善消费税,合理引导生产与消费,将消费税从奢侈品扩展到中高端消费,以树立正确的`消费导向。

第三,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以起到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作用,帮助我国降低基尼系数,培养中产阶级。

第四,全面改革税费制度,扩充资源税的覆盖面,并做好相应的配套改革,同时要开征环境保护税,以建设两型社会,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二)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均衡财力分配

均衡省以下的财力分配是做好财政体制改革的关键,它也是解决地方财政困难和土地财政的一个核心问题。

为了构建平衡合理的分级分权财政体系,要科学界定中央和地方的财权和支出责任,在提高中央政府收入的基础上,加大中央和省级政府的支出责任,减轻地方政府的支出压力;要完善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快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合理定位、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省直管县模式,划分财权和支出责任,增强市级的经济发展活力和财政实力,统筹市县利益,统一协调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分税制,赋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财政权利,比如税收的减免权、立法权以及债务融资权,为地方财政提供相对稳定的收入来源。

(三)深化预算管理

财税改革要提高预算的完整度和透明度,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透明度,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健全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制度。

同时通过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将部门预算制度逐步覆盖到县一级,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稳妥推进财政决算的公开,进一步增强预算的透明度。

三、结束语

今后一段时期,财税改革将是我国改革的重点,相信随着我国财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将会逐步为我国经济发展营造更好的市场环境,为我国各项改革事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参考文献:

[1]朱明.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国财税体制问题的几点思考[J].牡丹江师范学院学报,(03)

[2]周寒.浅谈我国现行财税体制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全国商情窑经济理论研究,(17)

篇6:我国的财税改革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财政收支体系;财税制度;税收体系;网络贸易税收

论文摘要:我国应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对科研开发及人力资本的投入,实行税收政策倾斜,对新经济给予税收支持,以适应和促进知识经济的发展。

1完善财政收支体系,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实施税费改革,增加财政收入。

在我国现行财政收入体制中,规范性政府收入与非规范性政府收入同时并存。

据统计,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与规范性政府收入的比例约为3∶2.按照这一比例推算,我国非规范性政府收入约为17000亿元,这一巨大的数字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冲击税基,减少财政收入,削弱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收费收入缺乏约束,导致腐坏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扰乱正常的经济秩序。

因此,我国政府应及时清理整顿各部门、各级政府名目繁多的基金和预算外收费项目,统一纳入政府预算管理;坚决取缔一切不合理的收费和基金;将具有税收性质的基金和收费纳入税收管理,归入现行税种或重新设计税种。

增加政府对科研开发的投入。

目前,我国R&D费用严重不足,迫切需要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力度。

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需从两方面着手:增加预算内投入。

在财政预算上,打破基数法,采取一年一定的办法,增加预算内投入;压缩一般性行政开支,把节约的资金用于科技开发,在不影响国家正常运转的条件下,使预算内科技投入增长速度超过GNP增长速度;合理利用预算外资金。

把财政部门管理的小型技改贷款、文教卫行政周转金、工交商贸企业周转金、支农周转金等各项周转金,向科技开发倾斜,保证技术改造资金需要。

建立政府补贴基金。

篇7: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对策研究论文

完善我国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利润的创造除了来自所经营的业务之外,对外投资也占了很大一部分比例,而且增速显加快趋势。但在投资中存在诸多问题,严重影响了投资的质量和效果,给国有企业造成了许多不必要的损失。本文针对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投资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对我国国有企业完善投资管理提出了有益对策建议。

关键词:国有企业;投资管理

引言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国有企业基本以本企业员工的利益为出发点,大力创办三产和联营企业。改革开放之后,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国有企业获得了更大的自主投资权,取得很大的成就,但是随之暴露出来的问题也很严重,比如只求做大做强,忽视企业成长和市场经济的规律,盲目投资,投资多元化,业务分散等,造成了巨大的亏损,甚至是企业的破产。尤其是近些年,随着我国的经济的进一步开放,众多国有企业从事海外投资,由于投资管理不善,往往亏多盈少。因此,我国国有企业亟需完善和规范投资管理的措施,避免决策失误,为企业创造最大的利润。

国有企业,也叫国营事业或国营企业。在国际上,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在我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兼有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和营利法人、公益法人的特点。

投资是指由货币转化为资本的过程,包括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本文的投资是正对企业的投资活动,其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个是为对内扩大再生产奠定基础,即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另一个是对外扩张,即对外股权、债权支付的现金。

一、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中现存问题

1.投资项目前期论证性差,盲目投资

投资是企业重要的经济活动,关系着企业发展甚至生存,因此,企业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候首先就要把好投资前期的可行性研究这个重要关。我国不少国有企业功利性强,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好大喜功,只要是大的项目往往不考虑投资项目是否符合自身的经营能力和技术支持能力,投资项目所在的行业是否熟悉等因素,忽视投资前期的可行性论证,盲目投资。最终,导致经营效益低下,亏损严重,投资失败。

2.会计核算混乱,财务部门形同虚设

我国国有企业的'一个特征就是高负债经营,利率对它来说并不敏感。因此,一些有企业在投资时只要认为投资项目能产生利润就上马,根本不考虑自身的偿债能力、现金流等财务指标。在投资核算方面不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尽量提高投资的资金,压低投资的收益,对无形资产投资不入账,造成会计核算混乱,财务部门形同虚设,导致大量国有资产流失。

3.缺乏科学的投资管理体系

在先期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很多企业迁就下属,审批不严格,而国有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监督激励机制不到位,造成了一批盲目的投资。国有企业在投资是创立的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缺乏基本的投资管理和评价体系,在实际经营中,对长期投资管理的职责、权力不明确,很多投资陷入无人负责状态,导致企业损失巨大。

二、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对策建议

科学、合理的投资管理可以使企业有效的避免以上出现在投资活动中的问题,从而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扩大企业利润,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我国国有企业由于拥有充足的资金和更加专业化的人才,应该在科学、民主、理性人本理念的指导下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措施。

1.强化国有企业投资的风险意识,建立风险防范机制

国有企业对外的投资项目都以企业自身为主,因此,投资风险也由企业承担。国有企业应该考虑自身的科学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评估自身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严格遵守国家在关于投资管理方面的政策规定,避免参与投资回报率低下,投资资金严重超出企业自身筹资能力,企业无法达到技术水平等项目。对资金和技术水平达到投资的行业,也要慎重考虑,对不熟悉的行业和风险大的行业要谨慎对待,一旦参与其中,往往会因为即缺乏相关的经营经验,又缺乏相关的专业人员而导致投资失败。国有企业应该通过建立环境分析系统、投资项目资本金制,采用多元化投资战略,平衡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关系,合理配置短、中、长期现金流项目等一整套风险防范机制,加强风险意识,避免或减少投资风险。

2.加强内部财务监督和外部审计监督

国家相关部门应该强制国有企业根据会计制度建立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投资活动,真实、准确核算企业投资活动的盈亏,避免投资活动的账外运行。同时,专业财务人员应全程参与企业的投资活动,不仅为企业投资决策提供依据,而且对其投资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审计部门应该出台详细的投资审计程序和标准,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功能,加强对国有企业投资活动的审计监督。在审计的时候要做到全面,既要保证国有企业的投资行为合法、有效,又要对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运行、效益和资产估值进行严格的审计。

3.建立科学的投资评价体系

投资行为作为一个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的经济活动,应该对其进行科学化和专业的管理。科学的投资评价体系可以从制度上把企业投资行为的不确定性带来的损失降到最低,而且还贯穿与整个投资过程,一旦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能第一时间发现,并且尽快纠正错误,做出科学决策。投资评价体系首先要建立投资项目审批制度,做好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投资成败的首要环节;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有效的指标评价,比如技术指标、环保指标、财务指标等等,使得整个投资环节都置于科学的评价之下,确保投资项目的成功;评价体系最后一个环节就是重大责任追究制度,如果缺乏这个制度,再科学的评价体系也不能保证投资项目的成功。企业应该按照谁投资、谁谁投资、谁决策、谁收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参考文献:

[1]刘瑛.公司投资管理[M].北京:法律出版社,.

[2]陈艳.国有企业非效率投资行为研究[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

[3]高鹤.我国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投资管理的差异研究[J].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3.

[4]杨忠.我国国有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工业经济,,8.

[5]葛华.国有企业投资管理深化改革的初步研究[J].开封大学学报,2000,4.

篇8:发达国家财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的科技与社会论文

发达国家财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的科技与社会论文

一、发达国家财税优惠政策发展历程

20世纪80年代后期以来,在经济信息化、全球化的基本趋势下,美、日、欧等世界主要经济体竞相凭借自身在技术方面的优势,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并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力度。在新技术革命的影响下,信息产业、生物医药工业、金融服务业等新兴产业获得了快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通过科技进步基础上的产业结构转型,有力地支持了经济的持续增长。

作为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技术进步主要依靠市场力量的推动,但政府的财政在科技进步方面的作用也是极其重要的。在发达国家,在每一特定的历史发展阶段,政府都有一个明确的产业技术政策,并通过研发补助金、委托费和政策性融资等财政手段确保产业技术政策的贯彻落实。为了推动本国的科技进步,西方发达国家都特别注重加大对科技进步的投入力度。如美国、日本于政府用于R&D财政投入占当年全国R&D总投入的比重分别为27%和22%。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联邦政府用于生物技术方面的研究经费每年都维持在10多亿美元的水平。根据经济成长、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所处阶段的不同,西方国家财政对科技进步的支持的范围和手段也会有所不同。在经济发展初期,财政一般主要通过补助金、开发委托费、政策性贷款和优惠税收政策等形式重点支持主导产业的技术开发。进入知识经济时代,政府的财政政策的重点主要转向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支持。政府通过资助各种基金会、研究院所和产学研联合体等进行产业技术开发,并通过知识产权的转让,实现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在技术进步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环节上,西方国家一般通过政策性融资和税收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和引导。如日本政策性投资银行根据政府有关政策意向,向民间企业提供低息贷款、担保、购买企业债券,对民间金融机构进行补充融资和奖励。在西方国家,财政对技术进步的扶持和引导,一般都是以项目为核心,以客观标准为尺度,实施非专向性补贴政策。

二、发达国家对中小企业具体优惠政策

在对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支持方面,美、日等西方国家都有专门针对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法律和政府职能部门。美国政府通过政府采购等手段对中小企业予以扶持。具体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在对高新技术产业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的环节与方式方面,西方发达国家支持科技进步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为事前扶持与事后鼓励相结合,将对科技开发的重视与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重视有机地结合起来。基本的做法是:

一是对企业投入的研究开发经费给予优惠允许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或全部抵缴所得税。如法国政府规定,凡研究开发投资比上年增加的企业,均可以申请按增加额的50%抵免所得税。

二是普遍实施加速折旧政策。目前西方发达国家的企业固定资产的平均折旧年限仅左右,年折旧率为11%~12%。通过加速折旧政策的实施,以加快技术设备的更新。

三是建立科技发展准备金制度,即允许企业按照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发展准备金。如韩国税法规定企业可按销售收入的3%(技术密集型企业为4%,生产资料产业为5%)提取技术开发准备金,并允许在3年内用于技术开发费、技术信息和培训费及有关技术革新计划资金等方面。

四是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结合。如美国税法规定公司委托大学或科研机构进行基础研究,所支付的研究费用的65%可以从所得税中予以抵免,并对新产品的中间实验产品给予免税优惠政策。在科技税收优惠的税种选择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三大税种上。发达国家一般都将公司所得税作为科技优惠的重点。在增值税类型的选择方面,西方发达国家一般都选择消费型增值税。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对个人获得的科技奖励、特许权使用费收入都实施优惠措施。

西方发达国家科技财税优惠政策的具体做法,对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的中国而言,具有特别重要的借鉴意义。近年来,随着国内投资环境的不断改善,跨国公司已经开始将中、低技术向我国转移,在部分领域,高端技术也开始向我国转移,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开始将具有一定技术水平的制造业转移到中国。从我国国内企业的现状来看,整体技术水平还较为低下,受技术开发力量、技术开发经费等的制约,企业技术开发能力还相对弱小,技术创新严重不足。在加入WTO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我国企业面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

三、发达国家财税政策对我国的启示

1. 要充分利用WTO《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的有关规定,在3年过渡期内继续保持原有的有关促进技术进步的政策的同时,应逐步建立一个以政策性银行的低息贷款、向研究型机构的R&D活动提供财政资助和特别财税政策为主要内容的促进技术进步的政策模式。3年过渡期满后,政府贷款利率或贴息水平必须控制在WTO相关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财政的资助必须是非专向性的,并不超过工业研究成本的75%或部分前技术开发活动成本的50%。 2. 进一步加大对技术进步的投入力度。鉴于长期以来政府研究与开发投入的严重不足,可以考虑规定一些硬性的指标,要求政府研究与开发投入占GDP的比重及财政收入的比重必须达到规定的目标值。安排的科技经费要集中用于加快发展高科技和高新技术产业,以推动新兴产业的崛起,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另一方面,要用于我国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使传统产业能够焕发出新的活力。在科研经费的使用方面,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严格的招投标制和课题负责制,确保政府科技经费的有效使用。

必须改变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实现税收优惠由区域倾斜转变为向产业倾斜。税收优惠政策措施要能体现和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基本要求,对高新技术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及其他需要积极鼓励发展的产业,应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在流转税方面,除实现增值税的转型外,应对高科技产业在增值税政策方面实行适度倾斜,使高科技产业增值税整体负担率能大幅度降低。对进出口税收政策要做出适当的调整,改变目前进出口环节大面积实施税收优惠的做法,应只局限于对高新技术及设备的进口,视不同的情况给予税收上的优惠。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应按照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特别是在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上要尽快统一。

篇9:农业科技创新对策研究论文

农业科技创新对策研究论文

一、我国农业技术创新的发展

农业技术创新作为社会技术创新的有机组成部分,包括研发和推广两个过程,其终极目标是提高农业生产的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过程。但由于不同国家的政治经济制度、资源禀赋、生产力发展水平、社会历史条件等的巨大差异,各国农业技术创新的模式和制度不同[2],技术创新的效果也不同。由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落后和农业科研力量的薄弱,农业技术引进多但消化吸收并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并不多,农业增长科技贡献率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仅为35%~40%左右,而发达国家的这一比率则高达70%~80%[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采取了国家主导的农业科技研究和开发推广战略,先后实施了诸如星火计划、丰收计划、菜篮子工程、温饱工程、种子工程、科技入户工程等多种计划,推动了农业科技创新的步伐,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也逐渐提高,如农业科技贡献率为48%,与的43%相比,净增长5%[4]。农业中除个别产业外,绝大多数产业的科技贡献率都有较快的增长。另一方面,从科研成果来看,我国农业科研工作者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以中国农科院为例,在“十五”期间,全院获奖成果近500项;发表科技论文10878篇(其中被SCI收录514篇),专著535部,专利220项。其它农业科研单位的科研成果也十分显著,细胞克隆羊在陕西成功产子、20中国第一例克隆猪在河北出生、奶牛胚胎技术和超级常规稻育种技术的形成等就是其中的典范。

二、我国农业技术创新中存在的问题

从总的来看,近年来我国农业科技创新成绩突出,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我国农业科技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可以从研发和推广两方面来加以论述:

(一)农业科技创新研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业科技研发经费投入不足

我国农业科技经费投入不足,科技投资强度偏低。,我国农业科技研发投资占GDP的比重仅为049%,还不到世界粮农组织规定标准(1%)的一半。与其它国家相比,我国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农业科技科技与农业GDP的比重)明显偏低。农业科研经费投入不足除反映在农业科技投资强度偏低之外,还反映在农业科研机构的人均科研经费上。据美国农业部的资料统计,美国20世纪80年代中期公共科研机构提供的农业科研经费每年约21亿美元,私人资助的资金也高达21亿美元左右,大约与公共科研开支持平。美国农业科研人员人均年科研经费超过10万美元,[5]而1991~1994年我国农业科研机构的人均课题费仅为061~097万元。近年来人均课题经费虽有所提高,但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差距仍十分明显[6]。

2农业科技研发资金配置不合理

我国农业科技经费投入方面存在的问题,不仅有投入不足的问题,在资金配置方面也存在不合理的因素。首先,农业科技资金在不同行业间配置不合理:我国农业科技资金的行业投向比例与农业中各行业产值比例不符,影响了农业中各行业的均衡发展。如到的统计数据显示,政府对农业和林业科技拨款比例都高于这两个行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而对畜牧业和渔业的科技拨款比例却明显低于这两个行业在农业产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其次,农业科技资金在不同的科技活动中配置不合理:我国农业科技经费中投资于应用开发的资金相对不足,阻碍了农业科学技术和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虽然近年来政府采取了各种促进科研成果转化的措施,但由于各项措施之间缺乏统一和协调,投入的资金缺乏管理和监督,实际效果并不显著;再次,农业科技资金在不同的主体间配置不合理:企业在我国农业科技活动中所占资金比重偏低,影响了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科研机构所占经费比重偏高,农业科研创新的效率不高,与生产脱节现象较为明显。此外,农业科技创新资金配置不合理还与科研人员整体质量不高、队伍过于庞大有关。如同厂商的生产活动,科研活动同样存在规模经济效应,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不可能承担超过国力的科研经费支出,科研经费投入总量有限,必须把有限的资源配置给高质量的农业科研工作者,才能“生产”出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如果科研队伍过于庞大,势必降低人均科研经费量,从而无法充分发挥科研人员的潜能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科研活动的规模效应也就无法凸显。

3研发资金来源渠道少,风险投资资金缺乏

我国农业科研经费来源渠道少,目前的资金来源有国家拨款、地方拨款、企业自筹、银行贷款等途径,其中最主要的是企业自筹和政府拨款。与发达国家农业科研资金来源相比,我国农业科技资金来源渠道相对单一,来自企业的经费所占比重相对偏低;其次,我国农业科技活动中风险投资资金急缺。目前企业从事科技创新研究的资金除了政府资助外,主要依靠银行贷款,由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的高风险性,银行贷款利率高、期限短,企业不愿意过多地投资于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只有建立完善的风险投资机制,对企业的农业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风险担保,才能进一步丰富农业科技创新资金来源,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活动和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4农业科技研发政策支持乏力

长期以来,为促进农业科技创新,政府从财政、税收和信贷等方面出台了不少支持政策,如对农业科技创新产品给予免税优惠甚至财政补贴,但这些支持和补贴的范围很窄,大量的科技创新产品实际上很难得到这种优惠,只有为数不多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的新产品才能享受。在农业信贷支持政策领域,由于科研创新项目及其成果转化的高风险性,实际上很多农业创新项目及其成果转化难以得到正规的信贷支持,这在教学和科研单位转化其成果的过程中表现更为突出。事实上,很多的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计划由于资金的缺乏而无法实现。

(二)农业科技推广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金和人才的紧缺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资金的不足和人才的缺乏,是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和应用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农业技术推广资金不足,农业科技推广强度不高,甚至低于低收入国家。由于资金的不足和农技推广者的待遇低下,农技推广网络人心涣散,大量基层农业推广组织处于瘫痪或半瘫痪状态,严重影响了农村科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与此同时,由于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工作环境恶劣及工作待遇低下,基层农技部门很难吸引到高学历人才,只能聘请一些非专业人员来代替,农技推广工作队伍整体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有的推广工作者为了改善自身的经济条件而从事多方面的工作,把农业科技推广作为一项业余活动;农业科技推广队伍结构不合理,无法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资金的约束也制约了农业科技推广人员接受培训和进修等再教育活动,导致其专业知识老化,无法及时掌握和推广现代农业新技术。所有这些因素都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顺利推进。

2农村土地制度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我国已经对土地承包责任制进行了改革,但客观地说,改革并不完善,尤其是土地的分散经营,产生了一系列不良的影响,严重制约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在土地分散经营的条件下,单户农民拥有的土地面积不大,农民接受一项新技术,需要较高的投入,对于经营面积很少的农户来说,其带来的收入却有限,农民也就没有增加科技投入的内在动力,尤其是不利于一些大型综合性现代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与此同时,分散的农户经济也没有足够的财力和物力对传统农业进行现代技术改造,却有相对充足的劳动力继续传统农业的生产方式,导致了农业科技成果的客观有效需求不足,也增加了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本,阻碍了农业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3研究和生产的脱节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目前我国农业科技的供给主体是政府兴建的事业性科研院所,由于大部分科研院所的资金来源于政府,其资金来源决定了其服务对象主要是政府,其目标也就是完成政府的科研任务,而缺乏面向市场解决实际问题的动力和压力。其直接的后果一是科研成果与农民需要脱节:农民需要的技术没有供给,有供给的技术农民用不上;二是科研成果与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脱节:大量科研活动集中在提高种植业产量目标上,而对农产品的提质、仓储、物流、深加工等的研究相对滞后,农业科研活动与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对产品高质量和多样化需求的要求脱节。

4农村的经济、文化、市场条件不利于农业科技的推广

首先,从农村经济状况来看,虽然近年来国家政策向农村倾斜,特别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口号的提出,农村经济发展很快,但由于基础薄弱,农民的资金依然十分紧张,而农业科学技术的采用是以资金相对充裕为前提的。从信贷的角度来看,出于风险的考虑,目前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有向城市倒流的倾向,农村信贷体系不完善。另一方面,非正规借贷途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农村资金紧张的状况,但其成本是相当高的。因此,农民在接受农业科技推广的过程中,资金的制约问题十分严重。

其次,从农民的文化素质来看,虽然政府为农村的扫盲工作做出了很大的努力,但农村整体文化素质依然很低,影响了农民接受和使用农业科技创新成果的能力和意愿;同时,农村信息本来相对封闭,农民文化素质的相对低下更加阻碍了信息的传播,科普观念很难真正落到实处,从而也影响了农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再次,从农村市场条件来看,由于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加上农民自身辨别真伪能力相对较差,农村市场成为许多不法商人的天堂,他们打着新科技的晃子,卖着坑害农民的假冒伪劣产品,严重损害了农村市场秩序,打击了农民采用新技术的积极性,致使其在真正的新技术面前失去信心,进一步阻碍了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和应用。

三、对策和建议

为了有效地促进农业技术创新及其成果推广,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资金供给

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及其成果推广离不开资金支持,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增加资金供给是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根本保证。首先,农业技术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公共产品的特性(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决定了市场无法提供最佳状态的科技投入量,导致了市场失灵。因此必须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民间资金积极参与的多元化农业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农业科技的投入力度,同时,要制订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以充分调动民间资金投入到农业科技创新活动之中;其次,由于农业科技创新的高风险性,因此必须建立和健全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投资机制和保险机制,组建农业科技风险投资公司及相应的投资基金或保险基金,把风险投资机制和保险机制运用到农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分散和降低农业科技创新的风险;再次是要在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上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农业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农业科技企业的扶持力度,引导企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和推广;最后是要加强对农业科技创新资金的监管,使资金真正落到科技创新的实处,防止资金被截流或挪用。同时,要转变过去对科研机构和科技人员的一般支持方式为以项目为主的重点支持方式,完善课题招投标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面向市场和农民,推进农业体制改革

首先,要进一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通过土地制度试点,以提效为目的,探索新的土地制度。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指导原则下,寻找实现土地规模化经营的新方式。其次,要进一步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进一步开放,传统的以政府为主导的农业科技体制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的需要,只有面向市场和农民进行农业科技创新研究和农技推广,农技活动才能真正为社会所接受,并在实现其价值的过程中得到发展。在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除提供公共服务的科研机构外,其余农业科研机构应转制为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直接面向农民和市场提供服务并参与市场竞争,围绕农业生产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发挥各自优势,解决农业技术困难。同时,要通过科技体制改革来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公平竞争、促进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再次,要在推进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优化科技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对于农业科技创新中公共性较强的基础研究项目,主要由政府安排攻关,以高等院校或公共科研院所为主,解决关系国家全局性、关键性、基础性和产业共性的'重大科研项目;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应由企业和农民根据市场需要来合理安排和解决,政府在其中的作用应该是鼓励和引导;整合和统一农业科技研究机构和推广机构,实现两者的有机结合,避免农业科技研究与推广的脱节;整合农业科研及推广队伍,提高科技创新工作者的整体素质和工作待遇,以优化农业研发资源的利用效率。最后,在推进农业体制改革的过程中,还要注重技术引进机制的改革,首先是要规范引进渠道,避免不同地方政府对同一技术的重复引进;同时,在技术引进后,应根据实际情况加以本土化创新和改造,使引进的技术成为真正适用的技术。

(三)加强教育,提高科研工作者和农民的素质

高素质的科研工作队伍是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的人才保障。农业科技人才队伍的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首先是要调整收入分配机制,建立和健全激励机制,以吸引高素质人才的加入;其次是要重视对已有农业研发和推广工作者的培训和再教育,尤其是要加强对基层工作者的培训教育,以提高其掌握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乡镇是农业科技推广的基层,也是真正落实农业科技创新的主战场,乡镇农业科技推广人员待遇低,任务重,应加强财政支持力度,逐步提高基层科技推广人员的待遇,以促进科技推广工作的顺利开展。农民是科技创新成果的接受者,农民素质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科技推广的成败。高新农业技术在可能带来高产和低成本的同时,也存在因技术使用过程中的信息不完全或不对称所引发的风险。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有利于提高农民获取和接受新技术的能力,也有利于增强其辨别和应用新技术的能力,从而有利于农业科技推广的顺利开展。此外,科技工作者和农民素质的提高也有利于两者互动地开展工作,农民可以将在实践中发现的新问题,以及在使用农业科技产品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准确地表达出来,与农业科技工作者协商讨论和共同解决,互相学习和进步,从而有利于促进科技创新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

市场秩序的混乱严重打击了农民接受和采用新技术的信心,不利于科技产品的推广和农业科技创新的实现,因此,必须加强市场管理,规范市场秩序。首先,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各级各类企事业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参与农业技术推广,规范推广行为和推广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为推进农业科技产业化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其次,必须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宣传教育,保护农业科研机构的创新成果;再次是要加强农业技术创新咨询活动,改革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立以市场和农民需求为导向、以效益为核心、以服务农民为宗旨的技术推广体系;最后是要加强道德建设,推动各市场主体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促进农业科技推广的可持续发展。此外,为解决农民采用新技术的资金问题,应结合实际,探索新的金融信贷品种,用于帮助农民购买新技术;应允许、鼓励和引导民间借贷行为的发展。同时,还可以尝试采用政府公共采购政策或补贴购买政策,促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顺利推进。

篇10:适合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探讨论文

摘要

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以及世界性的资源能源匮乏,环境破坏等问题的涌现,许多国家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家长期发展战略确定下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当前,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仍相对滞后,产业秩序混乱,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为应对国际文化产业竞争,我国必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格局,充分利用文化资源,积极参与到国际文化产业竞争中。在此进程中,财税政策支持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从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两个方面加以研究分析。借鉴国外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经验,结合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实践,提出适合我国文化产处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

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引言。介绍了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文献综述,以及本文的基本内容、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等。

第二部分文化产业与财税政策作用机理分析。该部分阐述了文化产业的属性;分析了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作用机理。

第三部分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运行状况。该部分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分析了我国现行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运行状况,指出了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财政方面,对文化产业投入不足,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低下。

在税收方面,缺乏完整、连贯的税收体系,税收政策缺乏针对性,税收优惠措施单一,文化企业税负较重。

第四部分国外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及经验借鉴。首先,从财政、税收两方面,分别介绍了美国、韩国、日本三个国家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然后,分析总结可供我国借鉴的基本经验:从法律高度、财税政策角度,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第五部分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借鉴国际经验,针对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的运行状况,提出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在财政政策方面,要加大财政支出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构建文化产业融资环境。在税收政策方面,要健全文化产业税收体系,增强税收政策的针对性,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文化企业的税收负担。财税政策的综合运用,促进文化产业的发展。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研究结论可靠,所提建议可行。

在分析财税政策作用机理时,采用了理论分析的方法。在分析我国文化产业财税政策运行状况时,采用了实证分析的方法。在深入分析文化产业与财税政策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促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际应用价值。

由于经验所限,本文本着重要性原则,对文化产业财税政策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办法进行研究。如何建立完整系统的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体系,还有待于深入研究。

关键词:文化产业,财政政策,税收政策

目录

1 引言

1.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1研究背景

1.1.2研究意义

1.2研究文献综述

1.2.1国外研究文献综述

1.2.2国内研究文献综述

1.3研究内容及方法

1.3.1研究内容

1.3.2研究方法

1.4创新与不足

2 文化产业与财税政策作用机理分析

2.1文化产业及其属性

2.1.1文化产业的界定

2.1.2文化产业的属性

2.2文化产业财税政策作用机理分析

2.2.1财政政策作用机理分析

2.2.2税收政策作用机理分析

篇11: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现状及完善对策论文

我国农业科技推广现状及完善对策论文

摘要:农业科技推广在把新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变为实际成产力方面发挥着最重要的作用。随着全国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的转变升级,这一体制已经很难适应市场经济下农村发展的形势。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现行农业推广体系的现状,然后揭示了我国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固有的局限性,最后是根据存在的局限性提出了几点对应对策。

关键词:农业;科技推广;现状;对策

1我国农业科技推广发展的基本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到如今差不多建立了完整的农业科技推广体制。然而我国农业科技资源没有统一布局,大批科技成果没有被农民运用到实际生产中,发挥它的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作用。中国在各方各面都取得了长足进步。在农业科技推广方面,在农业和农村逐步建立起了完善的农业推广网络,发挥了科技的强大发展力的作用,提高了粮食产量,保证了国家粮食安全,同时增加了农民收入,解决了地区农民收入的差异[1]。但是与此同时,我国存在很多问题,越来越不适应目前我国社会注意下的市场经济,这是当前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1.1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内涵

“农业推广”这个概念在新中国成立前就已经有人使用,1949年后通常叫“农业技术推广”,现在大家慢慢开始采用“农业科技推广”的说法[2]。农业科技推广是综合运用试验、教育、带头应用和解答疑问等方法把可以应用于农业的新型科技成果和知识传播扩散于农业生产整个过程的`行为。随着时代的发展,农业也随之发展,与之对应的农业科技推广的内容也在逐渐的发展和变化。

1.2现行农业科技推广体制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任务真正得到国家注重,建立了各级科技推广体系,初步形成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十三届四中全会后,我国农业高速进步,总产值连续二十年平均增长5%,而之前的25年平均增长只有2.1%。我国目前实行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是以政府为主导的,是在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建立的,该体制由中央—省—地(市)—县—乡镇五级农业推广组织组成,在机构设立,经营方式都是由政府主导。这种体制不可否认在农业科技推广中起到了巨大效果,促进了我国三农发展。虽然多年来我国也在推广机构组织形式、推广机制上不断改革,一些新的推广主体和模式也在不断产生和发展,但是以政府机构为主导的推广模式一直没有改变。

2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存在的问题

我国当下采用的农业科技推广模式是以政府机构为主体的简单推广方式。这一方式的长处是能够自上而下的贯彻执行全国农业发展总布局,很容易具备农业推广的条件,但是这一模式问题也很明显,即机制僵硬,科研、教育、科研三者被割裂的问题尤其突出。

2.1重科研、轻推广的传统观念严重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理所当然的把农业科研摆在了国家重要战略的位置。根据资料显示,1979~的十年时间,各省级行政单位认定的科技成果高达50000多项,促进了农业的极大进步[3]。相比而言,我国对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视度却不够。造成这一结果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重视推广工作。

2.2运行机制与市场需求不相适应

我国农业推广体系是在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背景下建立的,它的运行原理全部是根据计划方式形成的,推广项目的选择和推广范围的设定表现的不是市场发展的要求,而是传达的是政府行为。而在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农户本身有权选择生产经营和技术内容。但是政府主导的推广模式,农民只能被动的接受推广的技术,霸占了农民作为市场主体的权益,从而导致推广效果不好。

2.3农业科技推广力量弱,人员素质差

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农业推广人才建设中存在很多不合理的地方。例如人数少、素质技能低、结构不合理等。因为以前的分配工作制度,很大一部分推广人员只有较少的科学文化知识,不能胜任农业科技推广的任务,这必将极大阻碍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开展和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

3完善我国农业推广体制的对策

3.1增加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资金扶持

政府部门第一步是要依照法律落实公益性推广任务的基本经费。然后加大农民技术推广经费投资,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农业科技推广,促使农民增收致富,这是因为我国农户家庭承包责任制的特点和大部分农民科学文化素质很低决定的。

3.2健全农业科技推广体系

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在国际上发展的一大趋向是由上到下的推广方式转变为由下到上的模式。这一模式的长处是推广的科技满足了农民的实际需求。这种体制具有很大的优点,它能施展大学的科研、信息和人才优势,可以实现农业科技快速推广和运用,具有形式多样和机动灵活的特点。

3.3提高农科技推广人员的科技文化素质

完全运用目前存在的各级各类农业院校,调整推广人员的相关知识储备,培育高素质的农业科技推广人员。踊跃开展农业科技推广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劳动人民的科学文化素质。

参考文献:

[1]焦源,赵玉姝,高强.我国沿海地区农业技术推广效率及其制约因素[J].华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2(4):12-18.

[2]钟秋波.我国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创新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3.

[3]王勇.农业机械推广过程中的重难点及策略[J].南方农机,,47(12):10-11.

篇12:完善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的对策研究审计论文

一、完善行业自律管理体制,提高自律效力

(一)健全行业自律组织1.转变行业协会的定位。

彻底切断注册会计师协会与政府主管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注册会计师法》中明确规定,财政部门对协会进行监督、指导。财政部门与注册会计师协会之间并没有行政隶属关系,不能将协会作为其下属单位进行管理。因此,必须在相关法规制度中予以明确,以彻底切断注册会计师协会和财政部门的隶属关系,使注册会计师协会真正成为行业自律性组织。2.健全协会内部治理结构。建立会员大会、理事会、秘书处三者相互制衡的内部治理结构。会员大会是行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是协会工作的管理机构,三者的职权应该划分清楚,在实际履行其职能时,不能有错位、越位的行为。

会员大会作为行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应能代表全体会员的利益,由会员自己解决行业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决定行业的重大发展方向。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会员大会负责,并接受会员大会的监督。现在理事会的大多理事基本上是由政府官员担任,只有一两个行业代表,很多事情做不了决定,甚至连开个会都难,根本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秘书处对理事会负责,并接受理事会的监督。加强秘书处的建设,是保障行业自律组织有效运转的关键。笔者认为,秘书处的组成人员,特别是领导层,应采用公平、公开的办法在行业内进行选举,选出真正对行业熟悉,有热情、有专业水准的.注册会计师来担任。

(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

1.重视维护行业权益。注册会计师协会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处罚机构,其更重要的职能是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在市场经济中,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都是普通的民事主体,并没有司法豁免权。他们在执业过程中,其合法权益会受到其他行业不正当竞争、政府不合理处罚、司法不公正裁决等方面的侵害。如果仅靠单个会员以一己之力孤军作战是很难改变这些状况,这时,协会就应担当起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重任。具体可成立申诉和维权委员会进行指导,现中注协刚制定申诉和维权委员会暂行规则,可据此逐步实施、完善。

对政府部门的不合理处罚,协会应从行业切身利益出发据理力争,而不应只是一味唯上;对司法部门的不公正判决,协会应当采取更为积极的态度,向司法界宣传职业精神,缩小职业判断与司法判断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行业的声誉,增强协会的向心力,增强会员的凝聚力,最终使公平竞争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旋律。

2.完善职业道德准则。

(1)构建职业道德准则体系。职业道德准则是CPA在执业活动中应遵循的职业道德行为准绳。目前我国只制定有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尚未制定具体准则和行为指南,尚未形成一个逻辑严密、结构完整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而职业道德缺失已引致大量的审计失败,为便于增加职业道德规范可操作性,当前应尽快完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可借鉴美国与国际会计师联合会的先进经验,构建我国的职业道德准则体系,具体可包括: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及行为指南等三层次。其中,基本准则是指为了达到职业目标,CPA职业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如客观、公正、独立等。具体准则是基本准则的具体化,是职业道德准则体系的主要内容。行为指南是具体准则的进一步详细说明。

(2)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职业道德委员会是职业道德准则制定和实施机构。目前可在中注协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专司职业道德准则制定、解释、修订和实施之责。人员构成上,可借鉴美国、德国、加拿大等国的经验,由若干专职人员负责日常事务,同时聘请来自职业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作为兼职人员。各省级注协亦应相应设立职业道德委员会负责。各辖区内涉及职业道德案件由省级职业道德委员会处理,全国性、跨省的重大诉讼中的案件或省级职业道德委员会无力处理的,可交由中注协。对省级职业道德委员会处理存有异议,可向中注协申请复议。

二、加强事务所自我管理,提高审计质量

(一)谨慎选择客户谨慎选择客户,是会计师事务所防范法律风险的第一道防线。在接受客户之前,要对客户进行风险分析,可以从客户所处的经营环境、财务管理活动、管理层的诚信度、法律责任风险等方面加以考虑。

(二)完善质量控制体系良好的质量控制体系,是执业质量的保证。当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建立三级复核制度来实现的。但是,由于二级、三级复核人远离现场,当一级复核人不对现场中所发现问题加以记录和汇报,二级复核人就只能进行形式的审核,而对其中所涉及的实质性内容可能就无能为力。而三级复核则只关注审计报告的内容,更无法发现现场中的问题,结果风险就能潜伏下来。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强调树立全员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评估、预警、监测和防范机制。

(三)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师事务所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人力资源是会计师事务所的重要资产和生产力。其专业技能的高低、道德水平的好坏,直接影响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质量水平和诉讼风险。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应当建立健全严格、合理、透明的人事管理制度。重点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招收合格的人才。会计师事务所在招聘人才时,不能只看其是否拥有注册会计师证书以及业务技能高低,手头有多少客户,还要看其道德水平的高低,是否诚信、守法、尽职等。

2.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了加强注册会计师个人的法律责任意识,会计师事务所应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注册会计师出现执业事故、导致事务所损失时个人应承担的责任,明确规定各级复核人、注册会计师和助理人员的权利与义务,与此作为约束注册会计师的保障。同时,合同年限不宜过短,避免个人为追求短期利益而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长期发展;也可以考虑在个人离职后,会计师事务所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设计责任权利相结合的激励制度。改变单纯与收入挂钩的激励机制,对人力资源的激励应当加入质量和风险的标准。例如,降低奖金中与业务收入挂钩部分的比例,增加与业务质量水平挂钩的比例。如果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检查或者同业检查中未发现问题,或者严格执行了质量控制程序,则给予奖励。也可以考虑从员工奖励中提留一部分风险抵押金,经过一定时间(如五年后)未出现诉讼损失则给予返还。此外,要根据对员工业务能力、业务质量、职业道德等方面综合考核的结果来决定对其晋升。同时,对于执业质量低下或未履行劳动合同中的义务而给会计师事务所带来诉讼损失的注册会计师,则要根据其责任的大小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甚至停止其从事业务的资格。

三、加强事务所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

(一)建立职业责任保险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制度,由保险公司分担被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失而依法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以提高应对诉讼风险能力。投保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区分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责任(保险责任)和不负责赔偿的责任(责任免除)。职业责任保险的责任范围一般包括两个方面:(1)被保险人因疏忽、过失造成他人损失而依法承担经济赔偿责任;(2)法律诉讼费用。对于因被保险人的隐瞒或欺诈行为引起的索赔,因被保险人故意损害他人行为引起的索赔,会计师事务所只有通过提取风险基金或其他风险自留的方式来解决。

2.注意保险条款中有关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的约定。保险条款中对赔偿限额一般有双重约定:每次赔偿限额和累计赔偿限额。无论是每次赔偿限额还是累计赔偿限额,只要超过约定的赔偿限额,保险人概不承担责任。除规定赔偿限额外,责任保险还有免赔额的规定,即保险人负责的赔偿条件之一是赔偿超过免赔额。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即使购买了保险,仍会有一些自留风险存在。

(二)完善职业风险基金制度

1.规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基础。目前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风险基金是按照业务收入为基数提取。这种计提方法没有区分各个审计项目和事务所不同业务风险的大小,不利于事务所风险管理。因为每个审计项目面临的审计风险各不相同,审计业务和管理咨询、资产评估、会计服务等业务面临的责任风险也不相同。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按照单个审计项目(或不同的业务)计提风险基金。对于具有类似风险的项目则可以合并计提。

2.合理确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比例。传统的职业风险基金是按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收入10%的比例提取且不封顶。这种计提比例有欠科学,既没有区分各业务风险大小,也会导致其账面滚存金额越来越高,严重影响事务所的资金运作和股东分红。可规定一个计提范围,例如5%~1%,然后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各业务风险的大小确定具体的计提比例。另外可规定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上限,参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要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当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则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也可采取这种方法封顶,以免职业风险基金过度累积。

3.改进职业风险基金管理方式。目前对事务所计提的

篇13:民生政策论文:我国民生政策执行力的问题及提升对策研究

民生政策论文:我国民生政策执行力的问题及提升对策研究

孙宏

(黑龙江省委党校领导科学教研部,黑龙江哈尔滨 150001)

摘要: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民生政策,旨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但是民生政策在执行中,却出现了民生政策落实虚化、民生政策资金流失、民生政策执行扭曲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影响了政策执行的效果,大大消减了政策的社会成效,也不时引发社会冲突。因此,深入分析民生政策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障碍,并找出解决对策,对于落实民生政策,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民生政策;执行力;提升

近年来,中央一系列民生政策相继出台,不仅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而且标志着我国政府执政理念和方式“从拼经济到重民生”的调整。这些政策的出台,旨在让广大人民群众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但是,一些民生政策在执行中,出现了落空、走样、和扭曲等现象,大大消减了政策的社会成效,不仅违背了政策的初衷,也极大的降低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深入分析民生政策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出解决对策,对于落实民生政策,提高人民的幸福指数,进而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民生政策执行不力的表现及危害

(一)民生政策落实虚化

民生政策在一些地方执行时就像雾里看花,看上去很美,但落不到实处。例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至今已到第九年,一些地方村民却发现,尽管在医保定点医院看病,部分费用也报销了,可花的钱却比以往还要多。在有些地区,享受国家惠民政策补贴的物品反而比没享受的还要贵。所以,有些民生政策在一些地方政府的执行中变得有和没有一个样,失去了应有的作用。

(二)民生政策资金流失

在执行民生政策的时候,中央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财力支援。但是,一些地方政府却在执行过程中把兑现民生政策的资金挪做他用,使兑现民生政策的资金大大缩水,极大的影响了民生政策的落实。陕西省某市向中央政府申请了1 600万元的资金,拟修建600套保障房。而资金到位后,某市政府却将其中的528套建成了商品房,只建了72套保障房,把利民资源当成了赚钱的基本,致使本该实施利民政策的资金大量流失。

(三)民生政策执行扭曲

中央实施民生政策的目的是让广大的人民群众都能享受改革的成果,让最贫困的群众都能够活的有尊严。然而,一些政府在执行利民政策的过程中把民生政策变成了对群众的施舍和恩赐,人为地增加了许多附加条件,不仅没有使群众感受到温暖和被尊重,反而感到了压力和屈辱。例如,有些地方政府规定,享受低保的人不能养宠物,凡家里有电视、电话、手机、金首饰,有住房或房屋装修过的均不得享受低保;还有的地方政府规定,低保人员必须参加公益劳动,累计三次不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的,不但要取消其低保待遇,而且不得再重新申请城市低保等等。这些附加的条件使得一些贫困群众宁愿不享受国家的民生政策,也不愿受到屈辱。

(四)受益主体错位

利民政策的对象是民,是真正需要帮助的百姓。可是,有的地方政府,却把利民政策用错了对象。有的利了“官员”。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利用国家的利民政策中饱私囊。有的利了“关系户”。不是让应该享受利民政策的群众政策,而是“肥水不流外人田”,把利民政策给予了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

这些本该利民的'政策,由于地方政府执行不当,非但不能收到应有的效果,而且还损害党了的形象,降低了政府的公信力。胡锦涛指出:“人心向背,是决定一个政党、一个政权盛衰的根本因素。只有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才能得到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党的执政地位来自于人民群众的广泛认同和支持。党承诺让人们过上幸福而有尊严的生活,推行了各种各样的民生补贴和政策,可是人们翘首期盼却没收获,自然会产生不满情绪,党的威信必然降低。长此以往,必将损失党执政的社会基础。

二、民生政策执行不力的原因

(一)一些干部的作风不正

干部是政策执行的主体。一些干部思想作风不正,是导致民生政策执行不力的首要原因。第一,一些领导干部存在唯利益取向。在GDP的考核导向下,财政收入与官员的政绩是直接挂钩的,而民生政策的实施无法衡量。所以,一些地方政府就是有利益的事争着干,没利益的事拖着干,侵犯自身利益的事坚决不干,这就使得在民生政策在一些地方遭遇了难执行,执行难的困境。第二,一些领导干部公仆意识淡化。一些干部对工作缺乏激情,对群众缺乏感情,对执行缺乏热情。为党和人民负责的价值取向变为了“不怕群众不满意,只怕领导不注意,不怕群众不关心,只怕领导不开心”的价值追求。

(二)政策执行的方法不当

毛主席曾说,“我们的任务是过河,但是没有桥或没有船就不能过”。所以,如果方法出了问题,执行政策也就是一句空话。地方政府利民政策的方法不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机械执行;是指没领会政策本身的实质,没有和本地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名为执行,其实,没有任何效果。2007年,江苏省出台了《江苏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水电气人均月支出超过50元的必须申请退保。在物价不高的2007年,政策执行的很好。可是,随着物价的上涨,这个标准丝毫没动,至今,几乎已经没有家庭能够符合低保政策的标准。

第二,粗放执行;(论文范文 )是指地方政府执行政策时考虑的不够周全、细致,使政策执行效果大打折扣。2009年,人民日报报道了这样一则消息,吉林的一位农民状告“家电下乡”政策,因为一些地方部门在落实“家电下乡”政策时,没有同时做到方便农民,农民购买一件家电取得的补助款所办的手续需要跑若干部门,使一项本来利民的好政策人为地套上繁琐手续,正是一些地方政府的做法过于简单和粗放,使利民政策反而没便民。

(三)执行政策的资源不足

资源不足,首先表现在缺少资金。主观上,一些地方政府不愿把钱花在民生政策上,挤占挪用了大量本该用在民生政策上的钱,财政投入政策在一些地方根本就没完全落实到位,效果效益都较差;客观上,我国中央和地方的事权财权是不对等的,越是基层政府事越多,但钱越少。加上各地经济发展不够均衡,东西部地区经济实力差距较大,一些地方政府除了中央政府拨款之外,确实没有钱来实现民生政策。其次,人才缺乏。主要是人才配置不合理。大量的优秀人才,都选择留在经济发达地区,而亟需人才的欠发达地区,却没有足够的人才。

(四)执行机制和制度不健全

机制和制度是落实利民政策的载体和依据。机制和制度不健全,是导致民生政策执行不力的根本原因。第一,沟通机制不畅。民生政策的对象是民,民众要知道政策本身,了解政策,才能配合执行。但在有些政策的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没有做任何宣传。百姓不知道政策的具体内容,不知道是让自己受益的,反而对政策产生了误解。所以,本来挺好的民生政策,就变成了政府的自说自话,收效欠佳。第二,监督机制虚化。权力如果缺乏监督,就容易被滥用。因此,民生政策要落实,必须对政策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我们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上级监督太远,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有效但滞后;同级监督太软,很难发挥实际的效用;社会监督太弱,民众缺少监督意识。

三、民生政策能够利民的对策选择

(一)端正执行作风

执行利民政策,需要领导干部用力、用心。所以,转变执行作风,至关重要。作为领导者来说,首先,应树立一个理念,即公仆意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人民把手中的权力委托给政府,政府履行自己的职责,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要保持着一颗敬畏心,要尊敬人民,把人民利益作为最高价值标准。其次,要深怀一种感情,感恩之心。把人民群众看作是是领导者的衣食父母,要对人民有一颗感恩的心,就一定能做好利民的事。再次,坚持一个行动,务实之风。践行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老百姓的事情办好。务实做事,就是要踏踏实实的做事,要用心做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

(二)创新执行方法

利民政策是抽象的,但是各地方政府的环境和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不结合具体的条件,没法执行。比如说,可以用反向思维的方法。打破常规,从相反的角度来审视事物,避免了单一正向思维的机械性和简单化。比如吉林省在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创新性的实施了一个方法,“拆迁未动,回迁先行”。在棚户区拆迁之前,就开始了回迁房的建设、居民安置等工作。实践表明,这种反向思维的做法特别得人心,百姓都很满意。

(三)充实执行资源

有了执行资源,利民政策才有实施的基础。

首先,应该增加利民政策的财政资源供给。在利民资源的财政供给上,对于如何最有效地获得并使用利民政策资源,是通过市场方式还是通过政府渠道,支出的模式是通过税收还是保险,是通过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还是自己办事等问题,国际上一般也没有最优的选择,可以因地制宜,灵活选择。以下两种方式可供借鉴:第一,降低行政成本,增加财政供给。少花点办公经费,就能省点钱放在利民政策上。黑龙江省海林市就是这样做的。它在利民政策上用的是“减法”与“加法”。减法是对一般性、消耗性支出做减法,通过精简分会,公车改革,严格控制“人、车、会”支出,其他支出一律压减5%。反过来,这些缩减的钱都放在利民政策的执行上。2007年以来,海林市用于实现利民政策的投入年均增长26%。第二,借助民间资本,减少财政花费。南京市的“统管统筹”是典型。2010年下半年,南京市房管、国土、交通、城建等融资平台共同出资10亿元,成立了南京市保障房建设公司。“以政府为主导,但我们同时选择万科、中海、中冶等16家房地产知名企业,作为开发合作伙伴”。政府在这个过程中,负责和监督。这样,既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又实现了保障房的目标。

其次,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现在尤其要解决基层缺人的问题,让人才能够下得去,呆得住,用得上,苏州市在社区医院的人才配置上,就出台了这样的解决办法。下得去,要政府做出努力,要像培养师范生一样政府补贴的方式鼓励学生下到基层;呆得住,要完善相关的配套措施,解决编制和待遇过低的问题,并且给予人才培训、任用、职称晋升的机会;用得上,就是要社区医院跟大医院建立合作,使人才的能力得到提升。有了这样的措施,民生政策也就不缺人才了。

(四)推进阳光行政

首先,推进政策信息公开,让老百姓知道政策的内容,知道如何能够享受政策带来的好处,使他们认同并自觉自愿地积极地接受政策,才能执行好。其次,强化社会监督培养公民的监督意识,加强新闻舆论监督,创新监督形式等,扩大群众的参与度、增加执行的透明度、提高人民的满意度。

总之,民生政策的初衷是好的,执行起来是活的,结果应该是好的。民生政策要利民,就要用高度的执行责任心干出来,用开拓创新的执行闯出来,用脚踏实地的执行拼出来,用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促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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