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识别合同陷阱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傅玉致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如何识别合同陷阱(共含15篇),欢迎您能喜欢,也请多多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傅玉致”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如何识别合同陷阱

篇1:如何识别合同陷阱

必须签书面合同,试用期内也要签合同,不然试用期间很容易走进陷阱,一些基本的利益也得不到保障。

篇2: 攻防:识别TXT文件陷阱

说起病毒、木马,那可真是老鼠过街人人喊打,

攻防:识别TXT文件陷阱

。饱受折磨的用户早知知道,对于来历不明的文件需持怀疑态度,尤其是EXE之类的文件更不会随意去运行。但是对于TXT这样的纯文本文件来说,大家还是比较放心的,一般对于此类文件都会不假思索的直接打开。殊不知,有很多病毒、木马正是披着善良的羊皮,巧妙布设陷阱,来引诱人们。这样说或许有很多人不相信,TXT文件不是一直都很安全的吗!怎么可能暗藏陷阱呢?今天我们就来和大家一起看看它们所采用的欺骗手段吧。

一、修改图标伪装

由于用户对TXT格式文件的图标非常熟悉,这样就放松了警惕。一些病毒、木马就利用这样的道理,将其图标伪装成记事本文件图标,类似的手段经常被采用。不过它们一般会伪装成一些游戏、动画来引诱用户运行,但是伪装成记事本文件更容易让用户上当。

对于来历不明的这一类文件,例如邮箱中附件,在查看之前不要先直接双击打开。你可以右击打开其属性窗口,然后在“常规”标签中,查看其文件类型,如果文件类型为“应用程序”,那么就证明这是不安全的;如果类型为“文本文件”,那么则可以放心打开。对于这一类文件,也可以直接采取在“记事本”工具中通过“文件”菜单下的“打开”命令来打开查看,这也不会被感染。

二、修改扩展名伪装

这一类伪装只是在修改图标的方式上稍加改动,除将文件图标改成记事本图标以外,还修改了文件的扩展名。它的通常做法是将文件命名为1.txt.exe,这样用户在一般情况下看到的就是1.txt名称,因为最后的exe扩展名被自动隐藏了,一看到是txt文件,毫不犹豫的就打开了,这样自然就掉入陷阱了。

因此,建议用户在“我的电脑”中打开“工具”菜单下的“文件夹选项”命令,将打开文件夹选项窗口切换到“查看”标签,然后把“隐藏已知文件类型的扩展名”项取消,这样我们就能够看到完整的文件名了。

三、邮件附件伪装

我们知道,很多病毒都是通过邮件来传播的。而我们前面介绍的两种伪装方法一般都需要借助第三方工具的帮助,才能达到伪装的效果。事实上,还有一种比较普遍的伪装方法,那么就是借助Outlook来完成。

那么它到底是怎样伪装的呢?其实方法很简单,启动Outlook后新建一个邮件,然后打开“格式”菜单下的“带格式文本”命令,接下来再通过“插入”菜单下的“对象”命令,将要插入的病毒文件、木马文件等程序添加进来。

添加成功后会在邮件中看到其文件名和程序的图标,这时我们只需要右击该图标,并选择“编辑对象包”命令,在打开的窗口中单击“插入图标”按钮,然后选择系统目录下的System32Shell32.dll,再通过“编辑”菜单下的“标签”命令,起一个名字,例如“公告.txt”,这样保存设置后邮件中看到的文件就变成了记事本图标,文件名也变成了公告.txt,

对于这种伪装方式,由于它并不是以附件的形式存在的,而是嵌入其中的OLE对象,因此一般用户并不会防范它。根据其制作方法,我们在碰到这一类嵌入在邮件中的文件时,可以直接通过右击,选择“编辑包”命令,这样在打开的窗口中就可以看到其伪装的真实内容了。

四、恶意碎片伪装

这一类伪装方式危险最大,也不容易被发现,因为碎片文件在Windows中是是合法的文件,而且对于杀毒软件也查不出来。

当然,系统自动生成的碎片文件是没有什么危害的,但是经过人工编辑修改的碎片文件就另当别论。它的伪装方式与是第二、三种方式的结合体。为了让读者认识到其危害,我们简单介绍其操作方法。首先新建一个记事本文件,可以在里面随便添加一个一些内容;然后再打开附件中的写字板工具,再通过“插入”菜单下的“对象”命令,将新建的记事本加入其中;再单击选中加入的记事本图标,打开“编辑”菜单中“包对象”下的“编辑包”命令,在打开的对象包装程序中,用户则可以通过“编辑”菜单下的“命令行”命令来添加要运行的程序,例如“cmd cmd /c “del d:*.*”,这个语句的作用就是删除D盘所有内容;再后再通过前面的方法修改其图标和标签名称。最后只需要在写字板中打开“文件”菜单下的“更新”命令,再把修改后的嵌入对象拖到桌面上,这样一个碎片文件就制作好了,但是用户看到的却是普通的记事本图标和文件名,而碎片文件的扩展名SHS却被自动隐藏了。

对于这一类伪装方式,其识别方法和前面是一样的,可以取消隐藏扩展名的方式来避免。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运行regedit打开注册,然后展开HKEY_CLASSES_ROOTShellScrap,将右侧的“NeverShowExt”键删除,这样即使隐藏扩展名,但是碎片文件的SHS扩展名对不被隐藏;同样的道理,也可以在HKEY_CLASSES_ROOTexefile下新建AlwaysShowExt字符串值,这样就可以让EXE扩展名一直显示。

另外用户还可以打开文件夹选项窗口,在“文件类型”标签中已注册的对文件类型中找到碎片对象,然后单击“高级”按钮,在打开的窗口中再单击“更改图标”按钮,将碎片文件的默认的记事本图标改成其它样式的新图标,这样也能够增加用户的警惕性。

通过上面知识的学习,再次验证了没有绝对的安全这一道理。连最普通不过的记事本里竟然能够藏如此多的猫腻,是不是很令人担心呢!其实,只要你按照我们所介绍的方法对其加以防范,识破羊皮背后的狼,那么就不会掉入“TXT”陷阱的。

篇3:如何识别并防范求职陷阱

如何识别并防范求职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要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到外地企业、到国外打工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们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6、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

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 ,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篇4:装修合同陷阱

装修合同陷阱曝光――常见陷阱

陷阱1:故意增加装修项目

有些设计师在设计中故意增加装修项目,不需要做梁的地方加个梁,没必要吊顶的地方非要吊顶。这样一来,装修报价就要高很多,设计师的提成也就会增加很多了。

对付这种陷阱,消费者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居住需求。如果在设计中出现了造价较高,又没什么实用价值的项目,您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要求。

陷阱2:舍低就高捞取回扣

有一些设计师和建材商私下约定,只要在设计中使用了他们的材料,最后由建材商给设计师回扣。所以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就故意使用这些有回扣的材料。即使有其他价格比较便宜、装饰效果更好的装饰材料,设计师在设计中也不会采用,结果让消费者花冤枉钱。

对付这种陷阱,就要求您对目前的装饰材料市场有个大致的了解。到海城建材市场看下什么材料适合自己的新居,这种材料大致的市场零售价等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哦,或者自己直接在选购装饰材料。

陷阱3:虚报面积增加预算

如果消费者在设计中坚持自己的想法,删去了多余的设计,而且选择的材料又比较便宜,设计师仍有办法来增加预算。即在测量时,有意多报、谎报,加大工程量。例如在计算涂刷墙面乳胶漆时,没有将门窗面积扣除,或将墙面长宽增加,都会导致装修预算的增加。

如果出现这种问题,您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又不太清楚,您可以在合同中注明,装修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多退少补。这样您在工程验收时,可以将工程实际发生面积再仔细丈量一次,并依据这个数据来付工程款。陷阱4:口头承诺难兑现

在签订合同之初,设计师口头答应给业主免费加做一个壁橱和玄关,但完工后,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够为由,拒绝加做壁橱和玄关。双方因此而引发纠纷。

装饰公司却振振有词地说:“合同中并未有壁柜和玄关项目,拒绝赠送。”而业主因拿不出证据,只能作罢。

现在很多设计师都爱打“亲密牌”,就是说,设计师为了吸引业主签单,在前期沟通中,会与业主频繁接触,处处为业主着想,减弱业主的戒备心,同时,口头答应一些赠送项目博得业主的好感,在与业主建立亲密的关系后,业主就会对设计师产生强烈的依赖感,甚至言听计从,往往纠纷隐患就会在这个时候埋下。建议业主,无论与哪家装饰企业打交道,都要有一定的戒备心,尤其是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具体、详细的装修项目,装修的具体要求以及关键项目施工工艺,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中有文字体现。若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就可以凭以上书面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5:文字游戏多算费用

一家装公司与消费者王先生签订的合同有一条内容是:各种橱柜、低柜、吊柜等高度不足1米的家具均按延米计算,工程量少于1米的按1米计算,超过1米按延米据实计算。

相信大多数消费者都会跟小编有相同的理解,即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超过一米就按实际长度算。但完工后的结算却不是这样,

家装公司的所谓“延米”计算,是不管长度是多少,尾数不足1米时均按1米算。如主卧大衣柜2.47米以3米计、电视柜3.2米以4米计……仅这个“延米”算法装修款就让业主们多支付了一大笔费用。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若发现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仔细询问,切勿理所当然的以为,必要时,应要求设计师将解释写到合同备注中,以防后患。

陷阱6:替换材料质量悬殊

多数家装公司的协议上就有这样的条款: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缺货时,乙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若甲方坚持使用原品牌材料,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这项条款给一些不规范企业留下了偷换材料的好借口。细心的业主都应该注意到,合同中的这个“同”并未注明是同等质量、同等材料、还是同等价格,这样一来,一些低价劣质的材料就会轻而易举地混进工地,危害业主的健康。

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中,如遇到类似情况,务必要求装饰公司将更换的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都注明清楚,消费者可以根据此凭证监工、维权。

陷阱7:增减项目不签合同

业主XXX的签订的合同中预付款是近四万元,但到中期付款时,总费用已经超过四万元,遂找装饰公司理论时发现,合同报价中漏掉了一些必要的项目,如果不加价,整个工程就没办法施行,同时,合同中有一条款明确注明,按实际发生计算,要求据实结算工程款,否则停工。

律师点评:装修公司漏填、增填,漏报工程量,已构成合同欺骗,因此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将相关的“工程洽商单”作为附件列入装修合同书中。并在合同中注明增减项目双方必须以“工程洽商单”的形式签字确认,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另外,如在装修中消费者如果认为装饰公司有欺诈现象和计算工程量、装饰费用有误差,可直接找有关方面申请公正的计算、测量。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反复查看项目约定,最好多找几个已经装修完成的朋友的项目单来看看,以免遗漏。

如何避免掉进合同陷阱

装修合同越细越好

1.签订合同时,应要求装修公司使用正规的合同文本(正规的合同文本一般由建设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制定),记住要对方盖公司章。

2.在合同中,应详细注明施工工期、几次验收程序(包括材料、隐蔽工程、局部和整体验收等)、详细制作过程的说明、甲乙双方各自提供材料的明细表和日期等,同时还应约定好违约金的赔付比例。这也是装修公司容易“挖陷阱的”环节,其中的隐蔽工程由于不好检查或利用消费者不懂行随意偷工减料提高成本。

3.找装修公司要详细的设计图,尽可能找专家预算价格。若委托装饰公司挑选建材,一定要保存好材料样品,以便日后检查;在验收工程的方式可在合同上约定由具有资质的质检站来验收。最后,必须约定对装修合同内容,

包括施工期限、合同标的、施工项目、预算项目等需作出变更时,双方需重新签订协议。对于合同附件的施工材料报价单,材料的规格、型号、品牌、单价等都应有具体标示。

只要消费者多细心研究装修合同就一定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掉进装修公司的陷阱中。

篇5:小心合同陷阱

合同,是招聘方与应聘方建立劳动关系、维护各自权利的法律依据,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所以,写进合同的内容应是相互协商的结果,应体现出双方的权利。合同,是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本,它约束的是双方的行为,而不仅仅只是一方的行为。当一方的行为违背了合同规定,另一方有追究对方责任的权力。

在大学生就业已从计划分配转变为自主择业、双向选择的今天,合同已成为规范就业市场的重要法律依据,是合同双方维护自己权利的法律武器。但是,如果求职者与对方签订的是一份不利于自己的不平等合同,那么反过来,合同也许就会变成对自己具有极大杀伤力的武器。

常见的合同陷阱有以下几种:

口头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就责、权、利达成口头约定,并不签订书面正式文本。一些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极易相信那些冠冕堂皇的许诺,以为对方许诺的东西就是真能得到的东西,宁可相信“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也不愿怀疑对方的`诚意。可是,这种口头合同是最靠不住的,因为并不是人人都是君子,如果碰上对方是小人,那些许诺就会变成五颜六色的肥皂泡。

格式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法律和劳动部门制定的合同示范文本事先打好聘用合同,表面看起来,这种合同似乎无可挑剔,可是具体条款却表述含糊,甚至可以有几种解释,

一旦发生纠纷,招聘方总会振振有词地拿出这种所谓规范式的合同来为自己辩护,最后吃亏的还是应聘者。

单方合同。一些企业利用应聘者求职心切的心理,只约定应聘方有哪些义务,如,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毁约要交纳违约金等等,而合同上关于应聘者的权利几乎一字不提。这是最典型的不平等合同,如果接受这样的合同,无疑是将自己送上砧板,任人宰割。

生死合同。一些危险性行业的用人单位为逃避该承担的责任,常常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应聘方接受合同中的“生死协议”,即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有的求职者为了得到工作,违心地签了合同,却不知这样做的结果也许是用人单位更无视劳动者的安全,如果真的发生了意外,也许连讨个说法的机会也没有。

两张皮合同。有些用人单位慑于劳动主管部门的监督,往往与应聘方签订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用来应付劳动部门的检查,另一份合同才是双方真正履行的合同。用来应付检查的合同常常是用人单位一手炮制的,连签名也是假冒的,应聘者不但见不到这份合同,甚至不知道有这份合同的存在。而双方真正履行的那份合同,是不能暴露在阳光下的,因为那份真合同一定是只利于用人单位的不平等合同。

合同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失去了这个武器,不但会失去自己的尊严,同时也会失去本应该得到的利益。签合同时,一定要睁大眼睛。

案例:合同马虎不得在就业市场,因为不平等合同引发的纠纷比比皆是。

一些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不少不合法的条款,例如,有的规定毕业生的试用期长达12个月,有的规定毕业生不得恋爱结婚,甚至还出现了“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正是利用求职者合同意识淡薄、法律观念不强、求职心切或盲目轻信设下合同陷阱,当经验欠缺的求职者掉进陷阱后大呼上当时,常常已身不由己,合同上白纸黑字签着自己的名字,许多人在无可奈何之下,只好任人宰割。

篇6:网上招工陷阱应细心识别

先在网上发布“百乐门夜总会招聘男女公关、服务员、保安员……”的招工信息,吸引那些梦想挣大钱、或是急于找工作的人,再用QQ和应聘者联系,进一步迷惑对方,随后约定在百乐门夜总会或是附近的餐厅面试,以“百乐门夜总会经理”的名义收取数百、上千元所谓的进场费、管理费,

网上招工陷阱应细心识别

。日前,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受理了一起招工诈骗案件。

记者在看守所内见到了进行招工诈骗的鲍某。鲍某曾经也是一个受害者。,鲍某开始在网上找工作。无意中,他看到招聘百乐门夜总会经理助理的消息,随即应聘。一位自称“张经理”的男子在一幢住宅楼内对其进行了面试,并收取了600元的报名费。两天后,当鲍某去百乐门准备上班时,“张经理”又收取了500元的进场费,但把他领进夜总会后,就一走了事。

得知受骗后,鲍某十分气愤,转而想,既然别人能骗他,自己也可以去骗其他人。随后,鲍某和在百乐门附近搭识的几个“朋友”,一起干起了招工诈骗的勾当。

他们先在网站发布百乐门夜总会招聘服务员、男女公关、保安员的就业信息,并留下手机号、QQ号等联系方式。有人联系后,就让其到百乐门附近的餐厅等处应聘,

鲍某化名“张东”,变身为百乐门的经理,在向应聘者介绍了所谓的工作情况后,就收取数百至上千元的管理费,随后找个借口一走了之。两个多月时间,鲍某等人先后骗取了五名被害人4000余元。

记者了解到,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共受理了三起类似招工诈骗案件,检察官通过审查案件发现,此类案件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通常为:网上发布虚假的招聘信息,犯罪嫌疑人通常发布的是酒吧、夜总会等娱乐场所招聘公关、服务员、保安的信息;在娱乐场所附近进行面试,犯罪嫌疑人通常选择档次高、环境好的娱乐场所进行面试,以优厚的待遇为诱饵,使应聘者放松警惕;以各种名义收取费用,犯罪嫌疑人通常以收取招工费、进场费、管理费、办卡费、酒水费等名义向应聘者收取钱财。

采访中,检察官认为,网上招聘有风险,应聘者要多留心眼。在这些案件中,虽然犯罪嫌疑人精心准备骗局,但也存在很多漏洞,只要细心发现,应当能够避免。

一是对网上招聘信息的辨别。由于娱乐场所的工作具有特殊性,人员招聘不甚规范,犯罪分子通常利用应聘者的心理,发布虚假信息。可以通过娱乐场所的正规对外电话,而非犯罪分子留下的联系方式进行咨询,以辨明真伪。

二是对行骗者自报身份的辨别。犯罪分子通常分工负责,有的自称娱乐场所负责人,有的自称招聘人员,有的自称应聘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身份证明,或者通过与其细致交谈,从细节处辨明真伪。

三是对面试地点的筛选。犯罪分子一般会在娱乐场所门口或附近进行简单面试。应聘者可以要求其在正规办公地点面试。

四是对收缴费用行为的应对。正常招聘不应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如果在招聘过程中出现此种情况,可以要求其出具收据或发票。

篇7:如何学会识别并防范求职陷阱

如何学会识别并防范求职陷阱

因招聘而被骗的常常都是大学生,这是为何?因为大学生的社会经验短浅,所以大学生要学会识别并防范求职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要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到外地企业、到国外打工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们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一经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二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6、知辅导员,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 ,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篇8:准确识别QQ 陷阱的方法

QQ被盗当然郁闷了!QQ里有那么多朋友的联系方式,还有那么多重要的个人和客户资料!所以不要等到QQ号被盗,再去想为什么丢了号码了,

毫不夸张地说,几乎100%的丢号都是用户自己不小心把号码透露给了所谓的“QQ ”。为什么这么说呢?事实上,尽管“ ”们盗窃QQ号的花样每隔一段时间就有翻新,但万变不离其宗,所有的手段综合起来也不过“偷看”、“木马”、“记录键盘”和“欺诈信息”四种而已。只要我们认清这些 陷阱,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就可以从根本上避免QQ号码被盗。

陷阱之一:偷看

这是最原始而又最容易被忽视的密码盗窃方式,多见于网吧等公共场所。QQ用户在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时,站在旁边的别有用心的人就有可能把你按过的键尽数记录下来。

对付这种 的方法很简单,也算是给广大QQ用户提个醒:在公共场合登录QQ时,千万要注意周围有没有人注视自己。另外,给自己设置一个超长的QQ密码也是个防偷窥的办法――像“1212”这种密码很容易被人记住,但如果是一个由字母和数字甚至其他符号组成的15位密码,能过目不忘的人恐怕也不多吧,

陷阱之二:木马

倘若有人通过邮件或QQ发给你诸如“我的照片.exe”这样的文件,那你可千万要小心了,这很可能就是传说中窃取QQ密码的“特洛伊木马”。这种程序在运行后,就会把你的QQ号码和密码自动发送到木马程序指定的邮箱中,不仅如此,你的QQ还会自动将类似的木马程序发送给其他好友,让你的电脑也成为真正的“害群之马”。

所以,不管是和你多熟的QQ好友,如果对方没有任何交待或者很突然地发了一个文件或提供一个链接,一定要多嘴问几句哦,最好确认是不是你的好友,这样才能放心接收或者点开链接。

要防止这种 行为,安装杀毒软件并定期更新病毒库是基础中的基础。此外,坚决不运行来历不明的可执行文件,不打开任何奇怪的页面也是必要的。QQ从 Beta3版本开始,已经增加了“安全中心”功能,会自动过滤任何可疑的文件或页面,不过它并不过滤压缩文件,因此如果有人发送ZIP或RAR等格式的压缩文件给你,并要求你解压缩后运行,你也一定要三思而行。

篇9:大学生要学会识别求职陷阱

大学生要学会识别求职陷阱

因招聘而被骗的常常都是大学生,这是为何?因为大学生的社会经验短浅,所以大学生要学会识别并防范求职陷阱

1、拒交各种名义的费用!任何招聘单位,以任何名义要求求职者收取抵押金,服装费,产品押金,风险金,报名费,培训费等收费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2、不要轻信许诺到外地上岗、到外地企业、到国外打工或某某外地分公司、分厂、办事处的高薪招聘!无论其待遇多好,求职者千万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和高度的警惕,不要轻信他们的口头许诺,一是不去,二是到劳动保障部咨询,否则会吃大亏,被骗工、骗钱,甚至被人贩子骗卖,悔之晚矣。

3、不要将重要的证件作抵押。不要将自己的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等相关重要证件作抵押。有的用人单位以保证学生实习时间等为由扣住学生的证件,根据相关的规定,任何单位都不能扣押证件。

4、掌握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主动学习一些劳动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自己的求职素质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5、多种途径了解公司的背景。在求职者正式进入公司之前,想法设法加强对企业的了解以免误入骗子设下的陷阱。

比如:上网查找该招聘单位的相关资料,注意招聘单位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正规单位的招聘单位一般会将设在单位的办公室,会议室,一些以租用房间作为应聘地点的单位,要警惕。工商部门咨询电话:123156、谨慎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企业签订合同是要注意“三看”:

一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的合同无效;

二看合同字句是否准确,清楚,完整,不能使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

三看劳动合同是否有一些必备的内容。劳动合同的一般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违反劳动合同者应承担的责任;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其中前8项为法定条款,必须具备;第9项为协商条款。

6、发觉被骗应及时报案,通知辅导员,应拨打110与公安局取得联系,以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求职过程中的常见陷阱

陷阱1、不通过正规的渠道招聘人员招聘是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企业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单位对该项工作是非常重视的,会派专人通过正规的局道招聘,

不要毫不防备的就把自己的简历等材料交给单位。

陷阱2、要求应聘者交纳“保证金”等费用刚参加工作,薪酬不高是正常的。相反,如果出现一个不熟悉的单位提供高薪酬时,毕业生就应该引起注意,因为不少不法人员企图利用高新待遇的幌子,骗取毕业生所谓的押金,培训费,服装费等。在当前的就业形势下,毕业生千万不要相信在工作的初期就很容易的获得高收入,对有些单位提出的所谓押金,培训费,服装费要敢于说不。

陷阱3、要求应聘者介绍他人加盟有些大学生因被骗而涉足 ,到头来后悔不已。因此,毕业生在求职的过程中如遇到类似单位对你非常主动,把加盟后的前景说的异常振奋人心,并要你介绍朋友和同学一起加入时,就要想想这句老话:天上是不会掉馅饼的。

陷阱4、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是传递毕业生人事关系的依据,如不签订就业协议,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就无法转入工作单位及所在的城市。而这些关系的办理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如办理社会保险,购买经济使用房,评审职称等。因此,单位不予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对毕业生的工作,生活,职业发展是不利的。毕业生应主动要求用人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并通过当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的接收。

陷阱5、不将承诺写入合同用人单位对招聘中的内容并非必须承担履行义务。作为毕业生,如想要招聘的那位兑现招聘广告中的承诺,最好将这些承诺写入双方的劳动合同条款中,由劳动法的约束力来督促用人单位向毕业生履行承诺。

陷阱6、窃取应聘者的私人资料或作品企业以选人为名,在笔试、业务考察等环节中让求职者撰写策划案、翻译文章,而这些都应是公司员工的本职工作。除了把求职学生当免费劳力外,学生在简历中把自己的毕业设计和研究理念写得一清二楚,也让不少企业坐享其成。

陷阱7、招聘单位“无限期试用”依据有关规定,试用期人员底薪通常是正式员工的1/4,劳保用品、物质奖励、各种保险和其他福利等又不与正式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因此一些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资本,大量招募短期员工,且不签订劳动合同,待三个月试用期满,就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予以解雇。这样一来,求职者总是辛辛苦苦给单位低薪干了几个月,然后被扫地出门。就这样,一群又一群学生被单位榨取劳动果实。实习期过长,以有问题为名予以辞退,这是大学生以往找工作的普遍遭遇。

篇10:小心试用期合同陷阱

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只有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时,双方才可以均定试用期,也就是说没有正式合同便没有试用期,更不存在单独的所谓“试用合同”。

试用期也是一些不法用工单位对付求职者的撒手锏,往往出现好不容易要过了试用期,又被解雇了的事情。其实,试用期并不能成为用工单位试用“价廉物美”的劳动力的法宝。

目前不少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订立所谓的“试用合同”应属无效合同,因为有关法律根本不承认“试用合同”。造成这种无效合同的责任主要在用人单位,而被损失者则往往是被聘用者。比如,用人单位与你签订了为期1年的“试用合同”,你干了9个月时,单位以“试用期”为名炒你的“鱿鱼”,并不作任何经济补偿。你可以提出这个合同是无效合同,一年的试用期应当视为正式合同期。

比如,《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中规定,劳动(聘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同时还规定,合同期不满6个月的不设试用期,满1年不满3年的,试用期最长为3个月,满3年及3年以上合同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你的聘用期为2年,而合同规定你的试用期为6个月,那么这个试用期的条款便属无效条款。如果当你干了3个月后,对方以试用期解除合同而不作赔偿时,你可以追究对方造成无效条款的责任,还可以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向用人单位索要经济补偿。

据此,你不但可以要求单位按规定才能解除你的合同,即使合同被解除,你也有权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并要求按规定单位因提前解除合同向你支付经济补偿,当然你也有理由要求单位为你支付所谓“试用期”内的“四金”。

[小心试用期合同陷阱]

篇11:装修合同陷阱总结

在签订标准的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

装修合同陷阱曝光常见陷阱

在签订标准的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

装修合同陷阱曝光——常见陷阱

陷阱一:故意增加装修项目

有些设计师在设计中故意增加装修项目,不需要做梁的地方加个梁,没必要吊顶的地方非要吊顶。这样一来,装修报价就要高很多,设计师的提成也就会增加很多了。

对付这种陷阱,消费者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居住需求。如果在设计中出现了造价较高,又没什么实用价值的项目,您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要求。

陷阱二:舍低就高捞取回扣

有一些建材商和设计师私下约定,只要设计师在设计中使用了他们的材料,最后由建材商给设计师回扣。所以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就故意使用这些有回扣的材料。即使有其他价格比较便宜、装饰效果更好的装饰材料,设计师在设计中也不会采用,结果让消费者花冤枉钱。

对付这种陷阱,就要求您对目前的装饰材料市场有个大致的了解。什么材料适合自己的新居,这种材料大致的市场零售价等内容,您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陷阱三:虚报面积增加预算

如果消费者在设计中坚持自己的想法,删去了多余的设计,而且选择的材料又比较便宜,设计师仍有办法来增加预算。即在测量时,有意多报、谎报,加大工程量。例如在计算涂刷墙面乳胶漆时,没有将门窗面积扣除,或将墙面长宽增加,都会导致装修预算的增加。

如果出现这种问题,您对工程的实际发生量又不太清楚,您可以在合同中注明,装修费以实际发生额计算,多退少补。这样您在工程验收时,可以将工程实际发生面积再仔细丈量一次,并依据这个数据来付工程款。

陷阱四:口头承诺难兑现

在签订合同之初,设计师口头答应给业主免费加做一个壁橱和玄关,但完工后,装饰公司以材料不够为由,拒绝加做壁橱和玄关。双方因此而引发纠纷

装饰公司却振振有词地说:“合同中并未有壁柜和玄关项目,拒绝赠送。”而业主因拿不出证据,只能作罢。

某装饰刘工:现在很多设计师都爱打“亲密牌”,就是说,设计师为了吸引业主签单,在前期沟通中,会与业主频繁接触,处处为业主着想,减弱业主的戒备心,同时,口头答应一些赠送项目博得业主的好感,在与业主建立亲密的关系后,业主就会对设计师产生强烈的依赖感,甚至言听计从,往往纠纷隐患就会在这个时候埋下。刘工建议业主,无论与哪家装饰企业打交道,都要有一定的戒备心,尤其是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写明具体、详细的装修项目,装修的具体要求以及关键项目施工工艺,口头承诺也应在合同中有文字体现。若日后发生纠纷,消费者就可以凭以上书面证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陷阱五:文字游戏多算费用

一家装公司与消费者王先生签订的合同有一条内容是:各种橱柜、低柜、吊柜等高度不足1米的家具均按延米计算,工程量少于1米的按1米计算,超过1米按延米据实计算。

业主季先生:我相信大多数消费者都会跟我有相同的理解,即不足1米时按1米计算,超过一米就按实际长度算。但完工后的结算却不是这样,家装公司的所谓“延米”计算,是不管长度是多少,尾数不足1米时均按1米算。如主卧大衣柜2.47米以3米计、电视柜3.2米以4米计……仅这个“延米”算法装修款就让我多支付了一大笔费用。他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若发现有不明白的地方,一定要仔细询问,切勿理所当然的以为,必要时,应要求设计师将解释写到合同备注中,以防后患。

陷阱六:替换材料质量悬殊

多数家装公司的协议上就有这样的条款: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缺货时,乙方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若甲方坚持使用原品牌材料,造成工期延误由甲方负责。

赵工:这项条款给一些不规范企业留下了偷换材料的好借口。细心的`业主都应该注意到,合同中的这个“同”并未注明是同等质量、同等材料、还是同等价格,这样一来,一些低价劣质的材料就会轻而易举地混进工地,危害业主的健康。

赵工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中,如遇到类似情况,务必要求装饰公司将更换的材料的品牌、型号、规格都注明清楚,消费者可以根据此凭证监工、维权。

陷阱七:增减项目不签合同

业主方先生的签订的合同中预付款是近四万元,但到中期付款时,总费用已经超过四万元,遂找装饰公司理论时发现,合同报价中漏掉了一些必要的项目,如果不加价,整个工程就没办法施行,同时,合同中有一条款明确注明,按实际发生计算,要求据实结算工程款,否则停工。

点评:装修公司漏填、增填,漏报工程量,已构成合同欺骗,因此消费者在装修过程中,对某些装修项目有所增减,就一定要将相关的“工程洽商单”作为附件列入装修合同书中。并在合同中注明增减项目双方必须以“工程洽商单”

的形式签字确认,否则一律不予认可。另外,如在装修中消费者如果认为装饰公司有欺诈现象和计算工程量、装饰费用有误差,可直接找有关方面申请公正的计算、测量。他建议业主,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反复查看项目约定,最好多找几个已经装修完成的朋友的项目单来看看,以免遗漏。

篇12:如何避免装修合同陷阱

关于如何避免装修合同陷阱

如何避免装修合同陷阱?昆山装修公司有办法,在消费者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合同中的每一个细节,装饰公司口头承诺的也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但是也有很多消费中对合同格式不熟悉,有个别装饰公司利用这一点从中设置了一些模糊的条款,用来逃避责任,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应该怎样避免呢?

首先要来确定承包方式

这种承包方式一定要在合同中明确写清包与不包的内容;双方的.权责清楚,避免内容遗漏,权责不明而引发纠纷。

预算项目的明确化

施工预算项目是否齐全;每个项目的材料是否写明材质、等级、品牌、计量方法;合同中应当明确竣工后的决算按实计算;消费者应当主动提出使用在行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居室装饰装修示范合同;合同语句清晰、明确、无歧义。

合同附件的材料清单上详细写上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级、单位、数量、单价、合价。

施工工期需敲定

在装修合同中应该对施工工期做详细约定,以便按时收房。但是专家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还是不能忽略这个内容。

总之,在签订合同时还应该明确违约责任,如果不能按期竣工,装修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篇13:经销合同陷阱及防范

摘 要 经销合同是生产厂家与经销商权利和义务的书面约定。从经销商的角度分析了经销合同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其对经销商的负面影响,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关键词 经销合同 合同陷阱 风险防范

经销是厂家销售产品的一种重要方式,是商品从生产领域向消费领域转移的重要通道。成功的经销商往往利用其专门化的市场调研、分析

能力协助厂家占领市场,实现预期的销售目标。厂、商在合作的过程中能够优势互补,利益双赢。厂家会充分利用商家的销售网络资源打

开市场,而商家则利用厂家的优质产品作为后盾,实现高额销售,获得差价、佣金和奖励。但由于厂、商各自利益出发点的不同,在经销

的过程中往往会出现矛盾。厂家过分注重自己的利润,忽视了对经销商的激励。商家过分注重自己的佣金和差价,忽视了产品的售后服务

质量。双方往往在关键问题上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最终以不再合作而告终。

经销合同是厂商为确保产品经销的实现而设立的彼此间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均具有严格的法律约束力。在目前经销体制中,中小型经销商

往往受制于厂家,在签订经销合同的问题上往往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陷阱,需要商家加以防范。

1 经销合同的风险及其后果

1.1 缺乏经销合同

经销合同是厂、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一致协议。它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着明确的规定。但很多的厂、商在合作中不能意识到经

销合同的重要性,认为仅凭对方的信誉就可以进行交易。在与对方初步接触后就认为对方值得信赖,直接达成一些口头承诺。但事实上相

当多的口头承诺比如经销涉及的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进店费、年终返利等最终得不到兑现。虽然依照法律的规定口头承诺也是承诺

的一种形式,但由于这其中可变的因素过多,商家又不能举出其他任何的书面证据,所以最终发生纠纷后也很难得到法律上支持。

1.2 经销合同中主要条款约定不明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一致协议。目前多数经销合同是生产厂家组织法律和商业专家研制出的格式合同。这种格式合同往往从自己的利

益出发,忽视对商家利益的规定,所以很容易产生纠纷。这类问题主要表现为:①经销标的约定不明,比如规格、型号、标准等模糊不清

。厂家故意在交货时以次充好、以廉充优、以旧充新;②关键的条款约定不明。经销合同中最为关键的条款就是销售政策如厂家的交货依

据和时间、经销商退货或换货的条件、广告费和促销费用的承担问题、销售返利的比率等,但这些规定往往不够明确,如“销售不畅可退

货”、“乙方铺货率在30%以上”等,非常容易产生歧义;③排除了厂家的某些权利,如直接利益回报的问题。由于经销利益回报与当时市

场变化有密切的联系,一般商家在签订合同时很难提前确定,所以在经销合同中不能一一罗列相应条款。而那些临时的促销政策等都是由

厂家口头告知的,但是具体能否享受以及如何享受还是由厂家最终确定,商家的最终利益很难有保证。

1.3 合同欺诈

除了上述风险外,厂家还可能利用合同进行欺诈。中小型商家普遍缺少专业法律知识,许多劣质厂家利用经销合同当中的不明确条款制造

陷阱,诱使经销商上当受骗,主要表现在:①恶意骗款。厂家利用经销合同向商家预收一定预付款或市场保证金后,只发少量货物,蓄意

骗取全部货款,或以货款作为股份注册成立新公司,立即变更公司名称、地址、隶属关系,商标等;②俏货引诱。厂家故做虚假宣传,造

成产品紧缺、畅销的诱人景象。初次经销的商家希望经销畅销的产品,与厂家签订购销合同并支付预付款或定金。有时为了获得高额的回

扣,首次即大量订货,而实际情况是产品已经过时或市场根本没有需求,再加上经销商本身销售能力的问题,往往会造成产品大量积压,

影响资金的周转;③鱼食诱饵。在与经销商的初步接触过程中,厂家按照经销协议先履行几份小额合同,制造履约能力强、信誉好的假相

,骗取经销商的永久信任后与其签订大额合同,骗取大额货款,然后销声匿迹;④假冒身份。某些没有实体的虚构公司通过挂靠方集体企

业、国有企业的方式,或假冒具有一定知名度、信誉度企业的名称,骗取信任与商家签订合同,骗取货款或货物。一旦经销商提出要察看

货物,这些不法分子则设法让对方看别人货物,骗取对方货款或定金后,便再无踪影;⑤利用通信技术进行诈骗。随着计算机及通讯技术

的发展,不少厂家利用厂商分处两地的情况,通过传真、电话、网络等方式进行洽谈。不少商家见其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即与对方签订经销

合同,支付定金或保证金,而厂家在收款后不按照预先的约定发货或履约。

2 经销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析

造成上述经销风险的原因,客观地说是由厂、商两方造成的。厂家在区域经销市场中往往掌握重要话语权,而商家只关心差价和扣点等直

接利益回报,价格保护以及市场秩序等其他条款内容很少顾及。经销商应该认真分析自己的地位,研究自己的利益保护问题。

2.1 经销体制方面的原因

在寻找区域经销时,大多数厂家在最初往往会采取多家经销的方式以形成庞大的销售网络。一旦产品稳定地占据市场后,厂家就逐步地收

回对本区域的控制权,最有效地方法是采取总经销下设分经销的.方法。对经销商而言,成为某一品牌的区域总经销是最大的愿望,这样就

可以掌握和控制该区域的整体销售,可以获得更多的销售回报。商家总是努力地显示自己的销售才能,争取早日升级,成为总经销。而厂

家在这个问题上有绝对的决定权,有如“众星拱月”。经销商的利益受到侵害也就不足为怪了。

2.2 厂家方面的原因

经销合同是约束双方的法律性文件。厂家为了不受合同或合同的某些条款的约束,往往在签订合同时含糊其词,或根本不签订合同。等到

要兑现利益时,厂家又反过来利用合同进行推托。临时的促销活动也完全由厂家决定是否让经销商参与,而经销商也无法提出异议,因为

合同中没有相应条款或订立不明确。

经销合同大多是厂家派业务员和商家签订,高层主管很少过问,这本身说明了厂家对经销合同的不重视。经销合同上年度销售任务和扣点

是非常重要的内容,而厂家的财务部门对这两方面都有相当的经验,到年终核算的时候直接按照自己的常规做法给予结算和返还。

2.3 经销商防范措施少,缺乏警惕性

中小型商家普遍存在法律意识淡薄的情况,许多消费品区域的经销合同往往年年套用一个老的格式,合同内容没有什么大的变化。许多经

销商认为签订合同是流于形式,没有必要。就年度销售任务和年终扣点问题而言,经销商往往按照厂家的要求去做。认为没有必要年复一

年加以限制和规定。其他的诸如促销政策和价格保护方面的问题,经销商认为要根据市场运作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提前确定下来那也不现

实也没必要。另外许多经销商认为双方合作几年时间了没出现什么问题,就盲目相信本年度肯定也不会有问题,忽略合同的时效性。

篇14:经销合同陷阱及防范

3.1 树立合同意识

俗话说口说无凭,立字为据。市场经济不相信君子之言。经销过程中,为了防止意外的发生必须要树立合同意识,只有订立了明确的书面

合同,权利才能得到保障,也才能保证发生纠纷时不至于不能举证。商家一方面需要提高业务人员法律素质,另一方面聘请有合同法律知

识和业务能力的律师做法律顾问也是当务之急。

3.2 签订经销合同需要把握几个问题

(1)签约前的工作。商家首先需要了解厂家的基本情况如签约目的、经营资格、资信及履约情况等。要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要求对

方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要杜绝凭关

系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

(2)经销合同签订需要坚持几个原则。一是对一切合同条款持怀疑态度,要逐条分析直到没有疑问为止。二是商家应尽量与正规的大企业

合作,避免与弱势品牌合作。三是对临时签订的合同要加盖法人公章后才确切受到法律保护。四是对于销售任务大的经销合同可以分几次

履行,这比一次全部成交的风险小。五是将合同的权利与义务如交货方式、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划成对等的几个“子合同”,分步骤、有

计划地履行,一旦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约,即可及时终止或变更合同。

(3)经销合同形式与内容要规范。首先,合同内容要明确化、具体化。如“销售不畅”的具体界定、退货的规定等。二是避免口头承诺,

以书面合同条款为准。对于厂家的口头承诺商家要紧抓时机,写成“正式的文字”。三是充分理解分析经销合同中各项内容,避免厂家制

定的不公平格式合同。

3.3 风险发生后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风险的发生往往会使经销商的利益受到损害,商家应该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①补签合同。如果发现商家未能实

现口头承诺,则应即时补签合同;②与厂家协商变更和解除合同。包括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或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在合同关

系有效期限尚未届满前提前终止合同。这种补救措施有其局限性,厂家往往予以拒绝;③不予履行经销合同。适用于商家发现已签订的合

同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签订的合同可能为欺诈性的无效合同;④中止履行经销合同。适用于商家已经开始履行但尚未履行合同完

毕的情况;⑤请求有关部门确认经销合同无效。合同签订有仲裁协议的,可以提请合同管理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仲裁委员会对合同

进行审查确认无效。如双方没有订立书面仲裁协议,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⑥及时向司法机关报案。在发现厂家

隐匿财产不能履行或潜逃,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报案,积极提供线索,收集有关合同欺诈的证据,协助司法机关快速侦破

合同欺诈案件,以挽回因经销合同欺骗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篇15:警惕六类合同“陷阱”

警惕六类合同“陷阱”

一类是“单方合同”——用人单位在合同中处处是“由甲方决定”“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等条款,无视乙方即劳动者应享受的权益,面对这样的合同,劳动者应当谨慎签约。

二类是“押金合同”——用人单位在招工时以种种名目向劳动者收取风险基金、保证金、抵押金等,如果合同期内劳动者离职,这笔钱肯定要不回来。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三类是“幕后合同”——一些民营企业在制定劳动合同时根本不与劳动者协商,也不向劳动者讲明合同内容,甚至有些合同条款与法规相抵触。劳动者如果签订这样的合同而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裁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四类是“性命合同”——一些提供带有风险工作的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不按劳动法有关规定提供劳动保护,并提出“工伤自己负责”等条款。劳动者如果签下这类协议,无疑是拿自己的性命当儿戏。

五类是“包身合同”——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提出,3年内不得跳槽到同行业的公司工作,并以扣下劳动者人事档案相要挟,

劳动部门提醒,非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不涉及商业秘密,不受这类合同的制约。

六类是“备份合同”——为了逃避劳动部门的检查,个别用人单位私下准备了至少2份合同,其中一份是假合同,内容完全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签订,但实际上并未按些执行,真正执行的是另一份合同。所以,劳动者一定要将自己亲笔签订的劳动合同副本收藏好,作为以后维权的依据。

总结:招聘中的陷阱多种多样,需要我们同学在求职过程中多多留心,对于“天上掉馅饼”的事情要保持冷静,特别是要交纳费用的情况,请多咨询一下身边的朋友,按国家规定,招聘单位不得向求职者以任何名义收取任何费用,中介单位收取费用,需有相关资质,并向求职者明确说明,同时请求职者保留相关票据以便维权。另外,求职者最好能够熟悉相关劳动法规,以便保护自身权益。遇到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向主管部门举报,或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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