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注册管理(共含7篇),希望您能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失魂女子”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注册管理
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税务总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向所在省(区、市)注册税务师管理部门申请注册,注册税务师注册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持证者须按规定到注册机构办理再次注册手续。
成绩管理
考试成绩为滚动管理,即考5个科目的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只考2个科目的(指符合免试条件只考《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的)须当年通过为合格。
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二)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注册管理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考试教材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考试时间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报名时间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成绩管理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合格标准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考试形式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免试条件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考试科目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报考条件进入注册税务师报考指南——考试简介进入
考试简介
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开始时实行资格认定考试,自开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截止考试结束,我国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66849人。
考试简介
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 tax agents)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19开始时实行资格认定考试,自19开始实行全国统一考试。截止20考试结束,我国具有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的人数为66849人。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一)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报名条件: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取得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取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1年。
7、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
(二)关于港澳台的规定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通知》(国人厅发[]107号)规定,香港、澳门居民可以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参加考试的香港、澳门考生,应符合报名条件,并根据报名条件规定,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
考试科目现行注册税务师考试共考五个科目:《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财务与会计》、《税收相关法律》。
免试条件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2年税收工作经历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财务与会计均采用客观题型,具体题型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计算题(答案均为单选或多选)
四、综合分析题(答案均为单选或多选)
税法(i)均采用客观题型,具体题型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计算题(答案均为单选或多选)
四、综合分析题(答案均为单选或多选)
税法(ⅱ)均采用客观题型,具体题型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计算题(答案均为单选或多选)
四、综合分析题(答案均为单选或多选)
税收相关法律均采用客观题型,具体题型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
二、多项选择题
三、综合分析题(答案均为单选或多选)
税务代理实务全部采取笔试方式,包括主观题型和客观题型,具体题型如下。
一、单项选择题(客观题型)
二、多项选择题(客观题型)
三、简答题(主观题型,笔答)
四、综合分析题(主观题型,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