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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经济增长率下的投资问题研究
文章分析了中国经济的增长路径和经济发展中的投资率问题,提出了我国经济长远发展的政策建议.
作 者:李毅 刘寒波 文军 Li Yi Liu Hanbo Wen Jun 作者单位:李毅,文军,Li Yi,Wen Jun(湖南大学数学与计量经济学院,湖南 长沙 410079)刘寒波,Liu Hanbo(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湖南 长沙 410205)
刊 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UNN COLLEGE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年,卷(期): 21(1) 分类号:F830.591 关键词:总量生产函数 索洛增长模型 消费积累的黄金法则新世纪投资战略问题研究
摘 要:面对新世纪的发展要求,培育和不断壮大投资形成能力无疑具有突出的意义。在未来的投资战略设计中必须妥善解决以下两大问题:投资形成总水平的合理确定;投资形成的结构优化。科学地制定空间投资战略,其前提是明确这一战略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明确投资的空间结构。关于产业投资战略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产业投资优化的价值标准与基本目标的确立;产业投资连带效应的最优实现。
关键词:投资战略;投资形成战略;空间投资战略;产业投资战略
作者简介:黄 磊,山东财政学院金融系主任,教授(济南 250014)。
一、关于投资形成战略
面对新世纪的发展要求,培育和不断壮大投资形成能力无疑具有突出的意义。在未来的投资战略设计中,促进投资高水平形成是不可回避且必须着力解决的焦点问题之一。这方面,我们认为必须妥善解决以下两大问题。
(一)投资形成总水平的合理确定
投资形成总水平的适度化取决于对这样几个因素的准确测度: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全社会潜在投资资源的存量;社会对潜在投资存量的实际动员能力。由于我国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仍将处于经济加速起飞阶段,增长与发展过程中的投资扩张几乎不存在动力抑制,即投资的客观需要基本上可以认为是无限制的,因而合理确定投资形成的总水平,关键是把握住投资形成的条件和能力,即主要应建立在对后两个因素准确分析的基础上。
一般地说,要确定潜在投资资源总量的边界受哪些基本方面的制约并不困难,它大致等于国民收入中剔除消费等其他必要的非积累性分配内容后的余额、可运用的折旧基金数量、由消费延迟及沉淀后直接或间接向投资转化的数额,以及可从国外流入的投资之和。然而,如果缺少审慎和系统的测算依据,仍不可能找到潜在投资数量的准确界限。例如,确定投资从国民收入中可分离出来的数量,需要从动态的角度考虑投资与消费比例关系随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适度处理问题;确定折旧中的投资潜在形成量,既涉及到折旧存量的充分动用、逐期补偿保障问题,又涉及到对资本折旧加速趋势的准确把握问题;确定消费向投资转化的数量水平,则要考虑消费基金总规模、分配结构、边际消费倾向、储蓄动因与结构及其他各种实现储蓄向投资转化的制约因素;而从境外形成投资,则需要对投资环境发展动态及对国外游资的变动状况进行准确分析。
潜在的社会投资资源量并不等于实际的投资形成量,很简单,社会对这一潜在存量的实际动员由于受各种条件的限制,不可能是十分充分的。因此,在制定投资形成战略时,除了根据各种相关因素准确地测算出投资资源存量边界外,还必须着重分析社会在一定时期内对这些潜在资源的实际动员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尤其应着重分析这样几方面的条件:一是资金市场融资功能的强弱及其充分释放的保障程度;二是微观经济主体自其内部进行积累的主动性与能力;三是国家在社会投资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直接干预能力及组织调度能量的大小。
(二)投资形成的结构优化
投资可以形成于不同的渠道,而不同渠道形成的投资,在数量水平、流量稳定性及运用效应的优劣上可能存在相当大的差别,故投资形成结构的优化,是设计投资形成战略时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投资形成的渠道可以从两种涵义上理解:一是以社会总产品价值中各构成部分包括国际资本流入部分为分析对象的投资价值源流;二是指能够使潜在投资资源真正得到动员、最终进入社会投资领域的、与一定的经济主体或融资系统相关联的原始供给渠道,亦即融资实现的渠道。鉴于从社会总产品价值中形成的投资数量水平实际上缺乏弹性,主要适于抽象的理论分析,而特定投资形成目标的实现保障更现实地取决于各种融资途径的状态,投资形成过程中的利益关系也主要体现在各种融资信用活动中,故这里的讨论主要是指后一种意义的投资形成渠道及其结构优化问题。其中,以下两点无疑应是战略设计者考虑的重点:
一是保证投资按预期战略目标形成的融通渠道完善问题。这属于投资形成结构要素优化的范畴。目前我国的投资融通渠道已多元化,但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发展产生的新渠道(如证券市场等)大多尚不够通畅或容量相当有限,其功能尚无法充分释放;同时还有一些在市场经济国家普遍运用的投资融通方式在我国尚未规模化、规范化地出现;而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和发展态势进行投资融通渠道的创新更未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此外,资金市场的开放程度及其准入水平也还相当低。这样一种存在诸多空白和缺陷的融资系统如果不能得到充分的改善,既有的投资潜量也就不可能得到充分动员,这本身也是导致我国长期以来实际投资要素供给能力不足的基本原因之一。要适应新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要求,促进投资充分形成,首先就必须把注意力放在形成尽可能全面、高效、有自身特色的融资渠道系统上。在未来的投资战略选择中,扩大我国投资融通渠道包括工具体系,形成功能强大的融资系统的目标,予以专门的规划,并设计出强有力的推进措施,无疑是投资形成战略中需要着重研究部署的问题。
二是不同融资渠道在社会投资形成中的地位及其相互间比例关系的合理确定问题。面对新世纪发展需要的融资系统是建立在经济运行市场化基础之上的,因而其结构的优化在保证投资形成战略目标的同时,也必须能够全面适应市场经济高效、有序发展的'内在要求。显然,提供不同投融资服务的资金市场必须在投资形成渠道中占据主导地位。但资金市场本身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它们所提供的不同的服务对投资形成的意义显然不尽相同。同时,不同的市场部分在发展、培育的条件与难度上也存在很大差异,这就需要进行充分的分析研究,确定出应着重发展的市场类型。从促进投资形成的角度上说,证券市场等长期资金市场显然应是重点发展的部分。另一方面,由于新世纪我们将面临大幅度的经济推进要求,而我国的特定国情,决定了某些必不可少的投资领域在经由市场导向时有可能得不到足够的支持,政府可以直接动员的投资资源显然也必须保持相当的比重。但如果政府对社会财力的集中过度,或多或少都会对培育企业投资主体、强化市场配置资源的功能产生影响。因此,如何确立市场形成投资与政府直接动员投资之间的最优动态比例包括其实现的保障,就需要结合不同投资主体的分工范围、投资结构战略、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及市场机制发育的实际状况来慎重考虑。
二、关于空间投资战略
生产力布局状况是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重要尺度,科学地制定长期的空间投资战略极为重要。在这一过程中,以下几个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
(一)空间投资战略确定依据的合理设定
科学地制定空间投资战略,其前提是明确这一战略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可能的选择角度大致有三:其一,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发展的效益目标为主要基点,兼顾地区经济发展的均衡化;其二,以实现地区经济均衡发展为主要基点,兼顾效益目标;其三,兼顾效益目标与地区均衡发展双重目标,在两者之间寻求平衡。从理论上说,第三种选择角度似乎不偏不倚,最能体现出公平性,也是许多有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教科书宣传的信条。但事实上,这种模棱
两可、无所侧重的原则在实践中几乎等于无原则,既不能有效地促进效益目标实现,也不能真正有助于地区经济发展均衡化的实现。而前两个选择角度,本身并不排斥效益与均衡的结合,作为原则又是具有明确侧重点的,其操作过程也便于规范。由于不同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均有其特定的不均衡性,对应的战略选择也从来都是有所侧重的。我们认为,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面向新世纪的空间投资战略设计的出发点,还是应当侧重于最大限度地实现比较效益目标,在此前提下兼顾地区经济均衡化目标。
(二)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对某些关系的合理处理
空间投资战略设计中更现实的问题,是明确地规划出投资的空间结构。这里我们并不企图勾勒出这一结构的框架,仅提出在这一结构确定过程中常被忽视而实际意义又十分突出的几个关系,以期引起设计者的重视。
其一,宏观角度的地区投资分工优化与实际宏观集成效益的非拟合性问题。由局部利益最大化动机导致的不同地区投资的雷同化,固然不符合整体的投资效益实现要求,而按照分工协作要求形成的理论上的区域投资专业化,也未必能保证宏观投资集成效益的最优化。如果目前实际存在的地区经济之间相互封闭的问题得不到解决,那么,区域投资分工后形成的地区产业结构,显然就不能达到预期的宏观效益目标,甚至由于基于分工要求实现的各地区产业体系的相对单一化,还可能导致宏观与地区自身投资效益普遍的下降。因此,在设计地区投资分工战略时,必须充分考虑地区之间进行协作沟通的条件问题,即推进各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须建立在区域经济联系渠道通畅的基础上。也就是说,战略规划中只单一地强调地区优势的发挥和分工,而不考虑协作进行的条件,同样会造成严重的宏观效益损失。需要顺带指出的是,地区之间经济沟通、协作关系的强弱,既取决于相关政策法规的完善性,也取决于某些硬环境条件,如交通设施、信息通讯手段的健全、充分。有鉴于此,任何地区,无论其投资和发展的具体优势何在,都应当同时把现代交通、通讯、信息产业等作为投资的重点之一。
其二,地区投资分工与区域内经济体系相对完整化矛盾的处理问题。总体分工要求进行的区域投资战略设计,必然带来地区投资内容的相对集中化。与前一点相关,在地区经济开放程度较高的背景下,这种状况可以通过区域经济互补来解决;但经济互补的实现,在实践中是不可能做到完全充分的;至少,在满足各地区发展需要的及时性上就存在弱点;何况某些难以预料的经济异动,也完全可能导致相对单一的地区经济在某一时期陷入某种程度的萧条甚至瘫痪状态中。同时,由于价格关系等方面的问题,某些地区在宏观角度上确立的发展优势特别是资源优势所在,投资实施后短期内未必能为地区带来比较效益,因而它还可能影响到地区之间经济发展的均衡性。这样,地区内经济体系在各有侧重基础上的相对健全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客观要求,而这与实现地区分工的战略无疑存在一定的矛盾。因此,强调地区投资分工的战略不能走极端,它并不意味着对地区经济体系化的忽视,只不过地区经济体系的健全,应当围绕着优势或主导产业而逐步拓展形成,不同产业在不同地区的发展比重应有较大区别罢了。在投资形成总量有限的背景下,如何合理确定各地区优势、主导产业与一般性产业的比例关系,也是设计空间投资分布战略时必须认真处理好的一个重要问题。
其三,地区资源优势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问题。资源优势利用的空间投资分布战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是直接、突出且具有长期性的。鉴于经济增长过程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已成为阻碍社会发展质量的极为突出的因素,新世纪人类自身生存环境质量的优劣也将成为更重要的发展质量指标,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的意义无论如何估计都不过分,因而在空间投资战略的设计过程中,处理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避免竭泽而渔的短期行为,无疑是十分必要的。这一点虽然早已被人们不同程度地认识到,但在以往实际的投资战略规划中却常常被忽视。有鉴于此,在设计投资空间分布战略时,需要对此确定明晰的准则与规范,并作出系统而严格的处理与稽核规定。
(三)对投资滞后地区社会福利提高要求的合理满足
以追求比较效益为主要基点,兼顾地区均衡发展的空间投资战略,或多或少会带来某些地区发展速度的相对缓滞,甚至可能导致其难以自我满足区内社会福利提高的目标,乃至出现某种程度的马太效应,成为影响政治、社会稳定的潜在隐患。中央政府作为全社会经济运行的组织管理和利益协调者,必须承担满足投资滞后地区社会福利与其他地区同步提高要求的责任。需要注意的是,投资滞后地区通常也是过去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中央对其传统的扶持方法主要是增加财政补贴,实行转移支付政策,但仅此显然是不够的。可以考虑采取的其他政策是:降低中央对投资滞后地区收入的集中度,实行特殊的税收返还制度以确保这些地区的政府对其区内形成的税收保有高于一般地区的水平;对其优势资源实行流出保护政策(侧重于优势资源流出的高收益保障而非限制其流出);实行重点发展地区部分投资收益向投资滞后地区直接进行转移流动的责任制度(在理论上,这实际上是对后者发展机遇损失的必要补偿,同时也是为了在国家财力集中量有限的背景下,满足必要的转移性支付需要);允许产业政策确定的产业发展序列在这些地区执行时具有较大的弹性,以使其有限的投资集中用于增强其自身造血功能的产业领域;鼓励来自境外的投资尤其是基础设施性投资以更高的比例流入这类地区等。采取上述措施,可有效地缓解投资发展滞后地区社会福利增长目标实现的压力,体现发展的公平性原则。
三、关于产业投资战略
投资战略设计过程中最为人们所重视的内容,是投资在产业领域之间的合理分布。在这方面,我们认为需要特别关注的是以下两个问题:
(一)产业投资优化的价值标准与基本目标的确立
制定产业投资战略,首先需要解决的,是以什么为产业投资优化的价值判断标准及在此基础上的产业投资优化目标的确定问题。面向新世纪的产业投资战略,可以有以下多重的优化标准和目标:一是实现既有产业体系相互间的发展均衡;二是追踪世界产业发展的新动态,适应国际潮流和现代化要求,进行产业结构的全面调整与重组,在新的技术基础上推动高效益产业的快速发展;三是分析世界范围内的产业技术发展趋势和我国经济、产业发展的优势所在,集中力量扶持发展某些创新的和可望在世界范围内居于领先地位的产业,以体现超前发展的战略意图;四是促进我国产业走向国际化经营,以实现对国际市场的高比例占领,最大限度地获取国际比较效益;五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注意发挥人力资源上的优势,保持对某些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投资比重;六是产业投资分布格局的设计除应明确体现出对经济增长的推动作用外,还应更加突出对社会发展质量的直接改善目标。
(二)产业投资连带效应的最优实现
不同时期的产业投资通常都是有所侧重的。由于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普遍的协作关系,每一个产业部门的发展都必然引起其他产业部门某种方式的反应,因而倾斜方向不同的产业投资发展战略,客观上会带来截然不同的后续效应。同时由于经济发展状态总是要对社会发展状态
产生强烈的影响,因而如前所述,一定的产业投资格局也总是要直接或间接地改变社会面貌,甚至主动的倾斜投资战略本身通常也带有带动产业经济和整个社会全面、健康发展的最终意图。如何实现产业投资战略综合连带效应的最优化问题,在投资战略设计中显然也是必须着重研究的。在这方面,我们认为最重要的是要在战略设计中把握住这样几点:一是作为倾斜投资对象的产业本身应有助于释放现有产业的供给潜能;二是作为倾斜投资对象的产业应能通过自身的投资扩张创造出新的技术与开发需求;三是作为倾斜投资对象的产业对人类文明发展的进程应能带来积极、健康的影响。
关于人力资本投资的收益分享问题研究
一篇毕业论文虽然不能全面地反映出一个人的才华,也不一定能对社会直接带来巨大的效益,对专业产生开拓性的影响。但是,实践证明,撰写毕业论文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出好人才的重要措施。
【论文摘要】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信息、知识、科技、劳动者等都成为重要的战略资源,其中,作为一种重要生产要素参与生产过程的人力资本更是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企业是要素所有者为实现要素收益分享“合作剩余”而结成的契约集合体,从这一意义来看,各要素所有者都是平等分享收益的关系,人力资本作为企业的要素也理应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因此,本文拟从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必要性和可行性,以及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形式等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完善我国的收入分配机制。
【论文关键词】人力资本;投资;收益分享
现代人力资本理论诞生以后,已逐渐发展成为现代经济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是企业人力资本运营的必然结果。在知识经济时代,人力资本运营成了企业获取利润的主要源泉,可以说现代企业收益、利润增长主要依赖企业人力资本运营质量。因此深入研究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相关理论,对于丰富和发展人力资本理论和收益分配理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具有深刻的理论意义。同时对于改革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有效激励企业的经营者和员工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1 必要性
1.1.1 从企业生产要素看,人力资本的稀缺性要求它必然参与企业收益分配
企业生产要素的稀缺性决定了企业内部各生产要素所有者谁拥有企业剩余收益以及相应的份额。在马克思生活的时代,物质资本的稀缺性决定了物质资本所有者占有企业全部的剩余价值,劳动只获得维持其再生产的基本工资。而现代世界各国正逐步迈入知识经济时代,拥有知识、技术的人力资本逐渐成为最稀缺的生产要素,各类人才成为世界各国和企业争夺的焦点。因此,人力资本所有者往往被赋予一定的企业剩余收益索取权。企业的发展显示了人力资本在与物质资本的较量中成为了核心的生产要素,物质资本和其他要素作用的发挥均依赖于人力资本的水平,具有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本要素是企业价值增值并使企业获得超额剩余价值的真正源泉。因此,人力资本必然要参与企业收益分配以取得相应的收益。
1.1.2 以其独特的产权特性,人力资本要求参与企业的收益分配
较之非人力资本,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不可分离的产权特征是一种天然属性。对此周其仁认为,人力资本产权的这一特性使得人力资本非“激励”难以调度,因而,“除了用类似‘分成租合约(sharecropping cont-ract)’这样的制度安排,即由企业家人力资本的所有者分享企业经营的剩余,否则,企业家才能便无法被‘激励’出来。”(周其仁,)。
其次,人力资的的专用性,也决定了人力资本所有者在某种程度上会与企业一起承担经营风险。这是因为,随着现代企业公司制度的发展,非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投资方式由以实物型直接投资为主转向以证券型间接投资为主。非人力资本所有者在投资过程中更为看重的是如何赚取股票差价获得收益,这使得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与企业的关系逐渐弱化或间接化。他们既可以在“事前”进行投资风险比较,选择投资风险最小的非人力资本投资方式,也可以在“事中”一旦发现有什么“风吹草动”,便采取“用脚投票”的方式迅速抽逃。而人力资本所有者在进人一个特定的企业或行业之后,必然形成以该行业或企业的技术、信息为基础的专用性人力资本,这使得人力资本所有者形成了对该企业或行业的依赖,因为一旦转移到其它不相关的领域,该人力资本可能会变得分文不值。这使得人力资本所有者会将自身命运和前途与企业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主动承担企业经营风险。
再次,人力资本非但具有风险承担能力,人力资本的可抵押的特征同样也得到学者们的认可。杨瑞龙和周业安认为,人的社会本质决定了人力资本所有者在行使人力资本的权利时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因而具备一定的可抵押性。而刘大可()亦指出,当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共同签约构成一家企业时,非人力资本投入的是其现值和机会成本,而人力资本关注的是其未来的收益。非人力资本所有者抵押的只不过是这些非人力资本的现值及其机会成本,如果非人力资本所有者不负责任,其损失的也只不过是这些现值及其机会成本。而人力资本的情况就大不一样,由于人力资本与其所有者天然不可分离,所以,如果人力资本所有者不负责任,滥用其人力资本,造成企业的破产倒闭,其损失的往往不仅是未来的收益,甚至可能是其人身的自由。这些理论无不印证了人力资本具备可抵押性。
因此,正是由于人力资本上述的产权特性,使得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成为一种必然。
1.2 可行性
1.2.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人力资本参与收入分配提供了制度环境
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是一定社会分配关系的实现机制。无论在何种社会形态下,分配制度的功能都得通过特定的所有制和产权制度来实现。从1997 年至今,我国的所有制结构和产权制度日益健全,“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收益分配”的收入分配制度也在“十六大”之后逐步得到确立。客观地说,我国以来正式确立的收入分配制度较为充分地体现了各行业所有制结构和产权制度变化的新情况,市场机制在分配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开始显露。经30多年的改革,我国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被打破,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得到夯实;所有制结构不断完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已经建立;一个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初步形成,资本、土地、劳动力等要素的市场化程度明显提高。这为人力资本参与收入分配、以实现其价值提供了基本的制度环境。
1.2.2 日益完善的法律支撑
众所周知由于人力资本的不可视性、自主性和难以监督性,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极易产生诸多问题:人力资本所有者所掌握的信息与企业信息的不对称、侵吞企业的物质资本、企业所面临的道德风险等。那么在此情景下,必须有保护物质资本所有者的利益相应的法律的建立与完善,才能确保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时,企业所面临的风险最小化,有限责任制度在这一方面是一个有益的尝试。此外,人力资本作为一种独立要素取得收益的权利同样需要得到法律的认可。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先后颁布和实施,从诸多个方面对投资者权益加大了保护的力度,为完善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也为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提供了较完备的法律依据。
1.2.3 社会发展与科技进步为现实基础
人力资本是一个历史的范畴,要作为一个独立的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就必须要求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即所谓的生产力适应生产关系的原理。在社会发展的某一阶段,社会分工首先使人力资本与劳动力分离,成为一种独立的要素。进而,社会分工又使人力资本内部分层,人力资本被区分为较高层次和较低层次。知识经济时代的来临,使得人力资本,特别是知识专业化的人力资本,越来越成为稀缺要素,甚至成为决定企业市场竞争成败的战略性要素。人才评估等信息显示系统在技术上也日趋成熟、人力资本计量理论和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和手段的不断发展、专业化人力资本显示机制日益完善,使得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的量化更加具有现实基础。
2.人力资本参与收入分配的实现方式
人力资本以何种方式参与企业收入分配,主要取决于它属于哪一类的人力资本,或者说人力资本提供的是何种生产要素。
2.1 一般型人力资本的分配方式
一般型人力资本的载体是企业的普通员工,目前在中国的企业中一般人力资本参与企业的.分配方式采用的是工资性报酬形式。工资性报酬是依据人力资本的能力确定的,其影响因素较多:职业的不确定性、生产规模、职业的转换成本、以及信息传递机制的有效性和一些制度性因素。根据中国企业的现状,笔者认为,中国企业一般型人力资本收入主体应该是工资性收入。但工资应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所谓的基本工资(其实是事前合约所规定的,是人力资本载体进入企业时所签合约规定的,即所谓的参与约束条件);二是贡献的工资或称贡献报酬,这是人力资本参与企业剩余分配所要求的。由于在签订劳动合约时,人力资本(尤其是隐性人力资本)是劳动者私人信息,只有到事后通过企业业绩考核才能反映出其价值的大小。因此事后通过对一般型人力资本的载体即企业普通员工工作岗位的重要性以及业绩的评估来确定一般型人力资本的贡献报酬。贡献报酬可以高于或低于基本工资,但要起到激励的作用。
2.2 高级人力资本的分配方式
若人力资本所有者提供的主要是高级人力资本,则其所得将以分享利润性报酬来体现,其分享利润的份额取决于企业的规模和所面临的风险。伴随着人力资本层次的提升,分享利润水平与工资均呈上升的态势,且前者上升的速度要高于后者,所以人力资本的层次越高,其工资性收入所占的比重就越低。
高级人力资本一般是指企业经营者或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由于高级人力资本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营发展,对他们的激励是十分重要的。我国目前对高级人力本激励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2.2.1 年薪形式:年薪是由契约的形式明确规定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基本收入。一般是除每月从基薪中预支部分生活开支经费外,其余部分必须以年度为单位,到期按合同兑现。其激励作用在于,人力资本所有者的收入必须与企业经营状况挂钩。
2.2.2 奖金形式:奖金是事先确定的,在企业与人力资本所有者之间以契约形式明确规定从企业超额盈利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的回报。奖金通常取决于企业当期经营业绩。
2.2.3 股权形式:股权形式就是让人力资本所有者持有企业部分股权,以获取企业剩余的一种方式。股权形式被认为对企业人力资本有长期激励作用。
2.2.4 辅助形式:除以上几种主要形式外,还要有一些必要的辅助形式,一是教育和培训投资,在现代市场经济中,新知识和新技术层出不穷,教育和培训就成为企业提高效率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个人提高其人力资本价值的重要手段。二是带薪休假,这种方式是把企业的部分利润让渡给那些没在工作岗位而处于休假的员工,也是一种收入分配方式。三是职位升迁,由于不同职务的收入不同,所以职位升迁也是一种收入分配方式。
3.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关键——人力资本的计量
人力资本参与收入分配获取合理收益的前提,是科学量化人力资本价值。人力资本一般是采用货币形式来计量的,经济学家舒尔茨(1960)认为,人力资本的成本是教育支出(直接费用)和接受教育所放弃的收入(间接费用)之和。这样就可以计算出不同教育层次企业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价值。但对于企业中的人力资本来说,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出来的人力资本,只是企业中用于生产的人力资本一部分,而且如果专业与工作岗位不配,其显性人力资本价值也要打折扣。而对企业来说另一类人力资本,如劳动技能、经验(郭玉林()称其为隐性人力资本,把前者称为显性人力资本)等就没有包括在内,而这一类人力资本对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现行人力资本的计量方法主要有:历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未来收益贴现计量法、机会成本法、随机报酬法等。但无论那种方法都存在随意性等缺陷,目前有关人力资本水平度量方法方面的成果尚处于初级的水平,各种计量方法均存在明显的不足和较大的争议。在理论上证明人力资本的重要性比计量它更容易,到目前为止,很难说已经有了一个准确客观、简便易行的人力资本存量计量方法,这也是人力资本理论深入发展的障碍。因此,对人力资本的准确度量是重要而迫切的,所以必须加大力度进行研究。
综上所述,做为生产要素存在的人力资本以其独特的产权特性参与企业收益即是必然的,也是可行的。但由于目前对人力资本的计量方法尚不够成熟,人力资本参与收益分配的方式也有待于进一步创新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都使得人力资本参与企业收益分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浅谈中国企业对坦桑尼亚投资问题研究
摘要:非洲是中国企业走出去发展的前沿阵地;坦桑尼亚有着丰富的资源和良好的吸引外资政策。而中国与坦桑尼亚的合作由来已久,随着两国经贸关系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欲到坦桑尼亚或与其经济政治环境相类似的非洲国家投资。因此,研究中国对坦桑尼亚投资问题也有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坦桑尼亚国内概况
坦桑尼亚作为中国企业投资非洲的首选地之一,其本身有着天然的优势;坦桑尼亚国内政局稳定,近些年经济持续快速的发展,是非洲国家中发展速度较快的国家之一;在坦桑尼亚投资既可以利用其丰富的自然资源又可以利用其政府为吸引投资制定的优惠的政策。
第一,经济发展情况。坦桑尼亚位于非洲东部、面积945087km2,人口3400万,其经济以农牧业为主,结构单一,基础薄弱,发展水平低下,是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农业作为坦桑尼亚第一大产业,产值约占GDP的50%.近年来经济运行平稳,矿业、旅游业外资流入增多,截至,GDP总额为2063亿美元,增长率为6.1%,出口18亿美元,其中中国和印度为主要出口国,主要出口产品为:黄金、咖啡、腰果、棉花及其他加工产品。近些年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其经济基础仍然薄弱,主要依靠矿业、旅游业和农牧业;基础设施比较薄弱,水、电、通讯等费用高,且供应不稳定,企业运营成本高等因素成为制约坦桑尼亚经济发展的瓶颈。
第二,国内资源环境。坦桑尼亚有着丰富的农业、旅游业以及矿业资源。农业方面:坦桑尼亚拥有可耕地3950万公顷,土地肥沃,但是其利用率不到20%,坦桑尼亚位于热带有着发展热带经济作物和水果的天然优势。旅游业方面:坦桑尼亚旅游资源得天独厚,自然景观多种多样。近几年随着其政府对旅游业发展的重视,当地旅游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是由于坦桑尼亚国内管理水平低下、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等原因阻碍了其旅游业的持续发展。矿业方面:坦桑尼亚矿产资源丰富,现已查明的主要矿产有:金、金刚石、铁、镍、磷酸盐、煤以及各类宝石、铜、锡、铅、铀等。目前除天然气、黄金、镍等矿产有较大规模开发外,其他多数仍未得到有效开发利用。坦桑尼亚的矿产资源潜力非常大,还有很多露天矿床,较易于开采。
第三,政策环境。近些年坦桑尼亚国内政局稳定,大力发展睦邻友好关系,是非洲国家少有的内政稳定的国家之一。自1990年以来坦政府在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执行经济整改计划,推行私有化,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坦桑尼亚政局长期稳定,经济持续发展。以市场化、私有化和投资贸易自由化为特征的经济体制运行比较平稳,投资法和新近设立的“出口加工区”为外来投资提供了较多优惠政策。作为东非共同体和东南非经济发展共同体成员,市场潜力较大,除了经济发展命脉的行业外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对外开放,在坦桑尼亚投资可以享受很多的优惠政策,如税收优惠、政策帮扶以及金融支持等。
二、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投资的现状
据坦桑尼亚投资中心相关报表显示:截至1月,中国在坦投资的各类商业企业为71家,注册资本总额约为1.5亿美元,投资领域涉及农业畜牧业(3个)、自然资源开发(6个)、旅游业(1个)、制造业(43个)、建筑(6个)、交通运输业(1个)、服务业(11个)。目前,经商务部批准或备案在坦桑尼亚投资设立的大型企业主要有:
第一,中坦航运有限公司,1967年6月成立,目前是东非地区唯一拥有远洋运输船舶的海运公司,现有一万五千吨级远洋船舶3艘。货运量和周转量每年都保持较好势头,目前该公司与中远相关单位共同介入船舶的买卖和租赁业务,以求得到长期、稳定、较高的投资回报。
第二,坦中合资友谊纺织厂,10月登记注册,注册资本1700万美元,其中,中方为873万美元。4月开始生产运行。由于种种原因,经营状况不尽人意,已通过中国政府优惠贷款,进行二期技术改造,二期技改后生产能力有所提升。
第三,中坦制药有限公司,3月正式投产,中坦合作项目,中方占股55%,坦方45%,主要生产扑热息痛、阿司匹林等药品。
第四,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承建的于2月份竣工的坦桑尼亚CP3国际工程投资项目;坦桑尼亚CP3管网整修和加固工程是坦桑尼亚政府通过其执行机构――达累斯萨拉姆供排水局进行达累斯萨拉姆市供水系统的整修和扩建的项目,改扩建管线长约83km.
中国民营企业和个体人员在坦桑尼亚的投资额约有1100多万美元,产品包括凉鞋、绢花、建材、水产、果汁等及开办餐馆、旅馆、诊所、家具制作、制盐、纸制品生产等领域。另有个体餐馆8家,中医诊所约18家。
三、中国企业对坦桑尼亚投资中出现的问题
根据目前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投资实际情况来看,效果并不尽人意,虽然中国政府也扩大了对这些企业的支持力度,但在对坦桑尼亚投资中经济效益好且有影响的中国投资项目较少,综合中国企业在坦投资的亏损原因可以发现很多的问题。
第一,对国家政策的依赖性过强。由于中国一直以来对坦的政策导向是以援助为主,所以相应加大了对坦桑尼亚投资企业的资金支持以及政策上的倾斜,这些政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的发展,但是过多的资金和政策的支持也会带来一系列的不利影响,中国在坦桑尼亚企业目前出现的问题是过度依赖国家的资金和政策的扶持,其结果导致管理体制落后、生产效率低下,员工普遍的生产积极性并不高,产品的竞争力不大;而一旦中国减少了对这些企业的支持,则其就会很容易因为各种原因出现亏损的局面,坦中合资友谊纺织厂就是一个例子。
第二,员工素质不高。由于坦桑尼亚本身的工业落后,其技术水平相对来说比较低,而其国内的技术工人更是稀缺,中国部分企业在坦桑尼亚投资面临的就是这个问题,很多工作计划都很不错但是在具体工作上就面临无人可用的地步,并且由于当地员工普遍的接受能力较差,严重影响了在坦桑尼亚投资企业的生产质量以及技术革新的进程;由于中坦远隔重洋,气候与生活习惯不同,文化差异巨大,尤其是当地的生活条件艰苦,工作环境较差,面对当地文化习俗的不同,工作的思路和效率也有很大差异,所以从国内调派优秀技术人员的成本比较高,随着中国在坦桑尼亚企业规模的扩大,这个人才缺口也会越来越大,而从国内调派往往会出现如入乡随俗、环境适应等问题。
第三,产品竞争力不强。国际竞争压力与中国投资者内部竞争压力增大,可谓内外竞争性并存。仍以纺织业为例,目前,欧盟已经与非洲国家形成了一个分工协作的纺织服装产业链。欧盟将其占有技术优势的纺织面料出口到非洲国家,或直接到这些国家投资设厂,利用当地便宜的劳动力加工生产成服装成品,再销售。其结果是,大多数非洲国家的纺织品依托于欧盟强大的技术实力,占据着相当大的市场份额。而中国的纺织业投资在坦桑尼亚,由于技术水平较低,相对来说除了价格优势外,并没有其他显着的优势,由于坦桑尼亚本身市场狭小,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纺织品并不具备强大的竞争力,长期以往其市场份额必然会不断的萎缩,最终影响到中国在坦投资的企业效益。而在其他的在坦桑尼亚投资行业中,中国基本上都不占优势。
第四,企业运营成本较高。这方面主要的原因在于坦桑尼亚国内的状况。坦桑尼亚国内基础设施建设落后,交通状况很差,目前交通主要以公路为主,但是全国有很多地方公路建设都不完善;水、电、燃料价格高,其电力工业发展滞后,电力供应严重短缺,断电现象经常发生,坦桑尼亚国内工业用电价格较高,约为周边国家的2倍-3倍;并且坦桑尼亚劳动力价格较高,劳资矛盾多,相较于非洲其他的国家,坦桑尼亚的劳动力价格高了将近1倍;再者坦桑尼亚政府官僚主义盛行,办事效率低下,官员贪污****等现象严重;以上种种原因都导致了目前在坦投资企业的运营成本加大。这些因素也是现有项目经营困难及影响中方扩大投资的主要原因。
四、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投资的对策
目前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投资中出现的问题,既有客观的环境因素的'制约,又有主观上政府政策和企业方面的因素影响,因此,中国政府和企业需共同努力,这样才能促进中国在坦桑尼亚的企业壮大以及可持续发展。
第一,扩大在坦桑尼亚的企业的自主权。国家也需要放宽对在其国企的控制力度,给予他们自主的发展选择的空间;可以尝试把国内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模式复制到在坦桑尼亚投资的国有企业上面;也可以在维持中国控股的基础上吸引部分的其他资本投资,以达到减低国家负担同时能够有充裕的资本使自己得到发展;同时要改变一贯的以援助为主的政策导向,要使企业明白去坦桑尼亚投资是为了获得可观的利益而不仅仅是支援;国家要形成有利于帮扶在坦桑尼亚的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的优惠政策,而不像现在仅仅是单纯的资金支持。
第二,加强员工培训。选调坦桑尼亚优秀的员工到中国进行技能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其结果既可以提高坦桑尼亚的技工水平又可以为中国的企业提供优质的当地员工,还可以促进中国文化在坦桑尼亚的渗透;增加坦桑尼亚来中国留学的学生名额,从教育的角度循序渐进的改进;在国内遴选一批既具有专业技能又有吃苦耐劳的精神以及精通管理,具有良好的语言沟通能力而且开创事业的敬业精神的员工到坦桑尼亚发展,给予这些员工较高的福利补贴等,可以以互动的方式促进在坦桑尼亚的中方人员与其本地居民的交流与合作,使其尽快适应当地的习俗。
第三,化压力为动力,提高竞争力。面对竞争我们因该努力提高自身竞争力,强化我们在价格方面的优势,弥补由于技术水平低下而导致竞争力不足的劣势。加大技术创新的力度,鼓励企业依托坦桑尼亚的实际情况合理地调整技术方针和生产模式来提高产品竞争力;建立优质的销售渠道以及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以“软实力”增强产品的竞争力,以服务取胜;树立良好的产品信誉;在以维持中国投资企业声誉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灵活多面的经营方式,寻找到适合自己在坦桑尼亚的持续发展的方法,提高自身竞争能力。
第四,开源节流,降低成本。在基础建设方面,由于目前坦桑尼亚国内基础建设发展有限,在短时期内基础设施落后的情况并不会得到太大的改善,这就需要在坦桑尼亚企业想方设法地减少企业运营的成本,依托当地已有的交通路线合理布局生产基地,相较于坦桑尼亚的内陆交通来说其海运更为发达,中方企业可以考虑把生产基地建设在离海港较近的地方,节省交通成本;同时中国的工程建设企业也可以加大对坦桑尼亚投资的力度,协助其建设基础设施,另一方面也为中国企业在坦桑尼亚的发展提供便利。
参考文献:
1、宋国明。坦桑尼亚矿业投资指南[J].国土资源情报,(6)。
2、坦桑尼亚前总统姆卡帕谈中非关系和非洲形势[Z].-09-12.
3、中国信保。坦桑尼亚投资与经贸风险报告[J].国际融资,(6)。
组图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问题研究
一、发达国家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概况
一近年来不动产直接投资比例显著下降
世纪年代以来,金融创新的蓬勃发展大大丰富了可供投资的金融工具,甚至将不动产也加以证券化。欧美保险公司不断持有更多的债券和股票,从而减少了对于不动产的直接投资,使其占总资产的比例显著降低。此外,股市长期走牛、互助保险公司的“撤除互助化”,由于公司治理等方面的差异,互助保险公司被认为比股份保险公司持有更多不动产投资潮流以及美国保险业风险资本监管规则等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寿险、非寿险公司不动产直接投资比例差别不大
从美国的情况来看,年寿险业不动产直接投资占总资产比例为,非寿险I不动产直接投资占总资产比例为,两者相差个百分点;到了年,两者都变成了;××年,两者之差也仅为。从日本的情况来看,年不动产直接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寿险业为,非寿险业为,两者相差个百分点;年,非寿险业高出寿险业个百分点;××年,非寿险业仅高出寿险业。可见,寿险、非寿险公司不动产直接投资比例差别并不大,且近年来有进一步缩小的趋势。
三案例借鉴:美国国际集团的不动产投资
始创于年,是世界领先的保险公司,经营范围覆盖全球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的业务分为类:寿险、非寿险、金融服务、养老服务和资产管理,其中寿险和非寿险是最核心的业务。××年,实现营业收入亿美元,资产总额达到亿美元。其中,保险类资产亿美元,绝大多数是债券,占比高达;不动产投资为亿元,约占。
于年设立了专门负责不动产投资的子公司――全球不动产投资公司。该公司广泛参与办公、工业、住房、零售和医院等不动产投资,各项占比如图所示。进行不动产投资具有鲜明的利润导向,它投资的兴趣并不在于将不动产用来构建投资组合或者简单的将资产的一部分转换为不动产,而是明确要求有丰厚的利润空间。因此,在不动产投资方面比较激进,特别崇尚反经济周期投资理念,在世界多个市场寻找经济衰退所带来的潜在机遇。到年,除在美国拥有项不动产外,还在亚洲拥有项、在欧洲项、拉丁美洲项、其他地区项。在投资方式上,全球不动产投资公司主要采取下设一些开发公司和参与投资基金来进行投资。年以来,已经参与了个私人性质的权益基金包括不动产基金,总投资约亿美元,基金的合资方主要是养老基金。在投资此类基金时,目标收益率要求在以上。
二、我国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现状
与发达国家保险业发展相比,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保险公司在投资方面经验非常欠缺,不动产投资上也经历了较大起落。年恢复办理国内保险业务后几年,保险公司的资金基本上进入到了银行,形成银行存款,几乎没有进行不动产投资。年至年,在外部经济增长过热、业内又无章可循的情况下,保险公司盲目投资于房地产、有价证券、信托、贷款等,形成了较大数量的不良资产。年以来,国家先后颁布《保险法》等有关金融法律法规,使得保险公司投资范围受到严格限制,不动产投资被迫停止。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拥有的不动产比例不大,但基本上为自用或者是以往遗留下来的沉淀资产,很难藉此产生盈利。中国人寿集团的情况就很具代表性见图。底,中国人寿总资产亿元,不动产占比,为亿元。这其中房屋建筑物又占据了绝大多数,达到亿元;以盈利为目的投资物业仅为亿元,占不动产投资的。××年投资物业实现投资收益亿元,资产收益率仅为。
三、我国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前景及策略分析
一不动产投资放开是必然趋势
为进一步拓宽保险资金投资渠道,提高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完善保险公司资产负债管理,非常有必要放开保险公司对不动产的投资。我国《保险法》第条第款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在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这意味着只要经过国务院批准,保险公司就可以在不修改《保险法》的条件下实现对不动产的投资。从近期监管机构多次表态来看,不动产投资正处于研究阶段,其放开已经是必然趋势。
二投资范围和比例
在投资范围上,主要包括房地产和基础设施建设,也可包括土地上面的其他附着物,如林木等。其中,房
地产包括工业、商业、住宅用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高速公路、港口、石油储备基础设施、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等。联系到我国将要举办年奥运会和年世博会,保险资金也可被允许参与投资这两个大型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不动产投资比例上,可结合国外规范参见表和我国实际情况设定在―之间,而无须对寿险、非寿险公司加以区分。
×表部分国家和地区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比例上限单位:
×''国家和地区
×''''美国
×''''德国
×''''日本
×''''台湾
×''''韩国
×''''新加坡
×''''不动产投资比例上限
×''
×''
×''
×''
×''
×''
资料来源:金融会计
作为不动产投资的突破口,保险资金可首先被允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和运营周期长、投资回报稳定和安全的特点。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不仅可以支持国家经济建设,还可以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双赢的格局。××年月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明确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也在最高层次上为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指明了方向。
三投资模式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应以间接投资为主,直接投资为辅。这是因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追求“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的“三性”平衡,不宜过多直接持有不动产。国际保险业的投资也是如此,保险公司越来越多的持有证券资产包括不动产证券而非直接持有不动产。
间接投资模式:
一证券化模式。购买不动产公司或项目的股票和债券来进行投资,在享有更大流动性的同时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托模式。保险公司委托信托公司进行不动产投资,可以有效利用信托资产破产隔离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获取收益。本网版权所有,fwsir.com!
三委托贷款或银保联合贷款模式。保险公司委托银行贷款给不动产企业或项目,发挥银行在贷款方面的专业优势,也可与银行联合起来共同放贷。
四抵押贷款模式。贷款人以不动产为抵押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保险公司在这种方式下放贷也相当安全。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就大量使用这种方式进行不动产投资。
五产业投资基金模式。保险公司以发起人身份组建产业投资基金,专门投向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等。美国很多不动产投资者都采用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方式,国内的平安保险公司不久前也向有关部门申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直接投资模式:
一金融租赁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购置大型机器设备,并以金融租赁方式出租给受租人以获取稳定收益。
二直接参与模式。保险公司直接出资购置房地产以供出售或出租,还可以直接投资兴建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初期试点有建设银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基础设施贷款证券化。随着试点的成功及其后更大范围的推广实施,不动产证券化将日益普及,保险公司间接投资不动产投资的市场环境也将更加成熟和完善。
四投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特别是要根据《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针对包括不动产投资在内的各项资金投向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同时,保险公司要加强风险技术系统管理,不断提高对投资风险的分类、识别、量化和评估能力,能够迅速有效的应对风险事件的发生;此外,由于不动产投资种类和模式繁多,也要注重对操作风险的监控和管理。
监管层外部监管。
在我国不动产市场仍不够规范、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监管层必须在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探索的同时,加强对其投资不动产的外部监管,对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模式等做出预先规定。但在总体监管思路上仍要以偿付能力监管为重点,以便使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约束下更为自主地进行不动产投资。
地产包括工业、商业、住宅用房地产;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高速公路、港口、石油储备基础设施、东北老工业基地建设等。联系到我国将要举办年奥运会和年世博会,保险资金也可被允许参与投资这两个大型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不动产投资比例上,可结合国外规范参见表和我国实际情况设定在―之间,而无须对寿险、非寿险公司加以区分。
×表部分国家和地区保险公司不动产投资比例上限单位:
×''国家和地区
×''''美国
×''''德国
×''''日本
×''''台湾
×''''韩国
×''''新加坡
×''''不动产投资比例上限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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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金融会计
作为不动产投资的突破口,保险资金可首先被允许投资基础设施建设。保险资金特别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和运营周期长、投资回报稳定和安全的特点。两者很好的结合起来,不仅可以支持国家经济建设,还可以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双赢的格局。××年月日,《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出台,明确提出“鼓励和促进保险资金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工程项目”,也在最高层次上为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指明了方向。
三投资模式
保险公司投资不动产应以间接投资为主,直接投资为辅。这是因为保险公司资金运用追求“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的“三性”平衡,不宜过多直接持有不动产。国际保险业的投资也是如此,保险公司越来越多的持有证券资产包括不动产证券而非直接持有不动产。
间接投资模式:
一证券化模式。购买不动产公司或项目的股票和债券来进行投资,在享有更大流动性的同时获取投资收益。
二信托模式。保险公司委托信托公司进行不动产投资,可以有效利用信托资产破产隔离制度,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获取收益。本网版权所有,fwsir.com!
三委托贷款或银保联合贷款模式。保险公司委托银行贷款给不动产企业或项目,发挥银行在贷款方面的专业优势,也可与银行联合起来共同放贷。
四抵押贷款模式。贷款人以不动产为抵押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保险公司在这种方式下放贷也相当安全。发达国家保险公司就大量使用这种方式进行不动产投资。
五产业投资基金模式。保险公司以发起人身份组建产业投资基金,专门投向房地产、建设工程项目等。美国很多不动产投资者都采用不动产投资信托的方式,国内的平安保险公司不久前也向有关部门申报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直接投资模式:
一金融租赁模式。保险公司可以发挥资金规模优势购置大型机器设备,并以金融租赁方式出租给受租人以获取稳定收益。
二直接参与模式。保险公司直接出资购置房地产以供出售或出租,还可以直接投资兴建基础设施和工程项目。
需要指出的是,目前我国正在积极探索资产证券化,初期试点有建设银行的房地产抵押贷款证券化和国家开发银行的基础设施贷款证券化。随着试点的成功及其后更大范围的推广实施,不动产证券化将日益普及,保险公司间接投资不动产投资的市场环境也将更加成熟和完善。
四投资风险管理
保险公司内部风险控制。
保险公司必须建立完备的风险控制体系,特别是要根据《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指引》的要求,建立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控制体系,针对包括不动产投资在内的各项资金投向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策略;同时,保险公司要加强风险技术系统管理,不断提高对投资风险的分类、识别、量化和评估能力,能够迅速有效的应对风险事件的发生;此外,由于不动产投资种类和模式繁多,也要注重对操作风险的监控和管理。
监管层外部监管。
在我国不动产市场仍不够规范、保险公司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控制体系不够健全的情况下,监管层必须在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探索的同时,加强对其投资不动产的外部监管,对投资范围和比例、投资模式等做出预先规定。但在总体监管思路上仍要以偿付能力监管为重点,以便使保险公司在偿付能力约束下更为自主地进行不动产投资。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法律义务问题研究
内容提要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投资理财工具,体现了基金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分离易产生基金管理人“内部人控制”风险,作为基金核心主体的基金管理人易于利用手中掌控的经营权损害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治理结构失衡、基金运作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等因素加大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于是下面这样一种制度设计便成为证券投资基金体制中的关键:在赋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极大权力的同时,如何对这种权力进行有效约束?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管理人便可能滥用其投资权力,甚至利用基金资产为其个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谋取私利,从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旨。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对基金管理人的权力进行约束,确立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显得尤为必要。在我国,现有基金法规不完善,基金管理行业道德水平和基金管理人投资水平低下,基金管理人利益冲突交易时有发生,对基金持有人的法律救济手段和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都难有好的效果。因此,本文主张借鉴英美等基金业发达国家的做法,用英美等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信赖义务来规范我国基金管理人的行为。
本文以四万字的篇幅,试图以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角度,运用信托法、契约法、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理论予以较为深入的阐述,并结合实际分析在我国确立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及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进行多方位监控。全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概论。这部分首先介绍了英美德日等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同定义,以此反映各国法律对证券投资基金功能和形式的不同规制和各国立法技术的差异,接着文章介绍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基本分类,并阐述了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定义、当事人构成和彼此间的区别。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在这部分也有论述。总之,这部分内容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初步的阐述,并为下文的展开垫定一个理论基础和视角前提。
第二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信赖义务。信赖义务是一个源自英美衡平法的概念,它与大陆法中的诚信义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信托法中的信托义务皆有区别。证券投资基金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金管理人易产生“内部人控制”风险、基金管理人职务目标与私人目标的脱节等构成了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制度性因素。英、美、日等国皆有信赖义务的立法实践。在我国目前基金法规不完善、基金行为道德水平低下、基金业存在种种不规范行为乃至基金黑幕的情况下,确立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显得尤为必要。
第三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中的积极作为义务,它的法律渊源大致来源于契约法、侵权法和衡平法三方面。注意义务的标准应以客观标准为原则,以主观标准为补充,并应采用高于一般受托人的标准――专家标准。注意义务的内容包括对投资对象的限制和对投资方式方法的限制。
第四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即基金管理人应防止自身与基金或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其核心内容即利益冲突之禁止。利益冲突交易可划分为三种形式:本人交易、共同交易和代理交易,。本部分着重对这三种利益冲突交易的法律规制予以阐述,并分析了在我国明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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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大众化的投资理财工具,体现了基金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种分离易产生基金管理人“内部人控制”风险,作为基金核心主体的基金管理人易于利用手中掌控的经营权损害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基金治理结构失衡、基金运作管理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等因素加大了基金管理人的道德风险,于是下面这样一种制度设计便成为证券投资基金体制中的关键:在赋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极大权力的同时,如何对这种权力进行有效约束?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如果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和监督,管理人便可能滥用其投资权力,甚至利用基金资产为其个人或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谋取私利,从而违反证券投资基金的本旨。在我国当前情况下对基金管理人的权力进行约束,确立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显得尤为必要。在我国,现有基金法规不完善,基金管理行业道德水平和基金管理人投资水平低下,基金管理人利益冲突交易时有发生,对基金持有人的法律救济手段和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管都难有好的效果。因此,本文主张借鉴英美等基金业发达国家的做法,用英美等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信赖义务来规范我国基金管理人的行为。
本文以四万字的篇幅,试图以宏观和微观相结合的角度,运用信托法、契约法、民法、公司法、证券法等多方面的法律知识对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理论予以较为深入的阐述,并结合实际分析在我国确立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必要性和现实意义及如何对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进行多方位监控。全文共分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证券投资基金概论。这部分首先介绍了英美德日等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不同定义,以此反映各国法律对证券投资基金功能和形式的不同规制和各国立法技术的差异,接着文章介绍了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基本分类,并阐述了各类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定义、当事人构成和彼此间的区别。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在这部分也有论述。总之,这部分内容对证券投资基金进行了初步的阐述,并为下文的展开垫定一个理论基础和视角前提。
第二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法律义务――信赖义务。信赖义务是一个源自英美衡平法的概念,它与大陆法中的诚信义务、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信托法中的信托义务皆有区别。证券投资基金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基金管理人易产生“内部人控制”风险、基金管理人职务目标与私人目标的脱节等构成了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制度性因素。英、美、日等国皆有信赖义务的立法实践。在我国目前基金法规不完善、基金行为道德水平低下、基金业存在种种不规范行为乃至基金黑幕的情况下,确立基金管理人的信赖义务显得尤为必要。
第三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注意义务是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中的积极作为义务,它的法律渊源大致来源于契约法、侵权法和衡平法三方面。注意义务的标准应以客观标准为原则,以主观标准为补充,并应采用高于一般受托人的标准――专家标准。注意义务的内容包括对投资对象的限制和对投资方式方法的限制。
第四部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基金管理人的忠实义务即基金管理人应防止自身与基金或基金持有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其核心内容即利益冲突之禁止。利益冲突交易可划分为三种形式:本人交易、共同交易和代理交易,。本部分着重对这三种利益冲突交易的法律规制予以阐述,并分析了在我国明确基金管理人忠实义务的必要性。
第五部分: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监控。笔者主张:应通过对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模式和证券投资基金立法模式的选择建立对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的宏观监控;通过发展开放式基金和公司型基金建立对信赖义务的机制性监控;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托管人的监督建立对信赖义务的当事人监控;通过完善基金治理结构和基金管理人治理结构建立对信赖义务的结构性监控。这样才能构建筑起对基金管理人信赖义务履行的宏微观相结合、内外部制衡兼具的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的监控体系,以切实维护基金投资者的利益。
Abstract
As a popular investment tool,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embodies the separation of the ownership from the management of the fund assets. It means the danger of the insider control of the manager. The manager is inclined to take advantage of the power of the management to infringe upon the interests of the fund and the fund unit holder. So it is important to create the institution to control the manager‘s power efficiently whereas such power is so great. In our country,it is even more necessary to regulate the manager’s behavior since the imperfect fund legislation,the low investment level and the low moral level of the manager,the frequent occurance of the interests conflict contracts of the manager,e
tc. In this thesis it is adovocated to adopt the fiduciary duty to regulate our country‘s fund manager’s legal duty. This thesis is about 40000 words. It can be divided into five chapters. Chapter I:the introduction to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The definitions of different countries,the basic classification and the character of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are introduced in this part. The theory foundation and the visual angle are formed for the ensuing paragraphs. Chapter II: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legal duty――fiduciary duty fiduciary duty is a concept arise from the equity law. The following factors necessitate the fiduciary duty of the manager:the separation of the ownership from the management,the insider control of the manager,the divorce between the private aim and the occupational aim of the manager,etc. The legislation of the fiduciary duty exist in the foreign country such as England,America and Japan. It’s more necessary to establish the manager‘s fiduciary duty in our country. Chapter III:the duty of care of the manager of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The duty of the care originates from the contractual law,the tort law and the equity law. The standard of the duty of care must be objective and be supplemented by the subjective aspect. The contents of the duty of care comprise the limitation on the investment objects and the limitation on the investment way and method. Chapter IV: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duty of loyality. The manager should prevent the interest conflict between himself and the fund and the fund unit holder. Non-conflict is the core. The conflicts of interest transactions may be divided into&n
bsp;three types:principal transaction,joint transaction and agency transaction. This part would emphasize the legal regulation of the three types of transactions. Chapter V:the supervision to the securities investment fund manager‘s fiduciary duty. The macroscopic supervision should be founded through the choice of the fund supervison style and the fund legislation style. The mechanism supervison should be founded through the development of the open-end fund and the statutory type fund. By means of the control of the fund unit holders and the fund custodians the client supervision can be established. Also the structural supervision can be set up through the refinement of the fund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and the fund manager administrative structure. So the comprehensive,many-sided supervision system can be founded to safeguard the fund investors’interests.
目录
第一章证券投资基金概论1
一、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1
1.美国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1
2.英国和我国香港对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2
3.日本、德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定义2
4.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定义2
二、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3
1.契约型证券投资基金和公司型证券投资基金3
2.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
三、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5
1.专家理财、专业管理
2.集体投资,投资起点较低,收益较高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4.节约投资成本
★ 高三适度压力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