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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 信用体系 信息采集 物流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转型期,信用缺失正成为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缺乏诚信不仅会使社会公德丧失,而且会大大提高市场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影响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和完善信用体系打造信用社会,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命题,也是一个经济命题,关系到我国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大局。本文提出对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一一三三”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布局与目标,仅供同行参考。
前言
信用信息采集作为信用体系中的一个首要和关键的环节。物流信用信息采集是否客观、真实、全面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能否进行合理加工与处理,使之能够更好地体现物流企业的真实信用水平。信息采集、记录和使用的过程能否实现标准化,能否合法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这方面的研究却很少见到。本文从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信用现状出发,设计出“一一三三”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布局:即一个方针、一个平台、三个最关键环节(货物标识、智能押运和电子签收),三项任务(信息采集、共享、使用)。从而建立物流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库中心,对社会化大物流信用数据实时采集、信用数据整合与装载,描述了信用信息从数据采集、建模、校验、比对、容错、整合、入库的策略。
1实行“一一三三”信用体系的框架布局
1.1 一个方针: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
信用缺失同时也制约了物流企业的发展。从一些主要发展中国家建立信用制度的实践看,信用行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我国已具备了大规模发展信用消费的客观条件,这就要求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有较快发展,为社会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消费者和企业的信用报告。从而增强信用市场的信息对称程度,保证物流信用市场的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下去。这样,除了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之外,物流行业必须自己构建第一手的信用信息通道,培养一个通用的物流信用信息平台。
1.2 一个平台:物流信用信息平台
要建设这样一个网络服务开放的物流业信用平台,首要解决平台中的软、硬基础建设问题。物流信用平台的硬基础主要是指智能物流中信息精确采集装置和身份标识装置。在货物标识阶段的主要工作就是统一布置货物身份标识装置;推动电子封、智能锁和周转箱等在物流中的应用;实现运输工具和物流对象货物的身份识别和认证,确保物流信用平台的信息交互与控制识别。物流信用平台的软基础主要是指物流智能软件系统,其充当着物流系统环境的“心脏”和“神经”,是确保物流信用平台多应用领域安全可靠运行的中枢。
1.3 三个最关键环节
现代物流已不再局限于简单的运输,更是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利用先进的物流装备和技术就可实现从物流源头起完成自动采集,以实现物流过程的全透明化和可追溯化。物流信用平台最重要的工作是做好货物标识、智能押运和电子签收三项工作。物流信用信息就贯穿在这三个最关键的环节中。
1.3.1货物标识
货物标识就是对在供应链中运转的物品进行标识。在货物的托运、运输开始,在货物包装层次应当实现自动识别,以支持货物的装车清点、中转分装、发运地自动识别和货物在本次物流全寿命责任管理。在这些环节中,随时随地都要用到货物的标识,其是多种行业共享的通用数据。分拣、配送、签收过程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将电子标签贴在发送的物品上,并在每个货物交接点装一台RFID阅读器。RFID作为自动识别技术,不需人工操作即可完成管理作业,速度上即时反映,可大幅缩短作业时间,应用范围非常广。
1.3.2智能押运
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成败,是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智能押运是指物流配送企业采用网络化的'计算机技术和现代化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先进的管理手段,针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一系列分类、编码、整理、配货等理货工作,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确定数量和规格要求的商品传递到用户的活动及过程。这种新型的物流配送模式带来了流通领域的巨大变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模式。相对于传统的物流配送模式而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模式具有高效配送、适时控制以及过程简化的优势。
1.3.3电子签收
电子签收是物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的需求,把一系列物联网技术通过系统一体化的开发集成和应用,以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防范业务流动带来的不稳定性,加强企业对业务过程的管控水平的一种体现。传统的纸质交接方式不仅花费了大量纸张、人力,同时也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物流管理的需要。通过RFID识别收/发货方和运输车辆身份及货物与目的地是否一致,扫描商品车条形码信息确认商品车身份及质损状态等信息,连同每次交接货时都形成一个唯一的数字签名,经过GPRS的通讯网络,传输到物流信用平台,及时更新订单交接的完成状态。同时,平台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或电话来通知相关利益者。平台将自动进行解析、核查和回复以完成签收信息管理。
1.4 三项任务
电子商务物流的信用体系建设中三项任务,就是加强物流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和使用。行业的信用信息是行业内交易主体日常行为的真实记录,即便物流企业上报的公共信用信息和银行信用信息有虚假成分,通过了解行业信用信息可以显出其原形,因而物流行业的信用信息是所有信用信息中重要的信息。在这里我们主张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开放的取得物流企业信用信息。
1.4.1信用信息的采集
①信用信息采集的内容
物流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㈠信用能力的信息
主要物流企业的资产规模以及扩张的速度、资产负债率和偿债能力、盈利水平和盈利产品等。
㈡信用行为的信息
物流企业履行各种合同的情况,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违规违法收到惩处的记录等。
㈢其他公开信息
如物流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公司名称代码、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的信息,企业的投资战略与决策、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管理、企业主要管理者的背景与履历。
②信用信息采集的流程
㈠发运信息采集:发运前,物流商用手持机清点发运货物并将发运货物的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到物流信用平台;
㈡中转分拨信息采集:中转时,可根据货物标识识别并分类中转,通过手持机采集并上传中转货物信息,可以让平台随时记录货物的运输、中转信息,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信息丢失;
㈢接受信息反馈:货物到达结束地后,签收人通过手持机扫描货物标识,并与平台记录的标识信息比对后,快速确认并上传货物签收的信息;
㈣全寿命跟踪:从货物发运的源头起,利用货物标识的唯一性使货主、物流商、物流中介、物流中心、物流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都可以通过网络了解相关物流的运输、中转和签收的全寿命管理情况,将大大提高物流全过程的信用信息采集能力。
1.4.2信用信息记录
任务要求涵盖物流供应链上所有的受众:即货主、物流商、物流中介、物流中心、信用机构、物流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等。做到信用信息记录的真实、及时、全面,需要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百分之百的互联通性。实时响应,永久、完全存储任何相关的信息等,实现物流主体行为信息比对、抽取、审核处理。分阶段逐步提高应用数量等级,从单个孤立应用逐渐过渡到大规模的海量应用。
1.4.3信用信息使用
有效的使用信用信息可以使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能够及时连接并且覆盖全社会,使那些只从事一次性博弈的市场交易主体就不再有生存的空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策略也将失灵,每一个交易主体都被迫进行重复博弈。而在重复博弈中,诚信显然是最优策略。
对信用信息的使用者而言,即时信息的重要性要远远高于历史的信息;对于需要即时信用信息的主体而言,过时的信息实际上就是信息垃圾。那么,要如何确保信用信息的客观公证、完整、独完、真实、可靠。这就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原因,要求其对信用信息的传播和报道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支配和左右,同时保证其生存和发展与所传播信息的内容无关。
2.1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从对原始信用信息的收集,到进行筛选、甄别、匹配、核验、加工整理、保存形成“信用数据”,再到后续对数据的不断更新和维护,这一过程是一个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只研究“原始数据”的收集,不仅会使研究思路缺乏连贯性,也会限制整个研究的实际意义。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设计出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使信用评估机构、企业、政府以某种准入方式快速进入,使其方便获取并完成信用信息自定义查询、统计分析、管理决策服务以及公共服务的功能。
2.2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交易者根据自身需要搜集信息、分析信息的成本较高,效率却比较低。于是在社会分工的进程中逐步出现了专门从事信用信息征集和处理的第三方征信。第三方征信更加专业、更加具有规模效应,为从事信用交易的各方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也对信用行为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3形成交易反馈机制
市场中的交易主体往往需要先了解对方的信用能力和以往交易中的信用记录。因此,使用者所得到的关于双方的信用信息则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如果交易得以实现,那么本次交易中双方守信或失信的记录就成为新的信息汇入信用信息源中。如果不进行交易,那么它对于对方信用信息的请求将有可能成为对方信用信息集合中的一部分内容而保存在有关的数据库中。信息使用者这种对信用信息的使用和反馈是信用信息传播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交易主体对未来的预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反馈机制,才使得交易者收到足够的警戒,同时一旦失信,就会被记录,并影响到下次交易机会。由此我们看到,信用信息使用者在作为信宿的同时,也是信息的反馈者甚至是产生者。
2.4展开数据挖掘
开展信用信息的数据挖掘工作,就是力图找到有效方法自动地分析信用信息数据、自动地对数据分类、自动地对数据汇总、自动地发现和描述数据中的趋势、自动地标记异常。
数据挖掘是对数据库中的大量业务数据进行抽取、转换、分析和其他模型化的处理,从中提取辅助决策的关键性数据的分析方法。数据挖掘的目标是通过对现有数据的深入分析、归纳总结出事情间的内部规律和关系,以指导对事物的认知和管理。
3 结束语
完善的物流信用体系为物流行业高速、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是社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处于一种探索阶段。
建立在电子封、智能锁和周转箱等物流装备基础上,具有与具体设备无关的公共标准的,能支持异构数据源,跨地理区域,网络化的自动数据收集,汇总处理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低端”和“高端”的连接,全程监测物流供应链上所有的交易和交接细节,为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信用信息采集、传递和共享创造条件。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基础储备。
参考文献
[1]韩小蕊,罗新方,朱谦.构建电子商务下的诚信体系[J].商场现代化,,
[2] 蔡赛男. 对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开放与共享问题的思考[J].征信,,29(2):51-54
论文关键词:电子商务 信用体系 信息采集 物流
论文摘要:在市场经济进入快速发展的转型期,信用缺失正成为侵蚀社会肌体的毒瘤,缺乏诚信不仅会使社会公德丧失,而且会大大提高市场交易的成本和风险,影响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转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因此,构建和完善信用体系打造信用社会,不仅仅是一个道德命题,也是一个经济命题,关系到我国经济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大局。本文提出对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一一三三”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布局与目标,仅供同行参考。
0前言
信用信息采集作为信用体系中的一个首要和关键的环节。物流信用信息采集是否客观、真实、全面对所收集到的信息能否进行合理加工与处理,使之能够更好地体现物流企业的真实信用水平。信息采集、记录和使用的过程能否实现标准化,能否合法保护数据主体的权利这方面的研究却很少见到。本文从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信用现状出发,设计出“一一三三”信用体系建设的框架布局:即一个方针、一个平台、三个最关键环节(货物标识、智能押运和电子签收),三项任务(信息采集、共享、使用)。从而建立物流信用信息平台的数据库中心,对社会化大物流信用数据实时采集、信用数据整合与装载,描述了信用信息从数据采集、建模、校验、比对、容错、整合、入库的策略。
1实行“一一三三”信用体系的框架布局
1.1 一个方针:培育信用产品市场需求
信用缺失同时也制约了物流企业的发展。从一些主要发展中国家建立信用制度的实践看,信用行业的发展是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和金融体制改革的必然要求。我国已具备了大规模发展信用消费的客观条件,这就要求信用中介服务行业有较快发展,为社会提供全面、真实、准确的消费者和企业的信用报告。从而增强信用市场的信息对称程度,保证物流信用市场的平稳、持续、健康发展下去。这样,除了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之外,物流行业必须自己构建第一手的信用信息通道,培养一个通用的物流信用信息平台。
1.2 一个平台:物流信用信息平台
要建设这样一个网络服务开放的物流业信用平台,首要解决平台中的软、硬基础建设问题。物流信用平台的硬基础主要是指智能物流中信息精确采集装置和身份标识装置。在货物标识阶段的主要工作就是统一布置货物身份标识装置;推动电子封、智能锁和周转箱等在物流中的应用;实现运输工具和物流对象货物的身份识别和认证,确保物流信用平台的信息交互与控制识别。物流信用平台的软基础主要是指物流智能软件系统,其充当着物流系统环境的“心脏”和“神经”,是确保物流信用平台多应用领域安全可靠运行的中枢。
1.3 三个最关键环节
现代物流已不再局限于简单的运输,更是一种先进的组织方式和管理技术。利用先进的物流装备和技术就可实现从物流源头起完成自动采集,以实现物流过程的全透明化和可追溯化。物流信用平台最重要的工作是做好货物标识、智能押运和电子签收三项工作。物流信用信息就贯穿在这三个最关键的环节中。
1.3.1货物标识
货物标识就是对在供应链中运转的物品进行标识。在货物的托运、运输开始,在货物包装层次应当实现自动识别,以支持货物的装车清点、中转分装、发运地自动识别和货物在本次物流全寿命责任管理。在这些环节中,随时随地都要用到货物的标识,其是多种行业共享的通用数据。分拣、配送、签收过程我们所要做的只是将电子标签贴在发送的物品上,并在每个货物交接点装一台RFID阅读器。RFID作为自动识别技术,不需人工操作即可完成管理作业,速度上即时反映,可大幅缩短作业时间,应用范围非常广。
1.3.2智能押运
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电子商务的成败,是电子商务的一个重要衡量指标。智能押运是指物流配送企业采用网络化的计算机技术和现代化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及先进的管理手段,针对客户的需求进行一系列分类、编码、整理、配货等理货工作,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确定数量和规格要求的商品传递到用户的活动及过程。这种新型的物流配送模式带来了流通领域的巨大变革,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采用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模式。相对于传统的物流配送模式而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模式具有高效配送、适时控制以及过程简化的优势。
1.3.3电子签收
电子签收是物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和发展的需求,把一系列物联网技术通过系统一体化的开发集成和应用,以提高企业资源利用率和生产力水平,防范业务流动带来的不稳定性,加强企业对业务过程的管控水平的一种体现。传统的纸质交接方式不仅花费了大量纸张、人力,同时也不能满足日益发展的物流管理的需要。通过RFID识别收/发货方和运输车辆身份及货物与目的地是否一致,扫描商品车条形码信息确认商品车身份及质损状态等信息,连同每次交接货时都形成一个唯一的数字签名,经过GPRS的通讯网络,传输到物流信用平台,及时更新订单交接的完成状态。同时,平台在第一时间以短信或电话来通知相关利益者。平台将自动进行解析、核查和回复以完成签收信息管理。
1.4 三项任务
电子商务物流的信用体系建设中三项任务,就是加强物流行业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录和使用。行业的信用信息是行业内交易主体日常行为的真实记录,即便物流企业上报的公共信用信息和银行信用信息有虚假成分,通过了解行业信用信息可以显出其原形,因而物流行业的信用信息是所有信用信息中重要的信息。在这里我们主张快速、真实、完整、连续、合法、开放的取得物流企业信用信息。
1.4.1信用信息的采集
①信用信息采集的内容
物流企业的信用信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㈠信用能力的信息
主要物流企业的资产规模以及扩张的速度、资产负债率和偿债能力、盈利水平和盈利产品等。
㈡信用行为的信息
物流企业履行各种合同的情况,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违规违法收到惩处的记录等。
㈢其他公开信息
如物流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公司名称代码、反映企业所在行业的发展前景的信息,企业的投资战略与决策、企业的核心技术和管理、企业主要管理者的背景与履历。
②信用信息采集的流程
㈠发运信息采集:发运前,物流商用手持机清点发运货物并将发运货物的信息通过无线网络上传到物流信用平台;
㈡中转分拨信息采集:中转时,可根据货物标识识别并分类中转,通过手持机采集并上传中转货物信息,可以让平台随时记录货物的运输、中转信息,防止运输过程中的信息丢失;
㈢接受信息反馈:货物到达结束地后,签收人通过手持机扫描货物标识,并与平台记录的标识信息比对后,快速确认并上传货物签收的信息;
㈣全寿命跟踪:从货物发运的源头起,利用货物标识的唯一性使货主、物流商、物流中介、物流中心、物流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都可以通过网络了解相关物流的运输、中转和签收的全寿命管理情况,将大大提高物流全过程的信用信息采集能力。
1.4.2信用信息记录
任务要求涵盖物流供应链上所有的受众:即货主、物流商、物流中介、物流中心、信用机构、物流行业协会、行业主管部门等。做到信用信息记录的真实、及时、全面,需要百分之百的可靠性,百分之百的互联通性。实时响应,永久、完全存储任何相关的信息等,实现物流主体行为信息比对、抽取、审核处理。分阶段逐步提高应用数量等级,从单个孤立应用逐渐过渡到大规模的海量应用。
1.4.3信用信息使用
有效的使用信用信息可以使所有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能够及时连接并且覆盖全社会,使那些只从事一次性博弈的市场交易主体就不再有生存的空间。“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策略也将失灵,每一个交易主体都被迫进行重复博弈。而在重复博弈中,诚信显然是最优策略。
对信用信息的使用者而言,即时信息的重要性要远远高于历史的信息;对于需要即时信用信息的主体而言,过时的信息实际上就是信息垃圾。那么,要如何确保信用信息的客观公证、完整、独完、真实、可靠。这就是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的原因,要求其对信用信息的传播和报道不受任何外来力量的支配和左右,同时保证其生存和发展与所传播信息的内容无关。
2 电子商务物流的信用体系建设的任务
2.1构建信息共享机制
从对原始信用信息的收集,到进行筛选、甄别、匹配、核验、加工整理、保存形成“信用数据”,再到后续对数据的不断更新和维护,这一过程是一个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整体。如果只研究“原始数据”的收集,不仅会使研究思路缺乏连贯性,也会限制整个研究的实际意义。体系建设的任务之一就是设计出信用信息的共享机制,使信用评估机构、企业、政府以某种准入方式快速进入,使其方便获取并完成信用信息自定义查询、统计分析、管理决策服务以及公共服务的功能。
2.2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由于交易者根据自身需要搜集信息、分析信息的成本较高,效率却比较低。于是在社会分工的进程中逐步出现了专门从事信用信息征集和处理的第三方征信。第三方征信更加专业、更加具有规模效应,为从事信用交易的各方带来了多方面的好处,也对信用行为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2.3形成交易反馈机制
市场中的交易主体往往需要先了解对方的信用能力和以往交易中的信用记录。因此,使用者所得到的关于双方的信用信息则决定是否与对方进行交易。如果交易得以实现,那么本次交易中双方守信或失信的记录就成为新的信息汇入信用信息源中。如果不进行交易,那么它对于对方信用信息的请求将有可能成为对方信用信息集合中的一部分内容而保存在有关的数据库中。信息使用者这种对信用信息的使用和反馈是信用信息传播中的重要环节,它关系到交易主体对未来的预期。正是因为有这样的反馈机制,才使得交易者收到足够的警戒,同时一旦失信,就会被记录,并影响到下次交易机会。由此我们看到,信用信息使用者在作为信宿的同时,也是信息的反馈者甚至是产生者。
2.4展开数据挖掘
开展信用信息的数据挖掘工作,就是力图找到有效方法自动地分析信用信息数据、自动地对数据分类、自动地对数据汇总、自动地发现和描述数据中的趋势、自动地标记异常。
数据挖掘是对数据库中的大量业务数据进行抽取、转换、分析和其他模型化的处理,从中提取辅助决策的关键性数据的分析方法。数据挖掘的目标是通过对现有数据的深入分析、归纳总结出事情间的内部规律和关系,以指导对事物的认知和管理。
3 结束语
完善的物流信用体系为物流行业高速、稳定、持续发展提供保障,是社会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还处于一种探索阶段。
建立在电子封、智能锁和周转箱等物流装备基础上,具有与具体设备无关的公共标准的,能支持异构数据源,跨地理区域,网络化的自动数据收集,汇总处理的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低端”和“高端”的连接,全程监测物流供应链上所有的交易和交接细节,为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的信用信息采集、传递和共享创造条件。为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好基础储备。
参考文献
[1]韩小蕊,罗新方,朱谦.构建电子商务下的诚信体系[J].商场现代化,20,
[2] 蔡赛男. 对我国征信体系建设中信用信息开放与共享问题的思考[J].征信,2011,29(2):51-54
如何建设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
在电子商务全球化的发展趋势中,电子商务交易的信用危机也悄然袭来,虚假交易、假冒行为、合同诈骗、网上拍卖哄抬标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屡屡发生,这些现象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我国电子商务乃至全球电子商务快速、健康的发展。与此同时,近几年来,建立信用体系作为完善市场经济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逐渐得到了更多部门和企业的关注。各地都逐渐出台了一些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和规范。这些法规的先后出台,提出了依法披露、合法征集、信用服务、失信惩戒、信用管理等推动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系列设想和指导意见,在政府立法规范信用征信领域做了一些探索,但这和征信幸捣⒄沟恼?逍枨笙啾仁窃对恫还坏摹T谡餍欧?裥幸档淖既牍芾怼⒋右等嗽钡闹耙底矢窆芾怼⒅匆导际踝荚颉⑿幸当曜嫉确矫嫫?裎?共⒚挥谐鎏较?娴墓芾砉娣丁?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商业活动,信用同样是其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电子商务和信用服务都是发展很快的新兴领域,市场前景广阔,从二者的关系看,一方面,电子商务需要信用体系,而信用体系也很可能最先在电子商务领域取得广泛的应用并体现其价值。因为电子商务对信用体系的需求最强,没有信用体系支持的电子商务风险极高;而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又很容易建立信用体系,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物流再加上电子签章四者相互呼应交叉形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进行技术处理,就可以建立信用体系,并且该信用体系对电子商务是可控的。于是,整合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或者建立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就成为一种需求,一种目标,一项任务。
那么,电子商务及信用体系之间究竟存在着什么样的关系?目前我国电子商务的政策法律环境将对信用体系的建立完善造成怎样的影响等等?都是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信用体系大象无形
长期以来,对于如何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人们确立了几种基本模式,那就是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与信用保障。在电子商务和网络发展的初期,人们更多地偏重于从技术上进行规范,如加密、认证等安全措施,都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但很快人们就认识到了过于依赖技术手段解决电子商务中的问题存在着弊端,便开始更多地考虑行政管理和法律制裁。而信用保障与技术手段、行政管理、法律制裁相比,又具有十分鲜明的特点,那就是从一定意义上看,信用保障主要是创造一种可信赖的商业环境,尤其是与法律制裁相比较,它既是一种“软环境”,具有法律制裁所难以具备的防患于未然的功效,又不会面临技术手段难以解决的交易安全性与便捷性的矛盾。电子商务的生命就在于其快速和便捷性,如果过多地利用技术手段和行政干预手段对网上交易进行管理,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安全性,但却恰恰限制了网络交易方便快捷的特点,使其优势丧失殆尽。所以,总的来看,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的四种主要措施中,信用体系可以说是一种最为灵活且最有可能与电子商务本身实现良性互动的规范模式,它可以无处不在却同时能做到大象无形。正如我们前面分析的,由于电子商务与信用体系在本质上的一致性,它们可以很容易地做到无缝连接,这种无缝连接所带来的效率和便捷正是电子商务所必需的。而在行政管理及法律制裁中,我们发现,要实现它们与电子商务的无缝连接还是十分困难的。
四种信用模式的利与弊
电子商务作为虚拟经济、非接触经济,如果没有完善的信用体系作保证,其生存和发展都将十分困难,个人和企业的交易风险都将提高。比如,买家付款后不能及时得到商品、卖家卖出商品不能保证收到货款、商品质量问题、网上重复拍卖等等问题,都难以避免。
目前我国电子商务主要采取四种较为典型的信用模式,即中介人模式、担保人模式、网站经营模式和委托授权模式。中介人模式是将电子商务网站作为交易中介人,达成交易协议后,购货的一方将货款、销售的一方将货物分别交给网站设在各地的办事机构,当网站的办事机构核对无误后再将货款及货物交给对方。这种信用模式试图通过网站的管理机构控制交易的全过程,虽然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商业欺诈等商业信用风险,但却需要网站有充足的投资去设立众多的办事机构,这种方式还存在交易速度慢和交易成本高的问题。担保人模式是以网站或网站的经营企业为交易各方提供担保为特征,试图通过这种担保来解决信用风险问题。这种将网站或网站的主办单位作为一个担保机构的信用模式,有一个核实谈判的过程,相当于无形中增加了交易成本。因此,在实践中,这一信用模式一般只适用于具有特定组织性的行业。网站经营模式是通过建立网上商店的方式进行交易活动,在取得商品的交易权后,让购买方将货款支付到网站指定的帐户上,网站收到货款后才给购买者发送货物。这种信用模式是单边的,是以网站的信誉为基础的,这种信用模式主要适用于从事零售业的网站。委托授权经营模式是网站通过建立交易规则,要求参与交易的当事人按预设条件在协议银行中建立交易公共帐户,网络计算机按预设的程序对交易资金进行管理,以确保交易在安全的状况下进行。这种信用模式中电子商务网站并不直接进入交易的过程,交易双方的信用保证是以银行的公平监督为基础的。
我国电子商务目前所采用的这四种信用模式,是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为解决商业信用问题所进行的积极探索。但各自存在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这些信用模式所依据的规则基本上都是企业性规范,缺乏必要的稳定性和权威性,要克服这些问题,政府部门必须加强对发展电子商务的宏观规划,包括银行、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的协同作战,才能使交易双方在政府信用作为背景的基础上建立起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信用体系是法律的辅助环节
通过近几年来对于解决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的实践,我们发现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虽然种类繁多,形式多样,但在解决办法上,基本可以分为三大类型:其一,已有成熟的解决方案,只要尽快进行立法或修订法律,就基本可以解决问题,典型的如电子签章的法律效力问题;其二,目前对于该问题还没有成型的解决方案,需要更多地从理论层面进行探寻,较为典型的有网络的管辖权问题、数字产品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其三,也是最为普遍的一类,就是即便是出台或修订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其中的法律问题也难以马上解决,需要相应的法律辅助机制的配合,或一个完善的法制环境的作用。这方面的例子有电子商务的信息安全问题、电子商务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电子商务的安全可靠保障问题、电子商务的法律救济问题等等。也就是说,在这一类法律问题中,我们看到,尽管相应的法律规定十分明确,但是还有大量的违法行为存在,我国刑法对于信息安全的明确规定并没有杜绝危害信息安全的行为,而我们的著作权法也难以使那些“拿来主义者”却步。造成这种“令行禁不止”的原因很复杂,既与互联网本身非中心性、虚拟性、跨地域性和高度自治性关联,也产生于网上违法行为的隐蔽性、低成本和便捷性。而解决这种难题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要在立法与修订法律之外建立起一整套的法律辅助机制,形成完善的法制环境,从各方面杜绝和制裁违法行为。而信用体系的建立就是该法律辅助机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电子商务是信用体系在中国发展最快的领域
一方面,电子商务本身是信用体系存在和发展最好的土壤,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又很容易建立起信用体系,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甚至物流通过电子签章相互呼应形成一个整体,在这个整体之上,只要稍加整合分析,进行技术处理,就可以建立信用体系,并且该信用体系对电子商务是可控的、互动的。
另一方面,电子商务的信用体系又可以最大限度地使消费者成为参与者。在很多已经形成的电子商务模式中,我们都看到,通过BBS等方式,对于同一类消费,很多消费者可以很快地建立联盟,展开评价和交流,而这些评价,本身就是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再有,互联网与传统传播方式的主要不同就在于其互动性。互联网的信息是双向交互流动的,所以,在这种沟通方式之上建立的信用机制也必然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和动态性。
最后,也是我们一直提及的,电子商务不断采用最新的电子通信技术,能够保证其一直具有强大的信息沟通和利用功能,而且这样的能力会给相应的信用体系奠定良好的基础并创造持续、稳定发展的氛围。
电子商务正随着Internet的延伸而不断向纵深发展,实际运作表明:仅有IT行业策划、运作的电子商务,可以说是“空中楼阁”,技术精英对其他行业商务规律缺少基本的认识,严重阻碍电子商务在其他行业进入实用阶段,显然不能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足够的空间;而仅有传统流通企业运营的网站,也可能因决策者对技术缺乏足够的认识而不能与迅速发展的技术同步。因此,IT技术与传统商务活动的有机结合,是实现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的必经之路。将科学的、理性的,包括运筹学的理念注入现代商贸领域,重组成合理的物流配送平台,使整个配售系统合理化,这是改造传统流通领域,取得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共同发展的主攻方向。
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及特殊性
据WTO估计,2003年通过Internet 网进行的国际贸易可能占世界贸易总额的12%-18%。另据有关部门预测,未来十年,50%的商务活动将采用电子形式。
电子商务发展中的问题
然而,考察电子商务企业的整个演进过程,我们发现:至目前为止,世界电子商务公司普遍尚不盈利,能盈利的简直是“凤毛麟角”,但却得到社会多种力量的强力支持,特别是得到注册客户的支持。注册客户加入电子商务激增这一事实进一步说明客户支持电子商务发展。这给我们一个有益的启示:在当今“以客户为核心竞争力”的商业时代,客户的充分支持是电子商务发展的首要依据与根本源动力;只要有客户支持,所谓亏损也不过是发展中的亏损;对发展中的亏损可以理解为尚未达到规模经济性这样一种状态。基于此,我们对电子商务的效益问题引入规模经济性理论解释。
1.经济规模问题成为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甚至生存的关键
按照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斯蒂格勒教授的定义,“规模经济性是关于所正确选择的生产投入组合的规模与企业产出率之间的关系的理论”。具体地说,规模经济性研究企业的长期平均成本随产出的变化规律,并分析规模经济性的决定因素,包括技术、专业化生产、大规模和有效的生产组织、经验效果等,
这些理论具体到电子商务是一般与特殊的关系,对分析电子商务的规模经济性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果在一定的网络技术支撑和要素投入价格不变的条件下,因扩大或缩小商务规模而能带来平均成本的降低与效益的提高,那么,就存在电子商务的规模经济性。从发展的观点看,时下世界电子商务公司的亏本经营,可以解释为其正处在接近规模经济性的临界状态。
2.电子商务规模经济特殊性
电子商务是通过共用Internet而实现交易的一种全新的商务关系,它既承传传统商务方式中的基础设施,又注入了信息经济的内容与方法,因而影响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的因素是综合的,除销售收入、成本、社会消费水平等传统商务形态共有的一般性因素外,还取决于互联信息网络的公众性、电子信息流与资金流、物流以及它们之间的协调程度。
各因素在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的作用可以概括如下:信息流是买卖双方进行供需用决策的基本依据;资金流是商品在所有权上的转换过程;物流则是商品在地理空间上的位移;三者互相支持,互为依存条件,并以系统整体上的协调与“和合”,共同构成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的基础,突现出电子商务用信息流引导物流和资金流以革命流通领域。
其一,信息网络技术对电子商务的规模经济性的作用:首先,大大节省了企业的信息成本。网上作广告的成本比在其他媒体作广告的成本低得多,而提供给客户的信息则丰富得多;电子数据交换大大节省了管理环节的开支。其次,大大提高了通信速度尤其是国际范围内的通信速度。在速度对现代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的今天,提高信息流通速度显然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具有决定性作用。最后,提供交互式的销售渠道,大大加强企业与客户、企业与企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增强了客户与供货方的联系和客户对企业的凝聚力,又能及时得到市场反馈,使它们相互了解对方的最新情况与数据,降低企业的交易成本。
其二,基于现代网络基础上的电子商务规模经济性既要考虑其技术上的因素,更有开放环境条件下的物流(货物配送体系)问题。通过货物配送体系,尽量省略那些缺乏存在价值的中间环节,提高物流效率与质量,降低物流成本,从而增进企业效益,给企业带来基于现代互联技术的规模经济性。
★ 信用建设四大原则
★ 应急预案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