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还是另请高明吧

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共含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还是另请高明吧”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

篇1: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

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

中国是有几千年文明史的礼仪之邦。历来推崇诚实守信、“一诺千金”,鄙视背信弃义、“食言而肥”。但是,当世界向更加文明的境界进发、中国及其企业信用日益增长之时,仍有不少人对信用文明有所轻视甚至忽视。在一些领域和一部分人心目中,诚实守信者竟成了傻瓜,“食言而肥”者却为一些人羡慕。如果说中国过去把以诚立身、以信交友作为传统道德的一项极为重要内容的话,那么,中国当代“信用”二字意义则更加重大而又深远。对国家来说,它表现为维护信誉的法律体系,对社会来说,它表现为不同区域的信用服务架构,对企业来说,它表现为交易双方的相互信任,对个人来说,它表现为做人处事坚守诺言的可信品德。

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信用就成了市场经济的基石。尤其是在中国成为世贸组织的正式成员之后,信用低下则必然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信用危机则必然成为市场的“癌种”,信用缺失则必然成为企业败死主因。信用问题涉及全社会的方方面面,笔者仅言非公有经济,意在管中窥豹,并不表明非公有经济比其他各界的信用危机更为严重。

非公有经济信用含义的层次性

信用这一概念,通常包涵两种内容:一是指因为遵守诺言而取得的信任,比如说某单位或某个人守信用;二是指按时偿还,不需要提供物件保证,比如说信用贷款。

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侠义性的信用。就这一层次而言,非公有经济强调讲信用的动机在于多交朋友、多得人缘、多拉关系。侠义,旧时指讲义气、肯冒险助人。这一点很像昔日武侠小说中的侠客行为。部分非公有经济界人士一旦赚了钱就容易财大气粗,甚至心血来潮,感情用事,忘乎所以。随便表态,随便许愿,随便承诺。似乎什么人都能助,什么忙都能帮,什么难都能解。但因对家庭成员与非家庭成员、亲者与疏者不能一视同仁,加之前说后变,致使侠义性的信用往往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常常夹杂着偷工减料、假冒伪劣、偷税骗税、走私行贿。

第二,功利性的信用。就这一层次而言,非公有经济强调讲信用的目的在于赢得客户、赢得市场,自然地就赢得利益、赢得利润。在商言商。非公有经济总是要获取利益,这是不言而喻的,也是不必讳避的。但是,自古以来,人们就一直崇尚“君子爱财,取之有道”。“道”是什么?这里至少包括道德、道义、规则。如果有人标榜非公有经济不要赚取金钱、不要谋取利润、不要获取财富,那一定是在掩耳盗铃、痴人说梦。但是,非公有经济功利性的信用要求非公有经济不能见利忘义、只顾财富的积聚,不择手段;要求非公有经济把对金钱、利润、财富的物质冲动、单纯谋利动机升华为一种社会成就感和社会责任感,从而使非公有经济的行为有一个正确的动机。因为单纯获取物质利益的原始冲动不可能成为非公有经济健康发展的根本诱因。历史已经证明、并将更加雄辩地证明,一旦物质冲动变为经济行为的.根本诱因,经济活动就会丧失理性,人们就会急功近利,只想从市场经济中捞取什么,而不想能为市场经济建设贡献什么。这种现象的泛化,就会阻碍经济社会的进步。因此,在发展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注重升华非公有经济的行为动机,使其谋利动机转化为目标合理的社会行为。

第三,本原性的信用。就这一层次而言,非公有经济强调讲信用主旨在于重视企业生存之本,重视从业者的为人之道。经济活动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交换与交往。这种交换与交往应当遵循公开竞争和人已互惠的规则。但是,在商品交换和市场交往过程中,有些非公有经济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却错误地认为,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只有损人才能利己。他们片面地夸大“市场如战场”,简单化地把商战等同于兵战,从而得出在市场竞争中只有你死才能我活的错误结论。认为只有在经济总量、经济利益的分配中多占对方的份额,才显得自己聪明、精明、高明。其实,这是典型的以邻为壑、损人利己的不义经济行为。因为这种经济赢利原则是以损害别人的合法权益为前提的,所以这种经济行为本身已经失去了起码的信用道德伦理。这种经济行为不是依靠科技投入、提高

[1] [2] [3]

篇2: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

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

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含义主要包括三个层次:侠义性的信用、功利性的信用、本原性的信用.在市场经济的.大背景下,非公有经济的信用缺失容易造成多方面的严重危害.造成非公有经济的总体信用不高、部分信用缺失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因此,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仅靠独善其身是难以奏效的.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加强全民信用意识教育、建立健全信用法律体系、逐步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等多方面的综合努力才能完成.

作 者:李涛洪 施延安 施恩亚  作者单位:李涛洪,施恩亚(中大集团企业文化研究中心)

施延安(江苏八菱集团,江苏,盐城,224002)

刊 名:党政干部学刊 英文刊名:JOURNAL FOR PARTY AND ADMINISTRATIVE CADRES 年,卷(期): “”(8) 分类号:B82-051 关键词:信用   非公有经济   社会信用体系  

篇3:论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论加强社会信用建设

一、信用是社会的必须 首先信用是社会发展的要求,人类经济发展史实质就是信用制度的建立和不断完善的过程.

作 者:李士涛  作者单位: 刊 名:理论界 英文刊名:THEORY CIRCLE 年,卷(期): “”(5) 分类号:B82 关键词: 

篇4:论信用和诚信

论信用和诚信

信用和诚信两个概念有联系也有区别。有些谈信用或谈诚信的文章不加区分,或者把两者混同,或者把信用仅仅看作道德概念,或者把诚信看作经济规律。因此对这两个概念应该加以讨论,从理论上搞得清楚一些。

一 信用:一种经济关系

信用是就交往关系而言的,用于经济领域,就是指经济交易的关系。这种信用不是从道德诚信开始的,也不是从竞争中产生的,而是从商品交换活动中产生的,是商品交换活动和货币流通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马克思说:“信用作为本质的、发达的生产关系,也只有在以资本或以雇用劳动为基础的流通中才会历史的出现。”[1](P534)马克思在阐述早期资本主义信用时指出,商业信用是从劳动力买卖开始的。因为资本主义首先需要在市场上购买劳动力,劳动力的价格是在契约订立时确定的,而工人在拿到工资前就已经消耗了相当长时间(如周末、月末等)的劳动力,资本家是在买到劳动力并使用一段时间之后才付给工人工资的,因而劳动力的让度和价值的实现之间就有个时间差,这就构成了工人与资本家之间的一种信贷关系。马克思说商业信用就是从这里开始的。当然,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之前也有信用关系存在,但那是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性质不同的。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中,商业信用是从事再生产的资本所有者互相提供的信用。这种信用是相互的,作为契约维系的商品或货币借贷就是债务和债权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每个人都一面提供信用,一面又接受信用;每个人的支付能力同时就取决于另一个人的支付能力;每个人既有要求信用的权利,同时又有履行信用的义务。在这种关系中,信用体现的就是一种经济关系;从整个信用体系来看,信用就是体现商品交换和货币流通速度的巨大调节器。当然,作为商品形态变化的过渡桥梁,信用也是再生产不同阶段转移的媒介;从对待责任、义务和支付资本的限度来说,信用又是兑现承诺、合同、契约的可靠程度;就其商业目的来说,也可以说信用是实现交换价值的手段。

从经济制度上来看,信用的作用是极其巨大的。这里不说信用的两重性,只从它的积极作用来说:第一,通过信用可以使全部复杂的经济活动主体和社会关系联系起来,使市场经济、流通过程各个环节上的人都以信用为媒介而存在和活动。第二,通过信用可以节约货币,加速货币流通、资本运动和资本形态变化的速度,从而加快社会再生产的进程。第三,通过信用可以调节公私、公公、私私的'矛盾,促成资本所有者的联合,使分散的、孤立的资本形成社会资本,形成联合的股份资本。第四,通过信用可以加速社会生产力的物质发展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使这二者作为新生产形式的物质基础,推动世界资本运动完成其历史使命。因此,可以说信用作为制度是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是整个商品生产和资本运动的灵魂。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它具有经济规律的性质。当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信用必然从经济领域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去,从而也获得更多的伦理意义。

有种看法,把信用仅仅看作道德状况,因而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信用缺乏信任。其实,冷静地想想就可以明白,我们的市场经济是有信用的,它的信用作为经济关系是伴随着市场体制的建立而形成的,也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进步的。没有信用,市场经济是不可能存在和正常运转的。拿一个大城市来说,如上海,每天平均证券交易额达到132亿元,每天有6.3亿元存款存入中资金融机构,有3.56亿元从这些金融机构中贷出,每天收入保险市场的保费达6800万元,每天的市民消费要用掉5.5亿元。(注:参见《解放日报》7月21日“上海‘一日’一文”)试想,如果没有稳定的信用关系和信用制度,上海的金融还能运转、人民还能正常生活一天吗?其实,我们每个人每天到大小商店去买东西,货币稳定,消费正常,都是靠基本的公共信用和市场交易信用保证的。在再生产过程的全部联系都是以信用为基础的现实社会中,只要信用突然停止,整个社会的经济危机就必然会发生。如果没有这样的市场交换信用,我们就只好回到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生活中去了。

当然,我国正处在转型过程中的市场经济,还存在着一些特殊的信用短缺问题,急需解决。据调查资料:目前我国企业之间逾期应收款平均比发达国家高约20倍。在每年订立的约40亿分合同中,完全履约的只有一半,经济纠纷案件占去了法院工作量的半数以上。至于经济交往中的种种不守信用的行为更是屡见不鲜。存在这种状况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社会的原因,也有

[1] [2] [3] [4]

篇5:论金融信用

论金融信用

论金融信用

戚莹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它的存在和正常运转有赖于良好的社会信用。但近年来,金融环境中信用缺失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据统计,我国每年因为企业和个人逃废债务蒙受直接经济损失约1800亿元,信用经济成了“赖帐经济”;因为三角债和现金交易,增加财务费用约亿元,三角债和多角债的大量存在直接阻滞了信用链条。有的地方政府从狭隘的地方利益考虑,在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的过程中推波助澜,使得银行在债权债务诉讼中“胜诉率高、执行率低”。金融业在某种程度上说是经济状况的集中反映点以及经济发展中矛盾和风险的反映点。因此,金融信用环境的恶化在严重影响金融业的同时,也直接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快速发展,重建金融信用环境,整治金融秩序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呼声,本文拟从金融信用的概念入手,走出将金融信用等同于国家信用的误区,进而分析金融信用缺失的社会经济根源,并对发展和完善我国金融信用体系提出建议。

一、金融信用的本质

在西方,“信用”是一个纯经济学概念。它表示价值交换滞后产生的活动,主要体现为商业领域,金融领域和流通领域赊销,信贷等交易行为。简言之,即是对借的偿还。金融业由于其特殊的性质,从产生伊始,就和信用相伴相生。对于金融业而言,金融信用在金融业的资产中无可置疑的占有首要地位。正如一位银行家所言:“信用是银行的生存之本”,金融信用作为银行赖以生存的基础,一方面是银行必须确保存款人自由取款,另一方面需要贷款人确保按时、如数还本付息,缺一不可。如果贷款人都不对银行恪守信用,那么银行最终也无法对存款人恪守信用。从这个意义上说,金融信用本质上是企业信用和个人信用的整合。银行实为经营货币的企业,其资产大多数是亿万公众的财产。但常期以来无论金融业内部或外部(政府、其他企业及公众)均缺乏对金融业的认识,常常将国家(政府)的信用取代金融业的信用,主要表现在:(1)计划经济下,国家对经济实际起包揽作用,从而将金融信用包揽其身,银行是国家的,受政府指令运作,银行信用自然也就转化为对国家的信用。所谓三角债即国有企业及银行都认为债务所涉及的信用问题均不是自己造成,也不是自己可以解决的,并不将其看成是自己极其重要的信用问题,因而债务难以清偿,这一直延续至今。(2)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同时通货膨胀得到有效抑制,人民生活水平有较大提高,国债偿还信誉好,所以国家作为整体对内对外均具有良好的形象和信誉。因此,国内民众即使不了解国内银行的信用,也放心地将钱存入银行。这就是为什么四大国有银行在不良资产率高达20%的情况下,依然能保持着居民储蓄存款余额的稳定增长。其实大多数公众并不知晓什么是不良资产率,他们只知道银行是国家的,可以放心将钱存进去,国家不会不还给他们的。而国外企业及银行,即使无法了解国内企业的信用,也以中国国家信用为其信用的落角而提供信用货款。而且这种信用又具体落脚于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以及政府所属或支持的企业。

随着市场化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政府已逐步退出市场,《商业银行法》规定四大国有银行的改革方向是建立具有独立主体资格的商业银行。因此,国家信用不再成为金融信用的落脚点。然而正在进行的经济体制在打破了计划经济下高度集中统一的信用制度与体系的同时却一直没有建立起符合市场规范的金融信用体系,造成了金融市场上信用关系的严重扭曲和普遍的道德风险行为。银行业“惜贷”和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融资困难同时并存的现象说明没有了信用作依托,银行和企业间出现“双输”局面。

二、金融信用缺失的根源

1、历史沉淀和制度性约束使我国金融信用基础脆弱信用观念淡薄。

如前所述,随着市场化取向的改革加速,企业逐渐脱离国家的庇护,开始独立面对市场风险。但是,长期以来,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一直都是在国家计划调节经济中生存,人们的经济活动更是建立在执行和完成计划上,而不以信用原则为基础,可以说大多数国民都对金融信用缺乏认识,信用观念淡薄。虽然有人说我国传统文化中并不缺乏诚信传统,孔子在2千年前就说过:“民无信不立”,“与朋友交而无信乎”,但是在迈向现代化和市场经济时,传统诚信观念没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形成纯粹经济学意义上的商业信用制度,无法满足社会各阶层对信用制度和信用资源的有效需求。

2、信用机制和法律法规不健全导致守信成本高,失信成本低。

市场主体是“经济人”、“理性人”,他们在市场中做出的一切行为均以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因此,如果守信能带来利益,而失信会遭受损失的话,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守信,反之亦然。经济学中的博弈论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但是目前我国社会规范不成熟,体制安排不合理。一方面对失信的惩罚不严厉,另一方面守信的收益不明显,守信的交易成本太高,失信的成本低,收益大,以至“格雷欣法规”发生作用,出现类似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导致守信的市场主体退出市场或者自动放弃守信原则。其实,信用不仅是一种美德,也是一种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二重性。目前我国企业在运行中,忽视信用的价值,不会有效利用、创造信用这一商品,增强自身竞争力,反而去摧毁原来就很脆弱的信用市场,只看到失信可以给他们带来短期“利润”,而忽略了长期利益,博弈论成立的.前提之一是反复博弈。我们的法律制度没有将前一次的信用和以后每次的交易(得益)联系起来,产生某种因果关系。因此失信的人不必支付高昂的代价,其他人看到失信的好处,自然而然地在利益驱动下也开始放弃守信,正如一句西班牙谚语所说:“与狼生活在一起,你也会学会嚎叫”。

3、信息不对称。

根据斯蒂格里兹的理解,信息不对称是指两个人对同一事物所得的信息不一致。在金融交易活动中,金融机构获得的信息往往是不充分的,不对称的,并且获取信息需要支付一定的成本,更重要的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获取客户信息的过程中往往处于被动地位,这不仅表现在获取决定贷款信息时,还表现在贷款获取后监督贷款人行为时。贷款人为获得贷款可能隐瞒真实信息,甚至提供虚假信息。信息的不完全和不对称使信用的性质发生一定程度的扭曲,影响到金融信用的整体状态和效率。随着金融投资渠道多元化,投资工具不断创新,企业和个人的资产资源开始得到多种利用,但是由于金融体系中的分业管理和分业经营的现状,不同投资方式的受理具有较大的限制,造成了金融信息的分割。以来,股票市场接二连三的爆出内幕,说明了证券市场存在的信息不透明,不公开的问题。随着住房贷款,消费信用等新的信用形式的启动,金融机构面对成千上万的交易对手,更加难以收集交易对手的有效信息,金融市场中信息不对称的矛盾将越来越突出,急需沟通金融机构与企业、个人之间的桥梁――金融信用的发展和完善。

三、解决金融信用缺失的几点建议。

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个庞大的工程,涉及到社会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金融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核心一环,自然也需要运用道德的、经济的等各种手段来建立和完善。限于篇幅,本文仅从法律角度提出若干建议。

1、尽快建立包括信用记录、征集、调查、评价、中介等内容的完整、规范的金融信用法律主体框架。

首先,应界定政府在建立金融信用体系中的地位,总的来说,政府对金融信用的构建不宜介入过深过细。因为从根本上说,金融信用需要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携手共同创造,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市场化的过程,是由市场经济内生的,而不是任由政府主观臆造的,积极的干预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消极干预可能留下严重后果,只有当信息不对称产生市场失灵时,才需要政府以外力干预市场,弥补市场机制的不足,但是,在我国政府主动导型市场化改革的模式下,可以考虑先由政府进行有关信用记录,征集调查等工作,待条件成熟后,再移交出来,进行企业化运作,政府则进行监管工作,关键点就在于,政府改变“运动员”身份,只作“裁判者”和“执法者”,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环境,打破垄断,消灭地方保护主义,同时提高市场主体的组织程度,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并且在提高社会伦理道德,增进信用以及约束交易关系等方面发挥信用。

其次,培育促进信用中介机构的产生、发展。由于政府不宜过多参与信用建设的工作。因此作为企业、个人提供信用服务的“第三只眼”的信用中介机构将发展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信用中介活动有关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及信用咨询、评估人员都应纳入法律规范的视野,从法律上明确他们的法律地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以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对于中介机构的管理应以自律管理为主,政府管理为辅,这样有利于中介机构保持他们的独立性、专业性,以发挥其在防范信用风险,维护良好的信用秩序,降低全社会信息成本和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制定、修改、完善金融信用行为法。

金融信用行为法是规范市场主体在金融信用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行为的法律、法规,它包括信用交易前的社会征信法,信用交易过程中的信用控制法和信用交易完成后的失信惩罚法。

(1)征信法。征信源于左传:“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含义是指对他人的资信状况进行系统调查和评估。具体而言,就是建立企业资信制度和个人信用制度。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金融机构在交易中对交易对手信用状况不了解,因此需要有关企业、个人的信用信息以资决策。企业、个人的信用制度可以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银企合作为整个国家信用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提供良好的基础。我国目前关于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的法律、法规比较零散分布在不同的部门法中。()涉及到工商、公安、税务、保险、银行、法院等十几个部门,因此迫切需要一部统一的征信法来规范信用信息的记录征集、调查的范围、程序以及传播方式、对象及时限等问题。此外,还应注意保护在开展征信活动中可能触及到的企业、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信用控制法。信用交易往往涉及到时间间隔,因此容易产生全同欺诈,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信用控制法就是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预警、控制,从制度源头上堵住漏洞。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经济交往和金融交易活动中范围更加广泛,加速了资源和要素的配置与流动。互联网虚拟市场通过虚拟空间构建的关系进行交易,在网上,金融信用关系正突破地域性限制在更大范围内建立起来,逐步成为被广泛接受的行为规范。由于虚拟交易空间里交易双方的身份模糊化,交易主体之间的关系也随之多维化。所以急需网络金融资信管理向制度化法律化迈进,以防网上金融诈骗行为。同时,由于网络纠纷是新的法律现象,知识产权法、税法、广告法等也需作相应的修改和完善,三是建立网上资信数据,建立有效的交易行为的信息传递,使金融机构能够清楚谁有信用,谁没有信用,并依此信息决定扶持谁,制约谁。

3、失信惩罚法。建立对失信企业、个人的惩罚机制,是金融信用体系链条中关键的一环,对于一切以利益为导向的“经济人”的制约,最有效的措施莫过于抓住一个“利”字。只有通过利益导向――激励约束机制,才能从根本上激活企业、个人的守信行为。失信惩罚机制实质上是增加失信的成本,使市场主体经过理性衡量后自觉选择守信。我国的失信惩罚办法还没有形成体系,应尽快建立一整套失信惩罚制度,同时完善官员的政绩考核机制,将官员政绩考核和企业逃废债务的失信行为联系起来从根本上阻断地方政绩考核的“利益驱动”。

篇6: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

信用是一种信守承诺的责任感,是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后果负责的`道德感.随着社会的进步,信用这一道德因素同时上升并扩展为法律因素,成为立法的一条基本原则,即诚实守信原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的作用十分突出,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也就是信用经济.信用既是个人的品德,也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核心.商品买卖、借贷、租赁等所有制度工具、制度手段都是信用经济.

作 者:金台临  作者单位: 刊 名:今日浙江 英文刊名:ZHEJIANG TODAY 年,卷(期): “”(21) 分类号:F2 关键词: 

篇7:论网络信用货币

论网络信用货币

摘要:网络信用货币产生于货币的流通职能和支付职能。它仍然遵循着信用货币发展的一般规律,并保持着信用货币的一般性质――可兑换性,即兑换成价值物的能力。而信用等级越强的货币,社会兑现的可能性越大。网络信用货币的产生对于纸币、银行信用和银行监管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一、何谓网络信用货币

首先让我们建立这样一个互联网世界的支付模型。模型中共有三方:从事结算的网络公司、银行、顾客。支付体系是国际互联网,支付工具是以数字存在的支付指令。

模型一:顾客向网络公司发出以银行为付款人的支付指令。网络公司利用自己的技术设备将支付指令发给银行。银行经确认按顾客的要求进行支付。

模型二:随着顾客越来越频繁地利用结算公司发送支付指令,网络公司发现有些支付不用及时兑现,有些顾客之间的交易可以抵消,于是网络公司为每个客户设立一个交易账户,对每一笔经银行确认或承兑的交易在债权人债务人的账户上作相应登记,同时向债权人发出回执,并保留原始债权凭证。每隔一段时间,将各账户汇总轧平,将到期余额向债务方银行提示付款。债权人则可凭保证书将债权买回,到期时可凭保证书要求结算公司提示银行付款。对于即期付款的指令,债权人可凭保证书要求立即兑现。一经付款,结算公司将收回保证书。

模型三:顾客这时可以持该网络公司的保证书要求在一定限度内贴现或到期要求兑换成银行存款或相应债权凭证。随着承认并持有这种保证书的人愈来愈多,人们在汇票到期支付以前以收到保证书为付款标志,并将其作为承兑汇票进行转让。出于方便考虑,即使是到期支付后,人们也不再要求一定兑换成银行信用货币,而是将银行存款保存在网络公司的账户上。这样就可以长期持有这种保证书进行商品交换。我们这里假定1.没有违约风险;2.银行信用货币和网络信用货币1:1兑换,即发生银行完成兑付、顾客收回债权或网络公司贴现票据三种情况任何之一,网络公司都要收回顾客所持有的网络货币。

这是网络信用货币发展的三部曲。模型一实质上是票据托收系统。网络公司相当于是银行的技术支持部门,它的出现克服了代理行制度造成的结算延迟,中间环节过多等弊病,同时在网络时代为银行节省了开发网络支付技术的费用,因而能够迅速发展起来。

模型二类似于早期发展以来并一直使用的银行间票据清算系统。此时的网络公司同时为多家银行收取票据,相当于自动票据清算所(Auto ClearingHouse),是票据清算的枢纽。惟一的区别是传统的票据清算系统是封闭系统,互联网是开放系统。这使得普通网络公司也能从事这项工作。

模型三网络公司发生了飞跃。它的结算账户被广泛使用,保证书被广泛接受,成为新的流通和支付手段。它发行了网络时代下的信用货币。模型一和模型二已经存在,模型三尚未出现,但它是模型二发展的必然。它的诞生不仅遵循着信用货币发展的一般规津,而且有自身独特的背景。它对现有货币制度带来巨大冲击。

二、网络信用货币的产生

网络信用货币产生于货币的流通职能和支付职能。关于货币的职能问题,马克思的货币学说作出了最为充分的论述。马克思认为货币的文明形式历经了金属货币、纸币、信用货币和劳动货币。从金属货币到纸币再到信用货币是货币形式的根本性变化,是货币职能逐步分离的过程。按照马克思的货币学说,人们关心的是货币的交换能力,而不是它有无内在价值。因此作为流通手段,人们的选择标准是方便、快捷、安全。纸币是这样,网络货币更是如此。从性质上讲,网络信用货币同纸币一样都是价值符号。马克思指出:“在金属货币记号上,这种纯粹的象征性质还在一定程度上隐藏着。但在纸币上,这种性质就暴露无遗。”从金属货币到纸币,是货币形式的一个根本性变化,完成了从价值实体到价值符号的转化过程,而互联网和计算机技术强化了价值符号的象征性质。如果说纸币产生于金的流通手段,那么网络信用货币则是使这种流通手段被现代信息技术强化的结果。

我们考察了货币的流通职能,从逻辑上分析了符合代替实体的可能性。货币要想顺利流通,离不开另一职能――支付手段。因此我们当从一连串的交换行为考察货币运动时必须引入另一个概念――信用。

信用,简单地说就是商品交换中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信用货币则是记载这种关系的'证券。早期的信用货币产生于商业信用,即交换的赊销关系,如汇票。它在一定范围内发挥流通和支付职能。银行制度的出现和发展大大扩大了信用货币的流通范围。一方面,银行以其黄金储备为保证发行银行券,不断满足票据贴现要求,提高了商业票据的信用;另一方面,商业银行体系内的票据结算功能提高了信用货币的流通性。双方作用,使得银行信用在商品交换中越来越重要。而银行券这一主要的银行信用货币,成了一般化的流通支付手段。它具有双重性质:1.体现债权债务关系;2.以信用为基础的货币符号。

由此我们看出“信用货币产生的自然根源是货币的支付手段的职能”。

回到模型三。我们将模型三分成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络公司发出承诺付款的保证书,同时收回原始汇票。顾客可以凭保证书拿回债权或要求网络公司贴现或提示银行付款,即从一种信用货币“兑换”成另一种信用货币。这种保证书类似于银行券。不过可兑换银行券可兑换成黄金,这里的保证书可“兑换”成银行存款或债权凭证。这是一种基于银行信用的信用,是网络票据传输和贴现的信用。

第二阶段,顾客人人都持有这种保证书。这时候,从一种信用货币兑换成另一种信用货币已显多余。人们更注重的是这种货币的交换能力,开始使用它进行支付。这种保证书最终演变成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这个过程与银行券的发展过程非常相似。与银行信用货币不同的是,网络信用货币最初不是用来贴现票据,而是一种簿记或票据托管凭证。这种形式在无网络的世界里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流通,但是互联网催化了它的发展。

以上,我们主要论述了网络信用货币的产生。我们的结论是:网络货币产生的自然根源是货币的支付手段和流通手段,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网络和信息技术。

三、网络信用货币的主要性质

网络信用货币的产生背景虽然独特,但它仍然遵循着信用货币发展的一般规律,它本身仍然保持着信用货币的一般性质――可兑换性。

可兑换性,简单地说就是信用货币兑换成价值物的能力。网络信用货币是基于真实的汇票或债权关系开出的证券,它既是托管凭证又是兑现保证。它和银行信用货币都有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关系为基础,都具有可兑换性。在《资本论哗,马克思曾引用富拉敏的话说“几乎每一种信用形式都不执行货币的职能;不管这种形式是银行券,是汇票还是支票,过程本质上是一样的,结果本质上也是一样的。”这句话是说银行券、汇票。支票都是银行创造的信用工具,他们之所以能流通,并不是因为他们本身是价值物能发挥“担保品的作用”,而在于凭着一类凭证能够占有价值物,而保证他们能占有价值物的是签发这些凭

证的银行信用,银行凭自己的信用保证他们“兑现”。如果银行的信用丧失,不能保证他们“兑现”,此时的信用货币一文不值。

信用货币的兑现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信用机构的兑现,这一般表现在银行的出纳上。另一种是社会兑现,即购买商品和劳务。

早期的可兑现银行券是黄金的代表者,通过银行的出纳,可以随时兑现足额的金币。银行券返回银行,债权债务关系消失。后来的银行券是不可兑换成黄金的,但只要它的发行量是根据交易价值量来调节的,通过到期汇票的兑付,银行券最终回到银行。因而同样可以正常流通。

现代的银行信用货币如汇票、支票的兑现性主要体现为两方面:1.银行兑现,即转化成银行存款;2.社会兑现,即购买商品和劳务,支付债务,实现对价值物的占有。其中以第二种为主。

对于网络信用货币来说,它的兑现性的实现也分两种。第一种,假设银行信用高于网络货币的信用,顾客要求发行人贴现,取回原始汇票和提示银行付款,以保证手中的债权的信用等级。这三种方式的最终结果都是使这种信用货币回到出发点,网络公司同顾客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转移或消失,网络信用货币完成使命,退出流通领域。第二种,如果顾客充分信任网络信用货币,利用信用货币去购买商品,则可直接实现对价值物的占有,这样这种信用货币就停留在流通领域,成为商品交换的媒介。这两种兑现存在这样的关系,第一种兑现是第二种兑现的保证,而现实中通常实现的是第二种兑现。

这两种兑现对于发行者和持有者的意义是不一样的。对于发行者来说,信用货币在外流通的时间越长,发行公司享受的负债好处越大。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它可以获得再投资的收益。对于持有者来说,与可兑换成黄金的银行券相比,网络货币的可兑换性已经很弱了。当银行信用强于网络信用时,通过第一种兑换,的确可以获得减少违约风险的好处。当银行信用与网络信用处于同等地位时,通过第一种兑现,无非是从一种信用货币兑换成另一种信用货币,不能获得“保值”的好处。因此,人们进行第一种兑换的可能性愈来愈小,而更多的是用它进行商品交换。

总之,信用等级越强的货币,社会兑现的可能性越大,信用等级越低的货币,机构兑现的可能性越大。

四、网络信用货币的影响

(一)网络信用与银行信用

模型一、二、三既是网络信用发展的过程,也是网络同银行业竞争过程。

模型一、二是网络票据结算与银行票据结算系统的竞争,主要取决于技术优势。模型三是银行信用与网络信用的竞争,主要取决于信用货币的信用等级。这是由信用货币的可兑换性决定的。从前文的论述可以看出,信用货币的可兑换形式对信用货币的约束。如果人们更愿持有银行信用货币,那么要求将网络信用货币转移成银行信用货币的意愿增强,持有网络信用货币的人逐渐减少,其流动性降低,最终退出流通领域,模型三就退化到模型一。

反之,人们对网络信用货币的交换性能非常信任,更多地使用它进行商品交换,于是网络交易额就越来越大,因为我们假定银行信用货币和网络信用货币1:1兑换,即一旦到期时顾客选择银行兑付,则要收回所持有的网络货币,所以如果顾客长期选择网络的话,那么将意味它要把银行涨户的资金存入网络账户。这样不仅网络信用货币在流通领域的数量愈来愈大,银行信用货币在流通领域的数量愈来愈小,而且银行存款越来越小。这种状况持续下去,银行的表内、表外业务的大部分生意将被网络公司夺取。

也许会出现另一种状况,即银行自身网络化,但不论是网络公司银行化还是银行网络化,传统的银行业是难以抵御网络的冲击,正如比尔盖茨六年前所说的那样:“银行业是必不可少的,银行却不是。”

(二)网络信用货币与纸币

随着网络银行业的发展,纸币的持有量毫无疑问会大量减少,但是纸币不会消失,换言之,代表国家信用的价值符号不会消失。我们前文已经论述,货币符号(尤其是不可兑换成金银的)的信用等级完全取决于发行体的信用。纸币的发行体是国家,除非发生严重的通货膨胀或政治危机,国家的信用要高于私人部门的信用。假如人们是对风险厌恶的,当信用制度发生危机时,人们更倾向持有国家法币,而不是银行信用货币或网络信用货币。这也就是货币理论中所说的“货币荒”。从这个意义上讲,纸币作为国家法币是不会消失的,除了应付日常小额支付,它将主要以储备的形式出现在发生信用危机时,国家将用纸币购买信用货币,恢复公众信心。

(三)网络信用货币与银行监管

信用货币是无抵押的长期负债。这意味着,经营信用货币和使用信用货币都有一定的风险。当今的银行监管中,为防止银行滥放信用,保护存款人利益的监管措施主要是存款保险、贷款保险和银行准备金制度。而对于网络信用货币,由于它特殊的运行方式,使得现有监管模式难以对其发挥作用。网络信用的发行前提首先是一个票据结算和托收部门,其自身资本金要求较低,只需满足技术维护和日常开销即可。它也无需吸收活期存款,它的负债主要是顾客尚未提取的贴现额或自愿保存在网络账户上的余额。因此,现有针对活期存款的银行监管法规是难以对它实施的。监管部门可以按以下思路制订监管措施:

1.即我们在模型中作出的假定。网络信用货币必须与真实交易总额实施1:1兑换,选择持有网络货币的顾客不能同时选择持有银行信用货币。

2.开设网络公司存款保险。这一点旨在与银行保持同一标准。

3.对发行人资格进行审查,提出最低自有资本金要求。

篇8:信用建设四大原则

信用建设四大原则

信用建设的基本原则是决定于信用建设基本规律,指导信用建设的根本准则,它对信用法律制度的创立和整个信用体系的`建设实践起着至关重要的统率作用.确立科学合理的信用建设基本原则,能使一个国家的信用建设工作有条不紊地推进,产生事半功倍的奇效.在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我们究竟应该坚持怎样的基本原则呢?

作 者:吴国平 作者单位: 刊 名:乡镇企业科技 英文刊名:TOWNSHIP ENTERPRISES AND SCIENCE TECHNOLOGY 年,卷(期):2004 “”(9) 分类号: 关键词: 

信用建设四大原则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工作方案

交通运输局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总结

信用体系建设自查整改报告

论公民道德人格建设

论经济道德力量的实现

信用承诺书

信用检讨书

信用承诺书

信用检讨书

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精选8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论非公有经济的信用建设,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