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武汉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共含9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欢迎大家分享。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homerzhu”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1、企业有为职工连续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3、生产当月生育保险必须在参保状态、并且处于在缴状态。
(1)登记:
职工诊断妊娠后或需计划生育手术的,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填报《生育就医登记表》,提供生育服务证、社会保障卡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生育的,需另外提供失业证明及失业金领取记录;
(2)首次产检:
凭《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市(区)妇幼保健院进行首次产检,首检费用185元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3)中晚期产检:
职工在自己选定的产检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中晚期产检费315元由医院垫付,超315元后自费;
(3)职工分娩、流引产和计划生育手术
到自己选定的医院凭本人社会保障卡确认,政策内的费用由医院垫付,医院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4)产后访视:
医疗机构上门访视时,职工提供《生育就医登记表》并确认。产后访视费由医疗机构垫付,再与社保经办机构结算。
武汉生育保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是社会保险的其中一项,是国家通过立法,对怀孕、分娩女职工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女性在怀孕之前就应该对相关知识进行了解,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1、买了社保,并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6个月以上
2、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计划生育服务证或准生证)
3、生产当月生育保险必须在参保状态
1、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2、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可选,代办必选)
3、财税部门印制的加盖医疗机构财务印章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原件(必选)
4、与收据(发票)金额及日期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必选)
5、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疾病诊断证明原件(必选)
6、加盖医疗机构印章的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7、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由我市计生部门提供的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8、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9、已领取《就医确认凭证》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就医确认凭证》原件(必选)
10、享受待遇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
如未领取或未唤醒社会保障卡的,须提供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活期存折或卡面上有姓名和账号的借记卡或由发卡银行的号码对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必选)
11、在非选定医疗机构急诊、抢救分娩或流产的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准的急诊、抢救证明;(可选,涉及相关的必选)
12、社保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医疗费用、生育津贴、护理假津贴(男方)等。(其中生育医疗费含产前检查费、分娩医疗费、流引产医疗费、产后访视费等)
产假时间按自然天数计算。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妊娠不满12周流产的,产假为30天,满12周、不满28周流(引)产的,产假为45天;妊娠满28周以上引产的,产假为90天。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1、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非报销项目
一、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二、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费用;
三、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四、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指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的条件,其基本条件是女职工或男职工的配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另外,用人单位理应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未依法为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标准,承担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参保人在发生生育医疗费用之日起一年内办理报销,
(一)在深圳市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备齐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和统筹医疗处(福田区彩田南路海天社保大厦1522房)办理报销,在各分局参加生育保险的参保人到其参保所在分局办理报销;
(二)深圳市局或各分局工作人员对参保人所提供的报销资料进行审核,并决定是否受理;资料不齐全的,开具《一次性补正材料通知书》;
(三)工作人员对受理的`材料进行整理,根据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相关规定进行逐级审核;
(四)逐级审核后由参保人签字确认报销金额,交财务逐级审核后支付。
注:
深圳生育保险不能单独购买。享受生育保险必须是已购买医疗保险一档(原综合医疗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二档(原住院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医疗保险三档(原合作医疗保险)参保人暂不能享受。参保人到市外生孩子均可回深圳报销。
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可先行垫付现金,回深后到社保窗口进行报销。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二)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 生育保险报销证明
★ 生育保险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