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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会帮困工作中道德风险的社会学分析
社会帮困是指社会慈善和公益团体对暂时处于贫困状态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的社会行为.它与政府救助(低保、救灾等)、民间亲戚邻里的社会互助不同,它的运作主体是社会慈善和公益组织,对象是社会贫困群体,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社会捐助.在城市的社会帮困工作中,存在着不少道德风险问题.因此,无论在理论工作者还是实际工作者的.视野中,都应该重视社会帮困工作中的道德风险问题.
作 者:罗国芬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上海,62 刊 名:理论学刊 PKU英文刊名:THEORY JOURNAL 年,卷(期): “”(4) 分类号:B82 关键词: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分析
【摘要】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作为两门具有跨学科性质的学科,它们的发展才刚刚开始。文章从学科的学科类别、学科概念、理论基础、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五个方面具体分析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的异同,并界定了相关的一些概念。回答这些问题,将有助于我们澄清相关学科知识的模糊之处,并有助于这两个学科在未来的定位和发展。
【关键词】哲学;社会;哲学社会学;社会哲学
第24届世界哲学大会将于20xx年8月在北京市召开,本文所要讨论的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均在该会议的99场分组会议主题之列,时至今日,国内学界对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的区别与联系的认识仍然不是很清晰,笔者在下文中将尝试从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的学科类别、学科概念、理论基础、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这五个方面对与这两门学科相关的问题进行梳理与辨析。在对哲学社会学(Sociologyofphilosophy)与社会哲学(Socialphilosophy)这两门学科进行多角度的辨析之前,我们先要探讨哲学与社会之间的关系。为了合理地界定哲学这个概念,我们可以按照属加种差的定义方式说,哲学是一门特殊的人文学科,是旨在表达某种价值观念和价值理想的“人学”,是以反思的方式对人的生存意义、人的价值及其实现问题的理性把握。[1]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一个阶段的人类社会都是以当时当地的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围绕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可以形成当时社会包括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经济基础”,而在特定的经济基础之上又产生了相应的“上层建筑”(包括政治、法律、宗教、习俗、思想文化等),它反映、服务和反作用于经济基础。哲学属于上层建筑。哲学作为上层建筑也是社会里经济基础的产物,根植于社会里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水平和方式。可以说哲学来源于社会,它是人类思维对于社会状况的一种反映,不同的社会就会产生不同的哲学,每一个时代也会有属于每一个时代的哲学。若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转变,那么属于该社会上层建筑的哲学也将会随之改变,以反映、服务和反作用于新的经济基础。但哲学作为上层建筑又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往往不会随经济基础的变化而立刻变化,有时超前于时代,有时又落后于时代;而在社会不稳定的时代里,还会出现不同哲学流派各抒己见、“百家争鸣”的局面;但在经过一段历史时期的调整和稳定后,哲学又总会归于统一,重新适应和反映新确立的'经济基础。总而言之,哲学源于社会,属于社会中的“上层建筑”,但又保持有一定的独立性,对社会有着自己独特的反作用。目前学界对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之间的相互关系并没有较为清晰的表述,由于这两门学科在学科的英文名称上颇为相似,导致了它们甚至在某些场合被混为一谈。笔者认为,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之间既存在着明显的区别又有着紧密的联系,下面笔者将试着对它们的区别与联系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论述,希望能够为更好地开展这两门学科的研究奠定一定的理论基础。
1.学科类别辨析
学科是一种范式(Paradigm),每一门学科的创立都是一次将知识进行条理化梳理的过程。一门学科的建立必须要明确其学科概念、理论基础、研究对象与研究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发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2],我国的学科分为四个层次,即学科门类、一级学科、二级学科、三级学科。一般地,一级学科可以简称为“学科”,二级学科可简称为“专业”,三级学科可简称为“研究方向”。通过分析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在学科类别上的差异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哲学社会学所属的一级学科为社会学,哲学社会学所属的二级学科为社会学其他学科,而社会哲学所属的一级学科为哲学,社会哲学所属的二级学科为哲学其他学科。由此可知,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分属不同的一级学科,它们在学科概念、理论基础、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上均有差异。
2.学科概念辨析
概念按逻辑可分为内涵和外延,给概念下定义即说明其内涵。形式逻辑关于如何给概念下定义有一定的规则。给一个概念下定义最常用的办法就是上文所提到的属加种差的方式。其具体的步骤就是:首先,找出被定义项的属概念;其次,找出种差;最后,将种差与属概念结合成完整的定义。[3]下面笔者就以该方法来对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的概念进行定义。通过属加种差的方式来对“哲学社会学”概念做出界定,第一步即找到其属概念,哲学社会学的中心词为社会学,那么“社会学的一条分支学科”便是哲学社会学的属概念。第二步是找到哲学社会学的种差,也就是要找到一条处于哲学社会学研究范畴内的社会学分支。哲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的来源为哲学活动。通过结合种差与属的概念,可将哲学社会学的概念做出如下界定:哲学社会学是将哲学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运用社会学的基本理论、方法,研究其在社会中的地位、作用的学科,同时也研究社会对哲学发展的影响,它是社会学的一门分支学科。下面笔者继续使用属加种差的方式来对“社会哲学”概念做出界定,第一步即找到社会哲学的属概念,社会哲学的中心词为哲学,哲学应为社会哲学的属概念。第二步是找到社会哲学的种差,社会哲学的研究对象的来源为社会。通过结合种差与属的概念,可将社会哲学的概念做出如下界定:社会哲学是一门运用哲学的基本理论、方法将社会行为与社会结构作为其研究对象的学科,它是哲学的一门分支学科。
3.理论基础辨析
作为两门独立的学科,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都有着相对独立的理论基础。社会学自19世纪上半叶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之时便被法国哲学家,社会学与实证主义的创始人奥古斯特孔德(AugusteComte)认为是一门与自然科学有密切联系的有实证主义传统的学科。一般认为,社会学是对于人类社会和社会互动进行系统、客观研究的一门学科。[4]哲学通过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进入了社会学的研究范畴之内。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社会学的分支也愈发庞杂,例如有政治社会学、经济社会学、工程社会学、移民社会学等诸多分支学科,也有针对社会学自身的理论、方法、历史等方面进行研究的社会学分支学科。哲学社会学研究的主要是哲学与社会的基本关系问题,其理论主要来源于社会科学中与哲学、社会学有关的学科,其核心学科是社会学。哲学社会学研究的内容比较具体,对其产生影响的学科有社会学理论内的社会学研究方法等。哲学是一门研究普遍的、基本的问题的学科,它是一门爱智慧的学问,其与其他学科不同之处在于它通常使用的是系统化的方法,并辅以理性论证作为基础。“社会哲学”这一概念最早是由英国哲学家托马斯霍布斯(ThomasHobbes)提出的,他用“社会哲学”表述人类社会的一般理论。19世纪的英国哲学家约翰斯图尔特密尔(JohnStuartMill)在他的著作《论自由》(OnLiberty,最早被译为《群己权界论》)中阐述了社会可以合法给予个人的权利的性质与范围,一般认为是密尔创建了现代社会哲学。笔者以为,社会哲学是从哲学的角度出发来研究社会基本问题的一门学科,它主要研究社会行为与社会结构,其理论主要来源于人文学科中同哲学、社会学有关的学科,其核心学科是哲学,固然它与很多学科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但作为哲学这个学科的分支之一,其理论基础主要是来自哲学。
4.研究对象辨析
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在研究对象上有着显著的差别,在使用上文中所提到的属加种差的方式对二者下定义的过程中,我们可以明显地发现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在属概念上的区别。由于哲学社会学是将哲学视为一种社会现象去研究,所以哲学社会学的的研究对象为哲学与社会的基本关系。由于社会哲学是将社会作为对象进行的哲学反思,所以其主要的研究对象是社会行为与社会结构。在研究社会哲学的研究对象之时还有一种常见的误解,即将社会科学哲学与社会哲学混为一谈,要知道社会科学哲学同样是一门哲学的分支学科,其研究对象为社会科学,与社会哲学的研究对象有很大差异。
5.研究方法辨析
研究方法指的是在研究中发现的新现象或提出的新理论,揭示事物内在规律的手段与办法。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在研究方法上面存在差异的深层原因是这两门学科的学科交叉路径不同,从而导致了它们是不同的一级学科(前者为社会学,后者为哲学)下面的分支学科,换句话说,虽然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均为社会学与哲学交叉融合所形成的学科,但由于学科交叉有所差异,从而形成了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这两门不同的学科。哲学社会学是从社会的角度出发,运用相关的社会学理论和方法(例如结构功能论理论,定性研究方法和定量研究方法等)对哲学与社会的基本关系问题进行研究,而社会哲学则是运用哲学的基本原理与研究方法,例如通过思辨或哲学实验等方式来研究社会问题。
6.结语
综上所述,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是两门完全不同的分支学科,二者在学科类别、学科概念、理论基础、研究对象、研究方法这五个方面存在着根本性的区别,这仅为笔者在相关领域做的一点初步研究,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这两门学科目前在我国的研究成果还相对较少,随着对这两门学科研究的不断深入,它们在学科领域方面的界限会越来越清楚、明显。与此同时,它们相互之间的联系也会得到加强,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彼此之间并非是完全孤立的,而是相互影响、作用的,它们之间一方的发展可作为另外一方发展的基础,并促进另一方的发展,我们在承认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的区别与界限的同时,决不能否认这两门学科相互之间存在的联系。因此,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我们既不能因为有区别就把这两门学科割裂开来,也不能因为它们之间存在一定联系便将二者等同起来,混为一谈。相关的研究还有待于学术共同体中的专家学者们进行进一步的探讨与论证,以帮助我国在哲学社会学与社会哲学学科发展方面取得更大的突破。
【参考文献】
[1]汪信砚.什么是哲学?———从人文学科的视角看[J].哲学研究,20xx(11):28.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54—20xx)[S].北京:国家标准出版社,20xx.
[3]雍奇.逻辑[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60.
[4]戴维波普诺.社会学:第十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xx:2.
城市社会流动人口的分析论文
关键词:流动人口社会保障 法律 遭遇
摘要:在 参考 广泛的城市社会学资料 文献 的基础上,联系贵阳实际,系统地介绍了在城市中的流动人口—农民工的社会现实,流动人口的 历史 、发展 ,农民工群体的城市社会保障、法律遭遇状况,目的在于披露城市流动人口的生活现实,引起社会重视,制定政策措施,改善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生活现状,促进城市流动( 农村 )人口的城市化,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
随着 经济 的发展,文化的进步,社会由封闭走向开放,城市人口流动的规模越来越大,速度越来越快,城市人口流动与城市化联系起来,城市社会结构变迁,人口分层的产生,导致城市流动人口的形成,经济体制不合理,分配机制、保障机制不完善,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社会保障薄弱,社会分化加重。
一、城市流动人口概述
农村人口或农业人口通过就业,升学,联姻等方式迁徙流入城市,形成非城市人的流动人口。比如贵阳的背篼军,重庆的棒棒军群体,大部分是为了就业谋生。
在社会结构变迁的过程中,总是伴随着城市发展和城市社会的分层(分化)变动。现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边界壁垒已经遭到严重的削弱。其原因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村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的转变,导致大量剩余劳动力的出现,这些剩余劳动力为了谋生,离开依赖的土地,涌入城市寻求劳动的机会,这样就形成了我国独特的城市化发展道路;农村的劳动力通过进城就业谋生,形成了特殊的农民工群体。农民工进城已不再更大地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政府反而给予政策上的支持和鼓励,推动了农民工的发展壮大,农村人口的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为城市的 现代 化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农村人口的'流动,体现了社会结构的分化过程,从世界城市发展经验来看,城市人口的增长仅靠城市人口的再生产是远远不够的,主要还靠农村人口的分化流动,对于农村人口而言,城市生活方式,生活水平都叫农村优越,城市发展,城市中心的吸引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农村人口的加入,城市发展为农村人口发展,劳动就业提供了机遇和平台,从而拉动农村人口的分化流动,同时也是城市发展的可持续条件。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农民工的流动呈地域性趋势,即同一个地区的人口会流向另一个相同的地区或相邻的地区(比如贵州人多向广东江浙一带流动),形成一个地区的人口向另一个地区的整体流动现象。
农民工的流动过程中,男性(特别是中青壮年男性)多于女性,这是因为男性在外地的生存适应能力较强,农民工的文化水平普遍很低,农民工出卖的是廉价的体力,在这方面男性强于女性,女性流动则多是因为联姻,升学等方式流入到城市,通过婚姻,升学,参军等方式的人口流动已经变得微不足道,但是它始终存在于社会,并将持续下去。
二、城市社会保障论述
农民工受 教育 水平低,基本上没有技术,其工资收入水平低于城市人口,农民工在城市里的生活非常艰难,他们甚至不能糊口。城市社区保障功能薄弱,尤其是社区城市人对外来人歧视、社区政策对农民工的歧视,农民工的生活更加悲惨。我们经常能够看到,一些蓬头垢面的小孩在垃圾桶边翻捡垃圾,他们甚至就是吃垃圾堆里的剩饭,令人伤感!
城市社区社会保障对农民工的保障功能薄弱,农民工自身保障小,使农民工的生活遭遇悲惨。对此,加强社会保障功能,对于解决城市流动人口的生活贫困问题是刻不容缓的。
城市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的体制的重要内容。城市社区保障是一套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保障社会成员的公平公正原则。职工收入差距扩大,偏离社会公平目标,易造成社会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保证流动人口的经济收入,缩小收入差距,同时还涉及到劳动者对自己在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以后的社会生活、地位的预期,影响到个人对老年社会地位状况的预期、评价职业地位声望的重要标准。
城市社会中的农民工阶层,是被排除于城市社会保障体制之外,享受不到社会保障待遇。由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缺陷和农民工对社会保障的认知不足,城市社会中的农民工群体对社会保障的依赖程度小。在以往的观念中,城市是知识分子、干部、非农人口的社会单元,户籍的划分使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边界更加强化,非农业人口排斥农业人口于城市之外。可见,城市社会中,获得 政治 权力的农民工阶层很少,农民工阶层是政治边缘群体,难以融入到政治体系之中。
三、社会意义
农民工进城在现实中,不仅是一般意义上的简单的空间位置移动,更深层次的是人社会角色的垂直流动,城乡分割强化了空间地域分层。但同时也使得农民工阶层融入到城市社会,加快城市 经济 的开发建设进程。农民工流入城市有三大社会意义:
一、在社会的分层体制中,城市社会空间地位高于农村 。
二、社会 发展 需要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补充,在城市社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快了整个社会的发展进程。
三、在城乡分层体制下,逐步优化了劳动力资源的配置,增强农民工阶层的社会地位,加深成员公平、消除社会歧视。
四、农民工的法律境遇
(一)法律对农民工遭遇侵害的无奈:
农民工对法律意识不到位,对合法与违法的界限不明,维权意识不深,在遭遇不法侵害时,不知道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往往是采取消极逃避的思想,试图“破财消灾”。法律制度不够健全,法律打击非法侵犯行为的力度不大,对侵害行为无能为力。比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社会是屡禁不止,是法律的空子太大,鞭长莫及,还是受害人的不作为态度?难以解释清楚。
从城市社会的不同群体来看,法律似乎是远离社会的边缘、弱势群体,而这些群体在城市的生活中是最需法律的保护,但偏偏是这些最需法律的群体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游离于法律的空白社会。
在农民工群体遭受非法侵害时,法律往往是采取不作为的行为,这也许是农民工处在社会的边缘,社会地位低,不能引起社会、法律的重视。
(二)法律的尴尬:
法律本质上是为维护社会正义,宣扬社会公正,但在法律的运行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违法执法”的现象,“违法执法”是执法者违背法律宗旨的行为,破坏法律的社会功能。在城市中,执法者的素质高低,直接反映执法效果,很多执法者将个人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对符合自己的利益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对违反个人利益的合法行为采取超出法律范围的打击。
城管人员的粗暴执法,是违法执法的典型。城市的城市管理往往针对农民工,农民工在街上摆摊设点,做点小生意维持生活,但是城管人员对这种行为横加干涉,对农民工大打出手。这样的执法效果只会激起更强烈的反抗,并没有达到执法的效果。
通过对城市的流动人口,主要是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法律问题的剖析,更深刻的认识了解城市的农民工群体的客观现状,希望引起社会、政府的重视,为缓解城市流动人口的矛盾、提高城市流动人口的生活水平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以期早日达到整个社会的全面小康。
湖南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实证分析
应用经济学原理、因子分析方法,利用湖南各地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截面数据,对湖南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特点进行了实证分析和客观评价.首先对采用的.研究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进行了论述;采用的实际数据进行了分析计算,提出了实现促进湖南城市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结论性意见和相关措施.
作 者:谢楚农 作者单位:中南大学铁道校区经济管理学院,湖南,长沙,410075 刊 名:长沙铁道学院学报 ISTIC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ANGSHA RAILWAY UNIVERSITY 年,卷(期): 20(2) 分类号:F127 关键词:湖南 城市经济 因子分析福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数量分析
福建是我国经济较为发达同时又是典型的地区发展不平衡的省份之一.运用多元统计分析方法及计算机技术相结合的一体化分析技术,对福建9个城市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进行主成分分析及聚类分析,探讨福建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格局及实现均衡发展的途径.
作 者:陈琪 Chen Qi 作者单位: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福建,厦门,361005;黎明职业大学外语系,福建,泉州,36 刊 名:黎明职业大学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IMING VOCATIONAL UNIVERSITY 年,卷(期): “”(3) 分类号:F299.27 关键词:城市社会经济发展 主成分分析 聚类分析我国城市社会养老服务研究的分析论文
一、我国老龄化背景与养老服务研究现状
在人口老龄化时代,如何满足老年人持续增长的服务需求是继社会养老保险之后,世界各国正在面临的又一难题。截至2014年底,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约为2.12亿,占总人口的15.5%,65周岁及以上人口约为1.38 亿,占总人口的10.1%。我国正在经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老龄化进程,可以预见的是人口老龄化将在相当长时间内与我国相伴,成为我国社会的一种常态。事实上,当前我国社会老龄化正与高龄化、失能化、城市化、空巢化、少子化形成“五化”并发的态势,进而放大了人口老龄化的社会影响。
一方面,传统的家庭照料面临严峻挑战。另一方面专业机构的照护资源可及性与可得性严重不足。这都意味着未来我国社会养老服务需求将会进入一个急剧增长期。除此之外,我国的人口老龄化是在经济尚不发达,或者说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情况下出现的,属于典型的“未富先老”、“未备先老”。
换言之,无论是从需求满足还是政策供给上看我国养老问题的挑战不仅来自于收入补偿的养老保险,更多的来自于养老方面的社会服务,我国的养老问题将更多面临“由谁来照顾老龄化中国”的问题。 “服务”或将取代“资金”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矛盾。我国学界一直关注社会养老服务及其相关问题,但是近年来城市社会养老服务研究似乎已进入瓶颈期。本文将梳理自21世纪以来公共管理视角下的城市社会养老服务相关研究,检讨现有研究所取得的进展、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该领域内理论或经验研究发展的方向和趋势,以期为我国社会养老服务研究深入发展提供参考。
二、现有研究取得的进展
以上述数据为基础,本文将具体分析近年来社会养老服务研究的中国版图,以明确现状,分析趋势,并把脉未来研究方向。社会养老服务,核心在“老”,即为老年人提供迎合其需求的服务,老年人既是社会养老服务的出发点亦是落脚点。因而,了解并分析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首要环节。国内不同研究领域的学者从各自学术背景、研究兴趣入手,提出了各自不同的看法,但有一点已经达成共识,即老年群体的养老服务需求是有层次的、异质性的、复杂的多元需求体系,而老年服务需求的满足是一项包含内容众多、涉及政府和社会等部门的系统工程。养老服务需要从满足全部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出发,去构建一个为全部老年人提供均等、有效、可持续的养老服务系统,要从服务供给、服务输送、服务利用的整个过程出发,考虑如何调动包括政府、企业、社会、社区、家庭以及老年人个体在内的多方面力量的作用。老年人服务需求涵盖生活照料、医疗卫生、康复护理、精神文化等诸多方面,包含内容多,涉及领域广;此外,老年人服务需求的满足需要政府、市场、社会、社区、家庭以及老年人个体在内的多元力量的共同参与三、现有研究的不足与未来研究趋势总的来看,过去十几年中我国养老服务研究“成绩不小问题不少”,在经历了近几年平稳较快发展之后,我国养老服务研究也逐渐进入瓶颈时期,研究的规范性日益凸显其重要性。
其一,现有研究的数量大于质量,简单重复劳动较多,一些研究主要局限于现象和经验的'描述,一些研究倾向于宏观体系构建,描述性分析和规范性阐述的研究偏多,缺乏微观深入分析,对于社会养老服务本质属性、供给匹配程度、应对过程基本规律的归纳和分析偏少缺乏理论框架和必要的数据支撑,导致理论的解释力和结论的说服力都大打折扣;其二,现有研究中缺乏统一的话语体系和可以对话的研究框架,缺乏跨学科之间的合作与交流,基本上还是“各自为政,各说各话”,无法建立跨学科、跨领域的学术共同体;其三,一些研究借用西方理论,以国外相关实践做比较研究,研究多为验证西方理论或直接用西方理论解释我国现实,但对其适用性缺乏客观检视,适合我国国情的本土化理论阐释框架较少。基于此,我们必须反思进而重构我国社会养老服务模式。
家庭养老核心地位丧失,人性关怀与精神慰藉缺失;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主要表现为重视政策制定而忽视执行效果、重视机构建设而忽视使用效率、重视潜在需求而忽视有效需求;养老服务“居住分化”弊端凸显,服务效果与效率不甚理想,这些都是造成现阶段我国养老服务滞后的几个顽疾。
其中,制约我国社会养老服务发展的根源就在于现行的“居住分化模式”社会养老服务的重点应该向满足老人需求的照顾与护理回归,其本质在于服务的可及性与可得性,而非出于政绩考虑的养老机构床位数以及养老服务以居住地为圆心的现行供给方式,应当也必须明确的是,居住方式与老年人功能状况以及服务需求并没有必然联系。如果养老服务能够实现有效整合递送,那么老年人将在两种现有居住方式中真正实现自由选择。在社会政策的价值取向层面,我国养老服务政策应从“局限性、防御性的补缺型福利模式”走向“普惠型社会保护模式”,基于此,明晰多元主体在社会服务供给方面的责任,让政府负责制定养老服务的法规政策,确立养老服务的整体发展规划、经费预算、组织协调和监管工作,让政府与市场和社会形成“吸纳式合作”关系;让社区真正成为发挥服务功能的重要载体,成为政府各项政策的执行者,规划、资金的落实者,并为各组织机构提供功能齐全的社区服务网络。
我们认为,机构与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互为补充,相互衔接,社区居家养老整合模式将会成为我国城市养老服务的必然趋势,这种整合模式可以运用现代互联网技术、物联网技术,实现以社区为“基站”辐射带动家庭和机构,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共享,将分层化的养老服务“链接整合”进网络化的递送体系当中,按照老人个性化需求实现养老服务的精准递送,必将使城市社会养老服务模式发生根本性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