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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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篇1: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稳定和扩大就业,中央连续出台了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对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提出了系统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做好高校毕业生工作,是今年就业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日前,市劳动保障、财政、人事局等十二部门联合制定了中山市促进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现就有关扶持政策进行解读,以帮助高校毕业生了解、用好该市优惠政策,尽快实现就业创业。

一 高校毕业生见习政策

●扶持对象:为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提供3至6个月的跟班见习岗位,且在见习期间给予生活补贴的用人单位。

●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每提供1个见习岗位,每月给予200 元补贴。

●补贴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期满后,用人单位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见习高校毕业生花名册、高校毕业生见习评价证明等资料,申请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补贴。

二 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㈠创业意识培训

●扶持对象:全市大中专院校(含技师学院)、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职业中学、理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意识培训。

●报名办法:以学校为单位选择到本市创业培训机构(市高级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现美培训学校)办理报名手续。

●补贴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80元。

㈡自主创业培训

●扶持政策:扶持对象可享受1次免费创业培训、创业提升培训或创业技能培训。

●报名办法:扶持对象持本人身份证,自主选择到创业培训机构办理报名手续。

●补贴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补贴580元。

㈢自主创业就业

●扶持对象:从事个体经营(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除外)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就业的`本市生源高校毕业生。

●扶持政策:初创企业当年新招用广东省户籍人员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从注册之日起三年内,免交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

●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之和计算,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本人负担,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补贴申领:为招用的广东省户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后的次月,向市劳动保障局提交《中山市促进就业补贴申领审批表》、《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清单等资料,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三 青年创业工程

从起,该市成立青年创业基金,市财政连续三年,每年注资150万元作为该基金的启动资金,同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注资。目前,中山市青年创业基金近1000万元。该市户籍高校毕业生有愿望创业,可向团市委提交创业项目计划书,通过召开评审会,经资格初审、面试、公示和实地考察等程序,批准为青年创业受益者,可享受3-10万元的免息创业贷款。根据创业对象的不同,结合行业特点,有关部门将组织创业高校毕业生与优秀企业家结对,给予经营管理、风险分析、市场营销、财务运作等方面的帮助和支持。

篇2:大连市六措并举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大连市六措并举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大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过搭建平台、建设基地、政策引导,使一批批大学生走上理想的人生舞台。大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肖盛峰日前提出6条要求促进下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

六条要求包括:一、摸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往届没有就业学生的底数。在此基础上,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就业见习、就业推荐,帮助他们尽早实现就业。二、要搭建平台,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服务工作。要深入推进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要充分发挥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才市场资源配置作用,下工夫深挖就业岗位,实施“三支一扶”计划,为高校毕业生求职择业提供信息服务,实现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三、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启动人才储备计划。大连市政府决定出资万元,在应届或往届未就业的大学生中选拔一批储备对象,用于大连市的人才储备,为大连市未来发展筑牢人才基础。四、要强化督察力度,狠抓各项政策落实。在市人大《就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后,在国庆节前要开展专项督察工作,做好各项政策落实。五、要组织培训,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六、要加强协调,建立健全部门联动机制。

据悉,今年上半年,大连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签约率为81%,分别高于全国、全省13个和10个百分点。与此同时,大连市通过“三支一扶”计划,选派508名大学生到农村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新建10家创业孵化基地,使大连市各类创业孵化基地达到25家,进入创业孵化基地的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174户,吸纳创业就业的毕业生1300余人;新建80家市级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使全市见习基地达到202家,共接纳176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首次把未就业大学生纳入普惠制培训体系,专门针对大学生设立53个培训专业,为1700多名大学生发放了培训券。全市人事部门所属人才市场共举办就业洽谈会114场,比去年同期增加21场,1.2万余人实现了就业,实现就业人数比去年同期增加2000余人。

篇3:湖南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湖南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去年以来,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影响,湖南省就业形势十分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尤显突出。为解广大高校毕业生就业之难,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审时度势,及时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出了系列决策部署和安排。今年初,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求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抓紧抓好。随后,省政府召开了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4号)文件,全面部署安排了湖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5月份,省劳动保障厅、省人事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又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湖南省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援助工作的通知》(湘劳社政字〔2009〕7号)文件,决定对今年离校后经就业援助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促进其顺利、充分就业。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积极推进,狠抓落实,逐步形成了一整套以“鼓励、提升、扶持、服务、托底”为核心内容的政策措施,保持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的基本稳定。椐教育部门统计,截止6月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53%。

一、积极鼓励就业

继续实施 “选派大学生到村任职”、“选调生”、“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项目,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到湘西地区就业满一定年限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实行学费代偿。鼓励高校毕业生在项目结束后留在原地就业,在事业单位招聘、公务员招考和报考硕士研究生等方面给予一定优惠。实施社保补贴、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作用。以高校毕业生为主要服务对象,组织实施创业带动就业、重点工程就业服务计划、承接产业转移就业服务计划等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多渠道促进就业。

二、着力提升能力

实施大学生特别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充分利用技工院校、就业培训中心等培训资源,采取集中培训、分散培训或培训基地与企业联合等形式,积极组织开展各类技能培训和就业创业培训,并按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进一步提升了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和市场适应能力。在各类院校广泛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大职业资格培训工程组织实施力度,在全省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所400多个,年鉴定40万人以上,组织多次院校专场鉴定服务,对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鉴定补贴,大学生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三、全力扶持创业

一是从2009年起,省人民政府每年设立5000万元大学生创业专项扶持资金,专项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并视情况逐年增加。各级政府也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省科技计划增设大学生创新创业专项资金,支持高校毕业生在本省范围内进行科技创新和创业。二是优先安排有项目、带技术并得到资金支持的高校毕业生进入高新区和创业园创业。对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月营业额未达到5000元或经商办企业所得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经商兴办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向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四是鼓励银行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新招用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等城镇登记失业人数达到企业现有职工总数30%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根据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万元的贷款。五是对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较多的高科技企业,在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对吸纳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人数达到在册员工10%以上的单位,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对所安置大学生按“4050”以下人员的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六是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对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可按规定在2009年内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困难企业开展在岗培训的,按规定给予资金补助。

四、强化服务就业

进一步整合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信息资源,免费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推荐等各类就业服务,对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档案户籍托管服务。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建立了专门台帐,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对户档关系已转回生源地、择业期(2年)内在生源地以外地区落实了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办理《就业报到证》,户档关系随迁。鼓励见习单位优先录用见习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和各级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补助。组织开展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帮助6万多名高校毕业生找到了就业岗位。

五、实施托底援助

对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各高校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求职补贴。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离校后未就业回到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和人事档案托管等服务,并优先安排参加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民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临时救助。另外,最近各级政府和社区开发了一批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公益性岗位、用于对经重点推荐就业、就业见习、扶持创业、职业技能培训等就业援助后仍未实现就业的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进行岗位援助,并按照就业困难人员规定给予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篇4:广东加大引导帮扶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广东加大引导帮扶力度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广东省普通高校毕业生超过33万人,比增加4万人。加上其他省份到广东求职以及往届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计2009年将有超过50万名高校毕业生在粤求职。面对非常严峻的就业形势,广东省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引导帮扶力度,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完善就业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以高校为基础”的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双管齐下,两手并抓。提高校园供需见面活动的效率,在高校开辟专用招聘场地,为用人单位提供便利条件,做到校园招聘温馨化、小型化、全年化、随时化。开通并完善网络招聘服务功能,提供网上视频招聘远程面试等服务,降低高校毕业生求职成本。

――收集信息拓宽渠道。加强与用人单位、学校联系,搜集岗位信息,为毕业生创造更多的选择机会和空间。实现“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以及各地市就业信息网之间的联通及资源信息共享,及时更新就业网站信息与内容,根据需要扩充服务器容量,提高网络速度,完善服务功能,增加链接渠道,建立、丰富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库,最大限度地实现就业信息与资讯的共享。

――引导毕业生基层就业。继续组织实施好“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区志愿者服务计划”等多个国家和地方项目,落实好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政策。出台一系列措施推进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面向农村就业。如:省直机关及地级以上市党政机关,须保证一定比例的公务员职位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中招录,并逐年增大比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乡镇以下基层工作2年以上的.毕业生;适当放宽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毕业生报考公务员的年龄限制等。

――提供重点帮扶服务。对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双困”)的毕业生开展个性化就业指导和服务,进行重点帮扶。近期将出台措施,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毕业生采取免费提供就业登记、指导、重点推荐、提供见习岗位等做法,力争实现“一人就业,全家脱贫”。对未就业或进入民营企业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人才服务公共机构将在两年内为其提供免费的人事档案保管、人事关系托管等“一条龙”服务。人才服务机构还将开展回家乡建功立业活动,帮助本地生源毕业生回家乡就业。

――完善毕业生见习制度。在珠三角地区地级以上市各建立30家、其他地级市各建立10家省级见习基地,并组织本地生源且尚未就业的毕业生参加3-6个月的就业见习,协调解决见习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见习与就业的对接率。

――加强心理辅导和法制教育。加强毕业生心理咨询与干预调节工作,为学生排忧解难,稳定毕业生心态;帮助他们了解《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的相关内容,增强法律意识;加强毕业生的诚信和责任意识教育,促进毕业生诚信就业。在招聘会安全、防范招聘陷阱、预防和处置突发性事件等方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就业安全与校园稳定。

此外,广东省还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是设立广东大学生创业专题网站,组织“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氛围。二是在高校开设创业必修课和选修课,强化创业培训。三是落实和出台相关政策,使省内各相关部门为有创业愿望并具备创业条件的大学生做好服务工作。四是在“希望工程――广东青年就业创业基金”中专门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为大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扶持。五是成立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统筹协调全省大学生创业工作,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指导。

篇5:教育部门积极出台七大举措、四大新政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门积极出台七大举措、四大新政全力促进20高校毕业生就业

在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和就业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下, 为积极有效应对当前大学生就业压力,教育部今天召开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教育部部长周济对教育系统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紧急动员和全面部署。同时,教育部正在积极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千方百计促进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

教育部部长周济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从建设人力资源强国、教育为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保持高等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大学生就业工作,以对广大毕业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带着满腔热情,全力以赴地做好200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尽最大努力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愿望。周济部长要求教育系统采取七大举措积极应对当前形势:

一是教育系统迅速行动,逐级落实责任,关心和帮助每一个学生的就业。教育部成立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四位部领导任正、副组长,有关司局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统筹协调推动教育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同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抓紧研判当前就业形势,根据本地、本校实际,及早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高校的书记、校长、院系的负责人都要逐级落实责任,深入高校、院系直到班级,关心和帮助每一个学生的就业。

二是千方百计为毕业生,特别是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收集岗位信息。教育系统继续调集精兵强将,深入各行各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挖信息、找岗位,同时广泛联系用人单位进校招聘,确保招聘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场次和规模不少于往年;各地和高校重点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岗位信息,帮助他们扩大就业视野,落实就业岗位。

三是举办系列招聘活动,全面提高就业信息服务水平。为提高服务质量、降低求职成本、促进供需对接,教育部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联合国资委、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卫生部、铁道部、全国工商联等部门和行业,将为2009届高校毕业生举办15场全国大型网络招聘活动,使网上招聘活动做到政府、高校和社会招聘相结合、综合性与行业性招聘相结合。同时,该平台与各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启动了联合招聘月活动,为毕业生提供网络招聘、现场招聘、政策咨询、企业推介等综合性就业指导服务。

四是全面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大力推动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创业教育、创业实践、创业政策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高校积极整合学校教务、科研、就业、学生工作、学生社团等多部门的优势,为毕业生提供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创业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积极利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和大学科技园区,为毕业生创业实践构建创业孵化基地;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还将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在政策、经费、项目等方面为毕业生创业提供更大的支持力度。

五是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服务,重点帮扶就业困难毕业生。在当前形势下,各高校在切实摸清每一个毕业生具体情况的基础上,结合行业需求和专业特点,为毕业生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服务;对于就业困难的毕业生,各高校通过专项培训、重点指导、优先推荐,实施“一对一”的就业服务,切实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上、心理上和求职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六是广泛组织实习实践,进一步提高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各高校根据就业需要适当调整教学内容和专业方向,大力组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的实习实践,确保毕业生在离校前都能参加实习实践活动,增强毕业生的岗位适应性;要确保高职院校的学生至少有半年时间的顶岗实习,特别是加大高职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基本实现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都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提高高职毕业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

七是要求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高校积极应对形势变化,加强对毕业生的国际国内形势教育,引导学生理性、辨证地认识就业形势,帮助学生坚定信心,树立“先就业、再择业”的就业观,积极主动地就业; 同时,大力倡导“行行可建功、处处能立业、劳动最光荣”的就业观,积极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

会前,教育部已下发《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来自北京市教委、江苏省教育厅、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陕西杨凌职业技术学院的代表在会上作了典型发言,介绍了各自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做法和经验。

另据记者获悉,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教育部正在与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等四方面十一条政策,以有效应对当前形势:

一是更大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已明确要“鼓励人才到农村第一线工作,对到农村履行服务期的毕业生代偿学费和助学贷款”,教育部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办法,对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达到一定年限的高校毕业生,由国家代为偿还其学费和助学贷款。另外,教育部将统一制定对参加现有各类基层项目的毕业生实行考研加分政策,对参加基层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的高职毕业生实行免试入学读成人本科的政策,关心和帮助这部分毕业生的成长成才。

二是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投身国防建设。教育系统加大力度落实部队征兵主要面向各类院校毕业生的新政策,与有关部门共同对09届高校毕业生采取5、6月份进校进行预征的办法。同时,积极协商有关部门,为入伍当兵的高校毕业生个人长远发展制定优惠政策,一是将从2009年起,政法院校招收退役士兵入学、部队招收士官时,都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优先录取,并逐步扩大比例;二是对高职学历的退役士兵实行免试入读成人本科的政策;三是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退役士兵实行考研加分的政策。

三是进一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建立并完善高校毕业生补充农村教师岗位的长效机制。教育部将与有关部门扩大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2009年,将招募约3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并推动中西部地区实施地方项目。同时,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今后在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空岗空编时,优先录用特岗计划服务期满毕业生。

四是优化人才培养结构,加强紧缺型、应用型人才培养。教育部将在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更加贴近社会人才需求,增加工学等相对紧缺学科专业和生源较好学科专业的招生规模;更加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适当增加现有专业学位招收全日制研究生的规模。同时,教育部将适当扩大普通高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模,适当扩大成人高等教育本科二学历规模,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

篇6:广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政策

广东省促进高校毕业生积极就业政策

1、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起,每年招募1600名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今明两年计划选聘1000名高校毕业生到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助理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今年面向全省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6万名基层中小学教师,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也可申请,高校毕业生到粤东西北农村中小学任教的,可享受“上岗退费”政策。

公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工作,充实基层劳动保障服务工作队伍。

高校毕业生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并工作满3年的,由政府全额返还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其户口可留在原籍或迁往就业地。户口留在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由户口所在地政府所属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免费代理。

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由政府补偿学费或代偿助学贷款;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考虑;退役后参加政法院校为基层公检法定向岗位招生考试时,优先录取;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后免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

2、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国有大中型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超过上年度,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超过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可放宽至1年。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当年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粤东西北地区的补贴期限可放宽至1年。

3、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可获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岗前培训并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个月的岗前培训补贴和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4、鼓励重大科研项目带动就业

实施科技特派员助理制度,鼓励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采取科研助理等方式,积极吸纳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与科技创业和成果转化,使其在1-2年内参与相关的科研项目或从事教辅工作,工作期间可签订服务协议,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按规定从项目经费列支。

高校毕业生参与项目研究期间,其户口、档案可免费存放在项目单位所在地或入学前家庭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聘用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到其他岗位就业,就业后工龄与参与项目研究期间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社会保险缴费年限连续计算。

5、引导机关事业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空缺岗位或扩编岗位(除特定岗位外)应优先招收高校毕业生。其中,省直和市直机关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的比例一般分别不低于50%和33%,并逐年提高比例;事业单位招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高校毕业生和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比例均不低于30%。

6、服务基层期满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可加3分

对参加并完成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和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政府组织开展的服务基层专项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报考广东省公务员的,笔试成绩加3分。

7、困难企业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可享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符合认定条件的困难企业,不裁减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的,可按实际参保的'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人数给予6个月以内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8、中介机构成功介绍毕业生就业可享职业介绍补贴

各类民营人才中介机构和职业中介机构介绍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且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给予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

9、试行注册资本零首期

12月31日前,高校毕业生登记设立注册资本1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公司除外),经投资者共同申请并作出相应书面承诺,可免缴首期注册资本,但须在法定期限内缴足。

10、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享受税费减免

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可享受免收2年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的费用和各项服务收费。

高校毕业生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软件生产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或从事农林牧渔业,符合现行税法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相关税收优惠。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规定据实抵扣的基础上,再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部分形成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11、自主创业可享受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招用本省户籍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本人可同等享受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

12、自主创业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

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政策,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对合伙经营或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规定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从事当地政府规定微利项目的,可按规定享受贴息扶持。

13、自主创业可享受创业服务和资助

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项目推介、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政策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创业成功后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资助,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资助额度为-3000元,粤东西北地区可提高至3000-4000元。

14、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平台

依托省内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特色产业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载体,并充分利用闲置厂房和场地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培训基地。

以开展科技发明类竞赛、创业项目大赛等多种形式,征集大学生科技创业优秀项目,选拔优秀创业团队,引导和资助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和团队到基地创业。

2009-,重点扶持400个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为2000名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的创业辅导,组织6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创业培训。

15、实施3年6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

2009-20,全省将有5000家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学会(协会)、研究会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可提供6万名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训,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见习期间,由见习单位为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由见习单位和当地政府提供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不高于120%的生活补贴。

16、明确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

高校就业指导教师享受学校教学人员的同等待遇。高校将就业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不少于38学时)列入教学计划。

17、改革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办法

高校毕业生离校时仍未实现就业的,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凭《广东省就业失业手册》享受各项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

18、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临时生活补助

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按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月给予临时生活补助,最长不超过6个月。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自登记失业当月起即可按月申领临时生活补助。

19、发挥失业保险基金功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各地在留足相当于上年度失业保险待遇支出总额两倍的基金储备的前提下,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转入就业专项资金,专项用于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各项政策的落实。提取资金的最高比例不得超过基金滚存结余部分的20%。省将调剂部分资金对财力较弱地区给予适当支持。

20、政策适用范围

《通知》规定的各项资金扶持政策自印发之日起1年内有效。

可享受各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入学前具有广东省户籍的省外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

困难家庭毕业生是指符合城乡低保、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毕业生。

篇7: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行动计划 实 施 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应对就业压力,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结合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落实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就业扶持政策,健全市场配置机制。广开门路扩大就业,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用指导和服务促进就业,重点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大行动计划”,全力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二、促进就业行动计划 (一)民生实事落实计划 严格按照省上安排,选拔600名左右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选拔450名左右医疗卫生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50名左右兽医专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兽医站工作。6月初发布公告,6月底组织报名,7月底组织选拔考试,9月份安置上岗。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市财政局。 (二)赴基层就业计划 认真组织实施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 、“选调优秀大学生”等引导高校毕业生赴基层的各类就业计划,招考“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130名、“进村社区” 190名、“特设教师岗位”587名,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50名左右。11月底前将招考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安置到位。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团市委。 (三)公务员考录计划 面向普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经过基层锻炼的高校毕业生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其他社会人员,为全市公检法系统和各乡镇党政机关招录282名公务员。12月底完成录用工作。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 从现有紧缺的市、县(区)编制资源中挤出980个左右事业岗位(含为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选拔100名工作人员),面向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11月底前完成招聘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五)研究生安置计划 对天水籍回生源地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按照专业对口原则进行考核之后,妥善安置工作岗位。今年计划安置70名左右。计划在12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六)进企业及灵活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企业就业的政策措施,组织好各级各类人才交流洽谈活动,帮助不少于2800名高校毕业生通过人才市场实现就业。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七)域外输转就业计划 加强与外地人才交流机构的联系,积极拓展域外就业空间,采取“请进来招聘”、“走出去推荐”的方式输转就业,年内域外输转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少于1000名。 责任单位:市、县(区)人社局(人事局)。 (八)公益性岗位安置计划 积极开发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优先安置纯农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就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并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解决800名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在12底完成。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 (九)创业带动就业计划 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为有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系统指导和服务,完善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改善创业环境,保障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权益,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篇8: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告

2016广东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告

3日,省教育厅发布的《2016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显示,广东大学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5.11%,比2015年同期上升0.31个百分点,平均初次就业月薪为3393元,同比增长8.41%。

哪些专业薪酬高?

本科哲学类平均月薪最高

2016年,广东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高校138所,研究生培养单位8所。各院校应届毕业生53.5万人,比2015年增加4.15万人,其中研究生2.9万人,本科生24.5万人,专科生26.1万人。

2016年哪些专业容易就业,哪些专业工资高?《报告》显示,本科毕业生中,高于本科平均初次就业率的学科有农学类、经济学类、工学类、管理学类4个学科。其中,市场营销教育就业率达100%,其次是动物科学(99.35%)、休闲体育(99.15%)、大气科学(99.09%)、材料科学与工程(98.78%)。而就业率最低的是应用电子技术教育(70.04%),其次是轮机工程(70.06%)。在平均月薪方面,哲学类最高,为4507元;其次是工学类,为3966元;第三是理学类,为3959元。具体从专业来看,平均月薪最高的是针灸推拿学,为5704元;其次是信息安全,为5428元;第三是侦查学,为5307元。

在毕业研究生中,工学类毕业生就业率最高,为94.95%;其次是经济学类,就业率为93.75%。法学类和教育学类就业率较低,最低的是生态学,为31.58%。其次是生物物理学,为36.84%。在平均月薪方面,管理学类毕业生月薪最高,达7443元;其次是工学类,为6846元;第三是经济学类,为6555元。

在专科毕业生中,水利大类、农林牧渔大类和生化与药品大类就业率最高,均超过98.2%,而就业率最低的10个专业中,有6个专业属文化教育大类。其中,在平均月薪方面,交通运输大类最高,为3352元。

哪些地区受青睐?

毕业生偏爱广州深圳

《报告》显示,毕业生就业地区中,在广东省就业的占已就业毕业生的94.64%。其中珠三角9个地级市共吸纳37.33万毕业生,占已就业毕业生数的`82.18%。《报告》分析,近5年来毕业生流向珠三角的占比增长近2个百分点,并有进一步向珠三角地区集聚的趋势。

此外,2016年到广州市就业的毕业生最多,有16.32万人,占已就业毕业生的35.93%;其次是深圳市,有7.51万人,占16.53%;第三是佛山市,有3.81万人,占8.38%。

相比之下,2016年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分别吸纳6.52%、4.13%、1.81%的已就业毕业生,5年间占比分别下降了0.9、0.5、0.2个百分点。

而到广东省外地区就业的有2.43万人,占已就业毕业生数的5.36%,约有一半的外省生源毕业生选择留粤就业。外省地区中,到北京市就业的最多,有2352人,占到外省地区就业毕业生的9.67%;其次是上海市,有2293人,占9.42%;第三是福建省,占7.15%。

创业一族爱干啥?

多从事文化艺术和零售业

《报告》显示,2016年有超过40万名高校应届毕业生在基层和非公有制单位就业,占已就业毕业生的88.51%,比2015年提高0.52个百分点,其中六成毕业生在有限责任公司和私营企业就业。到机关、部队、党群及政法系统单位和事业单位就业的,与2015年基本持平。有5.25%选择升学和出国出境,比2015年增加0.3个百分点。

2016年,大学生自主创业人数为3261人,占毕业生数的0.65%。其中,研究生毕业自主创业人数为35人,本科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为2184人,专科毕业生自主创业人数为1042人。

从行业方面看,选择在文化艺术界创业的最多,占创业人数的19.32%。其次是零售业,占15.67%。其中,新兴信息产业、节能环保等领域成为自主创业的热点。新兴产业创业人数为513人,占创业人数的15.73%,比2015年同期上升了4.21个百分点。

从创业地区来看,91.66%的“创业一族”集中在广东创业,其中在广州市创业的人数最多,有1285人,占创业人数的39.41%;其次是在深圳市,占10.89%。选择在珠三角地区创业的占创业人数的72.45%。

劳动社保局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汇报

内蒙古多种措施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广东: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可享养老保险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教育部:毕业生就业严峻形势要全力改变

二十多部委联合出台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

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评语

河北多措促进就业创业 高校毕业生可先落户后就业

广东: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锦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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