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管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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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管理论文

篇1: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管理论文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及管理论文

摘要::近年来,商业银行经营的稳定性越来越受到国家的关注与重视,流动性管理作为商业银行控制风险的关键,随着《巴塞尔协议》对流动性监管的规定,成为了银行需时刻关注的重要指标。为银行更好地把握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原理及方式,分析了流动性管理的相关理论与《巴塞尔协议Ⅲ》的重要内容,简述了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因素并收集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最后结合流动性监管的趋势提出我国商业银行可借鉴的方面。

关键词::流动性风险;影响因素;理论基础;流动性管理

一、引言

商业银行在进行日常经营时有三个重要的目标,安全性、流动性及营利性,而在这三个目标中流动性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流动性是安全性的基础,银行的流动性一旦出现问题,必然会影响银行的盈利水平,甚至出现安全性问题使银行破产。从最近一次爆发的金融危机来看,欧美的很多商业银行内部的流动性风险无疑成为了危机爆发的助力,虽然大部分商业银行都达到了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在次贷危机爆发之时,银行的流动性严重不足,这也就显示出银行在流动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也正是在这次危机的背景下,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重新修订了《巴塞尔协议》,不仅加强了一级资本充足率的要求,还引入了无风险权重的杠杆比例作为补充,尤其重视流动性风险的监管。

二、理论基础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理论基础,主要针对巴塞尔协议内容进行分析,也对与流动性风险管理有关的重要理论的发展进行梳理。

(一)巴塞尔协议的分析

巴塞尔委员会早在就推出了《巴塞尔协议I》,主要通过风险加权资本充足率要求对银行的信贷风险进行监管;而在产生的《巴塞尔协议II》又进行了补充,在考虑信贷风险的前提下,关注市场风险与操作风险,还提出了监管约束和市场约束两项要求。从商业银行的经营方式来看,巴塞尔协议的规定对银行风险的控制有一定积极的意义。商业银行的业务基于货币资金,作为金融企业它的功能是创造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存款货币。此外,银行的资金绝大部分来源于负债,因而高杠杆经营是商业银行经营的特点,也是银行获得超额利润的基础。目前来看商业银行主要的盈利业务是贷款业务,因而银行在利益最大化的目标驱使下会增大贷款风险,以期获得更大的收益。银行这样的经营方式对于银行的流动性与安全性有极其不利的影响,一旦借款人违约就会使银行遭受损失。因此,巴塞尔协议对于信贷风险的严格监管是非常重要的举措。然而,所爆发的金融危机产生了强烈的信贷紧缩效应,对银行业造成了极大的冲击。这次的危机也暴露出巴塞尔协议存在不足,对资本充足率的规定并没有很好地控制银行潜在的动机与冒险的行为。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欧美银行的杠杆率都有大幅度的增长,因而商业银行的高杠杆经营是风险的主要来源,对银行杠杆率的监管也成为了风险管理的考虑要素。因此,新的协议适时引入了杠杆比率、流动杠杆比率等指标,以此降低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提高商业银行的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理论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理论经历了四个主要的发展阶段,这些理论的发展与商业银行自身的规模与发展、外部的金融环境有着紧密的联系。在商业银行发展的初期,存款是商业银行的负债主要来源且较为固定,因而银行注重资产的管理。随着商业银行的规模扩大与发展战略的转变,同时受到当时货币市场的发展与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等外部因素影响,他们逐渐意识到负债管理的重要性,因而不再被动地接受作为负债的存款,而是积极主动地调整负债结构以更好地追求流动性与营利性目标。然而,随着西方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西方各国对金融管制的渐渐放松,各种金融机构的竞争却越发激烈,因而商业银行面临更严峻的竞争局面,所遭受的经营风险也逐步增大。在这样的金融环境下,银行的流动性管理策略不能片面地局限于资产管理或是负债管理,因此产生了资产负债综合管理的相关理论。然而,到了现今金融自由化、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化的阶段,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不断丰富,而表外业务给商业银行带来的风险不亚于表内业务,甚至可能造成倾覆性的危机。因而,商业银行在进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时要充分考虑表内表外业务,资产负债表内表外统一管理理论则随之诞生。

三、流动性影响因素

根据曾钢与李广之两位学者对银行流动性影响因素的研究,其影响因素主要可分为银行内部因素、货币政策因素以及宏观经济因素。商业银行的内部因素是比较微观的分析,也与银行自身的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因而是影响流动性的最主要因素。货币政策因素与宏观经济因素是从商业银行所处的外部环境因素的分析,与货币当局、国家领导者的相关决策密切相关,存在着一定的特异性,因而不作重点分析。对于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内部因素,可以从衡量流动性的各种指标入手。各指标的存在是为了判定银行的流动性状况,因而指标内所含的因素必然与流动性状况密不可分。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测量指标主要有资产与负债两个层面。从资产角度主要是存贷比、流动性比率、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及现金头寸比率;而存贷比无疑是反映流动性的重要指标。从负债方面则包括拆入资金比率、存款结构比率等。从这些衡量指标中可知流动性与资产、负债的数量与结构有密切的关系。总体上来看,银行的资产规模与资产质量会影响银行的流动性,具体来看银行的现金及准备金、贷款资产是其中的主要因素;而在负债方面,各项存款、各种借款的总量与结构比率较为重要。此外,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以及运营状况也会对银行的流动性产生影响。银行的资本充足状况体现了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也会直接影响客户对银行的判断,进而对银行吸收存款的潜力有一定的影响。银行的运营状况则是银行追求的三大目标中盈利性与流动性的矛盾的体现,追求流动性必然牺牲银行的盈利性,因而在分析影响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时需要考虑银行的盈利水平。

四、实证分析

以商业银行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为主要数据来源对银行的流动性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巴塞尔协议Ⅲ》新引入了流动性覆盖率作为指标,对银行的短期、中期资本的流动性有所考量。因而可以将流动性覆盖率作为因变量进行分析。

(一)变量及样本的选取根据巴塞尔协议对于商业银行流动性监管提出的新要求,将流动性覆盖率作为模型的被解释变量,而根据上述影响商业银行流动性的内部因素的分析,考虑到样本数据的可得性,将解释变量选定为银行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产收益率、资本充足率。选取的样本数据来自于我国的五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交通银行。对于选定的解释变量,资产规模以总资产的对数形式衡量,资产结构以期末贷款总额与总资产的比率表示,负债结构以期末存款总额与总负债的比率表示,资产收益率以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表示,资本充足率则是核心资本与附属资本的总和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率。

(二)模型的'设定其中Xi1至Xi5分别表示资产规模、资产结构、负债结构、资产收益率及资本充足率五个解释变量,而μi指随机误差项。

(三)变量的描述性统计通过对中国五大商业银行的相关数据统计可知,流动性覆盖率(Y)的均值已经达到124。34%,超过了巴塞尔协议所要求的100%,因而,我国的大型商业银行已经满足流动性覆盖率的基本要求。

存款总额与负债总额的比率(X3)的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差异较大,说明大型商业银行在吸收存款方面也存在着较大的差别。贷款与总资产(X2)的比率的均值超过50%。这也证明了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最重要的业务。(四)回归结果利用EViews软件进行逐步回归分析,以5%的显著性水平作为标准,根据回归结果(图表1所示),进入模型的变量是资产规模(X1)、贷款与总资产比率(X2)与资产收益率(X4)。根据回归结果可知,商业银行的资产规模、资产结构与资产收益率对流动性有影响。这三个解释变量对应的P值都很小,说明了资产规模、贷款与总资产比率与资产收益率与流动性水平有显著的相关性,资产规模、资产收益率与流动性呈正相关,而贷款与总资产比率与流动性呈负相关。资产规模前的系数仅为0。105398,说明资产规模增长1%,引起流动性覆盖率的绝对变动为0。001;而资产收益率前的系数为2。828565,资产收益率的一个单位变动能引起流动性近三个单位的变动,这也反映了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对流动性的影响。贷款占资产的比率越大,银行的流动性反而越低,这也符合人们的认知。贷款的期限较长,长期地占用着商业银行的资金,蕴含着极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有关流动性管理的建议

随着《巴塞尔协议Ⅲ》对商业银行流动性管理的严格要求,国际的各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有新的发展趋势。第一,扩大了流动性监管的范围,将影子银行划入了监管范围。第二,注重监管的系统性,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放入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中。第三,逐步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对商业银行资产负债表的分析对未来的流动性状况进行预测,增强商业银行风险防范的能力。

参考文献

[1]吴俊,康继军,张宗益。中国经济转型期商业银行资本与风险行为研究——兼论巴塞尔协议在我国的实施效果[J]。财经研究,,(01):51—61。

[2]贾丽平,李旭超。宏观金融视阈下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波动的影响因素研究[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04):233—242。

篇2: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研究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流动性持续宽松.本文指出,我国商业银行在流动性过剩的掩盖下仍存在流动性风险隐患.同时阐释了商业银行潜在的'流动性风险主要表现,分析了当前流动性风险管理的主要难点和问题,并给出若干政策建议.作 者:靖相飞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100872 期 刊:现代经济信息   Journal:MODERN ECONOMIC INFORMATION 年,卷(期):, “”(18) 分类号: 关键词:商业银行    流动性风险   

篇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篇4: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四号),中国银监会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已经中国银监会第18次主席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包括中资商业银行、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

第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办法建立健全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对法人和集团层面、各附属机构、各分支机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确保其流动性需求能够及时以合理成本得到满足。

第五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依法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及其管理体系实施监督管理。

篇5: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建立与其业务规模、性质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一)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二)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三)有效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四)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监事)、高级管理层以及相关部门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和报告路线,建立适当的考核及问责机制。

第八条 商业银行董事会应当承担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核批准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重要的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至少每年审议一次。

(二)监督高级管理层对流动性风险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三)持续关注流动性风险状况,定期获得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四)审批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其他有关职责。

董事会可以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部分职责。

第九条 商业银行高级管理层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制定、定期评估并监督执行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二)确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确保商业银行具有足够的资源,独立、有效地开展流动性风险管理工作。

(三)确保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在商业银行内部得到有效沟通和传达。

(四)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支持流动性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五)充分了解并定期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的重大变化,并向董事会定期报告。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其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应当与业务经营职能保持相对独立,并且具备履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职能所需要的人力、物力资源。

商业银行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部门应当具备以下职能:

(一)拟定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核批准。

(二)识别、计量和监测流动性风险。持续监控优质流动性资产状况;监测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及时报告超限额情况;组织开展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组织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的测试和评估。

(三)识别、评估新产品、新业务和新机构中所包含的流动性风险,审核相关操作和风险管理程序。

(四)定期提交独立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及时向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报告流动性风险水平、管理状况及其重大变化。

(五)拟定流动性风险信息披露内容,提交高级管理层和董事会审批。

(六)其他有关职责。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内部定价以及考核激励等相关制度中充分考虑流动性风险因素,在考核分支机构或主要业务条线经风险调整的收益时应当纳入流动性风险成本,防止因过度追求业务扩张和短期利润而放松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监事会(监事)应当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流动性风险管理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至少每年向股东大会(股东)报告一次。

第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银监会关于内部控制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体系,作为银行整体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内部审计范畴,定期审查和评价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内部审计应当涵盖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策略、政策和程序能否确保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流动性风险。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三)现金流分析和压力测试的各项假设条件是否合理。

(四)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是否有效。

(五)流动性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是否完备。

(六)流动性风险报告是否准确、及时、全面。

第十五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报告应当提交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应当针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督促高级管理层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及时向董事会提交有关报告。

商业银行境外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采用相对独立的本地流动性风险管理模式的,应当对其流动性风险管理单独进行审计。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第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经营战略、业务特点、财务实力、融资能力、总体风险偏好及市场影响力等因素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偏好应当明确其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愿意并能够承受的流动性风险水平。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流动性风险偏好制定书面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应当涵盖表内外各项业务以及境内外所有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并包括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八条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应当明确其流动性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管理模式以及主要政策和程序。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和监测,包括现金流测算和分析。

(二)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

(三)融资管理。

(四)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

(五)压力测试。

(六)应急计划。

(七)优质流动性资产管理。

(八)跨机构、跨境以及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九)对影响流动性风险的潜在因素以及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进行持续监测和分析。

第十九条 商业银行在引入新产品、新业务和建立新机构之前,应当在可行性研究中充分评估其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完善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并获得负责流动性风险管理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综合考虑业务发展、技术更新及市场变化等因素,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二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运用适当方法和模型,对其在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资产负债期限错配、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优质流动性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及市场流动性等进行分析和监测。

商业银行在运用上述方法和模型时应当使用合理的假设条件,定期对各项假设条件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正,并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现金流测算和分析框架,有效计量、监测和控制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现金流缺口。

现金流测算和分析应当涵盖资产和负债的未来现金流以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的潜在现金流,并充分考虑支付结算、代理和托管等业务对现金流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对重要币种的现金流单独进行测算和分析。

第二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及风险状况,监测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的特定情景或事件,采用适当的预警指标,前瞻性地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可参考的情景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产快速增长,负债波动性显著增加。

(二)资产或负债集中度上升。

(三)负债平均期限下降。

(四)批发或零售存款大量流失。

(五)批发或零售融资成本上升。

(六)难以继续获得长期或短期融资。

(七)期限或货币错配程度增加。

(八)多次接近内部限额或监管标准。

(九)表外业务、复杂产品和交易对流动性的需求增加。

(十)银行资产质量、盈利水平和总体财务状况恶化。

(十一)交易对手要求追加额外抵(质)押品或拒绝进行新交易。

(十二)代理行降低或取消授信额度。

(十三)信用评级下调。

(十四)股票价格下跌。

(十五)出现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第二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限额管理,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流动性风险偏好和外部市场发展变化情况,设定流动性风险限额。流动性风险限额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流缺口限额、负债集中度限额、集团内部交易和融资限额。

商业银行应当制定流动性风险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建立流动性风险限额设定、调整的授权制度、审批流程和超限额审批程序,至少每年对流动性风险限额进行一次评估,必要时进行调整。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限额遵守情况进行监控,超限额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对未经批准的超限额情况应当按照限额管理的政策和程序进行处理。对超限额情况的处理应当保留书面记录。

第二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并完善融资策略,提高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

商业银行的融资管理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分析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未来不同时间段的融资需求和来源。

(二)加强负债品种、期限、交易对手、币种、融资抵(质)押品和融资市场等的集中度管理,适当设置集中度限额。

(三)加强融资渠道管理,积极维护与主要融资交易对手的关系,保持在市场上的适当活跃程度,并定期评估市场融资和资产变现能力。

(四)密切监测主要金融市场的交易量和价格等变动情况,评估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第二十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融资抵(质)押品管理,确保其能够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日间和不同期限融资交易的抵(质)押品需求,并且能够及时履行向相关交易对手返售抵(质)押品的义务。

商业银行应当区分有变现障碍资产和无变现障碍资产,对可以用作抵(质)押品的无变现障碍资产的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以及中央银行或金融市场对其接受程度进行监测分析,定期评估其资产价值及融资能力,并充分考虑其在融资中的操作性要求和时间要求。

商业银行应当在考虑抵(质)押品的融资能力、价格敏感度、压力情景下的折扣率等因素的基础上提高抵(质)押品的多元化程度。

第二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加强日间流动性风险管理,确保具有充足的日间流动性头寸和相关融资安排,及时满足正常和压力情景下的日间支付需求。

第二十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制度,分析其承受短期和中长期压力情景的能力。

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合理审慎设定并定期审核压力情景,充分考虑影响商业银行自身的特定冲击、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和两者相结合的情景,以及轻度、中度、严重等不同压力程度。

(二)合理审慎设定在压力情景下商业银行满足流动性需求并持续经营的最短期限,在影响整个市场的系统性冲击情景下该期限应当不少于30天。

(三)充分考虑各类风险与流动性风险的内在关联性和市场流动性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四)定期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实施压力测试;当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等情况时,应当对有关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单独实施压力测试。

(五)压力测试频率应当与商业银行的规模、风险水平及市场影响力相适应;常规压力测试应当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出现市场剧烈波动等情况时,应当增加压力测试频率。

(六)在可能情况下,应当参考以往出现的影响银行或市场的流动性冲击,对压力测试结果实施事后检验;压力测试结果和事后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

(七)在确定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以及制定业务发展和财务计划时,应当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必要时应当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上述内容进行调整。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应当对压力测试的情景设定、程序和结果进行审核,不断完善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

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风险水平、组织架构及市场影响力,充分考虑压力测试结果,制定有效的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确保其可以应对紧急情况下的流动性需求。商业银行应当至少每年对应急计划进行一次测试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

流动性风险应急计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设定触发应急计划的各种情景。

(二)列明应急资金来源,合理估计可能的筹资规模和所需时间,充分考虑跨境、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确保应急资金来源的可靠性和充分性。

(三)规定应急程序和措施,至少包括资产方应急措施、负债方应急措施、加强内外部沟通和其他减少因信息不对称而给商业银行带来不利影响的措施。

(四)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各部门实施应急程序和措施的权限与职责。

(五)区分法人和集团层面应急计划,并视需要针对重要币种和境外主要业务区域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对于存在流动性转移限制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应当制定专门的应急计划。

第三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持有充足的优质流动性资产,确保其在压力情景下能够及时满足流动性需求。优质流动性资产应当为无变现障碍资产,可以包括在压力情景下能够通过出售或抵(质)押方式获取资金的流动性资产。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其流动性风险偏好,考虑压力情景的严重程度和持续时间、现金流缺口、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等因素,按照审慎原则确定优质流动性资产的规模和构成。

第三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对流动性风险实施并表管理,既要考虑银行集团的整体流动性风险水平,又要考虑附属机构的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其对银行集团的影响。

商业银行应当设立集团内部的交易和融资限额,分析银行集团内部负债集中度可能对流动性风险产生的影响,防止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过度依赖集团内部融资,降低集团内部的风险传递。

商业银行应当充分了解境外分支机构、附属机构及其业务所在国家或地区与流动性风险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充分考虑流动性转移限制和金融市场发展差异程度等因素对流动性风险并表管理的影响。

第三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本外币合计和重要币种分别进行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

第三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审慎评估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声誉风险等其他类别风险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

第四节 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完备的管理信息系统,准确、及时、全面计量、监测和报告流动性风险状况。

管理信息系统应当至少实现以下功能:

(一)每日计算各个设定时间段的现金流入、流出及缺口。

(二)及时计算流动性风险监管和监测指标,并在必要时加大监测频率。

(三)支持流动性风险限额的监测和控制。

(四)支持对大额资金流动的实时监控。

(五)支持对优质流动性资产及其他无变现障碍资产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等信息的监测。

(六)支持对融资抵(质)押品种类、数量、币种、所处地域和机构、托管账户等信息的监测。

(七)支持在不同假设情景下实施压力测试。

第三十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规范的流动性风险报告制度,明确各项流动性风险报告的内容、形式、频率和报送范围,确保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和其他管理人员及时了解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

第三章 流动性风险监管

第一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

第三十六条 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包括流动性覆盖率和流动性比例。

商业银行应当持续达到本办法规定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

第三十七条 流动性覆盖率旨在确保商业银行具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能够在银监会规定的流动性压力情景下,通过变现这些资产满足未来至少30天的流动性需求。

流动性覆盖率的计算公式为: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流动性覆盖率=----------------------- * 100%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

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是指满足本办法附件2相关条件的现金类资产,以及能够在无损失或极小损失的情况下在金融市场快速变现的各类资产。

未来30天现金净流出量是指在本办法附件2相关压力情景下,未来30天的预期现金流出总量与预期现金流入总量的差额。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100%。除本办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不低于最低监管标准。

第三十八条 流动性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性资产余额

流动性比例=--------------- * 100%

流动性负债余额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比例应当不低于25%。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分别计算未并表和并表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并表范围按照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的相关规定执行。

在计算并表流动性覆盖率时,若集团内部存在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限制,相关附属机构满足自身流动性覆盖率最低监管标准之外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不能计入集团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监测

第四十条 银监会应当从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期限错配情况、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无变现障碍资产、重要币种流动性风险状况以及市场流动性等方面,定期对商业银行和银行体系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

银监会应当充分考虑单一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或监测工具在反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方面的局限性,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和工具对流动性风险进行分析和监测。

第四十一条 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的所有表内外项目在不同时间段的合同期限错配情况,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合同期限错配情况的分析和监测可以涵盖隔夜、7天、14天、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9个月、1年、2年、3年、5年和5年以上等多个时间段。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各个时间段的流动性缺口和流动性缺口率。

第四十二条 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融资来源的多元化和稳定程度,并分析其对流动性风险的影响。银监会应当按照重要性原则,分析商业银行的表内外负债在融资工具、交易对手和币种等方面的集中度。对负债集中度的分析应当涵盖多个时间段。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核心负债比例、同业市场负债比例、最大十户存款比例和最大十家同业融入比例。

第四十三条 银监会应当定期监测商业银行无变现障碍资产的种类、金额和所在地。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超额备付金率、本办法第三十条所规定的优质流动性资产以及向中央银行或市场融资时可以用作抵(质)押品的其他资产。

第四十四条 银监会应当根据商业银行的外汇业务规模、货币错配情况和市场影响力等因素决定是否对其重要币种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单独监测。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重要币种的流动性覆盖率。

第四十五条 银监会应当密切跟踪研究宏观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变化对银行体系流动性的影响,分析、监测金融市场的整体流动性状况。银监会发现市场流动性紧张、融资成本提高、优质流动性资产变现能力下降或丧失、流动性转移受限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分析其对商业银行融资能力的影响。

银监会用于分析、监测市场流动性的相关参考指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市场相关利率及成交量、国库定期存款招标利率、票据现利率及证券市场相关指数。

第四十六条 银监会应当持续监测商业银行存贷比的变动情况,当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等情况时,应当及时了解原因并分析其反映出的商业银行风险变化,必要时进行风险提示或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相关措施。

第四十七条 除本办法列出的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参考指标外,银监会还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管理模式和流动性风险特点,参考其内部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或运用其他流动性风险监测工具,实施流动性风险分析和监测。

第三节 流动性风险监管方法和手段

第四十八条 银监会应当通过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以及与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谈话等方式,运用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和监测工具,在法人和集团层面对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实施监督管理,并尽早采取措施应对潜在流动性风险。

第四十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银监会报送与流动性风险有关的财务会计、统计报表和其他报告。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及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计的,还应当报送相关的外部审计报告。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应当按月报送。

银监会可以根据商业银行的业务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管理模式和流动性风险特点,确定商业银行报送流动性风险报表和报告的内容和频率。

第五十条 商业银行应当于每年4月底前向银监会报送上一年度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包括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主要政策和程序、内部风险管理指标和限额、应急计划及其测试情况等主要内容。

商业银行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在1个月内向银监会书面报告调整情况。

第五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向银监会定期报送流动性风险压力测试报告,包括压力测试的情景、方法、过程和结果。商业银行根据压力测试结果对流动性风险偏好、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报告相关情况。

第五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及时向银监会报告下列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项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本机构信用评级大幅下调。

(二)本机构大规模出售资产以补充流动性。

(三)本机构重要融资渠道即将受限或失效。

(四)本机构发生挤兑事件。

(五)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的经营状况、流动性状况和信用评级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六)市场流动性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七)跨境或跨机构的流动性转移政策出现不利于流动性风险管理的重大调整。

(八)母公司、集团经营活动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政治、经济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九)其他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水平或管理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件。

商业银行出现存贷比指标波动较大、快速或持续单向变化的,应当分析原因及其反映出的风险变化情况,并及时向银监会报告。

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境内本外币资产低于境内本外币负债、集团内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25%,以及外国银行分行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超过50%的,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向银监会报告。

第五十三条 银监会应当根据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的评估结果,确定流动性风险现场检查的内容、范围和频率。

第五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当按照规定定期披露流动性风险水平及其管理状况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治理结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作用。

(二)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和政策。

(三)识别、计量、监测、控制流动性风险的主要方法。

(四)主要流动性风险管理指标及简要分析。

(五)影响流动性风险的主要因素。

(六)压力测试情况。

第五十五条 对于未遵守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最低监管标准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六条规定采取监管措施或者实施行政处罚。本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如果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已经或即将降至最低监管标准以下,应当立即向银监会报告。

当商业银行在压力状况下流动性覆盖率低于最低监管标准时,银监会应当考虑当前和未来国内外经济金融状况,分析影响单家银行和金融市场整体流动性的因素,根据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降至最低监管标准以下的原因、严重程度、持续时间和频率等采取相应措施。

第五十六条 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对于逾期未整改或者流动性风险管理存在严重缺陷的商业银行,银监会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与商业银行董事会、高级管理层进行监督管理谈话。

(二)要求商业银行进行更严格的压力测试、提交更有效的应急计划。

(三)要求商业银行增加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的频率和内容。

(四)增加对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现场检查的内容、范围和频率。

(五)限制商业银行开展收购或其他大规模业务扩张活动。

(六)要求商业银行降低流动性风险水平。

(七)提高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的最低监管标准。

(八)提高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要求。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有关措施。

对于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对其与母公司或集团内其他机构之间的资金往来提出限制性要求。

根据外商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的流动性风险状况,银监会可以对其境内资产负债比例或跨境资金净流出比例提出限制性要求。

第五十七条 对于未按照规定提供流动性风险报表或报告、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或提供虚假报表、报告的商业银行,银监会可以视情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五十八条 银监会应当与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和流动性风险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并制定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监管应急预案。

发生影响单家机构或市场的重大流动性事件时,银监会应当与境内外相关部门加强协调合作,适时启动流动性风险监管应急预案,降低其对金融体系及宏观经济的负面冲击。

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九条 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外国银行分行参照本办法执行。

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外国银行分行以及资产规模小于亿元人民币的商业银行不适用流动性覆盖率监管要求。

第六十条 本办法所称流动性转移限制是指由于法律、监管、税收、外汇管制以及货币不可自由兑换等原因,导致资金或融资抵(质)押品在跨境或跨机构转移时受到限制。

第六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无变现障碍资产是指未在任何交易中用作抵(质)押品、信用增级或者被指定用于支付运营费用,在清算、出售、转移、转让时不存在法律、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的资产。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所称重要币种是指以该货币计价的负债占商业银行负债总额5%以上的货币。

第六十三条 本办法中“以上”包含本数。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的流动性覆盖率应当在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当在底、年底、底及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第2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发布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篇6: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商业银行面临各种风险,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流动性风险。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还不完善,存在一些问题,包括过度追求金融创新;治理结构缺陷明显,程序相对滞后;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针对这些问题,从监管和商业银行两个角度提出以下建议:加强宏观审慎监管;完善信息披露制度;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流动性风险管理的现实意义

银行挤兑不仅可能造成商业银行破产,甚至会破坏金融系统的稳定性。因此,切实改善并提升商业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有利于保障金融体系的安全,加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风险管理不足将很可能导致多米诺骨牌效应,大部分金融危机的直观表现是流动性危机。换句话说,无论银行资本是否充足,都不可避免地存在面临流动性风险可能性。优良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不仅可以提升银行的内部管理进而获得竞争优势,还能够提升商业银行的名望和盈利机会。流动性指标是银监会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考核的重要基本指标之一,良好的指标数值是商业银行的一张名片,是对外良好形象的保障。对商业银行自身而言,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会使商业银行更加接近全面风险管理,进一步提升银行的社会公信力和形象,进而改善声誉增加盈利机会。此外,增加吸引到优质合作伙伴的可能性也是其重要现实意义。

二、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现状

尽管商业银行发展迅速,正在逐步加强风险管理,但现状仍有不足。

(一)过度追求金融创新,缺乏流动性风险管理意识

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学的流动性风险防范体系,可以帮助银行业的稳健地发展。最近几年,经济下行以及利率市场化的推广,商业银行也受到严重的波及,具体表现为息差收窄、盈利的增长速度不断降低。而近年来以影子银行为特点的金融创新迅猛发展壮大,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联系更加密切。一旦发生重大危机,各个金融机构很难独善其身,多米诺骨牌效应会使风险传播至整个传统银行体系之中。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会获得相应的收益,但过度创新会导致金融杠杆增加,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的预防的功能有所下降。从根本上来说,银行本身对于全面风险管理缺乏足够充分的重视,管理观念过于淡薄。

(二)治理结构存在明显缺陷,程序相对滞后

尽管大部分商业银行按照银监会的要求设立了专门部门管理流动性风险,但实际效果不佳,缺乏可行性。银行的根本目的在于最大化盈利,常常忽略某些潜在风险,导致其风险管理缺乏真正切实可行的考核和奖励机制。过度追求规模、缺乏完善的制度是银行治理结构缺陷的重要表现。我国当下推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框架可以简单概括为总分行的二级模式。在分工中,总行附则决策和协调,分行的主要工作在于执行。但实际操作中,这样模式并未真正发挥其价值。与自上而下的理想模式相反,日常的操作顺序为自下而上。上级被迫放弃主动管理和主动调整,而是根据下级银行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被迫接受、被动调整。

(三)存贷比过高,不良资产比例偏高

目前,银行的盈利来源主要依靠于存贷利差。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是重要指标,提高存贷比从长远来说可以增加商业银行的盈利。但是过犹不及,过高的存贷比会导致其流动性降低,带来潜在的支付危机。以国有五大行为例,存贷比已然接近75%,具有较高的流动性风险,需要注意提防。此外,不良资产问题是我国银行面临的一个非常重大的问题,大量的银行坏账对银行的发展产生严重的消极影响。经济下行不仅使中小企业效益降低还使大企业生产能力下降,许多企业寻求各种方法逃避债务,从而使不良资产增加,导致流动性风险。简单来说,尽管各种指标都达到了银监会的具体监管要求,但接近预警线,潜在风险比较高。

三、应对风险的对策与建议

应对流动性风险的对策,必须从监管部门和商业银行本身两个方面来制定,才能行之有效地改善现状。换句话说,风险管理不仅需要监管部门完善和改进现有的监管政策,而且需要银行本身主动采取降低或减少风险的手段和措施。因此,笔者将结合我国现状以及其他国家的经验来给出应对风险的相关对策。

(一)针对监管的对策

1.加强宏观审慎监管。毋庸置疑,混业经营是金融行业未来发展的总体大趋势,银行业为了保持盈利不可避免地改变发展策略并适应总体形势。因此,监管部门也应该主动学习接受从一个崭新的角度进行监管工作,即从宏观审慎视角来监管这种风险。监管部门应该以整体银行行业的角度出发点,尤其要关注商业银行本身与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共同的风险,结合当下的风险现状与发展特征,建立且不断完善一整套全面完整、切合实际、可操作性强的宏观审慎监管框架,尽可能从源头解决风险问题。2.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制度并不完备,而混业经营将会加大当下存在的信息不透明问题,从而增大监管工作的困难。因此,监管部门应该要求各商业银行逐步建立一套全面完整、符合实际需求的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披露制度,具体要求包括需要信息披露的内容、频率、质量要求以及未达到相应披露要求需要承担的相应处罚和责任。

(二)针对商业银行的对策

1.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商业银行需要认识到,流动性风险的隐患在于,混业经营的大趋势下银行快速多元化扩张将会使其业务结构逐渐变得更加不合理且使资金的稳定性转向不足。所以,银行需要改变现有认识,将流动性风险管理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必须把其职能提升至银行管理层甚至董事会这一级别,必须提升独立于交易部门外的风管部门的等级和权限。而且从技术层面来讲,各个风险之间有分散作用,也必须由一个统一的部门来管理,才能真正地考虑到这种分散作用。因此,董事会应该着重关注流动性风险管理,将其作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将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作为资金业务部门的考核之一。

2.提高信贷质量,降低不良资产。商业银行应该改变传统的信贷观念,兼顾分散性和差异性两大原则。尽管国家政策鼓励银行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但后者本身有很多问题导致贷款风险较高,从而与银行的`盈利性目标属性相矛盾。因此,在选择贷款客户方面,应该优先选择信用很好或比较好的顾客和公司,筛选并严格审查信用不足的顾客和公司。商业银行还要秉承分散性理念,防止放贷的客户和放贷的行业过于集中而导致大量不良资产的产生。商业银行还可以有意识地从基层培养起一批既懂理论又懂实践的信贷专家。与此同时,商业银行应该努力处理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资产率,比如采用不动产盘活或者使用企业的知识产权来偿还债务,而非传统的固定资产抵押。

3.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负债结构。在银行的资产结构中,贷款占比过大是当前的整体特征,这一特征有可能会造成银行流动性不足、存在潜在经营风险的问题。为了解决当前的局面下的困难,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改善商业银行的资产结构的多元性和多样性;提升有较高流动的储备资产的比例和规模,包括可交易性证券和票据;加快我国资产证券化的进程,增加银行的盈利机会并转移和分散相应的风险。此外,目前我国银行的主要负债是储户的存款,负债的具体形式比较单一。在改善负债结构上可以采用一些不同于传统被动吸收存款的方式。比如说,提升主动负债的规模和比例,因为主动负债的相对于传统的存款更加稳定,有利于改善银行的流动性。此外,相对于银行的其他各种风险,流动性风险往往更加隐蔽不容易被发现。所以,面临存在可能缺乏资金的情况是,适当利用和吸纳同业存款是一种明智的措施。

篇7: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1投入产出变量的选取

在经济学界,著名经济学家R.W.Shephard在研究生产成本时,曾引进被称为“距离函数”的公式。随后,Farrell开创性的从微观视角对企业效率问题进行研究,其对于效率的衡量是基于前沿函数或边界函数来表示的。他指出在经济生产中,所有生产可能最佳解的点的连线组成一条效率前沿,该效率前沿将所有的生产可能的观测值都包络于生产前沿曲线之内,所以被称为包络线。Farrell指出厂商在产出量固定的情况下,有潜在的投入成本最小所组成的生产前沿,此前沿为具有完全效率的生产前沿,而任何一个生产点与生产前沿之间的差距,就是此生产点的无效率程度。按照Farrell的思想,以非预设生产函数形态取代通常的预设生产函数形态的方法来评估效率问题,这也是非参数方法的最大优点之一。

在此之后,Charnes,Cooper和Rhodes将Farrell的思想进一步的推广,建立一般化的数学规划模型,即CCR模型,在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前提下,评估多项投入和多项产出的生产决定单元的相对技术效率水平。后来,Banker,Chanes和Cooper放开规模报酬固定的假设,建立了BCC模型,进一步的将CCR模型中评估得到的技术效率分解为纯技术效率和规模效率。Fare建立了Malmquist生产力变化指数,用来考察两个相邻时期生产率的变化。

DEA方法测度商业银行效率的关键在十选择合适的投入产出项目。对商业银行投入及产出进行定义的常用方法有:(1)生产法。银行被认为是存款账户和贷款服务的生产者,能产生利润的即为产出项目,若该项目需要净支出(费用)时即为投入项目。因此,银行产出项目为开设的各类存款账户的数量、通过存款账户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如开支票的次数)和提供的贷款业务的项数;银行投入项目为资本、劳动力及营运成本;(2)中介法。银行从资金有剩余的居民和企业手中获得资金,然后把它提供给需要资金和企业的居民,银行是这一过程的中介者,银行的产出项目是存款和贷款的金额,运作成本和利息成本构成了银行投入项目。(3)资产法。银行产出项目严格定义为银行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项目,主要是贷款和证券投资的金额,银行投入项目定义为资产负债表中负债方项目。在具体的研究中,国内外学者对于投入产出指标的选择差别非常显著,研究思路和研究结果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使用的投入指标和产出指标不一致。DEA模型是通过线性规划的方法比较产出和投入的值,而投入产出指标的差异必然造成每个评价单位效率值的'差异,为了能准确地对银行效率进行评价,我们需要全面准确地选取指标对银行特征进行描述。二是没有考虑银行的风险问题。商业银行是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风险控制能力是银行竞争能力的体现。根据金融学理论中的风险补偿原则,风险与回报之间是对称的,即高回报必然伴随着高风险,高回报是对高风险的补偿。因此,如果不把风险作为产出,或作为影响产出的因素进行考虑,仅仅考察银行的投入与其它产出之间的关系来度量银行的效率,这必然会造成效率的评价结果与我们的目标背道而驰。商业银行的效率目标必须服务于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作为一个企业,追求利润无疑是其目标中最具有本质意义的一个,但商业银行同时作为一个经营风险的特殊企业,以及商业银行在整个国家经济体系中的特殊位置,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保持必要的流动性和安全性也应该纳入到其经营的目标体系之中。

因此,为了更全面的度量商业银行的效率,本文将把反映商业银行在经营中各个不同方面特征的指标纳入到DEA模型中。具体地,本文选取了职工总人数、机构总数、固定资产净值、总资产、所有者权益、存款、利息支出和营业费用八个不同方面指标作为投入变量,选取投资、贷款、利息收入、非利息收入、税前利润、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指标作为产出变量。这里仅对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两个度量商业银行风险水平的指标作一个说明,其它指标由于在其他作者的文献中都有出现,这里不再累赘。

(1)资本充足性。资本充足性反映了银行的规模、优质资产水平、利润积累水平、资产配置合理星级资本的质量。考察商业银行资本充足性常用的指标有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率、风险资产准备金率、资本杠杆率、核心资本长期债务率及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等。我们在综合考虑各项指标的情况下选择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比率作为衡量资本充足性的指标,这个指标反映了权益与未分配利润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

(2)流动性。流动性反映商业银行在面对现在和将来资金需求时,对短期不稳定资金的依赖性和应对资金变现需求时资产可能发生的损失。流动性相关指标主要有对流动负债依存度、短期流动资产比率、存贷款比例、中长期贷款比率、备付金比率和拆入资金比率等。我国国情具有特殊性,虽然没有像西方国家那样存在存款保险制度,但我们国家的信用是商业银行无形的存款保险,客户储蓄存款更多的是出于预防性动机,发生流动性危机造成银行恐慌的概率很小,因此,我们无论从资产管理还是负债管理或者是资产负债和理哪一个角度出发都可以。我们吸收资产负债管理理论的思想选择存贷款比率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资产的流动性。

最后,由于受到DEA模型中投入产出指标硬约束的限制,我们将采用因子分析法来分别对产出和投入指标进行提练,寻找出最本质的投入和产出变量。

2实证结果及其分析

利用我国12家商业银行200x年的数据,计算过程借助于SPSS11.5软件操作完成。根据特征值大于1的原则,投入变量我们选入了2个公共因子,产出变量选入了3个公共因子。从累计贡献率来看,投入变量的2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9.69%,产出变量的3个公共因子反映了原有信息的96.99%。

接着,本文将根据各因子的方差贡献率占各因子总方差贡献率的比重为权重进行加权汇总,可以分别求得各银行投入和产出变量的综合得分。计算公式分别为:

投入变量总得分F=(58.89*F1+40.26*F2)/99.69

产出变量总得分F=(55.40*F1+27.43*F2+14.17*F3)/99.69

然后,把投入变量得分F与产出变量得分F作为DEA模型中的投入与产出变量,利用DEAP软件我们计算出各商业银行200x年的效率得分。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得分明显偏低,从技术效率来看,仅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的效率得分达到所有商业银行得分的平均值,农业银行的效率得分在样本银行中排名倒数第二。在股份制商业银行中,效率得分最高的是华夏银行,其次是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和中信银行。从规模报酬情况来看,我国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达到理想的规模状态,有一半左右的商业银行处于规模报酬递减的阶段,而一半左右则处于规模报酬递增阶段。从纯技术效率来看,我国各商业银行的差距不大,其中工商银行、建设银行、招商银行、深发展、华夏银行和交通银行均达到效率满分,全部样本银行的纯技术效率平均分也比较高,达到0.918,但这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农业银行,其纯技术效率分值仅为0.474,处于非常落后的一个水平。

最后,为了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是否存在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了高风险的行为,本文还计算了未考虑风险因素时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另外,表5中还包含了考虑风险因素后各样本商业银行的技术效率得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技术效率得分之差以及反映各商业银行风险状况的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从技术效率值的变化情况来看,考虑风险因素前后变化最大的是深发展,其效率差值为0.579,与此同时,我们可以观察到,深发展的两个风险度量指标也表明其风险程度是最高的。在样本商业银行中,深发展的资本充足性是最低的(2.5%),其流动性也是最差的(1.092)。为了更准确地判断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的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我们计算了考虑风险因素前后效率差与风险度量指标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的相关系数,它们分别为-0.42和-0.72。这表明,在我国商业银行中,存在着为了追求高效率而采取高风险的行为这样一种现象,即一些商业银行的高效率是通过牺牲其风险水平(降低资本充足性和流动性)为代价而获得的。我们可以清晰地观察效率与风险之间的关系。很明显,一些银行通过降低其流动性而获得效率水平的提升。

3结论

本文通过采用因子分析法,从众多的投入和产出变量中抽取出最重要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通过提练的投入因子和产出因子来衡量我国商业银行的效率水平。同时,将风险问题纳入到商业银行的效率分析框架,将效率分为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和经过风险调整的效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一些商业银行通过承担过高的风险,而获得未经风险调整的效率水平的提高。为此,可以看出,将风险因素纳入效率的分析框架中对于效率评估的准确性和客观性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另外,本文的不足之处在于对商业银行风险的衡量时采取了比较单一的指标,未来的研究方向应是引入综合的模型指标对于商业银行的风险进行更科学的计量,并将其纳入效率的评估模型中。当然,本文的目的在于探讨在对效率进行评价时纳入风险因素的重要性,而实证只是对此观点所进行的初步验证,深层次的问题还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

篇8: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论文摘要:在当前的国内外的经济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尤为突出,因而加强风险管理成为金融结构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本文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

论文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思考

1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产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近些年来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信贷资产风险管理方面已取得明显的成绩和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仍然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1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制约了信贷营销。目前,加强信贷营销已成为国有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的焦点,但权限过分集中的贷款审批制度实际上限制了分支机构参与市场营销的空间和推行金融新产品的想象空间,制约了基层金融机构贷款营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导致了一段时期以来社会普遍反映的“贷款难”问题、县域经济金融支持萎缩问题等,既影响了金融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也导致了基层金融机构经营效益的下降。

1.2审批程序不科学。商业银行发放一笔贷款要经过调查人、调查负责人、审查人、审查负责人、签批人、最高签批人等审批程序,同时基层行上报材料必须通过审批系统按不同权限上报,虽然在审批信贷业务中层层把关,但对借款人使用贷款的真正动机和原因未必能掌握,从目前的静态资料来分析,很难准确判断贷款发放后能否安全收回,各级审批人员只从表面资料上判定还贷能力强弱,无法知晓贷款发放后收回的把握有多大,因此常常会看到签批者附注“应加强贷后管理,切实按期收回”等文字。

1.3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等原因较难解决好激励机制。当我们要求国有商业银行防范金融风险时或国有商业银行自己也正在采取各种办法防范内部的风险时,会出现一种社会现象,就是有些信贷员讲的“不贷没风险,少贷小风险,多贷大风险”的心态,银行内的“惜贷”现象普遍存在,另外下级行或基层行因授权不足而不能从实际出发贷款发放,从而影响经济的发展,最终也影响银行发展。

1.4银行、财政、国企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成为信贷风险管理矛盾的焦点之一。国有企业因资本金不足,希望财政注资清偿一些过度负债,而财政能力不足,为企业更多的注资将造成国家财政紧张和赤字扩大;国有企业需要取得新贷款以发展生产,也期望银行注销和减免更多的债务,而国有银行需要进行资本重置,没有能力有效地冲销坏账和减免债务,同时银行也是企业法人,没有义务对这么多高负债的国有企业进行扶持,银、企各自都面临诸多困难。

1.5在防范银行业来自内部和外部的道德风险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困难。我们很难界定银行人员向关系人提供优惠信贷的界限,这里面存在道德风险。同时,在资产管理公司处置

不良资产的过程中,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是如何防止资产管理公司内部工作人员或承包商和买主勾结舞弊,将资产以低于其真实价格的价格出售,使国家蒙受损失。同时,还必须保证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杜绝操作中的随意性。

1.6国家通过行政手段控制新的不良资产形成,难以对新增贷款实行严格的责任认定。在金融活动中,人们可以通过种种努力去消灭金融舞弊,而金融风险却是不能够消除的,只能是通过管理来控制金融风险和分散金融风险。银行要想获得收益,就要承担相应的风险,由于风险和收益之间存在替代性,只有通过市场竞争使银行规范自身的行为,建立风险管理的机制,在风险和收益之间求得平衡。

1.7风险监控存在漏洞。虽然信贷业务风险的监控是全过程的,但银行不可能监控到贷款的每一个环节,比如银行贷款进入企业生产环节后就很难监控。作为银行信贷人员,在跟踪贷款使用过程中,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的财务状况、生产、销售等情况综合分析来判断贷款是否安全。其实影响贷款安全更重要的因素之一是企业决策者、经营者的行为,因为他们操纵着企业生产、经营及财务实权,贷款风险的控制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借款企业实权物的控制,然而这恰恰是银行风险监控比较难、比较薄弱的环节。

2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加强信贷资产风险管理的对策

2.1培育一种新型的信贷文化,一个优秀的企业,离不开卓越的文化。

商业银行也是一种企业,应当具有自身的企业文化和管理,使银行全体员工形成共同的理念和价值判断,以银行的使命、目标、伦理道德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从而自觉自愿、心悦诚服地为使银行整体效益最大化、风险最小化而努力工作。信贷文化作为商业银行重要的企业文化内容之一,必须渗透到每一个信贷从业人员。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和阐述发展与质量、速度与效益、提高效率与风险控制、放权经营与上收集中、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等重大关系,形成统一“经营风险”的信贷观念与文化。只有这样,信贷体制改革措施才有可能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执行,信贷体制改革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要形成“经营风险”的信贷文化,首先要求一家商业银行要有明确的信贷政策指引。

2.2完善银行内部信用评级制度。

建立内部评级体系,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是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为此,商业银行要充实行业和客户数据库,构建管理信息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决策支持系统。除了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外,还要考虑经济周期的影响、行业特点、市场竞争态势、管理水平、产权结构等的影响。银行内部要加快数据集中,主要是全国数据集中;人民银行要加快完善登记咨询系统,将各家商业银行的数据集中起来,强化数据统计分析。银行可以利用标准的统计方法统计出不同信用等级和不同行业的违约率、违约后的损失率、经济资本分配状况和充足率等一些巴塞尔新协议所要求的参数值,并根据统计结果定期分析动态变化,逐步积累经验值,并对关键统计参数进行压力测试,逐步向内部评级法过渡,实现内部评级和外部评级相结合。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已产生对专业评级机构评级的强烈需求。在商业银行内部评级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考虑将某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评级委托给专业机构,或与专业机构共同进行评级,以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人员了解客户和项目、专业机构人员在行业和评级技能方面的优势,形成信息、资源和专业技术共享,实现规模效益。

2.3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避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2.3.1组织结构上确保岗位制约。可参照外资银行在信贷组织上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分行的专业线管理之外,进一步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较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最佳结合。

2.3.2改变信贷审计监督的实施主体,增加风险管理

部门的工作职责,加强风险管理部门的职能建设。风险管理部门不能只停留在对已产生的风险进行监测而应参与信贷业务的全过程。从发放前的预防控制到最后的风险认定和处罚。

2.3.3全面落实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

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归根到底必须依靠人才。如果一个良好的信贷管理体制没有相匹配的人才,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只是一句空话。要真正把银行的激励约束机制摆在突出位置,不仅是银行发展的根本大计,而且是有效防范信贷资产风险,使之在激烈的国内外金融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商业银行现行垂直型决策机制不利于权责利的明确划分,在改革完善决策机制的基础上,银行必须改革现有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从干部人事制度!劳动用工制度、薪酬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方面入手,建立一套既能调动信贷经营人员的积极性,又能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的信贷经营的激励约束机制低效的决策机制。完善的信贷经营决策激励约束机制应有利于银行经济效益提高,应鼓励信贷人员大胆去做高收益高风险的信贷项目,结果也应同时体现在银行和信贷人员身上,对信贷经营人员赋以一定范围的权力,在规定的范围内,由信贷经营人员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其后果或利益,并且这种后果和利益是事先有明确界定的,再强调权、责、利对等的同时,加强权、责、利三者的时效性与可追索性,项目发生初期体现的收益不可等同认为后期不会出现亏损或风险,因此信贷经营人员的责、权、利应在其负完相应责任后才给予完整体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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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徐红,赵优珍.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原则和手段.新金融,20x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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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芳,张宗梁.银行业风险与防范.经济科学出版社.

篇9: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20××年开始的美国次贷危机,逐渐演变成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中国也不可避免地遭受了这场“金融海啸”的袭击。本文正是基于此,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贷后管理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次贷危机;商业银行;贷后风险管理

一、次贷危机对我国商业银行的影响

20××年4月,美国新世纪金融公司申请破产,标志着次贷危机正式爆发。两年来这场危机似乎仍没有见底,甚至愈

演愈烈,形成了一种“蝴蝶”效应,引发全球金融**。而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世界上每个国家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我国由于此次金融危机的影响,外汇储备部分损失,出口困难,失业增加,经济增长减缓。

首先,雷曼破产对于国内各大银行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损失。截至目前披露的情况,八大行持有的雷曼债券,不完全统计在8亿美元左右。其中,工行1.52亿美元、中行1.29亿美元、招行7000万美元、交行7002万美元、建行1.91亿美元、兴业银行3360万美元、中信集团1.59亿美元,其他银行正在核对所持雷曼债券,相信还会不断增多。这就直接影响了我国商业银行的投资收益。其次,我国大型商业银行海外机构的经营活动会受到影响。当众多著名金融机构受次贷冲击损失严重甚至陷入危机时,消费者对金融机构的信心肯定会受到打击,进而影响整个银行业的经营环境。银行海外机构在当地开展业务时很难避免次贷危机的负面影响。最后,次贷危机导致我国的出口需求下降,出口导向型企业的盈利将下降,部分中小企业甚至会面临生存危机,我国商业银行先前对此类企业发放的贷款的风险上升。

次贷危机虽然重创了全球经济,但在我国政府灵活的宏观调控政策指导下,只要我国商业银行对次贷危机的影响保持清醒的认识,切实加强风险管理,就能将次贷危机的不利影响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

二、商业银行贷后管理存在的问题

金融机构没有正确评估其面临的一系列风险是其在次贷危机中遭受重大损失的重要原因。这给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敲响了警钟。相较于西方发达国家的银行,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力还不够完善和成熟。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更应该本着审慎的基本原则,来看待我国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现存问题:

1.不够重视贷后风险管理。由于短期利益驱使和考核机制不合理,银行信贷人员对贷后风险管理认识不深不透,仍然存在重视贷款营销和贷前审查,忽视贷后管理的现象。目前推行的贷款“五级分类”标准约束力不强,本来可以发现的贷款风险隐患,却由于“轻管”,而使其变成实际上的风险。

2.贷后管理经常流于形式。贷后信贷资产检查作为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的重点环节,需要相关人员深入企业监控其经济活动和资金流向、认真分析其贷款风险变化情况。可实际情况是信贷人员对不少贷款企业的后续管理放松,无法随时把握企业生产经营变化情况。贷后管理主要是为了应付日常制度检查的需要,失去了贷后检查的真正意义,这是造成贷款预警机制失灵的主要原因。

3.没有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指标体系。目前银行对信贷业务贷后风险控制的内容多是定性分析,这些分析因素很难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控制体系。虽然财务状况分析中涉及定量分析,但是对企业财务指标的风险预警、监控信息体系过于复杂,不易于操作。而且这些指标基本上是零散的而非系统的,而且缺少针对性,不易于实践操作。

三、金融危机下商业银行贷后管理的新对策

信用风险是商业银行日常运营过程中面对的最大风险之一,每家银行都很关注信贷资产是否安全,然而相对来说贷后管理是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中的软肋,在金融危机来临的今天我们更应该重视信贷资产的贷后管理。

1.及时更新国家及地方政府对各个行业(特别是银行发放信贷的主要行业)的相关政策举措。明确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为全面完善的进行贷后管理建立一个良好的认知环境。

2.新建或完善客户信息系统,横向和纵向了解行业指标以及上下游企业的财务和运营状况,并及时更新,保持对企业客户的密切关注;并尝试了解企业的销售渠道和管理环境及管理模式,从而进一步了解企业客户的实际经营情况。

3.客户经理应对受危机影响的信贷客户予以高度关注。经常与客户保持联系,每季度及时完成贷后检查,定期了解贷款使用情况,若贷款投入再建项目,可以实地核查;并观察客户的主营业务波动情况以及现金流是否充足;是否有裁员或不完全用工等现象;以及在其他银行的贷款、授信是否有被压缩或解除的情况发生,并及时向分行反应相关情况。

4.调查发放信贷的主要行业在危机发生之后相关指标(行业的市场风险、企业的存活率、收益率等),再与往年比较,若指标大幅下降,应特别关注,可以考虑对该行业限额重新设定以及下调该行业的信用等级;关注客户的融资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调查客户的相关财务指标(短期偿债能力、收益率等),再与往年比较,若指标大幅下降,应特别关注;若在其他银行还有大部分借款,可以考虑调整其授信额度以及下调信用等级。

5.关注信贷客户(特别是外资企业)的资金账户,防止资金抽逃和挪用,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审查资金用途。对抵(质)押物的价值进行调查确认,若在此次危机中损失减值,应通知客户尽快弥补该差额。担保人的情况也要跟踪了解,若其不再符合担保人条件,应告知客户再选择一位担保人。

在当前的宏观经济背景下,即是挑战也是机遇,对于风险要严格把控,对于优质企业要坚决扶持。在风险管理过程中注意及时对客户跟踪回访以及企业的上门调研,都有助于信贷资产贷后风险管理的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方红光:完善贷后管理体系的思考,银行家,20xx(11).

[2]王青:美国次贷危机及对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启示,经济师,20xx(2).

篇10: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目前商业银行的管理重心在风险管理方面,只有管控好风险的发生才能避免金融和经验风险的加大。本文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入手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所存在的风险问题并提出了风险管理的相关建议,使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更加正规完善。

【关键词】商业银行;风险管理;建议

当前的商业银行发展中,业务全面化经营下存在很多的风险问题,如市场、信用、金融、经营、操作及流动性等方面都存在着风险问题。如果对这些风险问题不加以控制和管理及其容易导致出现严重的后果导致资产产业链的断裂发生巨额亏损等。因此对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研究分析是比较重要的课题,需要不断的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强化风险管理工作保证商业银行安全稳固经营。

一、我国商业银行的特点

(一)风险范围大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既然是企业只是经营的商品形式不一样,所以也存在风险内涵,也会有资产损失和经营亏损的情况存在,但商业银行也比企业宽泛很大,如果商业银行因为管理经营不善会比一般企业风险大,有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的风险存在。比如:如果正常的工商企业因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资金链断裂,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商业银行的贷款,那么商业银行就会出现不良贷款或经营亏损的现象,铃声客户存在商业银行的资金其安全性也受到威胁。如果商业银行的资金安全性不能得到保障,银行不能根据客户要求支付全部应付款项的时候,这时候银行就会出现不能支付的情况;无法保障银行的后续资金问题,资金的流动性滞缓,这会引起商业银行的破产。如果商业银行所贷出去的款项不能及时的收回导致安全性缺失或流动性无法确保,这样风险就会发生,经营效益也无法得到确保,银行的安全性也受到挑战。

(二)具有双重性风险

银行风险的双重性是由商业银行的性质决定的,商业银行的风险来源渠道增多,从宏观角度分析是因为商业银行具有间接生产性质,其风险来源主要由两个方面:一是内部风险来源,自身的经营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和资金周转不开;二是外部的客户风险,客户间接资金的大量需求,间接的资金需求占有大量的银行贷款比例,一旦贷款用户出现经营管理不善,或者恶意拖欠的行为,这部分贷款就会损失或者亏欠,给银行带来风险。

(三)风险影响面大

商业银行首先是货币经营的特殊性质企业,起到了信用中介的智能,客户资源在经营管理中大量的资金来源都要依靠银行。其中的支付中介职能决定了其客户的结算关系要依靠银行完成。商业银行中的经营和业务活动和社会商业组织形式以及日常老百姓千家万户有着密切的联系,商业银行因为经营管理不善发生的问题,其涉及面和影响面都非常大。轻者会造成部分的商业门面关闭或者银行破产,严重会引起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危机。

二、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主要面临的风险

(一)管理理念不科学

在管理上还没有认识到现代管理中存在的风险。因为商业银行是隶属于高风险的性质的银行。在我国资本市场不发达的前提下,企业主要通过间接融资的方式开展融资,导致资本空间的运作方式狭窄,目前我国银行资金的集中度偏高,产值都集中在国有企业中,导致银行目前的风险问题在有一个导火线引导下就会一触即发。但因为我国商业银行没有充分的银行风险意识,主要表现出的状况有:第一,注重银行的经营管理模式,没有对利润和资产有客观的认识。在商业化改革加强的进程中,各个行业的竞争压力加大,考核评价体系不健全,很多商业银行还是运用沿用以往的管理理念把“存款立行”作为银行发展的指导思想,注重存款不注重商业运作;“质量立行”更多的是利用空号空喊,更多的拓展业务形式以及相关的规模。二是。没有明确现代银行的长短期经营目标,在资产质量上有明显的表现。三是没有充分的认识资本覆盖风险。一方面,把风险管理放到了业务发展对立面的角度考虑问题,把风险管理看成是对业务人员的为难,其实控制风险和创造利润两者是起着同等重要的作用,不能把风险和利润紧密结合。另一方面,让风险管理独立存在,没有把风险控制、市场营销、市场拓展三者结合应用,但是很多工作人员曲解其本质含义,认为要想控制风险就要少发展业务,业务范围越大风险越大,让业务发展进入停滞状态,让银行的抗风险能力减低。

(二)风险管理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问题上的制度并不完善和健全,虽然具备一定的管理条例,但是条例存在许多漏洞导致在风险发生时无法及时预防和解决。商业银行分险管理是一个完善系统的流程管理过程,制度需要完善在风险发生之前、当时和事后有妥善的后续制度条例。我国的商业银行管理对于成熟的风险管理缺乏经验,虽然设立有风险管理委员会,但是仅仅看中表面未能发挥应有的职责和决策能力。健全管理机制应当重点发挥好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能义务,确定其核心管理地位,围绕委员会健全执行风险管理机制。在日常风险管理问题中,各层次的管理职责不明确也导致了管理上的困难和混乱,在风险管理机制里,需要多个部门的相关监督在高层领导的指导下确保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康运行,很多部门没有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和监督防范的必须性,容易对风险管理产生懈怠和不重视。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制大多数依托于业务部门进行相互监督和管理,缺乏专业的风险管理部门,没有成熟的风险管理经理来管控工作导致无论是现有的稽核部门还是相关业务督促部门都没有权威理论和确切的管理能力去把控可能出现的分险管理问题。没有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无法形成完成的风险管理机制链条,难以发挥对其余业务部门的管理监督职能。

(三)风险管理技术和信息系统建设落后

因为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起步较晚,管理方面的各项工作相对落后。在风险管理技术上手段仍然比较陈旧,采取的多数方法的对财务数据进行单一简单的对账分析和相关比例数据进行比较,预测分析方法也仅仅停留在账本上的分析,这样的方法技术比较片面,如果账本数据记录不准确便会导致分析结果的不可靠和不可用。老旧的技术手段也使的风险管理过于片面,无法综合比较数据得出妥善的处理结果和累计管理经验,分析量化的技术和市场研究分析的先进手段和方法我国还并未应用。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数据量过于薄弱,资料滞后更新速度慢,难以满足现在极速变化的市场经济需求,缺乏必备的基础数据资料库就难以应对出可靠的分析结果,数据资料的缺乏使风险管理的基础过于脆弱难以后续开展一系列的管理措施。风险管理数据的不准确和错误性会严重影响风险管理的决策和量化分析,业务信息的缺乏无法开展科学的风险分析建立科学管理和监控模型,及时预测风险发展的可能性,严重制约影响了商业印象的风险管理工作。

三、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建议

(一)健全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

公司的管理治理结构是指在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治理过程中对公司的所以事情的处理配置的安排。我国商业银行正在向股份所有制改造,效仿国际优秀的银行风险管理机制,合理安排公司的管理治理结构,由股东大会选举出董事会,再统一安排选举出经营人员,内部进行相互牵制和制约,制定合理的管理方案,平衡多方的利益,制定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义务,进行责任机制的追究明确彼此监督和管理银行保证风险管理的监督。银行要想持续发展走向上市持续盈利阶段,必须满足市场透明化的需求,让市场进行监督,各方面进行制约从根本控制减少风险的发生。

(二)提升风险管理信息建设和技术水平

良好的物资和设备基础是进行风险控制管理的坚强支撑,像发达国家的银行风险管理学习,提升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资料库的信息建设和技术水平是非常必要的改善措施。健全完善强大的信息资料库可自主的进行授权数据的积累,更新数据信息库,可以根据强有力的数据轻松分析出风险存在点,比如客户的违约程度来计算潜在的风险发生可能,加强银行的安全性,完善了风险控制体系,对于重点客户、重点地区的监督和控制更加的简单可操作。技术方面可以采取统计模型的先进对比手段,如决策模型,在银行需要决策信贷时提供可靠的分析和安全的结果,在借贷人的信用评级、借贷周期、借贷额度评定、预期效益等多方面客观的条件进行模型统计分析,不至于盲从盲断,有数据支持提高风险管理的效果。还可以从信用风险模型上的统计,有效计算出违约数目和违约次数以及违约所造成的损失量和比例,为以后客户信贷提供借鉴,减少风险的发生。只有加强基础物资建设,提升风险管理水平和信息建设,才能更好的完善风险管理体系。

(三)优秀的文化理念和风险管理人才团队

我国商业银行想达到长治久安,必须从企业内部素质良好的企业文化,内部加强对风险管理的重要性的培训,从高层领导到基层工作人员都要拥有强烈的风险预防意识,提高对风险管理的认知,从工作中的一点一滴留意和思考,有异常现象及时反映和追查,争取将每一次的风险发生可能从根源扼杀。拥有优质资金和良好经营状态的银行必然必备现金的管理文化理念和对风险管理有充足意识的上下级员工。专业高素质的风险管理人才团队可帮助银行完善和建立风险管理机制,把控经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国际优秀银行中拥有专业的风险管理团队,从技术支持和制度建设到管理人才都具备较高水平的金融意识,可以建立优秀的风险管理技术和洞察潜在风险发生的危机,提前预防和把控。信贷和风险管理工作人员不仅仅拥有高素质的理论基础,还具备多年的丰富经验,从实际工作到理论研究均能安全把控银行风险管理,高素质的风险管理团队的每个人才都拥有明确的分工和职责,日常工作中可以有条不紊的保证银行的经营安全,提升银行的风险监督管理水平。

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需要不断借鉴国际优秀银行的理论和实践成果,结合我国现有的发展情况,在实践和理论的探索下丰富和完善风险管理体制,实现我国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和风险管理能力的综合提高。

作者:丁超超 单位:乐山广播电视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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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安.浅谈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J].财会研究,20xx(18)

[4]宋婧怡.关于金融危机后中国银行业境况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xx(01)

篇11: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摘要:随着近几年全球经济一体化速度加快,各国间资金流动愈加频繁,外汇市场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使各国汇率不断波动,而汇率频繁波动会使我国商业银行不断面临外汇风险。本文对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的问题进行了研究,首先介绍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主要来源,并对目前国内银行进行外汇风险管理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银行风险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的解决方法,希望为银行的实际操作与管理提供有价值的建议。

关键词:我国商业银行;外汇风险;风险管理

一、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的来源

(一)外汇资本金面临的外汇风险

商业银行的资本金是维持其日常基本运营活动的保障之一,也是防范银行经营风险的条件之一。近几年来,随着外汇资本金规模的增大,银行的外汇风险也在不断增大。在银行资本金在没有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条件下,是不允许私自结汇或者转换币种的,所以当汇率不断波动时,银行以外币表示的资本金的价值也将不断变化,导致银行一直存在外汇风险,甚至会影响银行的资本充足率。比如,当人民币大幅升值时,将银行外币资本金转化成以本币表示的金额时将会大幅缩水,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也随之降低。

(二)资产负债外汇敞口头寸面临的外汇风险

近些年来,我国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对银行外汇贷款的需求大量增加,使银行的外汇资产业务发展迅速;此风险包括商业银行的外汇资产与外汇负债的外币头寸不匹配的现象,也就是说存在币种不完全一致的可能性;还包括商业银行持有外汇资产、负债的期限错配,即外汇资金来源与资金运用的到期期限不一致,例如,某银行的外汇负债已到期,但是它持有的外汇资产期限都较长,没有到期的资产可以用来偿还到期的`负债。

(三)外汇中间业务面临的外汇风险

结售汇业务是银行的中间业务之一。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内更多的个人、企业选择到国外开展业务,从而需要大量的外汇进行交易与结算,为了规避由汇率波动带来的经济损失,客户会选择提高结汇业务量,立即把汇率风险转接给银行,因此银行每天的外汇头寸将会随着客户的需求而上下波动,可能会出现较大外汇敞口,而当汇率往不利于银行的方向变动时,银行就会有遭受潜在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二、我国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以及对金融改革的日益加深,商业银行对于可以自主灵活管理外汇风险的需求不断增加。国内金融衍生品市场的日益完备和外汇市场结构的完善,促进更快改善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制度。为了更好更快的完善外汇市场,提高外汇指定银行为客户提供外币买卖业务和外币资金管理业务的灵活自主性,自20xx年9月起,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头寸限额管理政策进行了调整,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制度正式进入银行每日操作流程。外汇管理局依据国际收支情况、各银行结售汇业务总量、银行资产负责结构以及本外币资本金数量等因素,来决定银行每日的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目前,外汇局推行的政策越来越宽松,给银行更大的自主性和发展空间,总体上要进行限额管理,但有逐渐放开的趋势。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管理的区间为从零到国家外汇局核定的数额,银行体系的总限额将大幅提高,银行对待风险管理必须更加谨慎。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逐日对结售汇综合头寸进行考察与监督,对外汇交易业务和头寸进行严格的限额控制,其中也包含外汇交易头寸限额和止蚀限额。在每个营业日终了,银行都应对全行的结售汇综合头寸进行管理,保证它在外汇局规定的限额之内。所有当日超过外汇局规定的限额头寸,银行要在下一个营业日终了之前将其调控在规定额度之内。

三、我国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风险管理意识不够成熟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外汇风险的重视程度和意识普遍较低。存在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目前国内商业银行的外币业务与人民币业务相比,外币业务的占比较小,并且部分银行管理层没有意识到有效控制外汇风险对银行整体稳健运营来说非常重要。例如,我国商业银行现在实行的是垂直管理制度,即由董事会做出如何管理外汇风险的决议,所以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者们对外汇风险的认识、评估以及管控水平就决定了银行能否迅速、成功的控制住风险。但由于一些历史体制的问题,对于外汇风险的操控与管理,目前国内银行的高层管理者还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储备,并且缺乏对外汇风险设置风险限额的意识与操作。

(二)风险管理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一些历史制度原因,我国的市场化进程时间较短,商业银行对外汇风险的管理活动起步较晚、经验较少;尽管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猛,涉及外汇交易的规模迅速扩大,但理论的发展却没有跟上实体发展的速度。因此必然会导致我国没有足够切实的数据和经验来建立研究针对我国外汇风险的模型,进而也就使我国银行对外汇风险的识别、管控等能力不足。相较于国外某些大银行已经开始运用大量数据统计模型、金融工程等高科技先进手段对外汇风险进行准确地计量与检测,目前国内的外汇风险管理水平仍不能精确地算出银行所持有的某一种外汇敞口头寸的风险和所有外币总的敞口头寸。

(三)缺乏风险规避工具

与国外相比,国内的外汇衍生品处于刚起步的阶段,缺乏满足实际需求且真正有效的金融衍生品,国内的商业银行处于缺少规避和转移外汇风险途径与手段的状态。现阶段国外银行普遍运用期货、远期、互换和期权等衍生品进行外汇风险规避,甚至部分跨国银行利用金融工程等方法,综合运用上述四种基本金融衍生品;而我国目前能够自主使用的外汇衍生品只包括银行间市场的远期外汇交易、银行间债券市场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交易、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交易和银行间市场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可以看出,我国衍生品类型较少,远远比不上国外的普及程度,且不擅长利用金融工程等先进技术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活动。

四、我国商业银行外汇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和建议

(一)增强风险管理意识

银行的高级管理层要多关注全球金融领域的动态变化,清楚的了解本行在全球金融市场中的地位及其所面临的风险,不断向国内外银行学习对外汇风险管理的优秀经验和专业的风险管理知识。首先,国内银行的董事会和高级管理者要充分了解和熟悉各银行的外汇风险水平高低以及能否有效管理;其次,大大增加对外汇交易人员以及外汇风险管理人员的培训活动;最后,提高普通员工的外汇风险知识普及率,倡导全体员工学习风气,增强银行整体的风险管理意识、素质和能力。总之,商业银行应制定合理有效的外汇风险管理制度与政策,并不断的进行创新与改良,让风险管理做到真正切实可行、行之有效。

(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

国内银行应在吸取国内外商业银行优秀的管理经验的同时,结合国内市场环境和自身的经营管理特色,建立起符合我国商业银行自身需求的外汇风险管理机制与结构,国内银行应做到与外汇风险相关的各部门员工都具备一定的外汇风险专业知识。首先,董事会要加强外汇风险管理的意识与能力;其次,董事会和高层管理者们要具备充分了解外汇风险的专业技能,从而为银行经营操作制定合理的风险管理制度;再次,通过银行的培训机制,使外汇交易、外汇管控等部门的工作人员不断提高其工作的专业素养,或当银行面临外汇风险时,能及时有效地控制住它;最后,银行的外汇风险内审部门要保持其独立性,加大内审的频率和强度,逐步完善内部审计的制度,让内审工作有依可寻,努力发挥其最大效果。还要不断细化每个人的工作职责,对于违反制度、政策的行为一定要进行严重处理。

(三)加快外汇衍生品创新

在银行自身和其他经济主体外汇风险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各经济主体对外汇风险规避方法的需求也不断上升,银行有效规避外汇风险的途径之一就是充分利用金融衍生品。现在国内银行的外汇衍生品市场正在起步阶段,银行对衍生产品的定价和营销环节都不够成熟。此时国内银行可以利用一些外资银行对外汇衍生品较为熟悉的优势,与外资银行进行合作,改进产品或研发出更加适合自身的外汇衍生品。在目前国内银行之间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商业银行要合理的制定外汇衍生品的价格与营销方案,选择与外资银行合作或自主研发出适合自身经营特点的衍生品,在更大程度上为银行规避外汇风险,发挥出外汇风险管理工具的最大效用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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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2: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论文

一、金融衍生工具的介绍

金融衍生工具,英文为(financial derivative),也叫做“金融衍生产品”,通常由传统金融工具衍化和派生,不独立存在,它的价值主要依附于基础金融产品,概念与之相对应,建立在基础产品或基础变量之上,价格随基础金融产品变动。金融衍生工具是虚拟产品,这里的基础产品即包括现货金融产品,又包括金融衍生工具,体现了双重虚拟性。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有一定的时间跨度,交易与否约定在未来时间。因其交易过程只需远远小于合约金融的部分保证金,所以具有杠杆作用。它最早产生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当时国际经济形势动荡,国际金融安全受到威胁,为了防范金融风险,金融衍生工具产生,40 多年的实际案例表明,它的发展,与金融市场秩序、通信行业的发展等综合因素密切相关。几种常用的金融衍生工具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远期合同、互换合同。商业银行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在银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衍生金融工具的运用日益扩大。金融衍生工具的合理运用有效提高了我国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增大了市场经营效益,拓宽商业银行的业务领域。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工具业务主要有外汇类和利率类,外汇类金融衍生工具有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和货币掉期,利率类金融衍生工具有利率互换、债券远期及远期利率协议。

二、我国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工具运用现状和风险

在最近几年里,国家对商业银行给与一定的政策支持,在商业银行顺利发展的同时又健全了我国的经济体系,推动了我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提升了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空间。我国金融衍生工具运用有二十多年的实践经验,金融衍生工具日益创新,品种多样,产品经营领域不断扩大,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各种由于机制不健全方面引发的风险问题日益突显起来,金融衍生工具作为一把双刃剑,在给商业银行增加收入的同时,又有一定的风险性,操作不当,带来的是致命的损失,可谓利弊同存,这也引起社会的共同关注。正如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我们在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同时,一定要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风险,谨慎制定相应的应对策略,才能保证其运用所达到的效果,把商业银行运营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下面我们来认识下金融衍生业务几种风险。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在这里主要是商业银行金融衍生工具的业务运行过程里,由于对方违约亦或是履行合约能力丧失导致的风险。信用风险某种程度上主观因素多些,我国社会普遍缺乏信用意识,万一有信用方面的不良状况出现,信用道德规范不到位,必然导致商业银行影响的正常经营,甚至严重时会恶性循环,导致金融危机。

(二)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受主观因素影响较差,常自然存在,但因其涉及范围广,带来的危险严重性大,主要的影响市场风险因素有汇率、利率及金融产品价格等,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限制了股票和商品类投资,利率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利率决策机构不健全、利率的确定和主体错位导致的重新定价风险。由于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产品种类多,可控性差,如果存在投机因素,风险更是不可挽回,甚至是破产的威胁。社会经济的发展、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者的信心很多是有联动效应的。

此外,由于客户导致的期权性风险,法制不健全、信息披露不规范、数据信息不完备、过度投机、高端人才缺乏等等都是我国商业银行普遍面临的挑战。目前我国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分析主要在数据分析层面上,很少针对业务进行前瞻预警分析,指导性意义匮乏,如何让金融从业者面对市场不再陌生,运用杠杆作用对冲市场风险,应对复杂多变的金融环境,提高金融市场的活力,完善定价机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三、金融衍生工具运用的风险的控制策略

(一)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要有客观正确的认识

对于银行来说,风险的防范是头等大事,因金融衍生工具风险的客观存在和可能带给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严重后果,我国的商业银行更应该客观看待金融衍生工具,充分考虑自身经营情况,经济实力,参与的必要性,项目的可行性,以及对于风险的承受能力,带给商业银行自身的机会与利益和影响力,适度地运用,降低对冲风险时的时间滞后性。许多失败的案例都是由于商业银行对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性认识不到位、拥有侥幸心理、缺少事前的市场调查,认真进行金融衍生工具的业务经营,权衡利弊,建立正确的心理,及时对于参与的各项经验和不足进行考评,反复推研,不断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杜绝危险操作,拥有稳定的心态,平稳经营,才能确保金融衍生工具的合理运用。

(二)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业务具体操作流程

运用金融衍生工具的商业银行首先要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金融衍生工具也不例外,明确交易的金融机构的最低资本额、制定风险值是最基础的,在运用的过程中,制定严格的操控流程和风险管理办法,最后要有系统的评估机制和对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考虑到任何制度、流程都不是一劳永逸的,尤其是面对的是变化莫测的金融市场,更要不断地修正、规范和完善。

(三)注重人才内生力量培养,组建专业团队

金融工具的风险都具有专业特征,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过程中涉及到较多的专业术语、模型、公式,要求参与人员要有较高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作支撑,衍生工具的合理运用需要的是要掌握财务、经济、市场、社会、政治、法律等综合领域的复合型分析人士,要有复杂的知识储备。目前,我国国际金融领域对金融衍生工具运用的人才较多,国内商业银行也可以将目光放远到国际市场,参考发达国家的运营模式,吸取经验,少走弯路,也可以引进具有海外市场实战经验的人加入到操作团队中,优势互补,加强合作,构建完美团队。

(四)金融衍生工具运用的注意要点

金融衍生工具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不可缺少的风险规避产品,它的业务的整个操作流程需要涉及多个外围机构,需要面临多方面的不可预知、不确定性风险。综合人才、服务、资金等各方力量、了解信息、利用资源对具体的业务水平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在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具体操作层面上,决策层面上,都要有精准要求、周密的考虑和系统的研究,一旦失误,都将产生巨大损失,市场具有一定的不可控性,瞬息万变,及时、准确的把握市场动向,抓住机会、规避风险。金融衍生工具永远是利益与风险并存的载体,在机会与损失的博弈中寻找均衡点,需要我国商业银行在现有的业务水平上不断提高,科学管控风险。

四、结束语

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世界经济形式瞬息万变,如何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来锁定利润、维系经营、进而健康发展成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共同关注点。针对经营品种的共性,认真分析风险产生的原因,从源头控制风险,在各个环节和流程严格把关,争取最大程度的降低财务风险,将金融衍生工具自身的规避风险的作用发挥到极致。金融衍生工具的运用既是一项真实的系统科学,也是一项微妙无形的艺术,只有静心专研过,衷心热爱它的专业人士才能够很好的驾驭和运用它,在进行具体业务操作时,综合考察了执行者的理论、经验、心态、敏锐的洞察力,先知先觉能力,大局驾驭能力。执行者的正确操作,带给企业的是提高效益、健康发展,企业发展带动的是社会整体进步,经济繁荣。总之,如何正确运用金融衍生工具,把控财务风险,让我国商业银行稳定健康发展是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鉴于本人理论与经验的局限,在此只是进行简单的探讨,希望以此抛砖引玉,让更多的同仁参与进来,共同为金融市场建立良好的运营环境,为我国商业银行经济繁荣以及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献策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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