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家乡九月九的夜饭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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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那月家乡九月九的夜饭散文

篇1: 那年那月家乡九月九的夜饭散文

那年那月家乡九月九的夜饭散文

重阳节,农历九月初九,二九相重,称为“重九”。汉中叶以后的儒家阴阳观,有六阴九阳。九是阳数,固重九亦叫“重阳”。民间在该日有登高的风俗,所以重阳节又称“登高节”。还有重九节、茱萸、菊花节等说法。除此之外,九月初九“九九”谐音是“久久”,有长久之意,所以常在此日祭祖与推行敬老活动。这些知识都是我求学在外才知道的,从小生活在浙西山区四散里的人可没有这么多的讲究,空着手登高有什么意思?那是闲的慌的人才做的事。农历九月正是山上掰玉米的时节,四散里的壮劳力一早就上山了,上湾下湾的高山离四散里的四大名山之一的天雷尖顶已不远,横路山也接近四大名山的鹰啄岩山顶,叫你空着手攀上爬下的一个来回也吃不消。还有更绝的活,一个叫水上的峭壁顶上掰玉米挑下山可不是玩的,即使叫你空着手走在陡立的人工凿就的窄窄的石梯,望着一面悬岩绝壁一旦跌下一命呜呼的险境,保管你两腿颤抖。瞧着人家担着一百四五十斤的玉米棒子健步如飞让你领教一下什么是勇敢的四散里人,他们认为这样的登高才会有意义。至于茱萸、菊花什么的山里人没有这样的闲情雅致,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满山遍野的山花哪一样不比菊花好看,为什么要偏偏看菊花?至于饮酒吟诗那是文化人的事,四散里人更关心如何不挨饿。

四散里的人家有不到天黑不吃晚餐的习俗 ,究其原因,白天在生产队忙得焦头烂额那能早早回家?再一个原因山里人本来就吃不饱,晚饭吃得早了睡觉时容易肚子饿,吃的晚了所以把晚餐叫夜饭。平时夜饭也没有什么好吃的,生产队分的大米根本不够吃只能掺和着粗粮吃,农历九月正值掏番薯的季节,番薯玉米汤粥将陪伴一家人度过整个的秋冬。唯一的一餐夜饭就是在九九重阳节的当天晚上能吃上一顿炒粉干,炒粉干为何物?那是山里人放在楼上的谷柜里平时舍不得吃专门用来招待客人用的佳肴点心,可见粉干之珍贵,口福之难饱。

粉干是用大米粉制作成细面条般晒干后盘成30公分的正方形,本地人可加工不了,由精明的兰溪人挑担沿着严婺古道走三四十里山路翻塔塔岭来到四散里,那年月能拿出现钱的人家可不多,大部分人家都是用有限的大米兑换的,大米本来就金贵,一年家里有多少客人来得掂量掂量兑换多少点心,完了回家放在几乎空着的谷柜里上了把锁 。

同样是粉干,炒出来的味道各家各户就大相径庭了,有点钱的人家用肉炒,炒出的粉干油光铮亮香气扑鼻。像我们家兄弟姐妹一大帮吃口重的人家哪有钱买肉?只能用菜油炒。一大家人敞开肚子吃炒粉干那是做梦时想的事,在重阳节的当天聪明的母亲一早就会刨上一大脸盆萝卜丝,我曾经问过母亲为什么要用萝卜而不用其他,母亲告诉我,萝卜丝的`颜色跟粉干很像不加细看还真能以假乱真,起码在别人看来不会显得太寒碜。这时的我不得不佩服母亲的小聪明,过年时亲戚来拜年了没有十个八个碗怎么行?家里哪有许多的钱用来买菜,唯一像样拿得出手的荤菜是用来祭祖的猪头,母亲充分发挥她的聪明才智,硬生生把一个猪头变成了猪鼻子、猪耳朵、猪舌头、猪头肉四个菜,但客人几番来还是不够的呀!母亲在每种菜的碗底垫上自家做的豆腐,荤菜只在上面铺上薄薄的一层,难怪外婆见了会说你们家就一只猪头哪来的许多猪舌猪耳朵的? 九月九当晚炒粉干时拌入早已备好的萝卜丝,由于萝卜丝的数量实在太多加上粉干的数量实在太少粉干老是炒不干,装碗时炒粉干差不多成了汤粉干,吃到嘴里如果不加仔细辨别很难吃出粉干的滋味,满口都是萝卜的气息。

俗话说得好,“越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炒粉干除了米饭外成了我的最爱。大年初二拜年外婆总会在中饭前给我炒上一大碗有很多肉的油淋淋香喷喷蓬松的炒粉干,到了兰溪女埠的姑婆家,姑婆也总是把堆得满满一大碗的炒粉干递到我的手中,说一声“吃吧!这是你最喜欢的。"以致后来到了外地工作我有闲都会去找炒粉干吃,雷打不动的是每年的重阳节我们家都会遵循老家四散里的传统吃炒粉干,几十年了一直如此。

炒粉干,特别是重阳节的炒粉干,让我品出了童年的艰辛,品出了当年母亲的无奈,品出了岁月的沧桑。

篇2:《那年那月》散文

《那年那月》散文

新上班的地方是一楼,每天朝九晚五。我对城市的排斥从未改变,我从不闲逛和游走于城市的大街小巷。每天只是机械似的上班,下午去看书或是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风景。

公司里我的人缘也不错,可能基于我总是大大咧咧。很快就有了一群死党,这样工作也显的轻松而惬意。

有一个来自内蒙大草原的帅气男孩儿,叫王磊的,每天和我套近乎,他的谈吐幽默,人也腼腆大气。不似别的男孩儿一般浮躁张狂。因此我们有着很多共同语言,我对他的印象很好。每天下班时,他总会来一句“昨日重现,不见不散”。那些死党她们看我的眼神,就像要把我碎尸万断方才解恨。我总是假装高傲的把刘海儿一甩,来一个糯糯的回应,“好滴,不见不散”,然后下班回家继续我惬意的生活。

很长时间我们都是在愉快的氛围中打发时间,但王磊看起来有点小小的伤感,我问他,他从不告诉我原因。直到有一天,他一声不啃的离职消失。我的心情糟透了,当然更多的是失去时的无奈和揪心,原来发现习惯了一个人时,再也不是当初的`自己。

死党说是我逼走了她们的念想,我糊里糊涂。她们说,王磊每天都在对面咖啡厅门口等我,我却骗了他六个月,我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家伙......

咖啡厅?待我出去看究竟时,对面果然有个咖啡厅,咖啡色的招牌上写着:昨日重现。霓虹灯旋转招牌上不停的重复着:“如果我不在家,就在昨日重现。如果我不在昨日重现,我一定是在昨日重现的路上。”而我却从未发现过,更不明白每天王磊那句含情脉脉的“昨日重现,不见不散”的真正含义。好一个苦涩浪漫的青春。

篇3:那年那月散文

那年那月散文字

那年那月散文2000字

对于一个出生在70年代后期的人来说,我的童年在父辈的眼中简直是掉进了蜜糖罐里。说真的,从记事起,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父亲母亲所描述的黑黑的“窝窝头”。再也没有经历过那种“离开红薯”不能活的日子。每每听到父亲母亲描述自己童年,便会顿时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可那毕竟也是一个物资匮乏的年代,除了顿顿的白面膜,其实也很难再找出值得炫耀的东西,这对于一个正在贪吃的孩子来说,又显得多么的单调和不足。现在最常见的苹果、梨、桃子,对于那时的我们来说都是父母亲所说的“仙物”,是只能从识字的课本中才能见到的。那时最能让我们兴奋的是忽然听到了村里有拨浪鼓的声音,那声音意味着我们的好日子要来了,飞奔似的回家,又突然箭一般的穿出,待母亲回过神来,才发现刚才怀里的“破鞋底”、“麻绳头”、“塑料布”已经换成了口中的“江米糕”、“江米苔”,那香甜味能在嘴里留一星期。现在回味起来,便感觉自己的童年犹如是咀嚼了一口将要成熟的柿子,甜中带着点淡淡的苦涩。

夏季是难熬的,对于整日圈在教室的我们来说是更难熬的。那时的教室是没有风扇的。热的不行了,就打开自己的书本对着脸忽嗒忽嗒的猛扇几下,热是能忍受的。最难忍受的却是学校大门口那低一句高一句的“冰棍儿、白糖冰棍儿”带给的诱惑。

现在记起来,那时的冰棍儿好像要2分钱一根的。对于现在动辄几元的冰激凌,显得是多么的廉价。可是对于一个连买盐钱都要靠母亲从鸡屁股里扣出的家庭来说,几分钱又是如此的弥足珍贵,因此那时不是每个孩子都像现在的孩子一样口袋里都有零花钱的,我便是这样,经常兜里比脸上都干净。

可那时的自己又是那样的“没出息”。每次走过用洋车驮着个四四方方的白箱子的卖冰棍的叔叔跟前,脚底下就像是抹了胶水一样,腿都抬不动了。总是要逗留一下,眼巴巴的望着那个白箱子,似乎能闻到里面飘出的甜甜的味道,就很满足了。

有钱的孩子还是有些的,他们能麻利的从口袋里拿出一个个2分的硬币,换出白箱子里一个个的冰棍儿,然后潇洒的揭掉外面包着的薄纸,将光光的冰棍儿迅速的插到嘴里,狠狠的唆上一口,我能很清楚的听到他们的吮吸声,似乎显得很过瘾。每当这时,我便很专注的看着他们。他们唆一口,我便要不由自主的咽一口唾沫,仿佛吃进的他们嘴里,流到了我的肚子一样,于是他们便不停的唆,我便不停的.咽。直到他们突然直视到我,我急忙把脸转向一旁,目光看着远处,一副很无所谓的样子,或是“奥——奥——”的高叫着,一溜烟的跑开了。

鸡蛋能换冰棍儿!这不知是谁先发明的,确实真的。我确实看见有的孩子拿着个鸡蛋递给卖冰棍儿的叔叔,得到的是一个湿淋淋的冰棍儿。知道后,我挺兴奋的,在当时的我看来,鸡蛋应该比钱好弄到。家里的鸡蛋是不能随便拿的,那在母亲心中都是有数的,母亲甚至在今天能算到明天会有几个鸡蛋。拿家里的鸡蛋,很容易被母亲觉察,如果发现,会付出很重的皮肉代价。

不过这难不倒那时的我,因为我有最原始也是最实用的方法——“偷”。那时的家院,很少有围墙的。理事的家庭,把秋天的包谷杆扎集起来当围墙,不理事的家就那样一场当,因此想进哪家院子,是很寻常的事。于是我联络了几个和我有共同心愿的同伴,开始了我们的计划。

夏季的中午,人们总是要午睡,懒的能一直睡到傍晚,这便成了我们作案的良机。那时的农村,鸡蛋好像是一项很重要的收入,因此,家家都是要养鸡的,多者几十只,少者也要十几只,在院子里都要垒一个鸡窝,既是供鸡子们藏身、休息的地方,也是下蛋、孵崽的地方,更是我们下手的目标。看准了人家,瞅准了鸡窝,我们便猫着腰,踮起脚,悄悄的溜进院子,直奔鸡窝。看见有就下手,没有就急忙抽身。我记得那时很少有走空的,每次基本上都能得手,遇到幸运时,一次竟还能收获到几个。

于是,以后的日子,我们也能把一个个的冰棍儿剥光,狠狠的唆上几口,美美的享受上一阵子。当然也有失手的时候,一次我们已经溜到了鸡窝,正要下手,谁知只顾到上面,没顾到下面——鸡窝下竟然卧着一只满身棕黄的大狼狗。不知是谁踩到了它的尾巴。它突然从鸡窝下面凶猛的窜出来,一边汪汪的狂叫着,一边向我们身上扑过来。我们顿时吓的哇哇直叫,一个个如树倒猢狲散,四处狂奔起来。一会儿便听见身后传来的不只是狗叫声,还有一阵阵诸如“小兔崽子”“恁娘来个腿”等等狮吼般的骂娘声。

篇4: 那年那月散文

有关那年那月散文

黄昏时分,空中依然雪花飞舞,街道上没几个行人,只有几只老牛一样的车子在蹒跚,孤独的灯光微黄,照耀着地上厚厚的积雪和我长长的身影,仰望夜空,任由雪花肆意的轻吻!夜,寂静的只能听见脚下的咯吱声……

每当这个季节,特别是大雪欢舞的时候,我总会想起,那些年,冬天那一身“行头”,粉色小碎花大棉袄,胳膊肘处还会有不同色样的补丁,缀着很不协调的扣子,学生兰棉裤,颜色较深的裤口边大概一寸左右,也是不同颜色,裤口较宽遮住那特别的鞋子,黑色灯芯绒布鞋,白色布条沿边,脚面盯着刺眼,绑鞋带,虎墩墩的、倒是不十分结实和厚重,加上那俩牛角辫子,整个人显得十分憨傻!

记得那时候我最不喜欢的就是这鞋子,长的如此难看,但这身行头是要熬过整个冬天的,没有可以替换的!所以母亲总是千叮咛万嘱咐,要打整好,不要弄脏!衣裤保护倒也并非什么难事,毕竟外面还有一身罩子护着,那宝贝鞋子呵护起来就没那么容易了……

平日里干天干地的那鞋子自然也就是灰土,每到周末,母亲拿个鞋刷子沾点水稍微刷一下,晚上放在锅台,第二天自然干干净净,一穿进去热乎乎的!不过只要经过下雪消雪,经过我成天泡在那雪地里、泥巴里糟践,这鞋子便面目全非,泥糊糊的,干巴巴的,已是看不到那白色的沿条,挨骂那是很平常不过的事,记得母亲拿着鞋子在石头上摔打半天,那些泥巴才会掉下来,然后再用水隔片清洗,的确母亲得费好大劲才能给我弄的有模有样,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蜷缩在炕最里边,翻着眼睛看着母亲忙碌,心里不羞愧反而美滋滋的!好像这也是我最安静,最乖的时候!

长大以后才慢慢回忆,才不时的想起,想起母亲缝制那双鞋子是多么不易!

刚入冬,母亲便开始拿着报纸或纸盒剪鞋样,拆洗旧衣服,破床单,弄一锅浆糊把拆洗了的布一层一层刷在按板上,然后照着鞋样剪好,整布,整平到一定厚度,再积压在褥子底下,直到干透,母亲便开始纳这鞋底。常常记得晚上,我已睡下,母亲坐在我身旁,手边篮子里放着环锥,小锉子等针线活用的东西,煤油灯下母亲搓着麻绳,带着顶针,一针一针,拉过来拽过去,母亲时不时的拿针尖在脑袋上磨一下,耳边总能听到针与顶针相碰发出那“嗔嗔”的'声音,是那么有节奏感,我喜欢看母亲做鞋的模样,那神情,是那么平静,淡然,好像做鞋对她而言是种享受!

后来才渐渐懂得,才理解母亲,那时候家里还没有缝纫机,全靠母亲一针一线,我们兄妹才不会受冻!尽管是拆拆洗洗,缝缝补补,对于家境贫寒的我们来说,每年能有一身棉衣棉裤,一双棉暖鞋已经是莫大的恩赐了!

如今,时代变了,生活好了,我们也不穿自己做的鞋了,母亲也不需要做了!但母亲油灯下做鞋的情景却了然于心,那一身行头下的乖模样也定格在了那年、那月……

今夜,幽静的街道,望着漫天飞扬的雪花,我的心那么平静,雪花托起了我所有的回忆,母亲那“千层底”的棉鞋承载着我对儿时冬天无尽的眷恋,虽然满身席卷着寒气,切抵不过流淌在心底的那汩汩暖流……

篇5:那年、那月、那时光散文

那年、那月、那时光散文

如果说心灵深处始终保存难以忘怀的记忆,那就是故乡的山村。那些年、那些月的往事,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穿过薄如蝉翼的思念,悄悄浮现在我的脑海。每当我从梦中醒来,我都会选择站在窗前,遥望故乡的方向。此时,我知道,心早已飞越到了故乡。

因为思念,所以才会努力从心底找寻过去的点点滴滴。那些年,那些月,都会与故乡紧紧相连。一座山,一条河;一些人,一些事,就像清晰的影像,一遍又一遍浮现。回忆的瞬间,我便知道什么叫做孤寂。

远离父母的日子,我就如同一个漂泊的游子。我可以选择通过打拼和努力让生活变得美好,也可以去寻找心仪的人而组成一个温馨的家。可是,内心深处对于故乡的那份思念,却始终笼罩在心间。我知道,这是一份让我铭记的情,也是一份让我牵挂的爱。

记得从前在故乡,每逢流火的夏季,晨曦微醺,天上的星星还在眨着迷蒙的眼睛,父亲就起床了。他收拾好了下地干活的东西,便牵着那头骡子,走出了家门。那时,村庄还在沉睡,大地也一片寂静。山路上传来清晰的蹄声,就像“滴答”的钟点声,在耳畔慢慢消失。家里的那片田,距离山村很远,需要父亲走很长时间才能到达。那片田是祖父的心血,也是父亲的命根子,它是祖父留给父亲最宝贵的遗产,自从父亲接过来之后,一辈子就把自己牢牢栓住了。父亲知道它的重要性,与其说是养家糊口的依赖,还不如说是一份神圣的使命传承。父亲爱着那片土地,就如同爱着自己的子女。一年四季中,父亲都要去那片土地。土地上留下了父亲多少足迹,恐怕就连父亲自己也数不清。就这样,寒来暑往,春去秋来,虽然岁月苍老了父亲的容颜,但始终磨不灭父亲对于土地的珍爱。

在我的印象里,父亲是慈祥的。我是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家中最小的孩子。父亲对于我,始终是格外的宠爱。从我出生起,就一直是无忧无虑的,就像个小公主一样。父亲自己舍不得吃、舍不得穿,可是对于我的要求却极力满足。那时,在农村,女孩受教育的程度普遍很低,辍学的现象屡见不鲜,何况父亲还有三个孩子。家中的清贫,已经让父亲和母亲难以承担起三个孩子的教育,可是父亲还是毫不犹豫地将我送进了学校。从小学、中学一直到大学,父亲始终鼓励我读书,从来都没有让我放弃学业。父亲嘴上虽然不说,可是我能从他送我上学时的眼神中读懂他的心思,父亲是希望我长大后不要做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村妇女。他和母亲是希望我走出闭塞的山村,去外面的世界生活。

我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当我拿着一张大学录取通知书给父亲看时,父亲笑了,并轻轻抚摸一下我的头。他的笑容是灿烂的,也是自豪的。“我的娃有出息”,就这样简简单单一句话,仿佛说出了父亲埋藏在心里好多年的话语。我走出了山村,也带走了父亲的希望。在我走后,家里空了,昔日孩子的笑声再也无法回荡在院中,我能想到父亲和母亲在夕阳下孤单的身影。孩子们长大了,父母亲也老了,那深深的皱纹就如同时光的痕迹,早已印刻在父亲的额头。

大学毕业后,我留在了城市。在我不安分的青春年华中,与贫瘠落后的乡村比较,五光十色的城市对于我更具有诱惑力。可是,为了能尽一份作为儿女的孝心,我也曾想要回到家乡,因为我的两个哥哥如今不在父母亲身边,我也知道年迈的父母需要照顾。可是,一向和蔼的父亲却不同意。他没有让我回到家乡,而是坚定地支持我在城市定居。我无法说服父亲,因为我不想辜负父亲对我的期望。后来,我也曾经想接父母亲来城市生活,但是父亲却没有同意。他说,在山村生活了一辈子,不适应城市的喧嚣生活。其实,我是知道的,那是父亲离不开他所钟爱的土地。

父亲年轻时的模样,我已经很难记起,但是父亲衰老的模样始终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有的时候,我会梦见父亲和曾经的我,他还在对我笑,甚至还会轻轻抚摸一下我的头。可是面对父亲的笑容,我却流泪了。倏然间,梦醒了,我知道我再也回不到童年,而父亲也再回不到过去的时光。

如果说对于一个家,可以让一个人倾其一生,而且为它付出了所有,包括承担起所有的家庭重担,也包括为了这个家而生儿育女,那么我的母亲绝对做到了这一切。自从母亲嫁给父亲以来,她就一直过着这样的生活。在家乡的村庄,人们还遵循着世世代代流传下来的“男耕女织”的生活习俗。男人们在外面种田耕地、养家糊口,女人们则在家里操持家务、相夫教子。母亲是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农忙的每一天,她都会为下地的父亲准备好干粮和水,然后送走父亲后,就开始操持家务。洗衣、挑水、做饭、浇菜园子,看似微不足道的家务,却占据了母亲几乎全部的时光。从春到秋,从冬到夏,在我的眼里,只有母亲忙忙碌碌的身影。母亲的身子很瘦弱,但是为了这个家,却付出了所有。现在的母亲,就如同日暮的夕阳,渐渐衰老。

岁月的辙痕,不知什么时候已经给母亲的两鬓染满了白霜,一条条深深的皱纹不知不觉间已经布满了母亲的额头。

我已经不能记起母亲年轻时候的模样,就像我已经记不起儿时曾经居住的那座土坯房。我只听父亲曾说过,母亲年轻时的模样是很美的。时光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让母亲再也无法回到过去光彩动人的青春。现在的母亲,早已经和父亲一样,面容是衰老的。即使在我的梦中出现,也依然不再年轻。

我的童年时光,是无忧无虑的,就像一只小鸟依偎在父母的羽翼下。我从小就喜欢黏我的母亲,无论是她挑水、做饭,还是洗衣服、浇菜地,我都像一只小蝴蝶一样在母亲身边翩翩飞舞。母亲和父亲一样,始终把我当做家中的掌上明珠。那时候,村民的生活都不富裕,可是我却衣食无忧,如同小公主一样快乐。再后来,我上学了,每逢放学,母亲总是等着我们回来吃饭。家中的炊烟,总会在夕阳的余晖下袅袅升起,像是在召唤我们回家。我知道,那是母亲的炊烟,也是我少年最珍贵的记忆。

有时,我也在感叹,在家乡的时光真的很短暂。十八岁的花季,就像我人生一道永恒的分水线,所有的故乡记忆仿佛在这一年都成为了过去。也就是在这一年,我离开了生养我的故乡,独自一人前往千里之外的异地求学。我知道,少年的一切在这一年都变成了过往,而我也必须学会长大。临行时,母亲特意为我梳理了头发。我第一次发现母亲的手微微颤抖了,我通过镜子,发现母亲的眼角闪动着点点的光芒。我知道那一定是母亲的泪花。儿行千里母担忧,我作为她最疼爱的女儿,如今要出远门,母亲的心是难以割舍的,母亲的爱也是难以表达的`。

在大学以及以后定居在城市的日子里,我时常会想起母亲,这时我的心就会隐隐的酸楚。特别是在我有了女儿之后,我更加理解了母亲的不易。养儿才知父母恩,父母为儿女付出的这份爱,始终浩瀚如海,让我永远感怀这份始终无法报答的情。

每当我面对窗外那一轮圆圆的明月,我总喜欢回忆过去的那些时光。那些时光就像定格在记忆深处不变的辙痕,让我慨叹时光的流逝和岁月的过往。没有人会忘记过去的时光,就像没有人会遗忘自己一样,尽管过去已经不会重现,可仍然还会让我怀念过去的年轮。

曾经经历的岁岁年年,似风、似雨,如烟,如雾,一旦不经意间闯入脑海,便会让我产生无比的怀念。

如果说岁月的流年,能给我带来一丝伤感,那莫过于忆起一个人的离去。一个清癯的身影,两行深邃的目光,早已穿越时间的隧道,悄然走入内心的深处。每当我回到家乡,再次看到村边那间在夕阳下慢慢变矮、荒凉不堪的老屋,心里就不由得涌起了阵阵酸楚。这一刻,我深深理解孤独意味着什么。

这座老屋的主人,是一位普普通通的空巢老人。他不善言谈,举止古怪,却和父亲成为了至交好友。我们都叫他张大爷。张大爷的老伴早逝,唯一的儿子也早就离开山村,去城市打工。他在我的印象里是寂寞的,每当夜晚来临时,老屋窗棂便会闪动着昏暗的灯光,我知道,这盏灯就是陪伴他的唯一。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只有这盏灯始终陪伴着他。小时候,我无法理解,这么一个孤寡的老人,是如何度过每一日的寂寞和苍凉。

第一次见到张大爷时,我还是个小孩,是父亲拉着我的小手去他家串门。那时,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深刻,只记得他的下巴上长满了短短的胡须,还有满头的银发。张大爷看到我,脸上顿时萦满了慈爱的笑容,他张开双臂就要抱我。我却吓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连忙躲在父亲身后。“唉,我吓着孩子了。”可能是我的哭声让张大爷的脸变得忧郁,他叹息着。我仍然躲在父亲身后,不敢直视。父亲也叹了口气。那一刻,时间就像凝固了似的。终于,在我哭着喊着要回家的声音中,父亲只好拉着我的手,告别了张大爷,带我回家了。

我的行为可能让父亲感到很沮丧,以至于很长时间都没有带我去张大爷的家。

当我的年龄再大一些后,上学了。记得刚上学时,我还和往常一样,特别贪玩,也非常调皮。有一次放暑假,在后山玩时,因为追逐一只野鸡,我不小心从山坡上摔了下来。那时,我感觉左腿就像断了一样,钻心地疼痛,我坐在地上哇哇大哭起来。哥哥背我回到家中,父亲下地干活了,母亲又不会看病,只好请粗通些简单医术的张大爷过来。这是我第二次见到张大爷。我分明看到张大爷眼角露出一丝忧郁,这种忧郁直到现在仍然让我记忆犹新。张大爷很仔细地看了看我的腿,又用手轻轻捏捏了我的腿骨,随后说:“放心吧,没伤到骨头。在家养几天就好了。”张大爷的目光中满是慈爱,说话语气也平和,我第一次感觉到他是和蔼可亲的,就如同父亲一样。

也许是心中暗存着一份感激,也许是一回生、两回熟的缘故。从此以后,我不再害怕张大爷了,而且也会跟着父亲去他家串门了。

从那以后,每次我放学回家,总会把眼角的目光看向张大爷的家。张大爷的家是简陋的,或许只因为他一个人居住的缘故,可是他的家却是干净的。在我的印象里,每当父亲清晨下地干活时,张大爷的家门也会打开。他开始了一天的忙碌,打扫、清洗、蒸蒸煮煮,并且也像母亲那样浇灌自己屋后的一块小小菜园。他的生活比我家还要简单,听父亲说,一碗米饭,一盘青菜,便可以作为一餐。在我的印象里,张大爷的生活就是这样,一直到我长大。

张大爷喜欢种玉米,每年春天就在自家的小院种上一排玉米,等到秋天,这些玉米秧子就抽出了穗,在长长的叶子随风摆动下,那玉米棒就像裹在襁褓中的婴儿,圆鼓鼓的,惹人喜爱。张大爷喜欢烤玉米,每逢玉米成熟时,他都在家中烤着吃。随着噼里啪啦的声响,一股股淡淡的清香便飘满房前屋后。说实话,我喜欢闻这种味道,也刺激了我的食欲。每逢这个季节,我都会找借口去他家,让他给我烤几穗玉米。张大爷笑着,随后便走到玉米地里,掰下几穗玉米,除去包壳,放到自家的小火炉上烤。那几穗烤熟的玉米,很快便成为了我腹中之食。“想吃,再到这来。”他总是一边看着我,一边说。我只是抹了抹嘴,答应着然后就跑了出去。

随着我的长大,我离开了家乡。当我每次回到家时,却很少再看见张大爷的身影。父亲说,他的身体不好,被定居在外地的儿子接走了。就这样,张大爷的印象也逐渐在我的脑海里变得模糊。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淡忘后,有一次父亲打来电话,告诉我张大爷故去的消息,我这才从记忆深海中重新打捞起昔日他的点点滴滴来。他的那间房屋,那个小院,还有那一穗穗飘香的烤玉米,就像一张张老照片,在我眼前反复播放。那一瞬间,当我意识到再也不可能见到他时,两颗晶莹的泪珠便从我的眼中悄然滑落。

张大爷的墓地就在山脚下。每一年的忌日,他的儿子都会从外地回来,在他的坟上烧一柱香,燃一些纸钱。他居住的屋子保留了下来,随着日月的侵蚀,早已经变得荒凉。那片曾经种过玉米的土地,如今早已经杂草丛生。这间老屋,就仿佛一个故去的老人,再也无法醒来。

故乡的村庄,早已经变了模样,昔日低矮简陋的老房子,如今已经变为砖瓦房,但是唯有不变的,是对于过去的记忆。这份记忆是永恒的,也是珍贵的,它就像荡漾在心海中的朵朵浪花,每当我回味时,都会泛起缕缕情感的涟漪,而且随着岁月流逝,愈久弥香。在这份记忆中,始终有故乡的青山绿水,也有淳朴的父母乡亲,更有难以忘怀的那年、那月、那时光……

篇6:那年那月的散文

那年那月的散文

岁月匆匆,转眼已是四年。

报到那天,我拎着大包小包第二次踏进了新马的大门。偌大的校园里,只有我一个人匆匆地走着,找班级,找宿舍……依稀记得那日的匆忙,那日的介绍又是那么羞涩。那日,所谓的高中生活就那样拉开了序幕。

高一是疯狂的吧!带着青春期的叛逆,经常和老班对着干,不满他的种种。翘课已是家常便饭,办公室也是常客。现在回想起来,不禁失笑,笑自己的年少轻狂,原来冲动真的是魔鬼。对老班也有一丝歉意,那段日子给他带来了不少麻烦吧!

后来分班了,我选择了文科。闹腾之后,真的会让自己安静下来。遇到了一个很好的英语老师,重新燃起了我对英语的激情。结交了几个知心朋友,陪伴我走过那段年华。

高二的暑假,补课替代了假期。两个班窝在一间教室里,空调里发散的冷气根本抗衡不了夏日的炎热,每个人的额头,脸颊,鼻尖都布满了汗珠。语文还能听听,英语还能写写,数学根本就是天书,一头雾水。补课就是那么漫不经心,三心二意吧!除了绷紧头弦,不让自己松懈 ,其它的也学不到什么吧!

开学了,原来我们高三了。高三是什么样的?在别人看来,高三或许是忙碌的,高三的.孩子除了学习还是学习。经历过高三的人,或许对高三都有不一样的情感,那是一段值得深深回味的日子,那是被烙在脑海无法抹去的印迹。

高三的我们,在昏暗的路灯下,上学,放学;高三的我们,把书本堆得高高的,埋头做题;高三的我们,为了抵制困倦,站着听课;高三的我们,爱把老师围住,问东问西;高三的我们,偶尔坐在一起,畅想未来,互相激励;高三的我们,三点一线,日复一日,就是一年。

紧张疯狂的高三,也有过颓废无助的时候。有时候,我们也会很茫然,想奋斗却又不知该怎么奋斗。面对起伏不定的成绩,更多的是无奈。同样的题目,错了,错了,还是会做错。顶着高考的压力,父母的期盼,我们咬着牙坚持着,坚信风雨之后就是彩虹。只要坚持到底,就一定能取得胜利。

高三的我们,把目标,警语写在纸上,贴在桌上;高三的我们,只做一件事;高三的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高三的我们,有各种的烦恼,但都会坚持到最后。

对于我而言,我的高三不够疯狂,或许有点茫然,颓废。因此,对于高考落榜的结果,表现的更加淡定吧!

我复读了,一切在意料之中,又有点难以承受。说真的,我一点底都没有,我比谁都恐惧,多少种假设在脑中闪过,可是我没有办法,我必须这样做。

九月,同学们陆续上了大学,而我背起书包,重返了高三的课堂,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同伴,又一个新的开始。

高四,一个敏感而又不敢触及的话题。颓废的人只会继续颓废下去,奋进的人则会更加奋进。我不希望孩子们再来一年,但我赞成你们做出这样的决定。这一年,我不后悔,开始还是结束,我都不后悔;这一年,一个人学会孤单地成长;这一年,更加坚强地面对,最后的结果于我而言已无多大意义,为青春添上这一笔真的很美。

就在前几日,听闻母校的一个高三学生由于承受不住压力从国际部七楼跳了下来,我顿时震惊了,花一般的生命就这样消逝了。作为一个旁观者,更多的是同情和惋惜。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我不愿去批评这样的做法,或许于逝者而言,结束才是最好的解脱。

孩子们,现在的你们或许在计算着距离高考的天数,过着三点一线的生活,没有假期,没有休息,只能做一件事——学习。

作为一个“老者”,我想说,孩子们,你们都是好样的。没有利益的驱使,你们的奋斗是值得肯定的。不必太多在乎结果,坚持奋斗到底,你们肯定是胜利者。未来的某一天,当你们忆起这段往事,你们是幸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人,有些事,会渐渐被淡忘,但你绝不会忘记曾经一起奋斗的乐趣。

孩子们,就像歌词里唱的那样,最初的梦想,一定会实现,最想要去的地方,一定会到达。把握现今,放眼未来,你们都会成为NO.1。如果你们累了,就休息会;如果你们烦了,就冷静会;如果你们做错了题,就再做一遍;如果你们考砸了,没关系,还有下次;如果你们迷失了方向,不知所措,抬头看看警醒的标语,想想当初的梦想;如果你们想要放弃了,想想为什么坚持走到了现在。

那年那月,那样的我们,在最美的年华,为了最初的梦想,曾一起努力奋斗过 。这样的青春,无悔!这样的回忆,值得拥有!

篇7:那年那月那端午散文

那年那月那端午散文

端午节将至。街头多了不少卖香袋的老婆婆,花花绿绿,自成一景。

苇叶也开始畅销,还有艾草,飘着特别的清香。

初一那天,办公室一位大姐拿来不少五色丝线。

想到小时候,老祖母尚在,她会在初一这天太阳出山前,给我系上五色丝线,并在端午节当天剪下,将其扔到下水道,据说这样可以避得蛇、虫之类。那时,香袋是买不来的,老祖母会找来花布,坐在门外树阴下,一针一线的细细来缝。

那情,那景,是我从小到大,印在心头的,永远的风景!

老屋门外,有一棵老态龙钟的大槐树,树干早已空洞。相距不远的南北两侧,各有一棵皂角树,树龄好像不如老槐树大,也是很粗的树干,枝繁叶茂,亭亭茹盖,很有气势。那荫凉,是小孩子嬉戏的天堂。老祖母姓彭,娘家在村北约3里地方,小时候,常随长辈去玩。那村西是一条小河,水不多,石头不少。河边不远,是祖母的弟媳家,我叫她妗奶奶,现在她已去世好多年了。她的独子我叫他表伯伯,是祖母娘家最亲的人了。好像是一生未娶,不知道还在不在。

我上学读书之后,曾很“不懂事”的问过她的名字,好像是叫婉兰(音)吧,为此母亲还嚷过我.还好,我的无意之失弥补了些许,否则,祖母一生,连名字也不会留下。她脾性极好,一生育有子女五人,父居正中。记忆里,她从不大声说话,身量不高,小脚,花白头发挽成发髻,很利爽。祖母会接生,在那年月,那样封闭、偏僻的小山村里是很了不起的,无论早晚,她有求必应。

老祖母待我的好是出了名,大热天,我在前面走,她拿着蒲扇跟在后面,怕我热了。不懂事的幼年,曾经不知为何抓掉了她的耳环,还流了血,肿了好长时间。那时,拿她的一对玉镯当玩具,最后都打碎了。记得她老说,玩吧,不是啥好东西,石头根儿罢了.

如今想来,不管那些值不值钱,老祖母对我的万般疼爱都无可企及。搂着祖母的.腰,听她轻声的诵着经文,幽幽入梦,是多么多么幸福、美好的事啊!可惜,斯人已去,这所有,都是无法挽回,无可追悔。

后来为了读书远离了她。所以老祖母连同老屋外的三棵老树,是我童年最深、最深的念想。老祖母七十三岁那年的最后一天,过年的物品都备齐全,她却是无疾而终。一生勤劳,那天早上却迟迟不见起床,去看时,她已驾鹤远行。而我在外,连最后一面也未见上。等我归时,已是她老人家的七日之祭。

在如此时节,我深深的想念疼爱我的亲人。算上今年老祖母归去已是十五年了。

十五年里沧桑巨变。老槐树枝叶不再旺盛,皂角树中的一棵也被谁买掉了,老父亲也在经历了巨大的病痛之后,随祖母而行。老祖母的坟头迎春占满,旁边的小树也长成了大树。

又是一年端午至,看到街边的香包,想到那年、那月、那端午,那放我在心头的老祖母.......,这一番,疼到极至化成的苦。

篇8:那年、那月、那狗散文

那年、那月、那狗散文

第一次养狗时,我刚上初中一年级。记得那是冬天的一个早晨,我的一个同学来到我家叫我一起去上学时,将一条刚断奶的黑色小狗从他的棉袄里掏了出来。一看到小狗那肉浑浑的憨样,我立马喜欢上了它。白天,小狗蜷缩着趴在柴草上晒太阳。晚上,小狗像掉了魂似地到处乱拱乱叫。我知道,它一准是在找自己的娘。夜深了,小狗仍不睡觉,叫声更加可怜。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将它从屋内的地上抄起,顺手放进了我那热乎乎的被窝里。小狗不叫了,毛烘烘、湿漉漉的嘴巴不停地在我的身上乱拱,并且不时地用两只前爪抓挠我。

那年月,粮食紧缺,谁家也不舍得将干粮喂狗。每逢吃饭时,我都会偷偷地掰几块干粮给狗吃。遇到改善生活时,我故意装做用筷子夹不住的样子,将一两个饺子掉在地上……在我的关心呵护下,小狗茁壮地长成了一条非常听话、非常懂事的大狗。

那时,初中一年级的学生是要上晚自习的。当时,农村还没有普及电灯,一到夜晚,到处都是漆黑一片。由于我家所处的位置比较偏僻,晚上放学后,我都要胆战心惊地独自走一段黑路。有一次,在离家还有二、三百多米的时候,我试着扯开嗓子喊一声它的名字,没想到它像早就准备好了的一样,一路狂奔着向我跑来。等来到我的近前,它一下直立起来,两条前腿搭在我的身上,嘴巴在我的怀里乱拱,并不时地发出阵阵撒娇声。自此以后,无论再黑的夜晚,放学路上我都没有害怕过。因为每逢此时,它都会随着我的叫声而前去迎接我。在黑狗的迎接中,我顺利地完成了初中学业。黑狗也成了两名小狗的妈妈。

在初中毕业准备上高中的那段时间里,生产队长给我安排了一个护秋的活。说是护秋,实际上什么作用也起不了。像我这样一个十几岁的孩子整天在一片一望无际、杳无人烟的玉米地里出没,别说是去抓偷玉米的小偷,就是一阵风刮过,玉米叶那沙沙沙的声响也足以使我害怕半天。我把情况跟母亲说了后,母亲让我带上黑狗去护秋。此时,黑狗所生的那两条都被我送给邻居的小狗已经长成了半大狗。护秋路上,每逢遇到其它的狗挑衅,它们娘三个一块上,不把别的狗打得落花流水不散伙。这期间真让我见识了什么是“好汉难抵四手,恶虎还怕群狼”的威风。

有一天中午,玉米地的深处传来了三条狗的狂叫声。正在玉米地里拔草的我立刻警觉起来,拿上镰刀和一根棍子便向狗叫的地方跑去。狗可能是听出了我的脚步声,咬叫的声音更加凶猛起来。等来到近前,我看到一个穿着满是补丁衣服的`中年妇女正被三条狗困在中间,既不敢向前迈步,又不敢对狗下手,她的手上提着一条口袋,口袋里是半袋子青玉米。我喊住想要进攻的狗,问她干啥,她说家里揭不开锅了,孩子们饿得直哭,没办法她才来偷掰几穗玉米,没成想却让狗给逮着了。她央求我说青玉米可以留下,但别把这事告诉生产队长,那样秋后分粮食时,她家肯定要受影响。看到她那副乞求和无助的眼神,一股无名的辛酸竟在一个少不更事的少年心头升起。我默默地走过去拦住三条狗,把她已吓得扔在地上的那半袋子青玉米给她提了起来,让她赶紧离开。见我如此,三条狗互相看了看,再没有一个叫一声。回家后,我把这事告诉了母亲。母亲长叹了一口气,说我做的对,不到万不得一,谁肯放下脸面去偷几个青玉米。那一年秋天,我所看护的那片玉米地再未发生类似的事情。

我到县城上高中后的那年冬天的一个星期天,当我从学校回家时,未进家门,我就开始喊狗,但平时只要听到我呼唤就摇头摆尾地跑过来的那三条狗,却没有一条跑出来接我。纳闷之极的我紧蹬几步自行车冲进了院子里,但院子里也不见有狗的踪影。从屋内出来的母亲见状后伤心地告诉我说,这段时间村里经常来药狗的坏人。先是那两条小狗被接连药死,不见了踪影,接着便是那条黑狗中了药毒。中了药毒的黑狗在村内一阵狂跑后,仍然挣扎着往家跑,最终死在了我家的院子外边。母亲将死去的黑狗卖给了买狗人,用所得的钱给我买了一个手电筒。说完后母亲来到屋里从箱子内拿出了一个崭新的手电筒递给了正在落泪的我,并把剩下的钱也放在了桌子上,让我以后买电池用。那一天,我没有吃中午饭。傍晚,我收拾上母亲给我准备的干粮后带上手电筒,骑行四十多里一路流泪地回到了学校。

以后,我的枕头边一直放着那个手电筒。每当学校停电的夜晚或是晚上起夜时,我就会用手电筒来照明。摸着手电筒那光滑的镀锌外衣,我就像亲手摸着黑狗那缎子般光滑水亮的皮毛一样,一种温馨感刹时便会油然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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