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tutuhedonghai

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共含4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tutuhedonghai”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篇1: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案情简介]

申诉方:曹某某,男,16岁,原系某加工厂工人,申诉方法定代理人:曹某,男,41岁,曹某某之父

被诉方:某加工厂,被诉方法定代表人:罗某,47岁,厂长

曹某某1992年7月被某加工厂录用为合同工人,

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1993年4月在操作过程中被刨床所伤致残。加工厂当时预付了一部分医治费后,拒绝再承担其余的医疗费,并解除了劳动合同。曹某某的父母提出曹某某的年纪不大现在手残了,厂方能否给予补贴,并留曹某某继续在该厂工作。加工厂完全拒绝不予考虑,认为曹某某致伤是其违反操作规程,责任应自负,厂方已承担了相当的医疗费用,按有关规定厂方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故工厂不再负责。曹某某的父亲代其子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给予公正的裁决。

曹某某1992年8月到某加工厂应聘,当时曹某某只有14岁,但发育较好,自报16岁。加工厂未进行认真核实就予以录用了。后了解到此情况也并未追究。仍让其在该厂工作。1993年4月曹某某在操作过程中违反了操作规程,被刨床刨掉了三根手指,经治疗后再植失败,成为残疾。曹某某到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其为工伤,要求加工厂对其给予劳保待遇。加工厂认为曹某某是合同制工人,按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曹某某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加工厂只能承担一点医疗费,并按规定给予曹某某每年一个月的标准工资作为生活补助费。曹某某不服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请求维护其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

经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

1、某加工厂承担曹某某在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实报实销,

2、厂方一次性付给曹某某致残抚恤费5000元。

3、厂方与曹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由厂方将曹某某送回原居住地,其费用由厂方承担。

4、仲裁费40元由加工厂承担。

[案例评析]

这是一起因使用童工致残引起的劳动争议案件。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1991年4月15日国务院发布),禁止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使用童工。某加工厂以曹某某虚报年龄为由认为使用童工并非厂方的错,然而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招工必须办理录用和备案手续,核查应招人员的年龄,而加工厂未认真进行审核,未要求曹某某出示有关年龄证明。且曹某某在加工厂工作期间,厂方已知道曹某某年龄不满16岁,但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继续执行与曹某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因此,某加工厂必须承担使用童工的法律责任。

《禁止使用童工的规定》第十条规定:“对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童工被送回原居住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第十一条规定:“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根据上述规定,某加工厂必须承担曹某某致残的治疗费和致残抚恤费。 同时厂方不能以曹某某不能从事原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曹某某虚报年龄签订劳动合同对此案应负一定责任,但因劳动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因此不能继续履行,必须终止。

篇2: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名言

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名言

1. 人不能没有责任心,就像小鸟不能没有翅膀,地球不能没有太阳。

2. 小时候你们总是教我如何做一个有正义感的人,如何担负责任,熟记四从五德,而今进入社会才知道正义感是心智不健全的表现,即便周遭的人对你赞誉有佳,也只是那群伪善者推你走入自我牺牲幻境的饵料罢了。还有你们说的那所谓公平也只是弱者的幻想。

3. 自古以来,中国对於伦理道德非常重视,因為这是安定社会重要的教育,统治者的责任,也就是要维护道统。所以不管他自己作得好不好,能够维护道统,并且将之发扬光大,就是很大的功德。作者:净空法师

4. 良农不为水旱不耕,良贾不为折阅不市,士君子不为贫穷怠乎道。——荀子

5. 责任和权利是双生儿,想要享受权利,那么就勇于承担责任吧。

6. 慈善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应该让慈善精神永远传承下去。慈善不分老幼,应该成为每个人的自觉行动。现在城市里的年轻人很多都是在优越的条件下成长起来的,体会不到社会上的艰难困苦,心中自然也就缺乏慈善之念。因此,我们有责任引导下一代更多关心社会疾苦,为社会承担更多的责任。作者:宗庆后

7. 责任心就是保质保量的完成自己该做的事。

8. 人们往往说,没有经济自由的政治自由是没有意义的。这当然很对,但在某种意义上,它是和我们的计划者使用这句话的意思几乎相反。作为任何其它自由前提的经济自由,不能是那种社会主义者允诺给我们的、免于经济劳心的自由,也不可能是只能通过同时解决个人选择的必要性和权力才能获得的自由;经济自由必须是我们经济活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因其具有选择的权利,不可避免地也带来那种权利的风险和责任。作者:哈耶克

9. 如果一个人在单独中度过一生,那么他就无法假借世俗意义上的生命价值,他必须独自去寻求生命更深层次的意义。因为如果生命只是单纯地走向衰老、疾病和死亡,那是非常无聊和荒谬的,这无法让他坦然接受。生活在社会和婚姻家庭里的人们很好地避开了生命的真实前景,因为他们被赋予了很多责任和角色,他们的生命已经有了一些表面的意义。至少在家庭里,一个男人是丈夫,然后是父亲,不久又变成了祖父。有了这些角色的玩具,生命的真实进程就在他们的视线中被模糊了,也被他们淡忘了。作者:张方宇 出处:单独中的洞见,群言出版社

10. 我们的累在于一边对这个社会充满看法,但又不得不去适应这种看法。我们成长着不断负担起家庭责任感,却同时不断丧失着社会责任感。

11.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一句我们在生活中时常听到的。人人为我是说让别人为我着想,为我服务。我为人人是说每个人心中有社会责任感,用实际行动为他人着想,为社会尽自己的义务。

12. 人活在世上呢这身上至少有四种社会属性:自我,儿女,丈夫或者妻子还有当父母,这四个角色是你早晚必须扮演的,如果说我们每个人都可以把这四分责任承担起来,做完美,那你就实现了你自己的个人价值,也间接对这个社会做出了贡献。 作者:高齐

13. 领导者的责任,归纳起来,主要地是出主意,用干部两件事。

14. 男子汉的责任就竭尽全力去做能够做到的事。

15. 要散布阳光到别人心里,先得自己心里有阳光。

16. 有良知的人有责任心和事业心。——苏霍姆林斯基

17. 教育如果只需要「答案」,而不在乎「看法」,那么人生就在一次一次的寻寻觅觅里失去了生命解答,美学成了一种图腾,理想成了一种象徵,不再惆怅历史,不再关顾社会大事。在学生的眼里,要是天下万物都成了公式化的选择题,而因此渴望著解答,相对的我们也是在培育一代没有热血和感情的无辜生命,用他们的青春去挥霍我们对他们的人生设想,我们并不对他们负责任,生命会自己找到出路,前提是每个人要先自己去找。

18. 对恋人的每一次承诺都要放上天平,这天平的另一端放的对社会的责任。

19. 自我提升,良性竞争。相互欣赏,相互支持。

20. 我们应该不虚度一生,应该能够说:“我已经做了我能做的事。”。——居里夫人

21. 责任如比一把琴,那当微风拂过的瞬间,我们听到的将是永恒。

22. 责任心不是蓝天上的白云,潇洒,飘逸,片刻消失,而是万物生存必不可少的甘露。

23. 一定要将家族企业这个家放大,变成大家文化。大家文化是一种讲社会责任的文化,是符合时代经济潜规则的文化,是一种聪明的竞争文化。 作者:茅理翔 出处:《茅理翔:家族企业六大管理巨变》

24. 爱是比责任感更好的老师。

25. 这个社会给男人的责任 就是责任 。

26. 今年,这些摆阔和炫耀将让位于社会责任的话题。

27. 你穿着破敝的衣服,在最贫贱最失所的人群中行走,骄傲永远不能走近这个地方。

28. 责任是我们与生具来的一种约束,一种力量,一种享受安定和谐社会的基本,我们每天生活工作都是有一定的责任存在的,每个人对自己对家人对朋友都会有一定的责任,责任是一个人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体现,是一个人对待人生和生命环境的态度。

29. 从社会责任上讲,我觉得企业根本的社会责任还是提供好的产品,认真交税,把客户服务好,公益只是一种社会润滑剂,主要责任还在政府,需要与经济改革配套的社会和政治改革,不能把社会责任上升为企业的主要责任。作者:柳传志

30. 歌咏人心,纵使只涉及一个人,只涉及人群中最微贱的一个,也得熔冶一切歌颂英雄的诗文于一炉,制成一部优越成熟的英雄赞。——雨果

31. 责任心使我们约束自己,完善自己所必需的,它将伴你成长。

32. 我们不能将我们的责任交给下一代人!

33. 在结果责任主义下,若有损害即应赔偿,行为人动辄得咎,因此,行为之际,必然瞻前顾后,其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就会受到妨碍甚至被窒息。

34. 如果上帝要人后退的话,他就会使人的脑后长着眼睛。

35. 我写了几个故事是关于我和妹妹的,或者干脆以她为主角。她和我相差十几岁,这让我带着她出去的时候,总是被误认为单亲爸爸。 她是我生活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她教会了我感情里最重要的事是陪伴,她不在意我能给她买多少个芭比娃娃,而更在意我有没有听她讲话。这可能是很多人没有办法体验到的事情。她让我的生活,在慢慢步入社会应该走向成熟的时刻,塞满了她对这个世界最直接天真的看法。我有时候会尝试从她的视角去看待生活,这是 长大 以后很难拥有的 快乐 。她让我体会爱,也体会责任感和 成长 。作者:吴大伟 出处:这世界,缺你不可

36. 我睡着时梦见生活是美人,我醒来时发现生活是责任。

37. 一是文化的教养,抵御物欲主义的诱惑,不以享乐为人生目的,培育高贵的道德情操与文化精神。 二是社会的担当,作为社会精英,严于自律,珍惜荣誉,扶助弱势群体,担当起社区与国家的责任。 三是自由的灵魂,有独立的意志,在权力与金钱面前敢于说不。 而且具有知性与道德的自主性,能够超越时尚与潮流,不为政治强权与多数人的意见所奴役。

38. 责任是什么?对于农民来说,责任是努力耕种,为社会提供生产、生活的原料。责任是什么?对于教师来说,责任是严谨治学,以德育人,为祖国输送一批批建设祖国的栋梁之材。责任是什么?对于科学家来说,责任是研究出科技新成果,把祖国建设得更加美好。

39. “你就像是蟑螂。”封不觉打断了对方,用冷冷的语气念道,“一个半吊子的嬉皮士,非主流文化的先驱者。我很了解你们这种人……自私、自我、贪图享乐、好吃懒做。你们反抗上一代人灌输给你的价值观,确有没有真正属于自己的观点;你们憎恨财阀的贪婪,感叹传统道德的狭窄,反对战争的无人道姓。于是你们就用摇滚乐发表着自己的不满,彰显着愤世嫉俗的情绪。你们高呼着‘爱与和平’,自以为‘纯真、激动、伟大’,但这个世界并不是靠这些就能发生改变的。 最终,当这一切过去,终有一天,你们的父母会老去。由于你们用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去推卸身为一个成年人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使得自己的青春最终在毫无意义的逃避中虚度。

40. 真正进步的人决不以“孤独”、“进步”为己足,必须负起责任,使大家都进步,至少使周围的人都进步。——邹韬奋

41. 任何情况下责任都有一个定量,如果任何一方承担了过多的责任,那么另一方就会相应地减少承担等量的责任。

42. 我们为祖国服务,也不能都采用同一方式,每个人应该按照资禀,各尽所能。

43. 人会为了他的使命,为了社会责任感,为朋友,为别人,为国家做出更大的付出和贡献。

44. 许多人都渴望认识真理,但是谁能在不歪曲现实的情况下达到目的呢?——高尔基

45. 人生如烟,如云,如风。转瞬即逝。只有倒退的人与车,没有倒退的时间和路,既然我们走到了今天,又占有如今的社会地位与责任,只有前进,前进,再前进!莫倒退。青年人,更重要的是看到明天,抓住今天,在宁静中奋进,也许在明天旭日出山之前,你又创造了奇迹!

46. 在我看来有三种人,生意人:创造钱;商人: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家:为社会承担责任。企业家应该为社会创造环境。企业家必须要有创新的精神。

47. 要使周围的一切都大放光彩,自己也应该像蜡烛那样燃烧。——高尔基

48. 东汉末年,很多文人名士有感于的黑暗,出于参与政治的社会责任感而热衷于臧否人物而议论政治。

49. 自己无论怎样进步,不能使周围的人们随着进步,这个人对社会的贡献是极其有限的,绝不以孤独、进步为满足,必须负担责任,使大家都进步,至少使周围的人都进步。作者:邹韬奋

50. 责任通常分两种:一种如清茶,倒一杯是一杯,永远是被动;一种如啤酒,刚倒半杯,便已泡沫翻腾,永远是主动。

51. 人民网的评论继续说:对文学大师心怀尊敬之心、追念之心是一个民族的基本涵养,是一位有责任的文化人的基本修养,贬低大师甚至出言不逊已经超出文艺争鸣的范畴。 这段话我很不认同。首先,这是你的大师,不是我的大师。其次,我不觉得我说茅盾、冰心、巴金文笔不好是对他们出言不逊。只要不是人身攻击,你再大的师,无论是人民封的大师或者政党封的大师,都是可以自由评说的。在我们这个国家里,不能说政治,不能说官员,不能说制度,不能说腐败,难道连个写书的都说不得?况且我还没评说大家所看重的“思想和立意”,单纯说个文采而已。在封建社会,评说个大诗人写的差,不合我意,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别等到一千年以后……当然,有人会觉得,没不让你说啊,你这不正说的欢么,我们只是都不认

52. 人须有自信之能力,当从自己良心上认定是非,不可以众人之是非为从违。

53. 人生哪能事事如意;生活哪能样样顺心。不和小人较真,因为不值得;不和社会较真,因为较不起;不和自己较真,因为伤不起;不和往事较真,因为没价值;不和现实较真,因为要继续。因为善良,所以宽容;因为责任,所以承担;因为某种理由;所以愿意妥协。因为看轻,所以快乐;因为看淡,所以幸福。

54. 真相来自探寻,来自我们自身对世界的认识。而这个过程中,平衡是我们的道德责任。

55. 愧疚,《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惭愧不安。愧疚,可以让我们三省吾身,净化我们的灵魂;一个人多一份愧疚,可以让我们对朋友多一份真诚,少一份虚伪;一个民族多一份愧疚,可以让社会多一分良知,多一分责任,多一分美好。冯骥才说:纯洁的.人生从忏悔开始。在我们的经历中,总有那么一些为之愧疚的人,为之愧疚的事。

56. 历史和哲学负有多种永恒的责任,同时也是简单的责任。——雨果

57. 公司 责任 :社会公司家庭个人共赢工作风格:止于至善追根究底。

58. 责任心以情感为基础。可以想像,一个孩子对父母没有感情,不可能对家庭承担任何责任,一个对社会、对祖国、对人民没有情感的人,当外族入侵,祖国受难之时,他不可能挺身而出,舍生忘死,为国献身。

59. 凡是我受过他好处的人,我对于他便有了责任。——梁启超

60. 人生须知负责任的苦处,才能知道有尽责的乐趣。——梁启超

61. 责任心就是关心别人,关心整个社会。有了责任心,生活就有了真正的含义和灵魂。

62. 对一个人来说,所期看的不是别的,而仅仅是他能全力以赴和献身于一种美好事业。

63. 当我们还是女孩的时候,还无法意识到岁月的无情。随着时光流逝,女孩逐渐长大成为女人。繁忙的工作,家庭的责任,女人的角色也开始慢慢变得复杂,我们不再是当初那个无忧无虑的女孩。对家人和社会的责任感,让我们逐渐忽视对自己的宠爱。直到有一天,望着镜中熟悉容颜的退去,也只能无可奈何的叹息一声。

64. 以后人们评价我,觉得我是一个真正的社会企业家,我就很满足了。所谓社会企业家,就是将社会贡献当做自己的第一责任,而且努力去践行这些标准,这是我追求的。西方对企业家最高级的评价就是社会企业家。比如像比尔盖茨、巴菲特,挣很多钱,但是挣钱的目的最后是捐给社会。作者:王健林

65. 我们应当嗅出真理,究根到底,把真理掌握在自己的手里。那样它才会给你一种无上的快乐。——雨果

66. 曾经,为自己是80后感到骄傲。那时坚强,大胆,有自己的梦想与信念!如今被腐败的社会,生活的现实磨平击垮!没有了曾经的激情,也没有了往日的勇敢! 人生苦短,仅仅三万多天,曾经的年少轻狂已经荡然无存。转眼,我们已站到了20岁的尾端。面对90后的朝气蓬勃,谁敢说我们依然年轻!如今我们已为人父人母,又多了一份责任与牵挂。不管我们有没有准备好,我们都在人生的道路上前进着,未来并不遥远,让我们鼓起勇气,勇往直前!

67. 企业家的境界:把关爱注入大地,把责任写上天空。

68. 单靠一朵美丽的鲜花,打扮不出美丽的春天,个人只有融入团结的集体才能实现宏伟目标。因此,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只有精诚团结,才能自立于世界,才能谋求进步和发展。特别是我们这些作为新世纪的接班人的青少年更应该学会团结,这样才能立足社会。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我们作为炎黄子孙义不容辞的责任。

69. 超过四十岁的人,在自己的脸上一定挂着责任感。

70. 过去的日子过得太安逸了,所以啊,当踏进社会的那一刻。当感受到肩膀上沉重责任那一瞬间,任谁都会感到害怕,见识到这就是他们口中所说的“残酷”与“现实”后,也只能紧握着颤抖不止的手,强忍着湿润的双眼,咬着牙走下去。

71. 人独特的个性是:给予多于接受,收获多于神的播种。——泰戈尔

72. 目的正当并不意味着就可以不择手段。——泰戈尔

73. 造物主把像你这样的人派遣到人世间来,是要你担负一定的责任的,所以你决不应该轻视自己的身体。

74. 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的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决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的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作者:鲁迅

75. 每天务必要做一点你所不愿意做的事情。这是一条宝贵的准则,他可以使你养成认真尽责的习惯。——马克·吐温

76. 年轻人把受教育求进步的责任和对恩人及支持者所负的义务联结起来,是最适宜不过的事,我对我的双亲做到了这一点。

77. 生命跟时代的崇高责任联系在一起就会永垂不朽

篇3:英语优秀:企业是否应该承担社会责任

第一段——介绍段(Introduction)

同意或不同意类,只能写一个观点,想好自己的观点。

切忌直接抄题目,尝试改写(paraphrase)题目。

想一句背景句(background)承接自己的观点。

列出自己的观点。

第二段——主体段1 (Main Body 1)

背景句(topic sentence)

小观点1

小观点2

第三段——主体段2 (Main Body 2)

(类似主体段1)

第四段——总结(Conclusion )

简单列举一下主体段中提到的观点。

综上所述,提纲如下(草稿):

Introduction:

controversial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support

agree, benefits

Main Body 1:

ts:There is no denying that social responsibility can enhance the reputation and profitability.

information media+positive impression

government support

Main Body 2:

ts: In addition, the fact that undertaking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needs high costs may be the most typical reason unaccepted by business men.

inprofitable+inability to survive

unfair

Conclusion:

re-state the opinion listing opinions.

我的范文:

The issue regarding whether making money is the most important goal of businesses is controversial. There are a large number of people who support that businesses should also undertake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Personally, taking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is capable of bringing two main benefits despite some existing drawbacks.

There is no denying that social responsibility can enhance the reputation and profitability. First, information spread is getting fast since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media, which implies that any contribution from enterprises could be easily recognized by public. Thus, this would drive people to form a positive impression to these enterprises, thereby increasing their sales volume. Second, most socially responsible investments are government-supported. Empirically, businesses in purpose of enhancing social welfare, such as infrastructure construction and philanthropy, can gain government financing. Because it can alleviate the burden of government, so that to solve the problems about insufficient fund as well as promote the corporate image.

In addition, the fact that undertaking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needs high costs may be the most typical reason unaccepted by business men. As known, profitability is the key index of enterprises based on adequate normal profits. Hence, overemphasized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might cause companies’ inability to survive. Moreover, this requirement may be considered as unfair treatment to small companies. In contrast to large companies, most small entities are self-sustaining and rely on profits to further develop. Nevertheless, large companies with abundant capitals enable to invest some of funds on public utilities even if unprofitable, as they can treat these funds as advertising fees for corporate image and goodwill.

In conclusion, undertaking social responsibilities is beneficial to enterprises, which mainly embodies on two aspects: enhance of reputation and government supporting. However, the contradiction with profitability should not be neglected, it affects some small companies significantly.

篇4:论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及责任承担

论关联企业与劳动者劳动关系认定及责任承担

徐峰

关联企业是指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为达到特定经济目的通过特定手段而形成的多元化和多层次结构的企业之间的联合体。实践中,通常表现为控股公司与子公司、参股公司与被参股公司等多种形态,且广泛存在。由于关联企业内部在经济上、人事上和管理上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内部劳动合同制度的转移对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现行劳动法律制度实施带来了新问题。 一旦劳动者与关联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必须正确界定两者之间的内部劳动关系,并据以确定相关责任的承担。

【案例】201*年5月,原告周某应聘进入A公司,从事产品销售工作。201*年1月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01*年1月1日起至201*年12月31日止,约定工作地点在南京,并约定工资标准。201*年9月,被告将原告调至徐州B公司,仍从事产品销售工作,薪酬不变,原、被告之间的工资结算至8月止。同年11月1日,B公司以原告在试用期内不合格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结清工资。被告与A集团公司、B公司均系C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此案的争议焦点是哪个关联企业与周某存在劳动关系?关联企业间如何承担责任?

一、劳动者与关联企业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

严格来说,关联企业是一个经济术语,而非法律概念。关联企业的认定应当包括两个层面,即资本的关联性和人的关联性。前者是指多个企业具有资本上的联系,比如,母子公司的关系,或者同一母公司投资、控股的若干个子公司之间的关系。后者主要是指多个企业相互之间不存在资本上的关联性,但在实际运作中却是由同一个人或者同一个团队同时进行管理的情形。比如,家族企业。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没有资本关联性也没有人的关联性的企业之间,因存在委托管理等由同一个管理团队对两家企业同时进行管理,也可构成人的关联性。

一旦企业之间的关联性得以确定,就需在关联企业中寻找、发现真正的用人单位。从我国的立法来看,多重劳动关系一直不被认可,强调单一的劳动关系。即便是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中,《劳动合同法》只承认派遣机构是用人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但不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因此,一种观点认为:关联企业间只存在单一的劳动关系,只有实际的用人单位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法意义上的劳动关系。与之相反,另一种观点认为,关联企业间存在两层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作为法人,具有法律上独立的权益和责任,原用人单位和新用人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并不能否定其各自与劳动者劳动关系的独立性,关联企业都是合法的用工主体,故都是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即只存在单一劳动关系。至于这种劳动关系是与劳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还是实际用人单位,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具体分析中,应着重考虑两个因素:原劳动合同是否已到期和到新公司是否系劳动者本人原因。具体情形有:

第一,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只存在一个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该用人单位派往其他关联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等,此时只存在一层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

第二,原劳动合同未到期(只存在一个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因本人原因自行选择到原用人单位的其他关联单位工作,并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奖金及相关福利待遇等,此时只存在一层劳动关系即劳动者与新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应终止,当然属非自然终止,其法律后果劳动者本人应承担。

第三,原劳动合同已到期,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由原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工作,但未签订合同,此时劳动者与新公司存在一种劳动关系,系事实劳动关系。当然,劳动者在原劳动合同履行期间非因本人原因被原公司安排到关联公司工作,在新公司工作期间原合同到期,而又未与新公司签订新合同的,此时劳动者仍只与新公司存在一种劳动关系,也系事实劳动关系。在此种情形下,实际上劳动者分别与原公司和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有先后顺序,并非并存关系。

第四,原劳动合同已到期,劳动者因本人自己原因由原公司安排到新公司,此时劳动者只与新公司存在一种劳动关系,与原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已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与关联企业间的法律关系类似于“派遣”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而后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其主要特征包括:一方面,在劳务派遣中出现了专门的劳务派遣单位,劳动雇用关系与劳动使用关系相分离,这是区分劳务派遣与劳务经济中其他各种具体形式的本质特征。另一方面,在劳务派遣三方主体,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三角形劳动关系。派遣单位与劳动者间是劳动合同关系,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是民事合同关系,用工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是事实使用关系。

实践中企业对劳动者的委派、指派、借聘、借调等调整工作岗位的作法在表现形式上与劳务派遣有很多相似之处。两者之间的区别主要在于:一方面,指派、借调等内部调整行为,往往是因为工作上的需要而产生的行政性命令或单位之间的商请。故该行为在两个单位之间一般是无偿的,而劳务派遣则是一种出于市场需要的商业行为,故双方要支付对价。另一方面,内部调整行为的原单位有自己独立的生产经营业务,并不专门从事派遣员工之业务,而劳务派遣中的派遣单位则是以劳动者的派遣为职业。

基于此,笔者认为,关联企业对劳动者进行非劳动者本人原因的人事调动,与劳务派遣的三方关系非常类似:被调整劳动者形式上与原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社会保险关系),但在调整期间是在新单位提供劳动,服从新单位的管理与安排,与新单位形成劳动使用关系。此外,依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14条的规定,可看出立法者(广义而言)对两者的类似也持肯定态度。

关联企业之间对劳动者的内部调整行为与劳务派遣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关联企业本身并不具有合法的派遣资格,然而这也仅是形式上的区别,并无碍三方的法律构造。至于该行为有偿或者是无偿,对于关联企业而言,不应从表面上从去认定,因为对劳动者在关联企业之间的内部调整是关联企业作为一个企业整体的统一行为,其是从整体利益而作出的决定,故两者本身就有共同的利益。可见,在法律关系构造而言,两者应属类似结构。

如前所述,此时劳动者与实际用工单位存在的是事实使用关系,劳动者要完成派遣工作,必须在实际用工单位的组织内,由实际用工单分派任务和监督指挥,其工作是实际用工单位业务工作的组成部分,而“指挥命令”则是劳动关系“隶属性”的根本标志。可以说,劳动派遣中,派遣机构提供的不是劳动服务行为,而是将自己的员工有偿性地在一定时期内暂时让给第三人使用,派遣劳动者为实际用工单位提供的是“隶属性劳动”,而非简单的劳务供给。 劳动过程的实现与实际用工单位关系更为紧密,根本区别于一般的劳务关系。

因此,排除用工单位的用人义务不尽合理。只是用工单位用人责任的承担不是基于用人单位主体身份,而应是基于派遣劳动者直接使用者身份产生,即用工单位作为劳动力的实际使用者必须履行使用中对劳动者的保护义务,这可以从民法上的诚信原则解释出用工单位必须善意使用派遣劳动者,如用工单位对派遣劳动者有安全照顾义务等。

三、关联公司间的法律责任及原因分析

依劳务派遣关系的法律构造可推之,作为用人单位的派遣单位应当履行全部用人义务和承担完全的用人责任,而作为使用者的用工单位应当履行善意使用的义务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劳务派遣协议对用工单位承担的.用人义务有特殊约定的话,依照契约自由原则,用工单位必须依照协议约定履行契约义务和承担契约责任。然而,我国相关劳动立法对有关劳动派遣用人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却突破了义务和责任相对应的法理,使得我国劳动派遣中用工单位的用人义务和责任呈现出非对称性的特点。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二条均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在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关联公司应作为共同当事人并承担连带责任。其原因有:

首先,关联企业是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整体。关联公司虽属独立法人,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但不可否认的是其在出资和组织上的密切联系,其对劳动者的跨公司使用是出于公司的利益,而关联公司的利益具有整体性。关联公司对于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其作为整体具有共同利益,从宏观整体讲可视为共同债务或共同侵权而应承担连带责任。

其次,优先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国家劳动法、劳动行政法规、劳动地方性法规、劳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是基于保护劳动者的宗旨制定的。连带责任是一种加重责任,只有在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当事人约定时方能适用。这种法定连带责任虽然有时难以从法理中推出其合理性,但确是实现某种特殊立法目的的结果。基于“雇佣和使用”的事实,让两个主体共同承担对派遣劳动者的责任,使得被派遣劳动者权益有了双重保障。

最后,关联企业内部交易或调整(包括对劳动者岗位的的调整)属于特殊的交易行为,有别于一般交易。由于关联企业为双方或多方利益而做出的特殊交易行为,应由关联企业各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虽然法律责任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株连”,但如果责任人之间有行为的关联或协议的关联或其他关联,法律则应以连带责任进行调整, 使行为人的关联行为责任得以落实。连带责任的法律价值主要就在于追究关联行为人的责任,连带责任以连带责任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为前提,这些连带行为关系扩而释之,自然包括关联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与关联经营(包括其用工行为)等关系。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各关联企业在特定条件下,应当也完全可课以连带给付责任。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

承担的责任作文

二、承担社会责任

《学会承担家庭责任》说课稿

承担一切责任的承诺书

合同担保概述与责任承担

责任的作文500字:责任,让我们学会承担

建筑合同当事人如何避免承担意外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整理4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使用童工致残,企业承担全部责任,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猜你喜欢

NEW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