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经济秩序失范原因的伦理解析(共含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是下午茶啊”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关于经济秩序失范原因的伦理解析
对市场经济秩序失范原因作伦理学的理性分析有利于在更广泛的领域形成共识,培植合乎社会发展价值目标的.理性精神和道德责任.从伦理学的角度看,主要是制度伦理有失公正、经济行为主体的道德意识堕落、市场经济应有的道德理性基础不牢、经济运行的现实环境为缺德商人的无德行为提供了外在的可乘之机.
作 者:罗建文 陆自荣 朱春晖 作者单位:湘潭工学院,人文社会科学系,湖南,湘潭,411201 刊 名:中国矿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CHINA UNIVERSITY OF MINING &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4(2) 分类号:B82-053 关键词:经济秩序 失范原因 伦理解析 道德理性高校行政管理伦理失范研究论文
一、我们高校行政管理伦理失范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行政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淡薄
在我国很多高校中的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都比较淡薄,作为高校的行政人员他们没有意识到高校行政管理的服务性质和服务职能。
(二)伦理道德教育成效较低
自古以来我国学校就比较重视伦理道德的教育。但是学校在对学生进行伦理道德时往往存在片面化、简单化、缺乏时效性的问题。在内容方面上过于空洞化、政治化、抽象化。在进行伦理道德教育的过程中,师生很难找到现实和伦理道德的结合点,不能够对道德伦理产生共鸣。这导致了一些高校在实践中淡化了伦理目标,过分的推崇物质目标。
(三)受网络的'负面影响较严重
网络的发展对我们的生活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而有些高校在运用网络的时候,没有较好的克服其消极的一面。高校的日常生活相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来说相对的单调、单纯,师生比较容易被网络社会吸引。
(四)高校的运行机制不合理
在我国很多高校的管理模式都是以行政管理为中心,这种管理模式容易导致行政权力的泛化。从高校的性质和特点来看,高校就相当于一个小社会、小政府。高校在管理中以行政权力为中心必然会导致行政权力的泛化。这种管理、运行模式最终导致了高校的领导和教师,对学术权利的作用和地位认识不够。
二、我国高校行政管理伦理失范的对策
(一)加强民主管理
首先,高校要提高学校内部各级行政主体民主管理意识,要使管理者认识到民主管理的重要性,在工作中不断地淡化权利的意识。在工作中要主动、自觉的抵制各种权利的泛化。此外,还需要保证民主管理的落实。其次,高校的高层管理者应该号召教职工积极地参与到学校的民主管理中来,落实好教代会职权。最后,要明确民主管理的目标。高校应该以全体教职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为切入点,进行民主管理,从而调动全体教职工参与。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教师和学生是高校不可或缺的、最重要的组成因素。高校在管理中要以全体师生为根本,对他们实行行政管理的人文关怀和人性化管理。首先,在管理中要转变旧的观念,要摒弃“官本位”的不良思想。要使行政管理人员摆正自己的位置,热爱自己的工作,正确地认识到高校行政管理的目的和工作性质,能够用“以人为本”的理念来指导自己的工作。
(三)净化校园诚信教育环境
学校是对学生进行诚信教育的阵地,在学生形成诚信意识的体系中,发挥作用最大的是学校。高校应该有效地发挥其作用,承担起自己的使命和义务,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地推进学生诚信教育,使学生树立诚信意识。综上所述,要想做好我国高校的行政管理的管理工作,高校的领导者必须要清楚地意识到,学校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仔细分析其原因。有针对性的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改善。
关于媒体伦理失范几个问题的思考论文
摘要:新的传播手段的运用、新的传播理念的产生以及传播领域的扩展,在促进传媒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诱发和加剧了更多的媒体伦理失范问题。本文对当前涉及媒体伦理失范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
关键词:媒体伦理 隐形采访 有偿新闻 假新闻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传媒在社会生活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全面深入的介入社会政治经济的各个方面,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也面临着自身的巨大变革。尤其是新的传播手段的运用和新的传播理念的形成以及传播领域的扩展,在促进传媒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诱发和加剧了更多的媒体伦理失范问题,甚至产生个别或局部的社会伦理与媒体行为的激烈冲突。如随着社会的进步,人们越来越重视隐私权、名誉权、知情权等各种权力。而新的传播手段和技术的运用,却使我们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媒体的关注而成为“透明人”。这一方面使媒体增加了舆论监督的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也使媒体增加了更多违背媒体伦理非法干预他人正常生活甚至诱发社会冲突的可能,面临着更多伦理失范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和技术进步,强化新闻业的伦理规范。在新闻实践中,如何把握好媒体伦理尺度,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以下,笔者就当前涉及媒体伦理失范的几个常见问题进行分析和思考。
一、隐性采访问题
近年来,新的传播技术的采用使媒体监督增加了更多技术手段,新闻采访中采取隐性采访的数量有增多的趋势。
不可否认,隐性采访在强化舆论监督、增强媒体传播力和影响力等方面有其特殊的作用和效果。
但一直以来,围绕与电视隐性采访相关的“偷拍”话题,学界和业界都存在较大的争议。尽管学术界呼吁慎用,法律界人士大多数持反对意见,但是由于隐性采访的可视性、可读性很强,不仅能够满足媒体追求新闻真实性的要求,还可以吸引采众的窥视欲,于是以“偷拍”、“偷录”方式获取的新闻越来越多。这种日益增多的隐性采访,和社会上有关“偷拍”的反面案例、产生的民事纠纷也引起了有关人士的忧虑。由于隐性采访是在被采访者不被告知的情况下进行的,记者在隐性采访中往往采用隐藏身份、虚假身份的方式来获取信息,被采访者在不知不觉中有可能被采访者误导和诱导,未必反映了被采访者的真实意思,隐性采访可能导致对被暗访者的不公平。部分学者,尤其是法律学者对隐性采访一般持不认同的态度,甚至有人提出应禁止隐性采访。也有学者认为,隐性采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该是维护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这是记者和媒体基本的价值取向,也是确定是否有必要用隐性采访手段和把握新闻事实的标准。如果选择的题材“与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相关,而除此之外又无他法获取信息,则可为;反之,如该事件与公共利益无关,或影响甚小,则不可为。”
对此,笔者认为隐性采访涉及新闻伦理、新闻真实性以及相关法律纠纷等诸多问题,在实践中应严格加以限制。隐性采访只能是在一个受约束的环境中,在紧急情况下获得必须的重要报道,或为向公众揭露某些必须予以揭露的重要问题而不得不采取的最后手段。这是因为,采访权是媒体的权利,但并不是绝对权力;而接受采访还是拒绝采访则是被采访者的权利,我们不能为行使自身的权利而妨碍甚至剥夺、侵害他人的权利。其次,记者在隐性采访中采用的方式和目的如果是不道德的,尤其是涉及被采访者私人生活的话题,就会对被采访者的生活、工作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第三,就采访者的采访动机来讲,我们也很难保证其目的的合理性和合法性,尤其是当采访者介入被采访者情感、家庭、工作纠纷时,如果隐性采访滥用,甚至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二、有偿新闻问题
从理论上来讲,有偿新闻危害甚深甚广,它背离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破坏了新闻从业人员和新闻机构的公信力;用饮鸩止渴的方式获得经济利益,误导媒体经营取向,最终损害媒体的亲和力及竞争力;变报道权利、批评权利为“私权力”,导致新闻从业人员私欲膨胀,泯灭新闻人的良知,长此以往,必将影响新闻事业的健康发展。
如何才能杜绝有偿新闻,单纯用禁止的方式是很困难的。应该追根溯源,多管齐下,综合治理。首先要认真分析有偿新闻提供者的需求和目的,针对其需求和目的以不损害媒体受众和社会公共利益为前提,提供公开透明的传播服务。其次要注重提高从业者的素质,加强教育和引导,培育自觉遵从职业操守,抵制有偿新闻的环境和氛围。此外必须加强相关制度和法律的建设,强化管理。同时将有效的.制度上升到规章或法律层面,提高有偿新闻发布者的违纪违规成本,抑制有偿新闻。
但必须注意的是,一定要对有偿新闻进行合理的界定,有严格合理的划分标准,不能仅以新闻涉及的主体去对新闻内容进行简单的判别,从而混淆正常的经济、社会新闻和有偿新闻的区别,压缩媒体的内容空间。
三、假新闻问题
近年来,除低俗之外,又一大媒体公害成为危害媒体公信力和自身发展的毒瘤,那就是假新闻。
新闻作假最难辨的是断章取义。例如,1992年美国总统竞选中,希拉里・克林顿成为了媒体瞩目的焦点:一个有公共服务经历的职业妇女,有可能成为第一的夫人。在一次采访中,希拉里说到:“我本可以呆在家里烘烤小甜饼或是泡泡茶,但我决定去从事我的专业。”这句话被新闻界广泛报道和引用,认为希拉里不尊重家庭妇女。然而极少有新闻报道她说的另外的几句话:“作为一名专业人员,一名热心公众事务的人,我所从事的工作的目的正在于保证妇女可以做出自己的选择,无论她们是全天在外工作,还是全天在家恪守母道,或是两者皆而有之。”
连总统选举这么重要的事情都能出现虚假新闻,很难想象还有什么情况不会出现假新闻了。
在国内,近年各种媒体的假新闻也被越来越多的被揭露出来,已引起了业界广泛的关注。学者们纷纷站出来谴责假新闻的作者、编辑、媒体,更有因为炮制假新闻而身陷囹圄者。
但如此严厉的处罚似乎并没有威慑到一些继续炮制假新闻的记者,而且还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何这种现象屡禁不止?一方面,日趋激烈的行业内部竞争使一部分人抱着侥幸心理,闭门造车,凭空捏造假新闻,以完成采访任务。另一方面,新闻市场从媒体中心转向受众中心。受众中心媒体市场的重要特点就是要注重受众心理,在众多的媒体可以选择的情况下,有些受众希望看到一些古怪的、荒诞的新闻。在这种受众心理的驱使下,为了争夺受众和广告,各新闻媒体使出浑身解数,不少新闻媒体甚至采取高稿酬的方法来鼓励记者、通讯员采写有轰动效应的“独家报道”。因此,治理假新闻必须要关注其产生环境,从媒体从业人员的管理、晋升和酬酬机制的改革,社会评价机制的建设,严格的法纪追究机制建设,媒体分类管理等多方面着手,根据不同的媒体功能进行科学的划分和管理,才能有效地遏制假新闻的出现。
虽然理论与实践存在差距,但我们坚信,随着行业法规的出台、行业伦理道德的健全,媒体伦理将越来越健全。贝尔纳・瓦耶纳曾经说过:“新闻与众不同的地方,它既是一种艺术,一种手工技艺,又是一种工业;同时它还承担着满足社会需要的重负。”因此新闻从业者应该增强媒体伦理意识,树立正确的媒体伦理观,才能在新闻实践中最大程度避免伦理失范问题的发生。
转型期我国行政伦理的失范及其治理对策
21世纪初的中国,其文明形态、经济体制等各方面都处于一个激烈变革的转型期.行政伦理也不例外.旧的伦理撮范失去了效用,而新的伦理规范尚未完全确立.这导致了诸多的行政伦理失范问题,如权力寻租、权钱交易等.文章对行政伦理失范的表现和原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系统的`治理对策,以期尽早地解决行政伦理的失范问题.
作 者:唐梅桂 TANG Mei-gui 作者单位:广西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西 桂林,541004 刊 名:哈尔滨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HARBIN UNIVERSITY 年,卷(期): 28(6) 分类号:B82-05 关键词:转型期 行政伦理 失范 对策我国社会转型期间的行政伦理失范及构建途径
行政伦理就是一般社会道德在行政管理领域的特殊表现,没有相应的'行政伦理,行政行为其应有的作用就无法充分发挥,尤其是在当前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社会转型背景下,行政伦理建设更不容忽视.行政伦理涉及的问题较多,本文仅从其失范现象及如何构建方面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作 者:徐凤琴 作者单位:电子科技大学,人文社科学院,四川,成都,610054 刊 名: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 英文刊名:ZHONGGONG SICHUANSHENGWEI SHENGJI JIGUAN DANGXIAO XUEBAO 年,卷(期): “”(1) 分类号:B822.9 关键词:行政伦理 失范 对策众所周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其立法权限在宪法第六十七条及《立法法》第七条等条款中已被明确规定。本文通过对近两年几部基本法律的修改情况分析,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基本法律修改权的行使现状、潜在弊端及产生原因进行探讨。
一、行使现状
在《立法法》生效前,虽然宪法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行使的立法权及其权限已作了界定,但是仍然无法避免全国人大常委会自我强化立法权力,甚至逾越立法权限。《立法法》试图要改变这种现状,使各个立法主体的行为走向规范化。然而,这一良好的愿望能否实现呢?本文想通过实证分析作为解答。
自7月1日《立法法》生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对两部基本法律进行了修改。它们分别是:20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决定》、年4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从修改情况来看,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修改范围非常广泛。《民族区域自治法》原有67个条文,本次修改了29个条文,占原条文数的43.28%;增加了12个条文,占原条文数的17.91%;删除了2个条文,占原条文数的2.99%;共计修改了43个条文,占原条文数的64.18%,此外,还对序言部分的`第一、三、五自然段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相比较而言,《婚姻法》的修改范围就更广了,该法原有37个条文,此次修改了21个条文、增加了17个条文、删除了1个条文,分别占原条文数的56.76%、45.95%和2.7%,共计修改了39个条文,占原条文数的105.41%.毋庸置疑,这种大范围的修改已经很难用“部分补充和修改”来描述,而将其定性为“法律的重新制定”恐更为恰当。
其次,修改内容都涉及到了原法所确定的基本制度。就《民族区域自治法》而言,本次修改涉及到七个基本制度的变迁,包括制度定位、财政收支制度及国家补助办法改革、投资金融支持政策的优化、教育(www.xfhttp.com-雪风网络xfhttp教育网)文化支持政策的改革、地区之间对口支持政策的法制化、少数民族干部配备优惠政策的确立以及法律实施的严格化,其中最重要的修改就是在序言中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定位从过去的“重要政治制度”提升到了“基本政治制度”。《婚姻法》的修改也涉及到七个基本制度的改变,包括重婚的严格规制、家庭暴力的法律控制、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制度的确立、夫妻财产制的改革、离婚制度的变更、老年人权益保障制度的完善、法律责任的明确。难以否认,上述基本制度的修改都涉及到了法律的核心部分和主要内容,并非一般的“小修小补”。
再次,修改时机特别微妙。两部法律的修正案草案的二审程序都是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完成的,而三审及表决分别是在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十一次会议上进行的。这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好是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召开前的最后两次常委会会议。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九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上也审议通过了一部基本法律修正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决定》。该修正案的修改范围远没有《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婚姻法》来得广,也很少涉及基本制度的改变。
表一:两部法律修改范围情况
法律项目: 婚姻法(原有37个条文,现有51个条文)民族区域自治法(原有67个条文,现有74个条文)
&
[1] [2] [3]
当前道德失范的原因及对策
文章首先从四个方面对当前我国道德失范的原因作了探讨.进而,就如何进行转型期的.道德建设作了思考,主张要始终明确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坚持正确的社会道德价值导向.最后,文章论述“以德治国”方略对新世纪道德建设实践具有重大指导意义,认为必须从运行机制、道德教育、官德建设等方面着手,扎实推进转型期的道德建设.
作 者:肖文桂 Xiao Wengui 作者单位:漳州市委党校 刊 名: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年,卷(期):2002 “”(9) 分类号:B82-052 关键词:转型期 道德失范 道德建设★ 护理伦理论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