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司考经验司法考试刑法如何处理时间与效率(共含7篇),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reallldamnit”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司考刑法如何处理时间与效率,自多年前进入司考培训界讲授刑法以来,每年与考生交流时,我都会被问到几乎是一模一样的问题:为什么刑法看似“整齐划一”却难以得到高分?刑法分则的罪名那么多,我该怎么学?真题到底该怎么用?第四卷主观题的分数为什么总是提不上去?怎样正确处理好复习时间与复习效率之间的关系?等等
由于刑法具有分值高、难度大、理论性强的特点,很多考生着手复习的时间较早,甚至提前一年就开始准备,其实这大可不必。首先,刑法(民法也如此)固然具有上述特点,但没必要所有的内容都复习,“眉毛胡子一起抓”。毕竟必考、常考的考点就那么多。比如很多考生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复习刑法分则第七章和第十章,但这两章在-九届司法考试中,前者从来没有考过,后者则只考过一题(的战时自伤罪,2分)。考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这方面,根本没有效率,更谈不上效果,得不偿失;其次,刑法每年都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如每年都会通过一些新的司法(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每年考察的分则罪名也可能会有所调整,而这一切都要等司法考试大纲出来之后才能见分晓。过早地复习,极有可能“误入歧途”:不考的东西还在看,看的东西很多都不考,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再次,与其他科目一样,刑法也存在着困扰众多考生的“遗忘规律”这一问题。复习得过早,到后面可能已经全忘光了,事倍功半,得不偿失;最后,过早地开始复习,“战线”拉得太长,容易“疲劳”,最终导致“冲刺无力”。据我多年的观察,很多复习得比较早的考生,到了7月和8月这个最关键的冲刺阶段,往往会遭遇“听什么都懂,看什么都会,但就是什么题都做不对”的境地。须知,司考备战也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长跑”,切忌“前紧后松”。
与过早地开始复习刑法这一做法相反,有一些考生心存侥幸,认为刑法可以凭突击“搞定”,持“一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拿下刑法”这一想法的考生大有人在,
这其实是另外一种极端的做法。客观地讲,就整个司法考试来说,任何科目都不是单单靠突击就可以“搞定”的,这种不踏实、投机取巧的想法和做法,一定要杜绝。
效果是目标,效率是基础,时间只是保障。正确处理好刑法的复习时间和复习效率的关系,建议是:
1.根据自己的知识掌握情况,从实际出发,酌情决定适合自己的开始复习的时间,但决不能太早,“战线”决不能拉得太长。本科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尽早动手,先打好刑法学基础,然后再搭建起刑法学的学科框架;在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包括大三考生),由于一直学习法律,动手的时间可以稍晚一些;在职的考生由于复习的时间相对较少,也可以早点动手复习。
2.放弃利用最后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突击的侥幸心理,扎实深入地投入到复习之中,认真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决不放弃任何一个死角。毕竟,刑法是一个理论根基非常深厚的学科,现在的司考刑法试题中已经几乎完全没有纯粹记忆性的考点,所有的试题都建立在深刻地理解基础上。仅凭最后时刻的突击,万不可取。
3.复习刑法,必须“细水长流”,保证充分的复习时间,时刻保持复习的状态。这同样源于刑法的理论性强这一特点。如果没有相当长的时间去理解相关理论、熟谙相关法条、揣摩相关真题,是不可能学好的。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www.shangxueba.com/store_m_657936_7733_1_1.html
司法考试刑法复习方法及备考策略如下:
1、了解司法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选择复习资料、确定复习方法:
(1)广泛复习,不寄希望于押题,40道选择题,每题四个选项,每个选项可能涉及一个知识点,这样计算下来,仅卷面实际考查的知识点就可能达到160个之多。因此复习时保证一定的知识面是必要的。面对琐碎的选择题,押题是不可取的。
(2)注意考查的角度。注意两个交叉点:a、分则各罪与总则重点的交叉点;b、分则各罪与常见罪的交叉点(区别点)。
刑法中每一个重要的制度或者每一个罪名,都包含很多的知识点,比如保险诈骗罪,最基本的就有四个构成要件的知识,另外还涉及数罪并罚、法条竞合、犯罪形态、共犯等共同性问题;另外,刑法的基本制度在具体罪名上可能有不同的特点,如诈骗罪、绑架罪既遂的特点就不同。因此,具体罪名与刑法基本制度(如故意、刑事责任年龄、行为、结果、共犯、未遂、中止、正当防卫、数罪并罚等等)的交叉点往往容易成为考查的角度。
(3)处理好重要基本点(常考知识点)与知识面(非常考)的关系。
在重要基本点上出题概率高,每年刑法试题中属于基本点的知识占一半以上,必须扎实掌握。如总则方面:a、刑事责任年龄尤其是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b、主观方面的故意、过失认定,尤其是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的认定,事实错误问题;c、客观方面的行为的基本形式,尤其是不作为行为的特点,构成犯罪的前提条件;d、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认定;e、未完成罪,尤其是预备犯与未遂犯的界限,未遂犯与中止犯的界限,未遂犯与既遂犯的界限,以及未完成罪的责任问题;f、共犯的认定和责任,尤其是一些貌似共犯但不认为是共犯的情况和主犯、从犯、教唆犯的种类和责任;g、罪数形态,如对想像竞合犯、牵连犯、继续犯、吸收犯等的理解和运用;h、累犯;i、自首犯立功的认定与处理原则;j、数罪并罚的原则和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k、缓刑、假释的适用与撤销;l、死刑、罚金刑的适用等。分则方面如:侵犯财产类犯罪、侵犯人身权利类犯罪、贪污贿赂类犯罪等。
(4)善于对不同问题作不同程度地掌握。对于重点问题,应当深入、细致、全面掌握;对于面上的问题,只需要浅浅地了解就足够了。对于一些法条和司法解释的特殊规定,则记住就可。即所谓“面面俱到、程度不同”。
2、测一测自己还有什么不足,予以弥补。
虽然每年试题的风格有所不同,但通过了解历年试题得出的总体印象,不会有太大的偏差。所以,全面、深入研习历年试题,是掌握考试特点的有效途径。
3、研习历年试题应讲究方法
(1)着重了解考查的知识点和考查的角度,不要太在意答案。因为时过境迁,立法、司法、理论会有较大变化,导致答案发生变化,这不奇怪。法律总是要适应社会生活的变化与时俱进的。只是不要被过时的结论所误导、也不要因为结论过时而丧失研习的兴趣。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方法及策略介绍如下:
司法考试民法复习经验,至20司法考试中民法就一直占到了97分左右,故有“得民法者得天下”的说法。民法内容博大精深,需要我们全面理解并融会贯通,
司法考试考查的比较全面,但还是有重点可循,而且这些重点在历年的考试中反复考查。
显而易见,对于民法中的各种概念及其法律特征一定掌握其要点。不但必须弄懂,而且须背得滚瓜烂熟。所谓“考试就是考点,有点即有分,没点就没分”,说得就是这个意思。这不仅是应知的基本考试技巧,更重要的是,只打通过对各种法学基本概念的掌握,对各种基本法律制度的了解,才可能使初学者把握对基本理论的学习和运用。也只有掌握了民法的基本学习方法,法学工作者也才可以更加主动地学习其他的有关内容。
当然,理解是记忆的基础。概念和原理作为客观事物的本质在人们头脑中的反映,无不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经过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才形成的,因此,掌握了一个概念的逻辑推理过程,把握了其各个法律特征,才算真正理解了这一概念的精神实质。因此我们对民法教科书中一般阐述性的内容,其关键在于理解和领会,而不必逐字逐句去死记硬背。
同时,学习民法理论,除了完整准确地真正弄懂最基本的民法概念和它们的法律特征外,还需要以研究各种不同的民事法律制度为中心,在比较中系统地掌握民法学的基本内容。在专门研究了各种独立的法律制度以后,我们还应注意针对某些制度中一些专门性的特殊规定,作更深的研究。同时自然要注意,我国民法中所规定的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其实它们相互间都是具有内在的客观联系的。这种客观的逻辑联系,就是民法在理论上近乎完美的系统结构,即所渭民法的理论体系,如前所述,无须赘言。故民法的学习重点,一言以蔽之,就是所谓“三基”:即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可以说,这就是考生们在复习中需要掌握的民法的最重点的学习内容。
最后还要注意,由于司法考试内容庞杂,特别是与经济有关的法律法规特别多。因此考生在复习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所谓经济法律关系,无非是横向的民事法律关系,纵向的经济行政法律关系,以及少量的经济犯罪刑事法律关系,所以,这一大部分内容,只要以民法为中心,以行政法的基本制度为框架,即可以把握其基本规律。也正因为如此,成文法才出现了民法这样一部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财产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也才有了行政法这样的调整纵向法律关系的最基本的规则。
目前的司考中,案例题不但是必不可少的题型,而且可以说已经占据了以前历次考试的大部分内容,在民法考试中当然更不能例外。考试所面对的,实际上是一些只包含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的案情介绍。所以,就考试本身而言,答题者的任务简单而言,其实只要一步步地分析出每个案例中的全部法律关系来,就算达到了答题的基本要求。因为对具有法学基本知识的人而言,只要他能弄清一个案例中所包含的那一层层的法律关系,正确地认定了它们的法律性质,顺理成章也就能了解其最基本的权利及义务了。因此我认为,法条的具体规定只能是法的精神的具体体现,任何人都不可能记住全部的各种具体规定,进而任何考试也都不应当以考法条的具体规定为其最主要的内容,起码在民法考试中是如此:我觉得结合复习具体法律制度查找一下具体的规定即可以了,这样做可能对了解法条的规定与掌握具体制度的要点都会有好处。
至于在复习的过程中,尽管强调对基本概念必须熟记,但对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还是应先理解其构成要件和理论要点的精神的;目前我们的各种考试中,死记硬背总是难免的,但一般还是放到考试前的最后两个月再去进行系统的反复背诵。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目前大量出版的各种应试题解,无疑均可作为考生们复习的一种参考资料,但老师出题时总是围绕民法教学的理论体系和教学要点来进行的,所以,作题只能是掌握题型以及答题技巧的一种途径,如果陷入题海之中,不把最大量的时间放到对基本概念、基本制度和基本理论的掌握上去,那只能是本末倒置。
还需要说明的是,从理论上讲,不论人们给法律职业上多么理想主义的光芒,司法考试毕竟是一种职业准入程序。正所谓苛刻的职业考试无疑在不断提高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目前的说法是,司法考试的水平应当略高于本科生,因此,意识到进入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难度,对于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来说,不是没有好处的,基于此,才能正确安排复习时间,正确知道自己的努力方向。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www.shangxueba.com/store_m_657936_7733_1_1.html
司法考试已经进入了紧张的备考期,然而许多考生此时仍然是深陷迷茫,尤其是卷四主观题的作答,如何利用好剩下的两个月“涨分”,注重措辞的规范化由为重要,希望以下关于可以与应当的区分可以对大家有帮助。
以下排序从量刑从宽到严排序,严重注意区分应当、可以及法定刑以下的情形;另根据量刑种类对比记忆,如下:
1、预备(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
中止(无损当免损当减);
未遂(可从、减,教唆犯罪未遂心);
2、胁从(应当减轻或免除,防避过当胁从族);
从犯(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
3、自首、立功、坦白:
自首可从轻、减轻处罚,罪轻可免罚;
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如实供述并避免特别严重后果,才可减轻处罚;
一般立功,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可以减、免大功扛,自首又重大立功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4、应当减轻或免除;
防避过当胁从族。(防卫过当、避险过当、胁从犯,考虑此三种没有主观恶性或主观恶性较小)
犯罪中止看两眼,(鼓励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有损、无损待遇不同)
无损当免损当减(刑法第24条)。
5、应当从轻或减轻;
十四十八过失翁。(14到18岁的人及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过失犯罪的才有此待遇,我们都无法享受了哈)
6、可以减轻或免除;
可以减免大功扛,(要重大立功,不是一般立功,)
行贿介贿快声张,
(要抢在被追诉前声张-主动交待,晚了白搭;介贿是指介绍贿赂)
贪污受贿别超限,悔改过后就退赃。(数额在5000-10000元之间者方可考虑本情节,悔改并积极退赃)
尚未造成严重果,欠帐不赖诉前偿。(恶意欠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7、可以从轻或减轻;
自首立功样样行。(自首、立功只要有一样就可以从轻或减轻了)
教唆犯罪未遂心,(是指教唆未遂、犯罪未遂)
老翁故意半癫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已满75周岁的老年人故意犯罪的,都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8、应当、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
应当从减或免除,只有从犯享此福。(犯罪时注意别抢主犯当)
可以从减或免除,聋哑、盲人预备族。(指聋哑人或盲人以及预备犯这一族人)
9、可以从轻、可以免除;
坦白可以从轻罚,如实供述即为佳;
若能避免特重果,可免处罚不算差。(犯罪较轻同时还要自首)
种植毒物别害怕,公安来前铲除他。(主动铲,等公安来叫你铲时就晚了)
轻罪外加有自首,以上皆可为免罚。
10、应当从重处罚情节有二:不满十八去教唆,外加累犯属总则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
由于刑法具有分值高、难度大、理论性强的特点,很多考生着手复习的时间较早,甚至提前一年就开始准备。其实这大可不必。首先,刑法(民法也如此)固然具有上述特点,但没必要所有的内容都复习,“眉毛胡子一起抓”。毕竟必考、常考的考点就那么多。比如很多考生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复习刑法分则第七章和第十章,但这两章在- 年九届司法考试中,前者从来没有考过,后者则只考过一题(的战时自伤罪,2 分)。考生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在这方面,根本没有效率,更谈不上效果,得不偿失;其次,刑法每年都有一些细微的变化,如每年都会通过一些新的司法(立法)解释或刑法修正案,每年考察的分则罪名也可能会有所调整,而这一切都要等司法考试大纲出来之后才能见分晓。过早地复习,极有可能“误入歧途”:不考的东西还在看,看的东西很多都不考,白白浪费时间和精力;再次,与其他科目一样,刑法也存在着困扰众多考生的“遗忘规律”这一问题。复习得过早,到后面可能已经全忘光了,事倍功半,得不偿失;最后,过早地开始复习,“战线”拉得太长,容易“疲劳”,最终导致“冲刺无力”。据我多年的观察,很多复习得比较早的考生,到了7 月和8 月这个最关键的冲刺阶段,往往会遭遇“听什么都懂,看什么都会,但就是什么题都做不对”的境地,
须知,司考备战也是一场漫长的“马拉松长跑”,切忌“前紧后松”。
与过早地开始复习刑法这一做法相反,有一些考生心存侥幸,认为刑法可以凭突击“搞定”,持“一个月甚至更短的时间就可以拿下刑法”这一想法的考生大有人在。这其实是另外一种极端的做法。客观地讲,就整个司法考试来说,任何科目都不是单单靠突击就可以“搞定”的,这种不踏实、投机取巧的想法和做法,一定要杜绝。
效果是目标,效率是基础,时间只是保障。正确处理好刑法的复习时间和复习效率的关系,建议是:
1.根据自己的知识掌握情况,从实际出发,酌情决定适合自己的开始复习的时间,但决不能太早,“战线”决不能拉得太长。本科是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可以尽早动手,先打好刑法学基础,然后再搭建起刑法学的学科框架;在校的法学专业学生(包括大三考生),由于一直学习法律,动手的时间可以稍晚一些;在职的考生由于复习的时间相对较少,也可以早点动手复习。
2.放弃利用最后一个月或者更短时间突击的侥幸心理,扎实深入地投入到复习之中,认真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决不放弃任何一个死角。毕竟,刑法是一个理论根基非常深厚的学科,现在的司考刑法试题中已经几乎完全没有纯粹记忆性的考点,所有的试题都建立在深刻地理解基础上。仅凭最后时刻的突击,万不可取。
3.复习刑法,必须“细水长流”,保证充分的复习时间,时刻保持复习的状态。这同样源于刑法的理论性强这一特点。如果没有相当长的时间去理解相关理论、熟谙相关法条、揣摩相关真题,是不可能学好的。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www.shangxueba.com/store_m_657936_7733_1_1.html
第一,要合理安排时间,如果是在职备考,工作忙,生活琐事多,就要正确处理工作、生活与学习的矛盾。比如白天要上班,就把工作日晚上和双休日、节假日时间纳入自己的复习计划,工作、学习两不误。在学习与生活发生冲突时,应以学习为重,生活上暂时作出牺牲。
第二,要珍惜一切宝贵时间。复习过程中,不宜受过多人为干扰,应尽量减少社交,把有限的时间精力集中到复习上来。“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知识靠一点一滴的积累,只有珍惜一切宝贵时间,才能聚少成多,为自己争取到更多的学习机会,
事实上在备考司法考试时,时间抓得越紧,就越觉得时间不够用,相信很多人也会有同感。转自:法律教育网
第三,要尽量提高复习效率。计划一天要看哪些内容,就要坚持认真完成任务,尽量不要拖到明天。在不受干扰的黄金时间,要保持较高的学习强度,全神贯注投入复习,在易受干扰的时候,最好只计划看一些不太重要的知识或零散的知识点。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www.shangxueba.com/store_m_657936_7733_1_1.html
早上6点20起床洗漱上班,晚上到家时间为5点半左右,吃过饭约6点,驾车前往所毕业的大学,6点半左右找好座位并打好开水,大约看书到9点半,驱车回家,上一小会儿网,睡觉。
这样看,每天3个小时时间,中间去掉上厕所的时间、走神的时间、听着MP3坐不住板凳的时间等等,时间有效时间估计也就一半儿而已吧,可能估计得有点保守。
周而复始……
结果337分,这种经历很多人都有,而且还可能是好几次,那就是当你真正面对那个可恶的分数时,心中充满了痛苦、不甘、失望、压抑……
我好难受,我也觉得自己付出了好多,可以为什么……
痛定思痛,化悲愤为力量,既然去年用掉3个多月的时间,可以搞定337,那么今年我何不多花一点时间呢?可着一年的时间糟蹋,也比年年复习年年不过要更经济实惠吧!!!
于是,,3月23日的那天晚上,我又背起书包,拿着水杯,驱车来到学校,跟看门大爷说……大爷,我又来了……
东北,这个时候是很冷的!
每天3个小时,照旧!坚持到8月底的时候,我实在是有点顶不住心理上的煎熬,我跟领导请假,请了15个工作日,也就是3周,去学校学习,早8-11点,然后12点到2点,回家休息休息,晚上6点半-9点半或者10点。
于是,我过了……399分,对于司考而言,399=360=500=4xx,没什么区别。
因为自己从痛苦中一路走来,而且伴随着“司考过了就能升职,不过就别人升职”的巨大压力,我这一年生活过得很不好,有幸通过,总结一下自己的路线,希望能给其他朋友带来一点启发吧:
一、司考资料部分
1、我手上根本就没有三大本!用的是的3大本,看了仅一遍,摸不着头绪,所以年没买也没看。
2、我有真题解析全套,2010年的全套,09的也全套
3、我有单元自测(个人认为这个东西谁家的无所谓,有答案并有一些差不多的解析就行)
4、我有考试大网的辅导课程和精选MP3以及讲义
5、我有笔!还有一个已经30周岁不太灵光了的脑子
二、司法考试复习备考心态
实话说,我心态很不好,白天很忙,虽然从事法律工作,但毕竟是银行,每天用的法条极其有限,可以说用来考司考,第3卷都没法及格!我怕我会考不上那个司考,那样我升职无望,那样我还要再考,那样我还要再焦虑一年,真的,我心理状态很不好,甚至把本来已经戒掉的烟又捡了起来,复习的时候,有时候心理上承受不住了,在学校的走廊走来走去的抽烟,半个小时!!这点实在太影响我了,我希望朋友们引以为戒,因为这没有什么好处,耽误时间,浪费精力……
三、司考复习时间
在职人员,每天如果能有3个小时复习时间,就比较难得了,有效时间能达到2个半月的话就比较可贵了,
咱不再是学生了,羡慕他们,去掉身体不适、必要应酬、单位加班、心绪不宁等负面情况,在职还是很辛苦的,所以能提早就提早进入复习。
我3月23日之前的一周就在心理上酝酿,在与心理上的惰性相斗争,呵呵。
四、司考复习顺序
1、没有新资料的时候,就先拿历年真题看,先做,然后对照解析,可以划一划重点部位
2、有10版的考试大网司考辅导课程,其实网校的课程真是挺好的,我不是做广告哦。把网校老师的讲义打印出来,边听边划,重点的地方写一写什么的,算是做个笔记,将来复习还要用到的。
3、听完一科之后我就去做自测题,做完就对照,并简单的看一下解析,但不以此为准,毕竟这玩意的答案不是都完全靠谱,但可以从感性上大概的找到一些自己的疏漏,便于下次看书的时候有个重点。
4、如果MP3的进度快,就抓紧跟着,如果出现了时间上的空余,就再看看真题。千万别跟我说您总有时间,如果您是个学生我就不说什么了,在职人员跟着进度都是比较疲劳的了,很难找到大块的超前时间的。
5、实在有时间的话,把你比较不熟的重点科目拿出来,攻克一下,我总结我去年败在没有充分重视3个诉讼法,再就是行政法严重弱项,于是我主攻了一下诉讼法和行政法。
6、到后期,也就是7、8月份的时候,基本做到诉讼法比较熟,出个题都能想到个思路,做题正确率比较高才行。
7、临到考试前夕,会有关于大题的一些讲义,好好看看。
五、司考取舍间
“得民刑者得司考”“重者恒重”“诉讼法是送分的”这类的话大家都听得腻腻歪歪的了吧,每年都有一堆老师跑出来分析去年的题,都会说一句重者恒重吧!
可是,却真的挺对的吧!我主攻的有:民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行诉,后期重点看了一下三国我基本放弃的有宪法、法理、职业道德,完整放弃了法制史重点还是诉讼法!!过于不过关键可能就在这了。
六、过了司考之后呢?
其实19号晚上就有途径可以查分,貌似需要电信的电话,反正我知道了399,但自己无法确认,带着一点疑惑入睡,第二天还要带孩子去早教班,那也按捺不住,网上查了一下,呵呵但并没有像之前设想的那样高兴,因为……哥哥我在10月底跳槽了,这玩意儿不再影响什么升职的问题了,呵呵过了司考,走在街上也没人知道,也没人多看我一眼,也不好意思到处去宣扬这事儿总之,我还是我,没啥变化。老婆的说法是:你不觉得高兴,但你应该能想象到如果你没过的时候是多么不高兴,此消彼长,还是有很大差距地。
贡献给司法部那么多的考务费,终于不用再报名考试了,呵呵希望朋友们都能圆梦,早日过关。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
对一个法学基础不太好的人,确保六个月时间,这个时间是比较经济的成本预算,
司法考试是一个执业资格考试,决定了它考察的专业性、运用性和全面性。幻想通过一两个月时间的突击来搞定它,很不现实。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打持久战的准备,注重打基础。比如我,在读法律硕士之前,学的是政治教育,基本没有什么法学基础。只是在考研时才把刑期法和民法匆匆看了两遍。基本功可想而知。司法考试的很多课程,我都是第一次接触。内容很多,也很杂,有的问题还很复杂。要想彻底弄懂,必须一定的时间做保证。从3月下旬开始,到9月中旬考试,我花了近六个月的时间,每天学习8小时左右。这样,逐渐的积累,基础就慢慢打起来了,基本的知识构架也慢慢建立起来了。当然,如果你的法学功底比较扎实,就另当别论了。
做好五轮回复习
三个月→一个月→三周→两周→两周,把整个内容来五个轮回的复习
备考过程,大家倍感头疼的是遗忘,
其实遗忘最怕的就是复习。只要我们勤复习,我们就会变模糊为清晰,把知识点能“记死”。我的具体做法是,先花三个月时间,把教材认真地学习一遍,全面熟悉内容,打好基础,把知识点弄懂搞透;然后花一个月再把教材复习一遍,对重点知识点强化理解和运用;之后花三个星期复习一遍,力图构建起初步的知识体系和框架,对疑难问题重点排除和化解;再花两个星期复习一遍,强化重点知识点的记忆;最后花两个星期再复习一遍,对薄弱环节进行强化训练,强化理解和记忆。每复习一遍,就做一套历年真题。在做真题的过程中,你就会发现自己的真实的进步和收获。最后一个星期,查漏补缺,对错题来一次分析和总结。经过这五轮的来回复习巩固,相关的知识点就会慢慢沉淀在脑海里,有的甚至会成为抹不去的记忆。
总之,司法考试既考智力,更考耐心和毅力;既要勤奋,又要注重方法和技巧;既要专心致志,又要兼顾其它。只要我们胸怀必胜的信心,手握科学的复习方法,再加上必要的时间保证,应该说通过司法考试并不是一件难事。
〖为您提供更多的免费阅读资料〗www.shangxueba.com/store_m_657936_7733_1_1.html
★ 司法考试时间
★ 司法考试报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