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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质量控制制度
第1章 总则
第1条 目的
为保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发现问题,并且迅速处理问题,以确保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市场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质量控制目标
(1)实现全年无重大质量事故。
(2)实现一等品率达99%以上。
(3)创建优质品牌形象,提供一流的质量服务。
第2章 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
第3条 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的范围。
(1)原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2)半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3)产品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
第4条 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的制定
(1)质量控制标准。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依据“操作规范”,并参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国际标准、客户需求、本身制造能力及原料供应商水准,分原料、半成品、产品填制《质量控制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定表》一式二份,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留存一份,研发部留存一份,并交有关单位凭此执行。
(2)质量检验标准。质量管理部会同生产部、营销部、研发部及有关人员,分原料、半成品、产品将检查项目规格、质量标准、检验频率、检验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等填注于《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定表》内,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并经总经理核准后,分发给有关部门。
第5条 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修订。
(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的修订。因设备、技术、制造过程、市场需求以及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时,可予以修订。
(2)质量管理部每年年底前至少重新校正一次,并参照以往质量实绩,会同有关部门检查各规格的标准及规范的合理性,并予以修订。
(3)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的修订流程。质量管理部应填写《质量标准及检验标准制(修)定表》,说明修订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主管核签。报总经理批示后,方可作凭此执行。
第3章 原料质量管理
第6条 原材料在采购进厂入库前,必须通知工艺技术科配合质量管理部进行常规检查。本着“随时进随时检”的原则,不得延误。
第7条 技术、检验人员应依据质量检验标准进行检验。检验过程要严格按照有关质量标准和规定,采取合理的方法严格进行。
第8条 检验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不得马虎、粗心,防止漏检和错检,更不能弄虚作假。
第9条 检验人员对每次的检验结果,应严格按检验单上表格所示内容进行如实填写,并签署本人姓名,作为责任依据。
第10条 只有经过检验达到质量标准,并由检验员签署“合格”的原材料,材料保管人员方能办理正式入库手续;否则,材料保管员将承担违规责任。
第11条 检验时如遇到无法判定合格与否的情况,检验员应速向部门主管汇报或请求有关技术人员会同验收,判定合格与否,会同验收者也必须在检验记录单上签字,
第12条 对于特殊重要物(如特别昂贵、特别稀有),应实行全检制度。
第13条 对于随机抽样物,在发现有疑点时应反复多抽样,以防误差严重。
第14条 对于需使用仪器等检测工具时,应经过校正,确认工具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15条 在进料检验时,若判定原料不合格,则填制《质量异常处理表》,报主管审批核准后,做出处理,必要时还需通知采购部门联络客户进行处理。
第16条 检验人员依据情况,在必要时对所检材料向相关部门提出改善意见和建议。
第17条 回馈进料检验情况,及时将原料供应商交货质量情况及检验处理情况登记于,《供应商资料卡》内,供采购部门掌握情况。
第4章 制造前质量条件复查
第18条 《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质量管理部主管收到《制造通知单》后,应于1日内完成审核。
(1)《制造通知单》的审核。
①订制品的特殊要求是否符合企业制造标准。
②种类。
③各项质量要求是否明确,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质量规范;如有特殊质量要求是否可接受,是否需要先确认质量然后再确定产量。
④包装方式是否符合本企业的包装规定,客户要求的`特殊包装方式可否接受。
⑤是否使用特殊的原材料。
(2)《制造通知单》审核后的处理。
①新开发产品《试制通知单》及特殊物理、化学性质或尺寸外观要求的通知单,应转交研发部白提示有关制造条件等并签认。若确认其质量要求超出生产能力时应述明原因,将《制造通知单》送回制造部办理退单,由营业部向客户进行说明。
②新开发产品若质量标准尚未制定,应将《制造通知单》交研发部拟订加工条件及暂定质量标准,由研发部记录于“制造规范”上作为生产部门生产及质量管理的依据。
第19条 生产前制造及质量标准复核。
(1)生产部门接到研发部送来的“制造规范”后,须由科长或组长先查核确认的事项。
①该产品是否订有“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作为质量标准判定的依据。
②是否订有“标准操作规范”及“加工方法”。
(2)生产部门在确认无误后在“制造规范”上签认,作为生产的依据。
第5章 制程质量管理
第20条 生产部门在产品生产过程中要严格监控质量,做到四不: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制品不转序,不合格的零部件不组装,不合格的成品不入库。要及时发现异常,迅速处理,防止扩大损失。
第21条 为保障过程质量,生产车间和技术部门应加强工艺管理,要不断地提高工艺质量,强化工艺纪律;要做好工艺文件的控制、工艺更改的控制、特殊工序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以及工艺状态的验证工作,使生产过程处于稳定的控制状态,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不合格品。
第22条 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把关实行三检制:自检、互检、总检。
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
会计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一) 会计事务所的全面质量控制
全面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合理地确信其执行的所有审计业务,都是按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而采取的控制政策和程序。
我们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制订了以下全面质量控制程序:
1. 职业道德原则
要求并督促全体专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2. 专业胜任能力
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为此,会计师事务所应把好人员招聘关,严格人事管理,并不断创造条件,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培训,增加执业人员执行各种类型审计业务的经验,提高其分析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
3. 工作委派
我们根据业务规模业务性质及业务的难易程度将审计工作分派给那些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
4. 督导
为了所有执业人员从事的工作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我们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并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给予充分的.指导、监督和复核,必要时应当聘请相关的专家进行协助。
5. 咨询
在必要时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
6. 业务承接
无论是新接受还是连续接受委托,我们都会考虑其独立性,是否有能力完成审计委托,以及委托人的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正直、诚实等情况。
7. 监控
我们对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和相应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结果适时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不断完善质量控制方针,建立、健全各项质量控制程序,保证审计工作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执行,把审计风险水平降低到可接受程序。
(二)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
会计师事务所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对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有重大影响。负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全面质量政策和程序中适用于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
作为督导人员,应当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
1. 指导
督导人员对于委派给助理人员的工作应当给予适当指导,包括讲清助理人员的工作责任,要求其完成的程序及审计目标,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和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或审计问题,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具体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的事项。(www.fwsir.Com)在实际工作中,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书面的审计程序表、时间预算和审计计划摘要等形式传达其审计指导意见。
2. 监督
监督同指导和复核两者有密切联系。督导人员应当在审计过程中进行以下工作程序:一是监督审计过程,以确定助理人员是否具有执行该项分配任务所要求的必要的熟练程度和业务能力,是否已理解对其所做的审计指导,是否已按照审计程序表及其他审计计划完成委托任务;二是了解审计期间出现的重要会计和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审计程序;三是解决各执业人员之间职业判断的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
3. 复核
对于每一位助理人员所完成的工作,应当由具有同等级或较高技能的人员进行检查,以确定已完成的工作是否遵守了审计准则及事务所内业务规范的规定;是否对已完成的工作和形成的结论作了充分的审计记录;是否存在任何未解决的重要审计问题;审计程序的目的是否已经实现;所表达的审计结论是否与审计的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等。检查的具体程序要根据质量控制准则和审计具体情况确定。
督导人员应当及时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1)总体审计计划于具体审计计划;(2)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所做的修改;(3)进行实质性测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4)会计报表、审计调整事项和审计报告草稿。此外,在出具审计报告前,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需要委派未直接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复核。
****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12月31日
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制度
一、准入:严格按照《医疗设备购置及引进制度》中程序提出可行性报告、
填写《医疗设备购置申请表》、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二、安装与培训:由生产厂家进行组织具有本设备安装资质及一定安装经
历人员进行安装及使用培训,培训人员包括:使用科室主任、使用科室人员2名、设备维修保养人员。
三、建立有效的.维护保养策略:
1、科室使用人员进行日常保养;
2、医院维保人员进行月、季保养;
3、与厂家签订保养、保修合同,有使用科室及医院维保人员监督保修合同的执行情况;
4、提高自修能力、警惕厂家对维修密码的控制。
四、使用管理:
1、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严格按照规程操作;
2、用前检查,只有确认设备功能正常,才能投入临床使用;
3、定期检测,定期检测是对医疗设备定期进行的维护、保养以及理化性能或功能的测试验证,需要借助于专门的检测仪器,由相关资质人员
完成并保存检测记录和粘贴检测标识;
4、计量检定,对须进行计量检定设备严格按照要求检定。
五、档案管理:按照《医院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设备档案。
国有企业会计核算质量控制制度探讨论文
摘要:加强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的内控,有助于规范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提升会计核算质量。本文就国有企业财务部门凭证审核、记账审核和财务审计独立性规划三方面分析了我国会计核算流程中存在的内控问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完善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内控制度
一、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的概念及践行现状
(一)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内控制度概念
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内控制度是国有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的具体情况,遵循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依据最新的会计准则制定的约束财务工作者日常工作行为、规范会计核算工作流程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二)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内控现状
虽然我国国有企业在会计核算内控方面非常努力的践行政府的指导政策,但是诺大一个企业要从管理层到基层全部了解国家政策都是一个需要时间的过程,想要建立一个非常完善的会计核算内控制度更是需要企业的管理层根据财务部门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和规划,进一步执行亦是困难重重。我国国有企业现在就正处于内控制度执行工作的完善期内,虽然看似会计核算内控工作做得面面俱到,实际上每一个方面都存在缺陷。
二、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内控存在的问题
(一)原始凭证审核不规范
原始凭证作为企业交易或事项最直接的证明,是登记账簿最基础的资料。以企业内部员工外出办理业务为例,员工在外为公司办业务的所有相关费用应该全部由企业报销,在报销费用过程中,报销人员需将原始凭证交由财务部门的审核人员审核签字,然后才可以到出纳处结算预借的'差旅费或者取得垫付的费用。在这一个普通的报销流程里,现在就存在两个问题:一是凭证审核负责人在与报销人相识或存在某种特殊关系时,可能对报销用凭证不予审核直接通过,甚至伙同报销人伪造凭证骗取国家资产;二是出纳人员虽然对报销凭证也有审核义务,但更多时候,出纳员审查的只是原始凭证上审核人的签字和报销金额的正确与否,不大注重原始凭证真实性的检验,对上一环节的审核过份信任。由此看出,原本设置的两道内控审核程序在国有资产被骗取的过程中根本没有起到任何控制作用。
(二)电算化系统记账审核流于形式
伴随信息技术的发展,我国大部分企业都在财务部门引进了电算化系统代替原有的手工记帐程序。国有企业作为我国企业的领路者,其会计核算也早就开始信息化。人员权限设置是一个电算化帐套最基本的操作要求,也是会计核算在电算化工作中最基本的内控制度。要使电算化软件在应用中达到控制要求,必须将会计数据的输入工作人员(出纳、基本岗位会计)和审核记帐人员权限相分离。按着会计核算的要求,会计和出纳依据原始凭证在电算化系统中录入记账凭证,由审核人员审核并记帐。但由于每天的工作量特别大,审核人员难以将每一张原记账凭证的相关经济事项进行了解,只能依据经验检查记帐凭证的记帐方向、科目等因素是否合规,有时甚至完全不去分析,直接将会计和出纳输入的凭证批量审核后直接记帐。这般操作完全将电算化系统的内控要求弃之不理,达不到预期的控制效果,造成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影响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判断。
(三)财务审计部门缺乏独立性
近年来,我国政府逐渐重视并加强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的内部控制,在国有企业设置财务审计部门专门对国有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监督。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审计部门的设置完全是应付国家政策规定,审计部门的应际效用等同于无。有的企业将审计部门设立在财务部门内部,导致审计工作还没开始,监督检查工作还没落实,审计人员就已经归财会部门领导了,造成审计工作难以开展。有的国有企业虽将审计部门和财务部门分隔开来,但却归属于同一个领导部门管理,这样一来,即使查到财务工作中会计核算的问题,并向上级反映,统领负责部门也有可能为避免受到疏于管理的惩罚,而选择在掩盖会计核算的弊端。审计工作本来是用以控制会计核算质量的一种强制性保障,是一种具有权威性的控制手段,但因其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独立性,完全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完善国有企业会计核算内控制度的对策
(一)普及会计核算内控观念
要想开始内部控制,必须要在财务工作人员的观念中植入控制管理的理念。出纳必须要认识到自己在报销企业员工差旅费用时对票据的再审核不仅是自己的义务,更是自己对票据审核人员工作的监督权利,是对国有资产的一种保护管理;电算化的审核记账人员也一样要认识到这一点,审核记账不仅是自己的义务,更是自己对整个会计核算过程的监督控制权力。财务工作人员切实理解内控理念,不仅有助于其践行会计核算内控制度,更能激发其主人翁精神,提升工作积极性。
(二)严肃内控工作奖惩制度
内控,既然是内部工作,那么会计核算的内控工作一定也由内部的财务工作人员和财务审计人员进行具体实施。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和人相关的、以人作为实施主体的工作都免不了出现失职或渎职的情况。以前文讲到的出纳只认审核签字而不关心票据真实性的做法和电算化审核人员的违规审核行为,实际上都是会计核算工作失职,甚至可以说是渎职。国有企业虽然制定了很多内控工作相关的惩治制度,但真正实施的却并没有几家,完全达不到惩罚内控失职当事人和震慑其他会计核算人员的作用。笔者认为,想切实将内控工作贯彻执行,必须在普及思想观念的基础之上,让内控工作关系到内控相关人员的切身利益。最直接的方式就是为会计核算内控工作设立专门的奖惩机制,仅仅是惩治措施只会令相关人员惧怕,对举报会计核算失职行为的相关人员给予一定奖励,才会激励财务工作者投身内控工作的积极性。
(三)财务审计部门绝对独立
国有企业审计部门是为控制会计核算工作质量而设置的专业性较高的企业内控部门,是经营管理的协助者同时也是监督者,是会计核算工作真实合法的最后一层保障。所以说,审计部门的审计工作不应该受到任何经营管理相关部门的领导和干涉,应直属于企业监事会,即使是国有企业的董事会和厂长(经理)也不能干预审计工作的进行。只有审计部门隶属监事会,其工作成绩才不会受生产经营活动利润高低的影响,同时也不会受到会计核算相关部门的控制,保证审计地位的真实独立。这样,审计部门在审计工作不涉及个人利益和部门利益的情况下,才能真正做到对会计核算工作的公正审查,进而发现会计核算工作中的弊端和错误,校正会计工作流程,提升会计核算质量。
四、结论
国有企业的营利性主要体现在追求我国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每一项经营活动都直接关系到我国国有资产的安全,会计核算作为国有企业最主要的财务记录计量工作,其内控控制制度的建立只是会计核算内控工作的开始,只有财务部门全员树立内控观念、参与内控工作,才能将我国国有企业的内控管理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参考文献:
[1]徐颖.论如何加强国有企业会计核算管理[J].当代经济,,(18).
[2]山雪.国有企业会计内部控制措施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3).
[3]侯立国.国有企业会计内部控制措施[J].现代经济信息,2014,(08).
。 第二条 资金范围 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第三条 作业期间 (一)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二十四日前逐月预计次三个月份资金预计及次月份日期别预计收入与支付金额资料送会计部门以利汇编。 (二)会计部门应于每月二十五日前编妥次三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表1.9)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十五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表1.9)各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送资金预算控制,以为预算控制的依据。 (三)会计科应在各部门资金预计表上列入资金编号,并于每月二十五日前,将次月资金预计支出项目逐日逐笔汇总于“支出明细汇总表”(如表1.10)一份会计自存,一份送出纳部门,供出纳人员每日资金调度的参考。 第四条 内销收入 (一)营业部依据销售目标及各种销售条件与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取金额填列于“收支预计表”(表1.11)。 (二)已收票据的兑现金额,由会计科按实填列。 第五条 退税收入 (一)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二)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能抵缴现金支出,应视同退现。第六条 其他收入 凡租金收入、下脚收入、利息收入等由会计科预计的。 第七条 资本支出 (一)土地:经办部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二)房屋:依据同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三)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会计科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四)机器设备、什项设备、预付工程定金: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第八条 原物料支出 (一)原料: 1.采购依据产销计划预计各种原料耗用量参酌最近库存量与在途量分别设订采购数量,并按最近单价预计付款日期列入原物料资金预计表,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制度是个社会的游戏规则,更规范的讲,它们是为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为此,我们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来提高办事效率,才设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们大学网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参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单位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 本单位各项货币资金及其收支,由本单位财务部门统一核算和管理。
第五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 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
第六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岗位,由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在编职工担任,根据“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本单位货币的收付、结算、审核、记账等工作,不得由一人兼管,审核会计和出纳的岗位必须由不同人员担任,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第七条 单位应当配备合格的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并定期进行岗位轮换。
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品质,忠于职守,廉洁奉公,遵纪守法,客观公正,不断提高会计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八条 单位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第九条 审批人应当根据货币资金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一律不得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第十条 单位取得的货币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严格禁止收款不入账的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下列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册。
第十二条 单位办理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任何个人都无权决定划转巨额货币资金,严防货币资金的挪用、贪污、侵占、外逃等非法行为。
第十三条 严禁未经授权的机构或人员直接办理货币资金结算业务。
第三章 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
第十四条 现金管理
一、单位应当加强库存现金库存限额的管理,在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内支付现金,不得任意超过库存现金的限额,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二、单位必须在《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使用现金,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的业务一律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现金使用范围:
1.支付职工(含临时工)的工资补贴、津贴、奖金、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个人劳务报酬;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和备用金;
4.支付总额在一千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开支,一般应使用银行转账支票结算。
三、单位应当加强现金的管理,明确收款、付款、记录等各个环节出纳人员与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
四、单位现金收入应及时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单位自身的支出,严禁座支现金。
五、出纳人员应当依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凭证收支现金,设置现金日记账,逐笔登记现金收支,账目应当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出纳人员、相关部门及人员必须牢固地树立安全意识,时时提高警惕,加强库存现金的保管,保险箱钥匙必须随身携带,确保现金的安全。
六、单位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对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进行稽核检查并作好记录,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不得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
第十五条 银行存款管理
一、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银行开立账户,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银行账户统一由财务部门开立,其他部门一律不得开立银行账户。
二、银行开户,必须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银行审批同意。
三、一个单位只能选择一家银行的一个营业机构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不得在多家银行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在其他银行开设一般专用帐户,但不得提取现金。
四、单位除了按规定留存的库存现金以外,所有货币资金都必须存入银行,单位一切收付款项,除制度规定可用现金支付的部分外,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五、单位应当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不准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套取银行信用;不准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套取银行和他人资金;不准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不准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六、财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银行存款日记账,逐笔登记银行收支情况,每月必须与银行对账,对账由指定的会计人员和出纳共同进行,如有未达账项,必须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保证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相符。
对银行账户核对过程中发现的未达账项,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严格遵守国家银行的结算制度和结算纪律,不准出租、出借和套用银行账号;不得将收入的款项“公款私存”或借用、套用其他单位的银行账户存储。
第四章 票据及有关印章的保管
第十六条 支票、印鉴管理
一、支票的管理和签发,由出纳人员担任,其他会计人员不能兼任支票的签发工作
二、出纳人员在签发支票前,必须先查明银行存款的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支票必须依据经会计审核无误、并经复核与按权限签批的支付申请签发。签发时,应当详细填写签发日期、收款单位(或收款人)、款项的用途和金额,不准签发没有真实业务或无日期、无用途、无限额的支票;控制签发限额支票。收款人或经办人支取支票时,应当在支票存根上签字。
四、签发的支票必须交单位财务负责人或指定的印鉴保管人审核,加盖印鉴章后生效;支票存根应附在记账凭证上。
五、银行出纳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必须设立支票登记薄,及时登记支票的购入、使用和注销情况。财务机构负责人应指定专人定期核对支票情况。
六、写错或退回作废的支票,须逐张登记,每本支票用完时,由财务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进行核销。
七、预留银行的财务印鉴必须分人管理,财务专用章由出纳保管,非上班时间应当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要随身携带。单位负责人名章由本人或授权指定专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八、支票发生遗失,应及时向领导报告,采取果断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 收据管理
各种收据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审计、稽查的重要依据。单位应加强对各类收据的使用管理,堵塞漏洞,防止贪污、挪用、伪造、冒领、盗窃、毁损等给单位带来不必要损失。
一、单位必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票据管理,建立健全票据收发、领用、核销的制度和手续。
二、各类票据必须妥善保管,保证票据完整,不受损失,并定期进行盘点。
三、收据在使用过程中,不得跳号、拆号使用。开具收据时必须一次复写。对作废的收据应把各联完整地粘贴在存根上,不得私自销毁。
四、每本收据使用结束后,必须进行销号,注明每张收据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 往来款项的管理
第十八条 本办法所指往来款项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与暂付类款项;“应付工程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保留金”等应付与暂存款。
一、应收与暂付类款项管理。
1.应收与暂付类款项,主要指单位暂时垫付或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一种停留在结算过程中的资金。包括预付给各施工单位的动员预付款、材料预付款等预付款项,垫付的差旅费借款、暂付给上级单位或所属单位的各种款项及应当收取但尚未收到的其它各类款项。
2.由于应收款项与暂付款项特点不同,单位应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和方法进行管理:
(1)对动员预付款和预付备料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合同条款进行拨款和扣回。对于预付的征地拆迁款,各单位必须严格按专款专用的原则进行使用和管理,严禁移作他用。
(2)除“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以外的其它暂付款,应遵循按时清理及结算原则。
(3)所有暂付款原则上必须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不能一借多用,长期挂账,以免造成债权关系的混乱。
(4)对金额较大的暂付款管理应遵循预算控制原则,不得支付无资金来源,无预算计划或超预算的暂付款;
(5)所借款项必须限期结算,前账不清,后账不借。如有特殊情况,须经领导批准。
(6)所借款项须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所借个人差旅费,应在返回单位五日内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结算手续(节假日顺延)。
3.暂付款管理应遵循公款公用原则,严禁挪作他用,违者以挪用公款论处;除个人借支的差旅费,不能支付其他个人借支款。
4.对于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领导批准后,方可在支出中列支。
5.所有借款应按规定程序办理借款手续,在借款单上须写明借款事由,按经济合同或有关工程进度预付的款项,须附有关经济合同或工程资金计划的复印件。所有借款应建立明细账,及时清理核对,对超过期限的及时打印催收单催结。
二、应付与暂存款项的管理。
1.“应付及暂存款”是指在日常结算过程中,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未结清有关债务而形成的负债。包括按规定从计量款中暂扣的保留金、测量等工程款项及其他暂收、应付而未付的款项等。
2.单位应加强对“应付及暂存款”的管理,每年年底进行全面清理,对挂账三年以上的应逐项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批后处理。
第十九条 所有往来款项年终前应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往来款项要及时转入各有关账户,编入本年决算;确定清理不完的,应分析未能清理的情况和原因,并编制情况说明书。
第二十条 本规定从1月1日起试行。
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的好坏,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其实施。
一、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原则
1、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离控制。
2、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协调配合原则是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经营任务。
3、程序定位原则。企业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其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若干个具体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查标准,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出奖罚制度,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4、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要低于由此产生的收益,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5、层次效益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防止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内控效果的现象。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或人员),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二、企业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1、结构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客观上需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以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董事会维护出资人
一、问题的提出
内部控制是全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应对风险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由此而建立起来的系统的内部管理规范就是内部控制制度。早期的内部控制是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和财务记录的可靠性,要求企业对交易实行授权与批准、对资产实行控制、财务记录的审核与经营保管职务分离。由于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呈上升趋势,如“巴林银行”、“安然事件”等,这一系列公司财务丑闻及国内银广夏、郑百文为代表的上市公司会计做假事件,引起了中国会计学界对内部控制课题研究的重视。一年前成立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不久前在北京召开了全体会议,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具体规范讨论稿进行了深入讨论,此举意味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二、目前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的外部环境有待加强
尽管财政部已颁布了多项内部控制规范,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形成一个适合于各种类型单位的内部控制框架,也缺乏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指南,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无法准确地适用已有规范进行操作。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而缺乏有效的内部评价机制,管理控制的弱化导致了经济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
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高层领导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仍然停留在行政领导的角色上,没有真正把企业当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许多上市公司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董事会的作用相对弱化。
(二)企业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动力不足且普遍存在由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在企业所有人即股东和企业管理层的委托关系不完善,企业高管人员兼职的现象比较普遍,由内部人控制企业存在着难以克服的缺陷:比如,因为没有人愿意制定出束缚自己手脚的控制制度,所以管理层对建立约束自己的制度积极性并不高。另外,由于内部控制的成本是由企业自己承担的,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经济效益,而企业内部控制产生的效益却是长远的、隐蔽的,这也导致了企业自身的内部控制动力不足。
(三)风险意识差,企业内部控制依然薄弱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高,但是,从目前一些企业的现状来看,企业的风险意识还比较淡薄,缺乏风险控制的有效机制。能否搞好内部控制工作更多的是取决于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如果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就有可能错误地做出估计和判断,导致错误的决策,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核心地位
由于国有企业根深蒂固的集权管理,改制后的企业并未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理层集控制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在这种状态下要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异于纸上谈兵。解决的对策是理顺现有的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的职责明确、岗位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制衡、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只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所有员工与企业兴衰息息相关,才会有动力去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发挥。
董事会应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因为对于董事会来说,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为了保证企业有效运行,完成各项目标,保证企业各项政策及董事会决议得以贯彻执行,解决会计信息不对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所以董事会责无旁贷。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任何制度的制定、执行和完善都离不开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不例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人才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提高中高层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素养对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管理人员的任用,我们可以实施经理人员代理制。代理制是指企业对决策的执行层人员实行公开的招聘,以录用具有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对本企业实施全面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采取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吸引那些善于经营与管理的人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可以对代理人实行灵活的激励与制衡措施。
财务人员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有着不可推卸的质任,因而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最直接、最基础的环节。(1)积极推行基层财务负责人委派制。通过竞聘上岗,选拔德才兼备的财务人员走上业务领导岗位,制订基层财务负责人的工资薪酬考核奖励办法。专门成立考评小组,对他们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考核,广泛听取工作单位相关人员对他们的评价。基层财务负责人对委派方全权负责。基层财务负责人实行任期两至三年,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委派期。在任职期间如发现不良行为,可以实行解聘,真正做到能上能下。(2)加强对全体财务人员的管理。要对企业系统内的财务人员的结构进行统计与分析,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整体素质,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制订一些合理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全体财务人员工作热情、学习热情及创新能力。
(三)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目标利润为导向,通过业务、资金、信息的整合,编制全面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投资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人力资源预算等等,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方面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严格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预算执行情况差的单位进行惩处,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与有效性。
(四)找准关键控制点,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受到效益—成本原则的制约,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只有抓住关键的控制点才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关键控制点是指业务流程和单位经济活动中那些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关键控制点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哪一个控制点能够最好地衡量业绩;哪一个控制点能够反映重要的偏差;哪一个控制点能够以最小的代价纠正偏差;哪一个控制点能够最为有效。
内部控制的重点是防范风险、避免和减少差错和舞弊、效率低下、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发生,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指分析和辨认实现有关目标可能发生的负面风险,以便形成确定应该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依据,这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企业必须制订与生产、销售、财务等业务相关的目标,设定可辨认、分析和管理的相关机制,以了解自身所面临的各种不同风险。例如,随着企业投资的增加,企业应特别关注资金使用上的风险,应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评估重要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明确规定相关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手续,防止资金使用随意支付,杜绝各种浪费行为。
(五)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既是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又是控制有效性的确认者,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1、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并且是一项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审计人员必须具备高素质、高技能。从目前来看,企业内审机构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因此有必要加强内部审计力量。一方面,要优化审计人员结构,充实审计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制订一套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2、要实现审计职能的转变。从目前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来看,还主要立足于基层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专项审计等,而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评价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少,因而,舞弊行为、违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在今后有必要逐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探索风险导向审计,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和延伸度,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追查异常情况的权力和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的权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四、几点思考
(一)内部控制定位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其内部涉及到法律、经济、利益调整等,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从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标准来看,大多将内部控制定位于标准方向,没有上升到强制规范的法律层面。在我国目前人们法律意识不强、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缺乏、人的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环境下,未来我国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定位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其具有法制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和在企业经营管理具体工作中加以运用。
(二)内部控制的制定模式
目前现行企业内部控制的制定模式,仍然沿用传统的分行业制定。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模式,既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统一标准来管理。未来的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模式,由国家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主导制定,使其具有权威性。
(四)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实施
最近,财政部副部长、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主席王军同志指出,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执行,是企业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的灵魂,这一论断揭示了内部控制的实质。从我国内部控制近几年来的实践可以看出,发生大案要案的企业,实际上都有内部控制规范和标准,有的条条框框还很细,但就是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由此可见,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是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发挥最大效力的根本保证。
在当前知识经济的时代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将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挑战,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加之企业经营改制中存在的不完善的运作,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经济潮流中生存、竞争、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乃至每一名员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高效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一、科学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使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循环。就制定内控制度而言,我认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在企业经营的设计理念上就应该高度树立制定内控制度的观点和意识,注意从建章建制向整体框架的构建与认真实施转变,做事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积极主动、科学严谨的制定有序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经济越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就越重要。企业上至领导下至每一位员工、在每项业务和环节上都必须按内控制度办事,使企业的内控制度真正起到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发现和纠正弊端和错误,确保企业的经营运作有序、科学、高效。企业可采用业务循环法,将企业整个交易循环事项的过程,划分为销售和收入的循环、采购和付款的循环、生产过程的循环、筹资和投资的循环、货币资金的循环五个关键性环节,并据此制定各环节的科学、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企业建立内部控制是为了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合法,保证经营活动的高效、经济,保证企业内部管理活动顺畅而又相互制约,最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能力。企业实施的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传统性和一般性。一般而言,设计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兼顾灵活。除上述最基本原则之外还与下述一些基本原则是密不可分的。
(一)、相互牵制原则
(二)、成本效益原则
(三)、岗位责任原则
(四)、协调配合原则
(五)、系统网络原则
总之,建立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必须实事求是,因企制宜,不能照搬书本,一味追求控制,而不管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企业的内部控制从设计的角度来看,应能达到一个基本目标。
三、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从五个方面着力
1、人员素质控制是关键。人是内控制度的主体,首先企业高层的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否则制定科学合理、严谨有序的内控制度就成为一句空话。而制定了内控制度就需要具有相应素质的员工来执行,如果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控制措施就会失效。所以企业应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招聘不同学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竞聘上岗,科学合理地安排,使每个职员所担任的职务与其所具备的素质、能力相称,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所担任的工作做到最好。
内部控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因此就高层管理者的控制而言,首先是其应德才兼备,其次是要设计和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加强内部的民主监督机制和控制检查制度,防止经营者侵犯国家利益、或非法牟取私利。
2、组织控制要科学。首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即经营业务的授权者与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者要分离。要注重把握①在决策层内部要有明确的透明度、合理的权利分割与牵制。特别应充分发挥董事会必要的集中决策,集体领导,形成即相互支持与协助,又相应提醒与制约的优势,落实监事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监督检查作用。②决策过程中应有的科学程序以及决策与管理体系中应有的结构层次。
3、业务程序及信息质量控制要完整。企业为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科学高效有序的运行,就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定内部业务程序。控制的要求是,按组织控制的要求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工,授予各机构及各层次管理人员相应的审批权,强调任何机构人员不经合法授权不得行使审批权,也不得越权审批,对已经发生的业务必须按照会计控制的要求及时、正确、全面的反映和记录,并复核记录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信息,因此,建立和和健全会计信息系统,是完善会计制度设计、信息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企业必须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
4、资产保护控制要灵活。内部控制的各种控制方式都具有保护资产安全的作用,对不同类型的资产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1)货币资金的控制。(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控制。(3)债权性资产的控制。(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
5、内部审计控制制度要严密。内部审计制度是单位内部设置得专职的审计机构和专职人员,通过经常和定期的审查活动,做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因此,各企业单位应强化监控,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四、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巨人集团失败的教训和海尔集团成功的经验来探讨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
(一)巨人集团案例
巨人集团曾经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佼佼者,一度在市场上叱咤风云,该企业以闪电般的速度崛起后,又以流星般的速度迅速在市场上沉落了。这样一家资产好几亿,年产值号称数十亿的企业破产,究其原因,管理当局的决策失误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巨人集团总裁史玉柱在检讨失败时曾坦言:巨人的董事会是空的,决策是一个人说了算。决策权过度集中在少数高层决策人手中,尤其是一人手中,负面效果同样突出。特别是这个决策人兼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权,而其他人很难干预其决策,危险更大。
总结巨人集团失败的经验教训,其计划过程失控也是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计划动因不明确;计划非理性,试图超越规范;过程失控,如计划制定较为粗放,计划执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反馈与检讨,计划柔性不足,在市场状况即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缺乏对策,企业原有经营管理模式及经营管理层的经营理念与计划不匹配,人才的压力也是导致计划失控的原因之一等。
(二)青岛海尔集团案例
在1984年海尔集团曾一度亏损147万元,濒临破产倒闭,可是经过了的奋斗,到海尔集团实现全球营业额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目前,海尔集团在49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8000多个营销点,产品销往87个国家和地区。海尔是中国家电行业唯一一家五大产品全部通过is09001国际质保体系认证和国内首家通过is014001认证的家电企业,也是中国第一个列入美国ul认证名录的企业,并通过了欧盟en45001认证,是中国第一家产品在国内就可以获得国际认证的企业。5月海尔集团还被美国著名的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和美国<财富>杂志社评为全球“最佳营运公司”。海尔集团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如此的成就,其成功的经验是很多的,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海尔集团有非常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而内部控制中的环境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海尔集团的管理当局重视基础管理,有不断地组织变革的思想,注意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注重学习美国式的开放创新、个性舒展与日本的吃苦耐劳、团队精神,并将其与中国的传统思想创造性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了独具魅力的海尔管理体系,如实行oec账表化管理,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人凭业绩,管事凭考核;坚持管理高质量,不做表面文章,注重管理实效,以法治厂,无一例外”。
其次,人事政策合理和有效。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海尔集团通过实践,制定出了合理的员工聘用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其用人的原则是:充分发挥人的潜能,让每个人不仅能感受到来自内部竞争和市场竞争的压力,而且能将压力转化为竞争的动力。海尔实行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于在岗的干部每月考评一次,根据考评结果进行选拔上岗或淘汰降职;而工资的发放则分档进行,计效联酬等方法。
第三,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及明确的职责划分方法。海尔的管理当局认为合理的组织结构能够保证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进行。海尔集团从1984年开始,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机构调整,从直线职能式管理经过矩阵结构管理到“市场链”管理,最终形成了责权明确的四个层次的管理体系,各个层次各负其责,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以上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巨人集团失败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失控,尤其是控制环境中企业经营管理当局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失误造成的;而海尔集团的成功经验也在于企业管理当局的经营风格、文化理念及先进的管理方法等。
我国的内部控制思想较国外起步晚,这也导致我国近年来公司丑闻更是频频曝光。从早期的“郑百文”,“银广夏”,“麦科特”,“蓝田股份”,“东方电子”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到,伊利股份董事长被拘留,创维数码董事局主席和金正数码及深圳石化董事长被捕,开开公司高层人员携款潜逃。反省以上事件,问题无不出在公司的管理经营上,而内部控制不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
总之,目前我国很多企业控制环境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第二,不注重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缺乏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不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第三,组织结构和职责权限不明确。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
第四,对企业的监督不力。如上所述,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而债权人对企业的监控作用也很小等,因此造成一些企业看似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对企业效益的提高却很难发挥作用。
五、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会计信息质量控制
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主要的控制方法包括:(1)会计系统控制,就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复式记账会计核算系统,保证企业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从而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2)内部审计控制,这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在资产安全控制和经营绩效控制中,也广泛采用内部审计控制方式(以下略),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资产安全控制
资产安全控制的目标是维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主要控制方法有:(1)限制接触控制,就是指严格控制对实物资产的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可接触、处置资产。主要适用于现金等变现资产,以及各种存货资产。(2)定期盘点控制,是指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盘点清查,进行账实核对。如果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经营绩效控制
经营绩效控制的主要目标是保证企业经营的效率与效益。控制方法主要有:(1)授权批准控制,即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不能进行。这样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滥用职权。(2)奖惩激励控制,就是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手段来激励和约束被控制者,使其更好地为实现其控制目标服务。其手段可以通过合理的薪金制度、职务晋升制度等加以实施。(3)全面预算控制。预算管理由 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分析和预算考核等一系列具有顺序的环节组成。一个现代企业,如果想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管理目标,就需要实行全面预算体系,推行预算管
综上所述,科学和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显示需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而发展。理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形成需要: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认真总结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实践经验,通过剖析典型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运用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的方法,探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一般性规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证监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发展战略。
第四条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方法,制定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认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指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式、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督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财务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财务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制等。
第二十九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一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同意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计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三十二条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财务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帐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三条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四条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五条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时间,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券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六章内部监督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方法,指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指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内部控制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笔者就有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演进和我国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必要的研究。
一、内部控制制度概念的演进过程
第一阶段:产生阶段。内部控制的最初形式是内部牵制,即为维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正确性,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而建立起来的业务分管责任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产生和运用,内部牵制范围得到扩大,逐步发展到经营决策目标的建立和贯彻,经济效益的实现和评价等诸多领域。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发展阶段。1949年,美国审计程序委员会发表了<内部控制一调整组织的各种要素及其对管理当局和独立审立的重要性>的研究报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定义,即“内部控制包括企业内部采用的机构计划和所有有关的调整方法和措施,旨在保护企业资产,检查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济效益促使有关人员遵循既定的管理方针。”这里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就已不限于会计与财会部门的有关功能。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完善阶段。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55号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考虑>,改变了用内部控制目标来定义内部控制的方法,采取按照内部控制组成成分的方法来进行。这个公告不再区别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也不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定义,而是站在审计人员财务报表审计的立场来定义内部控制,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即为现实企业既定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它包括控制环境、会计制度、控制政策与程序三个组成要素。这是内部控制概念的一次重大发展,既适应了当时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也促进了审计的进步。
1993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并通过的coso报告中将内部控制分成为五个部分,即:控制环境;管理当局的风险评价;会计信息与交流系统;控制活动和监督。这是在1988年定义上的沿袭和发展,这也是现代内部控制概念。,美国第78号审计准则也采用了这一定义,即“内部控制是受本单位董事会、高级管理阶层、政府管理门和其他有关人员影响,旨在为取得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这是迄今为止对内部控制概念最完善的定义。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行政领导和各个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处理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体系,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是严格会计管理,设计合理的、有效的组织机构和职务分工,实施岗位责任分明的标准化业务处理程序。
按其作用范围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内部会计控制。其范围直接涉及会计事项各方面的业务,主要是指财会部门为了防止侵吞财物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所制定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2)内部管理控制。范围涉及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营目标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政府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力度,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论文写作,现代企业。然而,对我国来讲全面认识内部控制还刚刚开始,会计信息失真、经营失败及不守法经营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归结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失灵。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总体来将,我国企业普遍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但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侧重于企业外部环境的梳理,而忽视了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牵制;侧重于经营环节的程序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的协调;侧重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而忽视了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提高;侧重于对货币、实物的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文化环境的建设等。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控制环境基础薄弱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涵盖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和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非常严重,主要表现在:
1、企业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大多企业未制订完善的、成文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反映出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即使已经制订出相应内控制度的企业大多也只是停留在“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文章上,制度的落实方面问题很多。
2、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不少企业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设置,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另外,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中,比较重视纵向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对横向间的协调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同级各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不灵敏,协调性差。
3、企业制度不健全。一是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例如厂长(经理)缴纳的风险数额只是象征性的,对他们无法构成压力。多数企业领导人还不能负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责任来,一旦出了问题仍由国家来承担损失。企业经营者可能基于利己动机而利用职权侵吞资产或大肆挥霍。为满足这种欲望,有些经营者不会重视内控的建设,甚至有意忽略或阻挠,反过来又加重了企业制度的不健全,形成恶性循环。论文写作,现代企业。二是人事政策和实务不完善。雇佣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有许多是凭关系挤入企业;对职工未形成一套关于训练、待遇、业绩考评及晋升的制度;未根据不同情况对职工进行适当的道德教育。企业职工的胜任能力和正直性值得环疑,即使有良好的内控也会因执行者的能力不强或道德败坏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三是企业制度不全面,没有针对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制度,顾此失彼现象严重。
4、管理者素质较低。许多企业的管理者素质较低,普遍未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企业亦未对这些管理者进行管理培训。这样低素质的管理者即使有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素质,也因他们的能力所限而无法真正地管理好企业。论文写作,现代企业。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5、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因为企业文化是培养诚信,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刻苦钻研、勤勉尽责的一种制度约束。企业文化是将员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进行统一和融合,使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达到有机的结合,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中枢神经,它所支配的是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上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必然会成为人们行为规范,从而才能很好地解决因制度失灵而产生的种种问题。
(二)企业内控部门责权不对称,内部控制和监督不力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而我国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内部会计控制。作为承担内部控制主要部门的财会、审计部门存在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
1、内审部门形同虚设。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自我需要。但是,在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并没能真正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其存在问题主要有:
(1)组建的非自愿性。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内部审计主要是在行政干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带有很浓厚的行政命令色彩,而这种过多依靠行政干预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机构很难受到企业重视。被调查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从财会部门转来的或由财会部门兼任或是从其他部门调来,有的未经过专门培训,缺乏审计专业知识,内审部门成为企业安置干部的一个部门,这种情况下组建起来的内部审计很难发挥其应有作用。
(2)独立性不够。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而目前对内审部门是界定在“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这说明我国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企业负责人。这就造成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因为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其各项经营行为尤其是重大行为大多是在厂长经理的授权下进行的,是厂长经理意志的直接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又如何开展工作呢?基于以上两点,内部审计无法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其工作范围大大受限,也很难赢得威信。
(3)重审计监督,轻服务建设。内部审计是适应企业的内在需要设立的,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它能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而实际中内部审计却忽视了防错防弊这一职能,过分强调查错纠弊,在各种正式的文件规定中,强调“监督”的多,提倡“服务”的少;强调“事后监督”的多,提倡“事前、事中监督”的少。这种过分强调事后监督的指导思想是我国审计认识上的一大误区,也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思想因素。
(4)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不甚理解。企业管理人员经常将“内审监督”,与“会计监督”混淆不清,使人们产生“企业内部审计没什么意义”的想法。由于指导思想上的误区,多数审计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有些人将自己等同于厂长经理的行为工具,处处依厂长经理的旨意行事,有些则由于工作不好开展而心灰意冷或充当好人,使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2、责权不对等。权利、义务与责任对等是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之一。而目前有关法规中明确内部控制机构既代表国家执行行政监督职责,又要为企业领导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服务。这种理论上的双向服务机制将内部控制机构经济责任和义务确定得大于其实际的功能和拥有的权力,只能把内部控制机构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
三、强化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项制度建设,其客观的成份越多,科学性就越强。内部控制建设也应当坚持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原则,制定出能针对企业自身特点的内控制度来,而不可能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范文篇一律。
(一)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首先需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所有者的立场出发,不但要把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决策系统、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1、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财务总监首先通过对单位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领导和控制,掌握会计系统的运行,对于单位重大的交易、资产变动等拥有审批权;其次通过主持定期及非定期的单位内部审计,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和会计方面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尽管实际工作中因个别经理素质差异和财务总监素质不一,不乏有受经理个人意志指使者,但只要明确控制责任,且有相制衡的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控制主体存在,是会收到很好成效的。
2、构筑严密的企业内控体系。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供、产、销”,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从事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全面的人担任此职,并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将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定期直接反馈给财务部门的负责人。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
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3、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经营风险、会计风险产生,行为主体全是“人”。只有上下一致,及时沟通,随时把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机和行为,才能把内部控制工作做好。具体讲,除领导本身应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第一,要及时掌握企业内部控制人员思想行为状况。内部业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必然有其动机,因此企业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分析,着重了解他们是否有赌博、炒股、经商、与社会劣迹人员往来和追求 超常消费等情况,掌握可能使有关人员犯罪的外因,以便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第二,对内部控制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要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法纪政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加强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
(二)以“协调”作为双元控制主体下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以“约束+激励”作为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
1、在存在双元控制主体的现代企业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双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企业所有者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报告方式。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双方的利益和矛盾,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以上两个基本目的
2、“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的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社会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够。
3、对审计的独立监督、公正职能未予以充分重视,审计未形成规范化、法制化和经常化。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事不就人,重人情而轻规定,执法的刚性被扭曲。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根据有关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由财务部负责,其基本任务和方法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等内部控制工作,以达到合理筹集资金、参与经营投资决算、有效利用公司各项资产,努力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本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1.权力分隔,每一项经济业务的处理程序,不能由一个部门和一个人全部包办,以防止出现差错和弊端。
2.合理分管,实行账物分管、钱账分管、印鉴分管及钥匙分管等。
3.审批稽核,任何经济业务的处理都要有明确的授权与审批,同时要经过财务部门的审核与稽核。
4.责任明确,各部门和人员要职责分明,以便任何情况都能落实到个人责任。
5.凭证控制,建立和健全凭证制度及严格传递程序,直到会计资料归档。
6.例行核对,对每一项经济业务和会计记录,都要进行例行核对,以保证账证、账账、账表、账物及账款核对一致。
第二章 财务收支内部控制
第五条 实行财务收支预算控制。
1.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各部门要编好月份和年度现金(包括银行)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2.在财务部的指导下,公司所属企业要编好月份和年度资金上缴与下拨及业务往来的财务收支预算。月份提前一周,年度提前一个月编报财务部。?
3.财务部和所属企业财务收支预算汇总,加上公司现金和转账部分,即为全公司的财务收支预算,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4.凡预算外的财务收支,需单列项目呈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
第六条 建立定额备用金制度。
1.各部门零用现金定额规定如下:
生产部 ××元
经销部 ××元
综合部 ××元
工程部 ××元
办公室 ××元
2.对各部门零用现金实行限额开支审核报销办法。
(1)各部门单项支出低于1 000元的,先备用现金开支,然后汇总填制“备用金支付单”(略),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附在后面,经本部门负责人签批后,再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证到出纳处领取现金,以补充部门备用金。
(2)各部门单项支出高于1 000元的,不能在备用金中支付,应由用款部门填制“请款单”,经归口的负责人签批后,到财务部办理预支款手续,由会计填制“付款凭证”,凭此单到出纳处领取支票或现金。
(3)用款部门办妥购置物品验收或付费等业务手续后,应及时将取得合法的发票单据(在发票背面要注明用途,有经办人、验收人、主管签字)附在原“请款单”存根联后面,到财务部办理单项报销审核手续。如预支款与实际支付不符时,应在报销时办理多退款(或少补款)手续。
(4)单项低于1 000元的零用金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在月末之前及时报销,不得跨月。单项在1 000元以上的支出,所取得的发票单据要及时报销,不得挂账。
第七条 执行按签批金额权限审批付款。
1. 2 000元以上支出,由各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2. 2 000元以下办公支出,由财务部审核批准。
3.专项用途资金支出,在确定的金额内,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批准。
4.因经营需要代收、代付款项,由财务部审核批准,必须坚持先收后付,不改变原款形式及用途原则。
第三章 货币资金内部控制
第八条 建立会计和出纳职责分工制度。财务部应设置专职出纳员,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现金、银行存款)的收付业务。会计不得兼任出纳,出纳不得兼任其他业务工作。除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外,不得保管凭证及其他账目。
第九条 加强对现金的稽核管理。所有现金(包括银行存款)业务收入,应凭收入凭证和收入日报表,并经内部稽核和兑换外币。
第十条 控制现金的使用范围。依照有关部门现金管理规定,库存现金只能用于工资支出,个人福利劳保支出、农副产品收购、差旅费、零星开支、备用金及银行结算金额起点以下的小额款项。其他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和财务部批准后方可使用现金。
第十一条 严格付款审批和支票的签发。所有付款均应按审批金额权限及两人以上有关人员办理。付款支票必须经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签章方为有效。财务和支票专用图章,须分别掌管,不得由一人包办。不准开“空头票”和“空白支票”,开出支票要进行登记。
第十二条 收付款项要通过会计填制记账凭证。所有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支,均须通过经办会计审核原始凭证无误后填制收付款凭证,由出纳检查所属原始凭证是否齐备后办理收付款,并在收付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上加盖“收讫”或“付讫”戳记。
第十三条 遵守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和银行结算纪律。按日常3~5天开支的现金需要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不得超额,不准以白条抵库存;企业单位间的经济往来,一般应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不准出借银行账户和套取现金。
第十四条 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和结账。现金日记账按币种设置,银行日记账按账号分别设置,每日均须结出余额。由出纳每日核对库存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是否相符,由会计每月核对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并调节其相符。
第四章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
第十五条 长期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要在市场预测的基础上,立项进行可行性研究,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和投资的风险,经过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方可实施。财务部门要为决策提出参考意见,履行严格的财务手续,督促、检查项目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2.健全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登记保管和严格记名登记制度。主管长期投资的部门,要有两人以上的人员共同管理,对股票、债券和投资凭证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放日期做好详细记录,分别建立登记簿。除无记名证券外,企业购入的应登记于企业名下,切忌登记于经办人员名下。
3.对长期投资项目做好详细记录,实施定期盘点。对投资企业,每隔半年(经营年度)清点(清理)一次资产负债和检查经营情况;对非控股企业必须每年检查一次投资收益情况。对股票和债券投资,由财务部门做好会计记录,对每一种股票和债券分别设立明细账,并记录其名称、面值、证券编号、数量、取得日期、经纪人(证券商名称)、购入成本、收取的股息或利息等。对个别其他投资应设置明细账,核算投资及其投资收回等业务。每年至少一次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
4.如长期投资出现亏损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时,公司视具体情况授权财务部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亏损单位或项目进行审计,并据此对亏损予以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业务,要由总经理授权的主管业务部门和主要负责人办理。一般按照经办提出—主管审核—总经理批准—实际投资—验收登记—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有价证券的会计记录、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等制度可参照长期投资办法进行。
3.短期投资如出现亏损时,公司应授权财务部对业务部门经营情况进行审计,并呈报总经理批准列亏。如亏损较大,公司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该项目进行审计。
第十七条 对外大额存款。
1.对外大额存款业务,由总经理授权财务部负责办理。一般按信用调查—利息比较—主管审查—总经理批准—对外存款—到期收回的程序办理。
2.对大额存款利息商定要有两人在场,还款收回、利息收入等要做好详细记录,及时入账。
第五章 销货与收款内部控制
第十八条 销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营业部办理,其他部门及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销售业务一般按接受订单—通知生产—销货通知—赊销审查—发(送)货—开票—收票结算等程序办理。
第十九条 营业部根据生产经营目标和市场预测,编制营业收入计划,承接购货客户的“订货单”,通知生产部门组织生产、加工等业务工作。
第二十条 销售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登记保管,营业部负责开票,发出销货通知给仓库发货和运输部门发运或送货。
第二十一条 销货业务的货款,应全部通过财务部审核结算收款,在发票上加盖财务收款专用章。赊销业务应经过信用审查,财务部应相互核对销货发票、销货单、订货单、运货单。
第二十二条 由营业部制定价格目录或定价办法及退货、折扣和折让等问题的处理规定,由财务部进行审核监督。
第二十三条 销货业务发生的退货、调换、修理和补件等三包事项,由营业部按规定办好业务手续后,凭证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或转账手续。
第六章 购货与付款内部控制
第二十四条 企业的购货业务应统一归口由供应部负责办理,其他部门人员未经授权不得兼办。购货和付款业务一般按申购—订货—到货—验收—付款等程序办理,按合同承付货款有据,拒付有理。
第二十五条 供应部应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库存情况编制采购供应计划,对计划采购订货要签订合同或订货单。合同订单要求条款清楚、责任明确、内容全面。
第二十六条 市场临时采购,由使用部门根据需求提出“请购单”,报经供应部审批后办理,较大采购项目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七条 所有购货业务须做到情报准、质量好、价格低、数量清、供货及时、运输方便等。
第二十八条 采购到货,要由仓库和质量检验部门进行验收,并由仓库保管员、质量检查员及有关负责人在验收单上签章。
第二十九条 不论是计划合同订货还是市场临时采购,购货付款手续均由供应部办理。
第三十条 到货验收付款后,由供应部请款经办人将审核无误的订货单、验收单、发票账单附在请款单第一联后,经有关业务主管审批,到财务部办理审核报销转账手续。
第三十一条 财务部核对从仓库签收的验收单和供应部报销转来的发票账单所附的验收单,以掌握购货业务的请款、报销及在途物资的情况。
第七章 生产与费用内部控制
第三十二条 有关生产业务由生产部负责。对于原材料的消耗及成本费用的发生和控制,应由生产部和财务部及所有有关部门建立成本责任制,严格管理成本费用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第三十三条 建立严格的领退料制度,按技术消耗定额发料,按实际消耗计算材料成本。
第三十四条 加强人事和工资管理,核实工资的计算与发放,正确处理工资及福利费的核算与分配。
第三十五条 重视制造费用发生的核算与分配。注意物料消耗、折旧费的计算、费用项目的设置等是否合法合理。
第三十六条 生产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的计算要真实合理,不得乱挤乱摊成本。要划清在产品与完工产品和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及各种产品成本之间的界限。
第三十七条 对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的项目要合法合理,支出要符合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凭证手续要合规。
第八章 存货与仓库内部控制
第三十八条 加强存货和仓库的管理,建立仓库经济核算,必须做到账、卡、物和资金的一致。
第三十九条 对存货数量较大的企业,应实行“永续盘存制”。建立收发存和领退的计量、计价、检验及定期盘存(每半年一次)与账面结存核对的办法。其本期耗用或销货成本,按领发货凭证计价确定。
第四十条 对存货实行“永续盘存制”有困难的企业,可实行“实地盘存制”。
第四十一条 存货计价方法。
1.按实际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2.按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的,采用计划价格计价,期末分摊价格差异。
第四十二条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如一次领用数额较大,影响当期成本费用,可通过待摊费用分次摊销。
第九章 工资与人事内部控制
第四十三条 职工的聘用、解聘、离职和起薪、停薪及工资变动等事项,应由人力资源部及时以书面凭证通知财务部和员工所在单位,作为人事管理和计算发放工资的依据。
第四十四条 工资的计算和支付,要严格按照考勤制度、工时产量记录、工资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并根据工资总额和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正确计提应付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
第四十五条 对职工的责任赔款,应由有关业务部门和人力资源部依据有关法规,并经职工本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转财务部扣款。
第四十六条 领取工资均应由本人签章。本人不在应由其指定人员或其同组人员代领并签章。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应退回财务部记入“其他应付款”账户。
第四十七条 根据成本核算办法,将工资及职工福利,按职工类别、工时产量统计和单位工资标准,合理分配计入产品直接工资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等有关账户。
第十章 收入利润内部控制
第四十八条 当期实现的主营业务收入包括销售收入、运输收入、营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销售成本、运输成本、营业成本和经营成本相互配比,减去当期应变的营业税金及附加和期间费用后的余额,即为主营业务利润。
第四十九条 当期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要全部及时入账,并和与之对应的其他业务支出相配比,求出其他业务利润。
第五十条 按规定计算投资收益,对投资收益的取得要合法,确定要符合权责发生制,计算要合规、入账要及时、处理要恰当;对投资损失的计算要合法、正确和实事求是。
第五十一条 对营业外收支项目的设置要合法、合理,收支项目的数额要真实、正确,账务处理要恰当。
第五十二条 企业利润总额依照有关部门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再按规定的顺序和一定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年度亏损,可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等弥补,下一年度的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仍不足弥补的,用税后利润等弥补。
第十一章 固定资产内部控制
第五十四条 实行财产主管部门、财产使用部门和财务核算管理部门综合核算管理的分工负责制。
1.财产主管部门,系指本公司工程部,负责固定资产登记管理、建设和购置、处置和报废等业务。
2.财产使用部门,是指占有、使用固定资产的各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保管维修。
3.财产核算管理部门,指本公司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核算,综合价值管理,每年组织清查盘点一次。
第五十五条 固定资产的建设与购置,一般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购建:由各使用部门提出增加固定资产的报告,交工程部进行可行性研究后,提出购建报告。
2.审核批准:呈报总经理审核批准。
3.对外订货:由工程部负责对外订货,签订建设安装工程合同。
4.建设安装:由工程部负责监督施工单位施工,按工程进度付款。
5.验收使用:由工程部组织验收,交付使用部门使用。
6.结算付款:根据固定资产购建报告,以订货、验收单、工程合同、完工交接单、竣工决算、发票收据等凭证单据,经工程部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批准,到财务部办理付款结算手续。
第五十六条 固定资产的处理与报废。
固定资产的停用、出售或报废处理,均由各保管使用部门提出意见,交工程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处理,并报财务部审核后作财务处理。
第十二章 分析和考核
第五十七条 本公司和所属企业,可按照行业的特点,使用下列财务评价指标: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100%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100%
3.应收账款周转率=赊销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100%
4.存货周转率=销货成本/平均存货×100%
5.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6.资本利润率=利润总额/资本金总额×100%
7.营业收入利税率=利税总额/营业收入×100%
8.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和所属各分公司内部,实行分部核算。核算单位实行自定目标、核定收入、控制成本、责任考核、资产承包及超额有奖的办法。
第十三章 内部审计
第五十九条 公司设专职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司各部门和所属各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十条 公司每年对所属企业进行一次年度例行审计。
第六十一条 如董事会或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可随时对所属公司进行专项审计。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批准,于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解释和修订权归公司财务部。
★ 质量控制方案
★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制度
★ 采样质量控制总结
★ 质量控制主管职责
★ 电厂财务控制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