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关于发票,劳动法问题!(共含10篇),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优柔之意”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问下,现在又没有对,用人单位,事假,病假有什么规定,例如我们公司,请事假扣3天工资,病假扣1天工资。这样规定有没有违反什么?还有就是餐饮,不能给开发票,应该给开餐费,却给开了会费,或者房费,这又违反了什么?
[关于发票,劳动法问题!]
与公司签合同的时候签的是技术岗位,因为工作需要,要求倒班工作,我因为身体原因不能倒班,公司就把我调到其他一般岗位上,公司这么做合法吗?
[劳动法相关问题]
我在事业单位工作,至今,现在单位想与我们签订固定期限合同,我们担心合同到期后,如果单位不想与我们签订合同,是否预示着我们要失业?请详细解答!因为牵扯两部劳动法。
[有关劳动法问题]
本人16周岁,男。在一家小餐厅打工。前天跟部长说第二天休假好休假。然后她又反悔。说人手不够。不让休。没办法。矿工了(旷工一天扣2天工资)。今天一来老板就跟我说我今天没来餐厅损失很大。要我负责。我可以去劳动局告他吗?(初中毕业了。而且没签合同。我们餐厅的人都没签。)
[关于劳动法问题]
劳动法有规定,实习期一个月后没签合同按两倍工资,但是公司没给,一年内都没签,一年零两个月后签的劳动合同,然后现在签合同一年多了,我还可以向公司要补偿吗?就是那个多出来的一倍工资
[劳动法相关问题,求解]
我们在做一个暑期实践的活动,有关外来务工人员权益调研,想做一个有关劳动法的资料,大概是A4的纸复印一面散发,里面能写些什么内容那?各位大哥帮我写下,有追加!~~~~
[有关劳动法的问题]
最好能列出劳动法原文相关条例,谢谢。
1,公司请病假一定要出事甲等医院病例,价条,不然算矿工、早退,这合理吗(请病假公司已经扣除当日工资)
2,请事假有时候公司会扣除当日工资,但是有时后公司会因为忙拒绝批事假,不来就算矿工,这合理吗。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吗?
3。国家法定节假日,比如国庆7天,公司只给3天3薪,其他几天公司说以后给予补休,这个劳动法有明确规定吗?(公司说是每周工作42小时按半日制工作周末可以不给休息的说法吗,所以周六日一直都上班)
今年国庆
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
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
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4.劳动发是有相关规定每周工作42小时按半日制工作周末可以不给休息的说法吗,那连续几个月每周都加班,说是以后补休这,加班薪酬有相关规定吗
[求教劳动法相关问题]
1.如今社会大多数用人单位都是先试用1-3个月不等,然后再签合同.但劳动法明文规定,自用工之日起就要签合同的,可以在合同里写明试用期为几个月.这不是有违劳动法吗?难道他们不怕有不良居心的劳工人民诈他双倍工资?这里面有什么玄机吗?
2.如今的工厂,发工资之日都在15号以后发,也就是要一直扣住你半月工资.假设此人新入工厂,在试用期做了一个月(试用期不签合同的),他根据劳动法书面辞职,3天后就可以离职.这个月的工资,好像多半会打水飘,要不就是严重打折.
这是为什么?
3.劳动法说自用工之日起就要签合同,但是如果公司不给签,要试用,你同意在做了,如果有了劳动纠份,你要求二倍数给你?你如何胜诉?
4.劳动期之内,公司跟你说签合同的事,但并不说什么时候签,只说你做这么些天了,表现也好,公司呢或者呢找到适当的时候,把合同呢也签一下,类似这样模棱两可的话,你说他要和你签嘛,他没说具体时间,你说他要和你没签的意思嘛,他却在说签合同的事了.而你在这时候说:我无所谓的,可以签,也可以不签.之后就不说起了,但保险公司在给你交了,只是没书面的,是否可以双倍工资诉送?能胜否?以上只是假如的情况,我想大多数人都不会如此低劣.
谢谢回答.
[劳动法问题求解]
我朋友在游戏机室工作,刚上了五天班,(那里是上一天休一天的)大约就十来天吧,机室给查封了!那时就一直没上班!打电话经理就说等开门就发工资,没上班的时间就照发工资底,可是到了这个月的二十四号我朋友碰到一个同事才得知老板判了半年,机室暂时不开!而且十八号发了工资,只发上班时间的工资,其他时间没补!后来我朋友打电话经理,说工资交给一个同事,可是我朋友到今天也没要回这些工资,打电话给那个同事也没人听(刚开始就老是推,说过几天,现在不听了)现在怎么办?可以追究经理责任吗?法律有没有保障这种情况的?其实工资并不多,只是五六百,可是等了他一个月,又拿不到工资,气不过啊
[劳动法劳资问题]
本人于2003年5月开始在某私立学校任教,期间曾签过2次劳动合同,第二份合同已于09年12月到期,到期后至今未签过合同,也无任何人和我谈及劳动关系的问题,现在是10年6月,学校决定裁减人员,将我裁下,而且要求在2天内办好离职手续并离开学校,且赔偿金按每年500元支付(之前一年内的月平均工资约1300-15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学校坚持的话,我是应该找劳动部门还是法院进行裁定?
[劳动法 辞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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