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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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篇1: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是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选案是税务稽查的第一道程序,即通过计算机、人工或者两者结合,对各类税务信息进行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和数据处理,从而在所管理的纳税户、扣缴义务人中选取最有嫌疑的逃税者,进而为下一步的税务检查铺垫基础。这是税务稽查的基础性,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有效地将有限的人力调配到最需要稽查对象上的重要措施。而选案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稽查成果的大小,选案准确程度涉及整个稽查的质量。但在选案实践中常常会碰到与准确率相制约的问题,比如,选案当中时常会出现认为选出的是正常经营户,但到了现场却己注销,认为是大户却是一个小户,认为有偷税嫌疑,却已经如实审报纳税。导致稽查人员在实施环节上的应有作用大打折扣,不仅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也降低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和效率。因此,如何提高选案准确率是我们必需思考的问题。

一、影响稽查选案准确率的主要因素

1.稽查选案机构及人员受客观条件限制。从《税务稽查规程》实施的调查情况看,在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的四个环节中,选案是最薄弱的管理环节,由于受稽查人员少的限制,绝大多数地区都末按稽查规程的规定设置选案科和专职的选案人员,案源管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稽查选案信息不足。由于选案未与征管及相关部门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因此可提供稽查选案利用的有效涉税信息少之又少,只有管户的税务登记信息和上年度纳税情况的基本信息,而且在执行中由于现有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经常造成纳税户的注册地址、电话与实际不符,对稽查实施的开展造成很大的不便。

3.现行稽查选案方法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目前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稽查选案基本上还是依靠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尚没有科学严密的选案指标,选案随意性较大,准确性较低。人工选案主要是根据稽查计划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确定税务稽查对象,依赖税务台帐或凭借选案人员及一些老同志的主观印象进行,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4.选案部门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情况。由于选案人员既不直接接触纳税人,也不保管纳税人档案资料,而稽查与征收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导致具体选案人员对纳税人情况不了解。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案件信息交流少,在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运作过程中,案件移送、信息传递还没有一整套好的办法,未形成良好的按职责规定移送、转办的流程。与其它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少,信息互通少,可比信息少。

5.专项检查,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协查案件影响选案准确率。每年配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专项检查多,结合当地实际征收管理情况的检查;上级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也逐年增多。另外,全国协查案件增长迅猛,这样稽查部门安排相应的稽查计划其自主性就受到很大约束。

二、提高税务稽查选案准确率的措施

1.选案应引起各级稽查部门的重视。各级稽查部门应根据人员情况进一步充实选案人员,不能配备专职选案人员的,对兼职选案人员一定要明确职责,选案人员要牢固树立信息第一的观念,要解决目前选案准确率的问题,就必需首先解决好人员问题,这是做好选案的基本条件。

2.建立科学、统一的稽查选案方法。首先,稽查选案要做到开门选案。改变稽查部门单独选案的做法,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掌握选案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际需要,定期与征管部门联系,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同时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了解业户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经营项目等有关基础信息,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其次,以计算机选案为主、人工选案为辅。我省目前征管、稽查软件正在开发,届时就可实现稽查与征管联网,实行计算机选案。稽查本身需要充分占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加工,因此应进一步强化稽查信息管理系统、案源管理系统、稽查辅助查询系统,做到信息共享,提高选案的准确性。

3.建立科学、全面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征收信息、税源监控信息,税收管理信息,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各个方面的涉税信息,如纳税人收入信息、财产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租赁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

地税系统内部信息。征收窗口单位的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领用情况;征收单位所辖纳税人的税源变化、经营情况、停歇业、非正常户、异常户等信息,尤其是纳税评估信息;税务管理部门有关纳税人征收方式鉴定情况及缴纳情况,欠税情况,建筑房地产经营纳税人项目管理情况。

地税系统外部信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信息,公、检、法、纪检部门涉税案件等,金融部门有关涉税人的帐户设置及资金往来情况,工商部门有关领取执照的纳税人的变动情况;从政府、国税、统计、计划、技术监督部门取得有关

涉税活动信息。

稽查内部和外部信息构成科学选案的基础数据。有了信息采集网络,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通过稽查选案信息整合,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科学分析,为稽查检查提供准确的案源和清晰的检查思路,克服传统稽查选案的主观性与随意性问题,增强科学选案水平,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和稽查质量。

4、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完善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大税务机关与企业经营信息共享面。尽一步丰富征管信息的输入内容,使税务机关随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加快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整体共享。

建立征收、管理、稽查定期联系制度、资料传递制度,制定信息传递办法,相关信息报表,明确信息传递内容、时间。并做好所收集信息的分析整理,以便及时调用有关信息资料。通过收集真实有效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关注行业发展态势,了解有关企业经营状况,为稽查选案提供可靠的信息。

5.科学确定选案对象。税务稽查的终极目标是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征管。这一切都需要通过选案来科学定位稽查的具体目标才能得以实现。为了进一步确保选案准确率,在确定选案对象时必需遵循以下原则,(1)选案有据的原则。选案必需依据所采集、调查、传递、转办和受理的案源信息,或根据上级的部署制定稽查计划,不得采取盲目的随机抽样和按征管户的一定比例盲目筛选的办法进行选案;(2)针对性原则。选案必需体现税务稽查的职责,有明确的目标,应针对税收征管的难点、重点和弱点,以选择开展专项检查为基础,以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目标。(3)计划性原则。选案应根据经济税源结构的变化情况,税收征管的动态情况,以及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和评估情况等情况制订稽查计划,对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实行稽查定期免检制度,正确处理好为纳税人服务的关系。以专项稽查选案的计划作为选案管理的基础内容,重点作出专案稽查计划。(4)效能原则。选案的准确率是检查和考核选案的关键性指标,它直接关系到整个税务稽查的效能。选案部门在拟定稽查计划时应尽可能掌握更详实的案源信息,为实施税务稽查提供准确的目标、线索或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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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税活动信息。

稽查内部和外部信息构成科学选案的基础数据。有了信息采集网络,畅通的信息来源渠道,通过稽查选案信息整合,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科学分析,为稽查检查提供准确的案源和清晰的检查思路,克服传统稽查选案的主观性与随意性问题,增强科学选案水平,提高稽查选案准确率和稽查质量。

4、建立信息联系制度。完善计算机网络建设,加大税务机关与企业经营信息共享面。尽一步丰富征管信息的输入内容,使税务机关随时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有效监控。加快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网实现信息整体共享。

建立征收、管理、稽查定期联系制度、资料传递制度,制定信息传递办法,相关信息报表,明确信息传递内容、时间。并做好所收集信息的分析整理,以便及时调用有关信息资料。通过收集真实有效信息,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关注行业发展态势,了解有关企业经营状况,为稽查选案提供可靠的信息。

5.科学确定选案对象。税务稽查的终极目标是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件,维护税收秩序,促进税收征管。这一切都需要通过选案来科学定位稽查的具体目标才能得以实现。为了进一步确保选案准确率,在确定选案对象时必需遵循以下原则,(1)选案有据的原则。选案必需依据所采集、调查、传递、转办和受理的案源信息,或根据上级的部署制定稽查计划,不得采取盲目的随机抽样和按征管户的一定比例盲目筛选的办法进行选案;(2)针对性原则。选案必需体现税务稽查的职责,有明确的目标,应针对税收征管的难点、重点和弱点,以选择开展专项检查为基础,以查处偷、逃、抗、骗税案为重点,以查处大要案为突破口,以规范税收秩序,促进征收管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为目标。(3)计划性原则。选案应根据经济税源结构的变化情况,税收征管的动态情况,以及纳税人纳税信誉等级和评估情况等情况制订稽查计划,对依法诚信纳税的纳税人实行稽查定期免检制度,正确处理好为纳税人服务的关系。以专项稽查选案的计划作为选案管理的基础内容,重点作出专案稽查计划。(4)效能原则。选案的准确率是检查和考核选案的关键性指标,它直接关系到整个税务稽查的效能。选案部门在拟定稽查计划时应尽可能掌握更详实的案源信息,为实施税务稽查提供准确的目标、线索或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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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提高税务稽查管理水平的几点思考

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是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选案是税务稽查的第一道程序,即通过计算机、人工或者两者结合,对各类税务信息进行收集、分类、分析、比对和数据处理,从而在所管理的纳税户、扣缴义务人中选取最有嫌疑的逃税者,进而为下一步的税务检查铺垫基础。这是税务稽查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税务稽查效率,有效地将有限的人力调配到最需要稽查对象上的重要措施。而选案准确与否直接决定着稽查成果的大小,选案准确程度涉及整个稽查工作的质量。但在选案实践中常常会碰到与准确率相制约的问题,比如,选案当中时常会出现认为选出的是正常经营户,但到了现场却己注销,认为是大户却是一个小户,认为有偷税嫌疑,却已经如实审报纳税。导致稽查人员在实施环节上的应有作用大打折扣,不仅造成人员和时间的浪费,也降低了税务稽查的威慑力和效率。因此,如何提高选案准确率是我们必需思考的问题。

一、影响稽查选案准确率的主要因素

1.稽查选案机构及人员受客观条件限制。从《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实施的调查情况看,在选案、检查、审理和执行的四个环节中,选案是最薄弱的管理环节,由于受稽查人员少的限制,绝大多数地区都末按稽查工作规程的规定设置选案科和专职的选案人员,案源管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

2.稽查选案信息不足。由于选案工作未与征管及相关部门实现计算机联网和信息共享,因此可提供稽查选案利用的有效涉税信息少之又少,只有管户的税务登记信息和上年度纳税情况的基本信息,而且在执行中由于现有的信息更新不及时,经常造成纳税户的注册地址、电话与实际不符,对稽查实施工作的开展造成很大的不便。

3.现行稽查选案方法不规范,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全面的选案指标体系。目前全国都没有统一的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稽查选案基本上还是依靠人工选案,计算机选案尚没有科学严密的选案指标,选案随意性较大,准确性较低。人工选案主要是根据稽查计划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抽样选择确定税务稽查对象,依赖税务台帐或凭借选案人员及一些老同志的主观印象进行,缺乏科学性和准确性。

4.选案部门不能有效掌握纳税人情况。由于选案人员既不直接接触纳税人,也不保管纳税人档案资料,而稽查与征收部门之间缺乏有效协调配合,导致具体选案人员对纳税人情况不了解。征管部门与稽查部门案件信息交流少,在征收、管理、稽查三大系列运作过程中,案件移送、信息传递还没有一整套好的办法,未形成良好的按职责规定移送、转办的.工作流程。与其它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少,信息互通少,可比信息少。

5.专项检查,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协查案件影响选案准确率。每年配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专项检查多,结合当地实际征收管理情况的检查;上级交办、转办及群众举报案件也逐年增多。另外,全国协查案件增长迅猛,这样稽查部门安排相应的稽查计划其自主性就受到很大约束。

二、提高税务稽查选案准确率的措施

1.选案工作应引起各级稽查部门的重视。各级稽查部门应根据人员情况进一步充实选案人员,不能配备专职选案人员的,对兼职选案人员一定要明确职责,选案人员要牢固树立信息第一的观念,要解决目前选案准确率的问题,就必需首先解决好人员问题,这是做好选案工作的基本条件。

2.建立科学、统一的稽查选案方法。首先,稽查选案要做到开门选案。改变稽查部门单独选案的做法,定期与有关部门联系,掌握选案的第一手资料。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与征管部门联系,了解纳税户经营、纳税情况。同时积极与工商部门联系,了解业户营业执照、注册资金、经营项目等有关基础信息,为选案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其次,以计算机选案为主、人工选案为辅。我省目前征管、稽查软件正在开发,届时就可实现稽查与征管联网,实行计算机选案。稽查本身需要充分占有信息并对信息进行筛选、分析和加工,因此应进一步强化稽查信息管理系统、案源管理系统、稽查辅助查询系统,做到信息共享,提高选案的准确性。

3.建立科学、全面的稽查选案指标体系。充分利用征收信息、税源监控信息,税收管理信息,收集相关信息,包括各个方面的涉税信息,如纳税人收入信息、财产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管理信息、财务信息、租赁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

地税系统内部信息。征收窗口单位的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领用情况;征收单位所辖纳税人的税源变化、经营情况、停歇业、非正常户、异常户等信息,尤其是纳税评估信息;税务管理部门有关纳税人征收方式鉴定情况及缴纳情况,欠税情况,建筑房地产经营纳税人项目管理情况。

地税系统外部信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等信息,公、检、法、纪检部门涉税案件等,金融部门有关涉税人的帐户设置及资金往来情况,工商部门有关领取执照的纳税人的变动情况;从政府、国税、统计、计划、技术监督部门取得有关

篇3: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

一、审理的重要性

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

(一)强化案件审理程序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

1、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元、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

2、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20000元--50000元以下,修改为100000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

3、三级审理由过去的5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10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定期召开审理会,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

(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

改变审理手工记录的做法,手工记录难免错记漏记,不能完全反映审理案件的全部过程,影响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我局现在的网络设施,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些重大案件实行网络传输。具体做法:首先要对案件情况通过3.0检查模块传输到各科室进行分析,其次对有关的证据进行扫描,再传送到各科室或者通过投影仪,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达到准确、便捷、高效的效果。

(三)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税务检查业务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根据各所检查情况,不定期予以复查。对于检查的案件,在没有结论之前各所要把审理结果及有关的报告、证据报检查科,检查科会同法制科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在确定没有问题后,通知各所归还企业账簿;怀疑有问题的,下发复查通知书,转交区局审理组与法制科对企业进行复查,避免重复调帐、文书重叠的现象,也避免在企业形成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复查制度的实施首先是适应了市局提出“税收服务年”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的一种鞭策,遏制营私舞弊、越权和不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作到了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篇4:如何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

案件审理是税务稽查四个环节中技术含量较高的一个环节,《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四章已作了明确的规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公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我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客观上要求我们必须要不断改进稽查工作,提高审理质量,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决定,达到执法公正、公平的目的。

一、审理的重要性

税务机关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规范了检查行为、检查程序、文书使用,而且对正确的处理税务违法案件,提高检查人员素质,健全税务检查制约机制,强化对执法行为过程的监督,遏制不廉政行为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总之,规范审理对保证税务机关正确执行税法、法律、法规,对涉税案件做出正确处理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提高税务稽查审理质量的建议

(一)强化案件审理程序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我局建立了三级审理制度,规定了一、二、三级审理权限,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起到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随着机构改革的深入开展,原有的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特别是我局稽查机构由过去的两个所,增加到现在的三个所,由过去的审理单位与所在一起办公,到现在的不同地方办公,为审理环节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现在的三级审理程序,已经不适应现在发展的需要。新的改革就要有新的办法与之相适应。这就要求我们改变现在的审理程序:

1、改变过去的税务检查无问题、查补税款在两万元以下、罚款个人在2000元、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下一级审理程序由检查科审理的办法,转变为由各所成立一级审理组,对无问题户进行审理,并把审理户名单报检查科备案,检查科通过复核三日内转回稽查所进行结案处理;

2、二级审理由过去的查补税款在20000元--50000元以下,修改为100000元以下,由各所审理后报检查科,填写二级审理单转有关科室进行审理,审理无误后由主管局长签字,返回稽查所制作有关文书走入执行程序;

3、三级审理由过去的5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改变为查补税款100000元以上、个人罚款在2000元以上、企业罚款在10000元以上,稽查所对案件的实施报告通过二期报送检查科审理人员,同时要报送有关证据,检查科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重要的证据进行扫描,连同报告通过二期转有关科室局长审阅,定期召开审理会,由各科室领导对查补问题提问检查人员,改变过去的检查人员的汇报制度,改变案件审理会议手工记录的做法,有针对性的提问,缩短时间,提高审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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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信息化网络应用

改变审理手工记录的做法,手工记录难免错记漏记,不能完全反映审理案件的全部过程,影响案件审理的严肃性。建议结合我局现在的网络设施,利用现代化的工具,对一些重大案件实行网络传输。具体做法:首先要对案件情况通过3.0检查模块传输到各科室进行分析,其次对有关的证据进行扫描,再传送到各科室或者通过投影仪,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从而达到准确、便捷、高效的效果。

(三)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税务检查业务管理,提高检查质量,强化监督机制势在必行。根据各所检查情况,不定期予以复查。对于检查的案件,在没有结论之前各所要把审理结果及有关的报告、证据报检查科,检查科会同法制科对有关问题进行审核,在确定没有问题后,通知各所归还企业账簿;怀疑有问题的,下发复查通知书,转交区局审理组与法制科对企业进行复查,避免重复调帐、文书重叠的现象,也避免在企业形成重复检查的现象。这种复查制度的实施首先是适应了市局提出“税收服务年”的要求,同时也是对稽查人员的一种鞭策,遏制营私舞弊、越权和不作为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作到了相互制约,互相监督。

篇5:关于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思考

一、制定有效的措施

1、最有效的管理是认真执行规范的要求,按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各项施工管理工作,除开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外,其他所有施工和管理工作在规范上均有成熟的经验和要求,如填方的分层碾压控制,在实践中只要坚持认真按规范的要求做,填方质量是能够得到保证和控制的。

2、根据工程实际采取一些具体的措施,如为了治理桥台、涵背回填产生的沉降,采取灌浆加固的措施;对高填方采用蓝派压路机二次复压或用打夯机夯实;为提高圆管涵的预制质量,全线统一生产圆管涵等。

3、抓好工程变更,及时对变更进行会审,确定方案后抓紧实施,给施工合理的时间,减少赶工可能引起的质量问题。

4、召开现场会,推广好的施工方法和管理方法,共同提高。

5、将技术规范的规定具体化,使技术交底更容易,施工管理和施工监理工作更具体,便于施工中进行有效的质量检查。细节的工作做好了,施工质量能得到保证和提高。

6、施工监理的抽检应保持独立,通过独立的抽检,促进施工单位自身质量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

二、需要改进的工作

1、施工技术和管理人员应加强现场管理方法的培训,保证在施工现场切实起好技术指导、质量检查、全面管理的作用。

2、监理人员应加强对监理工作方法的培训,掌握必须的工作方法和技巧,有效地实施过程中的监理。监理的控制在预控方面还需进一步努力提高。

3、增加投入是保证,包括施工装备和施工人员两大类资源的投入,这两项因素应该是目前最需要保证的,且缺一不可。

4、重视施工现场和施工记录的统一,通过数据记录真实反映现场施工情况,记录整个施工过程,同时通过对记录的复核、审查、确认可以及时发现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和指出,

一切应以数据说话。此外,应重视分项工程的质量评定,真实、客观、科学、有效地评定工程质量。不能把日常的质量检查和控制工作与质量本身等同起来。质量检查、分析、评定是全面掌握施工质量的手段和方法,但施工质量是否能满足标准的要求,则需要进行全面的评价,质量评定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每一项都直接影响到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施工中所做的工作都是局部的,片面的,只有综合评价才能全面反映质量情况,因此,质量评定这项工作如果加强了,对提高工程质量的管理水平是相当有利的。

三、努力的方向

缩小设计、施工与规范之间的差距,是质量控制应该努力追求的方向。缩小与规范的差距,基本的方法就是努力达到规范的各项要求,对不能达到规范要求的,应分析其中的原因,找准存在的问题,在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规范的要求考虑了共同的要求,要缩小差距,还应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一些更为具体和与项目相适应的规定,以切实落实好规范的要求,提高施工质量。

改进影响质量管理水平的因素

1、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状态,不能流于形式,施工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的良好运行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关键,也是确保工程质量的根本保证。

2、质量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应对影响工程质量的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利用质量管理的一些手段(如统计技术、质量控制图)等对施工中的质量动态进行系统全面的掌握,始终将施工控制在一个比较稳定的状态。当前比较忽视的一点是,重视数据的收集,但缺少对数据信息的处理和分析;重视现场,不重视记录;对工序控制比较重视,对质量的综合评定做得不够;对现象掌握得多,但对现象背后的分析不够。因此,要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应加强管理手段的应用。

3、提高全员质量意识,认识到了存在的问题,才有可能解决存在的问题。应提高对质量管理的认识。对质量管理需要做的工作内容、要点及质量管理方法应熟练掌握并能切实应用,这是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重要保证措施,涉及到全员的工作。

篇6:对税务稽查“执行难”的几点思考

对税务稽查“执行难”的几点思考

执行是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税务稽查查处成果的最后环节。自2005年平谷地税稽查局成立以来,税务稽查执行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执行难”仍是困扰当前税务稽查工作的重要问题。稽查部门依法通过立案、检查等规范程序完成生效的法律文书,而最终不能及时有效地执行,不仅造成国家税收收入的流失,而且直接影响税收法律的权威和税务机关的形象。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执行难”问题已成为税务稽查工作中的当务之急。

一、税务稽查案件“执行难”的表现

(一)涉“困”案件和特殊案件使税务稽查执行陷入困境

涉“困”案件即涉及濒临破产、面临倒闭、严重亏损、举步维艰企业的案件。如某地税局2005年前未执行完毕的18件案件就属于此类情况。这些关停企业拥有的可执行财产不足或根本没有可执行财产,使执行机关无从下手,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而且这些企业往往是下岗职工多、离退休职工多,一旦强制执行,被执行人会借机将企业的矛盾转嫁给税务机关,很有可能引发上访闹事、暴力抗法,造成社会不良影响。还有一些特殊的欠税人也无法执行。如我区某物业公司,给我区1000多户居民提供供暖服务,欠缴税款20多万元,但他的财产多数都是锅炉房等,如果强制执行会造成居民停暖,社会不和谐现象,无法强制催缴税款。

(二)对个别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行为无法实施有效监控

在案件执行中,有相当一部分被执行人挖空心思逃避执行,其手段趋向隐蔽、复杂。有的公开账户空挂,隐秘账户运行,或采取一个法人及其家属注册好几个公司,A公司财产挂B公司的户,公款私存或私款公存,造成财产主体不明,权属不清,摆下迷魂阵。如我区有一家宾馆欠缴税款3万余元,为躲避缴纳而注册了好几家以他家人为法人的公司,采取财产转换的方法躲避执行;而有些不法个体商户为逃避执行,则采取一年一废业、一年一开张、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手法,让税务机关摸不准去向;有的干脆转移财产,溜之大吉,跑到外地改头换面继续干。

(三)依法义务协助、配合税务机关行使执行的个别部门和机构存在消极应付的现象

个别职能部门对协助税务稽查执行工作不理解、不支持,对协助、配合执行消极对待,当协助执行单位与执行对象有利害关系时,就无故推诿、拖延,甚至主动向被执行人通风报信,使之转移财产,逃避执行。有的金融机构为使自己赢得客户信赖,吸引企事业单位多来立户,公开承诺为立户者保密,保证不向任何机关透露,致使税务机关难以依法进行查询,个别金融机构甚至以各种借口拒绝税务机关依法冻结、扣缴被执行人的款项。协助单位配合乏力,影响了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对“神通广大”的纳税人执行难

一些外资企业、重点企业因为与地方政府利益有关联,因此政府或有关部门往往十分关注涉税案件的企业,采取直接或迂回的途径影响税案的执行。有的国有企业居功自傲,凭着层层保护伞视税法而不顾;有的规模较大的私营企业关系网密布,拒不执行。

二、税务稽查案件“执行难”的原因

(一)纳税人纳税观念淡薄是执行难的思想根源。虽然在近年来,我国加强了税收法律、法规的宣传,但是人们的思想观念还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转变,法制观念不强,税法观念就更为淡薄。

(二)是对有关法律规范不了解、不理解,导致对案件的处理(处罚)决定有异议,不服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表现为不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

(三)明知自身涉税违法行为不当以及税务机关所作处理(处罚)决定的正确,但抱着抵触的心理不配合税务机关的工作,甚至抗拒执法,拒不执行税务机关的决定。

(四)税务稽查执行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我们的执行工作本身不够完善,还缺乏健全的机制和秩序,以致个别部门、个别人员执行不规范,使得执行工作难中添乱,乱中积难,这也是形成“执行难”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原因。从实践中看,执行工作的不规范表现很多。比如,有些执行人员工作方法过于简单,对待纳税人“冷、横、硬、冲”,对其陈述和申辩置之不理,造成被执行人有抵触情绪,给执行工作带来麻烦,直接影响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有的`工作责任心不强,机械执行,不能按期、按质、按量地完成执行工作任务。

三、解决税务稽查案件“执行难”的措施

(一)加强税收宣传,优化执行环境

进一步加强税法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依法作出的税务案件处理决定书必须最终执行的广泛共识,促进全社会增强知法和守法意识。借鉴法院执行宣传的经验,利用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充分运用传媒工具,以扩大税务稽查执行工作在社会中的影响和效果,取得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对抗拒执行和妨碍执行的人要依法进行处罚,以案释法,边执行,边宣传,做到执行一案,宣传一片,达到警示和教育一大批被执行人的目的。

(二)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

税务部门应积极主动与政府沟通,让政府领导“吃透”税收法规、政策,从而作出与税收法规相符的决策,支持税收工作。加强与银行、工商、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合作,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形成严密的协税护税体系,以保证税务稽查执行落到实处。

(三)健全税务稽查执行法规,提高执行质量

1.进一步建立健全税案执行的法律法规,当前特别要贯彻落实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提高税务稽查执行的立法质量,根据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增强法律条文的准确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对现有的执行规定,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该修订的予以修订,该补充的予以补充,该废止的予以废止,使执行规定适应时代的要求,防止规定滞后带来的负面影响。

2.加快税收执法信用体系建设,对未执行完毕的违法纳税人要记录信用档案,对其法定代表人和经营业户要进行信用跟踪,加强税收信息交换,防止被执行人溜到外地以逃避执行。同时对拒不执行和妨碍执行的纳税人,要对其丧失税收信用的行为进行曝光,以加强信用监督力度,维护税法的统一。

(四)加强队伍建设,讲究执行艺术,提高执行水平

1.严格按照执行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要求,选调政治素质好,业务熟练,责任心强,作风过硬,公正廉洁的税务人员担任执行人员,对不适合做执行工作的人员要坚决调离。

2.加强对执行队伍的科学管理,加强作风建设,严肃执行纪律,使执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正确行使权力,坚决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3.抓紧执行业务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执行人员的业务素质,以便提高工作效率,着力提高协调能力及解释、宣传和疏通的本领,提高执行水平。

4.讲究执行艺术,正确处理好执行工作与其他工作、其他方面的关系,既要坚决,又要慎重;既要积极,又要稳妥;要坚持依法执行与文明执行的辩证统一,把原则性与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在充分发挥税法威慑力的同时,要着重做好教育、联系、疏导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把握适度,掌握时机,加强横向联系,促进执行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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