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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继《企业破产法》和《公司法》之后,最高人民法院于7月发布了《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破产规定》)。由于破产清算会计原理与常规会计原理大不相同,因此,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必然与常规会计核算不同。特此为您提供了会计理论论文:破产清算会计理论问题的几点研究,敬请关注!!
企业破产清算必然会引起相应的会计问题,但讫今为止我国尚未颁布关于破产清算的会计准则,也未形成系统、完整、公认的破产清算会计理论体系。
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会计学科领域最基础的观念,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都是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会计目标主要包括:会计信息的用途;向哪些人提供会计信息;什么是有用的会计信息。持续经营下的财务会计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据以经济决策的有用会计信息。而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其会计目标尽管仍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但与持续经营下的会计目标相比发生了显著变化,破产清算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无论在提供信息的内容上,还是提供的对象、用途上均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
2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和会计要素
2.1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是破产清算会计所要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即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是指破产清算期间企业资产估价、变现、清偿及分配等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支活动的总称。有观点认为,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资金运动。但笔者认为,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看,资金运动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破产清算企业要对财产进行变卖以清偿债务,这时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具体表现为“财产——变现收入——偿还债务”的运动过程,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完毕,资金就退出破产企业,资金运动就此终结,不再形成新的循环。
2.2 破产清算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在持续经营下,《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为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但在破产清算会计中,其会计要素究竟应包括哪些内容,会计界尚未取得一致意见,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破产清算会计要素应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收入、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六项内容构成。其理由是“清算是为了偿债,而资产和权益是破产企业偿债的最后手段”,因此,“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应该保留。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获取最大利润不再是清算期各项经济活动的目标,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已无必要,并且失去了核算基础。此时,清算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债权人受偿比例最大化,因此,清算收入、清算支出和清算损益应成为清算会计核算的重要对象。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企业清算经济业务的特点和清算会计目标为基础确定清算会计要素,因此,确立清算会计基本要素如下:清算资产,清算企业所拥有的用来清偿债务的全部资产;清算债务,清算企业所承担的需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企业投资者实际享有的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其取决于清算资产与清算债务之差额;清算损失,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因发生清算业务所导致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减少;清算利得,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增加。
3 破产清算对传统会计理论的冲击
3.1 对会计假设的冲击
清算组向法院负责,维护债权人的利益,他们控制了破产财产。代替了原企业的会计主体,成为破产企业的会计主体,这是对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主体假设的很大冲击;同时也是防止破产企业利用不良会计手段操纵并侵吞、隐匿、转移或者私自变卖破产财产(如高价低估或低价高估)而威胁到投资者及相关债权人的利益。
3.2 对一系列的会计处理方法的冲击
一旦企业破产之后,持续经营假设基础上的会计处理方法和程序就失去意义了。破产以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必然中止,所以破产企业应该建立符合其状况的中止经营假设,采用在此基础上相关的不同的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以及不同的计量方式和报告形式,根据这些方式方法内容进行破产资产的估价、变现和债务偿还。3.3 对会计原则的冲击
财务会计的核算原则符合真实有用性、及时清晰性、谨慎重要性等要求,破产会计核算也与之相同。因为破产企业的中止经营假设和记账基础、要求等都发生了变化,所以其成本、权责发生制、收入费用的核算原则也发生了变化。例如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历史成本计价的资产账面价值对企业债务的偿付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需要根据破产企业自身的情况选择其他适用的计价基础。而且随着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在破产清算会计中的瓦解改变,企业已不需要分期核算经营成果,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也就没有意义了。
4 破产清算会计信息披露的原则及方式研究
由于破产会计的一些特殊核算内容,以及信息使用者的特殊要求,因而需要一些新的核算原则代替不再适用的常规会计核算原则,如用收付实现制来代替权责发生制,用清算价格原则代替历史成本原则,用全面性原则代替重要性原则等。现对破产会计的特殊性原则论述如下:
4.1 收付实现制原则
收付实现制是指会计单位的经营收支以款项是否已经收付为标准,按收付期确定收益和费用的一种核算方法。在收付实现制的原则下,凡在本期收到款项的收益和付出款项的费用,不论其应否属于本期,均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凡在本期发生的但未收到款项的收益和尚未付款的费用,均不作为本期的收益和费用处理。在企业终止经营条件下,清算会计不需要再核算清算期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收益和费用配比的问题,它不需要考虑预收收人、预付费用,以及应计收入和应计费用等会计事项;资产变现必须以获得的现实款项人帐,债务也必须以现实的货源来偿付。所以收付实现制是关于破产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基本方法的规范性原则。
4.2 清算价格原则
清算价格原则就是指清算会计在对破产清算业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的过程中,必须以清算价格为基本价值尺度,资产的价值必须按照实际变现的价值计算,负债必须按照资产变现后的实际负担能力来偿还。此外,清算债务需要债务人以现实的经济资源——货币或货币等价物来偿付,货币通过资产变现取得,货币等价物要经过合理估价,这些都必须按照清算价格来进行,反映清算业务过程的财务报表也需要借助于清算价格来编制。
4.3 全面性原则
全面性原则就是指破产会计核算应该全面完整地反映清算活动的所有方面,全面反映破产期内的资金来源、去向和破产损益情况,不得隐匿和遗漏。破产会计核算内容比常规会计核算内容相对简单一些,也为贯彻全面性原则提供了条件,比如破产会计不再需要进行费用分摊和产品成本核算,破产损益的核算比起企业生产经营损益的核算来也要简单得多。
企业破产清算的执行力度不够透明接管破产单位的人的职责划分以及管理债权人的方法上存在问题:破产清算最后的清偿顺度与有担保的债权的优先受偿权存在问题;如果涉及到单个人的划分利益的话,个人会有经济问题出现:接管破产企业的管理者对企业资产及债权的利用程序不够透明,存在寻私行为。
以上就是会计理论论文:破产清算会计理论问题的几点研究,本文试图对国家有关破产清算会计核算目前还没有相关的会计准则、会计实务中尚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解决等问题进行研讨,以期抛砖引玉。
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研究论文
【摘要】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要素不同,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有其自身的特点。本文首先了破产清算会计要素中存在的:受破产法思想和持续经营会计思想的束缚严重,对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准确。然后在研究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变化及其对会计要素的基础上,重构了破产清算会计要素体系:清算资产、清算负债和清算净损益。
【关键词】破产清算 会计要素 清算资产 清算负债 清算净损益
会计要素作为会计基本理论研究的一项重要和会计研究的起点,一直受到会计理论研究的重视。随着市场的进一步,破产清算的大量出现,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研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关注。然而,由于破产经济现象的复杂性以及相关制度环境的不完备,目前关于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的研究不仅论著较少,而且存在着诸多问题,本文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在分析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变化的基础上,重构了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体系。
一、目前破产清算会计要素研究中存在的问题
(一)受破产法思想的束缚严重
1.直接引入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等概念,作为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概念(钟传家,)。会计学与法学是两门不同的学科,由于目的不同,会计学上的概念与法律上的概念出发点是不同的,其结果也当然不同。会计学简单地使用法律概念会导致:(1)会计要素涵义的不规范。会计要素,西方亦称作财务报表要素,是为了对企业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披露而设置的,因此,其概念必须规范和准确。如会计上的资产概念是严密的,而法律上的财产概念则过于笼统,不能简单地用法律上的财产概念来代替会计上的资产概念。(2)违背会计主体假设。破产债权与破产债务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将破产清算企业会计主体的“破产债务”认定为“破产债权”,显然是站在法院或债权人的角度来看待债权与债务关系的,其结果不仅违背会计主体假设,而且很容易导致与破产清算企业本身的债权债务相混淆。(3)反映和监督的内容不完整。破产财产与破产债务(权)并不能囊括破产清算企业的所有财产和债务。破产财产只是企业破产时清算财产一部分,清算财产还包括担保财产、抵销财产等非破产财产;同理,所谓的破产债务(权)也只是企业破产时清算债务的一部分,清算债务还包括担保债务、抵销债务等非破产债务(权)。
2.照搬破产法的逻辑思路。破产清算会计理论的构建必须以破产法为指导,这是毫无疑问的。但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带有时代特征和局限性。会计学者如果过于迷信破产法就会将破产法的缺陷带人会计领域。如根据笔者的研究,1986年颁布的《企业破产法(试行)》对破产财产的前后定义就存在如下逻辑缺陷:第一步,将破产企业拥有和控制的所有财产定义为破产财产
(破产法第28条);第二步,使用排除法,将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财产(如担保财产等)、依破产程序不能分配的其他财产(如福利财产等)排除在破产财产之外,认为这两类财产都是非破产财产(破产法第28条、破产法第29条);第三步,得出结论,认为从第一步的破产财产中去掉第二步的非破产财产,剩余财产就是破产财产(破产法第37条)。用公式表示如下:破产财产(第一步)-非破产财产(第二步)=破产财产(第三步)可见,法律上的破产财产显然不是一个合乎逻辑的、严密的定义。与破产法对破产财产的前后定义极为相似,许多会计学者照搬破产法的逻辑思路,仅仅简单地用破产资产来代替破产财产,其结果必然也会导致逻辑上的混乱,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用公式可简单表示为:破产资产(第一步)-非破产资产(第二步)=破产资产(第三步)
(二)受持续经营会计理论思想的束缚严重
主要表现为简单地套用持续经营会计要素的构建思路,如持续经营会计有六大会计要素,破产清算会计也相应地构建为六大会计要素,只不过在原有会计要素的基础上加上清算两字,甚至直接简单套用。其代表性观点有:破产清算会计要素应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收入、清算支出、清算损益等六项构成(佟玉凯等,1996)。该观点的缺陷是显而易见的:
1.将资产、负债会计要素照搬下来,忽略了企业破产清算业务活动的特征对破产清算会计要素的影响,也抹煞了持续经营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资产、负债等要素的本质区别。
2.将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直接保留下来,会导致如下问题:(1)无实际意义和与法律事实不符。在持续经营条件下,企业的投资者①被视为企业的所有者,所有者权益也被专门用来核算其权益。然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一方面,清算组接管了企业,投资者失去对企业的控制权,这时如果仍称企业的投资者为企业的所有者显然与实际不符;另一方面,绝大多数破产清算企业早已资不抵债,这时仍然保留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就会出现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现象,而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在企业承担的义务以其投资额为限,投资者权益为负数显然与公司法的精神不符。(2)不利于反映破产清算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当企业资不抵债时,如果仍然保留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收益增加,似乎给人一种投资者权益仍要增加的感觉,而实际上,收益增加的应该是债权人权益;同理,费用损失发生,好像给人一种投资者权益仍要减少的感觉,而实际上,费用损失发生,减少的应该是债权人权益。因此,保留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会造成投资者权益虚增虚减的幻觉,不利于反映破产清算企业会计核算的真实情况。(3)会计要素的不必要增多。会计要素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分类,这种分类应该是比较大的分类,不应该过细。如果保留了所有者权益会计要素,势必要增设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清算净损益等反映破产清算企业资产变现损益、费用支付等清算成果的会计要素,这样必然导致会计要素的不必要增多,增加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3.设置清算收入、清算支出、清算损益会计要素,容易让人得出清算收入与清算支出之间具有配比关系,清算损益就是清算收入与清算支出之间配比的结果,而实际上在破产清算企业,清算收入与清算支出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更不用说存在配比关系。
(三)对相关会计要素的定义不准确
主要表现在目前学者对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的研究,仅注意到了与持续经营条件下会计要素的区别,但没有对此作进
一步的研究,从而导致对相关会计要素未能准确定义。其代表性的观点有: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要素应分为六项:清算资产、清算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损失、清算利得(唐国平,)。该观点虽然注意到了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会计要素之间的衔接与区别,有较大的创新,但仍有值得商榷的地方:
1.该观点认为“清算资产是清算企业所拥有的用来清偿债务的全部资产”,然而破产企业的有些资产,如专用资产(包括福利资产、企业社团组织的资产等)和不具备变现或清偿债务能力的资产(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借项等)是不能用来清偿债务的,将这些资产排除在清算资产之外,显然不符合破产企业清算资产的实际情况。按此定义,清算资产难以核算破产企业的全部资产。
2.该观点认为“清算债务是清算企业所承担的需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债务”,然而破产企业的有些债务,如未申报及逾期申报的债务、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递延所得税贷项等是无需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将这些债务排除在清算债务之外,同样不符合破产企业清算债务的实际情况。按此定义,清算债务同样难以核算破产企业的全部债务。
3.该观点认为“清算净权益是清算企业投资者实际享有的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然而,破产清算企业绝大多数已资不抵债,也就是说,其净资产为负数,投资者在企业已没有权益,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归企业债权人所有,此时的“清算净权益”已不再是企业投资者在企业实际享有的`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
4.该观点认为“清算损失是清算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减少”,将清算费用也包括在清算损失之中,显然没有注意两者的区别。为了便于分清破产清算中的责任,考核清算组的工作成效,不宜把两者混在一起。
二、破产清算条件下对象的变化对会计要素的
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会计对象是指破产清算的资金运动。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企业资金运动具有循环性和资金增值性的特点不同,在破产清算状态下,企业资金从短暂的冻结状态开始运动,经过接管、变卖、清偿、分配过程,从非货币资金转化为货币资金,用以偿付债务、分配剩余资产后,资金运动就终止了。可见,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企业资金运动具有非循环性、一次性和不能增值等新的特点。
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对象的变化,必然引起会计要素的变化。会计要素设置的目的不再是服务于生产经营活动而是破产清算,会计核算也由动态变为静态。具体而言,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六项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都将发生如下变化:
1.资产扩张停止,货币资金流量增加。企业破产清算时,其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资产扩张失去了主体的内在驱动力。由于清偿债务是破产企业的主要
目标,企业的各种有形与无形资产都必须尽快变现,因此,企业的货币资金流量会随着资产变现而迅速增加。
2.负债额成为清算时间的减函数。持续经营条件下,企业一般会保持一定的负债规模,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企业一方面由于终止经营一般不可能产生新的债务;另一方面将按照偿债顺序归还原有的债务。因此,负债规模便会随着清算时间递延而逐渐减少以至最终消失。
3.“所有者权益”转变为“投资者权益”,不再具有保值增值特征而是最后一次实现或自动消失。破产清算企业的“投资者权益”是指企业破产清算期间投资者在企业享有的利益,在数量上等于破产清算企业清算资产与清算负债的差额。如果清算资产小于或等于清算负债,则投资者权益为零。
4.收入转变为清算收益,费用转变为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利润转变为清算净损益。持续经营条件下,收入、费用、利润等项目都是在相关性、配比性和权责发生制等原则指导下按会计期间动态核算的。
当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状态后,会计核算不再受这些会计核算原则的约束,持续经营条件下的收入转变为破产清算条件下的清算收益,费用转变为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利润转变为清算净损益。
三、破产清算条件下会计要素重构
通过上述,笔者认为,破产清算会计要素应该包括:清算资产、清算负债、清算净损益,其中清算净损益下再设置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和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等子会计要素。
(一)需要设置清算资产、清算负债会计要素
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要界定企业可用于偿债的资产和待偿的债务,因此需要设置清算资产与清算负债会计要素。
清算资产是指破产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所有资产的集合。在企业破产宣告这一时点上,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企业资产(清算资产)在数量上等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企业资产。清算资产应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其他资产、破产资产。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是指不经破产程序就可以优先分配的资产,包括担保资产、抵销资产和取回资产;其他资产是指依照破产程序不能分配的资产,包括其他专用资产和不具备变现或清偿债务能力的资产两种,其他资产在持续经营条件下是企业的资产,但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由于不能用来清偿债务,所以应转作清算损失(清算净损益);破产资产是指破产企业依破产程序顺序分配的资产。破产资产依破产程序顺序分配给企业的破产负债,如有剩余,分配给企业的投资者,破产资产在数量上等于清算资产减去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和其他资产后的余额,用公式可表示为:破产资产=清算资产-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分配的资产-其他资产。
清算负债是指破产企业所有负债的集合。在企业破产宣告这一时点上,破产清算条件下的企业负债(清算负债)在数量上等于持续经营条件下的企业负债。清算负债应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分为三类: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的负债、其他负债和破产负债。不依破产程序优先受偿的负债,是指破产企业享有不经过破产程序优先获得清偿权利的负债,包括担保负债、抵销负债和取回负债;其他负债,是指依破产程序不能受偿的负债。其他负债在持
续经营条件下是企业的负债,但在破产清算条件下,由于不会导致企业现金流出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减损,所以应转为清算收益(清算净损益);破产负债,是指依破产程序顺序受偿的负债。破产负债按受偿顺序及破产法对其保护程度的不同,又可分为有优先权的破产负债(应付职工工资等)和普通破产负债两种。破产负债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资产中顺序受偿,前一顺序的破产负债没有受偿完毕,后一顺序的破产负债不得受偿,破产资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破产负债的,按照比例清偿。
(二)需要设置清算净损益会计要素
破产清算企业在界定了清算资产和清算负债后,就要变卖清算资产以清偿债务。一方面,清算资产在变现过程中会形成变现收益或损失,并要支付相关费用;另一方面,为债权人共同利益,经人民法院许可,破产企业有可能继续生产经营,这又会产生新的收益或损失。此外,投资者在破产清算企业中也可能存在权益。对这些收益、损失、费用和权益,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设置“清算净损益”会计要素进行综合核算。
清算净损益是指企业自破产宣告日起至清算结束日止清算期间的清算成果,在数量上等于破产清算企业清算资产与清算负债的差额。清算净损益下再设置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等四个子会计要素。
清算收益是指清算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和清算债务重新确认时以及由于其他原因而发生清算资产价值的增加和清算负债金额的减少;清算损失是指清算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和清算债务重新确认时以及由于其他原因而发生清算资产价值的减少和清算负债金额的增加;清算费用是指企业清算过程中为债权人共同利益而发生的费用;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是指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的转入。
通过设置清算净损益会计要素,不仅可以全面反映和监督破产清算企业的收益、损益和费用,而且可以根据清算净损益来反映和监督破产清算企业的投资者权益和债权人权益:如果清算净损益大于零,则清算净损益就是投资者权益;如果清算净损益小于零,则清算净损益就是债权人权益的减少数额。
需要说明的是,清算净损益虽然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视为破产清算企业的清算成果,但清算净损益与企业持续经营条件下的经营成果有着显著的区别:持续经营条件下,企业经营成果全部归投资者所有,经营成果会导致投资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与企业债权人无关;而在破产清算条件下,清算净损益的归属则需要根据其数额的大小进行判断:如果清算净损益大于零,则投资者享有清算成果,清算净损益会导致投资者权益的增加或减少;如果
清算净损益小于或等于零,则投资者不再在企业享有权益,清算净损益就是债权人权益的减少额。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重构清算资产、清算负债和清算净损益三大会计要素,其中清算净损益下再设置清算收益、清算损失、清算费用和企业破产宣告时所有者权益(剩余权益)等子会计要素,对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具有十分重要的和现实意义:
1.通过设置清算资产、清算负债、清算净损益三个会计要素就可以完成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达到了既简化破产清算企业的会计核算,又能全面反映和监督破产清算企业的清算活动全过程的目的。
2.清算收益、清算损失可以反映清算资产处置过程中获取的损益,促使清算组在处置清算资产时尽可能多和快地收回资金,减少损失浪费。
3.清算费用可以考核清算费用发生情况,促使清算组节约开支,降低清算成本。
4.清算净损益可以明确责任,考核清算成果。因为在进入清算后,清算净损益的高低与清算组工作成效有一定的关系。为了明确责任,应该单独考核“清算净损益”,从而避免与原经营成果混同,监督、评价清算组的工作成果。
注释:
①此处的投资者专指股权投资者.不包括债权投资者。
主要
曹思源.1986.谈谈企业破产法.第1版.北京:经济出版社
葛家澍,余绪缨.1995.高级财务会计.第1版.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唐国平.2003.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第1版.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钟传家.1996.破产会计.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
唐国平,孙贤林.1993.会计要素及清算会计对象要素.会计研究,3
佟玉凯.1996.企业清算财务会计概论.上海:立信会计出版社,57
唐国平.2003.财务会计对象要素研究.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分析破产清算会计对象和会计要素论文
1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
破产清算会计对象是破产清算会计所要反映和监督的内容,即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是指破产清算期间企业资产估价、变现、清偿及分配等经济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资金收支活动的总称。有观点认为,企业进入破产清算后,已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资金运动。但笔者认为,从企业破产清算过程看,资金运动是客观存在的,因为破产清算企业要对财产进行变卖以清偿债务,这时破产企业的资金运动具体表现为“财产——变现收入——偿还债务”的运动过程,破产企业财产分配完毕,资金就退出破产企业,资金运动就此终结,不再形成新的循环。
2 破产清算会计要素
会计要素是对会计对象的基本分类,是会计对象的具体化。在持续经营下,《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明确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为会计要素的具体内容。但在破产清算会计中,其会计要素究竟应包括哪些内容,会计界尚未取得一致意见,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破产清算会计要素应由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清算收入、清算费用、清算损益六项内容构成。其理由是“清算是为了偿债,而资产和权益是破产企业偿债的最后手段”,因此,“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三个要素应该保留。
但由于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获取最大利润不再是清算期各项经济活动的目标,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已无必要,并且失去了核算基础。此时,清算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债权人受偿比例最大化,因此,清算收入、清算支出和清算损益应成为清算会计核算的重要对象。另一种观点,认为应以企业清算经济业务的特点和清算会计目标为基础确定清算会计要素,因此,确立清算会计基本要素如下:清算资产,清算企业所拥有的用来清偿债务的全部资产;清算债务,清算企业所承担的需以清算资产偿付的债务;清算净权益,清算企业投资者实际享有的对企业资产的要求权,其取决于清算资产与清算债务之差额;清算损失,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因发生清算业务所导致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减少;清算利得,企业在清算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清算净权益之增加。
会计目标是会计理论体系的逻辑起点,是会计学科领域最基础的观念,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都是建立在其基础之上的。会计目标主要包括:会计信息的用途;向哪些人提供会计信息;什么是有用的会计信息。持续经营下的财务会计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据以经济决策的有用会计信息。而企业一旦进入破产清算,其会计目标尽管仍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但与持续经营下的会计目标相比发生了显着变化,破产清算会计提供的会计信息,无论在提供信息的内容上,还是提供的对象、用途上均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
预算会计若干基本理论问题研究论文
一、预算会计主体
在现代会计理论中,会计主体通常被定义为会计工作特定的空间范围在选定会计主体时,通常认为有两个可以依赖的标准:一是根据能控制资源、承担义务并进行经营运作的经济单位来确定;二是根据特定的个人集团或机构的经济利益范围来确定下面我们来讨论上述现代会计理论中有关会计主体的理论在预算会计中的使用情况和特殊表现中国现行预算会计分别由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组成那么,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分别是什么,整个预算会计的主体又是什么,我们分别来讨论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什么?是财政机关、一级政府,还是预算收支活动或其他什么?
笔者认为,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同时是一级政府和预算收支活动说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一级政府,其主要原因是:财政机关在编制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时,是站在一级政府的立场上编制的,而不是站在财政机关的立场上编制的,即财政机关编制的财政总预算会计报表,是财政机关代表一级政府编制的会计报表,而不是财政机关本身作为一个行政单位编制的其自身的会计报表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一级政府是会计工作特定的空间范围,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说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又是预算收支活动,其主要原因是:中国的政1府预算采用复式预算的方法编制,即整个政府预算由两个以上的性质不同的预算收支活动组成按照现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规定,在中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中,存在着四个性质不同的预算收支活动,它们是一般预算?基金预算专用基金和财政周转金这四个性质不同的预算收支活动分别运行,各自平衡即对这四个预算收支活动来说,“资产-负债=净资产”的会计等式分别成立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预算收支活动也是会计工作特定的空间范围,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
笔者认为,预算收支活动也是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现代会计理论中有关会计主体的理论在预算会计中的特殊表现之一另外,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也是一级政府,但财政总预算会计报告并没有全面完整地反映一级政府的全部经济信息,例如一级政府占有或者使用的实物资产并没有得到反映(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报告等中反映)等,这是现代会计理论中有关会计主体的理论在预算会计中的又一特殊表现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分别是什么?这个问题现在比较简单笔者认为,它们就是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我国从1月1日起,对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开始实行统筹运行、综合平衡的管理和核算办法因此,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分别运行、各自平衡的做法现在已经没有了。
另外,我国也不比西方有些国家,它们在非盈利组织中设置若干个基金(如普通基金、特种目的的基金、固定资产基金等)作为会计主体,进行会计核算我国将整个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作为一个会计主体,组织会计核算在我国,整个预算会计的主体是什么?是一级政庥预算收支活动或其他什么?笔者认为都不是主要原因是: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并不联合编制一套会计报告,而且事实上即使编制了也没有意义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支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收支是拨款与接受拨款的关系,两者放在一起并不能说明一级政府的收支,也不能说明是预算活动的收支,它们不能抵销,也不能相力口。
还有,即使编制财政总预算、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由一级政府占有或者使用的所有资产也并没有全部纳入其中。例如,由一级政府占有的国有企业的资产并没有纳入其中。有关资料显示,,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仅占国有资产总量的18.3%,这部分国有资产通过预算会计报告可以得到反映,但还有8%多的国有资产没有在预算会计报告中得到反映,它们是通过企业会计报表等反映的在我国,预算会计的主体只能分别由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行政单位会计的主体和事业单位会计的主体组成
二、预算会计基础
会计基础也称记帐基础,是指会计事项的记帐基准从根本上说,会计基础主要解决收入和费用(支出)会计要素应以什么标准、在什么时候及如何记录和在会计报表中报告的问题当然,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会计要素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但它们通常被认为是收入和费用(支出会计要素确认连带产生的结果。下面我们主要讨论会计基础在预算会计中的选用问题讨论时,笔者将分别就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以及事业单位会计并主要针对其收入和支出会计要素展开阐述先讨论财政总预算和行政单位会计基础我国现行预算会计规范规定,财政总预算会计和行政单位会计均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5础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我国政府预算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为切实贯彻预算会计主要为加强预算管理服务的指导思想,财政总预算会计基础就需要与政府预算基础保持一致行政单位预算收支大部分纳入政府的财政决算报告,因此,其会计基础也应当与财政总预算会计一样在这里,笔者认为,值得思考的一个问题是:作为政府预算收入的一个最主要的来源即政府的税收收入,按照现行有关税法的规定,在预算年度结束也即每年年底时,通常不能全部进入国库按照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财政总预算会计也不能对其作出记录然而,这些税收收入应当是政府在当年预算年度内的收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年预算年度内政府预算收入的正确性如果有可能的话,笔者认为,在会计基础方面,应当适当考虑税法、预算制度和会计制度的协调如果实际上较难协调的话,在会计上可以提供一些按照修正的收付实现制基础计算出来的政府预算收入的数据,以作为按收付实现制基础计算出来的收入数据的补充。再讨论事业单位会计基础事业单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社会组织,它们主要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但又没有政府的行政权力。
从经济性质上说,事业单位是一个非盈利组织,它们的业务活动不以盈利为目的。现行预算会计规范将事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区分成事业活动和经营活动两大类,并且规定,事业单位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但经营活动收支的核算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对会计基础的选用取决于事业单位在市场经济中的经济地位。目前在我国,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已经实质性启动以财政部发布的自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为标志,事业单位与财政的关系已经全面进入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向补助阶段。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设想,事业单位“除教育单位和极少数需要由财政拨款的以外,其他事业单位每年减少财政拨款1/3,争取三年基本达到自负盈亏”。可以预计,我国事业单位在近3年内将发生一次巨大的变化市场观念、竞争观念、效益观念等崭新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观念将全面进入事业单位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从总体来说也将逐渐转向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而不再是以考核预算收支为主的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
三、预算会计要素
我国现行预算会计设置了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五个会计要素。其中,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个会计要素构筑资产负债表收入和支出两个会计要素构筑收入支出表下面我们分别讨论先讨论构筑资产负债表的会计要素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三个会计要素中,资产和负债可以说是所有组织共有的两个会计要素,但尽管如此,笔者认为,在预算会计中,资产和负债这两个会计要素依然有其特点。
这些特点主要是:第一,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的资产仅由货币资金(如国库存款、其他财政存款等)和债权(如暂付款、预拨经费等)两部分组成,没有实物资产如固定资产或存货这样的资产类别;行政单位中的资产具有取得的无偿性(行政单位中的资产尤其是固定资产通常由政府预算直接保证供给,而不需要行政单位依靠其业务收入去购买)和使用的非经营性的特点,另外,在行政单位中没有无形资产这一资产类别,行政单位中的资产通常也不使用“控制”这一企业常用的确认标准来确认资产,而使用“占有或者使用”这一标准来确认资产;事业单位的资产具有使用的非盈利性的特点,另外,在事业单位中,通常没有递延资产这一资产类别第二,财政总预算会计中的负债具有主要表现为高信用度的国债以及因财政周转金的融通而形成的借入财政周转金和因体制结算等而形成的与上级往来的特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中的负债主要表现为高流动性即绝大部分负债均为流动负债的特点,因为国家规定,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都不可以以发行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银行借款一般也只可以取得短期借款而不可以取得长期借款净资产是预算会计中特有的一个会计要素,其主要特点是:它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差额,这个差额不存在明确的所有者权益这一特点主要是由向政府及事业单位提供资金的有关方面具有无需出资回报的特点所决定的。
再讨论构筑收入支出表的会计要素。笔者认为,预算会计中的收入会计要素具有如下特点:第一,目的性财政总预算会计取得收入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职能,即国家的国防、治安、行政、外交、教育等都需要有资金作为保证;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取得收入的目的是为了开展各自的业务活动。第二,合法性财政总预算会计取得的收入应以预算法和税法等作为主要的法律依据;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取得的收入应以《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等作为主要的法规依据。第三,非偿还性。即财政总预算会计取得的税收和收费等收入,行政单位取得的拨入经费和预算外资金等收入,以及事业单位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等收入,都是不需要偿还的。预算会计中的支出会计要素具有如下特点:第一,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支出事实上是一级政府为实现其职能而对财政资金所作的再分配,这笔财政资金的`正式消耗是在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其他有关政府需要对其进行补助的单位。第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支出数以资金拨出数为标准确认,一般不考虑实际耗用资金单位的实际使用数,政府支出决算数也主要以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支出数为标准第三,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支出事实上包含了按照预算关系向其所属单位转拨资金的拨出经费数。
在预算会计中,结余是否需要单独设置为一个会计要素?这是一个在预算会计改革中几经讨论的问题经过反复研究,最后决定不将结余设置为一个会计要素其主要原因是,在预算会计中,结余的经济意义不大这一点,与企业会计中的利润会计要素不能相比对政府和事业单位来说,重要的是预算的执行情况,收支结余的大小不是评价其业绩的主要依据
四、预算会计报告与预算
会计目标相适应,我国预算会计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两张主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和附表等其他有关会计报告。下面我们分别讨论先讨论资产负债表在预算会计中,资产负债表是反映政府和事业单位在某一时日财务状况的一张会计报表在我国,预算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事实上分别由财政总预算会计的资产负债表、行政单位的资产负债表和事业单位的资产负债表组成,这三张资产负债表不进行合并显然,预算会计中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全面完整地反映一级政府的财务状况笔者认为,如果有可能的话,我国是否可以考虑编制一张能够全面完整地反映一级政府财务状况的资产负债表在这张资产负债表中,为一级政府占有或者使用的所有资产需要由一级政府承担的所有负债以及归一级政府所有的净资产全部纳入其中。当然,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下,要编制这样一张资产负债表也确非易事,它需要根据有关行政单位、事业单位以及企业(国有独资企业应当全部纳入,非国有独资企业中的国有成份也应当纳入)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对其采用适当的编制程序如合并或抵销程序才能编制而成但尽管如此,笔者认为,编制这样一张资产负债表依然很有必要,因为它可以全面完整地反映一级政府的财务状况,从而对于一级政府全面了解本级政府的财务状况、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再讨论收入支出表在预算会计中,收入支出表是反映政府和事业单位在一定期间内收入和支出以及结余情况的一张会计报表犹如资产负债表,在我国,预算会计中的收入支出表事实上也分别由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支出表、行政单位的收入支出表和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表组成,政府的财政决算以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支出表为主要依据。
以财政部19发布自19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以及《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为标志,中国的政1府预算已分别由一般收支预算基金收支预算以及债务收支预算三部分组成,政府预算支出一般实行以拨作支,即以财政拨款数作为财政支出数。笔者认为,政府预算采用复式预算并在预算会计规范中规定相应的做法以及政府预算支出确认方法的改革等在我国都非常有必要,但在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情况的收入支出表方面,仍有以下三点可以进一步展开讨论:
第一,目前反映政府一般预算收支情况的收入支出表称为“政府的财政收支决算总表”,该表的名称似乎改称为“政府一般预算收支决算表”为好,因为该表的收支内容并不包括基金预算收支目前,在国家统计局的有关统计资料中,财政总收入和财政总支出的数据事实上并不包括基金预算收入和基金预算支出的内容,但基金预算收支的数据在我国已有一定的数量,如年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1066.09亿元,占中央财政总收入的22%。第二,财政支出采用以拨作支的确认方法尽管与财政部门将财政资金分配出去之后即不再能重新安排这笔财政资金的理论相一致,而且,这样的确认方法也确实比较简单,便于及时编制出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收入支出表,但财政部门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以及这些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结余数额依然不可忽视如果有必要的话,可以编制这样一张收入支出表,即在这张收入支出表中,反映有关方面(如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等)实际取得的财政资金数和实际使用的财政资金数以及相应的财政资金结余数第三,现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表都需要分别提供预算内收支和预算外收支的数据,这对于加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的管理确实具有一定的作用,但目前由于《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都要求预算内、外资金统筹运行、综合平衡,因此,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收入支出表中,预算内、外收入的数据可以做到分别反映,但预算内、外支出的数据事实上就只能采用统计的方法填列,为此,应当加强对统计方法的规范和解释另外,财政总预算会计目前还没有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相配套的预算外资金核算办法,应当加紧规范最后讨论其他会计报告。
预算会计报告除了上述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外,还有诸如会计报表附注和附表等其他有关会计报告会计报表附注主要是为帮助信息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等所作的解释,如采用的主要会计方法、预算执行情况的说明等。附表是以表格的形式对有关重要的内容所作的补充性报表在预算会计中,比较特殊而且也比较重要的一张附表是基本数字表基本数字表是反映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情况、设备情况和工作成果等的一张报表笔者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数字表,其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不亚于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这可能与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业绩评价指标中非经济指标占一定比重直接相关为此,笔者认为,应当充分重视并认真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数字表。
破产清算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有什么区别?
在破产清算工作中,财务会计称为破产清算会计。破产清算会计须具备会计师(或助理会计师)资格并具有多年从事会计工作的经验,方能胜任。破产清算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有哪些区别?其不同之处在哪里呢?总结几年来的工作经验,试从以下几个方面论述: 一、起点和终点的不同 企业会计在企业经过工商注册成立后,会计开始建账,建立新账时各个科目的起点均为零。会计要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立会计科目;核算生产成本、财务费用、管理费用;核算利润;进行利润分配等。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最终达到资本积累的目的。 而破产清算会计是破产企业在宣告破产并成立破产清算审计组后开始工作。破产清算会计建账的起点是以企业破产前专项审计报告为基准数,应当在清算开始日另立新账。会计应接受清算组的指导,协助清算组对企业的各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长期投资、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编造清册;同时,对各项资产损失、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定查实。破产清算会计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进行会计处理。破产企业经过破产清算后,账务各个科目最终归为零。破产清算的过程也就是如何将破产企业的债权、债务和资产归为零的过程。会计账务将记录这一全过程。破产案件终结后,经过工商注销,标志着破产企业的消亡。 二、会计原则不同 企业财务会计的原则之一是持续经营的原则。会计记帐要有连续性,不得因为企业会计人员的更换而中断。企业在发展、在持续经营,会计就要连续的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而破产清算会计的`原则之一是一次性原则。从清算之日开始,到清算终结,破产企业经过清算后账务各个科目最终归为零,企业消亡,会计工作终止。 三、设置会计科目不同 在设置会计科目方面,破产清算会计与企业会计是有区别的,企业会计要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而企业破产进入清算阶段后,会计要根据“财政部关于《国有企业试行破产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进行会计处理,在设置会计科目和结转期初余额时有些科目需要合并。如: (一) 资产类: (1)“银行存款”在结转期初余额时将原企业科目中“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用证存款” 等明细科目的余额合并转入新设置的“银行存款”科目。 (2)将“材料采购”、“原材料”、“包装物”、“材料成本差异”、“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等材料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新设置的“材料”科目。 (3)将“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科目的余额合并转入新设置的“投资”科目。 (4)将“固定资产”科目的余额,减去“累积折旧”科目余额后的差额(即固定资产净值)转入新设置的“固定资产”科目等等。 (二) 负债类: 将“短期借款” 、“长期借款”科目余额合并转入新设置的“借款”科目。 其他各科目可根据清算需要决定是否合并。 (三) 损益类: (1)将原企业的“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利润分配”、及“坏账准备”、“预提费用”、“待处理财产损益”等科目的余额合并转入新设置的“清算损益”科目。 (2)要根据债权人大会及人民法院核准的清算费用支出计划设置“清算费用” 明细科目,核算被清算企业在清算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设置“土地转让收益”科目,核算被清算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收入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所得支付的职工安置费等。 清算组可根据被清算企业的具体情况,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会计科目。 四、帐务处理不同 在清算期间,处置破产财产、发生零星的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要分别以下情况进行账务处理:管理会计基本理论问题的探讨论文
1. 为什么要研究管理会计理论
会计是一门既古老而又年轻的科学。说它古老,因为会计工作的实践源远流长,早在几千年前,当人类进行共同生产的时候,由于管理经济的需要,它作为生产职能的一个附带工作就开始出现了。说它年轻,因为人们对会计理论的研究只不过几十年的历史。但纵观半个世纪以来西方有关会计理论研究的论文和专着几乎全部集中在财务会计方面,甚至有人认为会计理论就是以认真研究和贯彻公认会计原则(GAAP)。为基本内容的。直到目前为止,还很少看到有关研究管理会计理论方面的专着,在所有西方管理会计教科书中对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问题也很少涉及。其原因我认为主要是西方国家一般都把管理会计理解为是各种专门技术的应用。譬如国际会计师联合会(1FAC)将管理会计定义为;“管理会计是对管理当局所应用的信息(财务和经营的)进行鉴定、计量、积累、分析、处理、解释和传播的过程,以便在组织内部进行规划、评价和控制,保证其资源的利用并对它们承担经管责任。”从上述定义来看,似乎管理会计就是利用经济数据通过各种专门方法来帮助企业管理当局作出决策的各项具体工作。即只有技术方法,而没有理论研究。我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众所周知,管理会计是从传统的成本会计中逐渐派生出来的,距今有数十年的历史。它适应资本主义现代化大生产发展的需要,扩大了传统会计原有的事后反映与定期监督的职能,使现代会计科学具有广泛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灵活的适应能力。就拿我国情况来说,尽管西方管理会计的引进是在80年代初,起步较晚;但许多大中型企业自从“零敲碎打”地采用了管理会计的一些预测分析,决策分析、责任会计等专门方法以后,在改进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就尝到了不少实实在在的“甜头”。所有这些事例充分证明:在管理会计各项工作实践的后面,必然有一定的“哲理”在指导它、影响它、支持它;否则管理会计在这么长的时间内是站不住脚的。如果我们把管理会计实务中内含的各种哲理加以归纳、提炼、升华,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我认为这就是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研究管理会计的基本理论目的在于建立一套严密的概念框架,用来指导和发展管理会计的实践。
2.什么是管理会计理论为了阐明这个问题,根据逻辑推理首先得弄清什么是“会计理论”?关于什么是会计理论,西方通常有两种不同的说法:
(1)“会计理论是一套以原则为形式的逻辑推理,其主要目的在于提供能用来评价、开拓和完善会计实务的通用观点所构成的一套前后一致的合理的原则。”根据这种说法必然认为对会计原则的研究就是对会计理论的研究。
(2)“会计理论是一套由前后一致的会计假设、会计概念、会计原则所组成的概念框架”,用来解释会计实务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或者为什么可以用其它办法的理由。这些理由就构成了会计理论。根据这种说法可以看出会计理论是个多层次的结构。笔者倾向于第二种说法,但认为会计理论的概念框架似乎还应加上会计对象、会计职能和会计目标。总之,会计理论是人们在理性的高度上对会计实务的规律性的认识;它一旦形成,必然又会反过来指导和影响会计实务。这就充分证明了:西方的会计原则既是会计实务应遵循的规范和标准r’也是会计理论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有人说根据一个国家对会计原则研究的深度就可以对该国会计理论研究的水平进行评价,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但这并不等于说会计理论的内涵只包括会计原则。另外,还必须指出,以上所述的会计理论实质上都是指的财务会计的理论;那么,作为现代会计的另一领域的管理会计,它的基本理论又将如何表述呢?艾哈默德·贝尔考依(AhamadBelkaoui)教授在其《管理会计概念基础》(1980年版)专着中,曾对管理会计理论作如下的描述:“管理会计理论可定义为运用来自不同的相关学科的一套基本假设和原则的观点来评价管理会计的技术”。这个定义强调丁“运用来自不同的相关学科的一套基本假设和原则的观点”,突出了管理会计是一门边缘学科;但易使人误解管理会计本身并没有一套前后一致、首尾相贯、浑然一体的会计理论体系;同时对其理论的目的只提“用来评价管理会计的技术”,似乎也不够全面。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理论可定义为“是一套由前后一致的管理会计对象、管理会计职能、管理会计目标、管理会计基本概念、管理会计基本假设、管理会计原则所组成的概念框架,用来解释;评价、指导、开拓和完善管理会计实务。”
本文拟先对管理会计理论结构(概念框架)中的前三者加以论述,后三者则拟另写论文进行探讨。
3. 管理会计的对象问题
会计对象就是会计是什么的问题,到目前为止,西方所有的管理会计专着或教科书中,似乎从来未涉及过这方面的问题。但我们认为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或学科,都应有它特定的工作对象和研究对象。管理会计当然也不能例外,因为它不仅是区别管理会计工作和非管理会计工作的界限;也是划分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以及非管理会计的理论与方法的前提。管理会计的对象究竟是什么?我国学术界在这方面的看法颇不一致:有的认为是“现金流动”。有的说是“价值差量”... ...等等。笔者均不敢苟同。我认为要探讨管理会计的对象,首先应解决现代会计的对象是什么,现代化管理的对象又是什么?因为从系统理论的角度来看,现代会计是现代化经济管理这个大系统的分系统,而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则是现代会计这个分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分系统、子系统与大系统的对象就总体上来说应该基本上一致,但由于分工不同,在某些方面可各有所侧重。我国会计学术界对于社会主义制度下会计对象的讨论已有多年的历史。最流行的说法则是60年代提出的“再生产过程的价值运动”。由于这种描述概括力很强,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价值运动”在社会主义国家表现为“资金运动”;在资本主义国家则表现为“资本运动”),因而一直沿用至今。但应该注意的是:60年代初到现在已经历了30个春秋。在这段时期内,客观世界发生了巨大变化,科学技术以惊人的速度飞跃发展。很明显,系统论、控制论、信息论的创立,新的技术革命的兴起,标志着人类正步入信息社会的高技术时代。在这种情况下,现代化管理已经把总体管理的对象(即客观的经济活动)分成物流(指物质生产的实现过程)与信息流(指对物质生产各种情况的反映)两大系统。这种管理观念的突破,势将对会计的传统理论(包括会计的对
象)产生直接影响。因此笔者认为我国目前正在执行的“会计对象是再生产过程的价值运动”的观点可进一步加以探讨。何况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尽管货币计量是现代会计综合计量手段中最重要的一种,但不是唯一的手段。特别是本世纪50年代以后,由于计量手段兴起了一系列的革命,出现了许多新的综合计量手段,例如质量综合计量、标准实物计量、经管责任综合计量、潜在因素综合计量... ...等等。它们大大丰富并扩展了会计反映的科学内涵,也有效地提高了会计反映再生产过程的能力。这里还应指出,从理论上讲现代会计可从多方面采用不同的综合计量手段对多样性的客观经济活动进行反映和控制;但在实际工作中会计是否能把客观经济活动都反映出来,还要取决于:(1)管理当局的需要;(2)人们已掌握的计量手段。根据以上的初步分析,笔者认为现代会计的对象似可改为“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较为妥切。另外,由于会计的本质是以提供财务信息为主的经济信息系统,按照信息论的观点,我们认为客观存在的经济活动或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本身并不能直接输入会计信息系统。实践证明首先进入会计反映视野的是客观经济活动的状态和特征的综合表现,即综合的经济信息,而不是经济活动本身。经济信息一经产生和出现,就成为会计人员追踪的对象。可以认为会计工作开始反映的对象是综合信息源(即综合经济信息的原始状态);全部会计处理过程就是综合经济信息的输入、加工、处理、存储、输出,从而形成综合的信道。会计的控制对象是信息的接受者和影响者,即各层次的管理人员与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会计的基本特征就在于通过对再生产过程的反映而实现对再生产过程的控制,它实质上就是借助于各种综合的经济信息来对经济活动及其效益来实施控制,是一种信息控制。但必须指出,会计控制实际上不能一次完成。它首先是及时提供各种对管理者有用的、准确的、全面的、综合的经济信息来影响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促使他们接受会计信息的意见;然后通过信息反馈,参与各级管理层次的管理活动,并对其经济活动和效益实施综合控制。综上所述,可见现代会计的对象若描述为:“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似乎与其所属的大系统“现代化管理的对象分为物流与信息流”更为合拍。依同理,由于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是现代会计分系统的两个子系统,因此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对象从总体上来说也应该是一致的,即能反映和控制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但两者由于分工的不同,在时、空两方面各有所侧重。财务会计的对象在时间上侧重于过去的、已经发生的经济及其发出的信息;在空间上侧重于经济活动主体的全部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而管理会计的对象在时间上则侧重于现在的以及未来的(预期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在空间上则侧重于部分的、可供选择的或特定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出的信息。
4. 管理会计的职能与目标问题
管理会计的职能.西方会计学家从来就没有谈论过管理会计的职能问题,一般、只涉及到管理会计的目标。笔者认为“职能”与“目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会计的职能是会计固有的本质属性,它是客观存在的东西;而会计的目标(中国的语言习惯喜欢用会计的任务来代替它)则是人们根据不同时期的客观需要与可能,对会计工作提出的要求,属于人的主观意志,它随着条件的改变而改变,但无论怎样,会计目标总不会超越会计本身的职能。在本世纪50年代以前,我国会计界一般都认为会计具有“反映:和“监督”两大基本职能,这是根据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会计所作的科学概括——即“对过程的控制和观念总结”来理解的。但是,到了50年代以后,企业会计系统为了适应生产规模的扩大和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了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子系统,于是会计实践已经远远超过单纯的事后反映和定期监督的范围。在这样情况下,笔者认为财务会计仍具有反映和监督两项基本职能;至于新派生出来的管理会计,则把传统的职能扩大到以下四个方面:规划的职能 主要是利用财务会计的历史资料及其他人相关信息,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并帮助各级管理人员对某些一次性的重大经济问题作出专门的决策分析;然后在这个基础上编制企业的整体计划与责任预算,确定各方面的主要目标,用来指导当前和未来的经济活动。组织的职能 主要是结合本单位的具本情况,设计并制订合理的、有效的责任会计制度和各项具体会计工作的处理程序,以便对人力、物力、财力等有限资源进行最优化的配置与使用。控制的职能 主要是根据会计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对预期可能发生的或实际已经发生的各种有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比较和分析,以便在事前或日常对各项经济活动进行调节和控制,保证计划目标的实现。评价的职能 主要是事后根据各责任单位定期编制的业绩报告,将实际数与预算数进行对比、分析来评价和考核各责任单位的业绩,以便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正确处理分配关系,保证经济责任制的贯彻执行。
管理会计的目标
美国会计学会(AAA)的下属单位“管理会计学科委员会”曾对此作过研究,认为确定管理会计的目标是建立管理会计理论结构的一项基础工作。另外,艾哈默德。贝尔考依教授在其《管理会计概念基础》专着中还指出了管理会计的基本目标是帮助管理当局对资源的最优化使用作出决策。但结合我国当前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的总目标似可改为总任务,即:“协助管理当局作出有关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决策。”至于它的具体任务则应与其所有的主要职能联系起来,并分为以下四个方面:
确定各项经济目标 包括对目标利润、目标销售量(或销售额)、目标成本、目标资金需要量的预测与确定;协助管理当局对计划期间一次性的重大经济问题作出专门决策(包括短期经营决策与长期投资决策);以及在上述基础上编制出资源最佳配置与流动的全面预算与责任预算。合理使用经济资源 包括在责权利相结合的基础上制订适合本企业具体情况的责任会计制度;并利用行为科学的原理与逾励策略,以及我国思想政治工作的优良传统,充分调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促使他们自觉自愿地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和财务的消耗与最少的资金占用来完成计划所规定和各项目标。调节控制经济活动 .包括事前制订成本控制制度和开展价值工程活动进行预防性和前馈性的控制与调节;以及日常根据各责任单位定期编制的业绩报告所反映的实际数与预算数的差异进行反馈性的控制与调节’,借以保证各项经济目标的实现。
评价考核经济业绩 包括利用标准成本制度结合变动成本计算法,对日常发生的经济活动进行追踪、收集和计算;定期根据各责任单位编送的业绩报告来评价和考核它们的实绩与成果;确定它们履行经管责任的情况和应受的奖罚;总结经验、揭露矛盾,挖掘增产节约、增收节支的潜力,并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资产减值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论文
一、资产减值会计研究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于6月作出制定资产减值国际会计准则的目的是:第一,目前许多国际会计准则都涉及到资产减值问题,如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建造合同、职工福利、所得税等,就资产减值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有助于保持资产减值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致性。第二,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的现行规定不够具体,不能保证各企业采用同一的方法进行资产减值的认定、确认和计量。因此,在客观上要求就资产减值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就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作出系统规定。
4月,该理事会通过了第55号征求意见稿(E55,资产减值),并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建议进行了实地测试。10个国家从事不同行业的20多家公司参加了实地测试活动。4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理事会会议上正式批准该准则,并于同年6月发布。
我国财政部191月27日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该制度,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必须在会计期末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即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股),除必须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外,是否确认存货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和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并未作出强制性规定,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由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在以前年度大多从未提取过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除外),因此,减值准备的提取对企业当年度的利润将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纯A股上市公司一般不会自愿选择采用四大减值政策。基于此,财政部于第四季度末先后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的解答》。明确无论是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还是其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均应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对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公司规定的`提取“四项减值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关资产的损失准备,还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充到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同时,还要求企业对由于采用补充规定而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很显然,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是将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分布在相关年度,而不是会计政策变更的当年。因此,企业根据《补充规定》执行资产减值政策对的利润影响并不很大,相反,倒是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将多年累积起来的不良资产在19报中得到集中释放,资产中的“水分”被挤干,相关资产的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为以后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提供了保障。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依据
按照传统会计理论,资产计价的目的是:(1)反映资产的价值,展示会计主体的经济实力;(2)反映资产购置中的成本费用支出;(3)作为费用分配和损益计算的基础。这是一种以成本为中心的资产计价观。这种观点把损益表作为重心,而置资产负债表于次要地位,它强调会计本质上不是一个计价的过程,而是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过程。在这种观点下,资产负债表面目全非,挤进了许多不纯的项目,沦为成本摊销余额表,不能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不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引发的会计信息相关性降低及账面价值与市值存在巨大差异就是很好说明。
其实,会计学意义上的资产,与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资财”等概念有着极深的渊源,其真正的价值在于目前及未来利益。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就把财务会计的重心由损益表转向了资产负债表。虽然,这一定义是否完全适用于“会计学”,仍然存在争议,但是,它概括了资产的本质,应该说比较符合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因为,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它持有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从理论的角度讲,如果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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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选择的若干理论问题探讨》论文
与会计政策选择相关的主要理论有以下三类:一是有效市场假说,二是实证会计理论,三是经济后果理论。会计政策选择的理论问题还关系到会计准则的制定。
一、有效市场假说(EMH)
简森1978年把有效市场定义为:对一组信息Qt,如果根据该组信息从事交易无法赚取到经济利润,那么市场是有效的。1
EMH理论认为,在次强式或强式股票市场上,市场能够无任何偏好地对包括会计程序变动在内的所有信息作出反应。税收是会计变动唯一可引起的现金流量效应。在没有税收条件下,会计程序的变化不会影响股票价格。EMH预测不论股票价格如何随着会计收益的变动而波动,最终的股票价格肯定是对股票未来价值的无偏倚计量。
EMH认为,由于信息交流,资本市场终会了解一家公司是否存在现金流动问题。一家公司绝不可能依靠会计来作为欺诈手段,长期隐瞒现金流动问题。一旦为外界发现,那么,次强式以上的股票市场就会对会计收益中隐含的未来现金流动问题作出大致正确的评估并通过当期股票价格反映出来。证券市场不会总是被会计收益引入歧途,而会作出对股票未来价值的不偏不倚的估计。甚至在某企业特定的会计程序不为外界所知时,有效的证券市场仍将对该企业运用的会计程序作出无偏见的预测,并对该会计程序将产生的未来预期收益的程序作出不偏倚的评估。
总之,EMH认为会计政策选择无关紧要,不影响企业的现金流量和企业价值,有效资本市场将形成不偏倚的股票价格。
二、实证会计理论(PAT)
PAT对会计政策选择的研究是通过对分红计划、债务契约和政治成本的考察,推导出有关的三大假设。2
1.分红计划 假设在做出“管理人员在某个分红计划下的.报酬随着报告收益的增加”的假定,之后推导出该假设:若其它条件保持不变,实施分红计划的企业,其管理人员更有可能把报告收益由未来期间提前至本期确认。
2.负债权益率 假设在做出“企业越是与特定的基于会计数据的限制性契约条款联系紧密,企业经理人员便越有可能采用可增加当期收益的程序”的假定之后提出该假设:假定其它条件保持不变,企业的负债权益率愈高,企业的经理人员便愈有可能选择可将报告收益从未来期间转移至当期的会计程序。
3.规模假设 在做出“大企业的政治敏感性和所承受的财富转移额(政治成本)均大于小企业”的假定之后,推导出该假设:在其它条件均不变的情况下,企业的规模愈大,它的管理人员就愈有可能选择那些能够将当期收益递延到下期的会计程序。
大量的实证研究结果基本证实了这三大假设。简言之,PAT认为确实存在管理人员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行为。
三、经济后果理论(ECT)
史蒂芬・杰夫在其1978年发表的一篇名为《‘经济后果’的兴起》文章中将经济后果定义为:“会计报告对企业决策行为、政府、债权人所产生的影响。”3这个定义的本质在于,会计报告能够影响管理者和其他人员所做出的真实决策,而不仅仅是反映这些决策的结果。威廉姆・斯考特(Scotc,WR.)将经济后果定义为:“不论有效证券市场启示如何,会计政策选择能够影响企业价值”这一观念。即从本质上认为企业的会计政策及其变更确有影响(matter)。4
经济后果的出现,照斯考特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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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的论文
一、资产减值会计研究背景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理事会于6月作出制定资产减值国际会计准则的目的是:第一,目前许多国际会计准则都涉及到资产减值问题,如存货、投资、固定资产、建造合同、职工福利、所得税等,就资产减值制定国际会计准则,有助于保持资产减值会计核算方法的一致性,资产减值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论文。第二,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减值的现行规定不够具体,不能保证各企业采用同一的方法进行资产减值的认定、确认和计量。因此,在客观上要求就资产减值制定国际会计准则,就资产减值的确认、计量作出系统规定。
4月,该理事会通过了第55号征求意见稿(E55,资产减值),并对征求意见稿的有关建议进行了实地测试。10个国家从事不同行业的20多家公司参加了实地测试活动。4月,在马来西亚吉隆坡召开的理事会会议上正式批准该准则,并于同年6月发布。
我国财政部191月27日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第一次对股份有限公司提取资产减值准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根据该制度,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以及在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必须在会计期末根据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存货、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计提减值准备,但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即仅发行A股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A股),除必须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外,是否确认存货跌价损失、短期投资跌价损失和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并未作出强制性规定,而是由公司自行确定。由于我国A股上市公司在以前年度大多从未提取过减值准备(坏账准备除外),因此,减值准备的提取对企业当年度的利润将会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纯A股上市公司一般不会自愿选择采用四大减值政策,经济学论文《资产减值会计的几个理论问题论文》。基于此,财政部于第四季度末先后颁布了《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的补充规定》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处理问题补充规定问题的解答》。明确无论是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的公司,还是其他上市公司和非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均应按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中对境外上市公司、香港上市公司、境内发行外资股公司规定的提取“四项减值准备”的要求,计提相关资产的损失准备,还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扩充到应收账款以外的其他应收款。同时,还要求企业对由于采用补充规定而引起的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很显然,采用追溯调整法处理会计政策变更,是将会计政策变更对企业业绩的影响分布在相关年度,而不是会计政策变更的当年。因此,企业根据《补充规定》执行资产减值政策对的利润影响并不很大,相反,倒是一些上市公司由于将多年累积起来的不良资产在19报中得到集中释放,资产中的“水分”被挤干,相关资产的.质量得到提高,从而为以后创造更好的经营业绩提供了保障。
二、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依据
按照传统会计理论,资产计价的目的是:(1)反映资产的价值,展示会计主体的经济实力;(2)反映资产购置中的成本费用支出;(3)作为费用分配和损益计算的基础。这是一种以成本为中心的资产计价观。这种观点把损益表作为重心,而置资产负债表于次要地位,它强调会计本质上不是一个计价的过程,而是收入和成本费用的配比过程。在这种观点下,资产负债表面目全非,挤进了许多不纯的项目,沦为成本摊销余额表,不能反映企业资产的真实价值,不能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引发的会计信息相关性降低及账面价值与市值存在巨大差异就是很好说明。
其实,会计学意义上的资产,与经济学意义上的“财富”、“资财”等概念有着极深的渊源,其真正的价值在于目前及未来利益。将资产定义为预期的未来经济利益,就把财务会计的重心由损益表转向了资产负债表。虽然,这一定义是否完全适用于“会计学”,仍然存在争议,但是,它概括了资产的本质,应该说比较符合企业持有资产的目的,因为,从一个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它持有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得未来的经济利益。
对破产会计期间的几点认识论文
一、破产会计期间的界定
目前,会计理论界关于破产会计期间的界定存在着“一段期间论”和“两段期间论”两种代表性观点。“一段期间论”认为:应将破产会计期间与破产程序的时间范畴保持一致;“两段期间论”则认为,破产会计按两段划分会计期间:一是对破产企业的会计处理而言的,自年初起至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日止,为第一段会计期间;二是对清算组的会计处理而言的,不论清算期间有多长或多短,均视为一段会计期间,是企业破产会计的第二段会计期间。由此可见,两种观点对于破产会计终点的认识在本质上并无区别,即都以破产程序终结并由清算组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日作为终止日。两者的分歧主要是由于对破产会计起点的不同认识而致。换句话说,对破产会计起点的正确界定是对破产会计期间作出准确界定的关键所在。
笔者认为,两种观点对于破产会计起点的界定都有失偏颇。在破产会计与正常经营会计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时间界定,该时间界定应为破产会计的起点。
首先,从理论上讲,企业面临的现实状态不可能既是持续经营,又同时处于清算之中,破产会计与正常经营会计不能在一个企业中同时存在,即两者之间应该是一种非彼即此的转承关系。
其次,从现实来看,这一时间界点必须同时满足如下两个条件:(1)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停止;(2)企业必须依法破产。因为企业事实上的不能清偿债务只是破产会计的必要条件,只有人民法院依法宣告企业破产才是其产生的充分条件。
最后,再从法律根源来考察,在我国的《企业破产法》中第24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第二款规定:“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指定。”同时在第三款中规定:“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上述条款的规定不仅是破产会计得以建立的法律基础,同时也表明了,清算组所进行的会计活动是在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后依法进行的。所以,破产会计的起点应为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二、破产会计期间的再分期
众所周知,一个企业的清算是一项十分复杂的工作,很难在短期内完成。根据破产法规定。债权人的债权申报期限最长可达3个月(自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尽管债权申报可在较短时期内申报完毕,但由于债权的认定、资产的评估及变现、清算财产的分配、债务的`清偿以及清算时间的长短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使得清算工作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处理完毕。为及时向债权人会议、人民法院以及企业主管部门报告清算进展情况,清算组也应根据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期,以定期编制清算报告。与正常经营会计分期相比,破产会计的再分期存在着以下3个方面的特征。
(1)再分期的随机性。清算期间对于企业来说只有一个,它的起止时间是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之日和破产程序终结并由清算组向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日,既不存在间隔问题,也不需要像正常经营会计严格遵守年度、季度、月份的起始时间。由于破产会计期间本身的不确定性,使得再分期也表现出了较多的随机性特征。若破产会计期间长,则应在清算的一定阶段编制中期破产会计报告,否则,在破产清算程序结束时直接公布终期清算结果。
(2)再分期的客观性。在正常经营条件下,会计分期是人为他把持续不断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划分成一个个间隔相等、首尾相接的会计期间,表现出相当的主观性,而破产会计期间的再分期却不是单纯人为的划定,相反,却更多的是取决于清算业务完成时间的长短。
(3)再分期是明确责任的要求。在正常经营条件下,会计分期是为了及时提供有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阶段性会计信息,以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而破产会计期间的再分期首先是为了划清财务和管理责任,即将清算期与原来的生产经营期分开,以便最后明确两个期间不同的责任,同时,也是为了控制清算时间,以便减少清算费用,从而提高债权人的受偿比例。
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对破产会计期间再分期的认定与收益的确认是无关的,这是与正常经营会计进行分期的根本区别。
三、破产会计期间的确立对会计核算的影响
破产会计期间的确立,影响着破产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活动。从而使得破产清算会计核算呈现出了一系列的特征。
(一)一切收付及核算活动必须在破产会计期间内结束,这是破产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客观要求,在该会计期间之外的经济活动便不属于破产会计的核算范围。
(二)破产会计期间的设定,使收付实现制和重置成本原则有了其赖于存在的现实基础。由于在破产清算期间内必须以现实的货币资产或实物资产来偿还企业债务,因此、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原则无法满足会计核算和管理的需要。而收付实现制和历史成本原则与破产财产的估价。变现相适应,从而使得在破产清算阶段,收支的确认以实际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标准,同时,对破产财产的估价也以重置价值为标准来予以确认。
(三)破产会计信息的准确性相对提高。在破产清算阶段,由于正常经营会计中的权责发生制、历史成本等原则相应地被破产会计的收付实现制和重置成本等原则所替代,从而使得破产会计核算建立在期内现实的货币收支基础之上,费用、收益的递延分摊等业务都不复存在,会计信息中估测的成分大大降低,会计信息的准确性则相应提高。
浅议旅游文化学课程体系建设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论文
论文关键词:旅游文化学 教学内容 理论体系
论文摘要:随着旅游文化研究的逐步走向深入和旅游文化教学体系的不断完善,“旅游”与“文化”的关系日渐密切.从旅游文化学的研究对象入手,在正确界定旅游文化学与其它旅游专业课程关系的基础上,为旅游文化学教学内容的科学合理的构架理出,以增强旅游文化学教学内容的完备性和教学过程的可能性.
旅游文化学是旅游管理专业的主要核心课程之一,其作用在于使学生认识旅游文化的本质以及旅游文化产生、发展规律的科学,因此,只有建立合理的理论体系才能为学生认识旅游文化,发展文化旅游打好基础。《旅游文化学》作为高等院校旅游管理专业的基础课程和必修课程,理应受到理论界和学术界的高度重视。但遗憾的是,由于“重经济、轻文化”这种不正常现象在旅游领域的蔓延和影响,旅游文化理论研究始终步履蹒跚,致使系统而全面的《旅游文化概论》教材至今仍付之阙如,许多高校不得已以《中国文化史》、《中国文化概论》或《中国文学》等聊作权宜之用。近年来国内虽然已先后出版了20余本旅游文化教材,但限于旅游文化学是一门涉及面广、内容丰富、体系复杂的交叉学科,这就为旅游文化学教学内容的设置增加了难度,因此,建立科学的旅游文化学理论体系刻不容缓。
一、旅游文化学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以旅游文化作为主要研究对象,是旅游文化科学区别于其他科学的最根本的特点之一,也是旅游文化科学之所以能够成为旅游学一门独立的分支学科的前提。旅游文化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的旅游文化及其运动规律,研究旅游文化活动的基本规律、普遍原理和通用方法。我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是世界文明的发源地之一。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造就了独具特色的中国旅游文化。一门科学的研究内容由其研究对象决定。旅游文化产业是一个务实性、操作性和服务性很强的行业,旅游文化活动的复杂性和广泛性决定了旅游文化学研究内容的综合性。旅游文化学理论研究涉及旅游文化的性质与功能、旅游文化史、旅游文化经济、旅游文化管理等,具体内容包括:
1.界定旅游文化学基本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旅游文化是旅游文化学研究的基本问题。尽管旅游的文化本质很早就被一些人认知,但旅游文化作为一个专业名词的出现却是最近的.事情。就目前的资料看,国内最早正式使用“旅游文化”一词的是1984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人文地理学》,但当时人们对这个概念的解释还不够准确。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学术界加强了对旅游文化的研究。北京旅游学会于1990年6月和8月,先后两次组织了50多位专家、学者,召开了以“旅游文化”为中心议题的学术座谈会。同年10月,中国旅游文化学会、北京旅游学会、中国旅游学会联合召开了“首届中国旅游文化学术研讨会”,与会人员围绕着旅游文化的概念及特征等问题展开了认真而激烈的讨论。由于看问题的视角、归纳的方法、理解的深度各有不同,对旅游文化概念的表述可谓众说纷纭、见仁见智。旅游文化作为一种以旅游活动为载体的特殊的文化形态,也必然包含物质、精神、制度三大层面。第一旅游文化物质层面,包括蕴涵丰富文化意义的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及其附加上的必要游乐设施,以及为旅游文化主体(旅游者)服务的交通工具、饭店、餐馆和其他装备;第二旅游的精神层面,是旅游活动及旅游业经营管理活动中反映的文化心理、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等观念形态,包括旅游观念、经营意识、旅游作品、旅游学术等;第三旅游的制度层面,即旅游主客体所处国家的管理部门或有影响的大旅游商所制定的多种法规、制度及相关的企业管理规则等。“旅游文化”基本内涵和外延的界定对旅游文化学研究的范畴有着直接的指导意义。对于旅游文化学的一些基本概念,如文化旅游、旅游文化、历史文化、人文旅游资源必须予以廓清。
2.揭示旅游文化活动的基本运行规律。研究旅游文化产生的规律、文化旅游开发的市场供求规律、旅游文化发展模式、招旅游文化服务规律、旅游文化活动开展规律、旅游文化活动广告规律、旅游文化产品开发资金募集规律等。
二、旅游文化学的学科性质
旅游文化学是一门综合性交叉学科,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科学,属于信息科学的范畴。
1.旅游文化学是一门交叉科学。旅游文化的发展涉及的各类社会活动各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性,旅游文化学必须吸收其他相关学科的知识来充实自己。在吸收其他学科知识时,不是对各门学科知识予以简单加总,而是对其他各门相关学科有用知识进行移创、汲取、重铸与整合,将不同学科的概念、方法和技术手段相互融汇、相互借助,形成旅游文化学自身独立的系统理论体系。旅游文化学并不消极被动地依赖于原有的母体学科,而是有自身的矛盾运动进程和独立的体系结构。
2.旅游文化学是一门综合性学科。旅游文化学作为旅游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体系完整性,是一门包括众多分支学科的综合性学科体系。各门分支学科在产生的时间、表现形态、研究对象、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是各有差异的,他们彼此之间并非孤立无内在联系的离散物,而是互相关联作用形成一个有机的学科群体,这个学科群体有着各母体单一学科所没有的整体功能。旅游文化学具有开放性,成为自身发展的内在根据。各种母体单一学科的知识环境和旅游实践的社会环境不断作用于旅游文化学学,使其理论体系内容日趋丰富完善。旅游文化学学涉及信息学、管理学、经济学、旅游学、建筑学、运输学、口岸学、艺术学、环境科学、安全科学、传播学、社会学、文化学、政治学、公共关系学、心理学、政策学、法学等众多学科,其综合程度之高,可谓少有匹敌。
3、旅游文化学既是理论学科又是应用学科。旅游文化学来源于人类的旅游实践活动,是人类旅游实践经验的概括和总结,而不是纯粹空想思辩、形而上的玄学抽象结果。旅游文化学研究主要解决人类社会旅游实践活动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既属于社会科学,又属于自然科学(如涉及自然环境、信息技术),它是介乎两者之间的边缘科学;既包括基础研究,也包括应用研究,其基础研究也属于应用基础研究。旅游文化学是一门基础性理论学科,对旅游文化性质、规律进行纯理论研究,认识本质,探索规律;旅游文化学更是一门实践性应用学科,对旅游文化发展和文化旅游开发等诸多实际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可操作性。 三、我院《旅游文化学》精品教材建设的特点
1.我院主编的《旅游文化学》的编写定位于高职院校旅游文化学课程的教学,对多年来形成的旅游文化学课程的教学内容进行了合理的剪裁,既强调了旅游文化学的原理和方法,又注重了其实践性与实用性;
2.精心安排的案例分析和具有启发性的思考题,引导学生的思维过程;
3.每章给出若干应用实例,提倡从实用性和实践性的角度学习,并通过一个综合案例将书中所有基本理论要点贯穿起来。
4.辅导教材由学习辅导、习题解析、实践指导三个模块组成,系统全面地解决了学习旅游文化学的各种实际问题。作者积多年潜心教学之结晶,系统地归纳和总结了旅游文化学的知识要点,以通俗易懂的笔触对重点难点进行多角度深入讲解。精选了大量习题,兼顾题目的深度和广度,注重解题思路和技巧的培养,提高读者运用旅游文化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我院牵头联合其他三所高校联合编写这本教材质量较高。由于单独一所高职院校的师资力量(特别是某些专业的专业课师资)相对不足,所以,这本教材我们是多所高职院校的力量联合编写,以做到集中力量,避免重复,节约资金,提高发行量。
6.建立教材建设资金的滚动发展机制。高职院校教材建设资金主要有两个来源:本校的教材建设专项资金和教育主管部门的专项资助。教育主管部门可考虑设立全省高等学校教材建设基金,从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并努力使教材建设基金滚动发展有针对性地支持地方高等学校教材建设事业,对于符合社会需要、有发展潜力、有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教材进行扶持,使优秀的教材能够脱颖而出,使教材的编写者、教材的投资者和教材的使用者都能获益,并通过教材收益的合理分成,使基金获得滚动发展、保值增值,增加教育主管部门对教材建设工作进行指导、调节的经济实力。
7.建设成“旅游文化学”立体化建设教材包。至此,我们建成了旅游文化学立体化建设教材包。包括主教材、网络课程、多层次的辅助教材(三部)、教学课件和电子教案。(1)编写《旅游文化学》精品课程及多层次辅助教材。在广泛调研国内外优秀教材的基础上,按着先概论、再分类教学的规律和课程的内在逻辑关系,把研制的先进教学内容编写成校内讲义,经三年教学实践修改成《旅游文化学》,为了强化教材功能,方便教学,我们还出版了多层次的《旅游文化学学习指导》和《旅游文化学解题指导》等辅助材料。(2)研制优秀的“旅游文化学网络精品课程教案”,研制出版优秀的电子版系列教材。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科技成果日新月异,要有大量的信息涌入课堂;培养创新型人才,不能依靠教师讲、学生听的单一的教学模式,而是要逐步实现研究型、开放式自主学习的教学模式。为此,我们利用多媒体技术承载丰富的教学内容,在率先研制出“旅游文化学CAI——教学材料库”之后,又出版“旅游文化学多媒体课堂教学软件”和“旅游文化学电子教案”。电子教案实现开放式制作,不仅包括优秀教材的内容,还包括大量的相关教学资源,如动画、谱图、演示实验等。这为教师组织个性化教案提供了基础素材,也为学生学习有机化学起到了“向导”作用。
参考文献:
[1]何丽芳.人才素质培养与旅游文化课程内容改革优化.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旬刊),.10
[2]训敦云,刘英.旅游文化学结构探析.中国旅游报,-2-27:10
[3]符太浩.“旅游”与“文化”结合是宏观旅游体系构建的核心——兼论我国旅游文化学课程建设的构想.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694
[4]林宪生.旅游文化概述.吉林人民出版社,
建立和实施内部会计控制,不仅对中国的会计理论的完善和发展的方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使内部控制真正成为企业的增值管理工具不再遥远。
摘要:从系统开发和发展,人员和组织管理控制,会计电算化控制信息系统的三个方面的安全控制分析会计的内部控制环境。
关键词: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中国的会计信息还不完善属于初级阶段,但是目前的一些企业紧跟时代进步潮流已经设立了对会计电算的部门,并且让这些会计运用相关的软件。
运用计算机系统处理会计的工作的确比人工要快很多可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说它只能对数据进行快速处理,但在企业实际操作过程中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这时计算机就不能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所以在实际使用时效率低问题多。
这就需要有更高的系统来解决问题。
一、系统开发和发展控制
资本预算,可行性研究,成本评估工作,系统的分析,包括发展过程中的系统设计,控制开发,使用会计电算化系统的系统实施前,以评估企业的发展潜力,是需要分析研究,以完成现有系统判定系统等工作方案的更新。
开发控制系统的主要内容已大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授权和领导认可。
(2)符合标准和规范。
(3)加强软件操作人员培训。
(4)系统转换。
(5)加强程序修改控制。
二、人员和组织管理控制
1.组织机构设置
组织控制指的是不相容职务给所有工作人员的分工,以及相应的监管制度配套的分离。
这样做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相互审核,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以保障实际的会计信息,减少错误和舞弊的可能性,这样更可靠。
核算,以进行必要的调整,以满足会计电算化系统的要求把现有的组织、公司,你可以有不同的形式的会计核算数据输入到数据的收集组,其他小组的数据处理和信息组和房间的分析,你也可以,会计电算化管理,操作软件,会计,审计,维护您可以按会计地位和职责,在计算机,电子数据审核,数据分析,和其他地方。
此外,为了实现相互的控制,以明确各自的责任,负责金融监管必须均匀(敏感)来分配操作权限,并提供其自己的操作权限。
设置组织沿一个合理安排成本效益来设置分析业务目标为整个公司,必须满足公司的实际大小,并且必须精简安排。
2.职责划分
内部控制是至关重要的不相容职务,计算机会计制度和手工会计系统的分离,每一个经济和商业欺诈行为或欺诈的可能原因的内部控制,它不是一个少数或少量的每个库的扇区必须承担。
在会计电算化系统,互不兼容的操作,主要是系统开发和系统操作,计算数据的维护和管理审计功能;数据输入工作的会计和审计的职责;职责和系统运行的文件管理职责体系。
为防止欺诈或欺诈性的企业应该建立一套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职责分离的原则,还应该建立岗位轮换制度。
3.上机管理
企业用于电算化会计制度电脑应该作为专用,公司用电脑建立了一整套管理制度,在一般情况下,该公司的计算机系统会计管理措施,包括在计算机上的换档系统,记录系统,操作手册的机器,有必要提高机器的时间表。
此外,应该有完整的会计软件的操作日志文件。
4.档案管理因为有一个需要归档的计算机会计系统的资料,公司成立后,提高了备案制度,有必要加强档案管理。
此外,应定期备份所有文件,并且把这些备份保存好。
为了防止文件破坏,企业应制定应急措施和手段来恢复,一旦文件破坏,会计软件公司也可以使用最新的功能,在系统崩溃后,利用备份及时恢复。
公司必须根据电算化会计档案的特点,保证会计凭证,毁灭,收集,转移,管理和维护等。
三、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安全控制
1.接触控制
非系统维护人员不能访问到的技术信息,在源文件加密。
2.实体安全控制
物理安全与环境有关的存储和保护,充分满足防火,防盗,防水,防潮,湿控器等技术要求,并配备了空调和消防设施。
在磁性介质上的数据备份存储介质注意防尘,防潮,所有的业务数据双备份,异地存储,建立长期保存磁性介质的存储介质应定期转储目录列表。
3.硬件安全控制
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因为它们专注于硬件,必须高质量的硬件能得到充分保证。
作为预防措施,关键的硬件设备可以是双系统的备份。
另外,在发动机室的动力,照明和电源线应该从计算机系统中分离,配置不间断电源,一些相关设备抗电磁以及防辐射干扰等。
4.软件安全控制
①必须严格遵循科学的制度设计。
系统软件,嵌入式也有安全隐患,并缩短了软件的开发时间,则必须匹配列表中的原始程序提交后完成。
②研究分析应用程序的兼容性情况,相互衔接功能,数据可以自动检查,校准,数据备份应完成各业务系统之间的统一。
③如果试图界面友好,窗机交互重要的是要最小化窗口的强校准功能,我们不接受非输入许可。
④记录所有异常操作的,一个“黑盒子”强化系统软件现场保护和自动跟踪功能,以提供一个相应的模块。
5.病毒的防范和控制
加强安全培训可以最有效的防止病毒途径,提高执法性能,以防止病毒的严格控制系统。
本地硬盘或软盘的工作站需要,请尽量使用无盘工作。
跟踪网络的病毒,反病毒软件,使用基于服务器的实时监控,为了有效地对抗病毒,并用于在硬件,如抗病毒的网络服务卡或芯片。
财务软件,以加强在安装或防病毒软件本身的能力,并能与第三方防病毒软件捆绑在一起。
国外软件和数据,并禁止在业务系统中使用的游戏软件,必须发送一个病毒检查。
此外,经常更新,以提升反病毒产品的系统安全性。
总之,利用企业的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但我国的会计信息的发展也会出现问题,是一柄“双刃剑”。
因此,我们必须加强内部会计控制的研究,直到问题被最小化,这是促进信息中国的会计内部控制的良性发展必由途径。
内部控制发挥其担保业务,使目标顺利实现,完成在新平台上的会计信息的伟大使命。
参考文献:
[1]马雯.关于会计电算化内部控制的思考[J].工业审计与会计,2012,(6).
[2]王洪.会计电算化环境下的企业内部控制[J].China'sForeignTrade,2013,(24).
[3]郑姝红.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下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探讨[J].商品与质量,2013,(SC).
[4]武爱玉.浅谈会计电算化信息系统下的内部控制[J].商品与质量,2013,(SC).
作者:田佳 单位:山西工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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