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解构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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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解构论文

篇1: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解构论文

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解构论文

摘要美本质问题为何长期困绕着人们?回答这一问题的关键在于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美本质论进行批判地分析:它吸引历代研究者穷毕生之精力而不得其解的奥秘在何?它自身内在的悖论及逻辑错误是其致命的弱点和不得其解的根源。对美的本质、规律和原因的探索不是简单的“美是什么”可以概括得了的,而是只有体现美的动态性质的“美在什么”才能够包蕴的。

关键词美本质美本身美是什么美在什么柏拉图

一、美本质论研究的历史及现状概述

伟大的思想家、哲学家柏拉图在《大希庇阿斯篇》中借苏格拉底与希庇阿斯的一系列对话,提出并阐释论证了“美是什么”[1]P180的关于美的本质的命题。两千多年来,无数哲人、思想家前赴后继,一直苦苦思索并希望找到或给出“美是什么”这一千古之迷的最理想的答案。诚然,这种执著的求真精神难能可贵,然而,对“美是什么”的研究的现状却不容乐观甚至令人泄气和悲观失望。威廉・奈特(WillianKnight)曾十分沮丧地宣称:“美的本质问题经常被作为一个理论上无法解答的问题被弃了。”[2]P22朱狄先生也不无感慨到:“美的本质问题经过了二千多年的讨论,问题不但没有解决而且从客观上看,这一问题的解决反而显得愈来愈困难了。”[2]P22甚至有研究者大呼:“美,本来就是这样一个子虚乌有的字样,为了探讨它的本质,竟耗尽了历代学者的心血!”[2]P22虽然这些言论不无强烈的悲观主义色彩,它们却吹响了从问题的另一个层面对其存在的症结及原因进行重新审视和反省的号角,力图拨开美本质研究领域的迷雾,重新思索和建构深入研究的正确方向和合理的方法体系,创造性地修复美本质论研究领域出现的尴尬局面。

二、对柏拉图“美是什么”论证的概说

柏拉图从对各种具体审美实践现象的批判切入,经过精致的类比论证,提出了“什么是美”就是“美是什么”的著名论断,而且还通过试探性的诘难式的讨论方式对美是“有用的”、“恰当”、“有益的”、“视觉和听觉产生的快感”等一系列概念进行了阐释和论证,最后得出只有“美本身把它的特质传给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1]P184的形而上的结论。

柏拉图提出并论证“美是什么”的逻辑过程是:“在一个讨论会里,我指责某些东西丑,赞扬某些东西美”。[1]P178于是引出“你怎样才知道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你能替美下一个定义么?”[1]P178的美本质论问题。“有正义的人之所以是有正义的,……是由于正义。”[1]P179“有学问的人之所以有学问,是由于学问;一切善的东西之所以善,是由于善”。[1]P180因此,“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1]P180进而推论出“美即美本身”或“美本身即美”的论断。诚然,柏拉图美本质论的诞生是与古希腊崇尚理性,追求真知的社会人文背景耦合的。它的提出标志着人的发展进入到一个崭新的阶段,开辟了新的知识领域,尽管论证的过程、方法还存在着诸多不完善、不科学甚至是错误之处。

三、对柏拉图“美是什么”的批判

柏拉图美本质论的提出及论证过程既有其丰厚的现实基础和客观的历史必然性,又有其本身固有的致命的弱点。对此,我们应该辩正地分析对待。

(一)柏拉图美本质论的贡献

1、开始有意识地探索美的规律

自然界、人类社会、人本身是丰富多彩、变化复杂的,由于实践主体的参与,它们之间因其千丝万缕的联系,关系更加繁杂。美的现象由于其物态化表现载体的自然界、社会生活和人本身的繁复多变而愈加繁复多变,审美主体本身的好奇心和对知识的渴求即征服自然的强烈愿望驱使其不止是满足于各种各样的审美现象而浅尝辄止,而是应该去探求各种审美现象之所以美的规律,掌握并利用它来鉴赏和创造美的事物。柏拉图美本质论的提出则顺应了这一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他对美本质的追问和形上思辩都是根源于人在社会中发展的需要,是对人由感性接受向理性探索升华的转折性推动力量。

2、有利于对审美实践的规范

审美实践活动总是以纷繁复杂的审美现象事体为其开展的物质载体和审美观照或体验的对象和内容。审美主体面对各种各样的美的现象,如何鉴赏、判断、感受美,如何维护、保持、创造美呢?这有必要首先对美的规律的认识、理解、把握。只有在遵循美的规律的前提下,审美主体才可能切实地感悟到美并真正地创造美。规律是客观的,并以一股潜在的巨大的力量支配着各种现象的发展变化。忽视甚至无视规律的作用和意义,就犹如一个没有任何游泳本领的人却想游过河对面一样无赖和危险。美本质论的根本出发点就是要力求寻找关于美的规律和准则,以此对美有一个客观准确科学的认识并进而对审美实践活动的方向、范围、性质等方面进行合理地规范和制约,以使其能有理有节地开展而不至于混乱、无序。

3、对审美实践的肯定

柏拉图提出“美是什么”的问题是源于对“指责某些东西丑,赞扬某些东西美”的具体的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的。就是说,他的美本质论的提出完全不是臆想出来的,更不是空穴来风,是有其现实根基和历史意义的。这充分证实美的现象的客观存在和审美实践的现实性。即使是在他对“美是什么”的推演论证过程中一味地无视甚至否定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的存在意义而狭隘地从纯粹理性的抽象思辩层面进行逻辑求证的现象中,依然可以见出柏拉图没有否定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只是从反面以一种更加曲折隐晦的方式对其予以承认和肯定。因为肯定不只是否定的对象,更是其得以存在和运演的根基。这应该就是柏拉图美本质论受到历代研究者们穷毕生之精力不懈追求和研究的奥秘。

(二)柏拉图美本质论思想的缺憾

1、单向度思维模式的程序化

“美是什么”是逻辑模式“什么是什么”的具体表现形式。其思维模型的反映呈现出一种程式化的单向度发展景象。全称肯定判断命题的显著的致命弱点亦在此。它仅仅强调是什么,而没有论述为什么,其内在关联,本质特征等关键性事项。即是说,它只能告诉我们“什么是什么”这种判断结果,而不能说明为什么是这样,而不是那样;主项和谓项之间内在机制又是什么呢,即它们契合的纽带是什么;它们还有何本质特征……这样仅存有一个孤零零的结论高悬在那里摇来晃去,让人无所适从,关键在于将结论赖以存在的土壤完全被掘空,所探索的道路被切断。正是由于这种程式化桎梏致使许多研究者不顾实际研究成果和客观现实性,而是生硬套用“美是什么”或“什么是美”的公式而削足适履,委屈研究成果。从而导致美本质论研究走进死胡同的尴尬局面,又由于研究者们仅仅屈从于这种单向度思考问题的方式而视角狭窄,进而致使美本质论研究方法单一化、论证机械化、结论片面化。

2、“美是什么”的内在悖论

对美本质规律的追求应是由于审美主体对各种审美现象难以驾驭但又不愿意沉沦的时候萌发的。总之对美本质规律的探讨必须以审美实践和美的现象作为现实基础,脱离这种现实基础的理论追求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对美本质规律的思索与探求应该紧紧抓住审美实践的现实基础,并围绕此展开理论研究,这样研究出的.结果才不至于空泛、虚无。然而,柏拉图美本质论的提出及论证过程则体现出其不可调和的内在的悖论:“美是什么”的论断模式是从纷繁复杂的美的现象和对审美实践不易甚至不能把握时提出的,即是说,它的产生是有其深厚的现实基础的。但是,在对其论证的过程中,柏拉图运用类比推理的逻辑结构对美本质论进行理论体系的建构。其显著特征就是完全以诘难式的反驳论证的纯思辩形式展开理论阐释,而完全忽略甚至否定其赖以存在的现实基础。在论证中,处处鞭笞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从而将其驱逐出美的国度,而一味地追求那虚无漂渺的无影无形的美本身。这是一种梦幻式的追求,一种永远没有结果的追求。从其开始就意味着结果的尴尬和不可能性。在整个美本质论体系构架中,柏拉图无处不在对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的否定,其实,应该看到,就因为他在论证自己理论体系的同时自始至终都在否定的背后承认美的现实性及实践性。他否定得愈是彻底,攻击得愈是猛烈,愈是说明他对美的现实及审美实践的肯定和承认。因为没有承认其对象的存在,否定就不在场。可见,柏拉图在美本质论的建构过程中越是纯粹抽象地推演,就越是证明其本质论诞生并得以存在的美的现实基础性坚定不可动摇。简言之,柏拉图美本质论对美的现象及审美实践的扬弃的过程,实际上就是对其肯定承认并论证其存在的合理性的过程,更是证明其美本质论虚空性及自我否定的过程。

3、“美是什么”的潜在逻辑错误

柏拉图在提出“美是什么”论断之前经过一番看似严密实则谬误百出的类比推论过程。首先是类比推理本身缺乏逻辑的严密性,存在臆测的偶然性。这意味着在论证开始的地方已播下了荒谬的种子。其次在于逻辑起点的错误。他认为:“有学问的人之所以有学问,是由于学问”,“有正义的人之所以有正义,是由于正义”,“一切善的东西之所以善,是由于善”。在这里,他着重强调的是正因为有了正义、学问、善本身的存在,才使人成为有正义的,有学问的,善的人。即使正义、学问、善本身的确存在,倘若没有实践主体经过实践这一中介将其内化为自己的思想或意志,又怎么能够支配甚至决定人的行动呢?而且,即使它们已转化为人的思想或意志,倘若没有实践这一中介将其外化为实践活动,一切实践皆失去方向。于是,由此顺理成章地得出“美的东西之所以美,是由于美即美本身”的结论。在这种错误逻辑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结论自然是经不住理论推敲和实践验证的。

从上述分析中,可以见出,正是由于其逻辑起点及论证过程本身的缺限,“美是什么”论断还存在更深层次的潜在逻辑错误。“美是什么”的提问方式是以一种全称肯定判断的逻辑结构设定的。它在强调是什么的同时就预先肯定了该问题答案的必然存在。即是说,这种设问的思维方式是以一种虚设肯定前提为逻辑基础的。虽然,这种冥冥之中才存在的假想答案究竟为何物,居于何处,有何特征,性质又怎样,对于研究者来说,一无所知,但他们仍然坚信这种答案存在的客观必然性并为之奋斗。“美是什么”就是肯定美本身的真实性、独立性、客观存在性,却对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予以否定。诚然,这使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美本身是一个仅在研究者们头脑中虚拟存在的,没有现实的基础性。换言之,美本身是一种想象性的在场,虚假的真实。这种预设前提的虚假性推理论证预示了其结论的不真实性和荒谬性。因而,美本质论在历代研究者潜心探索中,步履维艰,收效甚微甚至劳而无功的根源就在于其命题本身内在的毁灭性的逻辑错误。

(三)“美是什么”还是“美在什么”

美学研究领域因受到美本质论研究思路的束缚,导向出现偏差而陷入无助的窘迫局面。扭转这种研究格局须先正本清源,从问题自身存在的症结分析切入,寻找解决的出路和途径。

1、什么样的事物是美的

审美主体只有在对具体的美的现象的观照或体验中,才可能真正地发现或体悟到一种真实的美。美的事物是具体的,美的现象是复杂的,审美实践是多样的,审美主体的审美趣味、审美需求是变化的。诚然,世界是变化的,复杂而多样的,并非所有的事物或现象都能够进入审美领域成为审美观照的对象。那么,什么样的事物是美的呢?具体说,就是事物的何种性质、特征使得它在特定的时空中显得美或呈现出美的。这种设问是要求从具体的美的现象和审美实践中寻求美的性质、规律及特征。它强调审美实践的现实性、基础性和中介作用。也由于审美实践的现实性、基础性,它才成为审美主体发现美的规律、原因和利用这些规律去创造美的桥梁和纽带。倘若将此问题转化为“什么是美”即“美是什么”,那么审美实践存在的意义完全被取消,美的现象也被完全悬空,审美主客体的关系被颠覆,一切问题简单化、程式化。离开美的现象的具体现实性来谈美的本质、规律无异于水中捞月,一场空。

2、美的现象之所以美的原因在何

在具体的审美实践中,面对着千变万化的美的现象,不同的审美主体由于不同的时空观,审美趣味、审美理想的不同对美的具体感受也是不同的。同一件艺术品,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同一个人或不同的人总是作出不同的鉴赏评价,或者在不同的场合或是从不同的角度去审视时,它带给审美主体的审美感受也是不同的。为什么会出现这些审美现象呢?即是说,美的现象为什么会产生美的效果呢?这一问题的提出及解答必须根基于美的现象的现实性,充分发挥审美实践的中介作用。美的原因是多样的复杂的。为什么农村人与城市人对自然田园风光的感受不一样呢?为什么不同民族、种族、国家、语言、时代、知识水准的人有着自己独特的审美好恶和审美价值取向呢?对于这些各具特色的美的现象应从其特定的话语环境中去理解、阐释,而不能以“美是什么”的单一结构作为衡量它们之所以能成为美的现象的标准。只有从具体的审美实践出发,着眼于审美主客体间的交互关系及作用,才可能为美的现象之所以为美的研究指出一个光明的方向。

3、美在什么

在实践主体向审美主体飞跃时,审美发生开始现实化并在一定的时限之内存在着。从这个时刻起并只有在这一时间段,世界才作为审美客体呈现在审美主体的视阈里,并与审美主体产生交互作用。审美主体才开始以一种审美的态度来观照眼前的审美客体,并使其审美意识愈加明朗化、清晰化,即在意识里逐渐形成一种清晰的影象:审美对象在何种程度上以何样的形式展现出何样的美。简言之,“美在什么”。显然,对这里的“什么”进行具体化的关键仍然在于从此时此刻实际的审美体验中感悟到的美的具体的变化的形象,而不是远离甚至否定美的实在形象的“美本身”。“美本身”强调“美是什么”,而这种审美观照得到的现象及其变化属性则倡导“美在什么”,并突出了美的动态性质,否定了孤立的静止的“美本身”,还美以生动活泼的本来面目。诚然,对美的本质、规律和原因的探求也只有在这种动态的具体的审美实践中对美的现象进行深入剖析之后方可得以顺利展开。因此,对美的探索,不是简单的“美是什么”可以概括得了的。要言之,美在变化,美在现象。

参考文献:

[1][古希腊]柏拉图著朱光潜译《文艺对话集》[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

[2]转引自赵惠霞《美本质问题研究批判》[J]人大资料《美学》.8

篇2:后现代主义对史学客观性的解构论文

后现代主义对史学客观性的解构论文

历史学之所以是一门科学,其根本的基石就是历史学自身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历史学的科学性一直是以自然科学的科学性为依托,以同样按照自然科学模式建构的社会学和经济学等社会科学来加固。”[1]但是,上世纪60、70年代以来,西方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人文学科特别是历史学科的“客观中立性”进行了猛烈地解构和挑战。

一、历史学的客观性

沃尔什曾经将历史学的客观性称之为“批判的历史哲学中最重要的而又是最棘手”[2]的问题。王学典在《述往知来》也说道,“历史学中的客观性是个弹性概念,具有量的而不是质的属性”[3]。在《历史哲学―――导论》一书中,沃尔什认为所谓的历史客观性就是“每一个进行认真调查研究的人都必定会加以接受”[4]的东西。沃尔什对历史客观性的看法是以他对什么是历史事实的认证为基础的。而历史学的客观性概念,实际上借助于自然科学。“自然科学客观性的重要条件,乃是人们的普遍同意。”[5]我们永远无法要求历史学像自然科学一样客观―――从同样的材料或证据出发,按照严格的实验操作或是推理过程就可以得到相同的结果。

由于历史具有流动性、易逝性和不可重复性,因而历史的客观性则比自然科学要复杂得多,如果以“人们的普遍同意”为尺度的话,历史学简直没有客观性可言。同时“,历史资料的残缺性、不完善性,历史过程自身的未完成性”[6],也使得历史学的客观性变得扑朔迷离。但历史本身确确实实存在,不管我们是否知道及是否能够知道它的存在,所以历史学当然又有自己的客观性制约。历史学中的“客观性”与自然科学相比,只有在一种弱化了的次要的意义上才是可能的。

历史学长期以来建立的“客观性”、“求真”的形象,虽然具有真实可信的内核,但从总体上看,其实只是一种在追求客观性的强烈意志支配下的主观愿望,只是一个被夸大了的关于客观性的神话。“由于人的认识能力的有限性和认识的主观性贯穿于历史研究工作的始终”[7],历史学的客观性只能是相对于约束主观性的程度而言。“历史认知活动的媒介、主体和方法的客观性,就决定了历史认知活动的客观性及其程度”[8]。“在最直接的意义上,客观性即非主观性”,“消除主观性因素是历史认识客观性分析的基本思路”[9]。而要做到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在现在看来,是史学家学术良知的一种衡量尺度。同样,我们对于历史认识的客观性也是从不同层面上考虑的,例如“历史事实客观性的要求”、“对历史叙述客观性的要求”、“对历史解释客观性的要求”[10]。但是要做到以上几点是很不容易的,所以在史学研究中,我们期待研究具有一定的.客观性,进而我们在此之上探寻更高层次的主体性。

二、后现代主义对于历史学客观性的质疑

历史学客观性的基本保证就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经由批判性的检验而确保史料的可靠;另一方面则是史学家要在研究过程中剔除个人的和主观的因素,而保持严格的中立和不偏不倚的态度。古往今来许多历史学家都极力强调历史学的客观性,比如西方的“史学之父”希罗多德在传世之作《历史》中指出,“我的职责是把我所听到的一切记录下来,但我并没有任何义务来相信每一件事情”[11]。

19世纪后期,法国史学家古朗治演讲结束之后在听众的欢呼声中说道:“请不要为我鼓掌,不是我在向你们讲话,而是历史通过我的口在讲话。”[12]可是20世纪50年代以来,后现代主义在当代西方五花八门、流派纷呈的文化思潮中异军突起,以其激烈的反传统姿态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例如詹金斯曾说“:后现代主义并非一个统一的运动。而是应时势的需要,贵族的、资产阶级的和左派的理论家们,在诸多领域内所不得不进行的重新评价,其评价的基础根植于更为宽广的社会―――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变迁之中。”[13]“从本质上看,后现代主义是一种思想文化领域中的激进主义的典型思维方式,是对现代主义的全面挑战和反叛。”[14]他们抨击历史主义和其关注的重心―――人,认为“历史不是以直线形式展现,历史要经历变化无常的危机、混乱、中断”[15]。

后现代主义者认为,所有的历史都是由作者本人主观构造出来的。它取消了是否存在客观现实以及历史著作是否真实地再现了历史现实的问题,而提出历史学家的叙述文本就是现实。当我们只有通过语言的、符号的史料文本去理解、推断历史事件本身的时候,这恰恰是后现代主义学者质疑史学客观性的根源所在。而这种质疑又可分解为三个方面:“一是强调历史学知识背后的权力支配,揭示其意识形态特征;二是将历史学等同于文学、艺术,根据其创作活动的特点,视之为一种语言游戏;三是将历史文本化,贬低作者,抬升读者,从而突出主观解释的意义。”[16]但同时值得注意的是,包括詹金斯、怀特在内的后现代主义理论家,“他们都不否认‘过去’的真实性,他们否认的是过去和对过去的叙述之间有任何的联系。认为任何试图揭示‘过去’真相的做法,都没有认识论上的保证”[17]。因为历史学家所要发现的东西,只是“某一过程的界限,某条曲线的转折点,某种调动运动的位置,某一摆动的界限,某项功能的极限,某一循环因果性不规则的瞬间”[18]。

三、后现代主义为史学研究提供新思维

纵观历史学的发展,作为族类记忆和国家记忆的历史在突破了神权限制之后得到了与其他科学一样的学术地位。历史学不再是耶稣基督的时间表,而是在科学的英雄主义引领下向着人性和理性前行的精神火炬。但就以美国历史的编写为例,实质上是存在一个建构历史框架的思维指导,“美国人必须自创,即团结意识,一整套民族象征物、活跃起来的政治热情”[19]。

正是因为这种既定的思维模式,历史学的研究对象往往关注的是精英人物和主导人群,而很少关注普通的社会大众,这让人们误以为历史的编写和推进没有或者很少有客观性。“后现代主义正是这一情景中西方文明内部反思的产物”[20],“以对工业经济时代及资本主义制度下的普遍价值体系与知识体系的全面解构和颠覆为特征”[21]。在后现代主义的浪潮中,历史学科的研究对象更加广泛更加细致,洞悉了历史背后隐藏着的权力关系,学术研究呈现出下移的趋势,普通大众的生活也进入了史学家的视野。同时后现代主义思潮也大大提升了读者的地位,促使读者透过文本寻找历史背后的真实,从而突出了主观解释的意义。

其实“后现代主义最为核心和最为有价值的地方,或许不在它颠覆既存的思维方式和思想观念,更不在于它是否能提供一种新的研究范式,而在其批判精神”[22]。但这种批判精神并不能无限的放大,否则就会陷入相对主义的泥淖,陷入癫狂、无助、虚无的状态。因而在批判的过程中需要掌握一个适当的尺度,例如“坚持史学研究中客观性标准”,“在历史研究中恰当运用史学工作者的主观力量”,“把握好史学客观性和主观性二者的合理度”[23]。那我们就来到了最后一个问题“:历史是否有一个最后的边界和限度”[24]。在我看来,后现代历史学应该承认的这个最后的边界和限度是―――历史学并不是“任意虚构”。由于人类目前的认知条件和能力,“纯粹客观的历史认知只是一个神话”[25],所以历史学的客观性其实处于一种弹性状态中,它有一个伸缩范围。但是“人类社会有寻求真实、了解真相的愿望,这正是历史学存在的基础”[26]。

从另一角度而言,不论后现代主义怎样去摧毁现代史学的客观性基础,后现代主义还是有一个真实客观的标准立于其背后。“后现代主义没有给历史研究提供成体系的框架但是它提供了一种批评的眼光、质疑的态度、开阔的视野以及对角度审视问题的可能性,这也是我们应当积极关注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原因所在。”[27]最后它给我们提供了大写历史背景之下的小写历史的新思维。

篇3:柏拉图的美学观点和思想论文

柏拉图的美学观点和思想论文

柏拉图的思想是十分丰富的,并非是现在一些学者所认定的,就是一个客观的唯心主义者的早期代表,对于他的思想还需要进一步地深入研究与与讨论,本文就试着做一点这方面的工作。

柏拉图出身于奴隶主又是较显赫的贵族家庭,从小就受到过良好的教育。成年后喜欢艺术和哲学,又受到奴隶制政治的影响和吸引。在他成长的年代中,当时正是古代希腊奴隶主民主政治创建时期,也是奴隶主头子间争权夺利,主张要更民主些还是更专制些,相互间血腥较量,垂死斗争的时期。漫长的伯罗奔尼苏战争就是这一斗争现实的体现。残酷的斗争现实,给予了柏拉图思想的深刻影响。另外,希腊的两个较主要的宗教,如奥林匹克神和俄耳菲斯教的宗教意识对他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再由于他成年中热爱诗歌和戏剧等艺术,所以古希腊以神话为题材的史诗和戏剧等,也在柏拉图幼小的心灵中播下了审美的种子。总起来说,对柏拉图思想影响最为深刻的还是古希腊早期的哲学,如米利都派、毕达哥拉斯派、恩培多克勒、爱利亚派的自然哲学,智者派的社会哲学和伦理学。其中对柏拉图思想影响最深的为毕达哥拉斯的数的和谐理论,恩培多克勒的原始物质论,爱利亚派中的赫拉克利特的万物流变论,巴门尼德的宇宙实在抽象永恒不变论,苏格拉底以善为主的哲学与伦理学。其中又以苏格拉底无惧无畏的恂道精神对柏拉图思想的成熟和以后的志向确立影响最大。因苏格拉底是柏拉图的老师,又是执友,所以可以这样说,苏格拉底的学说和品德,基本上就成为柏拉图学说建立最为主要的理论基础。以上这些就是形成柏拉图思想较为直接的现实基础和原因。柏拉图吸收如此丰富的古希腊文化,与他一生中勤奋学习读书,多次出游,广集人材,兴办学园有关。

据有关资料介绍,柏拉图一生的著作以柏拉图的名义流传下来的有30多篇对话和13封信,如《斐多》、《斐德罗》、《巴门尼德》、《国家》、《会饮》、《大希庇阿斯》、《智者》、《斐利布斯》、《蒂迈欧》、《法律》等等篇。经过学者们多年的研究,大体上分辨了真伪,确定了著作的先后分期。现在比较公认的有25篇对话和 1篇替苏格拉底作的《申辩》为柏拉图所作,在13封信中,一般认为第7封信比较可靠,被看作柏拉图的自传,但也有人存疑。

下面我们从柏拉图的一些公认的著作中,还有一些相关的研究的资料中来讨论一下柏拉图思想中的真善美的问题。

一、真实的存在与理念论

柏拉图的宇宙观不是一般的纯自然哲学的宇宙观,而是自然与宗教和伦理相结合为一体的,为他后期思索所独创的宇宙观。柏拉图的宇宙观虽然为罗素所否定,但肯定的人大有人在,我认为不可似罗素那样地轻易否定,而是要深入地研究,分清是非清红皂白。

首先是他的客观真实存在论。在他的名篇《蒂迈欧》中,认为在整个宇宙中有四个方面的真实存在,其中有神、理念、空间和混沌物质元素。

柏拉图是有神论。神是宇宙的第一真实存在,是宇宙的最高统治者,宇宙的创造者,他是永恒的,不变的实在。但是,柏拉图所说的宇宙神与一般宗教的上帝基督不一样,宗教的上帝是万物的创造者。柏拉图的神就不能创造理念、空间与物质的基本元素等。也与希腊神话中的众神也不完全一样,有那么多的神话故事。柏拉图所说的宇宙神只能是哲学道理中的自然神,是自然造化中的主宰者、指挥者、管理者和创造者。在他讲神掌管宇宙,创造宇宙的时候,他有时又将其称为“工匠”、“宇宙之父”、“穆得革”等,因此,神对宇宙而言是一种外在的实体,在《政治家》中称为外来的力量。

其次是就是理念,它是宇宙中第二个真实的存在,是一个永恒的不变的实在。在《巴门尼德》篇中称它们都是一个个单个独立的实体,排列在整个宇宙自然中,供神创世使用。理念究竟是什么?从大量的篇章对话来看,理念就是神创造万物时所要用到的模型、标准样子。如柏拉图在《蒂迈欧》篇中说:“神用型与数来塑造它们”,这个型就是理念的意思。由于型与数有关,所以理念又可以用我们现在理解的事物的本质规律的角度去理解,它是形成事物的内在原因。如某种物质材料,在按某种加工程序、基本结构的加工制作,就一定会形成某种事物。在柏拉图看来,宇宙形成之初,理念的实体与物质的实体是分离的,是分存于两个不同的世界。是因为神要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这两种实体才在神的手里将其结合在一块,理念为模型,物质为材质,就如揉好的面粉按进模具中做成为各种各样的饼子一样,神用此方法就创造了有模有样的万事万物。实际上,理念就是事物的本质规律。

再次就是空间。空间在柏拉图的思想中是一种虚空的存在,就如我们常人所感知到的空房子、空地方一样,是一个存放东西的场所。在《蒂迈欧》篇中,他就是这样认为的:“第三类存在是永久存在不会毁灭的空间,它为一切被造物提供存在场所。”按我们现在的认识,时空是物质运动的形式,它们是事物存在的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但是柏拉图的思想中却把它们分割开来了。认为时间是以后他造出来的。如在《蒂迈欧》中说:“日、夜、月、年在天被造出来之前并不存在,是在建构天时造出来的。”照此看来,存在的空间不仅是虚空的,而且还是静止的。

最后为宇宙物质混沌论。在他看来,最早的宇宙物质是一个完全无序混沌不清的存在,而且它和神、理念等一样,是一个客观存在的实在。这种客观存在的物质就是水、火、土、气等四种元素。因此仅从这一点来说,柏拉图不能完全将他说成是一个客观唯心主义的代表。在西方哲学史上,也有人不同意,而是定为二元论。我认为二元论的说法较为贴切。

不过,这个物质的世界是一个变动不居,混乱无序的世界。由于神的不满意,由于神的善意,在神的掌控改变下,这一世界才变得和谐有序,尽善尽美了。但是变动不居的本性并未改变,因而世上的万事万物仍在不断地生成改变中。它不似神和理念的.世界那样永恒不变,始终如一。这两个世界的区别就在于,物质的世界是感性的世界,“可见的世界”,永远在变化生成的世界。虽然这个世界能让人类见到,但却不能了解到它们。而神和理念的世界则是理性的世界,“可知的世界”,永恒不变的世界。这个世界虽然是人能认识它,但却是一个看不到的世界。

这个两个世界的理论就是柏拉图二元论的思想根基。这个“可见的世界”就是一个物质的世界。但是,在这个物质的世界中,首先,是一个运动着不止,混沌无序的物质元素世界才是真实存在的世界,而经工匠创造过的现象世界,虽然有序运动,但又是一个变动不居不断生成的世界,因而这些常变常新的现象又是一种非存在、非真实的世界。另一个“可知的世界”,虽然是真实的存在,但它们都不是物质的,而是神灵、灵魂和理念等。因此这些东西与物质世界相比,它们又是不可见的似非实在的东西,它们只能靠心灵的理解,属于灵魂的范畴,因而自然就属精神的范畴。由此可见,对柏拉图的思想下二元论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柏拉图有客观唯心主义思想,而且其思想是占主导地位的,但不是唯一的。从早期希腊自然哲学中所吸取的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也是不可抹杀的。

在柏拉图真实存在的世界里,除了神的存在高高在上,无可比拟外,理念的存在就是主要的。因为理念除它是使宇宙事物存在的有序外,它还是人类认识客观世界的“共相”。它相当于我们现在所熟知的概念、本质、一般等。为什么概念、本质和一般的东西会变成为具体实在的呢,因在柏拉图的理念中,理念不是抽象的,而是相对具体的实在,所以又与我们所理解的概念、本质等有些不同,虽然它不是个别的具体实在,但却是类别的具体实在。如他自己所举床的理念的例子,虽然这个床不是具体的某个床,但却是我们所见到的一般的具体床的应有样子或模型。床的样子和模型虽然我们用肉眼见不到,但在我们的脑子里灵魂中就先验地存在着。人对床的认识,就是凭着脑子里床的这个理念知识通过回忆去认识的。因此,从认识论上说,柏拉图这种认识论是建立在先验的客观唯心主义灵魂回忆说的基础上。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斐多》、《斐德罗》、《斐莱布》等篇中见到,他认为人的灵魂是不灭,轮回转世的。灵魂在永恒的可知世界里,早就对各种理念熟悉。当灵魂进入一个出生了的人体后,灵魂随人体进入了一个可见的世界。于是这个人的知识和理智,就是由理念所固有的知识和理智,然后通过灵魂的回忆后就可获得,人的教育与学习,只不过是灵魂回忆中的一种形式罢了。

另外,从目的论来说,柏拉图的理念论也是相当有份量的。因为神要创造这个世界,其目的就是至高无尚的善。在《蒂迈欧》篇中阐述宇宙的生成,神的动机与目的就是这样:神总是期望世界万物皆善,尽善尽美。当他发现整个可见世界不是静止的,而是处于紊乱无序的运动中时,他就想到有序、善和美等。神就是用这个有序、至善和美来改造这个世界,而所使用的方法就是“用型与数来塑造它们”,也就是用理念来塑造它们。这就是说,事物的尽善尽美是与存在的理念息息相关的,理念与美与善是相通的。

存在与非存在是相对立的,即真实与虚假是相对立的。在这个宇宙中,属于非存在的,虚假的东西又是指的是什么呢?在柏拉图的阐述真实存在实体的同时,也谈到了属于非存在的东西,如镜子里所照出的一切东西;艺术家所创作的东西等等,因为它们都是“影子的影子”,都不是真实的存在。其次是一般工匠所造的床,广泛而言,包括现实中所生成的一切事物,都是理念的影子,即柏拉图所说的对理念的“分有”或“模仿”等,因而也不属于真实的存在。这里还有柏拉图受赫拉克利特“流变”说的影响,“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 河流。”由此而形成的“生成”说的理论在内,即世上万事万物的生成都是在即生即灭,永不恒定,事物总在不断的变化之中,因而现在存在的事物,随时间的流变马上又不存在了。与此相关,关于时间的的存在,柏拉图也认为只有现在时的时间才是真实的存在,而过去时与将来时,都只能是时间的影象而已,因而也是不存在的。

二、善的至高无尚和目的论

善与善的理念在《国家》篇与《蒂迈欧》篇中阐述得最清楚。善是至高无尚的体现,一是神是善的化身,或者说代表;二是善是知识和真理的源泉,又高于一切的知识与真理,比一切知识的对象“更有尊严更有威力”。因此,善的理念是理念中最高的理念。可以这样说,在这宇宙中,善与神是并驾齐驱的两个永恒的存在。

柏拉图善的理念的被“分有”或“模仿”,使宇宙处处充满着善的理念,这是神对宇宙善意的希望和创造的一种目的,是神的目的的具体体现。神的善意就是希望宇宙不要混乱无序,而是和谐有序,尽善尽美。所以神的善意就是一种善的目的。这种善意的目的,体现在整个宇宙中就是和谐有序的自然,即自然的生成都是在理念的主导下形成,没有混乱无序的恶;体现在社会中就是和谐有序的理想国家,有会治国的国王,有善于保卫国土的勇士,有善于生产和管理的臣民。大家各尽其责,各尽所能,和睦相处;体现在每个人的身上,就是四种美德的良好修养的统一,即智慧、勇敢、节制、正义,共同支配人的思想与行为。

与善相反的东西就是恶。其恶之源,在自然来说,就是自然本身中的混乱。如他在《伊庇诺米》中说:“无规范、无秩序、笨拙、无节奏、不和谐”等,就是恶的根源。对社会而言,他在《蒂迈欧》篇中认为:是因为身体灵魂中“受到各种可怕的,不可抗拒的情感的影响”。他又说:“这些情感,首先是快乐是趋向罪恶的最大的引诱者;其次有痛苦,是对善的妨碍;再次是急躁和恐惧,经常给人提出愚蠢的主意;还有不易劝解的愤怒和容易使人误入歧途的希望。”

至高无尚的善,是神的旨意、目的,也是社会人的愿望与目的。他在《国家》篇中说:“每一个灵魂都追求善,都把它作为自己全部行动的目标。”在一个国家中,只有充满着智慧、勇敢、节制和正义的人,才是这个国家最善良的人,最有道德的人。虽然柏拉图的理想的国家是乌托邦式的,但却充分地表明了柏拉图对善的目的的追求和他认定宇宙充满着善的信念。

目的论是西方哲学一个研究的范畴,从苏格拉底、柏拉图、亚理斯多德、沃尔夫到康德等,他们几乎都大至相似地认为宇宙存在一个目的,存在一个外来的推动宇宙向着完善、完美方向发展和运动的力量,这就是目的论哲学的主要依据。这些哲人都在思考着宇宙的发展存在着一个完善完美的倾向,柏拉图的目的论和他的老师苏格拉底一样,认为善的目的就是神的目的。善就是事物的完善、完整、完满,也即好的意思。亚理斯多德在论及事物产生的“四因论”(质料、形式、动力和目的因等)中,目的就是原因之一。沃尔夫的老鼠是为了给猫吃的的猫鼠论,康德的客观事物存在的目的论等等。尽管他们的目的论的说法不完全一致,但从深层的内容去分析,他们的目的论与事物发展的和谐有序,合规律这一点是相通的。目的就是追求事物的和谐有序,符合规律;实现目的就是要按规律办事。因此,在他们的人性化的社会里,目的性与规律性是完全统一的。

关于目的论,在哲学领域内,人们都很忌讳它容易与宗教或神扯上关系,所以在我国哲学研究中,没有它研究的存在价值。其实,我不全然这样看待问题。不错,从柏拉图、亚理斯多德到康德的目的论,是与他们的神学观念有关系,但是我们完全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思考这方面的问题,即从它有合理的一方面来思考目的的问题。

所谓目的,它是人的主体需要而产生的一种愿望,还有行动的计划,它与人的欲望、动机、意志力的倾向密切关联。人的目的可分积极与消极的两部分。所谓消极的,就是指由人的纯粹欲望所引发的某种目的。这是一种无理性的,甚至是违反客观规律的无理要求。由它,可造成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社会的矛盾;人与人之间的矛盾等,因而使社会形成灾害。而积极的目的,则是人正确反映自然客观规律的结果,是人在理性原则指导下所形成的目的,在这一目的主导下,就可使之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构成美好的世界。两种不同的目的,就有两种不同的客观反映,造成两种不同的客观结果。

人的积极的目的实际上是人向客观自然发展中学会的,是自然向人的立法,向人所订下的标准法则。因此,人的目的也就是自然的目的,自然的目的与人的目的是相通的。所谓自然目的,其实就是自然发展的必然规律,也即马克思所言的“美的规律”。“大道自然”也,客观自然的发展就是按照一条美的规律在不断的创造着和改变着自然,由已婚猜测到的宇宙大爆炸开始,到人类的产生,再到人类社会不断向着高级社会的发展,都是在美的规律作用下,似乎自然是有目的地向前发展着,这就是自然的辩证法。

三、美的本质和真善美的统一

柏拉图在谈论客观和主观世界的真与善的同时,总是要和美感和美联系一起来谈论的,真、善、美在柏拉图的思想体系中是一体统一的。关于美的议论,主要在《大希庇阿斯》篇、《会饮》篇、《国家》篇、《斐多》篇和《斐德罗》篇中较为突出。其主要的观点,可大致归为两个类,一是美的本质问题,二是美与真善的关系问题。

1、美的本质

首先柏拉图肯定美是真实的存在。但在真实的美的存在中,许多现象的美又是说不清楚的,如年轻小姐的美;一匹漂亮的母马;一个美的竖琴;一个美的汤罐;最美的猴子,还有黄金和女神等等。在这许许多多美的现象面前,相比较而言之,究竟推断什么是美时,就说不清了,因而感到在讨论现象中的美时,“美是难的”。因为现象中的美会“因人而异”,“因时因地而异”。有时是因为它是“恰当”;有时是因它有用或“有益”和“善”;有时是因它能使人的“视听产生快感”等等。因而它不是绝对的,本有的,不变的,而是相对的、非本有的、变化的。

在柏拉图的思想中,他始终这样认为,美的现象为什么会是美的,这都是因为美的事物中具有美的本身的原因,是因为美的现象“分有”了美的本身,本质或“美的理念”。

何谓美的本质或理念?柏拉图在《会饮》篇中有一大段话说得很清楚。他说:“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因为这种美不会因人而异,因地而异,因时而异,它对一切美的崇拜者都相同。……它不存在于其它别的事物中……它自存自在,是永恒的一;而其他一切美好的事物都是对它的分有”。

那么这种美的本质为什么会给美的事物带来美呢?在柏拉图看来,主要是它“和谐”的本性。关于柏拉图美的和谐观的形成,我认为有两来源:一是来源于古希腊毕达哥拉斯数的和谐;二是来源于苏格拉底善的和谐。在柏拉图思想中,宇宙的生成除了按神的善意,善的理念所创造的一个和谐的宇宙外,另一个是在方法上,神用了数的规则来整理、规划世界,是数的规则、和谐,才使宇宙生成后有和谐统一的秩序。

那么和谐又是如何成为美的本性呢?从柏拉图的宇宙观来看,和谐的对立面就是不统一、不和谐和无序混乱,它们就是丑恶,它是神未创造出世界之前一个真实存在的物的世界。而今日的和谐有序的世界是神按照“尽善尽美”的目的创造之后才有的,因此,和谐与真实存在的神,真实存在的善的理念、美的理念是一致的,又由于美善的同一,所以和谐既是善的目的,又是美的本质。

关于美的和谐本质,柏拉图在《会饮》篇中谈论爱神一节中说得最为清楚。他在《国家》篇中曾说过:“最美的境界”是“心灵的优美与身体的优美和谐一致”。而爱神就完全符合这个条件。首先爱神“年轻”,“相貌秀美”为世公认;其次,爱神具有正义、勇敢和节制等各种美德。因此爱神的心灵美与身体美是和谐一致的,是美的最高境界的化身。爱神不仅本身美,他而且还引导人类,引导诸神去爱美,去创造一个和谐美的世界。因此他说:“美丽的爱神一出现就不会有丑恶”,因为爱神在人类世界“播下了各种幸福的种子”。这种幸福的种子就是“各种美德”。它们是:“大地上的和平,海洋上的宁静,狂风暴雨的平息,还有甜蜜的芳香,让我们安然入睡。”总之,美就是由爱神带来的一种和谐和幸福。

关于美的和谐的本质,这似乎是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但是,这样一个最简单不过的问题,在柏拉图的思想中认为,对于一个普通人来说是很难理解到的,而且也很难看到的,它是一个很高境界存在。因此他说:这种“精纯不杂”,“神圣天然一体”的和谐美的真相,并不是任何人,任何时间可以见到的,而只有有智慧的高等级的哲人,在一定的时候才能看到。作为普通人,在现实生活里所见到的美,都是经验的、相对的、比较而言的美。这些都是美的现象,并不是美的本质。

柏拉图关于美的本质在于和谐的理论,在美学的研究领域内有较大范围的共识,为许多哲学家和美学家所认同,可能在说法上有些差异,但实质是一样的,即美的本质在于和谐、统一或一致等。不过要认识到这种和谐不是纯粹的和谐,如绝对的唯一;毫无生气的静止的“和谐”等等。美的和谐是在不和谐、不统一或不一致前提下的和谐,如事物混乱无序的前提下的和谐,事物多样性而呈现出来的和谐,矛盾统一后的和谐等。在柏拉图的思想里,虽然没有这样更深刻地阐述,但其实质的思想内容就是如此的。因此,从这一点上,还有其它的方面,我认为他的美学思想有许多可取之处。仅从美的本质而言,从广义的美学上说,是基本正确的,因为他道出了客观美的规律发展的实质。无论是自然还是社会,其事物的发展,属于美好的东西,就是完善的东西,它们总是按对立统一,多样统一,形成和谐的系统或整体,你看看你周围的事物发展不都是这样的吗,美的东西总是符合规律性,符合目的性,为人所喜爱。

2、美与真善的关系

由于柏拉图有客观唯心主义理念论的基础,美的理念与善的理念都是在宇宙中客观的真实存在,因而在柏拉图思想中,真、善、美的内容是统一的,真实的东西,就美与善的东西;美的东西也就是善的东西,美与善没有根本的区别。

先说美与真的关系。在柏拉图的理念论中,美的理念,美的本身就是真实的存在。因而相反那些经验中许多美的现象,在柏拉图看来倒属于不真实的了,因为它们都属于理念的影子,是从理念中摹仿或“分有”出来的东西。又由于艺术是社会生活的反映,艺术作品只是对社会生活的描绘,用柏拉图的话来说,艺术只是“镜子里的影子”,或人物的“肖像”。因此,艺术美就只能是社会生活美的影子,艺术的美对于美的理念而言,隔了两层,比起社会生活中的美还要更加虚假,因为它是“影子的影子”。基于这样一个原因,所以柏拉图对于以诗为代表的艺术和艺术家的存在是极不欢迎的,而且提出要将诗的艺术赶出理想国家的家园。

再说美与善的关系。柏拉图在《国家》篇中说:“真理和知识都是美的,但善的理念比这两者更美。”在《蒂迈欧》篇中说:“凡善的事物都是美的”。在这些言谈中表明美与善是同一的。在前面讲了,在柏拉图总的宇宙观中,他认为善的理念又是理念世界中至高无上者,因而美的理念就必须从属于善的理念,为善的理念所支配。基于这样一个原因,所以在柏拉图在审美分析中,始终都认为灵魂的美要高于一切形式的美。如他在《会饮》篇中就谈到要使人认识到灵魂的美的要比形体的美更高贵。在《国家》篇中就说到,一般的普通人都是“声色爱好者”,因此他们都只关注“美的声调”,“美的色彩”,“美的形状”等,只有哲学家,爱智者,才能看到和理解到和善同类的美本身。在《斐莱布》篇中说:心灵的快乐要高于一切感官所拥有的快乐等等。

篇4:德里达对海德格尔及传统存在论的存在本原观的解构论文

德里达对海德格尔及传统存在论的存在本原观的解构论文

摘要:西方哲学从开端以来一直将存在视为最终的本原或根据。德里达对这种传统的存在本原观进行了解构。他认为,存在远非最终的根据或本原:在存在之“前”,还有更古老的“延异”;而存在自身,也早已是“踪迹”。

关键词:存在踪迹延异德里达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在“哲学的终结和思的任务”中曾说:“……从哲学开端以来,并且凭借这一开端,存在者之存在就把自身显示为根据【arche(本原),aition(原因),Prinzip(原理)。】……作为根据,存在把存在者带入其当下在场。”[1](68-69)存在――根据、本原、原理。的确,这是西方哲学两千多年来始终未变的存在规定。于是,追问万物本原的哲学最终成了存在论,存在的意义也成了西方哲学最重要的问题之一。但是,存在真的是最后的根据和本原吗?通过对包括海德格尔哲学在内的整个西方传统存在论的解构(déconstruction),德里达发现,存在远非最终的根据和本原。在存在之“前”,还有更古老的“延异”(différance);而存在自身也早已是“踪迹”(trace)。

一、踪迹:对“在场-不在场”的绝对超出

但对传统存在本原观的反思从后期海德格尔就已经开始了。海氏后期不仅继续前期的存在之思,而且还给存在打叉;不仅重视在场,还重视非在场;不仅继续思考“本己”(eigen),还追问使“本己”得以可能的“自缘构”(Ereignis)。如果说,海氏前期的“思想的事情”无疑就是存在;那么海氏后期关于“自缘构”、“打叉”以及打叉后留下的“踪迹”(Spur)的思想还是存在之思吗?它是对前期“存在之思”的深化、因而本质上仍属于存在的时代(Epochen),抑或从根本上已超出存在时代或至少摆出某种想超出的姿态?但又是以何种姿态?通过对不在场的思考吗?但不在场根本上不仍是在场的一种方式?通过对踪迹的追问?然而踪迹在他那里究竟占有何种地位?是否已取代了存在而成为他后期思想的主题?这些暂且不谈。此处关心的是,德里达将如何看待海氏思想中这种复杂的局面?

以他一贯的解构策略,德里达说,海德格尔思想中存在着双重指向:时而是从当前(présent)出发,追溯关于作为在场状态(Anwesenheit)之存在的更本源的思想;时而质疑这种本源规定本身,把这种规定思为终结(clture):希腊-西方-哲学的终结。这后一种思想方向思及Wesen,它甚至还不是在场(Anwesen),它超出于在场(présence),它在古希腊之前或超越于它之外。[2](75)

在德里达看来,海氏思想中的这“两种文本、两种姿态、两种视角、两种倾听方式,同时聚集又分离”。[2](75)但这双重姿态真的是“同时聚集又分离”吗?若从海氏思想的整个道路来看,或许它们并不是同时存在、相互交织的双重姿态,而是一个从前者不断向后者返回的姿态:从非本源的“当前”向本源的“作为在场之存在”返回,再从在场向比“作为在场之存在”还要古老、甚至超出存在时代之外的东西后退。但这并非此处所要关心的。我们关心是,正是在德里达对海氏的这种划界中,德里达自己的“思想的事情”显露出来了:那就是他所说的比“作为在场之存在”还要古老或者还要晚到的“事情”。

然则这究竟是何种事情,竟至比在场还古老,甚至在存在时代终结之外?它是不在场吗?不!德里达说,“那被给予我们以在终结之外进行思考者,又并不就是单纯的不在场(absent)”:“不在场或者不给我们以任何东西以供思考,或者还只是在场的否定方式”。[2](76)因此,德里达说,这是一种对于“全部可能的在场-不在场”的“绝对超出”。但虽然如此,它仍然“要以某种方式具有意义”,只是由于它已超出在场-不在场,所以它之具有意义就是以“形而上学本身不可能提出的方式具有意义”。[2](76)那么,这种绝对超出于在场-不在场的不同于存在的“东西”究竟“是”“什么”?德里达说,这就“是”以踪迹之“名”被思考的“东西”:“为了超出形而上学,就必须有某种踪迹被铭刻在形而上学的文本之中,所有的这种踪迹都继续作为符号,只是不再指向另外一种在场,也不是指向在场的另外一种形式,而是指向一种完全不同的文本”。[2](76)

也因此,这样一种踪迹也就不再能被形而上学或哲学予以思考:“任何一种哲学因素都还没被准备好去把握它。它就是那逃避把握者。只有在场才能被把握。”[2](76)为了彻底避免重新沦为在场的命运,这样一种踪迹甚至还得必须再次涂抹“它自身”(elle-même)(或译“它本身”)。为什么?因为一旦它不把“自身”涂抹掉,它就重新拥有一个“自身”,就会重新对于自身而在场,就会重新在在场中被把握。而如此一来它恰恰就不再“是”踪迹:踪迹之为踪迹恰恰在于它抹消自身而指向他者。所以德里达说,“踪迹被铭刻在形而上学文本中的方式是如此不可思议,以至于它必须被描述为对踪迹自身的涂抹。踪迹作为它自身的涂抹而自我产生。逃避自身、逃避那有可能将它保持在在场之中的东西,此为踪迹之所固有。踪迹既非可知觉的,也非不可知觉的。”[2](76)这里再一次显示出德里达对包括海德格尔在内的整个现象学基本精神――回到事情“本身”――的解构。对事情“本身”的信念是现象学得以可能的前提。无论是胡塞尔的“悬置”还是海德格尔的“拆构”(Destruktion),其针对的都是偏见:或者是自然态度的偏见,或者是传统存在论的偏见。他们都没有对“事情本身”这个前提表示过怀疑。而德里达所要解构的恰恰就是这个现象学的前提。这一点早在《声音与现象》中就已涉及。德里达在那里写到:“与现象学让我们相信的相反,与我们的欲望不可能不相信的东西相反,事物本身总是自我逃避的”。[3](117)但事物逃避之后必竟还有踪迹。踪迹不是本身,没有本身,因此超出了以回到事情本身为使命的现象学的范围:“踪迹超越于那把基础存在论和现象学深刻地连接在一起的东西。踪迹总是延异着,从来没有自我呈现。它在自身呈现中涂抹自身,在发出回响之际震聋自身,像在延异中书写自身、铭刻自身的a一样。”[2](24)

涂抹自身的踪迹已不再自身在场。不仅如此,甚至连通常以为的在场,也已经是踪迹了。

二、在场的踪迹化

自《存在与时间》以来,海德格尔一直认为存在被西方形而上学遗忘了,而这种对存在的遗忘实质上也就是对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存在论差异的遗忘。同时,由于存在在西方形而上学中总是被经验为在场,所以对存在-存在者之差异的遗忘,又成了对在场-在场者之差异的遗忘。在《阿那克西曼德之箴言》中,海德格尔说:“但存在之事情乃是去存在(或是)为存在者之存在。这一神秘多义的第二格的语法形式指示着一种发生,在场者的一个出自在场的来源。但是,凭着在场和在场者这两者的本质,这一来源的本质始终还是蔽而不显的。不但于此,而且甚至连在场和在场者的关系也始终未经思考。从早期起,在场和在场者就似乎是各各自为的某物。不知不觉地,在场本身成了一个在场者。……在场之本质,以及与之相随的在场与在场者的差异,始终被遗忘了。存在之被遗忘状态乃是存在与存在者之差异的被遗忘状态。”[1]在海德格尔看来,这种遗忘是如此彻底,以至于连差异的“早期踪迹”都被磨灭了。他说:“存在之历史始于存在之被遗忘状态,因为存在――随其本质,随其与存在者的差异一道――抑制着自身。差异脱落了。它始终被遗忘了。唯差异双方,即在场者与在场,才自行解蔽,但并非作为(als)有差异的东西自行解蔽。相反地,就连差异的早期踪迹也被擦去了,因为在场如同一个在场者那样显现出来,并且在一个至高的在场者那里找到了它的渊源。”[2]

让我们在此稍作停留。

“差异脱落了。它始终被遗忘了。”但不仅差异被遗忘了,“就连差异的早期踪迹也被擦去了……”。海德格尔这里要说的是什么意思?难道是说,差异虽被遗忘了,但本来还有踪迹――差异的早期踪迹――留下?而现在,就连这早期踪迹也被擦去了?还是说,“差异的早期踪迹”就是指差异本身?差异,或者说差异的分环勾连本身,就是一道踪迹,而且是早期踪迹?但无论如何,可以确定的是,这早期踪迹复又被擦去了。然则又是什么把这早期踪迹重又擦去?是否这种擦去又没有留下新的踪迹?如果真的连这种早期的踪迹都被擦得无迹可寻,我们又如何能经验到差异的这种被遗忘?所以,事情必然是,虽然连差异的早期踪迹都被擦去了,但毕竟还是有踪迹留了下来,只要我们还能经验到差异的这种被遗忘本身。

而这也正是海德格尔自己不得不承认的。他说:“可是,唯当存在与存在者之差异已经随着在场者之在场揭示自身,从而已经留下了一条踪迹,而这条踪迹始终被保护在存在所达到的语言中――这时,存在与存在者之差异作为一种被遗忘的差异才能进入一种经验之中。”[4](57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德里达说:在叙述了对早期踪迹的涂抹之后,海德格尔因此就能够以一种无矛盾的矛盾的方式,记载、会签对踪迹的确认。[2](26)差异的早期踪迹被涂抹了,但有一道新的踪迹留了下来。踪迹被重新确认了。于是形而上学的文本中其实已充满了踪迹。然则这新的踪迹是如何留下的?“……差异已经随着在场者之在场揭示自身,从而已经留下了一条踪迹……”。这说的是什么?差异随在场揭示自身之际就已留下踪迹――这说的难道不是:在场已经是踪迹?是对差异的早期踪迹的涂抹而遗留的踪迹?难道不是:在场已经是踪迹了,已经是涂抹的效果了?而这也正是德里达从其中得出的结论。他说:对差异的早期踪迹的涂抹与它在形而上学文本中的迹化(tracement)是“相同的”,这迹化必定保存了它所抑制或抛弃的东西的标记,[2](25)即保持了早期差异的标记,于是成了新的踪迹。由此德里达就能够说,差异的“早期踪迹”虽然丧失了,然而这种丧失自身复又在一个文本之中被庇护、保藏、注视、推迟,以在场的形式,以本己性的形式,而后者自身复又只是一种书写效果。[2](25-26)在场原来只是迹化的效果,书写的效果,是一种涂抹了差异的早期踪迹的踪迹。于是在德里达看来,传统形而上学的概念等级就被颠倒了:在场成了符号的符号,踪迹的踪迹。它不再是最终的所指。它成了一般化了的指称结构中的一个函数/功能。它是一道踪迹,一道涂抹了[差异的早期]踪迹的踪迹。[2](25,76-77)

早期差异虽然已经随着在场者之在场而揭示自身,但正如海德格尔本人所说:“无论如何,差异都没有作为这样一种差异而被命名出来。因此,差异之澄明也并不能意味着差异显现为差异。”[4](578-579)同样,在场虽然是迹化的效果、书写的效果,是踪迹的踪迹,但在场毕竟不是作为“踪迹本身”显现。换言之,虽然在场是踪迹的效果、踪迹的踪迹,但踪迹“本身”并不就是在场。踪迹既非在场也非不在场。在场只是传统形而上学给予踪迹的一种形而上学的规定或命名。正如德里达所说:“必须要认识到:对踪迹的所有规定――人们给予它的所有的名称――都属于那遮蔽了踪迹的形而上学文本而非属于踪迹自身。”[2](77)当然,不属于踪迹自身,并不是因为踪迹好像真的有一个在场的、现成的自身。恰恰相反,“没有踪迹自身(elle-même),没有本己的(propre)踪迹。”[2](77)踪迹之为踪迹,恰恰在于它总是要抹去自身,在于它“自身”就是一个否定自身、涂抹自身的“悖论结构”,否则它就不是踪迹而又是“一个坚不可摧的实体”了。[2](25)

这就是德里达对海德格尔的“解-构”:海德格尔已看到在场-在场者的存在论差异总是被遗忘了,也就是说,存在(在场)总是被当成了存在者(在场者),因此他总想从存在者(在场者)“返回”到那被遗忘了的本原或根据:存在(在场)。但毕竟,他尚未看到那被经验为在场的存在自身也成了踪迹,成了踪迹的踪迹;他尚未意识到,在场、本己性自身正是这种踪迹的效果、书写的效果。他虽然也已思及了踪迹――既思及了差异的早期踪迹,也思及了对差异的早期踪迹的涂抹本身仍留下的踪迹――但他毕竟没有看到,或即使隐约看到了却没有充分自觉到,踪迹恰恰构成了对任何一种本原的解构――因为传统形而上学所理解的任何本原都是在本己(本真)意义上的.永远自身在场的本原。但即使如此,他对踪迹或涂抹的艰辛丰富的探索,毕竟极大地激发了德里达对在场形而上学的更为彻底的解构。[5](83-84)当然,近代以来思及踪迹的思想家并非海德格尔一人,但对德里达影响最深的无疑是海德格尔。这正如德里达自己所说,人们总能够在形而上学的话语中识破这种处于延异运动中的踪迹,特别是在现代哲学话语中,比如尼采、弗洛伊德、勒维纳斯等,尤其是在海德格尔的文本中:它激发我们考问当前的本质,当前的在场:何谓当前?何谓在其在场中思考当前?[2](24)显然,正如我们刚才所说,这当前或在场的本质,在德里达看来就是踪迹。而这种思想恰恰是由海德格尔激发出来的。

三、比存在还古老的延异

把在场解构为踪迹,并没有最终解构掉海德格尔的存在之思。因为,虽然在西方形而上学中存在总是被理解为在场,但存在自身并不就是在场。所以要彻底解构存在之思,还必须直接对存在进行解构。为此,德里达诉诸于他著名的“延异”(différance)。

“延异究竟是什么?”

这是许多人向德里达提出的问题。但德里达之所以诉诸于“延异”,恰就是要解构这个问题,更准确地说,这个问题中的“是”(存在)。正是在这种解构中,延异与存在的关系才被澄清:延异所要动摇的正是这个“是什么”中的“是”、即存在的统治。

德里达说,延异处处动摇和质问的是存在――作为在场或存在者整体(étantité)的存在的统治。[2](22)正因为延异动摇的是存在,质问的是在场,所以我们就不能再用存在和在场来述谓延异:“延异不存在或不是(n’estpas,isnot)。它不是一个在场的存在者,无论这个存在者多么卓越、唯一、重要或超越,如人们希望的那样。”[2](22)而且,说延异不存在,不是在场者,也并不等于说延异是不在场者:因为即使是不在场者,也已经是了。但延异根本就不“是”,它不去“是”――它要动摇的恰恰就是这“是”的统治。或更严格地说,它总是在是的同时又涂抹是,让是成为踪迹。与踪迹一样,或毋宁说作为踪迹,延异超出于在场-不在场的对立之外。但同时,德里达也承认,延异对“作为在场或存在者整体(étantité)的存在之统治”的动摇,恰恰是通过海德格尔所揭示的存在论差异才得以可能。他说,如果存在与存在者之间的差异不在某种程度上被打开,这个问题就不会出现,也不会被理解。[2](22)何以如此?因为延异动摇的是存在的统治,或作为在场的存在的统治。但如果没有海德格尔对存在-存在者或在场-在场者的存在论差异的打开,存在如何能重新被唤回?又如何能再去动摇它?所以延异正是“通过”存在论差异而可能。

然则,是否因此就可以说,延异与存在论差异就是一回事,或用德里达的话说,延异就“定居在存在论差异的间距中”?对于这个问题,德里达说,“并没有一个简单的回答”。[2](22)这意味着什么?让我们具体来看。

一方面,德里达说,就其自身的某一面而言,延异当然只是存在或存在论差异的历史的、时代的展开(déploiement)。延异的那个a就标志着这种展开的运动(mouvement)。[2](23)值得注意的是,德里达这里竟说“延异自身”(elle-même)!延异有自身吗?他不是一再说延异没有自身,而且恰恰是对自身的解构吗?这是德里达的笔误吗?抑或相反,是他故意耍的一个花招?因为,如果不是就其自身而言,延异如何能是,而且“是存在或存在论差异的历史的、时代的展开(déploiement)”?不正是在存在的时代,才有自身可言吗?所以延异、踪迹在存在论中,在形而上学的文本中早已获得自身了。正是由于获得了自身,延异才成了存在论差异,成了此差异的历史的、时代的展开,而踪迹才被经验为在场,在场才被经验为在场者。也正因此,把延异经验为存在论差异,就仍还处于形而上学之内,一如把踪迹经验为在场也同样处于形而上学之内一样。所以――

另一方面,德里达说:“关于存在的意义或真理的思想,把延异规定为存在者的-存在论的差异,在存在的问题视域中被思考的差异,不仍是延异的内-形而上学的效果吗?延异的展开或许不只是存在的真理,或存在的时代性。”[2](23)注意,德里达说,延异的展开或许不只是存在的真理。换言之,延异或许有另外的展开形式。所以德里达接着说:“或许我们必须尝试着思考这前所未闻的思想,这沉默的迹化(tracement):存在的历史――它的思想卷入到希腊-西方的逻各斯,一如它通过存在论的差异产生出来――只是diapherein(区分)的时代。因此,我们甚至就不再能够把延异的展开称作‘时代’(époque),时代性的概念属于作为存在历史之历史的内部的东西。既然存在除了把自己隐藏在存在者中之外,从来就没有一个‘意义’,从来没有被如此这般地思考和言说,那么,以某种极其陌异的方式,延异就比存在论差异或存在的真理还要‘古老’。正是在这个年代(ge),人们可以把它称为踪迹的游戏。这种踪迹不再属于存在的视域,但是它的游戏却带来存在的意义并为之划界:踪迹的游戏或延异,它没有意义且不存在。……对于存在于其中游戏着的这个无底棋盘来说,没有持存,没有深度”。[2](23)

如是,延异就不是存在,也不是不存在,而是干脆别于存在。它比存在还要古老。当然这种古老并不是时间意义上。其实它要说的或许就是:一切显现出来的存在,貌似坚实稳固的事情本身,其实早已经是踪迹,是踪迹的游戏的效果,是延异的效果。我们能把握到的只能是在场、存在,只能拥有关于存在的真理。

延异处于存在时代之外,并非形而上学所能把握。然则我们该如何思考、如何命名这别于存在者,这处于外部者?然而,问题或许首先是,它能否被命名?命名意味着什么?命名,给予一个名字,一个专名:propername,一个本己的、固有的、专有的名字。然而,何种东西才能有资格获得这种专名意义上的名字?难道不是那首先已有其本己、固有、专有之(propre,eigen)性的事物吗?因此难道不是那已先有其自身者吗?然而,以延异之名思考的东西有其本己、固有、专有之性、之自身吗?没有!延异恰恰是对自身、本己的解构。德里达在“延异”一文中曾经专门加了一个注释讨论在场、本己、自缘构、存在论差异与延异的关系。他在那里指出,如果在场的礼物是自缘构(Ereignen)的所有物(Eigentum),那么延异就不是任何意义上的本己化(propriation)过程:它既不是肯定(自缘构:appropriaton),也不是否定(自褫夺:expropriation),而毋宁是别一回事(l’autre)。自缘构构出一个“自身”、一个“自己”。德里达指出:存在、在场与本己化(-propriation)之间组成了一个链条。在这个链条中,“Eigentum”起到了一种不可还原的作用。但延异恰恰是对“Eigentum”、对“自身”、“自己”的解构。所以德里达的延异不仅不是海德格尔前期说的存在,而且也不是后期说的自缘构。它完全是与此无关的别一回事(l’autre)。

所以这别于存在者、外于形而上学文本者,本不可以命名。然而,我们毕竟还是命名了。不是吗?我们不是以延异之名在思考它、言说它吗?而延异,作为名字,却已经是形而上学的了。正如德里达所说,对于我们来说(千万不要忽视这个“对于我们来说”――引者),延异仍保持为一个形而上学的名字。它在我们的语言中接受的任何名字,作为名字,都是形而上学的。当这些名字把对延异的规定言说为在场与在场者之间的差异时,情形尤为如此。[2](28)那有别于存在者不得不用我们的语言来说,不得不在我们的语言中接受名字。因此,连延异这个名字也是形而上学的了。我们可以感受到,德里达这里是如何在拼命地想通过撞击语言的界限,来显示、暗示、指示某种超出形而上学语言、超出形而上学文本之外的东西或事情。[3]因此对于这样一种比存在更古老、不断地涂抹自身、延迟自身、在替代链条中自我脱位的东西,根本就没有名字可言,所以连“延异”也不是它的名字:“‘延异’不是一个名字,不是一个纯粹的命名统一性”。[2](28)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德里达才说延异既不是一个“词”、也不是一个“概念”:因为无论是词还是概念,都已经预设了某一个自身同一或统一的意义,已经预设了自身性、同一性――而这恰恰是“延异”所指的那回事要进行解构的。

[参考文献]

[1] 海德格尔:《面向思的事情》,孙周兴译,商务印书馆,第2版。

[2] Jacques Derrida:Marges de la philosophie,Paris : Les dtions de Minuit, 1975, c1972.

[3] Jacques Derrida:La voix et le phénomène,Paris : 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967.

[4] 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孙周兴选编,12月第一版。

[5] Jacques Derrida:De l’esprit,Heidegger et la question, ditions Galilée, 1987.

篇5:谈速写对美教的重要意义论文

谈速写对美教的重要意义论文

我们知道美术教育是以美术为教学内容的学科教育实践活动,既然是实践活动,笔者认为它就会随着生产力的进步而进步,随着科学的发展而发展,从而变得更加严谨和完善。随着西方绘画的传入,现代中国的绘画种类变得越来越多,这也给美术教育带来了难题。例如,在中国画学习者的心目中,光影和结构线就可能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其实,细细揣摩的话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联系,东西方人都生活在共同的世界中,物体之所以能被看见都是依赖于光。所以不能盲目地讲西方人用光影造型而中国人就对光的存在视而不见,在这一方面,应该说中国人选择了以线造型。因为在点、线、面三者中,线是一个中间者,中国画选取了线作为造型手段是一个最为便捷的办法。不管中国画以后的发展取向如何,中国画“以线造型”是不变的。线是中国画表达画意的很重要的方式,在入门训练中线的运用甚至比笔墨的锤炼更为重要。纵观中国画的发展史,每一位成功的中国画家都有一手过硬的速写功夫。而中国画历来所讲的“目识心记”、“澄怀味象”的造型取向,就是中国画在造型中从静态训练向动态训练的升华。因此,速写在整个中国画教育中是基础之基础,是至关重要的。速写是古今中外画者敏锐捕捉生活感受的首选手段。它能使绘画学习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事实却是,我们的教育活动往往忽略了对速写这个基本功的重视。这是非常值得警惕的。

这种情形的出现实际是与各大院校的课程设置有关系的,很少有学校会开设速写这门课,它们开设更多的基础课程是素描、水粉等,但是不管是头像素描、半身素描还是全身素描,要想真正把握其艺术的精髓,就必须掌握速写的本事,这样才能很好地把握对象的形和神,才能画出对象最本质的东西。而一些学生对美术实践课存在着认识上的不足,急功近利是他们的普遍特点,他们往往为所画线条、块面是否与实物接近而或喜或忧,有的甚至看一眼画一笔,不加理解地去模仿,久而久之,这种没有真情实感的学习方法会使学生丧失自信。学生很多时候在自觉不自觉地与大师相比,事实上,学生与大师有着很大的差距,学生的习作没办法和大师们成熟、精到的作品相提并论。任何一位成熟的画家都是经过长期严格的训练,练就了过硬的速写功夫,才达到了心、手、脑高度统一的境界。由此可见,学艺不是一个简单的过程,而是讲求厚积薄发。试想如果没有“众里寻他千百度”的执着,没有“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的苦苦追寻,又何来“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美丽结局?所以培养学生的艺术情感,并把这种情感融入速写学习中十分重要。

在这里笔者强调的是速写训练的重要性,速写作品则是作者对客观物象的一种转化,其中多了一层转化关系,美术专业的`教师应该将这种转化关系充分讲解给学生听。其实,速写也是绘画的一种语言,其训练的意义是提高学生的造型能力,使其熟练地掌握绘画语言,更加深刻地培养学生的艺术感觉和艺术修养。而这些就对教师在教学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要有过硬的速写功夫,而且要有很高的责任心。首先,教师应该在整个的专业课教学活动中把速写训练当做教学的一个不可分割的部分,让画速写成为学生的一种习惯;在具体的教学活动中,教师应细心引导学生把临摹的东西运用到写生中去。其次,当学生的能力达到一定水平,教师就要开始引导他们用绘画的眼光去观察、分析所要描绘的物体,注重自己的内心感受,并将对象的“神”表现出来,真正做到精确表现物体的灵魂和精神状态。

绘画大师亨利?马蒂斯说过这样一句话:“如果素描是属于心灵的,那么色彩则是属于感官的,你必须先画素描,培养心灵,并能把色彩导入心灵的轨道。”这句话生动地说明了作为基础课程的素描和色彩之间的联系。在这里我们要说明一点,就是速写在二者之间起到了一个关键的作用,它能把色彩带入我们心灵的深处,使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和阐释客观物象。因此,速写是美术工作者的立身之本。搞美术创作,速写不是可画可不画的,而是必修之课,因为它是万变之源。而现在速写能力的弱化已极大地制约了学生专业能力的提高,尤其是其最终创作的表达,因此,加强学生对速写重要性的认识以及加大教学中教师对速写训练的指导力度十分必要。我们知道历代诸多优秀的艺术家无不以速写为手段深入生活、表现生活,从而积累了大量的创作素材。速写画得越多,素材越丰富,积累的形象就越真切,创作就如有源之水,自然而然产生出来。有成就的艺术家无不是从速写的实践中获得艺术的真谛,速写是他们艺术成功的奠基石。面对极端复杂、万象纷至的事物,画者要做到敏锐、简练、概括地抓住事物的本质和特征,这种能力就必须靠速写来锻炼和保持,所以速写不仅仅是绘画基本功的锻炼,也挖掘了画者的天性、才气等潜力。

速写是提高学生观察能力、造型能力和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它不受绘画时间长短的限制,主要通过简练灵动的线条表现对象的特征,学生可大胆夸张、取舍,用不同的线条表达自己内心的不同感受。它工具简单,随手可得,随时随地都可以进行创作。它表现技法多样,有表现明暗变化的速写,有类似白描的速写,有线条极为夸张的速写,等等。另外,钢笔速写、炭笔速写也别有趣味。速写对客观条件要求极低,但表达范围极广,这是其他绘画表现形式所不及的。从古到今,中国或外国的艺术家都无一例外地进行速写。中国画家历来都有粉本,最早我们可以看到唐代画家的速写。在国外,意大利的达?芬奇、米开朗基罗,荷兰的伦勃朗,法国的德拉克洛瓦,俄罗斯的列宾、苏里科夫,德国的珂勒惠支,等等,他们在创作大量作品的同时,都留下了难以计数的速写画稿。

速写,是美术教学中不可忽视的教学内容,速写训练可以提高学生的绘画基本功和审美能力,是培养学生感知生活、体验生活、表达内心的一种形式。因此,我们说没有速写内容的美术教学是不完整的,忽视速写也必然影响美术教育的发展。速写同时也是美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能仅仅停留在为了应付考试的层面上,它是一名画家、一名艺术工作者艺术实践的奠基石。美术教育工作者要时刻关注速写在整个美术教育中的重要地位,努力培养学生形成每天画速写的习惯,为中国绘画教育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相信经过日积月累,学生终会获得“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美好结局。

篇6:浅析等待戈多对传统戏剧的解构论文

浅析等待戈多对传统戏剧的解构论文

在贝克特的作品中,我们很难见到他去描绘现实社会的真实生活,也无法洞悉出所谓的年代、背景、场景和画面等传统文学作品的基本要素,这也就使得他的小说和戏剧作品中很难出现对于某一具体的社会问题的思索。但这并不意味着贝克特本人的创作是脱离社会,脱离生活的。《等待戈多》诞生于20世纪50年代,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刚刚结束的西方社会,残酷的战争摧毁了西方人对传统文明价值的信仰,经济的困顿、文化的冲突、人性的泯灭、个体生命的消亡、意识形态的隔膜使得西方人几乎丧失了继续生存下去的信念。他们仿佛行尸走肉,游走在社会的各个角落。他们所说的每一句话,所做的每一个动作都不过是社会规则在他们头脑中的映射,并不需要他们做出深刻的思考,也就不存在逻辑的关联。

这样的生活正如同《等待戈多》中的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一样,所有的动作、所有的语言都是虚无的存在,都是毫无意义的展现。当他们坐在那里静静地等待戈多时,戈多能否到来并不由他们决定。这就好像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未来、社会的发展永远无法由个人所掌控,每一个个体的存在,每一个个体的抉择并不影响时代的洪流,他们的身体和精神已经被这个失去了希望的时代所掏空。因此,《等待戈多》中两个人之间的对话并非是二人心灵的沟通,只是一种保持肉体存续的形式而已。他们的言语和他们的行为所能发挥的作用仅仅是一种肉体存在的证明,但正是这种证明的存在却明确地告诉读者,告诉所有观看这部戏剧的观众,他们的精神已经“消亡”。“埃斯特拉冈:咱们马上就上吊吧。弗拉季米尔:在树枝上?(他们向那棵树走去)我信不过它。埃斯特拉冈:咱们试试总是可以的。”如此痛苦的人生往往会令人产生死亡的冲动,而“死亡”的价值却是唯一使得二人能够感到自己尚存一息的因素。当他们在无尽的等待中逐渐失望时,内心深处升腾而起的死亡使得他们意识到了自己的价值所在。但犹豫使得死亡成为了不可完成的任务,他们在等待的无奈中消弭着自己的生命。当贝克特将现实生活中的精神空虚升华为哲学思考后,带给我们的只有模糊、破碎、未知。因此,我们在《等待戈多》中看不到传统戏剧的情节,也无法从中获得完整的故事,西方文学近的戏剧传统在《等待戈多》中被颠覆。

在《等待戈多》中,虽然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的等待是这样的无奈,戈多的到来是那样的遥遥无期,但他们却又必须面对、必须接受。因为这样的等待是如此的真实,任何人都无法逃避。在贝克特建构的剧本空间中,我们仿佛能够听到一个声音时刻响彻在荒凉的大地上。作为一名从现实主义小说土壤中成长起来的作家,贝克特的作品不可避免地带有现实主义小说的印记。在这一类型的文学作品中,读者往往能够感受到一个无形的却又无所不在的“上帝”。但贝克特毕竟不是一位现实主义作家,他在自己的作品中塑造了更精致的空间。这样一个全新的世界中,传统模式下的语言已然丧失了其固有的功能。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之间的对话并非为了对话和交流,不仅因为读者和观众无法从他们的话语中获得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同时这些毫无价值内涵的信息沟通使得他们的对话变得毫无意义。“语言的退化导致了他们对世界认知能力的退化,因为语言已经无法承载对现实世界的.认知和对时间的记忆。”⑤丧失了语言功能的二人依旧使用着对他们的人生而言毫无意义的语言,这不是最后的挣扎和努力,而是因为在漫长的人生中,他们是如此的孤独,唯有语言———这一人类本能性的呼喊和社会性存在的集合体———使他们依然保持着肉体的“鲜活”。如此的生存状态正是世界的本来面貌,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的等待是毫无意义的,而以这样一种状态“存在”的人生也是毫无意义的。因此,现实的丑恶与恐怖、人生的痛苦与绝望在等待戈多的漫长过程中逐渐蔓延。

单纯从戏剧剧本来说,《等待戈多》的内容与主题都是虚无的。这种虚无正是作者对社会上人类荒诞性处境的描绘,是他对现实的感悟。在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等待戈多的过程中,有几个较小的配角逐一登场。他们的上场与下场所发挥的作用并非是传统戏剧中的情节线索,而是以“非理性”的存在彰显着自己的价值与意义。在这样一个空无的世界中,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没有了时空的观念,也褪去了戏剧结构的基本格局。我们无法从他们的话语中了解到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的内心世界,更无从建构性格鲜明的人物形象。而他们唯一所做的只有等待,因此,就连扣人心弦的戏剧冲突也在等待中消失了。读者和观众所看见的只是一群披着人的外衣的、被这个可怕的现实世界扭曲了心灵的可怜虫。在他们的身上,我们看不到所有正常社会秩序下应有的文明、礼貌、绅士,有的只是荒诞的举止、无聊的动作、混乱的话语、默默的等待。诚如荒诞派戏剧奠基人尤奈斯库所说:“我试图通过物体把我的人物的局促不安加以外化,让舞台道具说话,把行动变成视觉形象……我就是这样试图伸延戏剧的语言。”正是在这种戏剧观念的指导下,剧本的创作者们将焦点放在人物形象、人物语言之外的戏剧元素中。剧本是一种代言体,它只是用剧中人物自己的语言和行动来展示他们自己。戏剧文本的构成当然也包括作者自己在剧本中的舞台指示语,并且,作为戏剧文本的组成部分,舞台指示语也理应受到我们的重视。在《等待戈多》的第二幕中,作者介绍的那棵树多了几片叶子。这是在告诉观众,爱斯特拉冈和弗拉季米尔所处的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但他们的人生依旧是在等待中度过。

作为一部戏剧,剧本不仅是供读者阅读的文本,更是供戏剧演出用的文学“脚本”。鲁迅先生也曾说:“剧本虽有放在书桌上和演在舞台上的两种,但究竟以后一种为好。”⑥按照传统的观念,所谓好的剧本应该具有双重价值,即文学的价值和戏剧的价值。而且,剧本与其他文学样式的区别,也就在于它的戏剧价值。剧本首先是属于戏剧的,它的戏剧价值应该是首要的。但我们很难在《等待戈多》这部作品中发现较为明显的戏剧价值,这是因为作者将其与社会价值联系在了一起。贝克特是将社会的无奈熔铸于《等待戈多》的创作中,在寂寞又悠长的岁月中,人们的生活充斥着等待的无奈与等待的真实。这就是现实,这就是人生,任何都无法避免、无法逃脱的人生。当观众在剧院中看到弗拉季米尔和爱斯特拉冈时,他们仿佛看见了自己的人生就在永远不知道尽头的未来等待着。所有的人都知道自己的等待将是无言的终了,所有的人又都无法改变早就注定的结局。因此,人生中剩下的就只有“等待戈多”了———这是唯一可以使我们感受到自我存在的原因。(本文作者:孙新法 单位:西安外事学院外国语学院大学英语部)

篇7:美拟对伊拉克动武推升石油价格论文

美拟对伊拉克动武推升石油价格论文

[摘要] 美国坚持动用武力推翻伊拉克总统,引发石油价格上升。石油价格上涨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抬高经济活动成本并转化为通货膨胀,减缓近几个月来美元兑欧元和日元的贬值趋势。但原油市场价格不大可能持续超过每桶30美元的水平,即使美国对伊拉克动武,油价短期剧烈波动后,仍可能回到每桶30美元以下。

美国坚持动用武力推翻伊拉克总统,引发石油价格上升。近日,世界石油价格已达到每桶30美元左右,是18个月以来最高的,比今年年初上涨40%左右。专家估计,美国对伊拉克发出的战争威胁,已经使石油价格每桶上升2-5美元,一旦战争爆发,短期内,石油价格每桶至少会上升15美元,达到每桶40美元以上。在当前世界经济扑塑迷离的情况下,石油价格上升对世界经济雪上加霜。

一、石油价格攀升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石油作为一种战略资源对世界经济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自20世纪70年代爆发石油危机以来,石油价格的上涨和波动一直是影响世界经济稳定和增长的一个重要因素。

首先,石油价格上涨影响世界经济增长。按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估计,今年以来石油价格的上涨,会使美国经济增长速度在未来一年内减少0.2个百分点, 欧元区国家的经济减少0.3个百分点,日本经济增长率减少0.4个百分点。由于发展中国家产业结构仍以制造业为主,工业生产的能耗水平相对较高,油价上升对发展中国家的冲击更大,经济增长率减少0.45个百分点。如果今年的国际油价继续保持高位甚至进一步攀升,对目前日趋复苏的世界经济将产生抑制作用,从而影响今年世界经济的增长。

其次,石油价格上涨抬高经济活动成本并转化为通货膨胀,今年以来石油价格的上涨,会使美国通货膨胀率在一年内增加0.5个百分点,欧元区增加0.7个百分点。石油价格的持续走低,为美联储和欧洲中央银行去年连续降息刺激经济复苏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而油价的再次上升诱发的通货膨胀压力有可能迫使欧、美等国的中央银行改变现行的宽松货币政策,维持或提高利率以防止通货膨胀,从而对经济产生制约作用。 传统上,欧洲各国普遍实行的高油税往往会加剧油价上涨所带来的通胀压力,石油价格上涨对欧元区造成的通胀压力大于美国。目前,欧元区的通胀率接近欧央行的通胀调控目标上限2%。本来,欧央行在防通胀方面就比美联储更加积极,去年在欧元区经济增速下滑的情况下,欧央行在降息频度和力度方面就不如美联储,主要就是顾忌前年油价上涨对欧元区通货膨胀的滞后作用尚未消除。因此,如果目前的国际油价继续上涨,并带动欧元区通货膨胀率进一步攀升,欧央行很可能会先行提高利率以防通胀抬头,这无疑会使复苏势头相对较弱的欧元区经济回升步伐放缓。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银行也会因油价上涨带来的通胀上升而收紧货币政策,全球经济复苏步伐将因此放慢。

再次,国际石油价格上涨会推高美元。国际原油市场以美元计价,油价上涨意味着美元支付需求增加,减缓近几个月来美元兑欧元和日元的贬值趋势。

二、对国际石油价格走势的看法

石油价格变动是由石油供求关系和投机因素决定的。从目前的情况看,石油的价格将主要取决于美国是否对伊拉克动武以及其他产油国的态度。但总的看来,原油市场价格不大可能持续超过每桶30美元的水平,即使美国对伊拉克动武,油价短期剧烈波动后,仍可能回到每桶30美元以下。

首先,从石油的需求看,受国际金融市场动荡、拉美经济危机、今年以来石油价格上涨的影响,今年下半年乃至明年上半年,世界经济难有大的作为。美经济复苏正面临科技股市破灭、公司假账丑闻等多重挑战,前景十分黯淡,不能排除经济因后劲不足而重新步入衰退的可能性。欧元区经济不会好于去年,日本经济仍没有走出低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最新预测下调了美国和欧元区的经济增长速度,预测美国今年的经济增长率为2.2%,欧元区为1.1%,日本经济今年的增长仍与去年持平,为负0.5%,世界经济总体今年将增长2.8%。从而使得今年的世界石油需求量比去年差别不大,这又会在很大程度上抑制石油价格的过快上涨。

其次,从石油供给看,原油市场的供应量不会有的问题。全球石油产量每天7610万桶,欧佩克组织目前的配额产量每天为2170万桶,实际产量每天多170万桶,而伊拉克的石油出口量每天不到160万桶。伊拉克一个国家难以对国际市场的石油供应施加影响。 OECD工业国的石油储备高达26.2亿桶,即使考虑到冬季来临的石油需求增加,到今年年底的石油储备也大大高于20底石油价格开始走低时的25亿桶的水平。即将召开的欧佩克组织会议也不会对石油减产,一方面,石油限产会面临来自美国等西方石油消费大国的政治压力,难以得到非欧佩克产油国的响应,弄不好俄罗斯等非欧佩克产油国会率先增加产量。另一方面,如果油价过高影响全球经济增长,最终也将损害产油国自身的经济利益。

最后,美威胁对伊拉克动武引起对石油市场的投机行为,对国际油价上涨会产生推波助澜作用,短期内有可能将石油价格炒到40美元以上的高位,但一般难以持续,更不会影响到石油价格的基本和长期走势。本次美威胁对伊拉克动武和90年代初的海湾战争情形不尽相同。海湾战争时,伊拉克突然出兵占领科威特,引起国际石油市场一片恐慌,导致油价陡升至每桶41美元,在联合国同意英美等国解放科威特后,国际社会仍然怀疑战事能否顺利结束,但在战争爆发前油价很快就回落了。这次美拟对伊动武,已酝酿了很长时间,国际社会也进行了相当长的讨论,世界各国通过增加石油储备、签订能源协议等措施进行了充分准备,市场信心稳定。沙特阿拉伯、伊朗、科威特等中东产油大国虽反对美对伊动武,但这些国家已表示不会采取石油禁运措施,中东的石油供应是有保障的。

三、不必夸大石油价格上升对世界经济的影响

尽管近来的石油价格上涨会对当前的世界经济复苏进程产生不利的影响,但尚不至于改变世界经济的总体走势,更不会导致世界经济发生衰退。这是因为,一方面目前的.油价上涨尚未失控,仍处于世界经济增长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世界经济抵御石油冲击的能力比上世纪70年代已经大大增强。不仅主要西方国家都建立了大量的战略石油储备和商业石油库存,从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油价上涨带来的不利影响,而且世界经济结构也已发生巨大变化,能源密集型产业已逐渐被信心产业等知识密集型产业所替代,服务业所占比重不断提高,再加上技术进步所带来的能源使用效率的显著提高,美国等西方发达国家创造1美国国内生产总值的能耗水平比上世纪70年代减少了40%,使得各国经济对石油的依赖度明显下降。因此,油价上涨对世界经济的冲击仍然是有限的,这一点可以从-年国际油价大幅上涨对世界经济产生的有限不利影响得到印证。

四、我国的对策

自1993年我国成为石油净进口国以来,我国石油消费以年均6%的速度增长,而国内原油生产增长速度不到2%,石油进口连年增加,到20,我国石油净进口6500万吨,占当年需求量的28%。并且,我国石油进口的70%来源于动荡不定的中东地区。若我国石油供求以目前的速度发展,到以后,我国对国际石油市场的依赖度将超过50%,这将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对此不能不未雨绸缪。

首先,加快对国内石油、天然气的勘探开发投资,增加可采储量,开发利用煤炭、新能源和再生能源以及节能新技术,减少对进口石油的依赖。其次,鼓励扩大国内石油企业到海外进行石油勘探开发,积极利用国外资源。采取多元化石油进口战略,分散石油进口过分集中于某一地区所带来的风险。再次,建立国内石油交易市场,运用即期、远期、期货等多种手段,分散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最后,制订国家战略石油储备方案并加快实施步伐。

篇8:美的理念与终极价值柏拉图的美学价值论文

美的理念与终极价值柏拉图的美学价值论文

【内容提要】

柏拉图以理念论为核心的美学思想内含完整的美学价值论框架。“美本身”是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和绝对的价值实体,具有极致性与自足性。“美的分有”描述了作为永恒的价值范型的“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价值等级关系,而“美的回忆”则强调了作为完满的价值理想的“美本身”对美的追求者的价值范导作用。

【关键词】理念论 美学价值论 美本身

柏拉图以理念论为核心的美学思想在中外美学史上占有勿庸置疑的重要地位。与此同时,它也是美学史上最为难解的谜之一。其难解之处或许还并不在于体系的复杂与命题的晦涩,而在于柏拉图的理论论述本身所具有的“纵深宽广、层面复杂、结论多元”[1]的特点。这一方面与柏拉图的理论著作采用的对话文体有关,另一方面也同古希腊哲学、美学思想未经专业分化、具有浑然整一性的特点紧密联系在一起。就后者而言,柏拉图哲学与美学论述常常在几个不同层面同时展开。策勒尔在其名著《古希腊哲学史纲》中认为:“在柏拉图的哲学中,理念论具有本体论、目的论与逻辑学的三重意义。”[2]P141-142在我看来,策勒尔所划分出的几个层面是远远不够的。柏拉图的理念论哲学与美学就哲学与美学本身而言至少在本体论、认识论、价值论、语言论等几个层面同时展开。如果从更为广阔的学科视野而言,又是与神学、政治学、社会学、人类学、心理学等学科交织在一起的。这样的好处在于理论论述的背景至为宽广,而意蕴也更为深远,有助于对“美”的问题的全方位探究,并且形成一种普遍哲学性质的美学思想。但是,对专业化分工的学科建制已极为细密的现代研究者而言,这种浑然整一的特点却极为不利于对其开展系统详切和条分缕析的深入钻研。唯一的解决方法或许在于,尽量从多层面、多角度对柏拉图的理念论美学加以剥离式的分析,但同时又不能忘记其各个层面是致密的交织在一起的,是一个整体性的理论构造。

就中国的西方美学研究界而言,对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的研究长期处于一种认识论美学范式的支配下。其特点在于,把“理念作为共相”这一认识论层面上的解释作为基本的出发点,推演出一种认识论进路的美学本体论体系,并冠之以“柏拉图理念论美学体系”的名称。从这种研究路径出发,研究者在柏拉图美学思想中发现了一系列的认识论美学的基本问题,如美的本质、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的关系、理性与感性的关系等。我无意于否认这种认识论研究路径的合法性及其所作出的相当的成就。柏拉图的理念论美学本身就笼罩在浓重的认识论氛围之中,因而认识论层面的探讨是极为必要的。问题在于,这种单一层面的研究并不能涵盖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的所有内涵。它所能发现的不过是“冰山的一角”。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谈到,对柏拉图哲学思想的理解,要么就“发现得太多”,要么就“发现得太少”[3]。在我看来,我们以往对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的研究就存在着“发现得太少”的问题。当然,要从各个可能的方位和角度对柏拉图理念论美学进行既剥离又整合的研究是一个浩大的工程,绝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的。因此,在本文中,我只是尝试着与以往的认识论研究路径有所不同的方位,即美学价值论的方位,来切入柏拉图理念论美学,对其可能的美学价值论内涵作初步的分析,以期为理解柏拉图博大精深的美学思想提供一种新的维度,使之彰显出新的意义。

柏拉图理念论美学由“美本身”理论、分有说与回忆说三个基本部分组成。其中,美本身理论构成了理念论美学的出发点。所谓“分有”,简单而言,就是美的事物对美本身的分有。所谓“回忆”,简单而言,就是爱美者对美本身的回忆。

柏拉图所说的美本身,也称为美自身、绝对的美等,实际上也就是美的理念。在早期对话《大希庇阿斯篇》中,苏格拉底对希庇阿斯说:“我问的是美自身,这种美自身把它的理念加到一件东西,才使那件东西成其为美。”[4]由此可见,柏拉图此时已把美本身同美的理念相关联起来。不过,直到中期对话的代表之作《斐多篇》、《会饮篇》、《理想国》、《斐德若篇》等中,美本身理论才在一种成熟的理念论哲学的基础上被加以阐述。

《斐多篇》中那段著名的“苏格拉底的思想自述”向我们描述了柏拉图之所以创建美本身理论的缘由。文中的苏格拉底回顾了他从最初热衷于“那门被称作自然科学的学问”,到产生怀疑与困惑,最后建构了理念论――即关于美本身、善本身等绝对理念的学问――的过程。正是在此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就美本身理论的提出而言,价值论上的思考实际上占据了柏拉图思想的中心位置。柏拉图借苏格拉底之口指出,自然科学的最大问题在于只能说明世界得以产生、运动、发展变化等的“条件”,但却不能解释“为什么这样最好,为什么它应当如此”。[5]P106这一指责从科学与认识论的角度来看是毫无道理的,只有从目的论和价值论的方位才可以理解。柏拉图在此实际上是不满足于一种缺乏对世界与人生的存在意义和终极目的之关注的纯粹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解释。在他看来,世界的“始基”不仅仅是一种自然性的本原,同时也应该作为世界成其为世界、人生成其为人生的价值依据。“我想,通过分别确定每一现象的原因,并进而确定作为整体的宇宙原因,他能把每一事物的最佳状态和什么是宇宙之善完全说清楚。”[5]P107无疑,自然科学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此,他转向了理念论。“我在各种场合下首先提出被自己判定为最健全的理论,然后把与这种理论相一致的东西,与原因相关的也好,与其他事物相关的也好,都假定为正确,而与之不合的就视作不正确。”这种最健全的理论,就是“绝对的美、绝对的善、绝对的大等等一类事物的存在”。[5]P109与上述的分析相应,这里的“正确”与“不正确”也不能仅仅理解为认识论上的“判断”,而应主要在目的论、价值论的“评价”的意义上来理解。因此,美本身(绝对的美)在此也就不单是一种逻辑上的从特殊经验归纳出来的一般共相,而成为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有了美本身这一先验价值标准的设定,就可以依此判定和评价现实中的美的事物与不美的事物。反过来说,现实中的美的事物也从美本身这里获得了其存在的价值依据。“我要简洁明了地,或者简直是愚蠢地坚持这样一种解释:某事物之所以是美的,乃是因为绝对的美出现在它之上或者该事物与绝对的美有某种联系,而无论这种联系方式是什么。……依靠美本身,美的事物才成为美的。”[5]P109-110

柏拉图在把美本身设定为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了美本身的一系列基本特征。就价值论的层面而言,最重要的两个特征是:极致性与自足性。柏拉图认为,美本身是超越了经验界限的一种极致完满的价值状态。“任何不完善的事物都是不能作为别的事物的标准的。”[6]

美本身作为一种先验的价值标准,必然意味着美的极致,意味着美的价值取向在极致状态下所可能达到的终极的理想境地。因此,美本身并不仅仅是一种用以评判美的事物的价值标准,它凭借其绝对的价值完满性占据了超越于世间的一切流变、残损和缺憾的崇高地位,因而与现实中的美的事物拉开了距离,并形成一种价值上的张力,犹如几何学中的“圆”与经验世界中的圆形事物的关系一样――“几何学上的‘圆’或正可说是经验的圆的‘理念’,它同经验的圆之间的亲切而紧张的距离使经验的圆不致自是其是”[7]P53。而对人来说,“这美本身的`观照是一个人最值得过的生活境界,比其他一切都强。”[8]P273因此,美本身还表现为一种符合人类生存愿望的最高价值理想,表现为可以使人的生命超脱于现实生活中的无尽的纷争、扰攘、混乱与荒唐的无价值状态而获得最终的灵魂安顿的一种终极的价值目标。但是,这种终极的价值目标是否只是人类在内在的心灵世界所构拟的一种观念性的价值模型呢?在柏拉图看来,如果承认这一点,也就意味着把美本身的价值绝对性与终极意味交付于暗昧不明的人类主观世界,而这也就意味着价值的绝对性与终极性的丧失。因此,柏拉图还进一步把美本身规定为一个绝对真实的、自足的实体性存在。美本身既独立于现世中的一切实在的价值经验,也独立于一切人类主观的价值祈想,既不因美的事物的消亡而消亡,也不因人的主观好恶而有所变化,而是“永恒地自存自在,以形式的整一永与它自身同一”[8]P272。柏拉图在《会饮篇》中以极大的热情对这一“神圣的纯然一体的”价值实体加以赞颂:“这种美是永恒的,无始无终,不生不灭,不增不减的。它不是在此点美,在另一点丑;在此时美,在另一时不美;在此方面美,在另一方面丑;它也不是因人而异,对某些人美,对另一些人就丑。……那些美的事物时而生,时而灭,而它却毫不因之有所增,有所减。”[8]P272-273

值得注意的是,当柏拉图把美本身设定为自足的价值实体之时,实际上是把美本身提高到了本体论的层次上。策勒尔指出:“从本体论上讲,它(指理念――引者)代表真正的存在,即自在之物。”[2]P141自在之物既是实体。柏拉图的理念本体论实质上是一种实体本体论。因此,柏拉图指认美本身为绝对自足与自我同一的价值实体,也就是对美本身这一绝对的先验价值标准与终极的价值理想给予了本体论上的承诺,把美本身提升为一种本体性的价值。作为本体性价值的美本身把先验价值的绝对性、终极价值的理想性与价值实体的自足性囊括于一身,在遥远的非现实的彼岸世界向凡尘的芸芸众生与纷繁物象投射出辉煌灿烂的价值之光,使世间万物相形见绌,从而激励着人类不满足于现实的生存状况,力图超拔于现世,追求灵魂的不朽与人生意义的永恒。正是在此意义上,我们可以承认:“从苏格拉底到柏拉图,‘美本身’、‘善本身’、‘大本身’或‘美的理念’、‘善的理念’、‘大的理念’之说所诲示于人的是一种运思的智慧,更是一种人生教化,它从人的切己处说起,把心灵的关切引向终极。”[7]P55

既然柏拉图把美本身规定为一种本体性价值,那么,美本身就不再仅仅是认识论意义上的从具体的美的事物中归纳出来的一般共相,甚至也不再仅仅是一般的价值评价意义上的功能性尺度,而是一切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价值维系与人通过美的价值的追求而获得自我生存意义之确证的意义源泉。问题在于,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究竟以一种什么样的方式建立起价值上的关联的呢?美的价值的追求者又是以何种方式追求美本身并在此追求中获得心灵上的价值归依的呢?柏拉图对这两个问题的回答的构成了他的理念论美学中的分有说与回忆说的基本内容。

柏拉图在《斐多篇》中谈到,“在我看来,绝对的美之外的任何美的事物之所以是美的,那是因为它们分有绝对的美,而不是因为别的原因。”[5]P109从价值论的角度来说,这就意味着,经验世界中的具体的美的事物之所以具有美的价值,其原因就在于分有了作为绝对价值的美本身。但是,这种解释还是太表面化了。有必要在对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作深层的思考的基础上,对分有说作更为深入地解释。

关于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中西方的绝大多数柏拉图哲学与美学的研究者都以“分离”和“分有”来描述,并且认为,分有说很大程度上是作为分离说的补充而提出的。在我看来,把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用“分离”和“分有”来描述大致上是不错的,但认为分有说乃是分离说的补充,则仍然是企图从单维的认识论进路来把握柏拉图思想的全部内涵的结果。确实,从认识论的角度来说,把作为一般共相的美本身从具体的作为个别殊相的美的事物中抽离出来,必然会引发一系列的认识论的难题,比如亚里士多德所说的“第三者”的逻辑悖谬的问题,因而,需要补之以分有说来说明个别事物与理念共相之间的隶属和相似关系。不过,正如柏拉图本人在晚期对话《巴门尼德篇》中所承认的那样,分有说仍然未能解决分离说带来的认识论困境,因而柏拉图在晚期不得不进一步发展出通种论来解决这些困难。问题在于,如我们在前文所述,柏拉图之所以创建理念论很大程度上是用来解决价值论、目的论问题的。1因而,如果我们从价值论的角度来审视分离与分有的问题,可以得出不同的看法。在此,我认为有必要提及著名的古希腊哲学研究专家陈康先生的观点。陈康先生在对柏拉图中期理念论的代表之作《斐多篇》进行了深入研究后指出,“相”(即理念)与具体事物之间的所谓的“分离”,实际上讲的只是完备与不完备之间的“距离”,是程度与性质上的差别,而不是类似于空间的分隔的那种“分离”。[9]尽管陈康先生在此处并为使用价值论一词,但他对“分离”所作得解释却是价值论意义上的解释。具体就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而言,两者的“分离”实际上就是价值的绝对完满性与绝对的不完满性之间的距离,是一种价值实现的程度与等级上的差异。不仅如此,正如“一切可感的相等都在追求绝对的相等,但是缺乏相等”[5]P76一样,一切美的事物也都因其价值上的不完满性而追求着绝对完满的美本身。因而,美本身不仅是美的事物的先验的价值评判标准,而且还是美的事物的绝对的价值“范型”。“柏拉图所谓的理式是真实世界中的根本原则,原有范形的含义。”[8]P124朱光潜先生从认识论角度来谈理念,所以他讲理念是“范形”,本文从价值论来看,故而也相应改称“范型”,即对于感性事物有着普遍的价值典范作用的终极范本与最高典型。由此,我们再回到美本身与美的事物的“分离”与“分有”的关系上,我们可以发现,从价值论上来说,“分离”与“分有”不是被补充与补充的关系,毋宁说,“分有”正是内在于“分离”之中的。一方面,美本身与美的事物由于价值绝对完满性与价值绝对不完满性之间无法克服的差距而是“分离”的,两者之间的价值鸿沟是永难弥合的。另一方面,两者之间的差距属于价值等级内部的差距,美的事物以美本身作为它的永恒的价值范型,因此,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就成为一种“分有”与“被分有”的关系。这种分有与被分有的关系又有两层意思。其一: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在价值取向上是相通的,都是美的,美的事物也因而“占有”了作为美的绝对价值的美本身。其二:由于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价值差距是永远无法消除的,美的事物永远是不完满的、有缺陷的,因而它只能“取了一点”或“沾了一点”[10]美本身,只能“分有”到美本身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在我看来,这才是美学价值论维度上的对分有说的较为完整的把握。

如果说,分有说强调的是美本身相对于美的事物的价值范型地位的话,那么,回忆说则强调的是:美本身作为终极完满的价值理想对美的追求者起一种价值范导的作用。柏拉图认为,这种美本身对美的追求者的范导的方式就是唤起后者的回忆。在《斐德若篇》中,柏拉图谈到,人的灵魂是从理念世界“下落”到人世中来的。在理念世界中,灵魂已洞见了作为本然自在的绝对价值实体的美本身,但是,投生为人之后,灵魂受到肉体的遮蔽,就把美本身给忘记了。不过,由于世间的美的事物分有了美本身,美本身以一种不完满的方式在美的事物中显现出来,因而,灵魂可以从现实中的美的事物得到启示,“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里真正的美”[8]P126。因为,美不仅在理念世界里最为光辉灿烂,即使到了人世,“我们用最明朗的感官来看她,发现她仍旧比一切更明朗,……只有美才赋有一种能力,使她显得最出色而且最可爱。”[8]P127因此,“回忆”就是灵魂在美本身的范导之下向绝对的美的本真价值世界的回返。它把人类带出自身存在的偶然性、无根性,把他们与作为本体性价值的美本身关联起来,从而回复到应然的本真存在状态。值得注意的是,在这一回返的过程中,“迷狂”起到了极大的作用。柏拉图认为,人若想要回返本真的价值世界,就必须让灵魂与肉体彻底分离,而要做到这一点,有两条途径。其一是死亡,这是《斐多篇》中的观点。其二就是美的迷狂。“有这种迷狂的人见到尘世的美,就回忆起上界真正的美,因而恢复羽翼,而且新生羽翼,急于高飞远举,可是心有余而力不足,象一个鸟儿一样,昂首向高处凝望,把下界一切置之度外,因此被人指为迷狂。”[8]P125由此可见,迷狂实际上就是人在回忆起美本身之时的一种心醉神迷的精神状态。在这种状态之下,肉体对灵魂的遮蔽被消除了,灵魂沐浴在美本身的绝对价值之光的朗照之下,进入了“纯粹、永久、不朽、不变的领域”[5]P83。在柏拉图看来,这正是人生价值的最大实现。

在《会饮篇》中,柏拉图进一步把回忆的过程描述为爱的过程。他认为,美本身的回忆者也就是爱美者。爱美者本人处于丰富与贫乏、有知与无知、有价值与无价值之间,但在爱的推动下,他渴望着一切美的、善的、有智慧的、有价值的东西,因为“爱情就是一种欲望,想把凡是好的永远归自己所有”[8]P265。既然美本身不仅是“最出色而且最可爱的”,而且本身就是一种先验的、绝对的、终极的本体性的价值,那么,美本身必然成为爱美者追求的最终目的。柏拉图把爱美者对美本身的追求分为几个阶段:“好象升梯,逐步上进,从一个美形体到两个美形体,从两个美形体到全体的美形体;再从美的形体到美的行为制度,从美的行为制度到美的学问知识,最后再从各种美的学问知识一直到只以美本身为对象的那种学问,彻悟美的本体。”[8]P273这就是著名的“美的阶梯”。很明显,这一爱美者对美本身的追求过程同时也就是爱美者自身的价值升级的过程。在此过程中,爱美者不断提升自我的生活境界,灵魂得到了净化,心灵找到了归依。如果我们再回到分有说,回到美本身与美的事物之间的关系的角度,美的阶梯也就同样意味着美的事物的价值分级。各类美的事物因分有美本身的多少,因其与美本身在价值完满程度上的差距的不同,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美事物的价值等级秩序:从美的形体到美的心灵,到美的行为制度,再到美的知识,最后高踞于这一价值层级的顶端的就是那如其本然、精纯不杂的“美本身”。

因此,回忆说和分有说实际上是同一件事情的两面。以美本身为价值范型的美的事物所形成的价值等级,必然反映为爱美者对美的价值追求所达到的不同程度;爱美者对美本身的回忆作为对灵魂与美的本真价值世界之间的价值关联的重建,起初也必然以分有了美本身的美的事物为其直观的对象,并经由这一美的阶梯,最终达到美本身,“彻悟美的本体”。在美本身的先验价值标准与终极价值目标的范型作用和范导之下,世界的价值化与人的价值化是统一的。这就是柏拉图理念论美学所内含的美学价值论的基本框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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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古希腊]柏拉图.理想国[M].郭斌和、张竹明译.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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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古希腊]柏拉图. 柏拉图〈巴曼尼得斯篇〉[M]. 陈康译注. 北京:商务印书馆,1946,“附录一”,37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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