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回忆的故事:突然想起老家的包子(共含10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懒是尽量懒的懒”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凌晨早早醒来就睡不着了,只能任思绪胡乱飘飞,随着肚子叽里咕噜的叫唤,于是突然想到了老家常吃的早点——包子。
古人言:百里不同风,十里不同俗。人们由于所处地域不同,形成的生活习性也就各异,这里面就包含了人们的饮食习惯。我现在生活的小镇,它尽管和老家同属北方,距离也就几百里之遥,可人们在生活习性上已经有了许多的不同。就比如人们每天必吃的早点,这里人们普遍喜欢喝拉面,且还是本土化了的拉面,面粗,汤褐,必放本地辣椒,正宗的兰州拉面这里是没有市场的。我曾经亲眼目睹过一件事情,一本地农村女人进一外地人开的兰州拉面馆吃面,当老板把面端上来的时候,她显得非常愤怒,狠狠地责问:为什么拉面是这个样子?汤也是清的,面也是细的,居然没有本地辣椒?然后气狠狠地把钱付了,吃也没吃就夺门而去。这大概就是当地人的一种习俗,认为一切只有本地的才最好,对外来的不管好赖尝试也不去尝试,为此,街上不管卖什么货的,一开口打的都是本地的幌子。
我的老家尽管名字叫得蒙味十足,从地理上也属于蒙汉民族杂居之地,但真正的蒙古民族人口比例却不是很大,可毕竟蒙汉民族在一块呆了好几百年,所以人们的生活习惯也是你只有我我中有你,相互影响着,这从人们每天所吃的早点就可以看出一点端倪,街上各色早店铺林立,既有蒙古族风情的,也有汉族味道的,当然最多的是包子铺,因为包子价格适中,味道又鲜美,所以最受普通百姓青睐。
现在每天早晨七八点钟的时候,无论街上的那个包子馆几乎都食客盈门。熟识的人们三个一伙五个一群结伴而来,一进包子铺子的门,总会有人自告奋勇一马当先赶到吧台前,然后回过头来以命令的口气让其他人找一桌子围坐下来,并大体询问同伴们喜欢吃什么口味的包子,众人大多会说随意,于是他就会根据人数把各种馅料的各点上几个,然后一付钱,再端上一碟芥菜丝丝拌成的咸菜,要上一壶奶茶,也走回桌旁坐下,三五分钟过后,一大盘热腾腾胖乎乎的大白包子就被端上了桌,馅料不同的包子都在捏口处有不同的标记,常吃包子的当地朋友会告诉你,这是混馅的,这是羊肉的,这是猪肉的,这是素馅的等,众人根据自己的口味选择不同的馅料,就着咸菜,喝着奶茶吃了起来,吃完之后再点上一支香烟,悠哉悠哉地把碗里的最后一口蒙古奶茶一饮而尽,一天的早点就结束了。一出包子馆的门,有去上班的,有要出门的,有要回家的,相互摆手道别,各奔东西。
现在社会一切都是日新月异地向前发展,包子似乎也是与时俱进,不甘落后。由于我一回老家早点必吃包子,所以对老家的包子还是比较熟悉。在我的印象中,现在老家的包子尽管种类繁盛早不似过去那样单一,但味道却不似当年那样的鲜美了。
包子质量之好坏主要取决于馅料,过去老家的包子主要是三种馅,猪肉、羊肉和素馅,而现在细化得简直有点五花八门,除了传统的猪羊肉馅外,什么牛肉的、韭菜的、蘑菇的、鸡蛋的、茴香的、土豆的、木耳的、混馅的等好多类,同时个头也越来越大,价钱也越来越高,一个包子动辄三四元那是很正常的价格,男人拳头大的蒙古包子也比比皆是,饭量小的人一个就足够了。但不管那种包子给我的感觉是表面上都升级了,它最本质的味道却没有太大的提升,由于开饭馆的鱼龙混杂,有时在味道上似乎给人降格的感觉,远不如二十年前我在老家吃过的包子。
那时老家的包子铺远远不像现在遍地开花,当然原因是那个时候人们普遍还不富裕,大多数人由于囊中羞涩还没有到饭馆吃早点的习惯,上班的时候能从家里拿一个馒头或买个方便面来充饥就不错了。能到街上的饭馆里郑重其事地坐下来吃一顿早点,那都是偶尔为之的事情。
记得那时在老家白镇最南端那条东西贯通的街上,路的南侧曾经盖了许多临时的店铺。岳母曾经在那里批过一块地方,盖了一个临时的小房子,烙焙子出售,东隔壁是个摩托修理铺,老板姓仝,不是本地人,人们都称其为仝侉子。西隔壁是个包子馆,包子馆的男主人叫郭进财,在看守所工作,女主人曾经是我们邻村的女子,没有工作,基本是个家庭妇女,夫妻二人育有一双儿女。
在我的记忆里他们家做的小笼包子特别好吃有味。他们家的包子说是小笼包子却比似拇指头般大小的杭州小笼包子大很多,但又比家常一般吃的包子小不少,大概这也属于入乡随俗了的本土化了的小笼包子吧。每个五角钱,馅料就一种,那就是猪肉大葱馅。记得每到夏天的早晨,他们夫妻两个就早早起来,一个负责醒面、揉面、撅剂、擀皮,一个负责包、蒸以及给顾客传递,动作麻利娴熟,一气呵成。那时,他家蒸包子的炉火就搭在马路旁,每小笼里放八九十来个包子,每蒸一次就摞好几层笼,高高的。铺子门前摆放几张简易的长条桌子,吃饭的顾客就围坐在大马路旁的桌子周围吃饭,清风拂来,凉爽惬意,但唯一缺憾就是紧挨马路,尘土飞扬,不太干净。那个时候人们喝奶茶还不普遍,吃包子店家除了给顾客准备必备的醋和辣椒外,小米稀粥和酸咸菜也都是免费赠送,不像现在喝酒盅大的一碗稀粥也得要你几元钱。由于他们家的包子味道确实好,所以每天早晨顾客盈门,走了一波又一波,一直到把所有的包子售罄,还有零零星星的人前来,一问说没有了,就安顿说明天多做几笼,他们夫妻嘴里答应着,背后却自言自语嘀嘀咕咕起来:哎呀,就这也把人累死了,挣钱也得要命了哇。他们家的包子馆每天就营业一早晨,早晨过后大半天没事情,就是东家出西家进地串门子,在阴凉地和街坊邻居闲聊瞎侃,有时还玩玩麻将打打扑克。一直到半后晌才开始为第二天早晨的包子准备食材。
他们夫妻二人共同骑着一辆“叮铃当啷”乱响的自行车到农贸市场,在卖肉处东瞅瞅西瞧瞧,最后选中肥瘦适中的五花肉十多斤,就以每天都来买肉的名堂和人家讨价还价,最终一斤猪肉少上三五角钱,他们觉得讨了便宜喜滋滋地离去,买肉的觉得有点吃亏,安顿上一句,明天再来我这里啊。他们说肯定的。买回猪肉,再剥上好几斤大葱,把肉和葱都在自家的绞肉机里绞碎了,放到一个大盆里,加入适量的常用调料,诸如咸盐、八角、花椒、茴香、干姜面等,再加入两大瓢凉水,用筷子用力搅拌均匀,直至黏糊状之后放入冰柜。第二天早晨,肉馅正好不软不硬,包子蒸熟之后,皮薄馅嫩,拥入嘴里轻轻一咬,鲜嫩肥美油而不腻的汁液即刻溶入口中,一缕鲜美之味于口中萦绕,顿觉口齿生香。把整个包子嚼于口中,鲜嫩的肉馅,香美的滋味,细腻润滑的口感,让人真是大饱口福,大快朵颐啊。
后来根据镇里的统一规划,这临街的一溜商铺都被拆除了,我不知道他们的包小铺搬迁到了何处,还是永远地关闭了?反正岳母家的焙子铺再没有开张,后来我也离开了故土,再也没吃不到过郭进财他家那香美可口的包子了。
离开老家已经三十多年了,然而对于老家的印象与思念并没有随时间的流失而淡化,相反思乡之情越来越浓,每当想起她老家的一草一、一砖一瓦、庄户院落、左邻右舍都历历在目,脑海中还是三十几年前的样子。虽然离开老家后偶尔也去过几次,亲眼目睹了老家的变迁,但在我的脑海深处老家仍是三十多年前的印记,是那个带给我无限遐想的、原汁原味的老家......
我的老家在甘肃古浪县干城乡中河村的一个小村子,老家的名字也很特别叫:台车岭。顾名思义:台车岭嘛,一听就在高处。不错,我的老家就在就在山顶上,不论你从哪里来,想要到达台车岭那你必须的爬山,顺着祖先们踩出来的那条蜿蜒崎岖的山路,慢慢的从山脚下爬到山顶上。故而老家的路记忆中很少有机动车能上去的,只有一条路可以通行那时候的马车(我们叫皮车),如果遇到雨雪天气,车辆就不容易上到村子里,只能靠人抬马拉了。我想:台车岭的村名也许就是这样得来的吧!
虽然老家的路不好走,但到了村庄那却是风景这边独好,整个村子是一个碟状形,人们从边向中间依次而居,最中间是一个涝坝和两个井,涝坝和井之间是一条宽宽的土路,小时候最喜欢站在那条土路上,看聚满水的涝坝里,在微风吹拂下,波光粼粼,不时有小鸟“啾啾”飞落水边,急忙吸几口水飞向天空,口井上挑水的村民转动着辘轳,水桶从井中满满升起,这一幅幅农村生活的景象至今想起总让人沉醉在那个遥远而又心旷神怡的情景里。村庄外便是参差不齐的土地,老家的土地属于二阴地,没有水浇只能靠天吃饭,即便如此,记忆中老家的人们没有挨饿讨饭的,常常记得有讨饭的到村子里来,家家户户虽谈不上丰盈富足,日子过得倒也有滋有味。上了年纪的老人常说:“我们台车岭土地广着哩,只要动弹就饿不了”。的确如此!
老家坐落于祁连山脉,气候凉爽,所以春天来的比较晚,四季不分明,老是感觉冬秋两季是那么地长。小时候印象最深的便是农民们经常伴着飞雪播种,踏着积雪收麦的情景。夏天很少有人穿短袖更别说裙子了。最喜欢老家的夏天,天呀蓝的跟刚刚洗过一般,湿漉漉的,偶尔飘几朵白云,云朵似棉千姿百态,白的那么诱人,即便是天阴了,那天空也显得高远,泛着黛青色甚是好看,从未见过像现在大都市的天灰蒙蒙的,分不清阴天还是雾霾天。村庄的外围便是山屲,山屲里长满了各种柴禾与花草,有名的、无名的从初春开到秋尽直至泛黄。记忆里老家有两种花开在两个季节,春天的九茎花与秋天的山菊花,九茎花有粉红色和金黄色两种,指头蛋大的花成片成片的开着,如同宝石般鲜艳夺目,在春天里那么艳丽、那么璀璨。而秋天的山菊花则不同,花朵比较大,颜色清一色的雪青色,经过霜浸后,其叶子五光十色,但花却色纯朵茂,娇滴滴竞相开放,淡淡的芳香沁人肺腑,让人如醉如痴。九茎花在百花未开之前独领风骚,山菊花在百花凋谢之后惊艳亮相,难怪给人家的印象如此深刻。站在山顶极目远眺,远处山岭沟壑中觅草的牛羊和那鳞次栉比的村庄尽收眼底。
老家的夜晚美的静谥、美的深邃,那时候老家还没有电,晚上照明全靠煤油灯,虽然没有电灯泡那么亮,但那种柔柔的亮光却一直在我的心底亮着。夜幕降临,各家各户开始闭门掌灯,灯放在炕桌子上,孩子们开始爬在炕桌上写字,大人们则脱鞋上炕,各干其事。男人们靠在炕上的被子上抽着旱烟卷儿,半睁着眼,吧嗒吧嗒,烟头儿随着“吧嗒”声一明一暗,那么的悠闲自得。女人们则在灯下做着针线活儿,淡淡的柔光照在脸上显露出来朦胧的美丽。灯苗儿摇曳生姿,灯花儿吊坠醒目,那一幕多么的温馨惬意啊!出了大门向村庄望去,分不清谁家灯火,只有从窗外透出的亮光,仰望天空,繁星点点,弯月似镰。若是满月的夜晚,圆圆的月亮如同银盘挂在蔚蓝的天空,皎洁的月光尽情倾泻,村子照得清晰可辨,行走在村里的人咳嗽一声,都会惊得几声狗叫,山村恬静的夜晚总让人回味无穷。
这几年老家开始了移民搬迁,村子里已经没有几户人家了,山地里长满了荒草,农家院落皆是残亘断壁,只有那个我的母校依旧孤零零的完整的静卧在村子中央,铁质的大门紧锁着锈迹斑斑,操场上长满了荒草,学校里静静的,似乎空气都在凝结,眼前的情景让我想起了三十多年前的学校,书声琅琅,昔日同学老师极速在脑海中掠过,同学们稚嫩的脸庞、老师带着同学们进行着丰富多彩的课间活动......,猛然回过神来发觉一切都不复存在了;只有那个涝坝,那口井和安静的学校守候着村庄,在我的记忆力又增添许多的惆怅。我的眼里湿润模糊,两行留恋的泪水悄无声息的顺着脸颊滑落 ......
离开老家的时候我没有坐车,而是再次走了老家的山路,从山顶到山脚,我踩着这条熟悉的山路,总是不敢往快里走,怕这条路不知何时亦将不复存在了,到了山脚下回头遥望,山顶上那几颗落尽了叶子的杨树,仍站在那个它始终未动过的地方张望着我,如同远走的游子向家人挥手告别。
老家我可爱的家乡,尽管你没有了昔日的容貌和生机,但你给了我人生最难忘的岁月。老家,我永远忘不了的老家!
突然想起优秀作文
浮生若梦,梦断成空。
一
故乡已经成为了一座荒城,曾经有过的一切都被一些未知的东西带走,一个人真正的故乡,应该是那个让他不觉成长的地方。
9年前我和别的小孩一样背着书包去上学,学校是河对岸的一座稍有点历史的小学校。教室是古色古香的,踩上去噔噔地响。随后走进来两位老师竟都面无表情,很难让我相信“老师是妈妈”一类的话。旁边一男生说:“我哥告诉我他们是黑风双煞,专管我们这些小孩的。:那个时候还不明白什么是双煞,但联想到黑白无常,总之都是些妖魔鬼怪,所以从那时起我便十分害怕此二人,上数学课甚至连大气都不敢出。
某日一老师结婚,学校里的老师都去庆贺,恰好我爸带着我同那数学老师同坐一席,这下可真好,看着那么多菜,我只能扒饭。
二
前面提到的男生就是我一特好的朋友。我叫他桃子。
桃子在小学的时候还是比较有天良的,后来听说上了初中后就败了。小学的同学也更少见了,前日偶遇一位,想和他说点什么吧却又不知说什么。我问他我变了没,他说变了,我笑了笑说:“变老了。”
是时间死了,还是我们真的老了?
三
对于外公,我不是很熟悉,虽然经常来往,但我并不是很亲近他。他有很大的烟瘾,又爱打牌。退休后便整日泡在茶馆中,云里舞里。的时候他被查实犯上了肺癌,妈妈与舅舅都哭了,可他却并不在意,倔强地天天上茶馆,天天抽烟。以至于后来躺在床上不能行走了。
外公从小就很喜欢养鸽子,养了60多年了。那天晚上外公不行了,他闭着眼睛,让舅舅去把鸽子捉下来。外公用枯瘦的'手抚摩着鸽子的头,他又闭上了眼,把鸽子的头浸入水中……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我分明地看见了,外公的脸上有泪水,浑浊却透彻。他在当晚死去,那些鸽子,也随他去了。
四
我有很多朋友,从小到大的伙伴。其中有一个很漂亮很心细的女孩,她会做很多家务,学习成绩也很好,算是一个很优秀的孩子吧。那年暑假我从宜昌回来,别人告诉我,她有先天性心脏病,送去重庆了,死活还不知呢。
五
同年,我去了新城,离开了他们,他们,再也没有见到了吧。
事过境迁物是人非,感慨人生际遇,生死听谁主沉浮,悲叹生命,如此匆匆。
突然想起你散文
今年夏天,离家在外打工的日子,我第一次生病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医院看病的时候,突然就想起在家乡的你,突然有一种思乡的心情。
真的好想你,仿佛离开了你,我就变得不像我自己,在外的日子,少了你的照顾,我突然学会了自立。
曾经记得,过去,我经常吵闹着要一个人出门过漂泊的打工日子,可是,你总是不准我离开你的身边。
后来,有一天,我像小麻雀一样蹦蹦跳跳地吵闹不停,你微笑着,突然抓住我的手,苦口婆心地劝我说:“不要任性,也不要以为外面满地都是黄金,我可告诉你,在外面过日子可是苦得很,像你这样身体,柔弱得根本不能吃苦,你给我好好呆在家里,让我照顾你就好,或者,如果你觉得在家沉闷,你可以在周围找一份轻松的工作做,如果做得不开心,那就什么都别做,反正,我又不是养不起你。”
听完你话,我不高兴地说:“谁高兴要你养,我喜欢花自己工作得来的钱,我不喜欢花你的钱!”
你着我的话,忍不住笑着说:“哎呦!小坏蛋,原来你一直在分你的我的啊?说,你拿我当谁了?”
我没好气地说:“我拿你当猪,当坏蛋了,谁叫你不准我出去。”说完翻了翻眼睛,不再说话。
你只是在旁边好脾气地微笑着说:“看你这小样,不让你出去一次,就肯定不会死心,好吧!我批准你出去一年,一年以后,如果在外面工作做得不开心,就马上回来!”
我一下就高兴得跳起来说:“果然?当真?“
你点点头说:“当然,大丈夫说话算数,不过看你那么想离开我,我还真有点难过。”
我淘气地做了个鬼脸,大笑着说:”行了!别给我演戏了,你平常不是说我就像个多事的小麻烦么?这回没人烦你多好啊?是不是?嘿嘿。”
你不禁摇头叹息说:“看看你,简直就像个任性的孩子,真拿你没有办法,不让你去外面偿偿打工的苦滋味,你就永远也长不大,去吧!你翅膀硬了,我就让你飞一次,只是,你要记得飞回来就是。”
就这样,我得到你的许可后,立刻就任性地,什么也不管地收拾好一切行李,第二天一早,就兴奋地方往离家三百公里的地方找工作去了。
也许,是因为我年少轻狂,也许是因为我胆子够大,我就像别人说的那样——初生牛犊不怕虎!
我大胆地,信心十足地应聘工作,于是,一切都非常顺利,我在广西省的一个小县城里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复印工作,并在靠近工作的地方租了个房子,把房子布置得漂漂亮亮的就住了进去。
就这样,我第一次这样离家独立,第一次什么都依靠自己,第一次过上了一个人在外面的漂泊日子。
说真的,离家的日子,我渐渐地学会了许多,也渐渐学会了怎么照顾自己,只是,每次打开QQ音乐,听着那首《离家的孩子》,伤感的,想家的眼泪突然就不知不觉的落下。
说真的,离家打工的日子,我体会很多,也成长了许多,我想,打工的日子,让我知道自己有脆弱的一面,但是,也有坚强的一面。
比如,今天,我突然生病了,我感冒发烧了,我只能自己想办法处理,我一个人到医院找医生开药,我没有惊动同事,我没有麻烦别人,我学会了照顾自己。
虽然,我没有依赖别人, 只是,我突然很想你,因为,过去我在家时,我生病时,一直都是你在身边照顾我,而现在,我病了只能自己一个人往医院跑。
还有,今天出租屋里的两支灯管都烧坏了,晚上,我还得自己爬上高处换灯管去。
说真的,离开你的日子,我长进了许多,我学会了坚强,学会了照顾自己,我想,我是在不断地进步,我已经渐渐学会处理一些事情。
远在家乡的你,你知道吗?我很高兴自己可以慢慢地学会了独立,我很高兴自己能挣钱,更高兴自己能为这个家出一份力。
我想,我坚持自己的想法,我坚持出外挣钱是对的',也是应该的!我觉得,作为女人,有自己的工作,而且能学会独立是一件好事,毕竟,我不想做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女人,我希望自己可以做个有思想,有工作的平凡女人,我希望用自己手去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
今天中午,我突然打了个电话给你,其实,我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想和你说说话,在外面的日子,只要打一个电话给你,知道你过得很好,知道家里的一切也都好,我就觉得很安心。
虽然,在外的日子,我非常想念你,想念家里的亲人,也想念家里阳台上的些花花草草,可是,我仍然愿意忍受一切孤独,好好在外工作挣钱,因为我知道,只有好好工作,好好拼搏,我们才能过上好日子,我们才能有美好的将来。
我想,以后的日子,不管工作有多苦,我都能坚持,因为我很好强,因为我从来不想输给自己,因为我希望自己有能力去做自己一直想做的事,我希望自己做个有梦想,有追求的人。
一直以来,我常常这样想:我不能做个懒女人,我要做个勤劳的女人,我一定要有自己的思想,有自己的工作,我希望,在你眼里,我是个优秀的值得你爱的女人。
远在家乡的你,你知道吗?出来工作的这些日子,我在慢慢改变自己,也许,以后的我,再回到你身边的时,我不再是个喜欢大呼小叫的“小麻烦”了,到那时,我也许已经变成个懂得照顾人的“小女人”了。
很希望将来的我,有越来越大的进步!同时,我还希望,在你眼中,我是个能吃苦耐劳的,是值得你去爱一生的女人。
今天,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外漂泊的日子,突然就想起你,也许,是因为今天我病了,也许,是因为怀念过去你在身边的快乐日子,所以,我突然想起你。
遥远的你,你知道吗,我今天真的很想念你,很牵挂你,我想,等我努力工作几年,等我挣到一笔钱后,我就回家陪你一起看阳台上的花花草草,陪你一起看细水长流!
突然想起来了经典散文
晚饭后,蹲在小卫生间的地上洗衣服,突然就想到了一件事,不禁莞尔。
记得五号的晚上,和柚子聊起杏花时,柚子说,当初结婚时,做伴娘的那个就是杏花啊。我当时冲口而出:你结婚时我没去参加婚礼啊。柚子怀疑地“哦”了一声就沉默了。 总觉得,方方和柚子到杭州已经很多年了,作为朋友的.我们好象错过了他们生活中的很多重要的阶段,比如结婚、比如生子。 蹲着洗衣服的时候,突然就想到了那样一个婚礼。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在如今叫做度假村的那个酒店里,有一对新人喜结良缘。为新娘牵婚纱的童男是俺家小儿,童女是隔壁叫昀昀的小女孩;记得当时新郎官有点紧张,表现之一:在进场时差点因为童男童女的误导而走错方向;表现之二:在婚礼感言中新郎官说了一句让俺至今回想起来都能乐出声来的话。
哈哈,那就是方方和柚子的婚礼呀。 但是,怎么也想不起伴娘的样子了。
上学期期中考试的前一天,我回到家检查该带的东西准备好了没。查着查着,忽然想起早上让妈妈买的钢笔。于是,我便马上下楼,看见妈妈正在洗碗,便问:“妈妈,我早上让你买的钢笔买了没?”这时,妈妈才忽然反应过来,吞吞吐吐的说:“忘……记……了。”我顿时很生气,便大叫:“现在就去买。”妈妈回答:“现在妈妈有事,明天再给你买吧。”我气的冲上了楼,狠狠地关上了门。
晚上,妈妈叫我下楼吃饭我也没理。把自己一个人蒙在房间里。洗过澡后,我仍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不吭一声。躺在床上,我一直在想:妈妈明天会不会买,如果没买,我就真的不理她了。妈妈躺在床上似乎也在想:如果买迟了,孩子会生气,如果……最好早点买。
直到第二天,妈妈还没给我买,我就向同学借,可同学们几乎都没带,我只好打开铅笔盒拿铅笔写。可一打开我就呆了,里面怎么有两支钢笔呢?呀,原来是妈妈一大早起来买给我的……
每当我想起这件事,我就后悔不已。我知道,这次**是我不对,但我以后绝不会再这样无理的对待母亲了。
那件事,我从来不曾对别人说过。
每次想次来,我都会觉得脸上热热的。那是三年级的星期天的一个上午,我在家写老师布置的作文。可我紧皱眉头,苦思冥想了大半天,也只写了十几个字这样下去怎么能行呢?
忽然,我看见爸爸放在桌上的半瓶“泸州老窖”,一个念头在我脑海里闪过:何不让它来帮帮我的忙呢?我曾在书中看到过,中国古代著名的“诗仙”李白好喝酒,常常是诗兴大发,出一些流传千古的诗篇。还有武松醉酒打虎,张飞豪饮破城,孔明饮酒借箭。酒助文道武功,历来如此,今天我何不试一试呢?
说试就试。正巧,爸爸妈妈都不在家。我把门关好,伸手抓过那半瓶“泸州老窖”,找出一个小酒杯,照着爸爸喝酒的样子,倒上一小杯,端起来用舌头一舔,啊,真辣呀!白酒有劲,有劲就辣,有劲才能帮我打开思路。
想到这儿,我心一横,把脖子一仰,一小杯酒就下肚了,我顿时剧烈的咳嗽起来,眼泪不住的往下流,嗓子眼儿热乎乎的。不一会儿,我就觉得脸上一阵阵发烧。可喝一口怎么行呢?为了写好作文,唉!只好硬着头皮,屏住呼吸,拿起酒瓶“咕咚咕咚”的喝了三四口。
很快,我便觉得心发热头发涨,天在转地在旋,犹如腾云驾雾一般,晕晕乎乎。我真想躺下来睡一会,可还是坚持住了,决心来个趁热打铁,便拿起笔,晃晃悠悠地坐在书桌前。然而,这是我的头却似有千斤重,脑子里仍旧是空空如也。我心里还在念叨着:怎么不太灵啊?难道是因为时间还没到?我攥着笔,咬着牙,坚持着……突然,我觉得眼前一黑,就像掉进了无底深渊,接着,便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竟是白色的世界:洁白的天花板、墙壁,还有穿白大褂的人们――这不是医院吗?我怎么会在这儿呢?
“孩子,你可醒过来了!可把妈妈吓坏了!……”看着妈妈那气中带喜的表情,我羞愧极了。现在回想起来,我倒也觉得有趣,只因孩提时的我有一颗天真烂漫的心。
人的一生中发生的事情,就像沙滩上的贝壳一样,多的数也数不清。我捡起一块贝壳,让我气愤不已……
进入五年级,已经成为一、二年级小孩子要抬起头来看的小学生了,我们作为他们的学长,要给他们做榜样,保护他们。
一天,我放学回家坐在路上,听见平时安静的小港里传来小孩的声音,我疑惑不解,心想:我值日出来都这么晚了,怎么会有小孩子呢?好奇心驱使我走进小港,躲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准备看个究竟,显然,他们没发现我,三个四年级的小男孩,举起一个书包,面前站着一位二年级的小男孩,这个书包――是他的,“你再不把零食给我们,我就把你的书包扔进水里!”他们三个喊道。小男孩不情愿地将手中的那袋糖看了以下,缓缓地递了过去,他们把书包还给他,抢过糖,向我这个方向走来,小男孩在后面边哭边喊:“你们就知道欺负小孩,你们每天都在这样!”我猛地站起来,把这几个抢糖的“小飞贼”吓了一跳,因为即便只差一岁,我还是要比他们高得多。我说“去把糖还他,而且以后不准再干这些违法的事,不然,我你明天告诉你们班主任!”他们一听“班主任”三个字,吓得丢下糖,仓皇而逃,我捡起糖,还给小男孩,说:“不要害怕,天都黑了,赶快回家吧!”他点点头,接过糖朝家的方向跑去。
那晚,我给爸爸妈妈说了这件事,爸爸妈妈她不由自主地愤怒了,同时夸我做得对!我也骄傲地说:“校园欺凌有老师,校外欺凌有我!”
直到现在,只要想起这件事,我就很生气。
在六年级那一段短暂的寒假里,我遇见了一件难忘的事,现在想起来都让我觉得好笑。
我记得很清楚,那天是晴朗的,我独自在那条熟悉的大街上漫步着,没隔多久,就看到前面不远处围了一大群人,人群中还传出一阵阵的笑声,好奇心促使我跟着围了上去。由于人太多,怎么也挤不进去。只好踮起脚尖,看到的好象是一个人,然后头上有顶帽子,不对,头上应该是个锅盖或者盘子,恩…那就更不对了呀,有人会把这个盖在头上?没听说过吧。再踮起脚尖,努力地想踮得更高,哦,那的确是顶帽子,只是有点太“前卫”了。他的帽子还真让人觉得可笑。这会是个怎样的人呢,会如此另人发笑?我更好奇了。
为了看到那人,我在原地向上跳着,又只看到了一点儿:他是个年轻人,然后长得也很有“创意”,都不知道用什么词来形容了,反正给人感觉就是五官很不协调。他尤其让人注目的是他的眼睛,好象是涂了什么黑的东西,整个眼圈都黑黑的,说得难听点,就是个熊猫。
再一跳,看到的是他的衣着,还真是一貌惊人,衣服上花花绿绿的图案,就像马戏团里小丑穿的戏服。不仅如此,他还蹦蹦跳跳的,不时地学几声狗叫。太幽默了吧,怎么会有人把自己弄得如此滑稽。这个人会怎么这样,被旁人取笑、围观都无所谓,他到底是做什么的呢?
听旁边的老大爷说,他是个卖狗的人,为了赚钱就只好打扮成这样来吸引买客。他是卖狗的,那狗呢?我又猛地向上跳起,哦,看到了,有两只贵宾犬。真是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狗呀。这是两只奇怪的贵宾犬。虽然我之前也有看到过贵宾犬染色和修剪皮毛,可是,它们两也太“可爱”了。其中一只身子中间一小部分,尾巴和头上有点皮毛外,其它部分完全是光溜溜的,并且头上还被染的样子惹得捧腹大笑。另一只更夸张,只有身子上有点皮毛,还被染得像个斑马一样。我还真“佩服”两只狗呢,这么冷的天它们几乎没有保温的皮毛,还能撑得住?
毕竟这样跳上跳下也看不清楚,我索性挤进人群里,好容易才挤到了最里边。先是一愣,然后笑个不停,随口发出一句“感慨”:还是全“景”比半“景”好。刚才在外边还不觉得,现在看这个人,真是太“值得”一看了,从未见过如此不协调的人。真觉着滑稽一词为他而造,他也把滑稽一词表现的淋漓尽致。
就是那个好笑的人和他那好笑的狗,为我的寒假增添了一笔乐趣,让我想起那件事,就觉得好笑。
每到周末,我都会练习弹古筝,每当我弹到《渔舟唱晚》的时候,我都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件事,内心都溢满感动。
那件事,发生在三年前的暑假里,我们的琴行举行了一个大型音乐会,地点在三里河公园,我和妹妹、沈叶滔等人也一同参加了这次演出,而我们弹奏的筝曲就是《渔舟唱晚》。我们在下午两点左右就到了琴行,我们先一起练了一个小时左右,然后又一起帮老师拿东西到演唱地点。下午五点半左右,我们一起打车到了三里河。
到了那里,我们先去报上到,然后就开始了彩排,之后我们一起吃了饭,大约7点半左右,演出开始了。首先上场的是王安琪,别看人小,她可是我们琴行里的“大人物”,歌声美妙,沁人心脾,之后便是圆圆老师领唱的合唱《小白帆》和《马兰谣》。我因闲着没事儿做,便和妹妹、沈叶滔一起到后台去玩儿,我跑着跳着,一不小心踩到了古筝上,“哎呀,这可怎么办?”古筝已经断了根弦,这古筝可是要演出用的,怎么办?要知道我们为了这次演出已准备了半年!我都快急哭了!“婷婷,别急,快去告诉姐姐吧!说不定她有办法呢!”
“不行,我害怕,我不敢去!”就在这时,姐姐进来了,问:“怎么了?”我支支吾吾地说:“古筝坏了!”“什么?!”姐姐问我是谁弄断的,我刚要说是我,沈叶滔却抢着说:“是我不小心踩的。”姐姐生气地吼道:“你可真是的,这时候弄坏了古筝,怎么演出?!”说完便出去了。我问沈叶滔为什么要替我受过,她笑着说:“谁叫我们是好朋友呢!”顿时,我觉得她好美,好善良!我心里特感动,可是我当时却什么也说不出来。
一会儿,姐姐进来了,说:“我打电话让人再送一台古筝,你们快去准备吧!沈叶滔,你来一下!”她们出去了。天啊,姐姐不会骂她吧!我当时真想和姐姐说出真想相,但没有勇气。我心里忐忑极了。过了一会儿,她回来了,我忙问她怎么了,她居然笑着说没事儿,说完便上台演出了。我们微笑着,把《渔舟唱晚》弹奏得很精彩,并获得了一等奖!
事后,我越想越觉得自己不对,便告诉了姐姐真相,姐姐竟然笑着对我说:“婷婷,其实我早就猜出是你了,我一直等着你亲自告诉我呢!”
原来如此,我终于明白了,沈叶滔,你真是我的好朋友!谢谢你!你让我明白了:亲情可贵,友情可贵,诚信更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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