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该知道的中山积分入户新政策(共含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您。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gzzzzzzy”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在中山,像陈先生这样有着同样苦恼的“新中山人”还有很多。记者9日登录中山市网络问政平台看到,向市流管办反映类似因房贷未还够50%而无法入户的群众有很多。
中山的房价是今年的热门话题,早在今年8月,中山市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也对积分计分标准中的房产情况指标项目进行了调整。
调整前规定,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积100分。
经调整后为,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住宅)积150分,分值有了大幅提升。不变的是,每套房产限成功申请一次积分入户及一对夫妇申请积分入学。
中山居住证申请条件
调整前:中山市办理居住登记后居住满半年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中山市居住证。
调整后:积分申请条件由原先工作满一年放宽为工作满半年。
变化:申请条件放宽了
房产情况
调整前: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积100分。
调整后:
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不含岳父母及公婆)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住宅)积150分。
变化:房产积分涨50分
镇区积分奖励政策
调整前:部分镇区申请积分管理享受30%积分奖励
调整后:取消了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以外的镇区申请积分管理享受30%积分奖励的政
公租屋申请情况
调整前:申请公租房有审核计划生育情况的一系列步骤。
调整后:取消申请公租房有审核计划生育情况的一系列步骤,有公租房需求的流动人员可直接到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申请。同时,考虑申请公租房不再审核计生情况,在计算住房保障总分值时同步取消扣减分的规定。
文化程度
调整前:初中20分 高中(中技中职)30分调整后:初中5分 高中(中技中职)10分
变化:初中学历者少了15分,高中学历者少了20分
参保情况
调整前:在广东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最高分限75分;在中山市内参加上述各项社会保险的,每个险种每满一年再积0.5分,额外积分最高限25分。
调整后:在中山市内参加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7.5分,可累积计分,不满半年不计分。
变化:计量方式简化
办理居住证年限
调整前:累计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限50分。
调整后:累计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半年积5分,可累计计分。
变化:等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增加一倍且取消50分“封顶线
根据《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中府〔〕97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办理积分制入户工作实施细则。
一、入户对象
已领取《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其本人户籍未迁入我市的流动人员。
二、入户须知
1、申请人应在《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向我市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
2、申请人应于最近在我市连续购买社保满3年(含)以上,或于最近在我市办理《居住证》满3年(含)以上;
3、申请人申请入户地址应与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地址相一致,且该房产中无登记其他人员户口(申请人父母除外)。
申请人在我市无房产的,户口落到单位的集体户或镇区指定的社区集体户,其直系亲属暂缓随迁落户。
4、申请人提出积分入户家庭户申请时,其直系亲属可依据《中山市户籍迁移若干规定》(中府〔〕25号)中的相关投靠政策申请随迁落户。
5、申请人取得积分入户通知书,在我市有房产但未能提供房屋产权证明,在提供原有的积分入户申请材料、证明基础上,提供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登记表)申请积分入户。
此类申请人的户口入家庭户,配偶和直系亲属可一并随迁。
三、需提供的证明资料
符合以上入户原则的`流动人员在申请入户时,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交迁入地公安分局审核、查验。
1、入户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户通知书》正本;
3、申请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正本及复印件;
4、申请人申请积分制管理时所报房产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正本及复印件;或已缴纳总房款五成(含)以上的发票、贷款银行证明以及经市国土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备案合同登记表);
5、申请人原户籍所在地、申请迁入地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自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之日起回溯,其申请积分时的计生证明未超出6个月时间的,可免予重复提供计生证明);
6、中山市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最近(自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之日起回溯)在中山连续购买社保1年(含)以上的情况证明,或中山市公安、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最近(自申请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之日起回溯)在中山连续办理《居住证》1年(含)以上的情况证明;
7、随迁人员身份及关系证明文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其他关系证明等);
8、申请人入户集体户的,需出具单位或社区的同意落户证明;
9、公安机关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申请流程
获得积分制入户资格且自愿申请入户中山的,申请人应带齐相关证明资料到入户房产所在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申请。
各镇区公安分局审核查验相关证明资料正本后,留存正本或对应的复印件,经分局审核并加具意见后送市局审核。
经审核通过的,由市局签发准迁证明转分局交申请人办理迁移手续。
经审核应补充材料的,由市局签发补充材料通知转分局告知申请人,审核工作时限自申请人递交应补充材料之日起重新计算。
经审核未通过的申请,由市局签发相关通知书转分局交申请人并告知其申请未获通过的原因。
五、注意事项
1、在向公安机关提出入户申请前,申请人须确认用于申请积分入户的房产中没有登记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户口。
如有登记除本人父母以外的其他人员户口的,须待其户口迁出后方可向公安机关提出积分入户申请。
2、积分入户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相关入户证明资料的真实性。
若经公安机关核查发现申请人提供虚假证明骗取户口的,公安机关将注销其本市户口。
《办法》指出,积分入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申请人,可在我市中心城区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落户在中心城区,包括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申请到我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化工区以及新城区如蔡甸、江夏、东西湖、黄陂、新洲区入户的,仍沿用之前的政策。
持有我市居住证,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市中心城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租赁住所,参加我市城镇社会保险的非武汉市户籍人员,可提交申请参加积分入户。
创新创业、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能加分
合法稳定住所(1-30分)
本人在中心城区(含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铁箕山派出所所辖区域)自有房屋积30分;配偶、父母、子女在中心城区(同上)自有房屋积15分;在中心城区(同上)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累计不超过20分。
合法稳定就业(1-30分)
以连续缴纳武汉市社会保险年限累计积分,在中心城区缴纳社保每满1年积2分,在新城区、功能区缴纳社保每满一年积1分。最高不超过30分。
持有本市居住证年限(2-30分)
自首次办证之日起,持有中心城区居住证每持证每满1年积2分,总积分不超过30分。
年龄(20分)
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积20分;45周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1分。
文化程度(5-60分)
初中学历积5分;高中(中专)学历积10分;大专学历积15分;自修、成教类本科学历文化程度积30分;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积4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硕士学位积50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积60分。
技术职称(10-50分)
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工积10分;中级工积20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工积30分;技师积40分;专业技术资格、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技师积50分。
纳税(2-50分)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法定代表(负责)人,该企业年度纳税10万元以上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实收资本的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的税额年度纳税1万~5万元积20分,5万元以上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
在武汉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按规定符合免税政策的每年积2分,最高不超过20分;年度纳税2万元以上积30分,每增加1万元加5分,最高积50分。
在武汉市就业的个人,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限工资薪金所得和劳务报酬所得项目)0.5万元以下积10分;缴纳0.5万~1万元积20分;缴纳1万~1.5万元积30分;缴纳1.5万~2万元积40分;缴纳2万元以上积50分。
创新创业(2-50分)
申请人在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市级以上奖项的,可获得相应积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积50分,获省级奖项积40分,本市级奖项积30分。只计最高分,不累计积分。
申请人在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工作每满1年积3分,最高积30分。
申请人在“创谷”和各类众创空间就业,每满1年积2分,最高积20分。
表彰奖励(2-50分)
以申请人近5年内获得的最高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参加积分。获得全国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积50分;获得省委、省政府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积40分;获得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或授予荣誉称号的,一次性积30分。
公益服务(1-10分)
申请人参加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每次积1分。累计最高积分不超过10分。
有不良信用记录、刑事犯罪将减分
《办法》同时对减分有了明确的规定,申请人自提出申请之日起,前5年内有不良信用记录的,每条减20分;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减30分;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40分。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申请人应首先登录网上申请平台,如实填报相关内容,经确认后到各中心城区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的窗口递交纸质申请材料:《武汉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和居民身份证;劳动(聘用)合同,或登记地址在武汉市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材料;中心城区合法居住证明材料。
年度居住证积分网上申报时间段为每年两次,分别为2月1日至3月31日;8月1日至9月30日。
入户申请由各中心城区公安部门负责受理,各区人社、税务、工商、房管、教育等部门负责相关资料审核,市人社、公安、税务、工商部门依据本办法另行制定具体认定标准和实施细则。
申请材料作假,五年内不予受理入户。《办法》称,申请人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经审核发现提供虚假或伪造证明材料的,5年内不予受理;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迁回原籍。
中山积分入户条件明细
2017中山积分入户条件明细是怎么样的?2017中山积分入户共作将于12月30日正式启动,受理截止时间为4月15日,2017中山积分入户明细条件请看下面。
具体细则:
1.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保情况和居住情况三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人才岗位、专利创新、表彰奖励、社会贡献、纳税情况、儿童随行卡办理、社会教育、基础教育等九项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违法犯罪两项内容。
入学、承租公租房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
入户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同时,按照12月16日发布执行的《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我市现调整部分积分指标,调整情况表如下:
积分计分标准调整情况表
序号 | 指标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1 | 文化 程度 | 初中为20分;高中(中技、中职)为30分。 | 初中积10分;高中(中技、中职)积15分。 |
2 | 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按最高项目计分,不累积计分) | 初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五级为20分;中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四级为40分;高级技工、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三级、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为70分;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二级、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为90分;高级技师、事业单位工勤技术工岗位一级、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为110分。 | 初级技工积10分;中级技工积20分;高级技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积40分;技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积60分;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高级积80分。 |
经企业评定的岗位等级相当于初级职称或高级工水平的,积50分;相当于中级职称或技师水平的,积70分。 | 经企业评定的岗位等级相当于初级职称的积30分;相当于中级职称的积50分。 | ||
3 | 参保 情况 | 在广东省内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一年积1.5分,最高分限75分;在中山市内参加上述各项社会保险的,每个险种每满一年再积0.5分,额外积分最高限25分。 | 参加中山市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7.5分;在广东省内外市参加社会保险,每满半年积2.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不计分。 |
4 | 房产 情况 | 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且其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积100分。 (积分执行普通房产积分入户积150分,非普通房积分入户积100分的标准) | 本人、配偶或子女或父母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住宅)积150分。 |
5 | 办理 居住证年限 | 累积办理居住证时间每满1年积5分,最高分限50分。 | 在中山市内办理居住证,每满半年积5分,可累计积分,不满半年不计分。207月1日以后,凡首次在中山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其办理居住登记时间纳入居住证年限计算范围,最长不超过半年。 |
6 | 住房 公积金缴交 | 1.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3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一个月积0.1分,累计最高限12分。 (20积分执行市政府复函的精神,开设账户积6分;每缴交1个月积0.4分,最高限30分) | 1、按规定在本市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6分; 2、在本市按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每缴交3个月积1.2分;最高限30分。 |
7 | 年龄 | 18周岁以上至35周岁以下人员积5分。 | 45周岁以下,年龄每减少1岁积1分,最高积15分。 |
8 | 婚姻 状况 | 未婚者为15分。 | 取消 |
9 | 卫生和计划生育情况 | 1.自觉为子女参加计划免疫的,积1分。 2.自觉参加妇幼保健(具体项目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实施),积1分。 3.婚前自愿参加婚检的,积1分。 4.按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的,积1分。 | 1.自觉为子女参加中山市计划免疫,积1分,按程序完成国家一类疫苗接种的,积2分;子女按规定完成健康检查积1分。 2.完成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所有项目的,积1分;在怀孕12周前到我市助产机构建卡,并按规定落实5次孕期健康检查的,积2分,未在12周前建卡的,但已落实5次孕期健康检查的,积1 分。 3.在中山签订了《家庭医生式服务协议书》,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均在中山建立了完整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积2分。 |
1.申请人在离开户籍地前办理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达中山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计生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3分。 2.按照政策自觉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上环积10分、结扎积25分。 3.每年按照要求参加居住地计生部门组织的孕情检查3次,满1年积10分,满2年积15分,满3年及以上积20分。 4.申请人夫妻双方无违法生育行为积100分。 5.申请人夫妻有违法生育行为,均已接受处理完毕积60分;部分接受处理的积20分。 (4)和(5)项积分只计入积分入学总积分。 | 4.申请人在离开户籍地前办理了国家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广东省统一格式的《计划生育服务证》,到达中山市后按照有关规定在居住地卫计部门进行验证,并按照证件的管理年限及时换证,积3分。申请人一个月前已在中山市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办理信息登记的,积1分。 5.申请人夫妻双方无违法生育行为积60分。 6.申请人夫妻有违法生育行为,均已接受处理完毕积30分。 (5)和(6)项积分只计入积分入学总积分。 | ||
10 | 人才 岗位 | 属于中山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积50分;属于镇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人才积20分。按最高得分项目计分,不累积计分。 | 1、在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就业,每满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 2、在我市总部企业就业,每连续满1年积5分,最高限30分。 3、在中山市从事环卫工作满3年积15分,每增加1年再积5分,最高限30分。 |
11 | 专利 创新 | 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积30分,获得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者积10分。拥有多项专利的可累计积分。 | 近5年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并有效的,每项积15分,发明人为多个的,按实际发明人数进行平均计分,最高限30分。 |
12 | 表彰 奖励 | 个人在广东省范围内,获得县级党委政府、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30分,最高不超过60分;获得地级以上市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60分,最高不超过120分。在中山工作生活期间获得县处级奖励的每次再积10分,最高不超过20分;获得地厅级以上奖励的每次再积20分,最高不超过40分。 | 在中山工作生活期间,获得中山市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处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30分;获得中山市党委政府或厅局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每次积60分;获得省党委政府或部级行政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90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积120分;可累计积分,最高限120分。 |
13 | 社会 贡献 | 在广东省内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参与禁毒宣传和网络文明志愿服务每满25小时积2分,最高分限10分;在中山市内参加志愿者等工作服务每满50小时再积2分,额外积分最高限10分。 | 在中山参加志愿服务满50小时积4分,此后每满10个小时积1分,最高分限20分。 |
在中山市安全监管局注册登记的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员,参加安全生产义务宣传工作每满50小时积2分,最高限10分。 | 取消 | ||
无偿献血每满200CC积2分,最高分限10分;无偿献血行为发生在中山市的每满200CC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 中山参加无偿献血每满100毫升,积1.5分,机采血小板每1U积3分;最高限15分。 | ||
在中山市成为中华骨髓库捐献志愿者积10分,成功实现骨髓(造血干细胞)捐献积50分。 | 在中山成为中华骨髓库志愿者,积3分;成功实现骨髓捐献(造血干细胞),积50分。 | ||
在广东省内个人捐赠每满1000元积2分,最高分限10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慈善组织;捐赠行为发生在中山市内的每满1000元再积1分,额外积分最高限5分。 | 在中山市内个人捐赠每满1000元积3分,最高分限15分;接受捐赠的单位必须是政府认定的中山市慈善组织。 | ||
在中山市各企业担任初级安全主任的,积5分;担任中级注册安全主任的,积10分;担任高级注册安全主任的,积15分。 | 取消 | ||
14 | 投资 纳税(调整为纳税情况) | 在中山市个人投资(以工商登记注册资本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为依据)10万元起计分,投资每满10万元积1分。 | 取消 |
近5年内(税款所属期),个人在中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万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 | 近5年内,个人在中山市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积1分,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万元积1分(个人缴纳的其他税款以经营实体中个人的出资比例计算),最高限300分。 | ||
15 | 社会 教育 | 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社会教育培训,提升自我素养,获得中山市青年社区学院颁发或中山市正处级部门、镇区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认可的结业证书,每次积4分;不同类别的课程培训结业可累计积分,最高限20分。 | 近5年内在中山市积极参与社区活动、社会教育培训,提升自我素养,获得市文广新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广播电视大学颁发认可的结业证书,每次积3分;不同类别的课程培训结业可累计积分,最高限15分。 |
16 | 违法犯罪减分 | 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10分。 | 近3年内曾受过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次扣30分。 |
一、基础分
(一)个人素质积分=文化程度得分+职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得分。
学历分数——
高中:30分
大专:60分
本科:80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积分——
四级——40分
三级——70分
二级——90分
一级——110分
个人文化素质最高可一次性加分 190分!
中山积分入户【2】
一、相关资料准备
1、学历证明: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特别说明:毕业证就可以,不需要学位证(我为了万全,也拿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还要登陆学历查询网站花两块钱短信费,查一下学历真伪的文件,并打印一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别说明:户主和自己都要复印,尤其是只有购房合同而无房产证的人士)
4、暂住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购房合同(适用于房产证未办理下来人士):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特别说明:购房合同要全部复印,一张都不能少)
6、购房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未婚证:原件(凭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出具)
8、中山规定格式的未生育及未婚证明:原件一份(凭户口本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或街道办出具,这个很麻烦,就算你未婚未育,所有证明齐全,也很麻烦,“谁知道你是不是有私生子呀,未买票先上车呀,非法收养呀……”,你们懂的,我没遇到过凭个户口本就开出来的,尤其是已婚的,但肯定是可以开出来的,至于解决办法嘛,中国人都懂的)。
9、社保证明:就近到社保部门所在地出具
10、纳税证明:就近到税务所在地出具
11、工作证明:中山政府有规定格式,但一般各公司会按照他们的格式出具。
12、针对税条局抬头的证明:你到这个税务局打印纳税证明时他们要。
13、相关资格或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非必需,加分项目)。
14、其它广东省内证书:如志愿者、献血证、政府部门颁发、捐赠、专利证书等。
二、具体流程
1、先去你要入户的镇、区拿《积分计分标准和证明材料一览表》(或网上下载),了解清楚。
2、在中山流动人口信息网积分专栏中下载《计生审核表格及各类证明》文件,打开后找到适合你的一项(非常重要,一定要按中山规定格式来,不然你就来回折腾吧这个证明是你是否有资格申请的第一步,没有这个证明,流管办是不收你的申请的),特别说明:你户口所在地的这个证明不一定就是这个格式,所以不一定按这个开,为了让人家开中山规定格式的证明,总要有个办法,解决办法中国人都懂的。
3、把这个证明文件打印出来,到户口所在地找上文所述单位的相关人员填写空白的地方,特别要注意:让最后要让开这个证明的人留他(她)的姓名及联系电话,以方便你入户所在地的.计生办打电话核实真假(如果人家打不通电话或联系不到这个人,你的麻烦就大了!积分入户肯定没戏了)。
4、到户口所在地计生办开未婚证(蓝本一个,加分项,可以不开)。
三、入户积分正式办理阶段
1、带未婚证(蓝本)原件、未婚及未生育证明原件到要入要入户所在地的政府计生办拿一份一式三份的表格填(你只要告诉你是办入户积分的,他们就会给你),你需要把未婚及未生育证明原件留下,以便人家核实(一定要留个心眼,把这个证明复印一份,免得让他们丢了,这样你就惨了,最好给他们复印件,你留原件)。
2、五个工作日后他们会打电话通知你是否核实或未核实(他们告诉你五个工作日,你记得从交这个表的第二天起每个电话催,不然以我所知及大多数人和政府部门打交道的经验感觉,你就有等五十个工作日的可能,我从第二天就崔,结果第三天就搞定了(非常感谢他们!),他们会这这个表上写意见,并给你在上面写要给你加的分数,在上面盖公章。
最难的一关搞定了(我前后跑了两回,有人跑了三回还没搞定)。
3、拿到计生办这个表格后,到入户所在地流管办提交本文第一条所提到的14大类资料中的13类(开给税务局的证明不用)的原件及复印件(工作证明不要复印件)提交资料并签写相关表格。
他们会现场帮你算好数。
特别提示:如果你的房产资料提交的是合同,最后记得要签一份承诺书,他们经常会忘记叫你签,然后过几天叫你回去补填,你又花时间又花车费。
以上办好后,你的分数现场会算出来,他们会给你一张《中山市流动人口申请积分回执条》,一式两份,你签名,然后盖公章,你拿一份回来。
中山积分入户标准6大调整 这些人的加分变少了 房产社保居住证加分多了【3】
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完善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市流动人口办昨日将《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提出意见的时间至2016年8月12日。
此次积分制有望进一步降低积分申请门槛;调整了计生政策的限制性条件;但同时取消了凭《积分入户通知书》享受公共服务和待遇的政策。
另外根据积分计分标准调整的变化数据,《规定》实施后,申请者在中山拥有合法房产的积分从100分涨到150分,未婚申请者的15分加分则被取消。
调整计生政策限制性条件
据市流动人口办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降低了积分申请门槛。
2016年度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放宽积分入学条件。
”根据市教育和体育局的意见,结合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可申领居住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义务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将积分申请条件由工作满一年放宽为工作满半年,让积分制惠及更多的流动人员,提升中山人力资源聚集度。
同时《规定》也调整了计生政策的限制性条件。
据该负责人介绍,今年全国全面放开二孩政策,人口发展战略出现重大调整。
对积分计生政策的限制性条件作出两处修改:一是取消了积分入户违法生育行为满5年的限制性条件,让更多的流动人员有资格申请入户中山。
二是取消申请公租房审核计划生育情况的步骤,任何有公租房需求的流动人员可直接到流动人口管理部门申请。
同时,考虑申请公租房不再审核计生情况,在计算住房保障总分值时同步取消扣减分的规定。
取消在部分镇区申请的奖励政策
此外,则是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调整、完善部分条文。
一是根据市教育和体育局意见,进一步明确积分入小学、初中一年级须未曾入读小学或初中,注明包含中山市外,起到更好的告知作用。
二是申请积分入户明确驻中山分支机构,可在总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规定。
三是取消了在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西区、南区以外的镇区申请积分管理享受30%积分奖励的政策。
此外,取消了凭《积分入户通知书》享受公共服务和待遇的政策。
中山市委市政府坚持“新老中山人同是一家人”的理念,加大流动人员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力度,在创业扶持、社会救助、就业援助、乘车优待等方面基本实现了同城同待遇。
目前,在差距最大的入读公办学校享受义务教育的问题上,积分制已开辟了一条公正、公平的申请通道。
在积分入学难度高的镇区,出现部分流动人员单纯为了入学而申请积分入户的现象,造成部分指标浪费,影响到真正有积分入户需求的流动人员。
同时,考虑政策的延续性,新文件实施之前取得积分入户资格的流动人员仍按旧办法享受凭《积分入户通知书》享受公共服务和待遇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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