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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X年,学校内部审计按照教育部制定的教育审计基本思路开展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等方面,发挥了内部审计所具有的预防、揭示和抵御的“免疫”功能。一年来,学校内审部门共接手各类审计事项131项,已完成119项,审计资金总额41,743万元。其中,校级财务预算执行审计调查1项;经济责任审计4项,审计金额21,087万元;大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预算审核20项,审核金额7,409万元;基建工程跟踪审计3项,审计金额8,058万元;修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74项,审计金额5,073万元;科研项目结项审签12项,审签金额116万元;其他有关经济事项审计5项。参与各类项目招投标109次。共提交审计报告79份,签发审计意见217份,提出审计整改建议17条,为学校减少不合理资金支出3,223万元。
一、构建“三位一体”的内审工作格局,提升内审质量和效益
学校内审部门构建以预算执行审计为统领、经济责任审计为抓手、工程建设审计为重点的“三位一体”内部审计工作格局,科学合理安排内审业务,切实履行好内部审计监督和服务职能。
(一)开展校级财务预算执行审计调查,促进规范管理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工作的意见》(教财[]12号)的有关工作要求,审计处对学校1-10月份财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事中审计调查,目的在于增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促进预算规范管理。审计调查过程中,重点关注了预算收支总体执行情况,并对近三年有关经费的开支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分析。调查结果显示,截至10月底学校财务预算总体执行情况比较好。
(二)深化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明确经济责任
1.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程序
经济责任审计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程序性较强的工作,审计处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执业标准,完善审计程序,做到审计事项公开透明。一是实施审前公告。公告期间,教职工可就被审计人履行经济责任的有关事项,通过信息平台、信件、电话、面谈等方式,向组织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处反映问题。此举增强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二是实施审计约谈。召开进点会,通报审计事项,约谈不同层次的教职工代表,充分听取群众对被审计领导干部的意见和评价,并对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履职情况进行民主测评。三是实施审计报告复核。对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披露的每一经济事项,进行认真复核,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结论准确,在此基础上形成审计报告初稿,征求被审计对象反馈意见后最终定稿。四是实施前后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根据审计结果,完善前后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以及存在问题的后续整改,增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杜绝“新官”不理旧账,保证工作的延续性。
2.认真开展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途径。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教育系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召开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根据会议确定的工作计划,经组织部门授权,审计处完成了对动画学院、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传播研究院、资产管理处4个部门主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从审计结果看,上述部门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审计期间未发现领导干部个人存在严重的违纪问题,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漏洞已建议相关部门整改和落实。审计结果向被审部门和个人进行了反馈,审计结果报告现已提交组织部。
(三)强化基建、修缮工程审计,促进增收节支
审计处始终把工程建设项目审计列为重点,将事前控制、过程监督和事后结算审计有机结合起来,重点监控建设项目的实施。此项审计的开展,为学校节约大量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了工程建设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1.大中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预算审核
本年度共开展大中型建设项目前期工程预算审核20项,审核金额7,409万元,审定金额5,945万元,核减金额1,464万元,核减率19.76%。通过审计事前的介入,有效控制了工程造价,维护了学校合法权益。
2.在建基建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
审计处继续对学校3项在建工程实施全过程跟踪审计。本年度重点跟踪审计项目为新建图书馆和教学楼b栋工程,跟踪内容主要为项目的变更洽商。审计金额8,058万元,审定金额6,784万元,审减金额1,274万元。中蓝二期学生公寓是中途介入跟踪,底已基本完成,审减金额664万元。审计处在跟踪审计过程中坚持同步介入,与基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配合,全过程控制工程造价。为使建设工程有序顺利进行,审计、基建两部门建立了工程事项通报制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内部协调会,围绕问题充分发表建设性意见,力争在短时间内把问题解决。由于搭建了良好的沟通平台,本着理解、信任、支持和配合的态度对待工作,杜绝互相扯皮与推委,保证了工程建设有序和规范地进行。
3.日常修缮工程的竣工结算审计
本年度审计处共接手各类修缮工程报审项目86项,完成审计74项。在已完项目中,审计金额5,073万元,审定金额4,588万元,审减金额485万元,审减率9.6%,审减率较往年相比有了明显的下降。内审人员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对实际工程量进行核查,力求审计结果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建立了报审工程项目的“三审”制度。即工程管理部门初审,审计部门二审,使用方三审。通过“三审”结合,对不合理的工程造价和费用坚决予以审减,尽可能地维护学校利益不受侵害。
二、加强制度创新,推动内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学校内审部门注重实践积累和调查研究,在工作中积极创新,保证内审工作规范有序并能见到实效。
(一)内审工作理念创新
一是树立建设性审计理念。在揭示具体问题、针对性查处漏洞的基础上,更多、更好的从制度建设层面提出可操作性的审计建议,帮助关键部门优化管理。二是树立审纠结合理念。注重审计成果的运用,发挥审计结果落实整改对完善内部控制的作用。使审计结果真正变为管理的自觉行动,纠正管理偏差,防范和降低经济风险。三是树立和谐审计理念。客观评价自身作用,依法、科学地开展审计业务,实施和谐审计,形成纪委、监察、财务、资产、后勤、审计等多个部门互动的监督局面,建立良好的信息沟通渠道,有效促进预期审计目标的实现。
(二)内审工作制度创新
根据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制定了《中国传媒大学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的组织原则与管理职能、经济责任审计程序及审计对象的确定方式,在干部管理和监督上形成合力,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意识。制定了《中国传媒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内部审计结果整改落实的暂行规定》,对审计结果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审计结果运用等提出了具体要求。印发了《关于规范校内修缮工程报审前后相关工作流程的通知》,明确了修缮工程从合同签署、工程款支付、项目报审和竣工结算审计等各个阶段的具体操作流程。
三、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的自身建设,提升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
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内审队伍,是审计处队伍建设的奋斗目标。一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升职业道德修养。要求内审人员严格遵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履行职责时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和勤勉,严守工作纪律。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提升内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年度内共有5人次参加了中国教育审计学会组织的审计人员后续教育培训,通过培训了解和掌握了开展审计工作的新规范和新方法,学以致用。三是积极鼓励审计人员在职学习,提升自身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水平,为将来更好的胜任本职工作打基础。四是加强实践锻炼和沟通能力,能独立承担交办的工作任务,遇事勤思并能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提高岗位胜任能力。要学会与人沟通,在沟通与理解中使自己的人格魅力逐步得到升华。
四、加强教育收费专项治理检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审计处制定印发了中国传媒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内容和要求。所有涉及教育收费的责任单位,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收费程序,加强收费资金管理,在日常工作中落实教育收费政策。根据《实施意见》安排,审计处在全校范围内开展了春、秋季教育收费自查自纠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学校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总体情况较好。针对个别存在的收费项目,审计处已向有关部门发出了检查意见函,要求将收费的依据、资金使用及管理等情况报教育收费审核办公室备案,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问题的提出
(一)xx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要说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是最重要的素质”。可见德育是素质教育的核心,研究和构建学校德育评价体系,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的当务之急。
(二)坚持以德育为首,是关系到学校办学方向的大问题。但长期以来,对德育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在实际工作中德育工作是个软任务、软指标3缺乏严格的考评和具体、规范的衡量标准。在德育管理与评价中,抽象的多,具体的少;要求的多,可操作的少;定性的多,定量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少,德育的实效性差。
(三)在学校的德育工作中,存在着等上级安排计划的多,自己主动设计开展的少;发现问题被动补偿性教育多,发挥德育主导作用少;零打碎敲的教育多,系列养成教育少等问题。在德育养成上形不成教育系列,建立不起实质性的教育评价管理网络。在时间、空间、人力和物力上得不到强有力的衔接和保证,不利于调动德育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利于学生良好思想品德的形成和发展。
(四)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深化,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竞争日益激烈。育人的质量决定着学校的命运,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已成为办好学校的硬任务。
以上各点都说明如何发挥德育评价的功能,构建学校德育管理与评价体系,是需要认真研究的重要问题。
二、实验内容及过程
(一)德育评价研究的基础、目标及任务
1.德育评价的基础条件
近年来,由于世界经济和科技的竞争,都十分重视智力资源的开发,重视教育质量和效益的鉴定和检验,教育评价作为衡量教育的有效手段,也同时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我国在教育评价的理论、评价的方法以及评价模式上也有了重大突破和发展:在教育思想的评价方面由“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转向了“创造适合儿童的教育”;在评价教育的对象及范围方面由教师评学生扩大到对整个教育领域的评价;由单一狭窄的学习范畴,扩展到素质教育的更广泛的各个方面;在评价方法和技术上,由单纯的定量或单纯的定性评价发展到定量和定性相结合,自评和他评相结合,使评价对象由被动、客体地位转到主动积极参与的主体地位。当前,德育评价理论的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在评价新体系的构建上必须认真学习、掌握、研究已有的理论经验,并在实践的基础上,结合校情,从实际出发,创建出具有自己特色的管理评价体系。
2.德育评价实验的目标及任务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建立德育工作的评估制度,并把德育工作作为评价一个地区、一所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内容”,在国家“九五”重点课题《整体构建学校德育体系》的子课题的管理评价研究中,实验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变单纯的行政管理、单纯的衡量尺度为调动师生积极性,使评价成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动力和保证。通过研究评价功能,使广大师生在对考评的理论认识和思想观念上有一个突破,充分认识评价在教育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要突破思想观念中僵化的评价模式,活跃评价的思想和理论,推进管理与评价实验的发展,拓宽评价功能范围,提高评价对实际工作的效能。创造适应教育发展的新的管理与评价体系,变评价对象为评价主体;变被动消极等待为积极主动参与;变外部行政监管为启动内因活力,使管理与评价相结合。
同时,通过德育评价研究要促进学校德育实效性的力度,建立适合学校校情的德育管理与评价体系及班级、个人评价管理素质量表,在评价的操作和方法上有一个新突破。
实验研究的任务主要是:
(1)健全学校德育工作考评体系,科学、有效地开展德育管理评价工作,优化各处室、各级管理部门及年级的管理评估机制,使评价在管理中实现,管理在评价中完善、提高。使管理人员既是评价人又是被评价者,使管理评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从而实现全员、全面、全程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任务要求,对德育工作全过程进行有效调控。
(2)建立专兼职德育工作者岗位职责评价指标,充分发挥和调动他们的主导作用和积极性。把竞争机制引入德育工作者评价中来,有效地提高学校的德育管理评价水平,使大家都全身心地投入到探索新时期德育工作规律,落实德育任务,提高德育工作实效性上来。
(3)不断修定、完善德育管理者、班级和学生个体评价方案。
(二)实验研究的依据教职工工作质量考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关于加强教育督导与评估工作的意见》以及市区教师评估体系和考核办法等文件。
学生德育综合素质考评确定的依据为《中学生德育大纲》、《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
(三)实验的原则
为使管理高效、优质,我们建立、健全全体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实现管理的最佳效果。
由于多种原因,一些单位岗位安排不尽合理,存在一人多岗、不相容岗位兼职现象。记账人员、保管人员、经济业务决策人员及经办人员没有很好的分离制约,存在出纳兼复核、采购兼保管等现象,出现管理漏洞。
5.预算控制比较薄弱
首先是没有预算或预算编制比较粗糙,部门预算的编制一般根据当年财政状况、上年收支、预算单位自身的特点和业务进行核定,没有细化到具体项目,预算支出达不到逐笔进行核定的要求。其次是预算刚性不够,预算的计划性、科学性不强,预算调整追加较为频繁,资金使用缺乏预见性,削弱了预算的约束控制力。
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薄弱的主要原因
1. 内部控制观念淡薄
良好的内部控制意识是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完善和有效运行的基本前提。但一
些单位的领导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内控意识不强,重发展、轻控制,对内部控制知识缺乏基本了解,把内部控制看成仅是财务部门的事。
2.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
财政部制定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主要是针对企业的,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适用性较差;有的单位虽然制定了一系列内控制度,但未能严格执行,对制度的执行及效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有章不循、违章不究,内部控制制度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信息与沟通衔接不够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后,由会计核算中心对行政事业单位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监督业务,由于会计主体单位与核算部门不一致,双方沟通衔接不够,极易形成账物分离的资产管理现状,造成核算中心管账不管物、核算单位管物不管账、账物不符的问题,影响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能适应内部控制工作的需要
管理人员竞争意识差,缺乏创新精神,业务素质难以满足实施内部控制和监督的要求。
5.外部监督对单位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的监督检查不够
目前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主要外部监督力量的财政、审计部门,大多偏重于对单位财政资金的运用是否合法、合规进行监督,较少对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有效执行加以实质性检查。缺少有效的外部监督,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完善失去外部推动力和约束机制。
五、我局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任何行政事业单位的控制活动都存在于一定的控制环境之中,控制环境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贯彻和执行以及管理服务目标及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在COSO报告《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的内部控制五要素中,控制环境被放在了第一的位子上,它作为推动单位发展的动力,是所有其他内控组成部分的基础和核心。它对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有重大影响,其好坏直接决定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整体框架实施的效果。
1、操守和价值观
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是控制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到重要业务流程的设计和运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直接依赖于负责创建、管理和监控内部控制的人员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单位是否存在道德行为规范,以及这些规范如何在单位内部得到沟通和落实,决定了是否能产生诚信和道德的行为
(1).领导的操守和价值观具有杠杆作用
诚信的原则和道德价值观,主要取决于单位负责人。严格一致地保持诚信行为和道德标准,任何人不得凌驾于内部控制制度之上。负责人要以身作则,并传达给全体职工。
(2).制定行为准则和其他原则
明确可以接受的商业行为,利益冲突的处理方式,员工行为的道德标准并确保这些准则和原则的有效执行。对员工精神规范、仪容仪表、工作纪律、待人接物、环境卫生以及组织管理及违反守则的处理办法等方面做出规定。
可通过标语、宣传册、培训等手段,推动内部员工对单位理念的理解和接受,使员工理解和把握单位文化和管理理念。
(3).处罚规定
对于背离单位政策和程序,违反行为准则的行为,能够采取补救施。保证这些措施被单位员工所知悉。
(4).管理者对干涉正常程序或凌驾制度行为的态度
应一贯重视管理者对于干涉正常程序或越权行为的态度。
(5).面临不现实的目标的压力
管理层在制定关键绩效指标时,要考虑适当,过高的不现实的目标会导致员工丧失积极性和舞弊。
2、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
单位管理者的观念、方式和风格,通常会从三个方面极大地影响控制环境:第一、管理者对待风险的态度和控制风险的方法;第二、为实现预算和其他财务及经营目标,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第三、管理者对会计报表所持的态度和所采取的行动。
(1)管理层的主导作用
管理层负责单位管理服务活动的运作以及管理策略和程序的制定、执行与监督。控制环境的每个方面在很大程度上都受管理层采取的措施和作出决策的影响,在管理层以一个或少数几个人为主时,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对内部控制的影响尤为突出。
(2)管理理念
管理层的理念包括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理念,即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以及对具体控制实施环境的重视程度。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将有助于控制的有效执行。本单位负责人如果不重视内部控制,甚至反对内部控制,那么该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就是纸上谈兵,就是一句空话。
衡量管理层对内部控制重视程度的重要标准,是管理层收到有关内部控制弱点及违规事件的报告时是否作出适当反应。管理层及时地下达纠弊措施,表明他们对内部控制的重视,也有利于加强本单位内部的控制意识。
(3)管理层的经营风格
管理层的经营风格是指管理层所能接受的业务风险的性质。
管理哲学和经营风格通常对企业有普遍深入的影响。这些影响是无形的,但可以找到一些积极和消极的标志。
3、文化建设
文化建设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灵魂,是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发展的不竭动力。它包含着非常丰富的内容,其核心是行政事业单位的精神和价值观。这里的价值观不是泛指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中的各种文化现象,而是行政事业单位中的员工在从事工作与管理中所持有的价值观念。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重视文化建设在实现发展战略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加大投入力度,健全保障机制,防止和避免形式主义。单位应当根据发展战略和自身特点,总结优良传统,挖掘文化底蕴,提炼核心价值,确定文化建设的目标和内容。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在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以自身的优秀品格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带动影响整体团队,共同营造积极向上的文化环境。行政事业单位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一、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声明
[本公司/本部门]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总体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部门[部门名称]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
[描述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一般包括评价工作组织结构图、主要负责人及汇报途径等]。
2.公司[是/否]聘请了专业机构[中介机构名称]提供内部控制咨询服务;公司[是/否]聘请了专业机构[中介机构名称]协助
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是/否]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独立审计。
三、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1.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涵盖了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列明评价范围占公司总资产比例或占公司收入比例等],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
[列示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的内部控制前“十大”主要风险]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包括:
[无需罗列单位名称,而是描述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行业性质、层级等]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包括(根据实际业务流程和管理事项描述):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4.(如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本年度未能对以下构成内部控制重要方面的单位或业务(事项)进行内部控制评价:
[逐条说明未纳入评价范围的重要单位或业务(事项),包括单位或业务(事项)描述、未纳入的原因、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性产生的重大影响等]
四、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本公司/本部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遵循《中国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执行。自我评价过程中,我们采用了[个别访谈、调查问题、专题讨论、穿行测试、实地查验、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了[本公司/本部门]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底稿。
五、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1.缺陷认定依据:[本公司/本部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手册》等规定的缺陷认定标准,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判断在本次评价过程中、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缺陷或不足。
2.缺陷认定标准:[描述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及定量标准]
3.主要缺陷或不足如下: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发现报告期内存在[数量]个缺陷,其中重大缺陷[数量]个,重要缺陷[数量]个。重大缺陷分别为:[对重大缺陷进行描述,并说明其对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
六、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含上一期间未完成整改的内部控制缺陷),公司采取了相应的整改措施[描述整改措施的具体内容和实际效果]。对于整改完成的重大缺陷,公司有足够的测试样本显示,与重大缺陷[描述该重大缺陷]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且运行有效(运行有效的结论需提供90天内有效运行的证据)。
经过整改,公司在报告期末仍存在[数量]个缺陷,其中重大缺陷[数量]个,重要缺陷[数量]个。重大缺陷分别为:[对重大缺陷进行描述]。
针对报告期末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缺陷,公司拟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加以整改[描述整改措施的具体内容及预期达到的效果]。
七、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结论
公司已经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xx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
(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方面存在尚未完成整改的重大缺陷[描述该缺陷的性质及其对实现相关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由于存在上述缺陷,可能会给公司未来生产经营带来相关风险[描述该风险]。
(不存在重大缺陷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
[是/否]发生对评价结论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内部控制的重大变化。
[如存在,描述该事项对评价结论的影响及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我们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简要描述下一年度内部控制工作计划]未来期间,公司将继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董事长或类似权力机构负责人:(签名)
[XX公司/ XX部门]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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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全体股东:
(以下简称“双塔食品”、“本公司”或“公司”)为了适应公司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和健康可持续发展,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xx年xx月xx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双塔食品母公司及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00%。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管理理念与经营风格、人力资源、企业文化、财务控制、内部监督。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涉及业务活动为:资金活动、销售业务、采购业务。
1、组织架构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制定了公司章程、三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健全、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了公司经营行为的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促进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产业发展,维护了投资者和公司利益。
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由公司决策层、内控管理层、各业务单位构成。决策层包括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是公司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年度财务决算方案,重大资产的购买、出售等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上市方案;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等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等。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议事机构。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审定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依据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各委员会职责分工明确,整体运作情况良好。
监事会负责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等职权。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负责具体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营运工作。
2、公司组织架构图:
“公司无大事、关键看细节”是公司的管理理念,要求工作中注重细节,善于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倡导“执着、严谨、细节、主动”的工作精神。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当其自身的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能够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较长担任领导职务的经历,领导能力强、精通业务,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领导班子成员精诚团结,实施严格和标准化管理,廉洁自律,敢抓敢管,既分工负责、又相互配合,是一支具有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团队。领导班子坚持以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为方向开展工作,受到员工的信任和好评。
3、人力资源
人才是一个企业发展壮大的重要资本,为了适应当前人才需求日趋激烈的竞争,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公司已建立和实施了较为科学的人才聘用、培训、轮岗、考核、奖惩、晋升和离职、保密等人事管理制度和人力资源规划。在人才聘用上,做到科学合理;在人才使用上,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公司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完善了以岗定薪、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人才竞争机制。实施个人职业生涯规划,注重员工培训和个人知识、技能的不断提高,充分调动广大员工特别是公司骨干的积极性。
本年度公司继续坚持人力资源优先投入的原则,打造业内优秀的专业化、职业化经营团队,建设学习型组织。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做好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确保绩效目标与绩效结果相一致。注重员工素质培养,实现新老人员的快速融合。
4、企业文化
公司一贯重视企业文化氛围的营造和保持,树立以“明理、诚信、竞合、发展”为核心的
价值理念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为根本的管理观念。在管理方式上强调制度、流程管理,注重风险防范与效率相结合,追求稳中求进的风格,逐渐形成诚实守信为根本、注重道德修养的价值观念。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治理层、高级管理人员的身体力行将这些观念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的承继和发扬。
5、财务控制
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预算、生产、收入、费用、投资、利润等财务和经营业绩方面都有明确的目标,公司内部对这些目标都有清晰的记录,并且积极地对其加以监控。财务部门建立了适当的保护措施,合理地保证了对资产和记录的接触、处理均经过适当的授权,账面资产与实存资产定期核对相符。
公司内部控制活动方法、措施及机制的运行情况,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财务管理控制
公司制订财务管理制度,统一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会计信息质量,加强财务会计内部控制,明确财务会计相关人员工作职责,保证财务会计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涵盖:货币资金及应收账款的管理、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成本控制与费用管理、投资及产权管理、预算管理、票据管理、公司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等。公司设立财务管理部并配备专职人员,所有财务工作人员都具备岗位相关财务知识和财务工作经验。公司财务管理部严格按照制订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程序,对公司的财务活动实施管理和控制,保证了公司财务活动按章有序的进行。
2) 资金活动控制
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制定并适时修订了严格的资金授权、批准、审验等相关管理制度,
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公司资金开支管理,及资金支付各级人员的审批权限,加强资金活动的集
中归口管理,明确了筹资、投资、营运等各环节的职责权限各岗位分离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评价资金活动的情况,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有效运行。
3) 对外投资控制
为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维护投资主体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规定》,对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形式、投资项目的提出、审批、投资运作与管理、投资项目的监督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实行重大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明确了投资的审批程序、采取不同的投资额分别由不同层次的权力机构决策的机制,合理保证了对外投资的效率,保障了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投资效益。
4) 担保业务控制
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担保风险,遵循合法、安全的原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以及违反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的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年度公司在对外担保事项方面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5) 关联交易控制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关联方与关联交易进行了明确定义,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的划分,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保证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
6) 销售业务控制为了促进公司销售稳定增长,扩大市场份额,规范销售行为,防范销售风险,公司制定《营销管理制度》、《销售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根据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切实可行的销售政策,明确定价原则、信用标准和条件、收款方式以及涉及销售业务的机构和人员的职责权限等相关内容,突出了公司的“先款后货”的销售理念,强化了对产品发出和市场监督服务的管理,避免经营过程中出现的损失,确保各类经济合同的正常履行,确保市场良性发展,保持客户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7) 采购业务控制
公司对采购业务流程制定《招投标管理办法》、《原料收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分别对原料、包装物及辅料的采购进行管控,明确了供应商选择、审查、资格认定管理流程,严格制定请购、审批、购买、验收、付款等环节的职责和审批权限,并建立价格监督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价采购过程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物资采购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
8) 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控制
公司制定《子公司管理制度》和《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通过战略决策、运营调控、人力资源管控、财务管控、投资管理、信息管理、审计监督管理、考核奖惩等明确了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重点,实现了公司对各子公司业务管理、控制及服务职能。对控股子公司在确保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实施了有效的内部控制。确保了母公司投资的安全,完整以及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真实可靠。
9) 全面预算控制
公司建立并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重点对销售预算、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执行差异进行专项分析,及时制止公司不符合预算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要求相关部门落实改善措施。
10) 信息披露控制
公司严格按照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要求,制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将公司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在指定的报纸和网站上进行披露,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完整;做好信息披露机构及相关人员的培训和保密工作,未出现信息泄密事件;督促并指导下属子公司严格按制度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和保密工作。
6、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进行全面监督,并对董事会及其成员、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审计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设置了审计办公室,制订和有效执行《内部审计制度》,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所有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并出具独立的审计意见,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的缺陷和不足,详细分析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式并监督落实,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
本年度,审计部对公司财务报告、子公司财务报告、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对外投资、信息披露等事项进行了审计。对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审计,包括工程预算、招标活动、合同签订、工程过程管理、工程款项支付、工程决算等。通过内部审计,公司及时发现有关经营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督促整改落实,强化了公司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内部管理有效性,起到了进一步防范企业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的作用。
同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履行对公司管理层的监督职责,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则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以营业收入、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报表相关的,以营业收入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营业收入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0。5%但小于1%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营业收入的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如果该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可能导致的财务报告错报金额小于资产总额的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如果超过资产总额0。5%但小于1%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超过资产总额1%,则认定为重大缺陷。
2)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决策程序不科学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要业务制度性缺失或系统性失效、重大或重要缺陷不能得到有效整改、安全、环保事故对公司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包括: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的缺陷、内部控制、内部监督发现的重要缺陷未及时整改、重要业务系统运转效率低下。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一般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8 年 4 月 17 日
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州财政局拟订了工作方案,明确要求各单位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依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在10月底前完成自查并认真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州财政局将根据各单位自查情况开展重点检查,督促各单位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2016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2016〕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6〕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单兴苗,电话:0571C88008912。
3.加强监督检查。2016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辖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财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时间报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连同省财政厅规定的报送内容(详见浙财函〔2016〕129号)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送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以上材料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加强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组成部分,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计划在2016年9-10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时,对基础性评价工作一并予以检查。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开展对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16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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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6年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16.2016年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
1. 内部控制意识不强,执行力不够
良好的内控意识是确保内控制度得以健全和实施的重要保证。一些单位的领导缺乏内部会计控制理念,对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够,不重视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系统的.建设,而简单地将财政的部门预算控制等同于内部控制。有的单位虽建立了内控系统但不尽合理,生搬硬套,没有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还有些单位虽然建有较为完善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但却流于形式,弱于执行。
2. 对内部会计控制的监控力度不够
部分单位没有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由内部会计控制执行部门自行监督检查,导致监控力度不够,影响了内部会计控制作用的发挥。有些单位虽然设立了内部审计机构,但对内部审计工作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支持,不能正确审计和鉴定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的正确性和真实性,主要原因在于内部审计人员不能认真履行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限,不能坚持内部审计的准则和原则,不能遵循内部审计的基本程序,不能正确运用审计方法,没有如实、公正地编写审计报告。
3.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低下,流失比较严重
单位内部部门之间对国有资产管理相互脱节,部分单位财务部门未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每年只管经费收支,不管家底多少;后勤部门只管发放而不清楚资产价值和实物分布情况;使用部门只用不管。长此以往,造成国有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严重脱节,致使存量不实,账实不符,责任不清。部分单位之间互相攀比,盲目、重复购置资产,加之资产的购建、使用、占用、处置权均在单位,跨部门、跨单位无法进行资产配置,致使部分资产闲置浪费,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1.增强内控意识,强化单位负责人的会计与内控责任
单位负责人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按照《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的规定,单位负责人是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对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但要真正确立起单位负责人对财务会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第一责任主体”意识,还必须强化对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一些相关领导在内部控制方面的培训学习。
2.建立健全内控制度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国家财产安全稳定”。不能用一般财经法规替代内控制度。要找准失控环节,明确自控重点,重视伦理道德规范建设,建立良好的单位文化氛围。对于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与费用支出管理、报销审批程序以及对错误核算与错误支出的纠正等等经济活动等方面,确定单位自控的重点和目标,设立合理的组织结构,确认相关的管理职能和关系,为每个组织划分责任权限,明确建立授权和分配责任的方法,因事设人,视能授权,责任到位,且责权对等,以增加组织的控制意识。
3.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
重视内部审计控制,真正落实责任制,以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内部审计控制是对内部会计控制的再控制。内审部门应将会计控制制度作为审计评审对象,通过对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定期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内部会计控制中的漏洞和隐患,尤其是要针对发展中财务及会计核算上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认真研究,不断发现和改正问题,可以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经济违规;把审计结果与日常考核结合起来,真正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督与奖惩制度,这是对单位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的再监督,也是保护员工的主要措施。有条件的单位均应建立内部审计机制,保证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顺利、有效运行。
4. 提高人员素质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的成败关键在于公务员素质的高低程度,其素质控制的目的在于保证工作人员具有爱岗敬业的品质和勤奋、有效的工作能力,从而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它对财会人员的素质有更高要求,不仅要求专业技术性、政策性、法制性强,并且还需要有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
5. 建立财务状况预警机制,加强财务风险预测
各行政事业单位可以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逐步建立风险监控、评价和预警系统。通过一系列指标的横向和纵向数据比较,对财务运作中潜在风险预警预报,提出控制措施,将可能萌发的财务风险予以化解。
内部控制是一项不断推陈出新、任重而道远的工作,随着时代的不断变化,内部控制制度也要跟着不断的修改,以达到其有效性,切实控制各种漏洞的发生。行政事业单位是一个特殊的单位,不同于企业,有它自身的特点,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大发展的情况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也显得犹为重要。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1031)号文件精神,蚌埠市财政局迅速落实,制定了《蚌埠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方案》,并以财会〔2016〕293号文件向全市各县、区财政局以及市直各部门发文,要求各单位于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和实施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为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市财政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会计科、国库科和各支出科室科长任成员的蚌埠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明确工作目标。要求各县、区财政部门以及市直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广泛动员、精心组织,在8月上旬全面启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将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等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找出内控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的水平和效果。同时要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应当作为20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做好宣传督查。要求各县、区财政局以及市直各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要加强对本县、区(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如期完成。四是加强部门协作。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10月21日,省财政厅在《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的基础上,再次下发《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决定通过“以评促建”,推动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在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以评促建”山西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针对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建设重视不够,风险防范意识薄弱,内部控制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单位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缺乏有效的执行手段和措施,相关规定要求不能落到实处等实际情况,省财政厅于8月份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四项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建立内部控制报告制度,促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化建设,确保制度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制度,从而实现确保经济活动合法合规,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的工作目标。
“以评促建”山西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省财政厅明确要求,在内部控制建设实施工作中,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必须建立“一把手”负责制,成立内控领导机构,单独设置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确定内部控制牵头部门,明确各个部门、岗位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分工和责任,各部门各岗位要积极协调配合,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查找单位经济活动风险,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同时由单位审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定期开展本单位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和自我评价工作,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全力按时推进。
已经建立并实施内部控制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抓好修订整改,进一步健全制度,确保内部控制有效实施;尚未建立内部控制或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的单位,必须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
“以评促建”山西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为确保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全面推进,各市财政局、各部门应当于9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地区(部门)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实施方案,广泛动员、精心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对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泾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顺利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11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决定成立泾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丁xx 总会计师
副组长: 预算股 股长
王xx 会计股(行政审批股) 股长
成 员:卫xx 综合股 股长
汪xx 行财股 股长
曹xx 社保股 股长
余xx 农业股 股长
查xx 经建股 股长
查xx 企业股 股长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的实施工作,研究解决实施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建立适合我县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体系。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工作由会计股牵头,王慧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制定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督查评价工作有效开展,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汇总评价工作报告以及其他日常事务。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
为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2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工作,根据财政厅《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财会〔2016〕103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是指单位在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之前,或在内部控制建设的初期阶段,对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的“摸底”评价。通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明确单位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围绕重点工作开展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同时,发现单位现有内部控制基础的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通过“以评促建”的方式,推动各单位于20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贯穿于单位的各个层级,确保对单位层面和业务层面各类经济业务活动的全面覆盖,综合反映单位的`内部控制基础水平。
(二)坚持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在全面评价的基础上,重点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特别是涉及内部权力集中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着力防范可能产生的重大风险。各单位在选取评价样本时,应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优先选取涉及金额较大、发生频次较高的业务。
(三)坚持问题导向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当针对单位内部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特别是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及其处理整改情况,明确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的方向和重点。
(四)坚持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应立足于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单位的业务性质、业务范围、管理架构、经济活动、风险水平及其所处的内外部环境相适应,并采用以单位的基本事实作为主要依据的客观性指标进行评价。
三、主要任务
(一)组织动员。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8月中旬,全面启动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本单位积极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开展评价。各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于2016年9月底前,按照本实施办法的要求,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xx〕21号)为依据,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见附件2和附件3),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三)评价报告及其使用。各单位应将包括评价得分、扣分情况、特别说明项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内容在内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4)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以明确下一步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重点和改进方向,确保在2016年底前顺利完成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各单位可以将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得分与同类型其他单位进行横向对比,通过对比发现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不足和差距,并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内部控制水平和效果。
县直部门应当在部门本级及各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情况进行综合性评价,形成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作为2016年决算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向县财政局报告。
(四)总结经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应当于2016年11月20日前,向县财政局(会计股)报送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及系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及典型案例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霍邱县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附件1),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我县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县直各单位、乡镇财政所(分局)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前期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建立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上,认真对照,真实完整地填写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
(二)加强宣传督查。县直各单位,各乡镇财政所(分局)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本地区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宣传督查。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信息报送等工作,汇总基础性评价表和评价报告,总结经验成果。要加强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评价结果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建立实施和基础性评价工作按期完成。
(三)加强协调联动。财政、监察、审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会商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与做法,发挥先进单位的示范带头作用,共同推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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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XX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由于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未能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发现 个〕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若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则需描述相关因素的性质、对评价结论的影响及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若单位或级次众多,可以考虑按照层级、业务分部、板块等形式披露〕,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具体描述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具体描述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如存在重大遗漏〕公司本年度由于〔原因〕未能对构成内部控制重要方面的〔具体描述应纳入而未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事项/高风险领域的名称〕进行内部控制评价,由于上述评价范围的重大遗漏,〔描述对内部控制评价范围完整性及对评价结论的影响〕。〔如存在法定豁免〕本年度,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豁免规定〕,未将〔具体描述未纳入评价范围的缘由及涉及单位/业务/事项/高风险领域的名称〕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具体描述除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之外的其他内部控制评价的依据〕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作出调整的,应描述调整原因,具体调整情况,及调整后标准〕。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别描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若定量标准包括多个量化指标,需指出具体如何应用这些指标,如孰低原则或分别情形适用〕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别描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别描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若定量标准包括多个量化指标,需指出具体如何应用这些指标,如孰低原则或分别情形适用〕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按照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分别描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性标准〕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个〕、重要缺陷〔数量 个〕〔若适用〕(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的重大和重要缺陷分别为〔若适用,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分别披露〕:
缺陷1: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具体描述重大缺陷的具体内容,缺陷分类(设计缺陷/运行缺陷),发生时间、产生原因及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
(2)缺陷整改情况
〔整改开始时间、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后运行时间、整改后运行有效性的评价结论〕
(3)整改计划(适用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完成整改的情况):
〔拟采取的具体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预计完成时间〕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发现〔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个〕、重要缺陷〔数量 个〕。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发现〔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个〕、重要缺陷〔数量 个〕〔若适用〕(含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具体的重大和重要缺陷分别为〔若适用,重大缺陷与重要缺陷分别披露〕:
缺陷1:
(1)缺陷性质及影响
〔具体描述重大缺陷的具体内容,缺陷分类(设计缺陷/运行缺陷),发生时间、产生原因及对实现控制目标的影响〕
(2)缺陷整改情况
〔整改开始时间、已采取的整改措施、整改后运行时间、整改后运行有效性的评价结论〕
(3)整改计划(适用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完成整改的情况)
〔拟采取的具体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预计完成时间〕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存在〔不存在〕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 个〕、重要缺陷〔数量 个〕。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若适用,需披露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与内部控制无关的重大事项不需要在此披露〕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签名〕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今年4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通知》(浙财会〔〕6号),对我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年度自我评价报告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近日,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会〔2016〕26号),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的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决定以量化评价为导向,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推动各单位于年底前如期完成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工作部署、部门协调、进度跟踪、信息报送等工作,通过“以评促建”方式,推动单位内部控制水平的整体提升。
2.认真组织开展基础性评价工作。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认真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并于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省教育厅,评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工作经验、存在问题(逐项列示存在扣分的评价指标、评价要点、扣分分值和扣分原因)和下一步重点工作、改进方向等。联系人:省教育厅计财处单兴苗,电话:057188008912。
3.加强监督检查。2016年910月,省财政厅计划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省教育厅将根据省里的统一部署,适时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对未按要求及时提供评价报告,或在评价过程中弄虚作假、评价结果不真实的单位,作为今后各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关注对象,一经查实,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浙江省财政厅文件
浙财会〔2016〕26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宁波不发),省级各主管部门:
现将《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所辖行政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要明确工作部门职责和人员分工,认真组织学习《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基础性评价工作的要求,精心组织所辖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
二、各单位应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指标评分表》及其填表说明,组织开展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对本地本部门的评价工作进行总结,撰写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报告内容详见财政部文件要求,并按以下时间报送:
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报告》报送主管部门,省级各主管部门应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部门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连同省财政厅规定的报送内容(详见浙财函〔2016〕129号)一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县(市、区)行政事业单位的报送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确定,各市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总结报告应于2016年12月15日前报送省财政厅。
以上材料报送书面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三、加强监督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是内部控制建设的组成部分,省财政厅会同省审计厅、省人力社保厅等部门计划在2016年9-10月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情况专项检查时,对基础性评价工作一并予以检查。各地财政部门应认真开展对本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督促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公司自身经营特点与所处环境,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保障了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有效执行,确保了公司的稳定经营,现就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一、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的原则和包括的要素
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一)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
1、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2、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二)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2、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3、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5、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三)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包括的要素
1、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2、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3、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4、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5、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二、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的认定
(一)控制环境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及《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的权力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在《公司法》规定的情形下可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独立董事三名,董事会经股东大会授权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负责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制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基本管理制度等,对股东大会负责。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一名职工监事,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并及时取得经营、财务信息,以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根据实际执行情况分析结果对计划作出适当修订。公司建立的决策机制能较正确地、及时地、有效地对待和控制经营风险及财务风险,重视企业的管理及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公司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已设置相应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内部各责任单位。通过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公司设立审计部,其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与公司各业务部门保持独立。审计部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按照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公司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二)风险评估
公司建立业务风险预警系统,由财务总监牵头,财务中心、稽核部门及相关业务部门组成风险预警小组,每季度对公司重大业务项目、内部经营管理情况的重大变化、国家宏观微观经济政策、法律、法规的变动可能对公司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防范各种风险的方案,建立有效的应急应变措施。公司尚未就公司风险承受度、识别和分析风险的具体方法制订专门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控制活动
公司已对内部控制制度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估,现对公司主要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一并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方面的内控制度
本公司在货币资金控制方面,严格遵循不兼容岗位分离原则,建立了货币资金业务岗位责任制和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经办人员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 内部控制评价
★ 内部控制论文范文
★ 内部控制制度
★ 内部控制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