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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间业务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一般不需要运用自己的资金,而只代理客户承办收付或其他委托事项,收取手续费的业务,一般情况下不会影响银行的资产负债表,风险相对较小。中间包括咨询业务、代理业务、代收代付、支付结算等业务。
2.表外业务
表外业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表外业务泛指所有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的业务,包括前述的中间业务和狭义的表外业务。所谓狭义的表外业务,指那些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同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会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通常把这些经营活动称为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
(1) 担保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的 委托对第三方承担责 任的业务, 如银行保函、信用证等。(2) 承诺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 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事先约定的条件向客户提供约定的信用业务, 如票据发行便利、贷款承诺等。(3) 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满足客户保值或自身头寸管理等需要而进行的货币(包括外汇)和利率的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交易业务。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论文
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界定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不在表内核算,却有可能转换为商业银行的资产或负债,隐蔽性强,杠杆作用大,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进行有效地确认、计量、记录与报告,将有助于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并向会计报表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
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核算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针对业务类型的不同主要采用单讫记账方式或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相关事项进行披露、说明,多个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均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进行了部分规范,而各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会计确认、会计计量、会计记录及会计报告自成体系,未能体现会计核算的全面性、客观性、审慎性原则。
(一)表外业务的会计确认做法各异
从表外业务的会计确认来看,各商业银行未能达成统一。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主要囊括了代理收付、代理保险、代理发行股票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信用证、票据贴现、银行承兑汇票、担保、衍生产品业务、应收未收利息、贷款承诺、备用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基于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要求、管理理念及会计核算制度差别,在表外业务的确认上不尽相同:部分商业银行将衍生金融工具、委托贷款等纳入表内核算,部分商业银行仅做表外披露;部分商业银行将表外业务等同于中间业务,部分商业银行仅将不计人资产负债表内、但有可能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并引起损益变动的业务列为表外业务管理。
(二)表外业务的会计计量过于简单
从表外业务的会计计量来看,由于商业银行从事的表外业务往往利用的是诚信、人员、系统等非资金资源,通过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因此,商业银行仅在表外科目进行“收”处理,并对收取的费用进行表内核算,一般按原始本金计量,会计计量只是对金额进行简单的列示,而对于其潜在的风险并未体现,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例,部分银行仅在表外列示该汇票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期末余额等信息,未体现本行的承兑能力、汇票逾期情况等商业银行业务风险。
(三)表外业务的会计记录不规范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通常采用表外科目单式记账法、表外科目复式记账法、表内科目复式记账法三种,同类表外业务各商业银行会计处理的方式各有差别,部分表外业务并未在会计报告中得到体现。在账簿设置方面,很多银行对表外业务只设置了登记簿,来记录卡片账或控制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实物等重要事项,并未进行明细核算和综合核算。此外,表外业务科目体系不规范,各商业银行设置不一,核算对象千差万别,会计信息质量无法保证。
(四)表外业务的会计报告信息披露不充分
现阶段,未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各商业银行根据本行要求对表外业务信息进行披露,无明确的表外业务种类划分,无专门的表外反映表外业务信息,导致披露的内容较为模糊、披露的深度不够,会计报表使用者无法从会计报告中判断分析表外业务现状及风险程度。
三、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式的风险分析
一是表外业务会计处理方式决策有用性较差。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各商业银行不断进行业务创新,为了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信用风险,表外业务日益繁盛,表外业务不健全的会计处理方式或致虚假信息形成,误导使用者的'决策行为。二是表外业务会计处理可比性较差。表外业务内容较为复杂,商业银行可以直接参与市场操作,也可以作为中介机构,还能涉足具有较高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市场,表外业务会计记账方法不可比,比如非保本理财产品,有的商业银行未设置表外科目核算,有的商业银行设置表外科目按照理财产品净值登记,自定原则、自立规矩。三是表外业务会计处理监管力度薄弱。表外业务会计处理的现状导致了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不透明,受时间及能力所限,商业银行对于表外业务的内控控制不够健全,统计分析及风险防范难度较高,而监管部门对于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监管更是无从下手,若商业银行管理层投机心理作祟,后果将不堪设想,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全球经济将受到波及。四、建议
(一)明确表外业务会计确认标准
从制度上明确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确认标准,界定担保类表外业务和承诺类表外业务的范畴,仅将结果具有不确定性的风险业务纳入表外业务进行会计确认,对于非风险性业务,如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等均不纳人表外科目中核算,可考虑设置或有资产、或有负债、或有权益、或有收入、或有支出、或有利润等会计要素,并结合“实质重于形式”的会计原则,给予商业银行依据业务的性质判断表外业务确认范围的权利,提高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规范性。统一表外业务核算口径,将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纳入表内核算,以增强会计信息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二)结合风险因素对表外业务进行会计计量
表外业务发生时,若不能及时确认为表内资产负债,可以采用单式记账法记入表外科目,在对金额进行列示的同时,设置风险指标揭示表外业务的风险状况,同时,将表外业务的动态拨备比例一同包括在内,增提一般准备。当未来某些不确定事项发生时,要及时将或有事项转化为表内项目,纳入表内核算,以便反映商业银行在表外业务中的权利、义务、可能承担的风险、可能获取的受益。
(三)理顺表外业务会计记录内容及流程
一是综合考虑可能发生的表外业务,设置表外科目体系,统一表外业务一级科目,明确各科目名称及核算范围,并给予商业银行根据业务具体情况需要设置二级及三级明细科目的自主权,以准确、连续、全面反映表外业务活动。二是结合表外业务类型,进行合理的会计处理。考虑到咨询服务类业务风险较低,不会引起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此类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为对其收取的咨询服务费按权责发生制在表内对收费业务进行会计处理;考虑或有负债业务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可以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为表外科目单式记账,分业务种类设置表外科目,当业务发生时,借记相应科目,履约期满解除合约,由或有负债变为实际承担的债务时,贷记该相应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该科目仍在期内的表外业务,会计信息反映方面,在试算平衡表和资产负债表的补充资料中予以充分披露;考虑到委托代理类的表外业务引起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流动,可以采用的会计核算方式为表内科目复式记账,按业务内容设置配对的资产负债对应科目,业务发生时,用复式记账方式在配对的对应科目中平行登记表外业务账务,表外业务账务参与表内科目的试算平衡,纳入试算平衡表底稿的编制内容,也纳入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内容,在资产负债表中,采取资产负债配对科目先轧差后汇总方式。
(四)加强表外业务会计报告管理
一是编制表外业务会计报表。商业银行应编制表外业务状况表及商业银行编制并披露表外业表外业务明细表,对表外业务性质、价值、预期损失等情况进行详细披露,并在会计报告中以附表形式对表外业务进行单独披露,全面反映表外风险性业务的发展情况及潜在财务影响,以便财务报告使用者从总体上评价和分析表外业务。二是细化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信息披露内容,保证信息披露的充分性与透明性,全面披露所有的或有事项,计量和分析表外业务的风险程度,提供相关的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采用的会计政策的解释以及对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评估等内容,披露与各类金融工具风险相关的描述性信息和数量信息,定期公布相关信息,保证银行提供的表外业务财务信息具有可比性、透明性,提升报表的决策有用性。
一、中间业务收入很重要:国外商业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已达40%左右
中间业务具有受监管鼓励、资本占用低、风险小、稳定性好、持续性强、不亲周期等特点,是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体现,而在未来的竞争中,中间业务理应承担更重要的角色。
由于收入结构反映业务结构和风险结构,并进一步可以反映出银行的经营管理理念、业务运作模式、发展策略、风险偏好、持续发展能力、风险控制能力、产品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等等,因此中间业务收入某种程度上和银行的综合水平正相关,也即中间业务收入占比越高、贡献越大,体现出该银行具有更强的风险抵抗能力、业务发展更不亲周期、真正的创新能力越强。
从国外的角度来看,在经历息差不断收窄至1.70%左右的水平过程中,非利息收入在国外商业银行中的地位也在逐步提升。
(一)国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应该是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当时商业票据、债券、证券化融资等业务不断兴起,金融脱媒日益深入,而以资本为核心的金融监管促使商业银行开始思考业务转型方向、加快产品创新和技术变革、调整风险偏好,低风险低资本耗用的中间业务便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在笔者之前研究的32家国外银行中,瑞士瑞信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德意志银行的利差收入占比在50%以下,摩根大通、美国银行、富国银行、巴克莱银行的利差收入占比在55%以下,这意味着非利差收入(中间业务收入为主)在这些银行的收入结构中已经占到了半壁江山的位置,而32家国外银行的非利息收入占比也在35%以上,即便二十年以来的最低水平,非利息收入占比也在25%以上。
二、中间业务收入的基本
(一)中间业务10个相关政策文件汇总
银监会从成立之初在各类监管文件、相关会议及主旨演讲中,均明确监管层面对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鼓励态度,特别是在鼓励加大对各类中间业务的开发,尤甚是技术含量高的中间业务新品种。这些内容最早可见于-关于刘明康主席、汪兆星副主席、唐双宁副主席的系列讲话中,想想距今也有左右了,相关政策文件也约有10项左右:
1、1995年的《商业银行法》第3条规定:商业银行可以经营包括办理国内外结算、发行银行卡、代理发行政府债券和外汇买卖、代收代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保管箱服务等在内的中间业务。
2、6月,央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
3、4月,央行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已于10月被废止)。
4、6月,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制定《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
5、,银监会发布《金融机构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中资银行开办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6、12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指引》,为丰富中间业务品种、开展中间业务提供了支撑,因为中间业务收入一定程度上体现出银行创新业务的开展情况。
7、8月,银监会印发《银团贷款业务指引》,明确指出银团贷款收费是指银团成员接受借款人委托,为借款人提供财务顾问、贷款筹集、信用保证、法律咨询等融资服务而收取的相关中间业务费用,纳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
8、12月,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其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我国银行对中间业务的收费政策不配套等问题。
9、6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规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的通知》。
10、月,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和其它等四大类。
(二)中间业务收入的分类
中间业务本身是一个舶来品,有人称其为表外业务,有人将其归为收费业务,等等。目前国内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的统计口径上没有统一的标准,名称差异较大。例如,在实践中有些银行将理财归于托管业务或代理业务,有些将银行卡业务归于代理业务一类等等,导致可比性较差。整体上看,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理财业务、银行卡业务、结算及清算业务、债券承销业务、顾问咨询业务、担保承诺业务、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代理及委托业务、电子银行业务、外汇买卖业务等。
1、《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20)将中间业务按风险和复杂程度分为2类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同时将中间业务分为两类:适用审批制的中间业务和适用备案制的中间业务,分类比较粗放。
2、《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20)将中间业务分为9大类
通知关于中间业务的定义仍然沿用此前的表述,即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但在中间业务的分类上则更为系统,即分为9大类:(1)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包括国内外结算业务;(2)银行卡业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业务;(3)代理类中间业务,包括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金融机构委托、代收代付等;(4)担保类中间业务,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银行保函等;(5)承诺类中间业务,主要包括贷款承诺业务;(6)交易类中间业务,例如远期外汇合约、金融期货、互换和期权等;(7)基金托管业务,例如封闭式或开放式投资基金托管业务;(8)咨询顾问类业务,例如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9)其他类中间业务,例如保管箱业务等。
(三)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不完全一样
中间业务与表外业务虽然有重叠,但并不完全一致。表外业务从会计核算的口径出发,中间业务则主要基于业务类别。从广义上看,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隶属于广义表外业务。
从概念上看,表外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从事的,按照现行的会计准则不计入资产负债表内,不形成现实资产负债,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此外,表外业务具有一定风险,年11月23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表外业务分为担保承诺类、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中介服务类和其它等四大类,并对四类表外业务的具体内容给出明确说明:
1、表外业务的定义延用以前的说法,没有更新,但一定程度上能够解决对市场上有关表外业务与定义的争议(如表外业务、表表外业务等)。
2、担保承诺类业务需要承诺信用风险,部分业务需要占用资本。
3、代理投融资服务类业务主要是指委托与代客业务两类,其中以表外理财业务和委托投资业务为主,不计提表外信用风险,请注意这里不计提资本的前提是不承担代偿责任、不承诺投资回报。
4、中介服务类业务不计提资本,主要包括投资银行中的财务顾问咨询业务与资产托管业务,是银行从事的真正中间业务。
三、国内20家主流上市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情况:全国性银行回归传统、地方性银行寻觅新路(一)整体情况与基本特征1、占比整体较国外偏低
在我们所统计的20家主流上市银行中,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平均值在20.78%,最高也仅为33.47%,因此相较于国外银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占比偏低,特别是对于地方性银行而言,多数在15%以下。
2、未摆脱表内业务束缚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也没有呈现一定的不亲周期性,在金融危机中,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曾大幅下降,这本身说明我国中间业务收入的占比存在不小的水分,仍然未摆脱表内业务的束缚。特别是,地方性银行严重依赖的理财业务、代理业务比较受表内业务的影响。
3、增速较为分化,表明中间业务收入结构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从逻辑上来看,如果中间业务收入的结构较为接近,那么各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在趋势上应保持一致,也即同增同减。但是的数据并没有呈现这一特征,20家主流上市银行的中间业务净收入同比增速平均为-0.70%,增速区间由-46.94%跨至30.31%,波动幅度非常之大,因此即便20家上市银行之间,其中间业务收入的结构也呈现一定的差异。
(二)20家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结构分析
我们选择20家主流上市银行(包括国有大行5家、股份行9家、城商行6家),对其20的中间业务收入结构和增长动力进行分析。
1、全国性银行:中收来源和结构相对均衡,中收增长动力回归传统、银行卡与信用卡手续费收入大幅增长
第一,年,包括国有大行、股份行在内的全国性银行,在中间业务收入来源上几乎体现着共同的特征,也即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几乎无一例外地出现萎缩和下降,而银行卡、信用卡等手续费收入大幅增长,多数增幅在20%以上。此外,除银行卡、信用卡等手续费收入外,结算型业务增长也很迅猛。
第二,对于特征上可能更接近的浙商银行而言,其客户优势并没有那么明显,2018年中间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依靠国际结算和债券承销两类业务。
第三,从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看,全国性银行相对也比较丰富,虽然银行业务占主要位置,但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结算型业务、投行业务、代理业务均有一定地位。
因此,对于拥有客户优势的全国性银行而言,其客户优势在2018年进一步得到体现,并推动其传统中间业务收入大幅增长。从这个角度来看,银行卡及信用卡业务在全国性银行中的地位不仅没有下降,反而还起到非常重要的推动作用。
2、地方性银行:同样回归传统,亦有其它一些努力
和全国性银行相比,城商行的客户优势没有那么明显,但我们从6家城商行中,依然可以看出上海银行和宁波银行的银行卡、信用卡手续费收入占比在30%以上,江苏银行和徽商银行分别在15%以上,这应该算是城商行中客户数量相对较多的几家银行。而对于更多的城商行而言,银行卡、信用卡的贡献屈指可数,其主要依赖代理业务(这里的代理业务包括了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也有一些银行2018年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动力来源于担保承诺业务、国际保函业务等等。
四、关于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一些思考(一)商业银行中收业务必须坚持“传统是根基、创新是引擎”的两条腿战略,高度重视银行卡、信用卡、结算等传统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的来源构成经历了一些历史演变,从前面银行的具体分析来看,各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结构上差异较为明显。据银监会统计,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开办的中间业务已经涉及9大类500多个品种。其中,
1、以前,国内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以增加存款为主,品种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委托贷款等方面。
2、20以后,防范风险、增加收入开始成为主要考量,代理保险、代理基金、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高收益业务类别开始成为发展的重点。
3、近两年以来,由于监管政策的趋严,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代理业务收入有所萎缩,诸如银行卡与信用卡等传统业务开始成为大部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的推动力。
这从某种程度上意味着,战略上屡屡被地方性银行摒弃的银行卡、信用卡手续费业务正在成为推动全国性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来源的最大动力,而银行卡、信用卡手续费业务贡献较大的全国性银行在结算及清算等业务也获得了可观的增长,二者之间形成了良好的互为支撑作用。因此,虽然中间业务收入某种程度是创新业务,但对于地方性银行而言,仅仅依靠投资银行、代理等业务显然难以保持中间业务收入增长的稳定,必须坚持创新与传统两条腿走路的战略,以传统业务为根基,以创新业务为引擎,在不断拓展投行业务、托管业务的同时,加大力度推动银行卡、信用卡、结算等传统业务的发展。
(二)系统总结国内商业银行当前中间业务开展的各类不足
除了产品创新缺乏、品种较少、认识比较浅显等不足外,我国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还存在以下不足:
1、大部分银行仅限下达中间业务的指标完成计划,没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操作程序,各类中间业务分散在不同的部门,使得下面的分支机构常常处于不知所措的被动局面。
2、不同类型的银行发展极其不平衡,目前来看我国股份行的中间业务占比通常较高,国有大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也在20%左右,而大部分城商行和农商行仍然不足10%,不仅与国内银行业的平均水平存在差距,与国外银行更是存在不小的距离。
3、中间业务是轻资本、轻风险,但并非无风险业务,中间业务的开展需要承担诸如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技术风险、法律风险等,同样需要给予重视,特别是在新的金融业态不断出现的背景下,如P2P存管、小额贷款、代销资管产品等方面,甚至商业银行不断在深挖的消费信贷、信用卡业务资产质量也有一些恶化的趋势,应在坚持拓展时特别关注。
4、很多银行一直将中间业务看成是表内业务的辅助手段,因此当表内业务受到约束时,本来应该不受影响的中间业务也难以幸免。特别是目前的中间业务依然简单地局限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信用卡、信用证等业务,这些业务的最大特点是附着于或有资产、负债,没有真正摆脱资产负债表,离所谓的不亲周期也相距甚远。
5、由于中间业务的拓展通常是传统业务拓展人员,这种现状又难以改变。此外,中间业务由于涉及领域广,对业务素质要求较高,目前国内银行在这方面没有较好的资源储备。
(三)果断将发展高附加值中间业务作为战略方向和提高核心竞争力的关键
1、回想起年的“爱立信倒戈事件”,其根本原因在于当时的国内银行无法提供无追过权的保理业务等产品,致使相关客户不得不转向外资银行,在此后的数年,银监会的领导多次提及此事件,并以此作为鼓励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警示。与15年前的那一波外资开放相比,如今金融开放的局面再次来临并有加速态势,很多外资银行的经营范围有所放开,先前产品的匮乏性用在如今的中间业务领域相信仍然适用,国内商业银行应要认识到这种危机。
2、中间业务是轻资本业务,也是轻资产业务,而对于那些与或有资产、或有负债无关的中间业务,则尤其如此,商业银行应树立资产业务、负债业务、表外业务与中间业务“四驾马车”并立的发展思路,使传统资产负债业务带动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支持和促进资产负债业务、表外业务衍生中间业务等。
3、未来仅寄希望通过传统利差收入维持增长的银行需要放弃幻想,发展托管、资产管理、代销、投资银行等新兴中间业务已成必然趋势。从《商业银行法》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确定的中间业务范围来看,除担保承诺业务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业务等需要承担或有风险外,大多数属于低风险业务,这正是未来的作业方向。
4、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依靠信息、技术、产品和人才等方面提供高层次服务方面还有所欠缺,咨询服务类、投融资类、金融衍生工具类等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含量较高的中间业务尚未形成规模效应,而诸如现金管理、项目融资、银团贷款、兼并收购、私人银行、直销银行、资产管理业务、资产托管业务、平台撮合等政策允许、市场需求大的中间业务仍然处于低级发展阶段。而这些均应该是商业银行未来需要努力的方向。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及管理-11-26 10:43 聚源数据库
表外业务(off—balance sheet ltms简称obsi)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西方国家银行业务发展的一个亮点。目前,西方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入一般在银行收入中占比达30%以上,而国内商业银行则远低于这一水平。由于开展表外业务不但可以为银行带来丰厚收益,还可提高银行社会化服务水平。因此,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份额也在逐渐加大。但是表外业务不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上反映,运作透明度不高,因此其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较难预测和评估.加之表外业务风险是银行整体风险的一部分,随时可能转化为表内风险,而且有些金融衍生交易类业务潜在风险较大。尤其是美国“安然事件”后,经济界更加关注表外资产,加强监督也迅速达成共识。
表外业务的风险
表外业务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银行未来的获利能力和偿付能力,当某一或有事件发生时,它们将会由表外转至表内成为银行实际的资产和负债。这种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由于其不确定性,往往伴随着比表内业务更大的风险。概括起来,表外业务的风险有下列几种类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表外业务服务的对象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失的风险。各种表外业务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风险,如担保业务中,被担保的客户因某种原因破产,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担保银行便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在票据承兑、有追索取的贷款出售等业务中,银行都在一定程度上面临着信用风险。
(二)利率、汇率风险
利率、汇率风险是指由于市场利率、汇率的变动,导致商业银行在表外业务中蒙受损失的风险。在互换交易、期权交易及远期利率协议等衍生金融工具中,利率、汇率发生于银行不利的变动,都会使银行面临这种风险。在金融自由化、国际化、证券化的趋势下,利率、汇率风险对银行收益的安全性威胁日益增大,如在贷款承诺协议期间,借款人可以按照固定利率或可变利率获得一笔贷款。但在这期间里,若市场利率上升,银行的资金成本升高使贷款协议利率与资金成本之间的利差变得非常小或者成为负值,而借款人必然会在有利的利率下最大限度地使用贷款,银行将承受较大的损失。
(三)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可转让金融工具不能以接近市场价格很快出售而遭损失及或有资产和或有负债转化成现实资产和负债时,银行面临头寸短缺的困难。在资产证券化业务中,通过资产证券的发行,银行融通了新的资金,增加了资产的流动性,但同时也增加了流动性风险。因为当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时,投资者、银行都想到转嫁风险而抛售证券,反而使流动性风险加大。另外,表外业务大多使用创新金融工具,它们的市场往往还未充分打开,遇到条件不利时,要承受市场流动性的严竣考验。同样,在信用证业务中,商业银行也面i临债务人违约,或有负债变成现实负债的流动性风险。
(四)清算风险
清算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每日在办理支付结算业务时,在规定的清算时间内,应收款项不能及时清收,而面临经营计划被打乱,陷入头寸短缺的困难。
(五)经营风险
表外业务的经营风险是由于银行对该类业务不熟、经营不慎,管理不健全或不能适应突发性市场变化而使自身遭受损失的风险。表外业务在我国是一项新兴业务,行际、区域和品种发展极不平衡。涉外金融机构的部分表外业务品种已成常规性的熟练业务,但多数涉内机构对表外业务的基本知识缺乏全面了解,在经营管理中必然难以对其风险有较周密的防范。此外,有的行经营管理水平低出现人为过失;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实力弱;无效率的操作等都可造成经营风险。
当前,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加快,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来看是机遇与挑战,因此,商业银行也在不断发展多元化的中间业务。
目前,消费者趋向于将可支配收入用来进行投资,而我国商业银行关于理财和咨询的创新类业务占比小,结构单一,仍然以结算类业务为主。究其原因,可能与当下缺乏完善的政策法规进行支持有关系;其次,我国的金融创新产品尚不够成熟,仍有发展空间;最后,我国居民的主流思想还是进行储蓄,因而,银行也缺少进行拓展创新类中间业务的动力。
我国的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方面还存在着其他,诸如收入结构不合理、发展程度参差不齐的问题。没有系统的规范指导,缺少防范风险的能力,使得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艰难。但为缓解存贷款息差收窄带来的不利影响,我国的几大银行逐渐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
因此,为发展好中间业务,国有银行应该转变原有的观念,加强对中间业务的认识,创新中间业务的种类,比如为居民提供咨询类服务,让居民对经济形势能有较好的理解,从而更好的利用其手中存款。同时,中间业务的发展离不开政策支持和对市场风险的控制,只有有效的管理和制度的保障才能使中间业务的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环境。
在利率市场化改革、商业银行竞争加剧的环境下,发展中间业务将会成为一个机会。
——李昊浡
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也呈现多元化发展趋势。 为全面提升商业银行的核心竞争力,加快中间业务发展 , 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所带来的挑战,本文通过对比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的数据差异,研究如何不断完善中间业务发展机制,有效解决中间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立足创新,同时借鉴其他国家中间业务发展的方式,推动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深入开展。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无论品种还是盈利能力均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为此,我们一方面要继续增强传统中间业务如银行卡业务、结算业务等的创新研发能力,真正符合客户需求;另一方面,也要强化新兴业务如投资银行等业务的规范经营和风控意识,努力使其成为银行创收业务,并形成不同的品牌特色。
发展商业银行代理中间业务浅谈
一、发展商业银行代理中间业务的意义1.发挥潜力,对效益的贡献
在发达国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已成为其经营收入的重要来源,甚至超过了利息收入所占比重。据统计,美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全部收入的比重已由80年代的30%上升到目前的38.4%,日本银行由24%上升到39.9%,英国由28.5%上升到41.1%。相比较而言,我国国内商业银行不过5%-8%,中间业务利润显得捉襟见肘。巨大的差距,让国内银行业认识到了中间业务是一块尚待深挖的“金矿”。
当然,由于利益的驱动,也给银行在金融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方面提供了契机和条件。银行通过推出更多更好的服务挖掘中间业务市场潜力,从而提升整体经济效益。就拿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广泛开展的个人理财这项中间业务来说,在我国有调查表明,80%的客户表示愿意接受银行推荐的个人理财建议和方案,70%的客户表示在接受理财服务后愿意支付一定的手续费。中国工商银行杨百宁处长说,正是意识到个人理财服务潜存的商机,工行已经在全国160多个城市近700个网点开展了理财咨询服务,个人理财中心已达400余个,计划发展到1000个,为此将选配1万名高素质的个人理财客户经理,向社会推出个性化、专家型的个人理财服务。
回想当初,银行在开办一些免费中间业务的过程中,的确培养了不少客户资源。发展到现在,不断增加的成本支出,让银行的经营者们普遍感到不堪重负。许多业内人士都认为,这是“银行自己捆住了自己的手脚”。一方面国内商业银行在经营观念上存在偏差,以往对业务发展缺乏准确定位,普遍只重视开拓存贷业务,根本就没把中间业务作为支柱业务和利润源去进行培养和发展;另一方面,相当多的商业银行通过少收费、免费服务甚至垫付资金的方式开展中间业务,以此作为争夺银行存款份额的手段,致使银行在中间业务经营中出现恶性竞争局面,相应地使客户对银行收取手续费缺乏认识,慢慢形成了享受中间业务免费服务的观念。
2.必要性:WTO的承诺、同业竞争、混业的趋势,提高自身生存和竞争能力
入世五年后,国内主要城市必须全方位地向外国银行开放;五年至七年内,人民币资本项目也必须有限度的开放,从而使人民币最终成为可以自由兑换的硬通货。
如果国内银行的不健全状况得不到根本的改变,金融体系的自由化就会得到推迟。而在外界压力下被迫开放,会加速资本外逃,导致人民币贬值;中国将重蹈东南亚和韩国的覆辙。若中国不按照世贸组织所规定的时间表履行其开放义务,外资的流入就会急速下降,直接对经济增长和就业造成压力。近年来,中国是新兴市场国家获得外国直接投资最多的国家,外资对经济增长的作用日益加大。因此,改革的挫折会使中国付出极大成本。在全球化如火如茶的情况下,中国的消费者也不甘心永远做储蓄者。总之,中国的银行改革必须和时间赛跑。
综上所述,政府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为银行松绑,使银行从单一经营走向混业经营,增强其竞争力。国内银行应乘两岸三地统一市场形成的东风,做三地经济整合的中间人。这个千载难逢的商机为国有银行全面迎接外国银行竞争提供了练兵的机会,中国的银行应走在世贸规定的时间表前,才能保持吸引外资的势头(“法国兴业银行亚洲经济研究主管”《市场报》2002年04月22日第四版)。
二、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一)理念:效率、发展方向、前瞻性的眼光
专家分析,未来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企业客户竞争、业务竞争和人才竞争上,其中又以客户竞争最为激烈。外资银行在中国主要从事的是融资、贷款和外汇交易等业务,客户主要定位于进出口企业和需要资金量比较大的企业。今后几年,外资银行的业务增长将主要来自本地客户,中国银行业的优质客户正是它们的重点目标,尤其是像爱立信、西门子、摩托罗拉这样有外资背景的企业,将被它们首先“锁定”。
(二)队伍
“银行的日子越往后走越不好过了”,成都某银行一负责人在回味银行过去的无限风光之余感慨万千。因为在上个世纪90年代初,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安无事”地过得有滋有味,“饭”也吃得很均匀。然而,随着我国加入WTO,在2至5年内逐步放开金融市场,这种“衣食无忧”的好风光可能会一去不复返了。前段时间发生的南京爱立信“倒戈事件”可能狠狠地撞击了沉湎于安乐窝的国内银行的腰杆,让国内银
行有了那么一点点“痛感”。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进入我国的外资银行已有400多家,其中200家正开门纳客,30多家开始了人民币的业务试点。银行业人士认为,虽然外资银行在我国金融市场目前的市场份额仅占2%,但5年后外资银行的业务获得巨大发展,在未来10年到15年时间将占据3%以上的份额。面对外资银行的剑气逼人,中资银行能沉着应战吗?
1.外忧:“大好河山”面临“蚕食”
外资银行进入国内银行业的“跑道”,意味着外资银行与中资银行面对面地“过招”了。那么,面对外资银行的步步紧逼,中资银行如何应战,从而保护“大好河山”不致“水土流失”呢?金融遭遇战才刚刚开始,“爱立信熊猫事件”也不过是中外资银行“短兵相接”的一个信号。西南财经大学博土生导师李教授认为,目前,外资银行进入我国还有一些限制,而且跨国银行本身也面临更多竞争对手,多家外资银行瓜分市场“蛋糕”是“多赢”还是“多亏”现在还难下定义。因为竞争本身是互动的,跨国银行在早期或某一个“时间段”发展中间业务可能是咄咄逼人,但国内银行凭借“土生土长”这一先天优势作出一些应对,更新在金融市场中的“打法”,守住既得的“胜利果实”也并非难事,国内银行的“水土”不会“流失”。需要直面的是,中资银行在银行服务及金融产品方面与外资银行相比还有一定距离。中资银行要想在竞争中取胜,必须不断创新,做好服务。
四川省银行行业协会相关人士说,中外资银行的竞争焦点在于“抢客”这方面,“爱立信熊猫事件”就充分揭示出外资银行的矛头直指高端客户,中国银行业60%的收入来自10%的客户,而国际银行业中80%的收入来自20%的客户,中资银行10%的优质客户资源将成为外资银行相互争夺的焦点。战火烧到门前,国内银行业奋起自卫,这从一些银行积极“备战”动作中窥见一斑。尤其是在加强管理、提高技术、推广产品方面,已有不少银行“动”了起来。最明显的是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日前宣布降低信用卡申请门槛。中国建设银行总行的资金清算灾难备份系统也正式投入运行。而央行已批准工商和中信两家银行受理因私购汇业务,加上中国银行,人们可以选择的购汇渠道已增加为3家,其他几家商业银行也准备扩充自己的外币业务。种种迹象表明,面对外资银行的兵临城下,中资银行已经开始行动了。
2.内患:如何让“水土”不遭“流失”
业内人士分析说,中外资银行的竞争将分为“两条战线”作战的方式,首先是在金融业务上的竞争,如目前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开业之初就“捞”了3个亿的存款。其次是人才的竞争,据记者了解,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和华夏银行成都分行在筹备期间,人事框架已基本搭建完好,在招聘广告打出后,吸引了数千名应聘者前往应聘。其提出的应聘人员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要求,一些重要岗位、部门骨干不可避免地流走了,而某国有银行一重要部门的人员几乎被“一锅端”。成都一银行人士提到这点时认为,对老银行而言,流失的不仅仅是人才,流失的还有一些能够为银行带来收益的大客户。
记者通过采访发现,国内银行业在紧张“备战”外资银行的同时,也在采取“御敌于门外”和“安内政策”,即做到优质客户不“另投他处”和人才不外流。可以这样说,国内银行目前像是在两条战线上作战,处于腹背受敌的.境地。
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的银行号称钱老虎,总是抱着一种“莫奈我何”的姿态,“爱立信熊猫事件”无疑给国内银行的这个姿态作出回应的表示。前不久,国内一家媒体以“谁动了中资银行的奶酪”为题透析了在中外资银行的短兵相接中,中资银行丢失市场份额的时代已开始。据一次统计表明,2000年,国际结算业务、外汇贷款占中国银行界总的市场份额分别是33%和22%,但在外资银行集中的上海,这两个比例分别高达60%和69%。目前外资银行代理的出口结算业务已占到内地市场份额的40%以上。所以银行业人土认为,在“狼来了”之时,中资银行要冷静,沉着应战才是致胜之道。更为重要的是在竞争中,中资银行不但要看紧钱袋子(优质客户资源),还要看住人才这块阵地。
四川银行行业协会负责人说,竞争还是人才的竞争,与外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能够给人才提供一种归宿感、成就感,更主要的是给人才创造一个发挥才能的空间,做到以事业吸引人才,用感情留住人才。同时,在外资银行兵临城下之时,防止简单的悲观和抱怨情绪在中资银行基层员工中的扩散。因为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中资银行职员的骄傲,如今可能荡然无存。尤其是伴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伴随银行裁员和效益下滑,取而代之的是职员内部另一个极端的悲观情绪和对经营体制的简单抱怨,银行在
稳定军心方面应该做出一些“技术性”处理,因为有必要看到,银行“人才”还是短期内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竞争的一个相对优势所在。
(三)合作联盟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使得银行一直作为金融业的老大,而今老大的位置已经远不如从前了,这样的日子将逐渐成为历史。
“必须依靠制度创新,打破银行业与证券业分业经营的界限。”经济学家萧灼基如是说。
探索银证合作的过程,必将面临来自立法、监管以及银行、券商、保险公司等自身的很多的挑战,也面临着设置必要的防火墙,以隔绝证券市场可能的风险向银行业转化的挑战。但不管如何,改革方向是不可逆转的。
银行资金进股市是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在我国,实际问题也并非银行资金不能进入股市,而是银行资金缺乏控制地流入和无条件地流出。在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之间没有有效对接,也没有较为周全的计划引导资金进入和退出。究其实,造成股市巨大波动的根本原因就是进入股市的银行资金名不正,言不顺。“当我们严格禁止银行违规资金进入股市时,必须开通银行资金合法、合理、合规进入股市的渠道。”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银行界人土、相关官员对此达成共识:必须拓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对接渠道。当前,制约我国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建立有效对接渠道的是管理层一直坚持的严格的分业经营制度。在金融业混业经营已成为国际金融市场大势所趋背景下,进行有效的制度创新已经提上日程。
而事实也表明,管理层正在做相应的探索。
(四)金融信息化
在传统的意义上,市场竞争的格局是“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但是在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互联网时代,企业的大小已经不是决定因素,制胜的关键在于“快鱼吃慢鱼”。在信息时代,金融企业要想成为“快鱼”,必须加强客户关系管理、金融产品创新和加强内部信息化建设,而这三项都与信息技术分不开。如此说来,从金融企业自身角度来看,加速金融信息化势在必行。
在现代信息技术方面,国外金融企业使用的是计算机通信技术、应用系统软件开发、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和处理等,这些比我们国内的金融企业更先进;而在信贷资产质量管理、为客户提供方便的金融服务和现代化支付结算工具等方面,比我们更有优势;在加强金融行业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方面,比我们更有经验。一般来说,国外金融企业使用更多、更全面、更成熟的现代化工具,包括在风险评估与管理中采用先进的数学模型,辅助金融管理的计算机应用等,都比我们的先进、成熟、规范。而现在,我国已经加入WTO,国内的金融企业与国外的金融企业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装备落后的国内金融企业面临的挑战与压力是不言而喻的。
这些年来,国内的金融企业在物理网点的建设上可谓不遗余力。金融企业曾经把服务网点的多少作为竞争的一个重要基础,但是一旦外资银行使用网络技术,而且和国内的网络结成战略伙伴,建立共享的客户型战略联盟,那么我国目前现有的遍布全国的几十万个物理网点的优势,就会大打折扣,而且我们长期建立起来的这种物理网点服务渠道很有可能成为包袱。当初,美资金融企业进入日本的时候,就曾通过与日本的邮政系统联盟,利用日本邮政已经具有的网络,迅速地占领了日本的金融市场;而后来美资进入香港,就和香港的房地产商和保险经纪商合作,克服了物理网点的不足,迅速扩展了自己的业务。
挑战固然迫在眉睫,但机遇也在身边。飞速发展的信息技术给金融企业造成巨大威胁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大量的发展、创新机会。招商银行过去只不过是一个地方性质的股份制商业银行,其地位与国内的“四大银行”根本无法相提并论。但招商银行通过发展网上银行业务,使得招行获得了其他商业银行无法比拟的核心竞争力,在同业中的地位也随之上升。
同时,信息化为传统金融企业新的经营和服务模式提供了良好的机会。以网络为基础,金融企业可以为客户提供全功能、个性化的服务模式。如通过信息化,传统的银行将由原来的储蓄、信贷等基本业务转向储蓄、信贷、投资、咨询、中间业务等多方面发展的业务。信息化使得金融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3A”服务,即在任何时候(Anytime)、任何地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为客户提供全天候的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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