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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职场新人常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由于没工作经验,但急着要找工作,因此,只是和HR口头上谈妥就立刻入职企业。事实上,这种委曲求全的做法,给求职者带来的弊端远远大于了利益。
网友“寒翎”的遭遇
网友“寒翎”就由于这种情况碰到了麻烦。他在前程无忧论坛发帖说“当时谈妥的薪资是2800元,未签劳动合同”,而在工作9天被辞退后,单位承诺支付他的900元薪酬则一拖再拖:“一个多月过去了,我未收到一分钱,打电话过去询问,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
难道未签合同就只能忍气吞声?这当然不是。这时,反而更需要有积极地态度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维权途径
1、和HR协商解决
最好的是尽可能和公司协商解决。一般企业都不希望自己牵扯进经济纠纷,因为这样或多或少会对企业的形象造成负面影响。当然,在协商前你要有充分的准备,即提供给对方你在该企业实际工作过的证据,如考勤表、打卡记录等。如果除此之外,你还有其他证据就更好,如追要工资时的录音记录,总之,越多的证据对你越有利,协商解决的可能性也越大。
2、申请劳动仲裁
如果协商未果,那只能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申请仲裁,除了上一点提到的要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之外,了解仲裁流程也是非常重要的。申请之后,特别要注意申诉时效:在发生劳动争议之日起60日内。如果超过时间劳动争议仲裁委将不予受理。
总之,要提醒新人的是:在职场中要学会保护自己。任何维权行为都只是后话,“防范”才最为重要。在入职前,劳动合同、纸面薪资凭据等一些必要的材料必不可少,万不可委曲求全。
[职场新人应该怎样维权]
对于初出茅庐的大学毕业生来说,试用期如何维权是个很重要的话题。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试用期间最低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地工资标准;试用期也需签劳动合同;试用期辞职不违约等知识你了解多少?
读者小周是一名刚走出校门的大学生,一个多月前,他在涧西区某电脑城找到一个销售员的工作,说好试用期内工资300元,3个月试用期满,工资调整为 600元至1000元。“一个多月来,我每天和老员工一样上班,甚至比他们表现还好,可月底拿工资时却比他们少了很多,心里真不平衡。由于工资太低,现在连生活费都不够,可我又不想放弃这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工作。请问,我能不能要求单位提高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万一试用期满,单位找个借口将我辞退怎么办?”小周将他的困惑一股脑儿向我们抛来。
职场新人:“摸不着头脑”的试用期
小周说,目前他有不少同学都是找到工作不久,正处在试用期。据他了解,不同单位的试用期长短也不同;有的签了劳动合同,有的只是口头约定;有的月薪达 800元,有的却只有200多元;有的同学说“试用期间,我们就是多干活儿少说话,好像什么权利也没有,都是单位说了算。即使踏踏实实干满试用期,人家和你签不签合同还不一定。”小周说。有一件事让他记忆很深刻:前段时间,他有两个同学应聘到天津一家公司,原本说好试用期工资1000多元,对方口头承诺工作环境也不错,可他们到了那里才发现完全不是这样。吃的特别简单,住的是工地的工棚,干一天活儿连口水也喝不上……只过了一星期,那两个同学实在无法忍受,只好回洛。跑了这一趟,工作没着落不说,还白花了几百元路费,由于没签劳动合同,只好吃“哑巴亏”。
试用期应该多长,工资标准到底是多少?双方是否应该签劳动合同?辞职是否算违约?被单位无故辞退怎么办?小周说,初入职场的他们对这些问题摸不着头脑,希望我们能帮助解开这些困惑。我们对此向有关部门进行了采访,希望对职场新人试用期间维权有所帮助。
劳动部门:“试用期待遇”有标准
职场新人在试用期间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对此,我们咨询了市劳动局劳动保障监察科负责人李建敏。他说,无论是见习期、试用期还是实习期,只要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
他解释说,这里所说的正常劳动,就是保质保量完成工作,并且没有请病假、事假等。而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标准是除了保险、福利等待遇之外,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400元,小周所在的单位试用期间只给他发300元,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属于违法行为。小周可以先与单位协商提高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那么,试用期的时间究竟该多长?李建敏告诉我们,根据劳动法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并且,试用期长短与劳动合同期限有关:劳动合同期限在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 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李建敏提醒大学生,毕业后求职时,一定要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针对试用期有专门的条款,这也是大家维权的依据。
律师说法:“试用期取证”莫忽视
我们在采访中了解到,由于试用期内工资标准相对较低,有些单位会钻这个空子,对毕业生或录用的新人进行“剥削”。试用期满时,只用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将人打发走,让职场新人有苦说不出。 而毕业生又心存顾虑,害怕主动辞职会承担“违约”责任,不敢轻易再作选择。
对此,河南洛太律师事务所杜鹏律师解释说,按劳动法相关规定,试用期间,毕业生辞职是不算违约的,只需口头告知用人单位就可以了;而用人单位想在试用期间辞退毕业生,则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杜鹏律师说,虽然劳动法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作了比较详尽的规定,但毕业生也不要忽视保护自己的权益,尤其不要忽视证据的收集,试用期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考勤表等能够证明自己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工作起始日期、工作内容等证据都应该注意保存。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就可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提起仲裁和诉讼。
最难就业季大量应届生走出校门进入职场。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如何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试用期间有哪些注意事项?
今年3月,小莫应聘到一家软件公司上班,两边口头约好月薪6000多元。拿到劳动合同的时分,小莫虽发现合同上并没有写明岗位和薪酬,但仍是在这份空白劳动合同上签字。可几个月来,他每月薪酬只要3000多元。小莫找到人事部门多次和谐未果,结尾公司让他立刻走人。小莫需求公司付出最初许诺的薪酬并付出经济补偿金,此刻公司拿出了与小莫签定的劳动合同,与最初不一样的是,这份合同“被填空”了,本来的劳动报酬处已写上3000多元。
像小莫这样遭受劳动合同“被填空”的人并不罕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但合同文本保存一些空白处,可根据单位的志愿随意更改,这都为劳动者日后维权埋下危险。若是小莫想要证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上招摇撞骗,就得找到相应依据,但实际中很难取证。
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查看合同文本内容是否完整,是否加盖单位公章,起止日期是否明确等等,发现空白劳动合同,要勇敢地向用人单位提出自己的疑问,不要贸然签字,以免被用人单位钻空子。
如何选择合适自己的职业,也许不少人会认为要看个人的兴趣和爱好,其实不然个人的爱好和兴趣对大家的择业只能起到一个引导的作用,因此要把爱好和兴趣建立在一定能力的基础上,并与社会需要相结合,才有实现的可能性。所以求职者在培养自己爱好和兴趣的时候,最好使自己的爱好和兴趣有目的性,这样比较有利于求职者在找工作的时候能够有更广泛的选择。
除了兴趣爱好外,根据自己的性格来择业,既能使自己的一些习惯性的做事方式或者思考方式和工作保持一致,也能更好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和技能来管理自己的本职工作。比如:理智型性格喜欢周密思考,善于权衡利弊得失,可以尝试选择一些管理性、研究性和教育性的职业;意志型性格通常表现为行为目标明确,行为方式积极主动,坚决果断,可以尝试选择一些经营性或决策性的职业。
选择合适自己的职业外,合理的职业规划也是非常重要的。如今不少职场新人就因为缺少相关的职业规划,难免还是会有所“抱怨”,不过青麦人才职业顾问在面对职场新人不断“抱怨”时认为既然外在的大环境也许很难改变的,不如从自身上去着手。例如提前进行系统的职业能力规划,明确在工作之后各个不同阶段如何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去调整。或者对现在做的和未来做的最好要有一个明确的目标和方向感。
做好本职工作 谋求更好的发展
1、制定短期目标:做好现有工作同时寻求更高的发展
对于职场新人来说,或许你的第一份工作你不是特别的满意,不过你也许可以在现在的岗位上学到不少的东西,不妨在掌握了相关技能后,谋求更好的发展。职场新人在把技术学好后,可在大中型企业谋求一个初级的岗位,不过大家要引起注意的是,转到大企业的任职初期,薪水或许得不到较大提升,但只要企业的文化氛围对自身职业技能的发展有利,也就达到了转换职业环境,进一步谋求发展的目的。
2、制定中期目标:几年内成为“专业人士”
在制定中期目标的时候,可以适当的定的高一些,在这个阶段我们要广泛的涉猎相关的书籍,拓宽知识和技能,为下一步实现进入管理层做好准备。
除去以上这些青麦人才的职业顾问在次还要提醒广大的职场新人,刚入职的前三年是成长和成熟的重要阶段,对于职场新人来说首先最好能沉下心来,努力适应社会,适应公司环境,学会独立思考,独立行事,学会承受和忍耐,学会察言观色,少说多做。掌握一些自已喜欢的,社会需要的技能,为自已在未来的择业竞争中增加砝码,为实现自已的目标而打下坚实的基础,做好铺垫。其次多思考,当碰到难以解决的困惑不妨求助于专业的职业生涯规划师或者是类似青麦人才这样私人猎头机构,并且要理性确立目标并付诸坚定而有效的行动,慢慢朝着目标迈进。最后就是要保持良好心态,避免急功近利。每个成功者的背后都有一番辛酸故事,都有着痛苦的经历。心态的调整在这个时候显得尤为必要。要不断调整自已,保持静心、细心、耐心,专心,乐观自信地对待工作生活。
1、学会“职能化”
或许很多人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没关系,你只要明白工作的本职就是通过别人的需求来满足自身的需求就够了。
2、明白现实与理想的差距
很多职场新人在初入职场之时,总是有很多的憧憬和包袱,但是混迹职场并没有想象的那么简单,现实和理想是有差距的,只有你明白了这个道理,你才不会觉得现实太残酷,现实的残酷是因为理想太灭好了,要学会把握未来与现实之间的平衡,你可以做的,就是学习和咬牙坚持。
3、理解规则
就算是打游戏,也会存在着很多的规则。职场更是如此,为了让大家规范的更好的工作,因此才会有那些规则的存在,规则并不是为了限制大家的工作的,那么掌握规则就是你在职场工作之前首先要做的事情。
在初入职场之时,对于校园生活到职场的转变或许还有很多的不适应,在以后工作的过程中或许还有误解和矛盾,但是没关系,你尝试着去理解别人,别人也会尝试着理解你,掌握职场规则,才能在职场更加如鱼得水。
1.职场新人应该如何选择公司?
2.职场新人如何工作才能受重用
3.职场新人如何生存?
4.毕业季,职场新人如何选择工作
5.职场新人如何保护自己
6.职场新人如何讨老板喜欢?
7.职场新人如何应对“老人”
8.职场新人如何在职场中成长
9.职场新人如何提高注意力
10.职场新人如何克服自卑?
最近,大批应届毕业生陆续离校,开始了职场的试用期生涯。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的吴迪律师今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初涉职场,职场新人不要忽视了试用期内的维权。
试用期时限最长6个月
【现象】 有的用人单位在录用毕业生时约定一个较长的试用期,甚至在试用期结束后再加一个试用期。
【律师提醒】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6个月的考察期。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6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单位约定的两个试用期相加不超过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是合法的;只要试用期超过上限就是违法行为。
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试用期被辞退单位须举证
【现象】 试用期的工资没有严格规定,只要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就行,因此有些单位利用试用期“剥削”毕业生,试用期结束就用一句“不符合录用条件”打发。
【律师提醒】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意思就是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是其必须举证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标准。
只签试用期合同违规
【现象】 有些单位只和毕业生签订试用期合同,并想以此给毕业生一种试用期合同就是劳动合同的错觉,蒙混过关。
【律师提醒】 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试用期限的相关规定确定。比如试用期为6个月,劳动合同期限就应该为2年以上。
试用期辞职不违约
【现象】 有些毕业生认为,试用期就是单位考察自己的时期,只能单位不录取毕业生,毕业生辞职就是违约行为。有些用人单位也利用这种普遍存在的错误认识,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毕业生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提醒】 事实上,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互相考察。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无须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约定毕业生试用期辞职违约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对于这种约定条款,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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