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从文

|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作者:九一长安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随笔从文(共含12篇),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九一长安”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随笔从文

篇1:伤感随笔文

金钗挽上云髻,韶华远去换你锦绣添香,风华中有你绝世风姿仪态千种。只是轻嗅,丁香悠悠着过往弥漫着纤弱。含香清咽,唇齿生滋。莺语清脆婉转落玉盘,此时念,蚀骨的温柔绕几匣,书生也会疯狂,丹青慎儿藏。

三月桃花十里给谁的香腮添一抹嫣红,银装素裹江堤给谁添了一件柔顺衣裳。招来一丛墨云执笔轻轻描,描起你眉间一场风情如画。挑起的玉颊牵起红唇,玉琼巧鼻媚眼丝丝入扣。说,你好美,你娇嗔掩面痴笑。好呀!你个坏情郎!铺展一卷空轴,研磨泼墨调和几枝笔。妆镜台,觑着你的回眸盛世繁华,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

对酒当歌人生能有几回欢场,屋里的炉火升腾着徐徐的热浪。给你倒杯温酒,腮上的一抹是那样的嫣红,鞠捧在手心心醉也神迷。落英铺满寒冬江水,孤帆送的也是一缕柔和。夹起筷子互击,和着你芊芊舞姿。你说要在你最美的时刻,刻在我骨子里。任时光匆匆蹉跎我的年轮,我在你心里还是最美的那时那刻。取下背上的梧桐琴,思念我来好做个伴,琴丝清寒,轻挑慢捻相思最难咽。十字绣作别,攥白的玉手越发颤抖,一颗清泪花了清浊,扑去的那刻搂住的背,簌簌雨落摊花了那一袭青衫。踏实着温暖被破入门扉的微凉惊醒。

繁华锦绣,抵不住寒冬微凉。梦一场破一场,夜饮殇。月未央,花灯初上,挑起灯芯烛火摇曳更漫长,朦胧暗处生暗香。伫立儒雅俊俏郎。芯越长,夜更长,旧时镜台灰两行。一行画眉妆,一行清愁慌。清水扑面素颜装,青灯作伴诗卷朗。

我住长江头,君住长江尾。日日思君不见君,共饮长江水。

此水几时休,此恨何时己。只愿君心似我心,定不负相思意。

点燃焚香炉,取来梧桐琴,坐落香案调起素琴。敞开门扉,寒冬微凉,让相思化蝶成泪,让明月寄我悠悠情。启唇玉齿——花好月圆。

篇2:伤感随笔文

在春天之后,即将来临的是我最讨厌的季节──夏天。我很讨厌夏天,因为夏天实在太热了,走在街上走一走就觉得头晕,而且学校的操场上总是挤满了人,所以我非常讨厌夏天。

而我对夏天的感受就是──烦,因为每次到了夏天,我无时无刻都觉得很烦,我觉得在中午走在街上时,好像走在一部非常巨大的烤炉里,随时都会烧起来、随时都会爆炸一样。

在夏天时,万物都跟冬天时完全不同,每个人都显出痛苦的样子、每株植物都成了毫无生气的焦黄色,让动物都躲在阴影底下睡觉。在这夏天里,最适合的运动当然就是──游泳,在下水的那一瞬间,会感觉到无比的清凉。

在夏天里,我最爱的运动就是游泳,我喜欢游泳,因为可以做许多不同种的水中特技、打水仗,而且完全不会热,只是一到夏天,游泳池里就会有很多人,这是比较美中不足的地方。

盛夏的滋味就像苦中带甜的巧克力,令我又爱又恨。当下一次的夏天来临时,我一定要去试试看新的水上活动!

篇3:伤感随笔文

照在身上暖暖的。

曾经走过——只无怨无悔。

思绪蔓延,蜕变成回忆,慢慢吞噬着我任性的灵魂,

抓不住疼痛的思念——

那便是消失在遗忘边际。

走了好久,好久,感觉自己像是只迷途的羔羊。那一望无际的草原便是我永恒的家。

树影斑驳,蓝空苍穹,那梦幻似的梦,似真似假,如梦似幻。好像总有一种声音让我回到我那可爱的“家”

梦里花落,似乎曾经所有的任性和自以为是,都在顷刻间消失的无影无踪。

暖阳,艳阳不会再属于那个任性的我。

之后手脚冰凉。终结所有的思念过后。

仅仅就只剩下那没有海岸线的大海,没有斑马线的马路,没有爱的暖阳。之后慢慢堕落……

再然后,我就慢慢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

haha。朋友们,唯美回来了。不会再不打招呼的就走掉,再也不会,咱爱你们,谨以此文。很随笔的随笔,告诫自己,不要再让谁为我掉眼泪。

篇4:伤感随笔文

想收敛倔强的心,想一眼望穿苍图的人生,想极目苍穹下得苦涩。想回眸浅笑,醉情生欢,可往事却早已忘年。

似水流年恋恋不舍,却败给了四季的风风雨雨,不知不觉中褪去了昔日的青涩,换上了如今脸庞上的沧桑,拦不住时光的流转,岁月的棱角磨平以后仍是孤独。莫名其妙的悲伤。无缘无故得释然,捡拾纷扰中得淡薄,深埋流逝的沧桑,重叠那份素心安然。

积攒的宏愿隐藏已久得沉迷。迟疑得精疲力尽闲置了谁的优雅。可以对任何人强硬,可在时光面前我们唯有任人摆布。摒弃哀愁,在灯火中苟且,人生,好多事情经历了也不会懂,所有有些故事不必讲给别人听。但唯有悲伤过后才知道欢乐,所以有些话说出来才会释然。

没必要的疯癫,无聊的宣泄,百转千回中丢失了得宁静,成为了心中最美好的呼唤。流年往事,花开花落,不知不觉中过往得悲伤成为了最华丽得绽放,时光太短,岁月匆匆,转眼间,步履蹒跚,年华散尽.记忆的碎片零落满地,叫我如何去拾取。残损得梦境婆娑流离,又叫我如何去拼接。

心未动,情已远,物也非,人也非,守住一份岁月静好,愿现世安稳。

篇5:从文自传读书笔记

昨天,网购的《从文自传》来了。书到时翻看了一下,觉得图大字小,版本并不十分理想,但毕竟是我渴读的书,携了回家。

晚饭后,唤女儿洗碗,我自捧起此书读了起来。这一读,不忍释手,从客厅读到床上,一口气读到差不多凌晨一点,读罢方歇了这一口气,洗漱就枕。

我习惯从文字里认识作者。我以往从书里、从图片里得知的沈从文的形象,是温文尔雅的,是内向略带羞涩的,料不到他年幼时是这样的顽皮有趣,年少时的阅历是如此的丰富多彩。这一回,我从这书里得出另一个沈从文的印象,那是一个爱逃学贪玩,对世上一切有深切兴趣的天真的孩子,一个勇敢的兵士与天然的对人世充满好奇心的诗人。

沈从文生长于风云变幻的二十世纪,他生命历程的前二十年在辛亥革命前后,正是中国社会激烈动荡之始。他自幼年起便看惯了民间的各种风情,包括生民们无因被杀头,作为军队里的书记员,他亲历过种种血腥场面,也结识了很多纯朴的、富于血性与传奇的底层人物,在湘西那个穷乡僻壤,历史的行进并不比城市慢,甚至较城市更为残酷,更充斥着剑影刀光。年幼的沈从文就是在这样的环境成长起来,在大时代变动的风云中,由最初逃学的顽童长成为渴求知识的青年,转而决心离开湘西,走向一个新世界。这是《从文自传》大略的内容。

湘西秀丽的山水,滋育了沈从文温润的性情;湘西人的纯朴与狡猾,鲁莽与勇猛又滋养了他单纯坚韧的个性。沈从文是那个时代的诗人,他经历着、欣赏着,学习着生活与人生这部大书,若即若离,若喜若悲。最后,那些在他心头铭刻的形象便一个个从他的笔底跳出来,鲜活生动……我觉得,文学家从来不是培育出来的,而是天才,是天生的时代之纪录者,文化之传播者。沈从文便是最典型的例子。他小学毕业,年纪轻轻,便受徐志摩与胡适之欣赏,成为大学讲师;他自学成材,却成为现代著名的作家、文体学家、历史文物研究家,我想文学大家这个桂冠也将永远会戴在他的头上,他的作品是十分宝贵的中国人的精神财富。

沈从文的作品好在哪里?散淡?韵味无穷?诗意含蕴?远不止这些!他的作品是当时中国历史的散章,里面有画意诗情,有人情世态,有活动的声色香味,有无言之美!你能从中感受那个时代的气息脉动,能感知那段历史当中人的气魄情味。他行文的风格清淡平和,文字简约素朴,却意韵深长,这正是文学的至高境界,现代作家中能有此境界者着实不多。

要真正读懂一个作家的作品,最好的办法是得了解其作家本人,了解其生长的时代背景、地理环境与成长过程,因为作家本人的成长与气质必然浸染了环境所赋予的种种影响。

我也曾去过湘西,到过沈从文的故乡凤凰。虽然只是一二日游,但当地的民风之彪悍,湘西人之匪气给我留下极不好的印象,或者现在的湘西早已不复是沈从文当年的湘西?不过,这与沈从文书中所写之湘西也是有相符之处的,特别是《从文自传》中对湘西人的匪气有相当篇幅的描述,只是他用的不是匪气这个词,他小说许多形象也是颇有匪气,这匪气,必然是因地理环境而造就的吧?只不过沈从文自己,却是异类。

看完这本书,我兴起了将沈从文所有文字都看一遍的想头。网上一查,《沈从文全集》着实太贵。看来,最好的办法,是去图书馆办证借阅了。

篇6:从文自传读书笔记

读沈从文,从来未曾读过他的自传,反而他的其他作品诸如《边城》、《潇潇》等读了又读。直到近日才草草地翻阅了一下。我想这多少有些本末倒置吧!

从来不敢说对他有多了解、有多喜欢。而事实上,我也真的不了解他,至于喜欢似乎更谈不上。我只是喜欢他笔下那一个个充满人性光辉的人物,对于他本人真是没感觉。

不过,说实话,我真的挺佩服他的,真的。正如他自己所说的他的水平实际上只限于小学未毕业,而他却有如此神来之笔,实在难得。《从文自传》主要是记录他进入大都市北京之前的人生经历。我很难想象,一个差不多与我同龄的年轻人在那个时代竟与我是如此的相似,却又那么不同。

《从文自传》中记录了一件关于他生病的一件事,给我特别深刻的印象。他六岁那年与他的弟弟同时出疹子,发高烧。时值六月大热天气,既不能躺下睡,躺下便咳嗽发喘:又不要人抱,抱时便全身难受。家人都以为他们必死无疑,已为他们准备好了棺椁。可意外的是他们竟然活了下来。这让我想起了一个词叫“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我想这的确是一个神奇的词。

我本以为,沈从文是一个小老头,或者是个书呆子。因为他的读书生活也是在整个四书五经死记硬背中度过的,没有一点生活情趣。只是没想到,童年的他也和我们一样,是个淘气的孩子。

他虽不得已早早地进入私塾读书,但他常常逃离私塾去野外玩。他去市场上看人家打铁、杀牛、磨针、做伞、制鞋;到城外庙里去看人家在殿前下打拳、下棋、绞绳子、打架、采蕨菜、打猎;偷人家的李子、枇杷……总之,树上、船上、水中都是他玩耍的地点。每每读着这些质朴的文字,想象着一副副充满生活气息的场景,仿佛也回到了自己的童年时代,看到了童年的自己的影子。忽然之间觉得,我们之间的距离是如此之近,他就像是自己童年的伙伴,或是邻家的大哥哥。

他是怀抱着读大学的梦想踏上北京之路的,但北大始终只是他的一个梦而已。他怀抱信仰而来,即使在最艰难的日子里,他也始终坚守着他的信仰。北大教授林宰平曾平价他说:一个人仅仅活下来,容易;可是活下来,抱着自己的理想不放,坚持下去,却很难。我佩服他的大概就在此吧!

读完他,心中有一丝感动。也终于明白了他的作品所供奉的是怎样的人性殿堂。突然发现,自己有点喜欢他了。他也值得喜欢,不是吗?

篇7:从文自传读书笔记

很喜欢沈老的文字,佩服大师运用文字的技巧,没有华丽的词藻,便能构造一个幽美的境界。想想现在的学校老是让学生读各种作文选,以期提高写作水平,其实多让学生读读这类的课外书,是非常好的。

提起笔,却不知如何下笔。带着感动读了《从文自传》,读后让我的感受是感慨,让我惊异,从没想过一代文豪小时候居然是天天逃课,与诺贝尔文学奖擦肩而过的文豪居然是小学文凭,初中都没毕业。尽管许多的举动让我不解,让我诧异,可是我不得不说我非常羡慕他。至少多年以后,至少当自己吹垂老时回忆童年时,那些记忆值得回味,那些过去值得留恋,我想这就是一种幸福吧!不象我们,童年的记忆基本上与学校,与作业联系在一起。回首观望,在我们匆匆流逝的岁月里,基本有一半的时光都是在学校度过,陪伴我们的永远是写不完的作业,考不完的试卷。蟋蟀,蛐蛐,河里洗澡,好象永远只能观望。这一切只因我们的父母告诉我们要好好读书,考上了大学,才能走出大山。

于是放弃了本属于我们的自由,本属于我们的天真,本属于我们的好奇,本属于我们的童年,少年,青年。可是现如今呢?真的上了大学,却发现原来过去父母说的都是美丽的谎言,大学就方便面,闻着永远比吃着香,大学生就象趴在玻璃上的苍蝇,前途一片光明,可是却无路可走。时常听人说,写作的不是学文学的,从商的不是学经济的。一直不解,《从文自传》,似乎在对此解释。其实与其说,《从文自传》在介绍他自己的一生,不如说他是在说一个普通的人怎样成为一个诗人,作家。

诚然,从文之所以有日后的成就,我想与他童年有密切的联系。他打破了限制,他为自己的兴趣选择了逃课,他爱家乡的山,爱家乡的水,他的童年对一切都充满了好奇,充满了兴趣,什么都想看看,什么好奇的事他都要去凑热闹,见到不懂的事,他都愿意去想,去动脑筋。于是他在平平常常的生活中也能发现事物的美。童年过后,他也没在学校读过书,他的思想依然没限制。相比之下,大学中的我们好像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无所事事,可谓悲矣!

他是地区民族作家的代表,我这个少数民族地区的'中文学子时刻以他为荣!

篇8:从文自传读后感

听蒋勋讲沈从文,说他的自传如何好,一时好奇,便找来读。

小时候学《边城》,只记得那爷爷唤“翠翠”,“翠翠”。名字好比一抹山的颜色,小姑娘个性单纯得很。往后读《湘行散记》,看那旅途艰险如何被他轻松带过,反倒是人物和山水描写得生动。

对有的作者我是一下子便喜欢,对沈从文的文字反倒是后知后觉。听别人说他好,听得多了,便好奇自己到底哪里错过了,再回头看,渐渐才发现他文字的独特风格。

这本自传从他幼年时讲起,贯穿整个青年时期,以他到达北京并在小旅店的簿子上写下“沈从文年二十岁学生湖南凤凰县人”为止,这也是他真正从文的始端。

作品篇幅不算长,然而字极精炼。在第一篇《我所生长的地方》里,有譬如这样的句子:

“不过一切城市的存在,大部分皆在交通、物产、经济的情形下面,成为那个城市枯荣的因缘,这一个地方,却以另外一个意义无所依附而独立存在”。看得透彻。

“兵皆纯善如平民,与人无侮无扰。农民皆勇敢而安分,且莫不敬神守法。”有如写史。

还有“地方东南四十里接近大河,一道河流肥沃了平衍的两岸,多米,多橘柚。”仿佛一笔勾勒就出神韵,好看得很。

蒋勋曾特意提及沈从文写自己如何逃学,后者则自己解释“当我学会了看世界一切,到一切生活中去生活时,学校对于我便毫无兴味可言了。”他认为智慧应当是从直接的生活上而得来的,而不是来自书本。他好奇新鲜的事物,幼时生活在水边,自认一派清波对他“流动而不凝固”的感情有深刻影响。他形容自己的性格“不安于当前事务,却倾心于现实光色,对于一切成例与观念皆十分怀疑,却常常为人生远景而凝眸。”

《自传》里记录了他童年如何顽劣,青年时期则从戎,见识不少。他记录所历经的年代,杀戮是如何的寻常。看似对于数字不敏感,实则精细地记录着,令人震惊。他描写人物,寥寥几笔便刻画其特点。他也记录自己的成长,在后来的年月里,逐渐接触书本、报纸,学得新的.知识。文字成了他的长处,他作书记,写得一手好字。

沈从文写作与别人的不同处在于不加道德判断的描述。他忠实地观看和记叙,不为主观偏见而掣肘。人性的复杂在他的文字里显现得多。他对于自己的态度也明了:

“接近人生时我永远是个艺术家的感情”,我深为这一句话而感动。

总有人要磨掉棱角体悟人生,拥有天真方能拥有慈悲。

篇9:《从文自传》读后感

“我喜欢这种书,因为它告给我的正是我所要明白的。它不如别的书说道理,它只记下一些现象。即或它说的还是一种很陈腐的道理,但它却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我就是个不想明白道理却永远为现象所倾心的人。”

“为现象所倾心”是《从文自传》所传达的一种思想,沈从文先生通过写自己的人生经历来反映这一理念。

小时候的频繁逃学,看似是一种荒唐的行为,其实他在到处玩的过程中,更多的是去认识这个大千世界微妙的光,稀奇的色,以及万汇百物的动静,他学会了探索与认识大自然的美。

在私塾里,老师所教的,往往是死板的,无生命力的知识,容易把小孩子的思想给禁锢了。虽然学到了许多知识,但是却磨灭了孩子们童年时的活泼、好动以及调皮的天性,让他们渐渐对大自然的各种事物失去了乐趣,也失去了对自由的向往。

而沈先生小时候的一切大人认为的“毫不自重”的行为,正是激发他无限潜能的钥匙,使他的人生经历变得十分丰富,十分有意义。

“为现象所倾心”表达的是沈先生自己的那点感想,那点“皆从实生活取证来的”观念,这些感想虽不那么哲学,但却是属于他自己的思想,而不是模仿或者抄袭别人的,这种能力是难能可贵的。

沈先生写的书,例如《从文自传》就是按照他所“喜欢”的那种书的模式所写的,书中以很大的篇幅用来写自己经历的事,偶尔抒发一下自己的想法,谈一谈这件事所教会他的道理,一切都是那么流畅,道理虽然不是很哲学,甚至有些通俗,但是不生硬,不是生搬硬套上去的,与事件的情节是有密切联系的。

他很欣赏“有本领把道理包含在现象中”的作品,事实上沈先生也做到了。一本好书最重要的是它要有一个不屈的灵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有,因为老人顽强拼搏的斗志;《从文自传》有,它是对“自然现象”或“现世光色”的神往而倾心的坚持。

篇10:《从文自传》读后感

用岁月来形容沈从文所度过的时间再合适不过,比大多人的都更掷地有声,在潺潺无声中。之前听说过他的生平很传奇,看完更觉得是自然,水到渠成。

他好好奇。他用乡巴佬的身份打量感知着这个世界:多泅几次水是好,多翻几座山是好,多见几个人更是了不得。采厥子,学兵器,吃年糕,看剃头,都是新鲜好玩。跋山涉水地,不惜一切代价地,为了看大家口中说美绝的巫峡。真实而强烈的情绪毫不费力地打动我,惦记着也要去看看。回想起在一次沙龙上许知远略带愠气地说,我只是好奇为什么今天提问的年轻人都在问我该怎么走,怎么选;没有人对自己以外的世界表示好奇,没有人问我在埃及,在腾冲发生了什么新鲜事。不无道理,我们习惯了自己账号下的世界,习惯了“有新啊微博,请点击”,新鲜成麻木,关心谈不上,更不提感受。

好随性。在玩的年纪里,他便逃学,即便是要被挨打的,也还是要逃;在求知的年纪里,他便读书看报,寻找能说上话的朋友;不被钱拘囿,“连请客吃饭这种事情都做了,剩下的钱真的别无用处”。

篇11:从文自传读后感

这是一篇挺短的自传,记录了沈从文从出生至他前往北京学习这段时期的经历。风格我感觉不同于《边城》的平静中略带一丝忧伤,而更像他的《湘行散记》,给人以一种自然、恬静之感。但又与之有些不同。《从文自传》给我带来的是一种耳目一新的,来自自然之中的,奋发向上的真实的活力,那是一种催人上进,促人成长的力量,也是从文章之始洋溢至末的一种精神。

在我看来,这种精神的产生源自于沈从文对自身的深刻认识:他明白自己的“根”之所在,并在那令人难以忍受的生活之中仍不被磨去光泽,反倒越发上进。这不禁使我感叹,到底是何时,我丧失了这种精神,丧失了这种自然?

这是教育的锅吗?是,或者是至少有一部分因为它。三年时间,每日被紧逼着努力学习,与他人竞争,但似乎从来没有人告诉你为什么这么做,一句“考上个好大学”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有那么崇高以至于当下忍受的一切都变成是可以接受,更是必须的……我想,这正是因为你不再视自己为一个独立的个体,而只是将自己作为庞大团体中的一小分子。这势必使得自己或战或逃,失去了对生活的热爱。

但我觉得更重要的是个体自身的觉悟。沈从文很明白自己源自于自然、社会,并把它们称之为“一本我放不下的大书”。他与我们同样经受着生活的磨难,但与我不同的是,他选择不断地发展自己,让自己吸收新的知识,赋予自己生活的意义。这是我所缺乏的,也是我所向往的。但是对于他是从何而来的冒险精神与奋发向上的勇气,我却无从得知。是他的家庭氛围塑造了他,亦或是他内心的奋发向上的本能?……无论如何,他走出了那个小小的凤凰县,走入了北京,开始进到一个使他永远无法毕业的学校,来学那课永远也学不尽的人生了。

篇12:读后感 高从文

读后感 高从文

读《草房子》有感 在我四、五年级的时候,我就已经在老师的推荐下阅读了这本书----《草房子》,而现在读了《草房子》之后,我又有了新的一层感受了。 在这本书中,对死亡的理解令我折服,桑桑的“死亡”经历令我感触良多。从一开始的脖子上长了硬块到最后的治好这种叫做鼠疮的毛病,他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在这几个月时间中,他做了很多很多的事,让我们体会到了一个人在已经知道了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所做出的令人感动的事。那首没有歌词,只有几个抽象的叹词的歌谣令我至今难忘;回归真我的桑乔校长带着桑桑重新拿起了猎枪;桑桑带着柳柳一起去看答应过她要去看的城・・・・・・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们看到了人世间的真善美。 其实杜小康的经历也很值得我们来反思,他从优越的`环境中一下子被打落到甚至于要背债的地步,在这大起大落中蕴涵着人们美好品德中的执着、坚持、友情、智慧・・・・・・等等等等。经历了这些以后,杜小康成长了,当日沉浸在优越感中的杜小康已经不复存在了,留下的是一个历经磨难、精明能干的杜小康,他将来,一定是这群孩子中最有出息的一个。 在这本书中,最吸引我们的其实还是那一份纯真,不过让我们真正刻骨铭心的,还是那一群跟我们差不多大的孩子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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