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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借助反讽手法悉心雕凿的艺术精品。反讽在《傲慢与偏见》中塑造了鲜活的人物形象,使作品妙趣横生,令读者百读不厌。因此,能否成功再现原作中反讽的风格,使译文达到原文戏谑、嘲弄及讽刺的效果,是译文成功与否的关键。王科一译本和孙致礼译本各尽所能、各有千秋,本文对这两种译本中反讽的翻译进行了对比赏析。
论文关键词:《傲慢与偏见》;反讽;王译本;孙译本
一、引言
英国女作家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是一部脍炙人口的长篇佳作。反讽在这一作品中的运用达到了戏谑、嘲弄及讽刺的效果,使作品生动幽默,富有艺术感染力。令读者百读不厌。在《傲慢与偏见》中,irony(反讽)是其艺术创作的精髓之所在。奥斯汀的幽默和讽刺不动声色,微言大义,反话正说,令人常感余痛难消。然而,反讽又是英语文学翻译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因此,译者在翻译时既要具慧眼识别,又要最大限度地传译,使读者能充分欣赏到原文的反讽特色。本文拟对《傲慢与偏见》的两个译本(王科一译和孙致礼译)中对反讽的处理作一粗略比较,着重赏析两个译本在保留原小说艺术效果方面的不同处理。以便求教于译界广大专家学者。
二、反讽
反讽作为一种修辞手法,通常指故意用与原意相反的话来表达本意,以达到谐谑、嘲弄、讽刺、喜爱和亲昵的目的。英语里irony的含义远比汉语里的广泛,它不仅指作为修辞格的verbal irony(反语),也指一种文学技巧(a literary device),主要包括:verbal irony dramatic irony(戏剧性反语)和situation irony(情况反常)即literary irony(嘲弄)。此外,irony还被人们用来表示一种对世界的认识、态度和心态:对世界加以描述、分析与推断,或对世界的矛盾和对抗表现出的一种冷静的、超然物外的态度等等。Irony作为英语辞格(verbal irony)和汉语的反语基本相同。而翻译时能否成功再现英语原作中反讽的风格,使译文达到原文戏谑、嘲弄及讽刺的效果,却并非易事。译者在翻译时既要具慧眼识别,又要最大限度地传译,使读者能充分欣赏到原文的反讽特色。
三、《傲慢与偏见》中反讽的译语对比赏析
反讽手法的巧妙运用是《傲慢与偏见》最大的艺术特色之一。反讽艺术渗透于《傲慢与偏见》整部小说中,贯穿于人物刻画、情节发展与小说结构之中。而反讽又是英语文学翻译中一个十分棘手的问题。作者或言者的真实思想往往取决于个别词语的微妙差异,说出的话语是一回事,而其所指却可能是另外一回事,在翻译中直接表达出来便会显得生硬、不宜。下面笔者就《傲慢与偏见》的两个译本(王科一译和孙致礼译)中对反讽的处理进行对比赏析。
例1: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王译:凡是有钱的单身汉,必定需要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了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孙译:有钱的单身汉总要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
《傲慢与偏见》中的这一开首句无疑可说是整个英语小说中最著名的开篇语句了。原文里,反讽表现得淋漓尽致,富有特效。主句使用了一个严肃的大字眼“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仿佛在宣读一则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真理和客观规律,然而从句的语调却急转直下“that a single man 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变得平淡无奇。整部小说的喜剧性反讽基调便由这一突降法的开篇首句奠定。在王译本中,译者加上了“凡是”一词,更加突出了原文的反讽语气,同时又照应了“举世公认的真理”这一说法。“凡是”二字足以表明这条所谓客观真理的绝对正确性,不允许有任何例外存在,译文取得了与原文同样幽默的效果。而孙译文虽然意义传达准确,句子凝练、匀整、利落,但缺少了原文的反讽意味。
例2:They were in fact very fine ladies; not deficient in good humor when they anor in the power of being agreeable where they chose it, but proud and conceited.
王译:事实上,她们都是些非常好的小姐,她们并不是不会谈笑风生,问题是在要碰到她们高兴的时候;她们也不是不会待人和颜悦色,问题是在于她们是否乐意这样做,可惜的是,她们一味骄傲自大。孙译:其实她们都是很出色的女性,高兴起来也会谈笑风生,适宜的时候还讨人喜欢,但是为人骄傲自大。
这是一段介绍Bingley姐妹的话语,原文里作者的反讽味道特别明显。王译为了将反语表达出来,在译文里增加了“问题是在要碰到……”、“问题在于……是否乐意……”和“可惜的是,她们一味……”等原文字面上本无而在涵义上却含有的词语,使译笔确切而传神[2]。而孙译照字面直译,语句虽说精练多了,却使读者难于理解原文的讽刺意味,可能误以为她们真是很好的小姐,只不过有点儿骄傲自大罢了。
例3:…“To treat in such a manner,the godson,the friend,the favorite of his father”—She could have added“A young man too,like you,whose very countenance may vouch for your being amiable.”
王译:……“你是他父亲的教子、朋友,是他父亲所器重的人,他怎么竟这样作贱你!”她几乎把这样的话也说出口来:“他怎么竟如此对待像你这样的一个青年,光凭你一副脸蛋儿人家准知道你是个和蔼可亲的人。”
孙译:……“如此对待他父亲的教子、朋友和宠儿!”——她本来还可以加一句:“还是像你这样一个青年,光凭那副脸蛋,就能看出你是多么和蔼可亲。”
这是Elizabeth在听了Wickham自叙可怜身世后的一番话。作为小说的女主人公,聪慧、伶俐的Elizabeth的形象也不是完美无缺的,同样受到作者的嘲讽。由于对Darcy的强烈偏见,扭曲了她的判断力,使她敏锐的洞察力变得迟钝。显然,谁都知道以貌取人是很不可取的,而Elizabeth此时却偏偏以貌取人,还振振有词,且浑然不知自己的幼稚可笑。王译本在遣词方面不够简练,却十分传神地再现了原文的风格。“To treat…”译为“竟这样作贱”要比孙译的“对待”胜一筹。“She could have added”译为“她几乎把这样的话也说出口来”要比“本来还可以加一句”、“本来可以再加一句”更生动、形象、贴切。“whose very countenance”译为“光凭你一副脸蛋儿”,更具口语特色更符合Elizabeth爱打趣的语言风格,更能体现她的内心情感倾向。王译更准确地再现了原文风格,使Elizabeth的形象更为丰满、可爱。
四、结语
《傲慢与偏见》中,反讽俯拾皆是,不胜枚举,通篇闪烁着智慧的光辉,充满了讥诮、幽默的话语,这也许是该小说魅力经久不衰的原因所在。在英汉文学翻译过程中,尤其名著重译时,保留原文的风格美是最高标准及价值所在,也是译者必须竭尽全力所要达到的目标。反讽的翻译虽是一件绞尽脑汁的工作,同时却具有不可抵挡的魅力,也往往是译者施展自己生气勃勃的才华的用武之地,保留原作的反讽风味是小说翻译再现原文神韵的必不可少的手段。王科一先生和孙致礼先生的两个译本都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在充分传译原作的反讽特色方面付出了巨大的努力,译文各有千秋、值得回味。不过,由于译者所处的时代背景不同,及各自的认识的局限性,两个译本都或多或少的有一些需要改进的地方,这也是文学翻译中的正常现象。王科一译文可读性强,但从整体上添加了许多词语,略嫌累赘。孙致礼译文用词凝练多了,但有些语句却未能译出原文的反讽效果。
傲慢与偏见中反讽的运用论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傲慢与偏见》,让读者领会到它是作者成功运用反讽的典范之作。这种讽刺艺术在人物刻画和情节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关键词:反讽:人物刻画;情节
简・奥斯汀(1775―1817)是英国十九世纪初的小说家,她在英国文学史上占有重要而持久的地位。奥斯汀一生所写的六部精彩小说.已成为纯正英语的典范。其代表作《傲慢与偏见》被毛姆列入世界十大小说名著。这部小说写成于17,原书标题为《第一印象》,后经过作改写并于18用现名发表。该书是奥斯汀最成功的,也是最受欢迎的作品。
故事围绕女主人公伊丽莎白・班纳特和男主人公达西及另一对人物简・班纳特和查尔斯・彬格莱展开。主人公们平凡生活的起起落落――喝茶、访客、散步、舞会、聊天以及其他既是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插曲――最终导致了两对主人公的幸福结合。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汀成功运用反讽的典范之作。反讽在人物刻画与情节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对话中词语上的反讽以及情景或戏剧性反讽都值得注意。反讽,即事与愿违的事情.通过运用这一手法.我们看到了班纳特太太的愚蠢和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嘲笑。从情节发展来看,整个故事似乎是由诸多的反讽组成的。故事开头,达西和伊丽莎白都对双方持否定态度。此后反讽一个接着一个地出现:相互的厌恶变成了彼此的吸引,言辞的争吵变成了各自的自责;有意的摆脱变成了不期而至而又求之不得的相聚;傲慢变成了谦恭:被误解的变成了悔改的。
在其他人物身上,反讽也比比皆是。科林斯先生向一个求婚却又与别一个成婚:彬格莱小组为了网住自己的至爱而极力抵毁情故,却使自己的爱人对情敌产生了更大的兴趣;班纳特先生忽视对女儿的管教.尤其对小女儿不耐烦.结果小女儿与人私奔给了他应有的惩罚:威克汉姆的谎言导致自己本性的暴露:德・鲍夫人对伊丽莎白和达西婚姻的干涉却燃起了达西的希望.促成了他们最终的结合。
在文章的第一章中,作者貌似实事求是。但从班纳特夫妇对话的描写中。从对丈夫与妻子的生动刻画中,特别是在开头的一句话中,我们可以发现一丝淡淡的讽刺。
“it is a truth universally acknowledged that a single man in possession of a good fortune.must be in want of a wife.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已经成为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在这句著名的开场白中,作者作了一个反讽的暗示:在她所描写的社会、家长们总是为他们的女儿寻找有钱的丈夫。这个句子奠定了整个小说的基调,因此这部著作无论从结构上讲还是措辞来说都是反讽的典范。句子一开始给人的印象似乎是小说即将展开的是有关重大哲学问题的讨论。“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暗示小说是关于真理的讨论,而句子的正式陈述方式与其最终的意义之间的反差构成了反讽。这里所说的真理即是一个拥有财富的男人一定需要一位妻子.而句子实际隐含的意思是一个没有财富的女子需要一位富裕的男子作丈夫。这句话将小说引入了一种严峻而委婉的反讽笔调之中.紧接着班纳将夫妇谈论彬格莱先生租尼日斐花园的一段对话,将“举世公认的真理”所包含的两方加以戏剧化。班纳特先生本人说话很幽默,带有讽刺意味,班纳特太太虽然说不出讽刺话,都是说的又长又别扭,有如感情冲动的叫喊.个性表现得极有喜剧色彩。
作者将班纳特太太描述为:“一个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的女人。一碰到不称心的事,就自以为神经衰弱。她平生最大的事,就是把女儿们嫁出去。她生平最大的安慰就是访友拜客和打听新闻。”只要听说女儿即将结婚。她就心满意足了。她并没有因为担心女儿得不到幸福而感到不安.也没有因为想起她行为不端而觉得丢脸。当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牧师的求婚,结果这位有钱的“单身汉”转眼被邻居卢卡斯家的女儿抢了去时,班纳特太太在这一打击下病倒了。正在这时.她的兄弟媳妇来探望,使她转悲为喜,用她自己的说来说:“你来的正是时候,给了我极大的安慰,我非常喜欢昕你讲的那些――关于长袖子时兴的消息”。
除班纳特太太,柯林斯先生是奥斯汀笔下另一位“糊涂、满脑子错觉和自相矛盾”的典范。他这个主观主义者生活在对自己的妄自尊大的幻觉中。他盲目自信、装腔作势、扮演着想像中的角色,但同时对贵族德・鲍夫人又自卑自贱.两下里相比,十分滑稽。他尚未出场,就已在信中透出十足的酸劲和市侩气。那笨拙、累赘而又装腔作势的文风把整个人活托出来.如见其人,如闻其声。一开口马上把自己的自贱自负、狭隘愚自己准备娶班家的一个女儿,以弥补其继承财产而对其一家的损害。他首先确定以大姐吉英目标,班纳特太太暗示吉英已有所属,于是“柯林斯撒开吉英不谈,改迁伊丽莎白.一下子就选定了――就在班纳特太太拨火的那一刹那之间选定的”柯林斯先生向伊丽莎白求婚的一场戏是英国小说中脍炙人口的名篇。他的一番表白,像宣读布道文一样虔诚而有条理,但也因此显得特别乏味和令人作呕,暴露了他的粗鄙。最妙的还在于出了客厅柯林斯牧师与班纳特太太相会的场面。尽管伊丽莎白用最明白的语言拒绝了他.可是柯林斯认定“这不过是妇女照例说说罢了”,而班纳特太太更不可想象哪个女儿胆敢违拗她那“举世公认的真理”,拒绝求婚者。于是这两个执迷不悟的愚人就互相祝贺起来。这不就是幻觉与现实的绝妙喜剧性对比吗?对班纳特太太,柯林斯之类人物,反讽手法运用得最为明显和充分。
奥斯丁的讽刺艺术,不仅表现在人物的喜剧性格上,也表现在众多情节的喜剧性处理上。《傲慢与偏见》中最喜人的场面.莫过于柯林斯向伊丽莎白求婚的场景。在权贵面前自贱,在普通人面前自负的`柯林斯,因要继承班纳特先生的遗产,为了“弥补”班家的损失,他要娶班府的一位小姐为妻作为对班家的“补偿”,遂向风雅机灵的伊丽莎白求婚,遭到婉言谢绝后.仍不死心.于是他说:“你们女人照惯例总是拒绝男人的第一次求婚.你刚才说的话也很符合女性的微妙性格,足以鼓励我继续追求下去。”伊丽莎白只得义正词严地回绝道:“请你别把我当作一个优雅的女性,存心想要捉弄你,而把我看作一个理智的人,说的全是真心话。”将说的故事情节推向喜剧的高潮。
奥斯丁的讽刺艺术,还贯穿在整部小说的构思中,让现实对人们的主观猜想进行嘲讽。达西最初认定,班纳特家有诸多不利因素,几个女儿很难找到像样的人家,可后来却是他本人和自己的好友彬格莱先生娶了班府的_―tj,姐和大小姐。而伊丽莎白曾发誓决不嫁给达西,可最后还是欣然做了达西夫人。还有那位专横跋扈的德・鲍夫人,为了让外甥达西娶自己的女儿,防止伊丽莎白与他的结合,不辞辛苦,亲自出马,先是去威吓伊丽莎白,然后又去训诫达西,当伊丽莎白与达西之间尚需一点沟通之时,德・鲍夫人及时“穿针引线”,促进达西立刻第二次向伊丽莎白求婚和伊丽莎白的欣然应允,读者定会想象,德・鲍夫人多么后悔。就在这几位“智者”受到现实嘲弄的同时.那位最可笑的“愚人”班纳特太太,最后却被证明是最正确的。毕竟“举世公认,有财产的单身汉都是要娶亲的”。这种荒谬与真理的滑稽转化,尽管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是非观念,却体现了作者对生活的深刻体验。
简・奥斯汀运用反讽的笔调是为了向读者展示她的理性思考.她的反讽反映了她的不屑,她的幽默折射了她的无奈。她的小说在思想性和艺术性上具有独特魅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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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白敏.论《傲慢与偏见》的魅力【j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关子英译诗歌中美的几点思考-兼及英汉对比和发挥译语优势
美与真是诗歌翻译中个永恒的?壑魈?本文对近年来翻译界关于诗歌翻译中美真问题展开的讨论与商榷作了简单地回顾,一方面阐释了所谓“真”中讲的保留形式应是保留形式“美”这一特性,另一方面提出了在真美取舍过程中须掌握的.一个“度”的概念,并以笔者翻译的一小段诗来对“度”这一概念加以具体阐释.接着笔者从英汉语对比,发挥译语优势的角度,力图于“度”中寻求三美(音美,形美,意美)途径,达到诗歌中美真的相对平衡.
作 者:陈丽 作者单位: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83 刊 名:乐山师范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LESHAN TEACHERS COLLEGE 年,卷(期): 23(6) 分类号:H315.9 关键词:诗歌翻译 英语优势 汉语优势 翻译北宋诗人梅尧臣
春洲生荻芽,春岸飞杨花。
河豚当是时,贵不数鱼虾。
其状已可怪,其毒亦莫加。
忿腹若封豕,怒目犹吴蛙。
庖煎苟失所,入喉为镆铘。
若此丧躯体,何须资齿牙。
持问南方人,党謢复矜夸。
皆言美无度,谁谓死如麻。
我语不能屈,自思空咄嗟。
退之来潮阳,始惮餐笼蛇。
子厚居柳州,而甘食虾蟆。
二物虽可憎,性命无舛差。
斯味曾不比,中藏祸无涯。
甚美恶亦称,此言诚可嘉。
注释
⑴范饶州:范仲淹,字希文,吴县人。祥符年间进士,官至参知政事。时范仲淹知饶州(今江西鄱阳)。
⑵荻(dí)芽:荻草的嫩芽,又名荻笋,南方人用荻芽与河豚同煮作羹。
⑶杨花:即柳絮。
⑷不数:即位居其上。
⑸莫加:不如,比不上。
⑹封豕(shǐ):大猪。
⑺怒目:瞪着眼睛。吴蛙:吴地青蛙。《韩非子·内储说》记有越王伐吴,见怒蛙而行礼事。
⑻“庖(páo)煎”句:说如果烹调得不得法。
⑼镆铘(mò yé):古代宝剑名。
⑽资齿牙:犒赏牙齿,这里指吃。
⑾党护:袒护。矜夸:自夸,这里指对河豚夸赞不绝。
⑿美无度:美无度,极言其美无比。
⒀死如麻:死去的人像麻一样多。
⒁咄嗟(duō jiē):叹息。
⒂“退之”二句:退之即韩愈。韩愈贬官潮阳,有《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诗云:“唯蛇旧所识,实惮口眼狞。开笼听其去,郁屈尚不平。”
⒃“子厚”二句:子厚,柳宗元。柳宗元谪柳州,韩愈有《答柳柳州食虾蟆》诗,中有“而君复何为,甘食比豢豹”句。
⒄舛(chuǎn)差:差错,危害。
⒅曾:岂,难道。
⒆“甚美”句:语本《左传》昭公二十八年“甚美必有甚恶”,意谓美与恶往往互相依附。称,相当。
译文
春天,水边的小洲生出了嫩嫩的荻芽,岸上的杨柳吐絮,满天飞花。河豚鱼在这时候上市,价格昂贵,超过了所有的鱼虾。河豚的样子已足以让人觉得奇怪,毒性也没什么食物能比上它。鼓动了大腹好像一头大猪,突出双眼,又如同吴地鼓腹的青蛙。烧煮如果不慎重不得法,吃下去马上丧命,就像遭到利剑的宰杀。像这样给人生命带来伤害,人们又为什么要去吃它?我把这问题请教南方人,他们却对河豚赞不绝口,夸了又夸。都说这鱼实在是味道鲜美,闭口不谈毒死的人多得如麻。我没办法驳倒他们,反复思想,空自嗟讶。韩愈来到潮阳,开始时也怕吃蛇。柳宗元到了柳州,没多久就坦然地吃起了虾蟆。蛇和虾蟆形状虽然古怪,令人厌恶,但对人的性命没什么妨害,不用担惊受怕。河豚鱼的味道虽然超过它们,但隐藏的祸患无边无涯。太美的东西一定也很恶,古人这句话可讲的一点也不差。
创作背景
1038年(景祐五年),梅尧臣将在建德县(今属浙江)卸任,范仲淹时知饶州(治所在今江西波阳),约他同游庐山。在范仲淹席上,有人绘声绘色地讲起河豚这种美味,引起梅尧臣极大兴趣,写下此诗记下当时情景。
赏析
《范饶州坐中客语食河豚鱼》是北宋诗人梅尧臣创作的一首五言古诗。这首诗通过叙述河豚虽美味但是是有毒的,以及不值得为尝其美味而送命,讽刺人世间为了名利而不顾生命与气节的人。
诗虽然是率然成章,不像梅尧臣大多数作品经过苦吟雕琢,但诗风仍以闲远洗练为特色,尤多波折。全诗分五层写,中间多转折。首四句直写河豚鱼,即一般咏物诗的着题。诗说当春天小洲上生出荻芽,两岸柳树飘飞着柳絮时,河豚上市了,十分名贵。这四句诗,一向被人称道。一是由于起二句写景很得神似,而又以物候暗示河豚上市的时间;二是接二句明写,而以鱼虾为衬,说出河豚的价值。这样开篇,四平八稳,面面俱到。欧阳修分析说:“河豚常出于春末,群游而上,食絮而肥,南人多与荻芽为羹,云最美。故知诗者谓只破题两句,已道尽河豚好处。”陈衍《宋诗精华录》也说这四句极佳。不过,也有人指出,河豚上市在早春,二月以后就贱了,“至柳絮时,鱼已过矣”(宋孔毅父《杂记》)。宋叶梦得《石林诗话》对此又反驳说,待柳絮飞时江西人才吃河豚,梅诗并不错。略去事实不谈,可见这首诗在当时及后世影响都很大。此诗开篇很好,欧阳修曾说:“故知诗者诵止破题两句,已道尽何豚好处。”(《六一诗话》)
以下八句忽作疑惧之词,为一转折。“其状已可怪,其毒亦莫加”,二句先总括。以下再分说其“怪”与“毒”。河豚之腹较其他鱼大,有气囊,能吸气膨胀,眼镜突出,靠近头顶,故形状古怪。诗人又加夸张,称其“腹若封豕(大猪)”、“目犹吴蛙(大蛙)”,加之“忿”、“怒”的形容,河豚的面目可憎也就无以复加了。而更为可畏的是,河豚的肝脏、生殖腺及血液含有毒素,假如处理不慎,食用后会很快中毒丧生。诗人用“入喉为镆铘(利剑)”作比喻,更为惊心动魄。诗人认为,要享用如此美味,得冒生命危险,是不值得的。“若此丧躯体,何须资齿牙”二句对河豚是力贬。
但是,怕死就尝不着河豚的美味,而尝过河豚美味的人,则大有不怕死的人在。“持问南方人”以下,写自己与客人的辩驳。河豚既然这么毒,不应该去吃,可是问南方人,却说它的味道鲜美,闭口不谈它能毒死人的事。对此,作者发出了感叹。诗先引了韩愈在潮州见人吃蛇及柳宗元在柳州吃虾蟆的事作一跌,说似乎任何可怕的东西,习惯了也不可怕。在举了蛇及虾蟆,呼应了前面的“怪”字后,诗进一步呼应“毒”字,说蛇及虾蟆虽怪,但吃了对人没有妨害,而河豚则不然,“中藏祸无涯”。最后,作者得出结论:河豚鱼味很美,正如《左传》所说“甚美必有甚恶”,人们难道能不警惕吗?这样评论,表面上是揭示人们为求味道的适口而视生命不顾,取小失大;如果联系现实生活的各方面来看,是在讽刺人世间为了名利而不顾生命与气节的人。
从“我语不能屈”句至篇终均写作者的.反省。这部分可分两层。诗人先征引古人改易食性的故事,二事皆据韩愈诗。韩愈谪潮州,有《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诗说:“唯蛇旧所识,实惮口眼狞。开笼听其去,郁屈尚不平。”柳宗元谪柳州,韩愈有《答柳柳州食虾蟆》诗说:“余初不下喉,近亦能稍稍,……而君复何为,甘食比豢豹。”诗人综此二事,说可憎如“笼蛇”、“虾蟆”,亦能由“始惮”至于“甘食”,所以食河豚也是无可厚非。然而他又想到蛇与虾蟆虽形态丑恶,吃它们终究于性命无危害,不像河豚那样“中藏祸无涯”。联系上文,河豚的味道“美无度”,又是蛇与虾蟆所不可企及的。
“美无度”,又“祸无涯”,河豚正是一个将极美与极恶合二而一的奇特的统一体。于是诗人又想起《左传》的一个警句:“甚美必有甚恶。”他认为以此来评价河豚,是再恰当不过的了。
欧阳修说:“诗作于樽俎之间,笔力雄赡,顷刻而成,遂为绝唱。”《历代诗话》卷五十六载,刘原父因梅尧臣作这首诗,认为可称他为“梅河豚”。梅尧臣的诗力求风格平淡,状物鲜明,含意深远。欧阳修在《书梅圣俞稿后》说他“长于体人情,状风物,英华雅正,变态百出”,这首诗正符合这一评价。梅尧臣处在西昆体诗统治诗坛的年代,他反对堆砌词藻典故,主张学习风雅,提倡诗歌将下情上达、美刺时政,写了不少反映下层生活的诗。这首写河豚的诗,也是通过咏河豚,隐讽社会,所以被当作梅尧臣的代表作之一。欧阳修是梅尧臣的知己,清代姚莹《论诗绝句》有“宛陵知己有庐陵”句。欧阳修作诗学韩愈,喜发议论,杂以散文笔法,梅尧臣这首诗也带有这些特点,所以被欧阳修推为“绝唱”。欧阳修还在《书梅圣俞河豚诗后》说:“余每体中不康,诵之数过,辄佳。”还多次亲笔抄写这首诗送给别人。
★ 《客中作》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