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企业终止后相关执行问题分析(共含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Modifier”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企业终止后相关执行问题分析
企业终止经营后,应当在法定时间内进行清算,这是企业注销前的必经程序。但由于法制观念和执法力度等多方面的因素,许多企业在终止后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清算和注销。 这些企业的存续状态主要有两种:一是企业名存实亡。这类企业往往已经不具备独立的财产、管理人员和经营场所。但由于种种原因,却没有被吊销营业执照,其年检手续也正常办理,成为“三无”企业。二是企业名亡实存。这类企业因为没有参加年检或由于其他原因已经被工商部门吊销了营业执照,但企业不仅具有财产、管理人员和经营场所,甚至有些企业依然在纳税并开展各种经营活动。 这些企业往往会遗留许多债权债务和其他纠纷,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当如何执行?我国现行法律对此虽有一些规定,但因为涉及法律门类众多,加上个案情况不同 ,处理时颇费踌躇。司法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不同的情况及处理方法: 一、这类企业是被执行人。通常做法是尽可能查找该企业财产,但在企业主要财产不明又无工作人员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强令其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股东等对企业负有清算之责的单位(以下简称清算主体),对企业承担清理和其他相关责任?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实践中,都存在很大的争议和分歧。一种观点认为,法院无权要求其上级主管部门对该企业的财产进行清算。主要理由是,法院的执行工作应当完全依照判决书进行,该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其股东并非案件当事人,判决书更没有判令其承担义务,这种做法缺乏法律依据。另一种观点认为,企业歇业后,应当办理清理和注销手续,这是相关各方的法定义务。在此前提下,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不明,当然可以要求其清算主体提供相应的配合。从逻辑上看,如果不赋予法院这种权力,任何债务人都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逃避债务。如果债权人要求其承担责任,岂非要以清算为由再次起诉?但如果清算主体仍然采用自主歇业的'方式逃避债务,债权人就陷进了反复起诉的怪圈。因此,法院发现上述情况应当要求清算主体在合理的时间内对该企业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用企业的剩余资产偿还债权;清算主体不尽清算之责时,法院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理。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二、这类企业是申请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实际歇业。执行中,常会遇到被申请人以申请人已经实际歇业为由,称被申请人已经不存在,从而要求法院终结执行。笔者对这种做法不敢苟同,理由如下:其一,企业的法人资格是通过法律程序赋予企业的一种权能,这种权能的撤销也应当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否则,也不必同时存在歇业和注销这样两个法律概念。其二,企业没有参加年检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只是违反了相应的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行政处罚,或者是被剥夺了继续经营的能力,并不代表企业的主体资格消亡。因此,法院在审查申请人主体时,不能仅凭企业歇业而否定其申请执行资格。我公司属生产型外资企业,明确点说应是台资企业。公司于成立,现使用财务软件为金蝶K/3 10.4版本,当时账套建立是以企业会计制度在建账并持续到至今。前不久大约11月初接财政局会议通知,必须于全部转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经咨询金蝶客服,他们建议在现有的账套上做科目更改,特殊没法改的做账务凭证调整。帮忙审计的会计师则建议以201月的期初余额重新建账套,开立新账。现请教各位高手合理的解决此问题,应该用哪一种方法较好?帮忙给个建议,谢谢!
[关于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问题]
我想谈一下我司一员工合同到期被当天辞退的问题。
该员工与公司签了一年的合同,在此期间并没有什么违反公司规定的事情,到了合同期满当天就收到辞退信,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合法?是否应该提前30天内给出书面通知?
公司还因为没有做到12月30号为由,拒绝发给她第十三个月的工资,请问这是否合理?
而我是和她同一天签的合同,公司也没有提出跟我续签合同,但也没有辞退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公司是否随时可以辞退我?
[关于终止劳动合同问题]
企业行政管理问题分析论文
一、企业行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方式与实际脱节
在少数企业中存在着这样的现象:由于企业管理人员对企业实际工作的不够了解,业务能力匮乏,使得在进行行政管理时与现实状况产生脱节,难以符合企业的发展需求,流于形式。在这样的管理模式影响下,不仅不利于企业实现有效的管理,而且造成了企业人力和物力的损失,影响员工的积极性好工作效率。
(二)过于模仿党政机关的管理模式
受党政机关管理模式的影响,部分企业在行政管理的实践操作过程中过于模仿其管理模式,存在着一些机关作风,主要变现为形式主义、纸上谈兵等、按部就班等。如此种种不良的陋习,必会造成时间和精力的浪费,使得实际管理工作依旧是流于表面,不求实际,严重影响了员工的士气。
(三)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
所谓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就是指系行政管理过于局限,不够全面。在企业实际的行政管理工作中,少数企业将一些具体的事物作为工作的重点,比如说办公室内部的管理、企业文档工作的管理、企业后勤事物的管理等。虽说这些工作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需要行政人员的安排和部署,但并非企业行政管理的重点。企业是特殊的管理机构,企业行政管理要想实现自身的真正价值,应该把重点放在如何系统工作的调配和部署上,而不仅是一些细枝末节上。
(四)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不强
人治是管理的核心,因此在企业行政管理的过程中,管理人员素质的高低直接决定了管理效果的好坏。首先,企业的行政部门是一个服务机构,因此管理人员首先应该时刻将服务意识运用于日常工作的实践;其次,合作对于企业管理部门工作高效率的运行也至关重要,管理部门只有与各部门密切配合才有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解决企业行政管理问题的创新措施
(一)规范行政管理的模式,制定科学的管理体制
规范企业行政管理模式,首先应该从规范管理制度上入手。制度既是进行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也是对工作人员行为的一种合理规范。通过制度的规范化可以实现分工明确,员工们能够各司其职,有章可循,从而确保企业资源高效的应用。除此以外,制定科学的管理体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激励机制和奖惩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给予合理的评价,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从而推动行政管理工作的有效运行。
(二)管理工作要结合实际,灵活变通地开展工作
企业在进行管理工作时,最重要的是要保证与实际工作相结合,避免一切形式主义,杜绝一切表面工作形式。尤其是当企业管理人员在遇到自己不懂的问题或者情况不明时,一定不要随意指挥。企业管理人员应该时常走访各部门,深入了解实际工作情况,进而有利于依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进行企业文化的建设。
(三)注重管理培训工作,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素质
对行政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不仅是企业实际工作的需要,更是时代发展的需求[3]。加强企业培训工作,有利于管理人员掌握专业的管理知识,全面提升自身的业务素质,从而为实现企业科学有效的管理打好基础。同时,随着时代的发展,市场竞争日益扩大,市场环境也随之千变万化。在这种情况下,只有不断地加强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脚步,适应环境的变化。
(四)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意识,促进企业迅速发展
只有不断加强行政管理人员的管理意识,才能保证在实际的工作中把行政管理真正落实到实处,从而保证企业的迅速发展。
三、结语
总体来说,企业要想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获得长足的发展,就应该规范管理模式,制定科学的管理体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要结合实际需要,视具体情况灵活变通地开展工作;同时为了顺应时代发展,注重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行政管理人员的素质。
摘要::本文主要论述了目前企业经济管理问题相关知识,希望对我国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有帮助。
关键词:企业经济管理;问题;应对策略
企业管理活动中,经济管理是重要构成部分,对企业发展有直接性影响。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企业经济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积累了一定经验。但因深受传统管理模式影响,企业经济管理理念、职责、组织及模式等方面存在很多问题。此种背景下,经济管理工作备受企业重视。各个企业积极探索科学化的经济管理策略,深入研究经济管理存在的问题,使得企业经济管理工作效率不断提高,对企业长远发展也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企业实施经济管理的重要意义
企业经济经济管理,是要实现最大化利益,用低成本获得高经济利润。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益加剧,企业要想实现经济利益目标,就要对自身经济管理方式进行创新。这种经济管理创新,能够确保企业合理使用资金,资金使用效率提高,生产成本降低,从而提高经济效益。所以,企业经济管理中,要在经济信息、知识与全球化等趋势正确引导下,对自身经济管理管理进行积极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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