忆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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忆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篇1:忆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忆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烟台的春天乍暖还寒,有时刮起风来更有一种胜过冬天的冷。人们总是一边抱怨着天气的无常,一边又极不情愿的穿上厚厚的棉衣,我也因为天气的反复无常,身体有些小恙。老公勒令我在家休息,本想着又无大碍,用不着小题大做,可看到他那关爱的神情,只好从命。习惯了每天忙忙碌碌的和老公一起操持生意,偶尔让我歇在家里,还真不知如何享受这样的时光呢。我家住在十九楼,站在阳台上远远的就能看到海。大海今天好安静,它像男人宽阔而深沉的胸膛,欲把万物揽入怀中,那微微荡漾的波纹在晨曦的照耀下又像纯情少女的眼眸,明亮而灵动。我就这么痴痴的看着,手里的茶有些微凉了,我抿了一小口,那悠悠的'香味还在,一种浅浅的甜甜的幸福涌上心头,令我不禁想起了那些蜗居的日子……

那是一间三十来平米的出租屋,有一张用木板架起来的相对整个屋子来说较宽大的床,床下面堆放着鞋子和儿子的玩具,还有一些能放进去的杂物,屋子右侧柜子里放着简单的厨具,左侧桌子上一台二手电视机委屈的藏在门后,这样一个被压缩到极致的房间便是我们一家四口的生活起居空间了。

一同租住在这个院子的还有另外两户人家,一对年轻的小两口和老曹家,老曹其实和我们年龄相仿,只是大家都习惯了这样称呼他,他儿子和我儿子在同一幼儿园上学,白天都各忙各的,一到傍晚整个院子就热闹了起来,那对年轻的小两口逗引着孩子们唱在幼儿园里学到的儿歌,老曹便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侃开了,有时说着说着就和我老公两个人抬起杠来,往往是老曹自知说不过了,就悄悄地溜进屋里,抽不完一支烟就又忍不住的跑出来,然后换另一话题,一般情况下都是些国家大事了。我和老曹媳妇就要忙着准备晚饭了,她总是炒菜时才发现酱油或者食盐没有了,便小跑着来我家借,等她炒好了会经常端一些她拿手的好菜过来,老公在一边调侃着:“呵呵,你就多借几回吧,这样我家就不用炒菜了”。老曹媳妇咯咯地笑着:“好呀,不嫌我手艺差就行”。当然我也会经常送一些我拿手的饭菜给她品尝,我们就像一家人,大家的和睦相处让这个简陋的小院其乐融融。

可到了冬天也确实是难熬的。创业初期一切从简,没有买洗衣机和更多的家电,每天洗衣服就是一件挠头的事,由于屋子太小不能生火炉,热水只靠小小的电热水器解决,没有充足的热水,通常洗第二遍的时候就用冷水了,再加上洗衣服的烧蚀,久而久之,我那双可怜的小手就起了一些很痒的小疙瘩,(以至于现在留下了手部皮肤过敏的毛病)痒的厉害了,我就忍不住朝老公发脾气,老公很心疼我,任由我挑毛病找茬,甚至无理取闹,他从不会甜言蜜语的安慰人,只是悄悄地买来药膏给我涂上,然后勤快的帮我多做些家务。我也自知乱发脾气不对,但心里在窃喜因祸得福呢。

冬天的夜总觉得那么漫长。老公做着白天没做完的事,我陪二年级的女儿写作业 ,等写完作业手脚都冻凉了,我们就急忙的钻进被窝里,搂着儿子给他讲百听不厌的大灰狼的故事,女儿也紧紧的偎在身边,老公会时不时的扮起大灰狼的角色,惹得我们三个哈哈大笑,所有的烦恼和劳累都抛在了脑后,直到听到隔壁的打鼾声(房子的隔音很差),才意识到该睡觉了。

还记得有一次儿子刚刚学会儿歌“小二郎”,奶声奶气的正唱的带劲,老公因为第二天还有很多事,就关灯命令大家早睡早起,可儿子翻来覆去的怎么也不睡,他说还想再唱一遍“小二郎”,无奈,只好又亮起灯,等他唱完我们大大的夸奖了一番,他才带着微笑睡着了。我想儿子的梦里一定闪着金光吧!

因为有梦想,因为怀揣着对创业的激情和信念,因为有相扶相搀的爱人和乖巧的儿女,所以即便是蜗居, 也觉得是一份独特的甜蜜呢。

时光荏苒,生意在我和老公的用心经营下越来越好,我们买了楼房,买了应有尽有的家具家电,我带着欣喜和不舍告别了可爱的邻居,告别了那间狭小却要用一辈子去怀念的小屋。孩子们也一天天的长大了,我们一家人还是那样相亲相爱,却少了一份那时的童趣。每每想起那些蜗居的日子,那些让我倍加珍惜的记忆,就如这淡淡的茶香,馨甜而悠长……

篇2:那些年,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那些年,那些蜗居的日子散文

结婚时真的没有房子可住,因为论资排辈也到不了我和他的头上。可是又必须结婚,因为年龄到了,因为家人急了,因为自己都不好意思回家过年了。

先生更着急,因为是他娶媳妇,怎么说也是他们家的一件大事,可是没有房子,更是一件比天还要大的事,总不能把媳妇娶到大街上过日子。

先生心内着急,但是从不表露在脸上。因为他是一个独立惯了的孩子,从小在外面上学,遇到问题都是自己想办法,他知道即使告诉父母,远在山区很少出远门的老人家也只能是干着急。

后来他告诉我,他最难堪的时候是求同事的爸爸帮忙租房子,因为同事的爸爸在房管局,租房应该不成问题。

只是,同事他爸眼睛没有长在脸上,而是长在了头顶,没看见平民的先生,直到先生沮丧地离开他家,也没听到他答应帮忙房子的事。

先生告诉我他的名字,我知道了他是经常在我的病房住院的一位患者,心脏病,有事没事也来住几天,反正花公家的钱无关自己痛痒。

我说,我找他一下怎样,我是他的责任护士,每次见了我他都表现得特别客气。

先生头摇得拨浪鼓一般,他不愿意因为这事让一个女孩子舍下脸皮求人家的。

还是他的一帮小弟兄讲义气,听说先生找不到婚房,立马搬离宿舍,腾出来让我们权作新房。

先生和几个要好的朋友花一天工夫粉刷了这间不到二十平的房子,搬来一套我喜欢的乳白色的低柜,买来乳白色的冰箱,当时还算厚重大气的海信电视,折叠圆桌,折叠椅子,淡粉的窗帘,淡粉的床,淡粉的床罩,几个喜字一贴,也有了一些新房喜气洋洋的意思。

我真的很喜欢自己的小房子,在柔和的灯光的映照下,白里透着粉粉的喜气,低柜上两束粉红和大红相间的樱花把简单的卧室装点得温馨浪漫。房子实在太小,只能放下这些东西,但是这也让我足够满足和欣慰了。我是一个精神胜过物质的女子,虽然对于物质也有追求,但是,精神上的满足在当初还是占了上风。当初与先生谈恋爱时,有人赞成,有人也曾阻止,因为先生家贫,也因为先生家在外地,所有的事情都要两个人解决,生活会很难很难。

我年轻的心是如此的单纯,心想只要两个人相爱,只要共同面对,只要不离不弃,没有什么不可以。

我和先生回到家就沉浸在温暖的蜗居里,享受二人世界独有的美好或者小夫妻过日子才有的鸡毛蒜皮。

蜗居的对面是一间小厨房,先生精心布置的锅碗瓢盆都在那里,它们安静地看着我俩笨手笨脚地开始学着做第一道菜。周围的邻居也都是先生单位同事。因为我是外来的,对于他们而言,我或许就是天外来客吧,每次我上下班来来去去,大家都偷偷地瞄我,表面上装作漫不经心,实际我的一举一动,我的穿着打扮是否合体,都在他们的眼里嘴里过了好几遍筛子。我则一副经风见雨的淡然,每日接受来自陌生人的检阅。以至于,他们很多人认识我,我对他们却是陌生得很。如今一些来到医院看病的,说起认识我,而且说曾经和我住在同一个大院里,我是真心茫然了,但是一听说是先生单位的同事,马上就会热情比先前加了几度。

我炫耀地把我的闺蜜们轮番请到我温馨的蜗居里做客,每次先生都耐心地陪着到底。有两个可爱的闺蜜在我家喝得尽兴,走的时候自行车不敢骑,一路推着摇摇晃晃回到了医院。我在后面站着看她们走远,心底里是满满的甜蜜。

现在想起这些,嘴角还是忍不住微微地笑,觉得那时又美好,又单纯,快乐是那么容易。

可是好景不长,因为先生单位要建干部楼,所以我们的蜗居必须立马搬迁到后面的一排平房里。这是无法抗拒的现实。我和先生虽一百个不情愿,但君命难为,只得择期把自己生命中第一个最珍惜的房子放弃了。

搬走后当天晚上,我一个人走进了那间空荡荡的房子——我曾经的爱巢,虽然小得可怜,但是毕竟有过我最美好的回忆,我的爱,曾经流过的泪,还有我俩的争吵和先生给我的那些无微不至的照顾和呵护。点点滴滴,都留在了这间房子里。

想到第二天,这座蜗居将从此永远消失,忍不住泪飞顿作初春雨。而正在这时,外面真的刷刷地下起了一阵春雨,淅沥淅沥,轻言细语,陪着我与往日欢乐的回忆作别。

在铲车巨大的轰鸣和一阵阵叮当作响之后,我的那间蜗居轰然倒塌,接着便荡然无存,成了永久的过往。

我和先生,还有刚刚出生的儿子,眼看着近在咫尺的干部楼拔地而起,把自己现在的房子慢慢堵塞、淹没,挖地基翻起的土石几乎把出门的路堵得严严实实。每次出门都要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跌落沟里或者被飞来的石块打中;每次都要忍受着自尊心受到重创的强烈打击。那时感受最深,记忆也最切的一个成语就是——寄人篱下,苟且偷生矣!

我们仨和其他住在这里的人们,就像是难民营里的几家难民,无人过问,无人管理,也像荒原上的野草,任由我们自生自灭,自我繁衍生息。

先生骄傲的头颅不再像平日那样高昂着,本就不善言谈,现在变得更是少了很多言语。

我们在一天一天变得高大的楼房面前,变得一天比一天渺小。每次出门上班,我都是很快骑上车子逃也似的离去,眼睛不愿意往两边斜视,因为高大的楼房给我们带来的不只是不方便,而是太多心灵上的压抑。

那种情形也确实有种沉重的画面感,外面已是柔柔小阳春了,我们的平房和大楼之间的路上却仍然留着无法融化的冬雪。冬雪带给人太多的美好和纯洁,但是那时,我眼睛里的雪,透着说不出的冰凉和冷酷。

等到雪化得所剩无几的时候,两个客人来到了我的这间不再让我骄傲和自豪的蜗居。

是一个傍晚,天尚未黑透,新和她的老公波突然敲响了我们那间蜗居。我和先生都感意外,因为这是新第一次来到我们家,同时也感深深的窘迫,住在这样捉襟见肘的房子里,让最亲近的朋友看到,实在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

我和新是通过别人认识的朋友,后来变得无话不谈,后来又被我俩不约而同地、其实也是毫无关联地升级为同学关系。

新在生孩子时,因为胎盘前置先兆早产,半夜把我从单身宿舍叫醒。我胡乱穿上衣服,一直陪着新走进手术室,度过了也许在她认为是最艰难的时候,直到她的儿子平安降生,对着这个世界发出第一声宣誓:这世界,我来了!我这个可爱的阿姨,一直陪在他们娘俩身边,一直握着新的双手,将最踏实的力量和安全感传递到她的心里。

新的儿子的确不同凡响,在后来的学习生活中不仅出落得一表人才,而且优秀得让人羡慕。

新对我的感激常常溢于言表。在我,内心觉得真的不足挂齿,因为医护者,减疾救难乃职责之事。

我结婚时,新跑来医院,送了一百元钱权作贺礼。那时大家的工资每月也仅三四百而已。我傻傻地说,别给我这么多,太奢侈,要不,我找给你五十?

新大度地笑着,说你可真是个傻女子。

后来我也生子,两家的距离又远,有时只得在医院见面,从未到过彼此的家里。

第一次登门,就让新惊得睁大了好看的眼睛,她说,为什么住在这里?为什么?这怎么可以?这绝对不可以。

我知道她的心思,她见不得她眼里优秀善良的女子沦落到这样不成体统的蜗居里度日。

她斩钉截铁地说:我刚买了房子还没搬家,我赶紧搬走倒出房子来。你,和他,还有儿子,搬到我的房子里,虽然不好,但是毕竟宽敞一些,也毕竟安全一点。

不由分说,不容置疑。

其实,我们之间,从来不需要客。尤其对于新,与她客套,无异于在两个人之间人为地横亘了一道鸿沟,这对于心直口快的'新来讲,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一个星期天的上午,我们仨告别了那间带给我们不愉快记忆的蜗居,来到了新的房子里。这房子也是平房,只是里外两间,外带一间简单的厨房,但却比先前宽敞了许多。水电都有,每月的水电费都记在新的账户上,我们未曾付过一分一厘。

白住了房子不说,就连水电费还要新负担,这是从哪里都说不过去的。但是,这在我和新之间又是不能争执的,她知道我是个懂得感恩又不刻意表达的人;我知道她,是个不需要把感谢放在嘴上的女子。

两个人,两颗心,只要相知相惜,就算远隔万里,就算再久不联系,一想起,仍是彼此心底那一抹最温暖的阳光。

住在新的房子里,我和先生从未交再谈过房子的事,但是先生沉默的嘴角里藏着太多的心事。一个外地的年轻的男子,尤其是作为一个男子气十足的胶东男人,不能给老婆孩子带来幸福的生活和乐居的环境,在他的心里,将是永远最难以言说的痛。

一年后的一天,先生掩饰不住脸上的喜悦说,老婆,我们要搬家了。我说,到哪里?他说单位给了一套房子。我说真的假的?他说真的。我问为什么,他说单位几次夜里出现电器问题解决不了,到处找我住在哪里找不到,最后还找到你们医院里去过,以至于影响了生产进度。领导说为什么这样呢,给他一套房子,住在单位的房子里还愁找不到吗?

这才知道是先生单位领导的意思,也才知道先生平日不显山不露水,但是一直孜孜以求钻研业务,最终还是为自己带来了回报。

新居是二楼,也不大,不到七十平,两居室,但是阳光明媚,相比起前面的蜗居,这已经算是天堂。我们仨很满足地生活在这里整整一年的光景。一年后,我们又搬到了更大的房子,再以后,我们又换了一个更加温馨的房子,孩子上学,我上班,近在咫尺。

那些住在蜗居里的日子,想起来,就成了遥远而美好的回忆……

篇3:喜欢蜗居日子的散文

喜欢蜗居日子的散文

独自一人住在小城的家,已经两个多月了。起初还有些不太适从:孤寂、落寞、彷徨偶于心头。于是期间写了篇随笔《独居渭南》。行文中间有句“一个居室、一个人、一盘菜、一个馍、一双筷子,一杯水。”描述了自己的生活状况和那份独特的心理感受。迄今想想那便是庸人自扰。生活中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每个人都在不断地战胜自我的不良心理中慢慢进步的。不然,那些起初的对自己健康不利的感受怎么会越来越少呢?

慢慢地不知不觉地我竟喜欢上了这蜗居的日子。古人素有“大隐隐于朝,中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的说法,呵呵,我这就是中隐了。不管是大是小还是中,我现在竟在战胜那份不良的心理感受中自得其乐起来。

早晨有时起得很早,兴致来了,就漫步于小城黎明的马路边。在暮秋的凉意中,看到别人都在为生活奔走,为希望忙碌,自己却闲悠悠地散步,心中便生发着一种满足的快乐。我把这种漫步叫做活动筋骨。生命在于运动,不适时地活动活动,对健康有害而无利。我的漫步不是信马由缰式的,而是有目的目标的。从宣化路家里出来,到四马路的东头,吃一个菜夹馍,再原路返回。不远也不近,活动了筋骨、吃了早点也颇有一些意义。有时起得晚,懒得出去,洗漱完毕,便烧一壶开水,泡一杯茶或是一杯咖啡,随便做点早点吃过,这才打开电脑,便自得其乐起来。习惯地打开空间放着优雅的音乐,看看多少人、谁都看过我,然后回复朋友的评论。那份感激之情溢于言表。看完之后再浏览朋友的说说和文章。喜欢分享朋友的心情,遇到该赞的就送上一个“赞”,喜欢欣赏朋友的原创文章,觉得精彩的就来几句激励和祝愿的评论。有时灵感来了,就写一篇短文,不管写得质量如何,一天总是有七百多个朋友的浏览,那种成就感更让人乐悠乐淘。

累了,就躺倒床上睡上一会。有时还会习惯地坐在阳台上,喝着茶、吸着烟、看一会书;还会给养了一年多的两盆吊兰松松土,洒洒水,心里念叨着:雨露滋润禾苗壮,吟咏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诗句。这时不仅在心里笑了起来,人家陶渊明是何等名人呀,自己还想享有人家那份悠然自得的情怀。不过我还是喜欢与陶翁分享这份幽静、平淡、悠然的情趣。觉得时间过得很快,不知不觉肚子有些饿,一看时间已到十二点了,这才想起要做点吃的喂饱肚子。要是一看没有做饭的东西,就干脆在外面饭馆吃点,要是有些就因地制宜地做点,竟吃得有滋有味。

有时会有同学邀打牌的,从没拒绝过。对于打牌我从不主动约人,打也行,不打也可以。打牌有打牌的乐趣,不打也有那份安然的`情趣。有时会有朋友让喝茶喝酒吃饭乃至唱歌。海阔天空,谈天说地也乐在其中;猜拳喝酒,醺醺大醉也很有滋味;声嘶力竭,如痴如醉也颇有情趣。

喜欢这种蜗居的日子,它是那样的让人平淡、安然与舒雅;留恋这种蜗居的日子,它是这样的令我悠闲、愉悦和超然。

【独居渭南的日子】

一行文字,就提前告别了耕耘近30年的中学校园。我心里明白,这是政策对我们这些领导的最高礼遇。那份淡定、那份释然、那份欣喜惟自己能感知得到。

妻子在乡下继续着她自己的那份事,儿子远在他乡工作。自然我就独居渭南了。过去房子虽然在渭南,那大多时候都是小居,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始终感觉自己只是这座城市的过客而已,家的概念也永远定格在乡下。起初独居小城,我总感到这座不大的城市容不下我,我也容不下它。那份孤独、那份彷徨、那份排异性真让我无所适从。而今独居了一段,尽管还没有把自己完全融进这座小城,这座城市也没有完全接纳我,认识我;不管自己愿意不愿意,而我已糊里糊涂、实实在在已成为这座小城的一员。

独居渭南的日子是充实的,它让我分明地感觉到知识的力量。办了个作文辅导班,尽管前面的宣传策划自己费尽了心思和精力,但如期而来的那十多位报名的学生,让我感到了收获的喜悦和成功的希望。平时的精心备课,让我清楚地明白:自己还是一位老师,现在仍然在讲台上耕耘着。双休日的补课,更让我感受到和这些孩子在一起的充实与快乐。孩子们求知的渴望和愉快的笑声仿佛让我回到了流年曾经的过往。那份对写作体会的诠释,那份指点文字的乐趣,那份心理的满足惟自己可以独享。

独居渭南的日子是愉悦的,它让我深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友情。朋友们时不时地打电话问候,时不时地预约吃饭、喝茶、唱歌、玩耍----这些人间的友情时刻萦绕着我。曾记得教师节那天,我以为自己只有在几句节日的问候短信中度过了,心里有那么一种酸酸的感觉。无想,小姜兄弟打来电话说:徐哥,今天是你的生日,给你送什么花呀?我笑道:还送什么花呀!兄弟记着就很感动了。后来他聚了一帮兄弟姐妹为我在饭店设宴,宴酣之后,又特意到ktv厅唱歌直至深夜。那其乐融融的场景,那份真挚浓郁的情谊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独居渭南的日子是浪漫、健康的,它让我真切地感受到什么叫城市。都市的夜,喧哗迷离,浪漫温馨。夜幕慢慢降临,霓虹灯就闪烁着醉人的光彩。劳作了一天的人们换上多彩的便装纷纷走出家门。时值中秋,姑娘们穿上了风雅的短裙和丝袜,小伙子身着轻便的运动衣如双成对地穿梭于熙熙攘攘的人流中。小吃摊前,喝五叫六,人声鼎沸;超市里外,商贾云集,人头攒动。歌厅门前霓虹闪烁,分外诱人;运动场上生龙活虎,青春尽展。马路边上,跑步快走已是时尚,习文跳舞风气蔚然。我置身于其间,本来有点孤寂的心释然了,本来习惯掏出的烟不自觉地又收了回去,懒散的步子也渐渐变得快了起来。不知不觉地我融进了小城浪漫情绪里,融进了都市健康的氛围中。

独居渭南的这段日子,让我过得是这样的充实、愉悦、浪漫与健康。小城,我与你握手言好。小城,我来了。

篇4: 忆年少无忧的日子散文

忆年少无忧的日子散文

走过浮躁的青年,经历奔波的壮年,迈进淡定的中年。此时,面对生活中的忙忙碌碌、纷纷扰扰,常常会怀想无忧无虑的少年时光――那时总没有闲下来的时候,但忙的都是如何玩耍,如何淘气,常常为发现一种新的玩具或游戏而欣喜若狂……如今,儿时的快乐时光,恍若每秒二十四个定格的画面,常常浮现在眼前,让我挥之不去,令我留连忘返……

【之一:夜里上房掏麻雀】

我们火烧泡子最西头有户罗姓人家,这家的孩子挺多,清一色八个全是男孩。本来生完第七个是不打算再要了,取小名老小子。谁知后来又生了个老八,列老小子之后,那就只好叫“小老小”了。

罗家无节制地超生,导致家庭生活极度困难,常常上顿吃的对付了,下顿吃什么还没有谱儿。冬天里,小老小没有什么衣服,总是只穿着一件肥大的空心破棉袄。怕往里钻风,他就在外边系一根秫秸或草绳。

有一天,小老小一边用嘴哈着那双满是冻疮的双手,一边跟我说:“那天我爹说,过年买不起猪肉了。我想打一些麻雀留着过年吃,可是我打麻雀的本领不行,你能不能帮我打一些麻雀呀?”

那年月,庄户人家难得饱吃一顿肉。我和小老小常在一起玩儿,对他家的境况很同情。便说:“这个事没问题。”

麻雀,又称家雀或老家贼。那时候,麻雀还归属于“农业四害”之一,不受保护。

初冬刚一落雪,麻雀的日子就不好过了,它们很难在积雪覆盖的大地上寻觅到一点儿吃的东西。这时,若在院子中选一小块儿地方,撒些草沫子米糠什么的,然后把小夹子支好埋在里面,只露出一粒做诱饵的麻籽。用不上几分钟,从房前屋后赶来打食的麻雀中,就会有一只倒霉蛋儿因贪吃而丧命。

用小夹子打麻雀虽然有趣,但捕获率不高。因此我就跟小老小使用各种捕猎方法:压拍子、扣筛子、架粘网……到了夜晚,我们干脆蹬梯子上房掏麻雀窝。

晚上八九点钟,麻雀差不多该睡着了,我们拿着手电筒,蹑手蹑脚地在房前屋后照个遍。如果是房檐下或过梁头儿的地方有麻雀窝,站在板凳上就能掏到麻雀。如果在房脊头儿或檩子头儿发现有露出头或白肚皮的麻雀,就要轻轻地搭好梯子,不能弄出动静。然后我登上梯子,看看够高了,便借着小老小打开的手电,开始下手。为了避免它们醒来,最好别直接用手电照它,余光即可。然后迅速出击,双手一扣,堵住进出口,基本都是连窝儿端,有时一窝里差不多能有两三只。

记得有一次我不慎把梯子的横木踩断,人就立着落下来。那时年龄小,身体非常灵便,两只胳膊立即张开,用腋下卡住梯子,那姿势极像后来见到的双杠动作。当时还觉得很好玩,过后听说有人掏麻雀从梯子上掉下来摔坏了,自己才感觉到后怕。

时光荏苒,几十年转瞬即逝。

现在,生活条件好了,自然也就没有人再像我们儿时那样去伤害麻雀了,况且麻雀已经被列入野生保护动物。

前些日子,罗家小老小进城来看我,多年不见,我竟认不出他,膀大腰圆象个搞举重的,谁也不会相信他儿时得过软骨症。他还给我带来了好大一块猪肉,足有三十斤。我们在闲聊时,提起过去一起上房掏麻雀的事,他红着脸不好意思地笑着说:“现在乡下的日子红火着呢,再也不用吃麻雀了。”

【之二:模仿制作拨浪鼓】

拨浪鼓,本叫货郎鼓,是过去卖货郎拿在手里做吆喝的工具。后来,又演变为哄孩子的玩具,尤其是照相馆里,为了逗孩子往镜头那里看,差不多都有一个拨浪鼓。

据传拨浪鼓出现于战国时期,是一种古老的乐器。它的主体是一面小鼓,两侧缀有两枚弹丸,鼓下有个手柄,转动鼓柄弹丸甩动击鼓发声。鼓身是木或竹做的,鼓面多为羊皮制成。

作为打击乐器的拨浪鼓,流入民间后,便失去了礼乐的功用,演化为民间音响器具。走街串巷的货郎,便用手持的拨浪鼓来招徕顾客。

过去,卖货郎在乡下是最受欢迎的人,特别是老人、妇女和孩子们,一听到货郎鼓的响声,便各自从家里聚拢过来,把卖货郎团团围住。姑娘们会从卖货郎担子上挑选自己喜欢的梳子、发夹、胭脂一类的用品,中年妇女则挑选一些家庭实用的针头线脑,老人们要挑选花镜、痒痒挠、烟袋锅什么的,孩子们最喜欢的是那花花绿绿的糖球儿。如果担子里没有的,卖货郎还要一一的记在小本子上,下次来的时候给带来,直到卖货郎走出去好远,孩子们还跟在后边不散。

我并没有亲眼见过货郎,但从郭颂的《新货郎》里,也就对货郎有所了解了。

早些年卖货郎的出现,是源于历史条件形成的。很多偏僻的山区或农村不通公路,外边的货物无法运进去,里边的`产品也无法运出来,于是就出现了做小本生意的卖货郎。

后来,农村基本通邮通车,公路也遍布各地,各村都有供销社或分销店。尤其是改革开放后,超市、食杂店比比皆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方便。因此卖货郎也自然就走出了人们的视线,拨浪鼓成为地地道道的儿童玩具了。

记得那一年春节,我家买的猪肉上带了个猪肘子。当吃剩下的那块“哈拉巴”骨头,已经被我啃得没有一点儿油水,我发现它特像一个半张开的扇面,就拿着它当扇子在院子里扭秧歌,逗的大人们忍不住乐。这时我又突发奇想,何不一边扎个眼儿,分别拴上个铜钱?于是我就用它做成了一个简陋的拨浪鼓。

唯一的遗憾是,那铜钱敲打在骨片上发出“咔嚓、咔嚓”的声音,实在是没有那种制式的拨浪鼓好听。

【之三:学着大人捉虱子】

现在的孩子,可能都没见过虱子。

我小时候身上爱生虱子,母亲常常在我脱衣睡觉后给我捉衣服里的虱子。那年冬季的一天,我感觉身上发痒,母亲就让我把衣服脱掉,然后用被子把我包上由奶奶抱着。母亲从我的衣服缝隙里将虱子捉出来,直接扔到炕上的火盆里。虱子被火烧爆后发出一声脆响,接着还有一小缕烟,我觉得很好玩儿。

当我长大了一些后就不再用大人操心了,自己学着捉虱子。开始手笨,就把虱子捏住后放在窗台上,然后用大拇指盖儿挤压,“啪”的一声,就把它挤死了。后来又学会像大人那样,放在食指肚儿上用两个大拇指盖儿对挤,不过这样很容易把虱子的血挤喷到自己的脸上。

虱子喜欢猫在贴身衣服的褶皱处,衣服越有褶皱或补丁就越容易猫虱子。那时生活都挺困难,小孩子很少穿衬衣衬裤,因此棉袄棉裤里边的纳线处、针脚处都是虱子做穴产卵的地方。我棉裤上虱子多时,父亲曾拿到外边把棉裤翻过来用笤帚往雪地里扫过。有时因为贴身的单衣太破了,直接就扔在灶坑里烧了。

后来,出现了像粉笔一样的虱子药,把它一道一道地画在衣服里边的缝隙和褶皱上,还真能管用一段时间。

常言说:虱子多了不咬,债务多了不愁。和小伙伴们玩得兴奋的时候,根本就感觉不到有虱子在咬,再说虱子不同于跳蚤,跳蚤咬人火烧火燎的痒,但如果人精神溜号的时候,就不一定感觉到身上的虱子咬。

我曾看到过邻居四姥爷捉虱子,他竟然把虱子扔在了嘴里,咬死后再把虱子皮吐掉。他的理论是,要把虱子吃去的血再吃回来。那天,他捉虱子时遇到一对正抱在一起的,便念叨着:“嗬!你俩吃饱了我的血,还干上这个啦!那我就叫你俩死在这个上。”说着就把那对虱子扔进自己嘴里。我逗四姥爷:“他俩不是死在你嘴上了吗?”四姥爷也忍不住笑了,然后瞪我一眼,说:“上一边玩去!”

在我初中毕业的时候,也是长大了,知道勤洗衣服了,虱子也就很少了。然而虱子越少反倒越能感觉到它的存在,只要有一只虱子存在,就会让你痒得如芒在背。

现如今,虱子几乎再也看不到了。有人说与洗衣粉有关,也有人说与化肥有关,还有人说与环境有关……我想,任何一种生命体的灭绝都应该属于生态的不平衡。我叫不准没有了虱子是好事还是坏事,只是记得在动画片《宝莲灯》里孙悟空曾经说过的一句话:“身上连虱子都没有,那还叫什么猴儿啊?”

童年,是人的一生中最美丽圣洁,最快乐无忧的时光。尽管那个年代里,人们的生活条件还远不如今天,但那时的孩子们,一点儿都不比今天的孩子们缺少童年的快乐啊!

篇5:闲忆以文人标榜的日子散文

闲忆以文人标榜的日子散文

今多有标榜文人墨客者层出不穷,于是打开网络进到他们的圈子里则自拟清高者层出不穷,充斥眼球里让人看着难受。但我又偶一思自己是不是也曾如此呢?“责人之心责己,恕己之心恕人”,多思虑一下便恕人责己起来。

大凡标榜自己是文人者,多好写诗填词,舞文弄墨。而诗词文章本应是文人情性之作,可今日标榜者多让性情流于了格式。我曾常不以为然,但仔细想来自己竟也曾是其中之一,甚至要立志那么走下去。记得最初接触到诗词格律,诗话词话以及文论类书籍,爱不释手。然后便以为自己深得关要,随即便摇头晃脑反复咀嚼,自以为很有学问。随即便开始照本宣科的创作。写于春景就一定要有春花春鸟,写在秋天就一定得有秋月秋蝉。也不管是白天还是晚上风常常吹到我的纸上,月常常照在我的笔头……今天想来不由得为当时为了写而写一声长笑。记得大学时候一个朋友和我说他写诗的意向一定要有酒、月、竹、剑等意向,我一直纳闷难道我们东北长着茂林修竹,天天晚上都有月光,管制性刀具也能随意舞弄,最多也就是喝几口不太高档的酒才有可能。不是意向勾起的情怀那便一定是情怀硬要起来,随便从书中找那么几个意向。想来,我不也曾如此过么?但随着“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日子过去,知道得多了,这样的情况也就渐渐少了。

那个岁月里常常想大凡文人多应是书卷气,于是也学着没事出门总是要带几本与众不同的书,仿佛大家都能看见你手里有那么个玩物。殊不知书应该是读进脑子的,而不是天天把封皮朝外显摆的。其实不仅文人如此,大凡人大多乐于展示自以为得意之处。记得大学时候有一次去拍海报,无聊时候的闲聊中有一个学弟故意拿出一本日本漫画书,翻看一二,好似要引得谁去和他一起讨论那门学问。

喜欢标榜自己是文人的人除了喜欢写诗填词作古文以外,大概还有个爱好就是以深得传统文化之妙自居。我也曾如此,但近来不再了。除了我以外,很多人亦是如此。记得我们大学有个老师常常讲些关于传统文化的东西,有的人学了其中的皮毛就以为自己也和那个老师一样成了学者。听说那位老师曾经讲过人民币后面的那个玺印是“行长之章”四字,于是就有人以此设题卖弄学问。记得那次有个同学如是问我,我便以小篆写了首《静夜思》问他。此番交谈就此不欢而散,再后也便互相少有往来。其实回忆一起自己又何尝没有只学个皮毛就卖弄的时候,记得初学古文的时候便试着写篇四六的文章给人看,刚知道词谱的时候就挑着《诗词格律》附录里最长的《六州歌头》填上去一阕示人……所幸当时我遇到的多是不爱理我这个狂荡青年的.人,并没有遇到什么尴尬。

喜欢标榜自己是文人的多是清高浮傲。简单的说就是看不得别人的批评,自己却也没有太大本事,于是便常常故作与众不同,愿意标新立异。而由此下去就变成了个有学问的人不愿意理,没学问的人以为他很神秘。这个毛病我今天还有很多,最见不得的就是不同意见。因了我把自己放到不胜寒处,所以我总是觉得寒冷。

慢慢的我又曾关心时事。说道这一点,我可是有辉煌历史。受父亲影响,在上大学之前我几乎看过每天中午的中国新闻和晚上七点的新闻联播。大学后,有个更发达的传媒网络,脑袋立即就被洗了,无意中加入了左右的行列,甚至愤世嫉俗什么事都跟某些政治挂上了钩。似乎只要看到件坏事就要骂一顿天朝,看到一段好事也要骂一段天朝。殊不知如此仓促地看不清本质,也便慢慢地做了枪药,成了最最无知着。曾经写过不知道多少的文章评论历史和今事,此刻想来,当时的那些论断多有偏颇。

自古文人就有很多是清高孤傲的,他们确实如此,但不是造作出来的。今天很多人故意为之,我便觉得颇不合适。学文之初,可能因为年少轻狂无知,如此下去便无可厚非。但一旦长此以往,那么自己可能出了自己的小圈子便一事无成。当然曾经的岁月也都是一段青春往事,记得填过一阕《金缕曲》里面结尾用句就是“青春事,平生记”。(原词也只记得这两句)无论今天多么不喜,终究曾经是自己的过去。

水调歌头?思当日写诗填词旧景,有怀,作

爱做文人梦,曾把疏狂留。

欲将填写悲壮,心上枉添秋。

又做相思隽永,烟柳小桥映衬,纤手蹙眉忧。

再叙轻薄话,便与伊人游。

愧当年,哂风月,笑吴钩。

举杯邀客,欢咏不醉不风流。

逝水青山伴日,冬雪冰封倚冷,碌碌偶回头。

一笔青春墨,写下几多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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