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共含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世纪末月”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那个老男人陪了我二十年杂文随笔
今晚因为我弟在学校的事,差点在电话里和我爸吵了起来。我看得出来,他正在努力克制他的爆脾气,而我仍是一如既往的发泄我的坏脾气。在我眼里,他是一个好强、嘴硬、固执,在我面前从不展现自己脆弱的一面的人。但是我有些话说出去就后悔了。
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的父亲
曾经得有一次,我因为不小心弄破了脚,本来在外面还是一直憋着眼泪,但是,回到家看到他的那一刻,嚎啕大哭起来,吓得他惊慌失措,急忙把我送去医院。之后就一直认真的听着医生的嘱咐,应该注意哪些事项。之后一段时间更是对我百般呵护,在他的悉心照顾下一周时间就痊愈了。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 每个孩子在父母面前总是能放下面子、防备、坚强,然后去无理取闹。因为你知道,就是全世界都抛弃你,父母对自己的孩子依旧还是不离不弃。我未曾让你骄傲,你却似我为宝。
他是一个曾经也有过梦想的父亲
许巍的歌词里面唱到: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其实每个人都有梦,有自己向往的诗和远方,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这或许也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渴望。
有一次,我和父亲坐在沙发 上看电视时,父亲突然对着电视里面出现的那片海说:真希望能在有生之年能自驾游去看看大海,去看看海的广阔,和海浪的'波涛汹涌。我发现他眼里有光。不光是我们,他们深处也藏着遥远的梦,由于现实条件的不允许,身上背负的重担,要用双手撑起整个家。让他不得不放下内心那个远方,照顾起生活的柴米油盐。之后我暗下决心:等我毕业后的几年,帮父亲实现他的愿望,带他们去看看这个如此美好的世界。这或许是这世间这美好的事了,他们陪你长大,你陪他们变老。
我的父亲如同全天下的大部分父亲一般,很平凡,挣不了什么大钱,没有什么很高大上的追求。但是那个会为了儿女在别人面前低声下气的他,会在自己孩子生病的时候最着急的他,那个没有多少文化也要拼命赚钱送我去读书的他,那个竭尽全力把最好的给我的他,那个就算全世界与你为敌,还是会义无反顾的站在你身边的他。那个不管在外面受了多大的委屈,回到家看到他却能有一种说不出心安。曾经我以为我爸是一个超人,但是我看到白发渐渐染花了他的双鬓,黑发不在那么密集,岁月在他脸色打磨许多大大小小的皱纹,我发现,那个超人正在慢慢老去。
真希望能像筷子兄弟的《父亲》:时光时光慢些吧,不要再让你变老了,我愿用我一切换你岁月长流,一生要强的爸爸,你牵挂的孩子长大了。
我在一本文章上面看过这样的一段话:长大后,我们渐渐成为了父母的依靠,曾经一直守护着我们的他们,现在需要我们的守护,当父母像小孩子一样像我们小时候撒娇的时候,我们真的要长大了,一想起父母的脆弱,人总会逼自己有力量,逼自己拼命去成长,逼自己有能力保护日渐衰老的父母。
年纪越大,越能感受到父亲的不容易;年纪越大,越能体会父亲爱得深沉。我想对那个渐渐老去的超人说:那个一直在你细心呵护下的女孩长大了,正在成为新一代女超人,现在,换我来守护你了。
我想对那个男人说一句:爸,谢谢你,我其实很爱很爱你。爱那个并不完美的你,爱那个不善言辞的你,爱那个有很多瑕疵的你。
感谢一路上有你。
那个我杂文随笔
点开编辑的时候,手指停留在键盘许久都无从说起……从小到大我喜欢写作,可至今我都不知道它存在我心里的定义是什么,我喜欢写,记录自己的生活,偶尔感性写写毒鸡汤,脑洞大开写一个新奇的或感人的故事。有朋友跟我说你这么喜欢写作,不如去从事这方面的工作呀,但其实是不同的,当你的兴趣变成一个工作性质的事时,它的意义也变了,正如我喜欢写小说,但我不喜欢写作文,写文章,写文稿这些带着目的性的东西,我觉得那份心可能就没那么纯粹了,对于写作谈不上很爱,但是就是放不下,这就是我对它的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年纪大了,一个月里面总有那么几天间歇性的抑郁,就像是女人的大姨妈一样,没有丝毫逻辑,来的快,去的也快。
以前啊,很喜欢动不动就发心情,有QQ的时候就发说说,有微信的时候就发朋友圈,有微博就发微博,一天发好几条,喜怒哀乐什么都有,算是一种感情寄托。
以前啊,发出来的时候总想着有人看着,有人回复我和我交流交流,现在只为发而发,微信变得大众化后,QQ就没什么人玩了,而我也没在QQ发过什么,有一天我把过去QQ,微博,朋友圈,里面所有的说说全都删了,朋友对我的行为有些不理解,而我怎么说呢,也说不出来为什么,只是觉得人轻松了不少,但是心却是空荡荡的。
随着年龄的增长,人啊,就喜欢念旧,可记忆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一件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不想往后的日子没有一点点可回忆的痕迹,于是,我试着把每天的心情或发生的趣事当作日记写下来,存下来,等到老了,看一看,还能逗一逗呢。
可是……却不知道写在什么地方好,QQ我也不用了,微信朋友圈我觉得不合适,以前大众刚开始玩的时候,那个热劲还在时,别人管你发什么,发多少,而现在,感觉无论自己写什么,看的人都觉得是一种矫情,越来越冷漠了,全是熟悉的,或是认识的人,感觉自己在朋友圈每天发自己的日记,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打扰。
于是,我写在了微博上,微博全被我清空了,我要在那里写满我的回忆,微博是一个很大的平台,形形色色各种人,大部分的都是陌生人所以没关系。
可我开心的记录自己的生活没多久,发现自己错了,微博虽然相对于微信来说很大众化,但是你的粉丝里也有你认识的在啊,有时候一天里心情比较好,或者发生的事较多,我会发几条微博,最多三条,可是又是一种打扰吧,我看到掉粉了,而且掉的是认识的粉,这有点打击到我了,其实我不在乎有没有看,有没有人评论,有多少个赞,我只是单纯的想记录自己的生活,也许有人会说那你为啥不自己买本笔记本写下来就好啦,不用纠结,唉……就当我太缺爱了吧,我喜欢刷刷存在感,这样我就觉得我是存在的,有些无理取闹,现在我都没有发微博的欲望了。
然后,我就到了这里,我不知道有没有看到,可我都不在乎了……我想拥有自己的一块小天地,记录我每一天的生活。
把开心有趣的记下来,不开心伤心的都忘掉,老了回头看一看,啊……原来我的生活是如此美好的。
有你的存在,我的世界变得不一样#以后每一天的故事就是这么一个主题,关于我的家人,亲戚,朋友等等等的。
孩子心中的那个我杂文随笔
今天原本计划进行游园活动,然而天公不作美,一大早就下起了雨,我们的活动也只能推迟了。
没有工作安排的我,在宿舍区设计制作着环保时装秀的服装。突然,有人告诉我,我的学生想给我送礼物,她现在在宿舍区外面,当我跑下去的时候,我只看见了她的背影。因为已经是上课时间了。这个她,就是昨天有些小情绪的她。我猜想她大概是为昨天的事情感到有些不好意思了。我心想着课间再过去了,但是我却是第二节课结束的课间才过去的,可能我觉得没什么,但是当她看见我时露出的那种高兴的模样时,我突然觉得有些事情在我心中也许并不重要,但在孩子的心中却是非常重要的。她掏出了一根手绳,上面系了一个招财猫带着友谊万岁的字眼,轻轻拉过我的手,戴在了我的手上,我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感谢并赞美她送的.礼物,便向她告别,离开了。
回到宿舍,我仔细端详了这条手链,看得出来它已有了一段历史了,然而依然完整无缺,相信她上一任的主人必定是格外珍惜它的。小小的手绳,让我觉得受之有愧。我觉得自己反而没有一个孩子那般洒脱与从容,我觉得自己也行担当不起她心目中的那个我。但我希望,我会是她心中的那个我,也希望我能做到更好的自己,认真接受来自这群孩子们的信任,责任与义务。
那个让我觉得惊艳的人杂文随笔
生活中,往往会有这样一些人,让自己感动,让自己觉得“惊艳”。
最近,我就碰到过这样一个人。
微恙痊愈,恰巧闲来无事,正可以写写这个人。
初中的时候,班里来了一个同学,本来比我们大两岁,因为身体不好,回家休息了两年时间,又来跟我们做同学。
对于他,其实也没有什么深刻的印象,只记得他很瘦,头发细而发黄,给人一种病病怏怏的感觉。
除此之外,就只是记得他家里有两三棵合抱的红豆杉,以及他会写毛笔字。
到了我们这一代人,整个学习生涯里,除了成绩还是成绩,除了分数还是分数,已经很少有真正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了。
他竟然会写毛笔字,而且写的还不赖,这就成了难得的异数和另类了,如果不是这样,我大概已经彻底忘记他了。
听说,他当过道士,能够做念经、捉鬼、驱邪等等这些与神仙相通的事情。
回到老家所在的乡镇上班后,经常能够回家,在街上碰到过几次,更多的时候,是在“包子——馒头——小笼包——”的.喇叭声里听到他——他在我老家所在的小集镇租了间房开了个“沈记破酥包”的小店,也骑着三轮摩托车往来在大街小巷和远村近寨。
因为他来单位找到我办事,我们互留了电话,互加了微信。
有这么一天,我写了几幅字,自我感觉良好,忍不住拍了照发到朋友圈里臭显摆,他看到了,点了赞,留了言。
也把自己用楷书抄写的《血盆经》发给我看,和我讨论毛笔字的练习心得。
不得不承认,他的毛笔字,比我的好得多。
一问之下,他告诉我:从初中毕业到现在,十五六年的时间里面,只要有时间,他都会写毛笔字。
感动到我了,他对于爱好的坚持和执着。比我要强,我呢,兴趣来了的时候,写上个把小时,没兴趣的时候,三四个月都不会碰一下笔墨纸砚。
而他,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一年年一月月一日日为生计奔波忙碌,比我要忙要累要难得多,却能够持之以恒,两相对比,更多的是一种惭愧。
我知道,像他这样对于兴趣爱好有着难能可贵的坚持和执着的人,很多,但是别的人,离我远,只有他,离我近,不陌生。
有的时候,找榜样,找楷模,实在没有必要到历史人物、中外名人里面去找,从身边人里面找,这样更能获得感动,更能够激发自己学习的动力。
我突然心疼那个理直气壮的姑娘杂文随笔
云姑娘是个地道的重庆妹子。
云姑娘长年与脸上冒出的几颗痘打交道,听说是因为水土不服。但不妨碍她披了一身白的发亮的美人皮,我们定义她“白富美”,我们问她:“你们重庆的妹子都这么白的吗?”云姑娘说:“我们重庆多的是辣出来的漂亮妹子。”
云姑娘是个游戏的不高不低手,之所以说不高不低,完全是因为我不打,我只是听她:“1号你刚跑哪儿去了,有人有人,快快!”游戏里有人问她:“你河南哪儿的?”是的,云姑娘用四年的时间操了一口地道的河南话,准确的说是一年,我们一度感慨于她的语言天赋!自从我认识她,语言上,大概也只有与其远在家乡的父母的通话能让我想起她重庆妹子的属性了。
云姑娘谈了一个从高中起的男朋友,来过学校送过花,分分合合几个春夏,却还是在大学的最后一年各自天涯!那天云姑娘拿过我的.手机打电话,一个又一个无人应答,云姑娘说:“他说我蛮不讲理,我要和他讲清楚。”我说:“阿云,好了!”我知道,有人在社会上闯荡,这花花世界乱了心,迷了眼,终究不该一起度过余生好多年!好久好久之后的某一天,云姑娘说:“其实,他这个人,挺讲义气,做朋友合适,做男朋友差强人意!”
毕业之后的云姑娘在成都落了脚!租好房子那天她说:“一室一厅一月一千多,怎么也算有个窝!”我心说你刚开始工作,一月的工资都不够房租的说!算了,慢慢来吧,毕竟已经社会人了!抱歉我隐瞒了云姑娘的各种抱怨,比如“省会啊,好贵!”“天,下夜班之后马桶竟然坏了!”“明天还要去听课。”“阿玉,好累……”嗯,我知道。
有天晚上我微信云姑娘说:“阿云,你帮我助个力我想买东西。”不一会儿云姑娘回我:“不行,我以前用过。”
“那算了,你现在干嘛呢?”
“我在医院呢。”
“咋了?”
“下班的时候被一骑车的给撞了!”
“检查了吗,严重不?”
“拍过片了,等结果呢!我去,那女的撞过人之后竟然还想不负责任,骂骂咧咧的。”
“大妈吧,你了解的,就这样!”
“嗯,后来我打电话叫了我朋友过来,那女的叫了她女儿女婿过来。一直咋咋呼呼的,不想给我检查,后来她女儿女婿来了之后就愿意给我检查了!”
“保准地违规了,话说是电车吧?现在咋样了?”
“嗯,还在等,闹起来我也不怕她!”
“好了,知道是我们家阿云了!结果咋样了?”
“得会儿等呢,没事,有人陪我,你先睡吧,太晚了!”
“你朋友不止一个吧?”
“不止一个。”
“那就好,咱吃啥不吃亏!”
“嗯。”
……
那天晚上我拿着手机,屏幕亮了好久好久。我想起实习的时候,老师们很喜欢云姑娘,因为她总能把事情办得圆满!只是不知道今晚的她是否圆满……
有种人是家里人都放心他外出打拼,有种人是你遇事情首要的求助对象,有种人,你简直以为他无所不能……好巧不巧,云姑娘就是。我突然好心疼好心疼那个夜晚被车撞,一边检查,一边和我聊天的,语气理直气壮的姑娘……
云姑娘的属性可不是云,这个重庆的妹子,性情似火,行事如风,完完全全继承了重庆火锅的辣!我为什么唤她做云姑娘呢,因为我愿她的人生偶尔有一日的静谧雅致祥和!
云姑娘,如果能再回来一次,记得带上阿姨做的腊肉,板栗和肉粽。一食之忆,唇齿留香,回味悠长……额,好香好香!
那个有洁癖的女孩我没敢娶回家杂文随笔
周末和朋友聊到一个很有意思的东西:
一位男客户发了一条朋友圈:我不敢碰她。
更有意思的是,我随手划了他的朋友圈,引发了一个有意思的玩意儿,谈了几年了的恋爱,那位他的准未婚妻,前不久竟然闹掰了,对,没错,并不是闹着玩玩的分开。
有一天,姑娘那端打过一段字:那天我问他在干嘛?他说在沙滩上晒太阳。what?那么脏的沙滩,怎么可以让病菌趴在身体上晒太阳。
我没有接话,也没有问他:女孩子爱干净原本是一件好事,只不过有些时候太爱干净了,让人觉得很不舒服。
真正闹掰的源于前不久他父母邀请她一起去饭店吃饭。那是一家还不错的中餐厅,他父母点的菜都是提前征得儿子的同意,点了很多准儿媳爱吃的菜。他父母先到饭店,在包间等着她下班跟儿子一起过去。
刚刚见到他的.父母,她很有礼貌的打了招呼,并为路上堵车迟到几分钟做了解释,深感抱歉,他的父母一看就是大家闺秀,知书达理。
她准备入座的时候,先用湿纸巾擦了一遍凳子,再用干纸巾擦一遍,继而坐下,因为饭菜提前已经筹备,只等着开饭。
她却从包里取出了自己准备的碗筷,小心翼翼的用湿纸巾擦一遍,叫来服务员,把碗筷递给服务员让帮忙消毒,服务员消毒送过来的时候,她又用盒子里面的方巾再擦一遍,然后开始动筷。
整个动作持续了将近七八分钟,他的父母以及他一直尴尬的看着她做出的这一连贯的动作。他的父起初以为她是爱干净,也没有过多计较。
以为这顿饭也就过了也就过了,后来他父母曾试探着问他:你那女朋友是不是得乙肝。他一遍又一遍的解释到,没有的事,是她比较爱干净。
他们也没在一起生活过,平时的约会恋爱能忍则忍,时间久了似乎也习惯了。但谈到结婚的时候,洁癖带来的问题越来越爆发于两个人的生活之中。
比如不许穿着外裤和外衣坐在床和沙发上,必须穿居家服或者睡衣才可以坐。也不许满身大汗,光着膀子坐在床或者沙发上。
比如进门必须脱鞋,脱袜子······男生的袜子通常很臭。
不许吃东西掉在地板上,油什么的溅在周围,一两次能容忍她会默默擦掉,每次都这样而且他不及时擦掉,她会发火。
吃蔬果之前必须浸泡三个小时。
脱下来的衣服,一定不可以乱放。
不许没洗澡就啪啪,啪啪前必须认真洗澡,啪啪后也立刻去洗澡······
在户外摸过栏杆或者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就不要牵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
洁癖到了什么程度,就是她宁愿单身,自己打理自己的房间衣物,也不愿有一个人出现破坏生活习惯。
后来他终于觉得活得很累,累到有些时候不想去面对她。
这个问题他说过很多次,说到后来他知道自己也改变不了她什么,他曾试图带着她去看病,可是被她拒绝了。
她也试着去为他改变,可是挣扎过后感觉愈发痛苦,直至无能为力。
两个人后来只能选择背道而驰,而后选择放居。
如他所说:那个有洁癖的女孩,我不敢娶回家,我怕未来几十年的生活害了她。
哪一瞬间,忽觉父母已老,我已长大杂文随笔
爸爸妈妈好多事刚刚说过就忘记了,需要我一次一次重复提醒……说话时我看到了妈妈眼角明显的纹路,心里突然就震了一下。
和妈妈逛街,换成是她挽着我的手。
某次和父母一起去坐地铁,母亲对地铁特别陌生,我领着她过安检进站,叮嘱她在哪一站要记得下车,以及下车可能会遇到的情况,而且心里一直在担心着妈妈。那一瞬间想起了小时候她教我坐车。
回老家打开电灯开关的时候发现小时候住的房子的.电灯开关原来这么矮,以前的我要踮着脚尖才能勉强够到。
写作业时不小心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没人给我搭条毯子或衣服的时候。
和爸磕着瓜子聊着以后的事情,妈妈那声“来帮一下忙。”而不是“别叫她,在学习呢”。
看着“少年气”这个词发呆时。
帮忙端菜上桌的时候,虽然盘子烫,但不会放手的时候。
看到葱不会再挑出来了。
已经没有作业的大学生活,不用任何人督促,自己在学校学习,备考各种证书。
不经意间想起身份证已经过期了一次时。
开始意识到,爸妈的钱不是自己的钱。
大把时光迷茫,几个瞬间成长。
长大其实就是一个接一个告别的过程。上幼儿园时第一次离开父母的嚎啕大哭,小学三年级开始不需要家人接送上下学,中学晚自习独自走夜路,大学坐上火车去往另一个城市。
余秋雨曾在《吾家小史》里写过:
“人生中,会有这一天。就像一队人长途赶路。在这天之前,你是一个被牵着走的人,跟在后面的人;在这天之后,你变成了一个搀扶别人的人,走在头里的人。这是一个‘成人礼’,却没有预告。”
即使内心如何不愿意承认,但父母在某一瞬间确实不再年轻,而我们早已长大,慢慢地,开始蜕变成为他们的避风港。
希望不久的将来,父母在我面前,仍然时常唠叨关心,健康喜乐,日子过得安稳踏实。希望遥远的以后,我在父母面前,仍然童心未泯,固执倔强,调皮一如当年。
父母眼中我永远是个孩子
许多年后我终于变成了那个自己曾经最讨厌的人的杂文随笔
小时候常被人问起,长大后要做什么?因为数学成绩好就说要做数学家,有阵子喜欢画画就说要做画家,到初中的时候因为看书多而且感情懵懂开始写小诗,就开始幻想做一个诗人。
毕业十年,生活跌宕起伏,说不上荣华富足。许多年的***惯却从未改变,那就是不管在哪里不管在干什么,只要看到文字,就要拿起来细细端详一番。如果有什么缘故把遇见的文字没有看在眼里,那可真是浑身都不舒服。
?小时候精力充沛,总是争分夺秒地赶时间。比如上大学要进足球校队,上大学要开始写书,上大学要开始弹吉他等等。九十年代的社会和家庭对于我们这些孩子来说,没有那么多补习班,对于我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凡事还需要自己付出更加的努力。
那时候每天写完作业还要开始自己的训练或是阅读,看到四周无事可做的人便是满腔的愤恨。时间这么可贵,怎能让她轻易溜走?我哪有许多的时间可以浪费,我可是个要与众不同的'人。
二十年后,我并没有获得什么成就。依然只是喜欢读书,喜欢看看足球比赛,工作之余打打王者荣耀守望先锋,深夜里刷刷今日头条,看看婉转催情的电视剧。
有时候媳妇孩子回娘家,半夜里偶尔抽支烟的时候,会忽然感觉自己一事无成。偶尔开车回来,把车停在院子里以后,等所有的灯都熄灭了,最怀念的还是大学里那些放不下的人和时光。
?二十年前我十六岁,满怀希望前程如梦;二十年后我三十六岁,生活普通家庭普通收入普通,还是喜欢写写文字弹弹吉他。
向死而生
自序 这些年我做过很多场演讲,去过很多地方,遇见了很多人。 曾经听到过很多故事,回想起来,每一个都历历在目。一年前一直想拍一部纪录片,让人们了解到社会最底层人的生活,可是由于特殊的原因,想法并没有实现。于是我记录了很多我身边朋友的故事,写成了这本书,希望将来有一天自己能把它...
吴祉祺
清老师的五行针
今儿给清老师扎针了 手法虽不甚熟练 但咱们老师道行深 技术提高并不是难事 倒是她和YM老师的五行理解有些不同之处 分别与两位闺蜜聊他们的同一个体系 有些意思 绝对是各有各的美
潘语
深入浅出Web service
标题看起来挺高大上的,其实就是忽悠,原文在我Blog,同步。 应红薯的邀约,决定给某大学的童鞋讲讲Web Service相关知识,鉴于是第一次在学校献丑,所以还是老老实实的准备,先把类似逐字稿的东西写出来,然后在准备PPT吧。 关于Web service,这个话题太广太...
siddontang
刚才跑步回来
早上起来跑步回来,精神倍爽! 跑步的路上大多见的是老年人,在村里也有这样的情景,他们起来最早!我常想为啥样?。私下认为两个字:怕死 。锻炼身体是延长寿命的最好方式,尽管这个世界有太多的苦要受,但生活的美好,谁又不留恋呢?其实每个人随时可以死,年轻人都太自作聪明了,不断...
刘明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逃亡了这么久的感情,竟然以这样的方式重逢。
北京市郊的出租房里,刘明正抽着烟静静的坐在租房时配送的靠椅上,对面趴了床上有将近一个小时的宋冬还在不停地抽搐,像是死人最后的打盹,让人心疼又无能为力。
“都过去这么久了,至于吗?人家是死是活跟你有什么关系?”刘明不耐烦摇摇头,之后狠狠地抽了一口夹在手指的香烟。
“为什么啊!我对她那么用心,连手指都舍不得碰。”
“你对她用心,又不是人家对你用心。再说都过去了这么久了,她想过怎样的生活是人家自己的选择,你就别用你直男的思维判断了。我出去买饭,你自己好好调节一下,别陷得太深。”
“哐当”
听到出租屋的房门关上了,宋冬抬起头望着安静的可怕的房间不知所措。刘明出去买饭一般要一个小时才会回来。为此,宋冬还经常询问他为什么半个小时的路程他却要花费一个小时。
每当宋冬询问,刘明都静静地说:“人一天总归要有点自己的时间嘛”。
说也奇怪,自从认识刘明以来,宋冬从来没有见到刘明情绪失控的场景,他一直都像是个局外人一样静静地看着宋冬和他自己身上所发生的事情。
宋冬和刘明算是校友,在毕业联谊会上相识,那时候宋冬还和他女朋友在一起,刘明也有一个乖巧的女朋友常伴左右。
因为投缘,他们这两对情侣在毕业的告别季一直保持着较好的联系。在刘明的印象中,宋冬一直是古代人所尊崇的君子形象,和女朋友交往也仅仅限于拉拉手,拥抱一下。这股清流在炮火连天的大学生活中实在难得。
这一次,宋冬听到自己交往多年的女朋友从当初的乖乖女变成了别人的新娘,不免心中难受。回想起当初在一起的海誓山盟,和那纯真的情谊,他的心中还是接受不了这样的突变。
宋冬生活在一个传统的家庭,父母是教师,一直在对待感情这一块对宋冬有许多的`要求,并且要求他按照他们的标准对他自己的女朋友。为此,他在交往女朋友时从来不会要求女朋友做什么过分的事,可也正是这个原因,他和这一次让他伤心不已的女朋友分了手。
他们两个人的分手并不是因为什么矛盾,与其说是分手倒不如说是因为距离的问题使得他们不得不分离,当然也可能有宋冬思想太过保守的问题。
一个小时很快过去了,刘明掂着午餐推开了门看见宋冬坐在床沿。
“没事了吧!你就是占有欲太强了,人家现在按人家的方式生活,就算你再喜欢她,也要尊重别人自己的意愿。”
“嗯”宋冬没有吱声,接过刘明带的盖浇饭大口吃了起来。
“你怎么就买了一份?”嘴里塞得满满当当的宋冬端着一次性饭盒,抬起头望着刘明。
“吃你的吧,我已经吃过了。”
“哦”
看着刚才还要死要活的宋冬情绪安定下来了,刘明不禁回想起了当时的女友。
在和宋冬认识的时候,他和女朋友已经相识有了三年,三年间他们十分恩爱,可是最后还是抵挡不住现实分了手。
他和宋冬的感情经历相似,毕竟那个时候的男孩子还是十分乖巧的,不会做什么出格的事,就算是有,也是那些看起来像是混社会的人。
刘明当时知道自己的女友又有了男朋友后就没有再关心,只是直到最后怀了孕结婚了。他当时的情景和宋冬一样,总感觉心里面的东西一下子空了。钻心的痛困扰了他将近一个礼拜,之后他就变得沉默起来,不再因为什么事情本迸发情绪。这才有了宋冬对他高冷的评价。
三毛说,一个没有长夜痛哭过的人,不配讲悲伤。相信谁都有过这样的经历,只是藏在了心中慢慢忘却,再也不想触及。心脏被厚厚的世俗缠绕,然后在世间行走。爱情逐渐成为了一件让人讽刺的东西。
如果说刘明和宋冬是因为当时没有得到她们而后悔,倒不如说这个社会改变了太多,多的让人想念最初本真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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