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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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城市杂文随笔(共含12篇),希望大家喜欢!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双黄蛋好吃”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城市杂文随笔

篇1:城市杂文随笔

城市杂文随笔

写下这个标题的时候我是有些惶恐的,自我出生到现在短短二十来年,认真呆过的算城市的,大概就两个地方,长沙和京都,说来好笑,京都居然是我第二个呆过的能算的上大城市的地方,偶尔会打趣较之大阪相比,这地方大约也算得上荒凉了,我们戏称为乡下——这是一个需要买衣服的时候必须要坐半个小时地铁去中心的地方。如今合算起来,我已经在这个地方呆了整整九个月,还有一个月,我就会离开这里了。

大约是十几天前去了一趟神户,一个小时左右的车程,不远,因而选择了早去晚回。从神户回京都的时候其实不算晚,几点也记不分明了,只是日本五点几乎就失了光亮,也就算作晚上了。我坐在JR的列车里,里面灯光明亮如白昼,暖气几乎要熨的人后背渗出汗来,而一窗之隔的外面飘着小雨,远方几乎淡的看不清的霓虹绰绰闪烁,落到眼中的时候被黑暗晕染开来,所以看不真切,窗外的寒意便借着如水的黑暗荡漾开来,几乎要隔着玻璃入侵温暖如春的车内。

铁道两旁的一排排奇形怪状的几乎掉光了叶子的小树慌张地从窗外迅速的逃走,搅开眼前浓如墨的黑暗,一盏盏路灯则顶着昏黄的光线在后面不紧不慢的追着,很快跟随着这些小树消失在眼前。

玻璃窗硌着脸有些凉,我把耳朵里面牢牢塞着的耳机扯下来,双手圈着放在额头挡住四周有些晃眼的日光灯,将脸紧紧贴在玻璃上极力睁大着眼睛想要看的更清楚一点。窗外一座座不知名的,空无一人的小站自黑暗中慢慢的显现出身形然后消失,它们低着头,在昏黄的灯光下落寞的放佛是在这里歇了很久的老人,却是奇异的安详。外面雨声渐渐响起来,雨水一滴滴沿着玻璃坠落下来,然后渐渐的将玻璃霸占起来,于是窗外的东西也几乎看不见了,哈口气抹开窗上附上的似有若无的白雾,在玻璃上刮出一道道水印子,景便糊了,莫名就想到了长沙的雨。

长沙的天气时好时坏,如今突然间细细回想的时候,满满铺满记忆的天空里,最多的,大概是灰色。那是从某个方向开始,似乎是被谁不小心抹了一笔缁色,那缁色就着有些厚重的白云润润的浸没了整个天空,就成了淡淡的灰色,偶尔抬起头望一眼的时候,似乎还能瞧得见分明的层次,莫名有些喜欢,可是这种时候,分明是预示着快要下雨了——长沙跟雨总是分不开的。

埋着头走路的时候,脖子上总是突然传来一点湿凉,这个时候不用抬头都知道,这座城市又下雨了。这种雨不是招人喜欢那种,雾雾的,固执地一丝风也不夹带,落在脚下的人行道上的时候,也没有任何声音,绵软无力,然而却意外的能持续上一周。

从学校回寝室的漫长的路上种着密密麻麻的香樟树,有些该是有些年头了,它们生机勃勃又肆意洒脱的生长着,将整条街染得透亮,树冠向着天空延伸开一片,极力证明着自己在这条街上的主人位置。而每当雨落下的时候,这些绿都失了那么些亮光,透过溅着几滴雨水的眼镜,暗淡的落在眼里,令人突然生出些烦躁来。更令人烦躁不止如此,脚下一块块地板砖在雨中变成了陷阱一般,雨水汇聚潜伏在下面的小坑里,只待人猝不及防地踩上去,便携着些泥土一起迫不及待的跳出来溅在那人的脚上。

其实京都也经常下雨,而且是说下就下,十分任性,大部分时候一丝征兆也没有,令人无可奈何。总是赌气看着早上的蓝的发亮的天空顶着今日有雨的`天气预报出门,理也不理门廊斜插的伞,如果快要到第二节课的时候还没下雨,这种时候就开始影影约约有了些无聊的愉悦感,心满意足的感叹:“果然我的生活经验才是对的。”——仿佛赌赢了几百万块钱,然而这喜悦总是还未持续一个小时,就被偶然上课期间朝着窗外的一瞥打破:外面已是湿湿一片。

大概是因着这些无聊的小情绪,我在日本生活期间几乎每每下雨必忘记带伞,偶尔太大不能横冲直撞的跑回宿舍的时候,只能去便利店买上一把伞,于是有段时间我的寝室放了五把伞,一个雨衣,再后来,我给楼下公共区域“捐”了四把,宿舍还有三把。

很早的时候为了参加新概念的作文比赛,啃了整整好几届的优秀作品出版集,奉为圣经,对于里面有一篇写南京的文章印象深刻,那应该是我想去南京念大学的根源,也是因为那篇文章,我坐在宿舍里,将每座城市都有自己的性格当做至理名言,在小小的几平方米里想象着这些城市不同的性格,想象着我踏入这土地之后跟这些不同性格的城市谈着一场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后来写了篇不知所谓的文章参赛没有什么后续不提,待我后来上了大学,又游荡过几个地方之后发现,这大约都是放屁。

所以,对于一个过客来说,城市的概念缥缈而又虚假,甚至抵不上他日在某座城市的公交车上,前面一张张如同长在挂于护手上的手背或手臂上一起在闷热的车厢中东倒西歪昏昏欲睡满是倦意的脸。这些或年轻或衰老的脸组成了这个城市,而这个城市却不止这些脸,它们消失在那日黄昏时候拥挤的车厢里,偶尔也消失在这个城市。

篇2:浮游城市杂文随笔

浮游城市杂文随笔

“我太年轻了,甚至不懂怎么去爱她。”

我讨厌红枣,却喜欢伊利牧场红枣味雪糕。喜欢蜜雪冰城四块一杯的红枣牛奶。我讨厌你对我忽冷忽热的态度,讨厌去揣测你的所思所想,却喜欢你。

说实话,我这个人真的挺奇怪的。如果只有自己一个人,所有的困难和委屈都能够在夜里溶解。但是如果有人愿意倾听,就似乎一点委屈都受不了,无由生出许多消极情绪和负能量来,张牙舞爪地暴露自己隐藏在绿叶里的尖刺,迫不及待地暴露自己最最不堪的一面。

仿佛在说“你看,我这么糟糕,不要陪着我了,不要喜欢我了,你快走开。”真正逼走了那些可能真的.愿意陪着我的人,又在心里哀求,哀求大家不要走。

永远希望在难过的时候有人陪在身边,希望能有人包容我,将我拉出泥沼,保护我,鼓励我,偏爱我。却忘记了没人会喜欢一个习惯躲在黑暗里的人。我现在在改了,能不能请你不要走。

自你之后,一切都定下基调。说话声音软软的、笑起来眼睛弯弯的,或者爱穿素色衬衫的男孩子,我总忍不住多看几眼。会钦慕的男孩子应该也是像你一样,比我优秀很多很多的人吧。

我现在完全凭借着你带给我的某些东西,走在一条不知道通向何方的路上,甚至都不确定我现在为之努力的,到底是不是我想要的。以前,无论是看书、练字、抄诗、画画,都是我所热爱的并且出于本心去做的。现在,我早就弄丢了自己。

想和你在四月的结尾,坐在蔷薇花丛下,讨论北极星和金星,同喝一杯不加糖的薄荷柠檬茶,或者追逐一只蝴蝶,其实以上都不重要,我只想和你虚度好景。

其实还是你最懂我,一看到我手上的《维庸之妻》就知道我又不开心了,却也不拆穿我“只是随便从书架上拿来看”的小谎话。你怎么还不结婚啊。还不让我死心,还不让我谅解自己。

篇3:城市只是个大农村而已杂文随笔

城市只是个大农村而已杂文随笔

我是很喜欢汉村的。

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就一直都有一种恐惧,觉得如果自己做不出什么惊天地泣鬼神的伟业我这辈子就是非常失败的了。我对自己有着很高的期待,然后在意识到“人是有上限的”的时候难过地哭了一晚上。我不喜欢热闹,远远地看着也觉得很恐惧。不喜欢应酬,甚至觉得维持一份正常人眼中的友谊很累很累很累,我觉得很累很累很累。我喜欢我的校园bubble——文化生活比我的`城丰富一些,人也更加地尊重主管的精神感受。从小一直包围我的那种,因为社会资源短缺造成的不安感正在一点点的消失——我不知道这对于一个大学生来说是不是好事,但是我感到幸福。先要让灵魂坚韧起来才能够把自己放进风雨里磨练吧。

仔细想想我的城市其实也只是个大农村而已。她是安全的,你就在半夜的马路上走啊走啊走啊走,然后突然一边哭一边拼命往前跑。相对城市化的配套设施为独居的生活提供了各种各样的便利。上升空间没有太多,文化生活也不怎么好。但是她有海。你看着他,看不到边;你觉得自己很小很小,但又觉得自己很大很大,什么都能够包含进去,什么都能成就。

我在城市中生长了,我不能说我不爱城市。

我喜欢跟聪明人相处,喜欢精神层面上的互相理解和友善的距离——我依然对人与人之间的绝对理解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但如果那是不可能的,起码我们能够点点头,做到给对方留一点空间。我喜欢天,喜欢海,喜欢他们象征着的自由;我喜欢老城区的味道,喜欢晴朗冬日早晨的阳光,还有安宁和希望。

篇4:城市夜行的杂文随笔

城市夜行的杂文随笔

傍晚深圳街头

霓虹闪烁高楼墙,斑斓次第循环,轻飏的绚烂。七月,未暮将暮的城市,人为光亮与自然夕照交舞着变,合拍无痕。

与家人结伴,随性在城市穿行。

透明棚的地铁站口,人来人往,不苟笑,亦不匆忙。余晖衬着棚里淡白的灯光,将身形连同近旁的树影拉成或短或长。戴眼镜的小伙走到高挺的树下,选一处原地漫步着打转,手机一直聊着。不管从哪个角度,目光似乎始终向前方。赴约前的倾心畅谈?业务项目的私下商榷?亦或情事琐碎的.异样?

放眼开阔的城中路,一辆辆车井然或停或行。路口红绿灯仿佛夜间最明亮的眼,寂寂高望。绿灯亮起,人们左右顾盼,快速穿过斑马线,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是否某一刻谁和谁擦肩而过?熟悉的路是否一定相同过往?

天空,一抹抹浅玫红薄云仿佛城市高楼置顶的装点,一路向西,摆渡着无极晚霞,绽放最后一刻辉煌。月儿白镰似的一弯,勾画在清浅的淡蓝里,静穆有型。飞机航线的白色痕迹,如同两条松毁的长棉线,快速弹出蓬蓬松松,绕过楼顶飘散无踪迹。

暮色降临,很快拉下黑沉沉帷幕。城市,却没有夜的黑,也无谓夜的沉。

高架电杆,大厦外墙,门店标志,密叶枝间……各色灯光熠熠流彩,城市的夜上演繁华的诱惑。耳边时不时一阵汽车疾驰呼呼声,此起彼伏,来不及细听就远去,来自何处,又归何处,无从得知,只有闪亮明暗的车灯在眼前一划而过。

步行街开阔洁净,两旁小店琳琅,个性的霓虹LOGO很是显眼,吆喝叫卖的时代一去不返。进进出出的人不管随意逛逛还是挑挑选选,总显一种融入的满足与轻松。

转角处咖啡店,小小门面,装潢精致。三名统一制服学生模样瘦高小伙服务生,安静而忙碌。店内低调循环播放轻音乐,灯光不是很亮。顾客大多是年轻人,或小声交谈,或独自一人,边品咖啡边看书;带上电脑办公。无论前路如何,青春关联奋斗,总归有在成长的天际划过彩虹的时刻。

兜兜转转,人们最喜欢的去处莫过于城中绿道,高悬的灯光白白黄黄,透过密匝的叶儿,呈现一束束神秘的光,枝枝叶叶恰似蒙上佛意。三三两两结伴缓行漫步的人们,听到自行车铃声,紧靠右行;有跑者从身旁经过,汗透衣背无言着坚持,奔跑的每一程便是一番小成就,为城市健康代言!

清风起,午夜城市少了人影,稀了喧声,那千千万万闪亮的灯啊,华贵安宁。

抬望眼,午夜苍穹明了云霭,浓了底色,那千千万万闪亮的星啊,疏忽不定……

篇5:城市的烟味杂文随笔

城市的烟味杂文随笔

1

以为被尘烟淹没久了,丢了自己。

直到这座城市中一条曾经那么熟悉的街道见到一家“菜合店”,很快苏醒一种遗忘在内心的欢腾。

这家“菜合店”离我家很近。

它很正统的接待四面八方的食客,食客大都小巧,不掏老头票,小毛钱吃个舒坦,我想便是这样。

食客,丝毫没作秀意思,来去舒乐。

奶奶的小脚,也光顾过这家店,店主儿瞧奶奶的眼神都变了:小脚老太能吃两个菜合子,一碗绿豆稀饭。

那时做活比较简单:豆腐脑,油茶,稀饭,统统在一家卖。

母亲喜欢叫油茶,父亲喜欢喝牛肉汤,而牛肉汤锅在另一条街道上。我母亲常常给我一口锅,让我买来汤和肉混拌的“牛肉汤”一步一趔趄端回家,父亲吃肉喝汤没半点考究的意思,哪怕看我一眼也算是慰藉,他没有。

我时时一个人摸着去那家店吃菜合子。

吃菜合子的小钱来自母亲,奶奶偶尔给三毛五毛的,不大方那种,每次我闹腾她摸扭半天才从里边衣服里摸得出来,等的肚子都扁了。

那家“菜合店”做的菜合没以前做的鲜嫩,油也不纯正。

许多年不在这座城市,也就不谈论菜合好吃与否。如今回转记忆,这家菜合子重新抵达内心但不是儿时的味儿,油一股歪味,盐还是当年咸味儿!

2

“喝红茶吧。”

“好哩。”

遇一漂亮女子成为朋友出乎意料,有时交友有定数,随缘的浮萍朋友待之如泛泛开花。

这女子则不同,研究生学历,又是高等院校的'主干力量,对她的欣赏是内在的表达。

红茶热烈,奔放。

我这么解释红茶,她接上说:“没想你还懂茶道?”

我面红耳赤,忙摇头说:“不懂,胡诌的。”她一脸媚媚的笑意,显然我说的跑调,实则是一种谦卑。

茶艺不到,是先天和后天加一起的无术。

只见她扭动圆润如葱杯的手,在茶具间晃动摇曳,觉得茶生古香,澜意不可挡,一个慧心的女子。

谈笑风生中不知不觉改换了主客的角色,成了她泡茶我喝的反串了。

我告诉她这里有北京茶,台湾茶,还有信阳毛尖等七八种茶,她根本没加思考的说:喝红茶,女人多喝点红茶,延年益寿。

其中一个朋友送来的茶是北京老字号“张一元”茶,她居然很喜欢。

茶在我俩的举杯交流中突出一种精神,富含它的深刻含义时,觉得茶亮了内心的禅思,不用描述的意象勾勒。

3

你愿做盲流!?

这是我送某人走问的一句话,那人回答的斩钉截铁:嗯。

他下边没在说什么,但我知道他是特别想离开这里。

他登上飞机悬梯时,觉得远了。

回来,我余音绕梁的念还有,但我不是制造他离开的那一位,而是另一个女子。

那女子既没送,更没说过什么,大概是他感觉绝望的基点,曾经那么深爱的一个火魂女子,竟成了繁华别离不说当年。

临走前一晚,他说想见我。

我说为什么不想见她?再好好的聊一下,能否深挖一下她的留恋度?!

他说:不了。

我不再说什么。

根据他说的宾馆,乘电梯上到18楼。这是一家五星级酒店,我市的招牌酒店。

酒店里,他的门虚掩而就。

我进去后,门“啪”的一下就关上了,他就顺势上来了,一手按我肩膀示意坐下。

我安静的坐下,眼神不离他。

我希望他说点什么,关于那个女子的一些讯息,而不是我的扭捏作态制造的尴尬。

他咬了一下厚厚的唇说:“想听你说句话。”

“你想听我说话?!”

“不管芳子的事,你看我怎么样?”

“你,你,你很好呀。”

“那我再问你,喜欢我吗?你若说喜欢我,我就带你去我的家!”

“怎么可能?你和芳子那么多年,说不成就不成了,不知道你俩到底闹的哪门子气儿?!”

“她和她的老板在一起,且说还要结婚,老板有钱,她的车就是那个老板给她买的……”

“哦”。

“那你走吧。”他撂下这么一句话。

“不,我送你。”

他走了,我回来了。

不知我们还能相遇否?相遇后是否再谈到那个令他伤感的女子,还有我的不肯跟他走?

十年后他又回国,回到我赖以生存的小城,但我不会再问他:“你愿意做盲流?”

篇6:冬天的城市-杂文随笔

冬天的城市-杂文随笔

某个冬天的一天,这个南方的城市意外地下了一场雪。开始是一点一点地,后来是一片一片的。最后,整个城市笼罩在一个白色的神话中。人们惊喜地欣赏这些十年不见的精灵,任它们铺天盖地。

行子背着可爱的背包,静静地走在街上。今天是她的生日。她知道岛一定会给她送生日礼物的,所以她在雪中加快脚步。一想到岛匆匆忙忙地抱着礼物向她家跑时,她就忍不住要笑出来。

她脱下右手手套,把手伸进雪里,让雪花触到她的皮肤,然后无声息地化掉。

回到家,她脱下沾满雪花的外套,甩了甩湿漉漉的头发,泡了杯热气腾腾的咖啡,静静地等着岛的光临。

天,黑,了。

岛怎么还没来?连电话也不打一个!

八,点,了。

难道他忘了我的生日?

九,点,了。

为什么?他出事了么?

雪,停,了。

行子再也坐不住了,她穿上外套,戴上围巾,穿上运动鞋,狠狠地跑出去。

街上的人已经很少了,天很黑,但到处都是各种各样的灯,各种各样的广告。行子漫无目的地走,她突然觉得很空虚――为什么雪不继续下了呢?不下雪,黑色的天空就显得那么空洞,甚至寂寞。

不知不觉,行子走到一个商场下面。她抬头一看,商场上挂着一个巨大的广告牌,上面是岛为某服装打的广告。岛微笑着,长长的睫毛,还露出一对小虎牙。很可爱。广告牌周围的灯光使他显得更帅气了。行子突然觉得,岛也许不属于自己。看,广告中和现实中的他都那么帅气,他是当明星的料,总有一天他会忘记自己,和更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有可能,他现在都已经忘了自己的存在了。想到这里,行子抬着头,冲着居高临下的广告牌喊:岛你这个混球!!连我生日都忘了,害我错过了一场雪!一场很珍贵的雪!!

可是,另一个声音插了进来。喂,行子,你瞎叫什么啊?

行子转过身去,她看见了让她差点流下眼泪的.一个大男孩――岛。他向她微笑,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手里,抱着一个巨大的熊。不知为什么,行子心里酸酸的。

岛,你行子惊呆了。

小白痴,害我到处找你,岛把熊递给行子,原来你在这里瞻仰我啊。

是啊,你不来我家,我还以为你死了呢,到这里来瞻仰你的遗容。行子笑着说。

今天你生日,送你只熊,如何?

你怎么知道我最喜欢泰迪熊?行子问。

我还不了解你?

忽然,雪又悄悄飘下来了。行子兴奋地叫着:下雪啦!岛你看,下雪啦!岛说:是啊,你刚刚不是嚷着说我害你错过一场雪吗?这是我还你的,我还你一场雪。说完,岛笑了。

行子醒了,她发现自己又梦到早就死去的岛了。她从床上坐起来,觉得心一阵一阵地发痛,痛得五脏六腑也跟着痛。她梦见了三年前岛给她送生日礼物时的情形,梦见岛死前最后的笑容。她很想再去看看岛,可是岛的遗体埋在十万八千里远的北京。

行子打开窗帘,刹那间惊呆了――窗外,又下起了一场雪。她再也忍不住了,流着泪说:岛,北京一定经常下雪吧?这是你还给我的第二场雪吗?

篇7:城市之鹰的杂文随笔

城市之鹰的杂文随笔

生活在摩天树林里,

整天被钢筋混凝土包围。

每天早上我尝试着吸允大树的雨露

饮干了嘴巴也没有诗韵。

久违了树叶斑驳下的凉爽,

忘却了疏影横斜。

太阳出来了,

没处躲藏。

好歹还有一双翱翔的'翅膀,

飞檐走壁,

盘桓飞墙,

和人类挣得一丝阴凉。

蜗居楼沿和女儿墙下,

不敢忘掉祖宗传下的保命绝技,

还要学会祖宗都不曾的本领。

适者生存,

不忘飞翔,

生活在水泥树上,

进化论不在适应。

我是一只大鸟,

我是自由不屈的鹰。

每天在建筑工地飞翔驰骋。

栖息在一棵棵拔地而起的大树中。

篇8:城市生长的痕迹杂文随笔

城市生长的痕迹杂文随笔

早上醒来后我觉得自己需要一顿烤肉才能变得元气满满。于是就试探性地问了一下朋友,没有想到她二话不说就出门了。在她过来的途中我睡了一个午觉,醒来全身都糊了一层汗。

经过了过去经常去的一个饭店,它于去年倒闭了,但是由于它过分严重的地标性,这个闹市中空荡荡的建筑,无法马上成为其他的替代品,只能依旧竖立在那里。没有靠近的人们会以为,它还是如常营业。但是今天我久违地靠近后发现,门口的树丛变得乱糟糟的,过去有人操持的时候。它们会被建成适宜的模样,而现在则是自由地生长,让这个建筑变得越发荒凉。

我还能透过玻璃看见建筑里面的构造,那些我们曾经坐过的凳子,吃过蛋糕的`桌子就依旧,仿佛是一个个橱窗。

不一会儿,天就黑了,匆匆忙忙地去吃晚饭,正好在雷雨前到达饭店。店里几乎没有人,芒果味的啤酒,简直就是夏天的味道,久违地我吃下了许多东西,获得了名为“饱腹”的满足感。我看着火炉,给朋友讲了黑石城的故事,说了前半段的时候她说她好想去,说了故事的后半,我说我既想去又不想去,她说她也是。

饭后散步的时候,她总是拉着我的手,而我却觉得不习惯,我的手是松弛的,而她是用力的。逛过一家家店铺,试了一些外套,互相取乐,即使没有买东西,也依旧快乐,快乐和轻松本来就不必花钱,而这总得需要一些压力才能意识到。

回去的地铁上,她说她昨天睡得很晚的原因,是因为在看我发给她的书,我很高兴她喜欢我推荐给她的书,纵使我已经忘记了书中说了什么。其中我们讨论了婚姻与爱情的问题,我突然想起最近看到的句子:“在一起是为了获得什么,而不是为了舍弃什么。你原定的人生计划里面明明有着自己想要完成的事情,但是为什么要因为我的存在而舍弃那些?”

无论是工作,朋友,爱人或者家庭,都是为了互相扶持,互相获得一些东西,而不是为了舍弃。

与朋友告别后,我又独自一人在地铁上。觉得大家都很陌生,即使是路人,也会有某种类型的路人总是出现,比如说暑假总会出现的孩子,在去见爱人路上的女孩,等候着车的青年。但是现在车上总是遇不见这样的人了。这一切都使我逐渐感到陌生。

于是想起了家楼下的大树,在我成长的过程中,它们也在成长,但是我总会忘记这样的事情,它们变得更高,变得更加茂盛,于是我会说,它们好像和我记忆中不一样了。

篇9: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短篇经典杂文随笔

毕加索的'画,常人很难欣赏。

于是有人问他:

“你为什么不把人画得像人、世界画得像世界?”

毕加索回答说:

“我十岁的时候,

就可以画得和照片照出来一样,

但用40年才画出了你们看不懂的东西。”

我为什么要讲这个故事呢?

我想说:很多目标不是光靠努力就能达到的。

绝大多数画画的人,

努力一辈子也只能达到毕加索十岁的水准。

不要坐井观天,一生都与平凡为敌!

接受平凡,比超越平凡更重要。

篇10:杂文随笔

杂文随笔

今天在店里墩地的时候,墩布上面的塑料头掉了,我的右手掌狠狠地杵在了顶部,然后就出现一个矿泉水盖大小的伤口,皮肉外翻,瞬间血止不住地流,一会儿就流了一大摊。

我慌乱的不知道该怎么办,就着水龙头冲,越冲流的越快。

我突然想到按着也许会好点,拽了张纸巾放在伤口上按住,染红了再换一张,这样几张之后血算是止住了。

我蹲在地上,心咚咚地跳的厉害,眼泪竟也不知不觉流了出来。想着刚才的心慌意乱,没来由地感到一阵委屈,哇哇大哭起来。

好想这时候他可以在我的身边,哪怕只是无声的给我一个拥抱,我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狼狈。

可是我知道,尽管只是这么小的一个心愿,也是不可能的。

我和他一个在北方,一个在南方,相隔了几千里,再想念,再需要彼此也只能透过屏幕来传达。

看着那一句句“我心疼死了”,“怎么弄得呀”,“怎么那么不小心”当时的我却感觉不到一点点暖意。

我知道,我不应该这样想。可是,我只是需要一个温暖的怀抱,抱抱;一个坚实的臂膀,靠靠;一双厚实的手掌来给我力量。

我不想什么事都要自己扛,我不想在我孤独无依的'时候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我真的很软弱,很胆小,我不敢自己一个人去到陌生的地方;我不敢学习开车;我也不敢跟无理的商贩讲道理。

我习惯了去妥协,去退让,去逃避自己觉得恐惧的任何事物。

我需要的,是在我软弱的时候你可以马上出现在我的身边,给我依靠。

篇11:大学毕业后,你想留在城市嘛杂文随笔

大学毕业后,你想留在城市嘛杂文随笔

01昨天回到家里,在晚饭的餐桌上,我爸突然很严肃地冒出一句话:“接下来的一年里,是打算待在外面,还是准备回家发展呢?”对于这突如其来的问候,我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正准备夹菜的手,瞬间停留在半空中,眼神转向我爸的脸,尴尬地笑了笑,告诉他这个问题,暂时还没想好。我爸听了我的回答后,也没说太多话语,只是简短回了句:“我们还是希望你回到县城发展的。”接着,只见他又埋头吃起了饭。不知道是不是对于我的回答,感到不那么开心。“做父母的,没有哪一个不希望子女留在身边。”

02饭后回到房间,一个人躺在床上,回想起我爸刚才问的那个问题。我突然间才意识到,对于这个问题,我似乎从来没有放在心上认真思考过。我脑海里每次想的就是:我要干嘛,我想怎样。而从来没有出现过,我爸妈他们,希望我如何?好像在我的潜意识里,辛辛苦苦读了四年大学,毕业后不去大城市拼搏一番,而是直接回到小县城过起慢悠悠的生活,是一种没有年轻人朝气的表现,更是对自己人生的一种不负责任。“年轻的时候,就应该尽情出去闯,去找寻属于自己的那片天空。”这是我一直以来的想法。其实不仅仅是我,身边的许多朋友,当被人问及,毕业后,是否愿意回到故乡发展的时候,大多数人都回答不愿意,说想到大城市去看一看。然而,当我再次问他们,你爸妈希望你们毕业后去哪里的时候。答案只有两种,要么是父母不强求,在哪里都可以,只要记得经常回家就行;要么是父母希望子女留在身边,别跑得太远了。当然,后者的比重更大。那一刻,我才发现,年轻的我们,在做选择的时候,不单单要考虑到自己,更多的时候,也要想想家中的父母。爸妈是最希望你留下来的那一个,同时,也是最不愿开口劝你留下的那一个。

03记得大学某次寒假回家,当全家人在准备晚饭的时候,我姐自己炒了一盘爆炒青椒,特别辣的那种。菜刚出锅的那一刻,我正夹着筷子,将热气腾腾的青椒往嘴里送的时候,我爸突然走进厨房,看到我在吃青椒,显得特别惊讶地说了一句:“你从前不是最讨厌吃青椒的嘛?怎么今天一出锅就吃了起来呀?你姐要买青椒的时候,我还一直说你不喜欢吃,别买。”听完我爸的话后,我才突然回想起,原来出门在外上大学的这四年里,我连喜欢吃的菜品都变了。从前讨厌吃辣,到如今顿顿饭菜都得有点辣椒,才能开饭。而这一切,我爸他们却一无所知。我爸说,你读了四年的大学,每年就回来那一两个月,要是碰上暑假实习干嘛的`,回家的时间就更少了。如今毕业后,还选择一个人到城市去生活,我们对你的了解,越来越少了。“我们还是希望,你回到县城发展。”这句话,是我这段时间回家,听到家里人对我说过的,最多的话语。

04我不知道从什么起,身边越来越多人,毕业后选择了留在大城市发展。他们说大城市有丰富的资源,有优秀的公司,有良好的发展前景,虽然房价对我们来说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每天上班还要挤一两个小时的地铁,但这一切,都无法阻止我们想远离故乡的心。我们到底是想远离故乡,还是想远离父母的束缚呢?有时候,连自己都说不清。记得表哥表姐当年毕业后,一个选择留在上海,一个则待在杭州。当时我很羡慕他们,能到大城市生活,完全摆脱故乡,逃脱父母的约束。然而,直到前两年,他们两人纷纷拖着行李,回到故乡的小县城,找了份看起来不那么好的工作,跟家里人过起了安稳的日子。记得某次我很疑惑,问表哥说:“哥,你一开始在上海,不是工作得很好吗?怎么最后还是选择回到小县城呀?”我哥听完我的话后,沉思了许久,缓缓地说:“当时也是想留在大城市的,但是看到父母都老了,想留在身边多陪陪他们,于是就选择了回来。”听完我哥的话后,我显得非常无法理解,只是带点儿反感地回了句:“我以后肯定要留在大城市,才不回来呢。我家里人都还年轻,不需要我照顾。”然而,直到如今,我才懂得我哥当时那番话的意义。很多事,只有自己经历了,才懂。年轻的时候,无论做什么选择,都请先考虑一下,那个多年以来,一直站在你身前,帮你遮风挡雨的人;如今他们走不动了,站在你身后,别只顾着前方的理想,而把他们弄丢了。

05其实,对于大学毕业后,到底是选择留在大城市发展,还是回到故乡生活。我始终觉得这个问题,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答案与理由。大城市有大城市的好,小县城也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双方之间,并不存在孰优孰劣的比较。你可以选择到大城市过着紧张充实的生活,同样也可以,选择留在小县城,过起节奏不那么快,且足够稳定的生活。每一种选择,都没有谁对谁错。只是希望,你在倾听自己内心需要的那一刻,能够试着去询问一下父母的意见,听一听他们的想法,将他们的计划也考虑在内。我想,这样做出的决定,结果会让所有人更加满意。

篇12:城市随笔

廉江:与往事干杯

这座城市与漂亮无缘,也与高尚无关,但许多年之后,我相信它还会长久地在记忆中存活下去,因为,这是我的家乡。

是的,廉城,它给我的烙印如此深刻,以致情感的麻木。这个城市谈不上整洁,在我眼中,它肮脏而混乱,甚至在某些场合,它表现得更类似于集市,来不得半点永恒;但,毕竟有人在这住下了,并生了根,集市也就成了城市。在这里,有人乐于天命,有人却步履匆匆,有人说廉江像他路过的一个驿站,而不是家,好比父亲,今年五十了,却因生活所累未能走出廉江。

记得曾为廉城写过一篇怀旧的文章,现在想来或许也过于矫情。真有那么多东西值得去感怀么?而我眼前的廉江却是如此的年轻,墙痕斑驳又能说明什么,细心一看,所谓的古老也不过只俱俱几十年,时间只是轻轻淡改了容貌,我就傻冒地跟着抒情,发笑的是上帝。还有许多人在阐述这个城市的历史,只是我已学会一笑而过,时间的碎片散落在看不到的地方,或深埋,或遗弃,历史又从何说起?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去年夏天,我离开了廉城开始了在远方的求学历程,失去的是参与叙述这个城市故事的资格,但我知道,我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这里,还会有更多的人加入来。异乡夜深,孤灯独影,偶尔,我会怀念这座年轻吵闹的城市,怀念喧哗的街道,怀念郊外的麦田,以及许多……

毕竟家,不分好坏,对吗?

韶关:冬日记忆

一个人的韶关

韶关,一座不折不扣的山城,一座俭朴的城市,这里与海无缘,开门见山。而我所认识的却十分有限:韶大、大塘、步行街、教育学院……

在繁华之外的地方,别处有着别样的精彩,比如我最爱走的沿江路,熏风路。公车上,景物迅速后退,阳光穿透窗框洒落在每个人身上――一片金黄,此刻没有迷惘的眼神,有的只是一种恬静安闲的态度,还须语言表达吗?冬日里,有什么比灿烂的阳光更让人感到舒服?而我就是这样一个人倘佯在韶关的大街小巷之上。

孤独的韶大

这是凌晨四点

凌寒中夹杂着的孤独

呼出一口水气

凝结

一团薄雾

有人说

这是零下一度

褪去喧嚣的外纱

雪白的外表被路灯照得橙黄

温暖

如期降临

寂寞在每个暧昧的角落蔓延

谁也不知道

这是

韶大最深处的

秘密

广州:匆匆一瞥

广州是这样的一座城市,它大、杂、乱,商业繁华,空气混浊,却拥有非一般的魅力,麦当劳与肯德基泛滥,而又不乏地特色。它是许多旅人的终点,于我,却是路过的驿站。这座有太多人居住的城市,给我印象却仅有三十分钟,每次都是匆匆而过;变化的是身边那些来来往往的陌生面孔及人头涌涌的人流。

对于广州,我只是路人,这座城市不会因一个背包族徜徉于街头而惊讶,或者说它早已习惯这种陌生人的访问;每天,如我般的旅人又何止千万?如果说喜欢广州,倒不如说喜欢这种陌生感。晚上这座繁华流光绚丽的城市便谜一般在夜色中绽放,一不小心就容易迷失方向,高楼林立,找一个座标总是很难,曾有那么一段时间在广州住了四天,却还是无法看清我眼前的这座城市,迷路成了家常便饭。

但,总一些东西让你难忘吧――比如地铁。

因为地铁,广州被分割成地上、地下。与地面的繁复不同,偌大的广州于地下便演化成两条简单的线条。繁复被简化后原来可以如此清晰:入站、买票、坐车、出站……在这座城市里旅行,其实不难。而我自然会享受坐地铁的时间:跃越了城市的节奏,安然地看着人来人往,谁说这不是一种别样的蕴昧?

剔除喧嚣后的静谧,忽略繁复后的简单,这样的广州有着说不出的精彩。

人在旅途

很早便想为远行找个理由,若不是求学于远方的话,或许我还是未能走出雷州半岛。出走那年,我二十岁。

父亲告诉我,对于廉江,他只是个路人。于我呢,褪去浮躁后是否可证明自己的成熟?是否我也如父亲般,在所有去过的城市中都只是把自己当作路人,包括廉江?或许正是这种遗传的潜意识吧,我更加相信:一个美丽的新世界正等着我去发现。算命先生说:四十岁前,我不属于任何一座城市。那个多次被提及过的陌生感正鬼魅般吸引自己经过一座又一座漂亮或不漂亮、繁华或不繁华的城市。

没有起点,也无所谓的终点,于某种意义,我愿意做个永在路上的旅人,没有目标,只有方向,如果可以,我更愿意走到这个世界尽头,并记住旅途中那些善良的人们及更多曾去过但叫不出名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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