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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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论文

篇1: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论文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论文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现象比较明显。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况。由于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关部门应给予关注。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关键词]未成年人 重新犯罪 分析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5.44% 。

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 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第二次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 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罪现象明显。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数的22.5%;6年至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17.5%。

(三) 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由此可以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 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由于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五) 从犯罪动机上看,再次犯罪的动机比较单一。犯罪嫌疑人在初次犯罪时的动机比较多样:有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而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

(六) 在校生初次犯罪后绝大多数流向社会,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原本就缺乏监督约束。在实践中,在校生一旦犯罪,就被打入另类:或是被送往工读学校,或是被开除学籍推向社会(一般学校都有规定,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要开除学籍,判处缓刑也不例外)。而不愿接受工读学校严格的管理而拒绝入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等同于流向社会。实质上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这部分未成年人更容易再次犯罪。而未成年外来京务工人员来京后处于游荡状态,没有相应监督机构,在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很多会再次犯罪,成为惯犯。

(七) 暴力型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多受过相似暴力侵害。犯罪学生所在学校的周边,往往存在不良社会氛围:如高年级同学或退学同学的拦路滋扰,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等,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尤为严重。由于学校及相关部门没有有效措施,或是没有长效治理机制,致使一些受害未成年人思想发生变化,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犯罪,反过来拉帮结派,以暴治暴,从暴力受害人转为加害人。

(八) 犯罪主体的家庭教育多存在问题。不论是来自离异家庭还是普通家庭,普遍存在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管理或是只知虚寒问暖、对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的状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家长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正确的教育引导,没能及时将未成年人引向正途。

二、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 犯罪未成年人的“二次污染”情况值得忧虑。一些未成年人由于交友不慎或是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或是执行刑罚期间,在牢房内受到同号犯人的教唆、传染,会沾染上很多不良习气,甚至学习到各种犯罪的方法。等到其刑满释放时已经变成“五毒俱全”的社会不稳定人员。这样的关押环境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改造。

(二) 令人惊异的是,一些未成年人不以坐牢为耻。“坐牢前受气挨打、坐牢后扬眉吐气”的奇特现象使部分未成年人沉溺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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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武彬法律论文网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武彬

邮编100026 电子信箱:wu_binvip@yahoo.com.cn

[摘要]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呈上升趋势,其中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现象比较明显。这里所指的“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指初次和重新犯罪时均未成年或是初次犯罪未成年而重新犯罪时已成年的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况。由于这类案件日益增加,已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特殊现象,有关部门应给予关注。本文从案件特点入手,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心理、成长环境进行深入分析,并试图提出有效对策加以改善。

[关键词]未成年人 重新犯罪 分析

两年间,我院共受理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案件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数的15.44% 。

一、案件特点分析

(一) 在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以二次犯罪案件居多。第二次受到司法机关处罚的未成年人占总数的92.5%;第三次受到处罚的有2人,第五次受到处罚的有1人。

(二) 从重新犯罪的时间间隔上看,时间间隔较短、在缓刑期内犯罪现象明显。缓刑期内重新犯罪的占总数的47.5%。从时间间隔上看,初次与重新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占总数的45%;间隔3年至6年的占总数的22.5%;6年至10年的占总数的15%;间隔10年以上的占总数的17.5%。

(三) 初次犯罪与重新犯罪的罪名重合度与其犯罪间隔成反比。犯罪间隔3年以下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为61.1%;犯罪间隔为三年以上的人中,前后触犯罪名相同、即重合度仅为22.7%。由此可以看出,犯罪间隔时间越短,罪名重合度越高,且罪名多集中在抢劫、盗窃、故意伤害等暴力型或财产型犯罪,判处刑罚相对较轻;而犯罪间隔时间较长的犯罪嫌疑人,其再次犯罪所涉及的罪名种类较多,情节也趋于严重,被判处的刑罚多重于初次犯罪的刑期。

(四) 团伙犯罪现象在重新犯罪中不明显。未成年人在初次犯罪时互相撑腰、壮胆,所以团伙犯罪现象比较明显;但在重新犯罪时,由于其年龄、身体的增长,多数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单独实施犯罪行为。

(五) 从犯罪动机上看,再次犯罪的动机比较单一。犯罪嫌疑人在初次犯罪时的动机比较多样:有为泄私愤故意伤人的,也有受不良影片影响一时冲动的,有精神空虚寻衅滋事的,还有的是为获取金钱;而犯罪嫌疑人再次犯罪时目标明确,绝大多数是为了获取不义之财。

(六) 在校生初次犯罪后绝大多数流向社会,外来务工未成年人原本就缺乏监督约束。在实践中,在校生一旦犯罪,就被打入另类:或是被送往工读学校,或是被开除学籍推向社会(一般学校都有规定,只要受到刑事处罚就要开除学籍,判处缓刑也不例外)。而不愿接受工读学校严格的管理而拒绝入校的未成年人,实际上等同于流向社会。实质上多数犯罪的在校生没有返校学习的机会,只能与社会青年混在一起。这部分未成年人更容易再次犯罪。而未成年外来京务工人员来京后处于游荡状态,没有相应监督机构,在服刑期满后如无正当工作,很多会再次犯罪,成为惯犯。

(七) 暴力型犯罪主体在犯罪前多受过相似暴力侵害。犯罪学生所在学校的周边,往往存在不良社会氛围:如高年级同学或退学同学的拦路滋扰,社会青年的敲诈勒索等,一些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学校尤为严重。由于学校及相关部门没有有效措施,或是没有长效治理机制,致使一些受害未成年人思想发生变化,不认为这种现象是犯罪,反过来拉帮结派,以暴治暴,从暴力受害人转为加害人。

(八) 犯罪主体的家庭教育多存在问题。不论是来自离异家庭还是普通家庭,普遍存在家长对未成年人疏于管理或是只知虚寒问暖、对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的状况。特别是在未成年人初次犯罪后,家长没有给予足够的关心和正确的教育引导,没能及时将未成年人引向正途。

二、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深层原因分析

(一) 犯罪未成年人的“二次污染”情况值得忧虑。一些未成年人由于交友不慎或是一时冲动触犯法律,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或是执行刑罚期间,在牢房内受到同号犯人的教唆、传染,会沾染上很多不良习气,甚至学习到各种犯罪的方法。等到其刑满释放时已经变成“五毒俱全”的社会不稳定人员。这样的关押环境不适合未成年人的改造。

(二) 令人惊异的是,一些未成年人不以坐牢为耻。“坐牢前受气挨打、坐牢后扬眉吐气”的奇特现象使部分未成年人沉溺于“扬眉吐气”的快乐中。一些问题少年和社会青年有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心理,对在校学生颐指气使、连打带骂,对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则存在惧怕心理,唯唯诺诺。由于未成年人思想单纯,不会体会到受刑事处罚对自己一生的长久影响,在短期内会认为坐牢反而使自己在“朋友”和欺负过自己的“敌人”人面前有了炫耀的资本,可以召集众多社会青年对以前欺负过自己的人进行报复,而不必担心遭受袭击。

(三) 部分未成年人不能正确认识“从轻减轻处罚”的涵义。在其看来,犯罪被抓也不过是被取保候审再被判处缓刑,不用坐牢也不用受苦。在心理辅导没有跟上的情况下,法律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威慑力大大减弱,使未成年人产生“犯罪也不是什么大事”的思想。

(四) 沿袭以前的不良生活习惯和朋友圈子,是重新犯罪的重要诱因。未成年人被判缓刑后或是刑满释放后,多赋闲在家,一时难以重新回归社会,而原来的朋友都找上门来,不良生活习惯继续延续,未成年人的行为就在不构成犯罪与构成犯罪的边缘徘徊,很容易再次触犯法律。

(五) 未成年人的犯罪心里矫正工作缺失严重。在现阶段,单纯法律惩罚不能达到教育矫正目的;而学校老师在课余的简单说教,无法成功完成心理矫正辅导;如果家庭又没有做到耐心帮助和教育(有的甚至没有家长关心),又将其推向学校和社会,未成年人有一种被抛弃感,继而在不良社会青年的小团体中寻求归属,为其重新犯罪埋下了伏笔。

(六) 学校和有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的治理缺乏实效。在当前的一些学校,老师们在保证教学质量之余,多以“保证学生在校时间安全”为标准进行管理,对学生走出校园后遇到的问题无暇顾及,使得学校周围发生的社会青年滋扰学生现象比较突出。学生轻则被抢走小额金钱,重则被殴打至伤,严重危害了在校学生的人身安全,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人生观,使一些人形成“暴力至上”的思想,进而发展为“以暴制暴”,从受害人变为加害人。

(七) 家庭教育没有发挥有效预防作用。在重新犯罪的案件中,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方式一般都存在问题:不是过分溺爱就是不闻不问;不是窒息管束就是放任自流。但有一点大致相同,就是对未成年人的思想关注甚少,对其精神世界一无所知。这也是家长最容易忽略的。而成年人的思维方式、行为习惯基本形成定势,如果没有外界帮助,家长往往很难自行发现教育方式的缺点。家长得知孩子犯罪后在失望和焦急心情的驱使下,反而会出现更为不当的教育形式,在客观上不但没有帮助未成年人矫正不良思想

和行为,还会出现南辕北辙的教育效果。

三、当前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中存在的问题

(一)“谁都管、谁也管不深”的多部门分段保护,严重制约此项工作的发展。

当前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处于多个部门分头进行但都无法深入下去、只能点到为止的状态。检察院在侦查监督处、起诉处都设有专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办案组,在预防处还有专人负责青少年犯罪预防。在法院、公安也设有类似的部门和办案组,根本目的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在程序上公检法各管一段的未成年人矫正方法成效甚微。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一项长期的、需要持之以恒的工作,仅靠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顺带进行不是有效举措。

(二)预防总体思路圄于狭窄,程序改良现象成为主流。

现阶段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是以在司法阶段的程序保护为主,而对其人格转化远远没有达到应有的重视。

在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方面,有不少关于程序改良的先例:如公安系统对轻型犯罪的未成年人尽量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检察系统对此类案件加快审理节奏,减少犯罪带给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一些法院采取“缓审”制(推迟开庭时间考察未成年人,考察表现良好者作无罪判决),或是“前科淡化”制(也是通过考察表现良好者由司法机关出面淡化其曾经犯罪的经历,有的法院直接建议从档案中撤出判决书、视为没有犯罪经历),还有的采取“圆桌审判”(将传统八字形审判格局改为半圆形,消除未成年人的恐惧感),以此消除犯罪记录可能带给未成年人的人生伤害。但是,应该看到,所有的这些措施,都只限于司法机关在程序上的试点改良,涉及未成年人思想转化的少之又少,并没有形成整体的、全社会都参与进来的“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体系”,无论从思路上、还是效果上都有很大的局限性和不连贯性。

(三)在保护、转化方式上过于程式化。

在对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助教育上,各部门工作人员基本上都采取程序化帮助、说教式为主的方式。就是指程序上规定要进行教育就口头说几句,且以套路说教为主,对未成年人的个人情况和心理状况知之甚少。这样的教育枯燥生硬,未成年人根本听不进去,甚至会产生更大的抵触心理,收效甚微。这是现行矫正制度的明显缺陷。

(四)没有配套有效的“心理矫正”,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各种保护性规定不但不能起到教育挽救的功能,反而减弱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法律程序在各方面都对未成年人进行了优待。在量刑时给予从轻或减轻;在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都对未成年人进行照顾,最为明显的是对未成年人能取保候审的.就取保候审,能判缓刑的尽量判缓刑,减少未成年人被“二次污染”的机会。但是,由于心理矫正工作没有及时跟上,一些被取保候审或是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人会由此产生“我没事了”的感觉,认为做坏事被抓住也不过如此,把犯罪经历当作资本炫耀,变本加厉地进行犯罪活动,进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渊。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不但没有起到保护作用,反而成为犯罪加速剂。由此可见,心理矫正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

(五)相关立法单一,且没有实施细则和相关培训。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匮乏现象比较严重,现有法律不仅单薄,而且可操作性不强。根据这些原则性的规定无法界定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也无法真正发挥法律的规范性作用。具体执行的人员更是没有可以借鉴和学习的法规资料,只能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算一步。

四、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几点对策

(一) 加强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法规的立法研究。

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制度如果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就不可能取得预期的社会效果。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理论研究,关键在于理论联系实践。要将理论转化为司法实践和社会实践,加强实证研究。在理论适度超前的前提下,加快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体系的建立,尽快解决现存的各类实际问题。

(二) 加强未成年人心理矫正是预防重新犯罪的根本。

心理辅导是目前对犯罪未成年人最有用的方法。因为他们的心智本来就不成熟,走向犯罪的道路多半是误入歧途,但是要想让他们彻底与过去的不良生活告别,就必须要在特定时期内由专人对其进行多次深入接触,了解他的心路历程,并在一段时间内不断予以矫正,仅有公检法在办案过程中的批评教育是远远不够的,必须由心理辅导专业人员专职进行。建议在司法局或教委成立专门的未成年人心理矫正辅导机构,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及问题少年系统性的心理辅导,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

(三) 集学校、公检法、社会等多方力量,统一进行青少年犯罪预防,找出能够贯穿整个诉讼程序的保护方案。

为了进一步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应当对矫正工作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研究。仅靠公检法或是学校的力量远远不够,要充分发挥社团的力量,由专门机关牵头,对犯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现象进行统一研究,寻找对策。

(四) 应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设立未成年人专用刑罚,引入犯罪未成年人社区服务。英国针对未成年人的“反社会行为”制定了各种形式的惩戒项目 ,其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还对监护人进行的裁决,并剥夺不尽职父母的养育责任,将未成年人转移到其他家庭或社会收养部门收养;美国对于未成年人违法行为有一套单独的刑事司法程序 ,并从70年代开始,对于罪行比较轻微的、初次涉足犯罪的青少年,判处8-小时不等的社区服务作为处罚。我国应在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判处缓刑等刑罚措施之外,增加强制性社区服务这项刑罚。社区服务主要是让犯罪未成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如打扫卫生等。这种处罚方式把未成年人置于正常的生活环境下,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可以照常学习、生活,同时培养其社会责任感,有助于使其恢复正常人格,回归社会。服务期间应设专门机构跟踪考察,服务期满由专门机构出具表现证明。

(五) 学校不应放弃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帮助教育。在现有体制下,学校的主要精力都放在提高升学率、保证教学质量等方面,对犯罪未成年人普遍缺乏足够的耐心;而这些学生往往也是屡屡违反校规校纪、使学校头痛不已的“坏学生”。在权衡利弊后,学校就会作出开除犯罪学生的决定。此举在短期内解决了学校的问题,却是以牺牲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为代价。学校是未成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离开学校的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会感觉无助和失落,极有可能会转而向社会不良小团体寻找精神寄托。学校应当在日常学习生活中加强对误入歧途的青少年的辅导,引导他们回归学校。

(六) 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家长的教育方式辅导。为防止家长的错误教育对未成年人造成的负面影响,应当加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家长的心理辅导。主要针对其孩子的性格特点和原先教育方式的不足进行持续辅导,并提出改进意见,从家庭内部改善未成年人的生活氛围,促进未成年人的改造。

篇3: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最近,笔者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市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情况进行专题检查后了解到,至**市共破获未成年人作案15015人。其中,不满14周岁人员作案178人;14至15周岁作案352人;16至17周岁作案658人;18周岁以下人员作案1188人,占全市刑事作案人数的7.91%。仅20就破获未成年人作案433人,占全年刑事作案人数的7.74%。年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共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罪犯138人,占法院全年生效的刑事判决3.97%。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率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一、**市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是违法犯罪主体呈低龄化趋势。以前未成年人作案的高峰年龄以16-18岁居多,而近年来14-16岁作案也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有些少年犯从10岁、11岁就开始小偷小摸,12-14岁就开始“小人做大案。”二是从犯罪案件的类型看,抢劫、盗窃、故意伤害是最为高发的案件。2012年,全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以上三类犯罪案件占全部犯罪案件的81.88%。三是从犯罪的形式上看,共同犯罪的人数增多,但多为偶然性共同犯罪。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常聚在一起,变成了“小网虫、小酒鬼、小烟民、小情人”。他们交流作案经验,一拍即合,一哄而起,进行团伙作案,这种偶然性的纠合往往随着一个犯罪活动的终结而自行解体。四是从犯罪的手段来看,作案手段多样,犯罪后果严重。有的少年犯罪手段成熟多样,有的已会运用反侦察手段,有的一人犯数罪,而且情节较为严重。,公安机关破获田东县系列入室盗窃机关、企业、工程项目部财务室案件,作案团伙11人均是未年满18岁的人所为。他们连续在田东、田阳、巴马等地撬盗机关单位保险柜、实施抢劫等作案12起,手段多样,影响严重。五是从未成年人犯罪的身份看,农民占大多数,部分为在校学生和无业人员。2012年,人民法院判决的138名未成年人罪犯中,农民103人,占74.64%,学生19人,无业人员15人。六是从未成年人犯罪的文化程度来看,初中、小学文化占75.20%,高中及以上文化占3.82%。

二、**市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分析

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是个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主观原因,又有客观原因。从总的来看,是社会管理和教育的缺失。一是从社会管理的'角度看,影响和制约未成年人成长的主客观因素还比较多。首先,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监管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或者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齐抓共管的社会管理机制尚未形成,客观上造成了未成年人的社会管理工作缺失。大批农村留守儿童现象使这部分人缺失了家庭温暖,给未成年人的心理负担和成长进步都带来了很大影响。而农村中留守儿童的社会监管工作又特别需要有一个社会组织去关爱关心和管理,但这样的机制又没有建立起来。其次,从社会防线上看,未成年人由于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识别危害的能力差,维权能力弱,对社会上的各种诱惑缺乏抵抗力而导致误入歧途。不健康的娱乐场所和不规范的网吧,给不少未成年人夜不归宿和误入歧途提供了温床。笔者随检查组到**市内某网吧检查,该网吧彻夜关门营业,不少未成年人在彻夜上网,把网吧变成了“家”。网吧及KTV娱乐场所的疏忽管理是未成年人误入歧途的原因之一。二是从学校和家庭的教育来看。首先,学校的教育只注重学生成绩与分数的多,关注学生全面成长进步的少;关注尖子生的多,关注差生的少;以分数论英雄的多,关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少。人为地造成了教育上的不公平和缺失,容易使问题青少年在心理上造成阴影,从而厌学逃学,而这部份问题青少年在正能量教育助推不足时,一受到社会上不良习气的诱惑就会走上歧途。同时,法制教育进中小学校园,进课堂不是硬任务,可有可无,有些学生和未成年人犯了罪才知道后悔,酿成千古之恨。其次,从家庭教育来看,有问题的未成年人绝大多数都是父母过度溺爱,使他们从小就养成自私骄横的性格,缺少责任感,有的是单亲家庭和父母离异,给他们幼小的心灵造成严重伤害,由于缺少父母的关爱养成了孤僻怪异的性格,这些人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是劳务输出的大市,很多农村的青壮年常年外出打工。据统计:全市目前有12.3万农村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忙于外出打工养家糊口,把未成年人留给老人照看,忽略了对他们的教育监管,个别交友不慎,沾上恶习,个别迷恋网吧,无心学习,夜不归宿,引发了不少社会问题,走上了盗窃、抢劫等的违法犯罪道路。

三、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思考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全面夯实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基础

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制,是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组织基础。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坚持依法行政。市、县、乡、村要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增多的实际,结合社会管理创新,健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机构,明确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专门设立预防教育办,坚持把预防工作纳入市县乡村预防成员单位和学校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有效的预防监督管理制度。做到层层有人抓、有人管,形成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预防工作局面。

(二)加强宣传,部门联动,全社会要努力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首先是在未成年人中深入开展思想道德教育活动。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以重大节庆日、纪念日为契机,通过组织未成年人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讲座报告、知识竞赛、社会实践等形式广泛开展教育,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激发他们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真挚感情,增强他们对祖国、社会、家庭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从小立志做一名知法守法的人。其次是在未成年人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中小学校要把法制教育工作作为教学工作的一项硬任务来抓,每周要用一至二节课的时间,用于法制教育,变软任务为硬任务。完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上法制教育课制度,使其常态化。其次是深化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拓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平台,各级团委要组织开展“青春自护”等教育培训班、夏令营活动,通过采取专家授课、录像观摩、摸似情景训练等多种方式,帮助青少年学习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律援助等自我保护知识和技能。公安、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开展“关爱儿童,反对拐卖”教育宣传,提高未成年人“防拐骗、防拐卖”,和“如何报警”自我保护、自救、求救安全知识,增强青少年防范犯罪意识和能力。再次是强化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管理。各级文化部门要强化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的监管,加大对黑网吧和娱乐场所的打击力度,发现违规经营,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娱乐场所要坚决打击和取缔,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环境。第四是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涉及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案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打压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空间,营造未成年人成长进步的社会和谐环境。

(三)落实和完善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各项措施及其服务平台,为预防工作提供条件

首先是畅通诉求渠道。扎实开展“面对面”活动。组织团委、妇联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深入基层,深入农村与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家庭贫困青少年等不同群体进行面对面交流,进一步畅通青少年的诉求渠道,完善“12355”青少年服务诉求热线,使诉求维权渠道24小时绿色畅通。其次是以青少年群体为关爱重点,努力完善关爱特殊青少年群体服务体系机制。根据农村留守儿童增多的实际,各级均应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服务管理机构,使服务管理常态化。动员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解决未成年人弱势群体中的实际困难,要加大对困难儿童的社会救助力度。民政部门要加强救助保护设施建设,设立流浪未成年人救助服务保护中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团委、妇联牵头广泛动员青年志愿者、“爱心妈妈”等开展助成长,关爱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行动;开展“爱心礼包,温暖同行”关爱留守儿童公益活功;政法部门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罪犯的帮教回访工作,在全社会广泛开展“青春红丝带”禁毒防艾和“不让毒进校园、进家庭”主题教育,实施“建设工程”、“净化工程”、“防护工程”、“督查工程”,全面整治中小学校周边环境,使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的健康轨道。

篇4:未成年人上网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上网调查报告

为更有效地参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省妇联儿童部围绕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专题在全省开展调研。在13市(地)城乡抽取2600名中小学生、1300名上网学生家长作为样本进行问卷调查,回收有效学生问卷2122份、家长问卷1132份并汇总分析。主管领导于6月份带队赴哈尔滨、大兴安岭区县实地调研,并与专家、学生、教师、家长代表座谈。此外,还通过“儿童网络安全行”征文、走访心理咨询机构等途径了解了有关情况。

一、未成年人上网的基本情况

1、未成年人上网较为普遍

调查发现,上网已成为未成年人成长历程中的普遍现象。此次问卷调查到的上网学生占了93.4%,女生比例略高于男生。在10至13岁之间开始上网的学生最为集中,占39.8%,仅有1%的学生在5、6岁时开始接触网络。学生上网已持续三、四年的占25%,还有25%的学生网龄已达5至。81.6%的同学每周至少可以上网一次,5.2%的学生可以每天上网。

2、未成年人上网较为理性

调查显示,绝大部分未成年人上网较为清醒理智,认为自己喜欢上网但不迷恋的占54.2%,上网与否无所谓的占40.1%。47.7%、34.9%的家长也分别对自己孩子的上网行为做出了比较理智、上不上网无所谓的评价。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在较为合理的范围之内,74.8%的学生能将上网时间限制在2小时以内, 81.6%的学生能将上网频率控制为每周上网一次或只在周末定时定点上网,57.3%的家长也明确表示孩子上网时间一般在1至2小时之间。80%以上的学生对基本的网络道德有正确的认识。66.1%的学生表示不会在网上填写真实的个人和家庭成员资料。89.1%的学生表示不会向家长隐瞒自己上网的真实情况。88.8%的学生表示不会去见网友。

3、未成年人上网有成人监督指导

调查表明,越来越多的家庭和学校为未成年人学习使用互联网创设了基本条件,大部分未成年人在家庭、学校中上网,家长和老师对未成年人上网也起到了一定的监督指导作用。55.2%的同学在家里上网,20.6%的同学在亲朋家上网。70.5%学生表示自己上网受到家长监督,70%的家长也认为自己的监管有一定效果。家长、老师等也较注意告知孩子上网注意事项,学生问卷显示,由家长告知孩子上网注意事项的占39.6%,由老师告知的占23.2%,亲戚告知占10.7%。

4、未成年人上网重要内容是游戏娱乐

调查发现,大部分家长和孩子都认同上网已成为未成年人学习之余游戏娱乐的重要内容。与上网相关的内容是学生之间乐于交流探讨的话题,34.8%的学生还是由同学朋友教会上网。学生常浏览的网站类型依次是游戏类、教育学习类、娱乐时尚类,交友聊天类网站,比例分别是34.1%、18.2%、16.2%、13.6%,休闲娱乐的内容总计占了63.9%。调查还发现,男生更喜欢游戏类网站,比女生高出7.5个百分点,女生更常浏览娱乐时尚类网站,高于男生3个百分点,喜欢交友聊天类网站的男女生几乎各占一半。

5、未成年人出入网吧现象仍然存在

调查表明,还有13.1%的学生出入网吧,9.6%的学生只有到网吧才可以上网,3.5%的学生是在有别的上网条件的同时也常常到网吧上网,男同学占网吧上网学生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90%以上的学生去网吧是为了休闲娱乐,极少部分学生是因为学习需要到网吧上网。统计结果显示,在网吧玩游戏学生占了近一半,玩暴力刺激类游戏的学生最多,达70%以上。谈及上网吧的费用,60%的学生表示要使用平日零花钱,其他学生则要向家长要钱,或用自己的部分生活费和压岁钱来支付。

二、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产生的影响

调查表明,网络对当代未成年人产生了日益深刻、广泛的影响。73.7%的学生认为上网对自己产生了有利影响,15.7%的学生认为产生了一些不好影响,4.5%的学生表示积极和消极影响都存在。很多人形容网络是双刃剑,善用是福,放纵是祸。

(一)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积极影响

一是有助于开阔视野、求知启智。问卷显示,33.6%的学生在网上常浏览教育学习类、青少年专业类和新闻类网站。学生对网络开阔视野这一积极影响认同度最高,达40.6%。在他们眼中,网络是知识金库,想找什么都能找到;网络是全能教师,能解无数个为什么。学生们可以按照自己的兴趣在网上随意搜索浏览,可以通过网校听各地名师讲课,有的学生有不会的问题也乐于到网上探讨。网络常变常新的丰富内容使未成年人始终紧跟时代步伐,交流互动的形式也使得学习知识的过程更生动有趣,激发了未成年人的想象力,锻炼了未成年人的思维能力。

二是有助于放松心情、舒缓压力。调查表明,网络的方便快捷、多姿多彩,特别是玩游戏、聊天、听歌、看电影、看电子书等休闲娱乐功能都使孩子们感到快乐,有助于未成年人缓解心理压力,改善心理健康状况。问卷显示,88.4%的学生在网上玩游戏,83.9%的学生有自己的网友,他们玩游戏的时候可忘却烦恼,与网友倾诉可求得情感共鸣,以减轻课业负担等带来的心理压力。21.4%的家长也认同孩子是为了缓解压力才上网,23.1%家长认为上网使孩子心情愉悦。

三是有助于塑造个性、培养能力。56%的学生认为上网有助于沟通能力的培养,26.1%的学生认为上网能培养创造性和探索精神。未成年人在网上经营空间博客、与人互动等,可以较大程度上避免现实人际交往障碍的困扰,能有更多机会表达自己的想法见解、展示自己某方面的才华,能进一步锻炼沟通能力、合作能力和创新能力,增强自尊心、自信心等,在某种程度上还满足了精神上的成就感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利于未成年人良好个性的养成,对于现实生活中这种发展、需要得不到充分满足的孩子来说更是有特殊意义。

(二)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消极影响

一是上网无度伤害身体健康。过度上网是影响未成年人身体健康的重要诱因,33.8%家长最担心过度上网会有损孩子身体健康。6.7%的学生表示自己上网曾在4小时以上,1.4%的学生承认曾经通宵上网。网络无限开放、信息庞杂,孩子上网计划性不强,贪恋玩游戏、聊天等,都是致使上网时间、频率增多的原因。未成年人长时间坐在电脑前一动不动,加上遭受电脑屏幕的电磁等辐射,很容易导致血液循环不畅,影响骨骼和组织发育,引起视力、记忆力下降等伤害性影响。由于对网络的过度依赖,未成年人参加室外锻炼、游戏的兴趣减少、频率降低,也不利于身体成长发育。此外,在网吧上网的孩子往往处在一个比较混乱、烟雾缭绕的环境当中,对身体健康不利。

二是思想道德素质面临挑战。调查表明,2.6%学生认为网上可以有不文明言行,4.5%的学生认为网络上相互欺骗很正常,2.7%的学生对网络道德的认识较为模糊混乱。有同学举例说,生活中不能偷窃,但网上“偷菜”没有问题。未成年人接受新生事物快,但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尚未完全成熟,主观判别能力、自我控制能力还不完善,面对良莠不齐的网上信息和网络服务难于分辨对错和正确取舍,网上的违法不良信息和有害网络游戏很可能使未成年人在不知不觉中受到腐蚀,少数未成年人因上网而产生了思想道德认识上的偏差。

三是产生行为问题和严重后果。据调查,有的未成年人因为沉迷上网而产生了逃课、逃学现象,在学习的黄金时期荒废了学业甚至辍学,对今后的学习和生活势必造成不良影响。依赖网络也易出现心理问题,产生焦虑、亢奋、幻觉等现象,严重的还会出现“网瘾”,据了解,我省未成年人网瘾不是个别现象,在去年哈尔滨市一名心理医生披露的工作日记中就记载有300多位这样的孩子。此外,未成年人心理上不成熟、涉世不深,易受不良风气、行为影响,有的还对家长隐瞒自己上网的真实状况,他们可能因为没钱上网产生欺骗、偷窃、抢劫等不道德或违法、犯罪行为,也可能因为与陌生人聊天、见面成为被欺骗甚至犯罪的目标,或者一时冲动成为恶性案件制造者,诸如《14岁女孩遭网友拐骗》、《初中生杀人后照旧玩网游》等与网络相关的新闻屡上报端,在这类事件中未成年人都要承受比较严重的后果。

三、引导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一)立足广大家庭,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

作为参与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全省各级妇联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上网安全问题,并将之纳入小公民道德建设、“双合格”家庭教育宣传实践活动中统一研究推进部署。今年,省妇联将“突出保障未成年人家庭上网安全,指导家长做孩子上网安全的守护者”作为贯彻落实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经验交流会精神的年度工作目标。与省文明办、外宣办、通信管理局共同开展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家庭护卫行动,引导家庭成员自主参与举报监督行动、家庭教育指导行动、社会实践行动、舆论宣传行动,自觉抵制网络淫秽色情和低俗有害信息。与省文明办策划实施了家庭教育巡讲龙江——绿荫行动,在全省开展家庭道德教育宣传实践月活动,将保障儿童上网安全作为一项重点内容,引导广大家长重视、关注未成年人上网安全问题并学习掌握必要方法。在全省组织开展“儿童网络安全行”家庭教育主题征文活动,呼吁社会共同关注并帮助解决儿童安全上网这一问题。

(二)切实履行职能,确保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和不良信息

全省网络监管部门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加强监管治理,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组织安装远程监控软件,对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进行从严处理,取缔无证照网吧。关工委组建“五老”义务监督员队伍,老干部、老专家、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们在制止未成年人进网吧、发现举报黑网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新闻出版部门加强对互联网出版活动的监管,对本省网站擅自登载、链接、传播含有低俗和淫秽色情内容的网络小说、电子书、网络游戏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网上文化环境。教育部门注重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并积极搭建平台,各中小学普遍利用信息技术课、思想品德课、生活课对学生进行网络安全、网络道德教育,在校园电脑上安装防控软件堵截不健康的网络信息,有的.学校充分利用校园网阵地引导学生开展积极、健康的网上生活学习,通过组织参加网上比赛、活动等向学生推荐优秀少儿网站和专题网站,在假期为学生定时开放微机房作为“绿色网吧”。

四、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的设想及建议

时至今日,未成年人已成为中国的网民中的最大群体,据底数据,中国3.84亿网民中约有三分之一是未成年人,这些上网未成年人约占未成年人总数的三分之一。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成长发展的关键阶段,网络上的淫秽色情信息、未成年人的网瘾现象、因网络引发的恶性案件,这些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突出问题已为社会普遍关注,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时代健康成长已刻不容缓。建议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从长计议,勇担重任,强化管理,着力加强网络文化建设,巩固网络安全保障体制,积极防范网络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面影响。

一是推进完善网络立法进程。尽管全国有一系列与互联网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互联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进行规范,但伴随着网络产业的飞速发展和日趋复杂,法律的滞后性和不完善也凸显出来,建议完善现有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有关违法犯罪行为的惩处力度,如通过法律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信息内容负责,对网络色情等网络犯罪行为进行认定,推进网络邮箱、论坛、博客、视频实名制等,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使用者的行为进行有效跟踪和处理。

二是加大行政监管力度。建议相关部门对互联网从业单位审批认定给予政策倾斜。鼓励建设内容丰富、寓教于乐、各具特色的服务未成年人的专业网站。为各级图书馆开设电子阅览室提供场所、设备等各方面的必要支持。严格审批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控制网吧的布局和规模。网络监管部门要对网吧等上网经营场所进行常态化监督管理,确保上网身份登记制度、“不准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网吧”措施的真正落实,对违规营业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坚决取缔。

三是加强网络技术保障。要充分发挥网络技术在防范违法有害信息和保护、规范未成年人上网中的作用。利用网络技术及时监测未成年人上网状况,对反映出来的问题给予充分关注和必要研究。开发保护未成年人上网安全的优质软件,推广免费过滤软件,进一步提升“绿坝”等现有软件的性能,保证用户安装使用这类软件检测、过滤、截获有害信息的同时不影响其他功能。对现有网站、信息进行分级管理,借助网络安全认证、身份认证技术,限制未成年人对有害信息资源网站的访问。

四是完善全方位社会监督。建议全面打通网上举报中心、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监督举报通道,建立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和举报查实有奖制度,更广泛地发动群众对威胁未成年人安全上网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加大对政府监管行为的监督,对网络审批、网吧监管工作领导不力、工作不实、徇私枉法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动员网民参与网络信息和服务的监督,严厉打击发布、传播不良信息的网络行为,及时消除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暴力、色情等不良信息。要继续发挥“五老”、家长等群众力量参与对网吧经营行为的监督,对查实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要坚决取缔,经营者再次经营也要受到严格限制。

五是促进行业自律。各级互联网协会、网吧行业协会要发挥组织优势和能动作用,引导协会成员实现自我管理,为建设健康向上的网络文化环境做出努力。要宣传表彰为营造健康向上、和谐有序的网络环境做出贡献的互联网从业单位,为其更好发展提供便利。要促进门户网站、知名网站带头自律,以健康、生动的高品质内容吸引受众,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引导网吧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确保不接纳未成年人出入网吧。

六是家校联动提升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家庭、学校应共同努力,引导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帮助未成年人掌握上网自律、自护的本领。要引导家长、教师科学施教,营造温馨成长环境,建立融洽亲子和师生关系,支持未成年人发展广泛的兴趣爱好、参与喜闻乐见的活动,避免一部分孩子因心理精神需求不足或压力过大而迷恋网络。要提升家长、教师现代信息技能和网络道德素养,使其成为孩子的示范榜样,并能及早对孩子进行网络用途、操作技能、网络道德和安全知识等方面的教育。要共建校园网或班级网等网络阵地,提供健康有益、符合学生心理特点和兴趣爱好的知识、信息与服务,给他们以充分展示自己和交流互动的平台。

篇5:未成年人道德教育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道德教育调查报告

这个夏天我们根据办事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对分管的社区进行了入户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社区总户数1083户,2884口人。现有未成年人417人,其中,高中生85人,初中生134人,小学生122人,幼儿66人,失学8人,待业2人。为了详细了解和掌握 社区的青少年思想德育教育现状,我们抽样走访了105家,与一些家长、青少年进行了座谈,取得了第一手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就 社区来说,当前青少年德育教育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想观念模糊。不论是在入调查中,还是在座谈中,使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走访的105户家庭中,有95个孩子对自己的将来没有打算,不清楚自己究竟要干啥,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表现得更为突出。“随遇而安”、“到时候再说”、“没想过”……是受访孩子和家长说得最多的。

2、是非观念淡化。在受访人群中,我们向所有的家长和孩子做了一个提问调查:如果遇到歹徒正在行凶,恰巧被你看到,你会不会上前阻止?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所有的家长和孩子都选择了回避。除此之外,缺乏礼貌、不懂交往规则、善恶不分在这些孩子中都表现得十分突出。

3、法制观念不强。在这些孩子中,普遍存在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现象,法律边缘模糊。除了杀人、放火、盗窃、抢劫之外不清楚其它违法行为。甚至一些青少年自身就存在着违法行为。

4、自制能力差。突出表现在逃学上网吧、打游戏、看黄牒黄书、浏览黄色网站等方面。尽管学校和家长多方阻止,但成效不大。

三、给未成年人道德教育的'几点建议

鉴于青少年当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了使这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在将来能担负起建设祖国的大任,

我们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

1、尽快开办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课。由于学校的当前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很多学校都把德育教育课当作副科处理,甚至有些学校干脆就取消了德育课,使未成年人的德育水平极低,出现了荒漠化现象。所以,在社区开办德育教育课已成当务之急。通过与家长沟通,我们建议利用双休日成立社区德育教育班,集中未成年人学习,尽快补上这一课。

2、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未成人之所以出现这样问题,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与其监护人——家长也有着直接责任。很多家长也痛苦地表示不会管孩子,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由于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在第一教师不称职的情况下,出现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荒也就不奇怪了。为此,加强家长教育也势在必行。

3、加强未成年人环境管理。外因往往决定内因。东利社区未成年人之所存在这些问题,与其成长环境也有关系。在东利社区,大大小小的网吧、黑游戏厅、歌舞厅不下十几个,每天暄闹不止,潜移默化中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也是我们当前应该正视的一个现实。

综上所述,尽管当前存在这些问题,但只要我们能从源头上、根本上抓好,从正面教育入手,相信广大提高青少年德育素质一定会有一个较大的转变。最终实现品学兼优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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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党的十七报告中指出,社会稳定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是改革发展的重要前提,深刻阐明了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当前,我国的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现象居高不下,极大地威胁着社会的经济发展环境和公民的生活环境。因此,降低重新犯罪率是我们净化社会环境、发展经济的当务之急,是保护公民基本权利的迫切要求,是国家和社会长治久安的一个主要方面,也是监狱机关履行的神圣职责。现针对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居高不下的问题,我通过调查归纳总结去下:

一、 对重新犯罪人员的调查情况分析

采取查阅资料、问卷调查、随机访问、谈话以及向他犯了解等形式,对兵团某监狱一监区70名重新犯罪人员进行摸底调查、统计分析、发现重新违法犯罪人员构成以下显著特点:

(一)重新犯罪的比例高。70名重新犯罪人员中,“二进宫”的52人,占74.3%,“三进宫”的16人,占22.9%,“四进宫”的2人,占2.8%。

(二)侵财性犯罪突出。重新犯罪人员中,涉及罪名12个,犯盗窃罪、抢劫罪、贩卖毒品罪的位居前三名,其中,犯盗窃罪的27人,占重新犯罪的38.6%,犯抢劫罪的14人,占20%,犯贩卖毒品罪的.12人,占17.1%。

(三)文化程度低下。农村闲杂人员较多,在重新犯罪人员中小学文化37人占52.9%,初中文化29人占41.4%,文盲4人占6.7%。

(四)手段趋向专业化。如被告人付某某曾先后两次被判刑,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邀约他人研究总结了一套如何撬盗保险柜、防盗门,如何断开摩托车方向锁并重新启动发动机等盗窃作案的方法,在近3年时间内先后伙同田某某、易某某等人盗窃作案数十起,盗窃现金及物资数十万元。

(五)重新犯罪的间隔时间相对集中。在审查起诉的重新犯罪人员中,刑满释放后1至2年内重新犯罪的居多,共62人,占88.6 %。可见,此阶段是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的多发期,也是预防减少重新犯罪的关键时期。

二、 重新违法犯罪的原因探讨

根据对部分重新犯罪人员的调查进行综合分析,多数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监狱方面的原因,也有个体原因,同时与社会方面密切相关。

(一)监狱行刑因素

1.刑事行政惩罚制度滞后。具体表现为该严不严,该宽不宽。狱务公开后,罪犯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保障,罪犯获得刑事奖励和行政奖励较以前为容易和透明公开了,但对罪犯刑事行政惩罚制度,却远远落后现实执法环境和文明执法进程,重赏轻罚,造成不少重新犯罪人员不怕监狱的惩罚,认为接受惩罚是隔靴搔痒,不痛不痒,助长了狱内改造歪风。监狱对一些明知没有改造好的重新犯罪人员到了刑满,不得不依法将其释放出狱。

2. 警力不足,监管压力大。由于兵团监狱罪犯大多是内地调疆抗改分子,反改造思想严重,有些更是三进宫以上,改造难度大。其次以全国最低的警力比例管理改造罪犯,监管风险骤增。监狱为了绝对确保监管安全稳定的工作指标压力把监狱管理的注意力大部分放在了“力争不出事,确保不出大事”这一监管安全要求上。在对罪犯的管理工作中,以达到罪犯在狱内遵规守纪的目标为满足,淡化了运用教育管理来促进罪犯改造的功能。

3.监狱分类分管存在弊端。现行监狱的分类分管模式已难于适应新要求,弊端日趋明显。分类关押不彻底,罪犯相互之间交叉感染难于避免,同一所监狱同时关押多种犯罪类型,不同类型罪犯的人身危险程度和主观恶习程度差异较大,不利于统一开展分类教育和监管安全防范,使监管安全工作防不胜防,大大增加了监管成本。同时不同级别的处遇差别不大,不利于充分调动罪犯改造积极性,不同级别罪犯的处遇不同,管理有严有松,在不同级别罪犯混押的监区同时采取严格管理和宽松管理措施,实际执行中难于把握。

(二)个人因素

1、悔罪感减弱。由于受社会多元化的影响,部分刑释人员迷恋活色生香的奢侈生活,幻想有快速致富的直捷,但又怕吃苦受累,不劳而获思想严重,认为人生是短暂,要及时行乐,今朝有酒今朝醉。既然坐过牢了,还有什么怕了,再博一次也值得。于是为了达到享乐目的,不择手段进行再犯罪,而且再犯罪手段更加残忍,手法更加成熟,不计后果,社会危害大。

2、法律意识淡薄。由于重新犯罪人员的文化程度普遍较低,社会辨别能力较差,做事易产生肓目冲动行为,监狱开展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不强,造成罪犯在接受法制教育时,产生不了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上课时人在心不在,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因此他们对法律没有产生敬畏感,法律意识淡薄。 3.反社会心理强烈。少数罪犯被刑满释放出来后,认为自己坐牢是社会造成的,对社会充满仇恨,人格扭曲。在初次服刑时为了达到尽快出监,他们会把个人仇恨深埋在内心上,不易被警察发现,表面上靠拢政府,积极改造,争取多减刑,早日出监。与之同时在服刑时,通过与其他罪犯交流作案经验,总结失败教训,知道如何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犯罪手法更加成熟和理性,反社会倾向进一步强化和内化,出狱后,伺机疯狂作案,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人民群众中去。

(三)社会因素

1、价值观多元化。由于我国目前正处于全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时期,市场经济在促进社会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的同时,也严重冲击着原有的价值准则和社会秩序,引发了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盛行,导致了社会价值观的日趋异化,成为引发违法犯罪的重要思想渊源。同时,价值观的多元化又在客观上增加了社会控制的难度,受社会亚文化的负面影响,社会价值导向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偏颇和混乱,导致一部分人过于注重自我和实现自我价值,缺乏起码的社会责任感,当自己超常的物质欲望和精神欲望不能通过正常途径得到满足时,便采取越轨手段以求解决和解脱,造成社会犯罪率不降反升。

2、贫富差距形成社会心理失衡。收入差距拉大致使一部分人的,在各种利益集团之间产生了激烈的矛盾和冲突,进而引发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增多。贫富悬殊、失业人口增多、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拉大、社会矛盾加剧等问题,导致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国际上通常把这个时期称之为关键时期。而我国目前就正处于这样一个危险时期。随着社会矛盾的加剧,重新违法犯罪现象自然会随之日趋严重。

3、安置帮教工作进展缓慢。由于各地方经济发展不平衡,地方政府对安置帮教工作重视不足,物质投入存在一定差距。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安置帮教工作没有及时衔接,没有及时对刑释人员进行监督、帮助和扶持。刑释人员为了生存和发展,不得不加入了“流动大军”的行列,离开原居住地到城市打工或寻找就业机会,造成帮教工作脱节,刑释人员失控,为重新犯罪埋下了火种。

三、降低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率的几点合理化建议

(一)加大打击力度。刑释人员重新犯罪说明了其思想改造效果不好,有很大的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所以必须对其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才能达到预防犯罪的目的。

(二)重视思想改造。纠正重劳动改造、轻思想教育的错误倾向,深挖犯罪根源,剖析犯罪的危害,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最根本的要促使其从思想上彻底脱胎换骨。

(三)落实安置政策。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及组织的作用,落实好安置帮教政策,对刑释人员要多关心,多帮助,并借助亲情、友情的特殊作用,为他们重新做人创造良好条件。

(四)培养劳动技能。设立“监狱技术课堂”,采取各种有效途径,加大对服刑罪犯的职业技术培训力度,使罪犯能够掌握一技之长,为其回归社会再就业奠定基础。

(五)提高管教水平。罪犯社会经验比较丰富,抗拒改造手段不断翻新。相对而言,管教人员年轻化、阅历浅,对罪犯教育效果不佳。只有提高管教水平,才能有效利用法律手段,打击抗拒改造行为,减少重新犯罪。

(六)强化监外管理。司法机关要与公安、法院建立联系制度,共同探索对监外执行罪犯监督管理的新路子,减少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篇7:浅议在校未成年人人身损害赔偿问题论文

近年来,未成年学生伤害案件频频发生,学生及其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的案件比比皆是,本是一方净土的学校也因此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笔者现就在校未成年学生受到人身伤害,学校应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结合我国现行法律和法学理论,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学校的法律地位

学校是从事教育的专门机构,是学生接受文化知识的场所。《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1]第三十一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注册登记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政府、社会所办学校都是一个具备法人资格的民事主体,其在民事活动中不仅能够独立地享受民事权利,而且能够独立地承担民事责任。

二、学校与在校学生的关系

有学者认为:“学校应对在校未成年人承担监护责任”。但笔者认为,这种看法没有法律依据。因为,根据《民法通则》[2]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丧失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没有上述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父母的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上述规定指明了我国法定监护人的范围,但其中并没有包括学校。从指定监护人的产生看,其范围也以法定有监护资格的人为限,因而我国指定监护人也不包括学校在内。很显然,认为学校对在校学生承担监护责任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同时,从社会效果上看,如果确立了学校的监护制度,也是弊多利少。一、学校承担监护责任,导致学校精力分散,不利于学校充分履行教育责任。二、一旦发生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学生家长及其他监护人要求学校承担赔偿损失的无过错责任,使学校频繁地陷入纠纷和讼累中,并丧失了大量教育经费。三、学校可能同时成为致害学生和受害学生的监护人和法定代理人,承担双重责任。从间接后果看,可能造成的情形有:1、学校为避免纠纷发生屡出怪招,广大学生难以获得全面教育,受教育权受损。2、承担监护责任使学校成为监护人,履行同父母一样的保护义务,使过分严密保护未成年人的观念加强,学生通过学校组织校外活动获得锻炼的机会减少。3、承担监护责任造成人力、物力、经费不足,使学校无力进行教育改革,转变教育观念。4、家长、社会和法律给学校过重压力,不给教育宽松环境,使教育事业举步维艰,制约教育的活力。[3]

那么,学校与在校学生在法律上是什么关系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9条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被监护人进行教育。故监护人与学校之间实质上是一种委托教育管理关系,这种关系不能等同于或代替监护关系。在委托期间,被委托人未尽力履行被委托职责,有过错的,应承担责任。

三、学生在校发生人身损害的归责原则

根据学校的性质以及学校与在校生的关系,笔者认为对在校生的人身损害的赔偿应坚持如下原则:

(一) 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意见”第160条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根据此条

[1] [2]

篇8:未成年人思想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思想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

5月上旬至6月底,开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基层实地参观、组织基层德育工作者讨论座谈、个别访谈、文献调查等形式,获得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初步掌握了全县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初步对策。

一、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是整个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县各级团队组织坚持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并举,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在云梦的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三观”

我们依托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近、现代史和基本国情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寻访XX足迹,继承XX遗志”、革命老区游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爱国精神。陶冶未成年人。我们还以青年中心、青少年活动室、青少年文明社区、文化广场等阵地为依托,以文化育人为载体,广泛开展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社区大家乐、文艺节、广场文化等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了未成年人的情操。

2、以体验教育为途径,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我们坚持实践育人,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在实践体验中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深入开展少先队“手拉手”“雏鹰行动”、“少年军校”、夏令营等实践活动,让广大少年儿童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长才干、受锻炼。大力开展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大力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在未成年人中普及绿色环保知识,培养可持续发展意识。

3、以服务育人为手段,竭诚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我们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切实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网吧整治工作。实施“希望工程”,开展献爱心活动,资助360余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我们还推出了县十大杰出青年、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等一大批青少年典型,以典型引路为切入点,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尽管我们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有效整合、配置教育资源的手段还十分有限;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和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我县未成年人现实思想状况

在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下,青少年道德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1、忠于祖国、建设家乡是青少年思想意识的主流。据孝感市开展的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问卷调查(以下简称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自觉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对祖国的前途充满信心。在云梦的发展进步上,广大青少年认为云梦能够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顺利推进一主三化进程,并最终建设成为楚天强县,他们也期盼在云梦实现现代化和家乡的建设发展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勇于竞争、勤于学习是青少年思想道德的主要特征。在改革大潮的挑战和考验面前,青少年崇尚知识、公平竞争观念普遍强化,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的愿望强烈和迫切。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青少年在紧张的工作学习之余,仍然喜欢读书、看报以及参加各类知识培训,他们对科学文化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尤为明显。

3、成就自我、服务社会成为青少年的主流价值取向。身处于改革开放时代的云梦青少年,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有成就自我的强烈愿望,也有回报社会的拳拳之心。调查结果表明,青少年学生都把”学业事业有成”、”受到社会尊重”、”奉献社会”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要追求。

4、遵守公德、热心公益在青少年中蔚为风尚。青少年处在改革开放时代,但对参与公益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充满热情。近年来,我县组织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献爱心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力军。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青少年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青少年道德建设在实践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加强改进。

1、青少年现实主义倾向比较明显,缺乏对远大理想的追求。主要体现在一些青年关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对社会的共同理想和主流价值观念的认同还缺乏一致性,青少年受到诸多社会因素和消极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萌发急功近利和投机取巧的思想;比较注重当前利益,精明有余而坚韧不足。现在的青年无论在人生目标的确定,还是学习方式、就业观念、生活方式等都深受市场导向的影响,十分务实,特别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但有时过于实用功利,相对缺乏为国家和为社会服务的奉献精神。

2、在道德建设上存在知行分离的倾向。当代青年对责任、平等、公正、自立、纪律等基本道德规范都很认同,道德的认知水平较高,但自律性不够强,比较缺乏对传统美德和现代公德的实践,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知行分离、重知轻行的现象,甚至出现一些道德逆反行为。

3、在机制建设上,家庭、学校、社会存在脱节现象。从我县的总体情况看,由于在基层缺乏良好沟通协调,学校、家庭、社会青少年道德教育中仍存在方法、目的上的差异,难以对青少年形成和谐统一的影响。特别是家庭、社会中对青少年道德建设的负面作用仍在不同层面上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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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普遍较弱。如今生活、学习、工作条件日益改善,尤其是城镇青少

年很少遇到以前那样的困难、挫折,因此,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的意识逐步弱化,承受挫折的能力也逐渐下降,稍稍碰到一点儿困难和挫折,便茫然失措、承受不了。有的因此消沉、怨愤甚至绝望,给自己、家庭和社会造成伤害。

5、青少年强调个性、独立,具有批判精神,但常常有点“自我中心主义”。现在的青少年许多是独生子女,学习条件很好,生活比较优越,他们评判事物的标准也往往不同于成年人。常常紧紧追逐潮流,很愿意与众不同、引人注目,有时还有较强的攻击性,喜欢批判。

三、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可以得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受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负面作用的影响,青少年逐渐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潜在地增强了青少年对金钱的崇拜和对物质的追求。有些青少年互相攀比,比吃穿玩乐,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在生活中逐步淡化道德修养,逐步淡化文明礼仪、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等传统美德。形成了消极的人生观、扭曲的价值观、颠倒的荣辱观、错误的婚恋观,严重影响着未成年思想的健康成长。尤其是在他们物质来源不够或缺乏的情况下,往往不惜挺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社会精神垃圾和不良风气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和个人置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社会责任于不顾,将宣传封建迷信、宣扬犯罪及渲染暴力、色情、恐怖的书刊、图片、录相、光盘等推向市场,善于模仿、缺少辨析能力的未成年人会被这样的文化产品刺激心灵,误读社会,还有那些管理不尽规范的电子游戏厅、电脑网吧、迪吧等,也是侵蚀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温床。到处可见的美容院,舞场OK厅,到处可闻的麻将、扑克声,等等,严重地败坏着社会风气,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另外,社会腐败现象也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影响,在他们的头脑中逐步形成了唯利是图、拉帮结派、权力至上等意识,这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

3、教育者缺乏”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缺乏实效性的根本原因。目前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思想道德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传统德育理论指导下的义务性、束缚性、规训性的教育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人的正当权利和需要,权利与义务脱钩,将他们作为一种驯服、支配的对象,难以使未成年人养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思想意识。

4、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陈旧,教育者以消极作为的方式对待主导价值观教育。一些教育者对价值观教育有畏难情绪,认为主导价值观教育是市场经济社会难以实施的,仍然使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语言方式解释市场经济的问题,让人误以为主导价值观无法与市场经济相衔接。价值观扭曲使孩子们从扭曲的示范和矛盾的教诲中难以做出正确的选择,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5、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存在问题

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思想,在学校教育中仍然根深蒂固,重智育而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依然明显的存在。同时,学科教学与思想道德教育长期相互脱节,一些学校的德育工作依然停留于传统的说教方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引起学生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德育的效果。学校德育过度强调认知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变成了单纯的知识教育。

6、未成年人家庭道德教育知识较少,方法简单,难以适应社会迅速发展对家庭教育的要求。由于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缺乏科学方式,家庭教育方法简单滞后,给青少年思想道德的形成带来负面影响:有的家长对子女溺爱娇宠,百依百顺,造成女子自我放任,好逸恶劳,骄横任性;有的家长片面认为”拳脚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子女稍有不对,轻则辱骂,重则棍棒相加,造成了子女的逆反心理和孤僻性格;有的家长自身行为不检点,无形中影响子女,使子女步其后尘,染上恶习。

7、失学、辍学现象还未完全消除。由于一部分农户家庭还很困难,还有少数未成年人因为家庭贫困而不得不中止学业,无法接受正常的国民教育,学习更多的知识。一些失学、辍学的青少年由于所受教育有限,加之辨别是非能力不强,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走上歧途。

四、共青团在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大有作为

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是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要按照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素质,努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对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质非常重要。要多角度对青少年进行熏陶。大至广播、电视、报刊、电脑网络等,小至社区的宣传栏、街招广告等,都应开辟一定数量的道德公益广告和宣传栏目,形成全方位的影响,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坚持不懈地宣传正确的道德取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输到青少年的头脑中,使他们明辨是非、美丑、善恶,努力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特别要注意加强对社会上出现的青年现象的引导,满腔热情地肯定青年的进步,旗帜鲜明地反对与时代的要求、与公民道德建设需要相违背的倾向。要重视互联网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加强网上的正面宣传和管理的力度,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开展道德教育。要不断推出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优秀精神食粮,加强对青少年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的引导,在潜移默化之中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要依托各级各类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对青少年开展生动形象的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时代精神教育。要抓住重要节日、纪念日的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让青少年在参与活动中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加大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力度,打击黄赌毒,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总之,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共同促进青少年道德素质的提高。

2、推进

实践阵地建设,增强道德建设的可操作性

建设教育阵地是进一步推进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使其从无形到有形,从分散到集中,从突击性到经常化、具体化。着重是要实现教育阵地网络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多门类建立多功能的教育阵地,为青少年广泛提供实践机会。一是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形成以其为龙头,以各地青年中心、青年活动室、青年科技图书文化站等为延伸的青年文化活动阵地网络;二是建立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形成以其为龙头,以各地青年志愿者服务站、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为支点的实践阵地网络。同时,还可考虑通过吸收民资以股份制形式,实施市场化运作,创办各类有益青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活动场所,进一步扩充、延伸青少年道德建设阵地。

篇9:工读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工读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调查报告

一、xx学校的概况

厦门市xx学校11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校,4月正式开办。工读学校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协办,并派员参加管理工作的一所特殊学校。它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接受工读教育的学生改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掌握一定生产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公民。在校学习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参照原来的文化程度,将72名在校生编为初一、初二各一个班,初三年段两个班,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其进入工读学校的经历不记入学籍档案。毕业后由原校发给毕业证书,并一视同仁参加升学考试,在校生按同等初中收费,另收生活等费用450元。工读生毕业后,学校还有一年时间对他跟踪,发生问题,还要帮教。

五年多来,xx学校先后接收工读生372名,从其中145名调查的错误、违法性质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长期旷课,夜不归宿,严重违反校规的19名,占13.1%;二是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对抗辱骂老师的31人,占21.38%;三是有偷盗、赌博、抢劫、勒索行为的85人,占58.62%;四是有流氓习气,挑逗女同学,直至犯有两性错误的6人,占4.14%。

几年来,xx学校认真贯彻“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对在校生要求集中食宿,实行半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进校三个月不让回家,切断社会关系。在管理教育中坚持严格管理和耐心说服教育相结合;在课程安排上,以部编教材为主,正课教育与社会辅助教育、适当劳动锻炼相结合;在教育方法上以表扬鼓励为主,坚持表扬鼓励与批评惩诫相结合。全体教师既是传道授业的师长,又是他们学习生活的密友。几年来,他们在教育挽救这批后进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把这批处于犯罪边缘的后进生中的.大多数改造成好学上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好孩子。据已经离校的83名工读生调查,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有34名,占离校总数的40.96%,有44名工读生因表现好,学习进步,被批准返回原校就读,占离校总数的51%。还有2人入团,1人入党参军。原工读生林某某,去年毕业后考入某中等专业学校。当他拿到入学通知书时,激动地哭了。他说:“我是个浪子,我所以有今天,是老师帮助教育的结果。”初二年段阮某某的妈妈一再夸工读学校办得好。她说:“是xx学校挽救了我的孩子,现在小阮的学习成绩不仅是公认的好,还学会了洗衣服,干劳动活。放假一回到家,就帮助家里干这干那。”现在她对孩子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二、在校生犯错违法的根源

从现有在校的72名工读生的年龄来看,大部分是十三、四岁的孩子,最小年龄仅12岁,最大年龄也才16岁,他们是怎样走上错误违法道路的?从59名犯有各种错误违法行为工读生来看,大部分都可以从他们的家庭和家教中找到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情况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发展和健康成长。一是家庭结构不健全。有父无母或有母无父,或父母双亡或父母离异。这种不和谐的家庭在小孩的心理和性格形成上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家长丧失或缺乏监护管教能力。使这些小孩长期无人管束,致使他们为所欲为恶习不断。三是溺爱娇惯型的。使小孩从小养成娇横行为,无心读书,大把花钱,无钱便勒索同学。四是双职工、双劳力型的。家长平时没精力管,听之任之,孩子出了问题又不够冷静,态度粗暴,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和家长对立。

篇10: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调查报告

3、教育者缺乏”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缺乏实效性的根本原因。目前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思想道德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传统德育理论指导下的义务性、束缚性、规训性的教育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人的正当权利和需要,权利与义务脱钩,将他们作为一种驯服、支配的对象,难以使未成年人养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思想意识。

4、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陈旧,教育者以消极作为的方式对待主导价值观教育。一些教育者对价值观教育有畏难情绪,认为主导价值观教育是市场经济社会难以实施的,仍然使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语言方式解释市场经济的问题,让人误以为主导价值观无法与市场经济相衔接。价值观扭曲使孩子们从扭曲的示范和矛盾的教诲中难以做出正确的选择,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5、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存在问题。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思想,在学校教育中仍然根深蒂固,重智育而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依然明显的存在。同时,学科教学与思想道德教育长期相互脱节,一些学校的德育工作依然停留于传统的说教方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引起学生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德育的效果。学校德育过度强调认知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变成了单纯的知识教育。

6、未成年人家庭道德教育知识较少,方法简单,难以适应社会迅速发展对家庭教育的要求。由于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缺乏科学方式,家庭教育方法简单滞后,给青少年思想道德的形成带来负面影响:有的家长对子女溺爱娇宠,百依百顺,造成女子自我放任,好逸恶劳,骄横任性;有的家长片面认为”拳脚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子女稍有不对,轻则辱骂,重则棍棒相加,造成了子女的逆反心理和孤僻性格;有的家长自身行为不检点,无形中影响子女,使子女步其后尘,染上恶习。

7、失学、辍学现象还未完全消除。由于一部分农户家庭还很困难,还有少数未成年人因为家庭贫困而不得不中止学业,无法接受正常的国民教育,学习更多的知识。一些失学、辍学的青少年由于所受教育有限,加之辨别是非能力不强,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走上歧途。

四、共青团在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大有作为

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是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要按照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素质,努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对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质非常重要。要多角度对青少年进行熏陶。大至广播、电视、报刊、电脑网络等,小至社区的宣传栏、街招广告等,都应开辟一定数量的道德公益广告和宣传栏目,形成全方位的影响,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坚持不懈地宣传正确的道德取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输到青少年的头脑中,使他们明辨是非、美丑、善恶,努力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特别要注意加强对社会上出现的青年现象的引导,满腔热情地肯定青年的进步,旗帜鲜明地反对与时代的要求、与公民道德建设需要相违背的倾向。要重视互联网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加强网上的正面宣传和管理的力度,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开展道德教育。要不断推出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优秀精神食粮,加强对青少年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的引导,在潜移默化之中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要依托各级各类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对青少年开展生动形象的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时代精神教育。要抓住重要节日、纪念日的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让青少年在参与活动中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加大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力度,打击黄赌毒,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总之,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共同促进青少年道德素质的提高。

2、推进实践阵地建设,增强道德建设的可操作性

建设教育阵地是进一步推进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使其从无形到有形,从分散到集中,从突击性到经常化、具体化。着重是要实现教育阵地网络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多门类建立多功能的教育阵地,为青少年广泛提供实践机会。一是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形成以其为龙头,以各地青年中心、青年活动室、青年科技图书文化站等为延伸的青年文化活动阵地网络;二是建立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形成以其为龙头,以各地青年志愿者服务站、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为支点的实践阵地网络。同时,还可考虑通过吸收民资以股份制形式,实施市场化运作,创办各类有益青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活动场所,进一步扩充、延伸青少年道德建设阵地。

3、构建服务机制,调动未成年人投身道德建设的积极性

有关调查表明,当前青年的需求日趋务实、多元,并呈现出层次性,如企业青年渴望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和技能,农村青年渴望致富奔小康,青年学生渴望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外来青年则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谋得一条出路,失足边缘青年需要得到教育和感化等等。要着眼于为青年创造优良成长环境,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大力开展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方面的服务,进而促进青少年在道德建设方面积极性的提高,包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教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要深入宣传贯彻青少年保~律、法规、政策,并致力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完善,为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保障。

4、健全奖惩机制,保证道德建设良好的~导向

恰当的褒贬是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有力工具,特别是青少年,由于社会阅历浅,认知能力尚存欠缺,需要通过科学的道德评价,对道德行为的奖惩为他们树立榜样。这就必须形成科学的道德建设机制,树立恪守道德的典范,大力褒扬品德高尚者,谴责道德沦丧者,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未成年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形成良好的道德评价氛围,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

5、遵循身心发展规律,大力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要从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出发,紧紧抓住影响青少年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针对青少年不同的成长阶段,要开展各具特色的道德教育;针对不同的青少年群体,道德教育应该各有侧重。一以贯之地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使之贯穿到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成为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把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和青少年的成长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青少年特点的道德教育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青少年进行系统规范的道德教育,使青少年道德教育落到实处。在少先队中开展雏鹰行动,增强他们自学、自理、自护、自律、自强的能力。在中小学团队组织中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培养青少年对祖国的热爱。在青少年迈入成人阶段的时候,广泛开展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的公~识,增强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青年干部职工中开展诚信教育和岗位培训,引导青年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6、抓住实践环节,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

牢牢抓住实践环节,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吸引青少年普遍参与,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道德教育是”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最终要落实到”行”上。针对青少年的实际,开展丰富多采的道德实践活动,让他们在道德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教育的效果,既符合青少年的特点,又体现了道德教育的”知”、”行”统一。开展实践活动是共青团的优势所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立足于在实践中教育青少年,推动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手拉手、青年文明社区等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发展,进一步深化活动内容,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青少年在参与中接受生动具体的道德教育。同时,要适应新形势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形式,充分发挥道德实践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勇开风气之先,弘扬时代新风正气,促进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充分发挥他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7、完善动员机制,扩大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参与面

道德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必须充分挖掘、利用社会内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议成立市青年工作委员会,成员来自市相关部门、社会各个方面,其职能主要是协调、组织、发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和社区共建范围的青少年道德教育工作。同时,要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在各社区内普遍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并按其特长优势加以规范、分类,组建专兼职的未成年人教育者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切实广泛的服务,并在实践中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篇11:未成年人上网的调查报告

(一)未成年人上网问题存在的原因

未成年人上网问题的存在,是多方面原因复杂混和而成的。

1.自身方面的问题。未成年人处于从未成年人到成年人的转型期,这个时期是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在这个时期当中,青少年有很强的好奇心,对任何新鲜事物都乐于尝试,并且容易上瘾。

2.社会方面的原因。一些网吧老班为了赚钱,根本不管上网者是否未成年人。学校管理不严格,对学生的要求不到位。文化稽查部门对黑网吧的管制力度不够,导致许多网吧钻了空子,大肆接纳未成年人。

(二)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对网络的态度和相关行为的情况

1.未成年人上网率极高,上网时间长,多数家长却从未上过网

调查显示,93.5%的未成年人表示对网络感兴趣,并有11.4%的未成年人认为“很长时间不上网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周末和节假日是未成年人们上网的高峰时段。而45.2%的家长表示不了解网络为何物,没上过网的高达69.2%,只有7.7%的家长经常上网。大部分教师的上网时间少、上网经验明显不足。

2.多数未成年人对在校上网的条件不满意,家长、教师呼吁改善条件

对于课余时间里在校上网条件表示满意的未成年人只有19.4%,不满意率达59.2%。24.9%的未成年人在学校里学会了上网技巧,而38.3%的未成年人则认为学校并没有把必要的网络技巧教给他们。同时,不少教师对于学校的网络资源现状,特别是现有资源的利用率表示不满。据教师们反映,校园网络设施和多媒体教学设备主要用于展示课件与开公开课,而未能充分运用于平时备课和课堂教学,更不能充分满足学生们在校上网的需求。

3.多数家长既赞成子女上网,又担心子女上网影响学业

对于子女上网,27%的家长持赞成的态度,反对的只有15.9%,大部分家长则顺其自然。高达九成的家长认为,网络最大的好处是“能使子女开阔眼界,增长见识,”; 29.5%的家长觉得网络能促进子女的学习兴趣,11%的家长认为“网络没有任何好处和作用”。58.5%的家长表示,最不能接受的事是孩子上网会浪费时间,耽误学业。显然多数家长内心十分矛盾:既希望自己的子女能享受网络的好处,更怕因迷恋网络而荒废学业。此外,令家长们深感焦虑的事还有:浏览淫秽、反动、暴力信息,产生网恋,痴迷网络游戏等等。

(三)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应该承认,网络对学生还是有诸多好处的,主要表现在:可以拓宽知识面;“网络世界”的出现,使学生的生活空间,从原先相对狭小的物理空间进入了一个完全开放的虚拟空间,扩大了学生的人际交往层面;锻炼了社会交际能力,能够促进学生甄别现实与虚拟空间真伪的能力;增强了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学习兴趣,提高了学习成绩,打字速度快,盲打水平高;经常玩游戏的同学反应速度快,思维敏捷。

由于自我控制能力较差,未成年人上网存在很多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1、影响学业。未成年人上网大多是为了打游戏聊天和点歌等,这些娱乐方式对未成年人很有吸引力,意志不坚定的学生常常身不由己,情不自禁,沉溺其中而不能自拔,严重影响学业。有的上网时间过长(有的甚至通宵达旦),不能很好地休息,上课无精打采,有的即使上课时也是注意力不集中,学习效率低下;有的为了上网甚至旷课、逃学……诸如此类的现象日益增多,浪费了大好的时光,导致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影响了学生的大好前途。

2、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成长。目前,大多数未成年人是独生子女,他们本来就缺乏与他人沟通的机会,如果再沉迷于网络游戏或聊天,就会使他们减少和人交流的愿望,甚至患上“电脑自闭症”,处于亚健康状态或直接导致心理障碍。

3、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有些网吧环境较差,大量的吸烟导致烟雾缭绕,严重影响了学生的健康;有的学生上网时间太长,容易引发很多疾病。长时间上网不但对眼睛造成极大伤害,还打破了正常的`生活规律。还有的学生为了上网常常节省午饭费,长此以往,还会导致内分泌失调,引发一系列身体疾病。更可怕的是易导致心理疾病,这将给未成年人今后的生活和学习带来无法预计的损失。

4、诱发未成年人犯罪。为了解决上网费用欺骗家长钱财或者抢劫小学生钱物。这种现象现在时有发生。网上不健康的内容,也会导致未成年人的行为道德不规范。学生浏览不健康的网站,都容易使学生走上犯罪的道路。

(四)解决未成年人上网的建议及对策

随着互联网的迅速发展,网吧的数量也逐渐增多,家庭上网的也越来越多,未成年人上网的人数也呈不断增多的趋势。这是他们的权利,学校和社会不可能也不应该禁止。但是未成年人正处于成长之中,他们上网弊远远大于利,特别是“不健康上网”给未成年人带来了严重危害,我们必须对他们的上网行为给予关心、引导和教育,使互联网成为传播先进文化的阵地。为此,提出如下建议及对策:

1、加强各方教育。作为学校,如果只是强行禁止学生上网,容易引起学生的逆反心理,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因此,应该变“堵”为“疏”,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典型事例,加强法制教育、网德教育、责任意识教育和自我保护意识教育,使学生彻底认清“不健康上网”的危害,注重引导学生“健康上网”。作为社会,通过各种媒体普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知识,开设未成年人心理咨询热线。作为家长,不要只关注孩子的衣食住行,更要关心孩子的心理成长,不要对孩子放任自流或者强加干涉,配合好学校、社会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

2、加强政府管理。要加强对网吧的审批,继续加大对网吧的检查力度和管理力度,尤其是对网站内容、上网时间和身份证等方面要细心检查、严格管理,阻止不健康的进口游戏泛滥,杜绝“不健康上网”情况的发生,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不能对非法网吧只是罚款了事,更不能就知道伸手向网吧收钱而疏于管理,使网吧经营出现秩序混乱的情况,影响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加强网络管理,加大法制力度。对于境内境外一些非法网站加强监控力度,对于境内非法网站坚决取缔,对于境外网站进行严格过滤;制定专门法律,继续加强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未成年人“健康上网”。

篇12: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法律保护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法律保护调查报告

为了更深入了解新北区未成年人安全和身心健康状况,推动未成年人法律保护进程,于12月12日至1月11日,在常州市 和常州高新区门户网站在线调查一栏中,以调查问卷形式针对未成年人家长开展了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法律保护情况调查,共有192人参与了在线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基本情况

1.未成年人家长对法律的态度:认为很重要的175人,占比91.1%,认为重要的16人,占比8.3%,仅1人认为不重要,占比0.6%。

2.未成年人家长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很需要的160人,占比83.3%,只需与自己专业和将来发展方向有关的31人,占比16.1%,仅1人基本不需要,占比0.6%。

3.未成年人家长是通过什么途径来了解法律的:通过电视广播的80人,占比41.7%,通过杂志报纸的28人,占比14.6%,通过网络的60人,占比31.3%,通过教学的21人,占比10.9%,通过其他途径的3人,占比1.5%。

4.未成年人家长学习法律喜欢的方式:自己阅读法律书籍的36人,占比18.8%,看电视或者通过网络的74人,占比38.5%,听老师讲课的18人,占比9.4%,参与互动寓教于乐的60人,占比31.3%。

5.上学后孩子最大的挫折:成绩不理想的55人,占比28.6%,经济困难的24人,占比12.5%,家庭变故的8人,占比4.2%,其他的100人,占比52.1%。

6.孩子业余时间主要做些什么:阅读课外书籍的22人,占比11.5%,体育运动的21人,占比10.9%,帮家里干活的9人,占比4.7%。娱乐玩耍的135人,占比70.3%。

7.孩子是否会感受到老师或同学的歧视:常常感到的没有,有时感到的34人,占比17.7%,没有感到的158人,占比82.3%。

8.未成年人家长最不喜欢老师的哪一种做法:找家长的35人,占比18.2%,当众批评的80人,占比41.7%,罚站的40人,占比20.8%,其他的30人,占比15.6%。

9.未成年人家长是否知道孩子有哪些权利义务:知道,根据权利义务来做事的133人,占比69.3%,只是知道不犯法的55人,占比28.6%,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无所谓的4人,占比2.1%。

10.未成年人家长认为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起刑点和量刑幅度怎样:畸轻的0人,偏轻的46人,占比21.7%,适当的142人,占比73.9%,偏重的0人,畸重的4人,占比2.2%。

11.未成年人家长认为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影响最大的三大因素是:社会风气不好的42人,占比21.9%,独生子女的特殊性的20人,占比10.4%,家庭贫困影响的22人,占比11.5%,家庭管教偏差的23人,占比12.0%,应试教育压力的19人,占比9.9%,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12人,占比6.3%,结交不良朋友、网络电视等媒体上有害信息的影响的47人,占比24.5%。

12.未成年人家长认为目前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怎样:认为好的60人,占比31.3%,认为较好的75人,占比39.1%,认为一般的36人,占比18.6%,认为较差的18人,占比9.4%,,认为很差的0人,

13.在与孩子沟通中是否发现孩子有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认为是的125人,占比65.1%,认为否的67人,占比34.9%。

14.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积极寻求法律保护的170人,占比88.5%,自认倒霉的22人,占比11.5%。会采取过激的暴力行为的0人。

15.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效果:认为好的65人,占比33.9%,认为较好的45人,占比23.4%,认为一般的50人,占比26.1%,认为差的3人,占比1.6%,不清楚的8人,占比4.5%。

二、调查结果分析

总体来说,绝大多数的未成年人家长都认为法律重要,也很有需求。人们主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途径来了解法律,更喜欢通过看电视、网络、参与互动寓教于乐的方式来学习法律。

上学后,孩子遇到的主要挫折是成绩不理想,业余时间主要娱乐玩耍,部分孩子选择阅读课外书籍、体育运动和帮家里干活。基本没有受到老师或同学的歧视。家长和孩子最不喜欢的老师的做法依次为当中批评、罚站、找家长。

大部分人都知道孩子有哪些权利义务,大部分人在与孩子沟通中发现孩子有法律方面的问题需要解决。当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绝大部分会积极寻求法律保护,但仍有部分人认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效果一般。

在导致未成年人犯法犯罪的因素中,影响最大的三项因素分别是社会风气不好、家庭管教偏差和结交不良朋友、网络电视等媒体上有害信息的影响。大部分人认为目前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规定的起刑点和量刑幅度适当,部分人认为偏轻。目前保障未成年犯罪人合法权益的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一般较好,还不能令人满意。

三、对策和意见

1.落实家庭教育基础作用。要广泛开办“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系统的文化理论知识、青少年心理学、生理学、教育学知识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家长的思想素质、文化修养与道德水平,增强父母作为监护人的责任感,使家长掌握教育规律、强化父母在家庭中的职能,督促他们更加关心、爱护并严格要求自己的子女,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打下坚实的基础。

2.奠定学校对未成年人法律教育的主导地位。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教师队伍的培训管理力度,使之在法制、道德与业务等诸方面不断提高。努力培养学生法律意识。设置法制副校长,并有专职的法制课教师,根据学生的年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识水平,通过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法制教育课程,同时,应积极开展校外法制教育活动。如开办法制教育讲座和案例分析,组织法律知识抢答赛,举办“少年模拟法庭”等多种具体、形象、生动的活动。

3.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发和生产优秀文化产品,加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更好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熏陶作用。继续开展“扫黄”、“打非”等斗争,努力净化文化市场环境。努力健全社区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网络,有的放矢地做好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保护。

篇13:未成年人德育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德育情况的调查报告

按照办事处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我们对分管的社区进行了入户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社区总户数1083户,2884口人。现有未成年人417人,其中,高中生85人,初中生134人,小学生122人,幼儿66人,失学8人,待业2人。为了详细了解和掌握社区的青少年思想德育教育现状,我们抽样走访了105家,与一些家长、青少年进行了座谈,取得了第一手材料。

二、存在的问题

就社区来说,当前青少年德育教育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理想观念模糊。不论是在入调查中,还是在座谈中,使我们不得不接受一个残酷的事实:在走访的105户家庭中,有95个孩子对自己的将来没有打算,不清楚自己究竟要干啥,尤其是年龄较大的表现得更为突出。“随遇而安”、“到时候再说”、“没想过”……是受访孩子和家长说得最多的'。

2、是非观念淡化。在受访人群中,我们向所有的家长和孩子做了一个提问调查:如果遇到歹徒正在行凶,恰巧被你看到,你会不会上前阻止?让我们意想不到的是,几乎所有的家长和孩子都选择了回避。除此之外,缺乏礼貌、不懂交往规则、善恶不分在这些孩子中都表现得十分突出。

3、法制观念不强。在这些孩子中,普遍存在不懂法、不知法、不守法现象,法律边缘模糊。除了杀人、放火、盗窃、抢劫之外不清楚其它违法行为。甚至一些青少年自身就存在着违法行为。

4、自制能力差。突出表现在逃学上网吧、打游戏、看黄牒黄书、浏览黄色网站等方面。尽管学校和家长多方阻止,但成效不大。

三、加强未成年人德育教育的几点建议

鉴于青少年当中存在的普遍问题,为了使这些未成年人能有一个好的成长环境,在将来能担负起建设祖国的大任。我们建议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教育和管理。

1、尽快开办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课。由于学校的当前教育还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很多学校都把德育教育课当作副科处理,甚至有些学校干脆就取消了德育课,使未成年人的德育水平极低,出现了荒漠化现象。所以,在社区开办德育教育课已成当务之急。通过与家长沟通,我们建议利用双休日成立社区德育教育班,集中未成年人学习,尽快补上这一课。

2、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未成人之所以出现这样问题,我们在调查中了解到与其监护人——家长也有着直接责任。很多家长也痛苦地表示不会管孩子,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由于家长是孩子的第一教师,在第一教师不称职的情况下,出现未成年人德育教育荒也就不奇怪了。为此,加强家长教育也势在必行。

3、加强未成年人环境管理。外因往往决定内因。东利社区未成年人之所存在这些问题,与其成长环境也有关系。在东利社区,大大小小的网吧、黑游戏厅、歌舞厅不下十几个,每天暄闹不止,潜移默化中给未成年人成长带来了负面影响。所以,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也是我们当前应该正视的一个现实。

综上所述,尽管当前存在这些问题,但只要我们能从源头上、根本上抓好,从正面教育入手,坚持经常,相信广大提高青少年德育素质一定会有一个较大的转变。

篇14:未成年人思想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思想健康状况调查报告

20xx年5月上旬至6月底,开展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题调研活动。通过深入基层实地参观、组织基层德育工作者讨论座谈、个别访谈、文献调查等形式,获得了较为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初步掌握了全县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基本情况,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初步对策。

一、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是整个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全县各级团队组织坚持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并举,扎实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在云梦的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三观”

我们依托中学生团校、业余党校,广泛开展“党在我心中”、“永远跟党走”等主题活动,加强对未成年人的近、现代史和基本国情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寻访XX足迹,继承XX遗志”、革命老区游等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继承优良传统,弘扬爱国精神。陶冶未成年人。我们还以青年中心、青少年活动室、青少年文明社区、文化广场等阵地为依托,以文化育人为载体,广泛开展青少年新世纪读书计划、社区大家乐、文艺节、广场文化等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陶冶了未成年人的情操。

2、以体验教育为途径,组织未成年人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

我们坚持实践育人,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在实践体验中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深入开展少先队“手拉手”“雏鹰行动”、“少年军校”、夏令营等实践活动,让广大少年儿童在具体的实践活动中长才干、受锻炼。大力开展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大力实施“保护母亲河行动”,在未成年人中普及绿色环保知识,培养可持续发展意识。

3、以服务育人为手段,竭诚为未成年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我们积极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自律自护能力。切实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网吧整治工作。实施“希望工程”,开展献爱心活动,资助360余名贫困学生完成学业。我们还推出了县十大杰出青年、十佳少先队辅导员等一大批青少年典型,以典型引路为切入点,未成年人思想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

尽管我们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做了一些工作,但是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我们的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共青团、少先队组织有效整合、配置教育资源的手段还十分有限;主题教育和道德实践活动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覆盖面还有待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和针对性还需要进一步增强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二、我县未成年人现实思想状况

在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重视下,青少年道德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广大青少年积极投身教育实践,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

1、忠于祖国、建设家乡是青少年思想意识的主流。据孝感市开展的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问卷调查(以下简称调查)结果显示,青少年自觉拥护和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对祖国的前途充满信心。在云梦的发展进步上,广大青少年认为云梦能够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顺利推进一主三化进程,并最终建设成为楚天强县,他们也期盼在云梦实现现代化和家乡的建设发展中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2、勇于竞争、勤于学习是青少年思想道德的主要特征。在改革大潮的挑战和考验面前,青少年崇尚知识、公平竞争观念普遍强化,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提高自身素质的愿望强烈和迫切。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青少年在紧张的工作学习之余,仍然喜欢读书、看报以及参加各类知识培训,他们对科学文化知识、实用技术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的需求尤为明显。

3、成就自我、服务社会成为青少年的主流价值取向。身处于改革开放时代的云梦青少年,在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既有成就自我的强烈愿望,也有回报社会的拳拳之心。调查结果表明,青少年学生都把”学业事业有成”、”受到社会尊重”、”奉献社会”作为自己人生的主要追求。

4、遵守公德、热心公益在青少年中蔚为风尚。青少年处在改革开放时代,但对参与公益服务、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充满热情。近年来,我县组织的青年志愿者行动、献爱心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等,广大青少年积极参与,成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主力军。

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青少年在自身的成长过程中,青少年道德建设在实践发展中,存在一定的问题,有待于今后进一步加强改进。

1、青少年现实主义倾向比较明显,缺乏对远大理想的追求。主要体现在一些青年关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但对社会的共同理想和主流价值观念的认同还缺乏一致性,青少年受到诸多社会因素和消极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萌发急功近利和投机取巧的思想;比较注重当前利益,精明有余而坚韧不足。现在的青年无论在人生目标的确定,还是学习方式、就业观念、生活方式等都深受市场导向的影响,十分务实,特别注重自我价值的实现,但有时过于实用功利,相对缺乏为国家和为社会服务的奉献精神。

2、在道德建设上存在知行分离的倾向。当代青年对责任、平等、公正、自立、纪律等基本道德规范都很认同,道德的认知水平较高,但自律性不够强,比较缺乏对传统美德和现代公德的实践,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知行分离、重知轻行的现象,甚至出现一些道德逆反行为。

3、在机制建设上,家庭、学校、社会存在脱节现象。从我县的总体情况看,由于在基层缺乏良好沟通协调,学校、家庭、社会青少年道德教育中仍存在方法、目的上的差异,难以对青少年形成和谐统一的影响。特别是家庭、社会中对青少年道德建设的负面作用仍在不同层面上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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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普遍较弱。如今生活、学习、工作条件日益改善,尤其是城镇青少

年很少遇到以前那样的困难、挫折,因此,吃苦耐劳、艰苦朴素的意识逐步弱化,承受挫折的能力也逐渐下降,稍稍碰到一点儿困难和挫折,便茫然失措、承受不了。有的因此消沉、怨愤甚至绝望,给自己、家庭和社会造成伤害。

5、青少年强调个性、独立,具有批判精神,但常常有点“自我中心主义”。现在的青少年许多是独生子女,学习条件很好,生活比较优越,他们评判事物的标准也往往不同于成年人。常常紧紧追逐潮流,很愿意与众不同、引人注目,有时还有较强的攻击性,喜欢批判。

三、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通过进一步的调查分析,可以得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状况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1、受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负面作用的影响,青少年逐渐产生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潜在地增强了青少年对金钱的崇拜和对物质的追求。有些青少年互相攀比,比吃穿玩乐,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思想严重,在生活中逐步淡化道德修养,逐步淡化文明礼仪、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等传统美德。形成了消极的人生观、扭曲的价值观、颠倒的荣辱观、错误的婚恋观,严重影响着未成年思想的健康成长。尤其是在他们物质来源不够或缺乏的情况下,往往不惜挺而走险,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社会精神垃圾和不良风气严重侵蚀着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在物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和个人置伦理道德、法律法规,社会责任于不顾,将宣传封建迷信、宣扬犯罪及渲染暴力、色情、恐怖的书刊、图片、录相、光盘等推向市场,善于模仿、缺少辨析能力的未成年人会被这样的文化产品刺激心灵,误读社会,还有那些管理不尽规范的电子游戏厅、电脑网吧、迪吧等,也是侵蚀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温床。到处可见的美容院,舞场OK厅,到处可闻的麻将、扑克声,等等,严重地败坏着社会风气,腐蚀着青少年的心灵。另外,社会贪腐现象也对青少年产生了不良影响,在他们的头脑中逐步形成了唯利是图、拉帮结派、权力至上等意识,这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负面影响非常严重。

3、教育者缺乏”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是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缺乏实效性的根本原因。目前在家庭、学校和社会思想道德教育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传统德育理论指导下的义务性、束缚性、规训性的教育观念,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人的正当权利和需要,权利与义务脱钩,将他们作为一种驯服、支配的对象,难以使未成年人养成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思想意识。

4、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陈旧,教育者以消极作为的方式对待主导价值观教育。一些教育者对价值观教育有畏难情绪,认为主导价值观教育是市场经济社会难以实施的,仍然使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方式、语言方式解释市场经济的问题,让人误以为主导价值观无法与市场经济相衔接。价值观扭曲使孩子们从扭曲的示范和矛盾的教诲中难以做出正确的选择,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5、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存在问题

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思想,在学校教育中仍然根深蒂固,重智育而轻德育、片面追求升学率的现象依然明显的存在。同时,学科教学与思想道德教育长期相互脱节,一些学校的德育工作依然停留于传统的说教方式,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引起学生的反感和抵触情绪,在一定程度上也削弱了德育的效果。学校德育过度强调认知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变成了单纯的知识教育。

6、未成年人家庭道德教育知识较少,方法简单,难以适应社会迅速发展对家庭教育的要求。由于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缺乏科学方式,家庭教育方法简单滞后,给青少年思想道德的形成带来负面影响:有的家长对子女溺爱娇宠,百依百顺,造成女子自我放任,好逸恶劳,骄横任性;有的家长片面认为”拳脚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器”,子女稍有不对,轻则辱骂,重则棍棒相加,造成了子女的逆反心理和孤僻性格;有的家长自身行为不检点,无形中影响子女,使子女步其后尘,染上恶习。

7、失学、辍学现象还未完全消除。由于一部分农户家庭还很困难,还有少数未成年人因为家庭贫困而不得不中止学业,无法接受正常的国民教育,学习更多的知识。一些失学、辍学的青少年由于所受教育有限,加之辨别是非能力不强,缺乏正确的引导,很容易走上歧途。

四、共青团在加强我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大有作为

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道德品质形成的关键时期,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是贯彻落实《意见》要求、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我们要按照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若干意见》,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充分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道德素质,努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1、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道德教育氛围,对提高青少年的道德素质非常重要。要多角度对青少年进行熏陶。大至广播、电视、报刊、电脑网络等,小至社区的宣传栏、街招广告等,都应开辟一定数量的道德公益广告和宣传栏目,形成全方位的影响,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坚持不懈地宣传正确的道德取向,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思想观念和道德要求,不断灌输到青少年的头脑中,使他们明辨是非、美丑、善恶,努力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加强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道德热点问题的引导,特别要注意加强对社会上出现的青年现象的引导,满腔热情地肯定青年的进步,旗帜鲜明地反对与时代的要求、与公民道德建设需要相违背的倾向。要重视互联网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加强网上的正面宣传和管理的力度,防止有害信息的传播,同时要充分运用网络资源开展道德教育。要不断推出适应青少年特点的优秀精神食粮,加强对青少年审美观念和审美情趣的引导,在潜移默化之中开展青少年道德教育。要依托各级各类青少年活动阵地、青少年教育基地等,对青少年开展生动形象的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时代精神教育。要抓住重要节日、纪念日的契机,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让青少年在参与活动中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加大维护青少年权益的力度,打击黄赌毒,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总之,通过各个方面的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共同促进青少年道德素质的提高。

2、推进实践阵地建设,增强道德建设的可操作性

建设教育阵地是进一步推进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必然要求,使其从无形到有形,从分散到集中,从突击性到经常化、具体化。着重是要实现教育阵地网络化,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多门类建立多功能的教育阵地,为青少年广泛提供实践机会。一是建立青少年活动中心,形成以其为龙头,以各地青年中心、青年活动室、青年科技图书文化站等为延伸的青年文化活动阵地网络;二是建立县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形成以其为龙头,以各地青年志愿者服务站、中学生社会实践基地等为支点的实践阵地网络。同时,还可考虑通过吸收民资以股份制形式,实施市场化运作,创办各类有益青年身心健康发展的文化活动场所,进一步扩充、延伸青少年道德建设阵地。

3、构建服务机制,调动未成年人投身道德建设的积极性

有关调查表明,当前青年的需求日趋务实、多元,并呈现出层次性,如企业青年渴望提高自身的技术素质和技能,农村青年渴望致富奔小康,青年学生渴望掌握更多的新知识、新技能,外来青年则希望能找到一份工作谋得一条出路,失足边缘青年需要得到教育和感化等等。要着眼于为青年创造优良成长环境,维护青年合法权益,大力开展优化青年成长环境方面的服务,进而促进青少年在道德建设方面积极性的提高,包括政治生活、经济生活、文化教育、日常生活等方面的服务。要深入宣传贯彻青少年保护法律、法规、政策,并致力推进有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和完善,为青少年道德建设的发展和青少年健康成长创设良好的社会保障。

4、健全奖惩机制,保证道德建设良好的舆论导向

恰当的褒贬是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有力工具,特别是青少年,由于社会阅历浅,认知能力尚存欠缺,需要通过科学的道德评价,对道德行为的奖惩为他们树立榜样。这就必须形成科学的道德建设机制,树立恪守道德的典范,大力褒扬品德高尚者,谴责道德沦丧者,为未成年人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道德楷模,让广大未成年人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先进典型的感人事迹和优秀品质中受到鼓舞,汲取力量。形成良好的道德评价氛围,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

5、遵循身心发展规律,大力加强未成年人道德教育

对青少年的道德教育要从青少年成长的特点出发,紧紧抓住影响青少年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重要环节,针对青少年不同的成长阶段,要开展各具特色的道德教育;针对不同的青少年群体,道德教育应该各有侧重。一以贯之地在青少年中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使之贯穿到青少年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中,成为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各级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要把公民道德教育的内容和青少年的成长发展紧密地结合起来,积极探索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青少年特点的道德教育形式,有计划、有步骤地对青少年进行系统规范的道德教育,使青少年道德教育落到实处。在少先队中开展雏鹰行动,增强他们自学、自理、自护、自律、自强的能力。在中小学团队组织中广泛开展升国旗、唱国歌活动,培养青少年对祖国的热爱。在青少年迈入成人阶段的时候,广泛开展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强化青少年的公民意识,增强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青年干部职工中开展诚信教育和岗位培训,引导青年培养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

6、抓住实践环节,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

牢牢抓住实践环节,广泛开展群众性的道德实践活动,吸引青少年普遍参与,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途径。道德教育是”知”与”行”相统一的过程,最终要落实到”行”上。针对青少年的实际,开展丰富多采的道德实践活动,让他们在道德实践中进行自我教育,在实践中进一步强化教育的效果,既符合青少年的特点,又体现了道德教育的”知”、”行”统一。开展实践活动是共青团的优势所在。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少先队组织立足于在实践中教育青少年,推动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手拉手、青年文明社区等实践活动不断深入发展,进一步深化活动内容,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使青少年在参与中接受生动具体的道德教育。同时,要适应新形势和公民道德建设的要求,进一步探索行之有效的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形式,充分发挥道德实践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的作用。勇开风气之先,弘扬时代新风正气,促进良好社会道德风尚的形成,充分发挥他们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7、完善动员机制,扩大未成年人道德建设的参与面

道德建设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必须充分挖掘、利用社会内资源,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建议成立市青年工作委员会,成员来自市相关部门、社会各个方面,其职能主要是协调、组织、发动各成员单位按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和社区共建范围的青少年道德教育工作。同时,要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在各社区内普遍设立志愿者服务站,并按其特长优势加以规范、分类,组建专兼职的未成年人教育者队伍,为未成年人提供切实广泛的服务,并在实践中促进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

篇15: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情况调查报告

社区未成年人教育情况调查报告

一、前言

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关心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问题。我作为一个中学教师,从事教育工作,自然责无旁怠、尽心竭力。但是,有时又感到困难。学生在校期间,我们感觉管理教育的效果较好。不在学校期间,有些学生会有些反复。尤其是有些家庭或有困难、或教育方式不当、或不重视小孩的思想教育,我们就感到有些力不从心。这时,我们就想,在未成年人教育方面,社区能否发挥更大的、更积极的作用?

带着这个课题,我利用暑假走访了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XX社区等8个社区。就未成年人教育问题与街道办事处、各社区的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深入交谈,并仔细查阅了他们的活动记录,收获很大,也发现了很多问题。

二、问题

1.社区建设尚以满足人口居住条件为主,缺乏系统性、整体性、缺乏文化教育功能。社区缺乏自治主体机制,缺乏凝聚力。居民对原工作单位仍存在很大的依赖性,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较弱,绝大多数中青年很少参与社区事务。社区各类社团也以离退休的老年居民为主。

2.社区资源开发利用不足,资源闲置和供不应求的矛盾突出。一方面社区内机关、企业、大专院校、中小学校和科研部门等人才济济,但这些人才优势在社区建设工作中并未得到充分利用,一定程度上造成人才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活服务和文体活动的需求在明显增加。但目前社会上,尤其社区能提供的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数量有限,供不应求。与此同时,一些企事业单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政府投资建设的设施(如体育场、电影院、礼堂等)却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

3.社区教育工作者队伍薄弱、专业素质较差。目前在社区一线工作的干部职工,大多没有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普遍存在年龄偏大、学历偏低、专业知识缺乏的现象,难以胜任社区教育和发展的需要。

4.社区教育投资机制不健全,缺少充足的资金保障。社区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而目前社区普遍缺乏资金。政府投入跟不上社区的发展和居民文化生活的需要。社区资金来源又缺乏灵活的投资机制。社区经费紧张,难以开展更多的、层次更高的活动。阅览室里的书籍数量不足、更新太慢。这极大地影响了社区工作的开展和社区品位的提升。

5.有些家长在孩子参加社区活动方面观念错误。在升学的压力下,有些家长要求孩子最多的就是作业、看书,一般不支持孩子参加社区活动。假期,有的家长借口孩子要去探亲,有的家长大量安排了孩子去补习功课,有的家长怕孩子受累,千方百计阻止孩子参加。这给社区作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延伸、发挥社区教育功能产生了极为不利的影响。

调查中我们也感到,这些年来,政府越来越重视社区建设,重视社区在建设和谐社会、培养未成年人方面的作用。社会各界也在大力倡导、积极行动。社区本身也在积极探索提高自身建设,加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尤其在提升社区文化品位和加强对未成年人教育方面作了大量的工作。有些社区还积累了很多好的工作经验。

三、思路、途径和方法

下面就社区培养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思路、途径和方法问题谈一些自己初浅的认识。

(一)什么是健康人格?

我个人认为,能比较客观地认识自我和外部世界,开放的,对所承担的学习和其它活动有胜任感,充分发挥潜能的,对父母、朋友有显示爱的能力,有安全感,喜欢创造,有能力管理自己的生活,有自由感,这就是健康人格。也就是我们经常说的“四有新人”,即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二)工作思路:

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培养未成年人健康人格,我们应确立以培养高素质的合格公民为目标,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为龙头,以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两翼,对未成年人实施基础道德教育、培养未成年人健康人格的工作思路。开展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未成年人的各项活动,力求坚持创新,不断探索未成年人健康人格培养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努力增强未成年人健康人格培养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未成年人的综合素质。

(三)工作途径和方法:

1.政府搭台,社区唱戏。

政府是加强社区建设、创建和谐社会的领头人。应充分发挥政府的领导职能,为社区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更多的机会,真正起到政策扶持、经济支柱、后勤保障的重要作用。如XX市政府9月承办的第二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就是很好的例子。当时,国家领导同志、有关部委和地方负责人、专家学者、先进典型代表齐聚XX,围绕“公民道德建设与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畅所欲言,献计献策,探讨进一步加强改进公民道德建设的措施和方法。它极大地推动了我市的公民道德建设,为形成全社会关注公民道德建设,尤其是关注未成年人的道德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又比如:XX市妇联推进以“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的“双合格”家庭教育活动。它以提高家长素质,帮助家长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家庭环境为目标,以面向基层、服务家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为原则,以自主参与、自我教育、亲子互动、共同提高为特征,通过开展教育宣传实践和表彰活动,促进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和传播。除了组织“我做合格小公民”幼儿故事、儿歌赛,“双合格”幼儿故事、童谣赛,“放歌XX”幼儿书画比赛、“双合格”幼儿书画赛等活动,还成立了社区家庭教育宣讲团,在社区举办多次“未成人年保护法”巡回讲座,使“双合格”家庭教育的理念在社区群众中得到了有效推广。今年6月以来,市妇联、市教育局又联合推出了“家庭教育阳光计划”系统讲座,邀请了全国知名家庭教育专家、团中央《知心姐姐》杂志心理健康教育报告团讲师到我市各学校、社区巡讲,从而构建起了一个“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2.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为社区文化建设摇旗呐喊、加油助威。

篇16:工读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工读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的调查报告

工读学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调查报告

一、**学校的概况

厦门市**学校1998年11月由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建校,1999年4月正式开办。工读学校由市教育局主办、市公安局和司法局协办,并派员参加管理工作的一所特殊学校。它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接受工读教育的学生改变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并掌握一定生产劳动技术和职业技能的合格公民。在校学习期限一般是一至三年,参照原来的文化程度,将72名在校生编为初一、初二各一个班,初三年段两个班,学籍仍保留在原学校,其进入工读学校的经历不记入学籍档案。毕业后由原校发给毕业证书,并一视同仁参加升学考试,在校生按同等初中收费,另收生活等费用450元。工读生毕业后,学校还有一年时间对他跟踪,发生问题,还要帮教。?

五年多来,**学校先后接收工读生372名,从其中145名调查的错误、违法性质来看,大体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一是长期旷课,夜不归宿,严重违反校规的19名,占13.1%;二是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对抗辱骂老师的31人,占21.38%;三是有偷盗、赌博、抢劫、勒索行为的85人,占58.62%;四是有流氓习气,挑逗女同学,直至犯有两性错误的6人,占4.14%。?

几年来,**学校认真贯彻“立足教育、挽救孩子,科学育人,造就人才”的办学指导思想,对在校生要求集中食宿,实行半封闭式、半军事化管理,进校三个月不让回家,切断社会关系。在管理教育中坚持严格管理和耐心说服教育相结合;在课程安排上,以部编教材为主,正课教育与社会辅助教育、适当劳动锻炼相结合;在教育方法上以表扬鼓励为主,坚持表扬鼓励与批评惩诫相结合。全体教师既是传道授业的师长,又是他们学习生活的密友。几年来,他们在教育挽救这批后进生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明显的成绩,把这批处于犯罪边缘的后进生中的大多数改造成好学上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的好孩子。据已经离校的'83名工读生调查,已拿到毕业证书的有34名,占离校总数的40.96%,有44名工读生因表现好,学习进步,被批准返回原校就读,占离校总数的51%。还有2人入团,1人入党参军。原工读生林某某,去年毕业后考入某中等专业学校。当他拿到入学通知书时,激动地哭了。他说:“我是个浪子,我所以有今天,是老师帮助教育的结果。”初二年段阮某某的妈妈一再夸工读学校办得好。她说:“是**学校挽救了我的孩子,现在小阮的学习成绩不仅是公认的好,还学会了洗衣服,干劳动活。放假一回到家,就帮助家里干这干那。”现在她对孩子的前途充满了信心。?

二、在校生犯错违法的根源

从现有在校的72名工读生的年龄来看,大部分是十三、四岁的孩子,最小年龄仅12岁,最大年龄也才16岁,他们是怎样走上错误违法道路的?从59名犯有各种错误违法行为工读生来看,大部分都可以从他们的家庭和家教中找到原因,归纳起来,有以下四种情况影响着未成年人的发展和健康成长。一是家庭结构不健全。有父无母或有母无父,或父本文来源于本资料权属本网网,放上鼠标按照提示查看本网网更多资料母双亡或父母离异。这种不和谐的家庭在小孩的心理和性格形成上产生负面影响。二是家长丧失或缺乏监护管教能力。使这些小孩长期无人管束,致使他们为所欲为恶习不断。三是溺爱娇惯型的。使小孩从小养成娇横行为,无心读书,大把花钱,无钱便勒索同学。四是双职工、双劳力型的。家长平时没精力管,听之任之,孩子出了问题又不够冷静,态度粗暴,造成孩子的逆反心理和家长对立。?

如果说家庭缺乏管教或管教方法不当,是孩子走向后进违法的主要原因,那么社会的不良影响就是它的外因或条件。一是受不良思想和社会风气的影响。诸如“金钱第一”、“利己主义”贪图享受等思想行为,对孩子们的毒害作用不可低估。二是受后进未成年人群体的影响。这些孩子不少人爱交朋友,如果交上了有不良行为的孩子,就有可能在他们的影响下走上邪路。三是受不良娱乐场所的影响。一些孩子入迷于泡网吧、玩电子游戏机,这是许多孩子逃学旷课的重要原因之一。许多孩子就是从玩游戏机、泡网吧开始,逐步走上偷窃“勒索”、赌博等违法道路的。在校学生出现错误违法行为,学校当然难辞其咎。一些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而放松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一些教师对教育后进生缺乏爱心,总想把他们推出门去了事。一些老师管教方法不当,促使一些后进生越走越远。?

三、调查后提出的建议

通过这次调查对我们有以下几方面启示:?

1、创办工读学校是预防未成年学生走上犯罪道路有效形式。厦门市**学校创办五年多来,挽救了许多处于犯罪边缘的后进生,成绩是明显的。很难想象,如果没有工读学校,不知这372名后进生会有多少人走上犯罪道路。因此,结论只有一个:工读学校只能办好,不能不办。?

2、各中小学对在校生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应对学生加强思想品德教育尤其是法制教育。建议在初中阶段应根据学生的接受能力,真正、有效地进行一些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两法”的教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教育、初步的《刑法》知识教育以及禁毒知识教育等,这对未成年学生的成长是必不可少的。学校老师尤其要关爱帮助、引导后进生,包括犯有严重不良行为、轻微违法行为的后进生,使他们不致于滑入歧途,应把他们“拉进来”求进,而不能“推出去”变坏。?

3、各级领导、各个部门和工、青、妇等群众团体应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作为一件大事来抓。这就要求各家庭各学校和全社会都要提高对未成年人的管理教育,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形成网络。同时,要加强文化市场管理,这是预防未成年人走向错误违法道路的重要环节,对只顾赚钱,不顾社会后果者应予有力制约。

赡养问题调查报告

农民工问题调查报告

环境污染问题调查报告

校园问题调查报告

近视问题调查报告

养老问题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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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制度解析

网络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影响的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问题调查报告论文(通用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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