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科目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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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会计准则科目研究论文

篇1:新会计准则科目研究论文

新会计准则科目研究论文

摘 要:20**年财政部出台了新的会计准则,会计从业职员理解应用新会计准则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就新会计准则中的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用度处理、负债用度处理相关科目进行了深进解读。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解读

1 “资产减值损失”科目中资产减值计提的解读

准则指南中,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项目有28个,可分为三种情况:

(1)17个项目涉及到计提减值的规定。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油气资产、商誉、采用本钱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共15个项目有计提减值的明确规定。另外,在“1231坏账预备”科目的应用说明中提到:对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治理权限报经批准后作为坏账,转销应收款项,借记“坏账预备”,贷记“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支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这说明预支账款、长期应收款2个项目也需要计提坏账预备。

(2)8项资产其性质或计量属性决定了不必计提减值。货币稳定作为现代会计的一个假设,货币资产项目就不存在减值的题目;交易性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均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其价值减损是通过后续再计量体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既按公允价值计量,也计提减值预备);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期限短,发生减值的可能性极小,减值题目忽略不计;固定资产清理反映的是尚未清理完成的固定资产净损失,已经内含减值计提因素;研发支出中的用度化支出部分在期(月)末转进“治理用度”科目,无余额,资本化支出部分在期末是“准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增加所得税用度、冲减资本公积等方式反映其价值减损。

(3)3个项目准则指南中没有明确规定是否计提减值。如一年内到期的非活动资产、其他非活动资产、长期待摊用度等。

2 资产用度处理涉及收益、本钱、用度等科目的解读

(1)资产购置用度处理。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手续费、过户费、印花税等税费,作为投资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取得存货发生的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回属于存货采购本钱等交易用度计进存货本钱,即采购材料发生的采购用度,借记“材料采购”科目或“在途物资”科目,采购商品发生的采购用度,记进“库存商品”科目;取得融资租赁资产发生的用度计进租进资产价值,借记“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经营租赁中出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用度,即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回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进当期损益,假如金额较大则予资本化,在整个经营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进相同的基础分期计进当期损益;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的手续费、过户费、印花税等税费记进“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科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属于企业的长期资产,企业持有的意图和其本身的变现能力都不同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手续费、过户费、印花税等税费构成其进账本钱,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本钱)”科目。长期股权投资的交易用度处理分三种类型:

①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包含交易用度的合并对价与取得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保存收益。

②非同一控制下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发生的直接相关用度计进合并本钱。

③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非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理;投资性房地产,外购和自行建造过程中发生的交易用度计进本钱;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发生的交易用度计人本钱,固定资产的预计弃置用度,按现值计算确定应计进固定资产本钱的金额和相应的预计负债;生物资产,外购生物资产发生的交易用度计人生物资产本钱。可以看出,长期资产的初始直接用度一般记进其本钱,短期资产的初始直接用度一般记进当期损益(如交易性金融资产、经营租赁资产,但存货例外)。

(2)资产后续用度处理。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工程物资一般无后续用度。对于存货的后续加工本钱:

①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用度计人存货本钱。

②非正常消耗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用度,不能回属于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的其他支出,不计进存货本钱,在发生时确以为当期损益。

③需要通过长时间的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借款用度可以资本化,否则只能用度化;融资租赁资产,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内按实际利率法将未确认融资用度进行分摊,计进“财务用度”或“在建工程”科目;投资性房地产的后续支出,符合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的资本化,否则用度化;在建工程发生的治理费、征地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及应负担的税费等,借记“在建工程(待摊支出)”科目。自营工程领用的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应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分为工程提供的水、电、设备安装、修理运输等劳务,及满足资本化条件借款用度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修理用度等,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进固定资产本钱,如有被替换的部分,应扣除其账面价值,不满足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修理用度等,在发生时计进当期损益。即能增加资产价值的后续用度一般资本化,记进该项资产的本钱。

(3)资产处置用度处理。融资租赁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元处置用度。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处置用度,通过“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库存商品的处置用度通过“销售用度”科目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用度借记“其他业务收进”或“主营业务收进”科目。固定资产的处置用度记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在建工程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借记“在建工程”科目,盘盈的工程物资贷记“在建工程”科目,由于自然灾难等原因造成的在建工程报废或毁损,减往残料价值和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后的净损失,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可以看出,除了在建工程外其他资产的处置用度均记进相关损益。

3 负债用度处理涉及损益、负债、资产等科目的解读

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19个负债类项目中只有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涉及到用度处理,且只有初始用度和后续用度,不涉及处置用度。

(1)初始用度的处理。企业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发生的交易用度,借记“投资收益”科目;对于应付票据,企业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借记“财务用度”科目;企业借进长期借款时预先扣取的利息借记“长期借款(利息调整)”科目;企业发行债券发生的折价、相关用度等借记“应付债券(利息调整)”科目;对于长期应付款(主要对应两类资产:企业融资租进固定资产,企业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价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购人有关资产),发生的初始直接用度借记“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科目。

(2)后续用度的处理。短期借款的利息用度不再采取预提的方法,而是在资产负债表日借记“财务用度”、“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交易性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的利息用度均在资产负债表日按摊余本钱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借记“在建工程”、“制造用度”、“财务用度”、“研发支出”等科目。

4 结语

随着经济的发展,会计知识也在不断更新,会计从业职员必须不断学习才能跟上时代的步伐,在会计准则发生重大变革的情况下,会计从业职员应结合当前的经济背景理解新会计准则变革的必然性,以及由此产生的更为公道的会计处理原则与方法,进步自身专业水平,才能在工作中不断接受新挑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

[2]于小镭,徐兴恩.新企业会计准则实用手册[M].北京:机械产业出版社,.

篇2:企业会计准则科目

企业会计准则科目

一、会计科目类别的变化

在旧的准则下会计科目的类别分为五大类,即资产类、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成本类和损益类科目。而在新准则下,除了以上的五大类科目外,还增加了共同类科目。该大类科目个数不算多,是以科目的余额方向判断其是属于资产,还是负债。若余额在借方便形成资产,若余额在贷方,便形成负债。

二、新准则下资产类会计科目的变化

(一)名称调整的会计科目

在资产类科目中,原“现金”现改为“库存现金”;原来的“物资采购”现改为“材料采购”。这些会计科目的名称发生了变化,但其核算内容却和旧准则下的规定相同,没有变化。

(二)删除或增加的会计科目

按照新准则的相关内容,取消了“短期投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分别由“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三个科目代替,若发生减值,则“交易性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持有至到期投资”的记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中。

在对存货核算的科目中,取消了“自制半成品”,“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增加了“周转材料”这一科目,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成为“周转材料”下的二级科目,本科目可按周转材料的种类分别在“在库”、“在用”和“摊销”进行明细核算。其具体的账务处理和原“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的核算相类似,这里不再一一赘述。原“自制半成品”核算的内容转入“生产成本”中进行核算。

增加了“代理业务”科目,核算企业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形成的资产,如受托理财业务进行的证券投资,受托贷款等。企业受托代销的商品,可将本科目改为“受托在销商品”科目。增加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核算投资性房地产的价值,包括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企业应当按照投资性房地产类别和项目分别以“成本”和“公允价值变换”进行明细核算。增加“长期应收款”科目核算企业融资租赁产生的应收款项和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产生的应收款项。增加“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核算企业应当分期计入租赁收入或利息收入的未实现融资收益。增加了“未担保余值”科目,核算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出租出资产的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也可单独设“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科目进行核算。删除了“待摊费用”核算科目。

在对无形资产核算中,增加了“累计摊销”科目,核算企业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计提的累计摊销。作为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累计摊销,也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应按无形资产项目进行明细核算,企业按月摊销无形资产价值时,旧准则下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无形资产”直接冲减无形资产的原值。而在新准则下,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累计摊销”不再直接冲减无形资产的原值。另外把商誉从无形资产中分离出来,为其单独设置了一个科目“商誉”,核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才会取得的商誉价值,企业应按企业合并准则确定的商誉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三)其他

有些会计科目的名称虽未发生变化,但其核算方式却较旧准则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例如材料购入到月底若结算单据仍未到,在旧准则下采取的是“月底暂估入账,下月初红字冲回”,而在新准则下,却不是“红字冲回”,而是做相反的分录来冲回。再比如结转材料成本差异时,若材料成本差异率为负数时,旧准则的'分录为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材料成本差异”,金额用红字,但在新准则下却是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借记“材料成本差异”,贷记有关科目、金额用蓝字,在上面两个例子中所用科目的名称虽没有改变,但核算方式却发生了变化。

三、新准则下负债类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准则下负债类会计科目变化最大的当属原准则下的“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合并为新准则下的“应交税费”,这两个科目的合并也使得原来计提税费时需编制的复合会计分录简化为了一借一贷的简单分录。需要注意的是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仍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应交土地增值税分不同的情况,又有不同的承担者,在具体的核算中应视不同的情况,对“应交税费”进行不同的核算。

原准则下的“应付工资”和“应付福利费”合并成新准则下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但“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较原来的“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的范围要大,其核算范围包括:一是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二是职工福利费;三是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是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四是企业按照国家《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五是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六是非货币性福利;七是其他职工薪酬。以上7项中的后5项在旧准则下核算为借记“管理费用”,贷记有关科目,而新准则下的核算变为先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再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或其他科目。

新增加了“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核算企业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新增了“递延收益”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政府补助准则确认的应当在以后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的补助金额。新增加了“应付利息”科目,核算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企业债券等应支付的利息。而这些项目的利息的提取在旧准则下的核算是借记“财务费用”或有关科目,贷记“预提费用”支付时借记“预提费用”,贷记“银行存款”。新准则下,用“应付利息”科目代替了上面会计分录中的“预提费用”。“预提费用”的核算范围越来越小。

四、新准则下所有者权益类科目及成本类科目的变化

(一)所有者权益类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准则下所有者权益类账户下一级科目的变化不是很大,但有些科目的明细科目变化却很大,例如资本公积在新准则下其明细只有“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和“其他资本公积”两个明细账户。在所有者权益类科目中新增加了“库存股”科目,核算企业收购,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企业为减少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库存股”,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二)成本类会计科目的变化

新增加了“研发支出”科目,该科目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而增设的核算企业进行研究与开发无形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在旧准则下这些研究开发支出一律进入“管理费用”,而新准则下,这些研究开发支出在“研发支出”中设置的“费用化支出”与“资本化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中进行核算。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产生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将费用化支出转入当期损益,即借记“管理费用”贷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如果研究开发项目有望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等。形成无形资产后再从“研发支出(资化支出)”转入“无形资产”,即借记“无形资产”,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

五、新准则损益类科目的变化

首先“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改为了“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改为了“其他业务成本”、“营业费用”又改回了原来的“销售费用”。“所得税”改成了“所得税费用”,而和所得税有关系的“递延税款”也分别由“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所代替。

其次,新准则将政府补助计为利得,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删除了“补贴收入”科目。除此之外还增加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核算企业交易性金融资产等公允价值变动而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贷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高于账面余额的差额,借方登记资产负债表日企业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余额的差额,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没有余额。(即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时,借记或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科目,贷记或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科目。)

新增加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可按资产减值损失的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在旧准则下,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坏账准备是进入“管理费用”,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贷款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进入“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建设工程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进入“营业外支出”。而在新准则下所有提取的各项减值准备均进入“资产减值损失”科目,期末该科目转入“本年利润”,结转后该科目没有余额。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盘盈在旧准则下是先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报经批准后再转入“营业外收入”科目,而在新准则下,固定资产的盘盈作为前期差错处理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核算,不再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和“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

篇3: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论文

关于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论文

我国《准则――无形资产》的该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表露、进步会计信息的质量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在1970年8月发布了《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17号逐一无形资产》(APB NO.17),随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发布了几项公告和解释,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信息表露进行了规范。接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各国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实践的基础上,也于12月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No.38)对相关的作出了规定。笔者拟就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涉及到的三个重要方面与国际和美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希看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

一、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的确认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指出,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进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资、律师资等用度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及开发用度,应于发生时确以为当期用度。现将其与国际和美国会计准则的相应部分作以下对比分析: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对研究及开发这两个术语未给予内涵及外延上的界定;而IAS No.38第7段将研究定义为“指为获取新的和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具有创造性和有计划的调查”;将开发定义为“是在开始贸易性生产和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于某项计划和设计,以生产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变的材料、装置、产品、工序、系统和服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研究及开发用度会计处理》也对研究及开发的内涵及外延给出了类似的界定。而我国既没有给出研究与开发的概念,也没有对研究及开发活动的范围进行界定,这必将造成企业在研究及开发用度确认上的不确定性及随意性、也降低了这方面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对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确认,我国会计准则中以是否依法申请取得为标准。这体现出准则制定者重证据以及出于稳健和简化核算的考虑。但同时该标准大大限制了企业确认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范围,不利于企业的长远。 IAS NO.38第42段指出“研究(或对项目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其第45段指出“只有当企业可证实以下各项时,开发(或内部项目的开发阶段)产生的无形资产才能予以确认:

(1)完成该无形资产,使其能使用和销售,在技术上可行;

(2)有能力使用和销售该无形资产;

(3)该无形资产如何产生很可能的未来利益,其中,企业应证实存在着无形资产的产出市场和无形资产本身的市场;

(4)假如该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那么应证实该无形资产的有用性;

(5)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

(6)对回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美国 APB NO. 17也提出了企业内部开发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用度予以资本化的三个条件:首先,这些用度应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用度,如获得专利权付出的法律用度;其次,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必须有明确的有效期;最后,这项无形资产不能是企业继续经营所固有,也不是企业整体的一部分。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本钱,我国以依法取得为分界线。依法申请取得时发生的用度才能予以资本化,而在此之前发生的研究及开发用度确以为当期用度。而国际准则以产生的.无形资产的六项确认条件为界,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前的支出确以为当期用度,而在此后发生的支出才可予以资本化。而美国无形资产及相关

会计准则则将具备上文所述的三个条件的用度予以资本化,而将研究及开发用度均列进当期用度。国际和美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我国以是否依法申请取得这一简单、一刀切的标准似乎更为公道科学一些。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第15段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及摊销作出了规定。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我国的规定与国际及美国会计准则在最长摊销年限上有差异。IAS NO.38摊销部分指出“有一个答应推翻的假定,即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自其可利用之日起不超过”,“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可能存在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一个长于20年的特定期间”。美国APBNO.17也规定“假如不能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则应在不超过40年的期限内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最长摊销年限才能长于20年;而我国规定为“假如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我国的规定正体现了该准则始终遵循的稳健原则,而且也顺应了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与快速更替,大量无形资产寿命迅速缩短的趋势。这将有效制约企业试图通过进步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来虚增利润的行为,从而堵住了一条很多公司借以进行利润操纵的渠道,规范了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本钱;应自企业的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均匀摊销”;即我国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摊销法。该规定与国际及美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也稍有不同。美国APB NO.17规定假如企业能证实其他摊销法更为合适,可不用直线法;IAS No. 38相应部分有如下规定:“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折旧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式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生产总量法。对某项资产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致的运用于不同期间,除非从该资产获取的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发生变化。”可见美国及国际准则中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规定在考虑了稳健及简便核算的条件下,企业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比我国的规定要灵活务实一些。

三、无形资产的减值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中最大的突破在于首次提出了对无形资产提取减值预备的要求,这将促使我国进步对无形资产的重视程度,使其所提供的财务状况更加真实可靠。美国及国际准则也都有相应的规定。美国APB NO.17规定“应定期审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假如情况表明原来预计的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已大大降低时,就应减少其账面价值”。 IAS NO.38第97段规定“在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减值时,企业应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NO.36)。该项国际准则解释了企业应如何检查其资产的账面金额,如何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及何时确认或转回减值损失”。

首先,对何时应对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第16段列出了三种情况即“

(一)该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等所替换,使其为企业创造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

(二)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三)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

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IAS NO.36第9段分内部及外部信息来源两种种别并列出七种迹象,即“外部信息来源:

(l)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解下跌,即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技术、市场、经济和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它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进步,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大幅度降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

(4)报告企业的净资产账面金额大于其市场资本化金额。

内部信息来源:

(5)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期或实体损坏;

(6)资产的使用和预计使用方式或程度已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7)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和将要比预期的差。”可见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远比我国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要翔实具体,其指导性及可操纵性也就更强一些。

其次,对于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为无形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中的较大者,并定义销售净价为无形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往因出售该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律师资和其他相关用度后的余额;使用价值为预期从无形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资产减值》相同。但是我国的无形资产的交易市场相当不完善,销售价格应如何确定?在我国现行的会计制度中没有考虑折现这一题目,而且我国企业治理的实践中考虑折现的情况也未几见,企业应如何预期未来现金流量?采取何种折现率来进行折现?这些题目在我国目前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均无指导性意见。为此,笔者建议我国应该国际及美国无形资产准则中的相应规定,对这些题目进行具体的解释和说明,给企业以更切实、更具体的指导。

综上所述,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更多的体现出一种稳健及简化核算的原则。而我国加进WTO在即,无形资产在经济生活和企业经营治理中所起的作用将愈来愈重要,这迫使我们必须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使其既有一定的现实性,又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考虑到现实,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接轨。

篇4: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论文

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较研究论文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的该准则的颁布和实施对规范我国企业无形资产的会计核算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美国会计原则委员会在1970年8月发布了《会计原则委员会意见第17号一一无形资产》(APB NO.17),随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发布了几项公告和解释,对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进行了规范。接着,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在综合考虑各国有关无形资产会计处理实践的基础上,也于1912月公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无形资产》(IASNo.38)对相关的内容作出了规定。笔者拟就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涉及到的三个重要方面与国际和美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进行比较分析,希望能对广大读者有所帮助。

一、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的确认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第13条指出,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资、律师资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及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现将其与国际和美国会计准则的相应部分作以下对比分析: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对研究及开发这两个术语未给予内涵及外延上的界定;而IAS No.38第7段将研究定义为“指为获取新的科学和技术知识并理解它们而进行的具有创造性和有计划的调查”;将开发定义为“是在开始商业性生产和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和设计,以生产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变的材料、装置、产品、工序、系统和服务”。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2号——研究及开发费用会计处理》也对研究及开发的内涵及外延给出了类似的界定。而我国既没有给出研究与开发的概念,也没有对研究及开发活动的范围进行界定,这必将造成企业在研究及开发费用确认上的不确定性及随意性、也降低了这方面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对于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确认,我国会计准则中以是否依法申请取得为标准。这体现出准则制定者重法律证据以及出于稳健和简化核算的考虑。但同时该标准大大限制了企业确认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范围,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IAS NO.38第42段指出“研究(或对项目研究阶段)不会产生应予确认的无形资产”,其第45段指出“只有当企业可证明以下各项时,开发(或内部项目的开发阶段)产生的无形资产才能予以确认:(1)完成该无形资产,使其能使用

和销售,在技术上可行;(2)有能力使用和销售该无形资产;(3)该无形资产如何产生很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其中,企业应证明存在着无形资产的产出市场和无形资产本身的市场;(4)如果该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那么应证明该无形资产的有用性;(5)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使用或销售该无形资产;(6)对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的计量”。美国 APB NO. 17也提出了企业内部开发无形资产所发生的费用予以资本化的三个条件:首先,这些费用应是可确指的无形资产的费用,如获得专利权付出的法律费用;其次,可确指的无形资产必须有明确的有效期;最后,这项无形资产不能是企业继续经营所固有,也不是企业整体的一部分。从以上规定中可以看出,对于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成本,我国以依法取得为分界线。依法申请取得时发生的费用才能予以资本化,而在此之前发生的研究及开发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国际准则以产生的无形资产的六项确认条件为界,在满足上述条件之前的支出确认为当期费用,而在此后发生的支出才可予以资本化。而美国无形资产及相关

会计准则则将具备上文所述的三个条件的费用予以资本化,而将研究及开发费用均列入当期费用。国际和美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比我国以是否依法申请取得这一简单、一刀切的标准似乎更为合理科学一些。

二、无形资产的摊销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第15段对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及摊销方法作出了规定。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我国的规定与国际及美国会计准则在最长摊销年限问题上有差异。IAS NO.38摊销部分指出“有一个允许推翻的假定,即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自其可利用之日起不超过20年”,“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才可能存在令人信服的证据表明某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一个长于20年的特定期间”。美国APBNO.17也规定“如果不能确定无形资产的有效期,则应在不超过40年的期限内摊销。而国际会计准则规定只有在极少数情况下,无形资产的最长摊销年限才能长于20年;而我国规定为“如果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期不应超过10年”。我国的规定正体现了该准则始终遵循的稳健原则,而且也顺应了目前科学技术高速发展与快速更替,大量无形资产寿命迅速缩短的趋势。这将有效制约企业试图通过提高无形资产摊销年限来虚增利润的行为,从而堵住了一条许多公司借以进行利润操纵的渠道,规范了企业无形资产的核算。

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成本;应自企业的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即我国无形资产的摊销采用直线摊销法。该规定与国际及美国会计准则的规定也稍有不同。美国APB NO.17规定假如企业能证明其他摊销法更为合适,可不用直线法;IAS No. 38相应部分有如下规定:“在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其应折旧金额,存在多种方法,这些方式包括直线法、余额递减法和生产总量法。对某项资产所使用的方法应依据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来选择.并一致的运用于不同期间,除非从该资产获取的经济利益的预计消耗方式发生变化。”可见美国及国际准则中对无形资产摊销方法的规定在考虑了稳健及简便核算的前提下,企业又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比我国的规定要灵活务实一些。

三、无形资产的减值

我国无形资产准则中最大的突破在于首次提出了对无形资产提取减值准备的要求,这将促使我国企业提高对无形资产的重视程度,使其所提供的财务状况更加真实可靠。美国及国际会计准则也都有相应的规定。美国APB NO.17规定“应定期审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情况表明原来预计的无形资产的获利能力已大大降低时,就应减少其账面价值”。 IAS NO.38第97段规定“在确定无形资产是否减值时,企业应运用《国际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IASNO.36)。该项国际准则解释了企业应如何检查其资产的账面金额,如何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及何时确认或转回减值损失”。

首先,对何时应对无形资产的可回收金额进行估计,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第16段列出了三种情况即“(-)该无形资产已被其它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二)该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三)其他足以表明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超过可收回金额的情形”。但与此形成对照的是IAS NO.36第9段分内部及外部信息来源两种类别并列出七种迹象,即“外部信息来源:(l)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解下跌,即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2)技术、市场、经济和法律等企业经营环境,或是资产的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3)市场利率或市场的其它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资产使用价值时采用的折现率,大幅度降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4)报告企业的净资产账面金额大于其市场资本化金额。内部信息来源:(5)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实体损坏;(6)资产的使用和预计使用方式或程度已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将发生重大变化,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7)内部报告提供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和将要比预期的差。”可见国际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远比我国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要翔实具体,其指导性及可操作性也就更强一些。

其次,对于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为无形资产的销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中的较大者,并定义销售净价为无形资产的销售价格减去因出售该无形资产所发生的律师资和其他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使用价值为预期从无形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的现值。这些规定与《国际会计准则第38号——资产减值》相同。但问题是我国的无形资产的交易市

场相当不完善,销售价格应如何确定?在我国目前现行的会计制度中没有考虑折现这一问题,而且我国企业管理的实践中考虑折现的情况也不多见,企业应如何预期未来现金流量?采取何种折现率来进行折现?这些问题在我国目前的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中均无指导性意见。为此,笔者建议我国应该参考国际及美国无形资产准则中的相应规定,对这些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给企业以更切实、更具体的指导。

综上所述,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更多的体现出一种稳健及简化核算的原则。而我国加入WTO在即,无形资产在社会经济生活和企业经营管理中所起的作用将愈来愈重要,这迫使我们必须考虑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无形资产会计准则,使其既有一定的现实性,又有一定的前瞻性;既考虑到中国现实,又考虑到与国际惯例接轨。

篇5:会计研究论文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论文

会计研究论文新会计准则的变化论文

同现行会计准则相比,新会计准则的重要变化体现在6 个方面:

1、计量基础有了比较大的变化

在会计基本原则和会计要素的计量这两个方面,新基本准则出现了较大变化。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将权责发生制作为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基础而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将实际成本计价原则作为会计计量属性而不再作为一般原则,同时取消了配比原则和划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由于公允价值的应用,计量成为此次准则修改中的一大亮点。美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比较侧重公允价值的应用,以体现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据悉,财政部为此多次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讨论相关问题。考虑到中国市场发展的现状,此次准则体系中主要在金融工具、投资性房地产、非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等方面采用了公允价值。总体上说,新的原则体系,是对原来基本准则中有关基本原则的变更、补充和完善,从而进一步强调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2、取消了发出存货成本计算的后进先出法

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即新准则将存货发出成本的确定方法仅包括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三种方法,取消了移动平均法和后进先出法这两种方法。根据调查,发出存货实际成本后进先出法不具有普遍性,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情况,不能提供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相一致的会计信息。存货先进先出计价方法的选择对企业的影响具体体现在存货的价格波动上,这一核算办法的变动,将使企业利用变更存货计价方法来调节当期利润水平的惯用手段不能再被使用,使所有企业的当期存货费用反映的都是实际的历史成本,而没有人为调节因素,便于对企业的经营业绩进行分析和比较,提高了会计信息的使用价值。

3、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发生变革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年度终了,企业应计提的减值损失准备如果高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应按差额补提损失准备;如果低于已提损失准备的账面价值,应按差额冲回已提的损失准备;已确认并转销的资产减值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应当调整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至于如何计提、计提比例是多少,则完全由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判断,这给企业管理当局粉饰财务报表和经营成果提供了可能。针对借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操纵利润的问题,新资产减值准则明确,计提的减值准备不得转回,这也是新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之一。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的不得转回是针对长期资产减值而言,流动资产如存货、短期投资、应收款项等的减值问题由其他的准则来规范。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利用大幅计提减值准备进行利润调节的公司,有可能在20xx 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xx 年执行新会计准则后,这些隐藏利润将再也没有机会浮出水面。从上市公司实际计提的减值准备来看,一些公司的减值准备甚至超过了当期净利润。这些公司若在20xx年报中转回部分减值准备,其利润将大受影响。

4、债务重组方法发生变革

《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强调了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的前提条件,并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实质条件,提高了该准则适用的精确性。在会计处理上,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按新规定,一些无力清偿债务的公司,一旦获得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其收益将直接反映在当期利润表中,可能极大地提升其每股收益水平。因此,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会因此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平,值得投资者关注。

5、 所得税处理方法发生变革

所得税准则是本次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修订的一项重要内容。本准则没有按照原《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那样,将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是直接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第12 所得税》的相关精神,引入了计税基础的概念,实行了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新所得税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会计重心,资产负债的定义、确认和计量成为财务会计研究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表的逻辑合理性受到重视,不允许不符合资产、负债定义的任何项目列入资产负债表。根据暂时性差异,计算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由此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包括了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适用税率发生变化的,应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重新计算,除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应当将其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6、企业合并报表会计处理方法发生变革

(1)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放弃使用公允价值,以避免利润操纵。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对价形式上是按双方确认的公允价值确认,而实质上并非是双方都认可的价值,尽管公允价值是要经过中介机构评估确认,但是人为操纵因素过多地干扰了公允价值的实现。因此,相当一些上市公司通过合并重组一夜暴富,甩掉了亏损帽子的事例屡见不鲜。因此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对价按资产账面价值进行会计处理,是从我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和市场经济发展的实际出发,谨慎地使用公允价值,规范企业盈余管理行为,提高企业利润的可信度。

(2)合并报表基本理论的变革。与《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相比,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这一变革,对上市公司合并报表利润将产生较大影响,同时使上市公司利用母公司或子公司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

新会计准则以先进、科学的理念为指导, 立足中国的实际, 在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了中国的国情,较好地处理了会计的国际化和中国特色的关系。颁布和实施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结束了我国会计制度和准则两张皮的历史,必将对我国的会计事业和经济发展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财政部副部长王军表示:新准则实施后,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和审计质量得到了明显提升,财务报告决策地位和会计审计水平有了较大幅度提高,对于我国资本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意义重大。我们要应用好新会计准则,对于实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敢于面对。这就要求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学习和领会新会计标准的精神实质,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以此来提高自身的职业判断水平。使我国的企业通过执行新会计准则在优胜劣汰的变革中随机应变,最终成为适应国际大环境的赢家。

篇6:新会计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

第三条 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

第四条 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

第五条 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六条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七条 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

第八条 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

第九条 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

第十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十一条 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三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第十五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第十七条 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第十八条 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

第十九条 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三章 资 产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二条 符合资产定义和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资产定义、但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四章 负 债

第二十三条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现时义务是指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义务,不属于现时义务,不应当确认为负债。

第二十四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的负债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

(一)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

(二)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二十五条 符合负债定义和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符合负债定义、但不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项目,不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五章 所有者权益

第二十六条 所有者权益是指企业资产扣除负债后由所有者享有的剩余权益。

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又称为股东权益。

第二十七条 所有者权益的来源包括所有者投入的资本、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留存收益等。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是指不应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利得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损失是指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 费 用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 利 润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 会计计量

篇7:新会计准则

第二十八条 所有者权益金额取决于资产和负债的计量。

第二十九条 所有者权益项目应当列入资产负债表。

第六章 收 入

第三十条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第三十一条 收入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增加或者负债减少、且经济利益的流入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二条 符合收入定义和收入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七章 费 用

第三十三条 费用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第三十四条 费用只有在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从而导致企业资产减少或者负债增加、且经济利益的流出额能够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第三十五条 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等发生的可归属于产品成本、劳务成本等的费用,应当在确认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等时,将已销售产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等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支出不产生经济利益的,或者即使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但不符合或者不再符合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导致其承担了一项负债而又不确认为一项资产的,应当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三十六条 符合费用定义和费用确认条件的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八章 利 润

第三十七条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第三十八条 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三十九条 利润金额取决于收入和费用、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金额的计量。

第四十条 利润项目应当列入利润表。

第九章 会计计量

第四十一条 企业在将符合确认条件的会计要素登记入账并列报于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又称财务报表,下同)时,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计量属性进行计量,确定其金额。

第四十二条 会计计量属性主要包括:

(一)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二)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三)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

(四)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

(五)公允价值。在公允价值计量下,资产和负债按照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计量。

第四十三条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

第十章 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十四条 财务会计报告是指企业对外提供的反映企业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的文件。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会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报表。

小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可以不包括现金流量表。

第四十五条 资产负债表是指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六条 利润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七条 现金流量表是指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八条 附注是指对在会计报表中列示项目所作的进一步说明,以及对未能在这些报表中列示项目的说明等。

第十一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准则自1月1日起施行。

篇8:新会计准则环境下中学财务管理研究论文

新会计准则环境下中学财务管理研究论文

国家财政部于20xx年颁布了新会计准则,这是继 年会计准则修订后又一次大规模修订。将新老会计准则对比后可以发现,会计准则在基本思想与具体操作方面都有了较大的变动,而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使中学财务管理工作产生巨大的变动。

一、新会计准则变化内容

新会计准则的出台是迈向国际化的重要一步,是我国会计惯例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发展的主要表现。该表现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突破了传统会计标准在制定上需要所有行业及所有制互相分开的做法,将会计制度作为前提,以强调会计信息生成为主,具有更强可比性;第二,会计信息具有极强的真实性。

新会计准则通过三方面的保护,体现了会计信息以真实性为核心不动摇的决心。同时将市场因素的变化作为资产价值变动的主要因素之一。第三,将我国会计惯例与国际惯例进行接轨,推动了二者协调发展。以“重实质,轻形式”作为会计核算基本准则,在核算负债、完善财务报告、资产计划以及确认收入等方面保持与国际会计管理的一致。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国家会计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也在不断进步与完善。无论新会计准则怎么变化,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出台,都是为了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财务管理工作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出台,也产生了一定变化,传统的财务管理体制已经无法满足当前形势下学校财务工作相关要求。基于新会计准则视角下的中学财务管理改革是一项复杂、全面的工作。

因此,中学财务管理工作,必须以会计准则变化为引导方针,不断进行创新与改革。

二、新会计准则对中学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中学财务管理人员专业知识要求

我国传统会计准则体系内容具有一定片面性,其核心重点集中在工商企业准则方面。新的会计准则在原有准则基础之上,将覆盖领域扩大到金融、保险、农业等诸多方面,全方位覆盖了各个企业的经济业务,填补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业务处理规定的部分空白。当前看来,大部分中学财务管理人员对专业知识的认识与掌握来自于自学,没有接受过系统训练与专业培训,对新兴知识区域存在许多盲点,知识点的掌握也不够全面,在工作中容易出现理解方面与解读方面的错误,不利于中学财务管理者对新知识的学习与掌握。

(二)中学财务管理人员道德要求

会计方法与政策由于新会计准则的实施,有了多样化的选择。与此同时,会计信息在真实性方面也有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人员在会计活动中必须遵守的`、会计职业特征所体现的执业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都可以称为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工作所处位置较其他职业而言十分特殊,人际关系与社会关系显得比较敏感,因此,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要求也比较高。会计人员除了要具备专业业务处理能力之外,还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公德精神、极强的法律意识与法制观念。会计人员要适应新会计准则提出的性要求,必须做到两个方面的进步:第一,不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理解国家制定相关制度的中心思想与现实意义,在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的同时保证一颗公平心;第二,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与职业精神的建设,二者缺一不可。

(三)中学财务管理人员后续学习能力要求

新会计准则与国家财务报告准则有着一定的共通性,由此可以看出,新会计准则是以国家财务报告准则为基础制定的。新会计准则与国际接轨,对会计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努力学习新知识与新技能来不断提升自己,时刻学习也是会计从业人员必备的素质与要求。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形式不断加深的今天,我国经济发展与世界接轨是必然的趋势,该形式下的新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事业工作人员将终身学习作为必须遵守的一项准则而贯彻始终。

三、新会计准则视角下中学财务管理策略

(一)加强对中学财务人员的培训。

我国中学财务人员大部分都是自学新知识,一般情况下会存在知识面较窄等问题。学校方面需针对这一现状提出解决措施。

中学应该对教育、财政会计部门主管进行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专业培训,具体方法为:当地财政部门或教育中心与中学达成组织协议,定期或不定期在中学举办会计知识讲座,主讲人可以是专业讲师或者工龄较长的老会计师。学校方面应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参加讲座,在提高理论知识的同时促进会计人员与讲师之间的交流,获取前辈经验,帮助会计人员提高专业能力与操作水平。相关部门可以将新会计准则相关知识培训作为会计职称评定的一项考核指标,上推动更多人来学习新会计准则,提高整体素质。

(二)树立财务人员正确职业道德观

会计工作的特点就是将诚信与技能融于一体。真实、诚信、不弄虚、不做假是支撑会计关系得以存在的基础,一旦会计人员思想产生动摇,那么这些基础便会支离破碎,会计行业也将不复存在。因此,中学财务管理人员在从事会计活动工作中,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正确价值观,坚决抵制违反乱纪行为,保证会计工作的公正与公平。

(三)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预防隐性资产流失

针对中学固定资产制定详细的报废、采购、计划制度,加强管理。学校方面应按照计划需求购置固定资产,杜绝盲目购买现象的发生。遵循公正公开原则,保证供应的同时按需购买。资产购置完毕后,固定资产管理权应交予财务部门,并建立相应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可通过账本记录形式,管理固定资产。必要情况下,可以在财务部门内部设立一名监管专员,定期对账务进行清查与控制,会计人员之间可以互相监督,保证每一个岗位都有一个负责人,该负责人在肩负任务的同时还应承担岗位责任。此种责任制度下,财务工作定能有序进行。

结束语

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为中学财务管理带来了机遇与挑战。中学财务管理人员应直面挑战,加强自身专业水平建设、道德文化修养,努力提高自身综合能力。摒弃传统会计人员培养模式,运用创新理念,为学校培养出卓越的会计人员提供保障。通过各种形式提高财务人员道德水平,推动中学财务建设与完善。

参考文献:

[1]姚雪梅.新会计准则视角下的中学财务管理分析[J].中国经贸,20xx,(8):222-222.

[2]檀朝良.新会计准则视角下的中学财务管理探讨[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24):183-184.

篇9: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效果评价研究论文

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效果评价研究论文

摘要:在对新会计准则进行简要概括的基础上,详细讨论了如何运用公允价值对新会计准则的运行效果进行评价。

关键词:运行效果;公允价值;评价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善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

一、新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债务重组;借款费用;引人公允价值;金融工具准则的变革;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的变革;权责发生制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准则;存货管理办法的变革;财务会计报告内容的变革;特殊行业的特殊任务;完善了对金融企业和创新金融业务的规范。

新的会计准则主要规范了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确认和计量原则、财务报表的总体要求等。在38项具体的准则中对我国目前各行业企业中存在的各类经济业务,明确了会计处理的具体原则和规范。具体原则根据基本原则制定,主要有一般业务准则、特殊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一般业务准则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等准则项目。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准则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报告准则指规范各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准则,包括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关联方交易及其披露等项目。为了给首次执行新准则的企业提供规范和指导,新准则体系中还包含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用于新旧标准的衔接。而金融类与非金融类两大类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作为整个标准体系共同的应用指南,规范新准则体系下会计科目的设置、账务管理、报表体系的'构成、报表项目的内容、报表格式等。

二、新会计准则在会计确认方面的体现

1.在资产确认方面的体现

《准则》第二十条规定:资产是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判断某一项资源是否为企业资产通常以是否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为标准,这比较容易理解。对于一项资产 如果没有拥有其所有权,但能够控制它,也应当视为企业的资产。最典型的交易事项就是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承租期内,从法律的角度看固定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出租方,但由于资产租赁期长,接近租赁资产的使用寿命。承租方控制该项资产的使用,获得资产带来的经济利益,同时也承担了资产的相关风险,从本质上看该资产应该属于承租方。因此.承租方将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视为自有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与核算。

2.在收入确认方面的体现

《准则》第四条规定:商品销售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是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三是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四是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五是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从以上收入确认的条件可以看出,能否确认为收入关键是要看其体现的经济实质而不是所表现的形式。比如,对于有退货选择权的商品销售,如果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即使商品已经发给买方,但风险和报酬仍然没有转移,所以发出商品时没有确认收入,待退货期满买方不退货时方可确认收入。 3.在费用确认方面的体现

《准则》中借款费用资本化或是费用化,遵循的是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准则第五条规定,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由此可见,借款费用资本化开始的时点应该是关注借款费用的发生是否与购建或者生产资产有直接的关联只有将筹集的资金真正用到购建或者生产资产的活动中,才能将借款费用资本化。准则第十二条规定: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人当期损益。

三、公允价值在新会计准则效果评价中的应用

我国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组成。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是我国会计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公允价值作为一个重要的会计计量属性得到具体应用,它标志着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单一历史成本计量模式被历史成本、公允价值等多重计量属性并存的计量模式所取代。

国际会计准则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公允价值是指熟悉情况并自愿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础上进行资产交换或债务结算的金额。如果金融工具在活跃和流动的市场上交易,其标明的市价(需经实际交易发生的交易费用调整)提供了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定义的公允价值是:在自愿的交易者间的当期交易中,资产买卖、债务发生或结算的金额,而非强迫或清算的价格。在活跃的市场上,交易单位市场报价是公允价值的最好依据和计量基础。如果具有适用的市场价格,公允价值就是交易数量与市价的乘积;如果没有适用的市场价格,公允价值则应基于所处环境,采用适当的估值技术来确定。公允价值计量强调了客观性、公允性、相关性和可靠原则,为了保证公允价值的正确运用及操作性。新准则规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应当根据以下三条原则确定:1、公平交易中销售等合同协议价;2、在活跃市场中的买方出价:3、如果上述两项都不存在,以 获取的最佳信息(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结果)为基础估计。

参考文献:

[1]徐 虹 林钟高:会计准则研究性质、制定与执行[M].北京:经济管理版社,.

[2]李江峰:企业绩效考核有效性研究[J].学术交流,,(3).

[3]侯忠义:最新企业会计准则实务[M].北京: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

[4]王 军 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会计准则,全面提升会计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服务效能[J].会计研究,2006,(8).

篇10:海峡两岸基本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论文

海峡两岸基本会计准则比较研究 论文

提要:作者以中国大陆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台湾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两个文本为依据,对海峡两岸会计准则制定实施、基本会计准则架构、基本原别三项具体内容等进行了比较研究。

阎德玉:本校会计系教授, 1941年出生。

为适应建立巾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中国大陆于199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并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早在1971年(民国60年4月30日)台湾地区修正通过了《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共6部分56条。①此后台湾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又对前会计评议委员会所发布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加以增删修订,于1982年(民国71年7月1日)作为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一号公布了《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1981年10月18日又进行了修订。

一、会计准则制定实施比较

海峡两岸会计准则的制定动因、制定机构、发布时间和适用范围均有一定的差异。

中国大陆制定会计准则的动因是:为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并明确其制定根据是“会计法”,台湾会计准则的制定,与美国一位会计师1970年访问台湾时,就如何发展台湾的会计事业提出的三项建议(制定会计原则,颁布查帐准则,拟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无不有直接的关系,但其根本动因是台湾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从准则制定机构比较,中国大陆的会计准则由政府部门(财政部)制定,同时成立由各方面代表参加的会计准则评审委员会,作为财政部制定和实施会计准则的咨询机构。台湾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是由台湾会计师公会财务会计委员会公布和台湾会计研究发展基金会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修订。由政府制定和实施,其优点是:使会计准则具有行政法规的性质,可以增强实施的力度,提高实施的效果。但也可能会产生一些负面影响,因为“会计准则不仅是审慎推理与实证研究之成果,亦是政治行为之产物。”②由财政部制定准则可能会产生过度体现财政立场与利益,兼顾协调其他方面的立场与利益不够。从台湾会计准则公布与修订机构的人员看,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台湾制定机构的民间性,参加人员的代表性,对于会计准则的技术性和科学性有一定的保证,对于协调兼顾各方利益具有制衡作用。但是,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计划的科学、制定程序的严谨、审议严格规范相比,海峡两岸的中国人尚需进一步借鉴与学习。

台湾会计准则制定发布的时间比中国大陆制定实施会计准则要早。这个时间差距意味着什么?至少反映了经济发展水平、会计发展水平的差距。世界各国或地区制定会计准则的时间有先有后,但其先后顺序与其经济发达程度、推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先后基本上是一致的。这一事实进一步证明了会计准则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

中国大陆《企业会计准则》明确了适用范围,即“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台湾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未明确适用范围。这里首先要研究应不应该明确适用范围?从道理上讲,任何一项规则都有其规范约束的对象,如同足球规则适用于足球比赛一样,会计准则亦应明确适用的范围。如何确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一种选择是“所有企业”,另一种选择是“部分企业(如上市公司或一定规模的企业)”。笔者认为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应根据会计准则的内容而定。对于“能置之四海而皆准,行之万世而不移”的会计准则内容,③如大陆的《企业会计准则》和台湾的《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均属此类,应适用于所有企业。而像台湾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二十一号:转换公司债之会计处理准则,就不可能适用于所有企业。最近,中国大陆以财政部文件形式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明确规定:“上市公司从1月1日起执行,其他企业可暂不执行。”

二、基本会计准则架构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共10章66条,其架构由三大基本部分组成:总则与一般原则;会计六要素的确认与计量原则;财务报告。《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共7章58条,其架构与《企业会计准则》相同,亦可分为三大基本部分:基本原则;资产、负债、业主权益(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损益计算;财务报表。

两者基本架构的主要区别有以下两点:

(一)会计要素的划分

《企业会计准则》将会计要素(亦称财务报表要素)划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为静态要素亦称资产负债表要素。收入、费用、利润为动态要素亦称损益表要素。《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仅明确了资产、负债、业主权益三要素,在“损益计算”中涉及到收入、费用、利润,但没有作为独立的会计要素予以明确,世界各国或地区对会计要素的划分不尽相同,如美国就将会计要素分为资产、负债、权益、业主投资、分配给业主、综合净利、收益、费用、利得、损失十个要素。十个要素亦分成两大类。第一类包括资产、负债及权益三要素,是描述某一时点资源及资源请求权的金额,亦称静态要素。其他七项要素则描述在特定时期内影响企业的交易、事项与状况,亦称动态要素。大陆对会计要素的划分体系与美国会计要素的划分体系基本相同,只是美国对动态要素的划分更详尽一些,因而更确切一些。

(二)财务报告与财务报表部分

《企业会计准则》第九章为财务报告,其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或者现金流量表)、附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第六部分为财务报表,其内容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业主权益变动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及其附注。

两者的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

1.财务报告与财务报表的范围有别,前者大,后者小。“编制财务报告的各种目的,而不仅以财务报表所传输的信息为限。虽然编制财务报告的一些目的,基本上和财务报表相同,但某些有用的信息用财务报表传输较好,而某些信息则通过财务报告提供比财务报表更好,并且有时只能用财务报告来提供。”④

2.财务报表种类的区别。台湾将“业主权益变动表”(或者保留盈余表)作为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列的报表。“业主权益变动表”或者“保留盈余表”有编制的必要,但从报表之间的关系看,它们只能是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附表,对主表中的某些项目作更详尽的反映。大陆对财务状况变动表作了较灵活的规定,即亦可编制现金流量表。台湾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中,没有提及现金流量表。但是,海峡两岸在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中,都已用现金流量表取代了财务状况变动表。台湾已于1989年12月28 日以财务会计准则公报第十七号公布了“现金流量表”准则。大陆也于1995年4月21日发布了“现金流量表准则(征求意见稿)”。

海峡两岸用现金流量表取代财务状况变动表的作法,事实上是受美国影响、向美国学习的结果。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1987年发布了“现金流量表”准则公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1992年12月发布了“现金流量表”准则,被代了于1977年10月发布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准则。可见,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对国际会计准则的制定都具有重大影响。

三、基本原则的比较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第一部分为基本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原则为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会计基本假定和会计一般原则。

(一)会计基本假定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的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的内容,实质上分别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货币计量并币值稳定、会计期间四项基本假定。

《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的内容,实质上分别为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期间、货币计量并币值稳定四项基本假定。

两者都有四项会计基本假定的内容,在准则中都没有使用“基本假定”概念。

早在50年代末,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会就关切基本假定的研究,1958年,该会的一个特别研究项目委员会应用了三个基本名词:假设(Postulates)、原则(Principles)和规则rules)。美国多数学者认为基本假设是来自环境而比原则更为基础的会计概念。1961年美国会计研究论文集第1号“会计的基本假设”是研究会计基本假设的代表著作。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 1989年 7月公布的《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基本假定”为其单独的一节,具体描述了权责发生制、持续经营两项基本假定。在1975年1月公布,1994年11月格式重排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会计政策的揭示》中,明确提出:“持续经营、一致性和权责发生制是基本的会计假定。当财务报表遵守了基本会计假定时,就不需要对这些假定作出揭示”。⑤

在现实的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教学、有影响的会计准则中,都是明确与广泛使用“会计基本假设”概念的。笔者认为:海峡两岸的会计准则都应鲜明地使用“基本假设”概念,将现有条款的内容作为对各项基本假设描述的组成部分。这样,既体现了与国际惯例接轨,又能将会计理论研究、会计教学、会计准则制定三者相互协调与结合。

(二)会计一般原则

无论是理论的探讨,或者是准则的制定,关于会计一般原则包括的内容,至今尚未取得共识。

《企业会计准则》中,从第十条至第二十一条,分别为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一致性、及时性、可理解性(充分表达)、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谨慎原则(稳健性)、历史成本原则、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重要性等12项一般原则。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中,第六条、第八条与第十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分别为历史成本原则、重要性原则、稳健性(审慎性)、一致性、可靠性、及时性、权责发生制、实质重于形式等8项一般原则。此外,第四十四条为配比原则,第四十六条为区分资本支出与收益支出原则,共计10项。

经过比较,归纳如下几点:

1.两者的共同点,都有可靠性、一致性、及时性、权责发生制、配比原则、稳健原则、海峡两岸的基本会计准则,都未明确列出一般原则的名称,都只是对各项一般原则作了具体的描述。

2.《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而在《企业会计准则》中没有。国际会计准则中亦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信息要想忠实反映它所拟反映的交易或其他事项,那就必须根据它们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是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的反映。交易或其他事项的实质,不总是与它们的法律或设计形式的外在面貌相一致的。”⑥

3.《企业会计准则》中有相关性、可比性和可理解性三项原则,而在《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中没有。在国际会计准则中有相关性、可比性、可理解性。论述相关性时,强调“为了使信息有用,信息必须与使用者的决策需要相关”。“信息的预测作用和确认作用是相互联系的”。⑦论述可比性时,强调“使用者必须能够比较企业在不同时期的财务报表,以便明确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变化趋势”。“可比性这一质量特征有一个重要的含义,即应把编制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这些政策的变更以及变更的影响告诉使用者”。“对可比性的要求,不应混同于单纯的统一性,并且不应允许成其为引进经过改进的会计准则的一种障碍。”⑧论述可理解性时,强调“财务报表所提供的信息的一条基本质量特征就是要让使用者便于理解”。⑨

4.《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将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配比原则未作为一般会计原则的内容,而是作为财务报表要素(会计要素)的确认原则。这种处理方法与最新国际会计准则是相同的。国际会计准则在《编制和呈报财务报表的结构》中的第95段论述费用确认时强调了“配比原则”。第96段、第97段强调了“区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原则”。⑩

根据上述归纳的4点,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首先,海峡两岸关于会计一般原则的内容,通过学术交流可以求得认识上的一致。我个人认为以直接关系到财务报表质量特征的会计准则,作为一般原则的内容。并鲜明地标出各项一般原则的名称。

第二,大陆应增加“实质重于形式”一般原则;台湾应增加“相关性”、“可比性”、“可理解性”三项一般原则。

第三,《企业会计准则》应将配比性、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两项原则,从会计一般原则中移至会计要素(费用)确认原则之中。

如果按上述想法改进之后,列入会计一般原则的内容有了一个规范的标准;既能使海峡两岸的会计一般原则统一起来,又能与国际会计准则协调一致。

四、三项具体内容的比较

三项具体内容的比较,包括资产确认、流动负债和资本公积。

(一)资产确认准则比较

《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条:“资产是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第十六条:“资产系指企业透过交易或其他事项所获得之经济资源,能以货币衡量并预期未来能提供经济效益者”。

确认计量资产有四个要件: 1.资产的实质是经济资源;2.作为一项资产,必须为企业所拥有或控制;3.可以用货币计量;4.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的经济利益。

台湾的资产确认准则全面包含了资产确认的四个要件。而大陆的资产确认准则缺少“能为企业提供未来的经济利益”要件。企业取得和运用资产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经济利益。因此,在大陆资产确认准则中应加进这一要件。

(二)流动负债准则比较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第三十条:“流动负债为将于一年内以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偿还者。但营业周期长于一年者,得改以一个营业周期作为划分流动及非流动之标准,采用该项标准时,应在财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企业会计准则》第三十六条:“流动负债是指将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付货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付利润、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等……”。

两者比较,其主要差异在于台湾的流动负债准则强调了“以流动资产或其他流动负债偿还”。美国的会计书籍亦强调“流动负债系指可以合理预期需动用流动资产,或产生其他流动负债加以偿还之负债”。(11)

这里需要讨论的问题是:流动负债是否必须用流动资产或新的流动负债来偿还?中国大陆会计制度改革之前,企业的资金实行分口管理与控制,要求流动资金来源对应流动资金运用,两者保持平衡关系,其流动负债偿还(减少),必须是流动资产减少或者是另一项流动负债增加。但是会计制度改革之后,企业的各种资金可以融通使用,长期负债可以形成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亦可以形成长期资产。因而流动负债并不强调用流动资产或产生流动负债偿还。大陆有的企业用长期资产或长期债券投资作抵押取得银行短期借款,到期无力归还时,按合同规定处理抵押品归还借款的作法就是例证。

笔者认为,作为流动负债确认准则,应强调其偿还期,不应强调用什么偿还。在各种金融工具广泛使用的今天,更应如此。

(三)资本公积金准则比较

《一般公认会计原则汇编》第三十五条:“……资本公积包括股本溢价、受领赠与、处分固定资产之溢价、资产重估增值及自合并而消灭公司承受之资产减除负债之债务及对股东给付额后之余额。并在第五十条规定:“处分固定资产之收益应依其性质列为当年度之营业外收入或非常利益,于次年度将该项收益减除其应负担之所得税后之净额,转入资本公积”。

《企业会计准则》第四十条:“资本公积金包括股本溢价、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价值等”。

两者的差异是:台湾的资本公积准则包括了处分固定资产之溢价的内容。大陆处分固定资产的溢价或收益,作营业外收入处理,不转入资本公积。

客观地讲,处理固定资产产生溢价或价益,其原因很复杂也很难判定。可能的因素有:原先计提折旧过低;物价上涨所致;处理中卖方处优势地位形成等。

大陆的规定比较简化且易于操作,处分固定资产的收益扣除所得税后的部分,成为可分配的价值。台湾的规定增加了股东权益,处分固定资产的收益扣除所得税后的部分,成为不可分配的价值。

大陆和台湾对处分固定资产之收益的处理方法,都能作出一定的解释,问题在于准则制定者、实务操作者如何选择。

最后,笔者想要说的是:会计观念孕育会计思想,会计思想系统化形成会计理论,不同的会计理论决定对会计方法的选择与运用。当今世界,既是经济高速发展的社会,又是观念快速更新的时代。我们必须立足现实,放眼未来去认识、研究会计问题。

①③朱国璋:《近代会计理论之介绍》(增订本),第146~152页,台湾中华书局,1971。

②(11)(美)Kieso Weygadt,《中级会计学》第8版,上册,姜家训译,第19、509页,台湾西书出版社,1995。

④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论财务会计概念》,姜尔行译,第12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

⑤⑩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最新国际会计准则》,浙江会计师事务所编译,汪祥耀主编,第43、21、19~21、35~36页,浙江人民出版社,。

⑥同⑤第21页。

⑦⑧⑨同⑤第19~21页。

篇11:会计准则论文

摘要:本文从上市银行的收益、上市银行风险管理水平、上市银行的监管、上市银行金融风险四个方面阐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银行的影响。

关键词:新金融工具准则;上市银行;影响

一、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银行收益的影响

(一)对上市银行利润的影响

全面实施新会计准则以后,将给商业银行损益确认的标准带来根本性的改变,最显著的就是金融机构所持有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变化要直接计入损益或权益。金融工具的价值受到利率、汇率、价格等指标波动的影响,随着商业银行衍生金融工具交易量的大幅增加,势必造成期末利润的波动性增加。同时,根据新准则,银行持有金融资产的收益和损失不是在报告期末反映,而是要立刻确认,这将缩小商业银行盈余管理的空间。

(二)对上市银行不良贷款的影响

在不良贷款方面,新准则改变了贷款按五级分类计提减值准备的传统做法,减少了人为因素对减值准备计提额的影响。相比之下,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更具有相关性与客观性,也更符合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的要求,但是在操作上难度也更大。由于减值准备是商业银行经营利润的备抵项目,所以对减值准备计提的规定使得银行利润的可控性进一步下降。同时,也带来了有关银行的不良贷款余额及新增额是否会发生异动的疑问。由于新准则初始运用,贷款减值准备计提方式的改变究竟会给计提准备带来多大的差异,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数据,因此,对银行损益和收益的影响程度尚不能准确评判。

(三)金融资产转移使上市银行收益复杂化

在终止确认中,银行针对金融资产和负债转移由此引起的损失和收益的确认,有两种可选择的方法,即确认、调整当期损益并先在权益项目中列报或者待金融资产出售后再计入损益。以上述方式确认的损益与按收入费用相配比的传统模式确认的损益共同组成了银行的最终经营利润,这不仅不符合传统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而且使银行期间净利润的内容更显得复杂化。

二、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银行风险管理水平的影响

(一)对上市银行利率风险管理能力的影响

全面引入公允价值后,银行会计核算将与复杂的资本市场和宏观经济环境更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市场环境的变化对银行的影响将会通过会计信息反映出来。当市场利率水平变化时,金融工具的重估值随之发生变化,进而导致银行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波动。因此,公允价值的全面引入要求银行对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具有较强的预见能力,这种能力具体反映为银行的利率风险管理能力。从风险的角度看,公允价值计价属性的引入,不仅仅是一项会计准则的变化,而且会给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观念、风险控制技术手段带来一次巨大的变革。

(二)对上市银行信用风险的影响

在国有银行的存款账户中,存在着大量忠实而低成本的居民储蓄存款。这些存款对市场利率的变化不太敏感,流动性较低,而对国家声誉的依赖性很强,双方形成了强大的资本联盟,是私有银行和外资银行所不能比拟的。国有银行股份制改革上市后,国家有关部门和国有绝对控股集团成为这些银行的超级大股东,所以即使在国有银行上市后,这一部分的资本仍然非常稳定。但是,新准则的实施特别是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国有银行的广泛应用及其财务报表的充分披露,将导致损益的波动迅速反映到财务报表之中,扩大银行业绩的波动效应。更为突出的是,随着银行经营业绩的下降及随之而来的金融资产贬值,尤其在我国目前这种特殊的资本结构情况下,将严重影响银行的声誉。声誉的损害使核心存款持有者对改制银行信心剧烈恶化,那么这些存款就会退出核心存款行列而转变为一般存款。如果在现有银行体系中盲目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可将单个银行的损益变动升级为银行系统的信用风险。三、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银行监管的影响

(一)对金融监管的影响

从银行稳定角度看,银行信贷质量要在准备金中得到体现,不仅要求对已经发生的损失计提专项准备,还要对可能发生的损失计提一般准备。而新会计制度要求,银行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才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提准备金是资产面值与未来全部现金流量贴现值之差,这与银行内部会计制度预测到的贷款组合发生的损失不一致,也与银行监管的审慎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新会计准则的实施会改变权益的范围,使监管资本计算的范围也要做相应的调整。特别是部分未实现的利得或损失将计入资本公积,使得监管资本偏离了审慎的要求,不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所以监管部门有必要根据新会计准则的会计数据实时对监管资本的计量范围进行调整。主要涉及负债和权益分类,可供出售资产、公允价值选择权以及现金的流套期的会计处理等方面对监管资本的影响。同时,由于资产负债项目的变化与衍生工具的表内核算,计算加权风险资产时信用风险与市场风险的组成部分也发生变化,监管部门应对权重和转换方式进行适当的调整,在审慎的前提下在会计资本和监管资本之间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

(二)对上市银行自身会计监管的影响

1.银行在公允价值运用中,由于客观计量和主观因素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产生,进而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质量,这样对会计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因素的影响可以通过修改监管资本计量范围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要剔除会计人员主观因素的影响,使公允价值能得到真实的反映,则需要在会计监管方式上进行创新。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积极推进商业银行按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的要求,加快开发内部评级法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正向激励与严厉惩罚并重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对相关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的管理,密切关注会计信息的变动情况,切实防止会计核算方法的滥用,逐步完善银行会计信息披露机制。2.对会计监管队伍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准则非常复杂,要求更高,它的实施对银行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管将带来巨大影响,很好地理解银行的会计要素及其处理方法是非现场监管分析和风险评级的必要条件。而现阶段的会计队伍和监管队伍的自身素质令人担忧。所以,开展对银行业务的会计核算,特别是对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方面的培训显得尤为重要,十分紧迫。监管部门要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会计监管人员分析商业银行财务状况及风险状况的水平,提高银行会计监管能力。

(三)促进了监管协调,解决贷款损失准备的会计处理和税收政策

按照新准则的要求,公允价值计量部分业务时,需要对未实现的损益进行确认,与税务部门据实纳税的基本原则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会影响银行的各项税收负担。此外,我国会计制度、税收制度以及监管当局对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要求也不完全相同,监管部门应与财政部、国税局加强沟通和协调,明确未实现损益纳税的税收政策、贷款损失税前的抵扣标准等,以更好地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实现监督标准和会计标准良性互动,使金融监管和会计监管协调发展。同时,应当改进和完善多元化的金融监管体制,加强银监会与人民银行、证监会、保监会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工作协调,合理划分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

四、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我国上市银行金融风险形成的影响

金融市场的迅速变化和监管机构自身能力的不足,导致我国目前的金融监管与现实之间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使得金融机构普遍存在管理层道德风险问题。由于存在政府公开或隐性的担保,资本实力有限或者监管乏力的金融机构往往会在利益驱使下倾向于投资高风险领域,导致资产的泡沫化。资产泡沫化的微观机制在于金融中介将投资集中在股票、债券和房地产市场,而宏观经济态势和微观经营主体对经营前景的错误预期以及各种基金、保险和投资银行机构的大量出现,再加之全球电子交易系统和国际游资跨越国界的迅速移动,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资产泡沫的加速生成、积累与演化。当资产泡沫化出现“风吹草动”迹象的时候,由于公允价值的计量模式会将这些金融风险放大,将进一步减少国有银行的核心存款。同时,银行的信用风险也迅速加剧。银行以及其它金融机构的财务状况会由此迅速恶化,很可能陷入经营困境,甚至破产。而银行在经济生活中特有的风险分担机制,此时就会转换成风险聚积效应,促使投资与信贷活动的终止。政府也会因援救倒闭或濒临倒闭的金融机构而支付巨大的财政开支,从而诱发货币危机。这样,就会同时出现银行业危机与货币危机,并相互加强,相互交织,最终加剧金融危机的演化进程。

【主要参考文献】

[1]朱海林.金融工具会计论[M].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陈小悦.关于衍生金融工具会计问题的研究[M].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3]路晓燕.公允价值会计的国际应用[J].会计研究,,(4).

[4]常勋.公允价值计量研究[J].财会月刊,,(1).

[5]杨雨宇.提高衍生金融工具信息披露透明度的探讨[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7).

篇12:新会计准则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变化

摘要:本文基于新会计准则下,资本公积科目实施核算形成的变化展开探讨,针对新旧会计标准该科目的差异进行了研究。

对提升会计信息水平质量,促进会计准则的全面更新发展,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篇13:新会计准则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变化

一、前言

资本公积为企业在发展经营阶段中基于外界捐赠、财产的重新估算增价以及股本溢价而构成的专项公积金。

其同企业的根本经营收益并无关联,而是同企业的资本密切相联系的贷项。

资本公积的形成需要投资方向企业投入资金,因此其所有权由投资方掌控,同时投资的金额将高于法定资本。

我国近几年对于该项会计科目的研究内容虽较多,然而对其概念的界定却没有形成全面共识,各个业界学者则保持者不同的观点。

本文由传统会计准则及其会计制度管理相关资本公积会计核算的实践业务囊括内容入手,进行了新旧会计准则中资本公积核算产生内容变更的相关比较分析,并探究了具体成因,挖掘了当前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内容包含的相关问题,对有效应对变更差异、合理解决资本公积科目问题,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二、基于新会计准则的资本公积核算变化

1.原会计准则资本公积科目具体核算

原有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制度规定,资本公积为一项较为特别的会计科目,其包含的核算工作内容类别丰富、较为复杂。

设置则涵盖资本溢价、赠予企业非现金总体资产以及股权投资、外币折算与关联交易差额、转账拨款、他类资本公积会计明细科目等,用于核算与之相对的具体事项内容。

上述资本公积中他类资本公积的会计核算则涵盖现金资本的赠予、债务重组、公积转入、明确不能支付的相关款项等。

2.新会计准则资本公积核算

新会计准则规定,资本公积会计核算形成了显著的变更,同原有资本公积内容比较,规定进行了全面精简,只包含资本溢价以及他类资本公积会计明细科目。

同时贷方登记的相关企业其资本公积提升数、借方资本公积登记降低数以及期末的余额总量位于贷方,映射出了企业具体资本公积的实际总量。

新会计准则规定的资本公积会计科目实践核算的具体内容变更主要变现在两方面内容。

第一方面为减少的内容,即将六类非经常的损益会计业务进行了减除。

为同国际领域会计准则操作体系实现良好的对接,其资本基金会计科目将不会囊括一些非经常损益的具体项目。

即新会计准则下,资本公积的会计核算科目去除了政府拨付款项、外币具体折算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关差额,授予捐赠以及企业债务重组的具体收入、应予以支付却不能履行的资金款项等。

另外,新会计准则将资本公积之中的他类资本资本公积会计科目明细内容中的具体核算事项也进行了对应的简化。

另一方面,新会计准则也丰富了一些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其中资本公积增加了资本溢价以及他类资本公积会计核算明细内容。

资本或股本的溢价会计科目,在核算阶段中,涵盖的内容不仅包括对一般类型企业资本溢价的核算、股份企业发行股票的具体股本溢价。

同时还丰富了相同控制模式下,企业经营合并相应的资本溢价。

相同控制管理下,企业经营合并构成了长期持续的股权投资,因此应于合并日依据获取的被合并对象权益账面体现的价值份额,进行长期股权经营投资的会计科目借记,并依据享有投资对象企业已经宣布却没能发放的各类现金股利以及资金利润,进行应收股利会计科目的借记。

依据支付具体的合并对价相关价值,进行资产科目的贷记,也可借记负债会计科目,依据相关差异额度,借记也可贷记资本公积其中的股本溢价会计科目。

当其中冲减有限,则需借记有关盈余公积,也可进行利润分配之中没有进行利润分配相关会计科目的借记。

再者他类资本公积之中的核算项目内容也实现了优化丰富,主体包括,基于权益法规定核算模式,增加了长期的股权投资相应变动业务,企业自行应用的房产;通过存货转成利用公允价值原理进行计算的房地产经营投资项目业务;将用于出售的相关金融资产以及企业从保有直到逾期投资经营进行二次分类的具体业务内容;用于销售金融资产产生的公允价值更新与贬值的经济损失、递延税包含的资本公积具体业务;基于权益结算相关股份的支付以及通过转换形成企业债券权益内容的明确等业务。

三、新旧会计准则下形成资本公积会计科目核算变化的根本成因

1.同国际准则全面对接,促进会计信息综合质量的优化提升

传统会计准则以及会计体制令较多非经常出现的损益项目列入到资本公积内容中,囊括了捐赠授予的资本收益,企业重组获取的收益、政府机构专项投入款项、关联性交易存在的差异以及应予以支付却不能担负的款项内容。

其最终目标在于预防企业、特别是上市股份公司进行的不良盈余操纵以及将会计报表非法粉饰的.做法。

当前,国际会计管理准则内容中相关非经常损益明确的定义为,企业通过非日常的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动,包括流入以及流出,应将其认定为营业发展外围的收支内容。

2.将历史成本作为根本计量基础,剔除外币差额折算

外币资金的资本投入为非货币的投资项目,当企业获取投资方投入的外币形式资本时,新会计准则规定,应利用交易日,也就是期汇率进行折算,将不再应用合同内容约束规定的汇率进行折算。

同时向企业投资的外币资本同对应的货币项目形成的记账本位币总体额度将不存在折算的相应差价。

3.新会计准则中会计科目以及核算贴近国际领域,有效预防利润造假

新会计准则为贴近国际领域,令会计科目与核算内容增加了股权的长时期投资、房地产项目的投资、保有直至期限规定的投资、可进行出售的相关金融资产以及可变化成债券的相关科目,丰富了项目内容。

该类新增项目之中包含有关资本公积会计核算科目的内容,具体目标则在于预防公司利润造假,导致其虚增以及虚减现象。

一旦投资价值形成了变更,倘若令相应的价值变更归记到公允价值损益之中,将会令公司利润形成波动,并较易变成一些公司企业为实现利润的虚增与虚减而应用的不良手段,为此应令其归入资本公积之中的他类资本公积科目内容之中。

四、结语

总之,新会计准则为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将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内容进行了优化变更,对提升会计信息总体质量水平极为有利。

我们只有科学探寻新旧会计准则的存在差异,进行有效对比分析,方能优化会计准则的完善发展,令其指导企业、单位的经营建设,并创设显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盖地,杜静然.会计准则变迁的自组织演化机理研究[J].会计研究,(06).

[2]刘泉军,张政伟.新会计准则引发的思考[J].会计研究,(03).

篇14:新会计准则内容

1、在新会计准则体系中,基本准则处于第一层次。基本准则涉及整个会计工件和整个会计准则体系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对38个具体准则起统驭和指导作用,各具体准则的基本原则均来自基本准则,不得违反基本准则的精神。它的作用不仅体现在具体准则的制定上,而且对实际工作也具有指导作用。

2、具体准则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二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制定的、用来指导企业各类经济业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规范。具体准则共有38项,其中,新制定的会计准则有22项,以前制定、现在修订的会计准则16项。它们是:

1号——存货准则;

2号——长期股权投资准则;

3号——投资性房地产准则;

4号——固定资产准则;

5号——生物资产准则;

6号——无形资产准则;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准则;

8号——资产减值准则;

9号——职工薪酬准则;

10号——企业年金基金准则;

11号——股份支付准则;

12号——债务重组准则;

13号——或有事项准则;

14号——收入准则;

15号——建造合同准则;

16号——政府补助准则;

17号——借款费用准则;

18号——所得税准则;

19号——外币折算准则;

20号——企业合并准则;

21号——租赁准则;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

23号——金融资产转移准则;

24号——套期保值准则;

25号——原保险合同准则;

26号——再保险合同准则;

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准则;

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准则;

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准则;

30号——财务报表列报准则;

31号——现金流量表准则;

32号——中期财务报告准则;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准则;

34号——每股收益准则;

35号——分部报告准则;

36号——关联方披露准则;

37号——金融工具列报准则;

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准则。这38项具体准则基本涵盖了各类企业的主要经济业务。具体会计准则可以分为一般业务准则、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和报告准则三类。一般业务准则主要规范各类企业普遍适用的一般经济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包括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建造合同,资产减值,职工薪酬,借款费用,收入,所得税,每股收益,股份支付,企业年金基金,政府补助,租赁,或有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企业合并,外币折算等准则项目;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准则主要规范特殊行业的特定业务的确认和计量要求,如生物资产,石油天然气开采,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金融工具列报,套期保值,原保险合同,再保险合同等准则项目;报告准则主要规范普遍适用于各类企业的报告类准则,如财务报表列报,现金流量表,中期财务报告,分部报告,关联方披露,合并财务报表等准则项目。

3、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处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第三个层次,是根据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制定、指导会计实务的操作性指南。它主要解决在运用准则处理经济业务时所涉及的会计科目、帐务处理、会计报表及其格式,类似于以前的会计制度。

金融企业的业务与工商企业的业务存在很大的区别,在会计科目的设置、帐务处理等方面不可能完全相同,所以有必要按两类企业的不同特点制定企业会计准则指南。

篇15:新会计准则内容

随着近两年资本市场的发展,部分企业开始采用新会计准则进行财务核算。经常被问到,存在哪些主要差异,笔者就浅谈几个常见的差异,希望能对有转换新准则需求的财务人员有所帮助。

1、新会计准则相对企业会计制度,更强调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可靠性和规范性,不再对是否有发票等税务问题进行强调(只是作必要的关注,毕竟税务问题只是财务的一个方面而已)。

因此,

(1)在新会计准则的报表中,已没有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项目,而是将这些项目,根据其核算的业务性质,分别计入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应付账款、应付利息、其他应付款、预计负债等项目中。

(2)留底的进项税金:反映在报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下。

(3)预付设备款:由于不符合流动资产定义,因此,在已经签订采购合同的情况下,应计入非流动资产的.项目。

(4)预付工程款:按工程进度结算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科目;超过工程量预付的,计入非流动资产。(注:不再根据发票情况进行核算,而是充分体现其“财务”属性)

(5)预付款项与应付账款暂估存在对应关系的,应对冲,以反映其财务本质。

(6)收入的确认,以所有权和风险转移为判断标准,而不是以是否开票(本条不是新旧准则的区别,只是特别强调一下:不按此标准核算的,无法满足资本市场对财务核算的基本要求)。

2、对于应收款项等,归入金融资产,需按照金融资产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坏账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其中,关于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政策和方法,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较大不同,需要特别关注。建议查看一下上市公司年报就知道了。

3、新会计准则规定,必须采用债务法对所得税进行核算。因此,受上述坏账准备通常需要计提的影响,递延所得税资产一般也都是需要确认和计量的。

4、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内容,做了进一步的分类,区分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等。

5、股份支付,需要确认和计量。

6、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范围有变化,权益法的核算方法有较大变化,需关注。

篇16:新企业会计准则

摘 要: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企业会计体系构建,2014年伊始,财政部颁布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本文根据其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浅谈此准则与原准则之间的联系与变化,分析新准则中增加的内容的作用,并阐述新准则中职工薪酬对我国的影响。

关键词:新会计准则;职工薪酬;会计处理;职工福利

一、引言

为了更好地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企业会计体系的构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的透明度,2014年伊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修订并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14〕8号。

该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并鼓励在境外上市的企业提前执行。

2014年新会计准则的修订、发布与实施,促进了我国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与完善,也标志着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

二、职工薪酬基本概念的变化

新企业会计准则中规定:“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在原概念的基础上,新概念增加了解除劳动关系的报酬或补偿,并将之前的“其他相关支出”更改为“补偿”,这使职工薪酬的定义更加贴切,减少各项定义的模糊性,各项福利的界限清晰,表述更为精准。

职工薪酬基本概念的变更,进一步扩大了职工薪酬的范围。

“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原准则没有提出离职后职工福利的范围,除了企业为职工们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外,离职后职工福利并没有明确的要求。

而新准则的颁布,增设了离职后福利,将职工薪酬的范围延伸,包含了给受益人的福利,并且将全职、兼职、临时工、劳务派遣工等的福利都被纳入职工薪酬中,这促使监督管理职工们依法纳税的同时,可以促进企业更好地贯彻执行新准则。

三、职工薪酬的新增内容

在新准则中,除了职工薪酬相关概念的变动外,另外新增加了许多内容。

新增内容包括: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离职后福利、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带薪缺勤

新准则中增加的带薪缺勤分为累积带薪缺勤和非累积带薪缺勤。

累积带薪缺勤是可以将带薪缺勤的权利结转至下期,本期未用完的带薪缺勤权利在未来期间可以使用。

顾名思义,非累积带薪缺勤则是不能将此权利结转至下期,并且无法得到现金支付。

这一项新增内容明确地将未来应付的义务在会计期间进行处理。

这一项在实际运用时体现了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的及时性,企业应当在职工实际发生带薪缺勤时的会计期间确认相关的职工薪酬。

如果职工在离开企业时得到了现金的支付,即说明他有带薪缺勤的权利,则企业就必须将全部累计的此权利的补偿金额支付给该职工。

2.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是指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与职工达成的基于利润或其他经营成果提供薪酬的协议。

这一计划的基本思想是将企业产生的利润按照一定的比例分给雇员,以促使雇员更好的为公司服务。

这种方式可以将企业与员工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此方法与符合企业的理财目标,即企业在生存发展的前提下,实现相关者利益最大化,是双方共赢。

但是,如果利润分享计划占直接薪酬的比例较大时,职工很难预测自己的经济收入,这会造成职工的经济保障不稳定,可能会引起人才流失的后果。

3.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劳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了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与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离职后福利这一概念的提出,是各项薪酬的界定范围更加明确与规范,并且在不同的薪酬上会计处理不尽相同,也使会计工作人员能更好地确认与计量各项薪酬,使会计体系进一步的完善,完整的规范了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

离职后福利的计划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这两者之间的主页区别是:前者指独立地向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支付义务,也不承担风险;而后者是除设定提存计划外的离职后福利,且企业承担风险。

原准则中的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便属于此项计划的设定提存计划的范围内。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外的所有职工薪酬,都应归纳在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中。

具体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

新准则新增了这一概念,实际是将除特殊薪酬外的福利都纳入此范围中。

引入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在实际情况中可能遇到的'长期职工薪酬,都囊括于此,以便完整规范与之相关的会计处理问题。

四、新准则职工薪酬对我国企业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的发布预示着我国的企业会计体制正在逐步走进国际轨道,这不仅影响到国家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的日益深化,这更标志着我国企业会计体制的日益完善、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趋同。

这次新准则共有十项准则的大幅度改动,其中职工薪酬相关事项的变更督促着我国薪酬制度更加完善。

通过新会计准则的发行,可以更好地引导我国经济文化的发展与进步。

新会计准则中职工薪酬的概念与会计处理进一步完善、各项福利的进一步明确,促使企业必须依法纳税、实事求是的稳步前进,更好地规避逃税漏税现象的发生,这对国家经济的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4.

[2]张宁飞.浅谈新会计准则下职工福利的会计核算[J].现代经济信息.2014(14).

[3]闫妙琳.论新应付职工薪酬会计准则的进步意义和存在的问题[J].时代金融.20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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