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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电子商务与税收发展管理思考论文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的迅速发展,国际税收理论和制度面临一系列严峻的挑战。在电子商务环境下,传统的国际税收准则和惯例难以有效实施,由此导致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有鉴于此,必须对现行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作合理的调整,建立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国际税收利益分享机制,切实保障世界各国的税收利益。
一、电子商务对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冲击
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国际间长期的合作与竞争已经在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方面形成了被各国所普遍遵守的基本准则和利益分配格局。
在所得税方面,国际上经常援引常设机构原则,并合理划定了居民管辖原则和收入来源地管辖原则的适用范围,规定了对财产所得、经营所得、个人独立劳务所得、消极投资所得等来源地国家有独享、共享或者适当的征税权。在流转税方面,国际税务中一般采用消费地课征原则。在消费地课税惯例下,进口国(消费地所在国)享有征税权,而出口国(生产地所在国)对出口商品不征税或是实行出口退税。绝大多数国家对于这些基本准则的共同遵守以及由此形成的相对合理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格局,在一定程度上分别保障了对生产国和来源国的利益,促进了国际间的经济合作和经济发展。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税收中传统的居民定义、常设机构、属地管辖权等概念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约束,传统贸易方式下所形成的国际税收准则和惯例难以有效实施,由此使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电子商务在所得税上对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影响
1.电子商务环境下所得来源国征税权不断缩小
(1)在个人独立劳务所得方面。由于电子商务形式给个人独立劳务的跨国提供造就了更为方便的技术基础,越来越多的个人独立劳务将会放弃目前比较普遍得到劳务接受地提供的形式,采取网上直接提供的方式,而被判定为在劳务接受国有固定基础的个人独立劳务会越来越少,也在实际上造成了来源国对个人独立劳务所得征税权的缩小。
(2)在财产转让所得方面。由于按现行规则,证券转让所得、股票转让所得等,转让地所在国没有征税权,而由转让者的居民国行使征税权。而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和发展,跨国从事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的直接买卖活动的情况会越来越多。来源国(转让地所在国)征税的规则,将使税收利益向转让者居民国转移的矛盾更为突出。
(3)在消极投资方面。由于电子商务形式的出现和发展,工业产权单独转让或许可使用的情况会越来越少,工业产权转让或许可使用与技术服务同时提供的情况会越来越多。因此,一些目前表现特许权使用的所得,将会改变存在形式而转变经营所得。这也会影响到来源国在特许权使用所得方面的征税利益。
2.常设机构功能的萎缩影响了各国征税权的行使
常设机构概念是国际税收中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一概念的提出主要是为了确定缔约国一方对缔约国另一方企业或分支机构利润的征税权问题。《OECD范本》和《UN范本》都把常设机构定义为: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营业活动的固定营业场所。按照国际税收的现行原则,收入来源国只对跨国公司常设机构的经营所得可以行使征税权,但是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现行概念下常设机构的功能在不断地萎缩。跨国贸易并不需要现行的常设机构作保障,大多数产品或劳务的提供也不需要企业实际“出场”,跨国公司仅需一个网站和能够从事相关交易的软件,在互联网上就能完成其交易的全过程。而且由于因特网上的网址与交易双方的身份和地域并没有必然联系,单从域名上无法判断某一网站是商业性的还是非商业性的,因此无法认定是否设有常设机构,纳税人的经营地址难以确定,纳税地点亦难以掌握,从而造成大量税收流失。
3.税收管辖权冲突加剧,导致各国税收利益重新分配
税收管辖权的冲突主要是指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与居民税收管辖权的冲突,由此引发的国际重复课税通常以双边税收协定的方式来免除。但电子商务的发展,一方面弱化了来源地税收管辖权,使得各国对于收入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另一方面导致居民身份认定的复杂化,如网络公司注册地与控制地的分化。这些影响都在原有基础上产生了新的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1)居民(公民)税收管辖权也受到了严重的冲击。现行税制一般都以有无“住所”、是否“管理中心”或“控制中心”作为纳税人居民身份的判定标准。然而,电子商务超越了时空的限制,促使国际贸易一体化,动摇了“住所”、“常设机构”的概念,造成了纳税主体的多元化、模糊化和边缘化。随着电子商务的出现、国际贸易的一体化以及各种先进技术手段的广泛运用,企业的管理控制中心可能存在于任何国家,税务机关将难以根据属人原则对企业征收所得税,居民税收管辖权也好像形同虚设。
(2)电子商务的发展弱化了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在电子商务中,由于交易的'数字化、虚拟化、隐匿化和支付方式的电子化,交易场所、产品和服务的提供和使用难以判断,使所得来源税收管辖权失效。外国企业利用互联网在一国开展贸易活动时,常常只需装有事先核准软件的智能服务器便可买卖数字化产品,服务器的营业行为很难被分类和统计,商品被谁买卖也很难认定。加之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服务也突破了地域的限制,提供服务一方可以远在千里之外,因此,电子商务的出现使得各国对于收入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各国政府为了维护本国的主权和经济利益,必然重视通过税收手段(比如扩大或限制来源地管辖权)来维护本国的利益,给行使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带来了相当大的困难,加剧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二)电子商务在流转税上对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影响
在流转税方面,现行消费地原则在实施时将遇到很大的障碍。在国际电子商务中,在线交易的所有商品交易流程都在网上进行,在现实中几乎不留下任何痕迹,消费地要对之征税就显得困难重重;而在离线交易中,由于购买地和销售地分离,买卖双方并不直接见面,出口国一家企业销售商品可能面对众多进口国的分散的消费者。这样,消费地要对所有的消费者课征税收也存在很大难度。例如,数字产品(如软盘、CD、VCD、书、杂志刊物等)如果以有形方式进口,在通常情况下是要征收进口关税的,但如果这些产品通过网上订购和下载使用,完全不存在一个有形的通关及交付过程,因而可以逃避对进口征税的海关的检查。因此,在电子商务状态下由消费者直接进口商品的情况将会越来越普遍,而对消费者直接征收流转税将会使税收征收工作出现效率很低而成本很高的现象。相对而言,由销售地国课税更符合课税的效率要求。
(三)电子商务免税政策对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影响
发达国家主要采取的是以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电子商务的免税政策不但不会对其既有的税制结构造成太大的冲击,反而会加速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发展中国家主要采取的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对电子商务免税尤其是免征流转税,会给这些国家造成的税收负担远远大于以直接税为主体税种的国家。在传统的经济格局中,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均能达成一个相对的平衡状态。但是在电子商务环境下,发展中国家多数是电子商务的输入国,如果对电子商务免税,发展中国家很可能因此变成税负的净输入国,从而在因电子商务引起的国际收入分配格局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此外,对电子商务免税会在不同形式的交易之间形成税负不均的局面,从而偏离税收中性原则。
二、电子商务环境下国际税收利益分配的调整
(一)对现行的国际税收利益分配原则和分配方法作合理的调整
建立新的国际税收秩序的核心问题是要在不同国家具体国情的基础之上,找到一种新的税收利益分配办法,国与国之间税收利益的划分必须依照新标准进行。
1.重新定义常设机构
按照现行常设机构的概念,常设机构可分为由固定营业场所构成的常设机构和由营业代理人构成的常设机构。从常设机构的发展来看,不论常设机构的概念如何变化,物(由固定营业场所构成的常设机构)和人(由营业代理人构成的常设机构)始终是常设机构的核心要素。在国际互联网上,不论电子商务如何发展,物和人这两个要素依然存在。因此,在电子商务条件下,必须对现行常设机构的概念及其判断标准作出新的定义。
(1)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与提供商可以构成常设机构。对于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能否构成企业的常设机构,主要从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能否完成企业的主要或者重要的营业活动,是否具有一定程度的固定性来考虑。在电子商务中,尽管没有企业雇员的存在,但由于网络技术的自动功能,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可以自动完成企业在来源国从事的营业活动。因此,该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完全可以认定为居住国企业设在来源国的营业场所。通常情况下,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总是与一定的地理位置相联系的,存在空间上的固定性和时间上的持久性。网络提供商变动网址和移动服务器,主要是为了逃避纳税,并非是由网络贸易本身的性质所决定的,不能以此为理由否定网址和服务器的固定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能够构成企业的固定营业场所。根据固定营业场所构成常设机构的理论,只要企业通过某一固定的营业场所处理营业活动,该固定营业场所就可以构成企业的常设机构。因此,网址和保持网址的服务器与提供商可以构成常设机构。
(2)网络提供商可以构成独立地位的营业代理人,进而构成常设机构。通常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商在来源国建立服务器提供各种形式的网络服务。相对于销售商而言,网络提供商就是按照自己的营业常规进行营业活动,其地位是完全独立的。有鉴于此,可把网络提供商提供服务器使销售商能够开展营业活动看作一种代理活动,这样,该网络提供商就应当属于独立地位的代理人,可以构成销售商的常设机构。如果该网络服务提供商仅向某一销售商提供网络服务,根据UN税收协定范本第5条第7款规定,同样可以构成该销售商的常设机构。
另外,对网上商品的特殊性问题,可以通过对一些传统概念进行重新修订和解释,使其明确化。如对于特许权使用的问题,在征税时可以把握一个原则:如果消费者复制是为了内部的使用,就将其划分为商品的销售;如果用于销售,则将其划分为特许权使用转让。
2.调整营业利润与特许权使用费的划分方法和标准
此项调整工作,可结合前面所述有关数字化商品有偿提供的应税行为类别判别的方法和标准来进行。凡是属于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而取得的所得,应被认定为经营利润;凡是有偿转让受法律保护的工业产权的许可使用权转让而取得的所得,应被认定为特许权使用费。
3.对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原则的适用范围进行调整
主要是扩大来源地管辖权原则的适用范围,相应缩小居民管辖权原则的适用范围。(1)将网上提供独立个人劳务的所得,全部纳入所得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范围;(2)将网上转让特许权利的所有权的所得、证券转让所得等财产转让所得,纳入所得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范围;(3)将网上提供劳务所得,至少是将提供技术劳务而获得的所得纳入所得来源地国的税收管辖范围。同时,进一步明确来源地管辖权的优先适用,以及来源地管辖权优先行使后居民管辖权再行使时缔约国在避免国际双重征税方面的义务。
(二)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与协调
在传统贸易方式下,国际税收的范围主要局限于处理各国因税收管辖权重叠而对流动于国际间的资本和个人的所得进行重复征税方面的问题。国际间长期的合作与竞争已经在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方面形成了被各国所普遍遵守的基本准则和利益分配格局。但是对于电子商务环境下的跨国交易而言,国别概念已经日渐淡出,几乎每个国家的税收都紧随其贸易跨出了国门,与其他国家的税收交汇于一处,从而形成了税基的“世界性”,并由此构成了远远大于以往国际税收范围的新的国际税收范围。因此,传统贸易方式下所形成的国际税收准则和惯例难以有效实施,由此使国际税收利益的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就在客观上要求各国政府从本国的长远利益出发,与其他国家建立更全面、更深层、更有效的协调与合作,即构建一种与全球经济一体化相适应的更具一体化特征的国际税收制度新框架,对世界各国的网络贸易涉税问题进行规范和协调
电子商务与税收
电子商务与税收李雪若 李伟
内容提要: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已广为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重视。本文综述了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的情况,并提出了对我国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初步思路和建议。
关键词:电子商务 税收 政策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应运而生的网络经济(电子商务是其组成部分),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人们现存的生活方式,并触及了现行的法律(包括税收法律)、制度、体制等社会规范。因而,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十分关注网络经济的发展,并适时研究、制定、完善本国和国际的经济贸易法则,以适应网络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经济全球化。
现行的税收制度是建立在传统的生产、贸易方式的基础之上并与之相对应的。而有别于传统商务的电子商务的出现,已使现行税收制度的一些规定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电子商务,并涉及国际税收关系和国内财政收入等一系列有关税制和税收征管的问题。
一、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与制定
目前,各国(主要是电子商务较为发达的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和地区)和国际性组织对生产商务的税收问题进行了深入、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已有少数国家颁布了一些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法规,一些国际性组织(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已就电子商务税务政策形成了框架协议并确立一些原则。具体而言,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主要是:是否对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是否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如何对电子商务征税。
1 是否对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这一问题首先是由美国提出的。美国是电子商务应用最早、普及率最高的国家。到目前为止,美国已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电子商务的税收法规,其要点是:免征通过因特网交易的无形产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关税;暂不征收(或称为延期征收)国内“网络进入税”(InternetAccessTaxes)。美国国内在对电子商务免征关税问题上达成一致后,于1998年,美国依仗其电子商务主导国的地位,与132个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签订了维持因特网关税状态至少一年的协议;1999年,美国又促使世界贸易组成员国通过了再延长维护因特网零关税状态一年的协议。
然而,美国在是否对国内电子商务暂不征税(主要是销售税)的问题上,至今未达成共识。目前,在美国围绕对国内电子商务征税的问题,已形成两大阵营,双方各执已见:一些联邦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正在酝酿提出永远(而不是暂时)禁止联邦、各州和地方政府对网络征税的法案。据分析,提出这一法案的理由是,在联邦政府的财政收入中以直接税(所得税)为主(占全部财政收入的90%以上),免征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对联邦政府财政收入影响甚少,(虽然电子商务在美国的发展十分迅速,但1999年网上交易额约200亿元,仅占全部零售业总额1‰)却可以促进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进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和产生新的税源。而一些州、地方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则对此持疑义,提出对电子商务以及其它远距离销售(如邮购、电话和电视销售)征税(美国多数州、地方政府及其立法机构支持这一提议),其理由,一是免征电子商务的税收(主要是销售税)将危及州和地方政府的14财政收入(在州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中销售税等间接税占50%左右),有可能迫使州和地方政府改征其它税种;二是免征电子商务的税收将使传统商务处于不平等竞争状态,有违税收“中性”、“公平”的原则。据报载,2000年,美国的一些州政府,如密西根州和北卡罗莱纳州已规定纳税人在填写1999年所得税表时须列明其网络花费金额,并以此支付地方销售税。佛罗里达州和其他一些州已在酝酿类似的做法。除上述两种对立的意见外,一些国会议员提出了一种妥协、折中的方案,即:将对电子商务3年内不征税的期限延至5年,以给美国政府足够的时间研究制定适合各种商务的税收政策并协调联邦政府与州、地方政府的关系。凡种种争论,在美国尚无最后定论。
美国制定对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一是避免不必要的税收和税收管制给电子商务造成不利影响,加速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至于州、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因免征电子商务税收而减少的部分,可通过联邦政府的转移支付予以弥补);二是为美国企业抢占国际市场铺平道路。目前,在世界上从事电子商务的网络公司中美国企业约占三分之二;在世界电子数字产品交易中美国占主要份额(仅1997年美国出口电子软件达500亿美元)。若免征电子数字产品关税,即可使美国企业越过“关税壁垒”,长驱直入他国而获利;三是美国国内的相关法律(美国联邦政府税法与州及地方政府税法,州与州之间税法不尽一致)、征管手段等尚不统一和完善,难以对电子商务实行公正、有效的监管,故而美国政府制定并坚持对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而作为世界经济大国、电子商务最发达国家的美国,其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趋向,对各国及国际间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将产生重要影响。
在电子商务发展规模上稍逊于美国的欧盟成员国,于1998年6月发表了《关于保护增值税收入和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报告》,并与美国就免征电子商务(在因特网上销售电子数字化产品)关税问题达成一致。但欧盟也迫使美国同意把通过因特网销售的数字化产品视为劳务销售征收间接税(增值税),并坚持在欧盟成员国内对电子商务交易征收增值税(现存的税种),以保护其成员国的利益。
在发展中国家,电子商务刚刚开展尚未起步。发展中国家,对国际上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的反应多为密切的关注。发展中国家大多希望、主张对电子商务(电子数字化产品)征收关税,从而设置保护民族产业和维护国家权益的屏障。
2 是否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1998年,一些国家政府和一些专业人士,在联合国会议上提出,除对电子商务交易本身征税外,新开征“比特(Bit电子信息流量的单位名称)税”。此提案一经提出,即遭致美国、欧盟的反对:美国政府多次提出报告,强调国际税收制度不应阻碍电子商务的发展,对电子商务不应开征新税(如“比特税”);1998年,欧盟通过决议,原则上同意不向电子商务开征新的税种,强调现行税法应公平适用于电子商务;OECD于1998年发布了“电子商务:课税框架条件”的报告,虽未明确表示反对开征“比特税”,但着重指出,各国应实施公平的、可预见的税收制度,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税收环境。目前,世界各国在是否对电子商务开征新税这一问题上的意见已趋于一致,即不同意开征“比特税”。
实际上,对电子商务征收“比特税”存在诸多问题:根据电子信息流量,能否区分有无经营行为(目前,因特网提供一些免费服务)?能否区分商品和劳务的价格?能否区分经营的收益?答案是:根据
电子信息流量是无法区分上述问题的。何况,一个网络公司的电子信息流量大,即表明该公司使用通信线路时间长、支付使用通信线路的费用多,而费用之中已含有税款。在笔者撰写此文的前几天(2000年2月7日),据报载:美国的“雅虎网站”受到“电脑黑客”的攻击。在攻击的高峰时刻,“雅虎网站”每秒种收到的查询请求高达“1吉比特”,比一些网站一年收到的信息量还要多!如按信息流量征收“比特税”,“雅虎”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网络公司将不堪重负(注:雅虎网站在正常情况,每天访问该网站的次数约3.5亿次)。此一例,可作为不宜开征“比特税”之佐证。
3.如何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这主要涉及有关常设机构、劳务活动发生地、电子交易数据法律效力、转让定价等有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
(1)常设机构的认定。现行的税法,对常设机构有明确的定义,即:常设机构是指一个企业进行全部或部分经营的固定场所(包括分支机构、工厂、车间、销售部和常设代理机构等)。而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往往是通过在一国(地)的因特网提供商的服务器上租用一个“空间”(即设立一个网址)而进行网上交易,它在服务器所在国(地)既无营业的固定场所,也无人员从事经营。在国际税收中,一国通常以外国企业是否在该国设有常设机构作为对其营业利润是否征税的界定依据,而现行税法关于常设机构的规定已不适用电子商务交易中常设机构的认定。对此,有的国家提出把网址或服务器视为常设机构,在网址或服务器所在国(地)征税,其依据是:一是企业租用的服务器是相对固定的,企业对其拥有处置权;二是企业租用的服务器可被看作类似位于一国(地)的销售机构;三是企业通过租用的服务器在一国(地)进行了经营活动,因而可把网址定为常设机构。对于电子商务交易中常设机构的认定问题,在国际上尚未定论。
(2)劳务活动发生地的认定。如今,因特网的普及使人们可以坐在家中的电脑前,为另一国(地)的消费者提供诸如会计、法律、医疗、设计等劳务,而不需要象传统劳务活动那样,在另一国(地)设立从事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也不需在另一国(地)停留多少天。因而,现行税法有关劳务活动的“固定基地”、“停留时限”的规定,已不适用于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劳务活动。因此,对独立个人和非独立个人,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劳务活动发生地的认定,则需重新予以确定。由此可见,由于电子商务交易方式的特点(不受或较少受空间地域的限制),已使常设机构、劳务发生地的认定发生困难。
(3)转让定价问题。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电子商务交易转让商品更为容易,更易于跨国公司将利润从一国转移到另一国,因而,各国对电子商务交易中的转让定价问题日益关注。欧、美等国和OECD对此进行研究,指出,电子商务并未改变转让定价的性质或带来全新的问题,现行的国际、国内的转让定价准则基本适用于电子商务。但是,由于电子商务摆脱了物理界限的特性(不受空间地域的限制),使得税务机关对跨国界交易的追踪、识别、确认的难度明显增加。因此,各国在补充、修改、完善现行有关转让定价准则的同时,应加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设施(包括硬件、软件、标准等)的建设,提高对电子商务的电子数据核查的数量和质量。
(4)数字化产品性质的认定。对于通过网络下载的数字化产品(如电子出版物、软件等)的性质如何认定?在1998年10月召开的OECD财政部长会议上,欧盟提出了鉴于大多数国家实行增值税体制,因将数字化产品的提供视同劳务的提供而征收增值税的提议,并且迫使美国接受了此提议。欧盟的提议明确规定:通过网络提供劳务,如果消费者或供应者的任何一方在欧盟国境之外的,以消费者所在地为劳务供应地;如果消费者和供应者都在欧盟境内,则以供应者所在地为劳务供应地。这实际上是欧盟对美国提出的免征数字化产品关税政策的回应和对策。
(5)税收征管体制问题。现行的税收征管体制是建立在对卖方、买方监管(或者说是以监管卖方、买方为主)的基础上的。而在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中,税务机关无法追踪、掌握、识别买卖双方“巨量”的.电子商务交易数据并以此为计税依据。对此,欧、美等国提出建立以监管支付体系(金融机构)为主的电子商务税务征管体制的设想。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双方(卖方、买方),必须通过银行结算支付,其参与交易的人不可能完全隐匿姓名,交易的订购单、收据、支付等全部数据均存在银行的计算器中。以支付体系为监管重点,可使税务机关较为便利地从银行储存的数据中掌握电子商务交易的数据并以此确定纳税额。欧、美国家为此还设计了监控支付体系并由银行扣税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模型。
此外,国际上在讨论、研究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时,还涉及到电子商务交易数据的法律效力(欧美等国已通过立法,确认了电子商务交易数据的法律效力并可将此作为纳税凭证)、对电子商务征收间接税(增值税)是实行消费地原则还是实行来源地原则(大多数国家倾向实行来源地原则,即由供应方―――卖方所在的国家征税,其理由是,在电子商务交易中很难确定消费者所在地)、电子商务交易中的避税与反避税等一系列问题。
综上所述,概括而言,电子商务涉及的税收问题可主要分为二大类:
一是由电子商务涉税概念的重新认定而引发的问题,即由于电子商务“虚拟化”而出现的“交易空间”概念模糊所引发的有关税收规定的重新界定问题。在现行税收法规中不适用电子商务的规定,几乎都涉及“经营场所”、“经营地点”等物理意义上概念。而这必将导致税收管辖权重新确定和选择的问题。目前,世界各国确定税收管辖权,有的是以行使属地原则,有的是以行使居民管辖权原则为主,有的是二者并行行使。如果以居民管辖权原则进行税收管辖,发达国家凭借技术先进的产品和服务优势,将会不公平地从发展中国家获取收益,而发展中国家的涉外税收几乎为零。如果以所得来源地原则进行税收管辖,电子商务的虚拟化会使所得来源地确认困难,属地税收管辖权行使的难度增加。
二是由电子商务交易“隐匿化”而引发的问题。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商务的纸质合同、帐簿、发票、票据、汇款支付等均变成了数字流和信息流,而税收征管电子化相对滞后于网络技术的发展,使税务部门如何追踪、掌握、审计有别于纸质交易凭证的电子数字交易数据,进而对交易隐匿的电子商务进行公平、有效的管理成为必须解决的问题。现在,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在一些问题上已达到一致,或趋于一致,有些问题则尚未定论。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网络和通信新技术的采用,还会出现一些涉及电子商务税收的新问题,因此,国际上关于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还将继续深入,我们应予以密切关注。
二、关于研究、制定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意见与建议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正处于由概念到现实的转变过程中,据我国有关部门统计,1999年全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约2亿多元,其支付手段有网上支付,也有到货付款,交易额大体与2个大型
商场的年营业额相当。在此,我们结合我国电子商务具体状况,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制定,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1.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在即,我们首先应对是否同意WTO一致通过的免征网络交易(无形产品)关税的决议作出决策,我们应采取何种对策?是否免征网络交易(无形产品)关税?是否视无形产品为有形产品继续征收关税?或是比照欧盟的做法将无形产品视为劳务征收增值税?还是把无形产品交易的收益定为特许权使用费而征收预提税?这需要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在综合分析国家的财政收入状况和民族产业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尽快作出回应。
2.我国应制定对国内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的政策。目前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应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但不应该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征税上。因此,在一定时期内,我国不应对我国尚十分幼稚的电子商务进行征税。在国际上普遍对电子商务进行免税的情况下,我国对电子商务征税,不利于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另外,以我国目前的技术水平(国际上也是如此),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税,税收成本高,技术上也无实现可能。此外,我国尚未建立一支既懂电子商务技术又熟悉税收政策的具有综合素质的税务队伍。更重要的是,我国还未建立健全与电子商务相关的配套法律。
从电子商务的具体运作形式和发展进度看,全球性电子商务暂时不会对我国税收收入产生强烈冲击。电子商务涉及到的有形实物交易,仍可以通过海关进行税收管理。对于网络上的数字化产品,如软件、数据库产品、音像产品等,亦可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税收征管。
国际上对电子商务不征税将持续二三年的时间,我国应利用这段宝贵时间,抓紧制定、建立我国的对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其中不仅应制定有关电子商务的优惠政策,还应制定对与电子商务密切相关的高科技产业的优惠政策。
(1)对建立电子商务交易中心,提供电子贸易服务的企业(网络服务商)给予税收优惠,如免征营业税;
(2)对以电子商务为载体的新型服务行业,给予供政策优惠,如减免营业税;
(3)对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进行国际型产品销售或服务加大鼓励力度(如提高出口退税税率),提高国际经济竞争力;
(4)对企业进行内部技术更新、提高自动化程度、信息化程度的投资;尤其企业进行BtoB电子商务建设,给予税收优惠,如实行投资抵免;
(5)对通过电子商务直接销售自产商品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如减征有关的税收;
(6)利用税收政策,促进以信息产业为主体的高技术产业,包括生命科学、基因工程、新能源、新材料、空间技术、海洋开发技术、环境技术等无污染、可持续发展产业的发展。总之,对我国刚刚起步的电子商务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既不影响国家的财政收入,又可以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迅速发展。
3 在研究、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同时,还应加强税收征管电子化建设和建立高素质的税务队伍的工作。在某种意义上说,在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确定之后,税收征管电子化和高素质税务队伍建设就是决定的因素,这是以电子商务为特征的网络经济对税收工作的必然要求。
(1)应适应经济信息化和税收征管信息化的要求,统一和制定符合现代网络经济和网络社会特点的税收征管业务规程。计算机技术和信息技术,不仅提供了高技术产品和信息承载处理手段,而且以此为基础,诞生了高效的管理科学。它能改变组织结构、增强管理功能、革新管理思想、完善管理办法。我们应运用这一科学,建立新的税务信息系统运行和管理体制,形成新的税收管理模式。
(2)应加快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和国民经济信息化建设,建立与海关、金融机构、企业、工商甚至外国政府间的信息共享网络(目前这一网络已初步形成),对企业的生产和交易活动进行有效监控。
(3)在城市一级建设现代化的、以广域网络为依托的、充分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的税收监控体系和税收征管体系(目前,我国税务部门已建立了国家、省、地(市)三级联网的广域网,并正向县级税务部门延伸),并以此为基础建设完善的全国各级宏观税收征收、管理、分析、预测、计划信息库,形成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分析、预测、计划体系和机制。
(4)总结税务部门已建设和运行的以增值税发票计算机交叉稽核、防伪税控、税控收款机为主要内容的“金税工程”的经验,针对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开发、设计、制定监控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软件、标准,为今后对电子商务进行征管做好技术准备。
(5)加强税务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税务干部既懂得信息网络知识,又熟悉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业务,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适应新形势下税收征管的税务队伍。
三、关于研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思路和原则
目前,在我国研究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是“严峻论”,认为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应对现行税收制度作较大变动;一种是“简单论”,认为现行税收制度完全适用于电子商务,无需作什么修订、补充。我们认为,二者都有失偏颇。我们认为,研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原则和思路应是:第一,立足现行税收法规并加以补充、完善,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有别于传统商务的贸易方式,其承载的内容仍然是现存社会中人们时常使用的商品、劳务。其内容实质未发生变化。现行的税收法规及其体现的税收原则是社会生产、贸易活动的社会规范,其基本上是适用于电子商务的,我们应继续以现行税收法规及其体现的税收原则,去解释、分析、研究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第二,认识和把握电子商务的特征和本质,研究制定税收征管的政策和措施。任何事物都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之中。电子商务亦不例外。尽管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使人感觉电子商务交易似乎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实际上电子商务只是缩短了交易的时间,取消和减少了物理意义上的场所如办公楼、商店仓库等而已),然而,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人(卖买双方)、钱(贷款)、物(有形的、无形的)仍存在于一定空间和时间之中,绝不会因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而“虚拟”得无影无踪。任何事物在其相互联系的环节中有主要环节。在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三个环节中,资金流是主要的环节。在研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我们应抓准“人”、“钱”、“物”特别是“钱”这个环节(如欧美国家建立监管支付体系的征管体制的设想,即是一个有益的启示),研究、制定相应税收征管政策和措施。任何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人们既然能够创造出传输巨量数字信息流的网络通信技术,也就能够发明管理、控制数字信息流的方法与措施。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为税收征管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带来了先进高效的现代管理技术。第三,当前在电子商务国际立法(包括税收法规)的进程中,已呈现国际立法先于各国国内立法且欧美等发达国家居主导地位的趋势,对此我们应予以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我们应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各国研究电子商务税收的文件和资料(欧、美、日等国已发布许多有关电子商务税务政策的文件,如欧盟提出了“电子商务征税指南”,日本公布了“电子
帐簿保存法”,OECD颁布了“电子商务与税收―――阶段性报告”,美国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紧紧跟踪、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进程和趋势,从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总之,只要我们确立了正确的思路和原则,关注世界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调查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研究电子商务可能带来的税制和征管问题,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就能够制定出适应电子商务内在规律又符合税收原则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参考文献:
1.《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美国政府,1997年7月1日
2.《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综合报告》,邓寿鹏,1999年12月28日
3.《电子商务入门》,钱世德等编著1998年5月
4.《全球网络经济》,萧琛著,1998年10月
5.《论电子商务的税收管辖权模式》,张秦,韩峰,2000-01-036.《税收译丛》,1999年2、3、4、5、6期
电子商务与税收
目前,在我国研究电子商务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是“严峻论“,认为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提出了严重的挑战,应对现行税收制度作较大变动;一种是“简单论”,认为现行税收制度完全适用于电子商务,无需作什么修订、补充。我们认为,二者都有失偏颇。我们认为,研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原则和思路应是:第一,立足现行税收法规并加以补充、完善,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有别于传统商务的贸易方式,其承载的内容仍然是现存社会中人们时常使用的商品、劳务。其内容实质未发生变化。现行的税收法规及其体现的税收原则是社会生产、贸易活动的社会规范,其基本上是适用于电子商务的,我们应继续以现行税收法规及其体现的税收原则,去解释、分析、研究电子商务的税收问题。第二,认识和把握电子商务的特征和本质,研究制定税收征管的政策和措施。任何事物都存在于空间和时间之中。电子商务亦不例外。尽管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使人感觉电子商务交易似乎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实际上电子商务只是缩短了交易的时间,取消和减少了物理意义上的场所如办公楼、商店仓库等而已),然而,电子商务交易中的`人(卖买双方)、钱(贷款)、物(有形的、无形的)仍存在于一定空间和时间之中,绝不会因电子商务交易的“虚拟化”而“虚拟“得无影无踪。任何事物在其相互联系的环节中有主要环节。在电子商务的信息流、资金流、物资流三个环节中,资金流是主要的环节。在研究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时,我们应抓准“人”、“钱“、“物”特别是“钱“这个环节(如欧美国家建立监管支付体系的征管体制的设想,即是一个有益的启示),研究、制定相应税收征管政策和措施。任何事物都是相互依存的。人们既然能够创造出传输巨量数字信息流的网络通信技术,也就能够发明管理、控制数字信息流的方法与措施。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也为税收征管提供了先进的技术手段,带来了先进高效的现代管理技术。第三,当前在电子商务国际立法(包括税收法规)的进程中,已呈现国际立法先于各国国内立法且欧美等发达国家居主导地位的趋势,对此我们应予以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我们应利用多种渠道、广泛收集各国研究电子商务税收的文件和资料(欧、美、日等国已发布许多有关电子商务税务政策的文件,如欧盟提出了“电子商务征税指南”,日本公布了“电子帐簿保存法“,OECD颁布了“电子商务与税收―――阶段性报告”,美国颁布了“全球电子商务选择税收政策"),紧紧跟踪、掌握国际电子商务立法的进程和趋势,从而促进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总之,只要我们确立了正确的思路和原则,关注世界和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调查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研究电子商务可能带来的税制和征管问题,同时加强相关部门的协作,加强对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研究,就能够制定出适应电子商务内在规律又符合税收原则的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管理发展研究论文
早在1839年,商人们从加快贸易信息传递速度的角度出发,尝试着用电报的方式收发贸易信息,就开始了对运用电子手段这种快捷方式进行商务活动的讨论当贸易开始以莫尔斯码点和线的形式在电线中传输的时候,就开启了运用电子手段进行商务活动的新纪元自60年代末EDI技术在美国产生后,人们开始采用EDI作为企业电子商务的应用技术,这便是电子商务的雏形。
EDI是将业务文件按一个公认的标准从一台计算机传输到另一台计算机上去的电子传输方法人们也形象地称它为“无纸贸易”或“无纸交易”。:EDI的应用有利于降低纸张使用成本提高工作效率、节省库存费用、减少错误数据处理?节省人员费用、带来其他相关收益等,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以EDI方式实现的电子商务活动可以说己经将新的电子技术与商业活动较好地融合起来但是,由于那时应用EDI方式的企业所从事的电子商务活动仅限于在封闭的系统中进行运作,真正大规模、普及化的电子商务活动是在超文本传输协议开发和Internet技术成熟后才开始的
1.1.2Internet技术进入实验阶段
ARPANET是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由美国资助,公司承建的一个网络。ARPANET网中的关键技术是用一种新方法使不同的计算机系统互联,成为互联网,即Inter-network,这便是Internet的起源
1972年,美国XeroxPaloAlto研究中心(PARC)把XeroxAlto计算机连到ARPANET上,并于1973年5月22日正式运行世界上第一个个人计算机局域网一一ALTOALOHA网络,即以太网1981年,美国“全国科学基金会”(NFS)开发了5个超级计算机中心相连的网络。当时全美许多大学和学术机构己经建成的一批地区性网络与之相连,形成了一个新的大的网络一一NSFNET,该网络的成员之间可以相互进行通讯,从而开始了互联网真正快速发展阶段从此,NSFNET逐渐取代了ARPANET,成为Internet的主干网络1982年,在ARPA的资助下,加州大学伯克林分校将TCP/IP协议嵌入UNIXBSD4.1版本,次年TCP/IP成为ARPANET上标准的通信协议,真正意义上的Internet出现了。
Internet在20世纪80年代的扩张不但带来量的改变,同时亦带来质的某些变化由于多种学术团体企业研究机构、甚至个人用户的进入,Internet的使用者不再限于“纯粹”的计算机专业人员,Internet逐渐成为一种父流与通信的工具。互动发展中逐步产生和不断完善的,是以Internet为依托,并随着Internet的广泛应用而迅速发展起来的。
Internet历史上的第二次飞跃应当归功于Internet的商业化1991年,美国政府宣布因特网向社会公众开放,允许在网上开发商业应用系统。1993年万维网(WWW,WorldWideWeb)及相关技术的推出开创了电子商务应用的新局面。WWW是一个关键性的突破,它使因特网具备了支持多媒体应用的功能,可以让用户能够访问任一台计算机上的超文本链接的信息因其在应用方式和使用上的便利性,WWW飞速发展,从而形成了电子商务的转折点全球网络使电子商务成为低成本从事的比较有经济规模的商业方式,也造就了更多种类的商业机会它让小公司可以以比较接近的技术立足点来与跨国企业竞争
1994年多对多通信模式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电子商务在这时出现了,活动中的网上交易也随之产生。首先在WWW出现了第一批网上购物中心。1995年因特网上的商业业务信息量首次超过了科教业务信息量,这既是因特网产生爆炸性发展的标志,也是电子商务从此大规模发展的标,志这一时期,电子证券是电子商务最为成功的应用领域之一。网上证券交易开辟了证券市场的新纪元,它以超时空、超地域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特征,赢得了市场,吸收了客户,成为网络时代电子商务的新型典范
Internet网络的出现,为进行商务活动提供了更优质、更快捷的电子工具,使信息的传递出现了一个质的飞跃,也因此具备了使各国生产者和消费者迅速走向全球化的技术条件其次,频繁的国际经贸活动使各种贸易单证、文件等的数量激増,人工处理纸面文件不仅费时费力,而且易出差错。因此,迫切需要运用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无纸化最后,国际市场的竞争也出现了新的特征,价格因素在竞争中所占的比重逐渐减少,服务性因素所占的比重逐渐増大企业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不仅可以节约联络客户的时间,而且可以更好地了解客户的需求,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提高自身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可见,电子商务是经济贸易发展的内在压力和科技信息技术发展的外在可能性共同作用的产物,它顺应了新的经济发展需求,成为国际经贸发展的基本方向
EDI使用的是专用的増值网(VAN),须架设专门线路,小型公司和企业无法进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合作的范围,而且专用网的使用也限制了最终消费者的合作关系。与此同时,由于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最终消费者,其所处的市场依然是一个旧的市场模型一一生产商设计的模型,所有的产品都取决于他和他的伙伴想让市场需要什么。而随着Internet兴起,给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商务带来了机遇和条件,由于基于Internet的EDI可以一并解决原来的诸多问题,比如贸易各方不需要架设专用线路,建设成本可以大大降低,而系统却可以向整个世界开放,如此等等,使更多的企业有了参与电子商务的举动和要求
2电子商务管理形成时期(20世纪90年代中期~21世纪初)一一基于国际互联网的电子商务
21互联网实现商业化,电子商务的应用无所不在
20世纪90年代中期后,Internet迅速走向普及化,逐步地从大学科研机构走向企业和百姓家庭,它的功能也己从信息共享转变为一种大众化的信息传播工具,带来了Internet发展史上一次质的飞跃到1994年底,Internet己通往全世界150个国家和地区,联接了3万多个子网,320万多台计算机主机,直接的用户超过3500万,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计算机网络看到Internet的羽翼己丰满,NSFNET于1995年4月30日正式宣布停止运作,由美国政府指定的3家私营企业代替。至此,Internet的商业化彻底完成?电子商务作为产业正式被推上历史舞台。
电子商务的应用几乎囊括社会与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其中,政府和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是最为重要的两个领域政府的电子商务应用,即电子政务,使政府通过网络实现政府业务职能行政管理与服务社会的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它不仅可以在政府内部,也可以在政府外部实现信息传递交换、共享、服务功能,使政府的政务程序公开化与透明化,政府办事过程的便利化与快捷化同时,还可以实现政府与社会、企业、公众进行双向交流,进一步完企业的电子商务应用之一是企业信息化:其涉及的.内容极为广泛,从材料需求计划(MRP-I)、管理资源规划(MRP-I)到企业资源规划(ERP);从EDP管理信息系统(MIS)到决策支持系统(DSS);经历了从单机作业?分布处理到网络互连互通,实现企业从人、财、物到产、供?销的全面管理另一方面,企业又将商务应用与企业信息系统进行对接与整合,达到电子商务应用一体化的高度:在企业内部,利用MISMRP-I/ERP等系统实现企业内部资源的整合;在企业外部,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客户关系管理(CRM)、供应链管理(SCM)?过程质量管理等系统进行整合,构成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整体环境。
2.2电子商务的社会基础和技术基础的形成
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来,以微电子技术为基础的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并渗透到经济和社会的各个领域,从而引起了世界范围内的新技术创新浪潮信息化建设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1991年美国提出“信息高速公路”的设想,1993年正式实施“国家信息基础结构:行动计划”;1978年法国制定了一项有关“促进社会信息化的计划”,从那以后,法国政府不断推进信息革命,每年投入50亿美元巨款改进通信设备;早在1983年,我国政府就把发展信息技术纳入了国家总体科技发展战略规划中,,我国政府上网工程迅速推进,国家信息化战略、数字化产品发展战略、电子商务发展框架也都在加紧研究?制定中。目前全球的计算机社会拥有量迅速増加,互联网用户呈几何级数増长,新的经济消费观正在逐步形成电子商务的社会基础己经形成
Internet技术的应用普及为电子商务奠定了基础条件,万维网及相关技术的推出开创了电子商务应用的新局面,基于Internet的网络环境建设是开创电子商务市场的前提,安全保障等核心技术的实用化是电子商务成功的保证,商贸活动的信息网络化加快了电子商务的发展进程,各种解决方案的推出标志着电子商务即将进入实用化阶段
2.3电子商务学科体系的形成
自从全球掀起“电子商务”热潮以来,社会对专业人才的急切需求促使高等学校对专业设置、教学课程和教学内容进行适应性调整。现在采用相关专业开设电子商务系列课程,③设置电子商务硕士学位在美国,范德尔比特大学领先开办了电子商务专业随后,匹兹堡的卡内基一梅隆大学在电子商务方面提供了一年的理科硕士学位;芝加哥的洛约拉大学计划推出两个新的有关电子商务学位的教学方案;纽约的布鲁克林工业大学6月宣布,计划在理科硕士教学中増设电子商务集中教学此外,开展电子商务教育的学校还有杜克林大学的Fugua商学院、哈佛商学院、密歇根大学、罗切斯特大学、斯坦福大学、英国的佩斯里大学?加拿大的新不伦瑞克大学、法国的里尔理工大学等。
我国在19开始在普通高校中开办了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电子商务专业20教育部批准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西安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师范大学等13所高校试办电子商务本科专业,并批准西安交通大学与华中师范大学设立电子商务第二学位随后,电子商务专业的研究生教育也在全国陆续展开20世纪末至21世纪初,全球的电子商务学科体系初步形成
1979年,美国出版了第一本研究电子商务的者作《EDIManagement,Control,SecurityandAudi》之后,各类有关电子商务的书籍相继成为热点。我国第一批电子商务核心教材出版至此,电子商务的理论研究体系形成24电子商务管理思想的形成
电子商务的本质是整个社会生产、经营和管理生态链和价值链的改变,也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业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变革与创新。
通过电子商务的广泛应用及其带来的巨大变革,人们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一种新的管理思想一一电子商务管理思想的形成,这是一种以创新为实质的管理思想=作为一种商务过程,电子商务将带来一场史无前例的革命,更为重要的是它对社会各方面的影响会远远超过商务的本身。
3电子商务管理发展时期(21世纪中叶以后)
电子商务正以一种强劲的势头席卷着整个世界,并给人类带来了比历史上任何一次革命都更彻底、更广泛、更深远的变革,对人类的生活带来手段,因而具有极强的生命力同时,与世界上任何的新生事物一样,它不可避免存在着局限性,面临着许多必须克服的障碍。
展望电子商务发展的未来,将呈现出下面的趋势:
(1)电子商务经营理念和业务模式发生重大的转变:①新生企业将崛起和快速发展: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环境的完善,广义的电子商务将快速、健康地发展,一批新兴的相关企业将迅速崛起,从而逐步形成良性的电子商务生态链②经营理念从以技术为中心转变为以市场为导向、以顾客为中心。③电子商务流的整合与创新:从以物流、资金流为主导转变为以物流、资金流为基础,以信息流为主导,强调物流资金流商流和信息流与商流的有机整合和统一。④电子商务的主角:从以纯.com公司唱主角转变为以传统企业信息化和电子商务化为中心和重点,并进入到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的业务整合和有效互动的信息化发展的新阶段⑤商务模式:从初期的B2CB2B发展到统一、开放、集成的电子集市与外延更广泛?内涵更深刻而丰富的电子商务动态战略联盟DSA(DynamicStrategyAlliance),同时电子商务模式实现的本地化趋势将更为突出。⑥管理模式:从信息资源管理发展到知识管理⑦移动电子商务(MobileE~commerce)将成为电子商务领域又一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新市场空间
(2)面向电子商务的综成理论、技术与策略运用信息科学系统科学?管理科学的思想,将信息工程?知识工程和系统工程的有关理论和方法引入电子商务理论和模型的构建,将是一个重要的研究和发展方向。
(3)信息化与电子商务的结合将更加紧密。社会、国民经济和企业的新信息化将进一步深入,电子商务具有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两者之间的融合发展战略非常重要随着电子商务的进一步发展,信息社会、知识经济的理论与模式将更加清晰
(4)电子商务学科建设个人才培养的模式和竞争将进入更高的层次。目前,国内外电子商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有不同的模式,将来会走向专业化?多层次、多模式?国际化和本地化相结合的格局,以适应社会和经济不断发展的需要。以电子商务为标志的新经济时代的到来,必将深刻而长远地影响人类社会的发展。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论文
电子商务税收问题论文【1】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因其低成本、效率性被社会大众所喜爱,但也因其无纸化、虚拟化及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的缺失成为纳税人偷税逃税的借口,也使得税务机关难以征管和稽查,从而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并根据此问题提出建立、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纳税人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它起源于美国,它是指包含电子交易在内利用网络进行的全部商务活动。
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6.3亿,成为世界上网人数最多的国家,且网络总交易额达到1274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49.2%,年人均网购6010元,这些数据传达给我们的是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贸易方式,成为一种潮流,因其成本低、快捷性备受社会大众所喜爱。
但随着全国首例网络偷税“彤彤”案的出现,这引起人民的广泛争议,也使人民开始反思电子商务带给人民便利的同时给国家带来的严重税收流失的问题。
一、电子商务税收的现状
目前电子商务主要有B2B、B2C和C2C三种模式,前两种是企业模式,一般企业有实体店,他们现实中已缴纳税款,因看到网络销售有利才选择这样的模式,不过对于网络销售这部分和第三种模式我国的法律尚未规定征税。
据统计,20网络交易总额达到8.1万亿元,仅淘宝天猫的总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近5%,网上这么大的成交额,纳税的人少之又少。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一)偷税逃税严重,国家税款大量流失。
首先,网上开店有的经过工商、税务机关登记,这些一般现实也有实体店,这样的税务机关很容易对其征税,还有很大一部分没有经过登记,不需行政审批,更不用说纳税了。
而且网上交易的店家很少提供发票,如果消费者索要,卖家会要求买家再支付4%的金钱,这时消费者一般选择放弃,因为网上开店不需要支付租金、劳务费,所以很多纳税人故意选择网上交易,不纳税已经他们的共识。
其次,电子商务的无纸化使得税务机关无法掌握纳税人应纳税的证据,税收征管监控失去最直接的实物对象。
最后,电子商务的无国界性可以让用户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国外的产品或者销售商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给国外,这样可以规避关税,电子商务的成本低让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选择电子商务从而达到避税目的,进而使国家税款流失。
(二)税收征管和稽查变难。
传统的税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做的会计账簿、凭证或者其他资料来征税,如果纳税主体不进行记载,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而法律对电子商务未规定,且电子商务大都采用无纸化来进行交易,像现实交易的合同、提单、票据在网上都是以电子形式存在,这些很容易被修改,且纳税人多使用数字签名、计算机加密等技术使税务机关难以确定纳税人的交易数额,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出现了用电子货币进行支付,所有这些就让税收的征管和稽查工作变得异常困难。
(三)加大对税法构成要素认定的困难。
首先,难以确定纳税主体;传统的交易主体都是有固定地点而且还要到工商、税务机关登记,税务机关能够根据登记的情况进行管理,而电子商务使交易主体摆脱固定地点的限制,直接网上交易,又因为电子商务使交易主体只需简单的认证并采用加密技术就从事经营行为,使税务机关难以认定。
其次,征税客体不清;传统中税法对商品、劳务都有不同的课税标准,而电子商务中的商品、劳务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存在,传统的计算税法的方法很难适用。
三、对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的对策
虽然我国的电子商务交易额还比较少,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但随着计算机技术、通讯技术、网络技术的发展,必将推动电子商务的飞速发展,这将给我国的税收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借鉴发达国家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制度和政策,并立足中国的国情,尽快制定出我国的电子商务税收法规,以促进电子商务向良性、有序的方向发展。
(一)制定电子商务法律法规。
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随着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在此基础上制定的法律也要与时俱进,所以我们要根据电子商务的特性制定法律法规,完善我国的税收条款并对纳税主体、纳税客体、课税标准、纳税期限、纳税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使电子商务税收有法可依。
(二)在一定时期内给予优惠,鼓励、支持、引导电子商务的发展。
第一,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生事物,在我国起步较晚,竞争力不强,难以与发达国家抗衡;第二,发达国家像美国就对电子商务实行优惠减免政策鼓励它的发展,那我国更应该采取类似的措施;第三,它还能解决大量的就业难题,如果国家一开始就将它和传统贸易征收同等的税,这会打击创业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它的发展壮大,等到电子商务发展到一定程度就不再实行优惠,让它和传统贸易公平竞争,最终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三)对税务行政人员进行网络培训。
单单懂得税务管理和征收知识,不掌握计算机税收知识是无法做好电子商务税务工作,不能应对电子税收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因此要对税务人员进行培训,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趋势,确保国家的税款征收。
总之,对于电子商务这一蓬勃发展的新事物,我们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仅要站在自己的立场上享受电子商务所带来得便利,还要站在国家的角度反思对电子商务税收的管理,使国家的税收手段发挥好对资源有效配置的作用,促进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带动我国整个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伊衍波.电子商务法规.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李建波.浅析网上交易纳税难题.当代经济,2011(3)
电子商务中税收问题的研究【2】
摘要:虽然目前我国电了商务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但是随若中国经济的进一步对外开放,经济总量的进一步增大,中国将是世界上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
然而与此同时,我们应当看到中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还存在着诸多的障碍需要扫除,其中,电子商务中的税收问题是政府所面临的重要挑战之一。
关键词:电子商务;税收;制度;
一、电子商务发展对现行税制的影响
电子商务不仅改变着传统的贸易方式,同时也对建立在传统贸易方式上的税收产生了很大冲击,引发了很多问题
(一)纳税地点难以确定
传统的税收以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或劳务活动发生地来确定经营所得的来源地。
而电子商务活动是在一个虚拟的市场上,企业网上贸易活动没有有形的“场所,基地,人员”,产品或劳务的提供也不需要企业的实际出现。
这此都使得在传统经济模式下的常设机构、经营活动所在地或劳务活动发生地等概念变得模糊不清,从而使税务机关无法确定其所得的来源地,对其征税也就缺乏法律依据。
(二)征税对象难以确定
电子商务的出现改变了一部分商品的存在形式,从有形的商品变为无形的商品。
电子商务发展与应用论文
物资采购管理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物资采购中需要及时反馈采购信息,并做好市场规划。为了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应积极应用电子商务,企业要充分了解用户的需求,将产品的数量和价格通过网络平台提供给供应商,驱使订单的形成,促使现代物流的发展。电子商务在油田物资采购中的应用,为企业的高效运作提供了保障。因此,在实际的工作中,应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采购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在市场经济中可持续发展。
一、电子商务在油田物资采购中的具体应用
电子商务在油田物资采购中的运用能够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为企业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当前电子商务的运用为企业的`高效运作提供保障,在采购物资的过程中能够高效处理遇到的问题。而在电子商务实际应用中要充分考虑用户的需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订单,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的准确率和高效率。而要想提高采购管理的准确性,就必须要应用电子商务模式,减少中间环节,为制定合理的订单提供保障。企业内部采购管理工作在电子商务的影响下降低了产品成本,从根本上减少资源浪费现象。油田采购管理要创新和改革采购方式,生产过程中不要局限于内部采购,要逐步延伸到外部,从而改变管理模式。此外,油田企业在生产经营中要将操作流程细致划分,明确生产任务,有效应用电子商务模式,促使企业形成标准化的操作流程,从而提高物流运作效率,促使内部采购管理方式向多元化的方向转变。油田物资采购过程中要严格业务流程,确保采购的各个环节都能按照标准流程进行。在日常采购中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检验,确保整个供应系统按照标准进行。电子商务在油田物资采购中的应用扩展了采购渠道,促使采购管理业务按照标准化流程进行,从而提高采购信息的精确性和全面性。
二、电子商务促使油田物资采购工作高效进行的策略
(一)利用物资管理系统做好市场分析
利用电子商务模式有效提高油田企业的生产效率,首先要仔细分析市场的运作规律,提前做好规划。物资管理中要做好市场分析,准确把控市场计划的准确性,企业可以通过考核制度实现信息传递的实效性和有效性,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物资情况做好计划,充分利用物资管理系统,运用多种手段建立完善的内部反馈制度,及时了解电子商务实际应用效果,从而制定合理的采购方案,并设计标准的操作流程。此外,设计部门要及时沟通和交流,将反馈的信息进行整合,通过物资管理系统提前做好规划,并制度相应的策略,促进现代物理的发展。
(二)集中管理电子商务工作
企业要充分认识到电子商务模式的重要性,并进行集中管理,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工作,促使企业管理向着标准化方向发展,油田公司可以设置采购管理办公室,由专门的人负责集中管理采购业务,并要明确自身的职责,下发相关的管理方法,促使采购业务按照相关规定操作。管理人员要规范工作流程,实现内部管理的最终目标。电子商务工作的有效开展是集中管理的重要途径,采购管理部门要认清自身的职责范围,集中管理业务的流程,促使油田公司集中开展电子商务工作,从而体现集中管理的重要性。
(三)整合采购管理业务,降低运作成本
油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采购的品种有很多种。因此,采购部门要明确采购的流程,严格管理采购业务,将采购管理业务进行整合,将采购的品种进行分类,由物资部门集中采购各项事物。用料单位可以通过电子商务模式自主进行采购,减少中间环节,为企业降低运作成本。采购的业绩直接影响电子采购的指标,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操作,将采购管理业务落实到实处,不断延伸电子商务采购的范围,逐步增加采购的数量。此外,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平台将管理业务进行整合,将产品的数量和种类发布到网上,从而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避免浪费现象的发生。
(四)严格把控供应链,确保物资质量
油田企业在运作的过程要严格把控供应链,确保物资质量,并充分发挥物资供应链的优势和作用。企业的专业团队要合理利用物资,根据现有的基础设施将物资有效提供给总公司。要想物资质量得到保障需要相关部门共同努力,统一协调物资采购方案,将物资检验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从根本上控制物资的质量。企业要认真分析影响物资质量的因素,建立物资合格档案,严格把控生产的供应链,实现企业对供应商的综合考核和分析,从而确保物资质量。
三、电子商务在油田物资采购中应用的意义
(一)降低运作成本为生产建设提供保障
目前电子商务在油田企业物资采购中应用取得了显著成效,油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要积极应用电子商务模式,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为生产建设提供保障。电子商务的应用加快企业的运转效率,为供应商减少了中间沟通环节,降低运作成本。油田公司在建设的过程中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模式的优势,实现集中管理制度,降低采购价格,减少人工成本和进货成本。在电子商务模式中实现批量采购,加快物资的运转效率,缩短工期,促使企业改变传统的交易方式,提供便利的进货渠道,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企业可以将产品的品种和价格公布在网上,为供应商、生产商提供便利,减少中间成本,从而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二)运用透明管理方式,提升油田公司价值
运用电子商务模式促使管理方式更加透明,提升油田公司价值。透明的管理方式为油田公司科学生产提供保障,降低企业的运作成本。油田公司要想进入世界领先行列,首先要树立公司的品牌形象,提高在国际中的竞争力,开展电子商务模式为油田公司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以最快的速度接收和处理程序信息,针对还没有上市的物流企业可以通过电子商务进行第三方交接,有效维护委托方的根本利益,逐步提高油田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此外,运用透明管理方式可以准确分析物流信息,做好企业的预算和信息管理工作,将电子商务做强做大,形成良好的企业形象,从而为企业提供优质的产品,提高油田公司价值。
总结
油田企业要想确保物资采购的透明度,确保物资采购过程按照标准流程进行,提高企业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就要运用电子商务模式,改变传统的交易方式,减少了中间环节,降低运作成本,实现油田企业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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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发展论文
网络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研究
摘要: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发展促使电子商务应用得到迅速发展,而电子商务在为用户提供更广阔的交易平台。同时,其网络安全问题日益凸显,因此保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运行十分重要。本文针对B/S架构的电子商务网络安全问题进行了研究,具体从数据信息、网络边界、用户计算机、电子商务网站及服务器四个方面分析了电子商务应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从数据信息安全防护技术、网络边界访问控制技术及入侵防御技术、网站及服务器安全防护技术、计算机病毒防范技术四个方面提出了电子商务网络安全技术防护措施。最后,提出了从技术、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考虑,构建电子商务网络安全体系的必要性。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电子商务;网络安全
0引言
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逐渐渗透到各个领域,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尤其是电子商务的发展,为人们提供了更加便捷的交易平台,打破了以往交易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其用户群体在不断地扩大,这个给电子商务带来了巨大的发展空间。然而,由于互联网具有互动性、开放性及应用广泛性等特点[1],其日渐显露的安全问题也给电子商务的运营及发展带来了威胁。如何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网络环境,促进电子商务健康稳定的发展,成为目前电子商务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
1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隐患
电子商务是一种采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基于浏览器/服务器的应用方式,实现消费者网上购物及买卖双方的网上交易和在线电子支付等商务活动的新型的商业运营模式。随着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的发展,网络的安全性成为制约电子商务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确保计算机网络的安全性是电子商务长期稳定运行、健康发展的首要前提条件。目前情况分析,电子商务所面临的网络安全隐患众多[2][3],归结起来主要体现在数据信息、网络、用户计算机、网站及服务器安全等方面。
1.1数据信息安全隐患
电子商务运行过程中,若网络上传输的数据未采用任何加密措施,即数据信息以明文方式在网络中传送,很容易在传送的过程中被截获,使用户的信息被窃取和篡改,有的甚至遭到攻击者冒充合法用户发送假冒信息欺骗合法主机及用户,严重侵害了合法用户的权益。因此难以保证数据信息的完整性、正确性及保密性。
1.2网络边界安全隐患
电子商务系统依赖于网络与外部进行数据的交换,在这一过程中若保护不当就给攻击者留下了可乘之机,攻击者会通过某种途径获得对系统的访问权,从而为系统的安全性留下了隐患。攻击者进行网络攻击的实质就是利用系统自身存在的安全漏洞,通过使用网络命令和专用软件进入对方网络系统进行攻击。目前在网络安全技术中典型的网络攻击手段主要有拒绝服务攻击(Dos/DDos)、欺骗类攻击、控制类攻击、探测类攻击以及漏洞类攻击等[4]。拒绝服务攻击的目的是破坏系统的正常运行,最终导致网络连接堵塞,或者使服务器系统的相关服务崩溃,系统资源耗尽,进而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典型的拒绝服务攻击为同步洪流、LAND攻击、Ping洪流、死亡之Ping;欺骗类攻击是以不同的方式通过伪造假信息来实施欺骗攻击,典型的欺骗类攻击为Arp欺骗、DNS欺骗、IP地址欺骗;控制类攻击表现为通过某种方式获得对机器的控制权进而攻击,最常见的为缓冲区溢出攻击、木马攻击、口令入侵等;探测类攻击通过搜集目标系统的网络安全缺陷等相关信息,为以后的入侵提供帮助。漏洞类攻击是根据网络体系中存在的各种漏洞进行攻击。随着网络攻击形式的不断变化,网络攻击趋于采取多种攻击手段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攻击,其形式更加多样化。
1.3电子商务网站及服务器安全隐患
一些电子商务网站在初期设计制作时,缺乏对网站整体安全性的考虑,存在一些安全漏洞,如SQL注入漏洞、上传漏洞、跨站注入漏洞等[5][6],攻击者利用这些漏洞进入电子商务网站,将会导致大量用户及交易信息泄露的风险,其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计的。另外,网站服务器是保证网站能够安全运行的前提条件之一,若服务器系统本身存在漏洞,往往会被病毒利用侵入并攻击,将会给网站的安全运行带来大量的安全隐患。如若用户账号和权限设置不当,未设置安全的密码策略,同样也会给入侵者留下攻击的途径,最终导致服务器系统的崩溃和信息的泄漏等安全隐患。
1.4用户计算机安全隐患
在电子商务交易过程中,由于商家和客户的交易操作都是通过使用电脑浏览器在网络上进行的.,这些用户在操作时使用的计算机可能是个人、网吧、办公室的计算机,如果计算机中存在病毒和木马,可能会导致用户的登录和交易信息如登录用户名和密码、银行账号和密码等泄露或丢失的危险。
2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在电子商务中的应用
2.1数据信息安全防护技术
2.1.1数据加密技术
加密技术是网络安全技术中的核心技术,同时也是电子商务采取的主要安全保密措施,用来保护数据在传输过程中不被偷听或修改。信息在加密过程中典型的加密技术为对称加密和非对称加密[7][8]。对称加密采用了对称密码编码技术,即在文件加密和解密过程中使用同一密钥,此方法也叫做对称加密算法。该算法的典型代表为数据加密标准(DES,DataEncryptionStandard)。对称加密算法的流程。发送方使用加密算法利用密钥K对要发送的明文进行加密,然后将密文通过网络传输给接收方。接收方在接收了发送方发来的密文之后,利用密钥K使用解密算法进行解密,最终获取明文。与对称加密算法不同,非对称加密算法中涉及两个密钥,即:公开密钥(publickey)和私有密钥(privatekey)。公开密钥与私有密钥成对出现,共同完成数据的加密和解密工作。若数据加密时使用的是公开密钥,则需要使用对应的私有密钥进行解密,反之亦然。由于加密和解密过程中使用两个相对应的不同的密钥,因此该算法称为非对称加密算法。非对称加密算法的典型代表为RSA(RivestShamirAdleman)算法。非对称加密算法的流程。发送方使用加密算法利用密钥对中的公钥对发送方发来的明文进行加密形成密文,然后将加密后的密文通过网络传输送达接收方。当接收方接收了发送方发来的密文之后,利用密钥对中公钥对应的私钥使用解密算法进行解密,接收方最终获取明文信息。对称加密算法与非对称加密算法二者在应用中各有优势,对称加密算法密钥较短,加密处理简单快捷且破译困难;非对称加密算法密钥管理简单,方便实现数字签名和验证。在实际应用中,多采用二者相结合的方式。
2.1.2认证技术
(1)数字签名技术
加密技术只解决了电子商务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保密性问题,但对于一些伪造信息和抵赖行为[1],单靠加密技术是远远不够的。数字签名技术针对伪造信息和抵赖行为等这些不良现象提供了很好的解决方法。数字签名的实现主要是基于密钥加密和数字摘要技术。而在数字签名算法中,被广泛应用的是利用公开密钥加密技术的数字签名。数字摘要。数字摘要即Hash编码,利用单向的散列函数将明文加密成一串固定长度的散列值,通常为128位。散列值具有唯一性的特点。数字签名。数字签名即发送方利用私有密钥对数字摘要进行加密从而形成数字签名。数字签名实现了数据在网络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利用数字签名进行验证的过程.数字签名验证过程数字时间戳。在电子商务中,除了要考虑数据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不可否认和伪造等方面的安全因素,还需要考虑交易日期和时间等信息的安全性,数字时间戳可以作为电子商务交易信息的时间认证,进一步为电子信息在时间上提供了安全保护。通常数字时间戳服务由第三方机构提供。
(2)数字证书
电子商务中的数字证书是交易双方的凭证,用于证明用户合法身份的,主要由权威机构发放。证书采用电子文档的形式记录用户的公开密钥及其他身份信息来证实用户的合法身份和资源访问权限。数字证书的类型包括:个人数字证书、服务器证书、开发者证书。
(3)CA认证中心
CA认证中心是承担网上认证服务并能够签发数字证书、确认用户合法身份的第三方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受理数字证书的申请、签发及对数字证书进行管理。在电子商务认证体系中,CA担当了权威的认证中心的职责,对电子商务的安全起到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2.2网络边界安全防护技术
2.2.1访问控制技术
网络边界处采用访问控制技术可以在内外部网络之间构造保护屏障,防止来自外部网络的攻击,保证网络资源不被非法使用和访问。典型的产品为防火墙,它采用隔离控制技术,阻挡来自外部的网络入侵,防止系统资源被非法盗用,同时也可以阻止重要信息从内部网络被非法输出,保护内部网络的安全。电子商务系统网络边界处采用访问控制技术进行安全边界隔离和访问控制,可以大大降低电子商务内部网络安全风险。
2.2.2入侵防御技术
采用防火墙技术进行安全边界隔离和访问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电子商务系统网络运行风险,但仅仅使用防火墙技术来解决网络安全问题还远远不够。入侵防御系统(IPS)是对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的补充,具有实时检测与主动防御功能的网络安全设备,能实时监视整个网络运行状况,并且能针对一些不正常或具有伤害性的网络行为采取中断、调整或隔离的措施。入侵防御系统IPS具有嵌入式运行的特征,能实时拦截可疑数据包,同时,具有深入分析和控制能力,实现了网络的实时安全防护。因此,网络边界处采用入侵防御技术对网络进行实时检测与主动防御,进一步降低了电子商务内部网络安全风险。
2.3网站及服务器安全防护技术
2.3.1网站防火墙技术
相比传统的防火墙和IPS产品,Web应用防火墙是集WEB防护、网页保护、负载均衡、应用交付于一体的WEB整体安全防护设备,能够针对Web应用攻击提供更全面、更精准的防护,尤其对一些可以“绕过”传统防火墙和IPS的攻击方法,可以精准地阻断。Web应用防火墙是通过执行一系列针对HTTP/HTTPS的安全策略来专门为Web应用提供保护的安全产品。针对目前常见的Web应用层攻击:缓冲区溢出、Cookie假冒、跨站脚本攻击、SQL注入等,采用Web防火墙技术可以对Web应用起到很好的安全防护作用。
2.3.2服务器安全防护技术
系统管理人员可以通过设置账号规则、更改用户权限、设置安全密码、配置安全策略、关闭不必要的端口、开启审核策略等方式来保障服务器主机的安全。同时,服务器上应采取病毒防护措施,通过在服务器上安装杀毒软件,不仅能够杀掉一些著名的病毒,还能够查杀大量的木马和后门程序,保护系统的安全。另外,由于服务器操作系统常常存在一些技术漏洞。系统管理人员在服务器运维过程中,要及时下载补丁,安装最新补丁,防止因系统漏洞而带来安全隐患。
2.4计算机病毒防范技术
计算机病毒是指编写者在计算机程序中插入的破坏计算机功能或者破坏数据,影响计算机使用并且能自我复制的一组计算机指令或者程序代码[9]。计算机病毒具有繁殖性、破坏性、传染性、潜伏性、隐蔽性及可触发性等特点,其危害性不可忽视。从技术上考虑,计算机病毒的防范应采取如下措施:
(1)安装正版软件,不使用盗版或来历不明的软件。
(2)安装杀毒软件进行防护,并定期进行升级更新病毒代码库。
(3)打开计算机防火墙,关闭不必要的端口。
(4)定期做好数据备份以减少数据丢失和损坏的损失。
3结论
本文根据目前基于B/S架构的电子商务中存在的网络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结合电子商务运行特点,从计算机网络安全技术的角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具体的防范措施。随着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业务功能不断复杂化,电子商务的网络安全问题并非是一成不变的。因此,要从技术、管理制度、人员素质等多个方面进行考虑,构建一个集技术、管理制度、法律法规等多方面的网络安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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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管理及电子商务发展转型论文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和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企业获取生产资料的途径与产品营销的范围日趋扩大,现代企业竞争的结果使生产企业和商业企业都进入了一个微利时代,产品的成本和利润变得非常透明;电子商务的推广,加快了世界经济的一体化,在网上实现商流活动后,需要一个有效的现代物流对实物提供低成本、高效率、适时、适量的转移服务,这使现代物流在整个商务活动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电子商务带来对物流的巨大需求,而物流对电子商务发展的制约性也日益突出。这迫切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变革社会生产、物资流通、商品交易及其管理方式。现代物流和电子商务的协同发展正好顺应了这一要求。因此,研究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
1.我国电子商务物流业的现状与问题
物流在20世纪80年代才一传入中国,我国的电子商务只有二十多年的发展。这客观上决定了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与西方国家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物流观念落后,管理体制滞后
观念落后导致我国不论是国民经济或企业管理均不重视物流,缺乏规划,投资严重不足,现有的储运被看做是物流的全部内容,更谈不上电子商务物流。体制上,中国物流业仍然是分散的或者称多元的管理方式,涉及铁道部、交通部、民航局、商务部、能源部、农业部等专业部和发展改革委员会等综合部门。由于体制没有理顺,各部门之间分工又有交叉,造成了物流行业管理中存在的条块分割、部门分割、重复建设等种种问题。
1.2物流设施陈旧,利用率不高
在物流硬件上,物流设施如物流站、场,物流中心、仓库,物流线路,建筑、公路、铁路、港口等;物流装备如仓库货架、进出库设备、加工设备、运输设备、装卸机械、包装工具、维护保养工具等都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的陈旧装备,功能单一,无法实现机械化、自动化,且工作效率低下。此外,由于物流管理跟不上造成使用效率低下,使原本陈旧的物流设施更不能满足电子商务的需要,如我国仓库的利用率只有50%。
1.3物流与电子商务脱节,重电子商务轻物流
电子商务时代的来临将使传统的物流与商流、信息流、资金流重新整合,但我国实际却呈现出重商流、轻物流,重硬件、轻软件,重电子、轻商务的倾向。运作的相对独立性,导致传统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的运作效率较低,成本居高不下,无法满足现代社会人们对快速、准确、及时的物流服务要求。
1.4物流业经营管理低效,缺乏规模效应
我国企业物流经营分散,组织化程度低,横向联合薄弱,物流管理手段落后,没有充分发挥城市的规模效应和整体协同效应。物流时间、物流速度就是例证。
2.我国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的策略
2.1必须得高个社会对申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协同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电子商务是商业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而现代物流则是物流领域内的一次新的革命。国家与企业共同参与,共建电子信息化环境。政府要在公路、铁路、航空、信息网络等方面投入大量资金,以保证交通流和信息流的通畅,形成一个覆盖全社会的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发展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企业要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商贸活动,为客户提供快捷的服务,吸引更多的制造企业和商业企业上网,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盈利水平,从而促进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
2.2选择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现代物流发展模式,实现现代物流配送体系的产业化、社会化
在我国目前条件下电子商务企业不宜普遍采用自建物流中心的物流模式,应采用综合物流代理,与第三方物流公司签订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共同配送模式,削减物流企业间的不当竞争,从整体上提高供方取得价格优惠的能力,并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企业走向联合的规模经济之路。
2.3整合业务流程,提供优质的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
目前世界许多大公司都拥有“一流三网”,即以订单信息流,全球供应链资源网络、全球用户资源网络和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同步模式”,来实现零库存、零距离、零营运资本的“三零”目标。电子商务的个性化、多样化特点,企业在商品生产、经营和配送上充分对应不同区域,不同时间和不同消费需求的客户需要,客观上也要求多品种、少批量、大频度的现代物流服务。通过电子化、集成化现代物流管理把供应链上各环节紧密联系起来,对顾客的个性化需求做出快速反应,保证电子商务物流通畅。如采用电子商务的“量身定制”方式,客户可以利用互联网或手机来决定包裹何时送达目的地,而包裹送到后,信息将自动反馈到客户指定的计算机或手机上。
2.4建立以信息化为核心的信息平台,对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的协同发展极为有利
搭建信息平台是运用互联网对企业业务流程的重新设计,电子商务是信息流、商流、资金流和物流的高度对称、融合与互动,信息流贯穿于商务活动的始终,引导着商务活动的发展,现代物流是商流的继续,是商务活动中实际的物资流通过程,同样需要信息流的引导和整合。信息流在现代物流过程中起到了事前测算流通路径、即时监控输送过程、事后反馈分析等作用。在环环相扣的现代物流过程中,虚拟的场景和路径简化了操作程序,极大地减少了失误和误差,使得每个环节之间的停顿时间大幅度降低。现代物流朝着信息化、自动化、网络化、柔性化方向发展,具有良好的信息处理和传输系统刁能快速、准确地获取销售反馈信息和配送货物跟踪信息,从而大大提高物流企业的服务水平,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赢得客户信赖,并不断降低成本。
2.5制定一套电子商务与现代物流发展的可行性方案
根据消费者的'收入、需求偏好、地理分布等条件的不同,合理定位销售区域,对不同的销售区域采取差别性的物流服务政策;认真筛选销售品种,确定最适合自己销售的商品,将品种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减少流通中的过多费用;再由专业人员精心设计配送细节,一个好的配送方案应该考虑订货状况信息、库存的可供性、反应速度、送货的可靠性、送货频率等;要根据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的不同,扬长避短,实现供应链集成,共同完成向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服务工作;要扩大在特定的销售区域内消费者群体的基数,不断降低物流成本,合理控制库存,规范库存控制技术,对实时数据、历史数据进行分析,参照模型对未来需求进行短期预测和中长期预测,或对时点数据进行分析,从而合理确定库存,并充分考虑配送途径和结算方式等。
2.6高度重视物流专业人才培养,把国外先进物流的经验与本土化人刁有机结合起来
随着许多信息技术在物流领域中的广泛应用和物流企业信息密集程度的提高,对物流从业人员的知识水平和技能水平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此,加强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和物流从业人员信息技术知识与技能的培训,是彻底改变物流领域信息技术水平落后的关键。政府应当拓宽教育和培训渠道,鼓励行业协会、企业和大专院校开展多方面、多层次培训工作,加快培育物流领域信息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人刁,要培养从事现代物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专门人刁,懂电子商务理论和实务的专门人刁,使其成为既懂技术又懂电子商务的网络经济人,成为既懂电子商务又懂现代物流的有创新思想的复合型人刁。
3.结语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通过电子商务将所有的商品买卖虚拟成一个大的商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可以买到世界上任何一种商品。但电子商务作为一种快捷的交易方式,只有将虚拟活动与实体形式有效结合,才可能具有整体优势。而现代物流能够提高电子商务的效率,协调电子商务的目标,扩大电子商务的市场范围,使电子商务的供应链集成。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现代物流的支持,现代物流必须与电子商务协调发展,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电子商务与管理新概念论文
互联网正以其蓬勃的发展速度席卷全世界,它的虚拟商业行动扭转着咱们的糊口方式,和世界经济与社会秩序,它也在极短的时间里造就了如“雅虎”、“Dell电脑”、“思科公司”等网络新贵。我国的企业在新世纪来临之际及中国加入WTO之后将面临新的市场竞争规则的挑战,要及时遇上潮流,运用电子商务这1新世纪的竞争新利器,将其作为1种企业能力,晋升自己的竞争优势。咱们企业决策者面对于网络经济的到来,将有何作为?管理理念将会产生何种变化?如何调剂?一九九九年上海“财富论坛”给咱们的启示之1即是网络扭转了竞争,扭转了企业的经营模式以及管理理念。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妹妹erce,EC),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网络来做生意,是使用电子科技的方式来实现商业目标的法子。它包含信息交流,电子货泉传送,网上信息存取,网络服务器存取技术与设计,信息分级服务,信息目录存取,网上购物,及电视与网络的互动技术等。电子商务整体可以分为两大部份:第1种,是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文秘站-您的专属秘书!
电子商务的特色是:可以为顾客提供更多的信息,比如美国联邦快递公司(FedEx)藉由他们的网站往返答用户的查询,并且使顾客可以在任什么时候候等闲地透过它的网站,精确地追踪自己包裹的所在位置,这样的流程不只比之前更有效力,本钱更低,更让顾客能独立完成1些本来靠员工来协助完成的'工作。
减少了在人员服务上的开支,精简流程后,一样能应付忙碌的业务,在公司业务量沉重时,只需增添网络的频宽,加快电脑的处理速度和贮存空间便可,所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是将钱投入到更多的高科技产品的开发上。
电子商务使消费者以及企业透过互动的进程,使消费者能主动抉择产品规格、品质与价格。美国“Dell电脑公司”的网上商店,打破了自八0年代个人电脑产业出生以来所有的营销手腕、流通模式与既定的观念,当传统的电脑营销通路均墨守成规遵循着制造、流通、经销分层负责的同时,DELL电脑彻底将此定律洗心革面,从新打造了1个胜利的商业模式,其独特作风在于完整透过网络邮购及电话中心来进行定单及出产的工作,也即所谓接单后出产模式(Build to Order,BTO),有效地去除了流通领域的中间利润,使患上DELL的库存本钱,即便节制在接近零的水平,仍然能维持高效力的运作。企业将此新的营销方式引入,其实是1种运作流程再造。
电子商务可以更快更准确地捕捉顾客光临网站的各项数据信息,以此来了解顾客的偏好,预期新产品概念以及广告效果,终究使顾客介入到产品的设计中来,电子商务使患上高质量的、个性化量身定做的产品再也不是富有人的专利。
电子商务不受时空限制,全世界化、全天候的服务使交易更为便利,同时对于于运用电子商务的公司来讲,它的最好效果是强化了与客户间的瓜葛,树立了1对于1客户服务。
对于企业来讲,电子商务不只是1种营销通路以及法子,而是进入了1种新商业模式,1种新兴市场,大家正目击许多立异的虚拟企业,虚拟市场以及虚拟贸易集团的呈现。对于大企业来讲,它使企业具有更有效的方式来面对于竞争的市场;对于中小企业而言,排除了了许多进入新领域的障碍,患上以迅速成长,美国硅谷中许多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创业胜利即是明证。所以,企业决策者应顺应潮流及早制订适应网络经济的公司战略,同时,咱们注意到网络经济使管理理念也产生了很大转变。
企业在构建网站,提供网上交易,施行电子商务营销策略时,应注意到它的意义毫不是设立网上交易而已经,它的费用也绝非购置电脑软件、硬件等的直接费用,还触及到企业内整个流程的再造,和对于企业经营者、管理者,甚至企业组织成员的价值观、理念所发生的冲击。
传统的市场营销策略可以概括成四P或者六P组合,而电子商务环境下,互联网以现代高新技术正在转变这1状态,网络经济下发生的虚拟组织再也不需要地舆上的销售渠道,也不需要存储清单,不需要大量的办公场所,就能够实现全世界化业务,网络使企业失去地舆疆界优势,竞争已经无地域限制。在过去,企业常常应用地舆的空间及距离创造竞争优势,消费者因无力走遍天涯,货比3家,只有被动选购货物,而电子商务的世界里人们能货比无数家。此外,只要1个挪动电话,1张数据卡,1部手提电脑,人们就能够在任什么时候间任何地点上网工作、学习以及购物,所以企业管理人员应从新评估自己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不是是基于地舆优势,如果属于由地域而构成的优势,应尽快转换,同时运用电子商务技术,开发新的核心竞争优势。
良多企业现在都以客户满意为经营基础,而网络时期,则是那些让顾客觉患上自己做主的企业,才会有服务顾客、完成交易的机会。所以,企业经营者要从协助顾客胜利的角度,站在顾客立场审视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并致力于树立全员协助顾客胜利的共鸣,视客户为主人,不等闲谢绝客户的请求,并运用信息科技强大的资料收拾、计算及互动功能,协助顾客没必要多费力气便能胜利,这是许多经营网站企业胜利的窍门,同时也要注意网上顾客与企业互动时的新鲜感、利便性、速度、价格及服务。
网络时期的竞争将来自4面8方,高科技发展也1日千里,企业想要用逐渐改善经营环境的法子来赢利已经不现实。运用电子商务会扭转企业内的信息传递方式,使其由阶层型变成水平型的开放式结构,分工细化的管理组织已经不能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需要,因而企业内部上下要达成共同目标,必需对于企业的出产、服务管理流程进行再造,迅速树立变革的管理程序以及适应电
子商务所需的内部管理机制。
运用电子商务的企业应主动提供更多的客观信息,在网络上营销,产品信息的提供必需客观、中立,防止过度宣扬以及包装,这就需要管理者在企业文化里导入“务实”的价值观,力求表里如-,名不虚传,使组织成员在产品出产,行销进程中树立顾客对于企业的信任以及信念。
导入电子商务后,企业内部运用信息科技,使工作流程自动化,各部门经整合后的信息交流加快,工作效力将大为提高,良多工作将由电脑来接替,企业管理者应从新确立人力资源的价值,关注员工的立异能力,并培育员工具有数字科技所没法取代的能力。此外,管理者应将员工视为顾客那样尊敬,有钻研显示,未来知识竞争的时期,员工具有的知识即是财富,因而愈来愈多的员工今后只是忠于自己的专业,而非企业,企业只有把员工当做顾客,以保持客户的态度与法子对于待员工,员工才能愿意贡献自己的智慧与专业,与企业1同成长。
电子商务依存于网络科技的发展、相干的法律以及法规、金融电子化的发展水平及计算机的利用普及率等因素,它的症结是网络化及金融电子化。我国目前网络利用远不如欧美先进国家,企业间的商业模式大多仍是什物经济,然而咱们应当看到,国内企业间的电子商务正在快速发展。据预测,全世界电子商务(B-TO-B)到二00三年将到达一兆三千亿美元,发展潜力无可估计,未来的竞争不是大吃小以及质量、本钱的竞争,而是快吃慢的速度竞争。
电子商务与管理新概念论文
互联网正以其蓬勃的发展速度席卷全球,它的虚拟商业行为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以及世界经济与社会秩序,它也在极短的时间里造就了如“雅虎”、“Dell电脑”、“思科公司”等网络新贵。我国的企业在新世纪来临之际及中国加入WTO以后将面临新的市场竞争规则的挑战,要及时赶上潮流,运用电子商务这一新世纪的竞争新利器,将其作为一种企业能力,提升自己的竞争优势。我们企业决策者面对网络经济的到来,将有何作为?管理理念将会发生何种变化?如何调整?上海“财富论坛”给我们的启示之一即是网络改变了竞争,改变了企业的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
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EC),简单地说,就是通过网络来做生意,是使用电子科技的方式来实现商业目标的方法。它包括信息交换,电子货币传送,网上信息存取,网络服务器存取技术与设计,信息分级服务,信息目录存取,网上购物,及电视与网络的互动技术等。电子商务总体可以分为两大部分:第一种,是企业与企业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Business),也可说是企业上下游供应链之间的关系,利用电子商务连接供销双方,使合作更加紧密;另一种是企业与顾客间的电子商务(Business to Customer),顾客可由网上充分了解产品的相关信息,用信用卡购物,再由配送系统负责送货,甚至以网络来运送信息产品或服务。可以说电子商务将彻底改善交易的选择性及服务。
电子商务的特点是:可以为顾客提供更多的信息,比如美国联邦快递公司(FedEx)藉由他们的网站来回答用户的查询,并且使顾客可以在任何时候轻易地透过它的网站,精确地追踪自己包裹的所在位置,这样的流程不只比以前更有效率,成本更低,更让顾客能独立完成一些原本靠员工来协助完成的工作。
减少了在人员服务上的开支,精简流程后,同样能应付繁忙的业务,在公司业务量繁重时,只需增加网络的频宽,加快电脑的处理速度以及储存空间即可,所以,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心是将钱投入到更多的高科技产品的开发上。
电子商务使消费者和企业透过互动的'过程,使消费者能主动决定产品规格、品质与价格。美国“Dell电脑公司”的网上商店,打破了自80年代个人电脑产业诞生以来所有的营销手段、流通模式与既定的观念,当传统的电脑营销通路均墨守成规遵循着制造、流通、经销分层负责的同时,DELL电脑彻底将此定律脱胎换骨,重新打造了一个成功的商业模式,其独特风格在于完全透过网络邮购及电话中心来进行订单及生产的工作,也即所谓接单后生产模式(Build to Order,BTO),有效地去除流通领域的中间利润,使得DELL的库存成本,即使控制在接近零的水平,依然能保持高效率的运作。企业将此新的营销方式引入,实际上是一种运作流程再造。
电子商务可以更快更准确地捕捉顾客光临网站的各项数据信息,以此来了解顾客的偏好,预期新产品概念和广告效果,最终使顾客参与到产品的设计中来,电子商务使得高质量的、个性化量身定做的产品不再是富有人的专利。
电子商务不受时空限制,全球化、全天候的服务使交易更加便利,同时对于运用电子商务的公司来说,它的最佳效果是强化了与客户间的关系,建立了一对一客户服务。
对企业来说,电子商务不只是一种营销通路和方法,而是进入了一种新商业模式,一种新兴市场,大家正目睹许多创新的虚拟企业,虚拟市场和虚拟贸易团体的出现。对大企业来说,它使企业拥有更有效的方式来面对竞争的市场;对中小企业而言,排除了许多进入新领域的障碍,得以迅速成长,美国硅谷中许多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创业成功即是明证。所以,企业决策者应顺应潮流尽早制定适应网络经济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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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电子商务管理论文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以及企业对网络的普及,企业的信息管理系统呈现出了越来越多的信息,企业的内部信息也逐渐向着网络化的方向发展。通过电子商务的应用,企业信息管理更加有效。电子商务对企业信息管理具有很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企业信息管理理念、信息战略的影响,对物流配送的影响,对信息组织与处理的影响。本文也是从这三个方面进行重点分析。
一、电子商务与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信息系统(简称MIS)是一个能进行信息收集、传输、存储、加工、维护和使用的,是随着局域网技术的发展,在企业内部形成的、可以在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之间实现信息共享的人机系统。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企业MIS系统不仅广泛地应用了信息技术,还深入地融入了数学方法、现代管理理论和系统方法,其内容与作用在深度与广度上都有了很大的拓展。电子商务系统即企业网上营销系统,它是随着Internet技术在商务领域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以企业数据信息作为支撑的电子营销系统。
信息是现代化企业管理的重要资源,对它的有效利用程度是企业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我国当前运行的企业管理系统大部分侧重于企业内部各个应用信息的收集、存储、加工、使用,由于信息系统建设缺乏统一规划,企业的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成为一个个孤立的信息孤岛,数据和应用集成困难,不能相互交流和共享信息,更不能应用数据挖掘等商业智能技术,无法充分发挥出管理信息系统在电子商务领域的作用。
电子商务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目的,是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延伸和发展,反过来企业信息化是电子商务的基础和前提。也就是说,管理信息系统是企业内部的信息系统,电子商务是企业外部的信息系统,内部与外部信息系统的结合才构成现代企业完整的信息系统。
电子商务进程中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要集成企业内部资源信息和应用电子商务Internet提供的企业环境信息,而且更重要的是建立在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企业产品、资源、服务经营管理系统,使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重点由内部管理转化为外部经营。基于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是企业工作分配和业务分配的基础,对优化企业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企业整体业务水平起极大的推动作用。电子商务管理信息系统在Internet平台上运行,可以不受地域和空间限制,不间断地发布交易信息并获取交易信息。利用电子商务系统的大容量、高速度收集用户的消费习惯、趋向等信息,挖掘潜在需求,和宣传广告配合,创造引导新需求;调节企业经营和宣传,利用反馈信息重组电子商务系统各应用的设计。
二、对企业信息管理理念、信息战略的影响
对企业信息管理理念、信息战略的影响传统的企业信息管理理念是:围绕着物流,组织一个有效的信息系统,使得关于计划和控制物流的信息流顺畅而迅速地流动,从而产生效益。信息管理的目标是要达到信息资源的一致性、统一性,在企业内部交流信息,使企业能够及时和有效地利用信息资源。电子商务技术的发展,加速了信息在空间和时间上的传播。技术发展打破了原有的信息平衡,企业的外部信息将成为企业信息的主流。互联网公司的诞生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直销模式的兴起也证明了将企业作为一个“信息过滤系统”,将比原有的现代企业系统更能有效地实现需求分析,达到顾客满意。企业信息管理理念发生了变化:信息管理不再仅仅是为“物流”服务,而更多的是为信息本身。未来的企业将是为管理信息而存在,为管理信息而发展。
三、对物流配送的影响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国外、国内各种商业物流配送中心利用信息技术提升管理水平的企业已经越来越多。例如目前采用较多的信息管理技术包括产品识别条码(BC)、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管理信息系统(MIS)、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DI)、地理信息系统(GIS)、自动分拣系统(ASS)、全球定位系统(GPS)、仓库管理系统(WMS)等。
目前电子商务的物流信息系统化发展趋势是物流与采购一体化。通过开发并营运大型B2B电子商务信息平台,集成各项信息技术,提供完善的商品展示和电子交易功能;通过综合物流配送系统、仓库管理系统、交易结算系统,标准认证体系,提供完善的物流配送服务、仓库管理服务、资金交易结算服务、认证服务、金融和信息服务,建立大型完善的物流与采购一体化信息平台,是物流业与商贸业未来的发展趋势。
四、对信息组织与处理的影响
企业信息管理是离不开数据库的,数据库是信息管理的核心,企业大量的信息都需要数据库进行存储和应用。其实分散的信息根本起不到什么作用,集中的信息才能成为企业的有用资源。现代企业的发展对分散式和集中式的信息组织和处理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电子商务的时代,企业信息组织和处理的主导方式已经变为分布式的信息组织和处理方式。信息组织和处理的关键将是如何组织和处理好企业的外部信息和位于不同地理位置的同一企业不同部分之间的信息。对于这种信息的组织和处理,分布式的信息组织和处理方式是最优的选择。
五、结语
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电子商务的未来充满希望,如何利用好电子商务为企业带来更大的营收;如何把企业管理信息系统与电子商务更好的结合起来,获取更大的收益,是我们在以后的日子里需要加倍重视的课题。相信随着信息化越来越普及,电子商务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必将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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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如今这个社会,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发展愈演愈烈,传统的商业形态发生转变,加速了国与国之间商品的流通,也促进了国家贸易的全面展开。电子商务其模式主要有:B2B、B2C、C2C等。目前我国主要的C2C模式网站有:淘宝网、乐酷天、拍拍网、易趣网等。C2C交易模式及其灵活自由,买卖双方可以通过在线网站寻找自己想要的产品,通过第三方支付工具来确保其安全性,所以C2C在我国发展迅速。从开始成立第一家C2C交易模式以来,到现在截止,据淘宝官方统计已到达1000多亿元的年交易额。由于我国C2C模式下电子税收法律法规的不完善,导致税款的流失。加强与完善电子商务税收不仅使国家财政收入得到增加,也有利于经济发展迅速。
1.C2C模式下的税收现状
其一,运行C2C模式的人群主要是中小型卖家,由于大部分是个体经营,店铺规模较小,他们开设的店铺也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登记,使征税难度大。C2C模式虽说是个人对个人的买卖交易,但是在交易过程中卖方在出卖商品可能会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当卖家出卖产品达到一定数量,又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等,然而在C2C模式下的征税主体、科目、范围都难以确定,因此并不能适用,所以一直以来也未纳入征税范畴。
其二,由于跨境购物也变得越来越频繁,许多在外留学或者移民的人会通过C2C模式进行网络交易,因为价格便宜并且有了质量保证,消费者更多选择网络代购或者真人代购。而从事代购的商家都用各种方法规避关税,海关也只是对部分物品进行抽样调查。截至20上半年,中国代购规模超过百亿,税收流失几十亿元。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100EC.CN)监测数据显示,仅年上半年,中国跨境电商交易量为2万亿元,同比增长42.8%,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17.3%,而C2C模式关税流失问题极其严重,需要得到政府的广泛关注。
2.C2C税收问题产生的原因
2.1税款征收主体确定困难
传统的税收对纳税人、征税主体、税收种类、课税对象、征税地点等要素有了相关要求,但是在C2C模式下,无论谁都可在交易网站注册不真实的个人资料,发布商品信息,进行网上交易,而交易二人的信息隐藏性较深,纳税主体无法确定;交易过程中让纳税地点也较难界定;存在无形商品,税务机关无法找到征税对象,使得课税对象性质模糊。比如最近火热的微信朋友圈销售商品也是典型的C2C模式,交易进行中并不知道买卖双方是通过怎样的交易方式进行,交易地点与是否交易成功也不得而知,这些税收制度的基本原则都出现了不确定性,所以在一定程度上撼动了传统税收制度的根源。
2.2税款征收科目认定困难
传统的税法征收对象和C2C电子商务的征税目标有所不同,前者是有交易的轨迹,很容易就可以确定交易的类型和税率,然而后者是以信息为重要模式。商品存在在线销售和离线销售两种形式,在线销售比如收听音乐,图书,软件等都可以通过网络下载销售给客户,而这种销售方式究竟按照销售货物的增值税17%来征收,还是应该按照无形资产征收营业税5%,现阶段的C2C商务税法并没有具体要求。
2.3税款征收监管困难
在传统的交易中,税务部门可以通过企业的票据、合同对企业的营业额、利润等进行明确,并通过银行了解纳税人的真实信息。在C2C模式下,相关交易和费用的支付都直接通过网络,而网上传输的载体又是以电子信号为主,基本上所有的交易信息与交易过程的记录都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递。然而电子商务是无纸化交易,缺乏纸质的证据,电子交易的凭证又比较容易篡改,税务局不能通过解析这些数字信号来判断交易对象和交易金额情况,税收部门就无法查明实际运行形式,明确逃避税收的具体状况。
2.4税收期限和管辖权认定困难
电子商务的交易场所和交易地点等概念无法明确,虽然有明确规定纳税期限,但C2C模式下产生纳税时间根本无法确定,导致纳税期限的规定就不能实施。电子商务C2C模式,存在国际之间商品的交易,这就使得各国对所得来源地的判断发生了争议。其一,两个甚至更多的国家可能同时参与到一次交易中,如果涉及交易的国家都对其征收所得税、流转说,就会导致重复征税。其二,避税港的存在会使得部分跨国公司利用避税港的优惠政策来进行避税,特别是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这会导致涉外税收大量流失。
3.C2C税收征管策略
3.1改革及完善现有税法相关法律
C2C新型商务模式的出现,对于电子税收方面有较大的改革和完善,现有的税法法律法规并没有提出针对性的政策来适用于C2C模式。较快建立起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法律结构与框架,补充针对C2C模式下电子商务税收的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明确C2C模式下电子商务应缴纳什么税费;依照什么身份来缴税;在哪里纳税,让税收部门在实际工作中能够有法可依。制定C2C模式税收法律法规时,必须要搞清楚交易两方的本质需求,而不是把交易的形式作为侧重点,否则依然会于事无补。
3.2实行电子化税收制度
电子商务的出现,使传统的税务体系不能满足现状,推行税务系统电子化,以此来弥补传统税务系统的不足。首先,应当让网络与税务机关、银行等相对接,共同合作的同时且各自行使其监管效能。其次,制定C2C电子商务网上登记,实现无纸化式的电子申报制度,纳税人在进行网上交易之前需要使用真实的身份证明及填写有关个人信息资料来办理C2C税务登记,便于税务机构进行监管。再次,充分利用先进的技术,开发出简易操作并且拥有较多功能的电子征税软件,可以使交易发生时按照交易种类和金额大小,按照以定好的`计税依据进行计算,再提醒纳税人进行纳税。这样既减少了税务人员的劳动力,又可以阻止漏税、偷税。最后,采用统一的电子税票。现阶段C2C电子商务基本不开具发票,应当规定在交易完成后,必须开具统一的电子税票,已适应票据无纸化的特征,使税务机关在网络上便于核查。
3.3加强国际间针对国际税收管辖权问题的交流与合作
当今世界经济快速发展,中国的电子商务也必然会是一个飞跃,我国在制定C2C税收政策要捍卫自身税收利益的同时还需尽力和国际之间加强合作。国际电子商务存在很多税收方面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大多需要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沟通协调甚至是妥协,商务部应该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的税收研究和国际会议交流,统一各国的政策立场,构建国际电子商务网络体系来解决税收问题。在出台国际电子商务相关法规之后,对有争议税收可以做到有法可依,避免无谓的纷争和矛盾。
一、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据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13.4万亿元,同比增长31.4%。其中,B2B电子商务市场交易额达10万亿元,同比增长21.9%;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2.82万亿元,同比增长49.7%;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250万人,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人数已超过1800万人。中国经济发展“电商化”趋势日益明显,无疑是中国经济的一个新增长点。但是由于我国相应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不够完善,造成税收流失问题严重。因此探讨如何规范电子商务税收秩序,引导电子商务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电子商务特点以及引发的税收问题
(一)数字化、信息化、无纸化
与传统以纸质化会计凭证为交易证据不同,电子商务的无纸化程度越来越高,交易过程及所涉及的票据均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不涉及现金流的使用,减少了作为征税依据的纸质凭证。
电子商务的数字化、信息化导致征税对象难以确定,并对不同税种造成不同程度的冲击。依据税法规定,根据交易对象和内容的不同将征税对象分为有形商品、劳务和特许权,但电子商务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模糊了征税对象的性质,难以区分商品、劳务和特许权。电子商务采用在线销售方式,基于互联网以数字化方式传送销售,将有形产品转化为无形的数字化产品后,这对增值税的冲击表现为征税时适用的税种发生了变化。对于网上销售无实物载体的纯数字化产品(如电脑软件),征收的税种由增值税变为营业税;电子商务在线交易数字化产品,钱货的交付均在网上完成,海关难以获得传统票据来掌握此类交易,海关征税的税基不存在,使海关的征税变得十分困难。而且无纸化的电子商务使增值税专用发票难以获取,极大冲击了以传统纸质会计凭证为依据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体系。
(二)虚拟性、隐蔽性
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贸方式,交易全过程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使交易主体、场所、商品或者服务等均虚拟化,使得纳税主体难以确认。
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工作时,必须首先确定纳税主体以及相关的交易信息,但是对于电子商务中的经营者而言,只要交纳一定的注册费用,就可以拥有自己的网页进行电子商务交易,交易双方无需见面,传统意义上的有形仓库和经营场所均被网络虚拟化,纳税机关很难确定纳税主体及应税事实,经营者也很容易逃避工商登记。依据税法规定,营业税按照劳务发生地原则确定营业税的课税地点,但是电子商务的虚拟化使劳务发生地点难以界定,削减营业税的税基,造成税收流失。我国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但在电子商务中,互联网的虚拟化难以确定“我国境内企业”,企业所得税的征管更是无从谈起。
(三)国际化、快捷化
互联网的全球化使电子商务打破地域限制,计算机的自动化极大地缩减了交易时间,减少了交易环节,降低交易双方的交易成本。但是传统的流转税的多环节纳税体系难以适用电子商务,电子商务的快捷化使交易的中介环节减少甚至消失,以致课税点的减少,侵蚀税基,导致税收流失。
电子商务的国际化加大了营业税课税地点确认的难度。电子商务中的远程劳务具有消费地和提供地相分离的特点,致使劳务发生地难以确认。当发生跨国劳务交易时,如果以劳务消费地为课税地点时,对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劳务时,则应征收营业税;对于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劳务,则不应征收营业税;而如果以劳务提供地为课税地时,则国内企业向境外提供远程服务需要缴纳营业税,国内企业接受境外远程服务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三、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比较
(一)中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制建设中存在的“两大困境”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相关法制建设落后于电子商务征管的需要,电子商务的法制建设亟待完善。虽然近几年我国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进行规范,但是可操作性不高,《税收征管法》在电子商务的立法方面存在很大的漏洞。
1.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困境。《税收征管法》没有明确规定从事电子商务的纳税人是否应该进行税务登记,亦缺乏电子商务登记方式的规定。于203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虽然规定从事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但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自然人,则应该在第三方平台进行实名登记。“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缺乏明确规定,可操作性有待商榷。
2.电子商务税务稽查困境。由于电子商务的虚拟化、数字化,交易中涉及的电子凭证具有可修改性,这使得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征管稽查工作时失去基础。虽然《网络发票管理办法》进一步确定了电子发票的效力,但是此办法并非针对网络购物和电子商务征税,而是为了规范发票使用和税收征管。因此,针对专门规范电商在具体操作中不主动开具发票、篡改发票等形式偷逃避税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亟须出台。
(二)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主要政策法规
作为电子商务发源地的美国,从电子商务发展初期,美国各级政府就高度重视电子商务的发展,积极制定规范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法规政策。
1.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自1995年以来,美国政府出台一系列电子商务税收政策。1995年,美国政府研究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税收政策,并成立了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收集信息作为今后征税依据;美国财政部发布《全球电子商务选择性税收政策》白皮书,主要规定了电子商务的技术特征、遵循原则、税务管理方法;发布的《全球电子商务框架》确立了税收中性、透明、与现行税制及国际税收一致的原则;19美国国会通过了《互联网免税法案》规定连续三年的免税期限,并确定属地征税等原则以避免多重课税和课税歧视;美国电子商务咨询委员会再次通过的《互联网免税法案》延长了免税期限;美国国会于又通过《互联网税收不歧视法案》扩大了免缴互联网接入服务税范围;美国参议院通过了《市场公平法案》,该法案规定在简化各州征税法规前提下,对电商企业征收地方销售税和使用税,移动应用开发者、云计算服务音乐与电影等数字产品的下载领域也被纳入征税范围。
2.美国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体系。美国政府成立专门机构对电子商务征税进行调查分析。1995年美国成立的电子商务工作组和经济分析局,专门研究与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政策。该工作组的决策信息是由另设的三个政府机构提供:美国普查局提供电子商务数据统计信息;美国经济分析局分析电子商务产业增长与税收变动效应;美国劳工统计局记录电子商务行业劳务数据。通过多方面获取大量电子商务信息统计,以确保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三)欧盟及韩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情况
1.欧盟。欧盟主张对原有税收征管条款进行补充修订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欧盟颁布的电商增值税新指令,将此前非欧盟居民企业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不用缴纳增值税的规定修正为非欧盟居民企业,不管是向欧盟企业提供电子商务,还是向欧盟个人消费者提供电子商务,都要缴纳增值税,以平衡居民企业与非居民企业之间的税收负担。欧盟通过新的增值税改革方案,规定由收入来源国开征增值税。欧盟对电子商务征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欧盟成员国采用一种自动扣税软件,该软件将用户申请和用户银行卡绑定,在交易进行时,该软件自动计算消费额和税额,扣款成功后,将消费款划至公司账户,将税款划至税务部门,并将税务信息传至网上税务监控中心。欧盟实行的电商税收优惠政策是在对年销售额在10万欧元以下的非欧盟公司免征增值税。
2.韩国。韩国为了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保护各方的权益,于颁布《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规定以前相关法律规章也适用于当前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为保障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实行中央和地方分级监管的多头监管电子商务交易行为。韩国为鼓励电子商务的发展,实施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如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收入减免0.5%的年度电商交易额;对于境外网购有形商品的购货款与运费之和低于十万韩元的,免征进口税;对于网上输出娱乐、教育软件等电子物品视为出口,免征关税。
四、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体系的建议
(一)构建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法体系
通过对国内外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和经验分析,可以看出,完善立法是解决电子商务税收流失问题的重要前提。电子商务市场与传统市场存在相似之处,只需要对原有税法条款进行适当的补充修改,就可以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公平的运营环境。
在税收实体法中,应进一步明确规定征税对象,无论是有形商品、无形商品、数字化产品或线上交易和线下交易,都应该统一纳税,享受同等的税收待遇。如美国在最近颁布的《市场公平法案》中明确将云服务等纳入征税范围之内,我国应在税收法案中对征税对象明确界定。依据电子商务特征对各种税种的冲击,应对各税种的征税规定进行一定的调整,以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特征。关于增值税的调整,首先应规范电子发票。基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征管中的重要性以及电子发票在当前电商蓬勃发展的经济环境中日益重要的作用,在现有的网络发票管理办法中补充专门针对电子商务发票管理的新规十分必要。如新规中明确以电子签名保障电子发票开具内容的真实性、开具电子发票的企业需到税务部门备案以供稽查等。其次应重新界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由于电子商务数字化特征,使很多劳务和商品数字化,以致难以区分商品和劳务。对此,可以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扩大,亦符合营改增的政策指向。关于关税的调整,短期来看,为了鼓励国际贸易自由化,应对电子商务的关税进行减免,但是从长远来看,为避免关税的流失,应引入先进的技术平台,组建网上海关征管电子商务的关税。
在税收程序法中,针对电子商务虚拟性和国际性造成的税务登记困境以及《税收征管法》、《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办法》对此方面规范不足,必须对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进行特殊规定管理,并与电商注册网页、域名的管理进行协作,如企业进行注册登记时,应将注册域名、服务器地理位置等材料进行报送,税务机关应据此核发登记证并进行特殊管理。电子商务税收缴纳方式可以参照欧盟代扣代缴体系,由第三方支付平台按一定的征收率代扣代缴应纳税收。
(二)加强电子商务运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根据国外税收监管的经验,大致有政府加强监管和政府减少干预两种方式,比如韩国实行多级政府联合监管,就强调了政府在电子商务税收监管中具有重要作用。我国应根据国情,加强政府对电子商务市场的监管,整合各部门力量,进行多方面的监管。
在国家层面应该成立专门监管电子商务税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子商务税务管理的统筹工作,收集整理全国电子商务交易信息,下发给各级负责单位机构;开发电子商务征税软件,推进电子凭证的管理,以技术手段保证电子商务的税务监管。开发的征税软件应攻克电子票据可修改的弊端,以保证电子票据信息的真实性,同时,应充分利用云计算来保存数据,防止数据丢失,保证数据的持久性和可查性。管理部门应该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如联合开发相关应用软件,在电子商务网络支付贸易发生时,可以提醒相关企业纳税,管理部门也可以据此应用软件收集电子商务数据。电子商务税收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与第三方支付的合作,因为我国目前的电子商务交易大多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完成的。利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大数据系统,通过与金融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监控电子商务交易的全过程,掌控电子商务交易额,防止逃避税行为。
地方的税务机关应负责核实专门管理部门下发的相关信息数据,对地方电商进行分类监管,以地方物流信息和社会信息为辅助,形成完整的监控信息链,并利用社会媒体力量,严打电商不合规的纳税行为。
(三)实施电子商务税收优惠政策
借鉴国外的电子商务征管经验,各国对本国电子商务的发展都实行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电子商务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其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新增长点,对于缓解就业压力、增强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实施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助于促进电子商务的稳定发展。
美国实行的《市场公平法案》规定,对国内远程年度销售额不超过100万美元的电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免除部分销售额的税金,即电商企业可以申请豁免销售税。我国应依据电商规模的大小,设置不同的起征点,同时应根据电子商务的社会效益和利润率的实际情况来设置网络交易的税收起征点。韩国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中小电商企业的交易额中减免部分收入,我国可借鉴此法,对刚起步的电商企业,在一定期限内,对收入的一定百分比免税或者直接免税,同时结合小微企业优惠政策,鼓励创业,促进就业。为促进电子商务国际贸易的发展,可以对提供国际型产品的电商企业实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
文化产业艺术管理发展思考论文
摘要:当前国内的文化艺术的发展已经达到了比较高的层次,怎样做提高文化产业发展的前提下实现文化的共同发展,最主要还是要提高文化艺术管理的作用,将文化艺术管理的观念深入到文化管理者的内心,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才能让文化企业的发展更加的具有竞争力。打破以前发展文化产业的传统观念和做法,代之以新的文化产业规划,才能让生产运营模式变成集约型,让企业的发展更加高效和平稳。
关键词:文化艺术管理;文化事业;发展
引言
文化产业的发展道路上离不开文化艺术的科学化管理,只有科学化的文化发展管理才能让文化产业更加快速的发展。过去对于文化艺术管理不够重视,在实际运用中发生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才会影响文化企业的发展,只有录用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企业管理,才能让企业良性发展,扩大企业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1文化艺术管理的运用现状
当前文化艺术管理的主要问题还是管理人员的现状。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有了极为有利的外部条件,国家对于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都让文化产业的发展前景十分优良。文化企业的外部发展氛围是非常良好的,发展的速度也比以前更快了。如果说文化产业的发展路线是国家宏观规划过的,那么在航行过程中航线的策划则是由企业的自身发展决定的。目前的文化产业发展现状还需要更多的专业人员来进行专业技术的支持。文化产业中管理人员的任命途径一般都比较广泛。在文化艺术的体制变革中管理者一般是从事业单位转变成企业单位时的单位领导人,或者是跨专业部门转行过来的领导者,以前这些领导者不一定具有文化艺术的事业管理能力。第三种就是家族式的艺术管理者,一般来说他们并不是专业的'艺术方面的人才,也不具备专业的管理职能。在这样的选择管理人员的制度中任命的管理人员一般是不够专业和规范的。这是我国的历史原因决定的。我国的文化产业发展起步相较发达国家是比较晚的,我国的文化产业还是粗放型阶段,国际化集约水平也不够,管理者在管理文化艺术产业时运行操作的方法都较为低端。在一些城市和省份都开始转变传统的文化产业管理方法,以前的文化事业单位也开始向企业化的道路上转变。然而这样通过转型形成的企业还不能够像农业型企业那样具有专业化的人才市场,高端的文化艺术管理人才还比较匮乏,不能适应社会市场的发展[1]。
2文化艺术管理的改革方向
要改变当前文化艺术管理人才的匮乏,最主要是让新文化企业不再不断消耗原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需要引进更专业的新人才维持企业的运行和发展。原来的领导者如果能做到在新企业中有岗位可以转换,不再做非专业的部门的领导者,就能让外来的专业管理人员获得新的职位,企业的新血液才能促进企业的综合发展。适当的优化新进人员的工作环境,提高他们的待遇水平,就能让外来的专业管理人员对企业产生忠心度和诚意度,不至于造成其他方面的损失。规范的任用管理者才能拓宽企业的发展道路,对企业进行专业化科学化的挂历,让企业正确的做出对发展前景战略性的运筹和规划,在企业的文化艺术管理方面要改革和优惠企业内部的体制和政策,让专业的艺术文化管理人员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在文化艺术管理方面取得成绩。如果能改革传统的管理方式,让领导方式更加顺应时代的发展,文化产业就能革新体制,提高文化产业管理的创新度。目前情况是部分由艺术家自己创建的个体文化产业,他们很难摆脱避免民营企业所存在的弊端,即家族企业,他们不愿意聘用外来的专业管理人员,很大程度上是担心外聘管理者对他们不忠,甚至怕外泄他们的资料信息。专业的文化艺术管理人员才能把握住市场的动向,发现新的优秀的文化资源并进行规划生产出更加优秀的文化产品,不按照家族式的陈旧管理模式发展,才能提高企业的专业程度。这一方面我们可以向一些西方国家学习。西方国家的操作方法整体来说优于我国,在观念意识上我们需要提高文化艺术管理的关注度,要意识到文化艺术管理所具有的重要作用,在一定的战略高度上去思考我国企业文化艺术管理方面所存在的问题。通过学习西方先进的文化艺术管理模式,来让我国的文化企业更加专业和科学的发展。在具体的实践中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企业存在的各种管理问题。中国有很多企业在资源的获取上都没有专业的途径,资源的利用率也比较低。中国企业虽然拥有比较高的创作水平,却不能获得与西方国家相匹配程度的利益[2]。解决这样的问题最重要的还是加强对于文化艺术的管理。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过程中落实专业和科学的管理政策。因此一定要对目前的管理者机制进行改革,将企业前身的事业单位管理者的遗留问题处理妥当,通过专业市场聘请更加专业的文化艺术管理人才,让陈旧的文化产业管理模式改头换面。让专业人才进行更为专业的文化策划、文化运营和文化销售。在优秀的文化产品生产和销售的过程中,需要让中小企业联合起来,才能将优秀的文化艺术产品做大做强。将文化产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大大提升。我国对于文化艺术管理的相关政策还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因此宏观角度来说还需要政府的法律条文和政策的加倍支持。为更新管理要素创造更好的条件和外部环境。文化产业方面需要优秀的管理者运筹帷幄,才能发挥出文化艺术管理都作用。
3结束语
文化产业是现在国内产业发展中的新兴力量。我国虽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于文化产业的专业管理起步也比较的晚,整体的企业规模范围也还比较的小。国内的文化产业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观念和实践上的诸多问题,还不能充分认识到文化艺术管理的重要作用,但整体还是在朝着专业化的职业经理人管理文化艺术企业的方向发展,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也在逐渐的提升。家族化的经营模式已经逐渐在文化艺术产业的发展进程中被逐渐的淘汰了。传统的管理方式已经走上了逐渐革新的道路,专业人员的数量也在逐渐提高。我们可以吸取多方经验和教训,调整自己的文化艺术产业的管理结构,逐步提高文化艺术产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采取先进的管理理念科学化的管理文化艺术企业,让企业的发展更加的快速和稳固。
参考文献
[1]卢仁声;傅荣;吴成钢;四川文化产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J];四川省干部函授学院学报;2012年01期.
[2]马兴越;马英霞;文化艺术管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J];前沿;2013年01期.
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从而出现了电子商务,当前网络购物的发展模式就是利用全球网络信息系统和数字化的管理,以物流为媒介,将大量的货物配送到购买者那里。随着全球经济的发展,电子商务随之飞速的发展,这是未来购物发展的主要趋势。我国物流运输业发展的比较晚,缺失相关的人才,相关的基础设施也不够齐全,利用的技术相对来说也比较落后,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我国需要加大力度发展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
一、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存在的问题
(一)商品的配送成本比较高
经营电子商务的过程中,时间、空间、环境等对其产生的影响很小。我国当前仍旧没有形成集中的物流配送模式,这样一来,物流配送的体制就会不够健全,成本也比较高。因此在配送物流的过程中,很多商务厂家对于物流运输费用进行承担。例如买家只是在网上购买10元钱的商品,但是还要另外支付2元的邮费,邮政公司在实际运输的过程中,获得的费用占据商品货物价值当中的15%,这样的电子商务的成本比较高,就会降低人们的购买力。
(二)物流基础设施比较落后
我国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对于物流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物流企业对于电子商务客户的各种订单要想及时的响应,对于客户提供的服务需要进行统一。控制调度物流配送的相关服务控制,比较频繁的利用物流管理的方式手段和互联网信息化技术,这就需要依赖现代物流发展,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也要具备先进性、安全性等,这些设施才会具备可行性,这些设备的构面和安装需要将成本进行降低,才不会影响到物流服务。但是物流配送需要各种运输工具,建设运输路线等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设备设施的更新也要做到与时俱进,物流配送服务的质量就会造成脱节,对于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的发展造成不利的影响。
(三)缺乏专业人才
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在我国发展的时间比较短,很多物流企业都是在传统的物流企业当中转型而来的,因此企业在人才的储备和培育方面存在一定的缺陷,对于电子商务时代的各种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造成直接的影响。
二、电子商务物流配送发展的对策
(一)降低物流成本
电子商务物流的成本问题需要将电商企业和物流配送体系二者共同努力,电子商务需要对于网点的订单进行充分的考虑。还要重视配送体系,合理的控制网上销售商品和物流,使电子商务和物流建立合作关系,与此同时,加强控制成本,从而可以让顾客获得更多的实惠,从而可以使他们对于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产生更多的信赖。
(二)建立全球化的现代物流服务业
我国加入到国际贸易组织之后,导致我国的经济贸易不断的发展,将各种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以及人才进行引进,我国很多的商品也可以销售到国外,虽然我国的企业面临更多的竞争压力,但是通过不断尝试和创新,使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得到提高,电子商务和物流企业也是通过这种方法将自身的竞争力进行提高,电子商务发展成为跨国电子商务,范围面向了全球,物流配送企业需要与时俱进,和电子商务不出现脱节的情况,使电子商务发展的需求得到满足,建立出具有全球化特征的物流企业,促进全球化物流企业发展。
(三)完善基础设施
当前我国建立的习性物流面临大量的供应商和消费者,对于不断变化的市场,需要为更多的用户体用商品配送服务,需要对于他们不同的需求任务给予满足,这就需要将现代化装备和应用管理系统配备齐全,这就需要充足的物质条件,有效的应用计算机网络和科学决策模型。这样可以将系统化和复杂性的問题进行解决。
(四)加强培养现代物流人才
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的发展最需要的就是人才,我国的政府部门和工商企业需要和科研院校和咨询机构社团的组织建立密切的联系,实现积极的合作,将物流企业的人才缺乏问题进行解决。物流企业需要培训相关的专业人员,使我国对于物流人才提出的吸取给予满足。对于高校物流教育的过程需要不断加快,鼓励高校设置物流方面的学科,学校需将相关专业投入的资金和力度不断加大,对国内外各种先进的培养模式和途径进行学习,从而在本校实现教学改革,从而形成自己学校的专业特色。这个专业的学生需要实现工学结合,学校也要鼓励学生实现自主创业,鼓励学生开设网店,从而将其职业技能进行提升。将电子商务物流培训不断完善,结合高校教育和社会培训,对于物流人才的培养给予有效的保障。
(五)选择良好的物流配送模式
电子商务企业的物流配送方式主要由三种方式组成,分别是自营配送模式和互用配送模式以及第三方物流配送模式。电子商务企业需要以自身的规模和运营费用以及发展定位为基础,从而选择出适合自身的配送模式。如果企业的销售流通效率比较高,并且周转也比较快那么就应该选择自营配送的模式,涉及到的商品需要实现大规模的物流配送,从而适应相应的规模经济,如果企业电商平台建立的时间比较短,那么在起步阶段就要选择第三方物流配送的模式。如果企业属于规模比较小的零售电商,那么可以选择互用配送的模式。
结束语:电子商务发展速度非常快,国内市场对于物流配送具有很大的需求,这也是我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因此物流企业需要抓住机遇,参与到物流活动当中,使物流配企业实现统一性和整体性,促进电子商务不断发展,并且使我国经济可以得到健康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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