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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行政服务工作状况调研报告
根据20**年人大工作要点安排,为做好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本月上旬,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希明率财经(预算审查)工委和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和实地视察等方式,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县政务服务工作按照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提升办事效率,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环境、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推行集中办理审批事项,行政效能不断提升。
县政务服务中心运行以来,按照“环节最少、程序最简、时效最短、效率最高、服务最优”的目标要求,始终致力于把面向群众有审批职能的部门集中起来,在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规范了办事程序,减少了审批环节,优化了审批流程,缩短了审批时间,提高了行政效能。目前,我县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部门有31家,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389项,年均办理接件17万件左右。全县政务服务环境不断改善,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多数行政单位行政效能也在不断提高,“两集中、两到位”的主动意识明显增强。
2、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审批行为不断规范。
近几年,县政务服务中心通过不断加强和完善制度建设,政务服务行为也在不断规范:
一是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完善了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行政问责制等系列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
二是强化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的公开,基本做到了服务项目、办理程序、收费依据、监督电话、承办人员联系方式、办结时限“六公开”。
三是在服务大厅开展了服务标准化建设,开展的“优质服务标兵”、“红旗窗口”、“党员示范岗”等活动取得了明显实效。
四是坚持服务主体至上,开辟了重大项目和外来投资“绿色通道”,为方便群众,在全市率先实行了“朝九晚五”工作制。
五是积极探索部门信息共享,正在利用现代网络通信技术建设“一库四平台”。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有效规范了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提高了办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改善政务环境。
县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第一要务,配合有关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有行政权力进行反复清理,并以清单列举,向社会公开、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原来的62项减少到25项,政府性基金由25项减少到8项,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收费由149项减少到 20项,政府性保证金(抵押金)由19项减少到2项,政务环境明显得到改善。通过电子监察,明察暗访等手段,积极构建防腐体系,有效克服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遏制了“吃拿卡要”的腐败行为。强化了政务监督职能,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各项审批工作的落实,提高了服务效能和服务水平。
正是由于县政府和各级各部门的重视,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努力,我县政务中心取得了办件量位列全市第三的优良成绩,中心及多名工作人员多次获得上级表彰。
二、我县政务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认识不够到位。
仍有一些部门对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仍不到位。有的仍是本位至上,固守本部门的权力和利益;有的认为行政审批权集中到政务服务大厅,有些不方便,还有些不放心。这种认识上的偏差,导致了政务服务大厅一些服务单位窗口摆样子、形同虚设。
2、中心条件受到限制。
主要是面积过小,现政务服务中心只有1500平方。办公用房紧张,使得一部分单位想进而无法进入;与之配套的相关设施无从谈及,如办事等候区、资料存放区、员工更衣室等,不能按规范集中开展审批和服务。
3、审批事项进入及授权不到位。
有的`部门没有按照“应进必进”的原则,把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集中统一办理,除了中心条件所限,更有主观上的原因。有的部门对派驻窗口人员授权不充分,行政审批事项体外循环、双轨运行现象仍然存在。此外,极少数部门内设机构“后台”与中心“前台”配合不够协调,以致一些矛盾纠纷问题集中推到“前台”,带来一些不良影响。
4、部分窗口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一方面,少数部门没有选派业务骨干进入窗口,而是随便派个工作人员去“凑数”。另一方面,在中心工作的人员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待遇没有充分体现。据了解,中心成立以来,窗口工作人员提拔副科级的仅一人,许多同志感觉到中心工作似乎被单位“边缘化”,也因此不专心、不安心,这也是造成有的业务骨干力量不愿到中心的原因。在经济上,中心工作人员有别于在机关工作人员的就只有每月200元的岗位津贴,但要中心派员逐个单位收取。窗口人员队伍不稳定或素质不高,既影响了办事的效率,影响了机关形象,也损害了政府声誉。
5、中心管理手段严重弱化。
一是人员力量不够。
行政服务中心现有5人除班子成员外,办事人员仅一人,按“三定”方案三个科室形同虚设。
二是经费预算不足。
虽然在中心硬件建设上政府给予了应有的支持,但预算上只安排5人办公经费,中心窗口70余人的日常所需的物业管理、网络维护、办公耗材和日常加班等开支都需中心支付,预算没有安排。
三是协调能力有限。
中心实质上是政府为各部门搭建的办事平台,日常涉及与多部门的协调,遇事只能找政府领导出面,自身协调力度有限,影响办事效率。
三、对我县政务服务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认识。
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是推进政务公开、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平台,集中展现政府的公信力和形象。因此,县政府及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并在人员力量、办公场地、运行经费上切实予以保障。各部门也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入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并选派好工作人员,充分授权办理。县编办、监察局、政务服务中心等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二)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
要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好审批环节过多、周期过长、行政效能低的问题,尽早实现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同时,要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加快实施网上受理、网上审批。要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透明度,打造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着力提升工作效能。
(三)进一步加强窗口人员配置。
要选派好“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服务优”的人员到服务窗口工作,并保持相对稳定,以增强窗口办事能力,提升窗口服务质量。要营造人人争进窗口的的良好氛围,注重从优秀的窗口服务人员中推荐和选拔领导干部;县财政应安排适当经费对中心评选出的季度、年度红旗窗口、先进工作者给予奖励;窗口人员应视为基层一线工作给予适当补助。
(四)进一步规范中心预算管理。
窗口人员的公用经费应做到“事随人走,钱随事走”,统一由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由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并给予充分保障。
(五)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要抓紧实施,尽快启动政务服务大楼建设工作。
一要尽可能地满足“两集中”的需要,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平台;
二要尽可能地完善配套设施,方便群众办事;
三要有适度的超前意识,推进县乡政务服务网络化建设,为办事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
区司法局行政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部署要求,全面了解全区政法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根据上级要求,对我局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区司法局队伍现状
(一) 机构设置:区司法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下设八个职能科室,包括办公室、法制宣传科、法律服务科、基层科、法律援助科、社区矫正局、财务室、政治处,按照规定设立纪检组和党总支部。下属两个事业单位,分别为公证处、矛盾调解中心。
(二) 干部构成:司法局共有在职在岗(退二线不计)乡科级正职干部1名、乡科级副职干部5名。
(三) 人员结构:司法局正式在编在岗人员中,31至40岁4人,41至50岁13人,50岁以上6人,队伍呈老化状态,中青年干部严重缺少。干部队伍文化程度偏低,研究生及以上学历3人,占总数13%;本科学历9人,占总数39%;专科及以下学历人,占总数48%。司法局人员民族全部为汉族。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有力地维护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主要做法是:
(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加强班子思想建设。司法局高度重视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采取定期组织学习、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班子成员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显著增强。二是加强班子作风建设。领导班子的工作作风直接关系到一支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近年来,司法局在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工作中始终把作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同时,注重发挥班子成员的率先垂范作用,以此来激发广大政法干警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三是加强班子廉政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班子建设的重中之重,在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切实增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的同时,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多方位的监督制约机制,着力从源头上预防腐朽现象的发生。
(二) 加强干警教育培训。为适应新时期政法工作的需要,我局坚定不移地走强素质之路,大力实施科技强警战略,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政法干警的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 狠抓思想、作风、廉政建设,始终把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放在队伍建设的首要位置,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作风整顿。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提升干警思想政治素质。把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思想政治建设的主线,同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育良好的司法行政职业道德结合起来,不断创新教育载体,健全长效机制,引导干警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廉洁意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通过坚持不懈地狠抓队伍建设,司法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有力地保障了各项业务工作,促进了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但也要看到,与经济社会、法治进步的发展水平相比,我们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体制机制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经过梳理,当前我局在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目前,司法局局机关共有在职在编在岗人员20余人,肩负着八个职能科室以及二个下属事业单位重要职责,任务多、压力大,不能完全满足日常工作要求,尤其业务科室由于近年业务量增大,人员力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人员学历、素质有待提高,全局本科以上学历人数占总人数52%,特别是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才较少,高学历人才匮乏;专业人才短缺,通过司法考试人员共5人,后备力量明显不足。局机关目前有部分社区矫正工作者在科室担任重要职能,但因工资待遇低,存在不稳定性。
(二) 教育培训过于陈旧。目前只着眼在思想教育主题实践活动、纪律作风整顿、简单培训、学历提升等活动上。思路不宽,眼光不远,致使队伍建设只围绕工作来开展,而不能用队伍建设的成果来指导工作的创新开展。同时,就基层政法部门而言,由于对人员紧张,基层干部工作相当繁重,很难抽出专门时间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培训专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在购置教学仪器、设备、教材,以及培训师资等方面存在欠缺。
(三) 工作创新意识不够,存在因循守旧、求稳怕变的观念障碍。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而创新是各项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因此,没有创新就没有发展。但在个别干部身上,改革创新精神不足,开拓进取意识不强,争先创优劲头不够,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工作中循规蹈矩,按部就班,求稳怕变,不求创新,导致工作机制落后,工作没有亮点,长期打不开局面,妨碍了司法工作深入发展。
四、下一步拟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的思路、办法及工作对策
通过调研,我们进一步认识到队伍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本,是实现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基础。只有紧密结合我局实际,以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为方向,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才能从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一) 司法局按照“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坚持从班子自身抓起,一是定期安排集中学习,把中心组理论学习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作为提高领导班子政治理论素养,提升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的重要抓手,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要事项报告等相关制度,把班子建设成为团结、实干、廉洁的坚强集体。三是提高团结协作能力,积极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增进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相互支持、相互谅解,切实增强领导班子的整体合力。
(二) 着重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区司法行局扎实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八项规定”、“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中国梦、道德讲堂等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
(三) 坚持人性化管理,进一步激发司法行政队伍的活力。一是在政治上关心。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定期进行思想交流,摸清队伍成员的思想脉搏,对干警思想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二是在工作中激励。注重用典型引路,以先进示范,通过学习典型、培养典型、弘扬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激励每一名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三是在生活上体贴。领导班子经常过问干部生活中的冷暖,对生活困难的干部给予尽可能的帮助,使全体人员切身体会到大家庭的温暖。
(四) 抓教育立机制,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围绕反腐倡廉工作任务,按照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加强教育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核心,深入开展实践活动;严格落实上级各项管理制度,对照自查,按照“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司法行政队伍。
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调研报告
随着城市建设规模的不断提高和扩大,物业管理也逐渐深入到百姓生活中间。目前在县城内的物业管理虽然不如大中城市,但也逐步趋于正轨。在这渐进的过程中,我们物价部门应该充分发挥好政府引导作用,恰当地利用价格管理职能,促进物业管理的良性发展。
一、县级物业管理公司的现状
县级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范围主要是居民住宅。一般来说,居民住宅中的经济适用住房,其物业管理由房管局下设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其他住宅或者商用楼由原房地产开发商成立物业公司负责管理,很少有专门从外界引入专职的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独立管理和运转。因此,房屋建设方和物业管理方一般都有直接的隶属关系,在经营理念、盈亏补缺等方面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从整体的物业管理公司经营情况看,物业管理公司主要负责母公司--房地产开发商所建设的楼盘管理,主要收费有物业管理费、小区停车场收费以及各类代收费用。物业管理收费依据《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主要是分为两种价格模式:一是普通住宅的物业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二是高档住宅、商业用楼实行市场调节价。根据这一指导原则,我们会同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在召开制定物业管理费听证会的基础上,制定了我市的普通住宅物业管理三级收费方案,并得以执行。但随着城市建设、物业管理水平、城市居民生活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的不断提高,原有的物业收费标准确已不能适应形势的发展,不少物业管理企业认为收费标准偏低,甚至有些单位违反备案管理,擅自调高收费;与此相对应的是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要求在逐步提高,对收费标准也充满质疑和不满,反映和意见颇多。
二、目前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借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签订,提高物业管理收费。在房地产开发商交房的同时,一般要签订《前期物业管理合同》,主要是明确物业管理收费,为以后的正式物业管理合同进行铺垫,服务的水平和项目有欠缺;基本上后期正式合同的价格只能高不会低,而且实际服务水准不可能再提高。不少房地产开发商借此机会,一路调高了物业收费标准,而购房的消费者为了拿到钥匙也不得不接受。比如今年交房的物业费均在0.5元/平方米左右,远远高于原来的一级收费标准。
(二)物业管理公司在运转一段时间后擅自调高价格。不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声称入不敷出,经营处在严重亏损状态,部分公司不履行调价申报制度,也不与业主委员会协商或者征求大多数居民意见,擅自调高物业管理费,时有突破政府指导价的浮动幅度,与业户发生矛盾。如某小区的物业费由原来的一级收费标准一下子提高到了0.7元/平方米,服务水平却未见提高。
(三)部分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执行价格备案制度和价格公示制度。物业管理费的备案制度是在《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因此,作为一项价格管理制度,就必须得到落实。然而有少数物业公司不来备案,对此种行为我们又没有合理准确的处罚依据,《价格法》以及《价格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中遍寻无果,造成一些物业管理公司的侥幸心理,严重影响了我们执法的严肃性;同时在收费公示方面,也存在着公示内容不全面、公示的标准和服务内容含混不清的问题,甚至有不公示的情况。
(四)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存在争议。小区停车场收费属于国家定价,必须办理《收费许可证》。目前规格较低小区内的停车场是免费的,部分高档小区建有地下停车场,车位已经卖给了业主,但物业公司因管理上需要,弥补灯、水、电以及管理人员等开支,收取了车位管理费、租用车位管理费以及临时停车费等费用。如某小区把地下停车场以9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业户后,每月还收取车位管理费30元;租车位、临时停车等也收费不等。这些都属于停车收费衍生出的项目,应该采用什么样的价格形式来管理并无恰当依据。
(五)对普通住宅小区和高档住宅小区的定义模糊,造成监管不力。在《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中,明确了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格,高档小区、商业用楼实行市场调节价格。但在这个《办法》中,并没有明确什么是普通住宅小区,什么是高档住宅小区。目前,在县城小区住房建设中,6层以上和有电梯的楼盘、别墅很多,有不少小区是混建的。那么,从价格管理上该怎么划分普通和高档呢?一个住宅小区是不是可以同时存在多种物业费标准?如果说以6层以下、不带电梯的住宅为界线划分普通小区和高档小区的话,那么在《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相关的物业管理收费的文件中规定“对住宅电梯和加压供水设施的维护费用实行政府指导价”与此相悖,因为这些是高档小区的设施,应属于高档住宅小区市场调节的价格内容,市场调节价格的原则是自负盈亏。
(六)物业收费管理备案制度存在缺陷。目前我们要求的物业管理费备案,要求物业公司也必须按规定上报与业主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或者是与业主委员会签订的合同。这是理论上的程序,在实际中执行不力。因为在房地产商交房时,根本不可能有业主委员会,就是在居住年久的小区内,拥有业主委员会的也寥寥无几。这样,因为缺少了备案硬件,造成物业管理公司备案不合格,甚至有的'物业公司干脆就不备案。目前看来,实现了前期物业备案的寥寥无几,提价备案的也是以前备案的公司,少而又少。
三、建议和对策
(一)建议上级物价管理部门尽早协同建设部门、房管部门对普通、高档住宅小区做出规范性定义,至少应该在价格管理方面有个较为明确的界定,以便切实对普通住宅小区的物业收费管理到位,制定切实可行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实现物业管理公司良性运转,解决业主对物业收费疑惑和矛盾;同时彻底放开高档小区的物业收费管理,使物业管理企业自主决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发挥物价部门的引导作用,促进物业公司的健康发展。
(二)建议上级物价部门明确下放的物业收费管理权限,以便使当地物价部门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及时监审物业管理成本的变动,制定切合本地经济和消费水平的物业收费区域性标准;同时要明确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其他收费,如停车场收费、车位管理等收费的核定权限、标准以及格管理形式、制定原则,以利于基层物价部门的管理和规范。
(三)认真开展县区的物业管理收费水平的调查研究,按照当地的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核定,制定相应的价格标准。笔者以为,应当实现以下目标:对普通住宅小区,应该实现一个总体的区域性的指导价格标准,既要实现一定时期内的稳定,又要兼顾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情况,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对于高档小区,应当本着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开展高档小区物业成本调查,公布社会平均价格,建立高档小区经营成本公示制度,抑制不当得利和虚高收益问题;对于住宅电梯、供水辅助设备等设备维护费用的标准,应该核定社会成本,予以监督;实现一小区多级物业收费标准。
(四)完善价格备案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处罚措施。价格备案制度是在房地产价格、物业管理收费方面经常使用的,由于它过于笼统,而且有时还偏于教条,应该予以纠正。特别是在价格管理中,要特别明确处罚依据和条款、处罚幅度,使那些不履行价格备案制度的单位得到重创,维护我们价格执法的严肃性。
(五)建议重新在物业收费管理中实行《收费许可证》制度。物业管理收费、停车场收费以及代收费用都基本上是政府指导价、定价的管理方式,办理《收费许可证》既有据可依也便于管理;在《价格法》对备案制度无处罚条文的情况下,应用《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进行处罚,也不失为一个亡羊补牢的措施。
区依法行政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思明区依法治区办于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关于依法行政的问卷调查,对我区XX年以来各个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落实政务公开、是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实现高效便民服务等事项进行调查,将XX份的问卷调查表发放到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手中,由各类调查对象对我区各行政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截至目前已回收问卷1626份,有统计信息的1404份,其中有464份约占33%的问卷对具体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看法。
鉴于这次问卷投放的对象范围有限、填写人的文化层次、经历参差不齐且此次调查时间较仓促,所以从总体统计信息反映出来的问题并不一定完全准确、面面俱到,也可能因某些具体原因带有特定人、利益群体的主观因素,不是绝对客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较突出集中的主要有:1、部份群众对某些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并不能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主要是涉及对相对人利益影响较大的如行政收费问题,从问卷统计情况看4.6%的调查人认为税务部门不依法行政主要集中反映在征税过高上,9.6%的被调查人反映工商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中有相当一部份也是反映工商乱收费问题,还有4.3%的被调查人反映卫生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中有一些反映的是征收卫生费不合理的问题,国家税收、工商管理费及卫生费都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说明行政部门对群众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没有和群众进行很好的沟通;2、部份窗口单位或与群众直接接触较多的行政部门在热情服务、文明执法方面仍做得不够。9.6%被调查人反映的工商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主要集中在工商局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态度不好,过于冷漠甚至刁难前来办事人员,9%的被调查人反映行政执法局的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态度、手段不够文明甚至粗暴;3、部份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单位监管不力,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4.6%的被调查人反映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监管不力,4.3%反映卫生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上也较多集中于对医院乱收费、乱开药监管不力上,2.3%反映民政部门对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监管不力,没有依法发放,1.3%反映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险金发放监管不到位,没有依法发放;4、个别部门存在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现象。有6.8%的被调查人反映公安机关主要是派出所和2.1%反映交警人员滥用权力,采取行政处罚、执行等强制措施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没有充分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职责;5、对群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力度不够。0.85%的被调查人反映环保部门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整治不力,0.7%认为建设局对违章搭盖问题整治不到位,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电信、有线电视乱收费及两桥收费问题。针对我区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加强:
一、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沟通。
根据这次调查问卷情况表明,有相当一部份群众对一些行政机关的行为并不能充分理解和支持,甚至抵触。同时,在回收的调查问卷中空白的占了11.1%之多,除了在发放过程中动员工作做得不够的原因外,也反映了有些群众对政府机关仍存有不信任感或认为反映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心态。通常来讲,“不了解导致不信任”,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做什么事的时候,会倾向于认为他们没有做事或者没做好事。部份群众一方面不仅对于基层政府官员的行政风格和行政态度缺乏良好印象,另一方面对其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同,认为执法行为中的存在暗箱操作,这导致了不少基层群众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负面评价。
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而衡量是否依法行政的最实在标准莫过于“群众是否高兴和满意这个指标”,“有了解才能有高支持率”,所以我区的各级行政机关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更好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特别是推行政府的电子政务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对行政执法的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环节,及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的责任和衔接、协调,都具体清晰的加以规范,并将全部执法流程公示于社会,从而提高执法透明度,使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始终处于上级、各部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政府和百姓实时沟通,从最基础的地方着手,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官员们正在做些什么,这些沟通是对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各项行为的支持度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在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比如听证会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民主决策机制,最近我市举行的几个关于轮渡渡船票改、征收垃圾处理费等几个影响较大的听证会,正是基于加强政府与群众进行充分事前沟通、尊重~、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而采取的开明决策,因为事先征求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尽管可能在短期内对市民收益有一定影响,但群众负面意见的并不多,而“两桥收费”“幼儿园”学费调价未事先进行听证,相反的在这方面群众的反对意见就较多。显而易见在实施涉及这几个事项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者负面评价肯定会少于后者。
二、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落实文明执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直接面对的是相对人,群众办事需要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频繁接触,他们的行政风格和态度将会成为影响群众评价其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这次调查表明,部份窗口单位如工商部门及与群众接触较多如公安、交警、城管等经常对相对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部门被反映态度不好或执法手段不文明,特别是城管人员被评价为执法手段粗暴。客观上说,造成这些反映的原因是多方面,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
,必然会影响当事人的不正当利益,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这时如果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态度出现了偏差,当事人就会借题发挥转移视线,妄图逃避处罚。就城管而言,一方面,部分城市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当他们被处罚时,往往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执法人员;另一面,市民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浅层次上,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理,少数城管人员又确实有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甚至违法执法等行为,在执法中,讲人情、拉关系、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没有杜绝,执法行为的随意性没有得到根本控制,因此,当违章者无赖撒泼,阻挠执法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大都倾向于支持违章者,这就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加之有居心不良者煽风点火,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有可能酿成暴力抗法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不管哪个行政部门代表的都是国家的权威,其一举一动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形象和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而城管执法面对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性,多一些克制和忍耐,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把工作对象当作服务对象,过细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文明执法,它要求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学会换位思考,不仅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也要从~人的角度考虑,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卑不亢、热情周到的精神风貌。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在先“:敬礼在先、礼貌用语在先、亮证在先、告知在先”,文明执法一方面可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执法保障:在执法过程中,有少数当事人会失去理智,打骂执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对不法侵害合理避让,并留下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当事人打骂执法人员、妨碍公务的刑事责任,相反如果一时冲动,与当事人对骂对打,这就增加了追究当事人妨碍公务刑事责任的难度,更不能有力地保障自己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文明执法能够赢得群众的好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很多执法过程往往都是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如果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态度不好,即使作出的处罚决定有理有据,也会引起当事人和围观群众的不满。只有坚持文明执法,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讲清楚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才能使当事人理屈词穷,使围观的群众理解并支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言辞礼貌,也会让当事人减少敌对情绪。文明从尊重中开始,只要尊重他人,公正执法,大多数人是能够知礼明理、服从处罚决定的。
三、加强行政监管、积极履行职责。
从这次调查情况反映看,有些群众反映的医院、学校乱收费、社保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按时或依法发放等问题似乎不是直接针对某个行政机关,但这些都是某一或几个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是由相关主管部门消极不作为造成的。行政机关乃是由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而产生,就其本质而言,行政机关是通过管理而实现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而现实中,大部份行政机关都似乎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国家权威的象征,其更侧重的是对相对人管理、处罚,而常常忽视公众的利益所在,对其所主管的部门、行业单位疏于监管,由此经常造成公众利益受损。对于一些媒体披露的涉及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事件,如“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劣质有毒豆腐事件”“铅超标绿茶事件”及“苏丹红一号”等,面对这些事件,民众的本能反应是,政府监管部门在干什么?新闻媒体披露了有关对不法商贩惩治查处的追踪报道,但却从没提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任何责任,主管部门此时只是伸张正义、打击犯罪的角色,难道其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前或当时没有任何责任,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只有相关主管部门才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力物力去及时查处揭示这些违法行为,而现实中往往在发生了系列严重后果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介入调查,而此时公众利益已经受损。对有关行政机关来说,不但要依法行政,还要及时行政,而如该“出手”时没有“出手”,或者事后“出手”,那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只能是一种行政不作为与消极行政的表现。
作为某个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其应有的行政监管职能作用,不仅要对相对人实施必要的管理,更要履行对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有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努力维护公众利益:一是做好事先预防,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要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除对其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依法严格审查外,还将相关信息在媒体和财政厅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每个审批对象符合成立的条件。二是做好日常防范,要加强行业执业质量监督,及时查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日常的行政监管,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严格依据行业执业规定开展检查工作,认真收集检查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处罚,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经济处理外,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对于群众投诉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追踪调查,做到件件件有落实。三是做好保障工作,要增强行政监管人力、技术、资金投入。要有一支技术过硬专业队伍,要有一套完善的技术检测设备、要有充足资金保证,用于监管的项目必须专款专用,只有这些基础条件具备才能公正而又精确地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及时取得第一手证据,有效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
这次调查结果还反映出了我区部份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还存在滥用权力,越权执法、执法不公、滥施处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在社会上给行政执法工作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使得老百
姓不愿相信法律和行政执法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吏治”是根本,要维护、整肃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首先要有一支过硬的行政管理队伍,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廉洁奉公,公正执法。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问题。行政执法人员个人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最根本原因,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解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要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学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自己手中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不允许用于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工作水平,只有通过整顿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老百姓也才能相信法律的权威和力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问题。为什么执法过程会发生那么多令老百姓不满意的行为呢,很重要原因是现行监督体制和主管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难以到位,对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力的惩罚措施。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必须是全方位的: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复议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纠正;司法机关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办理各类“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人大及常委会要切实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借鉴西方质询制度的经验,定期召开监督委员会对执法机关的质询和答复,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制度,监督各种行政执法活动,纠正违法行为,制约执法行为的随意性,维护执法权威;要完善举报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违法处罚行为的举报,同时要保证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问题。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都要与之挂钩。要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出现错案,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该奖则奖,该罚则罚。
五、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重点整治、为民办实事。
这次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群众关注的、长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仍没有得到确实解决,如社会环境脏、乱、差现象、医院乱收费、乱开药问题、学校、幼儿园乱收费、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及低保、社保金的发放等等。随着我区城市建设发展、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利益的冲突和矛盾的出现和激化,新的热点、难点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对于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得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牵涉的部门是多方多面,最终的解决仍要靠相关的职能部门确实履行职责。
当前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要取得切实的成效就要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围绕这些热点难点根据各自所主管范围下大力气整治,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卫生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整治医院行纪、行风,制止乱收医院费、私下收受红包现象,严肃查处各种医疗事故,整肃医生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乱收费现象加强管理监督;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重视维护外来工和下岗工~益,着力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的发放问题;民政部门要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严格监督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查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尽力杜绝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害食品的生产,避免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环保部门要切实解决事关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问题,重点整治工业垃圾污染、噪音扰民、生活小区油烟污染等影响群众生活健康、反映较多的问题。
结束语: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发布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坚持依法行政的决心,而行政机关要做到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最终的问题还是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必须正确处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权力与法律的两个关系: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行政机关是执行人~志的机关,要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有法律授权并有法定依据,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水平和修养,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使权力服从于法律。当前,依法行政尚处在初级阶段,行政法治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面临着挑战,依法行政这一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还将任重道远。
题外话:随着我区城区规划建设的深化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各个开发地段都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由此引发了一些村民、被拆迁户与拆迁公司、政府的利益冲突甚至矛盾激化问题,鉴于政府在这其中始终担负的特殊角色和牵涉问题的复杂性,本篇没有将其列入讨论范围,但在征地拆迁特别是强制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依法行政问题仍是一个值得专门探讨的课题。
附:依法行政调查问卷情况统计汇总
一、问卷发放范围及回收情况:
1、基本情况:共发放XX份,回收1626份空白222份有统计信息的1404份,464份(33%)对具体部门提出具体意见。
2、具体问卷回收情况:
鹭江街道142份
鼓浪屿街道90份
梧村街道300份(空白:48份)
;员当街道200份
嘉莲街道200份(空白:13份)
滨海街道200份(空白:53份)
莲前街道120份(空白:15份)
中华街道185份(空白:33份)
开元街道200份(空白:50份)
厦港街道189份(空白:10份)
二、调查问卷内容信息反馈
1、较集中反映的行政部门和具体问题:
认为以下行政机关存在不依法行政的人数、比例及具体反映问题:
工商局:135人9.6%主要反映在办理工商执照过程中没有履行一次告知义务、态度不够文明及乱收费问题
税务局:65人4.6%征税、乱收费问题
公安局:96人6.8%交警:30人2.1%主要反映滥用权力,采取行政处罚、执行等强制措施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及没有充分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职责等问题
行政执法局:127人9%在执法过程中态度、手段不够文明问题
民政局:37人2.6%没有依法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问题
教育局:65人4.6%对学校乱收费问题监管不力
卫生局:60人4.3%对医院乱收费、乱开药监管不力及乱收卫生费问题
人劳局:18人1.3%对社保中心没有依法发放社会保险金问题监管不力
环保局:12人0.85%对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整治不力
建设局:10人0.7%对违章搭盖问题整治不力
2、其他:
标准计量局:1
计生局:5
海关:1
公路稽征局:3
交通局:8
电信局:5
物价局:2
广电局:7
房管局:1
规划局:3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下面小编整理的关于区依法行政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思明区依法治区办于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关于依法行政的问卷调查,对我区XX年以来各个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落实政务公开、是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实现高效便民服务等事项进行调查,将XX份的问卷调查表发放到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手中,由各类调查对象对我区各行政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截至目前已回收问卷1626份,有统计信息的'1404份,其中有464份约占33%的问卷对具体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看法。
鉴于这次问卷投放的对象范围有限、填写人的文化层次、经历参差不齐且此次调查时间较仓促,所以从总体统计信息反映出来的问题并不一定完全准确、面面俱到,也可能因某些具体原因带有特定人、利益群体的主观因素,不是绝对客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较突出集中的主要有:1、部份群众对某些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并不能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主要是涉及对相对人利益影响较大的如行政收费问题,从问卷统计情况看4.6%的调查人认为税务部门不依法行政主要集中反映在征税过高上,9.6%的被调查人反映工商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中有相当一部份也是反映工商乱收费问题,还有4.3%的被调查人反映卫生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中有一些反映的是征收卫生费不合理的问题,国家税收、工商管理费及卫生费都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说明行政部门对群众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没有和群众进行很好的沟通;2、部份窗口单位或与群众直接接触较多的行政部门在热情服务、文明执法方面仍做得不够。9.6%被调查人反映的工商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主要集中在工商局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态度不好,过于冷漠甚至刁难前来办事人员,9%的被调查人反映行政执法局的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态度、手段不够文明甚至粗暴;3、部份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单位监管不力,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4.6%的被调查人反映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监管不力,4.3%反映卫生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上也较多集中于对医院乱收费、乱开药监管不力上,2.3%反映民政部门对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监管不力,没有依法发放,1.3%反映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险金发放监管不到位,没有依法发放;4、个别部门存在滥用权力,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现象。有6.8%的被调查人反映公安机关主要是派出所和2.1%反映交警人员滥用权力,采取行政处罚、执行等强制措施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没有充分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职责;5、对群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力度不够。0.85%的被调查人反映环保部门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整治不力,0.7%认为建设局对违章搭盖问题整治不到位,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电信、有线电视乱收费及两桥收费问题。针对我区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加强:
一、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沟通。
根据这次调查问卷情况表明,有相当一部份群众对一些行政机关的行为并不能充分理解和支持,甚至抵触。同时,在回收的调查问卷中空白的占了11.1%之多,除了在发放过程中动员工作做得不够的原因外,也反映了有些群众对政府机关仍存有不信任感或认为反映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心态。通常来讲,“不了解导致不信任”,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做什么事的时候,会倾向于认为他们没有做事或者没做好事。部份群众一方面不仅对于基层政府官员的行政风格和行政态度缺乏良好印象,另一方面对其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同,认为执法行为中的存在暗箱操作,这导致了不少基层群众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负面评价。
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而衡量是否依法行政的最实在标准莫过于“群众是否高兴和满意这个指标”,“有了解才能有高支持率”,所以我区的各级行政机关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更好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特别是推行政府的电子政务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对行政执法的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环节,及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的责任和衔接、协调,都具体清晰的加以规范,并将全部执法流程公示于社会,从而提高执法透明度,使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始终处于上级、各部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政府和百姓实时沟通,从最基础的地方着手,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官员们正在做些什么,这些沟通是对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各项行为的支持度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在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比如听证会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民主决策机制,最近我市举行的几个关于轮渡渡船票改、征收垃圾处理费等几个影响较大的听证会,正是基于加强政府与群众进行充分事前沟通、尊重~、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而采取的开明决策,因为事先征求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尽管可能在短期内对市民收益有一定影响,但群众负面意见的并不多,而“两桥收费”“幼儿园”学费调价未事先进行听证,相反的在这方面群众的反对意见就较多。显而易见在实施涉及这几个事项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者负面评价肯定会少于后者。
二、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落实文明执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直接面对的是相对人,群众办事需要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频繁接触,他们的行政风格和态度将会成为影响群众评价其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这次调查表明,部份窗口单位如工商部门及与群众接触较多如公安、交警、城管等经常对相对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部门被反映态度不好或执法手段不文明,特别是城管人员被评价为执法手段粗暴。客观上说,造成这些反映的原因是多方面,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
,必然会影响当事人的不正当利益,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这时如果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态度出现了偏差,当事人就会借题发挥转移视线,妄图逃避处罚。就城管而言,一方面,部分城市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当他们被处罚时,往往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执法人员;另一面,市民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浅层次上,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理,少数城管人员又确实有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甚至违法执法等行为,在执法中,讲人情、拉关系、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没有杜绝,执法行为的随意性没有得到根本控制,因此,当违章者无赖撒泼,阻挠执法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大都倾向于支持违章者,这就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加之有居心不良者煽风点火,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有可能酿成暴力抗法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不管哪个行政部门代表的都是国家的权威,其一举一动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形象和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而城管执法面对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性,多一些克制和忍耐,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把工作对象当作服务对象,过细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文明执法,它要求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学会换位思考,不仅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也要从~人的角度考虑,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卑不亢、热情周到的精神风貌。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在先“:敬礼在先、礼貌用语在先、亮证在先、告知在先”,文明执法一方面可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执法保障:在执法过程中,有少数当事人会失去理智,打骂执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对不法侵害合理避让,并留下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当事人打骂执法人员、妨碍公务的刑事责任,相反如果一时冲动,与当事人对骂对打,这就增加了追究当事人妨碍公务刑事责任的难度,更不能有力地保障自己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文明执法能够赢得群众的好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很多执法过程往往都是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如果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态度不好,即使作出的处罚决定有理有据,也会引起当事人和围观群众的不满。只有坚持文明执法,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讲清楚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才能使当事人理屈词穷,使围观的群众理解并支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言辞礼貌,也会让当事人减少敌对情绪。文明从尊重中开始,只要尊重他人,公正执法,大多数人是能够知礼明理、服从处罚决定的。
三、加强行政监管、积极履行职责。
从这次调查情况反映看,有些群众反映的医院、学校乱收费、社保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按时或依法发放等问题似乎不是直接针对某个行政机关,但这些都是某一或几个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是由相关主管部门消极不作为造成的。行政机关乃是由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而产生,就其本质而言,行政机关是通过管理而实现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而现实中,大部份行政机关都似乎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国家权威的象征,其更侧重的是对相对人管理、处罚,而常常忽视公众的利益所在,对其所主管的部门、行业单位疏于监管,由此经常造成公众利益受损。对于一些媒体披露的涉及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事件,如“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劣质有毒豆腐事件”“铅超标绿茶事件”及“苏丹红一号”等,面对这些事件,民众的本能反应是,政府监管部门在干什么?新闻媒体披露了有关对不法商贩惩治查处的追踪报道,但却从没提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任何责任,主管部门此时只是伸张正义、打击犯罪的角色,难道其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前或当时没有任何责任,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只有相关主管部门才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力物力去及时查处揭示这些违法行为,而现实中往往在发生了系列严重后果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介入调查,而此时公众利益已经受损。对有关行政机关来说,不但要依法行政,还要及时行政,而如该“出手”时没有“出手”,或者事后“出手”,那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只能是一种行政不作为与消极行政的表现。
作为某个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其应有的行政监管职能作用,不仅要对相对人实施必要的管理,更要履行对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有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努力维护公众利益:一是做好事先预防,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要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除对其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依法严格审查外,还将相关信息在媒体和财政厅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每个审批对象符合成立的条件。二是做好日常防范,要加强行业执业质量监督,及时查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日常的行政监管,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严格依据行业执业规定开展检查工作,认真收集检查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处罚,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经济处理外,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对于群众投诉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追踪调查,做到件件件有落实。三是做好保障工作,要增强行政监管人力、技术、资金投入。要有一支技术过硬专业队伍,要有一套完善的技术检测设备、要有充足资金保证,用于监管的项目必须专款专用,只有这些基础条件具备才能公正而又精确地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及时取得第一手证据,有效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
这次调查结果还反映出了我区部份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还存在滥用权力,越权执法、执法不公、滥施处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在社会上给行政执法工作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使得老百
姓不愿相信法律和行政执法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吏治”是根本,要维护、整肃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首先要有一支过硬的行政管理队伍,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廉洁奉公,公正执法。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问题。行政执法人员个人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最根本原因,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解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要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学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自己手中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不允许用于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工作水平,只有通过整顿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老百姓也才能相信法律的权威和力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问题。为什么执法过程会发生那么多令老百姓不满意的行为呢,很重要原因是现行监督体制和主管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难以到位,对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力的惩罚措施。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必须是全方位的: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复议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纠正;司法机关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办理各类“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人大及常委会要切实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借鉴西方质询制度的经验,定期召开监督委员会对执法机关的质询和答复,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制度,监督各种行政执法活动,纠正违法行为,制约执法行为的随意性,维护执法权威;要完善举报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违法处罚行为的举报,同时要保证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问题。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都要与之挂钩。要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出现错案,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该奖则奖,该罚则罚。
五、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重点整治、为民办实事。
这次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群众关注的、长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仍没有得到确实解决,如社会环境脏、乱、差现象、医院乱收费、乱开药问题、学校、幼儿园乱收费、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及低保、社保金的发放等等。随着我区城市建设发展、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利益的冲突和矛盾的出现和激化,新的热点、难点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对于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得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牵涉的部门是多方多面,最终的解决仍要靠相关的职能部门确实履行职责。
当前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要取得切实的成效就要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围绕这些热点难点根据各自所主管范围下大力气整治,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卫生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整治医院行纪、行风,制止乱收医院费、私下收受红包现象,严肃查处各种医疗事故,整肃医生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乱收费现象加强管理监督;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重视维护外来工和下岗工~益,着力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的发放问题;民政部门要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严格监督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查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尽力杜绝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害食品的生产,避免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环保部门要切实解决事关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问题,重点整治工业垃圾污染、噪音扰民、生活小区油烟污染等影响群众生活健康、反映较多的问题。
结束语: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发布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坚持依法行政的决心,而行政机关要做到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最终的问题还是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必须正确处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权力与法律的两个关系: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行政机关是执行人~志的机关,要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有法律授权并有法定依据,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水平和修养,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使权力服从于法律。当前,依法行政尚处在初级阶段,行政法治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面临着挑战,依法行政这一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还将任重道远。
题外话:随着我区城区规划建设的深化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各个开发地段都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由此引发了一些村民、被拆迁户与拆迁公司、政府的利益冲突甚至矛盾激化问题,鉴于政府在这其中始终担负的特殊角色和牵涉问题的复杂性,本篇没有将其列入讨论范围,但在征地拆迁特别是强制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依法行政问题仍是一个值得专门探讨的课题。
附:依法行政调查问卷情况统计汇总
一、问卷发放范围及回收情况:
1、基本情况:共发放XX份,回收1626份空白222份有统计信息的1404份,464份(33%)对具体部门提出具体意见。
2、具体问卷回收情况:
鹭江街道142份
鼓浪屿街道90份
梧村街道300份(空白:48份)
;员当街道200份
嘉莲街道200份(空白:13份)
滨海街道200份(空白:53份)
莲前街道120份(空白:15份)
中华街道185份(空白:33份)
开元街道200份(空白:50份)
厦港街道189份(空白:10份)
二、调查问卷内容信息反馈
1、较集中反映的行政部门和具体问题:
认为以下行政机关存在不依法行政的人数、比例及具体反映问题:
工商局:135人9.6%主要反映在办理工商执照过程中没有履行一次告知义务、态度不够文明及乱收费问题
税务局:65人4.6%征税、乱收费问题
公安局:96人6.8%交警:30人2.1%主要反映滥用权力,采取行政处罚、执行等强制措施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及没有充分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职责等问题
行政执法局:127人9%在执法过程中态度、手段不够文明问题
民政局:37人2.6%没有依法发放最低生活保障费问题
教育局:65人4.6%对学校乱收费问题监管不力
卫生局:60人4.3%对医院乱收费、乱开药监管不力及乱收卫生费问题
人劳局:18人1.3%对社保中心没有依法发放社会保险金问题监管不力
环保局:12人0.85%对油烟、噪音扰民等问题整治不力
建设局:10人0.7%对违章搭盖问题整治不力
2、其他:
标准计量局:1
计生局:5
海关:1
公路稽征局:3
交通局:8
电信局:5
物价局:2
广电局:7
房管局:1
规划局:3
区依法行政调研报告精选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推进我区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进程,思明区依法治区办于近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一次关于依法行政的问卷调查,对我区XX年以来各个行政机关是否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体现公平公正原则、是否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落实政务公开、是否积极履行法定职责,实现高效便民服务等事项进行调查,将XX份的问卷调查表发放到各类行政管理相对人手中,由各类调查对象对我区各行政部门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的意见。截至目前已回收问卷1626份,有统计信息的1404份,其中有464份约占33%的问卷对具体行政部门在实施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意见、看法。
鉴于这次问卷投放的对象范围有限、填写人的文化层次、经历参差不齐且此次调查时间较仓促,所以从总体统计信息反映出来的问题并不一定完全准确、面面俱到,也可能因某些具体原因带有特定人、利益群体的主观因素,不是绝对客观,但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各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比较突出集中的主要有:1、部份群众对某些行政部门的行政行为并不能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主要是涉及对相对人利益影响较大的如行政收费问题,从问卷统计情况看4.6%的调查人认为税务部门不依法行政主要集中反映在征税过高上,9.6%的被调查人反映工商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中有相当一部份也是反映工商乱收费问题,还有4.3%的被调查人反映卫生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中有一些反映的是征收卫生费不合理的问题,国家税收、工商管理费及卫生费都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说明行政部门对群众政务信息公开还不够,没有和群众进行很好的沟通;2、部份窗口单位或与群众直接接触较多的行政部门在热情服务、文明执法方面仍做得不够。9.6%被调查人反映的工商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主要集中在工商局窗口岗位工作人员态度不好,过于冷漠甚至刁难前来办事人员,9%的被调查人反映行政执法局的城管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执法态度、手段不够文明甚至粗暴;3、部份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管单位监管不力,使群众利益受到损害。4.6%的被调查人反映教育部门对中小学校、幼儿园乱收费问题监管不力,4.3%反映卫生局不依法行政问题上也较多集中于对医院乱收费、乱开药监管不力上,2.3%反映民政部门对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监管不力,没有依法发放,1.3%反映劳动保障主管部门对社会保险金发放监管不到位,没有依法发放;4、个别部门存在滥用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现象。有6.8%的被调查人反映公安机关主要是派出所和2.1%反映交警人员滥用职权,采取行政处罚、执行等强制措施中侵犯公民合法权益,没有充分履行保护公民人身、财产权利职责;5、对群众、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整治力度不够。0.85%的被调查人反映环保部门对油烟污染、噪音扰民等问题整治不力,0.7%认为建设局对违章搭盖问题整治不到位,还有一些群众反映小区物业管理混乱问题、电信、有线电视乱收费及两桥收费问题。针对我区在依法行政方面存在的问题,有必要在以下几方面着重加强:
一、增加政务信息透明度、加强~沟通。
根据这次调查问卷情况表明,有相当一部份群众对一些行政机关的行为并不能充分理解和支持,甚至抵触。同时,在回收的调查问卷中空白的占了11.1%之多,除了在发放过程中动员工作做得不够的原因外,也反映了有些群众对政府机关仍存有不信任感或认为反映了也起不了什么作用的心态。通常来讲,“不了解导致不信任”,老百姓不知道官员在做什么事的时候,会倾向于认为他们没有做事或者没做好事。部份群众一方面不仅对于基层政府官员的行政风格和行政态度缺乏良好印象,另一方面对其行政行为缺乏足够的了解和认同,认为执法行为中的存在暗箱操作,这导致了不少基层群众对行政人员的行政行为作出负面评价。
依法行政的最终目的是执政为民,而衡量是否依法行政的最实在标准莫过于“群众是否高兴和满意这个指标”,“有了解才能有高支持率”,所以我区的各级行政机关要取得群众的支持理解,更好的开展各项行政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增强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向群众公开各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利用各种渠道特别是推行政府的电子政务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对行政执法的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环节,及内部各部门、各岗位、各环节之间的责任和衔接、协调,都具体清晰的加以规范,并将全部执法流程公示于社会,从而提高执法透明度,使行政执法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始终处于上级、各部门、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促进政府和百姓实时沟通,从最基础的地方着手,让老百姓知道政府官员们正在做些什么,这些沟通是对提高行政机关依法开展各项行为的支持度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在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同时,还应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比如听证会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民主决策机制,最近我市举行的几个关于轮渡渡船票改、征收垃圾处理费等几个影响较大的听证会,正是基于加强政府与群众进行充分事前沟通、尊重~、提高政府行为透明度而采取的开明决策,因为事先征求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尽管可能在短期内对市民收益有一定影响,但群众负面意见的并不多,而“两桥收费”“幼儿园”学费调价未事先进行听证,相反的在这方面群众的反对意见就较多。显而易见在实施涉及这几个事项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得到群众理解和支持的前者负面评价肯定会少于后者。
二、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落实文明执法。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直接面对的是相对人,群众办事需要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频繁接触,他们的行政风格和态度将会成为影响群众评价其工作表现的重要依据。这次调查表明,部份窗口单位如工商部门及与群众接触较多如公安、交警、城管等经常对相对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部门被反映态度不好或执法手段不文明,特别是城管人员被评价为执法手段粗暴。客观上说,造成这些反映的原因是多方面,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对当事人作出适当的行政处罚
,必然会影响当事人的不正当利益,引起当事人的不满。这时如果执法人员的行为和态度出现了偏差,当事人就会借题发挥转移视线,妄图逃避处罚。就城管而言,一方面,部分城市无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不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局部利益与城市整体利益的关系,法制观念淡薄,对生存现状有种种不满,当他们被处罚时,往往把城管执法人员当作发泄对象,采取过激行动,纠缠、围攻执法人员;另一面,市民对违反城管法规行为的认识仍停留在较浅层次上,一般对受处罚的违章者抱有同情心理,少数城管人员又确实有粗暴执法、以罚代管甚至违法执法等行为,在执法中,讲人情、拉关系、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没有杜绝,执法行为的随意性没有得到根本控制,因此,当违章者无赖撒泼,阻挠执法时,围观群众在情绪上大都倾向于支持违章者,这就助长了违章者的抗法气焰,加之有居心不良者煽风点火,使事态进一步扩大,并有可能酿成暴力抗法事件。
在这种情况下就要妥善处理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不管哪个行政部门代表的都是国家的权威,其一举一动都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府形象和群众对政府的信任。而城管执法面对的是社会弱势群体,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性,多一些克制和忍耐,进一步转变执法观念,改变执法作风,规范执法行为,把工作对象当作服务对象,过细地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提高执法的文明程度,真正做到“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文明执法,它要求执法人员真诚地为人民服务,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要学会换位思考,不仅从执法者的角度出发,也要从~人的角度考虑,在依法行使职权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卑不亢、热情周到的精神风貌。执法过程中要坚持做到“四个在先“:敬礼在先、礼貌用语在先、亮证在先、告知在先”,文明执法一方面可为执法人员提供了执法保障:在执法过程中,有少数当事人会失去理智,打骂执法人员,在这种情况下,执法人员应对不法侵害合理避让,并留下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当事人打骂执法人员、妨碍公务的刑事责任,相反如果一时冲动,与当事人对骂对打,这就增加了追究当事人妨碍公务刑事责任的难度,更不能有力地保障自己的执法行为。另一方面,文明执法能够赢得群众的好感,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很多执法过程往往都是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如果执法人员行为粗暴、态度*横,即使作出的处罚决定有理有据,也会引起当事人和围观群众的不满。只有坚持文明执法,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讲清楚违法事实、执法依据,进行必要的宣传教育,才能使当事人理屈词穷,使围观的群众理解并支持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在坚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执法人员态度和蔼,言辞礼貌,也会让当事人减少敌对情绪。文明从尊重中开始,只要尊重他人,公正执法,大多数人是能够知礼明理、服从处罚决定的。
三、加强行政监管、积极履行职责。
从这次调查情况反映看,有些群众反映的医院、学校乱收费、社保金、最低生活保障费没有按时或依法发放等问题似乎不是直接针对某个行政机关,但这些都是某一或几个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是由相关主管部门消极不作为造成的。行政机关乃是由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需要而产生,就其本质而言,行政机关是通过管理而实现对社会公众的服务。而现实中,大部份行政机关都似乎是一种高高在上的国家权威的象征,其更侧重的是对相对人管理、处罚,而常常忽视公众的利益所在,对其所主管的部门、行业单位疏于监管,由此经常造成公众利益受损。对于一些媒体披露的涉及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事件,如“大头娃娃奶粉事件”、“地沟油事件”、“劣质有毒豆腐事件”“铅超标绿茶事件”及“苏丹红一号”等,面对这些事件,民众的本能反应是,政府监管部门在干什么?新闻媒体披露了有关对不法商贩惩治查处的追踪报道,但却从没提到过相关主管部门的任何责任,主管部门此时只是伸张正义、打击犯罪的角色,难道其在这些事件发生之前或当时没有任何责任,消费者是弱势群体,只有相关主管部门才具备相应的技术条件、人力物力去及时查处揭示这些违法行为,而现实中往往在发生了系列严重后果才能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介入调查,而此时公众利益已经受损。对有关行政机关来说,不但要依法行政,还要及时行政,而如该“出手”时没有“出手”,或者事后“出手”,那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只能是一种行政不作为与消极行政的表现。
作为某个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发挥其应有的行政监管职能作用,不仅要对相对人实施必要的管理,更要履行对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有关行业、部门的监管职责,努力维护公众利益:一是做好事先预防,要增强责任意识,认真依法履行行政审批职能。要严格审批手续,规范操作程序。在办理有关审批事项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审核上报的材料,除对其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进行依法严格审查外,还将相关信息在媒体和财政厅网站上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每个审批对象符合成立的条件。二是做好日常防范,要加强行业执业质量监督,及时查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日常的行政监管,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严格依据行业执业规定开展检查工作,认真收集检查证据,依法作出处理处罚,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处理处罚决定的落实情况,对严重的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经济处理外,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同时对于群众投诉的问题要认真对待,追踪调查,做到件件件有落实。三是做好保障工作,要增强行政监管人力、技术、资金投入。要有一支技术过硬专业队伍,要有一套完善的.技术检测设备、要有充足资金保证,用于监管的项目必须专款专用,只有这些基础条件具备才能公正而又精确地检验出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及时取得第一手证据,有效地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四、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强化执法监督
这次调查结果还反映出了我区部份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还存在滥用职权,越权执法、执法不公、滥施处罚,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在社会上给行政执法工作造成相当恶劣的影响,使得老百
姓不愿相信法律和行政执法会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吏治”是根本,要维护、整肃社会秩序、经济秩序,首先要有一支过硬的行政管理队伍,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廉洁奉公,公正执法。要做到这一点,需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问题。行政执法人员个人素质差、法律意识淡薄,是导致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犯法的最根本原因,行政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制观念是依法行政的基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解决公正执法的一个重要问题。因此要重视行政执法人员思想学习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和执法为民的思想,认识自己手中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不允许用于谋取小团体利益和个人私利;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工作水平,只有通过整顿规范行政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改善行政执法工作,才能保证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依法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老百姓也才能相信法律的权威和力量。二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问题。为什么执法过程会发生那么多令老百姓不满意的行为呢,很重要原因是现行监督体制和主管部门监督力度不够,监督难以到位,对执法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违法行政行为缺乏有力的惩罚措施。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必须是全方位的:政府法制部门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认真履行复议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要依法予以纠正;司法机关要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认真办理各类“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件,依法公正判决,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同时要强化权力机关的监督职能,人大及常委会要切实对行政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借鉴西方质询制度的经验,定期召开监督委员会对执法机关的质询和答复,建立定期执法检查制度,监督各种行政执法活动,纠正违法行为,制约执法行为的随意性,维护执法权威;要完善举报监督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实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对违法处罚行为的举报,同时要保证举报案件件件有落实。三是落实责任问题。要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评议考核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档案,对严格执法、忠于职责、出色完成执法任务的人员要给予奖励,对执法不严、执法犯法、徇私枉法者,进行严肃惩处,并将处理情况载入档案,晋级增资、提拔重用等都要与之挂钩。要落实错案追究制度,实行专人负责,出现错案,一追到底,决不姑息,该奖则奖,该罚则罚。
五、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重点整治、为民办实事。
这次的问卷调查结果显示,一些群众关注的、长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仍没有得到确实解决,如社会环境脏、乱、差现象、医院乱收费、乱开药问题、学校、幼儿园乱收费、拖欠工人工资问题及低保、社保金的发放等等。随着我区城市建设发展、社会经济体制改革深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种利益的冲突和矛盾的出现和激化,新的热点、难点问题还会不断出现,对于这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解决得好坏与否,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这些问题形成的原因、牵涉的部门是多方多面,最终的解决仍要靠相关的职能部门确实履行职责。
当前我区各级行政机关开展依法行政要取得切实的成效就要着重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围绕这些热点难点根据各自所主管范围下大力气整治,确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卫生主管部门要下大力整治医院行纪、行风,制止乱收医院费、私下收受红包现象,严肃查处各种医疗事故,整肃医生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部门要针对群众反映的中小学校、幼儿园乱收费现象加强管理监督;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要重视维护外来工和下岗工~益,着力解决拖欠民工工资及社会保险金的发放问题;民政部门要关注弱势群体利益,严格监督最低生活保障费的发放;工商、卫生部门要加大对食品安全卫生的查处、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和尽力杜绝对群众身体健康有害食品的生产,避免重大食品安全卫生事故的发生;环保部门要切实解决事关群众生活环境质量的问题,重点整治工业垃圾污染、噪音扰民、生活小区油烟污染等影响群众生活健康、反映较多的问题。
结束语:对行政机关提出依法行政的要求,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集中体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发布充分表明了国务院坚持依法行政的决心,而行政机关要做到执法为民,坚持依法行政,最终的问题还是解决各级领导干部的认识问题,必须正确处理行政机关与人民群众、权力与法律的两个关系: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行政机关是执行人~志的机关,要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公正文明执法”,依法保护人民的基本权利;行政权的行使,必须有法律授权并有法定依据,一切违法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要努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法律意识方面的水平和修养,树立依法行政意识,使权力服从于法律。当前,依法行政尚处在初级阶段,行政法治还面临十分艰巨的任务,无论是观念上还是制度上都面临着挑战,依法行政这一深刻的观念更新和制度变革还将任重道远。
题外话:随着我区城区规划建设的深化和旧城改造步伐的加快,各个开发地段都在进行征地拆迁工作,由此引发了一些村民、被拆迁户与拆迁公司、政府的利益冲突甚至矛盾激化问题,鉴于政府在这其中始终担负的特殊角色和牵涉问题的复杂性,本篇没有将其列入讨论范围,但在征地拆迁特别是强制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依法行政问题仍是一个值得专门探讨的课题。
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评议调查报告服务
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调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区人大常委会组成评议调查组,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清理带领下,通过走访相关部门、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座谈会、实地察看、进行问卷调查、工作测评等形式,对区行政服务中心进行了工作评议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议调查满意度测评基本情况
1、向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有关人员发出测评表24张,收回24张,有效24张。具体测评结果如下:
(略)
2、向服务对象发放满意度调查问卷80份,收回79份。具体结果如下:
(略)
二、区行政服务中心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区行政服务中心始终坚持服务至上原则,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效率,完善窗口管理,优化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评议调查组对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三、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反映的主要问题
1、服务事项进驻不到位。目前除一些不适宜进驻的事项外,还有53项应进驻服务事项未进驻,具体为:公安分局13项,卫生局9项,交通运输局5项,住建局7项,林业局5项,物价局5项,规划局3项,质监局3项,其余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工商局各1项。
2、授权不到位。部分单位窗口授权不充分,有的行政审批事项名义上进驻中心,实际仍在部门后台审批。有的事项甚至不在中心窗口受理,而是直接在单位内部审批,存在“体外循环”,让办事群众两头跑的现象。
3、人员配备不到位。中心窗口共有工作人员86名,其中合同制人员38人,占44%,多数单位审批科长未进驻中心办公。进驻中心独立窗口的27家单位中,一人窗口有9个,占33%。一人窗口的单位有:区消防大队、人防办、气象局、水利局、烟草局、城管局、公安分局、商务局、卫生局。在这些单位,AB角制度不能得到落实。
4、时限压缩不到位。行政审批事项内部审批环节过多,时间过长,办结时限压缩不充分,没有达到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转变职能的实施意见》中保留的一般性审批项目办结时限总体缩短一半以上的.要求。
5、“12345”政府热线作用发挥不到位。“12345”政府热线委托区移动公司接听承办,在督办过程中缺乏刚性手段,有些事项的办理效果不明显,群众满意度有待提升。
6、内部管理不到位。窗口单位人员服务规范性不够,着装不统一,不习惯说普通话。门前自行车、电瓶车、汽车摆放无序,无人管理,服务大厅没有设置询问引导员等。
四、几点建议
1、要确保服务事项和授权进驻到位。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要求,对应进驻的服务事项限期进驻到位。要进一步明确授权审批事项和权限,规范向窗口授权的方式,确保授权到位。
2、要优化审批流程。要按照“统一受理、联合预审、集中堪查、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审批流程,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和环节。建立健全“即办件”当场办、“承诺件”限时办、“联办件”牵头办、“急办件”快速办等制度,压缩服务时限,确保审批运作顺畅有序,精简高效。
3、要优化窗口人员配置。要选派业务精通、工作能力强的骨干人员进驻窗口开展业务。对涉及一人窗口的9家单位,要提出明确要求,增配人员,确保AB角制度的全面执行。
4、要完善效能监督网络。建立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的定期联系制度,认真听取和收集社会各界的批评和意见,虚心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大对“12345”办理效果的督查,提高群众满意度。
5、要加强队伍建设和管理。要把提升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素质和业务能力放在首位, 定期组织业务知识、行政法规、文明礼仪、规章制度等方面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活动,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通、服务优良、勇争一流的高素质行政服务队伍。进一步健全内部管理制度,通过值日检查、突击抽查等方式,加大窗口人员执行制度情况的检查。
区行政服务中心对以上问题的整改和建议落实情况于6月30日前书面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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