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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篇一:贾平凹《废都》读后感
庄之蝶在古都火车站上即将远行而心脏病或脑溢血发作,至今十七年矣。
十七年后,再见庄之蝶,他依然活着。
在此期间,《废都》遭遇了严峻的批评,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对《废都》的批评成为了重建知识分子身份的一个重要契机:偶然的遭遇战迅速演变为全力以赴的大战,人们终于找到了一架风车:这个叫庄之蝶的人,这个“颓废”、“空虚”、“堕落”的人。十多年后重读对庄之蝶连篇累牍的判词,我能够感到当日诸生诚挚的人文关切,但我也注意到有一件事不言自明地成为了立论的前提:作为文学人物,庄之蝶是知识分子的镜鉴——也不知是不是风月宝鉴,反正,揽镜自照的知识分子们感到大受冒犯。
我当然能够体会受到冒犯的情感反应——为了避免很可能发生的误解,我还是首先表明我在一个敏感问题上的观点:我认为《废都》中的“口口口”是一种精心为之的败笔。当贾平凹在稿纸上画下一个个“口”时,他或许受到了弗洛伊德《文明与禁忌》的影响,那本书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文学人几乎人手一册,通过画出来的空缺,他彰显了禁忌,同时冒犯了被彰显的禁忌,他也的确因此受到了并且活该受到责难。
但是,在我看来,那些空缺并不能将人引向欲望——我坚信这也并非贾平凹的意图,那么他的意图是什么呢?难道仅仅是和我们心中横亘着的庄重道德感开一次狭邪的玩笑?
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我读过了《废都》,然后读到了福柯,现在,在福柯式的知识背景下,我以为或许可以更准确地了解贾平凹的意图及这个意图在《废都》中的功能。那些“口口口”形成了一种精心制作的“废文本”,贾平凹在此破去了书写的假定性,在那些特定场合,我们对文本的“真实”幻觉被击破:眼前之事被删减和缺省,因而也是被“写”出来的,那么,是谁写了它谁删了它呢?我们当然知道书写和删节皆是贾平凹所为,但就文本的直接效果而言,却是无名之手在书写,另一只无名之手在删节。
任何一个训练有素的读者都会明白,这些“口口口”是当代出版对于明清艳情小说通行的处理规则,我认为贾平凹并没有特别的兴趣对这种规则本身作出评论,他只是意识到对这种规则的刻意模仿能够达成他的特定意图。
——在此时此刻,我们的目光从人物身上移开,被引入了一个对照的文本序列:简体横排的、被删节的艳情小说和原版的明清艳情小说,贾平凹的意图正在此间,他在整部《废都》中明确地模仿从《金瓶梅》到《红楼梦》的明清小说传统,在此处,自废文本是要凸显这种模仿的当代语境,庄之蝶这个人的根本境遇由此呈现:他或许竟是一个明清文人,但同时他也是一个被删节的、简体横排的明清文人。
——的确非常机巧,在这样的地方我能够领会贾平凹在《废都》中那种错综复杂的才能。但就这件事而言,它或许复杂得失去了控制,且不说它确实很容易被读成一种低级噱头,更重要的是,它使庄之蝶这个人物陷入了真正的道德困境。
注视着眼前这些空缺,我意识到,此时此刻原是古老声音的回响,尽管是喑哑断续的回响,就好比,在这处私室一系列镜子互相映照、繁衍和歪曲,但镜子之间空无一人。
是的,这正是我的感觉:庄之蝶这个人在此时恰恰是不在场的,他从那些“口口”中溜走了。
这才是问题所在。似乎底本已经写定和改定,似乎眼前发生的一切都不在他的身体和心灵边界之内,似乎他不过是被动地扮演一个“山寨版”的社会和文化角色,似乎他自己对此无能为力不能负责。
我认为,那些“口口口”之根本的不道德就在于庄之蝶的这种溜走,这种不负责。贾平凹强烈地感觉到在这个人物的身心之中有些事物是他无力触摸和言说的,他无法让庄之蝶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承担明确的个人责任乃至公共责任,于是,他机巧地使出腾挪大法,招来昔日幽魂,让这个人变成了不在。
所以,必须注视庄之蝶这个人。他是谁?他如何看待他的世界和他自己,他如何行动如何自我倾诉和倾听?上世纪九十年代初,当人们把庄之蝶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展开争论和批评时,批评者们实际上是借此确认自身的知识分子身份,那么,对庄之蝶来说,他的问题是他和我们不像吗?我们又凭什么认为他应该像我们?也许他的问题恰恰在于他太像过于像呢?——这不也是人们感到遭受冒犯的一种理由吗?也许情况更为复杂:庄之蝶是像我们的,但这种“像”不符合我们的自我期许和自我描述,这个人在我们的话语系统中无法顺畅运行。
但无论如何,贾平凹不应埋怨别人误读了《废都》和庄之蝶,庄之蝶这个人无疑有所指涉:贾平凹给他起个名字叫“庄之蝶”——庄生的蝴蝶,是蝶梦庄生还是庄生梦蝶?谁是蝴蝶谁又是庄生?最直接的答案是,庄之蝶是贾生梦中之蝶,但每个阅读者也有权自认为蝶或自认为生,在这个开放的绵延的镜像系统中,误读是必然之事,也是被作者充分纵容之事。
庄之蝶是既实又虚的,他既是此身此世,也有一种恍兮忽兮,浮生若梦。这种调子直接源于《红楼梦》。在《红楼梦》中,贾宝玉是大观园中一公子吗?是一块遗落的顽石吗?还是一个浇溉灵草的仙人?他都是,都曾是;那么甄宝玉又是谁呢?这个人似是而非,在亦不在。——关于“这一个”如何同时又是广大的无数个,曹雪芹有一种远不同于欧洲十九世纪现实主义的思路,《红楼梦》的天才和魅力就在这虚实相生之间,不能洞晓此际者皆非《红楼》解人;贾平凹是《红楼》解人,他在《废都》中的艺术雄心就是达到那种《红楼梦》式的境界:无限地实,也无限地虚,越实越虚,愈虚愈实。
但想到了和做得到是两码事。二十世纪至今,“红学”蔚为显学,端的是开言不谈红楼梦,虽读诗书也枉然,但相形之下,《红楼梦》对于中国现代以来的小说艺术其实甚少影响——曹雪芹那种眼光几乎是后无来者,大概只有一个张爱玲,但张爱玲的语境、她的上下文与曹雪芹是若有重合的,而其他作家和红学家皆是以自己的上下文去强解《红楼梦》,不学也罢,一学便丑。
然后就是贾平凹,他的上下文和曹雪芹同样不重合,但他做了一件惊人之事,就是创造一种语境,与曹雪芹仍有不同,但在这种语境中《红楼梦》式的眼光竟有了着落。我相信贾平凹是认真地决心要写一部《红楼梦》那样的小说的,评论家的滥调是力戒模仿,但你模仿一个《战争与和平》试试看!一个有才华的.作家深刻地感受着他与伟大前辈之间的竞争关系,当他暗自对自己说,我要写一部《战争与和平》、写一部《红楼梦》时,他是认真的,他尽知其中的巨大难度。对二十世纪的中国读者来说,任何当代作品中《红楼梦》式的虚至少在叙事层面上都难免装神弄鬼的不诚挚,就《废都》而言,那个口唱段子的拾垃圾的老人就已是勉强的符号,更不用说广受诟病的奶牛思想家和庄之蝶老丈母娘的满天鬼魂;《废都》之虚在艺术上极为冒险,即使是张爱玲也主要是发展了《红楼》遗产中实的一面——顺便说一句,张爱玲的人情洞晓其实是阴毒刻薄的姑嫂博谿,一面是破落贵族,一面是小市民,所谓精致的俗骨。——而贾平凹的虚,也只是在庄之蝶这里令人信服:这个人同时具有此岸和彼岸。
庄之蝶是一位作家——他后来被一群治文学的学者痛加修理不是没道理的——而且他享有巨大的名声,至少在他生活的那个城市,从父母官到贩夫走卒,几乎无人不识庄之蝶。人们熟知、关注、溺爱着他,虽然很少有人搞得清他究竟写了什么。
除了一些应酬文字,我们也不曾见过庄之蝶写什么,也不知道他曾经写过什么,我们只知道他一直力图写一部作品,他一直在为此焦虑,最后他终于要去写了,但这部作品将是什么样子,我们无从想象,或许也就是这部《废都》。他几乎从未谈论过文学或他的写作,尽管他为此以可疑的方式从公家弄到了一套房子,但那房子里的事后来被证明皆是胡扯和胡搞。
也就是说,这个人基本上是有名无实的,红火热闹立于浮名之上。如果我们断定庄之蝶就是生活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初,那么,他这一笔巨大的象征性资本应该是来自八十年代,那时的文学声名是有可能达到如此地步的。但是,尽管所有关于《废都》的评论都在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的分际上下手,但在《废都》内部,庄之蝶其实从未流露对这个问题的兴趣,他并无八十年代之乡愁;有太多的论者在他身上搜寻九十年代知识分子身份和精神变化的征兆,并在一种集体建构的历史论述中以时代的变迁解释他的生活和命运,但庄之蝶本人对此似乎毫无领会。他通常是在另一个层面上领会自身:一种浩大难逃的宿命。似乎《废都》如《红楼梦》仅仅是一个世间故事,久已有之并将继续流传,并不属于特定年代——这是非历史,但也是非历史的历史化,贾平凹寻求的不是以历史解释人,而是以人的恒常的命运和故事应对变化的历史,在这一点上,他与八十年代末的“新写实”一起,开启了当代文学的重大转向。但贾平凹与“新写实”又有根本不同:他的“恒常”不仅是生活被勘探的底子和被发现的“真相”,更是一个文化和意义的空间。
恒常如新。十七年后重读《废都》,我感觉 庄之蝶先生很像一个现在的人——也许比九十年代初更像,他是一个“百家讲坛”上的说书人,一个“名人”,他戴着他的光环游走于世间,精于象征性资本的运作和增值。他也很像一个传统生态下的“文人”:结交达官,掺和政事,诗酒酬唱,访僧问卜,寻香猎艳,开设书肆,等等,就差开坛讲学了。
如任何名人一样,在他周围聚集了一批“食客”——一条社会生物链,在这个链条上,各个环节相互依存,有“食客”在,庄之蝶才成其为“名人”,庄之蝶反过来必须提供和分配“食物”,他像个小朝廷的君主或小帮会的大哥,他当然不能去打人,但他显然有义务“罩”着兄弟们,带领兄弟们参与更大范围的社会交换。
一部《废都》是一张关系之网。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合,人在社会关系中获得他的本质,马克思的教诲贾平凹同志是深刻地领会了。《废都》一个隐蔽的成就,是让广义的、日常生活层面的社会结构进入了中国当代小说,这个结构不是狭义的政治性的,但却是一种广义的政治,一种日常生活的政治经济学:中国人的生活世界如何在利益、情感、能量、权力的交换中实现自组织,并且生成着价值,这些价值未必指引着我们的言说,但却指引着我们的行动和生活。
——这种结构或许就是生活的本质和常态,它并非应然,但确是实然,而认识实然应是任何思考和批判的出发点。
但很少有人注意到贾平凹的这份洞见,我们可能都把这视为自然之事,以至它无法有效地进入我们的意识;更可能的是,在一套对生活的现成论述中,这种结构被忽略了被径自超越了。比如,对《废都》的另一种诟病恰恰就是,贾平凹并不了解城市生活,他笔下的城市更近于一个巨大的农村。
对此,贾平凹也算是自食其果——他大概是中国作家中最长于动员误解的一个——他反反复复地强调自己是个农民,时刻准备退守到农民的堑壕中自我保护——谁能欺负一个自称农民的人呢?但是,让我们放过城市生活中那些浮云般的符号、时尚和经验表象,直接回到最基本的层面:这里不正是声名、利益、财富、雄心、欲望的集散之地吗?那么,有谁能说贾平凹不曾透彻地领会和理解这一切呢?
乡村无故事——不要忘记,在整个中国古代文学史上,从三言二拍到《红楼梦》,没有一部是“农村题材”,乡村中人走出去,进入现代境遇,或者现代性降临乡村,乡村才能够成为小说想象力的对象——贾平凹在《秦腔》中证明,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这一点。
在这座大城之中,复杂的社会生物链活跃地蠕动着——那是红火热闹,是兴致勃勃的俗世,是请客吃饭:如同《金瓶梅》、《红楼梦》,《废都》中一些最见功力的大场面几乎都是请客吃饭——请汪希眠老婆吃饭的那一场,是第一个大场面,楼台重重,小处腾挪,人情入微如画。
读《贾平凹作品》有感
李春艳
读了贾平凹的作品,使我印象最为深刻的便是贾平凹的《丑石》,不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而是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虽然丑石是很丑,她的模样也是像石一样这丑石既派不上用场,也不能刻字雕花,更不能浣纱捶布;都没有孩子喜欢他,大人们都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也在荒草和污土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偶然的机会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之后又将她运走去研究。现在这时,人们对丑石另眼相看。
所以我觉得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出光芒。
著名的电影舞星艾斯尔1993年到米高敏电影 公司首次试镜侯,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但是艾斯特尔并没有丧失信心,他将些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还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后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可以说,贾平凹笔下的丑石和艾斯特尔很像,尽管收到很多人的歧视。他的才能没能遭到众人的承认,但最后还是显示了它内在的才华,所以说金子总会发光。
还有贝多芬的老师说贝多芬绝对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说他“反应迟钝脑子里面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都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坠落的腐败者,但是现在,他们都收到人们的`尊敬和受戴。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有着不服输的精神,有着自己的真才实学,而在最后也显示了他们的才华。
但在今天,有人因为一时的没有被重用,没有发挥自己的长处,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就抱怨,其实受挫折的人都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考验的人,永远都是世界的最底层,有的人,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能脚踏实地钻研,总觉得自己是块金子,抱怨着这个世界总是对他不公平,这种其实是自欺欺人。
只有自己把自己当成泥巴,然总有人把你踩成一条路。在自己的土地上辛勤地耕作,所以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五彩缤纷。
丑石并不丑,因为内在价值为它的生命度上来了一层美丽的镁光。丑石还告诉我们,踏踏实实努力才是真真切切的。
作者简历:李春艳,土家族,贵州省铜仁市思南人,3月出生。现就读铜仁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笔锋文学社成员。比较喜欢运动,最喜欢的运动是打羽毛球和乒乓球,是一个很开朗的人。
最近感觉心情很浮躁,心里有点空虚,但一时又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去改变这种状态,只好去图书馆借本书看看,以充实一下自己。
“高兴”这边书早听说过了,只是还没有时间看过,于是看到正好有这本书,大喜。贾平凹是我喜欢的作家之一,很多人对他是负面的评价。我也是因为他的负面才关注继而喜欢上。记得接触贾平凹的小说是在高中,当时在男生宿舍私底下流传着一本“黄书”——《废都》,大家都互相传阅,以慰好奇。我也就是在挑灯夜战的情况下一饱眼福。其实其小说的内容并没有读太懂,也没有理解,只是关注了其中带框框的地方。老贾的详细描述对于一个青春期的男孩来说,其冲击不亚于东南亚海啸。我就是这样被开启了青春期的“性教育”,并且也开始关注了这个作者,希望还能看到类似的作品。现在想想当时思想何其单纯和不健康,但终究还是因为好奇。以致后来大学后,空闲时间多了,闲来没事逛图书馆才发现老贾的作品那么多,欣喜若狂。可惜读着让我有点失望,但同时也挽救了我。失望的是没有那些诱人的情节,挽救我的是因为我看到了一个优秀的作家的作品和改变了对一个作家的误解。废都、商州、浮躁、白夜、土门、高老庄、秦腔、高兴、天狗,我都读过,读着读着就越发对他的那种乡土气息的纯朴文字吸引,很厚实同时带着点想象,有点玄幻但不脱离现实。这样才真正和我们的生活相吻合。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带着点幻想来读过每一天。
读《高兴》,我完全沉浸在了里面。感受到了主人翁的心里动态,他的生活状态和现实中的我们多么想象,虽从事的事业不同,但面临的困难也是相同的。越笑的人心里越是痛苦,越是寻高兴的人生活状态越是不好。这一点可能不被认可,但现实却是这样。能有高兴这样心态的不少,但能够认清自己的却不多。我们不是伟人、但也不是任人踩踏的蚂蚁。在整个社会中,我们是渺小的,沧海之一束;但对我们个人来说,生命就是我们的全部。与其天天愁眉苦脸,不如开开心心。来到世上就该潇潇洒洒,品味每一天的生活。
高兴的结局是悲惨的,这没有办法。现实社会不会因为你的心态好就会眷顾你,不会因为你的执着就顺应你。笑看万物的心态不是每个人应该有的吗?
贾平凹小说的特色
特色一、追求自然
贾平凹曾在对话《土门》中说,他目前运用的写法,是以聊天的形式说话,一言以概之,说明贾平凹在创作长篇小说时追求自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首先是小说叙述人的隐藏,贾平凹认为,传统的叙述中,叙述者站在人群前或者站在台子上,不免会哗众取宠,拿腔作势。而让他从台子上下来,站在人群中,就会正常而真诚的说话。所以,创作中贾平凹巧妙隐藏叙述者,让人感觉不到在“做”,自然无为。《土门》和《病相报告》中,或采用单一人物视角进行叙述,或转换不同的人物视角,作者在叙述者的强调、选择方面都独具匠心。《废都》中则选择了隐含的叙述者,如奶牛的思考一段,就可视为作者自己的声音。到了《白夜》中,这种叙述者基本上实现完全隐形,叙述与人物故事一起自然而然的随意铺开,混沌苍茫,接近“浑圆”,也许并不是十分的光彩夺目,但是你很难找到其中凹凸不平的地方,类似中国园林那样,静立于此,与曲径游廊、亭榭楼阁共同组成一个完美的`整体。贾平凹的作品多是记叙生活琐事,鲜有情节,他认为,生活本身就是故事,过多的设置情节就会直接消灭真实,这种原生态的记叙手法正是写出了真实而流动的生活。像《西京》中,洋洋洒洒30万字,通篇描绘的都是西京一群人的日常生活,生老病死、邻里纠纷、送往迎来、婚姻朋友等,没有主线,让读者感受到扑面而来具有浓郁烟火气息的原汁原味的生活。论述形式上,贾平凹也是奉行“无技巧”的原则,力求自然呈现,平平常常的说话,乘兴而行,从容不迫。贾平凹的自然叙述开拓了一条崭新的表达形式,可以使读者有话要说产生共鸣,但是也不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这种信马由缰的写法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小说的好看性,贾平凹也强调他的作品应该读慢些。二是意象难以张扬。作者在创作时为追求自然而对生活流程很少选择和加工,人物常会淹没在生活中而面目模糊,形象不具突出性。三是叙述者的完全消失,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弱思想上的震撼,读者常会如作品中描绘的人物一样,在生活海洋中迷失 [1]。
特色二、意象构造
贾平凹的作品中意象鲜活、意蕴深刻,主要表现为以下三类。首先是自然意象,作者想象力丰富,选择的自然意象也缤纷多彩,如《废都》中的四个太阳、奇花,《高老庄》中的飞碟,《白夜》中的大蜥蜴及虱子等,在作者主观思想的熏染下具有丰富内涵。其次是人和事的意象。如《废都》中庄之蝶,《高老庄》中西夏、高子路,《土门》中梅梅和成义等,这些人物或为平凡人,或具传奇性,或为主角,无论是哪一种,作者在塑造时都寄寓了不同的文化思考。情节意象不可或缺,如《废都》中的四个太阳使人们感到恐慌;《土门》中球迷骚乱事件,明王演出;《怀念狼》中人狼互变,这些都具有明显的象征意义,深化主题。最后是民俗意象。《商州》中民间刺绣、吴氏庙、华山庙会;《废都》中的埙、清虚庵、四合院等,这些意象都具有强烈的民族性及民俗意义,也富含作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思考。在看到作品表象丰富的同时,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也应注意,简言之,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碎片连缀的情节结构会消解作品故事性,减弱可读性。贾平凹也说,需要对小说观念进行一定改造,张扬意象。二是营造意象时或与人物形象的塑造产生一定矛盾。《怀念狼》一文中人物基本上成为作者传达理念的载体或符号,笔者认为,一部作品,只有人物形象具有一定的心灵深度,才能更好地接受历史检验,贾平凹认为这是“另一路”写法,但是尽管如此,意象的营造与人物的塑造之间如何和谐共生,相辅相成,是亟须解决的创作难题。三是:意象营造时“度”的把握。贾平凹于作品中多次提到要将形而上结合形而下,在《怀念狼》中,又谈及 “以实写虚”的问题,这两者其实都在说如何将意与象完美融合,营造意象时两者水乳交融浑然一体为最佳结果,其次是凭意胜或者以象胜,而贾平凹的作品意象之间常出现顾此失彼,不能实现最佳,因而创作时贾平凹应注意意象之间这个“度”的把握[2]。
贾平凹的长篇小说厚重独特,影响深远,其叙事特色鲜明独到,对中国传统文化诚创突破、革故鼎新,并依据西方美学观念转化传统,尽力挣脱其消极影响,,为中国文学的民族化走向世界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也对当代文学创作具有重要价值和启示意义。
——《秦腔》读后感
起初对《秦腔》感兴趣,一则仰慕贾平凹的盛名,二则由于茅盾文学奖的效应。小说的主人公“我”,是众人眼里的另类。《秦腔》中“我”是个“疯子”,他不同于常人,却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秦腔》以“我”(即“疯子”引生)的视角描绘了清风街的“全景图”,有风俗民情、有世事沧桑、更有人生命运之起伏。书中塑造的男女老少各色小人物,无不性格鲜明,几乎每一个都可以在社会里找到原型。小人物的悲欢、他们的生活片段都显得那么真实。清风街的风云变迁,难道不是中国农村的一个缩影?
读罢《秦腔》,一声叹息。小说的结局是很悲哀的,清风街的“贤人”夏天智在满怀忧患中去世了,跟他一样扞卫者乡村传统文化的夏天义也遭遇天灾,这些德高望重的前辈的离去,带走了乡村的某种珍贵的信仰。我的叹息不仅为清风街,也为我的家乡。小时候在农村,很喜欢那些节日:元宵啊、除夕啊、冬至啊、端午啊,还有那一年一度的社戏。每逢节日,都是小孩子们最开心的时候。乡村的节日气氛,热闹隆重而又庄严神秘,远非城市可比。而固守着这种文化的,正是那些虔诚的老人们。
可是岁月不饶人,当年的小孩已经成人,时过境迁,节日气氛渐渐平淡,唯有家人相聚的亲情依旧温馨如昔。坦白的说,《秦腔》不是我喜欢的小说类型。它的语言风格,感觉过于“粗俗”,说它粗话连篇并不为过。而且他看到的一些人一些事确也龌龊,粗俗的描述反而更贴近事实,这样的语言风格才吻合主人公的性格。除了语言风格过于粗俗,故事情节的铺排也有点紊乱,不够引人入胜。我想这也是跟第一人称的写法有关吧,因为引生是个疯子,他发疯时思维就不太清楚,他的讲述显得“紊乱”也就不足为怪了。
掩书而思,《秦腔》中乡干部强行收缴农业税费而引发的群众冲击政府事件,让我热血沸腾、义愤填膺,恨不能跳进书中,冲在人群最前面,砸了那些暴吏的腿脚。看来我是有严重的暴力倾向的,这种暴力倾向源自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农民自古以来是中国社会中最吃苦耐劳忍气吞声的阶层,逆来顺受,默默煎熬,只有在被逼无奈走投无路的时候才会一改柔弱性格奋起反抗。而“我”于白雪情真意切始终如一的单恋。为之感怀,源自对真挚情感的同情和祝福。爱情是人类最美的情感之一。小说末尾,白雪一改以往闪躲的表情,“微笑着看着‘我’”,多少留下了些许默默温情。
小说以《秦腔》为名,将秦腔贯穿始终,在我看来是与小说的主旨紧密关联的。秦腔,即农村,即土地。秦腔越来越没人听,剧团倒闭,本雄纠纠气昂昂的秦腔演员摆起了小摊,甚至走街串巷干起了吹鼓手,在丧礼上表现得比孝子贤孙还要卖力。农村越来越没人愿意待,土地越来越没人愿意种,年轻人纷纷外出打工,农田大面积荒芜。秦腔的式微与农村的困境,都因时代的发展、人们思想观念的改变而起。淳朴变得油滑,踏实变得浮躁。太过于沉重了,说点其他的吧。贾平凹在小说叙述中用了很多怪诞手法,比如“我”能看见每个人头顶的火焰,“我”能与“我”面对面地站在一起,“我”让老鼠去白雪家它便去了,等等。比较符合“我”疯子的精神状态,也贴合了农村人崇神信鬼的心理习惯,颇有些传奇色彩。
——《丑石》读后感
又一次捧起贾平凹的《丑石》,我仍是爱不释手。让我喜爱的,不仅是作者的生花妙笔,还有丑石所蕴含的`那种不屈于寂寞的精神。
丑石很丑,她的模样像石一样,但丑石派不上用场,既不能凿下刻字雕花,也不能供来浣纱捶布;丑石无人喜欢,小孩子讨厌他,大人们咒骂他。然而,正是这块遭人唾骂——再污土和荒草里沉睡了几百年的石头,却被天文学家认为是块陨石,说它是件了不起的东西,后来又将她运走去研究。只有到了这时,人们才对他另眼相看,肃然起敬了。
这,不正是丑石内在的价值折射出的金子般的闪光点吗?
由此我想到了人,其实人也是一样——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著名电影舞星艾斯特尔1993年到米高梅电影公司首次试镜候,在场导演给他的评价是:毫无演技,前额微凸,略懂跳舞。然而艾斯特尔并未因此丧失信心,他将这张写有评语的纸裱起来挂在住宅中,并通过勤奋的努力最终成为一名电影舞星。
可以说,艾斯特尔当时与贾平凹笔下的丑石有某些相似之处,尽管他未遭到太多人的歧视,但他的才能却没遭到他人的承认,而他最后的成功不正是显示了它的内在才华吗?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
贝多分的老师说贝多芬绝不是当作曲家的料;爱因斯坦的老师也曾说他“反应迟钝·满脑子不切实际的幻想”;哲学家曾被人贬为“让青年堕落的腐败者”。而今天,为什莫他们能受到全世界人民的尊敬和爱戴呢?因为他们有用不服输的精神和志气,有自己的真才实学,有时是在在的贡献。
然而在今天,却有人因为一时不被重用,发挥不出长处,找不上合适的工作就抱怨“英雄无用武之地”。。其实暂时的受挫正是对人的意志和信念的严峻考验,经不住这种考验,就会永远被闷在地下。还有的人,并没有真才实学,也不踏实钻研,却总以为自己是块金子,是个英雄,抱怨这个世界对他不公平,这种虚伪的心里实际上是在自欺欺人。
老是把自己当做珍珠,就时时有被埋没的痛苦,把自己当成泥巴吧,然总人把你踩成一条路。
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辛勤耕作,谁能否认明天不是一个丰收的日子呢?总有一天,你辛劳的双手会将自己的生命装回的五彩缤纷。
丑石并不丑,因为内在的价值为他的生命度上来了一层美丽的镁光。丑石的经历还告诉我们,平凡的生活并非就是庸俗和空虚,脚踏实地的努力才是真真切切的生命之旅……
我小时候没离开过家的时候,从书上读到的都是外地的名胜和故事,当时就觉得家乡没有名气,到处都是山,向往山外面的世界,羡慕有名气,有名胜的地方,直到上大学我才第一次走出山阳,走出商洛。大学期间,游玩了很多北京的名胜古迹,上班后又去过其他一些地方,但现在还是经常会想起在家时,穿着拖鞋沿河趟水的那种惬意。后来无意中读到贾平凹的《商州三录》,由多篇中短篇散文组成,描写了商洛的好多风土人情和故事,描写手法和用词很平淡,我却看得很入味儿。
他在《商州初录》的《序》里面这样说,这本小书是写商州的。为商州写书,我一直处在慌恐之中,早在七八年前构思它的时候,就有过这样那样的担心。因为大凡天下流传的地理之书,多记载的是出名人的名地,人以地传,地以人传。而商州从未出现过一个武官骁将,比如霸王,一经《史记》写出,楚地便谁个不晓?但乌骓马出自商州黑龙潭里,虽能“追风逐日”,毕竟是胯下之物、喑哑牲口,便无人知道了。姚雪垠先生着的《李自成》风靡于世,那就写的是闯王在商州的活动,但着墨商州地方的极少。
他写得也是我的家乡的山和水,人和事,其中还写我们山阳县的一些文章,所以就觉得离我很近。有些感觉是曾在我心头经朦胧地出现过,但我却从来没有整理过这种思绪,他在《序》里所提到的担心,正是我以前对家乡的看法,啥有名的东西都没有,只想着长大了要去看外面的世界。看到他这么一说,我一下找到了共鸣,觉得他把我想说又说不出的话给说出来了,的确以前大家描述商洛都是用穷山恶水来形容,物产贫乏,交通不便,不能赐予那里的人民财富,所以包括我在内很多人都想离开这个贫瘠的地方。而现在在城市污染、拥堵的对比下,原来的穷山恶水变成了人们眼中山清水秀的地方。
读他的文章,一些熟悉的地名不由得勾起我的回忆,也让我重新开始认识自己的家乡,原来商洛的名字来源于商山洛水,而山阳则是因为地处商山之南。商洛是秦朝卫鞅的封地,故卫鞅又被称为商鞅、商君。汉有“商山四皓”出山助吕后扶太子,居功不受隐居而商山,明末李自成兵败进商洛养精蓄锐,而后驰骋中原;近代五支红军进商洛,播撒了革命种子;李先念率师突围,建立了陕南革命根据地。而山阳县,则有徐向前、李先念、徐海东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这里战斗过,创建了革命根据地和边区苏维埃政府。
而他文章里面的很多地方,我都去过或者听说过,比如他的《黑龙口》一文,就写的是商州的一个小镇,文中写到:黑龙口的人不多,几乎家家都有做生意的。这生意极有规律,九点前,荒旷无人,九点一到,生意摊骤然摆齐。因为从西安到商州来的车,都是九点到这里歇息,从商州各县到西安,也是十点到这里停车。于是乎,旅人饥者,有吃,渴者,有茶,想买东西者,小么零甚山货俱全。集市热闹两个小时,过往车一走,就又荡然无存,只有几只狗在那里抢骨头了。
我是从小就听说了这个地名,并且听这个地名的频率绝不低于听见商洛市的频率。因为黑龙口过去是商洛五个县通往西安的必经之地,我小时候家乡只要出过西安的人,当时都会提到黑龙口这个地方,加上这个名字听着有些煞气,小时候总觉得这个地方挺神秘。结果在我95年第一次走出家乡的时候,我心里一直很期盼要看看这到底是个啥样的地方。回想起我第一次看见的黑龙口是两排平顶楼房,已经和他83年笔下的截然不同了,他笔下所写的是河对岸的旧址,都是土木结构的瓦房,像我们县城老街的房子,适合以前的人们做生意,尽管已经没有客人往来,宽大的门面,墙上和房子的屋檐手工制作的精美又复杂的装饰,让我依稀感觉到往日的繁华。没多久,通往商洛的312国道修通了,来回虽然还经过黑龙口,但车已经不用停了。而现在高速通了,我也就再没经过那个地方。读着这篇文章,又把我再次把我的记忆翻了出来,那破旧却依然精美的墙上装饰,高挑的屋檐,从二楼直通河床的木楼梯,瞬时又浮现在我眼前。
《秦腔》是贾平凹第十二部长篇小说,它以一个陕南村镇为焦点,讲述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农民的生存状态,通过一个叫引生的“疯子”的眼光,书写了对农民沉重的负担、农村耕地的丧失以及农村文化的失落所寄予的深层忧虑与深切同情。作者以凝重的笔触,解读中国农村的历史,集中表现了乡村价值观念、人际关系和传统格局巨大而深刻的变化,是“一卷中国当代乡村的史诗”。
贾平凹的这部小说以切身的体验、散漫的叙述和细微的描写展示了作者的家乡在近几十年的人生百态。其中“秦腔”是小说中的一条隐性线索,它始终贯穿于小说的整个系统。“秦腔”一方面是作者所关注的中国传统文化的象征,它在当今的发展的工业文明中被分解甚至消亡;另一方面也象征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也随着“秦腔”的失落和它的忠诚守护者夏天智的下葬而被抛弃。在现实的生活层面,秦腔已经变成了乡下宴席上的文化点缀和出版社文物发掘的对象。在夏家老一辈那里,秦腔几乎是他们生活的一部分,他们唱呀,乐呀,秦腔给予他们太多的精神慰藉,他们既有的一种生活方式也因此得以维持。而新一辈却并不喜欢,尤其是经现代文化教育出来的新型知识分子夏风,不仅不喜欢秦腔,甚至认为那是一种落后的文化形态而远离它。抛却了原来的生存方式,新的生存方式却没有建立起来,在这个新旧交替的时代,清风街的人们无所适从了。而作者自己也感到了迷茫,故乡一直是贾平凹思想和情感依恋的对象,如今他说“我清楚,故乡将出现另一种形状,我将越来越陌生。我决心以这本书为故乡树起一块碑子。”故乡从此以后将不再是他的精神家园,他的故乡情结将就此结束。
在当代文学中,能够以如此艺术手笔刻画出中国农村现实的困境的,《秦腔》是唯一的,它必将以其独特性增添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厚度。这部小说与他以往的小说有所不同,明是作者的一种新的尝试,是他自我超越的一种努力的表现。他用原生态叙述,流连式的画面展现了故乡的千姿百态。在这里我们看不到完整的、圆熟的故事情节,有的是生活的琐碎和人生的悲欢离合。贾平凹自己说“《秦腔》写的是一堆鸡零狗碎的泼烦日子,是还原了农村真实生活的原生态作品,甚至取消了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他认为这是他长期以来一种写作“试验”。而李建军就此对他的这种说法大加批评,说他的这种有意取消“长篇小说惯常所需的一些叙事元素”后,“必然会使他写出一部似是而非、不伦不类的怪物。”因此,他对这部新作口诛笔伐,再次引发争论。
针对《秦腔》的这种叙述方式,本人的理解是,贾平凹有意取消的是小说的故事性,取而代之的是琐碎的生活细节。小说从夏风和白雪的婚礼写起,中间穿插了各式人等的人伦物理的生活,突显了夏天义、夏天智、夏君亭、白雪、引生、赵宏生等人物的思想和个性,最后以众生无所着落的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
我们写小说,看小说,都对小说的故事有一种殷切的期待,长期以来,故事性就成了我们阅读小说时无意识的“期待视野”。但现在,小说发展到了今天,故事性是否依然是它的一个必需元素呢?我们不得不反思,是不是还有更多的可能呢?我们知道在日益进步的工业文明带来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与此同时这种生活方式的变化直接体现在人们休闲方式的改变。曾经的那种完整故事的小凄凉结局落幕。整部小说阅读下来,在我们的头脑里,只有一个一个形象清晰的人物在活跃着,却无法构思出一个个完整的故事来,故事性在小说中得以消解了。小说叙述和阅读是否依然能够得以维持呢?
今天文学受到冷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小说受到了来自电视、电影、网络等视觉文化的冲击,曾经的小说读者,转移了阅读阵地,都去阅读那更直观、更刺激的视觉文化了。那么,以故事为依托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我们知道,一部小说是很难去与一部电影、电视连续剧比较故事吸引力的。电影、电视可以轻而易举编造出许许多让人流连忘返的人生故事,并且通过观感体验性好的图象来传输,让人们感受到阅读的快感。
面对这种冲击,我们是否还坚定地认为只要有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的小说,就可以叫得上我们所认可的优秀的小说吗?当然不是。恰恰相反,依赖于故事建构起来的小说究竟还能走多远,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许多西方现代的小说,就有突破小说故事性、建构一种新的小说叙述的趋势,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有意识的创新和突围,力图找到一种新的适合于时代的小说叙述方式。从这个角度来说,《秦腔》的出现是很有意义的一种尝试。
这一次,马老师带我们学习《丑石》这篇阅读,我知道了“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
贾平凹笔下的这篇故事,带我们认识了“丑石”。原来,丑石是作者家院子前,一块像牛一样的石头,每天都黑黝黝卧在草地里。秋天是个丰收的季节,石头就成了障碍物,奶奶都说:“这块丑石多碍地哟,啥时把它搬走吧!”丑石不能凿字雕花,也不可以换沙锤布,具体来说:“根本没有什么用。”我们小孩儿嫌弃,大人也咒骂它。活的不堪像一条狗。
但一位文学家,改变了丑时的命运。原来丑石,是一块补过天、发过热、闪过光的石头,而作者感到它那种不屈于误解、寂寞的生存的伟大。只要是金子,到哪里都会发光。而平凡的丑石,却成为了了不起的文物。
老师给我们看了北大宣传片——《星空日记》。主人公何晓东,从小有个被人嘲笑的梦想——到天空去摘星星。
天文学科的王老师改变了何晓东命运。终于一个机会从天而降,和天文学科学生一起研究,征服在场评委。如果成功了,保送研究生;如果失败了,对以后的工作有着很大的影响。
在王老师的帮助下,何晓东完成了本精彩的毕业作品。何晓东上台时,想起了童年的事。他深吸了一口气,把自己的作品完美的展现出来,是一个div的投影,如仙境一般,还可以指挥。所有评委站起来,一阵排山倒海的掌声响起,何晓东知道,他的梦想终于实现了。
记住只要是金子总都会发光!
《丑石》这本书中讲述了在作者家门前有一块丑的不能再丑的丑石,这块丑石既不中看也不中用。它既不能垒山墙、铺台阶、洗石蘑,也不能刻字雕花、浣纱捶布,甚至没有槐荫庇护它,花儿也不再在它身边生长。它身上自然锈上了绿苔、黑斑,孩子们也讨厌起它来,但却没力气搬走它,便时时咒骂它,嫌弃它。直到有一天,一个天文学家在作者家门前路过,发现那块丑石其实是一块了不起的陨石,从天上落下来已经有二三百年了,这使人们大吃一惊。天文学家说它是“以丑为美”的,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正因为它不是一般的顽石,当然不能去做墙、做台阶,不能去雕刻、捶布。人们听了不禁为自己的无知感到脸红。
平凡的我们,有时因苦苦劳作,却平凡一生而感到自责;有时因受到冷落或讽刺而感到无助;有时因只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地位,甚至没有,而感到渺小;有时因缺少依靠,一个人孤身奋战而感到寂寞;有时因家徒四壁而感到酸楚。但我还是更相信一个人的内在涵养和人格魅力。其实,命运的主人是自己,不必受外界的干扰,只管走自己认为正确的路就行了。有时也要学会忍受寂寞,和丑石一样顽强,不能因为遇到一点挫折和困难而退缩,应该要坚持不懈,这样才能取得成功。我们就像那块丑石,在天上发过热、闪过光,现在在地球上磨炼自己,让自己成为一个有着钢铁般意志的人。
说到丑石,我想到了小时候的我,当我刚上小学时,英语一直都不怎么样,有时连几个简单的单词也不会读,还经常被妈妈批评。可经过我努力恶补,终于在三年级时有所好转,在每次考试和默写中获得不错的成绩。我不光英语进步了,还成为了鼓号队队员和红领巾监督岗成员。我如同一条丑陋的毛毛虫,经过在茧子中的努力,终于破茧而出,蜕变成一只美丽的蝴蝶。
在生活中亦是如此,看事物不能只浮于表面,而是要注重内在的本质。
冷冽的秋风裹挟着你残破的身体,和破碎的、遗憾的梦。无力的身影在残阳下随风远行……不知不觉间,又入秋了。等来的,却总是一季落叶飘黄。
一阵秋风吹过,那些倔强的、执著的秋叶,宛如一尾尾折翅的蝶,那翩跹的身影,一片,一片,一片,在亘古不变的宿命中飞扬、零落,斑驳了岁月的苍凉。转眼,满目苍翠在一夜的秋风中消失了大半,残酷的手,将曾经属于它们的一切一片一片收去,失去美丽,却无人再爱……让我想起了《老男孩》里有一句歌词:“看那漫天飘零的花朵,在最美丽的时刻凋谢,有谁会记得这世界她来过。”
其实,我们不必感伤这生命的轮回。新旧更替是生命的节奏,丰盈与凋落,从不间断。璀璨的丰收之上,晕染着一层凋零的花纹,那是生命的谢幕,是无限忧伤阴霾中透出的光,映射了来年那个漫天飞花的季节。来年的春,还是那一只手,却不是剥夺,而是赠予,赠予它绿色的嫩芽,勃勃的生机,唤醒它内心深处的灵魂,焕发出属于它的那份荣耀。这棵树成长了,不再是那拱出地面的嫩芽,它已成为狂风暴雨中最挺拔的法桐。
人生亦是如此,当我们还在挫折困难中暗自神伤时,树木早已为我们诠释了生命的真谛——想要进步,就必须经过蜕变。悲伤、开心、挫折以及成功,有了它们,人生才会完整;在欢乐与凋落的轮回中,成长随之而来。
经历了这么多次的.分别与重生,大概树与叶都已坦然了吧?既然如此,我们亦不应停下成长的脚步,而是应该充满希望地向前看,利用秋的换装来完成自己,然后,大步地走向未来更多的挑战。下一个春天,正在孕育之中……
一棵法桐,在窗外伫立,金黄的日光,把深秋的倒影拉长。呵,我笑了,凄凉的一直不是秋天而是人心,我对着大树,对着天地,笑而不语。只是静静地坐在这,等待下一次叶落……
粗读贾平凹的《落叶》时,并不觉得它有特别之处,但细细品读后,才明白作者揭示了一个有关生命的哲理和规律:“欢乐到来,欢乐又归去,这正是天地间欢乐的内容;世间万物,正是寻求着这个内容,而各自完成它的存在。”
这篇文章共分为七个自然段,而每个自然段有中心意思和关键词,如:第一自然段的中心意思是描写“我”家窗前一棵法桐叶子的颜色、姿态、形状,关键词是“丰满、娇嫩而端庄。”文章开头详细介绍了法桐的模样和它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从春天到夏天再到秋天、冬天,就像人生四季——春天是法桐的青年时期,夏天是法桐的中年时期,而秋天和冬天则是法桐的老年时期。生命就在这样循环往返中运动、成长、衰落。在文章的中间部分,作者用富有感情的笔调抒发了对秋天落叶的惆怅、伤感和怜爱之情,同时对春天充满生机的绿叶寄予了无限的希望和关爱……文章的结尾作者顺理成章地点题:“我”敬仰法桐、祝福法桐,法桐年年落叶,年年新生,永不停滞。“而目标在天地空间里长大成才了。”干净利落,寓意深长。
《落叶》的语言朴实、优美、婉转。文中运用了大量的比喻、拟人和排比等修辞手法,并采用递进式结构,层层深入,最后悟出了“落叶”的内在含义,它向我们揭示了这样一个真理:人如树木,生命的目标在不断地推陈出新、去旧迎新,不要哀叹衰老,那是世间万物的规律,无人能违背。
这个看似简理平凡的道理却让人回味无穷!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落叶是秋的象征。自古关于落叶的文章也不可胜数。而贾平凹的《落叶》,不仅为寂寂凋落的落叶发出了叹息,更是诠释了生命的真谛。
虽说落叶,但文章却大多把文笔用在了法桐的绿上。它绿着来到世上,在风的吹拂下,鸟的陪伴中,尽显生命的活力。然而,这样充满生机的法桐,终究也是逃不过自然的规律,叶落归根。作者也免不了一声叹息,叹息生命的残酷。但是来春,风吹叶起。在春风的沐浴中,法桐得到了新生!它依旧是绿着来到了这个世界,这就是生命!“欢乐时须尽欢乐”,想必这就是贾平凹此时最大的感触吧。
是的,生命正如这法桐,精神抖擞的来,在自然的规律中消逝。无论是人,还是叶,都无法避免这种规律。既然如此,何不欢乐而来,欢乐而去呢?
平凹先生的小说我看过几部,在目前浮躁的中国算是大作了,我以为;他的散文不是很多,但我以为《天气》是一本值得读的书。它可以让你静下来,慢慢的想,用你的知识解读祖国的博祖国的伟祖国的生门;
在中国,最具文化特色历史特色的`地域在甘肃,山西,陕西这几个省,看看先皇先帝,先贤先圣们,他们的足迹都在这些地方亲历过;现在无论是地上或者是地下,这些地方的物产是何等的丰盈;可我们珍惜先祖的遗产了吗?开发,发展,豪夺。蓝天很难见;呼吸戴口罩;喝水难寻水;
正如平凹先生说:天气就是天意。想到这里,我的心突然的一颤:眼前涌起玛雅文明的衰落的原因,我只好闭上眼睛,不敢想;
谢谢你,平凹先生写了《天气》
读贾平凹《老生》有感
贾平凹佳作颇丰,而且各有千秋。《老生》作为他的新作,以浓郁的陕南风情,独特的叙事方式,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正如“横看成岭侧成峰”一样,一万个读者眼里有一万个《老生》。在笔者看来,贾平凹洋洋洒洒地讲述陕南农村一百多年的民间故事,看起来纷纷杂杂,其实无非是在阐述生与死的哲理。
《老生》的主人公就是一位处于“生死两界”的唱丧人。一个人能像庄子那样,在死者面前歌之舞之,他肯定是像庄子那样看透了生死。只有经历了岁月的砥砺,经历了人间的众多悲欢离合,唱丧人才能淡然于生死,不追随世风的变幻,不理会众生的毁誉,甚至不追求强加于生命之上的尊严、成功、财富、意义等各种主观评判。也许正是因为他不怕死,所以他才能得到永生;正是因为他不恋生,所以他才能长久不死。生死就是过一座桥,来自大自然的人终归要回归大自然。这是自然规律,任何人都难以跳出。那些写于生与死之上的重于泰山抑或轻于鸿毛、惊天动地抑或贱如蝼蚁,如此等等,在生与死的铁律面前都显得那么虚无缥缈。唐朝诗人李白面对生与死的哲理,发出了“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的感喟。捧读《老生》,生与死的哲理自然流淌,让人更加珍爱生命,也更加藐视死亡。
《老生》对《山海经》的解读,正是在大视野里俯瞰万物的生与死。一山一川,一草一木,千奇百怪,林林总总。但是,此物之生与他物之死,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必然联系。如草木不生之山,必然是蕴藏宝物之地。这是五行相克之理也,大抵是“金克木”吧。尽管世间的万物既不是从来就有的`,又不是永远存在的,但比之“石中火”、“隙中驹”般短暂的人生,还是相当漫长的甚至是永恒的。大自然的沧海桑田有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身规律,是任何人难以逆转的。
《老生》中描写的人物,生命或长或短,或贵或贱,但都有着自身的传奇。从这里我们看到了无涯的人流,他们在人事更替中铸就了历史。生与死是人生的两大环节,这两大环节把无涯的人流紧紧地箍在一起,让人站在过去、现在、未来的时间经度上,与山川草木形成的空间纬度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历史的天空。
孔子说:不知生,焉知死?其实,生与死是相辅相成的一对儿,单论哪个也都是勉为其难。想绕过死来阐述生的道理,孔老夫子想得倒美,实际上是做不到的。与之相反,贾平凹的《老生》既说生又说死,把生与死的哲理阐述得风生水起,叫人不得不服。
贾平凹作品风筝读后感
从这学期开始,我在上语文课的时候,总是非常注重对作者及课文中有名人物的剖析、拓展。上《风筝》这一课时,我也毫不例外地介绍起作者贾平凹来:贾平凹,陕西丹凤人,生于1952年2月21日,毕业于西北大学,代表作有长篇小说《浮躁》我的话还没有说完,我们班的蒉开沅就叫了起来,老师,这篇文章的作者不是贾平凹,而是鲁迅。你为什么说是鲁迅?因为我昨天在查资料的时候,发现上面写着《风筝》是鲁迅写的。我明白了,原来他是把两篇同名的文章搞错了。我笑了笑,用询问的目光看了看其他学生。这时刘国正说:这篇文章的作者明明就是贾平凹啊,你看,课文下面不是写着吗?本文作者贾平凹,选作课文时有改动。话音刚落,蒉开沅就挠了挠后脑勺笑了,因为他知道自己实在是太粗心了,此《风筝》非彼《风筝》也。我赶紧抓住机会说:其实,有很多文人写过《风筝》,贾平凹和鲁迅就是其中的两位。我们的蒉开沅虽然粗心,但是他有一个很好的习惯,那就是在预习的时候,能自觉查找与课文有关的`资料,了不起。我们也要向他学习,但是千万别粗心,好吗?听了我的话,蒉开沅又腼腆地笑了。
风筝,飞吧,飞吧!
快乐着你的快乐,失落着你的失落,这是我们在阅读贾平凹的《风筝》的心情写照。在学这篇课文的时候,学生感受那种什么也不像了却依然快活的豪爽,那种快活的喊叫,那种拼命的奔跑,千呼万唤的焦急,所有的情感都呼之欲出,连我也不由得想起了儿时尽情玩耍的情景,更不用说正值童年的他们。可是,不知怎的,我突然又想起了鲁迅在《风筝》中的一段话:然而我的惩罚终于轮到了,在我们离别得很久之后,我已经是中年。我不幸偶而看了一本外国的讲论儿童的书,才知道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性。于是我二十年来从不忆及的幼小时候的对于精神的虐杀的这一幕,忽的在眼前展开,而我的心也仿佛同时变成了铅块,很重很重地坠下去了。与其说鲁迅是和贾平凹一样在回忆儿时的情景,到不如说他是在和我们探讨教育的话题,鲁迅的确是在向我们探讨教育的话题。在我们的教育生活中,有多少个我存在呢?我们老师是否也在扮演着我的角色,成了儿童精神的虐杀者,啊,这是多么可怕的字眼啊,在剥夺孩子玩的权利的时候,我们是否也在时时提醒自己,别让这样可怕的字眼加诸在自己的头上。
我们的孩子确实是太累了,想想我们小时侯,每当双修日,不是赶海,就是采蘑菇,玩得不亦乐乎;再想想现在的孩子,双修日学这学那,不停地奔波与各种辅导班之间。累啊!
在家中,我们的孩子是风筝,父母牵着他们;在学校,我们的孩子还是风筝,老师牵着他们。而那条线却是那样的短,以致于风筝从没享受到搏击长空的喜悦。线,放一些,再放一些吧,让这条线成为牵挂孩子的悠悠爱心,别把它变成牵制孩子的条条铁索。风筝,飞吧,飞吧
贾平凹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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