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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罗德。j。鲍尔曼认为:教皇革命是欧洲历史的断裂,至少从法律发展史的角度分析,1050――1150间的教皇革命成功地使教会作为一个整体从世俗皇帝手中独立出来,为组织管理教会机构而形成的教会法是欧洲现代法律传统的起源。而在罗马法的辉煌随着帝国的衰落、君士坦丁大帝都城的东迁及基督教成为国教而逐渐并彻底地消逝之后,教会法引领的法律政治理念孕育了现代文明国家的形成。
西方法律的历史性与法律具有高于政治权威的至高性这一概念相联系。自12世纪起,西方所有国家甚至在专制制度下,法律高于政治这种思想一直被广泛讲述和经常得到承认。渊源悠久的历史赋予其傲视短暂一时的政权领袖的自然威权。
西方法律传统在思想和现实、能动性与稳定性、超越性与内在性之间存在紧张关系,这种紧张关系催生了法律的不断发展,而又流传不息。
法律制度的根本改变是一种自相矛盾的事情。法律的基本目的之一是提供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所有的法律都从它以外的某些东西获得权威性。如果一种法律制度经历了急剧的变化,那么关于法律权威渊源的合法性质疑就不可避免地随之出现。
法律传统性质中固有的矛盾在于它的目的既要维持秩序,又旨在实现正义。可以认为秩序本身存在一种内在的紧张关系:它需要变革又需要稳定。正义本身也存在一种辩证关系:它包含着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福利之间的紧张关系。实现正义一直被宣称为法律的救世主理想,所以重建作为实现正义的更基本的法律,为推翻维护既存秩序的法律提供了合理的根据。
任何人不能在没有对某种东西终级胜利的信仰的情况下生活。信仰人自身具有能够使世界获得重生的能力(实现正义的能力)和信仰人为了完成这一最终命运而采取行动的必要性,为自觉地攻击当时既存秩序和自觉地建立一种新的秩序提供了一个基础,这样的信仰基础是无需也无力以人的智慧加以论证的,是先验前提。
似乎是人类被共同赋予的秉性和智慧,有所敬畏才能共存共荣。西方国家人们虔诚信仰基督,成为世俗守法的精神根基;两千多年前的中国古代贤哲也断言“徒法不足以自行”,得人心者得天下,是也。然而,究不清何故,中西方却源此而分道扬镳,渐行渐远。西方社会发展出了完备的法律体系与法治理念,对 超然于世俗之上的神的崇拜、基督的信仰为世俗的治理提供了内心服从的支撑,人们认同作为神的子民,全体一致平等,共同服从于神的召唤;中国社会则于世俗人中造神而膜拜,以此人造神灵教化威吓人心,形成人上人等级,因而衍生出两千年的人治社会。打倒孔家店、帝制推翻后,不再有替天行道的帝王,也就无所畏惧了,无畏则无法。中国的法律原本不具历史渊源,没有厚重历史承载的东西是浅薄不足敬畏的,以此言之,中国的法治建设任重而道远,路漫漫其修远兮。
哈罗德・伯尔曼 (Harold J。 Berman) 教授,美国当代著名法学家,世界著名的比较法学家、法理学家、法史学家以及社会主义法专家,曾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执教达40年之久,其学术观点尖锐而深刻,对当今一些主流观念提出了挑战。著有《法律与革命》《法律与宗教》等法学专著。《法律与革命》就是较早被翻译成中文,并且享誉学界的著作。
《法律与革命》一书讲述了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在11世纪末、12世纪初教皇革命的冲击下,在12世纪和13世纪产生了最早的现代法律体系,即罗马天主教会的“新的”教会法,以及逐渐出现同时共存的诸多世俗法律体系――王室法、封建法、城市法和商法。实际上,教会法在许多方面都为世俗法的发展提供了榜样,且内容叙述详尽和论证深刻,是历史的,宗教的,也是法学的。作者从历史中发现真理,从实践中捕捉真相。伯尔曼在书中用老道的语言一项一项的描述着古老的故事。在体系上分为两大块,第一部分,名为“教皇革命与教会法”,第二部分名为“世俗法律体系的形成”,两部分互相映衬,相得益彰。
西方历史上的教皇革命中,教会通过法律朝着正义与和平的方向为拯救俗人和改造世界而努力。不过,这只是教皇革命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皇帝、国王和领主增强法律权威,创设数以千计自主的和自治的城市;建立大学和发展新的神学和法律科学等等,一言以蔽之,教皇革命具有全面变革的特性,正是这次全面的剧变产生了西方的法律传统,也即教会法及各种世俗法相继出现。教会法是近代西方的第一个法律体系,在12世纪被理解为及时向前发展的一种一体化的法律体系,但是日耳曼法仍为其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支持这种似是而非的事实的证据最明显表现在可以从教会内部各种新的法律发展中找到。与此相类似,日耳曼民俗法也是取代它的世俗法律体系的一种必要基础。随着教皇革命而来的是一种新的教会法体系和各种新的世俗法体系,同时,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在11世纪晚期和12世纪的出现与欧洲最早的一批大学的出现密切相关,正是在那里,西欧第一次将法律作为一种独特的和系统化的知识亦即一门科学来教授,从而使得各种新的法律体系从社会习俗和一般的政治和宗教制度混为一体的各种旧法秩序中脱胎出来。教会法内部高度系统化,采取发展与婚姻、遗嘱、财产、协议和不法行为有关的刺激法律体系的形式――基础是教会对圣礼、遗嘱、有俸圣职、誓言和犯罪分辨具有管辖权。世俗法律体系都或多或少局限于某类具体的现世实务:封建法针对封建实务,城市法针对城市事务,王室法针对王室法实务,等等。
一般认为,把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期定位于11世纪末至13世纪末这两百年中,并且将教皇革命及其所引发的教会与世俗两方面的一系列重大变革作为西方法律传统得以产生的基本因素,正是伯尔曼的贡献所在。作者倡导一种复合的历史观,在书中的尾论部分使用“Beyond Marx,beyond weber”为题,指出,“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19世纪所有意识形态,都不期然而然的致力于贬低、否认和无视近代西方的制度和价值在前新教时代、前人文主义时代、前民族主义时代、前个人主义时代和前资本主义时代的深厚根基;他们全都试图掩盖发生于11世纪晚期和12世纪的西方历史的断裂”,指出这种过去研究者的缺陷,并用自己的论证加以说明。“至少不能只把西方历史中的法律完全归结为产出它的社会物质条件或观念和价值体系;还必须把它部分地看做社会、政治、智识、道德和宗教发展中的一个独立因素,是其中的原因之一,而不仅仅是结果之一。”这是与我们过去接受的被极端化了的马克思主义的经济历史观截然不同的。
“每次革命都标志着整个社会体制中的:一次基本变化,一次迅速的变化,一次剧烈的变化,一次持久的变化。每次革命都在以下方面寻求合法性:一种基本的法律,一个遥远的过去,一种预示世界最终命运的未来。每次革命都历经不止一代人的时间才牢固确立。每次革命最终产生了:一种新的法律体系,它体现了革命的某些主要目的,他改变了西方的法律传统,但最终他仍保持在该传统之内。”“革命这个词不仅用于指新体制借以产生的最初暴力事件,而且也指体制得以确立所需要的整个时期。”这种对于革命的深刻理解,和对于传统的同样深刻的理解,使得他的态度更容易让人接受。
“西方法律传统像整个西方文明一样,在20世纪正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危机,但这一点并不是科学上能证明的,而最终是由直觉感知的。”以自己的知识和觉察,深刻的指出了西方法律传统产生了严重的危机,这种危机是空前的。法律传统的危机不仅仅是法哲学的危机,而且是法律体系本身的危机,在20世纪,法律传统的历史土壤正在受到侵蚀,这种传统本身正在面临崩溃的威胁。作者认为就目前的危机已经达到了可与过去曾经打击西方法律传统的革命危机相提并论的程度而言,并且目前的危机更深,不仅是自18世纪已经发展起来的个人主义的危机,或自17世纪发展起来的自由主义的危机,或自16世纪发展起来的世俗主义的危机;而且也是自11世纪后期一直存在至今的整个法律传统的危机。
法律与革命,是一本法律人必读之书,学习此书能让我们更了解西方法律传统的形成,也就不能明白我们追求法治的意义所在;法律与革命是一本法律人必须长读之书,因为其中的宝藏不是能够一次两次挖掘的,那些闪亮的批判精神值得我们法律研习者学习;法律与革命是一本对过去历史的重新整合,能让我们回溯过去的足迹又能找到未来的知道路线。
大学时期是人生道德意识形成、发展和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形成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一个人的影响尤为重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它体现着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和对大学生思想的塑造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下我将就个人实际分析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要明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重要性.该课程具有鲜明的政治性和思想性,又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和知识性.它以马思主义为指导,以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法制观教育为主要内容,把社会主义荣辱观贯穿与教学的全过程.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正是此门课程给我们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和法律基础,让我正确的去认识世界和选择自己的人生道路.加强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学习能让我们都自身有一个明确的定位,同时正确看待自己的人生,认清自己的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我觉得此门课程给我们提供人生的指南,对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觉悟和正确看待和分析事物都有着无可取代的意义.
我相信每个大学生在初进大学的时候都会有一种迷茫,因为我们发现自己突然变了一种身份,于是我们开始大量这个偌大的圈子,寻找着自己的人生坐标和前进方向.我想这个时候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让我们引咎发问,引导着我们去认识自己和正处处理周边的事事.这一时期,大学生亟需在学校的正确教育和引导下,不断学习,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加强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是社会主义教育方针的基本要求,也是大学生成才的需要.思想道德修养课能帮助大学生从历史和现实的大量素材和生动事例中,汲取有益的精神养料,获得真、善、美的心理启迪,正确掌握思想道德修养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综合素质,从而为社会培养有用的栋梁之才.
我觉得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是生动而活波的,老师从我们的心理实际出发给我们传经授道,为我们的大学生活增添了很多清新的气息.当我看到很多同学那么积极地举手发问,当我看到我们不同院系的同学聚在一起高谈阔论的时候,我真的感觉到一股强烈的震撼,我意识到自己在学会融合和大胆.还记得老师把我们分成几个小组,让我们试验哪个组在一张报纸上站的人最多.当时我像个指挥官一样布局我们组的计划,最后我们组拿到了第一名.成功的喜悦和老师对我们成绩的肯定是令我难以忘怀的.
此门课程的开设是贴近大学生心理实际的,它对大学生的心理塑造和自我认识有着重要的意义.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
首先,加强对思想道德与与法律基础的学习有助于大学生实现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更好地适应大学的学习,完成大学期间的发展任务.从中学到大学的转折,是大学生人生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阶段,将经受多方面的新考验.它既是一种挑战,同时也意味着发展的机遇.然而,由于当代社会背景以及个体特点及其经历的原因,近年来大学生在这一转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地影响大学生教育任务的完成及个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有助于大学生提高自我素质,增加应对现实中各种挑战的能力,尽快适应新的学习生活环境,完成大学期间的各项发展任务,成为社会发展的有用之才.
其次,加强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的学习有助于青年学生积极探讨人生的具体问题,从生活实际出发,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升自己的道德素养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随着大学生离开家庭并逐渐融入社会,他们将面临越来越多的有关个体和社会发展的具体问题,并引发有关人生和社会问题的相应思索.“思想道德修养”课程针对大学生发展过程中的这一特点,从大学生在大学期间面临的具体问题出发,进而透过具体现象探讨人生和社会发展的哲理问题,将有助于青年学子拨开市场经济的迷雾,避免西方资本主义价值取向的干扰,确立正确的人生态度、人生目的和人生价值,从而为自己的成才拨正航向.
最后,通过对“思想道德修养”课程的学习,还将有利于青年学生不断地完善自己,实现自我的新境界.修身养性向来是中国知识分子的重要境界,它既是青年人个体发展的目标,同时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保证.当代大学生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承担了重要责任,党和政府对此也寄托了殷切希望.通过课程的学习,将有助于青年学生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汲取世界各民族文化的精华,并在当代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素养,做一个高尚的人,做一个摆脱了低级趣味的人,无愧于时代与民族的重托,真正展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是融教学与实践于一炉的,通过选修学习的方式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养进行了一次洗礼.作为一名大学生,在接受了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课程学习以后,我更加明确了自己的人生定位.我深知自己的肩负的使命.我们生在和平的年代,我们应该感到庆幸,但我们也不能忘记历史.前事不忘,后事之师.继续继承爱国主义传统,弘扬民族精神.爱国主义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华民做生生不息,自立于民族之林的强大精神动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爱国主义传统,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做一个忠诚的爱国者,是对当代大学生的基本要求.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不能忽略一个问题,它就是价值观问题.价值观是指关于价值的特殊观念系统.进一步说,它是人们在处理价值问题,特别是那些普遍性价值问题所持的立场、观点、态度的总和.价值观特有的形式,是人们头脑中有关的信念、信仰和理想系统.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社会的经济、政治、道德和文化领域,还是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普遍地存在着价值问题.人们如何理解和对待这些问题,内心深处究竟相信什么、需要什么、坚持和追求什么,都是价值观所特有的思想内容.社会意识归根到底反映社会存在.人们有什么样的价值观,是同他们有什么样的社会地位、生活方式和条件相联系的,是基于自身利益和需要的产物.正因为如此,作为人的有意识的选择和追求,价值观就有了自觉与盲目、真实与虚幻、先进与落后、正确与错误等性质和程度上的差别.一种价值观是否科学、合理、先进,归根到底要看它如何反映和反映了什么样的主体利益、条件和需要,是否同事物发展的规律和人类历史进步的趋势相一致.
“小年强,则国强;小年弱,则国弱.”通过对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我们对把自己的人生价值摆在与国家命运相关戚的高度,努力学习科学文学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素养和法律意识,做一名对人类对社会有益的建设之才.
步入大学校门之前,就已经通过新闻媒体得知,20xx年的大学新生的“两课”教育将使用一本新的教材——《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本教材是在中央政治局会讨论部署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之后修订使用的.
当我拿到书后,没有感觉到这本书和这门课的承重,一方面是自身对于思想政治教育类的学科有一定的兴趣,另一方面就是这本书没有编定的很.
翻开书,浏览书中的内容,体会到这的确是一本最新的书:于不久前提出的“社会主义八荣八耻”已在书中得到了反映.接着看下去,那些章节是如此的熟悉,读读具体的文字,那些语言很熟悉.哦,这不是与中学《思想政治》教材中的内容相似嘛!
书有了,下面就看老师怎么上课了!
第一次上思德课是在602教室吧.现在,已经忘了高老师的开场白是什么了,只记得那富有代表性的笑声,贯穿整节课,以致贯穿整个学期.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一书共分九个章节,其中,绪论和一至四章,着重从思想道德方面讲述;五至八章讲述了日常生活中的法律问题.
在课程安排上,高老师打破了书本的体例,而是将相关的部分重新整合,形成新的课程内容.
在绪论部分,首先讲述了大学新生教育的内容.我们匆匆踏入大学校门,走在一个陌生的学习环境中,一切都充满着迷茫,不知下一步该走向哪里.正是在这个关键的时刻,思德课的内容为我们这些孩子指明了方向,廓清了眼前的迷雾.
讲课过程中,高老师像家长一样,为我们这些离家的孩子提出了各种生活上的建议,依旧是边说边笑.听着是那么感人,有了回到家里一样的温暖感觉.
接下来的课程内容是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这部分内容有很强的说教色彩,如果仅是照本宣科,很容易引起学生的反感,反而达不到教育的效果.授课过程中,高老师以教育内容为线,把一个个具体、生动的事例作为珍珠,这样串联起来,授予每一位学生.这样的教学方式,不仅达到了教学目的,还没有使学生产生抵触心理,大家愿意去听,去记,去思考.
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与法律发生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就要求每个社会成员掌握一定的法律知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最后一个部分便是法律专题了.从《社会治安处罚法》到《交通法》,再从《婚姻法》到《继承法》,原本枯燥的法律条文又在高老师的授课方式下变得异常精彩.对于每个案例,同学都像当事人、法官一样去积极思考,“依法判案”.
依我看来,讲述法律知识时,除了教材中涉及的一些内容外,还可以介绍一些我国最新的法律,让同学们去思考、设想:建设中国特色的法律体系应该怎样进行,当前我国还应该着手制定那些法律法规.通过这样的活动,使每一位同学更深刻的认识法律.
★ 职业道德与法律
★ 法律与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