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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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思考

篇1: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思考

对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思考

如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等级认定,一直以来都是高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难点.针对这一问题,文章在考察和评价现有认定制度的基础上,就改进和完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制度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作 者: 作者单位: 刊 名:素质教育论坛 英文刊名:SUZHI JIAOYU LUNTAN 年,卷(期): “”(12) 分类号:G64 关键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等级认定   认定制度  

篇2:新资助政策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思考论文

近年来,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城乡差距大,加之高校收费制度的改革和招生规模的不断扩大,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数量也大大增加,为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13号)及其相应配套办法,扩大了资助面和资助额度,这些政策被统称为新资助政策。206月教育部、财政部出台了《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但在高校实际操作过程中,仍然存在很多难点,这给新资助政策的落实和和谐校园建设带来了新的工作挑战。

篇3:新资助政策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思考论文

(1)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增加认定工作难度。据统计在2007年以前,国家每年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费是18亿元,新资助政策实施后,每年国家和地方财政、高校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经费可达500亿元左右,资助面能达到35%,这无疑给困难学生认定带来了工作难度。

(2)资助额度进一步增加,增加认定工作难度。新资助政策颁布后,国家奖学金额度由以前的每人6000提高到8000元,国家助学金额度分别为3000元、元和1000元,新增资助项目国家励志奖学金额度是每人5000元。励志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勤奋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一些成绩好、家庭不是特别困难的学生也会申报,而真正困难的学生因为学习成绩问题又无法申报。这就出现认定时划分困难等级,评选时却不能要求困难等级等问题。

篇4:新资助政策下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思考论文

2.1 认定标准缺乏统一性

现在很多高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困难程度分等,然而城乡差别、专业差别等客观因素制约了这些等级的评定,例如一个学生在当地他家里很贫困,但是在其他地方他家不算贫困;一个学生在学费低的专业不算贫困,在学费高的艺术类专业里又很贫困,因此到底什么程度算是特别困难,什么程度算是比较困难等缺乏统一的衡量标准。

2.2 认定过程存在主观性

现在各高校在进行困难学生认定时都会有班级民主评议的程序,这就容易受到班级同学主观印象的影响,对这个同学印象好就选他,印象差点就不选,真正的困难程度往往容易忽视。

2.3 认定方法缺乏科学性

目前,各高校通常以有没有困难证明材料、班级民主推荐、辅导员主观评价、学生本人消费状况等为标准进行困难程度认定,但是困难证明材料真实性有待考察,班级民主推荐可靠性有待询问,辅导员主观评价缺乏客观性,学生本人消费状况需要核实等等,因此这些认定方法都可能产生真正困难的学生没能获得资助,获得资助的`却不是特别困难的学生。

3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探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3.1 认定观测点设计

(1)学生基本情况:包括姓名、班级、专业、民族、政治面貌、家庭地址、家庭成员及其职业、年龄等基本信息。

(2)A类观测点:家庭结构及健康经济状况

1)孤儿,无亲友资助

2)孤儿,依靠有固定收入的亲友抚养,但生活仍很困难

3)单亲,患重病而失去全部劳动力,且需长期治疗,家中几乎没有经济来源

4)单亲,家庭收入只能解决生活基本问题

5)双亲均患重病且需长期治疗,家中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问题

6)父母亲有一人因患重病而丧失部分劳动力,导致收入减少

7)父母均因年迈或残疾(需残疾证明)而丧失部分劳动力,导致收入减少

8)父母一方因年迈或残疾(需残疾证明)而丧失部分劳动力

9)父母离异,家庭收入减少

10)父母均下岗无固定工作,收入低

11)父母有一人下岗,再就业后收入低

12)父母健康,但在农村收入低

13)其他____

(3)B类观测点:家庭其他成员结构及其健康状况

1)家中其他成员长期患病,需要治疗,负债___元

2)家中多子女上学,其中读大学___人

3)家庭人口多,开支大,劳动力少

4)其他____

(4)C类观测点:家庭生产经营状况

1)家庭个体经营者破产负债,共负债___元

2)家中遭遇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

3)家中遭遇一般自然灾害或突发变故

4)家中没有固定经济来源,靠父母打工勉强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5)家在农村,土地面积少,收入低,仅能维持基本生活费用

6)其他___

(5)D类观测点:家庭经济状况

1)农村低保户(需低保证明)

2)农村贫困户

3)城市低保户(需低保证明)

4)其他经济困难家庭

(6)E类观测点:个人健康及消费情况

1)本人患重病(需医院诊断证明)

2)本人意外致残(需医院诊断证明)或天生残疾

3)每月生活费为500元以上

4)每月生活费为400—500元

5)每月生活费为300—400元

6)每月生活费为300元以下

(7)F类观测点:学生本人日常表现(由班级评议小组填写)

1)拥有3000元以上个人电脑

2)拥有3000元以下个人电脑

3)利用个人电脑上网玩、游戏或聊天、看电影

4)经常出入网吧,有时通宵上网进行娱乐活动

5)拥有1000元以上手机

6)拥有500至1000元手机

7)拥有500元以下手机

8)手机消费每月在50至100元

9)手机消费每月在100元以上

10)吸烟

11)有____科不及格科目

12)没有将获得的奖、助学金完全用在必要的学习和生活开支上

3.2 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递交申请书、困难证明材料,填写《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并承诺所填资料完全真实。

(2)班级评议:由班委会、寝室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对学生本人填写内容进行审核,填写“学生本人日常表现”(F类)观测点并根据评分标准为每位学生进行打分排序。

(3)学院认定:由辅导员再次审核学生认定申请材料,根据学校规定比例确定困难学生等级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备案。

3.3 认定管理

加强对已备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以此作为实施各类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依据。

通过以上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方式,一定程度上克服了以往认定工作存在的不足,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学生填写资料是否真实,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是否客观等等,这有待于更多教育工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进行深入的探讨、摸索和实践,逐渐提高认定工作的实效性。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国家资助政策简介.6月.

[2] 张昭.基于综合评价理论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研究.武汉理工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3] 陈岩.普通高校家庭困难学生认定模式的探讨.中国成人教育[J].(7).

[4] 郭孝锋,陆伟.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认定工作的思考.问题与建议[J].2009(1).

[5] 阮字.高校贫困生新资助体系的创新构想.中国林业教育.2008(3).

篇5: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教财厅[]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督察组第三次大督查反馈意见,结合当前一些地方和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

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要正确认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

二、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改进认定方式

1.及时修订认定办法,合理确定认定标准。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各高校要根据各地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对多年前制定、现已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认定办法和条款,要尽快予以修订。修订后的办法要在学校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乡镇、街道一级的民政部门出具即可。

2.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校的认定工作,院(系)认定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审核本院(系)的认定工作,年级(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各高校要将班级辅导员(班主任)、院(系)资助工作负责人作为认定工作的主要责任主体,理清岗位职责,建立问责机制。

3.精准分配资金名额,明确重点受助学生。分配资金和名额,不能搞简单的划比例、“一刀切”。各地在分配资金和名额时,要对民族院校、以农林水地矿油核等国家需要的特殊学科专业为主的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多的高校予以适当倾斜。高校分配资金和名额,要统筹考虑不同专业、不同年级、学生经济困难程度等因素。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4.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保护受助学生尊严。各高校应采用大数据分析、个别访谈等方式,深入、直观地了解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及时发现那些困难但未受助、不困难却受助的学生,及时纠正认定结果存在的偏差。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的内容,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评定学生家庭经济状况时,不能让学生当众诉苦、互相比困;宣传学生励志典型时,涉及到受助学生的任何事项,都应征求学生本人的同意;采用隐性的方式,避免大张旗鼓的发放款式相同、规格统一的资助物品,把困难学生与非困难学生割裂区分开。

三、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教育引导

1.提高政策的透明度。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同时,要提高资助政策及执行情况的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做到“四公开”:所有资助项目要公开,所有申请条件要公开,所有评审过程要公开,所有资助结果要公开。

2.引导学生积极受助。要通过讲解国家制定资助政策的目的,为保证资金投入所做出的努力等背景情况,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明白,国家资助是实现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的一种制度安排和重要举措。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正确面对眼前存在的困难,引导他们积极主动地利用国家资助完成学业。

3.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要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对申请资助时弄虚作假的学生,要以适当方式予以惩戒。

教育部办公厅

12月30日

篇6:云南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11月15日,云南省教育厅网站、云南教育网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云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将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农村建档立卡户、城镇低保户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列入特殊困难档次。

通知要求,各高校要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三级组织机构。评议认定以评议书面材料为主,需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的,可采取个别访谈和家访等形式。不得要求申请认定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更不得将民主评议工作交由学生会或班委会组织。

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启动全校认定工作。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工作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附:

篇7:云南进一步加强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为认真做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公平、公正、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8号)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实现 “精准资助”和“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基础性工作。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成立“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院(系)认定工作组,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三级组织机构。

二、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民主评议和学校评定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认定工作;院(系)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年级(或专业)认定评议小组负责民主评议工作。

三、精准识别对象。认定评议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学生代表人数视年级(或专业)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年级(或专业)总人数的10%。民主评议应通过查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综合分析学生学习、生活、日常表现及个人经济收支等情况。工作过程中要切实保护学生的隐私和自尊,注重维护学生心理健康。评议认定以评议书面材料为主,需进一步深入了解情况的,可采取个别访谈和家访等形式。不得要求申请认定学生在公开场合陈述申请理由,更不得将民主评议工作交由学生会或班委会组织。

四、严密工作程序。学校在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应同时寄送《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每学年开学时,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要启动全校认定工作。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年级(或专业)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院(系)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院(系)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院(系)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院(系)认定工作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提请复议。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院(系)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负责汇总各院(系)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五、合理确定标准。云南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3档。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将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农村建档立卡户、城镇低保户、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列入特殊困难档次。

六、完善动态管理。教育学生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报告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的,应及时作出调整。学校和院(系)每学年应定期对全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次资格复查,适时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发现弄虚作假现象的,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学校应依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七、改进思想教育。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要做到落细落小落实。加强和改进理想信念教育、诚信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感恩励志教育。加强学校信用体系建设。将思想政治工作和帮助学生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加大帮困、助学、育人力度。

八、关注舆情信息。全面宣传和正面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最大限度地凝聚工作正能量。加强解疑释惑工作,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及时了解师生和社会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

九、提升工作水平。建设一支思想政治素质好、政策业务水平高、实际工作能力强、热爱学生资助工作的队伍。要保持学生资助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切实抓好人员培训,确保每年培训不少于1次,更好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十、加强监督指导。各高校党委、行政要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全程指导,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认定办法。发现问题,坚决纠正,总结经验,推进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篇8:独立学院惠学资助机制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路径思考

独立学院惠学资助机制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路径思考

结合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特点,指出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中存在认定标准及程序、认定体系、学生心态等5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探讨独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路径为明确认定标准、设定申请资格、完善认定程序、做好公示与建档、实施有效监督与动态管理.

作 者:完颜弟  作者单位:兰州商学院陇桥学院,甘肃,兰州,730101 刊 名:卫生职业教育 英文刊名:HEALTH VOCATIONAL EDUCATION 年,卷(期):2009 27(23) 分类号:G467.8 关键词:独立学院   资助机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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