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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标车如何报废新规定?黄标车新规定解读,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是怎么样的?
什么是黄标车?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环保标志检验合格简称“环保标志”核发绿色或黄色环保标志的汽车简称“绿标车”或“黄标车”对尾气排放环保检验符合国Ⅰ标准及其以上的汽油车、符合国Ⅲ标准及其以上的柴油车,核发绿色环保标志,其余车辆核发黄色环保标志。
粗略的区分就是,黄标车标牌
国产车基本在以前出厂的车辆,进口车在以前出厂的车辆属于黄标车,但是这些车辆有一部分可以改装,另外的则不能。
还有的消费者认为“化油器车”就是“黄标车”。其实不然,绿标车主要是电喷型车辆、化油器加装三元催化器的车辆,所以化油器车也不是绝对的“不环保”。主要看这些车辆是否加装三元催化器。
这些车辆由于尾气排放控制技术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5至10倍。因此环保部门只发给黄色环保标志。一些城市(如北京)会对黄标车采取限行的措施,即限制其在城市的行驶时间和地域。黄标车和绿标车的设立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促进老旧汽车的淘汰。
根据新规,部分车型的使用年限普遍进行了延长。例如,微型货车的使用年限由原来的8年延长至,中型营运客车由8年延长至,19座及以下大型客车由8年延长至12年,非营运小型客车则取消了原来(可延)。由于当前佛山正实施黄标车淘汰的地方性补贴政策。新规实施后,部分车型补贴也会随之而变。
黄标车指排放水平低于“国一”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三”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具体分类标准如下:
(一)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北京为1月1日前登记注册,上海为197月1日前登记注册);,大多是于1995年以前领取牌证的老车。
(二)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三)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四)20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五)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客汽车;
(六)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轻型载货汽车;
(七)20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从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现行的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在年3月31日提前(在报废年限提前一年以上的车辆)报废,根据车型不同,车主可获得5000~18000元不等补贴金额。此外,提前将黄标车转出佛山市的,也可获得每辆元的补贴。
环保部门解释称,满足黄标车标准的佛山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前一年或以上报废或转出,均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
伴随着新政的实施,绝大多数原来达不到提前报废标准的车辆,将会进入补贴的行列。记者获悉,在目前近20万辆的黄标车,商用车占据近半的数量,这些以客车、货车等为主的商用车,必然会随着报废年限的延长而进入黄标车的补贴行列,在报废或者转出中享受补贴。
据悉,由于黄标私家车5月1日前仍可享受黄标车补贴,本次取消年限并没有波及到数量庞大的私家车享受黄标车补贴。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新规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车主可对比自己车辆的年限,选择更合适的时机进行报废,可在发挥老车余热的同时,更科学地享受黄标车的补贴待遇。
新规影响:波及部分黄标车报废补贴
记者对比发现,根据新规,部分车型的使用年限普遍进行了延长。例如,微型货车的使用年限由原来的8年延长至12年,中型营运客车由8年延长至10年,19座及以下大型客车由8年延长至12年,非营运小型客车则取消了原来15年(可延)。由于当前佛山正实施黄标车淘汰的地方性补贴政策。新规实施后,部分车型补贴也会随之而变。
记者从环保部门获悉,根据现行的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在2015年3月31日提前(在报废年限提前一年以上的车辆)报废,根据车型不同,车主可获得5000~18000元不等补贴金额。此外,提前将黄标车转出佛山市的,也可获得每辆2000元的补贴。
环保部门解释称,满足黄标车标准的佛山车辆达到强制报废年限前一年或以上报废或转出,均能获得相应的补贴奖励。
伴随着新政的实施,绝大多数原来达不到提前报废标准的车辆,将会进入补贴的行列。记者获悉,在目前近20万辆的黄标车,商用车占据近半的数量,这些以客车、货车等为主的商用车,必然会随着报废年限的延长而进入黄标车的补贴行列,在报废或者转出中享受补贴。
据悉,由于黄标私家车5月1日前仍可享受黄标车补贴,本次取消年限并没有波及到数量庞大的私家车享受黄标车补贴。
值得提醒的是,由于新规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车主可对比自己车辆的年限,选择更合适的时机进行报废,可在发挥老车余热的同时,更科学地享受黄标车的补贴待遇。
车主期待年审能考虑公里数因素
众多车主表示,取消私家车的报废年限,以公里数作为制约,对于车主而言是一大利好。同时,如果能从实际使用需求出发,考虑车辆行驶公里数对车辆进行年审,会更加合理。
车主喻小姐表示,自己购车7年了,总共行驶里程不到8万公里,但现在要每年一审,觉得审车的周期过于频繁。
根据机动车年审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有车主表示,车辆年审应考虑公里数和年限结合,正如保养一样,少开的车辆可以选择减少保养次数,而不应该完全遵循时间的条件。业内人士建议,相关部门在加强公里数监管的同时,推出更符合用车需求的年审制度,方便地用车。
享受长使用年限车需要注意保养
有维修专家指出,尽管私家车使用年限取消了,但享受超长的使用年限并不容易。当前,各地在排放标准的准入方面门槛越来越高。当前,继佛山等地车辆国IV排放标准,北京等大城市已逐步启动国V排放标准,车辆必须满足随之提升的准入标准,才可能享受超长的使用周期。同时,车辆会随着使用时间的延长,排放问题也会加剧,而在年审中可能因达不到相关的排放标准而面临淘汰。
当前,路况和油品的恶劣,同样对车辆性能是一种严峻的考验。而从用车的角度,车主应进行科学合理的保养,否则,即使取消私家车的使用年限,车辆仍然难享受超长使用周期。
黄标车是什么意思?黄标车和绿标车的划分标准,黄标车报废补贴正常是怎样规定的?
一:什么是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
二:怎样分辨黄标车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连国Ⅰ排放标准都未达到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黄标车简单粗略的区分就是,国产车基本在19以前出厂的车辆,进口车在19以前出厂的车辆属于黄标车,但是这些车辆有一部分可以改装,另外的则不能。还有的消费者认为“化油器车”就是“黄标车”。其实不然,绿标车主要是电喷型车辆、化油器加装三元催化器的车辆,所以化油器车也不是绝对的“不环保”。主要看这些车辆是否加装三元催化器。
三:怎样查询是不是黄标车
车主查询车辆是否属于“黄标车”可登陆“机动车环保网”的黄标车查询系统,根据系统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即可得到查询结果。如查询系统中无法查到的车型车辆,须在报废拆解前到市环保部门对其查验确认.
四:黄标车绿标车划分标准
车辆依据相关技术标准排气检测合格后,依据以下判定规则发放绿色或黄色环保检验标志:
A:排放标准判断
装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及以上标准的、装用压燃式发动机汽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达到国III及以上标准的,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注:点燃式发动机汽车主要指汽油车,压燃式式发动机汽车主要指柴油车,下同)
B;注册登记时间判断
对于无法判断排放标准的车型,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1.20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一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2.年10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第二类点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3.20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点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4.年1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重型汽车;
5.2008年7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压燃式发动机轻型汽车。
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C;技术鉴别方式
对于按照机动车注册登记时间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有异议的,可采用技术鉴别方式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装用电喷发动机、三元催化净化装置和氧传感器的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装用电控喷油装置的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核发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机动车,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五:黄标车认定程序
为落实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104号《关于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的通知》和《湘潭市汽车以旧换新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根据环境保护部《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要求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黄标车”认定的过渡办法。
由市环保局牵头成立“黄标车”认定办公室,进行登记和认定工作。“黄标车“的认定由车主提出申请,定期在汽车年检线上进行检测。其主要程序为:
1、车主持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到“黄标车”认定办公室提出申请。
2、“黄标车”认定办公室根据车主的申请,根据集中、统一的原则,安排汽车检测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并告知申请“黄标车”认定的车主。
3、申请“黄标车”认定的车主根据“黄标车”认定办公室规定的检测时间到定点的年检线上进行检测,检测只收取尾气检测费用,检测线人员不得以任何原因拒检。
4、检测人员以汽车年检线的尾气检测设备对申请“黄标车”认定的汽车进行检测,做好登记工作,并在机动车排污检测证上记录相关的检测数据并签名。
5、车主持行驶证、机动车排污检测证及“申请表”到“黄标车”认定办公室进行查询认定。“黄标车”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依据《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所确定的判定方法进行认定。
6、“黄标车”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将认定结果标注在 “申请表”的相应位置,并加盖环保部门审核意见专用章。
7、“黄标车”认定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认定车辆进行登记记录。
六:莱阳市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和领取流程
(一)车主登记
车辆所有人需要登录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信息管理系统(网址:58.56.98.111)。进行注册账号并填写《山东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的操作。《申请表》填写完毕后提交给工作人员,《申请表》一经提交将视为车主自愿提前淘汰该车辆。
(二)环保部门初审
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网点、地址、咨询电话:
1、烟台万通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莱山区飞龙路17号、6816891 6811224 6839117(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高新区报废车回收拆解网点)
2、烟台市牟平万向物资再生有限公司、牟平区武宁镇七里店村路北、4716908.
3、龙口市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报废汽车中心、8557441、13780933795.
4、莱阳市再生资源总公司、莱阳市五龙南路 214号、7318569.
5、莱州市众和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莱州市虎口崖镇贾家村、2526539.
6、蓬莱市物资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蓬莱市海市路路东、5642445.(长岛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网点)
7、蓬莱市再生资源有限责任公司、蓬莱市登州镇李张杨村南、5642176。
8、招远市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招远市罗峰路 3号、8246935。
9、栖霞市盛远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栖霞市电业路350号、5262200。
10、海阳市金日物资再生有限公司、海阳市方园工业园区海信路4号、3291008。
(三)注销车辆
车主或委托经办人到车辆注册所在地的车辆管理所注销车辆,领取《机动车注销证明》。
车主或委托经办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机动车号牌;
3、《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4、车主身份证明复印件;
5、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
6、需要注销的大中型客货车、校车、营运车辆需要提交机动车查验记录表。
(四)至联合窗口进行业务办理
车主办理完注销车辆的所有手续后,需到联合窗口进行办理补贴资金申领手续。
市直联合办公窗口地址与联系方式(受理窗口窗口地址咨询电话):
1、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6631612.。
2、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6632031。
3、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商务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6202372.。
4、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财政局、烟台市芝罘区菜市街46号烟台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6631587。
注册地在烟台市其它各县市区的,请联系当地有关部门。
交警部门表示,由于黄标车尾气排放控制技术非常落后,尾气排放达不到欧1标准,黄标车的尾气排放量相当于新车的 5至 10倍。
“淘汰黄标车是为了缓解市区交通拥堵和减少空气污染,一些黄标车老旧不堪,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为了车主的安全,也为了减轻交通压力,希望车主能够尽快办理相关手续。
如今,汽车成了越来越多家庭的“标配”。那么,家中汽车损坏、老旧无法再继续使用了,市民会如何处理呢?该转手卖掉还是不负责地弃置路边?事实上,最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进行报废。
根据北京环交所的数据,从12月1日至2月15日,“北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系统平台已有3.5万车主进行申请,其中,约有3.2万人通过审核,进入后续的补贴领取程序。
北京环交所排污权交易中心主任岳鹏告诉记者,去年12月底和1月初,本市申请老旧车淘汰出现高峰;到春节前,申请略有放缓;春节过后,申请人数又快速回升。“目前,平均每周约有3000至5000车主进行申请。”
随之而来的是全市各大解体厂业务量猛增。本市一共有7家解体厂,一些解体厂甚至“超负荷”运行。为了应对节后出现的车辆报废高峰,市环保局、市商务委、车管所等相关部门已多次与解体厂沟通,加快车辆报废的进度,提高车辆解体的处理能力。
以北京市汽车解体厂为例,在南口基地之外,又另外租用了三处应急场地存放车辆,存车量从原来的4000辆增加至1辆左右;同时,增加工人数量,周末也加班办理报废。
虽然汽车成为一堆废铁,但车主还可以拿到一些残值。“新政执行后,残值的计算方式也有变化。以一辆桑塔纳轿车为例,以前是按吨计算残值,车主大约能拿到400元左右;现在是按车型计算,车主可拿到800至1000元。”解体厂工作人员表示。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据《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z2000{34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和使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专项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是指按有关规定报废老旧汽车,并换购新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补贴资金,是指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国家计委等部门〈交通和车辆税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从车辆购置税中安排的用于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 财政部、商务部根据补贴资金额度、老旧汽车数量和国家政策,于每年12月底之前制定并向社会公告下一年度全国补贴车辆范围和补贴标准。
第五条 商务部会同财政部指导省级商务、财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
第二章 补贴资金的申请、审核和发放
第六条 各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设立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以下简称联合服务窗口),受理、审核补贴资金申请。有条件的区(县)也可设立联合服务窗口。联合服务窗口设置地点应当方便车主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联合服务窗口的设置地点、办公时间、负责人员、联系方式等信息。
第七条 商务主管部门是联合服务窗口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主要包括审核《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有效性、车主提交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样式见附件1)等有关材料,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汇总数据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并对符合要求车主发放补贴资金。
第八条 符合条件的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车主,应当于车辆报废更新当年9月1日至下一年1月31日期间,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县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并填写《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提供车辆报废更新的相关材料。
车主逾期申领补贴资金的,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第三章 补贴资金管理
第九条 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参考各地汽车保有量、上一年度补贴资金发放情况等因素,于每年5月底前向省级财政部门预拨补贴资金,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当年6月底前将预拨补贴资金下达市(州)。
第十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商务主管部门于每年3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和资金清算表(样式见附件2)报送财政部、商务部。商务部负责汇总全国补贴资金发放和清算情况并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根据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和清算申请与各地进行清算。
第十一条 补贴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各地结余的补贴资金,应当纳入下一年度补贴资金总量中统筹安排,专款专用。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合理布局、完善回收网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向县延伸回收网点,鼓励企业开展上门服务,方便车主交车和办理相关手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承担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车辆回收工作的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名单、联系方式。
第十三条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与财政部门沟通和协调。
第十四条 各地商务、财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渠道,加强政策宣传,保证车主及时准确了解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范围、标准、申请办理程序等,并对车主在申请补贴过程中的问询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财政部、商务部指导省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监督管理。
各地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资金发放、信息统计上报等情况的跟踪检查和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及时发放。
第十六条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组织做好补贴资金申请办理资料存档、信息统计工作。对本地补贴资金申请办理、发放资料,应当作为工作档案留存,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应当每年组织重点抽查。财政部、商务部对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检查。
对未按规定审核补贴资金申请、上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或者所报补贴资金发放情况不真实的,暂缓安排该地区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在全国范围内通报。
第十八条 对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依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有权对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商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各省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具体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商务部备案。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 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z{742号)同时废止。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得名。
“提前淘汰黄标车,最高可以领取18000元的补贴。”日前,南岸区环保局工作人员正在进行黄标车淘汰相关政策宣传。
为减少黄标车排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南岸区在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设立“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联合服务窗口,集中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
补贴有期限、标准
黄标车提前淘补贴多少、补贴期限是多久?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期限为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国家老旧汽车淘汰补贴的黄标车不在补贴范围内。区财政供养单位“黄标车”及今年9月1日(含)后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住址或单位注册地址变更至我区的“黄标车”淘汰不予补贴。
“补贴最低可拿6000元,最高18000元。”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黄标车”提前淘汰的补贴申领也是有标准的,具体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微型报废载货车和载客车及相关排量的轿车,分别补贴。
据介绍,区环保局主要查验车辆的环保标志、审核是否属于提前淘汰的黄标车。车管所负责办理“黄标车”提前淘汰报废注销登记业务,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已淘汰683辆,回收拆解
截至10月,南岸区已受理683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申请,累积发放补贴资金1058.5万元,预计月完成补贴发放工作。
淘汰后的黄标车如何处理呢?
记者了解到,淘汰的“黄标车”统一回收至指定的重庆交运意达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拆解。该公司负责人周远建告诉记者,一辆黄标车排放的污染物相当于10辆普通汽车的排放量,我们将淘汰车辆发动机、变速箱、车壳全部拆散,最后将铁皮压成铁块送进钢厂炼钢炉。
据介绍,拟申请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当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按有关规定及时对车辆拆解,并向车主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自收到车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副联等交至公安车管分所办理注销登记,向车主交付《机动车注销证明》。
链接
根据车辆注册登记的车型型号和尾气排放环保检验合格情况,分为环保检验合格绿色标志和黄色标志两种。
“黄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别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1月,由于空气污染问题,全国各地相继出台了淘汰黄标车的方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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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黄标车报废补贴政策
淘汰黄标车补贴标准
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集装箱车 29000元
重型载货车 21000元
大型载客车 21000元
1月1日至2012月31日间注册登记
集装箱车 34000元
重型载货车 24000元
大型载客车 24000元
1月1日后注册登记
集装箱车 39000元
重型载货车 27000元
大型载客车 27000元
载货车
13000元(中型);
9000元(中型;小型);
9000元(微型)
载客车
11000元(中型);
7000元(中型;小型);
5000元(微型)
轿车
18000元(1.6升及以上);
10000元(1升至1.6升);
5000元(1升以下)
注:报废1升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5000元
黄标车业务办理具体地址
(1)环保补贴申请单在黄标车报废联合办公窗口办理(大连湾后关村迎金路99号,咨询电话:87111156,,8111371)
(2)车辆注销证明在交警支队车管处办理(甘井子区中华东路600号20高中附近,咨询电话:86766555)
淘汰黄标车补贴起止时间
9月2016年12月31日
黄标车查询方式
(1)登陆大连市环保局网站(www.epd.dl.gov.cn)查询,点击“全民服务办公大厅黄标车查询“然后输入车辆识别代码即可查询。
(2)关注”大连微环境“大连市环保局官方微信平台。
深圳黄标车报废补贴是多少?深圳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奖励:补贴从原来的6000元至1.8万元,提高到最高可补贴3.6万元。只要属于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淘汰的或者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申请淘汰的,都能够获得资金补贴。
黄标车提前淘汰的奖励:补贴从原来的6000元至1.8万元,提高到最高可补贴3.6万元。
深圳黄标车报废最高可补贴3.6万元
据介绍,只要属于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淘汰的或者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在206月1日至206月30日期间申请淘汰的,都能够获得资金补贴。
但有三种情况不享受补贴:
一是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二是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三是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
新的《补贴办法》考虑到201月1日后须强制报废或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残值较高,为吸引这一部分车主尽早淘汰,所以采取“阶梯式”递减的补贴方式。
即在年6月1日至6月30日、207月1日至年12月31日、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三个阶段。
分别对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给予5000~36000元、3500~25200元、~14400元的补贴,分别对提前转出我市的黄标车给予7000元、5000元、3000元的补贴。
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深圳黄标车报废补贴将为:5000~36000元 转出深圳市补贴:7000元
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深圳黄标车报废补贴将为:3500~25200元 转出深圳市补贴:5000元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深圳黄标车报废补贴将为:2000~14400元 转出深圳市补贴:3000元
深圳行政区域24小时禁行黄标车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深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全天24小时禁止黄标车通行,不受限行限制的车辆数由原来的近8万辆下降为约2万辆。
黄标车是指达不到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即重货和大客,氮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占到柴油车总量的77.8%和80.9%,是排污大户。
目前,深圳已出台《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3~2015年)》,采取“阶梯式”分阶段递减的补贴方式,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和阶段补贴3500元~3.6万元,转出的黄标车按不同阶段补贴3000~7000元。在此时进一步加大黄标车限行力度,将会促使车主享受黄标车淘汰奖励政策,自愿提前淘汰黄标车,对黄标车淘汰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2013-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要求,加快推进本市黄标车淘汰,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2013年6月1日前已在本市注册登记的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Ⅰ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Ⅲ标准的柴油车。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使用年限是指《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国家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保部令[]第12号)中规定的使用年限,以市公安交管部门的登记信息为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淘汰是指黄标车注册登记所有人(以下简称车主)将黄标车交售给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报废处理或将黄标车转出我市。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黄标车提前淘汰是指有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淘汰和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淘汰。
第二章 补贴范围
第六条 自2013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黄标车申请淘汰的,适用本办法实施资金补贴:
(一)有使用年限的车辆提前一年以上(含一年)淘汰;
(二)无使用年限的车辆淘汰。
第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车辆淘汰,不享受补贴:
(一)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
(二)因交通事故等非自然原因导致直接报废的黄标车;
(三)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依照报废车辆处理,不享受补贴。
第八条 已按《深圳市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办法》(深人环〔2013〕154号)标准申领黄标车提前淘汰奖励补贴,且该黄标车的强制报废期限为1月1日之后或无使用年限的,按本办法补贴标准追加补贴差额。
第三章 补贴标准
第九条 强制报废期限为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一)提前报废奖励补贴标准: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3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9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10.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1.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提前将黄标车转出深圳市外的,每辆补贴人民币3000元。
第十条 强制报废期限为年1月1日之后或无使用年限的黄标车,提前淘汰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补贴:
(一)自2013年6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照第一阶段补贴标准实施补贴: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60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0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20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50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10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9.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0.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8000元;
11.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000元;
12.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6000元。
(二)自2014年7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办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按照第二阶段补贴标准实施补贴:
1.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5200元;
2.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600元;
3.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400元;
4.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200元;
5.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22400元;
6.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0500元;
7.报废小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700元;
8.报废微型载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3500元;
9.报废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10.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600元;
11.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7000元;
12.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每辆补贴人民币4200元。
淘汰黄标车补贴标准
12月31日前注册登记
集装箱车 29000元
重型载货车 21000元
大型载客车 21000元
1月1日至2012月31日间注册登记
集装箱车 34000元
重型载货车 24000元
大型载客车 24000元
1月1日后注册登记
集装箱车 39000元
重型载货车 27000元
大型载客车 27000元
载货车
13000元(中型);
9000元(中型;小型);
9000元(微型)
载客车
11000元(中型);
7000元(中型;小型);
5000元(微型)
轿车
18000元(1.6升及以上);
10000元(1升至1.6升);
5000元(1升以下)
注:报废1升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5000元
据了解,该办法所称“黄标车”是指污染物排放达不到国I标准的汽油车和达不到国标准的柴油车(不包括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和摩托车)。根据该办法,“黄标车”使用年限计算起始日期为车辆初次登记日期,终止日期为将车辆交售给报废车厂的日期,机动车类型依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执行。符合或已享受国家和我市汽车车辆更新补贴政策的、本市党政机关和财政供养单位的“黄标车”,均不享受我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办法实施前,在本市注册登记,车辆注册登记所有人为个人、个体工商户、企业和其他非财政供养的社会组织;提前报废的车辆(不含非强制报废车辆),必须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因交通事故等导致报废;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提前报废的本市籍“黄标车”;将提前报废的“黄标车”交售给大连市报废车辆回收拆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废车厂”)及其下属的开发区回收网点、瓦房店市回收网点、庄河市回收网点和长海县回收网点,并统一交由报废车厂在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设立的拆解企业进行拆解。
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
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000元;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补贴9000元;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补贴6000元;报废大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补贴11000元;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7000元;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补贴5000元;报废1.6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8000元;报废1升(不含)至1.6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补贴10000元;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补贴5000元。
申请补贴流程:
(一)申请大连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车主,须向报废车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大连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审批表》和《车辆有关信息确认表》(现场填写)。2.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车主有效身份证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机动车行驶证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与车主同名的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5.营运车辆需提供市交通局运管部门出具的销车证明。
(二)报废车厂核对车主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车主说明原因。
(三)报废车厂受理车主提交的申请后,在20个工作日内,回收车主交售的报废车辆,按车辆报废程序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向补贴审核部门呈报车主提交的《大连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审批表》及其他相关材料。
(四)车主核对《大连市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申请/审批表》,持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交车主委托书、车主有效身份证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指定窗口确认补贴申请并签字。
符合政府补助条件的报废老旧机动车车主可同时享受国家汽车以旧换新相关补助政策。
鼓励汽车生产企业加大对报废车辆后购置新车的'车主奖励力度,建议奖励额度不低于政府补助标准。各汽车生产企业在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内公布的新车销售价格应为市场指导价格。
补贴范围
老旧机动车是指登记注册使用6年及以上的载客汽车、载货汽车和专项作业车(不含出租汽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黄标车)。
除以上条件外,满足以下条件任一即可:
(1)淘汰老旧机动车车主;
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经解体厂报废解体的老旧机动车可享受政府补助。有强制报废期限的车辆需提前一年及以上进行报废方可享受政府补助。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供养单位车辆的报废,不享受政府补助。出租汽车淘汰更新政府补助政策另行制定。
老旧机动车报废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2015年起对转出车辆不再予以补助
(2)淘汰老旧机动车并换购新车车主
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更换新车时,其新车车型属于第三方交易办理平台公示车型的,以企业奖励凭证冲抵车款方式获得奖励。企业奖励车辆不包括摩托车及低速载货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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