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物资报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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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物资报废规定

篇1:大学物资报废规定

大学物资报废规定

第一条 为了保证教学、科研等的正常进行,加强物资管理工作,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办理报废:

㈠由于发生自然灾害或恶性重大事故,使之严重损毁无法修复的;

㈡超过使用年限,基础件已严重损坏,修理后仍达不到技术指标的;

㈢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经济效益差的;

㈣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的;

㈤机型已淘汰,性能低劣又不能降级使用的;

㈥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造利用的;

㈦维修费用过高(一次大修超过原值50%以上),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的。

第三条 物资报废程序:

㈠使用单位填写“西南财经大学物资申请报废表”,一式三联,经单位主要领导签章后,交校产设备管理处。

㈡校产设备管理处根据报废物资情况,组织技术鉴定,提出鉴定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㈢审批同意后,属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一联送学校财务处冲减固定资产、固定基金,一联由校产设备管理处留作核销固定资产凭证,一联返还使用单位;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畴的其他物资校产设备管理处直接冲减相关帐目。

㈣使用单位接到同意报废的.批复后,将报废物资连同相关帐、卡交校产设备管理处,不得自行处理。

第四条 拆卸物资设备主要零部件用于维修的,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审批。

第五条 由于设备升级,拆下的不用的主要零部件交校产设备管理处。

第六条 低值耐用品的报废,由使用单位主要领导审批,报校产设备管理处备案。残值收入交财务处。

第七条 报废物资的处理:

㈠无偿支援教育事业单位和老、少、边、穷地区的,由学校领导批准。

㈡拆卸零部件用于维修、公益事业的,一律不收费。

㈢校产设备管理处不定期公布回收的物资,校内各单位可根据需要选择。

㈣需变卖处理的废旧物资,每半年集中处理一次,采用竞买的方式,以实现残值收益的最大化。

第八条 本规定由校产设备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原有的相关规定即行失效。

篇2:物资报废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鸡冠山风电场物资的报废管理。

1、报废条件

1.1 物品(设备及其部件、备品备件、工器具、微机配件等)因老化、损坏而不能满足生产要求且无法进行维修再利用。

1.2 物品虽可以维修,但维修费用较高不如更换经济,分公司设备科会同质监科联系供应部门综合审定后,对损坏物品实施报废,对报废物资中完好可用的零部件须进行拆除再用。

1.3 属厂家自带设备部件或基建剩余物资,但不适合实际生产需要或无实际利用价值的物品。

1.4设备或部件虽完好但不适合实际生产需要或无实际利用价值的物品。

1.5 生产技改剩余无法调剂或以大代小的物资。

1.6 设备技术性能差、能耗大、可靠性差而被淘汰的物品。

2、报废程序

2.1 风场需要报废的物品由车间进行整理、归类,并填写报废单,由厂长审核后,报至公司物资部,物资部检查核实后报送至物资部主任,由主任送至总经理批准报废。

2.2 报废电脑及配件时,由物资部汇总后经主管电脑专员确认确无利用、维修价值,然后打报废申请,报信息中心进行处理。

2.3报废单填写一式二份,物资部、风场各执一份,存档备查。

2.4物资部每月将本公司报废物品情况汇总,并填写报废物品统计表。

2.5所有报废物品的处理由物资部负责联系风场管一处进行处理。

3、报废标准

3.1阀门的报废:

(1)解体报废

对整体已无利用价值或维修后使用周期小于一个月的阀门可进行解体报废,将能用的螺栓、螺母拆除做消耗材料使用。

(2)分体报废

a.阀体:常温中低压阀门的阀体出现裂纹、砂眼时应进行焊补修复,阀体因

磨损、腐蚀,壁厚减薄无法焊补时应予以报废,中温高压、高温高压阀门阀体出现裂纹、砂眼应进行挖补,当裂纹延伸较长或较多,直接影响阀门整体强度时,应予以报废;

b.阀盖:阀盖有裂纹、砂眼应进行焊补,裂纹较长、较多或砂眼集中,直接影响阀门强度时应予以报废;

c.阀芯:密封面损坏而导致密封失效时,应进行研磨处理,因长期使用和研磨,密封面逐渐磨损而导致密封面强度降低时,应将阀芯予以报废;阀芯密封面冲刷、划痕纵向或横向贯穿且深度较深、数量较多时,应将阀芯予以报废;阀芯整体有裂纹或断裂时应予以报废;

d.阀杆:磨损、腐蚀严重、严重弯曲,阀杆螺纹损坏等,应将阀杆予以报废; e.阀门支架、手轮、盘根压盖等部件断裂、残缺时应予以报废,阀门本体螺栓磨损、拉毛,螺母螺纹损坏,螺栓、螺母配合差等应及时报废。

3.2轴承的报废:

(1)外圈或内圈出现裂纹、缺损;

(2)内外圈滚道及滚动体表面因锈蚀或电击而产生麻点,以及金属表层因疲劳而产生脱皮起层;

(3)保持架断裂或因磨损致使与内外圈发生磨擦;

(4)在高于轴承极限温度下运行,造成轴承退火;

(5)运行中噪音明显增大;

(6)轴承(滑动轴承)合金层出现气孔、夹渣、脱胎等缺陷先维修为主,无维修价值的报废;

(7)运行中轴承合金磨损严重(滑动轴承)无维修价值的。

轴承损坏虽不能正常使用但能另作它用的(如可当小车轮用)不建议报废。 注意事项:高压阀门、轴承经设备科核实同意报废后,用切割工具将其破坏, 以防不法商家进行返新。

3.3钢球的报废:

(1)钢球发生断裂的;

(2)钢球最大直径小于25mm的;

(3)发生严重变形、凹陷的不规则钢球;

(4)大、小修筛选后不合格的。

3.4小型设备的报废:

按照说明书或相关资料确认设备已达到使用年限且已不能正常使用,对安全生产造成隐患的应予以报废;低压电机根据损坏部件进行分体(单独报废定子、转子、端盖)报废。

3.5铁制弯头、管件的报废:

铁制管件、弯头出现腐蚀、磨损、减薄、严重变形、内部积灰和堵塞情况应予以报废。

3.6电缆的报废:

高压动力电缆长度不足20米、低压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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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电缆长度不足30米、控制电缆(补偿导线、计算机电缆)长度不足50米、通讯电缆(电话线)、光缆长度不足100米的应予以报废。

3.7化学药品的报废:

化学药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失效、变质的应予以报废。

3.8油类的报废:

(1)经化验分析超标且滤油后无法达到使用标准;

(2)化验严重超标,不如更换经济;

(3)按照设备标准要求更换的专用机油(变压器、空压机、空预器、发动机等);

(4)设备发生故障导致油被严重污染。

3.9装载机配件物资的报废:

(1)发电机、启动机、蓄电池,正常使用过程中老化、馈电,经维修后达不到使用条件或维修成本高于成品价时;

(2)照明及讯号系统的前后大灯、小灯、驾驶室灯、仪表照明灯、喇叭、转向指示灯、前后转向灯、刹车灯、仪表等正常易老化部件,无维修价值;

(3)同轴流量放大器、优先阀、转向油缸、转向油泵、油管等配件在使用过程中属易磨损部件,对于经多次维修无法满足正常使用要求的应予以报废,油管属易损件,无维修价值;

(4)气顶油四轮盘式刹车片属易损件,达到磨损极限时;

(5)先导泵(与转向泵组成双联泵)、工作泵、器、动臂油缸、转斗油缸等工作系统,主要磨损部件为先导泵(与转向泵组成双联泵)、齿轮工作泵,如运

行不能够满足油压要求,工作无力,维修成本过高且质量不能保证时;

(6)空调系统,先维修保养为主,若维修成本超出新件成本的予以报废;

(7)WD615系列柴油发动机曲柄连杆机构、配气机构随大修周期确定,对于无法满足额定处理的应予以报废;

(8)小型设备总成配件的报废

a.对整体已无利用价值或维修后使用周期小于一个月的可进行整体报废; b.总成配件壳体出现裂纹、砂眼时应进行焊补修复,因磨损、腐蚀、减薄无法焊补时;

c.影响整体结构强度时;

d.总成配件因长期使用,密封结合面磨损而导致强度降低时;

e.严重变形、螺纹损坏等。

3.10蓄电池的报废:

充放电能力降低,已不能满足使用要求的,申请报废单位须附上蓄电池充放电试验结果(由单位负责人签名)进行报废。

3.11工器具(包括电动工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报废:

(1)电动工器具绝缘不良及达到使用年限,没有维修价值或维修价格较高时;

(2)对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应予以报废,对于测量工器具(除千分尺及百分尺等精密仪器),在损坏程度不严重,不影响人身安全和测量精度的情况下可以继续使用,对于扳手、手锤、钢锯等工器具一经发现有缺陷或以后在使用过程中极易发生不安全情况的应予以报废。

3.12橡胶类物资的报废:

生产用的塑料、橡胶制品出现泄漏、严重老化、破损情况而不能使用的,或盛放药品的塑料桶,厂家不回收的应予以报废。

3.13木料的报废:

废旧包装箱、破损的桌椅,或生产使用的木料出现断裂、虫蛀等情况应予以报废。

3.14泵部件的报废:

(1)叶轮:

a.叶轮表面有冲蚀沟痕;

b.叶轮汽蚀或磨损严重,各部安装间隙达不到装配要求;

(2)泵轴:

a.弯曲度大于0.10mm;

b.轴径磨损较严重;

(3)空压机三滤:更换后无法再利用的予以报废。

3.15继电器类的报废:

继电器动、静触点有损坏或触头损坏严重、线圈损坏、接触不良、动作不正常,无法再利用的`应予以报废。

3.16按钮类的报废:

(1)触点接触不良,经处理后仍无法接通的;

(2)开关触头严重损坏,真空包有裂纹,操作机构损坏严重的。

3.17电动装Z类的报废:

机械齿轮损坏,无法啮合,且无法更换及修复的应予以报废。

3.18仪表类(温度表、压力表等包括显示仪表)的报废:

(1)弹簧管变形严重无法修复;

(2)仪表损坏不能继续使用,经校验、调整超过允许误差无法修复的;

(3)常温下指示异常或指针损坏、用万用表测量阻值不正确的视为损坏,显示误差超出正常范围无法修复的;

(4)仪表故障无法修复的。

3.19热电阻、热电偶类的报废:

因使用时间长元件老化、正常使用中损坏的应予以报废。

3.20变送器类的报废(包括压控开关等):

(1)传感器膜盒变形严重无法修复;

(2)压控开关经校验动作值超出允许误差、内部开关不动作或误动作、触点老化损坏;

(3)变送器无法修复,外出维修费用较高,且维修意义不大的。

3.21电磁阀类的报废:

(1)阀芯损坏无法修复;

(2)经清洗后内部卡涩,通电后仍无法动作,且无维修价值。

3.22氧化锆的报废:

(1)锆管损坏,热电偶芯损坏无法修复;

(2)炉丝断、热电偶、压控开关等丝断、锆头老化、变送器无变送输出、锆头坏无法校验。

(3)氧量计检测器的电炉丝阻值接近零或无穷大时;

(4)热电偶两端电阻值无穷大时;

(5)检测器使用寿命超过一年,经校验示值无法修定时;

(6)氧量计转换器温控回路故障,无法正常对氧量计进行控温时,应对氧量计进行更换,更换后将氧量计转换器进行返厂维修。

3.23模块、模件类的报废:

(1)超过使用期限,损坏无维修利用价值;

(2)保护模块故障,无法正常使用;

(3)模块电子元件类、光纤收发器使用超过3年,损坏且无维修价值;

(4)对于轴向位移、胀差、偏心传感器类,经校验后线性误差大超出允许误差。

3.24输煤皮带的报废:

(1)磨损到原厚度的1/3,表面磨损或划伤严重;

(2)有大量裂纹、断线;

(3)胶层大量裂纹、脱落或磨损超过胶层厚度2/3。

3.25钢丝绳类的报废:

(1)一个捻点距内断丝超过钢丝总丝数的10%时;

(2)钢丝径向磨损超过直径40%的整条钢丝;

(3)钢丝绳直径缩细时达绳径70%的打结、芯子外露、出现过程断股。

3.26皮带机托辊类的报废:

(1)磨损严重无法修复使用;

(2)轴承室磨透或托辊表面磨损严重;

(3)皮带机架(机架变形无法修复)及导料槽磨损严重时;

(4)碎煤机反击板磨损超过原半径的1/3时;

(5)碎煤机环锤磨损超过原半径的1/3时;

(6)碎煤机环轴磨损超过原半径的1/3时。

3.27 ABS管类(包括衬胶管件等)的报废:

(1)直管段使用后小于2米;

(2)使用后的弯头、法兰或管件开裂损坏以及经过多次修补的管段及附件;

(3)衬胶管件内部衬胶大面积损坏,外壁腐蚀严重。

3.28煤分析仪器、仪表的报废:

(1)维修费用较高且维修意义不大;

(2)煤分析仪器附件损坏。

3.29电动机类的报废:

(1)铁芯损坏;

(2)定子外壳损坏;

(3)转子轴断以及电机严重扫膛,定子线槽损坏、电机底座损坏无法固定;

(4)电机转子断裂或弯曲无法校直;

(5)电机外部腐蚀严重;

(6)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后无法达到安全使用条件。

3.30钢材类的报废:

(1)更换下来后磨损、减薄、腐蚀严重,无法进行再利用的钢管及钢板;

(2)各类型材下角料长度不足1.5米,无利用价值;

(3)技术改造后剩余支架、管道无法移作它用;

(4)更换下的废管件,磨损锈蚀严重,技改剩余物料及替下物料无法使用。

3.31劳保用品的报废:

(1)防毒面具不能与面部紧密相贴或出现破损;

(2)禁止使用以及存放超过5年或使用中无过滤作用的滤毒罐;

(3)橡胶、塑料劳保用品出现破损时;

(4)带有机玻璃的劳保用品(如打焦面罩、防护眼镜),当有机玻璃磨损看不清时应报废。

(5)劳保用品在使用中损坏经鉴定不是人为的;

(6)超出使用年限。

篇3:物资报废申请报告

关于床垫、投影布报废的请示

总经办:

公司于xx年x月购买x张床垫,xx元×x张=xx元,用于公司招待所使用。由于使用时间已久,布料已经破损,弹簧也已失去弹性,已无使用价值,且公司招待所作为接待外部宾客住宿、休息场所,直接关系到公司对外形象。现对破旧床垫申请报废处理。

xx年x月购买投影布一张,xx元/张。用于日常开例会及新进员工培训使用,使用频率较高,现已损坏,无法使用,申请报废物资报废申请报告处理。

妥否,请领导批示!

xx人事行政部

篇4:物资报废申请报告

总公司:

xx总公司海鸥机械厂现有部分设备陈旧,主要有办公室的90门电话半自动交换机、德胜牌10座面包车,后勤部的仓库大棚、蒸饭车,生产部的**型50吨冲压机,上述设备已经过多次维修,但都效果不佳,反复维修的成本很高,而且部分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已无维修价值。为此,厂部研究决定对上述设备给予报度处理。特此请示,请批准为盼!

三江市xx总公司海鸥机械厂

篇5:物资报废申请报告

(1)标题

有两种写法,一是直接写“申请书”,另一是在“申请书”前加上内容,如“入党申请书”、“调换工作申请书”等,一般采用第二种;

申请书

(2)称谓

顶格写明接受申请书的单位、组织或有关领导。

尊敬的校领导:

(3)正文

正文部分是申请书的主体,首先提出要求,其次说明理由。理由要写得

客观、充分,事项要写得清楚、简洁。

(4)结尾

写明惯用语“特此申请”、“恳请领导帮助解决”、“希望领导研究批

准”等,也可用“此致”“敬礼”礼貌用语。

此致

敬礼!

(5)署名、日期

个人申请要写清申请者姓名,单位申请写明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注明

日期。

学生:XXX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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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物资管理规定参考

物资管理规定参考

为使办公用品管理合理、有效,进一步做到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将办公用品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

1、消耗品:铅笔、胶水、透明胶、大头针、图钉、回形针、笔记本、复写纸、卷宗、标签、告示贴、便条纸、信纸、橡皮、夹子、圆珠笔、钉书钉等。

2、管理消耗品:钢笔、签字笔、白板笔、修正液、打(复)印纸等。

3、管理品:剪刀、美工刀、钉书机、打孔机、计算器、印泥、笔筒等。

二、办公用品分为个人领用与部门领用两种。“个人领用”系个人使用保管用品,如圆珠笔、签字笔、直尺等。“部门领用”系部门共同使用用品,如打孔机、大型钉书机等。

三、消耗品及管理消耗品每月25日申请一次,管理品每季度末的十日内申请一次,原则上不再另行申请。

四、各部门于每年的1月25日填报《部门年度固定资产申购单》,交行政部汇总,并会同财务会计部共同拟定《公司年度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五、原则上,每人每月发放圆珠笔芯或签字笔芯一支,便条纸及信纸各一本。每人每季发胶水一瓶、大头针、回形针、钉书钉各一盒、笔记本一本。不够用者,可经部门主管批准后另行申请。

六、每人及每部门设立“办公用品领用登记卡”一张,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控制办公用品的.领用状况。

七、行政部可向文具批发商采购,其必需品、采购不易或耗用量大者,应酌量存库。

八、新进人员到职时按“新员工办公用品领用标准”在行政部部门领用,离职时,应将剩余办公用品一并退还行政部。

九、印刷品(如信纸、信封、表格等),除各部门特殊表单外,其印刷、保管均由行政部统一管理。

十、固定资产、办公用品丢失或被盗、损坏,公司将根据具体原因追究当事人相关物品净残值予以赔偿(保险公司赔付部分除外)。对于重大责任者,除追究经济责任外,还将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7:报废电梯新规定

报废电梯新规定

我国首部《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正式实施。该标准填补了多年来国内外电梯行业缺少电梯报废相关标准的空白,为监督管理提供科学的技术支持。有利于加快推进在用电梯尤其是老旧电梯整机的更新改造,提升在用电梯安全性能,并为电梯企业的产品设计、制造提供参考。

首个电梯主要部件报废国家标准出台

这项标准规定了“安全保护装置、紧急救援装置、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驱动主机、轿厢、层门和轿门、电气控制装置”等13项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

同时,标准明确将机械损伤(如开裂、变形)、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电气故障、电气元件破损等6种影响安全运行的失效或潜在失效模式作为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为存在风险隐患需要报废部件提供了技术依据。通过对存在失效或潜在失效风险的主要部件进行报废来推进电梯整机的更新改造,有利于提高电梯设备的运行安全和使用寿命。

截至底,我国在用电梯数量已超过350万台。随着电梯数量不断增长,运行多年的老旧电梯数量也快速增多,电梯部件功能退化给电梯使用带来的安全风险日益受到社会各方面关注。

由于受设计制造、安装、维护保养和使用等多种因素影响,电梯整机使用寿命存在很大差异,难以制定电梯整机的判废标准。通过制定电梯主要部件报废技术条件,进行报废与否的判定,再决定电梯整机是否需要报废,是提高在用电梯安全性的可行途径。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国家标准并非建议主要部件出现一定问题后仅能选择报废。国标介绍,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或达到使用维护说明书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应当优先考虑修理,如果修理后仍不能符合要求或修理成本过高,才需考虑报废。

未来业主与物业公司可以选择第三方的检测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对主要部件问题进行判断,业主再根据最终的检测报告,选择是维修、改造,还是报废更新。该标准兼顾了公共安全与资源节约,通过报废性能不符合要求的部件,既能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又能避免不必要的整梯报废而减少资源浪费。

文件原文:

一、任务来源

11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下发了《关于下达<摩托车燃油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等45项国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该通知批准了国家标准《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制定计划项目,计划项目编号为:1137-T-469 。20初,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电梯主要部件判废规范》。

二、标准整体结构

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守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由“前言”、“引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报废技术条件”组成,其中“4 报废技术条件”是本标准的核心内容。

三、标准条款介绍及说明

0.1 本标准规定的主要部件包括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部件未包括易损部件、采用新技术及在用电梯中应用较少的部件等。

【释义】本标准关注的主要是安全相关的部件,易损件的更换是日常维护工作内容之一,因此本标准不作考虑日常维保中经常更换的易损件。

新技术部件可能超出目前标准的内容,譬如近期GB 7588的全面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中,新的GB 7588 (特别是PESSRAL、PESSRAE相关内容)与原标准相比有较大变动,会带动新部件的开发和使用。

0.2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未规定判定报废的程序。

【释义】本标准是一个技术标准,不涉及相关的监督、管理和实施主体等业务活动。

0.3 洪涝、地震、火灾等灾害后,可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电梯整体进行安全评估,确定其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释义】灾后的电梯状态比较复杂,如需评估可参考《GB/T 20900-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 风险评价和降低的方法》和《GB 24803 电梯安全要求》系列标准,必要时需要对电梯整体进行安全评估,再进一步确定需要报废的部件。

0.4 对本标准未定量规定的技术条件,可参考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

【释义】由于有些部件的设计、制造质量不同,有些部件无法在本标准中规定报废技术条件,此时应参考制造商提供的产品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

0.5 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或达到使用维护说明书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优先考虑修理,如修理后仍不能符合要求或修理成本过高,需考虑报废。

【释义】优先修理的原则适用于后文,避免引起歧义,以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必须更换部件。优先修理的原则的提出,也用于电梯所有者、管理者、维护方及使用者等各种不同人员和组织在进行电梯修理时协调相关矛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液压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和额定速度不大于0.63m/s的电力驱动强制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以及额定速度不大于1.0m/s的液压电梯。对于额定速度大于6.0m/s的电力驱动曳引式乘客电梯和载货电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杂物电梯。特殊情况(如适用于残障人员、火灾情况、潜在的爆炸环境、极端的气候条件、地震情况或运输危险物品等)使用的电梯,除本标准的要求外,还应按照相应标准的附加要求确定报废技术条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72-2009 起重机 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

GB/T 7024 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术语

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 21240-2007 液压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

3 术语和定义

GB/T 7024、GB 7588-2003和GB 21240-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主要部件 main parts

对电梯安全运行起重要作用的部件,例如:驱动主机、悬挂装置等。

注:本标准只涵盖了部分对电梯安全运行影响较大的电梯主要部件。

3.2 修理 repair

部件发生损坏、性能下降或功能失效后,通过采取更换零件、加工、修配等措施,使其恢复原有的结构和功能。

3.3 报废 discard

部件因不能继续使用或性能指标不符合要求而作废。

4 报废技术条件

电梯主要部件的报废技术条件在本标准中分为13项大的部件进行列项,分别为:驱动主机,紧急救援装置,悬挂装置,补偿装置,轿厢,对重,层门与轿门,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检修活板门,导轨和导靴,安全保护装置,电气控制装置,编码器,液压部件.

4.1 总则

电梯主要部件达到本标准规定的报废技术条件且无法修理,应报废。

【释义】

本标准在编制时,主要考虑设备本身的失效或不正常可能导致的剪切、挤压、坠落、撞击、被困、电击等危险,而不考虑因环境、土建工程等外部因素影响而导致的设备出现上述危险状态。在报废技术条件中主要考虑了设备的机械损伤、非正常磨损、锈蚀、材料老化等失效模式。

4.2 驱动主机

4.2.1 电动机

电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电动机外壳或基座有影响安全的破裂;

【释义】主要参考了GB 14711-2013 《中小型旋转电机通用安全要求》中5.2 电机外壳部分内容。电动机外壳或基座作为主要受力部件,若电动机外壳或基座受力处存在破裂,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安全隐患:

(1)异物侵入电动机内部,造成电动机短路;

(2 )外壳裂纹切断内部电路,或与电动机内部电路接触造成漏电;

(3 )电动机尤其是PM马达承载电梯轿厢与对重重量,外壳或基座破裂易导致承载失效,引发安全事故。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

4.2.1 电动机

b) 电动机轴承出现碎裂或影响运行的磨损;

c) 电动机定子与转子发生碰擦;

d) 电动机定子的温升或绝缘不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1.2要求;

e) 电动机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

【释义】主要参考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13.1.3电动机的上述失效情况容易导致:

(1)电动机绝缘失效,引起绝缘击穿,造成人员触电;

(2 )产生电磁干扰,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理解报废。

f) 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出现严重退磁,导致在GB 7588-2003 中

14.2.5.2要求的载重量范围内不能全行程运行;

4.2.1 电动机

g) 永磁同步电动机磁钢脱落。

【释义】主要考虑到永磁同步电机在磁钢脱落情况下,存在以下几点安全隐患:

(1)电机将无法正常运行,

(2 )造成摩擦,使电机内部温度升高,加速磁钢退磁;

(3 )运行中发生撞击,产生噪声;

(4 )减弱磁场强度,影响电动机扭矩;

(5 )造成转子卡死,使电机烧毁。

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2 减速箱

减速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蜗轮副、斜齿轮、行星齿轮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轮齿塑性变形、折断、裂纹、齿面点蚀、胶合或磨损等形式的严重失效;

【释义】考虑了蜗轮副、斜齿轮、行星齿轮的轮齿失效,主要参考了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 /T89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4.1.2、上海市地方标准DB11 /T610-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

4.1.2 、浙江省地方标准DB11 /T610-2012 《电梯主要部件判废技术要求》4.1.2 以及国标 GB6067.1-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

4.2.8 的相关内容。减速箱的上述失效情况容易导致:

(1)轮齿不能正确啮合,造成传动失真,产生振动与噪音;

(2 )轮齿间摩擦增大,导致减速箱油温升高;

(3 )轮齿无法啮合, 造成减速箱卡阻,无法工作。

一旦蜗轮副、斜齿轮、行星齿轮出现以上情况,会出现减速箱传动失效情况。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2 减速箱

减速箱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b) 传动轴、轴承或键出现影响安全运行的损坏;

c) 减速箱体出现裂纹;

d) 减速箱渗漏油不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3.8要求。

【释义】主要参考GB/T 24478-2009 《电梯曳引机》中4.2.3.8 有齿轮曳引机的箱体分割面、观察窗(孔)盖等处应紧密连接,不允许渗漏油。电梯正常工作是减速箱轴伸出端每小时渗漏油面积不超25cm2。减速箱润滑油泄露,润滑油不足,造成齿轮磨损加剧和造成减速箱温度急剧上升,严重影响蜗轮副、轴承等被润滑件的寿命。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3 制动器

制动器制动力矩应符合GB 7588-2003 中12.4.2要求,且响应时间应符合GB/T 24478-2009 中4.2.2.3要求。制动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电梯运行时,制动器的制动衬块(片)与制动轮(盘)不能完全脱离;

【释义】主要考虑到制动器的制动衬块(片)与制动轮(盘)不能完全脱离,当电梯运行时制动衬块(片)会长时间与制动轮(盘)摩擦导致制动衬块(片)异常发热、严重磨损,制动力下降,使制动器无法提供足够的制动力矩。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3 制动器

b) 制动衬块(片)严重磨损或制动弹簧失效,导致制动力不足;

【释义】制动衬块(片)严重磨损或制动弹簧失效时,制动器的制动衬块(片)与制动轮(盘)无法产生足够的压力,使制动器无法提供足够的制动力矩。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c) 受力结构件(例如:制动臂、销轴等)出现裂纹或严重磨损;

【释义】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

(1)结构件严重磨损容易导致制动力传递机构动作偏离设计,造成制动时间不满足GB/T 24478-2009 中4.2.2.3要求,制动力矩不满足GB 7588-2003 中12.4.2要求;

(2 )结构件裂纹容易使受力结构件在制动过程中发生断裂,使制动器无法提供足够的制动扭矩。因此受力结构件出现裂纹或严重磨损时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3 制动器

d) 制动器电磁线圈铁芯动作异常,出现卡阻现象;

【释义】主要考虑到制动器电磁线圈铁芯是制动器的主要动作部件,若发生动作异常、甚至卡阻现象会直接影响到制动器动作响应时间、制动器吸合释放电压、制动力矩等性能参数。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e) 制动器电磁线圈防尘件破损;

f) 制动器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

【释义】制动器发生绝缘击穿,造成漏电;制动器电磁铁动作异常,导致制动时间不满足GB/T 24478-2009中4.2.2.3要求。(制动器断电动作滞后时间不超过0.5s )

4.2.4 曳引轮

曳引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绳槽磨损造成曳引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9.3 a)或b)要求;

【释义】摩擦力为曳引式电梯的基本驱动力,如果曳引力不足可能会造成电梯在运行过程中打滑,容易造成轿厢墩底和冲顶现象。打滑还会对钢丝绳与曳引轮造成严重伤害。如果下行侧的紧急制停减速度达到甚至超过了1g,那么其上行一侧将会处于竖直上抛状态,容易造成轿厢冲顶。

b) 绳槽有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释义】本条对曳引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

无法提供足够的曳引力;加速曳引轮、钢丝绳磨损;切割钢丝绳,造成钢丝绳断丝断股。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c) 出现裂纹。

【释义】曳引轮是主要受力部件,若出现裂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断裂缺口部分切割钢丝绳,造成钢丝绳断丝或断股;曳引轮断裂,造成钢丝绳从绳槽脱落。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立即报废。

4.2.5 卷筒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绳槽有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b) 出现裂纹。

【释义】见4.2.4曳引轮的说明。

4.3 紧急救援装置(手动松闸装置、手动盘车装置、紧急电源装置)

4.3.1 手动松闸装置

手动松闸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制动器扳手出现严重变形或裂纹;

b) 制动器扳手组件出现严重锈蚀、变形或裂纹;

c) 松闸钢丝绳严重锈蚀、卡阻或断裂。

【释义】手动松闸装置作为紧急救援装置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确保其能正常使用,本条编制是基于维保外观检查或定期检验,如制动器扳手出现严重变形或裂纹,制动器扳手组件出现严重锈蚀、变形或裂纹,松闸钢丝绳严重锈蚀、卡阻或断裂,会影响正常使用,甚至会造成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需要报废。这些隐患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3.2 手动盘车装置

手动盘车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盘车手轮出现严重锈蚀、变形、裂纹或缺损;

b) 结构焊接部位出现裂纹;

c) 盘车齿轮副啮合失效;

d) 盘车齿轮出现裂纹或断齿。

【释义】手动盘车装置作为紧急救援装置在紧急情况下需要确保其能正常使用,本条编制是基于维保外观检查或定期检验,如盘车手轮出现严重锈蚀、变形、裂纹或缺损,结构焊接部位出现裂纹,盘车齿轮副啮合失效,盘车齿轮出现裂纹或断齿,会影响正常使用,甚至会造成救援过程中发生事故,因此需要报废。这些隐患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3.3 紧急电源装置

紧急电源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蓄电池出现漏液;

b) 蓄电池无法充电;

c) 充电后蓄电池电压低于正常工作电压;

d) 充电后蓄电池电量不满足轿厢移动距离要求。

4.3.4 液压盘车装置

4.3.4.1 液压管路

液压管路报废技术条件见4.14.2管路。

4.3.4.2液压泵站

液压泵站报废技术条件见4.14.3液压泵站。

4.3.4.3液压马达

液压马达结构出现裂纹、变形,或齿轮出现变形、断齿、裂纹,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释义】液压马达作为液压电梯的重要部件,本条编制是基于维保外观检查或定期检验,如出现裂纹、变形,或齿轮出现变形、断齿、裂纹,会影响液压马达的正常使用,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因此需要报废处理。这些隐患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4 悬挂装置

4.4.1 通则

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如有一根曳引钢丝绳(或扁平复合曳引钢带)报废,应更换整台电梯的曳引钢丝绳(或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释义】进行钢丝绳更换时,如果不进行全部更换,则会由于钢丝绳间的张力差异造成曳引轮加速磨损。

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断丝:钢丝绳外层绳股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总数大于表1的规定;

【释义】本条对曳引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因钢丝绳与曳引轮接触,造成钢丝绳间互相挤压,使断丝钢丝绳断裂切口不断切割临近钢丝,造成钢丝断丝速度增加;降低安全系数;钢丝绳截面圆度劣化,造成曳引轮绳槽非正常磨损。

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b) 绳径减小:因磨损、拉伸、绳芯损坏或腐蚀等原因导致钢丝绳直径小于或等于公称直径的90%;

【释义】本条对曳引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考虑以下安全隐患:

钢丝绳绳芯损坏容易造成钢丝绳润滑不足,加剧钢丝绳与曳引轮间磨损;钢丝绳直径与曳引轮槽直径不匹配,造成钢丝绳当量摩擦系数增加,电梯滞留工况无法满足;钢丝绳与切口槽不匹配,造成钢丝绳比压增大,容易加大钢丝绳的磨损速度。

c) 变形或损伤: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

【释义】 钢丝绳的上述变形和损伤,第一,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加速钢丝绳的进一步损坏和变形;第二,会对曳引轮和滑轮造成损伤并加速其损坏,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这些损伤模式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c) 变形或损伤:钢丝绳出现笼状畸变、绳股挤出、扭结、部分压扁或弯折;

【释义】 钢丝绳的上述变形和损伤,第一,会导致钢丝绳内部应力分布不均匀,加速钢丝绳的进一步损坏和变形;第二,会对曳引轮和滑

轮造成损伤并加速其损坏,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这些损伤模式现场可以通过目测发现。

d) 锈蚀:钢丝绳严重锈蚀,铁锈填满绳股间隙。

【释义】钢丝绳严重锈蚀时,其机械性能降低,钢丝直径变细、股间松动,容易引发“雪崩式”脆性断裂。

4.4.3 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

强制驱动电梯钢丝绳报废技术条件见GB/T 5972-2009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中3.5要求

4.4.4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

扁平复合曳引钢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钢带出现裂纹、压痕、弯折、穿刺、凹陷或鼓包;

b) 钢带中任意一个绳股断裂;

c) 钢带表面因磨损或外力损坏露出内部钢丝;

d) 钢带出现严重锈蚀;

e) 钢带曳引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9.3 a)或b)要求。

【释义】钢带存在上述缺陷如继续使用,主要存在下述风险:

(1)会导致曳引钢带的强度不足,存在钢带在使用过程中突然断裂的可能,造成轿厢坠落严重后果;

(2 )影响钢带与曳引轮之间的配合,存在加速配合表面的磨损或机械损伤,导致设备过快损坏;

(3 )造成曳引力不足,存在轿厢溜车的风险。

因此当曳引钢带出现上述缺陷时不能继续使用,应报废。

4.4.5 端接装置

端接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锥套、楔形套、楔块或拉杆出现裂纹;

b) 楔形套无法锁紧或固定;

c) 螺纹失效;

d) 弹簧出现断裂、永久变形或压并圈;

e) 严重锈蚀;

f) 复合材料弹性部件老化、开裂。

【释义】端接装置复合材料弹性部件丧失缓冲能力,造成钢丝绳间张力差变大,可能导致钢丝绳从绳槽中脱落,或加速钢丝绳与曳引轮磨损。

4.4.6 滑轮

滑轮(如反绳轮、导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绳槽严重磨损;

【释义】滑轮绳槽严重磨损容易加快钢丝绳的磨损、或导致钢丝绳从绳槽中脱落。

b) 绳槽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c) 轮毂与轴承、轴与轴承出现明显滑移、间隙或位移;

d) 出现裂纹;

e) 非金属材料轮出现严重变形或老化龟裂。

【释义】 滑轮非金属材料轮出现严重变形或老化龟裂主要存在以下安全隐患:容易导致钢丝绳从绳槽中脱落,并与其他部件产生摩擦,造成造成钢丝绳表面断丝或断股;运行中产生严重抖动,影响乘坐舒适感,可能因冲击力加速钢丝绳与曳引轮磨损,并可能导致钢丝绳从曳引轮槽中脱落。

4.5 补偿装置

4.5.1 补偿链(缆)及导向装置

补偿链(缆)及导向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全包覆型补偿链(缆)表面包裹材料出现脱落、严重开裂或磨损;

b) 补偿链(缆)导向装置滚轮变形、缺损、严重磨损或出现卡阻;

c) 链环表面有严重的锈蚀或脱焊,存在破断风险。

【释义】全包覆型补偿链(缆)表面包裹材料出现脱落、严重开裂或磨损,会导致补偿链(缆)由于包裹材料的损坏而生锈,使补偿链(缆)进一步损坏,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报废。

4.5 补偿装置

4.5.2 补偿绳及张紧装置

4.5.2.1 补偿钢丝绳

补偿钢丝绳报废技术条件见4.4.2 曳引钢丝绳和液压电梯悬挂钢丝绳。

4.5.2.2 补偿绳端接装置

补偿绳端接装置报废技术条件见4.4.5端接装置。

4.5.2.3 张紧轮

张紧轮报废技术条件见4.4.6 滑轮。

4.6 轿厢

4.6.1 轿架

轿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轿架变形导致轿底倾斜大于其正常位置5%;

b) 轿架严重变形,导致导靴或安全钳不能正常工作;

c) 轿架出现脱焊或材料开裂,影响电梯安全运行;

d) 轿架严重腐蚀,主要受力构件断面壁厚腐蚀达设计厚度的10%

4.6.2 轿壁、轿顶和轿底

轿壁、轿顶和轿底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轿壁、轿顶严重锈蚀穿孔或破损穿孔,孔的直径大于10mm;

b) 轿壁、轿顶严重变形或破损,加强筋脱落;

c) 轿壁的强度不符合GB 7588-2003 中8.3.2.1要求;

d) 轿底严重变形、开裂、锈蚀或穿孔;

4.6.2 轿壁、轿顶和轿底

e) 玻璃轿壁、轿顶出现裂纹。

【释义】GB 9962- 《夹层玻璃》中5.2.1的规定 “裂纹:不允许存在”。玻璃轿壁、轿顶裂纹,一方面影响电梯的美观;另一方面在裂纹处应力集中,降低玻璃轿壁、轿顶强度。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以上可通过目测发现。

4.7 对重(平衡重)

4.7.1 对重(平衡重)架

对重(平衡重)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对重(平衡重)架出现严重变形,导致导靴或对重(平衡重)安全钳不能正常工作;

b)对重(平衡重)架直梁、底部横梁发生变形,不能保证对重(平衡重)块在对重(平衡重)架内的可靠固定;

c) 对重(平衡重)架严重腐蚀,主要受力构件断面壁厚腐蚀达设计厚

度的10%。

4.7.2 对重(平衡重)块

对重(平衡重)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对重(平衡重)块出现开裂、严重变形或断裂;

b) 对重(平衡重)块外包材料出现破损且内部材质可能向外泄露。

4.8 层门和轿门

4.8.1 机械强度

层门和轿门强度不符合GB 7588-2003 中7.2.3或8.6.7要求,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8.2 门扇

门扇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门扇严重锈蚀穿孔或破损穿孔;

b) 门扇背部加强筋脱落;

c) 门扇严重变形,不符合GB 7588-2003 中7.1或8.6.3要求;

d) 门扇外包层脱离(落),导致开关门受阻或门扇强度不符合GB7588-2003 中7.2.3或8.6.7要求;

e) 玻璃门扇出现裂纹或玻璃门扇边缘出现锋利缺口;

f )玻璃固定件不符合GB 7588-2003 中7.2.3.3要求。

4.8.3 层门门套

层门门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层门门套严重变形,与门扇间隙不符合GB 7588-2003 中7.1或8.6.3要求;

b) 层门门套严重锈蚀。

4.8.4 地坎及其支架

4.8.4.1 地坎

地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地坎变形,与门扇间隙不符合GB 7588-2003 中7.1或8.6.3要求;

b) 地坎变形使层门地坎与轿厢地坎水平距离大于35mm;

c) 地坎滑槽变形,影响门扇正常运行或导致门导靴脱轨;

d) 地坎出现断裂、开焊、严重磨损或腐蚀,影响层门和轿门正常工作。

4.8.4.2 地坎支架

地坎支架严重变形或腐蚀,影响地坎正常使用,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8.5 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

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有裂纹或活动部件不灵活;

b) 严重磨损、变形或脱焊。

【释义】导向装置和们悬挂机构不仅要承载门扇等载荷,还对门扇具有导向作用。

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出现裂纹会影响其强度和承载能力,导致门扇脱落;其活动部件不灵活容易卡阻门扇的运行,导致电梯不能正常运行;导向装置和门悬挂机构严重磨损、变形或脱焊,容易导致门扇脱轨、脱槽和坠落。导向装置和们悬挂机构的上述失效容易导致门扇的不正常,是电梯安全运行的重点风险,因此因报废。

4.8.6 门机

门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开启轿门的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8.11.2或8.11.3要求;

b) 动力驱动的水平滑动门阻止关门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8.7.2.1.1要求;

c) 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

【释义】本节对门机装置的报废技术条件主要参考了GB 7588-2003 中的8.11.2或8.11.3要求;8.7.2.1.1要求和13.1.3要求。当开启轿门的力和阻止关门力不符合要求时, a)导致轿厢在运行过程中可能扒开门扇,造成坠落的危险,或在开锁区域内影响电梯正常开、关门; b)水平滑动门阻止关门力过大容易造成人员夹伤风险; c)绝缘电阻不符合要求容易造成人员触电危险。因此不能继续使用,应该立即报废。这些损坏可通过故障现象和测量仪器来发现。

4.9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

检修门、井道安全门和活板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门扇严重锈蚀、穿孔;

b) 门扇严重变形,不符合GB 7588-2003 中5.2.2.3要求;

c) 门锁及周边出现锈蚀,导致门锁无法可靠固定。

4.10 导轨和导靴

4.10.1 T型导轨

T型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出现永久变形,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b) 导轨工作面严重损伤,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c) 出现严重锈蚀现象。

4.10.2 空心导轨

空心导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出现永久变形,影响电梯正常运行;

b) 防腐保护层出现起皮、起瘤或脱落;

c) 出现严重锈蚀现象;

d) 严重磨损,对重(平衡重)存在脱轨风险。

4.10.3 导靴

导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出现开裂;

b) 出现永久变形,影响电梯正常运行,或对重(平衡重)存在脱轨风险。

4.11 安全保护装置

4.11.1 门锁装置

门锁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门锁机械结构变形,导致不能保证7mm的最小啮合深度;

b) 出现裂纹、锈蚀或旋转部件不灵活;

c) 门锁触点严重烧蚀造成接触不良,影响电梯正常开、关门。

4.11.2 门入口保护装置

门入口保护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保护功能失效;

b) 保护装置出现破损或严重变形。

【释义】门入口保护装置是重要的安全保护装置,其功能失效或出现破损和严重变形容易导致乘客被夹伤。因此,门入口保护装置出现本节给出的报废技术条件,不能继续使用,应报废。

4.11.3 限速器及其张紧装置

4.11.3.1 限速器

限速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限速器轴承损坏导致限速器轮转动不灵活;

b) 限速器动作时,限速器绳的提拉力不符合GB 7588-2003 中9.9.4要求;

c) 限速器电气动作速度和机械动作速度不符合GB 7588-2003 中

9.9.1或9.9.3要求;

d) 限速器座变形。

4.11.3.1 限速器

【释义】限速器轴承损坏往往会导致限速器轮转动不灵活、或出现卡阻,并进一步造成限速器安全钳的误动作,影响乘客和设备得到安全;限速器由于绳槽磨损、或夹块失效等原因造成提拉力不足,会导致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有效提起安全钳,造成轿厢墩底和冲顶的危险;限速器的动作速度不符合要求,会造成限速器在正常情况下误动作或在紧急情况下不动作;限速器座变形会导致限速器固定不可靠,并使限速器的提拉力和动作速度不正常;因此限速器出现本节的故障时不能继续使用,应报废。这些损坏可通过目测、计量工具测量、故障现象和测量仪器来发现。

4.11.3.2 张紧装置

张紧装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张紧轮变形或开裂;

b) 张紧轮轴承损坏;

c) 张紧轮绳槽缺损或严重磨损;

d) 张紧装置的机械结构严重变形。

4.11.3.3 限速器钢丝绳

限速器钢丝绳报废技术条件见4.4.2 。

4.11.4 安全钳及提拉装置

4.11.4.1 安全钳

安全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安全钳钳体、夹紧件(楔块或滚柱等)出现裂纹或严重塑性变形;

b) 夹紧件出现磨损或锈蚀,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平衡重);

c) 弹性部件出现塑性变形,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平衡重);

d) 导向件出现变形或脱落,钳块无法正常动作、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平衡重)。

【释义】安全钳通过钳块将被提拉夹在导轨上,从而制停轿厢或对重。安全钳动作时,钳体承受较大的张力、夹紧件承受一定的压力。安全钳钳体、夹紧件(楔块或滚柱等)出现裂纹或严重塑性变形容易导致安全钳动作时钳体破裂等现象,导致不能有效制停轿厢;夹紧件出现磨损或锈蚀、弹性部件出现塑性变形、导向件出现变形或脱落等现象,会导致夹紧件和导轨的间隙过大、夹紧力不足,无法有效制停轿厢或对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4.11.4.2 提拉装置

提拉装置锈蚀、变形、开裂、卡阻或螺纹失效等,不能有效提拉安全钳或提拉装置不能复位,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1.5 超载装置

电梯轿厢出现GB 7588-2003 中14.2.5.2所述超载时,超载装置不能发出正确信号,导致不能防止电梯正常启动或再平层,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1.6 安全开关

安全开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驱动安全触点的结构失效;

b) 安全触点复位失效;

c) 触点烧灼或接触不良;

d) 出现严重锈蚀。

触发安全开关的机械装置失效时,该装置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1.7 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4.11.7.1 速度监控装置

当速度监控装置为限速器时,其报废技术条件见4.11.3.1 。

4.11.7.2 减速元件

4.11.7.2.1 作用于钢丝绳系统的减速元件

夹绳器或作用于悬挂绳的其他减速元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触发联动机构损坏;

b) 钳体或制动弹簧出现塑性变形、裂纹或断裂;

c) 夹紧件出现严重磨损或锈蚀,导致不符合GB 7588-2003 中

9.10.1要求;

d) 复位装置损坏。

4.11.7.2.2作用于轿厢或对重的减速元件

上行动作的安全钳或对重安全钳等减速元件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钳体、夹紧件(楔块或滚柱等)出现裂纹或塑性变形;

b) 夹紧件出现磨损或锈蚀,无法使轿厢按照GB 7588-2003 中 9.10.1要求减速;

c) 弹性部件出现塑性变形,导致夹紧件与导轨侧工作面间隙过大,无法使轿厢按照GB 7588-2003 中 9.10.1要求减速。

4.11.7.2.3作用于只有两个支撑的曳引轮轴上的减速元件

曳引机制动器作为减速元件时,其报废技术条件见4.2.3制动器。

4.11.8 缓冲器

4.11.8.1 蓄能型缓冲器

4.11.8.1.1 线性缓冲器

线性缓冲器(弹簧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弹簧严重锈蚀或出现裂纹;

b) 缓冲器动作后,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永久变形或损坏。

4.11.8.1.2 非线性缓冲器

非线性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非金属材料出现开裂、剥落等老化现象;

b) 缓冲器动作后,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永久变形或损坏。

4.11.8.2 耗能型缓冲器

耗能型缓冲器(液压缓冲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缸体有裂纹;

b) 漏油,不能保证正常的工作液面高度;

c) 柱塞锈蚀,影响正常工作;

d) 复位弹簧失效,缓冲器复位不符合GB 7588-2003 中F5.3.2.6.2要求;

e) 缓冲器动作后,有影响正常工作的永久变形或损坏。

【释义】本节的耗能型缓冲器就是指液压缓冲器,主要由液压缸、复位弹簧组成。耗能缓冲器动作时,通过液压阻尼消耗掉系统的动能,并依靠复位弹簧的弹力使得其复位。由于液压缓冲器动作时内部的液压油的压力很大,如缸体有裂纹,可能会导致缸体破裂,液压油瞬时溢出,从而失去缓冲效果;液压缓冲器漏油导致工作液面过低时,会导致缓冲器的缓冲距离、缓冲弹性不符合要求;液压柱塞锈蚀时,导致柱塞和缸体配合精度不正常,导致漏油和卡阻;复位弹簧失效,导致复位时间大过长或不能完全复位,都有影响其正常使用。因此液压缓冲器出现上述失效情况,不能继续使用,应报废。

4.12 电气控制装置

4.12.1 控制柜

4.12.1.1 接触器(继电器)

接触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外壳破损存在触电危险,或导致其外壳防护等级不符合GB 7588-

2003 中14.1.2.2.2或14.1.2.2.3要求;

b) 当切断或接通线圈电路时,接触器不能正确、可靠地断开或闭合。

4.12.1.2 变频器

变频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外壳破损存在触电危险;

b) 输入输出主回路电路板铜皮断裂;

c) 直流母线电容鼓包、漏液或明显烧坏;

d) 输入或输出、制动单元及制动电阻的接线端子和铜排出现严重的过热变形、拉弧氧化或腐蚀。

4.12.1.3 变压器

变压器绝缘电阻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释义】本条对变压器的报废技术条件引用了GB 7588-2003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中13.1.3内容。变压器被击穿等原因会造成其绝缘电阻小于规定要求,存在人员触电、设备短路等风险,应予以报废。该损伤模式现场可以通过测试其对地绝缘电阻发现。

4.12.1.4 电路板

电路板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受潮进水、被酸碱等严重腐蚀、铜箔拉弧氧化、元件焊盘受损或脱落等,导致功能失效;

b) 外力折裂;

c) 严重烧毁碳化。

4.12.1.5 控制柜内电气绝缘不符合GB 7588-2003 中13.1.3要求,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2.1.6 控制柜柜体严重锈蚀变形、损坏,导致柜内元器件无法固定和正常使用,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2.1.7 控制柜内电气元件失效导致电梯不能运行,无法更换为同规格参数的元件,或更换替代元件后仍无法正常运行,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2.1.7 控制柜内电气元件失效导致电梯不能运行,无法更换为同规格参数的元件,或更换替代元件后仍无法正常运行,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2.2 随行电缆

随行电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护套出现开裂,导致线芯外露;

易产生随行电缆剐蹭现象,并可能导致线芯断裂造成信号中断,易造成电梯意外停梯困人的故障,应予以报废。

b) 绝缘材料发生破损、老化,导致线芯外露或绝缘电阻不符合GB7588-2003 中13.1.3要求;容易产生信号中断从而成电梯意外停梯困人的故障,还存在人员触电危险,应予以报废。

c) 线芯发生断裂或短路,电缆的备用线无法满足需要;导致电梯信号无法正常传输,电梯也无法正常运行,应予以报废。

d) 电缆严重变形、扭曲。

可能会产生线路接触不良,易造成电梯意外停梯困人的故障,应予以报废。

4.13 编码器

编码器信号输出异常,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释义】判断编码器故障的方法有:

(1)变频器或者主板直接报编码器故障或者编码器断线等相关故障;

(2 )在做主机自学习时,编码器的角度位置学不准,偏差较大;

(3 ) 如果怀疑编码器故障可以用万用表测量编码器AB相相对0V的电压;

(4 )主机震动、倒溜、不平层飞车时首先检查其它参数是否正确,如都正确则可能编码器存在问题。

因现场不能对编码器进行专业检测,如排除上述故障或其他可能由编码器引起的故障后,编码器信号输出仍异常,需进行更换编码器。

4.14 液压部件

4.14.1 液压缸

液压缸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柱塞严重锈蚀、磨损或损伤导致漏油;

b) 柱塞受外力导致变形;

c) 缸筒严重锈蚀或变形;

d) 对接式柱塞连接失效;

e) 对接式缸筒连接失效;

f) 缓冲制停失效;

g) 多级式液压缸内置液压同步机构失效。

4.14.2 管路

4.14.2.1 液压硬管

液压硬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严重腐蚀、变形或漏油;

b) 管接头漏油。

4.14.2.2 液压软管

液压软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管接头漏油;

b) 软管表面破损、老化或开裂,钢丝编织层破损或钢丝穿透胶层。

4.14.3 液压泵站

4.14.3.1 电动机线圈出现短路、断路、接地或烧毁,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4.3.2 潜油泵出现外壳破裂、主螺杆断裂或壳体内腔磨损,视为

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4.3.3 阀组

阀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阀体开裂;

b) 阀组功能失效;

c) 漏油。

4.14.3.4 手动泵功能失效,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4.3.5 截止阀手柄断裂、阀芯磨损导致泄露,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4.3.6 液压油

液压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进水、浑浊或乳化;

b) 高温氧化导致油液发黑或油泥析出。

4.14.3.7 油箱严重锈蚀、变形或破损,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4.14.4 破裂阀

破裂阀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调节螺杆断裂;

b) 破裂阀功能失效;

c) 漏油。

4.14.5 滤油器

滤油器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达到报废技术条件:

a) 破损;

b) 堵塞。

篇8:车辆报废年限规定

车辆报废年限规定

达到国家报废标准或者虽然未达到国家报废标准,但发动机或者底盘严重损坏,经检验不符合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或者不符合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称为报废汽车。下面是车辆报废年限规定,请参考。

车辆报废年限规定

机动车使用年限

1.出租车(小、微型)8年

2.旅游、公路客运车(大型、中型)

3.非营运的大、中型汽车

4.微型载货汽车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 15年

6.半挂牵引车 15年

7.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

车辆报废常见误解

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连续3年

上述规定中“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并不是指连续3年未获得检验合格标志。现行机动车年检规定是,非营运的全新机动车前6年是两年一检,第6至15年是一年一检,15年之后就是半年一检。按照这个计算标准,一辆全新的私家车,连续3次即连续6年未年检就会被强制报废。而对于超过15年的老旧车,连续3个检测周期(即1年半)未获得合格标志,就将被强制报废。

车辆报废相关规定:

1、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按照出厂日期计算。

2、据介绍,对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纯电动汽车除外)和摩托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

3、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4、新规同时规定,对达到一定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引导报废。达到下列行驶里程的机动车,其所有人可以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等处理,并将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其中,私家车行驶60万公里、正三轮摩托车行驶10万公里、其他摩托车行驶12万公里,国家将引导报废。

汽车报废手续

如果汽车使用达到以上的`年限条件,可到相关部门办理汽车报废手续。办理汽车报废可分为以下三步:

一、汽车报废条件

凡领有正式牌证的机动车,达到最高使用年限的或车辆因事故等原因无法修理的,应办理报废手续。

二、报废办理手续(需提供的材料)

(一)《机动车登记表(副表)》(到所辖区交巡警支、大队车管部门抽取)。

(二)《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未获得的除外)。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二块车辆号牌。

(六)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单位车辆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复印件(用“A4”纸复印,下同)、组织机构代码证IC卡,个人车辆提供《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三、汽车报废办理程序

(一)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公安机关应当于受理当日,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机动车报废证明》,并告知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二)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应当及时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

(三)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机动车报废证明》收购报废汽车,并向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四)报废汽车的拥有者凭《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五)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汽车应当逐车登记,报废汽车回收企业不得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有犯罪嫌疑的汽车及其“五大总成”和其他零配件。“五大总成”是指从报废汽车上拆解下的发动机、前后桥、变速器、转向器、车架。

(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篇9:轿车报废年限规定

轿车报废年限规定

轿车报废年限规定

(1)家用5座位轿车以及7座位的SUV,非营运的小、微型汽车无使用年限。在正常行驶里程达到了60万公里的,国家将引导报废。超过15年以后每年必须检验2次,检验不通过的,强制报废。(豪车报废)

(2)皮卡强制15年必须报废,皮卡在美国也许是民用轿车,但是中国法规一律按照货车对待。(打算买超大型福特F150等美国大皮卡的朋友,要注意15年的.报废年限)

(3)出租车使用年限是8年

(4)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年限是10年

(5)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5年

(6)半挂牵引车使用年限是15年

(7)微型载货汽车使用年限是12年

【办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手续】

汽车报废年限新规定,办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手续,车主需要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车管所办理,所需手续主要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检测表。车主提交申请后,车管所会根据申请材料对车主和申请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审核检测,如果情况符合要求,车管所会出具批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证明。

【汽车报废补贴多少钱】

您可以参考下报废汽车补贴政策:

一、适当保持政策的连续性。根据补贴资金规模,继续对达到汽车报废标准、提前报废更新的城市公交、农村客运车辆,以及提前报废的重型载货汽车给予资金补贴,以方便城乡居民出行,推动货运质量改善,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二、合理调整车辆使用年限。为体现资源节约,适当延长了补贴车辆使用年限,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等补贴车辆的使用年限分别由7至9年、4至8年、7至9年调整为8年以上(含8年)、6年以上(含6年)、10年以上(含10年)且不到15年。

三、适当提高资金补贴标准。为增强补贴政策的吸引力,参照汽车以旧换新的补贴标准,将城市公交、农村客运、重型载货汽车的补贴标准分别由15000元、10000元、5000元调增到18000元、11000元、18000元。

四、保证补贴资金及时发放。年补贴资金申请和发放继续采用汽车以旧换新和财政部商务部20号公告的做法,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可按有关规定,直接到车籍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篇10:私家车报废年限规定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限制公里数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在商务部正式下发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中取消了对非营运轿车行驶年限的规定,同时将私家车报废行驶里程限制为60万公里。这种取消了年限转而以公里数的限制为标准的方法,大大提高了汽车的使用率。以一年2万公里的正常使用率来计算,私家车的使用时限几乎翻了一番。虽然取消了年限,但并不意味着任何车辆都能真正开满60万公里,新政已经对车辆使用标准进行了更严格的'规定。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新规――报废年限

家用轿车报废年限取消对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提出了更高要求。新政中私家车自注册登记后的第15年起车辆需要一年进行两次年检,超过20年的从第21年起每年定期检验4次。年检中对高龄车辆进行了严格规定,在私家车在进行功率检验时,底盘输出功率不得低于发动机额定功率的60%或最大净功率的65%。同时,新标准提出,在一个机检周期内的车辆,安全不合格、环保不达标将强制报废。功率检验项目也将取代现有的油耗项目,用以淘汰性能指标较差的车辆。由此看来,虽然放宽了车辆使用年限,但是加强了老旧车辆的淘汰,尤其是对于环保标准进行了严格把控。

延缓报废:

办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手续,车主需要携带相关申请材料到车管所办理,所需手续主要有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机动车检测表。车主提交申请后,车管所会根据申请材料对车主和申请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车辆进行审核检测,如果情况符合要求,车管所会出具批准延缓汽车报废年限的证明。

一般情况不同类型的车辆延缓的年限不同,具体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非营运9座(含)以下客车报废年限为15年。最初的6年内每2年审验1次,之后为1年1审,使用年限超过15年后,每半年审验1次,能通过审验即可无限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2、9座以上非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3、旅游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20年;

4、营运客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5、轻型货车和大型货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6、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不可申请延期;

7、20座以上出租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8、带拖挂货车、矿山作业车,报废年限为8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9、吊车、消防车、钻探车、专项作业车等专用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适当延期,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

10、全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1、半挂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2、半挂牵引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13、三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6年,可申请延期至9年;

14、四轮农用车,报废年限为9年,可申请延期至12年;

15、正三轮摩托车,报废年限为7年至9年,可申请延期至10年至12年;

16、其他摩托车,报废年限为8年至10年,可申请延期至11年至13年;

17、其他汽车,报废年限为10年,可申请延期至15年。

物资器材管理规定

森林防火物资管理规定

零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车辆报废申请书

事故车报废赔偿标准

报废汽车转让协议书

单位车辆报废申请报告

报废车辆买卖合同格式

物资申请报告

物资管理制度

大学物资报废规定(整理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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