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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在课堂上玩“木老虎儿”,结果被同学误伤。为此,受害学生一纸诉状将肇事同学和学校一并告上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交通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6.35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近日,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正式受理了这起人身损害赔偿案。
12岁的小强是泸州市纳溪区某镇一村小学校的学生。小强在诉状中称:2003年3月27日下午上自然课,刘老师讲完课以后,就让学生在自己的座位上自由活动。于是他就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玩“木老虎儿”。坐在前排的同学牛牛听到“木老虎儿”转动发出的“嗡嗡”响声后,便转过身来,用搪瓷茶盅碰撞正在飞速来回转动的“木老虎儿”,致使“木老虎儿”突然破碎,碎片溅入他的右眼中。他当即用手蒙住眼睛,疼得趴在课桌上啜泣。学校发现情况后,随即派人将他送到村卫生院治疗。医生见伤情较重,马上让其转至区人民医院检查治疗。医院诊断为:右眼球穿通伤,右眼外伤性白内障,右眼角膜新生血管。随后他住院治疗24天。出院后,因右眼长期视物模糊,且发红疼痛,家长遂于2003年8月25日送其到泸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做进一步手术,住院治疗8天。经泸州市科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伤残等级构成八级伤残。
据原告诉讼代理人介绍,事故发生后,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镇政府十分重视,有关方面立即派人调查了解情况。鉴于牛牛才13岁、父母均在外打工、家庭经济较困难等情况,学校先行垫付了3000元的医疗费。在小强伤残鉴定结果出来后,学校曾多次组织三方调解,但未能达成协议。
日前,承办此案的法官表示一定尽快审结此案,给当事人一个说法。
(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法院 郑炎 范永友供稿)
上课时,上眼皮对下眼皮说:“最爱你的人是我,你怎么可以忍心离开我呢?”
下眼皮说:“不行啊,咱们不能这样,主人要复习功课呢。”
上眼皮说:“那说好的幸福呢?”
下眼皮不说话,只是叹了口气。
我感动得内流满面,说:“你们在一起吧!”
于是,教室里又多了一位小孩在打瞌睡。
老师,很多人都怕过。老师说什么,大多数人就忙着跟着做,而我们班上有一位“奇人”,喜欢跟老师“抬杠”。
我们班上的一位老师,脾气非常怪。全班都领教过这位老师的怪脾气,深知其的可怕。可是,我们班上的一位“杠精”却想跟老师再“杠”一次。
一次,是我们班的数学公开课。老师在上面讲“扇形统计图”,那位“杠精”就在下面聚精会神地听。
在前大半节课里,老师讲得非常顺利。可是――却在那一节课的最后几分钟出了问题。
那位“杠精”忍了大半节课终于“出手”了。“杠精”举起手来,想提问。老师也让他如愿所偿了。谁知,他一站起来就把“绝招”给亮了出来:“老师,为什么统计图非要用圆来做,而不是用其它的图形来做统计图呢?还有那么多的图形呢。”
老师怕他耽误了进度,因为马上就下课了,所以回答他:“这件事我们下课再来谈。”
可是,老师看到了坐在后面的听课老师的表情,马上又反过来跟这位“杠精”解决问题。
老师回答了他的问题,可他却又开始“挑刺儿”。“正方形是可以平均分成一百份的。”
老师实在是说不过他,接着,几位同学站起来同他辩,都快成辩论赛了。就算他一直处于下风,可是还是有理由,十分地“固执”。让我们都哭笑不得。可是正是因为这回的一辩,为我们这节课增添了光彩。
他其实并不是“杠精”,而是一个对学问刨根问底的人。
跟你说件事,可别告诉别人,我们老师的手机不是好东西!
有一天数学课上,同学们正在津津有味地听讲。突然,一阵蛐蛐一样的叫声在教室响起。老师停止讲课,把插在腰间的手机拔了出来,看了看号码,就到走廊上去接听了。我们静静地等待着,外面传来老师爽朗的笑声,也不知道谈的什么开心事。几分钟后,听见老师说: “不聊了,我还在上课。”然后,“啪”一声,挂断了手机。老师回到班里继续给我们讲课。
过了两天,还是这样,上午第二节课,老师讲了没到10分钟,令人讨厌的“骚扰电话”又来了。这次老师没接听,挂断了,但是他也没讲课,而是回了个短消息,大概是嫌接电话费钱。老师慢慢按着,所有的学生耐心等着。短消息终于发出去了,可是同学们的精力却无法集中了。
我不知道是谁发明了手机,本来它为人们带来方便,是值得肯定的,可课堂上的手机声却是个不速之客,浪费了我们学生许多的宝贵时间,所以我说手机害人不浅。现在,上课时我们一听见手机声,就明白这节课的任务难以完成了,不觉对手机声有了一种恐惧感。不过,我们班的老师还真“有名”,这么多人打手机找他。
常常是“丁零零”,下课了,老师加快速度把剩余内容讲完,急急忙忙布置了作业,又匆匆地夹着备课本走了。我恨课堂上的手机声!
学生时代的我,性格内向,极少出风头,所以我留给老师的印象是个温顺守纪的好孩子。有意思的是,正是这种良好印象帮我逃过班主任的一次责罚。
那是上高中一年级的时候,有一天在课堂上,坐在窗边的我竟忘乎所以地吹起口哨来。正在上语文课的班主任突然停止讲课,竖起耳朵辩听哨声源。我赶忙正襟危坐,不再吱声。大概是班主任不太相信自己的耳朵的缘故,他又回过神去继续讲课。不一会儿,像中了邪似的,口哨竟然又从我嘴里蹦了出去。这一回班主任可听清楚了!他把书往讲台上一扔,大声喊道:“苏永忠,给我站起来!”我着实吓了一跳,同时暗暗感到庆幸,因为,他逮着的不是我,而是我的同桌!全班同学都把目光投向这个代我受过的羔羊。他诧异地望着班主任,没有站起来的意思。“你看着我干吗?我叫你站起来!”班主任说。苏永忠极不情愿地从坐位上缓缓地站直身子,口里辩道:“又不是我!”“我听得清清楚楚,不是你是谁?”班主任斥责他说。“就不是我,就不是我!”苏永忠一边辩解一边流下委屈的泪水。“你还狡辩!给我站好,不许坐下!”说完,班主任又重新开始讲课。
此时此刻,噤若寒蝉的我,生怕同桌顶不住压力而出卖了我。还好,直到下课的钟声敲响,我所担心的那一幕都没有出现。以后,这件事苏永忠也没有在我面前提起过。
自己做错了事让别人背黑锅!显然这是不道德的。所以愈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愈是为当年的行为感到羞愧。直到今天我还为这事耿耿于怀。我很想找个机会向我当年的同桌道一声歉,但是,生活过于匆忙,我一直没法与他晤面。现在我只能借此机会向当年为我受屈的苏同学说声对不起,以此来表达我的愧疚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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