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小时分看看病的的阅历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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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小时分看看病的的阅历散文

篇1:我小时候看看病的的经历散文

我小时候看看病的的经历散文

回想一下小时候坐火车的经历,还是有点意思的。我一般很少出门的,因为我没法活动的,出门也就是大人带着我去看病。

印象最深的几次经历使我难忘,第一次难忘的是,在我五六岁的时候,那一次是到河南看病,路过我姥姥家,父亲就带着我在姥姥家住了几天,因为父亲要上班没有请那么时间长的假,那几天父亲带着我就算是出差,出去办事去了,顺便再去买个回汉中的卧铺票,我就在姥姥的屋里躺着,旁边给我放了一个半导体的收音机,我就用我的左脚在摆弄着,一会换个台,一会开开一会儿关上,玩了好久终于下午父亲回来了,由于那个时候我害怕把我留在河南,因为当时的农村生活条件不太好,还有一些听不懂河南话,再加上没有小朋友和我玩,所以老是注意门外的动静和脚步声。我父亲买了车票第二天就带着我上了火车,我在卧铺上睡着了,到了天快亮的时候,我爸抱着我下了火车,可是我一睁眼一伸腿,一看我的鞋没有穿,可是火车马上就要开走了,就在这个时候,有一个列车员阿姨,说你快上车找鞋,孩子我来给你抱着,我爸赶紧抱我给了列车员阿姨,飞快的上了火车,在这个时候阿姨问我,你家在哪儿啊,就回答,汉中,家里还有谁啊,我说妈妈和妹妹,你到河南干啥去了,我说去姥姥家看病去了。可是就在这个时候火车已经开动了,我还是没有看见我爸下来,又过了一会,才看见爸爸过来,我爸说当时火车已经开动了,他就跳了下来,一会给我穿上鞋,爸爸说你好好的感谢一下阿姨,阿姨又把我抱了起来,我就说谢谢阿姨,还给了阿姨一个深深地一个吻,当时我看见阿姨眼睛里,含着泪花,爸爸丛阿姨哪里接过我,依依不舍的走了好远,看不见阿姨了,才背起我,从火车站打车回到了勉县,以后再也没有见过这个阿姨,我现在认为那个时候的人是多么的,朴实啊,这只是我第一次印象深刻的事情,还有就是我十岁的时候到天津,京河南,在好几个城市看病的时候,那时候十八三年的夏天。天气特别的热我爸妈一起带着我看病。看了好几个大医说,没有好办法,好像都是商量好的一样,让我很沮丧,几乎都是这样的.。当时我也在想这些医生都是怎么了,他们还是啥专家,连我的病也没有办法。后来就又回了一趟姥姥家。就在返回汉中的时候,由于卧铺票没有买到,就买了两个硬座票,等上了火车再说。等到了上了火车,一看好人多啊,连个下脚的地方也没有,正在这个时候,一个列车员就把我们带到了,列车员办公的地方,哪儿有个长椅子能做几个人呢。可是也不知道是咋回事,到了晚上突然我就开始发起了烧,当时发烧还是挺高的,摸着头就感觉烫手,这个时候列车长过来了,一看就说,你们给我走,我爸抱着我跟着列车长,走过几个车厢,来到了火车司机休息的地方,列车长就把一个司机叫了起来,说再过几分钟你该值班了,这个孩子情况特殊,就把你的铺位让给这个孩子吧。反正就是一个晚上,那个司机说好的,当时他睡得是中铺,我爸就把我抱了上去,由于我发烧厉害,我妈就在一个站停车的时候,下了车买了一点药给我喝了。

又过了好长时间,列车长又过来了,还在这里和我父母说话,还给我拿了一个热水袋,里面放了一些冰块,给我放在了头上。帮我降温,我当时也很感动就说谢谢阿姨,她却笑了一下说,没事的应该做的。还有一次是八六年的秋天,我爸带着我上西安,到中心医院做高压氧,在勉县火车站晚上上车。刚刚把我放在卧铺上当时是下铺,我在哪儿躺着,一会就在我的对面,突然看见一只甲鱼,我就说这个地方还有这个东西,我爸也看见了,就把甲鱼抓住了。由于当时没有办法带着个,就把甲鱼给了列车员了,她们就把甲鱼放在一个,塑料袋里,一会就看见。一个其他车厢里的人,在到处在找东西,列车员就问他你这是,在找啥呢,原来是在找那只甲鱼呢,列车员就说是这个孩子发现的,我们只是放在了塑料袋里,就把甲鱼还给了那个人,那个人对我说了声谢谢你小朋友,你真好当时我也是心里很高兴,这些事儿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十年,可是我依然没有忘记,也许这就是人类最纯真的情感吧,虽然时间过去了几十年,可是我仍然记忆犹新。

篇2:弟弟小时分有病的那些事儿散文

弟弟小时分有病的那些事儿散文

弟弟小的时候多灾多难。

还在弟蹒跚学步的时候,差一点就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大病要了性命。多亏一个跑江湖的货郎,一只为他而牺牲了的海清色绒毛的山羊,才让他在这个人世间继续幸运的存活了下来。

那位货郎,按乡间习俗最终被弟拜成了干爹。

我的父母为了自己最小的儿子从此再无灾难病疾,就央求着托人说合,把弟拜给这个外乡人。

弟的发病是在初春,先是高烧,把原本活泼的小人儿折腾得木木呆呆。父亲去公社里配来的药,吃了也不管用。紧接着,弟就躺在炕头上昏睡不醒了。

我小的时候,偏僻闭塞的西北农村医疗条件还很落后,人们对一些疾病的救治依然停留在迷信和半迷信的意识里。

年迈的奶和不识字的母亲,看着躺倒在炕头上的弟慌了手脚。按照习俗,他们要给弟送个“头”。

她们一致认为弟的病,是因为年纪尚幼,不能抵挡得住那些妖魔鬼怪。尔今或许是遭遇上了在阳世三间里没有人敬奉的魂魅野鬼,被纠缠的不轻。

奶就舀了一碗清水,手里握了一把锃亮的菜刀。她把那碗水摆在了当脚地里,瘪瘪的嘴巴在念念有词,嗫嚅着那些在乡村里流传了无数年的咒语,要将一根木筷在盛满了清水的碗里竖立了起来。

这真的有些不可思议。在以后的日子里,我悄悄地试过好多次,终是无法在盛了清水的碗里竖起一根筷子来。

当时我就觉得奶就是一个奇幻的化身,她的浑身上下,都笼罩在一层浓重的仿佛是来自于远古宗教一般神秘的色彩之中。

当奶念嗦到一个好像是女人的名字的时候,那根筷子便稳稳地立在了碗的当间。奶说,好我的你,活着的时候也是个情长贤良的人,怎么这会就瞅上欺负我的小孙娃子啦。你好好地走了,咱们一话没一话,我给上你一碗阳世的水喝。你要再纠缠,小心我一碗把你殛到炕洞里头,让你在黑道里永世也不得出来。

那根筷子定定地立着,一点也不摆动。好像是那个被奶诅咒的女人,和奶较上了劲。

只见奶的手里亮光一闪,“咔”地一声,那根筷子被奶挥动的菜刀磕飞了好远。

奶瞬间的动作真让人浑身的汗毛都要倒立了起来。记得当时我就坐在炕楞上,津津有味地观看着奶的一举一动,突然看见筷子在刀光里飞落,便翻身一骨碌滚到炕圪崂里,半天里一动也不敢再动了。

在那一瞬间,我仿佛看见就在那碗清水的边上,站立着一个可怖的披头散发的女鬼。

那可是极其}人的一幕,多年来一直闪现在我关于童年稚嫩的记忆里。

我听见奶在说,好了好了,这就不怕啦,她走了。她也是个可怜的人呀,还是给她一碗水喝吧。说罢,就端起那碗水,颠巴着一双小脚,颤巍巍地走到屋后的沙滩上,将水泼洒在一丛刚泛青不久的骆驼草上。

奶忙碌了半宿,可是弟的病情却不见有一丝好的迹象,依然是时而清醒时而昏睡。

奶一看自己的法术失灵,就在厢房里和母亲悄悄地商量着什么。我依稀听见她们在说家里最近不能动油炸锅之类的话。

父亲已经去请在生产队里当过赤脚医生的八爹了。不一会,就见八爹背着个小黄木头箱子,失急慌忙地随着父亲来了。

八爹从小木箱里拿出听诊器,挂在耳朵眼里在弟的胸脯来回的听着。最后翻开弟的眼睛,仔细地端详了半天,把父亲叫到一边,说,大哥,我看娃娃十有八九是……八爹的声音遽然地低了下来。

看着他们神秘的样子,应该是弟病的不轻,虽然没有人告诉我弟到底得的是什么病症。

全家人都在为家里这个最小的人儿焦灼。奶指派姐姐们到屋后的老红柳树上,采来一兜一兜的红柳花,叫熬了水,然后喂着弟喝了下去。

年幼的弟,他在亲人们协力的呵护下,依然是昏睡不醒。

母亲在为她的小儿子担心,她原本就因为家庭操劳得憔悴的脸,在这几天里苍老了许多。

父亲吸着他的水烟锅,悄无声息地蹲坐在窗台前,一夜一夜的不睡。

一家人进来出去都轻声细语,不敢高声。脾气不好的奶拄着拐杖,一会儿过来一趟,一会儿过来一趟。她瘪着没牙的嘴,用痛怜惜悯的眼神不住地打量着她躺在炕上的小孙子的脸颊和身体的所有。看着看着,就有一行清泪从她昏花的老眼里汹涌出来,簌簌而下。

年迈的奶是再也经不起失去亲人的苦痛了。在那个遥远的年代里,她亲身经历了自己与亲生骨肉一次次的生离死别。最后,在她和爷爷的身边,只剩下父亲和大姑这一双儿女了。

经历过亲身儿女生离死难的奶,她怎么能忍心看着自己最年幼的孙子再来遭受这莫大的不幸呢?

而她只能是在脚地上戳捣上几下拐杖,无奈地抹上两把清泪罢了。

最苦的是我的母亲,她日夜不离的守护在弟的身旁。

在我的记忆里,母亲搂抱着弟弟,坐在如豆的煤油灯下,一遍一遍地唤着他的乳名。

母亲的声音里是满满的愁苦,糅杂在了奔涌着母爱的温柔和亲热里。

而我的在病魔的手掌里挣扎的弟,竟是一声不吭。他用那令人惶恐的静默,回应着母亲的盼望。

母亲的眼睛里闪烁着希望与绝望交织的光亮,久久地停留在弟的脸上,一刻也不愿意离开。突然,她把头伏在弟的身上,泣不成声……

每次大姐给我们说起弟小时候害病的事情,便要提起母亲。母亲对于她的儿女们的爱,是博大无私和真实的源自心头。在她老人家离开这个世界之前,见天都会念叨她的每一个儿女。

母亲真诚的希望她的儿女们能够平安,不管哪个儿女曾经让她受过委屈,她都是一如既往的希望他们不要有任何的差池。

我们兄弟姊妹是在母亲呵护的羽翼下长大,是她老人家把自己的血肉和心揉碎了,才养育了我们的生命,让我们目睹了人世间亦悲亦苦亦欢亦乐的这道风景。

而我,却只能在记忆里匆匆地寻找到那些在岁月的疾风里纷飞的碎片,躲进自己盈盈的泪光里,一次又一次地缀连起关于母亲的故事。

一如串起一颗颗曾经被丢失在尘世中的珍珠,挽在思念往昔的夜空里,熠熠生辉。

自从弟弟病了以后,八爹就经常地背着他的小药箱到家里来,精心的给弟诊治。

八爹有好多中医的土方子,扎、挑、灸、药等等,几乎全在弟的身上用遍了。

常常在三更半夜,弟的病就突然地加重。父亲就急三火四跑去找八爹。不一会,八爹蹋拉着顾不上提起后跟的布鞋,也跟父亲一样,急三火四的赶来。每次,八爹都用尽了他的手段,大汗淋漓地把在鬼门关上转悠的弟给生生地拽拉回来。

母亲过意不去,千恩万谢地要去给辛苦了一夜的八爹烙葱花油饼。八爹坚持着不让,他知道我们家里人口多,一年的口粮总是难以续到年尾。

他便接过父亲递过来的水烟锅,就着昏暗的油灯吸上几口。回头望望躺在灯影里虚弱的弟,说,不怕啦,不怕啦大嫂,熬过夜就不怕了。唉,这个娃娃……

母亲听了八爹的话,伸手仔细地抚摸着弟的`脸,弟的小手……半晌,一句话也不说。

母亲的眼睛里,笼罩着暂时躲过一劫的欣慰和漫长无望的忧愁而织就的仓惶的神色。

母亲的长发,已然失去了往日里漆黑的亮色,而今的缕缕白丝,掺杂在被她潦草拢起的伤痛里。

八爹一直说因为弟的病,把他的腿都跑细了。小时候的我不能理解,便偷偷地观察他双腿走路的姿势。觉得八爹的腿依然还是过去的样子,走起路来还是身子往前一冲一冲的姿势。

现在想想,小时候的自己真是幼稚。其实八爹话里的意思只是说他自己为了我弟的病,费了好多的辛苦,而不是真的把腿给跑细了。

一个人应该铭记着别人给予自己或是家人的恩德。这不仅仅是一种需要去知恩图报的意识,而且还是生活于天地之间,必然要懂得的不论在道义上获取,或是在良知中报答的最朴素最简单的处世哲理。

往往想起当年第病的时候,八爹不分昼夜不辞辛苦的救治,会是我更加的明白了一个道理,那就是对人性里永远不会泯灭的善良,有了最基本的认知。

弟的病日益的重了,奶的神咒和八爹的手段都已经无能为力了。

母亲因为弟的病,终日里以泪洗面。奶捣着拐杖迈着小碎步,从屋里转悠到院子,再从院子转悠到屋里,瘪瘪的嘴巴不停地在诅咒着什么。

父亲回到家就圪蹴在窗台跟前抽他的水烟。不时地回头望望躺在炕上的瘦弱瘦弱的弟,一脸的愁苦总也舒展不开。

八爹依然是每天的来,依然给弟打针吃药。最后,弟的身上没有一处好的地方可以下针了。八爹就耐心地在弟的身上寻摸,揪起弟已经C的包着骨头的皮肉,狠心地扎下他手里的针管。

弟已经瘦弱的不成样子了,细细的脖颈上顶着个圆圆的脑袋,一双深陷进去的大眼睛,在向着周围的人们眨巴着,不哭也不笑。

当针头扎进弟皮肉的时候,只见他咧着嘴流泪,已经没有一丝的声音可以发出他的喉咙。

我的弟弟,他正在以不谙人世的坚强和无畏,和与他纠缠不休的死神在搏斗。

一天夜里刚上灯,庄子里一个被我们叫何爷的老汉突然被父亲请到了家里。

后晌的时候,弟猛然的发起了高烧,八爹给打针喂药,可是一点用也没有。弟紧闭着眼睛,奄奄一息的躺在母亲的怀里,静静地就像一只睡熟了的猫咪。

八爹最后一次给弟把了脉,失望的咂摸了一会嘴,然后对父亲说,大哥,我看赶紧找老何吧。

这个我们一直称呼何爷的老汉,并不是有什么过人的本事可以起死回生。他是一个外乡人,最后落脚在庄子里。他人老实心肠好,经常地帮着庄子里不幸夭折了孩子的人家往野滩里撂死娃娃。

这不,他这会就坐在伙房的炕上,美美地吃了一大碗荞剁面后,正眨巴着一双就像经常睡不醒的红肿的眼睛,正和一个前来投宿的货郎天南海北的扯着闲谝。

一捆准备用来卷扎娃娃的麻柴杆儿,就堆放在院子的墙角里。

父亲已然是束手无策了,在脚地上转着圈圈。母亲的眼泪已经为弟流干了,失神的守在弟的身边,手里端着一碗鸡蛋羹,柔声的喊着弟的乳名,一遍又一遍……

她多么希望她的小儿子能张开小嘴,咽下自己亲手喂下的最后一口人间烟火。

可是,弟却固执地不理睬母亲几近绝望的殷勤。

母亲也固执,她用小勺轻轻地碰触着弟的嘴唇,一下,一下,不停……

我坐在炕圪崂里,默默地看着一动也不动的弟,第一次有了痛恸的感觉。我的这个一直被我逗着笑,扭J着蹒跚的小腿撵我的小弟,他,这是要到哪里去呢?

鼻子一酸,眼泪汪汪……

那位何爷终是白等了一夜,我的弟,奇迹般的活了下来。

那个串镇走乡的货郎见多识广,当他问清了弟的病情后,就说他也听说过,麻疹如果出不了表皮,就会往人的五脏六腑里去,那么,这个人也就完了。

货郎沉吟一下又说,有一个偏方不知灵不灵,就是找上一只海清色绒毛的山羊现杀了,趁热把羊皮裹缠在娃娃身上,也许就能把麻疹的毒给拔出来。

家里的自留羊里,正好有两三只青山羊。父亲听了货郎的话,顾不了许多,就赶紧的逮了一只来杀了。剥下的羊皮还冒着热气,就把弟整个的裹了进去,然后放在被窝里捂着。按父亲的话说,就算是把个死马当成活马医吧。

天交三更的时候,弟睁开了眼睛,咿咿呀呀地张嘴向母亲要吃。母亲高兴坏了,把一直端在手里热了一遍又一遍的鸡蛋羹,都给弟喂了下去,弟便又安稳的睡着了。弟的脸色有了一丝的红晕,呼吸也匀称了许多。

天亮的时候,弟又醒了,竟然撑巴着要坐起来。当我睁开睡意朦胧的眼睛,就看见倚坐在旁边的弟,他的手里正攥着一块白面馍,在往自己的嘴里塞呢。

弟不用死了。我抹抹惺忪的眼睛,笑了。

母亲也在笑,她许久没了笑容的脸,此刻,就如同乌云散尽的天空一般灿烂。

何爷进来看了看弟,出来夹起那捆麻柴杆,笑眯眯地走了。他趿拉着步子,边走边说,这个碎娃娃,命硬的很,就连阎王爷也闹求不过他。

弟,渐渐地好了起来。我又可以逗着他笑,拍着手诱惑他扭J着蹒跚的步子来撵我……

母亲站在一边看着我们在笑。突然,我看见一串泪珠从母亲笑着的脸颊上滚落下来……

唉,我那忧愁和劳累了一辈子的母亲呵!

篇3:我看东北二人转散文

我看东北二人转散文

吃过晚饭,妻说出去走走。从公园回来,路过剧场,看到剧团的海报,说有新的演员来到,于是说,去看下吧,好久没有看这种演出了。于是买了票,安顿妻坐下。出去买了一堆吃的东西,回来坐等演出开始。

七时十分,演出正式开始。尽管上座率不高,演员们依然很卖力气。一共五副架,每副架都演得热火朝天。照例是一上台来,就骂前面的演员,说他们朝观众要掌声了,说自己不要掌声,可说来说去,落到点上,不外乎也是要掌声的。一旦有了掌声,就开始表演节目。除了一些男演员的所谓绝活,也就是要开始骂人了。当然,骂别人是不可以的。骂得最多的,就是乐队的拉弦的师傅。几乎所有的演员,一上台,就是变着法的骂他,而那个拉二胡的老师,也就是那样笑着,分辩着,最后,也是挨骂的角。让每个观众,感觉他被人骂的很冤,其实我知道,这是演员们一贯的伎俩。从我小时候看的纯二人转,至今,乐队的老师就没有不挨骂的。骂到现在,也就见怪不怪了。

说起演员的表演,男演员们还是不错的。说绝活,还真的是绝活吧。最多的是空翻,一个的,两个的,前翻的,后翻的;有的是劈叉,平地的劈叉,那是容易的。站在椅子上,向下直劈的,可以;站在桌子上的,向下直劈,应该是难的,可演员们做起来,好像是毫不费力,游刃有余,喊到“一、二、三……”应声下来,应声完成,也博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还有的是气功,也许那是真的吧?吹一口气,能吹裂一个气球。当然,这个气球,是在十二米长的消防带的另一端,演员在这头,气球在另一头,中间还要站上五个人,站在消防带的上面。演员憋得面色通红,一吹再吹,观众眼见那个气球越来越大,最后终于当场爆了。观众的掌声就响起来了。还有的是用一只橡胶手套,就是女士们洗衣服用的那种隔凉隔水的那种,直接套在头上,把鼻子也套进去,演员说要用鼻子把这个手套吹爆,令人不敢相信。可是那个小伙子真的吹啊吹的,那手套就渐渐地大了起来,比那熊掌还要大,气球一样的直接出现在演员的头上,越来越大,最后也是“砰”的一声,手套应声而碎。让人怀疑那不是一只手套,而是一只简单的气球。

这还不是最精彩的,最好看的是钢筋刺喉。一根十四毫米粗的螺纹钢筋,演员把它拿下来,送到观众席上验证,我亲眼看到有几个人用手摸了那根钢筋,都说是真的。那个胖胖的小伙找了五个人站在他的对面,要他们用肚子顶住钢筋的一端。只见他运了一口气,那钢筋就在微微的颤动。可他却忽然的扔下钢筋,朝观众要起掌声来,于是,掌声不断,再加上台上的.音乐,慷慨激昂,台上的灯光,光怪陆离,耀着眼闪烁着,主持人富有煽动性的语言,观众们合着节拍的呐喊声,一时混做一处。只见那根钢筋,渐渐的弯了,一百七十度,一百六十度,一百五十度……中间只见那个小伙子迈一小步上前,再上前,那钢筋就越来越弯,越来越弯,最后是九十度,八十度……最后只剩下二十度,交到了演员的手中。那小位子喉中顶着钢筋的一端,手中握着钢筋的另一端,下台走了一遍,再回到台前,把那钢筋向台上一掼,发出了铿锵的响声,看来,那钢筋,真的是真的。刹那间,掌声在响,音乐在响,呐喊声在响,全场沸腾了……

看着那些男演员,演得那么辛苦,观众却不知道他们的名字,我也在想,那个名满天下的小沈阳,会不会也有相同的经历呢?

其间的演出,有模仿秀,模仿歌手的,如高安的《红尘情歌》,宫丽娜的《忐忑》,这是我一直都听不懂的。有模仿口技的,如前几年的洛桑,火车的声音,还有外国的某大师级人物,不过后来,竟然变成了抚胸摸乳的呻吟声。也有正宗二人转,东北老头老太喜欢的,如《回杯记》中张廷秀的那一段靠山调,韩子平老师的名段。还有正宗的二人转《梁赛金擀面》,梁赛金和梁子玉问答的一段唱。可惜那个演员一开口就唱错了台词,本来应该是“梁子玉未曾说话眼泪汪汪啊……”在他的口中却变成“梁赛金未曾说话眼泪汪汪啊”,让人听着就不舒服。不知在座的老头老太又是什么想法。

佩服现在的二人转演员,说学逗唱,让人想起了京剧演员的唱念做打。虽然我不喜欢京剧,可我喜欢京剧演员那种唱念做打的真功夫。二人转演员,把这四个字变成了说学逗骂,把一些基本的二人转都忘了。

走出剧场,想起了杂技,如今的二人转,包容了杂技,可杂技演员不会同意的。想起了歌曲,可歌手们是不会同意的。想起了口技,可单田芳老师也是不会同意的。

观众中有老的,六十多岁的老人有之;有小的,十几岁的小朋友有之;其中最多的,当是时下的年轻人吧,面对着这样多层次的观众群,众口难调,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也是有的。难怪时下的二人转,有人笑,有人骂。难怪,本山大哥要面向全国,推广绿色二人转。可二人转绿色了,还有多少人来看啊!

想起了小时候看过的二人转,那时候是叫地方戏的。每当村上来演出的时候,家家户户,除了行动不便的老人和孩子,都是要去看的。一辆汽车,放下车厢,接上电灯,就是舞台,周围都是黑的,只有舞台是亮的。演员一上台,举手投足,俱是二人转的范。别说老头老太喜欢,就连我们这些孩子,也是喜欢的不得了。要说考试成绩,或许不如人意,要是考东北的二人转,你随意起个头,那是可以张口就来的。只要你起了上句,绝不会让你掉在地下。记得那时,我们放假了,看大队的老头,就会在大喇叭里成天成夜的播送二人转,只要你在家,不管是在田间地头,还是乡间小路,那二人转的声音,都会直接钻进你的耳朵,你是听也得听,不听也得听的。所以有时,听了二人转的上句,不自觉的对出下句来。可惜那时还没有阎学晶老师唱的那个“宁舍一顿饭,不舍二人转”这样的歌曲。可人人都会唱二人转的,到现在,音乐书上教唱的二人转,孩子们学不了几句,更不用说抖手绢,打翻身了。就是现在,只要吉林卫视乡村频道的二人转总动员一开播,我在旁边,总能接出下一句来。

想起了开始时,临座的一个小朋友和他父母说,“我还是第一次看现场直播呢!”言下的骄傲之意,极为奢侈,颇为自得吧。岂不知,这样的事,在我们小的时候,是再平凡不过了。

于是想,孩子们的幸福,还在眼前。

于是又想,我们的幸福,却在回忆里。

篇4:我看《上海滩》散文

我看《上海滩》散文

这几天赶上有假期,和夫人重新看了下《上海滩》。当然是老版的《上海滩》了。记得当年初看时自己还在上初中,印象里只有许文强的帅气,程程的美丽,丁力的勇猛,冯敬尧的恶毒。对他们的内心世界又知道多少呢。转眼20多年过去,现在可以用另一种眼光重新认识《上海滩》里人物了。

许文强。这个为了国家被迫离开北平的青年,也被迫放弃了自己的理想和信念。在上海滩,他选择了最风光也是最黑暗的职业,靠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敢,他成功了。但他并不为此而欣喜,他知道这不是他的目标,他用物质的享受来掩盖心里深处的忧伤。他喜欢程程,但他不敢爱,因为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与程程不相匹配,他怕玷污了程程纯洁善良的心灵。后来他又一次为了民族遭受了打击,这次他彻底失望了,他不得不选择逃跑和遁世,想在香港这块弹丸之地渡此残生。他不再想卷入社会中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或许,在他心里已经没有了正义和邪恶的界限。他只想安安稳稳的生活。正所谓树欲静而风不止,许文强这位想要遁世的英雄却没有能够遁世。他被逼着回到上海,这次他不是为国家和民族而战,他是为仇恨而战。他要为妻子报仇,他或许不爱他的妻子,但他不能不心疼他的妻子。他曾经为国家民族挺身而出,但是国家还是那个国家,民族还是那个民族。这次他不顾一切的出来所维护的,是他单单作为一个人所要维护的底线。他最后胜利了,他用自己的鲜血来祭奠了这面胜利的大旗。

善良纯洁好像应该是所有年轻女子所应该有的美德。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女孩脑子里满是欲念,和为了满足这个欲念而不择手段的方法。如果女孩真是这样,那真是妖魔转世了。程程无疑就是善良纯洁的,她从小生长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但是她并没有因此而习惯,连她的父亲也很奇怪的说,我以为你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程程就是因为纯洁而没有被污染。纯洁也能坚强,也能坚持。她爱许文强,因为她知道许文强心中的理想。因为这也是她自己心中自发的但却不自知的理想。她纯洁,所以她不用世故的眼光和方法生活,她比许文强更加勇敢的.去追求爱情。她想用抛弃自己所有的一切的代价来换取一个许文强,但是没有做到。不是她不能做到,而是许文强不给她机会。她用自己的身体去报答丁力的爱,但是还没有成功。因为他们根本不是一条道路上的人。爱情得纯洁是最不能掺杂其他东西的。她想用自己换回许文强和父亲,但她不知道,男人在这个世界里首先要实现自我的满足,然后才能爱,尤其是英雄。许文强就是英雄,他不能为了程程放弃自己。

丁力所表达的就是忠。他为文哥忠,为冯先生忠。他的忠心也为他带来了享受。但是他不知道应该如何忠,为谁忠,怎样忠。正是应为这样,他活下来了,因为毕竟这样的人是大多数。我们无法让这样的人死掉,如果连忠都死掉了,那么我们还能去效法什么呢。

冯先生在这里无疑是个坏蛋。他没有民族国家,只有唯利是图。但他也爱他的女儿。他欣赏丁力的忠,许文强的才。或者他心里对许文强心里的国家民族也有一点点的敬重。所以他愿意看到女儿嫁给这样的人。我们都不愿意和小人为伍,连小人都不愿意和小人为伍。我想冯先生知道自己的所做所为,他还没有无耻到极点,他知道要把女儿托付给怎样的人。可是在女儿和自己上,他选择了自己。因为冯敬尧也是男人,也是个人物。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他放弃了女儿的幸福。同时他自己也得到了应得的下场,只是他不是被正义所惩治,而是被另一个他所代替。

写到这里感觉意犹未尽,但也不知道应该如何写下去,就用一首诗来算是结尾吧。

一为国家即无休,燕京难舍海上游。

赤手得来非本意,红颜多爱未敢留。

功名岂是风来絮,我身我心两忧愁。

又是一场英雄梦,血洒春申江水流。

篇5:我看烦恼散文

我看烦恼散文

偶尔,我们会怀念某些似乎永远刻在心底的人和事,且不管是带给我们伤痛或者幸福欢乐的,总会在心情低落也或是情绪高涨时突然就侵入我们的思维,就那么念念不忘的强加在心头。而最可悲的是我们通常最容易想起的,常常是带给我们刻骨铭心伤痛的人和事,所以多数怀念和回忆留下的是烦恼,且久久挥之不去。

我常喜欢和上了年纪人聊天,我常常把老人们一句很平常的话琢磨好几天,其实也不是说所有老人都是哲人,而是走过了这么多风风雨雨,对往日恩怨。成败得失。那种磨砺后的豁达和平淡淡,坦坦然对待的心境真的是就在一句平常话里轻松的阐释了,没有惊天动地的豪言壮语,更没有力拔山兮的豪迈气概,就那么在笑谈间给了我们需要几十年才有幸明白或是理解的.人生哲理,还也是最实实在在的。

说了这么多,其实我想说的是,在这个大千世界里,人。是最高级也是最烦恼的,但是,我们可以不用等到老了才去以平常心看待一切,把生命中不可或缺也是无法避免的。过去的。未来的得与失。成与败诸多烦恼淡淡的去经历,去品尝,不影响我们对美好生活,快乐心情的追求,所以,烦恼不可常驻心头,这样我们会错过很多风和日丽的短暂人生的一天。

篇6:初中散文:小童心看大生活

小童心看大生活

童心像是含苞待放的花蕾,

童心像是唱着乐曲的小鸟!

我们的童心可以去发现、

去看、去听、去感受。

窗外的景色这样迷人,

这样令人陶醉。

那跃跃欲出的小草;

那摆动枝条的柳树;

那娇美鲜艳的花朵······

作为21新世纪的小学生,

我们应该多去看看新时代的变化。

平整的柏油路面,

川流不息的车辆。

巍峨壮观的立交桥,

穿梭在铁路上的地铁、火车······

城市的闪光点大大小小,

生活的有趣事点点滴滴。

让我们用童心去看看生活,

让我们用双眼去发现生活!

篇7:前任,天色微明时分,我想你的散文

前任,天色微明时分,我想你的散文

我每天都会有这样一段经历,那就是天色彻底明亮之前,那一段暗灰中泛着青意微明时光。一如我每天都会在想起你!

这个时候的天还带着一丝朦胧的倦意,或许还沉浸在昨日香甜的梦里,却不得不挣扎着让自己醒来面。新的一天,过一会,或许是狂风暴雨,或许是风和日丽,但一切还未知之际,且让它沉浸在梦里!

1.

五年了,我们走过所有的风风雨雨,也享受过每一个风和日丽。我们以为击败了贫穷,吓退了情敌,熬过了岁月,我们就能够永远在一起,可是并没有。

记得一次过马路,你让我闭上眼睛,然后要牵着我的手走到马路对面去。我毫不犹豫把手伸了过去,任由你牵着我走过去。

我以为我会害怕,我会紧张,最起码中途会睁开眼睛偷偷看一下,但没有一丝紧张和焦虑。除了觉得刺激之外,我的内心竟然还充满了欢喜,充满了期待。

仿佛你带我走过去的不是一条斑马线,而是我把整个余生都交给了你。你的大手紧紧地牵着我,温暖而有力,你的脚步不停息,带着我们朝着马路对面的方向走下去。

期间,有那么几步路,人多,特别挤,你怕别人撞到我,就直接把我拥在怀里,在我耳边数121,那种感觉,真的好甜蜜。

后来,你问我,我是不是没有一丝恐惧,如果没有,就说明你是我可以信赖的人,能够给我安全感的人。如果不如,我们就永远在一起。

而彼时的我们才认识三个月而已,但也正是那一次牵手过马路的经历,才让我下定决心和你在一起。

你说过,会永远让我保持这种安全感,不让我内心焦虑。那之后,我们的爱情开始了野蛮生长期,你我身边的追随者,都悄然退却,感情的世界里,只剩下,你我二人,这种感觉,真好!

2.

你说,我们会越来越好,你会给我一个所有女人都羡慕的未来,绝不让我为了生活而憔悴了自己。

所以,你开始没日没夜的`工作,每一次,看到醉醺醺的你,我都觉得,你的身体一定很痛吧。可你却说,你的心很甜蜜。

你说,你这么努力,就是想要带着我朝着一个更好的地方走去。想到能和我一起走下去,你的内心就有了无限的动力,我不仅仅是你甜蜜恋人,知己,更是你向上的动力和勇气。

每毎听到这样的话,其实我都会感动不已,此生,能够遇到一个懂我,爱我的人,足矣!

3.

分开后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不知道,我们到底是因为什么而分开的。直到看了《前任3》,我才知道,原来,这世间,是有一种爱情,不是输给了时间,不是输给了情敌,不是输给了贫穷,而是输给了我们自己。

我们都固执地觉得,对方会主动抱住自己,然后说:对不起,是我不小心伤害到你!

可是都没有,我们都在等,等的心力交瘁,却还不愿意主动走过去。我们在想,或许,只要一方一句明确的示意,另一方就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跑过去,拥对方在怀里,然后,万语千言,对不起,我还是爱你,无法离去……

明明两个人,心里都还爱着,却就是不想讲出去,我们在等什么,等《前任3》一样的结局?

还是在等天色彻底明亮之后,告别微明时分那种深深的思念,把自己再次投入到无边的忙碌里。

篇8:我看《碧血剑》的散文

我看《碧血剑》的散文

一、闲话

日前传来金庸先生谢世的消息,让人不胜痛惜。后虽被证实乃是谣言,却不能不为此事伤怀。所谓:到头这一身,难逃那一日!虽有亿万金迷为老先生日日祈福,但谣言总会有成真的一天。想当年古龙先生不幸病逝,举国古龙迷悲戚哀痛不已,虽数年之后犹有人为之落泪,我等金迷实不愿见到那般情景再现,然人力岂可与天命相抗?唯有诚信祝祷老先生多福多寿、平安如意!

这世上有两种人最可悲,一种是没有看过金庸小说的人,因为他们错过了最赏心悦目的文字。一种是已把金庸小说看完的人,因为从此之后再也没有书能看得入眼。最幸福的人当然是正在品读着金庸作品的人。如果你正在享受着这样的幸福,你一定要慢慢的、细细的欣赏,千万不可一口气把那十五部小说全部看完,最好用五六年时间看一本,大概只有这个办法才能把这种幸福持续一辈子。

不记得是哪位牛人曾说过自己生平有三恨:一恨海棠无香,二恨鲟鱼多刺,三恨红楼梦未完。海棠香不香的鄙人不甚关心,鲟鱼刺有多少我也没吃过,看《红楼梦》每次总是看到“贾宝玉初试云雨情”这一回就再也看不进去了,所以对这位牛人的三恨没有同感。但是他这种说话的方式倒是挺别致,所以我也来拾人牙慧一下下,说说自己的平生三恨:一恨古龙早逝,二恨金庸封笔,三恨娶妻不得赵雅芝!扯淡到此结束!

二、关于《碧血剑》

《碧血剑》是金庸先生的第二部小说,从一九五六年一月一日起始创作,到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结束,连载于香港商报。此书大约是金庸作品中改动次数最多、修改幅度最大的一部小说。在二零零六年世纪新修版问世之前已有过两次改动,篇幅增加了约有五分之一(旧版约710.3KB,三联版约983.5KB,新修版约868.2KB)。

“碧血”一词最早出自《庄子外物》:“人主莫不欲其臣之忠,而忠未必信,故伍员流于江,苌弘死于蜀,藏其血三年而化为碧。”大意为:当主子的都希望自己的臣子对自己尽忠,但是尽忠的臣子未必能够得到君王的信任。周景王、敬王的大臣刘文公所属大夫。又称苌弘。刘氏与晋范氏世为婚姻,在晋卿内讧中帮助范氏,晋卿赵鞅为此来声讨,苌弘被周人杀死,传说其血三年化为碧玉。成玄英疏云:“苌弘放归蜀,自恨忠而遭谮,刳肠而死,蜀人感之,以椟盛其血,三年而化为碧玉”。此外《吕氏春秋》、《左传》、《国语》、《搜神记》、《拾遗记》等书籍均有记载此事迹,说法不一但大同小异。“碧血”这个典故最初的寓意为:忠诚但不被信任,后来被引申为为正义死难而流的血。明末三大儒之一的顾炎武有首《赠朱监纪四辅》的诗,其中有:“愁看京口三军溃,痛说扬州七日围。碧血未消今战垒,白头相见旧征衣”等语。

《碧血剑》一书名义上的主人公是袁承志,然则此书却是金庸为袁崇焕所写,表达了金庸先生对袁崇焕强烈热切的敬佩与崇拜。在《碧血剑》的后记中,金庸曾言道:“《碧血剑》的真正主角其实是袁崇焕,其次是金蛇郎君,两个在书中没有正式出场的人物。”可以说袁承志也就只是一个托而已!“碧血”一词用于袁崇焕身上也是极为恰当的,袁崇焕一生以守辽抗清为己任,壮志未酬而被蒙冤下狱惨遭磔刑(凌迟)而死,是一个让人无限痛惜和同情的悲情人物。史书中明文记载:“崇焕无子”。金庸先生不但给了他一个儿子,还让崇祯皇帝的女儿长平公主对其情深一片,算是对其冤杀的一个补偿吧,可见金庸对袁崇焕的抬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碧血剑》写完之后,金老还嫌不过瘾,在一九七五年五六月间又写了一篇《袁崇焕评传》(初稿名为《广东英雄袁蛮子》,发表于明报)作为补充,这是一篇历史人物评传,文中把崇祯等皇帝一通批斗,将袁崇焕比作了中流砥柱、国之长城一类的英雄人物,字里行间夹杂了太多的个人情感,与史实颇有出入。然此文语言流畅、通俗易懂,所引用史料也大多真实可信,具有极强的可读性。

在金庸先生的作品中,最奇特最神秘的兵器应该就属《碧血剑》中金蛇郎君所使的那把“金蛇剑”了。金蛇郎君夏雪宜是本书中的第二主人公,可以说他是《碧血剑》里塑造的最光彩照人、出类拔萃的一个角色。他所使的兵刃金蛇剑是极具特色的一件兵器,书中描写:“此剑形状甚是奇特,整柄剑就如是一条蛇盘曲而成,蛇尾勾成剑柄,蛇头则是剑尖,蛇舌伸出分叉,是以剑尖竟有两叉。那剑金光灿烂,握在手中甚是沉重,看来竟是黄金混和了其他五金所铸,剑身上一道血痕,发出碧油油的暗光,极是诡异。”文中特别强调那剑身上一道血痕自也是为了与书名相互照应。

三、总评

《碧血剑》就总体水平而言与金庸的.第一部小说《书剑恩仇录》没有多大差别,这本书其实应该算作一部历史小说,书中对大明王朝晚期的一些状况作了比较细致的介绍,对明崇祯帝、清皇太极、农民起义领袖李自成等人及其下属、家人的事迹都有详叙和评价,其中真假参半,若不亲翻史书极易被金老所蒙蔽。最唬人的要数崇祯之女长平公主的故事,除了被崇祯断臂之事为真其他皆为扯谎,袁承志本就是虚构人物,爱上袁承志当然更虚构,至于其混迹江湖又拜木桑道长为师最后终成一代绝顶高手,与韦小宝等人的际遇都属虚构。事实上长平公主(真名朱媺娖)在崇祯十六年时,崇祯帝为其选状元郎周显为驸马,因为流寇闹得太凶所以婚事一拖再拖。一直到崇祯十七年,崇祯帝上吊大明亡国,长平也没能与驸马完婚。大清顺治二年时长平上书曰:“九死臣妾,跼蹐高天,愿髡缁空王,稍申罔极。”她希望自己能够出家为尼,断绝这尘世间的哀伤悲痛,但是因为她是先朝长公主,为了让汉人归心,这个愿望,清朝廷没有同意,顺治帝下诏让她与驸马周显完婚。婚礼举办得隆重浩大,但是长平遭遇亡国之痛又深觉身不由己故而哀恸不已,几个月后病逝,终年一十八岁,死于顺治三年。《碧血剑》中金庸先生给她起名阿九(《鹿鼎记》里呼之为九难),想来是因为她给顺治的上书里有一句“九死臣妾”吧!

在金庸的多部作品里都有这样一种现象,配角往往比主角更出彩。诸如《雪山飞狐》里的胡一刀与胡斐,《连城诀》里的丁典与狄云,《天龙八部》里的萧峰与段誉及本书里的金蛇郎君与袁承志等。袁承志在书中基本上就是烂好人一个,他的个性就是没有什么个性,因为他是袁崇焕的儿子,所以有很多人照护他帮衬他。几乎所有金庸作品的主人公大都得饱受磨砺遭逢奇遇,通过自身的努力苦苦求索,历尽艰险磨难这才能由小虾米转变为一代大侠终成大器,只有袁承志是个异类,在华山绝顶闭门造车的学了几年武艺就轻而易举的成为绝顶高手,这是不太现实的,之所以会这样大概是因为金老太喜欢袁崇焕了,所以爱屋及乌对他的儿子也倍加照拂,免去了袁承志的一番劫难。

小说最后,袁承志领着一帮人移民海外创出了另一番世界,这与《水浒后传》中梁山好汉及其后裔在海外称王的结局相差无几,也算是为国争了光,可以送他一个“明末清初最优秀华侨”的光荣称号!

篇9:我看上海的散文

我看上海的散文

如果用人性来评定一个城市,我觉得杭州是一位温婉的优雅女子,空灵绝世。而上海则是一位风华的贵妇,雍容繁华风光无限。

上海,一直是在我心中久久神秘着的一座城:有轨电车旗袍女子,黯淡的画面,表情疏离的美人,这是我心中为上海勾勒的形象。此番一去,顿觉,上海,其实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她的矛盾在于,一方面,这是座国际化的大都市,高楼耸立,交通便捷,人流湍湍;另一方面,这里曾是十里洋场,过去的繁华慢慢在岁月的风化下变成了一种古旧的记忆,深巷疏桐,故楼遥看,尘埃轻扬……其实,这矛盾又在某种程度上是统一的,那些古旧的洋楼甚至是石库门的房子都静静地书写着一座城曾经辉煌的历史与魅人的故事,就像一个人的家世,上朔一点,还是名门!上海,这位贵妇如今体体面面地迎接了各方友人,略一收拾,就收拾出了一座园子,这个园子就是世人瞩目的上海世博园!以她的家世与如今的身世,完全有足够的气场儿来撑起这样的盛会!

在上海逗留的第一站,我没有急吼吼地奔往世博园,而是坐着地铁,去了徐家汇,我想从那里抚一抚上海的脉。我所知道的徐家汇是一个文化之地,晚明文渊阁大学士、著名科学家徐光启曾在此建农庄别业,从事农业实验并著书立说,逝世后即安葬于此,其后裔在此繁衍生息,初名“徐家厍”,后渐成集镇。因地处肇嘉浜与法华泾两水会合处,故得名“徐家汇”。下了地铁,我直奔美罗城,悠闲的下午茶之后过天桥去对面的太平洋百货扫货,一路行走,丝毫没有觉得陌生,因为,虽然我没有去过上海,但大凡爱翻阅时尚杂志的人们,都会在上海这个时尚之都里轻车熟路地购物休闲,上海永远都是时尚的典范!

第二站,我赏过人民广场的荷花展悠哉地逛到了东方明珠,说实话,在东方明珠下的感觉并不好,就感觉是压抑的大水泥柱子,沉闷而无趣,我甚至连走近它的欲望都没有,便乘了观光车去了轮渡,过江看外滩去咯!外滩的确是美极了,慢慢地在观光堤上踱步,隔海望塔,东方明珠这才“明亮”起来!由此,更可佐证“距离产生美”之说。在外滩,回旋在我心中关于上海的旧梦算是圆了一场,外白渡桥,钟楼,还有那些座建于一百年前的古建筑,我静静地走近它们,触摸它们,畅想着历史的风霜曾经几度浸蚀过它们,它们同时见证了上海的兴盛沉沦与繁华重现。如今,那块“唯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匾牌早已毁灭,那些个蓝眼睛黄头发的老外们继续背包寻觅,也寻他们从旧书上读到的老上海的故事?我们可不设什么鬼匾牌来针对他们,因为这里就是我们的,我们欢迎一切友好的异邦,美是由人共同创造和欣赏的,中国人向来有海一般的度量!在西藏路,头痛欲裂的我在一家古色古香的“同仁堂药店”门后驻足不前了,太美了,美得让我疑惑是不是博物馆?吃了止痛药,坐着路边,看下班的人群沿着不宽的街道熙熙攘攘,突然,我有了一种归属感,手中端着一碗从街边便利店买的还热着的鱼丸,觉得自己不像是一位旅人。再回外滩的时候,灯亮了起来,此刻的东方明珠璀璨无比,我终于明白为何它的名字要叫“明珠”了,夜色里,它就是一颗美丽的明珠!在灯火阑珊的夜的上海流连,我的'心里一直在唱着一首老歌:“夜上海,夜上海,上海是个不夜城……”

第三站,世博园。入世博园的那天,下很大的雨,因为下雨,天儿凉爽,在人潮涌动的园子里,不热便不焦躁,排队入馆的暇隙,我看美女,辨耳边的乡音,丝毫没有不耐烦反而还有些乐不可支,嘿嘿!谁说的不去看世博后悔一辈子,去了要后悔三辈子?!那真是些不通的人,我是足足享受了一天视觉的盛宴啊!科技,环保,创新,和谐——城市,让生活更美好!在雨中的园子里徜徉,看周遭各种肤色的人来往,所有的眼睛里都写满惊诧和喜悦。我,深深地自豪着,上海,这座风云过的城,如今,换了盛装,依旧款款地接纳着各国的来宾,优雅而显贵地美丽着!

归来后,我的心中久久挂着的那幅黯淡色调的关于上海印象的油画,被一幅明快亮丽的水彩画所取代,今日的上海,是带着笑眼望去盈盈闪耀着的一枚明珠,在现世的繁华与旧日的尊荣映衬下璀然夺目……

篇10:我看高考的散文

我看高考的散文

全国12个省、市、自治区陆续出台高考新方案,对现行高考制度进行改革。各地方案突出了“发展素质教育”、“综合考量评价”,以改变现行制度“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恢复高考制度已经走过30年的路程。时过境迁,物是人非。高考也确实不该一成不变。特别是,“一考定终身”的高考弊端,越来越被人们所认识,所非议。如何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大胆改革高考制度中的不合理因素,使其更合理化、科学化和人性化,是利国国利民之举。这几年,不少省市也在进行积极地试探性的改革。纵观各省市的改革方案,虽然表述的方式不尽相同,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在以往高考成绩的基础上,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即高中会考成绩,有的还包括平时课程研修情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主要包括社会实践活动、获奖、技能特长认证、遵规守纪情况、健康状况等)作为高考招生录取时的必要参考或重要参考,试图向“一考定终身”开刀。据悉,今年高考,山东省12名报考临沂师范学院中文系的考生因综合素质评价低而首次被高校拒绝录取。

按理说,作为一个深知“一考定终身”之弊端的普通公民,尤其是作为一名即将奔赴高考“火线”去浴血奋战的高三学生的'家长,对这些改革的举措应该闻之欣喜,观之动容才对。然,我却高兴不起来,至少很不以为然。窃以为,如今高考已不单单是个考试的利益,也不仅仅是涉及几千万考生的问题,它紧紧牵动着全社会公众的每根神经,真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它已经成为事关公正、公平和整个社会稳定的大事。直截了当的说,在现有政治体制和教育体制下,人们有理由怀疑,这些改革方案及措施的可行性。比如,平时课程研修情况,由老师来评定的话,能否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特别是“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有谁来评,怎么评?评价的依据是什么?高考录取时怎么参考?正如高考研究专家、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院长刘海峰认为,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高校招生选拔评价体系,虽然有利于改变目前以成绩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指标的状况,但实际操作起来难度大,一来平时记录的是不是非常真实和准确,二来比较难以量化,因此也就缺乏强制力。

正因如此,在这方面,我们的教训也实在太多太沉痛了。就说那本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可时至今日仍苟延残喘的“高考加分”制度,引发的笑料已经够多了。

“少数民族”可加分,便有出卖祖宗而篡改身份的;“三好学生”可加分,便催生了许多带有“官气”、“商气”以及各种“人气”的所谓“三好学生”;“体育特长生”可加分,一些体育成绩平平的学生凭借各种手段也能混个“等级运动员”的身份;“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可加分,便有了愿花钱买“突出事迹”的。面对这些层出不穷的”特殊手段”和“特殊成果”,我们还有耐心和胆量相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公正性吗?公正性不存,还有什么可参考的意义呢?

“一考定终身”确乎存在着某种意义上的不公正,但在我们没有寻找到比它更公正的办法之前,至少不要让另一种更不公正的办法来取代它。

更关键的是,我们目前还缺乏产生公正办法的一系列制度。

与其改革不到位、不成功,还不如不改。千万不要撵走一只狼,却又来了一只虎。

我们首先应该改革的是高考背后的东西。

篇11:看,我的蓝散文

看,我的蓝散文

真想忽得自高天倾泻而下万斛圣水将自己彻底的洗净,身体上不沾尘负,心灵上不沾尘埃,灵魂上不沾尘念,意识上不沾尘垢,发丝上不沾尘风,思想上不沾尘恼,通体的澄明通透,如一湖清澈见底的湖水,可以清晰地看到草根上的根须,看到根须上附着的动物的触角。如同是蜻蜓与蝉的翅翼,鲜活萌动的纤微的抖动,不必铆足浑身气力,便轻盈振翅而飞,而且保持的姿态绝对优雅完美,轻点过水痕,驻足于叶尖,寻梦于无形,梦里梦外自由地穿度。

沧浪之水,孟婆之汤,只是轻轻地滑过,沉醉而不沉落。朋友说蓝即是黑,她用她的思维,以故事的形式终于让蓝变成了黑,我戏谑她终于得逞了。可是蓝在我的心目中始终是有着高洁而孤傲的气质,它是永昼里不灭的蓝颜底色,是稠阴里不屈的精神象征,是晦暗里最信耐的坚实的供我依偎的肩,是广阔胸间最温存的安抚,是心灵中最真纯思想的凝集。蓝,我爱你也如挂角羚羊,无迹可寻。偏偏喜欢你,又偏偏没有确凿的理由,没有逻辑作为依据。不是莫名其妙,只能说是心里有这个契约。不管你是什么,我必须践约而行事。

对于某种颜色的偏好是带有主观倾向的,但是除了可以讲出十万个理由,而其实对于心灵与颜色之间微妙的关系还是无法追踪,无法琢磨。颜色就如同是思想肢体的一部分,从有思想的那一天起,这种颜色便与思想形成肢体与肢体、血与肉、骨与筋间的关系。还有深层次的心灵的认可与呼应。钟情自在前世,相逢今生之缘,一切都早已有了默契,单等你路过时,这种颜色会如同高超的贴金箔工艺,妥妥当当地吸附在周身内府、眼神、心灵、思想,而且肯定不会让人挑剔的眼光觉出有什么不适和瑕疵,似乎一切都是按照你的要求送达了心意,达到最严格的审美标准,并且让我超级的喜欢。

更为神奇的是,这不同于我穿着的外衣,三五天就觉得造型不够时新了。也不同我对于美食的好感,三五顿便有腻味的感觉。这种钟情是一辈子与一千年的贯穿始终。就象我喜欢蓝,痴心不改,痴心不悔。我几乎不在意她出自哪里,如何演变,如何调色,蓝有什么好,所有被传说的外在理由都不足以解释我对蓝的偏好,无法解释便是最无可争议的理由。

我爱蓝,她是我笑靥里漾开的春波,她是我鬓角抚过的春风,她是我眉眼里舞动的春光,她是我视线中迷恋的春景,她是我心地里流淌的春泉,她是我思想里涌动的春流。手轻轻地掬一捧蓝,轻轻地爱抚地贴在我的嫩颊上,蓝有着柔滑如缎面一样的质感,有着柔软如鸭绒一样的温意,有着柔嫩如春草初芽时的娇气。爱她不够,疼她不够,恋她不够,有时,又“恨”她不够。生命中如果有源源不断爱的表达,就不会遭遇枯萎的尴尬。

蓝点亮了我的生命,拔亮了我的心灯,蓝为我精心准备了精神的盛宴。感动着蓝的心思,我看到了那些闪着亮光的音符在我生命的纬线上找到可以奏出委婉柔情声音的位置。这种感觉就象看到她清清亮亮地在密密的藻绿间跳动,偶然抓住蜻蜓轻浅的足迹。完全是无意间灵感,不经心手的描画,一曲蓝色序曲便潜到藻叶相间的水下寻鱼儿嬉戏,后又逐波欢快而行。我的蓝,你看到我额角上有生命的亮泽了吧,你看我现在的笑完全是出自内心的喜悦,一点也不牵强,一点也不夸张。我从没有感觉到秋风比春风还要轻柔,从来没有有感觉到生命里的欢愉是这样的味道。我的笑再也没有虚伪的成份,我的笑是笑给你看的,是因为你的存在。

蓝是海底深处的一枚珍珠,经过千尺深海的距离,我依旧看到她闪耀的光华带给我无尽的快乐。蓝是夜幕里最边远的星光,经过万万尺高空,我一眼便能把她认出来。蓝是我的知己,是我多年坦白的心藏。蓝的柔丽不张狂,蓝的和谐与外在的美,蓝的深沉与富涵,我已经倒在蓝的怀里,不发出一丝的声响。蓝可以带给我惊喜的瞬间,也可以带给我思念的绵长,甚至可以带给我情爱的温暖,带给我最忠实的依靠,带给我理想的追随。

蓝,我愿意以百倍好过我自身的美丽,我愿意以千倍超出我的财富,我愿意以万倍强过我一切的世间拥有,换取我在你心里永恒驻足。我愿意用我的虚荣,用我的巧舌,用我的俏语,用我的温情,用我的爱情,折换你的信任,让你时时刻刻在心里想着我,默念我的名字,把我写进你日记的文字里。让我枕藉着你做一个长及一生的大梦,请求你不要催促我醒来。蓝,流水带去岁月,带去花颜,留下苍颜。可是,蓝,只要你存活在我的生命里,我便能青春,只要你触一下我的生命,我便能荣耀。我求你,哪怕是带着仁慈的宽容,请在我的身边驻留。

我的蓝,凝注在勿忘我的花瓣上,我的蓝,沉醉在水晕上妖姬的倒影里,我的蓝,在玲玲珑珑意韵的江南小桥边,我的蓝,在千里之外的山色背后,我的蓝,在凉风初透的纱窗上,我的蓝,在枕边泪雨凄离的睡梦里,我的蓝,写在思念的长亭间,我的蓝,在星星稀寥的夜空深处,我的蓝,在那只注满清酒的杯盏里,我的蓝,在阑珊没落灯火斯人眼里等待处,我的蓝,在掠空而过传音的雁的鸣叫里,我的蓝,在沉淀于碧眼里诚心诚意的陪伴里。

浓绿万枝红一点,动人****不须多。而我只需要那一抹蓝,那是我的蓝。蓝,如果你是初秋轻瘦的一茎花,那我会是一滴浓露,拥着你可怜的身体,给你光明与希冀,我会陪着你的败落,到泥土里一样寻我们永恒的爱。如果你是忧郁,我会是轻烟,挺举着你上到宇宙苍穹的最顶端,化作一片镶贴在天空中的蓝,从此,我浮游在你的身旁。蓝,如果你是那孤舟,我化会作轻风,把你带到我的岸边,我不忍心看到你心漂万里,不忍心看到你与稀雨狂风斗争,不忍心看着你在秋寒冻结的冰河里进退两难。蓝,如果你是那洒洒落落的月光,我便是那溢香的梨花,在溶溶的院落里,静等着你今晚的来临。深秋结着的惆怅,尽在今晚与你诉语。

梧桐落,又还秋色,又还寂寞。醉倚栏杆,心潮起伏,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蓝,你顾忌这世上最剧烈的东西不得长久,可是,我却恰恰与你相反,我情愿与你今生来一次热烈的拥抱,然后化作灰烬,化为蓝色的粉沫,融化在你的世界里,然后我们会变作浴火重生的凤与凰,非要把今生的不得改写成今生得尝所愿。何苦如此醒也无聊,醉也无聊。

我心中的蓝,是一条鲜灵的活水,是青水白石何离离。我心中的蓝,性情单纯,简单明快。突然间就扬起笑,突然间又撅着嘴。说背一柄长剑,便潇洒笑傲江湖去了。让我担心她单薄的身影站在江湖风雨飘摇里。我心中的蓝,温存可爱,善解我心,她可能会站在湖边发呆地看着轻漾的水波,她可能跪倒在秋天的`阳光里不发一语,她呼吸山野里的清风夹带的花香,转眼便循着香径闯到田园诗人笔下的桃园里逍遥,她可能寻找一片月光,钻进梅心里醉咏忘归。让我欢喜让我忧的蓝,我心里千百遍唱不尽爱宠的蓝,又让我牵肠挂肚不食不寐的蓝。

我恋上我心里的那一抹蓝,情至痴,始于真。蓝色幽光里,让我的神魂久久地注视,久久地流泪。心思为之缒绻徘徊,走不出蓝色的烟幕。只要有蓝的陪伴,即使垂垂老去,别无遗憾。有蓝在侧,时光即使溜得很快,幸福也会向我转身。虽然蓝带给我的只可能是一种幻想,我愿意在这种幻想里沉沉地入睡一千年,哪怕时光飞到千百年之后,我的心意依然会因蓝而生情,因蓝而得意忘形。蓝已经渗透到我的骨血与情绪里,当我被压迫被冷落时,在蓝的浸润下,心便慢慢地得以舒放。最解我心意的是蓝,最疼爱我的是蓝,最在意我的还是蓝。

在蓝的面前,我变得安静温恬。我不再退缩,不再小心地掩饰自己自怜的伤口。曾经,我明知道自己落入俗套,我所有的表情都带有应付的性质。变化得连我自己都无法辨识自己的模样,只是在我认识了蓝的那一刻起,喜欢上蓝,蓝向我招手,我便从浊雾里走出来,靠近她。我早已厌倦了身边一切的虚伪、变态与疯狂,我几乎是伸手恳求蓝带上我去她的世界里寻纯真的理想与单纯的快乐。

碧空万里,那不是我的蓝。海面万里,那也不是我的蓝。我的蓝,淡泊悠远、田园情调。我的蓝,堂皇富丽、气象高华。我的蓝,超凡脱俗、风趣幽默。我的蓝单等我去发现,等我走近与她结一段不解的缘。我用一生的时光一腔的追念,终于等到她一分钟的出现。我小心翼翼地侧耳倾听内心的幸福。感觉她近在咫尺,近的可以感觉到她的呼唤她的体温,虽然伸手未曾触及到她,可是,她与我不离不弃,她就在我的身边。

我心里充塞着沉密的灼灼情思,我的蓝,有丰盈之美、青春之美、别致之美、气质之美、品格之美,这些都令我眩目、冲动,直至流泪,直至沉陷。我的蓝,辽阔时可以占满宇宙,纤小时就在我的指尖上晃荡。蓝,谁让我今生遇到你,你是我永远眷爱的颜色。你是我的精神皈依,请你相信,我已经把我的灵魂毫无保留地赋予了你,在你蓝色的网幕中我愿意做一只被你吸附的温驯的昆虫。

篇12:我看袭人的经典散文

我看袭人的经典散文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巨着,其文学价值不用多说了。故事中场景之大、人物之多就更不用多说了,如叛逆放荡的宝玉、柔美娇弱的黛玉、聪明霸气的凤姐,个个生动逼真。然而,在我看来,还有一个角色也不容忽视袭人。

袭人,是宝玉房里四个丫环之首,并深得宝玉喜爱。她原名蕊诛,从小因家贫而被卖到贾府,起初服侍贾母,贾母喜袭人心地善良,恪尽职守,便将她给与了宝玉,后一直在宝玉身边,并对宝玉有深切的感情,而最终却被嫁给了戏子蒋玉菡。

袭人对人和气,处事稳重,工作认真,富有心机。她作为宝玉身边的贴身丫环,不仅担有照顾好宝玉衣食起居的责任,更是受贾府家长之托肩负引导宝玉远离世俗、步入仕途之重任,生活上,袭人可敬可爱,温柔敦厚,对宝玉的.照顾更是无微不至,面面俱到。并且,她为人和善,从不对小丫环指手画脚,连小红等人都对她平等尊敬,说明她为人谦和;她也不爱与人纷争,第58回中,那干娘来吵,她却叫麝月道:我不会和别人拌嘴。

袭人在贾府虽为丫环,但却能处处为大家着想,宁可自己吃亏,她曾为李嬷嬷开脱,主动承担责任。而且宝玉有不顺心的事,大都是由袭人帮助解决的,可看出她机灵聪明。因此,也有人说她太过机灵,心机太重,并且卑躬屈膝,被奴性化,而我却认为这是因为她出身贫寒,地位低下造成的。在大观园里虽受众人喜爱,可终究还是个丫环,她为了保护自己,所以,不敢反抗,城府深重。

而她对宝玉的情感,却又是深切勇敢的,虽是主仆关系,她却深爱着宝玉,以至在她嫁给蒋玉菡时想到以死抗争,从而可见其对宝玉的专情。她不同黛玉,不是宝玉精神上的知己,也不同宝钗太过现实,而是恰好处于中间,以一个陪伴者的身份,陪宝玉走一遭。她为人温和,无论是晴雯,还是李奶奶,她都处处忍让,而她的底线却在宝玉,在57回中,宝玉被紫鹃诳的发了疯,袭人急冲冲地到潇湘馆,劈头就质问紫鹃,连在吃药的黛玉都冲撞了也顾不上,可见其用情之深。

对袭人的说法褒贬不一,众说纷纭,可我认为,她是《红楼梦》中最有血有肉的人物之一,她可以细致入微,也可以保全大局,她可卑躬屈膝,也可为爱情义无反顾,她可天真烂漫,亦可成熟稳重,她就是我眼中最好的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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