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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学研结合推动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
作为一家高科技企业,华中数控公司一方面依托华中科技大学和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抢占高档数控系统的'技术制高点,另一方面与机床生产企业密切产学研合作,服务于国民经济重大装备的需求,寻求自主创新技术应用和验证的机会.
作 者:陈吉红 作者单位: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刊 名: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 PKU英文刊名:CHINESE UNIVERSITY TECHNOLOGY TRANSFER 年,卷(期): “”(10) 分类号: 关键词:高校科技成果产业化问题的思考
高校科技产业是科技成果转化的一个重要途径,如何在保证校办科技产业快速、健康发展的同时,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是本文着重探讨的问题.
作 者:林金钟 徐海燕 作者单位:山东科技大学 刊 名:煤炭经济研究 PKU英文刊名:COAL ECONOMIC RESEARCH 年,卷(期):2007 “”(10) 分类号:G64 关键词:高校产学研结合机制创新研究论文
【摘 要】高效科研成果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但许多科研成果仍未得到有效运用。本文分析了目前产学研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动产学研合作的对策,指出高校、政府和企业在产学研合作机制中应起到的作用。
【关键词】成果转化 产学研合作 机制创新
产学研合作起源于1862年美国颁布的《莫里尔法案》(Morrille Act),此法规定获赠土地的大学有义务从事农业和机械业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并培养相应的人才。之后又通过《赫奇法案》(Hatch Act)和史密斯-雷佛法案(Smith-Lever Act),都以配套经费的方式,强调大学应配合企业需求,进行相关应用性的研究及实验。自美之后,世界各国相继推出相关产学研合作政策,致力于推动产学研合作。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我国从1985年至今已拥有专利成果300余万项,发明专利申请量居世界第四位,但专利成果的实际转化率不足20%。中国高校每年的科技成果量在6000~8000项之间,但真正实现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的不足1/10。目前在产学研合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只愿做论文不愿做转化
目前我国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对形成的科研成果只愿意做论文,不愿进一步考虑和进行成果的转化工作。因为从事基础性、前瞻性研究,可以使科研人员自由探索,发挥其探索精神、满足好奇心,又可以取得科研成果――论文或研究报告,更主要的是这样的研究没有风险。但若将科研成果转化,就会面临两大难题。一是时间长,所需投入大。就自然科学来说,从基础研究到开发中试、从出成果到实现商品化,需要很长一段时间,而且转化中各环节的投入是呈几何级数增长的。一般而言,研究、开发、商业化生产的经费投入比为1U10U100。也就是说,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代价是递增的,需要的资金支持越来越大。资金投入的有无与强弱往往是成果转化能否成功的关键。由于科研院所基本上没有能力独自实现成果的中试和转化,从而造成了大量“半成品”待字闺中。二是科研成果转化风险大,从基础性研究到开发、转化,这中间的每一个阶段、每一个台阶都充满了风险,被称为“死亡之谷”,而科研人员本身还不具备承担风险的能力,相关政策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社会还需营造一种宽容失败的氛围。这也是不少科研人员为什么不愿“往前跨一步”,仅仅满足于发表论文、评职称,津津乐道于成果通过鉴定、达到了“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的一个重要原因。
2.利益分配问题
在一些产学研合作的案例中企业积极性很高,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的技术也具有先进性和可行性,但合作的过程却比较艰难。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产学研合作中各方的利益不能得到很好的处理,各方对技术价值的认可有较大分歧,预期收益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合作初期各方都有积极将成果转化的热情,容易达成协议,但随着合作项目的进行,在看得见的利益或风险越来越近时,常常会发生不愉快,使得合作各方分道扬镳。不能处理好双方的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就会使参加合作的组织不仅不能赢得应有的利益,还可能由于内部人员的流动而导致更大的利益损失。
二、原因分析
笔者以为,造成目前一方面大量的科研成果“待字闺中”,另一方面,企业的创新需求又难以满足的状况,主要原因在于:
1.对高校及科研人员的评价体系不利于成果转化
由于体制等方面的原因,目前对高校和科研人员的考核评价机制有一定的片面性。高校科技成果的价值是以获得经费的多少,发表论文的数量,所获奖励的级别等指标来确定的。而有些科研人员为企业解决了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问题,甚至产生了很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却不能作为科研成果参与考评。这种还停留在改革开放初期阶段的考评体系,导致科技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降低,很多成果只能“锁”在“书柜”里。还造成了科研中不必要的重复浪费,影响了我国科技实力的整体提高。
2.缺少产学研结合的平台
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合作创新的体系尚未形成。政府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也有待完善。政府的支持力度不大,成果转化为技术的市场控制和协调能力不足。更为重要的是,供需双方缺乏有效的沟通媒介,高校还不能通过经常的渠道了解企业的创新需求,以至于科研成果的实用性较差。
三、产学研结合的机制创新思考
创新体系就如同一个链条,这里有政策、有高校、有科研单位、还有企业等多个创新要素,每个要素都是不可替代的,关键要使各个创新要素有机结合。
1.更新科研观念,改变目前的评价体系
高校不仅是教授知识的机构,也是创造知识和新技术的机构,聚集大量人才、资源。高校和科研单位要发挥优势,更新科研观念,提高对科技创新的认识,根据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技术发展,围绕市场需求进行科研选题,全方位的考核科研成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了解企业的需求,使研究更有针对性,鼓励科研成果的'转化。在项目管理上,重视下、下游的衔接,增强开发研究;鼓励课题和经费来源多元化。
2.建立沟通平台,加大政府投入
政府在建立健全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的同时,应着力打建企业与科研院所交流的信息沟通平台,缩小科研目标与社会需求的差距,使科技活动从源头上就能与社会需求相结合。目前我国的企业除少数国有企业外,大多处在成长期,整体看还很弱小,自主创新能力薄弱,接纳科研成果的能力有限。但随着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企业对科技进步的认识、对科技需求的增多,科技成果转化难的现状将会得到改变。
通过加大财政投入、税收优惠等途径增强政府的支持力度。增加政府投入是迅速提升科研实力的重要途径。中央财政投入集中在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而地方财政投入的重点应重点集中在应用研究方面。完善财政扶持奖励政策、创新基金、留学人员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加大对工业企业技改项目的财政贴息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的乘数作用,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开发和产业化投入。
3.构建利益与风险共担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产学研合作是一项高风险和高收益并存的活动。应当逐步建立起产学研合作利益与风险共担的责任制度,实现分层次、分阶段分解风险责任。从降低风险的角度考虑,企业可以把高校和科研机构向生产领域和市场方向推进,鼓励全方位的长期合作,在分配中减少先期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技术入股等分配办法,将高校和科研机构应得的报酬与合作后的经济效益挂钩,减少企业的风险压力。高校和科研机构也可以把企业向研究开发的源头方向推进,让企业尽早参与研发,分担研发费用和研发风险,真正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因此,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在产学研合作中不仅要有获取利益的意识,也要有风险责任意识。
参考文献:
[1]孙云飞,陈风,徐英辉.高校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对策研究[J].新学术,,(3).
[2]任秀华,郑晓齐,李汉邦.高校产学研合作的现状及启示[J].黑龙江社会科学,2007,(2).
[3]李霞,毛学联,盛怡,王露琰.产学研成功合作创新研究述评[J].价值工程,2007,(8).
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建议论文
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转移,服务西部大开发,促进我国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是国家科技计划的重要内容。但由于各种原因,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缓慢,尤其是向西部地方转化科技成果的力度不大,效益不明显,没有充分发挥高校在西部大开发、推动西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作用,必须尽快改善。
一、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战略价值
(一)西部地区在我国占有重要位置。我国西部地区包括陕西、重庆、贵州、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广西、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等12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土地面积681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71%;人口约3.5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28%。西部地区土地辽阔,人口众多,煤气油等自然资源丰富,战略位置重要,但大多处于经济落后地区,急需加快开发。国家高度重视西部地区建设发展,把加快西部发展作为国家重要的战略发展目标,加以重点建设。
(二)西部地区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提供了施展空间。我国西部地区地大物博、人口众多,自然资源、矿产资源丰富,基础设施好,是国家“三线”建设时期的主要基地,为后来西部地区工业、农业、科技、交通、国防等快速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为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落地提供了广阔的施展空间。
二、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我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主要面向一线大城市和东南部发达地区,较少向西部地区转移。我国北上广深、江浙一带等东南方经济发达省市较早前就意识到科技对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一方面积极与高校加强联系主动沟通,同时为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户建桥修路,营造良好环境,提供优质资源,从而使高校科技成果能顺利落地取得显着效益。而广大西部地区,由于受观念、资金、环境、政策、人才、成本、交通、资源等的影响和制约,高校科技成果难以在较短时间内转化,加之缺少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倾斜和激励政策,高校科研人员对在西部地区转化其科技成果积极性不高,兴趣不大。
(二)缺少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激励政策。完善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能够鼓励科研人员将其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但由于国家对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转化的推广重视程度不够,还没有形成明确的激励转化政策,各高校也缺少相应的配置措施,西部地方政府也缺少吸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的优惠政策。导致目前高校对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移缺乏信心,高校科技人员也缺乏向西部地区转化科技成果的积极性和兴趣。
(三)西部地区缺少接收、消化吸收高校科技成果的良好环境。我国广大西部地区大多处于经济欠发达,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相对较差,思想观念落伍,接收新思想、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能力较弱,知识产权意识不强,还没有形成系统、完善、规范、合理的科技成果转化的体系机制,缺乏引进吸收高校科技成果的规章制度和激励政策;对如何引进、消化吸收高校科技成果缺乏经验;科技成果引进落地后如何开展后续工作,如何保护知识产权等缺乏一套系统完善的管理体制。另外,在引进高校科技成果时没有充分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和企业的实际情况,从而导致科技成果引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
(四)缺少各类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落地的专业中介服务机构。专业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是连接高校与地方政府、企业的桥梁和纽带,高校科技成果只有通过中介服务机构牵线搭桥,才能实现产业化并取得效益。而当前高校与西部地区对接中缺少这样的专业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科技人员、地方政府、企业等有关部门及人员缺乏沟通,缺少信任,花费了大量精力和时间但未取得预期成效,降低了科技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的积极性,不利于科技成果在西部地区的转化推广。
三、加快推动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高度重视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重要性。我国西部地区疆域辽阔、人口众多、自然资源丰富,战略地位重要。西部大开发是国家中长期规划战略部署的重要内容,而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移,是实现西部大开发、加快推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支柱。为此,《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明确提出要加强西部地区科技发展,让科技成为助推西部现代化的锐利武器。高校作为引领社会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排头兵,理应在加快推动西部大开发、实现西部现代化过程中发挥领头羊作用,而高校科技成果优先向西部倾斜、转移,就是发挥这种作用的重要表现形式。
(二)尽快出台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激励政策。国家要在宏观层面出台鼓励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激励政策,如优先安排面向西部的专项科研项目、对向西部转化的科技项目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建立西部项目投资风险资金、免征科技成果专利使用费、“蓝火计划”中设置有专门面向西部的项目等;高校要尽快出台一系列鼓励科研人员将其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优惠政策。依照“京校十条”文件,在科研人员的成果认定与知识产权保护、成果转化收益奖金比例、职称评定、科技成果计算、项目申报以及工资待遇、职务晋级、评优评奖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三)西部地区应尽快营造出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良好环境。一是西部地方政府、企业要成立专门的科技成果引进机构,专门负责高校科技成果引进和管理工作;二是要尽快出台一系列引进、保护高校科技成果落地的制度政策和激励措施;三是简政放权,减少项目审批手续,促使高校科技项目快速落地,尽快实现产业化;四是要在土地、税收、资金等方面给予优惠;五是建立专门的工业园区,筑巢引凤吸引更多高校科技成果项目落户,并及时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
(四)尽快建立完善高校科技成果向西部地区转化的专业科技推广中介服务机构。一是由国家有关机构(如科技部、教育部、中国科协等)成立专门的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二是由各高校、科研院所成立相应的科技转化中介服务机构,设立科技特派员岗,专门负责本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同时向地方政府机构输送科技管理干部,加强与地方政府企业联系沟通;三是由社会有关部门及社团组织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以第三方身份参与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四是西部各省市县也可以成立相应的机构,从而形成不同层次的社会化、网络化的科技成果推广中介服务体系,使高校科技成果能及时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西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提升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
★ 产学研协议
★ 征文农产品产业化
★ 推动的近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