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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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篇1:宜昌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宜昌市统计局公布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9474元(3290元/月)。昨日,宜昌市社保征稽局根据规定,发布了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参保单位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最低数为1980元/月,封顶数为9870元/月(缴费工资基数保留到十元),而度的职工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保底数为1660元/月,封顶数为8280元/月。

缴费基数核定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严格遵循“两表两签字”的原则据实申报。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难以集中签字的,可实行职工个人单独签字,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收集留存备查,同时向市社保征稽局书面说明情况。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本核定年度内不予更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应由职工个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由此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按规定填报《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并经职工个人签字,同时附相关资料。对新增参保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开始申报缴费,以当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在申报的次月核增;对参保人员减少的,核实资料后,在申报的次月核减。

[宜昌20社保缴费工资基数]

篇2:宜昌社保缴费基数

宜昌事业单位社保缴纳比例是多少?最新宜昌社保缴费基数,20宜昌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是多少,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2017年宜昌五险一金个人缴纳比例。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新标准,新标准执行时间持续至2017年6月30日。

新标准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共有九个缴费档次,最低标准60%为年缴费5193.60元/年,最高300%为25968.00元/年,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需求自行选择9档次中其中一档缴纳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10%及5.5%两档,10%为4424.40元/年,5.5%为2476.68元/年 。

据市社保征稽局工作人员介绍,灵活就业人员续缴社保费时段由缴费人根据本人上次已缴费时段自行选择缴费时段续缴。原则上一年一缴,在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之间均可缴纳,但不能超过次年6月30日。新标准7月1日出台后,基本养老保险最长可缴至2017年6月;基本医疗保险最长可缴至6月。

凡正常续缴人员可直接至三峡农业银行城区各营业网点缴纳社保费用。特殊人群:首次参保缴费、中断缴费需补缴、社保关系异地转入后首次缴费、从单位转出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享受失业金期满后首次续缴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续缴医保费至规定年限共六类人员均在市人社部门社保经办大厅 29、30、31、32号窗口咨询、核定后,持核定单到市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缴费,缴费后系统自动到账,无需返单。

中工网讯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市自207月1日起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60元提高到105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920元提高到1010元。

同时,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也作了相应调整:年6月1日后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576元提高到630元。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发照时间在2016年6月1日后 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2016年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16年6月1日后 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16年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齐鲁网东营7月5日讯 日前,广饶县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到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手续,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0月31日。详情可以登录广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广饶公共就业人才网进行查询。

申报范围为广饶县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中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 4050 人员;夫妻双方失业人员;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已在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不享受社保补贴;2、初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女不满45岁、男不满55岁且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已满3年的,不再享受社保补贴。

申报需提报资料:

1、《广饶县灵活就业人员登记认定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原件及复印件;

3、《失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12月前失业的人员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

5、社会保险费缴费票据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在农业银行开设的银行卡复印件 ;

7、其他证明材料。如夫妻双方下岗的提供结婚证、单亲家庭提供单亲证明及子女出生证明、残疾人提供残疾证、低保户家庭提供低保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记者从宜昌社保征稽处获悉,城区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将于7月正式开始,届时用人单位申报社保将启用新的缴费基数。同时,城区度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新标准出台,从7月1日起按新标准执行,执行时间为207月1日至206月30日。

据了解,参保单位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为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宜昌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为28697元(2391元/月),凡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1440元/月;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计算缴费工资基数,即7200元/月,高出300%以上部分不作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缴费基数以元为单位,保留到十位,十元以下四舍五入。

参保单位需在8月30日之前,下载20缴费基数申报表及参保人员信息,核对本单位应申报职工人数。网报单位可直接在网上进行年度基数申报。凡在6月30日前未办理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的单位,须先办理今年社保缴费申报结算,次月才能办理新一年度的参保职工增减变动申报手续。

市社保征稽处提醒,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违规申报缴费基数单位的责任追究,对于按低基数倒算申报(为节约支出成本违规“就低申报”)的单位,一经发现,将进行重点稽核。同时,职工本人必须在《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上签字,严禁他人代为签字,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不予更改。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分九档缴费

据了解,宜昌市统计局公布我市20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8697元。以此为依据,年度城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档次仍设有九档,即: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年缴费标准分别为3444.00元、4017.60元、4591.20元、5164.80元、5738.40元、8608.80元、11479.20元、14349.60元、17217.60元,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档次。

[最新宜昌社保缴费基数]

篇3:宜昌社保缴费基数

基数申报时间

,城区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其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时间为7月11日至8月31日。缴费工资基数实际核定年度为207月1日至6月30日。新参保人员参保登记注意事项,年《社会保险登记证》验证和基数申报工作结束后,参保单位于次月开始申报新参保人员,新参保人员中需要进行补费的(例如某单位8月份进行验证、申报,9月办新增人员但需从7月份进行补缴)。

另外,凡参加宜昌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省在宜单位,其退休费不在城区社保基金中支付的,均应于2015年12月1日至31日将本单位退休人员本年度的基本养老金发放情况报市社保征稽局。逾期不申报而导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损失的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承担。

缴费基数核定

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申报核定严格遵循“两表两签字”的原则据实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难以集中签字的,可实行职工个人单独签字,单位劳资或人力资源部门收集留存备查,同时向市社保征稽局书面说明情况。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一经核定后,本核定年度内不予更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申报表》应由职工个人签字确认,严禁他人代签,由此产生的社保纠纷由参保单位负责。

参保单位应于每月1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到市社保征稽局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按规定填报《湖北省单位在职职工增减申报表》并经职工个人签字,同时附相关资料。对新增参保人员,从签订劳动合同当月开始申报缴费,以当月实发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申报,在申报的次月核增;对参保人员减少的,核实资料后,在申报的次月核减。

市社保征稽局特别提醒: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即将实施,为有效维护相关参保人员合法权益,确保退休时其待遇不受损失,各单位应如实申报社保缴费基数,并经职工个人核实签字。参保单位缴费比率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及缴费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20%,职工个人缴费比例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8%,职工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缴费比例1.5%,职工个人缴费比例0.5%。工伤保险:按行业实行差别费率,由参保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其中,一类行业0.5%,二类行业1%,三类行业2%,机关事业单位0.8%。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费率0.8%,职工个人不缴纳。大额医疗保险:由参保单位按每人每月8元的标准缴纳。其中,单位缴费工资基数为本单位上年度(自然年度)全部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单位人均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额,个人申报的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按60%核定,高于300%的,按300%核定。严禁参保单位按60%低基数倒算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一经发现,市社保征稽局将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重点实地稽核。

[宜昌2016社保缴费基数]

篇4:社保缴费基数

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6463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9389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524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3878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585元。

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七、个人委托存档的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金额:

(一)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292.6元、失业保险费77.56元。

2.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775.6元、失业保险费46.54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17元、失业保险费31.02元。

4.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人员,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55.1元、失业保险费5.17元。

(二)医疗保险

不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316.68元;享受医疗保险补贴人员,个人月缴费为45.24元。

[20社保缴费基数]

篇5:社保缴费基数是什么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简称社保缴费基数,是指社会保险参保人一个年度内缴纳各险种计算的基数。其由用人单位申报,是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计算依据。一般社保缴费基数越高,可支配使用的医疗费用就越多,退休时领取的养老金就越高。因此我国各省市社保机构每年都会社保缴费基数进行核定,避免出现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瞒报、漏报、少报缴费基数事情的`发生。

社保缴存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费用基数是以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确定,职工缴费基数是以职工本人工资确定。但在实际操作中,是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还有上限与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一般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记入缴费工资基数。缴存每年确定一次,且一旦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最后说明一点,部分城市某险种缴费基数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例如广州失业保险与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为广州最低工资。

篇6:社保缴费基数随工资上调

社保缴费基数随工资上调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专家认为,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实际情况,但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1、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此外,山西、陕西、成都、乌鲁木齐等地的社保缴费基数近期也进行了调整,均比有所提高。以乌鲁木齐为例,新疆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9591元,月平均工资4132元。按此确定,乌鲁木齐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2479元,上限为12396元,比分别提高了189元、945元。

事实上,早在今年年初,天津、重庆、福建、江西等地已经开始执行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其中,20天津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812元和14058元。按此测算,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上调282元,上限则上调了1278元。

2、低收入者称收入“被下降”

按照现行规定,职工本人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缴费;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缴费,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也不记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这意味着,对于工资达不到平均工资60%的职工来说,要按照高于本人工资的基数进行缴费。也就是说,在平均工资和缴费基数连年上涨、而个人工资没有上调的情况下,这部分人的实际到手工资是变少的,不少网友因此感叹自己的收入“被下降”。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褚福灵在接受 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保缴费是与参保者退休后的待遇相关的,只有达到了一定的缴费水平,才能达到较好的`待遇水平,如果缴费水平过低,则其养老金水平仍然较低,

也就是说,缴费水平要随着平均工资的提高而提高,未来的待遇水平也会跟着提高。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则对 记者表示,各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主要是基于上一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但社会平均工资的统计范围主要为规模以上企业人员的平均工资,农民工等低收入群体并没有纳入进去。缴费基数上调后,低收入人群的社保个人缴费比例会更高,这对低收入者是不利的,也可能会加大企业的缴费负担。

目前,中国社保由单位和员工个人共同缴纳,五项社保的具体缴费比例各地有所区别,但大致分别为养老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个人工资的20%和8%;医疗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10%和2%;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分别缴纳约2%和1%;生育保险:单位缴纳约0.8%,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单位缴纳约2%,个人不缴费。

3、中位数可否代替平均工资?

在争议声中,平均工资这一用来确定社保缴费基数的参考值,其自身的合理性也受到一定质疑,不少网友认为自己“被平均”了。

事实上,国家统计局以及一些地方统计局在发布平均工资数据的同时,都指出了用平均工资数据反映个人工资水平的局限:由于工资分布是典型的偏态分布,即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会低于平均工资。

那么,在平均工资之外,有没有更合理的数据,能够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的实际情况?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张车伟对 记者表示, 在收入差距比较大的时候,平均工资可能没有中位数更能代表均值。

北京师范大学收入分配改革研究院执行院长李实此前也对 记者分析,在收入差距较大的情况下,平均工资并不能反映差距的问题,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实际情况。

记者注意到,早在,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司长冯乃林在接受媒体专访时就指出,工资统计中的问题就是现在平均工资的数据不能够充分反映出差异。“我觉得除了平均数,如果我们能够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工资水平众数’,可能更容易被公众理解。”

但冯乃林同时强调,如果要计算中位数或众数,需要每一个单位的每一个人的工资来计算。而按照程序,工资统计数据在每个企业都是作为一个整体将工资总额和职工人数报上来的,所以目前的条件不允许我们计算这两个指标,所以只能用平均数。

“工资中位数在数学上实现比较容易,但根据目前的统计水平,实际执行可能比较困难。”褚福灵认为,根本上看,逐步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要通过加快收入分配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低收入者的工资水平,从而保障居民的社保缴费能力。

篇7:中山社保缴费基数

根据中山市统计局《关于公布中山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的通知》(中统字〔〕

46号)的规定,我市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2451元。

按照《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中山市补充医疗保险办法》和《中山市门诊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我市2015-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61.25元/人/月,门诊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12元/人/月,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调整为245.00元/人/月。

我局将从7月起按新的医疗保险缴费标准进行扣费。请广大参保单位及参保人相互知照,并预存足够金额以备扣费。

中山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5年6月

延伸阅读:

社保基数申报启动

近日笔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度全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

申报范围

社保缴费基数申报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按照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有关规定参保缴费的各类参保单位及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

申报时间

参保单位及职工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月1日至2月15日,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申报时间为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

申报方式

参保单位申报20社保缴费基数有“在线申报”“邮箱申报”“自助申报”“诚信企业申报”四种方式,其中以“在线申报”和“邮箱申报”两种方式为主。

参保单位缴费人数在20人以内,可采取“在线申报”方式;缴费人数在20人以上,可采取“邮箱申报”方式。若无法通过网上申报,可到市民大厅社会保险自助服务区进行“自助申报”。具备有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资质和管理规范的参保单位,可通过“诚信单位申报”方式直接申报2016年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应按规定及时申报缴费基数,并认真落实参保职工签字确认及公示制度,保证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公开、透明、真实。参保单位未按规定申报缴费基数的,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20号令)第八条和第三十条的规定处理。

灵活就业人员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仍分三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青岛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需调整比例档次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20日期间集中申报。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本人档案托管的春城劳动事务代理公司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报事项。灵活就业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2016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自动沿用其20选择的比例档次确认缴费基数。

七种特殊情况处理

1.参保职工上一年工资收入月数若不足12个月,其缴费基数按应发放工资月数计算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参保单位新招职工的缴费基数应按起薪当月(按劳动合同建立的起始月份确定)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起薪当月实际发放工资不满月的,应当折算成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3.单位派出的长期脱产学习人员、经批准请长假职工,保留工作关系的,以脱产或请假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工资基数。

4.单位派到境外、国外工作的职工,按本人出境(国)上年在本单位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次年的缴费基数按上年本单位工资增长率进行调整。

5.失业后再就业的职工,以再就业起薪当月的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其中,由原单位重新招回,有上一年度工资收入的,用上一年度的工资收入申报缴费基数。

6.参保职工因借调等原因在两个或两个以上有隶属关系的单位发放工资的,参保职工应当在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按其本人工资收入合并申报。各单位应分别核算应缴社会保险费,并由参保职工劳动关系所在单位合并扣缴。

7.无法确定缴费基数的,按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蓝大顺)

篇8: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2016年社保缴费基数7月份上调了,能拿到手里的钱更少了,不知道大家的工资有没有拖了国家的后腿,反正我是拖了。Anyway,7月开始各公司的人事又要开始做工资了,这个月的工资需要批量调整社保这一块的数字,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下怎样用Excel批量修改社保扣款数据。

下面截图,左边是员工个人社保扣款,现在需要对每个人的扣款数都增加50,增加之后的效果,如右边所示。

操作步骤:

第一,在任意空白单元格输入数字50。

第二,按下CTRL+C复制。

第三,选择A2:A10原始数据,执行“开始――粘贴――选择性粘贴”,打开选择性粘贴对话框,勾选下面截图的红框内的选项,单击确定,搞定。

1.“数值”:因为C2单元格的数据50,是没有边框的,勾选数值的意思就是说只把C2单元格的数值粘贴到A2:A10单元格区域,而表格边框属性之类的单元格样式不粘贴。

2. “加”:意思是将C2单元格的数值和A2:A10单元格区域的数值做加法运算。

[社保缴费基数上调]

社保缴费基数随工资上调

广州-社保缴费基数

安徽社保缴费基数

2023年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福建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2023东莞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2023年广西社保缴费基数公布

天津社保2023年缴费基数及缴费

黄山市社保缴费基数申报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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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社保缴费工资基数(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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