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高考志愿招生章程关键信息(共含11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边境牧羊”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高考志愿填报你应该看准招生章程7大关键信息
提醒,高考志愿填报时招生章程就是考生了解高校的一个重要窗口。考生家长容易将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章程混淆,虽然两者只是一字之差,但却有很大差别。招生简章中的内容没有经过审核备案,不具备规范作用,只能作为报考时的一般参考资料,其重要性远不如招生章程。
(一)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
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高职或专科),办学类型(如普通或成人高校、公办、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录取规则(如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及投档成绩相同考生的处理、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等),学费标准,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网址,其他须知等。
(二)招生章程如何查看?
招生章程作为高校向社会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必须向社会公示。根据教育部要求,各高校要在规定时间内(一般在每年4月、5月)将本校招生章程上传至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阳光高考”招生信息发布栏目及管理平台公示。大家可以点击“阳光高考”平台首页招生章程栏目,关注最新发布的高校章程。此外,考生还可以从本省招办下发的材料中查看招生章程。
(三)招生章程怎么看?
1.看高校情况。
解读招生章程,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院系及专业设置情况、师资状况、科研水平及成果、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及去向等内容。
2.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
3.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被高校提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的调档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各高校为了既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又保证招生质量,调档比例一般都在100%-120%之间。
4.看非一志愿录取方法。
很多学校的招生章程中都会写有这样一句话,“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际上,很多热门高校的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考生家长不要一看到这句话想当然地理解为该校招收二志愿考生,而是要查看其近三年的录取情况,看其是否招收二志愿考生,招收的比例有多少。
5.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可参看高校分配专业有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6.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两种方式: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外语成绩的具体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对语文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7.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的比例、对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信息,考生也要了解。
除了以上7条主要内容外,各高校还可能有其他方面的规定,考生和家长也要认真阅读。如果对招生章程的内容有疑问,请直接咨询高校招办。
高考志愿填报招生章程详解
一、什么是《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依法治招的重要体现,是高等学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公示制度的重要内容,是高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并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依据。《招生章程》的内容必须符合国家制订的法规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后不得擅自更改,高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招生章程》的内容
《招生章程》主要包括高校(含独立学院)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本科、专科或高职)、办学类型(普通或成人高等学校,公办或民办高等学校或独立学院,专科或高职学校)、招生人数、录取原则(如调档比例、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收费标准等。考生和家长应认真阅读想填报高校的《招生章程》,着重了解学校的录取原则等,特别要关注办学类型等信息。
三、考生如何查看并利用好高校的《招生章程》
填报志愿前,考生要认真阅读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对其中录取规则等问题加强研究和咨询,扬长避短,选择填报适合自己的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也可直接登录高校的招生网,查询有关高校的`《招生章程》。
由于《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当考生初步选择若干所高校后,就应当将这些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有的规定与自身的竞争实力相对照,将所有符合报考意愿和条件的高校集中在一起进行比较,不断调整、舍弃、替换,使之达到最佳选择。在正式填报之前,还要进一步查阅所要填报的相关高校《招生章程》,或者再具体向有关高校招办咨询了解细节要求,综合考虑后确定填报高校志愿。
答:用《招生章程》来指导高考志愿填报一般有两种方式:一为指导性填报;二为把关性填报。何为指导性填报?由于招生章程是高等学校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当考生初步拟定若干所(如平时水平在本科一般应考虑15~20所左右,即便专科一般也应考虑10~15所左右)高校后,就应当将这些高校招生章程中所有的规定与自身的竞争实力相对照,完全符合的也不要马上报,而是要达到最佳选择。什么是达到最佳选择?也就是考生及家长通过反复解读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可能会从中发现自身的.竞争实力完全符合规定的少则3~5所,多则7~10余所;这时候该怎么办?很好办,从中选择出自身的竞争实力与学校的竞争实力最佳吻合之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填报,其余的如 果合适可以作为非第一志愿填报,或者作为下一个批次的填报。
何为把关性填报?即在第一志愿与非第一志愿已经确定之后,但在正式填报之前,查阅相关高校的招生章程,完全符合的就可以马上填报,反之,就要不断调整、舍弃、替换,使之完全符合规定要求。这里的区别是由于时间上来不及了,不能做到最佳选择,只要一有完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就只好匆匆填报了。
切记:必须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规定为准,即便您明知高校招生章程中的有关条款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打官司也能赢;但仍建议您主动避之为上,万不得已才为之。
高考志愿填报——招生章程需要看什么
第一:看学校情况
首先我们了解学校的一个基本情况,办学性质、层次、办学规模以及收费标准、助学金和奖学金等相关措施。如果有分校或者有多个校区,就需要关注自己所报考的专业在哪一个校区上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印章是不是带有分校或者某个校区的字样。
第二:看加分政策
高考加分政策是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市招生部门具有一定的自主权来确实加分政策的适用范围,很多加分政策只针对本地区学校,外省市学校则不享受加分政策。在招生章程里会明确说明加分条款,有的学校在提档时承认加分,但是在录取时则不承认加分,按照考生的实际分数来录取。
第三:看投档比例
并不是说只要被投档就会被录取,教育部规定高校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应该控制在120%以内,其实现在平行志愿调档比例会控制在105%以内,如果考生选择不服从调剂,很有可能被退档。
第四:看专业录取原则
录取原则包括专业优先、分数优先和专业级差三种方式,具体使用哪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里说明。专业级差是很多人搞不明白的,举例说明一下,A大学在专业安排上按专业志愿分数级差进行录取,如果是第一志愿则不扣分,如果是第二至第三志愿就会减3分,第三志愿以后则不再扣钱专业级差分。比如说考生分数是550分,当第一志愿分数不够时去看第二志愿,那就需要在550分基础上减去3分,如果第二志愿分数也还不够的话就去看第三志愿,那么就是在547分基础上再减去3分,第三志愿以后则一直按照544的分数上进行检索。
第五: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一些专业对单科成绩是有要求的,这是特别要注意的,别到时候因为这个被退档。
第六:身高、性别等要求
有的专业会对身高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还有的专业要求必须是男生。也有规定男女录取比例的。
第七:体检、政审和年龄
有些提前批次的专业会有一些特殊的要求,这一定要仔细去查阅,去对照,确定好了字啊报名。
第八:学费、住宿费等费用
一些艺术类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学费很高,尤其是中外合作办学的第三学年和第四学年很可能会出现学费上涨的情况。这个事情要多加注意,根据自己的家庭情况来选择是否要填报该专业。
高招录取流程
一般包括七个环节:
1、投档,网上录取——市高招办通过网络将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传送到招生院校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投档比例一般不高于120%,招生学校审阅考生电子档案决定录取与否,电子档案包括考生登记表、体检表及综合信息。
2、高校招办阅档——高校在规定的时间内从网上下载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并阅读。
3、预录及补录——高校根据考生的成绩排名和专业志愿进行预录和预退,考生档案在计算机的控制下,处于同一批次所有招生学校在同一时间里,都审录同一志愿的考生档案,即同批录取学校都先审录第一志愿,结束后再同时审录二志愿考生档案,以此类推。结果通过网络传给市高招办。
4、录检——市高招办对结果进行检查审核,如同意则确认录取结束,有异议则传回高校商请复议,直至结果双方都接受,再确认录取结束。如需二次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
5、补录——在录取工作中,若各批次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根据情况将重新征集考生志愿。
6、打单——市高招办打印《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新生花名册,加盖市高招办录取专用章后邮寄给高校。
7、通知——高校填写《录取通知书》,与《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起通过邮局寄给考生本人。
高考志愿填报技巧
1、合理组合院校志愿。不宜全部填报高分段院校,也不必全部填报低分段院校。考生可以根据自己高考成绩、个人兴趣爱好、身体条件等因素,在有可能被录取的院校范围中,合理、有序组合院校志愿。一般来说,平行志愿填报按照“冲一冲、稳一稳、保一保”原则。
2、要将最想上的院校填报在平行志愿的前列。由于平行院校志愿是有先后顺序的,当考生填报的平行院校志愿中,有2所以上符合投档条件时,计算机系统会将考生电子档案投档到排序在前的院校。因此,考生要将最想上的院校填在平行志愿的前列。
同时填报的专业志愿不要过少。如果考生只报考某些院校的一两个专业,当考生档案被投档到招生院校后,就有可能因总分或相关科目成绩偏低、不服从院校专业调剂、身体条件受限等原因,面临投档后被退档的风险。
3、要积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平行志愿投档录取中,如考生因专业不服从调剂被退档,只能参加征集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如选择服从专业调剂,会增加被院校录取的机率,但也有可能会被调剂到不满意的专业。考生要根据自身实际,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来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信息
第一章 总则与办学概况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湖南省教育厅有关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在湘招生代码:4710国标代码:13041)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三条 学院拥有优良的办学条件和资源。学院占地面积近千亩,设有信息技术系、机械与汽车工程系、经济管理系、航空服务系、建筑工程系、基础教学部、继续教育处等五系一部一处,根据国家对职业技术人才需求的迫切程度,重点开设了25个专科热门专业(方向),学院共有来自全国10多个省市的在校学生六千余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本校招生政策,并领导和监督招生工作的实施,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处,负责制定本校招生计划、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做好招生宣传工作,并组织和落实招生录取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招生专业要求
第六条 学校面向全国15个省(市、区)组织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层次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招生规模为、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七条 学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第八条 招生对象:
1.参加高考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含中专、技校、职高毕业生);
2. 湖南省内应届优秀初中毕业生(五年制高职大专),学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第九条 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要求男生身高172cm以上,女生身高163cm以上,形象仪表尚佳,须先经学院面试后方可录取,优秀考生身高可适当放宽。除此以外,其他所有专业均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不符合标准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及规定,认真落实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原则,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合理。
第十二条 湖南省内考生在高考志愿高职专科批中的第一志愿栏内填报我院或5个并列第一志愿都填报我院,我院承诺考生在达到湖南省高职专科批次的投档线的情况下,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填报我院志愿时请考生参照今年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出版的《教育测量与评价高考生源计划专辑》,准确填写我院名称、代码及专业代码,填报我院志愿后,请及时与我院驻各地招生老师或学院招生办联系(电话:0731-8811,以便我院能及时录取)。
第五章 专业设置、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按照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专业设置: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电脑艺术设计、应用电子技术(通用航空飞行技术方向)、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工商企业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金融管理与实务、连锁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航空服务、旅游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
第十五条 奖学金、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省级奖学金外,学校还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为500~1500元/人。对于经济困难、学习成绩较好但又没有获得奖学金的学生,学校设立助学奖学金进行资助和奖励。
第十六条 国家助学贷款:家庭贫困的学生可申请助学贷款6000元/年。
第十七条 学校颁发的是全日制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长沙南方职业学院。
第十八条 招生咨询部门:长沙南方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公室,联系电话:0731-88120011。学校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含浦科教园。邮编:410208。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适用于长沙南方职业学院全日制统招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13541
校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民办
二、录取规则:
1、我院将按照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对社会公布其招生计划、专业及人数录取。
2、录取时我院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我院同意并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4、男女比例:无限制。
5、调档比例: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我院在各省(市)招生计划120%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6、外语语种:无限制。(但各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7、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8、录取方式:远程网上录取。
三、收费标准: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统一核定的收费标准。
四、凡被我院录取的学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山西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高职毕业证书。
五、联系方式:
地 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 邮 编:041000
联系电话:0357-3351155 3351166 400 712 2222
传 真:0357-3351100
网 址:www.vcit.cn
邮 箱:wyj6100@vip.sina.com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学院招生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和代码: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13279。
第六条 办学层次和类型:本科,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第七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
第八条 校区分布:青山湖校区,浙江省杭州市青山湖科技城胜联路168号;下沙校区: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2号大街1158号。
第九条 就读校区:统一高考录取的本科新生在青山湖校区就读,专升本录取的新生在下沙校区就读。
第十条 学科与专业特色:学院是一所电子信息特色突出,经济管理学科优势明显的独立学院。学院现有27个本科专业,分别隶属于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艺术学等多个学科,学科相互渗透,专业协调发展。学院具有完备的教学设施和优良的师资队伍,教学质量高,学风优良。
第十一条 历史沿革与管理体制: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是首批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之一,是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举办、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确认的全日制本科高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院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1—86919059。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五条学院面向全国1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第十六条学院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十七条学院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院将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十九条学院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加分后的成绩提档、录取(四川省少数民族加分项目最高分值为20分)。
第二十一条学院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供的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
第二十二条专业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投档分数按照“分数优先”方式录取,当等效投档成绩相同时,综合考虑相关科目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综合素质评价等因素来决定优先顺序;对于江苏省考生,采取“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学院为鼓励和吸引优秀考生,实行以下激励措施:
(一)学院每年推荐不高于2%的优秀二年级学生进入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本部学习,享受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学生同等待遇。
(二)浙江省第二批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1000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0000名者,学院确保其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
(三)浙江省第二批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名、理科排名全省前36000名者,学院确保其录取在前三专业志愿之一(限填满前三专业志愿的考生)。
(四)浙江省第二批报考我院的进档考生,高考总分文科排名全省前14000名者,学院确保其录取在前五专业志愿之一(限填满前五专业志愿的考生);理科排名全省前42000名,学院确保其录取在六个专业志愿之一(限填满六个专业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四条报考普通本科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考生的英语单科高考成绩应在100分(含,满分150分)以上,如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依次降分录取。
第二十五条 艺术(美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我院均采用招生省(市)艺术(美术)统(联)考成绩,不另行组织校考。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总分排序,统一划定分数线。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总分(按高考总分750分制测算)×50% + 专业成绩(按总分100分制测算)×7.5×50%。
第二十六条根据生源情况确需进行招生计划调整,学院向上级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的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进行公布。考生可登陆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第五章 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等事项
第二十八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应在学院规定的报到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在报到截止日前书面向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假,请假期限不得超过两周(从新生报到截止日起算)。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九条 学院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每学年初,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行预收,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专业学费16000元/生·学年,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专业学费17000元/生·学年,产品设计(艺术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设计、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19000元/生·学年,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专业学费21000元/生·学年。学年结束时,根据所注册专业及实际所修读的学分数结算。独立学院按实际办学成本进行收费,考生填报志愿时,应充分考虑自身家庭经济承受能力。
第三十条 青山湖校区、下沙校区住宿费以浙江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三十一条学院建立了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咨询电话:0571-88809111
咨询QQ:2368750694、2031477704、114108363(QQ群)
电子邮件: infozsb@hdu.edu.cn
通讯地址: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1158号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10018。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省级招生部门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为准。
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国标代码为13885;省级代码为6186。
第三条学校类型: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公办专科院校。
第四条河南信息统计职业学院办学层次为大专,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办公室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纪检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审核批准的.计划数执行。
第九条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省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学院通过招生简章和招生信息网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录取原则
第十条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1)教育部颁发的《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2)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省划定的录取分数线。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4、艺术类专业考生录取办法:艺术类专业录取使用省统考成绩,文化、专业分数上线后,按专业分数从高到低录取。5、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二条收费标准:学院各专业严格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豫发改办[20**]23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文科类专业3300元/年;理科类专业3600元/年;艺术类专业5600元/年;住宿费400元/年或600元/年;教材费600元/年(多退少补)。
第十三条奖励和助学政策。学院设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奖励措施。同时,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优秀学生享受在校生奖学金政策。
第六章 毕业文凭
第十四条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核及格或修满规定的学分,由我院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第七章附则
第十五条任何机构和个人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鑫苑路5号 邮编:450008
联系电话:0371-86121628(传真) 86129628
学院网址:www.hnisvc.com
招生章程的7点重要信息
1.看高校情况
解读招生章程,首先要了解院校基本情况,包括隶属关系、院校性质及层次、办学规模、院系及专业设置情况、师资状况、科研水平及成果、收费标准、奖学助学措施、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及去向等内容。
2.看加分政策
高考照顾加分由教育部统一划定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一定的自主权。一般来说,各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政策加分,只适用本地区的高校,外地高校认可与否由学校审查决定。所以,考生的加分是否管用,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高校的招生章程中的加分条款。
3. 看投档比例
不少考生家长误以为只要被高校提档,就一定会被录取,其实这是不对的。学校审阅档案后,少数考生档案会因各种原因被学校退回到省招办,即“退档”。教育部规定,普通高校的调档比例一般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120%。在大平行志愿填报背景下,各高校为了既顺利完成招生计划又保证招生质量,调档比例一般都不会到120%,一般在105%左右。
4.看非一志愿录取方法
很多学校的招生章程中都会写有这样一句话,“当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实际上,很多热门高校的第一志愿生源充足,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的可能性很小。所以,考生家长不要一看到这句话想当然地理解为该校招收二志愿考生,而是要查看其近三年的录取情况,看其是否招收二志愿考生,招收的比例有多少。
5.看专业录取原则
从分配专业的规则方面看,专业录取主要有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三种方式。(可参看高校分配专业有三种方式)高校具体使用哪一种方式,会在招生章程中明确。
6. 看单科成绩要求
高考录取时,有些高校对已投档的'考生在安排专业时有单科成绩的要求,主要有两种方式:1.单科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2.单科成绩必须达到某一分数标准。如外语类专业对考生外语成绩的具体要求,汉语言文学专业对语文成绩的具体要求,经济学类专业对数学成绩的具体要求等。
7.看身体条件及其他要求
招生专业对外语语种的要求、招收男女生的比例、对于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等信息,考生也要了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学院全称: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2566 北京地区代码:1116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办学性质: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网址:www.bibt.edu.cn 邮 编:065202
校 址:京东燕郊经济开发区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
二、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试成绩为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学校录取以志愿优先。第一志愿录不满时,可依次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①尊重考生专业志愿进行专业安排,②学校根据录取情况可对考生进行专业调剂,③若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4、艺术生按我院专业考试成绩或认同所在省(市、区)艺术联(统)考成绩。我院在外省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承认当地艺术类联考成绩;北京市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证方能报考我院。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5、外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
6、男女生比例要求:不限。
7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标准。空中乘务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4—184CM,女生身高162—172CM,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4.8以上,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不招收口吃、听力受限考生。学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退回原籍。
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按当年北京市物价局审批标准执行。
金融管理、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专业9500元/年,会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专业8500元/年,物流管理、体育运营与管理专业9000元/年,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10500元/年,计算机应用技术(两年制)专业11500元/年,空中乘务(两年制)专业14000元/年。
四、奖助学金政策
学校设有新生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最高额度可达8000元/年,同时学校还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采取了勤工俭学、缓交或减免学费等措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五、咨询服务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10-61595668 61595685 010-61590456(传真)
学院网址:www.bibtedu.cn E-mail:bjjzsjyc@126.com
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信息咨询
招生录取原则:
1. 学院成立以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成立以院纪检部门负责人为组长,有关部门 领导参加的招生工作纪检组,负责监察招生录取全过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学院录取通知书签发人:何乔锁 ,职务:院长。
2.学院招生计划分配参考师生比、生均教学行政用房和生均占地面积等办学条件,结合上年招生基数和计划完成等方面的情况,统筹调整招生计划。
3.学院普通高考录取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 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对进档考生以专业优先,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语文成绩高的考生。对口升学录取原则按照山西省相关文件执行。
4.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我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加分考生。
5.我院非外语专业只提供英语教学。
体检要求: 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审批备案的收费标准执行。
1.旅游管理、导游、景区开发与管理、旅游英语、应用韩语(导游方向)、旅游日语、宝玉石鉴定与加工、酒店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会展策划与管理、中西面 点工艺、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工程造价、市场营销、物业管理、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与信息服务专业学费4000元/年;
2.空中乘务专业 学费5200元/年;
3.人物形象设计、艺术设计专业 学费6000元/年;
4.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 学费5000元/年;
毕业证颁发:学生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山西旅游职业学院毕业证。
录取结果:学院招生办公室将及时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
学院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许坦东街29号; 邮编:030031
学院网址:
咨询电话:0351-7973221 7972696
传真电话: 0351-7973202
附 则:以上内容的解释权属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暨南大学招生章程
★ 求职信的关键信息
★ 宜宾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