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实践概念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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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实践概念的界定

篇1:论实践概念的界定

论实践概念的界定

随着社会的进步、科学的发展,实践活动的广度和深度较之以往有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现代科学技术在生产实践中的运用已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给人类增加了超越自然的能力.但是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从本质上来说并不是要制造人与自然的对立,而是为了在更深的层次上、更广的范围内与自然建立起统一和谐的.关系.因此,应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角度来重新思考实践概念的界定,突破以往仅仅把实践看做是“改造自然”的片面性理解.

作 者:刘锦东  作者单位:哈尔滨学院,黑龙江,哈尔滨,150086 刊 名:黑龙江社会科学 英文刊名:HEILONGJIANG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5) 分类号:B023 关键词:实践   人   自然   关系  

篇2:命运概念界定之我见

命运概念界定之我见

对于命运,古今中外不同的思想家有着不同的解释。运用马克思主义思维方式来思考,命运是指人的生命主体与其赖以存在的'环境在相互作用中所形成的生存状态及生命历程,其本质是主体的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表现为生存状态及生命历程。

作 者:蔡永宁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 哲学系,北京 100872 刊 名: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PKU英文刊名:JOURNAL OF NANCHANG UNIVERSITY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年,卷(期): 31(2) 分类号:B821 关键词:命运   概念   生存状态   生命历程   人与环境   相互作用  

篇3:“文化全球化”概念的界定

“文化全球化”概念的界定

【内容提要】随着全球化一词的提出,文化全球化一词也经常出现在各种媒体。对这一概念需从对文化全球化的理解,文化全球化的含义等几个方面来界定。另外,英语作为应用极为广泛的语种在文化全球化过程中其存在状态与走向也应予以关注。

【关键词】全球化/文化全球化/全球化文化/英语

【正文】

一、众说纷纭“全球化”

“全球化”(globalization)一词,是80 年代在西方报纸上出现的。90年代以后,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宣布“世界进入了全球化时代”。“全球化”一词被广泛地引用到各个领域,与此相关的概念如经济全球化、全球一体化等概念也随之而来。对全球化的理解也是众说纷纭,一般有以下几种理解:

第一,全球化主要指世界经济一体化,各个国家经济相互交织,相互融合,以至形成了全球经济整体。

第二,全球化不单指经济生活全球化,而且包括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全球化。

第三,全球化至今尚未有统一的界定。经济学家、政治学家、社会学家和文化学家都从各自的领域作出解释。文化学家多指商业文化、大众文化以及消费主义占领文化市场的世界现象。

第四,应当从更深层次上理解全球化的概念。全球化描述的是一种全球范围的深刻变化,这样的变化并不是新现象。从西欧资本主义在全球的扩张开始,国际分工与世界经济的形成,各种知识体系的形成,意识形态和宗教的世界范围的影响,到今天货物、服务、技术、资本、信息、人员的跨国流动与资源配置,都是全球化的表现(注:中国社科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学术动态课题组,《世界经济全球化研究现状》,载《人民日报》,8月22日。)。

不过把全球化的概念理解到这一层面是不够的。全球化可进一步理解为行为主体的发展并建立起全球网络这样的过程。

全球化含义的不同,对其理解也就不同了。有人提出:(1 )全球化是带有全局性、超国界、全球性的力量在行动。(2 )一体化带有制度趋同的意思,实际上不可能出现一个单质世界,所以可提全球化,不可提全球一体化。(3)不加定语的全球化是不准确的, 因为只有经济和科技全球化是一种现实趋势。其他如文化、宗教、政治制度、生活方式等虽有相互影响和吸收,但不可能实现全球化(注:张宝珍《经济全球化要研究的十大问题》,载《世界经济》,199期,第25页。 )。

二、文化全球化的意义

费孝通先生在描述20世纪的局面时说:“20世纪是一个世界性的战国世纪”,“未来的21世纪将是一个个分裂的文化集团联合起来,形成一个文化共同体,一个多元一体的国际社会。而我们现在的文化就处在这种形成的过程中”(注:费孝通《从反思到文化自觉和交流》,载《读书》,北京:三联书店,年第11期,第8页。)。 这种形成的过程,我就将之定义为“文化全球化”。“文化全球化”的提出具有深远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第一,它可以帮助我们认清狭隘的民族文化保护主义和殖民主义。

第二,它拓宽了文化分类的范围。

第三,它符合当今世界的发展变化,并对我们的建设事业有着现实的指导意义。

现代科学技术的高速发展,缩短了人们之间的时空距离,这为文化全球化提供了物质基础。而实现全世界的和平和共同发展的理想是这一过程的理论基础。

三、对文化全球化的认识

文化全球化是指世界上的一切文化以各种方式,在“融合”和“互异”的同时作用下,在全球范围内的流动。我们不妨将文化全球化过程中形成的文化共同体称之为“全球化文化”(globlized cultures)。对全球化文化特性的认识就是对文化全球化的把握。

第一,全球化文化不是某一种文化的'扩张和垄断,如人们担心的“美国化”、“中国化”。也不是世界上的主要文化,如“儒家文化”、“西方文化”。而是包括一切文化的整合体。

当今世界存在着各种文化群体,他们在世界融合的过程中为了维护各自的特征、自我肯定和认同不可避免会发生冲突,产生多种多样的担忧和抵抗。这些矛盾和冲突不是表现为某一两种文化的对抗,也不只是与主要文化有关。例如,“日本化”对韩国的威胁就要比“美国化”大得多。而柬埔寨更害怕“越南化”,斯里兰卡害怕“印度化”。各种“文化圈”,如“中华文化圈”、“基督教文化圈”,从某方面来说是一种想象性的群性,从另一方面来说则制造了文化间的“壁垒”,形成更大范围的文化垄断。我们所说的全球化文化涉及的是一切文化。

第二,全球化文化不是建立在土地疆域划分基础上的一种文化,而是建立在文化主体——人的基础上的文化。

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Toynbee )为解释世界各民族文化的产生、发展提出“挑战与回应”的理论。这一理论认为,每个民族的文化就是该民族对其所生成环境所作的挑战的一种回应(注:汤因比《历史研究》(上),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第109页。)。也就是说, 每个民族的生存环境对其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有重大的作用。人们从地理环境的不同归纳出东西文化的差异。但同时我们应该认识到随着社会的扩大和日益复杂,文化的差异更加明显。即使同一社会的成员,由于个体的不同也存在着文化差异。而不同的民族国家、不同疆哉的人也能有着同样的文化观。

由于人与人之间存在着相互的差异和依存关系,人的神圣性和普遍人性便成为能维持人类共同性和一致性的文化理念。如“民主”、“自由”在世界范围内被接受。但这并不意味着全球化文化真的会由这些理想而统一或同化,因为这些文化理想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断处于本土化的进程之中,从而呈现出极大的差异性。我们所说的“全球化文化”中的“全球”更强调一个极为广大的人群概念,而不是一个地域概念。

第三,全球化文化的表征是一种动态的流动,而不是静态的文化形态。它主要表现为世界范围内

各个文化群体间人员、技术、资金、意识形态的相互融通。

这种流动中,人们最注意的是意识形态的渗透。如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这种全球化的意识形态的流动不是一个简单的观念输入、输出的过程,而必须通过“跨文化”的翻译。这个翻译过程就是一个“文化消化”的过程。当前,全球化意识形态流动中,主要是“自由”、“民主”、“权利”、“平等”等基本价值观念的流动。

第四,全球化文化不是否定世界强势文化与弱势文化的差别,也不是无视发达国家与落后国家在文化方面的对立。

文化全球化中弱势文化并不是处于受损害、遭消解的被动地位。全球化文化不是强势文化同化弱势文化的文化。也不是弱势文化被同化的文化;既不是强势文化相互作用的结果,也不是以“世界”为处所的一体化文化。全球化文化是多向文化流动而产生的多元、多重组合形式。不同的流动方式就有不同的文化存在场所。因此,在这种意义上说,全球化文化是一种复数的文化。但互不相关、互不流通的各种民族文化即使并存于世,也不能称其为全球化文化。在这种相互的交流中,各种文化的地位是平等的,应充分发扬所有文化的优点,从而达到天下大同的理想局面。

对此点的认识有助于我们正确处理民族文化与文化全球化的关系。随着“文化商品化”程度的加深,各商业大国的文化随着本国商品在世界市场份额的扩大而影响范围增大。某些西方国家正是利用这一点来加强本国文化的渗透,从而达到“文化殖民化”的目的。但历史表明殖民主义不可能解决文化共存的问题。在文化交流的过程中充分结合、吸取当地文化的优点,创造和谐的局面是我们文化推广的目的所在。

四、文化全球化中的英语

文化与语言的关系是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语言是文化的组成部分,是文化的一个方面,而并非它的全部。语言不能超越文化而独立存在。文化的发展可以推动和促进语言的发展;同样,语言的发达和丰富,也是整个文化发展的前提。

毋须置疑,英语的应用席卷全球,成了名副其实的“世界语”。根据英国文化委员会所做的名为“English 2000”的大型调查数据表明:全球以英语为母语者为3.5亿;到, 全世界的英语学习者将超过10亿;英语教学工业(the English teaching industry )每年给英国带去70多亿英镑的有形和无形收入(注:姜亚军《英语姓什么》,载《读书》,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11期,第141页。)。

英语的不断国际化必然会产生英语的迅速本土化。“新加坡英语”、“中国英语”、“日本英语”等纷纷出现,“English ”也得到了许多英语研究专家的认同,“英语是所有英语使用者的共同财富”得到人们的共识。但问题在于谁是“标准英语”呢?当Oxford Englishes, King's English变成一种方言,地位与“Chinglish”相当, 英语会不会分裂成互不相通的语言呢?

在获得每年70亿英镑的同时,英国没有忘记如何坚守这一肥硕的自然资源,加强了对英语“标准”的控制。但曾在“日不落帝国”日落之时救了英国一命的美国则加紧了对英语的争夺。它利用其强大的经济后盾和现代化的技术,在全球范围内推广“美式英语”(American English)。甚至迫使戴安娜王妃不能讲纯正的“皇家英语”, 查尔斯王子不得不站出来说:“英国英语比美国英语好。英国人疾呼:英语发生危机了(注:姜亚军《英语姓什么》,载《读书》,北京:三联书店,1998 年第11期,第141页。)。

但英语在广泛推广的同时也背上了“语言入侵”、“文化侵略”和“精神污染”的罪名,当越来越多的华人对好莱坞、麦当劳、迪斯尼眉飞色舞,而对《红楼梦》、《三国演义》一无所知之时,有识之士大声疾呼“还我河山”。

几十年来一直推广英语的菲律宾于1993年7月8日推出了一个双语政策,规定学校使用两种语言教学。品质教育、社会学、艺术等使用加禄语(Philipino),以弘扬本国文化和表现本土生活方式, 英语则用于自然科学教学和国际交流。(注:姜亚军《英语姓什么》,载《读书》,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第11期,第141页。 )。但这样一来就真能保住其传统吗?

英语又将何处去?

篇4:论虚概念

论虚概念

把虚概念理解为“所指称的对象不存在于客观世界的概念”,是不对的,将导致把“理想模型”等本该是实概念的概念纳入其中,也把本该是虚概念的'如“地心说”中的概念却排除在外.实际上,对象有虚实,属性也有虚实.实对象、实属性,属于实概念;虚对象、实属性,也属于实概念;实对象、虚属性,属于虚概念;虚对象、虚属性,是虚概念.可见,无论对象虚实,只要所指称的对象的主要特征所反映的属性不是客观的概念就是虚概念.

作 者:叶建柱 吴一琦  作者单位:温州师范学院,浙江,温州,325027 刊 名:皖西学院学报 英文刊名:JOURNAL OF WEST ANHUI UNIVERSITY 年,卷(期): 20(4) 分类号:B812.21 关键词:虚概念   理想模型   科学概念  

篇5:析严复对自由概念的界定

析严复对自由概念的界定

追求自由是人的天性,但直到近代,西语“自由”的概念才被严复首先引入中国并具有了“中国式”的内涵.但总的来说,他比较准确地传递了西语“自由”的基本精神.他的'思想成为中国思想史上宝贵的理论资源.

作 者:冯英 FENG Ying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北京,100083 刊 名: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JOURNAL OF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BEIJING(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18(4) 分类号:B256 关键词:严复   自由   自由主义  

篇6:论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的界定

论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的界定

请欣赏:《论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的界定》

「摘要」人力资源是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具活力的因素,是价值创造的唯一源泉。无形资产是人力资源智力劳动的成果,它在生产过程中不创造新价值。作为无形资产的技术在价值创造中会起作用,但不是独立地起作用。从理论的角度看,人力资源属于可变资本的范畴,无形资产属于不变资本的范畴。现在有学者将人力资源划为无形资产的提法值得商榷,特别是在科学技术高速发展的知识经济时代,价值到底是由劳动创造的还是由技术和机器创造的也引起了学者们的思考。本文以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为依据来分析人力资源在劳动中的作用和无形资产在劳动中的作用,以探索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的界定问题。

「关键词」人力资源;无形资产;技术;价值;财富;知识经济

20世纪末期,席卷全球的高新技术革命的浪潮,促使人类社会在经过了以自然资源为主要支柱的第一次产业革命和以资本资源为主要支柱的第二次产业革命以后,顺利地迈入了以人力资源为主要支柱的第三次产业革命――新技术革命。它的重要标志就是突破了传统的现代技术和工业内容,转向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从而把世界范围内的竞争从自然资源、资本资源的竞争转向对人力资源的竞争,人力资源成为经济增长的真正“动力源”。这诚如舒尔茨所言:“人类的未来不是预先由空间、能源和耕地决定,而是由人类的知识来决定。”在新的经济学理论――人力资本理论的指导下,与此相关的人力资源会计及无形资产会计的理论研究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并开始在实践中初步运用。但从有关文献反映出的研究成果看,理论界对人力资源以及无形资产的界定方面有些误解,有的将其列为同类,有的直接将人力资源列作企业的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笔者认为,这一问题有必要澄清。本文拟围绕这一主题作初步探讨。

一、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具有不同的特征与内涵

目前,学术界有关人力资源概念的表述有很多(张文贤,2002;张文贤,;刘仲文,;徐国君,)。大多数学者认为,人力资源是指存在于人体内的,可以作为生产要素投入到社会经济活动中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或为社会提供劳务和服务的人的脑力和体力,是某一人口总体所拥有的劳动能力的总和。人力资源作为一种特殊资源,拥有其他资源所不具有的生物性、社会性、能动性、时效性、累积性、可再生性、外生性、特殊的资本性、高增值性、可控制和不可控制等特征。尽管无形资产一词由来已久,然而对于什么是无形资产迄今尚无一致的定义,比较一致的看法是,无形资产是指由特定主体控制的不具有独立实体,而对生产经营长期持续发挥作用并能带来经济效益的经济资源。无形资产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无形资产概念应当是一定主体拥有或控制的,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并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狭义无形资产的概念是一定主体拥有和控制的,长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可辨认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并能用货币进行计量的资产。两者的区别仅在于能否用货币进行计量和能否辨认。我国财政部制定的具体会计准则中关于无形资产的定义与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国际会计准则中有关无形资产的定义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是否可辨认上,我国的无形资产定义是广义的无形资产概念,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制定的无形资产定义则是狭义的无形资产概念。通过上述对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的概念与基本特征的界定为基础,我们可以对两者的经济内涵进行深入分析。

(一)人力资源具有质和量的规定性

人力资源的质的规定性是指人力资源所具有的体质、智能、知识、技能等,体现在劳动人口的体质水平、文化水平、专业技术水平上,这是人力资源不同个体或总体之间的相互区别的关键。质的具体指标可以用相关学位、学位所占比例、相关职称所占比例、工龄所占比例等指标来反映。人力资源的量的指标是指可以创造物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或为社会提供劳务和服务的人力资源的数量。衡量一个国家人力资源的量,可以直接用其绝对数,也可以看其相对数――人力资源率,即劳动力人口总量与人口总量之比。人力资源率越高,表明一个国家或地区可以投入经济活动的人力资源越多,作为单纯消费者的人口越少。从人力资源内部的替代性来看,人力资源的质对量有较强的替代作用,而人力资源的量对质的替代作用较差,甚至不能替代。在这里应特别指出的是,人力资源不是指人本身,而是指人所具有的能力,即人力资源的载体是人,而人力资源的核心是劳动力。马克思对此的解释为:“我们把劳动或劳动力理解为体力和精力的总和,它存在于一个人的身体中,即活的人体中。一个人在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总是要把它发动。”而且劳动力必须要成为商品。“劳动力这个商品具有一种独特的特性:它是一种创造价值的力量,是一种产生价值的源泉,并且――在适当使用的时候――是一种能产生比自己具有的价值更多的价值的源泉。”

(二)人力资源素质的提高有赖于科学技术的发展

从人力资源的素质提高看,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极大地推动了生产的进步,改善和提高了人们的生活质量,因此,从其源泉看,科学技术的发展是劳动者素质技能提高的结果,是由劳动者通过其劳动来推动的。由于马克思在写《资本论》时所处的时代是资本主义机器大工业初期,所以马克思所理解的劳动以体力劳动为主,劳动本身在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之间的区别还不大。随着社会的.进步,劳动者受教育的机会越来越多,受教育的程度越来越高。劳动者素质的不断提高又推动了科学技术的不断的发展,但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并不能改变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地位――不能改变劳动创造价值这一基本点。

(三)人力资源包括个体能力与群体能力

人力资源的能力不仅包括了人力资源的个体能力,而且还应包括人力资源的群体作用。往往个体能力不能做的事或不能达到的目标而群体作用却能做到或达到,特别是现代化的生产条件下,人力资源的群体作用更是不可忽视的且起决定作用的因素。而群体作用并不是每个个体作用的简单相加,而是高素质、高智慧的所有个体间的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结果,许多重大发明,就是这种相互融化的“产儿”。譬如空间技术,就是一项动用几乎所有现代科学技术的“神经”组织起来的系统工程,美国“阿波罗计划”的实施和完成就是人力资源群体作用的代表作。

(四)无形资产是非实体性的企业经济资源

无形资产在生产过程中发挥作用的方式主要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是附着性。是指无形资产往往附着于人力资源和有形资产而发挥其功能。人力资源和有形资产往往成为无形资产的载体,从而无形资产具有伴随作为载体的人力资源和有形资产而发挥作用的因变性。无形资产物化于有形资产的广度从根本上决定着无形资产作用的范围;第二,是共益性。无形资产区别于人力资源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它可以由不同的主体同时共享。一项先进技术可以使一系列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一项专利技术在一个企业使用,并不影响转让给其他企业使用。但是,由于市场的有限性和竞争性,当无形资产的使用者超出一定规模妨碍垄断利润时,这种技术或专利可能就会被更新更先进的技

术代替;第三,是积累性。一项无形资产的作用往往建立在一系列其他成果的基础上;第四,是替代性。一种无形资产总会由新的无形资产所取代,这取决于该领域内技术进步的速度,无形资产创制的竞争,从而注定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

二、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居于不同的地位

(一)企业的无形资产是企业内部人力资源创造并为企业提供服务的资源

人力资源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最活跃且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是唯一具有主观能性和创造性的因素,只有经过劳动者的劳动,并由劳动者组织、控制、协调等,物质资源才能完成生产和再生产,才能增加社会财富,人力资源在社会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企业的人力资源是企业所拥有的劳动者的能力,是企业中体现在员工身上的才能,包括企业员工的专业技能、创造力、解决问题的能力、管理能力、文化素质、心理素质等。企业无形资产的开发、设计、创造出来等一系列活动,都是由人来运作的,人才素质决定着一个企业无形资产数量的多少、质量的高低和管理的优劣。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经济增长越来越依靠人的创造性智力劳动,人力资源在企业资源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特别是在人类进入新世纪的第三次产业革命的今天,专有技术和专利等在生产活动中运用得越来越多,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而这些要素无疑都是劳动,特别是作为人力资源重要表现形式的脑力劳动的成果。这种成果一旦产生出来,就作为一种独立的力量对生产活动和整个的社会活动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就是说,它们不仅是现代更高层次劳动的产物,也是新历史条件下出现的新要求。

(二)构成无形资产重要内容的专有技术的推广与运用过程和人力资源密切相关

无形资产是人类科学劳动的产物,来源于人类科学劳动的高质量和高投入。研发无形资产――包括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的研发设计就是把原科学知识要素合并于生产和体现于生产过程中,这样就使得生产方式越来越先进,更多的生产作业由机器来做,机器作业效率也越来越高。如果具体到劳动者和技术的关系来看,技术本身应该是不可能独立存在的,它也应和科学一样,是一种专门性知识。若将技术资本化后即形成知识产权,这样似乎技术就成了独立于劳动之外的一个要素。但即使是资本化的技术,它要在价值的创造中起作用,也必须通过劳动,也要通过劳动者。虽然技术对外保密,但是对企业的工人不能保密,否则就没法生产了。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必须通过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即必须变成劳动者的技能,才能在劳动中,在生产中发挥作用。这样,当我们说劳动创造价值时,这个“劳动”已经包括了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而这个脑力主要的就是技术。技术必须是劳动的组成部分,是劳动的要素,它不是和劳动平列的一个要素,所以技术在价值创造中当然起作用,但它不是独立起作用,而是在劳动中起作用,是劳动的内在因素。不能设想没有技术的劳动,也没有不在劳动中发挥作用的技术。如果把技术和劳动对立起来,分割开,技术就不成为技术,劳动也就不成劳动了。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楚的看出,作为无形资产的专有技术实际是劳动者素质技能的内容,在劳动过程中创造价值。但不能将它独立于劳动,独立于劳动的专有技术不创造价值。专有技术是作为劳动的内容和要素而参与劳动创造价值的过程,这实际上是讲掌握了这项技术的劳动由简单劳动变成复杂劳动,这样就可以用较少的劳动生产较多的产品,从而节约劳动时间,提高劳动生产率。由此我们可以说,劳动者本身的素质包含某些无形资产的要素,而无形资产是不能包括劳动者的技术的。而我们现在会计核算上将专有技术列为无形资产核算,这是值得商榷的。当然,在今天的商品经济时代,有些技术通过向国家登记并受到国家的保护之后,它就由个人保密变成了公开的社会性知识了。通过企业的生产活动,这种技术就物化了,那么必须有新的运用这一技术的劳动利用它时它才发挥作用。技术的公开化,也可以促使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三)构成无形资产重要组成部分的商誉与企业自身人力资源的结构紧密联系

企业商誉的形成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特别是自创商誉,其本质特征是以管理者、工程师和工人为代表的人力资源发挥的效用。优秀的管理者、工程师、工人代表着优秀的企业文化、科学的管理理念与管理模式,从而就形成企业良好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企业家所从事的经营管理活动本身就是一种特殊的劳动,企业家是一个脑力劳动者,而且要具备与本企业经营的产品、技术相关的知识,要懂得法律,要有市场头脑,这样才能算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因此,在知识经济时代,管理者、工程师、工人的科学技术知识和管理知识的提高,不仅增加有形物质财富,还大大增加了无形的财富,比如商标、专利、版权等。尤其在管理方面,只有知识才能提高管理思想和方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别是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一个企业的职工,包括在第一线的工人,也包括管理层,而且这个管理层活动不仅是经营,也有一个协作性质,这些人的有效劳动能对企业起到良好的影响。因此,知识作为能够创造使用价值的经济资源,发挥它创造性功能的载体是人,只有人才能使用它,驾驭它并利用它创造财富。所以自创商誉更多的是与人力资源相联系的因素。

三、人力资源与无形资产在价值创造过程中具有不同的作用

(一)人力资源创造新价值

人力资源是商品,但它与其他商品不同,它的使用并不属于一般的消费,而属于生产和劳动过程。在生产过程中,人力资源的使用同生产资料的作用相比,具有截然不同的性质。生产资料仅是生产的物质条件,前者却是财富和价值的创造者,它在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中的同时,还往新产品中加进了新价值。这部分新价值,除了补偿劳动力本身的价值以外,还有一个剩余额即剩余价值。人力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就在这里。如果说,在简单商品与货币关系中,使用价值仅是作为生产的一个要素,作为表现价值的一种被动形式而起作用的话,那么,在资本生产场合,劳动力的使用价值则表现为创造价值的决定性要素了,即变成了一种规定经济形式的因素了。因此,即使是智能机器的产品,也仍然有活劳动的对象化和客体化,本质上仍然是活劳动的产物,仍然是劳动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

(二)无形资产参与使用价值的创造

无形资产作为人类劳动过程中的积累和结晶,在生产过程中是和人力资源紧密相联系的。无形资产通过人力资源的作用,在生产过程中才能发挥出它的作用,如将专利等具体体现在其生产的产品之中,就会生产出技术和知识含量更高的产品,人们使用了这些新产品之后能够产生出更大的经济效益。在生产过程中人的劳动能力是主体生产力,而体现高技术的机器力和无形资产、原材料则是客体力,一旦人使用了高科技的生产工具对原材料进行加工,当这些原材料被活劳动之火点燃和发动,生产中的客体力就转化为主体力,高新技术的工具力就表现为人类活劳动的能力,更确切地说,高新技术工具力转化为被增强了的活劳动能力,不论人们使用的物质生产工具是多么先进、数量多么庞大,不论使用的人力,即活劳动量是多么小,但是生产过程中的强大的客体力――高新技术的工具力始终表现为主体生产力,表现为活劳动的生产力。而人类进行技术革新机器设备,提高原材料的科技含量和品

质的一切努力,都在可增强人类劳动的物质装备,由此把更强大的客体生产力转化为人类劳动的生产力。由此可见,无形资产在企业的生活经营过程中能够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具体说是提高企业的劳动生产率,生产出更多的使用价值(而不是价值)。

(三)新技术与新设备不创造价值

现在有一种观点,把技术看成是劳动之外的一个要素,认为劳动、土地、资本、管理、技术都是生产要素,而不管在什么时代,都认为它们是创造价值的要素。这个观点曾被概括为模型,并涉及到另一个概念,即经济增长。这种观点形成于20世纪60年代的索罗模型,其基本点是经济增长除了资本、劳动力因素外,技术也是经济增长的一个独立因素,并测得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占87.5%,从而确定了技术进步决定经济增长的观点。后来丹尼森进一步证实了索罗模型,公式是Y=f(A,K,L),其中Y是经济增长,A是技术进步,K是资本,L是劳动力。这个模型可以看成是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或者是使用价值的增加,而不是讨论价值创造问题,价值永远都是劳动者们劳动创造的。因此,把知识技术看作独立的主体是不正确的。但是,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高科技企业或行业,在一定时间内能获得比别的企业或行业更多的利润的原因是什么呢?有的专家解释为新技术、高科技、自动化技术等包含着人的高级的、复杂的脑力劳动,这种解释不能说服人,因为新技术、高科技、自动化技术等中包括劳动和运用它们“创造”价值,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就象机器中包含劳动和机器“创造”价值是两回事一样。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能够完全解释清楚这个问题。

从单个企业来讲,新技术、高科技、自动化技术的应用的最大效果就是提高劳动生产率,但价值本身通过社会体现出来,当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还比较低的时候,先采用新技术的企业可以得到较多的价值。但当整个社会全部提高技术水平,整个社会总体劳动生产率高的时候,那么原来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就变了,因此,第一个运用新技术的企业获得的是超额剩余价值,但是当整个社会都提高的时候,超额剩余价值就不存在了。而这个变化的过程我们通过以下的分析就可以看得更清楚了:第一,在生产同种商品的部门内部,有一个企业率先采用先进技术,那么,该企业就会因产品的个别劳动时间小于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获得一个额外的收入,由此有了更多的利润,这个企业获得的超额利润是因为“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剩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第二,一个部门整体采用了先进的技术,那么部门之间的竞争会使得其他行业的一部分利润转移到这个行业中来。马克思的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解释了这个问题,等量资本在使用活劳动少的先进部门获得与使用活劳动多的部门相等的,某些条件下甚至更多的利润的事实,不仅不同劳动价值相抵触,反而是在只有活劳动才创造价值的基础上形成的。第三,当一个行业普遍地采用了先进技术,垄断被打破了,新产品效应也逐渐减弱了,那就到了产品的价格下降的时候了。这时候,新技术使单位产品价值下降的作用就直接显现出来了。这就是为什么一种新技术推广开来,相关产品的价格就不断下降的原因。这样就可以清楚的看到新技术、先进技术、自动化技术等的作用,正是在于它们能够使人类以较少的劳动生产出大量的物质财富,也就是说能在同样的劳动时间内增加生产量即使用价值量,而不是说它在同样的时间内创造更大的价值量。

根据马克思的活劳动是利润的唯一源泉的理论,有人提出如何解释用活劳动少的先进企业反而获利多,进而提出“机器设备创造价值”的理论,甚至设想“一个没有劳动的商品生产社会”和“无人工厂”,来否认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前面已经用马克思的劳动价值理论,平均利润和生产价格理论作了详细的说明。现在主要来分析“一个没有劳动的商品生产社会”的“无人工厂”,关于这个问题陈恕祥教授的分析是很有道理的。一般来说很难有完全的“无人工厂”,既使科学技术和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未来,也不可能完全摆脱人的操作和指挥,目前美国宇航局发射的“机遇”号火星车和“勇气”号火星车也是由地面的科学家来指挥和操纵的。

四、研究结论

综上所述,人力资源是生产经营活动中最活跃的因素,它是创造新价值的唯一源泉。人力资源是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但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人力资源的要求不再单纯是体力劳动,而是要有知识、技术的高素质的脑力劳动力,而这种劳动是倍加于简单的体力劳动的。而作为无形资产的技术、技能、专利等是脑力劳动的产物,新技术、新专利来源于脑力劳动的高质量和高投入。而新技术在生产中的作用必须通过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它必须变成劳动者的技能,变成劳动力,才能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挥作用。这样,当我们说劳动创造价值时,已经包括了劳动者的体力和脑力,而这个脑力主要的就是技术。技术必须是劳动的组成部分,是劳动的要素,但它不是和劳动并列的一个要素(更不能说无形资产包括了人力资源),技术在价值创造中起作用;但它不是独立起作用,而是在劳动中起作用,是劳动的内在因素。不能设想没有技术的劳动力,也没有不在劳动中发挥作用的技术。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已经商品化的而作为无形资产核算的新技术、新工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作用,它们已经成为社会化大生产的一项重要内容,正如江泽民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指出的:“放手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由此可见,人力资源和无形资产是相互联系而又有区别的,严格地说,人力资源是可变资本的范畴,而无形资产是不变资本的范畴,那种把人力资源当作无形资产的说法是一种误用。而有关两者的价值构成和价值补偿方面的问题,因受篇幅所限,本文不再赘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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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本佑

篇7:论产品缺陷的法律界定

周万春

产品缺陷是产品责任法中一个至关重要的概念,各国立法上和实践中对“缺陷”一词的定义和解释,直接关系到权利要求能否实现,同时也是实现责任控制、防止过度归责的一道主要闸门。因此,产品的缺陷及其认定标准便成为理论界和实务界所共同研究和关注的问题。

篇8:论产品缺陷的法律界定

在美国,1965年的《第二次侵权法重述》第402A条把缺陷定义为:“对使用者或消费者或其财产有不合理危险的缺陷状态。”在日本,《制造物责任法》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缺陷,是指考虑该制造物的特性、其通常遇见的使用形态、其制造业等交付该制造物时其他与该制造物有关的事项,该制造物欠缺通常应有的安全性。”我国《产品责任法》第46条对缺陷这样定义:“本法所称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身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二、我国对产品缺陷法律界定的缺陷

我国有关产品缺陷界定的法律规范,是一个多层次的法律体系。首先,《民法通则》从基本法的角度对产品缺陷作了界定,该法第 122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此条规定将产品缺陷界定为质量不合格有欠妥当,已遭国内众多学者诟病。其次,《产品质量法》作为我国规定产品责任的一部最全面的法律,其对产品缺陷的界定具有基础性的意义。该法第 46条对产品缺陷作了如上界定:本法称的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可以说该条文在我国作为产品缺陷界定的一条重要的法律规范,已实行了十余年,其所起的作用是不容忽视。此外,一些部委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也对产品缺陷有所界定。如 2004年正式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该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便对汽车缺陷做出了如下界定:本规定所称的缺陷是指由于设计、制造等方面的原因在某一批次、型号或类别的汽车产品中普遍存在的具有同一性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或者不符合有关汽车产品安全的国家标准的情形。这些规范往往成为认定产品缺陷的参照,是对《产品质量法》的有益补充。综上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缺陷认定存在两个标准,即:是否存在不合理危险的一般标准和是否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标准。但关于“不合理危险”的内涵以及具体认定,目前我国法律未明确,实践中也缺少具体可行的标准。安全标准自身存在着不可调和的弊端。同时,《产品质量法》第46条规定了判断某一产品是否构成缺陷时,当该产品有安全标准时优先适用该标准,没有该标准时才适用“不合理危险”的一般标准,即在司法适用中,安全标准优先于“不合理危险”标准,这一优先适用规则也存在诸多问题。

三、我国产品缺陷法律界定的完善

1、合理界定“产品缺陷”及其认定标准

对“产品缺陷”国际上存在着两种界定方法,美国采用“不合理的危险”,欧洲国家大多采“有权期待的安全”。无论哪一种,其出发点都是以一个理智人的合理预期为基础,以产品的安全性为考量。若产品所存在的潜在危险超出了合理预期,则该产品存在缺陷,这是确定产品缺陷的基本前提。笔者认为,我国的产品缺陷仍可采用“不合理的危险”的内涵界定。首先,我国自1993年实施《产品质量法》至今,不合理危险的界定方法己为司法界和学界所知悉和了解,不宜更换。其次,日、韩等国对于缺陷概念的界定也非采取单独的可期待安全标准,而是二者的结合,以便更适于其本国国清。第三,“不合理的危险”这一界定并非僵化的标准,实有很大的适用和执行空间。综上,我国产品缺陷应界定为“产品存在危及人身、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在制定《产品责任法》时应彻底摈弃“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标准,对与《产品质量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产品缺陷的法律界定法》相冲突之处可依新法优于旧法、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适用规则解决。

2、明确“不合理危险”的涵义

对于“不合理的危险”的含义,梁慧星教授采纳了美国《侵权法重述二》的内涵,其认为,对该界定的具体认定,应采取比较法解释方法,参照美国判例和学说,在具体案件中予以确立。①石慧荣先生认为,“对于不合理危险的认定,应考虑顾客的需要,经营者对危险是否能够认识以及消除危险的技术可行性和成本等诸多因素。”②台湾学者刘文琦先生认为,“产品是否具有‘不合理的危险’,应考虑以下因素:①生产者制造产品的合理用途;②一个具有社会一般认识的普通消费者,对其购买使用产品安全性的合理期望;③如果由于认识和技术水平所限,不能在产品收益不变的前提下,将其制作的更安全的或有其他之代替品,应该认为这些产品不具有不合理的危险性;()④若产品的各项标准都符合安全标准时,不能就此认定不具有不合理之危险。”③经过分析,本文认为,上述学者对“不合理危险”的界定并不冲突。对于产品是否存在缺陷,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均是该危险是否“合理”,若合理则该产品不存在缺陷,反之,则存在缺陷。我国《产品质量法》中产品缺陷的一般标准参考了美国的“不合理危险”内涵。对于“不合理危险”这个模糊性概念的判断,需要个案具体分析和大量案件积累总结,而美国不断发展、完善并至臻成熟的产品缺陷司铸经验和相关理论为我国提供了重要借鉴。

3、不合理危险标准与强制标准的协调

产品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是根据现有科技发展状况、产品设计加工水平等多种因素制订的,而不是以产品无危险性或具安全性为惟一标准。在实践中,可能出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却具有不合理危险的情况。因此,认定产品不合理危险的标准与生产标准存在着冲突。关于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仍因不合理之危险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时,生产者或销售者应否负担损害赔偿责任?有学者认为,当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时,不宜承担责任。理由为,标准既然由国家制订,国家对危险性之认识优于企业,因为标准认定不善造成消费者损害时,不应由企业承担,消费者应通过产品责任以外之途径救济之。亦有学者采不同看法,认为如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造成消费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时,不由企业承担责任,不利于消费者利益,与产品责任制度宗旨相违背,鉴于此,应当对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要求同时适用不合理危险的标准,违反任何一项标准均可认定具有缺陷。即如果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仍因不合理危险造成消费损害时,生产者仍应承担产品责任。我们认为这种观点更符合产品责任之立法意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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