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了护理学概念的发展阶段(共含9篇),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同时,但愿您也能像本文投稿人“就是这样而已”一样,积极向本站投稿分享好文章。
一、以疾病为中心的阶段(1860年至20世纪40年)
17世纪以来,医学科学脱离了宗教神学的束缚,在自然科学的基础上,随着生物学的发展,人们对健康与疾病的关系有了新的认识,普遍认为身体没病就是健康。主要从人体的结构、器官、细胞甚至分子水平上寻找致病因素和防治方法,确认细菌侵入和外伤因素是产生疾病的原因,消灭病原体就可以治愈疾病,对疾病的认识十分有限。医疗行为主要着眼于身体的局部病灶,忽视心理、社会因素的影响。护理工作的任务是协助医生诊疗,消除患者身体内的“病灶”,使其恢复功能:护理服务的方式是执行医嘱,完成各项护理操作:护士的地位是医生的助手,甚至是医院的佣人:护理学还没有形成自己独立的科学理论体系,仅局限于对各种疾病的护理操作程序和规范。
二、以患者为中心的阶段(20世纪40年代至70年代)
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疾病与健康的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尤其是生态学家纽曼提出的:“人和环境相互作用的学说”,使人们开始术新认识人类健康与心理、社会环境的关系。1848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健康不但是没有疾病或缺陷,而是身体、精神和社会的完好适应状态”。1977年,美国医学家恩格根据一系列的研究结果,提出了新的“生物一心理一社会片医学模式,引发了医学科学的根本变革,人们开始从自然和社会两方面揭示医学的属性,从个体和群体角度研究疾病的发生与各种社会因素的关系,从自然到社会各个方面研究疾病的综合防治方法。
三、以健康为中心的阶段(20世纪70年代至现在)
以健康为中心的护理阶段,反映了人类健康需求的提高和增强,是护理工作职能的进一步扩展和深化,是护理学发展的一个新的阶段和趋势。
由于疾病谱、死因谱的变化,与人们心理、社会活动有关的疾病开始严重影响人们的生活质量,有病才去寻求卫生服务的观念开始发生变化,人人享有健康保健的新观念逐渐形成。以患者为中心的护理己不能满足整个社会人群对卫生保健的需求。
“以疾病护理为中心的阶段”是护理学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阶段。
现代护理学是为人类健康服务的;是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康复医学以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相关的综合应川学科:是科学、艺术和人道主义的结合。
目前国际上对护理学还没有统一公认的标准定义。
1980年美国护十协会对护理学的定义是:“护理学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在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产生的反应”。
1981年,我国著名学者周培源认为:“护理学是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理论论指导下的一门综合性应用科学。”
1986年,国家卫生部顾英奇副部长在全国首届护理工作会议上指出:护理工作除配合执行医嘱外.更多更主要的是对患者的全面照顾,促进身心健康.护理学就是研究社会条件、环境变化、情绪影响与疾病发生、发展的关系,对每个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寻求正确的护理方式,消除各种不利的社会、家庭、环境、心理因素,以促进患者康复。随者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护十将逐步从医院走向社会。更多地参与医疗保健。
1992年,《现代护理学辞典》中指出:“护理学是以基础医学、临床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为理论基础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属医学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护理专家林菊英说:“护理学是一门新兴的独立的学科,护理理论逐渐自成体系,有其独立的学说和理论,有明确的为人民服务的职责。”随着社会和医学科学的发展,特别是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和不断深化,对护理学的认识将日趋确切和更符合护理本身的基本规律。
护理(nursing)一词是由拉丁文“nutricius”演绎而来的,意为抚育、扶助、保护、照顾幼小、病患及伤残等含义。从事护理工作的人称为护士“nurse”,“护士”这一职称是19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护士代表大会上新当选的钟茂芳副理事长提议的,将“nurse”译为“护”,即具有保护、养育、爱护之意,并指出从事护理职业的人应具有专门的学问,应称为“士”,故将“nurse”完整地译为“护士”且在会上一致通过,一直沿用至今。护校学生称为护生。
护理学(nursing science)是医学科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基础医学、预防医学、康复医学以及相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为理论基础的一门综合性应用学科,它与人的健康密切相关。它是一门年轻的学科,距今仅有一百多年的历史,是随着西方医学的发展逐步形成的,其历史虽短暂,但发展却十分迅速,护理已逐渐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和专业,并创立了本专业自身的理论体系,具有很强的科学性、技术性、社会性和服务性。对于护理学,目前国内外尚无普遍认可且统一的定义。1980年美国护理学会根据现代护理学的进展,对护理学所下的定义已受到许多国家的赞同。其定义是:护理学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和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的科学。这一定义蕴藏了以下含义:
(一)护理学是一门综合性应用科学
护理学是综合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等知识、为人类健康服务的一门综合性应用科学。
该定义提出护理学是研究人类对“健康问题”的反应,充分体现了护理学是一门为人类健康服务的科学。而人类对健康问题的“反应”则是多方面的,可以有生理的反应(如发热、腹泻),需要用生物医学或其他自然科学知识和方法来解决,也可以有心理和精神方面的反应(如害怕、焦虑),需要用心理学等社会人文科学知识和方法来处理。
(二)护理学研究的是整体的人
护理学把人作为一个既有生物属性又有社会属性的人。它认为护理学不仅研究“现存的健康问题”,还包括“潜在的健康问题”,服务的对象既有患病的人,也包括未患病但有“潜在健康问题”的人。
(三)护理工作的基本方法是护理程序
护理是应用“诊断”和“处理”的工作方法来解决人类的健康问题,强调护理工作的基本方法是护理程序。
护理学提出应用护理程序的工作方法解决人类的健康问题,要求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识别(评估、诊断)反应的能力、制定解决健康问题的护理方案的能力(计划)、实施护理计划的能力(实施)和评价护理效果的能力(评价)。
(四)护理学把解决人的健康问题作为根本目的
护理的任务是“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和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它根据人的不同健康状况采取不同的护理方式。对于尚未生病和健康状况良好的人,护理的任务是促进其更加健康或保持健康;对尚未生病或尚未有健康问题但处在危险因素中有可能出现健康问题的人,护理的任务是预防疾病;对已经患病或出现健康问题的人,护理的任务是协助康复;而对于病情危重或生命垂危的人,护理的任务是尽量减轻痛苦或使之平静、安宁和有尊严地死去。
我国护理学的进展与先进国家尽管有一些差距,但对护理学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1986年卫生部顾英奇副部长在南京召开的全国首届护理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到:“护理工作除配合医疗执行医嘱外,更多更主要的是对病人的全面照顾,促进身心健康……,护理学就是研究社会条件、环境变化、情绪影响与疾病发生、发展的关系,对每个病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寻求正确的护理方式,消除各种不利的社会、家庭、环境、心理等因素,以促进病人康复……,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护士将逐步由医院走向社会,更多地参与防病保健。”
随着社会性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护理学已逐步由“以疾病为中心”转变为“以病人为中心”,从而向“以人的整体健康为中心”的方向发展,研究自然、社会、文化、教育和心理等因素对人健康的影响,不断对人的生命过程提供全面、系统、整体的护理。
康复的含义
据《尔雅·释诂》中载:“康,安也。”另据《尔雅·释言》中载:“复,返也。”其含义为恢复健康或平安,在历代中医古籍中,康复一词多用平复、复旧、康健、康宁、再造等词汇加以表述。分类如下:
康 复 分 类含 义传统的康复 传统的康复概念是指恢复,即经过治疗、调理,使病人的健康状况恢复到患病前的正常水平。现代意义上的康复 现代意义上的康复是指综合地和协调地应用医学、社会、教育、职业 等措施,减轻各种疾病损伤和年老体衰所带来的后果,以尽量提高这类患者的活动功能,改善生活自理能力和提高劳动能力,能够重新回到社会生活中去。
2 中医康复护理的概念
中医康复护理是运用中医整体观念和辨证施护理论,利用传统康复护理的方法,配合康复医疗手段、传统康复训练和养生方法,对残疾者、慢性病者、老年病者以及急性病恢复期的患者,通过积极的康复护理措施,使身体功能和精神情志能尽量地恢复到原来的健康状态。故古人云:“善调则生,失调则死。”
3 康复护理与临床护理不同点
临床护理多依靠药物治疗和常用护理技术,而康复护理是运用独特的康复护理方法,配合自我康复训练,使病人达到康复的目的。
第一阶段为“自我中心阶段”或前道德阶段(2-5岁),该阶段儿童缺乏按规则来规范行为的自觉性,在亲子关系、同伴关系、价值判断等方面均表现出自我中心倾向;
第二阶段为“权威阶段”或他律道德阶段(6-7、8岁),该阶段儿童表现出对外在权威绝对尊重和顺从,把权威确定的规则看作是绝对的、不可更改的,在评价自己和他人的行为时完全以权威的态度为依据;
第三阶段为“可逆性阶段”或初步自律道德阶段(8-10岁),该阶段儿童的思维具有了守恒性和可逆性,他们已经不把规则看成是一成不变的东西,逐渐从他律转入自律;
第四阶段为“公正阶段”或自律道德阶段(10-12岁),该阶段的儿童继可逆性之后,公正观念或正义感得到发展,儿童的道德观念倾向于主持公正、平等。
1、第一分阶段(反射练习期,出生~一月)
婴儿出生后以先天的无条件反射适应环境,这些无条件反射是遗传决定的,主要有吸 吮反射、吞咽反射、握持反射、拥抱反射及哭叫、视听等动作。
通过反复地练习,这些先天的反射得到发展和协调,发展与协调意味着同化与顺应的作用。
皮亚杰详细观察了婴儿吸吮动作的发展,发现吸吮反射动作的变化和发展。例如母乳喂养的婴儿,如果又同时给予奶瓶喂养,可以发现婴儿吸吮橡皮奶头时的口腔运动截然不同于吸吮母新乳头的口腔运动。由于吸吮橡皮奶头较省力,婴儿会出现拒绝母乳喂养的现象,或是吸母乳时较为烦躁。在推广母乳喂养过程应避免给婴儿吸橡皮奶头可能正是这一原因。从中也可以看出婴儿在适应环境中的智力增长:他愿吸省力的奶瓶而不愿吸费力的母乳。
2、第二分阶段(习惯动作和知觉形成时期1~4月)
在先天反射动作的基础上,通过机体的整合作用,婴儿渐将个别的动作联结起来,形 成一些新的习惯。例如婴儿偶然有了一个新动作,便一再重复。如吸吮手指、手不断抓握与放开、寻找声源、用目光追随运动的物体或人等等。行为的重复和模式化表明动作正在同化作用中,并开始形成动作的结构,反射运动在向智慧行动过渡。由于行为并没有什么目的,只是由当前直接感性刺激来决定,所以还不能算作智慧行动。但是婴儿在与环境的相互适应过程中,顺应作用也已发生,表现为动作不完全是简单的反射动作。
3、第三分阶段(有目的动作逐步形成时期,4~9月)
从4个月开始,婴儿在视觉与 抓握动作之间形成了协调,以后儿童经常用手触摸、摆弄周围的物体,这样一来,婴儿的活动便不再限于主体本身,而开始涉及对物体的影响,物体受到影响后又反过来进一步引起主体对它的动作,这样就通过动作与动作结果造成的影响使主体对客体发生了循环联系,最后渐渐使动作(手段)与动作结果(目的)产生分化,出现了为达到某一目的的而行使的动作。例如一个多彩的响铃,响铃摇动发出声响引起婴儿目光寻找或追踪。这样的活动重复数次后,婴儿就会主动地用手去抓或是用脚去踢挂在摇蓝上的响铃。显然可以看出,婴儿已从偶然地无目的摇动玩具过渡到了有目的地反复摇动玩具,智慧动作开始萌芽。但这一阶段目的与手段的分化尚不完全、不明确。
4、第四分阶段(手段与目的分化协调期,9~11、12)
这一时期又称图式之间协调期。婴儿动作目的与手段已经分化,智慧动作出现。一些 动作格式(图式)被当作目的,另一些动作格式则被当做手段使用。如儿童拉成人的手,把手移向他自己够不着的玩具方向,或者要成人揭开盖着玩具的布。这表明儿童在作出这些动作之前已有取得物体(玩具)的意向。随着这类动作的增多,儿童运用各动作格式之间的配合更加灵活,并能运用不同的动作格式来对付遇到的新事物,就象以后能运用概念来了解事物一样,婴儿用抓、推、敲、打等多种动作来认识事物。表现出对新的环境的适应。儿童的行动开始符合智慧活动的要求。不过这阶段婴儿只会运用同化格式中已有的动作格式,还不会创造或发现新的动作顺应世界。
5、第五分阶段(感知动作智慧时期,12~18月)
这一时期的婴儿,皮亚杰发现,能以一种试验的方式发现新方法达到目的。当儿童偶 然地发现某一感兴趣的动作结果时,他将不只是重复以往的动作,而是试图在重复中作出一些改变,通过尝试错误,第一次有目的地通过调节来解决新问题。例如婴儿想得到放在床上枕头上的一个玩具,他伸出手去抓却够不着,想求助爸爸妈妈可又不在身边,他继续用手去抓,偶然地他抓住了枕头,拉枕头过程中带动了玩具,于是婴儿通过偶然地抓拉枕头得到了玩具。以后婴儿再看见放在枕头上的玩具,就会熟练地先拉枕头再取玩具。这是智慧动作的一大进步。但儿童不是自己想出这样的办法,他的发现是来源于偶然的动作中。
6、第六分阶段(智慧综合时期,18~24月)
这个时期儿童除了用身体和外部动作来寻找新方法之外,还能开始“想出”新方法, 即在头脑中有“内部联合”方式解决新问题,例如把儿童玩的链条放在火柴盒内,如果盒子打开不大,链条能看得见却无法用手拿出,儿童于是便会把盒子翻来覆去看,或用手指伸进缝道去拿,如手指也伸不进去,这时他便会停止动作,眼睛看着盒子,嘴巴一张一合做了好几次这样的动作之后突然他用手拉开盒子口取得了链条。在这个动作中,儿童的一张一合的动作表明儿童在头脑里用内化了的动作模仿火柴盒被拉开的情形,只是他的表象能力还差,必须借助外部的动作来表示。这个拉开火柴盒的动作是儿童“想出来的”。当然儿童此前看过父母类似的动作,而正是这种运用表象模仿别人做过的行为来解决眼前的问题,标志着儿童智力已从感知运动阶段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皮亚杰提出,以下四个基本因素对个体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1)成熟,指机体的成长,特别是神经系统和内分泌系统的成熟。
(2)练习和经验,皮亚杰把经验区分为物理经验和逻辑数理经验两种。
(3)社会性经验,指社会环境中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和社会文化的传递。
(4)具有自我调节作用的平衡过程,皮亚杰认为,具有自我调节作用的平衡过程是智力发展的内在动力。
1.直觉行动思维
0~2岁幼儿的思维主要是直觉行动思维。直觉行动思维是指主要利用直观的行动和动作解决问题的思维。直觉行动思维离不开幼儿对客体的感知和动作,是幼儿早期出现的萌芽状态的思维。皮亚杰认为这个阶段幼儿思维的发展有两个明显的标志:一是幼儿有时不用明显的外部尝试动作就能解决问题;二是产生了延迟性模仿能力。所谓延迟性模仿是指模仿的对象或动作在眼前消失一段时间后对行为或动作的模仿。
在皮亚杰看来,这一阶段的幼儿思维发展的最大成就之一就是获得了“客体永久性”的概念,即幼儿明白了消失在眼前的物体仍将继续存在。皮亚杰认为,幼儿在没有直接感知物体时却相信物体仍然存在是一个逐步学习的过程,贯穿整个感知运动阶段,其典型的表现就是婴儿出现藏猫猫的游戏行为。直觉行动思维是贯穿人的一生的思维方式。幼儿的直觉行动思维离不开幼儿对实际物体的感知和动作,因而缺乏行动的计划性和对行为结果的预见性,思维具有明显的狭隘性。
2. 具体形象思维
2至6、7岁幼儿思维的主要形式是具体形象思维。具体形象思维是利用事物的形象以及事物形象之间关系解决问题的思维。这一阶段的幼儿虽然摆脱了对动作同步性的依赖,但仍受到具体事物的形象和动作的影响。皮亚杰将这一阶段幼儿的思维称为前运算阶段。
皮亚杰又进一步将这一阶段分为两个阶段:前概念阶段和直观阶段。前概念阶段幼儿思维的特点表现为幼儿普遍存在的泛灵论和自我中心主义。幼儿的泛灵论是指幼儿将一切物体都赋予生命的色彩。例如,幼儿认为在采摘植物时植物会受到伤害,植物也会感到疼痛。自我中心主义的幼儿完全以自己的身体和动作为中心,从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去认识事物,不能认识到自己的思想可能与别人的思想不同,因而不能从客观的、他人的立场去认识事物。
皮亚杰证明幼儿自我中心主义倾向的著名实验是“三山实验”。在三山实验中,把大小不同的三座山的模型放在桌子中央,四周各放一把椅子。幼儿被带着围绕三座山的模型散步,使幼儿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观察这三座山的模型。散步之后,让幼儿坐在其中的一把椅子上,将三个玩具娃娃放在其他椅子上,然后问幼儿放在其他位置上的玩具娃娃看到的是什么。
实验结果显示,不到4岁的幼儿根本不懂得问题的意思。4~6岁的幼儿不能区分他们自己和娃娃所看到的景色,不管观察者看到了什么景色,他们总是选择他们自己所看到的景色。能够区别不同观点的第一个信号出现在大约6岁时,这时幼儿表现出他们知道了区别所在,但是却不能指出来。在8~9岁,他们能够理解他们自己与娃娃的观测点之间的某些联系。在这个经典的范例中,8岁以下的幼儿被认为是自我中心者。
在整个前运算阶段,幼儿思维的一个最重要的特点是不可逆性,幼儿不理解逻辑运算的可逆性。例如,4岁的幼儿不能理解当a>b时,则b
3. 抽象思维的萌芽
抽象思维是指利用抽象的概念或词,根据事物本身的逻辑关系解决问题的思维。在幼儿末期即幼儿6~8岁这一时期,幼儿开始出现抽象思维的萌芽。
第一,幼儿开始获得可逆性思维。例如,幼儿开始认识到如果在一堆珠子中减去几个,然后增加相同数目的珠子,这堆珠子的总数将保持不变。
第二,幼儿的思维开始能够去自我中心化。所谓去中心化是指幼儿认识到他人的观点可能与自己的有所不同,幼儿能站在他人的立场和角度考虑问题。例如,幼儿开始能够解决“三山问题”。
第三,幼儿开始能够同时将注意集中于某一物体的几个属性,并开始认识到这些属性之间的关系。例如,幼儿开始认识到一个物体可以有重量和大小等几个属性,并且认识到这些属性是可分离的。
第四,幼儿开始使用逻辑原则。幼儿获得的重要逻辑原则是不变性原则,即一个客体的基本属性不变。另一个原则是等价原则,即如果A的某种属性等于B,B等于C,则A必然等于C。
在个体生后第一年心理发展的基础上,终于产生了带有一定概括性和间接性的人的思维萌芽。从1岁末到3岁,在个体及其环境条件,特别是社会和教育条件的不断相互作用下,这种萌芽状态的思维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
3岁前的思维主要是直觉行动思维。其基本特点是:这种思维与儿童的感知觉和行动密切联系,儿童只能在感知行动中思维。与此同时,由于儿童的词、言语的产生和发展,也逐渐加强了这种思维的概括性和间接性。
思维的直觉行动性 2岁后到3岁的婴儿在思维的时候,是与对物体的感知、与儿童自身的行动分不开的,思维是在感知行动中进行的,离开了直接的刺激或具体的行动便不能思维。这时,儿童的主动性很低,只能考虑自己动作所接触的事物,只能在动作中思考,而不能在动作之外思考,更不能考虑、计划自己的动作,并预见动作的后果。例如,儿童身旁如果有个布娃娃,他就拿起来做喂布娃娃的“游戏”,布娃娃被拿走了,游戏也就停止了。当儿童骑在竹竿上面的时候,就想到骑马的活动,等把竹竿丢掉了,骑马的事就忘掉了。这就表明,儿童还不能离开物体和行动来主动地思考和计划什么。
最初的词的概括作用 婴儿期直觉行动思维的产生是与儿童以词为中介的概括能力的形成相联系的。例如,可以把不同的猫称为“老猫”,不同的马称为“大马”。但是,这种概括一般只限于事物的外表属性,而不是本质属性。
关于婴儿期词的概括能力产生和发展过程的实验研究指出:最初,儿童的每一个词只标志某一特定的个别物体,只是知觉某一事物时的一种词的标志。例如,“船”这个词,只标志儿童所见的那个船(玩具),而不包括其他任何船。1岁左右的孩子只知道“妈妈”一词是指自己的妈妈,当听到别的孩子也叫他们自己的妈妈是“妈妈”时,就感到困惑,也是这个道理。以后,词开始标志一组类似的物体,这就产生了最初的词的概括。例如“船”这个词开始标志红船和绿船,但是这不是词和表象的结合,只是物体外部特征的概括,因而还不能造成概念。约在生活的第3年,儿童开始能用词对一类物体的比较稳定的主要特征进行概括。例如,可以舍弃船的颜色、大小等差别而把“船”这个词作为各种船的标志,甚至在物体(如船)不在面前的时候,也能从概括的意义上来使用这个词(如“船”)。这就为产生最初步的概念准备了条件。
1.思维的具体形象性是学前儿童思维的主要特点
这就是说,学前的思维结构的材料,主要是具体形象或表象,而不是理性的或抽象的概念。
我们所说的“主要特点”,就暗含了还有“次要特点”。虽然具体形象性思维是学前儿童思维的主要特点,但婴儿期的直观行动性思维还没有彻底销声匿迹,学前期的抽象逻辑思维也已开始萌芽。
在学前期,直观行动思维还占有一定地位,但这时的直观行动性,比起3岁前儿童的特点来,发生了质的变化。突出的特点是概括性的提高,如第二个研究中所示,直观一言语性的概括正在替代直观一动作和直观一表象性的概括。这样,学前期儿童解决直观问题的复杂性和直觉性就比婴儿时期高得多。产生这个质变的原因,是言语对直观行动思维的作用逐步增加。因此,学前期继续发展着的直观行动思维在很大程度上区别于3岁前的思维,这个阶段新发展起来的直观行动思维,向“操作性思维”或“实践性思维”靠近了一步。学前期也有抽象逻辑思维,但仅仅是个开始。
所以说,学前期儿童思维的主要特点是具体形象性。
2.思维的抽象逻辑性开始萌芽
学前期儿童在知识经验所涉及的范围内,是能够开始最初步的抽象逻辑思维的,上述两个材料说明了这一点。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学前儿童进行最简单的逻辑思维的例子。如:4岁的儿童可以猜中像关于“花生”“星星”的谜语;5岁的儿童已知道“把桃核种在地下可以长出桃树来”这一类因果性的联系。
当然,对于不熟悉的事物,要想去发现它的本质的逻辑关系,就不容易了。其实,不仅学前儿童如此,学龄儿童甚至成人也是如此。例如,小学低年级儿童往往不能理解一些在成年人看起来很简单的寓言或谚语。
在正确的教育下,到了学前晚期,随着儿童知识经验的增长,随着儿童言语,特别是内部言语的发展,儿童认识活动中的具体形象成分相对减少,抽象概括成分就开始逐步增加起来。当然,学前儿童,特别是学前晚期儿童,虽然开始能进行一些初步的抽象逻辑思维,但是他们的思维的自觉性还是很差的。他们还不能像学龄儿童那样自觉地调节和支配自己的逻辑思维过程。
3.学前儿童思维的发展,也改变着思维中言语跟行动的关系。
实验证明:小班儿童的动作主要是受视觉映象或表象调节的,言语还起不了很大的作用,只是在他做完了这个动作以后,他才能在言语中把它反映出来;中班儿童往往是一面动作,一面言语,言语的计划作用还很差;大班儿童就不同了,他能在行动以前就用言语表达他要做什么,如何做等等。这样,儿童的行动就带上了明显的目的性和计划性。
思维的抽象概括性和对行动的自觉调节作用是人的意识的两个基本特点。我们在学前儿童那里,开始可以明显看到这些特点。
样式房有哪些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
“样式房一业,终清之世最有声于匠家,系自雷发达之子雷金玉为始,”作为雷家世代执掌样式房、主持皇家建筑设计事务的创始人,在后来的雷氏宗谱世录中,雷金玉被尊奉为雷氏家族迁居北京的支祖。自从圆明园样式房掌案迄咸丰十年圆明园被焚,“此差停止”。这期间,常设的圆明园样式房的掌案职位基本上由雷氏家族成员出任,其中亦有两次间断。第一次是在雍正七年(1729年)雷金玉去世后,“样式房掌案为其伙伴所攘夺”,雷金玉之妻“张氏出而泣诉于工部。迨(雷)声澄成年,乃得嗣业”。另一次是道光五年(1825年),雷家玺病故,雷景修“谨遵遗言,差务慎重,惟恐办理矢当……随将掌案名目移与他人承办”,后争回自办,
争回自办的时间,《雷氏族谱》云为“道光己酉年”,即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样式雷考》谓“于咸丰二年(1852年),郭九逝世,乃争回自办。” 其间,雷氏家族以常设的圆明园样式房为基地,从事相关设计工作。同时,还奉派出差,参与各临时的工程处样式房的设计工作。《样式雷考》云“当乾嘉盛时,样房工作内外兼营”即是说在这一阶段,常设的(京城或圆明园之内)与临时的(京城或圆明园之外)两种类型的样式房并存,雷氏家族成员也在各个样式房之间奔走。圆明园被焚之后,虽“样式房等处尚存数间”,但圆明园样式房还是被撤销了。
第二阶段
咸丰十年英法联 烧海淀园庭,雷氏槐树街祖宅披劫掠,雷思起自(平安峪)陵工赶回保护。之后,以定陵工程恢复施工为契机,开始了样式房发展的第二阶段,即仅存各临时工程处样式房的阶段,直至民国四年(1915年)崇陵工竣。自从圆明园样式房停止,如有临时性的设计任务,内务府堂档房等机构即通知雷氏参与;遇重大工程成立工程处组成样式房时,雷氏即应诏从事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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